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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phia 101-10-27 22:35
律師 您好: 請問,父親多年前外遇還有了小孩,但母親那時錯失機會提告,我知道在法律上無法再針對此次外遇裁判離婚, 目前父親二度外遇,外遇對象知道但無證據,父親每天都與這二個外遇對象見面,讓母親受著極大的精神傷害, 請問若母親有意提出離婚,能否拿到父親的一半財產?(母親家管)又或者將會如何分配財產呢?
1.外遇慣犯 如果可以有相當程度舉證 裁判離婚機會很大 2.要看父親財產來源是否屬於婚後有償取得 如果均是 確實可能跟父親請求兩人婚後財產差額之半數
小新 101-10-27 15:23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
    我姐因為受不了他的先生對她會虐待,所以大概十五天前就帶著小孩離家出走了,現在是暫
寄住在朋友家,我姐先前是沒有告知直接帶小朋友離開,後來中間有打電話跟他先生說了一下,現在的狀況是準備要回去,但是剛才我接到一通電話,他自稱是律師事務所的人,他說他代表林先生(我姐的先生)要準備對我姐提出侵犯親權的告訴,共有民事刑事,他說會先朝民事方向走,如果我姐不在下星期一前跟林先生聯絡的話,就要在下星期二寄出存證信函,可能是會提出告訴,然後我有當面問了那位律師說,寄出存證信函的話,那林先生的家屬會知道這件事嗎?他說不會,那我就說那我會打電話跟他們家聯絡,這件事不能就這麼解決,那位律師就說我去找他們家人是侵犯林先生的權力,當下我就覺得很莫名奇妙,我為什麼去找他們家人會是侵犯他的權力呢?我又不是去做壞事,我只是要把事情說清楚講明白罷了,然後他就一直說我不行去找他的家人就是了,我就問說我這樣做有犯了什麼罪嗎?他說沒有,那就更好笑了...那我就說我為什麼不行,結果就一直在那邊扯來扯去的,後來我就說我接到你的電話了,我會通知我姐,然後有留那位律師手機,和姓,很巧他也姓林 ...,我一度懷疑那位律師是假的只是想嚇我們這邊,幸好我有上網查了一下資料還好沒被他騙到。那現在就有一些問題要請教:

1.如果我姐在今天2012/10/27和小朋友一起回去家裡,林先生如果照樣寄出存證信函的話,是否有效力?還是說存證信函只是單方面的通知及保存證據,要真的告要法院見?(起訴?)我們可以不理嗎?

2.我們這方是否如同那位律師說的,我們不能主張去找林先生的家屬這侵犯他的權力?(單純陳述事實)

3.因為林先生怪罪我們不給他機會解釋發生的事情,所以才會這樣做,但是因為我姐長期受到他虐待:

1.第一次是打我姐,有去驗傷,有驗傷單,本來要告林先生的,可是後來還是放棄,因為林先生說只要告他,他們家人知道這件事的話,他就要殺我們全家來威脅我姐。

2.因為我姐生的第一胎是女生,林先生為了要家產,要我姐替他生一個男生,因為我姐不願意,除了心理上不要之外,生理上也有些困難(有血管榴的樣子生會危險),林先生就從經濟上壓我姐,要她出一半的房租費甚至全出,不准她出外工作生活費,不准辦手機,我姐被弄到受不了才會離開。

3.林先生也搶走我姐的個人身份證、健保卡、小朋友的也是、皮包也搶走,之前的手機也摔壞,也偷走我姐的NB去變賣,也都被他說不准說出去。

4.我們這方是想說真的必要會採取法律行動,只是我姐是想要小核,目前我看是很難,因為如果證據不足的話,小孩應該是保不住。只是離婚的話有辦法嗎?或是分居也行,至少不要住在一起生活會好過一些,因為租房子是用我姐的名義租的,他都會說如果我姐不從就要把房子破壞,要我姐賠不完~我姐離開那天,他就把房子整個摔一遍了。

所以要請問律師先生/小姐,我們目前可以做的大概有那些?或是一個方向也好,因為我媽還蠻怕他會找兄弟殺過來 ....可是又擔心我姐和小朋友的生命安全。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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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 101-10-25 10:34

離婚有1子,協議書約定:子女權利義務歸女方,男方負擔8000元/月教育費,並將名下房屋贈與小孩名下,並持續支付貸款至繳清,請問1.若男方之後不繳貸款,可以請求支付嗎?     2.女方可自行在小孩未成年前將房屋賣掉嗎?   3.教育費和扶養費有啥不同,若男方未支付,可以請求支付嗎? 

1.房貸可以請求對方依約應負擔 2.子女教育費用包含在扶養費內 3.子女特有財產非未子女利益考量不得隨意處分

咪媽 101-10-24 08:32

我的孩子是將滿一歲半的小男生,前夫跟我在我度完蜜月後就分居離婚,在法院訴訟中已協議離婚完,現僅剩子女監護權交由法院判決。我跟孩子住在台中,前夫在屏東,前夫對孩子完全沒有任何付出,離婚前就從他的同事長官口中得知他不想要小孩、是他的父母想要,而他對孩子就心理層面來說非常抗拒,連花點時間金錢關心照顧在小孩身上都不願意,小孩根本不讓他抱,從出生到現在跟這個爸爸相處時間總共不到六小時吧,連我帶小孩到他家去給他看,他還以我沒有事先跟他約為由一直說有公事要處理得離開(那天是中秋節假日)。我因為訴訟中一直對他父母保持最基本禮貌,所以他爸媽從原本爭取監護權,到現在意向是希望共同監護,但前夫實在是很會推卸與逃避責任的人,不論離婚原因為何,他在訪視報告上就都把原屬他自己主動所提卻沒做到的承諾講成是我強迫他、要求他做到哪些事情,然後在訪視報告指責我不讓他看小孩,他都不知道孩子在哪,但事實是我一直用小孩生日過節日生病等理由請他來看小孩(有電郵為證),像他這樣對小孩已經不知道要負責任的人,遇到事情又會推卸責任,而且他也排斥跟我單獨見面(有電郵為證),若共同監護以後孩子的事需做決策時又會變成是我跟他父母討論、由他父母再跟他要求或讓他簽書面資料等,這實在是怪到極點,我搞不懂怎能跟他共同監護孩子。案子只開過一次言詞辯論庭就被法官移交協調,我對於我所提出各項證據證明他對孩子無任何付出與關愛的證據卻無法讓高雄的法官有所決而感到惶恐,請各位律師們能幫幫忙,不要讓我的孩子成為他自私滿足他父母玩孫的工具,請不吝指導我該怎麼寫訴狀陳述彼此不適合共同監護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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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0-23 16:10

