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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kuai 102-05-23 22:11

各位專業的律師你們好:
我父親的事,是我長大之後慢慢從親戚家人才得知一二,從小我與我父親就沒有生活在一起過,
而我母親在民國77年與我父親離婚,我的監護權是由我母親所監護,所以我從小都只有與我母親生活在一起。

問題是這樣的:
我父親在民國82年出境國外後就再也沒有回來台灣,於民國89年被戶政單位遷出除籍,目前在完全無法取得任何聯繫方式的情況之下,也完全無法得知我父親目前的生與死,我想到了如果我父親已在國外死亡的話,未來如果要繼承,勢必會卡到因為未除戶而無法辦理後續所有的事情,
後來本人才慢慢得知,可以透過死亡宣告的判決來辦理除戶登記,但向法院提出死亡宣告,勢必要提出相關證明,於是本人就向附近派出所辦理我父親人口失蹤

過了一周後承辦員警與我聯繫,說明了因為警察單位通報戶政時,戶政單位向警察機關說明了因為我父親已經除籍,故無法辦理特殊註記(失蹤),進而向我提出撤尋事宜
本人於是很困惑,戶政單位不受理失蹤登記,警察單位也要我辦理撤尋,那我還有什麼辦法可以辦理我父親後續的事情,在完全無法取得任何聯繫的情況,我也不清楚我父親是生是死,萬一過個50、100年後依舊如此,是否我沒有任何辦法辦理這件事情?

我父親以前有在台灣工作過,好像還有幾年的勞保年資,還有繼承的相關問題,將完全沒方法可以處理嗎?

本人有向法院諮詢過這類事情,法院也向我說明如果可以提出鄰里長證明,也可以辦理死亡宣告,但是只是叫我送件看看,也不保證能過關,更大的問題是,我父親已被遷出戶口,又過了如此多年,鄰里長也不知道換了幾個,我覺得想要取得鄰里長證明甚難。

我想問的問題如下整理:
一、如果戶政單位不受理失蹤特殊註記,承辦員警要我撤案,我是否一定要撤案?還是能繼續協尋?(因人也沒找到)

二、如果在承辦員警未能順利通報戶政單位辦理相關事宜,我又未撤尋失蹤案件的情況下,過了七年後,是否就可以直接持"受(處)理失蹤人口案件登記表"向法院提出死亡宣告?而在戶政單位無特殊註記的情況之下,能否順利辦理死亡宣告?

三、如果已被遷出除籍的國民,未來如果可以取得死亡宣告之判決,是否可以辦理死亡除戶?

四、戶政單位因我父親已除籍,而無法受理失蹤特殊註記,是否有別的方式能夠辦理?


以上
先感謝律師們的耐心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1:15
回覆 Wukuai 的發言內容:

各位專業的律師你們好:
我父親的事,是我長大之後慢慢從親戚家人才得知一二,從小我與我 ... (恕刪)

您明知您父親出國,如何聲請死亡宣告?到底是誰跟您說可以聲請的?

Wukuai 102-05-25 12:47

我有跟戶政及法院確認過

戶政建議走失蹤程序

法院要的是證明

 

我現在連失蹤的證明我都沒辦法取得,我後續該怎麼幫我父親辦死亡宣告??

現在該承辦員警已跟我說,他們因為戶政說不能報失蹤,他們就擅自把案件給撤掉了

我聽了很傻眼,案子可以因為該承辦員警的上級單位說不能做就撤掉

一句話不能做,也沒公文,我人也沒到場做筆錄,重點是才過了一周,人也沒找到啊

他們竟然可以自己把案件撤掉,完完全全是踐踏了我的權益

 

謝謝

Wukuai 102-05-25 16:51

今天本人親自去了一趟分局,去詢問有關於我這案件要我辦理撤尋的事情,

主因是因為戶政單為因為我父親是出境,不是在台灣失蹤,所以不屬於失蹤案件,

我很好奇,如果因出境,不能用失蹤案件處理,我父親又永遠不會回來台灣

最後百年以後,在台灣還認定我父親還存活著,那衍生出的繼承問題該如何處理??

