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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c08168 102-09-24 23:24

配偶在外行為有什麼有關的事情需丈夫負責...

2.我有漁保..財產..如有死亡保險金.第一順位是配偶.有法令不要

給配偶第一順位?

 

3.我是自由工作者.如果離婚要爭取小孩監護權?

我該如何準備對我有利…


如果配偶常常外出幾個月不知行蹤(只有偶而電話連絡)...我們只有向警方報案..要幾次才可向法院提
離婚.或有有關法律保障另一方的權力...謝謝

我有向警方報失蹤人口的案....是等立案時間過六個月在向法院申請離婚?
這樣還要請律師擬好離婚協議書?
我有向警方報失蹤人口的案...如果他回來了....多久要撒案.....如果他只是回來拿東西一兩天又失蹤了.....如果沒有撒案...那這張報失蹤人口的案單還有效?...還是需重新報案..過六個月在向法院申請離婚? 謝謝...

小玟 102-09-23 15:22

1.現在尚未與先生簽字離婚,但夫家長輩不讓我帶小孩回娘家照顧幾天,請問這樣有違法嗎?甚至要動手+ 威脅帶走看看?我該怎麼合情合理的帶走小孩??

2.與先生育有二子,協議一人一個,老二是從母姓也協議由我扶養長大,因娘家沒有男生,所以日後娘家的財產將由老二繼承,請問:離婚後,若在小孩未成年前母親往生或娘家母親也不在了,前夫可代替老二繼承嗎?或老二須去戶政變更是由娘家認養為養子以切割關係?或者是有更好的方式,不讓前夫因為種種未知可能發生的狀況而繼承娘家財產(想切割的很乾淨,完全不相干)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您們的離婚協議書內,應明定小孩的監護問題,以避免將來爭議,若離婚協議書中已約明小孩監護權歸屬,將來若有一方不履行,則可向法院起訴請求對方履行.

二.二位小孩對您們二人均有繼承權,而老二也無法由娘家認養為養子,所以要切割關係,恐怕沒有那麼容易.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玟 102-09-23 18:10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您們的離婚協議書內,應明定小孩的監護問題,以 ... (恕刪)

律師謝謝您:可是我們現在還沒離,我不能帶小孩回家照顧嗎??

cindy 102-09-23 14:47

1.我小朋友目前1歲1個月,我跟先生常因為生活費用吵架,目前想請問若他不給家用生活費小孩教養費用,我可以申請離婚並保留監護權嗎?

2.若離婚我先生該負擔撫養費是多少?他月薪46000,沒有其他房產財產,婆家也另外租屋及負債,我目前月薪26000,現金收入約4000,小孩出生至今都是我及娘家媽媽在照顧,在大陸娘家有房產約400萬台幣,台灣目前我跟先生租屋共同負擔家計,我2009年已取得台灣身分證

3.先生情緒不穩常常情緒化發脾氣,這樣若是他要求要小孩法官會判給他嗎?

4.若沒有離婚的狀況下我小朋友暫時回外婆家在天津,這樣會影響到日後訴請離婚嗎?約住半年的時間。

yu 102-09-20 14:58

想請問奶奶財產繼承問題,因家族很大不知道繼承順位

奶奶一共有4名子女:大伯.二伯.我爸.姑姑

1.大伯已經過世許久,和大伯母離婚,但有兩個兒子(對大伯的財產有好像有半拋棄繼承),其中一個堂哥有生一個小孩

2.二伯也過世,剩二伯母,和3位小孩,3位堂哥皆有再生孩子(下一輩一共有4個小孩)

3.我爸,我媽,3名子女

4.姑姑,兩名子女

 

我想請問這樣的情況

A分的順序是只有到我爸這層(還有在就爸.姑)?

二伯母的情形能加入分財產,我是想那大伯母離婚應該不行?

B還是直系親屬分,這樣是可以分到堂哥的小孩這輩(下一輩).

 

請問法律上是怎樣定決??

因為現在都是我爸在照顧我奶奶,現在醫療費都是我爸出,這樣財產繼承不知道法定如何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奶奶百年後,則繼承人為他的子女,若您爺爺尚在世,則您爺爺也有繼承權,若您伯父已死亡,則他的子女可以主張代位繼承權,以繼承您伯父的那一份,至於您奶奶的醫療費,您父親可將單據留存,以利將來先就遺產分配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yu 102-09-20 15:4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奶奶百年後,則繼承人為他的子女,若您爺爺尚在世 ... (恕刪)

那我想請問

若"確定"大伯子女對於大伯過世當時是有 辦拋棄繼承

隔這麼久

這樣他們還能主張大伯的權利嗎?

還是他們是孫子輩直系親屬也是還是能繼承

沈恆 (沈律師) 102-09-21 01:40

大伯的遺產與奶奶的遺產是兩回事,因此不論大伯子女是否拋棄對大伯的繼承權,大伯子女都可以代位繼承奶奶的遺產,大伯孫子對奶奶的遺產則無權利。

閃電 102-09-17 14:56

您好:

目前住宅登記於老婆名下,目前房貸也是由老婆自行繳納,目前雙方討論著離婚議題,

請問律師,老婆該如何先行運作保有目前房子,不會因夫妻財產共有離婚時,老公也要爭房子

謝謝您

1.登記老婆名下 將來應該會列入夫妻財產分配範圍

2. 如果有可能 可以考慮先行出售~

或是登記在親屬名下

May 102-09-04 12:22

我的小舅舅,於今年六月過世,他生前就已經離婚且留有一棟房子,但小舅媽和他的子女都辦理財產拋棄,其舅舅的父母與祖父母都已過世,然後他的兄長及姊妹也都辦理財產拋棄,這樣他的財產歸屬會直接屬於政府還是牽連到我們這一代?

謝謝!

阿達 102-09-02 15:05

我朋友的問題是,她老公有了外遇,她想離婚,手上也有他老公跟對方的親密對話跟出遊照片,而且他老公也跟女方父母還有他自己的家人承認他有外遇,男方的父親就是一個外遇慣犯我在想這也能遺傳阿!
她老公目前因為在中科工作,男方是說約10月會調回南部,等他回去後再考慮簽字問題,目前男方心態就是希望把她留在他家幫他顧他的家人跟小孩,一個月只給她5000快餐費,比傭人還傭人。因為她本身是全職家管每個月5000的薪水,所以也就不存在財產問題!
她老公是個標準的大男人,他居然還敢厚顏無恥的問我朋友能不能兩個同時都擁有,因為我朋友會對他的脾氣逆來順受會知道他喜歡什麼跟不喜歡什麼跟照顧家庭,而外面的女人純粹就是喜歡外表,他會時常拿小三的外表跟我朋友比,我朋友已經有憂鬱症了,她無法拿到他們開房間的證據,手上只有他們親密的對話紀錄跟照片還有證人能證明男方卻時有親口說過他自己有外遇,請問這樣能請求法官判離嗎?