半夜我公公趁我先生不在,而我在睡覺的時候,只穿著上衣和內褲,到我的房裡摸我的胸部,我有制止他,他要我禁聲怕被睡在我隔壁房的婆婆聽到,突然又親我的臉說我愛你又再次摸我的胸部,因先生不在而我的兩側又有睡小孩,我就不敢出聲一下子又摸我的屁股,我說爸你幹嘛,他發現我很清醒,就借故問我我先生回來了嗎?就出去了,天亮後,他怕我會告訴家人,特地趁沒人的時候要求我保密,可是我很害怕,怕會再有第二次所以告訴我娘家的人,娘家人便要我帶小孩回台北,但現在婆家的人都知道了,,我公公說謊告訴我先生和婆婆怕我睡覺會壓到小孩所以有移動我的身體不小心碰到我的胸部,我公公平常對我不錯,所以婆家的人都不相信我,而我又沒證據,現在我若要提告該怎麼做?(事情是發生在8月底,也沒報案)

電話中我公公跟我爸爸說我們說有就有沒有就沒有,並沒有堅持自己沒做這種事,事後一個星期我公公有打電話問我爸爸說要包多少紅包隔天有來台北,來的時候我婆婆還是說相信自己的先生沒做這種事,一下子又改口說他相信願能保住我和我先生的婚姻,但我們沒收紅包
因那天先生與我有口角晚上離家至隔天才回來,所以才讓公公有機可趁,因先生都不工作婚姻早就有問題了,因是半夜發生的事,沒有證人公公也不承認,發生事情後先生並沒有站我這邊婚姻還要不要我已無所謂,我先生不會要離婚,目前算分居狀態,但我希望給我公公一個該有的法律制裁,孩子目前一個在我這一個在我先生那邊現在夫家那邊的人堅持要我回花蓮解決,不肯上台北來和解,先生的態度也很差甚至對我的媽媽大小聲,堅持不會再上來台北,那我很希望事情趕快結束,是不是可以去申請調解讓他們上來把事情解決,因先生很強硬,也不站在我這邊,並且堅持要我回去花蓮解決,並說要他們上來台北道歉和解不可能,並說我要告就去告,事情到今天已經2個月了,我想趕快把事情解決,每天晚上都睡不著,很難過又很痛心

我也希望事情可以和解,但夫家那邊先生堅決不會再上台北道歉,堅持要我回去,至於婚姻我不太抱任何繼續下去的希望,先生一直對我口出惡言,並威協會把我的女兒帶回去要我不要後悔,現在我該如何是好?

 

林靜歆 (林律師) 101-10-23 21:57

看完妳的案件,我是覺得妳似乎要考慮一下是不是要因為妳公公的行為而葬送掉妳的婚姻和兩個小孩正常的家庭生活,雖然錯是在妳公公,但畢竟社會上會覺得這是不名譽的事情,鬧到法院去更是把家醜全部掀開來,而且妳先生也會覺得很尷尬。我建議不妨讓妳先生和妳及小孩搬出來住,不要再和公公同住,避免場面太過尷尬。訴諸法律的事情還是要慎重為之…

土豆 101-10-22 19:49
協調離婚 我需要幫忙 因為現在的他跟我 一頭霧水 協調需要些什麼 想請專業人士幫忙 以目前根本沒足夠證據可以裁判離婚 很頭痛 如果請人協調需要費用多少 我想了解 目前來看小孩子隨時都會被他帶走 如果說裁判離婚 目前沒證據一定離不成的吧 是不是
1.沒有法定事由 法官是不能判准離婚 目前看起來婚姻應該也沒有重大破綻到一般人都認為無法維持的情況 2.你可以直接到事務所跟律師討論看看 確認工作範圍 律師比較容易跟你報價
土豆 101-10-22 16:22
你好 我有個朋友(女方)想要離婚已下定決心 不過對方(男方)不肯簽字 一直再拖 如果要他簽字小孩就歸他 女方當然不肯 小孩子親手帶大的(1歲多) 現在卡在對方沒有犯任何錯誤 只不過女方下定決心想離婚 看他這樣吃不好睡不好 一整天沒有休息時間 我好心痛 現在小孩女方在帶 因為有例一個生活公約 不過在法律上根本不實際(詢問過) 現在分居半年多 生活公約出來了就要住一起 之前協調這樣 不過這樣子下去 只會帶給他痛苦 我想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 我想請律師先協調離婚小孩子的監護權再來判 只不過對方不願簽字 簡單來說 離婚小孩就歸他 小孩沒歸他就不簽字 女方為了小孩需要這樣忍受痛苦嗎 可以的話方便給個答覆 感謝感謝萬分謝謝
離婚原則上分協議離婚及裁判離婚 如果因為條件無法協議 只能透過法院裁判離婚
毛毛 101-10-20 17:35

律師您好,

目前我已離婚, 監謢權本歸我, 但我前夫想改 "共同監護" , 所以我想請問 "共同監護" 的優缺點? 聽說若 "共同監護", 小孩發生意外要開刀, 夫妻雙方都得簽名才可以, 不知是不是真的.???

而且我擔心前夫用 "共同監護" 的名義, 來擾亂我的生活. 他是否可以隨時用看小孩的名義來打擾我呢 ??? 

syuan 101-10-19 22:19
感謝律師的回復!不過還想再請教律師個問題! 因對方現在經常以我有新戀情而阻礙我與小孩會面,那麼,在法律上雖說我們離婚了,本應不該干涉對方情感!這樣男方如果以我身邊有新對象造成小孩身心不平衡而藉此想剝奪我的探視權益,這樣法院會判定合理嗎?等待律師詳解後,我會快在這兩天請社會處幫忙,謝謝您!
縱使母親有另組家庭 還是可以有適當的會面交往權利 不可能完全被剝奪
emma 101-10-19 11:47

律師您好~我現在懷孕六個月,因為懷疑老公外遇(並沒有證據),我想要離婚了,離婚小孩怎麼判?離婚小孩歸誰????台灣的法律是不是都幾乎會辦給老公呢???

林立捷 (林律師) 101-10-19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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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1-10-19 17:52

原則上是看誰照顧對小孩較好,

如果小孩較小,需要母親照顧,只要母親也有工作收入,法院應會判給母親

coco 101-10-18 20:43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編輯│刪除 文章日期:101-10-16 14:59  文章人氣:24 個人積分:2

我的爸媽是各自離婚才在一起的  所以我跟大姐是不同父母生的

大姐從小就歸媽媽前夫扶養   而媽媽是再我約幼稚園時就跟爸爸在一起至今約30年了吧

大姊則是成年後結婚了後才跟媽媽有聯繫

大姐因為不滿媽媽自小照顧我們沒照顧她 以及我婚後住娘家沒付房租(只有付水電及其他小錢)   因工作小孩給媽媽帶(但我是跟媽媽談好多少錢後媽媽願意才讓媽媽帶小孩工作的 並沒有逼媽媽)  還有媽媽幫我做月子我錢給太少他認為我在欺負他媽媽   所以就在我fb上公開發文

房子是媽媽的名字沒錯 但是我爸爸也有出錢(在一起30年了耶媽媽都不敢說爸爸一毛錢都沒出了)   但大姐的意思是 房子是媽媽的  認為我們一家人都在佔媽媽便宜 住在媽媽的房子   ......  