我順便請分局員警查詢此案件是否已撤案,查詢後答覆我,目前還是在協尋當中,

如我不去辦理撤尋的情況下,警察單位有強制力自己辦理撤尋嗎?

還是我是否就可以以"受(處)理失蹤人口案件登記表"這張證明等待時效七年後辦理死亡宣告?

謝謝

出國不是失蹤
你這個應該要向我國駐外單位去查詢你父親的去向
看看你父親是不是仍然在世

CHC 102-05-23 19:21

小弟在此想請律師們給點建議

目前老婆與我分居已長達半年時間,一開始原因是與我家人相處不融洽

後來她帶著小孩搬回了娘家居住,假日有時間會帶回我家跟我家人玩

分居時間半年之久,對她的感情也已經被磨掉了,最近想結束這段有名無實的婚姻

但她堅持著如果要離婚小孩監護權要歸她,她才願意簽字離婚

我的訴求是希望共同監護,至少可以了解孩子的生活與教育

她在早餐店打工,上班的時候都會帶小朋友去,我很擔心小朋友在那邊的安全

我母親也提出願意平日幫忙顧小孩,假日給老婆帶回去玩。

小孩目前一歲,我是正常上班族一個月領30k

不知道有什麼方法可以處理才漂亮?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1:20
回覆 CHC 的發言內容:

小弟在此想請律師們給點建議

目前老婆與我分居已長達半年時間,一開始原因是與我家 ... (恕刪)

即使請求法院判決離婚,您也不一定能拿到監護。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irene 102-05-23 03:40

律師您好:95年與先生公證結婚至100年小孩出生後才去辦結婚登記(95-99年幾乎都沒在工作),自結婚以來爭吵不斷,期間101年10月甚至因語言衝突對我動手有報案並自行拍照,但無報案三聯單,去年二月先生到大陸工作直至今年三月申請回台,返台休假期間也是爭吵不斷並無互動,,去年一直用協議離婚方式跟對方談,但是他都不肯,今年返台後有討論彼此關係,雖無明確協議但稍有緩和但是也幾乎不講話,事經兩ㄍ月雙方還是容易常因細故爭吵,男方甚至會說離婚一毛錢也不會給也不會養小孩(沒錄音),要他簽字離婚又會說為ㄌ小孩不會離,雙方實乃個性價值觀差異太大,且已無互信關係(去大陸之前電話錄音有提說對我不信任),目前有兩ㄍ問題請教,如對方不願協議離婚,訴請離婚ㄉ成功率及監護權問題,女兒未滿兩歲(100.6月出生)出生至今皆由我及娘家照顧,小孩目前住中部娘家,我與先生在北部工作,現手中雖有部分與先生ㄉ爭吵對話錄音及他與友人在msn批評我的檔案,但怕證據薄弱,難以取得判決離婚,請教律師如果我堅持要離婚該怎麼做呢?女兒的監護權判給我ㄉ機會如何(有穩定收入)?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對方不願意協議離婚的真正原因是甚麼?如果雙方無法協議離婚,則必須檢視婚姻關係是否具有法定離婚事由,才得以訴請離婚,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至於爭取小孩監護權的部分(前提是雙方已離婚或者已分居六個月以上),從您提到的內容看起來,小孩是由您的家人照顧,您的家庭支援系統良好,您也有穩定的工作,這些對您爭取監護權都是有利的因素,但是也要檢視對方的相關條件,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

102-05-22 15:13

請問律師.

法院在今年4月已經判決離婚.孩子監護權歸我.但沒有判決女方一個月該付多少錢給孩子 的扶養費.而且女方從100年10月離家出走至今也沒拿過錢回來.我現在是不是要2件事情一起提告?請問一下我訴狀該如何寫呢?孩子今年8月滿7歲.我一個月想跟女方要求1萬元.這樣合理嗎?

