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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 105-07-11 16:34
你好。我是位未婚生子的單親媽媽 小孩生父入獄服刑。男方家人打了可憐牌同情牌 於是小孩平日在男方家 假日載來我家 這樣的日子過了半年多中間ㄧ直要我監護權共同擁有 不然就是找我麻煩 今日颱風天傳訊息來說因為颱風天所以下禮拜在帶回來 我覺得自己ㄧ直在忍受吃虧 因為自己的心軟讓人得寸進尺。我去警察局報案 沒收索票也沒辦法進去 警察說狠點小孩下禮拜回來就別讓他們帶回去 因為這樣是默認我小孩跟他們的關係 想請問律師大人可以給我點意見嗎

您好:

您可提離婚訴訟,一併請求酌定您為單獨監護權人,若未想提起離婚訴訟,因配偶在監服刑,所以只有您為監護權人,的確可以不讓對方家人將小孩帶走。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7-11 17: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這樣的照顧模式,對方日後可以聲請單方面監護,屆時我方只能探視,並且必須支付扶養費。

2、倘若您不希望這樣的話,建議您將子女攜回並自行照顧,向法院提告酌定監護權,至於若對方涉嫌家庭暴力等行為,可以蒐證之後提起刑事告訴及保護令聲請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11 19: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由您單獨監護,徹底解決紛爭及爭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11 19: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由您單獨監護,徹底解決紛爭及爭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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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昀叡 (呂律師) 105-07-11 21:2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 依照您的敘述「未婚生子的單親媽媽」,想必雙方始終沒有婚姻關係,該小孩在法律上仍為非婚生子女,但如果生父曾有「撫育」的事實的話,就會被視為認領而產生法律上的父子/女關係。
  2. 而依照民法第1069條之1準用第1055條第1項規定,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的行使與負擔若雙方協議不成,得起訴請求法院酌定;另外一方面,即便雙方本來就已談妥共同行使,仍得依1055條第3項規定,以「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者」為由,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由您單獨行使與負擔。
  3.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蘇小姐 105-07-08 12:16

104年8月離婚  與前夫協議共同監護 共同撫養(學雜費  課後保母費 醫療費都是各半支出)

未成年子女領有北市育兒津貼補助個月2500  直到滿5足歲(於明年2月份為止)

未成年子女當初協議與男方同住  去年8月離婚後同住到今年2月份

前夫索討補助費用2015年9月~2016年2月1250*6=7500 一半我覺得合理

但前夫還要求分居後應當全額交付給他  請問這合理嗎?他認為小孩和她同住所以他這樣要求

2016年3月~2016年7月2500*5=125002016年7月以後補助按月給付到小孩滿五足歲

協議書上約定每周我一天半的探視時間 , 現在對我說我未盡到對小孩的義務就不能享有權益?

他要求我寫還款切結書, 才可以探視小孩否則就走法律途徑

我該怎麼做???我幫小孩保儲蓄險,  醫療險沒有向她收一半的支出 , 他說是我個人要保的 , 無關他的事...

該給小孩的支出 , 我都會給  ,只是他要求是不是不合理  我只求公平,  不是他說了就算

若我想重新要求小孩與我同住 我該怎麼做 爭取全部的監護權 機率大嗎 我和前夫無法溝通 他想法太偏激 他的個性也讓他的家人遠離  

原本說他爸媽 他姐要幫忙照顧小孩  現在完全沒聯絡由他自己一個人帶小孩

現在他要對我提告....我接下來該怎麼做......真的很無助......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7-08 13:39

您好,

 

1、未有監護權之一方,每月仍應給付小孩扶養費,若您有另外替小孩投保或其他合理花費,可提出給法官作為參考。

 

2、對方提告後,建議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會面諮詢,委由律師處理後續訴訟事宜,才能保障自身權益,爭取最大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8 2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對方對您提告,再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為您爭取有利之條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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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8 2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對方對您提告,再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為您爭取有利之條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koykua 105-07-07 19:59

我住彰化鹿港

老婆小孩的戶籍也在彰化鹿港

現在我在彰化法院提離婚訴訟監護權判定

我老婆帶小孩離家出走到宜蘭法院提離婚訴訟

請問到時候開庭是要到彰化還事宜蘭呢???