朋友ˋ同事不是全部知道我的母親不是親生的...但現在全知道了

所有親戚也都以為我給媽媽帶小孩用逼的  做月子也是

 

全世界都看到了....朋友ˋ親戚ˋ公公(公公本來不是很清楚知道我家裡的情形).....所有的人的看到了

 

以下是大姐PO的文 原本有2篇 另一篇她寫在自己的FB後來自己刪除了....

====大家都是大人了!而且事情很忙~我們還得工作小孩咧還要伺候婆婆咧!!只能說不必上班的人真的是太閒了想太多!!我連做月子的期間都在家一邊工作一邊帶嬰兒!我跟我親生媽媽哭過了嗎?請不要再哀哀叫了好嗎?有本事請別作完月子還叫我媽媽幫妳帶小孩!!我媽主動幫妳作叫作應該嗎?很多人要婆婆或是親生媽媽幫忙帶小孩都不容易呢!請妳出去打聽看看!!!很多事情大家都是為妳想忍著不說妳~何需這樣裝可憐呢?大家只是忍著不說:到底是誰寄人籬下呢?我連回我自己媽媽家睡覺的地方都沒有(更好笑的是她得被親戚或是外婆念:這還是她辛辛苦苦自己作工繳房貸住的還不是她親骨肉)?到底是誰寄人籬下?我媽虐待妳了嗎?再講一次~都已經結婚生子了~各人作業各人擔!!這一次徹底跟妳講清楚:不高興請妳搬出去不要再跟我哀我媽怎樣~小孩也不必麻煩她老人家了!我們本來約好要出國和出去玩的咧~我媽取消掉她應有的權利是她的錯嗎?=====

 

這樣公開在fb上po文有構成毀謗ˋ侮辱ˋ妨礙名譽嗎??

追朔期為??

莊韶鈞 101-10-12 12:58
請問律師~~ 在與前妻協議離婚簽字之前,前妻以搬回娘家,有岳父及姐妹可幫忙照顧小孩的條件,以需爭取低收補助為由,說服我辦離婚,子女由雙方共同監護 沒想到竟然在當天,她收拾完行理離開後,傳了一封簡訊給我,要我自己照顧小孩數月,之後再將小孩接去與她同住 前妻以欺騙的方式要我簽字離婚,岳父及姐妹可幫忙照顧小孩的事完全是子虛烏有 目前小孩子的戶口並不在我這邊,而是在前妻那,要辦理一些事務很麻煩(前妻躲起來不肯出面) 對於遭到前妻這樣方式的對待,使得我非常想將子女監護權爭取為我一人,為此~~是否可以控告前妻惡意遺棄未成年子女來達成,或有任何簡易的方式
如果無法協議子女監護 只能透過法院聲請改定監護 可以母親不願負扶養義務為由提出
ta 101-10-11 11:57
你好 : 我於民國100年10月份與前妻至戶政事務所辦妥離婚,協議書上僅註明小孩監護扶養權利(由我監護扶養),及特約條件 : 無條件離婚,並未註明財產分配問題。前妻於今年9月向地方法院提訴訟申請分配剩餘財產。 請問 : 1.已離婚,前妻有權再分配剩餘財產嗎? 2.特約條件 : 無條件離婚,會影響訴訟結果嗎? 3.目前為家事調解,我可以直接請律師幫忙嗎?
1.離婚後法定期間內 前妻還是可以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2.沒有註明 確實可能會被解釋成為還沒有拋棄這部分權利 3.調解庭可以委任律師陪同到場一併陳述你們的主張
阿絲 101-10-10 12:09
律師您好,我在去年從我父親的存款本領出全部的金額到我的名下,但這筆是我和母親和父親共同打拼事業存的,生意上的匯款都是我在處理,因為我父親的先妻有小孩,10幾年來都沒有扶養到我父親,現在我父親有點失智他們叫我母親把一半的錢拿出來還給我父親,我父親還說如果不拿出來就要告我母親竊盜或是侵佔,到時可能我和我母親一毛都拿不到,我想請問一下這樣告的成嗎?若是我父親告我也告的成嗎?一旦告了我母親可以請法院判離婚嗎?當初有說他們拿了家產會扶養我父親,我扶養我母親,那麼我是不是可以不要扶養我父親呢?我能成怎麼處理呢?謝謝!
1.存款部分 主要還是看是否父親授權你提領金錢 否則確實可能有違反的行為 2.扶養部分 只要是子女就依法應比例分擔父母扶養費用 不過父母受扶養應以自己本身財產不足生活為前提要件 至於是否可以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就看是否符合法定要件 例如父母曾經無正當理由不扶養子女 子女可以向法院聲請減免扶養義務
wawa 101-10-10 07:52
因外籍配偶結婚來台97。12月後不幫忙負擔家裡開銷/遇到溝通問題有認知問題導致多次吵架

直到98。7-8月爭吵後離家到101。10月中都一直沒回家(中間有連絡)

於是在99。2月就有提出要離婚(外籍不要)

在99。7月向法院提出未履行同居義務(因都沒去所以取消)

直到100。7月發現懷孕(我不想生所已拜託外籍簽名拿掉)

100。8月再次向法院提出離婚(理由:遺棄/不負擔家裡開銷/外籍在原本的國家就有小孩/太太(我事後回台灣才知道)

直到101。7月通過離婚(有去申登離婚動作了)
事後於101。10。4收到外籍訴狀(有律師
說:
1。他都不知道要離婚都沒收到文件
2。說懷孕的事他不承認
3。說他離家是被我趕出去的
4。說中間都有連絡。何謂都沒連絡
5。以上所列都是要翻案的理由

請問我已辦妥離婚還可以翻案 被取消嗎?
外籍已於101。9。28居留到期到現在還未回去 不會被抓嗎
法院的訴狀我該理嗎  該出庭嗎?  到現在我都還一直受到騷擾 請問針對此件答辯狀如何填寫?