如果請你們寫狀紙大概費用要多少錢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確實可以向前妻請求給付小孩子的扶養費用,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至於委請律師撰寫書狀,律師會視個別案件複雜程度而酌定費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7:35
回覆 楊 的發言內容:

請問律師.

法院在今年4月已經判決離婚.孩子監護權歸我.但沒有判決女方一個月該 ... (恕刪)

請求扶養費事件,本所經驗豐富,您可以委任本所代撰,本所收費合理。

基本上一個月請求金額必須看縣市而定。

您可以email給本所,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達芙霓 102-05-21 17:32

父親犯法判決以下,人已出境,孩子監護權是否可以轉移母親身上

要如何做才可以快點拿到監護權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2 00:01
回覆 達芙霓 的發言內容:

父親犯法判決以下,人已出境,孩子監護權是否可以轉移母親身上

要如何做才可以快點 ... (恕刪)

律師,寫狀紙,提起訴訟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阿輔 102-05-20 22:38
與前妻離婚多年,育有一子(8歲),當初離婚協議書有註明共同監護權,孩子歸我養,並且前妻每個月要轉帳四千元扶養費給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律師...... 1:最近1,2年來都不曾再給我扶養費了,向他催討,前妻好像沒意願給,我該怎樣做? 2:我知道他有在工作賺錢 ,可是如果他沒薪資證明,我是不是就對他沒辦法呢? 3:我第一步是不是要先寄存證信函給前妻呢?(我前妻目前戶籍在我戶口裡,有叫他遷出去,他都不回應) 拜託了 謝謝
子女扶養費原本父母雙方即皆有義務負擔,此於法律上本有規定,況且當初離婚協議書上如有約定,您前妻自應給付撫養費,建議可先向前妻發存證信函催告,如前妻仍置之不理,歡迎您可隨時來電,或備齊資料來所諮詢,謝謝。
阿輔 102-05-20 22:37
與前妻離婚多年,育有一子(8歲),當初離婚協議書有註明共同監護權,孩子歸我養,並且前妻每個月要轉帳四千元扶養費給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律師...... 1:最近1,2年來都不曾再給我扶養費了,向他催討,前妻好像沒意願給,我該怎樣做? 2:我知道他有在工作賺錢 ,可是如果他沒薪資證明,我是不是就對他沒辦法呢? 3:我第一步是不是要先寄存證信函給前妻呢?(我前妻目前戶籍在我戶口裡,有叫他遷出去,他都不回應) 拜託了 謝謝
蘇淑珍 (蘇律師) 102-05-21 10:24
您可以透過司法途徑(不管是履行離婚調解、起訴、支付命令…等方式)向您的前妻請求支付小孩撫養費用,至於您確定您的前妻有在工作也能確定他工作的地點的話,只要該份工作是正派的工作,就可以透過強制執行程序向第三人強制執行您前妻的薪資,以上僅就您所提供的資訊予以回答,如有不清楚之處,可撥打06-2367352或0954084052來電詢問
阿輔 102-05-20 22:34
與前妻離婚多年,育有一子(8歲),當初離婚協議書有註明共同監護權,孩子歸我養,並且前妻每個月要轉帳四千元扶養費給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律師...... 1:最近1,2年來都不曾再給我扶養費了,向他催討,前妻好像沒意願給,我該怎樣做? 2:我知道他有在工作賺錢 ,可是如果他沒薪資證明,我是不是就對他沒辦法呢? 3:我第一步是不是要先寄存證信函給前妻呢?(我前妻目前戶籍在我戶口裡,有叫他遷出去,他都不回應) 拜託了 謝謝
可先寄發存函請求履行給付扶養費,如仍未回應,再依訴訟或非訟程序請求。 以上供參。
Rona 102-05-20 14:15

男友的二姊懷孕了,不說生父是誰,
所以知情的人都不知道生父身分。

男友的父母已過世,
現有家庭成員是男友、他大姊、他二姊。

他二姊的工作是接案子的,
收入不固定,她本身也沒有存款,
還有約30萬的卡債,但她堅持要生。

現在我的問題是:

1.如果他二姊以後發生什麼意外,
法律有規定我男友一定要照顧小孩嗎?
(搜尋文章只看到說會有監護權)

2.因為我男友和他大姊都無法照顧小孩,
我的立場來說,我也不希望還沒嫁過去,
男友就相當於有一個拖油瓶。
如果法律有規定親人必須扶養小孩,
是否有什麼文件或是方式可以避免此情況?