三個人的戶籍都在彰化鹿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向您們共同戶籍所在地彰化提出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7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戶籍在鹿港,彰化地院為有管轄權之法院,惟若目前未成年子女實際居住地於宜蘭,宜蘭地院亦有可能為有管轄權之法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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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7 22: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戶籍在鹿港,彰化地院為有管轄權之法院,惟若目前未成年子女實際居住地於宜蘭,宜蘭地院亦有可能唯有管轄權之法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寂寞梧桐 105-07-07 16:11

各位律師好,想請教你們一些問題,如有回答不勝感激!

一.請問如果不能做為通姦證據,我有甚麼方法可以告他們,拿到一些錢,然後帶孩子離開?line裡面有互拍性器官的照片(沒有拍臉),可是已經超過六個月了,還有互稱老公老婆.小三說想吃男方的性器官,做了很舒服等等.

我只有拍下對話紀錄而已,後來似乎發現我偷看,言語就比較保留,

小三只有說想男的,想抱男的,想每天睡在一起等等,

對方有設密碼是我猜到的,後來他又改密碼,我還沒猜到,

我之前不敢有行動,是擔心男的會告我妨礙秘密罪,

我很多年前,因為他們有私生女提告,告成,

但是原諒男的,男的幫小三付罰金所以小三也不痛不癢,

現在已經無法以私生女為理由再告,謝謝!

 

二,撤告前我有和男的簽一份契約書,大意是說如果男的和小三有來往,通電話也算,就要無條件給我三百萬元,孩子監護權都給我,另外每個月除了家外還須給我一萬,但是這幾點男的通通沒做到,我又要如何舉證?

我只有一張他們兩在臉書公開的合照,但是不是最近的(臉書是公開的)

只有坐著抱在一起.而且好像也無法證明甚麼?

 

三 如果去工作,我就無法跑法院,因為很難請假,所以陷入兩難,

我又想去外地工作,把孩子帶走,這樣男的可以告我無履行同居義務而離婚嗎?我擔心拿不到一毛錢離婚,

抱歉,問題很多,感謝大家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7-07 16: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這樣的對話紀錄,有機會提告離婚

2、協議書的部份,必須要有違反約定明確事證,否則難以構成。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並且爭取監護權訴訟的部份交由律師處理即可。

黃國政 (Sam) 105-07-07 19:40

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處理,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建議可以朝民事損害賠償去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7-07 22:06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首先以通姦行為而言,必須舉證雙方確實有進行性行為,始有可能成立,以line的對話紀錄而言,也要看內容是不是真的有具體指出雙方有進行性行為(時間、地點等),如果只是空泛的內容,在舉證上來說尚且不足,要成立通姦罪會有困難。 但以您所提供的資料來看,雙方的相處已超過正常異性交往的界線,而且現行法院實務見解認圍,配偶權之範圍,只要是逾越婚姻誠實義務之行為,諸如與配偶以外之人同宿一室、摟抱、親吻或其他等行為,依社會一般通念,足以破壞夫妻共同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而有違婚姻關係配偶間應負之誠實義務者,皆可依民法第195條第3項規定向雙方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即使只有line的親密對話,若能顯示其等交情匪淺、關係親密,確有逾越一般社交行為之不正常交往,法院實務也會認為配偶及第三人均須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至於您先前所簽立的和解書,對於立約人都會產生拘束力,可以提起民事訴訟向對方請求賠償,舉證責任方面,可以考慮調取通聯紀錄判斷兩人是否確實有密切交往,至於每月是否有給付約定金額,銀行明細應可以作為有力的證明。 如果是因為要到外地工作這類正當事由,是還不至於會構成民法第1052條第1項或第2項的離婚事由。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7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直接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7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直接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花花 105-07-07 00:23

開庭過三次最近要宣判了

我女兒目前兩歲多跟我住,在離婚裁定前我有取得女兒的暫時監護

對方在最後一庭提出一些文件表示他對女兒也很盡心盡力照顧

但對方在社工訪視時曾跟社工表達願意將監護權讓給我

所以婉拒訪視

請問法院有可能因為他提出的文件而判共同監護嗎??