 雙方已經法院判准離婚

 對方現在應該主要是認為當時法院公文書沒有合法送達

 判決並不合法

 你可以朝這方向思考

黃國城 (Jerry) 101-10-11 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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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慧 101-10-08 15:49

您好:我育有2個小孩.長女12歲.長子11歲.目前與男方分居中.約兩年多.長女5月份已回男方那.最近男方要求要離婚.我怕我跟小孩的權益受損.想請教我該如何請他寫協議內容?

目前是說好一人扶養一個.互不打擾!但是長女說假日要回我這居住!贍養費部分他說他不會給!

我的重點是1.我要怎麼註明長女的要求?避免男方阻止她回來!2.如果長女受不到良好照顧我能要求帶回嗎?但是男方需付長女的學費及生活費用!3.我要避免男方日後跟我拿錢及不扶養女兒要怎註明!

麻煩各位了!近日要寫協議..若有我未發現之權益也跟我說一下..感恩!

 

 

 你可與對方約定:

1.你與女兒見面的方式(時間、方法),如果對方有阻礙你與女兒見面的情形,你女兒的監護權改由你取得。

2.你取得兒子的監護權及他取得女兒的監護權撫養費用部分各自負擔。

 

don 101-10-07 09:48

請問我跟我太太已分居快1年了.最近已近入調解階段.未訴訟離婚前我太太很少關心小孩.最進判決離婚訴訟才開使有要找小孩.但小孩並不喜歡他媽媽的行為已造成小孩的精神困擾.老大就讀小二.135半天24全天.他媽媽135都到校門口等他.跟他說一些無關緊要的事想要拉近與小孩距離.但小孩不喜歡這樣.每次都讓接送的安親班司機在那等.延誤了接送其他小孩的時間.2跟4則是中午進入學校找他.也是同個原因.但小孩還是不喜歡他中午去找.打擾他午修時間.已至於下午都無法專心上課.4點半反家.也都是一付很累的樣子.他說他媽媽都中午找他害他無法睡午覺才會這樣.功課一落千丈.請問他這樣騷擾小孩已經1個多月了.老師有跟他說請勿在中午午休時間找小朋友照像或聊天.則我也跟他提到說小孩不喜歡你去學校找他已造成他精神上很大困擾...他媽媽還是說不聽..這樣子我能替小孩申請保護令嗎?請他媽勿在騷擾小孩..影響他的課業跟生活

1.媽媽關心子女其實也是天經地義 不過如果確實有造成子女就學上的困擾 行使親權可能就有部當的地方 2.聲請法院核發保護令還是需要有相當事由 且聲請人必須舉證說明 如果單純只有你陳述的事實 法院要核發保護令機會應該不會 3.你們離婚案件已在法院繫屬 你可以先請法院是否裁定對方與子女會面的時間跟方式 請對方應遵守

don 101-10-07 00:48

請問光一張驗傷單就能證明我有打歐打被害人嗎?但明明我沒有,請問我能反告對方誣告嗎?因我有其他案件前科怕法官不採信.告我的是我太太.因他一直想離婚小孩.因我沒重大過失所以他遲遲無法提判決離婚官司.最進利用我跟他爭吵的過程.隔天他跑去驗傷告我家暴傷害.然而本人確時沒打人.檢察官也傳我媽問訊我媽也說有爭吵沒動手.請問我這樣還會有罪嗎?...我要如何自保..法院都認定女性比較弱勢.我有前科又怕法院對我有意見不採信..幫我指點一下謝謝

 法院要判定有犯罪,需要有充分的證據才能夠。

你的情形,你與對方爭吵,應該是會構成家暴,對方可以申請家暴令。

但是傷害部分,光有一張驗傷單,會不會被判定有罪,要看你的訴訟技巧及看你碰到的法官為人。

wawa 101-10-06 17:58
因外籍配偶結婚來台97。12月後不幫忙負擔家裡開銷/遇到溝通問題有認知問題導致多次吵架

直到98。7-8月爭吵後離家到101。10月中都一直沒回家(中間有連絡)

於是在99。2月就有提出要離婚(外籍不要)

在99。7月向法院提出未履行同居義務(因都沒去所以取消)

直到100。7月發現懷孕(我不想生所已拜託外籍簽名拿掉)

100。8月再次向法院提出離婚(理由:遺棄/不負擔家裡開銷/外籍在原本的國家就有小孩/太太(我事後回台灣才知道)

直到101。7月通過離婚(有去申登離婚動作了)
事後於101。10。4收到外籍訴狀(有律師
說:
1。他都不知道要離婚都沒收到文件
2。說懷孕的事他不承認
3。說他離家是被我趕出去的
4。說中間都有連絡。何謂都沒連絡
5。以上所列都是要翻案的理由

請問我已辦妥離婚還可以翻案 被取消嗎?
外籍已於101。9。28居留到期到現在還未回去 不會被抓嗎
法院的訴狀我該理嗎  該出庭嗎?  到現在我都還一直受到騷擾
沈恆 (沈律師) 101-10-06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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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姵璇 101-10-05 03:03
我因家暴申請離婚並爭取長子之監護權,目前即將臨盆生第二胎,前夫(已在離婚調解庭共識離婚),但並未至戶政事務所登記,今10/5前夫會至家事庭進行精神鑑定,我想請問你ㄉ事,前夫也告我家爆爭取長子及未出生次子之監護權,他說他有家暴過程錄音等,但是他先動手我才還手的,下次第一次開庭就會對爭護權進行雙方之爭,我是長子的主要照顧者,從出生至今已2歲2個月,長子有可能歸判我嗎,我主張我要長子,幼子給男方,這機率我不知有多大,我很害怕失去長子,老二快生了,對方月子餐費及生產費均不付,我可以請求嗎?前夫因信用卡刷爆,向我表示若我跟小孩有需要則須刷我ㄉ卡,如今面臨離婚,而卡費卻要我負責,我可以主張對方付嗎?再者,長子若判給我能不能從母姓,謝謝
1.未成年子女監護 原則上父母雙方可以協議 如果無法協議 則要向法院聲請裁定看由誰監護 2.房屋所有權是他的 他要換鎖應該是他個人自由 你可以先用存證信函通知他 如果對方不願意歸還 可以考慮是否提侵佔罪告訴
阿俊 101-10-04 16:47

外籍新娘生的小孩不是她丈夫的!!他們已經離婚了,今年5月份離婚,但小孩是3月份就有了,這樣小孩出生後是算前夫的嗎?

 

如果小孩算前夫的話,那小孩出生後我去法院提起否認之訴,驗完DNA確定是我的小孩,這過程是需要多久的時間?還有法院會通知他前夫嗎?

 

                                                              以上問題先謝謝律師們的解答,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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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俊 101-10-04 23:19

律師,非常謝謝你為我解答。

但我還有疑問,如果法院通知她前夫的話,她前夫是否也能告我們通姦?