1. 如果父母都不能照護  那現在法令是可以委由社會主管機關當作監護人    2.至於是否扶養  要看是否要家長家屬關係  

阿輔 102-05-20 00:28
與前妻離婚多年,育有一子(8歲),當初離婚協議書有註明共同監護權,孩子歸我養,並且前妻每個月要轉帳四千元扶養費給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律師...... 1:最近1,2年來都不曾再給我扶養費了,向他催討,前妻好像沒意願給,我該怎樣做? 2:我知道他有在工作賺錢 ,可是如果他沒薪資證明(側面了解他是當類似酒店坐檯小姐),我是不是就對他沒辦法呢? 3:我第一步是不是要先寄存證信函給前妻呢?(我前妻目前戶籍在我戶口裡,有叫他遷出去,他都不回應)? 拜託了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依照您們所簽訂之離婚協議書來向對方請求,若其名下有財產,也可以先做假扣押,以免脫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輔 102-05-20 00:20
與前妻離婚多年,育有一子(8歲),當初離婚協議書有註明共同監護權,孩子歸我養,並且前妻每個月要轉帳四千元扶養費給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律師...... 1:最近1,2年來都不曾再給我扶養費了,向他催討,前妻好像沒意願給,我該怎樣做? 2:我知道他有在工作賺錢 ,可是如果他沒薪資證明(側面了解他是當類似酒店坐檯小姐),我是不是就對他沒辦法呢? 3:我第一步是不是要先寄存證信函給前妻呢?(我前妻目前戶籍在我戶口裡,有叫他遷出去,他都不回應)?
1.扶養費的部份 如果前妻不願給付 你還是可以透過訴訟程序請求 將來執行他名下財產以及薪資 如果都沒有財產法律救濟也到此為止 2.你可以逕行將他戶籍遷出
ling 102-05-16 15:18

最近我跟另一半打算向法院申請,跟前夫的2個孩子監護權,請求改定監護權,因為前夫並未盡到一個做父親的責任,且已造成小孩跟我們身心疲備,但前夫卻反威脅說,若我去申請,他就去申請離婚無效,97年7月我們離婚時,證人是我的朋友,也都知道我們吵離婚已吵一年多,其中一位證人也跟我前夫通過數次電話,當初簽離婚協議書是我跟前夫先簽名,才由我拿給他們簽名的,而我前夫躲在遠處看他們簽名,然後我們當事人才去戶證辦離婚,請問這樣真的如我前夫講的離婚無效嗎?而我也已於100年8月再婚...真的會有影響嗎?

如果真的有證人簽名 且確認有離婚合意 要構成離婚無效並不容易 可能看到時候雙方如何舉證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6 23:59
回覆 ling 的發言內容:

最近我跟另一半打算向法院申請,跟前夫的2個孩子監護權,請求改定監護權,因為前夫並未盡到一個做父 ... (恕刪)

這是舉證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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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竹竹 102-05-16 10:16
如果先生有家暴紀錄的話 小孩監護權有機會歸女方嗎?
要照實際情況判斷,但先生有家暴紀錄確實有助於你爭取監護權

家庭暴力防治法的規定,法院依法為未成年子女酌定或改定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之人時,對已發生家庭暴力者,推定由加害人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不利於該子女。所以若男方有家暴紀錄,則在爭取子女監護權部分,基本上法院就已先行認定由其行使監護是很不利於子女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陳竹竹 102-05-16 09:58
我想請問一下 離婚的話 小孩監護權要怎樣才能歸女方 ?
你的問題很大,而且每個個案都不同,判斷標準網路上都有,重點還是在於你實際狀況的判讀。 一般考慮的項目參考這個網頁 http://www.tw-angel.com.tw/law_kid/04.html