我想申請閱卷,但書記官說卷已在法官那要寫判決了。

您好:

若依您之敘述,由您單獨監護之機會頗大,但仍有共同監護之可能,要視你們開庭狀況而定,建議尋求律師協助,於閱卷後才會比較明確。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7 23: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主要照顧者,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可向對方請求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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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7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主要照顧者,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可向對方請求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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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辣椒 105-07-06 17:10
律師您好,我和我前夫離婚已經有兩年了,當初離婚時他提起孩子的監護權他要,輔育費他也會全部負擔,我保有探視權,探視的時間也有協議好!但是我從來沒有順利接到孩子過,我照約定時間到我前夫家,我前夫的爸爸已經先把孩子帶出去了,或是先告知孩子說不能跟我出去,也不能叫我,不能和我互動,也不能吃我買的東西,不然就不准再住在那裡,導致孩子根本看到我就跑,為了不讓孩子的心理壓力太大,我改用孩子放學的時間,去學校看一下他們,但是後來我前夫的爸爸知道後,就跑去學校罵老師,不准再讓我去看孩子,也不准我打電話去學校給孩子,他說那不是我探視時間,在無計可施的情況下,我只好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探視權,但是我前夫他卻咬著我說,是我都沒有在約定時間先通知他,但我不是不通知他,而是我根本聯絡不上他,我打手機給他,他都不接,打去他家,他家人聽到我的聲音就馬上掛斷,我該如何在開庭時應答,讓法官能幫忙協助我?我一定要先通知他們才能載孩子嗎?我們當初都有約定好時間!孩子的所在處所,是指孩子當時的地方還是一定是指家裡?還有一個問題是,我前夫雖然是孩子的監護人,但是他卻不能作主孩子的任何事情,都是我前夫的爸爸在決定,這樣我要如何才能讓法官傳他爸出庭應訊呢?因為他家人都會對孩子灌輸反造的觀念,導致孩子和我越來越遠,我該用什麼方式描述在開庭是讓法官了解呢?我沒有證據,因為都是孩子告訴我的,但是我不能讓我前夫的爸爸知道,我怕孩子又會被罵得很慘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7-06 17:33

您好,

 

1、可提供通聯紀錄、證人錄音錄影等方式向法官舉證對方有妨礙您行使探視權之情事。

 

2、可向法官請求傳喚前夫父親出庭作證,但本案看來並無傳喚前夫父親作證之實益,無法證明任何關於本案之爭點。

 

3、如孩子已有理解問題表達想法之能力,可由法官指派社工或親自詢問小孩。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6 20: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請求傳喚未成年子女作證,釐清事實。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6 20: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請求傳喚未成年子女作證,釐清事實。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豬豬 105-07-06 01:04
和前夫已離婚10幾年,自從離婚後就斷聯。 前些日子接到戶政來電告知他死了,而其2位未成年子女要由我監護。 2位未成年子女,一直以來都是由他和他家人(前婆婆和前小姑)照顧撫養。而我也已另組家庭,所以我想放棄監護權。 但他的家人(前婆婆和前小姑)卻在訴訟狀上敘述對我不實的毀謗。 多年前,因為有小孩而和前夫結婚。前夫迷上線上遊戲,成天往網咖跑!我的媽媽因為疼女兒,還特地借錢買一台電腦給前夫,就是為了讓他能不要往外跑。前夫無業,也不努力找工作!第一位小孩剛出生,我還在坐月子,前夫還是成天往外遊盪。我記得我在做月子的夜晚,還跑到KTV去找他回家。回家後,他就踹了我的肚子!我很傷心的在他面前,割腕自殺! 隔天後,他很後悔對我做的事!我原諒了他。 但他還是不工作,成天遊盪!還常喝的醉醺醺,曾經還在臥房,就灑尿在抽屜裡。前婆婆阻止我帶小孩回娘家,她說帶回去之後,就不要期望她會幫我帶小孩。礙於我需要工作賺錢,所以我妥協了。而前小姑更是直接把小孩帶走,從此小孩就ㄧ直和前小姑睡在一起。 隔年,我又懷孕生了第2個小孩,前夫仍然沒工作,成天遊盪。我白天工作小孩白天拖前婆婆帶!晚上回家,就自己帶。因為曾有些不開心,所以我鮮少和他家人同桌吃飯。某天,前婆婆拿著租屋契約,要我簽名繳房租。前夫還常常讓他的表弟,自由進出我們的臥房,我常常被嚇到!和他家人對我的身心摧殘,我覺得我當時生病了。 在我帶第二個小孩到9個月時,某天,因為和前夫起了口角!對,又是為了他不工作的事,當時他跟我說需要小孩的保姆費,然後我去借現金卡給他。然後他打我推我拉我,把我關在門外。當時,我揚言要開瓦斯自殺,他才開門!然後,我就跑著小孩往樓上跑,要和小孩同歸於盡。 他的家人依然挺著前夫,覺得他沒做錯事。我當下,死心的跟前夫說,我要離婚。他們很強硬的說只能帶女生,而且不能再回來看小孩。因為身無分文又有現金卡債,怕小孩跟我受罪,所以我放棄了2位小孩監護權。 自此,我就沒再跟他們聯繫! 他們今天卻在訴訟狀上,說我從小孩出生就沒盡扶養照顧義務、從未探望、自行在離婚協議書上寫放棄監護權、為要求離婚要把小孩從樓上丟下至死。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7-06 08: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雖然目前仍有爭議,不過基於保障訴訟權及家事事件不公開,所以對方的論述,很難構成侵害名譽