如果能 有什麼方法可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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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雨 101-09-25 22:21

我跟我前夫離婚一個月多了 前夫家都刻意不讓我看小孩
我只能在我女兒有上幼稚園時偷偷去看她 學校老師有跟我說
我公婆有特別交代不讓我看我女兒跟帶我女兒
上禮拜去看我女兒 看到我女兒大腿外側有大塊瘀青
就帶我女兒去驗傷 因為我前夫她們家不會讓我單獨帶女兒去驗傷
所以我找附近管區陪我去帶我女兒驗傷 後來我才知道管區認識我公公
後來到了衛生所 沒有醫生 管區叫我去小診所驗傷就可以
衛生所的人馬上就說 小診所的驗傷單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我前婆婆一直在警車上說我外面有男人 才跟我前夫離婚
還說她不讓我看我女兒
(當她那樣說我外面有男人的時候 我有準備錄音筆 有錄音存證)

這樣子我可以告她毀謗公然侮辱嗎?

 

我已經有申請法扶通過   律師說9月8號遞狀    但是我卻還等不到第一次調解

我擔心的是我女兒在前夫家到底過著生麼樣的生活

另外我去看我女兒那天   我又在幼稚園問我女兒為什麼會痛痛?   她有小聲的說爸爸打

我還有再問一次    為什麼會痛痛   我換方式問   是阿公打? 阿嬤打?(她都沒說話)

我又馬上問   還是爸爸打?   她又回我一次說   爸爸打

我真的不知該怎麼樣讓開庭程序快一點?   我希望我女兒快點回到我身邊

或許會很辛苦   但為了我最愛的女兒   再辛苦也值得  女兒從出生到離婚前   都是我自己再帶的

在我要離開的時候我女兒還緊抱著我不放   我前公婆要來抱她  她用力的搖頭  

縉榕 101-09-24 10:03

我和前夫離婚協議書上無認何條約,現在要跟我爭監護權,因為我在婚,這樣會失去監護權嗎?

和前夫生一女一男,由於女兒出生時皮膚較黑所以他們瞞著我偷偷驗DNA,是在小孩滿月時趁我上班去驗的,當我知道時已是離婚了,他說小孩不是他的拿那份報告要告我,那告的成嗎?如果他都說小孩不是他的那我是否能爭取女兒歸我?

離婚後有口頭協議說每個月帶小孩出遊,我要見小孩也可以,但事後只有實行一兩次之後都沒有實行,我要見小孩小孩出來玩都被阻擋,前夫都會有一堆理由唐塞,前婆婆卻阻擋不要讓我見小孩,我該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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縉榕 101-09-24 11:27

結婚後生下的小孩因皮膚黑就懷疑不是他的,在小孩滿月時去驗的。他一直說孩子不是他的但我都沒有看到那份檢驗報告,也過了3年了他若提告無效吧?若不是他的他可以婚姻存在時去提告但是他是我離婚後才告知他有去驗。

min 101-09-23 12:22
我是在2011年未婚懷孕的 那年我才17歲
對方是職業軍人
寶寶是在2011年11月生的
我們是因為有寶寶所以10月才去戶政事務所結婚登記

但是結婚什麼都沒有
連請客 聘金這些都沒有
該給的也沒給


搬家後我沒上班
只有每個禮拜他會給我吃飯錢大約1000元

小孩子都是我在家裡照顧
然後他放假後
每次吵架
他都會說是我在上班養你還是你在養我
還說因為他有上班了
所以為什麼他就要放假了還要在家照顧小孩
他都只顧慮到他朋友
現在放假就是跟朋友出去


根本沒想到我跟孩子的感受
我每天都在家裡
為了小孩哪裡都不能去
最多就是去家裡附近買飯就回家了


還有之前剛懷孕時就有說要拿掉
但後來因為他家人說不要 所以才留著



而且在我懷孕
我發現他都有在跟別的女生連絡
甚至搞曖昧 
還跟別人說他沒有結婚
明明就已經辦登記了 他還能這樣說
我當時很後悔辦登記結婚 而且很痛心
小孩出生後 才沒幾天
他有放婚假 但卻都沒有在我身邊照顧我
每天都在FB上跟女生聊天 
還跟別的女生出去
 
事後我上他的FB都有看到歷史訊息
真的讓我很難過


還有他還說過這小孩不是他的
他不想要這類話

我現在覺得我好像有憂鬱症




我想問各位這樣我可以跟他離婚
還有我可以告他嗎 
他是職業軍人 告他他會不會被判的很重?
我聽說軍人的刑期比一般人還多一倍是這樣嗎?


假如我回娘家後有穩定的生活 工作
我能爭取得到監護權嗎?
林智群 (klaw) 101-09-23 18:39

你告她離婚民事訴訟,他不會因此被判刑,

不過再台灣要離婚有一定難度,就是對方有離婚事由(外遇之類的)並有明確證據,才會判離婚,

至於監護權部份,如果可以證明小孩都是你在照顧的,判給你的機會很高

min 101-09-23 22:36

 可是我聽我媽他朋友說這樣可以告他讓我未婚懷孕的罪

他會被關去軍人監獄而且被判的刑期是一般人犯罪的雙倍

是不是有這樣的說法呢?

101-09-10 16:43

想爭取孩子的監護權,需準備哪些資料,要提供哪些對我有利的資料,那麼 我可以自行去法院申請辦理嗎?

沒有監護權的另一方,就有探視權,那麼 離婚書上只備註可隨時探視,帶孩子外出。並沒有說明明確的探視時間,這樣 前夫能以沒有告知就到學校探視孩子嗎? (因為,告知前夫 他會把小孩帶回家裡,不讓他們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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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 101-09-10 14:26
律師您好: 問若夫妻未離婚,但妻未告而別帶小孩回娘家,從此未連絡,所以目前狀況是分居。 請問要若離婚是要以什麼方式處理? 若要證明妻何時離家需要做什麼? 若此方法離婚需要將雙方財產平分? 謝謝
1.可以朝裁判離婚考慮 主張對方惡意遺棄他方 2.夫妻財產如果沒有約定分別財產制 原則上財產各自保留各自的 不過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 並非當然全部各分一半
maldiho 101-09-09 21:05
律師你好,由於今年2月份有寄一份存證信函給先生,內容是關於小孩教養問題及夫妻無法共同生活的一些事例,先生後來有答應在市區買房子要一同居住,但期間仍不時對我有挑剔,我因為工作關係較長時間留在台南, 非假日有時早點下班過去找他也冷淡以對~很多事情他也都不關心~近期因為我和娘家親人出遊,適逢小孩生病不在身邊就被婆家人攻擊,是他答應我去沒關係卻沒幫我說半句話,我打電話問他小孩情況也不老實說~還好之類的,我一氣之下跟他說我們問題那麼多離婚是最後一條路了吧~~後來他口頭回我:離婚條件就是我永遠都不能看小孩,叫我不要再跟他勾勾纏~我只想說我工作養我自己不靠他養~要照顧小孩還要他們家人同意~我想離婚是因為夫妻無法共同生活~他對我沒有心~小孩被扣在深山~這樣的我要如何才能做出最不傷害小孩的事也能結束不堪的婚姻關係
1.離婚主要有協議離婚跟裁判離婚 如果雙方有共識確實可以考慮協議離婚 2.至於對方要求不能看子女 這部分縱使有這樣約定法律效果也是很有疑問 並不妨礙你將來跟法院聲請子女會面交往
林智群 (klaw) 101-09-10 12:25