夫妻離婚時,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得依雙方協議定之,若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則由法院依法酌定,而依民法第1055條之1的規定,法院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及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等事項加以綜合考量。

法院審酌時並不會僅以雙方經濟能力為唯一考量,亦不致因為離婚原因出於可歸責於男方之事由,即一定會判由女方監護,尚需以上述幾個事項全部予以綜合考量才能決定。

民法第 1055條第1項
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

民法第1055條之1
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尤應注意左列事項:
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
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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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竹竹 102-05-16 09:49
我想請問 離婚的話 要怎樣小孩監護權能歸女方 ?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小孩幾歲?小孩的意願也是法院審酌的重要因素;另外經濟能力、家庭支援系統、家庭環境等等諸多因素也都是法院審酌的因素,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夫妻離婚時,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得依雙方協議定之,若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則由法院依法酌定,而依民法第1055條之1的規定,法院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及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等事項加以綜合考量。

法院審酌時並不會僅以雙方經濟能力為唯一考量,亦不致因為離婚原因出於可歸責於男方之事由,即一定會判由女方監護,尚需以上述幾個事項全部予以綜合考量才能決定。

民法第 1055條第1項
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

民法第1055條之1
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尤應注意左列事項:
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
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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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 102-05-14 11:12

問題很長...在此也感謝大家的幫助...
我跟前夫離婚6年了,兒女的監護權都在前夫,除了學費,孩子一直以來都是娘家的媽媽及我在照顧的,前夫有申請中低收入,所以學費花費不大,前夫工作常遲到,天天半夜玩線上遊戲到天亮,對兒女的功課考試夜輔都不知道,前夫常對兒女說他的責任只到他們滿18歲,最近這半年來一遇到女兒就要她去打工養自己,說他下學期開始不付學費....

1.我不懂...我娘家的媽媽跟我付出的愛及錢都遠遠超過我前夫一年支付的學費,前夫還常威脅若不滿他對孩子的行為,就要跟我要贍養費撫養費?經常言語嚇我媽,說沒人要你們照顧小孩若不願意我就賣掉房子帶小朋友讓你們永遠找不到....當初我們是自願離婚,因房產留給他,所以孩子由他監護及撫養,若他現在想跟我要贍養費撫養費可行嗎?

2.前夫的負債是他前前老闆害的,最近女兒問我為什麼爸爸沒錢卻要我們小朋友承受,這半年常被爸爸要求這個暑假一定要去打工(造成女兒心裡困擾經常哭泣與煩惱),她高中要暑輔,成績都在前3名,其實前夫他一直計較學費都他付,但都沒想過教養,吃喝都是我及娘家在照顧(他一年花在二個小朋友身上不到7萬元[含學費]),他因不想付錢,想讓我們不捨孩子又跳出來幫忙(這個技兩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我想問前夫若不支付女兒學費,這樣沒有法律條文可以制他嗎?

3.我女兒是一個高一生,去年有輕生念頭,常問為什麼我會有這種爸爸,前年及去年我有請社工介入輔導,社工也發現我們的問題點都在於前夫心裡不正常。
前夫天天晚上遊戲到天亮,我兒子每星期一到四晚上跟他住,前夫這些年都沒怎理他,只顧在網路上跟別人哈啦唱歌開心,卻讓自己的兒子一個人在房間,不問功課也不問他心兒情況,也不跟他聊天,我兒子曾經有想砍死前夫的念頭、也曾有自殘,離家出走過,我花很長時間去開導教他現在好不容易才好一點。
我想問他對兒女這樣,過年也說沒錢,連小朋友的衣服也不願意幫忙出,結果卻有錢跟網友出去玩,把對兒女的責任都丟給沒有監護權的媽媽,這樣對嗎?