請不要再說些什麼勸合不勸離的話了,因為我朋友已經作過試圖挽回這段婚姻的可能性,曾經抱著希望,現在陪著她的只有身邊的親友跟看著她每個禮拜去看心理醫生的苦,我們只想替她找回一個許久不曾再見的笑容.....

對方沒房沒車沒錢,現在只求爽快離婚,因為男方希望兩手抓,他只是希望把我朋友留下來當傭人而已.....目前手上只有他們親密的對話紀錄跟出遊照片還有證人能證明男方卻時有親口說過他自己有外遇,請問這樣能請求法官判離嗎?

阿達 102-09-02 14:53

我朋友的問題是,她老公有了外遇,她想離婚,手上也有他老公跟對方的親密對話跟出遊照片,而且他老公也跟女方父母還有他自己的家人承認他有外遇,男方的父親就是一個外遇慣犯我在想這也能遺傳阿!
她老公目前因為在中科工作,男方是說約10月會調回南部,等他回去後再考慮簽字問題,目前男方心態就是希望把她留在他家幫他顧他的家人跟小孩,一個月只給她5000快餐費,比傭人還傭人。因為她本身是全職家管每個月5000的薪水,所以也就不存在財產問題!
她老公是個標準的大男人,他居然還敢厚顏無恥的問我朋友能不能兩個同時都擁有,因為我朋友會對他的脾氣逆來順受會知道他喜歡什麼跟不喜歡什麼跟照顧家庭,而外面的女人純粹就是喜歡外表,他會時常拿小三的外表跟我朋友比,我朋友已經有憂鬱症了,她無法拿到他們開房間的證據,手上只有他們親密的對話紀錄跟照片還有證人能證明男方卻時有親口說過他自己有外遇,請問這樣能請求法官判離嗎?

請不要再說些什麼勸合不勸離的話了,因為我朋友已經作過試圖挽回這段婚姻的可能性,曾經抱著希望,現在陪著她的只有身邊的親友跟看著她每個禮拜去看心理醫生的苦,我們只想替她找回一個許久不曾再見的笑容.....

對方沒房沒車沒錢,現在只求爽快離婚,因為男方希望兩手抓,他只是希望把我朋友留下來當傭人而已.....目前手上只有他們親密的對話紀錄跟出遊照片還有證人能證明男方卻時有親口說過他自己有外遇,請問這樣能請求法官判離嗎?

kim 102-08-28 00:26

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未婚夫的爸爸被通緝多年,不太清楚是犯了什麼罪?只知道在台灣有欠債,然後十幾年來都在大陸!最近終於有親戚跟他爸爸連絡上了!
但問題來了!
幾年前未婚夫的媽媽過世,媽媽在生前並未跟爸爸離婚!!所以原本未婚夫的的房子是以未婚夫與媽媽共有登記!讓媽媽有安全感!!誰知媽媽過世後~卻因為夫妻財產共有!所以房子部分持分是爸爸的!!
由於爸爸的持分部份怕因為債務關係受影響!!而找了他這麼多年最近終於連絡上了!
所以我想請問~
他爸爸是不太可能會回來了!!那如果請他爸爸寫委託書及拋棄繼承書過來~由我未婚夫去法院做辦理拋棄繼承就可以了嗎??爸爸的債務也就跟我未婚夫無關了是嗎??
請問格式大約是怎麼寫呢??煩請解答~~~感恩!

1.應該是母親過世 兒子跟父親共同繼承母親遺產 2.父親債務 原則上都跟子女沒有關係 縱使父親過世 現行法還是採繼承有限責任 3.是可以將相關文件交由兒子辦理拋棄繼承

就其父親過戶動產持分給兒子這個部分,千萬得小心處理,否則極可能會構成無償之詐害債權行為而遭父親的債權人訴請撤銷

 

kim 102-09-02 10:46

張景堯律師您好:

呈您所回覆1.應該是母親過世 兒子跟父親共同繼承母親遺產 2.父親債務 原則上都跟子女沒有關係 縱使父親過世 現行法還是採繼承有限責任 3.是可以將相關文件交由兒子辦理拋棄繼承

1.應該是母親過世 兒子跟父親共同繼承母親遺產
對的,是兒子跟父親共同繼承母親遺產

2.父親債務 原則上都跟子女沒有關係 縱使父親過世 現行法還是採繼承有限責任
所以對於父親債務,只要用繼承有限責任就可避免了嗎?
目前未婚夫父親人在大陸,還活著!如果不幸過世了,或是找不到人~那這樣在法律上應該怎麼辦理?

3.可以將相關文件交由兒子辦理拋棄繼承
因為未婚夫父親為通緝犯,但是不是用偷渡的~是用入境方式到大陸!!在大陸目前有沒有身份是不確定?!但是相關文件(如拋棄繼承,委託書)只要由他本人親筆寫,及手紋壓印寄回即可辦理嗎???還是還要到大陸的相關單位去做認證呢??

4.拿到相關文件是要交由代書辦理還是律師辦理呢???

感謝您的回覆!!

kim 102-09-02 10:57
賴昱任律師您好

承您的回覆
就其父親過戶動產持分給兒子這個部分,千萬得小心處理,否則極可能會構成無償之詐害債權行為而遭父親的債權人訴請撤銷

其父親的持分是因為其母親死後需均分給其父親及我未婚夫
其父親要用拋棄繼承的方式也有可能遭父親的債權人訴請撤銷嗎?

如可以使用拋棄繼承的方式將相關文件交由兒子辦理拋棄繼承?
因為未婚夫父親為通緝犯,但是不是用偷渡的~是用入境方式到大陸!!在大陸目前有沒有身份是不確定?!但是相關文件(如拋棄繼承,委託書)只要由他本人親筆寫,及手紋壓印寄回即可辦理嗎???還是還要到大陸的相關單位去做認證呢??

拿到相關文件是要交由代書辦理還是律師辦理呢???

小紅 102-08-21 00:24

父母結婚多年,母親在外工作,父親是職業軍人退伍,兩人都已屆退休之齡,小有積蓄,原以為靠共同存款和父親的退休俸,兩人晚年生活可無虞。但近日發現父親有外遇,並要求與母親離婚

父親數年前就曾有外遇,在母親的原諒下重返日常生活,但最近又再犯,並且坦承不諱。為了顧及情面,母親並未找徵信社捉姦,也不願與父親離婚。父親因而改為要求分居,母親不得不同意,但跟父親說必須將所有財產 (房子及存款) 轉至母親名下,並且每月支付二萬元給母親作為生活費用,以免母親老年生活沒有保障。

母親的朋友聽說後,警告母親,如果現在離婚的話,因為父親有不忠之事實,母親在財產分配上可以獲得較好的補償。但若只同意分居,過了幾年父親還是能以兩人並未生活在一起、難以維持婚姻為由而訴請離婚。到時父親不僅有權平分財產,將兩人共同的積蓄拿到外面給小三,而且父親若在外面為了小三舉債,母親還有可能必須幫父親還債。朋友還說,雖然父親現在答應每月給母親二萬元,但若之後不付,母親也拿他沒辦法。

因為母親身體不好,將來可能需要請人照料,母親很擔心經濟狀況。結婚多年,母親也不希望斷然離婚,但朋友的意見讓她很不安。

請問,分居後,父親真的可以因此訴請離婚嗎?