如果雙方條件談不攏,建議訴請離婚,

至於小孩探視,小孩也有權利看媽媽,所以對方的條件是無理的,

法院也不會同意這樣的條件,建議離婚時一併請法官處理

毛毛 101-09-09 17:11
DEAR 律師,   您好, 我跟我老公已經辦好離婚, 女兒的監護權歸我. 但男方的親友知情後不但不能接受, 還揚言不付女兒的扶養費, 也不願承認監護權歸我的事. 另外還恐嚇我要把小孩強行帶走. 請問我該怎麼辦? 若他們真的把小孩帶走我報警有用嗎? 可以馬上把小孩帶回來嗎? 男方現在還要求我要寫承諾書, 若我再婚, 小孩要無條件還他們. 而且他們想改共同監護. 若真的簽了會有法律問題嗎? 不簽他們又不放過我. 三天兩頭就來疲勞轟炸. 我真的不知可以做什麼?    若男方堅持不付扶養費, 我可以拒絕他探視小孩嗎 ? 還是要告他, 由法院裁定他不能探視.?    不好意思, 又麻煩您. 謝謝您的幫忙.     無助的平凡人.

 1.離婚監護權已經協議  除非雙方再次協議否則就要透過法院裁定改定監護

 2.子女由你監護  如果對方強行帶走  都可能有違法情事  可以報請警方處理

 3.沒有擔任監護人還是對子女扶養義務

    如果對方不願意給付  你可以透過法院訴請給付並強制執行

 4.沒有監護權一方  還是可以跟子女有相當程度會面交往機會

   原則上我們最好不要違反

   不過如果時間跟方式無法協議

    可以請法院裁定

劉傑升 101-09-07 19:54
您好 請問 問若夫妻未離婚,但妻未告而別帶小孩回娘家,所以目前狀況是分居,所以夫將他原本的信用卡帳單收到後退回給郵局,請郵局退回給銀行銀行在改寄到他住所,若他故意不還將銀行的錢都領出來,那請問夫要幫忙還,銀行會追夫嗎?若夫可證明現在妻因工作資遣正在領失業補助,還有私下又找到不需要報勞工局的一家私家公司,證明他有能力還而故意不還
銀行可能代位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不過如果你可以證明妻子還有財產可以清償債務 是否構成代位主張要件可能就有疑問
孟忠 101-09-07 18:06
律師 您好 因小孩監護就學問題及某些原因小弟想訴請離婚無效.目前能舉證為.當初離婚時其見證人並沒共見共聞

離婚證書是前妻自己單獨拿去給專辦離婚的人花錢代簽.事後才拿回來給我

故見證人和我並無認識也沒見過面更沒真正了解小弟對其離婚之真意.

而見證人二人證人簽字部份看其筆跡系為同一人代簽(包含姓名地址..等).

不知以這二點是否能成功訴請判決離婚無效.其成功機率?
沈恆 (沈律師) 101-09-07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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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忠 101-09-07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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蕙媽咪 101-09-04 04:56

今年3月29日,我們雙方協議離婚!! 6月,他無預警的帶走大女兒六歲!! 然後無法好好自己照顧她交由給他姐姐來照顧    但是他姐姐自己本身也有小孩子   我覺得實在是不妥當因為已經讓小孩子沒有媽媽在身邊了    結果他自己又為了自己的自由    執意要去大陸工作    竟然將小孩子放在他姐姐那裡    可是他姐姐根本無法長期照顧我大女兒     他有家暴紀錄離婚前,生孩子時,他有給我三張空白的離婚協議書     我不知道要如何撰寫,才可以向法院訴請要回自己女兒的監議權     我很想再好好彌補她,再好好照顧她到長大!!      請好心人士回應!! 我要什麼程序,才能要回呢?? 那三張空白的離婚協議書,下方都有他本人的親筆簽名!!      我相信仍具有法律效應的!! 只是內容要如何填寫呢?? 另外我也不要便宜他,一定要跟他贍樣費     還有永遠也不想給他知道孩子在那裡?? 永遠逃離他,    反正,這個家一直也不是他想要的!!

 1.如果是這樣應該還沒有去戶政事務所離婚登記  婚姻關係還是存在(因為你沒說明清楚  我個

   人認知)

 2.如果無法協議離婚  你可以考慮是否提裁判離婚訴訟

    並一同定子女監護與扶養

    至於並非每件裁判離婚都會有贍養費還是需要符合法律要件

 3.目前妳可以先請對方姊姊應交付子女

vidi 101-08-30 22:47

我的哥哥新婚兩年,他的妻子不喜歡我,覺得我如果不當泰傭幫忙她顧小孩、做家事就趕快離開她的視線,我是她的小姑,出國留學期間傷到手腳,有工作經驗,但是因為過於疼痛回家休養,後來外住的哥嫂回家入住,要我做家中所有的家事、清掃她與小孩弄亂的客廳、陪她的小孩玩、還要教她小孩課業。我覺得很累不從,嫂嫂打電話請兄長指責我,一天多次讓我疲憊不已,後來因為家中沒有人指責我,嫂嫂開始大鬧說要改嫁離婚,後來我與他們起了爭執之後(我有報警但是家人覺得我是錯的)兄嫂外住三個月後又搬回家中,我的生活型態是早起早睡,而兄嫂則是晚起晚睡,也有打電話諮詢過張老師,113諮詢人員更是被我的抱怨聲惹的困擾不已,並且覺得我有嚴重的精神疾病,後來嫂嫂開始教小孩怎麼惹我生氣(例如叫我不要吃飯因為我是胖子、或是說我個性保守很逼機,也讓孩子放手去虐待我飼養的愛犬所幸沒有外傷),這兩天更是讓我沒有辦法好好休息,因為嫂嫂不願意做家務事,所以都是我全包,對於這件事感到很困擾也常常被嫂嫂言語攻擊。