4.我們實在受不了他一附自我感覺良好的樣子,我跟前夫都已離婚6年,實在不想再跟他有任何關係,雖然我們日子不是很富有,但跟兒女生活一起真的很開心,真希望監護權在可以拿回來,遠離前夫...但他死都不讓監護權,還說要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飯,若要拿錢出來贖人...
因為我在1年多前再婚,我老公也不捨那二個小孩,同意我要回2個小孩監護權,雖然生活可能會清苦些,但我們都願意去承擔,只是律師費確實對我們目前來講是一筆大開銷。
我想問如何可以請求轉讓監護權,又可以請前夫協助每月幾仟元生活開銷(或是他只付學費其它就不勞他)。

ps,目前女兒是跟娘家的媽媽一起住,兒子是星期一~四晚上回到前夫家睡,星期五六日及寒暑假2個孩子大都是跟媽媽一起生活。

 

1.如果未成年子女年紀已經不小 前夫也有未盡保護教養的事實 這樣改訂監護機會應該很大 2.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定子女監護 法院多會尊重這樣年紀的未成年子女意願 並同時請求前夫支付子女扶養費用 如果只是請求幾千元 我想這應該不是問題

ling 102-05-14 11:25

請問  只要去法院提出申請即可是嗎?不知需要什麼文件...

程序開啟都需要聲請聲請狀記明聲明事項以及相關可以證明的證據資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4 21:02
回覆 ling 的發言內容:

問題很長...在此也感謝大家的幫助...
我跟前夫離婚6年了,兒女的監護權都在前夫, ... (恕刪)

您可以做下面幾件事:

1.錄音錄到對方說要您拿錢來贖,才願意給您監護權,如果硬要監護權,就要賣房屋等話。

2.要聲請改定監護,必須有改定事由。

3.扶養費您前夫至少每月要負擔九千。可以以此查封對方房屋

您可以跟本所律師預約面談,如果有符合資格可以轉介。

本所官網: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Chialine 102-05-13 22:44
律師您好: 現因小孩父親向法院提出變更子女監護權,於5月27日開庭,但5月20是小孩生日,他方要求探視,請問我可以因為在官司期間拒絕探視嗎?需要向法院提出存證信函嗎?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目前在子女監護權訴訟進行期間,如有甚麼意見,應係向法院提出書狀,而非寄發存證信函給法院;另外,不能僅因目前正在進行子女監護權訴訟,便拒絕對方探視小孩,此可能會影響法院的觀感;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4 01:28
回覆 Chialine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現因小孩父親向法院提出變更子女監護權,於5月27日開庭,但5月20是小孩生 ... (恕刪)

您不可以無正當理由拒絕探視。

建議您拿離婚協議書及對方起訴狀跟律師預約付費諮詢,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沈恆 (沈律師) 102-05-14 19:50

目前法院正在審酌誰比較適合擔任監護人,在此時搞這種動作,只會讓法院對妨礙探視的一方增加不利的印象,應該要避免。以上謹供您參考。

張小姐 102-05-13 15:44

我跟前夫離婚,協議書上寫明監護權歸我,前夫有隨時探視權,女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我平時週一至週五照顧小孩,週末假日則由前夫照顧,

但現在小孩要上國小了,前夫表示他既擁有隨時探視權

他就要隨時進出我家,週一至週四每晚七點到九點會來陪小孩

我說他不能干擾我們的作息,因為小孩回來要吃飯洗澡寫功課,

他卻說,這些他可以陪小孩做,

我說不讓他進我家,他就反問,那請問他要在哪裡看小孩

但他幾乎每晚都要來,總不能一直帶小孩去外面給前夫探視吧?

這樣真的影響我們的作息,

請問我可以如何處理這件事?是否可以說前夫濫用隨時探視權

謝謝!