父親的債務,母親需要幫忙償還嗎?財產分開制可以避免母親名下的財產被拿去還債嗎?

有什麼方法可以讓父親答應每月支付二萬元的約定具有法律效力呢?寫協議書有用嗎?

若留下証據証明父親是因外遇導致分居(如錄音等),父親日後要求離婚的話這項証據還有用嗎?

母親應如何讓自己更有保障呢?(要求父親放棄剩餘財產分配權?這有可能執行嗎?)

1.只能說如果母親有縱容父親外遇情事 將來要訴請離婚 或許會增加難度 2.夫妻長期不共同居住 沒有婚姻生活之實際 這將來父親確實可能以婚姻發生破綻訴請裁判離婚 3.如果夫妻雙方協議支付一定生活費用 這些協議都會有效力 4.至於如果父親負債 這跟母親原則上沒有關係 部會影響母親財產 5.令夫妻財產分配上 這部分最多就是 父親跟母親請求財產差額半數

小紅 102-08-22 19:51

謝謝律師回答。

 

目前家母是想要在不離婚的前提下,和父親寫分居協議書。

協議內容大概是這樣:

父親必須同意,日後不得以兩人並未共同居住、婚姻難以維繫為由而訴請離婚

父親同意每月支付母親二萬元作為生活費用。

兩人去辦理夫妻財產分別制,同時,父親同意放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兩人皆無負債)

 

請問:

父親若在協議書上簽字,那這份文件就有法律效力了嗎?還是需要找人公証呢?

如果他簽了名又不履行,可以提起告訴嗎?

 

父親簽了名之後,是不是真的不能以『並未共同居住為由』而訴請離婚

 

如果父親不付二萬元,母親可以依法追討嗎?

 

母親會想要先辦夫妻財產分開制,是怕父親日後在外欠債,銀行訴請代位求償查封母親的財產。請問,如果現在父親在協議書上簽名放棄請求權,這樣有法律效力嗎?還是一定要等兩年直到請求權自動消滅呢?如果父親簽完名,幾個月後又反悔,他可以再回來請求嗎?

 

很多人建議離婚,但家裡還是希望父親能回心轉意,所以考慮得很多,也弄得很麻煩。先感謝律師的回答了。

 

趴趴熊 102-08-20 00:01

你好~律師 sir.

最近家裡有離婚官司的問題,雙方都有離婚意願,只是在於扶養權跟扶養費的問題僵持部下

目前法院已寄出出庭協調通知,那我需要準備什麼佐證資料的嗎,還是只是去回答協調條件而已??

 

女方無穩定工作無財力證明且在外租屋(另外有外遇)

男方在監服刑,剩半年就出獄,但男方家裡有親人照顧,有房子財產,目前兩個小孩12歲跟6歲跟男方家裡住一起

 

請問律師:

        外遇證據的話法官會有另外的評估嗎?

        我們只想要兩個小孩監護權而已,女方要求一個小孩給他,這樣判決給他的機會大嗎 ?

                                                                                                thanks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20 00:26
回覆 趴趴熊 的發言內容:

你好~律師 sir.

兩個小孩都是女方的機率比較大。

請幫忙到高雄律師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先就離婚部分達成和解,至於小孩監護權的部分,仍會考量小孩的意願及家庭支援系統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柔 102-08-17 00:24

我的父親走了 但是因為之前一些問題 我的父親 大姑媽 小姑媽
沒有辦理繼承我阿公的遺產
所以我阿公走了很久 但是房子跟一些財產都還在阿公名下
阿公有三重的一棟老房子 還有彰化一些小土地跟一些股票債卷之類
現在我爸走了 姑媽們要來爭遺產
當初說好他們都不要三重的一棟房子
共有五層樓 但是一樓跟四樓已經被阿公後來娶的老婆過戶走了
所以剩下2.3.5樓 姑媽的意思是要 我.兩個姑媽.還有後來娶的阿罵各1/4
還說因為爸爸已經拿過債卷跟土地所以我不能分
又說我爸有跟小姑媽借過100萬還三重房子的房貸(他說有借據)
我爸本身又有卡債 去查過大約是260萬
(p.s到現在遺產都還是阿公的名字,如果可以談卡債繼承下來應該會是正的)
而且我的父母離婚

想請問:
1.有人說卡債可以談 聽說一成就可以談成(約26萬)
2.欠姑媽錢 也要看是為什麼借 如果是還房貸 那共同繼承房子是否也要繼承房貸?
3.我父親的卡債他們也需要公同繼承嗎?
4.要怎麼繼承才是對我最有利也最好的呢?

您好

初步看起來,你阿公去世時的繼承共有四個,你父親、大姑媽、小姑媽,及你阿公後取的配偶,依法每人都有遺產四分之一的應繼分,也就是三重老房子、彰化土地及債券等合計價值的四分之一。你姑媽來爭的遺產,是專指你阿公的遺產,因為你父親去世後的繼承人,不包括他們。而你父親去世後,你繼承的是父親的財產債務債務包括跟小姑媽借的100萬,以及卡債260萬,這幾點釐清後,若你父親的債務大於你父親遺留下來的財產,建議辦理拋棄繼承,省去之後的麻煩。

 

一、你說的卡債可以談到1成,我不能評論,因為與銀行協商的結果無法確定,且畢竟你父親仍有動產遺產銀行未必同意。

二、房貸既然仍在阿公名義之下,則其他人欲繼承房屋,自然需要繼承房貸。

三、你父親的卡債及小姑媽的100萬元,只有你繼承,但100萬元要你小姑媽舉證,否則得主張無此債務

四、如何繼承較好請參考最前述,但你們要分割之前,需要辦理繼承登記及繳納遺產稅,否則不能有效辦理遺產分割,請一併注意。

 

以上供參考

桑娜 102-08-14 11:31

因之前我長期在外租屋工作媽媽看了不捨
媽媽前陣子過戶了一間房子給我
最近要跟爸爸離婚了 我需要拿我名下的那間房子出來給他們對半分嗎?

還是爸媽只需要分配他們雙方名下的財產就好?