2、至於該停止侵權訴訟,倘偌您想要繼續保有監護權,應該依法提出答辯,並建議委請律師協助答辯以保障權益。

Kimmy 105-07-05 14:02

因為和前夫離婚時協議書上有寫他每月要轉三萬元的生活費直到二個小孩成年。當初協議書有寫到撫養權歸我,監護權共有。他連協議書上的實支實付的教育費也只有付二、三次就沒有再付了。這個部份我也還沒有和他計算。

但是他在三年前就沒有再轉生活費而且也有發簡訊提醒他,但是他完全不理會不處理。我只好針對生活費的部份做支付命令,也取得了確定證明書。前年拿到確定證明書後直到今年六月底我才去做執行。

結果對方發簡訊給我:「有本事就不要背后搞動作!」

這會影響我的執行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7-05 14: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這樣的簡訊不影響我方的強制執行,無須過於擔心。

倘若對方涉及騷擾等,可以蒐證之後嘗試聲請保護令

阿芳 105-07-05 12:28

我與前夫離婚好幾年了,之前育有一男一女,目前監護權共同監護,但因前夫會酗酒有家暴前科,且無工作小孩子經社工訪查認定不適合與父親同  住,於是協調後交由我扶養,現在小孩要唸國中了,我想去申請監護權改判,又因前夫三不五時只要喝酒就會打來騷擾我及小孩,且威脅要帶小孩子回去,請問是否有何辦法可以阻止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5 1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由您單獨監護,並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並可蒐集對方酒後之言行舉止,聲請保護令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5 1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由您單獨監護,並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並可蒐集對方酒後之言行舉止,聲請保護令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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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政 (Sam) 105-07-05 14:30

由於您提供的資料中、關於具體案情有諸多之處尚未明瞭(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之處),我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以便由我來進行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按照您所提供已知之資料(由於您的描述比較簡略,可能還必須瞭解更多案件事實內容),依家事事件法第104條規定:「下列親子非訟事件,專屬子女住所或居所地法院管轄;無住所或居所者,得由法院認為適當之所在地法院管轄:一、關於未成年子女扶養請求、其他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之酌定、改定、變更或重大事項權利行使酌定事件。」而於判定監護權時,另依民法第1055-1條規定:「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六、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七、各族群之傳統習俗、文化及價值觀。前項子女最佳利益之審酌,法院除得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或家事調查官之調查報告外,並得依囑託警察機關、稅捐機關、金融機構、學校及其他有關機關、團體或具有相關專業知識之適當人士就特定事項調查之結果認定之。」
實務上,法官會委託縣市政府社會局或社工進行訪視調查,對夫妻雙方的基本狀況(上述法條內容為主),提出訪視紀錄。
要言之,改定監護權人事件,法官會考量雙方提出的理由、證據,認定是否有改定子女監護權的必要,同時也會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紀錄及子女之意願(尤其在已滿7以上之未成年人的情形),斟酌一切情形做出判斷。這類書狀,需要您和您孩子實際狀況、以及真正的法律專業介入,才能做出對您最有利的表達。