如果家人有不合理的辱罵行為,你可以向警察局報案,並請他們協助你提起家暴保護令聲請

doridocu 102-01-16 22:16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家人有不合理的辱罵行為,你可以向警察局報案,並請他們協助你提起家暴保護令聲請

我有在報警之後與對方和好,沒有留下驗傷單,也沒有申請保護令,只有一直打電話詢問113、1980、1995等志工專線,也有到校中輔導處諮詢,還因為這樣操性成績被扣到只剩下-1,我還是會很害怕。

 

小佳 101-08-30 17:58
律師您好, 我跟男方因為當初我實在不想讓小孩非婚生子女 所以在”在快生之前”我們去登記結婚了) 但孩子出生後到現在還沒報戶口跟填寫準正書(還未過報戶口期限兩個月) 我現在如果跟男方提離婚(因為雙方家庭跟個人因素) 男方可以跟女方搶小孩嗎? 然後我之後可以再跟男方要扶養小孩費用嗎? 感謝您。
1.如果有婚姻關係 不管符不符合準正 至少南方會構成認領 他還是子女法律上父親 2.離婚後原則上由雙方約定子女由誰監護 如果不能協議 可以請求法院裁定子女由何人監護 但不管誰監護 雙方都須依經濟能力比例付單子女扶養費用
阿治 101-08-29 14:12
分居六個月,協議離婚中,目前無法正常去與小孩會面,應如何向法院申請會面方式,要填何種申請表及申請流程
要透過法院執行一定要有執行名義 你可以直接訴請交付子女並同時定暫時狀態處分 請求法院要求對方應讓你正常與子女會面
Nio Liu 101-08-26 10:46

前陣子與前妻協議離婚,小孩監護權歸我

協議書上清楚標示日後小孩生活撫養費用一人一半

按月匯款至當初我指定的帳戶下(協議書上都有)

但是第一個月她就不願支付

手機不接,所有通訊方式都失去聯絡

離婚時他將兩人這幾年財產全數轉到他名下

有朋友說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或是可以向法院申請假扣押凍結她的資產(有房有車有存款)

有人可以幫我解釋一下強制執行跟假扣押的意義

還有程序以及需要具備哪些條件才可以申請嗎?

另外~相關產生的費用問題目前我根本無力負擔

民間是否有公益律師可以幫忙協助?

還是我必須先撰寫存證信函要求對方支付

又該如何撰寫內容呢?

1.要執行對方財產必須有執行名義開啟執行程序 執行程序分類有終局執行 及暫時執行 如果你要實際拿到錢必須終局執行 如果你是擔心對方脫產 就要聲請假扣押(即暫時執行) 2.而執行名義原則上就是你必須去告對方 取得勝訴判決 3.如果經濟有困難 可以去法扶詢問 不過要件很嚴格 應該需要符合社會救助的中低收入戶 如果律師都當公益 那我真的要思考一下將來以什麼維生

Nio Liu 101-08-27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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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油獅 101-08-24 23:47
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有關小孩的問題 我跟小孩的爸沒結婚就有了小孩 因為當時他還有婚姻的關西存在 直到我生完小孩戶口後沒多久他才離婚! 所以我跟他完全是沒有婚姻的存在 但是當時入戶口的時候 他堅決小孩監護權要在他那邊 我也想說 既然都在一起了 應該也沒關西吧! 之後小孩差不多快一歲左右 他在外面有了另一個女生 我跟他也完全沒有婚姻關西 所以到最後他把我趕出去 讓那個女生去他家 顧我那對雙胞胎小孩 但是之後我要回去看小孩 他們都不太願意讓我看 總是找藉口 讓我看不到 可能是我每次去看小孩 小孩身上總是都有傷痕吧! 直到最近更誇張 我沒跟他說要去看小孩 我直接衝去他家 小孩獨自在樓下玩耍 小孩現在才三歲多 每次忽然衝過去他家 都是看小孩子在樓下玩耍 身上髒的要死 又是全身都是傷 直到前天又去看小孩 小孩依然在樓下 開了門之後 姐姐說 媽媽你看 用他的左臉給我看 眼睛下方黑青 我問說 誰打的 他說媽媽(那個女的)打的 那女的要我小孩叫他媽媽 又看了妹妹 妹妹的腳也都是一痕一痕像是用藤條打的手有都黑青 於是我越想越氣 看到我去 馬上說 我要看小孩 要爸爸在那才給我看 總之就都是找藉口 看到我又說 姐姐臉上的傷是在玩撞到的 我都還沒問就先跟我說 是因為作賊心虛嗎?! 而且他們那也都很亂 常常有一堆男女去他家 因為那些都是搞一些有的沒有的 我怕小孩以後的思想全歪掉了 所以我很怕 小孩受到性侵或是什麼的 畢竟小孩現在才三歲多 於是我跟小孩爸的姐姐說 要他幫我帶小孩子出來 所以我帶了妹妹去麥當勞 也拍了腳傷與手上的黑青 我想問 像這樣是否可以帶小孩驗傷 爭取監護權呢?!
1.可以考慮聲請保護令並定子女暫時由你監護 2.向法院提出改定子女監護聲請 對方這樣明顯有未盡保護教養的情事 況且對方有另組家庭的打算 應該是蠻有機會的
bmw1463 101-08-23 18:16

                                                                       協議書

  立書人李X潔(以下簡稱甲方)、李X原(以下簡稱乙方),監護權轉移協議內容如下:
一、雙方所生之未成年子女李X勳<民國95年X月27日生,身分證字號:<F1322XXXXX>歸乙方監護扶養。甲方有永久探視權,再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之情況下,得以下列方式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所生子女李X勳於每月第一、三、五週之星期五下午十八點時起,由甲方及甲方之母林X香至乙方住處攜出未成年子女進行探視及外宿,並於週日下午二十一時前,將未成年子女送回乙方住處。

二、寒假期間、暑假期間:寒假期間自學校放假開始後第一日算至第十五日止(共計15天),另增農曆初二起至初八止7日(不包含除夕掛、初一)。暑假期間自學校放假開始後第一日算至第三十日止(共計30天),子女於該
期間內隨同甲方,在甲方住處或其他甲方決定之住處生活。另增每年的農曆初二起至初八止7日夜,由甲方與子女共度。甲方得利用寒、暑假假期中,屬於其和子女共同生活之期間,攜子女共赴國外旅遊,乙方同意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三、雙方所生之未成年子女李X瑀〈民國97年X月25日生,身分證字號:F2313XXXXX〉歸甲方監護扶養。乙方有永久探視權,再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之情況下,得以下列方式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所生子女李X瑀於每月的第二週之星期六早上九點時起至當日晚上九點時止,由乙方於週六早上九時至甲方住處接李X瑀外出,至
當日下午九時前,再由乙方將李X瑀送回甲處方。甲方得利用寒、暑假假期中,屬於其和子女共同生活之期間,攜子女共赴國外旅遊,乙方同意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四、為求確實依上述約定探視子女,確保子女之最佳利益,雙方同意必須將實際住所工作場所之地址及聯絡電話告知對方,倘有變動時亦同。