如果已經贈與給你 這部分並非刻意減少母親婚後財產所為 應該不會再列入夫妻財產分配計算之內

Lee 102-08-11 15:29
請問律師離婚協議書中有條「雙方婚姻存續時所負之債務各自負擔,並均同意拋棄民法第1030條之1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所有因他方於婚姻存續中為侵權行為而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以及所有因他方於婚姻存續中之行為而生之刑事告訴權。」 但對方曾未經同意擅自?刷我的信用卡以及在網路社群寫些辱?我的字眼,如同意上述條例,是否意味我曰後無法對對方提起告訴?那我要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謝謝!
王耀星 (Eric) 102-08-11 16:48

假如還沒簽,當然別簽。假如已經簽了,找個好律師還是能解套!

Lee 102-08-11 17:44
回覆 Eric 的發言內容:

假如還沒簽,當然別簽。假如已經簽了,找個好律師還是能解套!

 謝謝律師!!目前尚未簽字。再請教如下:
若此條例保留前半段將「以及所有因他方於婚姻存續中之行為而生之刑事告訴權。」此句刪去是
對我較有保障?
若對方於婚姻存續內有擔任保人之類的,刪除這句是否將來也會連累我需負連帶責任?謝謝

小葉 102-08-01 12:25
您好 我想請問關於民法第1030條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的相關問題 假如夫妻雙方都有在工作(沒有小孩) 但夫的薪水是妻的兩倍 平常家用甚至是妻子的保險都是丈夫在支出 妻子的薪水都只花在自己身上 而丈夫為使兩人生活更好除了必要支出外其餘的錢都存下來 進而投資理財 結婚多年家事幾乎都是丈夫在做 現在兩人因個性不合想離婚 但對離婚條件無法達成共識 目前丈夫的婚後剩餘財產比妻子多 依法定財產制妻子離婚後可以請求剩餘財產的一半 我想請教的是這樣的情況下丈夫如果訴請離婚 法院減免丈夫分配給妻子的剩餘財產機率大不大???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8-08 10:51
小葉 102-08-01 12:25
您好 我想請問關於民法第1030條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的相關問題 假如夫妻雙方都有在工作(沒有小孩) 但夫的薪水是妻的兩倍 平常家用甚至是妻子的保險都是丈夫在支出 妻子的薪水都只花在自己身上 而丈夫為使兩人生活更好除了必要支出外其餘的錢都存下來 進而投資理財 結婚多年家事幾乎都是丈夫在做 現在兩人因個性不合想離婚 但對離婚條件無法達成共識 目前丈夫的婚後剩餘財產比妻子多 依法定財產制妻子離婚後可以請求剩餘財產的一半 我想請教的是這樣的情況下丈夫如果訴請離婚 法院減免丈夫分配給妻子的剩餘財產機率大不大???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8-08 10:53
您好,主張依民法第1030之1條第2項規定平均分配有顯失公平者,由主張之人負舉證責任。建議您準備您支出家庭生活費用之相關單據,並確認有無人証後,與律師約時間諮詢。如有需要歡迎來信或來電,並祝順心。
沉月 102-07-31 01:04
您好 想請教一下有關被告棄養,該如何免除扶養義務? 因為家父好賭欠了地下錢莊鉅債,家母在我五歲時與家父離婚監護權在家母 此後家父以生病為由要求收留,家母勉強答應 但在我成長過程,家父不改賭博惡習,時常拿家母給他的菜錢及他自己的薪水揮霍 也常夜不歸營,有時四天或五天,回家總是醉酒大鬧 常向家母要錢,有要到就對我好點,沒要到就翻臉 時常有辱罵行為,沒有用,垃圾,去做妓女卡實在等等 到高中的一天,他再也沒有回家,隨後就有人到家母上班地點討債 我們才知道他跑路去了 他從未出過一毛錢養過我們,而在之後,時常有他欠銀行的帳單寄來 我們都不予理會 而在今年,他中風住院通知,我們也未去探視 本月卻收到傳票,他要告我棄養!目前下週要去家事調解,不去便罰錢 本人已成年,暫無工作,名下也無財產 我永遠都記得,在小時候的一個早晨我醒來卻找不到我爸,從房間找到廁所,那時太小了,只會哭跟害怕,連打電話給上班的家母都不會!而且還不只一次 我討厭他,永遠對我是兩張臉,喝醉還會鬧跳樓,一生氣便會想打我,欠債後也不?的跑了,任我跟家母獨自面對那些兇神惡煞 時至今日,我半夜還會尖叫夢醒,彷彿走不出那些房間,找不到一個人 他永遠不記得我生日幾號,也不知我幾歲了,我不是他女兒,只是他要錢的管道 他現在卻告我棄養,他目前低收入戶申請已通過,以中風不能自理為由要求我與另一位他另一個前妻的女兒共同每月給他兩萬五,請問我該如何應對?是否可免除或減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依法可以主張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您們可以先去調解,若調解不成,則會進入訴訟程序,屆時您們可以依法主張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羽 102-07-30 12:35

請問夫妻結婚四年,夫有工作,妻為家庭主婦,最近買預售屋登記,一直在討論要登記在誰名下?

1若登記在夫名下,貸款皆由夫繳,若未來離婚,房產分配是否都是由夫所有?

2若登記在妻名下,但妻沒有薪資證明及扣繳憑單,這樣是否要由夫先登記再辦理過戶?

  若可以登記在妻名下,那夫是否也有所有權?

3.若一起登記在兩人名下,是否就算夫妻共同財產制?那所有財產都算共有制,還是只適用房產?

麻煩解答^^  感謝!

林智群 (klaw) 102-08-01 23:06

不管登記在誰名下,都是婚後財產,離婚時要進行分配

haosen 102-07-29 22:39

請問第一次的家暴保護令離婚.機率高不高?(聽說第二次的家暴保護令.法院才會判離.是這樣嗎?)如果第一次的家暴保護令申請離婚獲准了.那麼被告還有沒有談判的空間(例如財產.債務.監護權等等)?總不能都是原告提出條件.被告都得接受吧!

另外請問原告申請保護令.被告為何也被通知要去法院?是不是法官要聽取原告被打及被告打人之來龍去脈.才准不准核發保護令.是這樣嗎?