時間上,可能需要半年到一年;而且,必須經過調解程序。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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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 ID:a121218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7-05 15:03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民法第1106條之1第1項之,有事實足認監護人不符受監護人之最佳利益,或有顯不適任之情事者,得聲請法院改定監護人,因此若有如您所述「前夫會酗酒有家暴前科,且無工作,小孩子經社工訪查認定不適合與父親同住」之情形,得依該條規定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人,而法院依法仍要判斷原監護人是否「不符受監護人之最佳利益」或「顯不適任之情事」。 至於若對方有任何不當行為,可以立即追究其社會秩序維護法或刑法責任,以達到嚇阻作用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聲請改定監護權

並請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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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 105-07-05 01:45
去年先生辱罵我限我隔天要搬走,我有打電話報警,警察有幫我通報家暴。隔年年初,對方帶他家人來我家鬧,電話威脅我不要惹他,我至警局求助,警察幫我通報家暴並申請保護令。但因為我沒請律師,被法官要求當庭撤銷。對方也告我略誘。我自行些訴狀,付上對方提出暫時處份,著定未成年子女重大事項訴狀、給對方看小孩的照片和簡訊,在五月,檢察官以對方為達成他的目的告我略誘,不應以他單方成訴而訂我罪,最後不起訴。小孩從出生至今都我ㄧ人帶大,小孩目前ㄧ歲半。但目前我有問題,家母於上星期中風。但行動上還是可以,如抱小孩,餵奶。我們目前也請看護顧我外婆,外婆也中風。我會因為家人的關係失去孩子的監護權嗎? 另外,對方訴狀全都是不實指控。他說他搬到媽媽家,所以下班也可以顧小孩。但從etag 記錄,他根本沒住在他媽媽家。又說他媽才是主要照顧者。感覺訴訟證據根本不重要,只要會說就可讓法官採信。我可以拿對方etag 來佐證嗎?會侵犯他人隱私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7-05 09:43

您好,

 

1、家人之健康狀況並非法官判斷的主要因素,仍要檢視所有與小孩有關之條件、參考訪視社工之意見等,綜合所有因素做出對小孩最有利之判斷。

 

2、您可提出etag作為佐證,但對本案之影響性可能不高。

 

3、建議應尋求專業律師之協助。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由於家事案件當事人都是以自己有利的說法去陳述

重點是要讓法官相信所陳述之事證, 或是針對對造不實指控做反駁

通常監護權爭取進行的方向是要搜集小孩跟著你好的證據, 及跟著對方不好的證據, 且家事案較為複雜, 變數多, 如真的有意以官司訴訟進行, 建議詢正式管道請律師諮詢

黃國政 (Sam) 105-07-05 11:12

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處理,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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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5 14: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可爭取單獨監護,並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爭取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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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5 14: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可爭取單獨監護,並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爭取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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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ETAG記錄可以請法官調閱就沒侵害隱私問題

建議你要找個律師協助你規劃完整策略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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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by 105-07-04 17:56

?想請教律師,我今年2月與前夫辦理離婚,小孩監護權由我單獨監護,婚前共有一間房產,所有權是他的,在協議書上有說明出售金額扣除相關必要費用後均分,現在房產已經售出,但前夫不願意提供相關費用單據明細,並要我簽立一份合意書,同意他所提供的餘額,我簽了他也依照他提供的金額匯款給我了~~

但他現在不停的在跟我要婚姻存續期間他覺得他多支付的費用的部分,但事實上婚姻存續期間我所支付的費用並沒有比他少,我目前有整理一份明細可證明這幾年雙方所支付的費用,他這樣不斷的騷擾我,跟我要錢,我是否該撰寫存證信函然後使用明細為附件給他,該如何書寫較恰當?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7-04 20: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已經將動產出售,可以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履約,倘若對方拒絕,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救濟