五、乙方願自民國99年8月起,按月於每月15日前給付甲方新台幣五千元,直接匯入甲方之XX銀行XX分行,帳號:0015-XXX-XXXXXX號,作為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六、雙方於離婚生效日後,對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及離婚後各自所有之債權債務,均由各自負擔,與對方無關。

七、本協議書共計壹式三份,除由雙方各執壹份維憑外,另壹份則由雙方持往戶政機關,據以辦理離婚監護權轉移之登記手續

八、「本協議書取代民國98年4月29日雙方所定之離婚協議書」


(立書人是甲方寫的內容都是對甲方有利的內容,可是我也簽字了我無話可說)

1.第一條甲方有永久探視權,再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之情況下一.三.五週一個月內共有九天已影響到小朋友跟乙方的家庭生活作息了,因為甲方外婆也很疼小孩,導致過於溺愛,帶回來的子女很難教養導致乙方長期困擾,是否能˙減少甲方探視時間,以不會影響再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之情況的困擾。

2.甲方長期把我女兒帶出國到澳洲去,是說要到那裡旅遊,但其實甲方是在那裡念書拿綠卡,未告知乙是出國念書而是國外旅遊(協議書上是這麼寫的),故意把我女兒藏在那裡,不讓我看,我長時間已經無法看到我女兒了,我也被剝奪了我該有的永久探視權力,法律上不是有寫到,有監護權的一方是不能拒絕另一方的探視,但現我女兒已不認得我是誰了,我女兒只會叫我Uncle,我真的很傷心,所以我想提高我探視我女兒的探視日,以維持父女關係的親情

ps:1)是否可以請問法官,有監讙權的對方不給我方探視子女時,可否向法院當庭申請起訴或是請求強制執行
    2)法官因為我只有國小畢業,所以當時跟甲方所簽訂的(協議書)很多都看不懂,所以請求懇求法官能重      新在寫一份(協議書)

3.甲乙雙方應該共同負責教育子女,以及食衣住行育樂之教育費用,協議書上第五項有寫到,甲方要求乙方按於每月,給付甲方新台幣五千元,作為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但乙方也有養有一子,也是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所以甲方也要分擔乙方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扶養費,這樣才有做到父母之該有的責任,我是真的很想付這五千元,但我的薪資所得太少了,我要撫養兒子的龐大教育學費,還要付前妻還有女兒的健保費,還有前妻會不定時會要求我寄給她跟我女兒所需要的生活用品,這條款我真的無力償還,可能會造成我以後的龐大負債,還有兒子的教育基金與生活品質。

4.甲方之母因長時間用電話甚至到乙方貴公司騷擾,已經妨礙到乙方工作正常運作,乙方已被公司警告,如有再次情況,乙方可能會被資遣,這樣也會影響到,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的食衣住行育樂以及教育費用

5.我乙方李俊原留有當初跟甲方李弈潔電話內容之影音檔,是否就可在法庭上做為證據,我乙方李俊原想向法院申請永久保護令,因為甲方有在影音檔案中說到,要先殺小女兒在殺大兒子,最後是殺乙方李俊原,讓乙方李俊原身心感到極度恐慌及害怕,可是這個檔案是在98年錄製的,現在是101年ㄌ,請問這個檔案還有用嗎??

PS:律師你好,我只是想要知道我現在的情況該如何解決,該如何做,請給我個方向!!
內容有點多請律師幫幫小弟個忙謝謝律師^__^

黃國城 (Jerry) 101-08-24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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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雨 101-08-21 18:24
前陣子跟前夫離婚 本來說好小孩子要給我 還叫我把離婚協議書寫好
結果到了戶政事務所 臨時反悔 把小孩子的監護那條劃掉
我女兒從出生到前鎮子都是我在帶 所以我沒有工作
前夫看在這一點 嗆我說 我沒工作搶不贏小孩 我也認了
他本來答應說每個禮拜讓我帶小孩出去玩 結果現在又臨時反悔
我前婆婆也故意不讓我看小孩小孩帶出去玩 我說它們在哪裡我可以去接我女兒
他就跟我說 不用 故意不讓我女兒跟我接觸 剝奪我的探視權
他們家的人實在太過分 我決定要把我女兒的監護權搶過來
我前夫他自己說他有殺人已遂或未遂的前科   他有哪個案底   如果請律師可以把他的案底掉出來嗎?     我前夫之前沉迷網路遊戲 把薪水都拿來買遊戲點數
不管我的生活有多困苦 在玩遊戲時 我女兒在他附近走動 他就會嫌我女兒煩 還會大聲罵她 這些我都有錄音存證 好心的律師可以告訴我應該要怎麼做嗎?

1.目前看起來應該是父母還沒有協議子女監護 

如果父母無法協議子女監護可以聲請法院裁定

對方若確實有你所說的前科以及生活不良習慣

應該不適合照護子女

不過你自己的部分還是必須先有相當經濟能力

不然這部分確實會比較弱勢

2.建議可以向法院聲請裁定子女由你監護

小雨 101-09-25 22:19

請問我現在有工作挺穩定的話呢?

我如果自己去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    會不會等很久?

coco 101-08-17 23:57

父母在婚姻關係下買的一間公寓 登記在媽媽名下
後來因爸爸在外積欠卡債 故在民國95年辦理離婚
離婚時有寫下房子歸媽媽所有 爸爸在外一切債務與太太及小孩無關
這張立據只有夫妻雙方簽名 沒有拿去法院公證 請問這是有效的嗎?
離婚後爸爸離開家裡
現在銀行使用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
要求媽媽將房子價值的一半金額 拿出來還債

有查過民法 1030-1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製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民法第 242 條 (債權代位權)
債務人怠於行使其權利時,債權人因保全債權,得以自己之名義,行使其權利。但專屬於債務人本身者,不在此限。
現在已經離婚六年了 債權人有這個權利嗎 要媽媽出面還錢嗎?

林智群 (klaw) 101-08-18 01:44

應該已經罹於時效了,你母親沒有義務還錢,可以提出時效抗辯

101-08-16 15:27

離婚3年.當初協議可以探視.3年來只探視一次.已經寄ㄌ存證信函3次.對方沒理會.要如何奪回監護權.或探視對方已經又結婚生ㄌ一ㄍ小孩.我打電話去家裡要看我ㄉ兒子.每次都說不再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1-08-16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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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