請各位律師大大不吝賜教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係以不堪同居之虐待為由訴請法院裁判離婚,法院會審酌是否達不堪同居虐待之程度,家暴令固為其中參考之因素,但法院仍會審酌其他情況綜合判斷。至於子女監護權的部分,法院會審酌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綜合判斷。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haosen 102-07-30 08:57

因為之前已經原諒一次了.現在又犯.才會一時情緒激動出手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建議您不論是保護令事件或者離婚事件,都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包媽 102-07-23 10:38

女方結婚11~12年,育有2女(國一和國小),婚後買房子貸款償還中

女方多年前曾被家暴,有申請家暴令,

事後男方有簽一張保證書若再有暴力或爭吵無條件離婚單據,

最近因男方不當管教毆打小孩,申請家暴令核准,男方會摔東西,故意在家中吐檳榔汁及菸灰

結婚10幾年經常換工作也常失業工資都領現金,無所得稅單,所以女方不清楚男方薪水領多少

101年工作較穩定,有薪資轉匯款每月約4萬多,

但每月只拿1萬負擔家中所有開銷(2過小孩學費、水電、房貸等等),根本不夠每月開銷支出,

女方無法再忍受如此生活,提出離婚訴訟離婚訴訟進行中,7月底要開調解庭,

男方不要小孩,2個小孩也不要跟爸爸,男方要錢,表示房子賣掉錢一人分一半,

女方要如何證明男方並無負起家中經濟責任

之前男方簽的若再有暴力或爭吵無條件離婚保證書有效嗎,

因為女方要求男方需負擔2個孩子撫養費,男方雖答應但事後並不會支付,

所以有什麼辦法可以不要分太多財產給男方,

若一定要分財產給男方,男方分得財產後,可以請法官先扣除男方需支付2個孩子到滿18歲的撫養費嗎,給女方和孩子未來有個保障。

回覆 包媽 的發言內容:

女方結婚11~12年,育有2女(國一和國小),婚後買房子貸款償還中

女方多年 ... (恕刪)

先前所簽屬的若再有暴力或爭吵無條件離婚單據當然有效,至於您提到的離婚房屋一人一半部分,是基於婚後的剩餘財產分配的規定,另外您提到的小孩撫養費問題,法律上的規定是父母對於未成年撫養義務,不因離婚受影響,所以一但離婚成立,您還是可以向前夫要求一起負擔小孩撫養費,詳情可請您備齊資料後,來電或來所諮詢。

林林 102-07-15 13:45

律師您好:

請問夫妻離婚的話,其財產分配是以夫妻兩人名下的財產合併計算並扣除負債,再進行分配嗎?

若其中一方為公司負責人(尚有其他股東),那麼公司的盈利需要併入財產分配嗎?

謝謝

 並非單純以名下的財產扣除負債,而是以婚後的財產淨值(已扣除負債)扣除無償取得部分後,再扣除婚前的財產淨值,然後再比較二人間增加值的差額。公司的股票部分,如果屬於婚後財產,可以請求分配股票的半數,如果紅利於離婚後才分配給另一半,那這部分也可以請求(如果在離婚分配,那就對剩餘的現金進行分配的請求即可)。

本件應先釐清離婚方式是協議離婚還是裁判離婚,若是協議離婚的話,則財產區分的事項一般都會列在協議內容裡面,而協議財產區分的事項也未必會全然依照法律所定來約定,原則上只要雙方能夠達成協議,則財產區分事項均應依協議的結果處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中古車 102-07-10 08:05
你好: 家門不幸,我弟將台灣所有資產變賣,全部所得經它們家人同意均5等份,包括已離婚太太,子女3人,及他本人, 目前留下四份交給我分給他家人,現我要將其交給他們,但須他們簽署同意書,以後我弟所有剩餘財產放棄繼承,所有至此分割,不再有任何干擾,請問律師,提供我最有效的辦法? 謝謝 ! !
1.問題感覺不是很清楚 2.如果是要預立拋棄繼承遺產的權利 這種約定可能無效
阿雄 102-07-03 11:07

張景堯律師

你好!

家姊〈離婚無子嗣〉今年102年02月因故往生留有房屋兩棟,但4年前〈97、98年〉已被家兄以隱瞞大姊手段先後過戶己有。

【97年起家兄得知家姊患糖尿病及失憶衰退症〈歷年病歷〉,。先藉申辦第一棟房子貸款之由取得家姊印信文件;於97年01月隱瞞家姊移轉買賣過戶自己名下〈97、98、99年異動修改3次,於101年06月賣出〉。續將第二棟房屋買賣方式過戶自己女兒名下〈98、101年異動設定2次〉】。

上述事實直到大姊102年02月往生、家兄草菅後事。經查出家兄四年來是以欺瞞、侵佔家姊財產,弟妹凝聚共識於102年04月16日以雙掛號去函關切,家兄避不回應迄今。

請問:1如何提告家兄使其願出面談?

2若用刑事附帶民事提告家兄?使其願出面談後,是否可撤回原告訴?

3若告不成會犯誣告罪嗎?

本件依您所述令兄之行為可能會涉及刑法偽造文書罪相關罪名,而偽造文書罪係為非告訴乃論之罪,無法因撤回告訴而結案,檢察官亦不因提告之人撤回告訴即受任何拘束,至於是否會有誣告問題,主要還是得要視您們的資料顯示之過戶移轉情形,以及能否證明當時令姐是否確實無意識能力等情形而論,若資料完備者,則即使提告不成,基本上應該也不致會有構成誣告罪之問題,不過,即使誣告罪最終不能成立,令兄在獲不起訴處分者,也還是可能會提告誣告罪,是否發動全存乎其個人決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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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 102-06-26 10:37

您好 

我是車禍被撞到重傷致殘的人  日前法院已判決了 ...

去年三讀通過的夫債妻不用還 讓撞殘我的人

他所有的錢都是太太管 賺得都給太太 我們這類受害人的債權  該怎樣討回?

夫妻 在法定關係下  本就該盡其一定程度的義務 及責任
除一方蓄意的破壞婚姻的平衡  蓄意從事犯法 及傷害是可以申請離婚
現在一句夫妻債各自負責

難道夫妻關係  只坐享甘甜   不分擔酸苦????
侵害他人身心健康  或財產  都可以逃避責任 嗎?????????

過失傷害對方已在刑事上付出代價 ..關七個月   

但在過失傷害他人後  再民事"蓄意"不理賠
目前針對我的事  我不再管車禍過失傷害的事
只針對債權債務關係     他和我說保險公司已賠我多少  我根本不理會
欠錢就是欠錢  該還 該拍賣的  我一切照程序走


我眼見他不工作不賺錢 就擺著不賠償

請問1030-1條 和民法244條我都沒辦法了...該怎辦???????

林林 102-06-26 10:17

您好:

依目前法律夫妻若離婚的話,夫妻雙方的財產共有制,需平均分配,那麼所謂的財產是指哪些?

若先生是公司負責人(尚有其他股東),那麼公司的盈利需併入財產中嗎?或是只是依照股利憑單上的股利來計入財產呢? 或是還有什麼我沒問到的,也麻煩您幫忙解惑好嗎?