2、婚姻存續期間還是可以成立借貸關係,所以要釐清對方欲請求之款項,不能一概而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4 21: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於對方之請求,您可置之不理,僅需蒐集對方騷擾您之證據,準備提出刑事告訴即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4 21: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於對方之請求,您可置之不理,僅需蒐集對方騷擾您之證據,準備提出刑事告訴即可,您亦可提起訴訟請求對方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生活支出,支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黃國政 (Sam) 105-07-04 22:18

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處理,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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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孩子的媽媽 105-07-03 22:52

你好?我想請問?我想更改監護權我現在也有能力可以養我女兒然後,因為我之前有在離婚協議書上面寫說如果不讓我看女兒?他之前跟我大吵?我說我只要我女兒?不要這個錢?但是當時吵架我沒有錄音起來可是我有證人?這個可以當證據嗎?
但是我有一些賴的證據?譬如他妹妹傳給我說他們家都只給我女兒看電視,不知道怎麼教我女兒的訊息還有他有在訊息中罵我去死的訊息這些可以當證據嗎?
還有我前夫曾經有過對我的家暴紀錄我有驗傷單?
還有他有酒駕紀錄跟會喝酒?他幾乎沒什麼時間顧女兒?幾乎都是他媽媽在顧而且他媽媽會幫人簽牌?有固定的時間會幫人家簽?而且長輩都會抽煙?
然後現在我女兒三歲了?他要送我女兒去讀書我問他是哪所學校他也當作沒看到?不回我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女兒之前也會說他不喜歡爸爸之類的話?每次送女兒回去?她反應都很大?哭的很嚴重我真的很想把我女兒帶回來?

 

我想更改監護權?
我有一些賴的證據?譬如他妹妹傳給我說他們家都只給我女兒看電視,不知道怎麼教我女兒的訊息還有他有在訊息中罵我去死的訊息這些可以當證據嗎?
還有我前夫曾經有過對我的家暴紀錄我有驗傷單?
還有他有酒駕紀錄跟會喝酒?他幾乎沒什麼時間顧女兒?幾乎都是他媽媽在顧而且他媽媽會幫人簽牌?有固定的時間會幫人家簽?而且長輩都會抽煙?
然後現在我女兒三歲了?他要送我女兒去讀書我問他是哪所學校他也當作沒看到?不回我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女兒之前也會說他不喜歡爸爸之類的話?每次送女兒回去?她反應都很大?哭的很嚴重我真的很想把我女兒帶回來?

 

長輩都會抽煙喝酒

您好:

如對方對未成年子女有未盡保護教養或不利之情事,您可向法院聲請將小孩權利義務之行使及負擔均改由您擔任,不過法院裁定前,依規定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許多情狀來認定,例如父母之經濟狀況、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子女之意願等事項。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koykua 105-07-03 17:58

我老婆帶小孩離家出走已經兩個月了不接電話避不見面

也有報失蹤人口了

想請問如果我知道她的住所了

我可以報警請警察跟我去那帶小孩走嗎???

目前還沒離婚都有監護權

如果不能報警的話

有什麼方法可以看小孩或帶小孩回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向法院聲請核發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以便能夠讓您探視小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1. 因為您與配偶還處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您和配偶對於未成年子女都具有監護權,如果配偶未經您同意下,就把小孩帶走,即以此不正當方式使未滿20歲的未成年子女脫離原來雙親監督的狀態,而將未成年子女放置在自己的實力支配下,已經侵害您的監督權,因此您老婆已經觸犯刑法第241條的略誘罪,因此您如果要將小孩取回,可以提起告訴