謝謝 

 

多啦 102-06-24 11:24

 我97年5月結婚的,有宴客,但男方一直不跟我去登記,小孩在98年5月出生,小孩出生後他也沒要去辦戶口, 後來因為父母親發現為何結婚一年了還沒辦登記,因他告訴我父母是因為在外欠錢,所以不敢跟我去登記,所以我只好自己去辦戶口,小孩姓我的姓,他也沒什麼意見,到現在小孩4歲了,小孩的父親欄還是空白的,他也沒要求要認養或者什麼的,但是二年前我們在調解離婚關係時監謢權是給我,男方有探視權,他有權在週六到週日到他家過夜,但這二年來,男方一直不在時間內把小孩送回,每每時間到手機就關機連絡不上.等送回來時已經是1.5小時或者2-3小時後的事了,(當初的時間是依男方的要求訂的)這中間我心七上八上的,多次口頭上要求請準時把小孩送回,他回我說你去告我呀,反正我名下也沒有財產,妳能拿我怎麼辦?而且他在小孩面前對我大吼大叫,我想問的是我可以暫停他的探視權嗎?而如果我暫停他的探視權會有什麼法律上的刑責?另外暫停後因之前協議二方如不遵守交付或者探視時間,必需賠償對方一百萬元,是否我就必需要賠償男方一百萬

1.如果你無理由禁止對方探視子女 將來對方是可能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 2.你可以將事件陳報法院聲請法院定會面交往時間方式 比較有個依據讓雙方遵守

多啦 102-06-25 04:16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如果你無理由禁止對方探視子女 將來對方是可能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 2.你可以將事件陳報 ... (恕刪)

 你好: 1.之前有寄存證信給他要他遵守協議的時間,如違反會暫停探視,2.之前的協議是在法院協議的3.寄了存證信,對方還是不理,不改善.4.寄了存證信有用嗎?我可以再寄一次暫停探視權的存證信嗎?等他來告我? 5. 我有什麼法律責任

俊龍 102-06-18 21:44
你好 趙律師 請讓我請問一下, 我是否可申請對父親進行免扶養義務 因自小父母分居,直到我成年後父母親才進行離婚,自我有記憶以來父親一直未負起照顧責任,且我今日收到了調解委員會的通知書,需要我每月付15000元整 並在調解委員會的通知單中也附上了父親有精神異常/無財產證明文件,通知書中需要我跟我哥哥負擔療養院費用, 共30000元整 但我每月的薪水扣除了房貸 保險 生活開支及照顧母親的花費後,已經都無法有剩餘的費用來支付此筆費用了,如在需要我支出這一筆費用,我心裡真是感覺不如有叫我去自殺的感覺 不知我是否能申請針對父親的免扶養,請協助我解決這個問題,又或者有其他方式 請協助我解決這個問題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主張父親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而請求法院減輕或免除您與哥哥之扶養義務,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南柯一夢 102-06-14 05:13
離婚後2年8個月前妻坦言婚姻期間不到半年竟有外遇且用騙的方式說欠下地下錢莊取得另一半金錢,並時間長達8年2個月金額共拿了3x萬,供外遇對象使用,請問在法律方面是否有條文能夠還我公道,請懂法律的提供意見p.s前妻離婚後2年8個月後還想用分配財產條文,是否有法源依據拒付,且反告前妻呢?(於法院並無登記夫妻財產制)
1.如果前妻有詐欺情事 你可以依法提出告訴 將來民事請求返還金錢 2.離婚兩年 原則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應該超過時效 可以拒絕給付
102-06-10 22:41
各位律師您好:   目前我遇到離婚房子每人持分二分之一問題:   1.此屋是本人與前妻於婚姻關係中購買的,權狀上每人持分二分之一,雙方都是共同借款人 但是由本人帳戶作為扣款帳戶.   2.自從99年下半年度離婚後,前妻繼續同住一起至101年初正式搬離開此住所,目前是本人與家人在使用房子.   3.多次明確告知請前妻決定繳納其名下持分二分之一貸款,或簽名委託仲介賣掉,全部都不回應,要不然就是當面同意事後反悔....(明確耍賴行為)   4.從離婚後至今前妻要繳貸款共約40萬.   5.如果有律師願意陳接此案,本人願意將此債權當作最終判決勝訴報酬,, 另外此報酬包含法院裁判費,律師費,書狀費用等,也就是說如果打輸那就沒有任何報酬,最終判決贏了就以此債權當作報酬. (我只知道目前...前妻財產只有此房屋二分之一)    以上皆屬事實,如果有意願律師請留言,最好桃園地區職業律師,因為比較近方便前往與溝通. (我住中壢附近)   如果各位律師有其他專業上建議與說明也請指導說明,我想儘快解決這位題, 不想把這問題與難題再留給其他人來解決,造成困擾與麻煩!    感謝!

 

 

南柯一夢 102-06-10 18:17
離婚後2年8個月前妻坦言婚姻期間不到半年竟有外遇且用騙的方式說欠下地下錢莊取得另一半金錢,並時間長達8年2個月金額共拿了3x萬,供外遇對象使用,請問在法律方面是否有條文能夠還我公道,請懂法律的提供意見p.s前妻離婚後2年8個月後還想用分配財產條文,是否有法源依據拒付,且反告前妻呢?(於法院並無登記夫妻財產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們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已罹於時效,不能再請求,至於離婚前之外遇,也可能已罹於時效,要再提告恐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iris 102-06-10 10:38

請問已經完成離婚登記後,覺得財產分配不公,經過協商兩方願意重新分配,可在協議書上更正後雙方簽名嗎?或是要寫切結書

如果雙方同意重新分配 只要協議書載明清楚就可以 建議重新擬協議書 盡量不要塗改先前協議

iris 102-06-10 12:46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雙方同意重新分配 只要協議書載明清楚就可以 建議重新擬協議書 盡量不要塗改先前協議< ... (恕刪)

謝謝張律師,所以就算已經去戶政事務所登記完成,還是可以重新擬協議書並簽名嗎?

1.離婚的部分可能沒辦法 主張協議離婚無效 要透過法院訴請確認無效 2.但單純就財產部分 從新協議 法律則沒有禁止

iris 102-06-11 11:57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離婚的部分可能沒辦法 主張協議離婚無效 要透過法院訴請確認無效 2.但單純就財產部 ... (恕刪)

律師您好,謝謝您的熱心回答,另外還想請教,小孩監護權雖歸男方,但是協議中女方探視權是每周五晚到周一早,也就是每個月有將近一半時間孩子由女方照顧,當然照顧期間費用都是女方支出,但是每個月還要另外給男方扶養費,感覺太不公平,請問可否協議扶養費由雙方照顧小孩時各自支付,教育費才是一人一半?

桃子 102-06-04 13:53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編輯│刪除

文章日期:102-06-04 13:47  文章人氣:1 個人積分:2

您好~

想請教關於子女扶養費的民事訴訟問題.

我與前夫在民國96年協議離婚,在離婚協議中有註明監護權歸女方.男方有給30萬的生產費用.而並無註明有與子女扶養費相關的費用.

小孩離婚後就是我與我家人在照顧,男方說小孩上小學之後的費用要全額支付,但去年小孩上小學了,我告知男方小孩的安親費用,每個月7000元,男方嫌太貴,口頭要求一人出一半.我說好.

在農曆過年時,男方給小孩6000元紅包,而後我跟男方要小孩費用,他卻說不能先用紅包擋一下嗎? 我說小孩還有保險費要支付.紅包是要支付保險費的.但男方不願意付錢了,我說你知道這樣我可以告你嗎?男方說你去告啊....所以從離婚到現在小孩小學.男方只負擔過半學期小孩一半的安親費

    因為男方是一間大公司的高級工程師,在我們離婚時,他的月收入就有5到6萬元.沒有任何長輩要扶養也沒有其他子女扶養.且名下又有一間房子(不過還在繳房貸),而且今年出又換了台百萬的代步車(車子也有貸款).他的經濟狀況是OK的.但卻對我要求負擔小孩每個月4000元的費用斤斤計較. 雖然小孩是我生的,負擔小孩的所有一切是應該的.但為何男方可以不用付任何費用與承擔任何責任. 小孩姓氏也沒改,跟男方姓.原本家裡長輩說男方不想付,小孩就不要讓他看.法律規定裡我也沒有權力拒絕男方的探視權?????.所以想要尋求法律途徑來解決.因為每次想想覺得為什麼男方可以過的這麼愜意,我卻要一個人工作負擔小孩所有的費用.還要麻煩家裡的長輩幫忙照顧.就覺得很不平.

想詢問專業的律師們以下的問題

1如果打這種官司.一般的費用是多少?(就照我所敘述的狀況)

2.我想要提告訴要求我們雙方依所得來平均分擔小孩子的所有費用.還要追溯男方償還離婚後至今男方應該要負擔的扶養費.但我目前無法得知男方實際的工作所得.我在訴狀上要怎麼寫男方的所得數字呢?要怎麼在訴狀上,要怎麼主張我們的所得與應負擔的金額呢?我個人是一家3C產業銷售的內勤業務助理,實際的月薪約3萬元.

3.我害怕男方收到法院的傳票後.就藉機脫產或用任何方式將他的財產轉移,我的提告步驟應該是怎麼做呢?

4.從我提告到整個判決確定執行,大概需要花費多少的時間呢?

5.判決確定後.我一定可以拿到男方應該要支付的費用嗎?法院的判決出來後,男方可以不付嗎?男方如果不付,我可以怎麼辦呢?

6.可以要求男方負責所有的訴訟費用嗎?(因為是他不肯負擔他要支付的扶養費,我才會要訴諸法律途徑的)

7.我提告打官司勝算大嗎?還有什麼是我該注意或遺漏的事項嗎?因為我既然已經提告了,我就是要男方一定要負擔他該負擔的

感謝各位專業人士的協助

 1.父母不因離婚而免除對於未成年子女扶養義務,所以你的勝算非常大.2.官司贏了可以聲請執行,如你所述,他在大公司上班,可扣薪資1/3,依一般扶養費分擔應已足夠,否則就要先提出假扣押聲請,因為他名下有房子,故應可扣押得到,至於費用可來電洽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子女監護權雖然是歸於您這一方,但是前夫仍應給付子女扶養費用,您應儘速提起相關訴訟請求,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確保您的權益,律師費用的部分,可個別與律師討論,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至於對方所得資料,訴訟過程中法院會要求雙方提出,法院也會調閱國稅局之資料,屆時透過閱卷便可以知悉。如您擔心對方脫產,建議可聲請假扣押,以保全債權;至於法院判決確定後,您可以執此確定判決為執行名義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對方之財產

102-05-30 18:11
律師你好 有問題想請教你 登記婚」,將於97年5月23日開始施行的民法第982條規定。 我母親離婚 後來在92年7月招贅 92年7月登記 如今我母親過世 它現在這個丈夫要爭財產 當初母親跟他結婚 只有登記 並沒有公開儀式 這樣打官司 可以推翻這婚姻嗎 他還有權繼承嗎?
如果所述屬實,當然可以藉由訴訟排除他的繼承權.
JC 102-05-25 02:06

離婚一審時判離, 因雙方互相攻訐. 二審準備程序時各說各話, 上訴人於答辯狀一下子要錢然後願意離婚, 一下子又不願離婚. 被上訴人從頭到尾都堅持要離婚.
已經開了三次的準備程序了. 第二次準備程序時, 法官就希望雙方私下談條件. 第三次準備程序, 法官又說希望雙方私下談, 不要由法院判決. 然後請雙方於下次開庭時, 提出如果清算財產的計算基準為何.
請問:
1. 一方要離, 一方不離, 才要鬧到法院. 法官還希望雙方私下談, 到底法官是什麼意思?
2. 上訴人也沒有什麼證據, 只是於答辯狀中說都是對方的問題, 自己完全無可歸責. 而被上訴人有提出一些證據, 但也很薄弱, 並且亦於答辯狀說都是對方的問題, 自己完全無可歸責. 上訴人找了其家人作證, 其家人說雙方家人都互不往來. 請問一審已判離, 法官有可能會推翻一審判決嗎?
3. 法官說的清算財產計算基礎要以什麼書狀提出? 雙方只是離婚訴訟, 並未提出剩餘財產分配請求, 請問為什麼法官一定要扯上財產呢?
4. 已經開了三次準備程序了, 雙方毫無共識, 請問準備程序會無限期的開下去嗎?

 

1.家事案件要法官判離婚 法官當然是比較不願意 如果當事人講好同意離婚 法官就比較輕鬆 連判決書都省了 2.因為對方有提出財產分配請求 法官將來應該會問是否提出反訴 如果有提反訴 法官當然要審理

剛離婚的人 102-05-23 16:56

我於4/10跟前妻協議離婚,沒有小孩,協議中有一條是:剩餘財產請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債務孳息各自清償收授雙方相互拋棄,我要問的問題如下

1.因為我在婚姻期間,有一筆動產,有上述那一條協議,前妻是不是就無法分到那一筆動產的一半?

2.原本一式三份的其中一份,在我這邊的離婚協議書因故不見了,這個離婚對方會不會主張無效?

3.因為我前妻無謀生能力,前妻娘家的人希望我可以負一點贍養費,但是怕又口說無憑,希望可以再寫一次離婚協議書,如果我同意,可以再寫第二份,然後以第二份離婚協議書為主嗎?

4.如果第二次的離婚協議書的內容,雙方都無法達成贍養費的共識,有沒有其他非離婚協議書法律上的證明,或是其他任何形式或方法,可以白紙黑字的寫下來,證明我有誠意付贍養費?然後上面還載明付款金額、付款方式及停止給付的條件?