2. 另外,如果你們後續討論離婚的問題,若雙方都要爭取監護權,法官會因為您配偶這樣的行為,而傾向將監護權判定給你。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3 22: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建議應找機會將小孩抱走,較有利您日後爭取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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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3 22: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建議應找機會將小孩抱走,較有利您日後爭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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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昀叡 (呂律師) 105-07-04 11:07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如果沒有任何正當理由,擅自將小孩帶走,不論有沒有違法小孩的意願,都有可能涉及刑事責任,違反小孩意願的話,可能構成刑法第241條略誘罪;未違反小孩意願的話,可能構成刑法第240條和誘罪,以施加壓立要求對方交付小孩,但此部分是否要提告也請三思。 另外如果有打算一併要提起訴送請求法院裁判離婚並定監護權,是可以考慮聲請定暫時狀態的假處分、要求對方先小孩交付或雙方探視扶養。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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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子 105-07-03 00:46

律師您好,我想請教有關探視權的問題~

當初我與前妻離婚時,有簽訂離婚協議書,其中有提及小孩監護權歸我,而每月的第二,四週的六日,小孩讓她帶回家~後來我再婚,我均依照協議書的內容來執行,但我現在開始對探視權有點意見:

1,小孩準備讀國小了,所以我想利用每週假日讓他從事運動或才藝活動,我跟前妻提及可否更改探視時間,由每月2次變為每月1次,以方便小孩學習,但前妻不願配合,因我是監護人,為了小孩的身心發展,我可否強制更改探視時間呢?

2,協議書有提到任何一方不可干擾對方生活,但前幾天小孩幼稚園畢業典禮,前妻在未告知我的情況下,擅自到學校參加畢業典禮,且不斷地在我跟我老婆前跟小孩接觸,完全不顧我們夫妻跟小孩的感受,畢竟除了學校老師外,其他家長都不曉得我們的狀況,所以現場真的很尷尬,我可否用她這種行為來變更前妻的探視權呢?

我已被前妻的這種突襲行為弄得很煩,有方法解決嗎?

黃國政 (Sam) 105-07-03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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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3 22: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變更探視權行使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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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3 2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具狀提起訴訟請求變更探視權行使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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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 105-07-01 22:07

家母之前被大哥騙走財產房子),承諾會照顧她和妹妹(身心障礙人士),但是房子一轉到他名下後就不聞不問,家母靠退休金和妹妹還是生活在那個房子房子已不在家母名下了 但是民國100年大哥忽然暴斃過世,姪女就接收了房子,並且把腦筋動到妹妹身上,因家母不識字姪女就騙說要幫妹妹辦理補助而拿到了妹妹的所有證件及存摺印章且偷把妹妹牽到她的戶籍,然後主張她有妹妹的監護權然後說怕她亂花錢所以可以代為保管她的財產(存款及身心障礙補助)不肯還她,結果她也沒有盡到監護人的責任,也沒有照顧她,妹妹還是和家母兩個人住在一起都是家母在照顧的 直到今年家母過世後,我們打算把妹妹接過來就近照顧 而去查了資料才發現她其實根本就沒有監護人的資格(因為根本沒去申請),我們等於被她騙了好幾年, 可是現在她以為我們沒發現她騙人還想以監護人名義要求我們簽名放棄照顧她的同意書,說會好好照顧她,妹妹根本不想跟著她,只想把屬於自己的東西要回來,但是她不肯還而且好像把她存摺裡錢花的差不多了,現在又想吞掉妹妹之後可以拿到的半俸,而且她最近準備要變賣房子然後離開,如果真的讓她得逞我怕之後妹妹會被棄養, 請問如果要走法律途徑,該怎麼告她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7-01 22: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馬上去聲請監護宣告,並且聲請假處分

2、並且可以嘗試追究對方之前的侵占詐欺等行為,不過因為是親屬間,所以屬於告訴乃論,受有告訴期間6個月的限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5-07-02 13:09

 1.姪女私自提領你妹妹存款可能涉犯侵占偽造文書等罪名,可以提起刑事告訴。

2.但如仍顧慮親情,可以委請律師發函告知姪女之不法行為,限期返還其不法所得。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2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以多蒐集對方之錄音證據,準備委任律師具狀對其提出民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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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ykua 105-06-30 18:21

請問法院再判監護權

如果父母條件都差不多時

善意爸媽條款{一方藏匿小孩不給另一方見}

是否會造成法官在判決時的依據

還是跟以前一樣小孩先搶先贏呢??

有人說在實務上善意爸媽條款沒什麼用

那是為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