 1.本件離婚協議若已載明原有財產仍歸個人名下互不請求、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者,則對方自已不得就您所提到的動產再為任何主張。

2.戶政機關登記時會將一份離婚協議存卷備查,若有爭議應可循閱卷聲請複印等方式確認當時協內容。

3.後續再行協議部分,因為婚姻關係已經不存在,應不是所謂離婚協議,不過如果雙方有所約定,對方當然就可依協議內容要求給付。

4.留著自己的簽名就要對該書面的內容負全部責任,如依您所述恐怕風險極大,故不建議此種空白內容方式協議書記載。沒有共識就不用寫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2.原本一式三份的其中一份,在我這邊的離婚協議書因故不見了,這個離婚對方會不會主張無效?

所以你還沒有到戶政機關去辦理離婚手續
若還沒有,那麼這個離婚根本就無效。

剛離婚的人 102-05-26 04:18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是已經到戶政做好離婚登記了,身份證上的配偶欄姓名也拿掉了,之後才發現放在我這邊的離婚協議書不見了,感謝您的回答。
Nini 102-05-15 15:19
我老公去年6月與前妻離婚,我們在9月結了婚,我在他們婚姻持續中懷了孕,現在他前妻發現了,對我們提出妨害家庭的告訴,當初他們會離婚,我老公是用其他理由說服她前妻才離成功的,小孩與所有財產都歸前妻,離婚證人沒有在場蓋章,而是他們兩人簽名完我老公找兩位證人蓋章的,他們的離婚會無效嗎?若無效,那我們之後的婚姻有效嗎?如果我說我老公欺騙我他當初已單身我們才發生關係,這樣我的妨害家庭還是成立嗎?
一、離婚證人只要確認雙方有離婚的真意就可以了,不會因為沒有當場簽名就無效。 二、如果你先生跟她前妻離婚無效,那表示他們的婚姻關係繼續存續,你們的婚姻會變成無效。 三、如果你先生當初確實是騙你說他單身,你們才發生關係,那不會有妨害家庭的問題,但是這部分需要你先生出來作證,不可能就會有妨害家庭的問題,另外還要看有沒有超過告訴期間6個月,如果超過,那他前妻的告訴也不合法。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您當初與丈夫結婚,是善意且無過失信賴先前所辦理之離婚登記,則即便前妻主張先前離婚有無效之事由,您還是可以依據民法之相關規定主張前婚姻自您與丈夫婚姻成日之起,即視為消滅,因此本件重點應在於您是否善意且無過失信賴該離婚登記。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至於丈夫的前妻欲提告通姦罪,需視其告訴期間是否已經經過?丈夫當時以他是單身的說法欺騙您,是否有甚麼相關證據?建議您應一併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Nini 102-05-15 15:17
我老公去年6月與前妻離婚,我們在9月結了婚,我在他們婚姻持續中懷了孕,現在他前妻發現了,對我們提出妨害家庭的告訴,當初他們會離婚,我老公是用其他理由說服她前妻才離成功的,小孩與所有財產都歸前妻,離婚證人沒有在場蓋章,而是他們兩人簽名完我老公找兩位證人蓋章的,他們的離婚會無效嗎?若無效,那我們之後的婚姻有效嗎?如果我說我老公欺騙我他當初已單身我們才發生關係,這樣我的妨害家庭還是成立嗎?
您好:您的提問尚有些許細節需確認,才能正確回覆,如您方便,請直接來電詢問。 祝一切順利 黃律師
eagle 102-05-14 19:05

結婚後我資助太太與他人合資開店,現在談到離婚,請問是否有資格爭取相關財產?問題點如下:1.當初是以現金給付,沒有匯款紀錄,且現在太太改口堅持當初是借款,不是合作,因店獲利分紅已償還借款。2.當時開店時本人有協助尋找店面,也有協助經營。3.該店沒有營業登記,當初合資也未與其他合作對象簽訂契約書,所有帳款都在太太私人帳戶中。4.我目前資產扣除負債(銀行信用貸款+保單貸款)後是負值,反倒太太因為帳戶與公司帳戶相通,帳面上有現金。想請教如果我主張該店的持份是夫妻共有,是否成立?或是否可以採剩餘財產分配要求太太帳戶中的一半金額?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5-14 19:42

如果能證明有持續獲得分紅,也許有機會主張合資權利。否則,只能從剩餘財產分配著手。以上謹供您參考。

小不懂 102-05-12 14:37

您好:

家父向來吃喝嫖賭,雖有賺錢養家但家爆不斷(沒有驗傷單)!好賭成性也欠親屬不少錢

十年前家父因飲酒過量而中風便不再工作!一直都是家母辛苦賺錢養家並付房貸

一個月前家父拿到勞保退休金一筆,馬上就找來女性友人回家住!

並在一個月內將退休金幾乎花去

我們知道對方是來騙父親錢財的(父親已失去性能力且全身有皮膚病,滿嘴蛀牙口臭不刷牙)

父親非但不聽勸還引來女性友人的其他朋友來家中居住並改裝房間成為卡拉ok房

母親已十多年未和父親同房,也未發生親密關係(早已不愛他了)

現在母親想要離婚但父親不同意!

母親又擔心父親在外被騙錢,或者爛賭欠下一屁股債

問題一:不知道在不離婚且沒有登記財產分開的情況下

如何能夠避免夫債妻償或子償的情況?

母親沒有存款,每月僅靠打零工為生!名下有現住房屋一間(貸款去年已償清)

弟弟名下另有祖產40多年老屋一間,名下持分五分之四,父親擁有五分之一

還請好心人幫我了解一下是否除了將母親名下房產過戶給弟弟之外,別無他法呢?

 

問題二:聽說法院已經三讀通過修正法案,此後不再有[夫債妻償或子償]的問題!

所以是否我母親不需要過戶也不需要擔心這方面的問題呢?

 

問題三:若家父往生,那家父生前的債務是否將由母親或弟弟繼承呢?

若拋棄繼承需要付多少相關費用呢?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2 17:57
回覆 小不懂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家父向來吃喝嫖賭,雖有賺錢養家但家爆不斷(沒有驗傷單)!好賭成性也欠親 ... (恕刪)

夫妻之間債務本來就不需互相負責,除非有當保證人

拋棄繼承程序可以委任律師辦理。

本所委任諮詢專線:07-3338080

皓強 102-05-10 22:18

急問:

朋友的丈夫於親屬離婚協議書後(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離婚後,像法院申請更生程序成功。

但那位丈夫目前向前妻要求說,因他的債務是在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產生,依照更生法?(我查詢債清條例似乎無此規定),離婚前五年夫妻間的債務互負連帶責任,因此要向法院假扣押這位前妻的財產

 

想請問的是:

1.那位丈夫聲稱的更生法有此規定嗎?還是僅為虛張聲勢?

2.單憑上開說法,聲請假扣押成功機率?

 

先感謝熱心律師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