 

 你可以把前夫探視的過程及言語均進行證據保全(例如在家裏面裝錄音機或錄影機),然後把對方無理取鬧的言論或行為錄下來,如果對方有太超過的行為,你可以向法院聲請發給家暴令,並且向法院聲請裁定變更對方探視的方法。

張小姐 102-05-13 16:24

 我很確定,前夫來我這裡不會有什麼不當的言行,

我只是覺得他一週來四次,說要陪小孩寫功課、洗澡等,

對我造成干擾,

我並不想讓他進出我家,可是他又堅持,

他說干擾作息是我自己在講的,他認為那不是干擾,他只是來看小孩的,

我該怎麼跟他溝通?或是可以採取什麼法律上的制衡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前夫要求每晚進入您的住家探視小孩是不合理的要求,建議您應儘量將對方的此一不合理的要求留存證據,例如以錄音方式存證,或者將對方的簡訊先行拍照存證,您毋庸配合對方這樣不合理的要求,如果對方希望可以關心小孩,那麼平日對方可以用電話的方式與小孩聯繫,而不須每日碰面,另外對方這樣無理的要求可能隱藏其他的動機,建議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張小姐 102-05-13 16:38

 律師,您好!

看了您的回覆,我安心不少,謝謝!

我目前有他寫的信件,內容堅持他的『隨時探視權』,以及非要週一到週四來探視小孩(他已有週末假日的固定陪伴時間),我說不讓他進入我家,他就說我要自己想辦法,因為我是主要照顧者,就得安排時間讓他看到小孩,但是這樣每天來探視,造成我的困擾,請問我接下來可以怎麼跟他談這部分?因為我說了,他說無法說服他,並且一副就是打算這麼做的樣子。

p.s.他沒有暴力傾向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與對方協議新的探視方式,建議您可先與律師討論,可以由我方提出幾個可行的方案讓對方選擇,以免影響小孩晚上做功課的時間跟心情,也避免影響您的生活,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4 01:18
回覆 張小姐 的發言內容:

我跟前夫離婚,協議書上寫明監護權歸我,前夫有隨時探視權,女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 ... (恕刪)

直接訴請法院指定探視時間,畢竟您們已經協議不成。

您可以委請本所律師代發律師函,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小琪 102-05-11 01:52

我與前夫於上月17號離婚,當初小孩監護權為共同監護權!但現在也與他講清楚,請他放棄監護權,也不用負擔小孩的任何費用,但不能再見小孩,從此沒 瓜葛,我也請戶政事務所傳真"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約定書"、"委託書"、"子女姓氏約定(同意)書",也準備於本月16號和他簽定,但我怕他事後 反悔又要見小孩,那我是否該填寫存證信函,在上面記載清楚說,他因未負擔小孩費用,故不能再見小孩,等等之類的,才能確保我的權益?

另一個 問題就是車子的部分,當初我們買車是以我的名義去買,所以車主是我,現在離婚後,他要車子,車貸、車保、牌照稅及燃料稅,他說他會自己繳,但因車子還有貸 款尚未繳完,所以無法過戶,那我該怎麼做?如果之後車子出了問題,或貸款他不繳了,貸款公司也是找我處理,那該怎麼辦?是否也是可以填寫存證信函,記載清 楚因貸款尚未繳清無法過戶,但雙方協調由男方自行負責車子部分,等待款繳回後辦理過戶,其中如有任何一期貸款或稅單未繳,就通知警方將車子要回,這樣會比 較好?

1. 存證信函只是單方意思表示,不代表雙方已達成合意,契約仍未成立。且約定拋棄父母一方對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權利,可能違反民法第72條公序良俗無效,拋棄權利之一方仍有探視權

    特別提醒您一點,如果自己將小孩藏起來不讓另一半探視,實務上認為違反刑法略誘罪之規定,應特別小心。

 

 2. 可以同你所述先發存證信函使其心生警惕。

 

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

戴家旭律師敬上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基本上對方仍得以行使探視權,不建議寄發這樣的存證信函,對方仍得以向法院請求酌定探視權的行使方式及時間,甚而得以向法院請求改定監護權人;至於車貸的部分,如寄發您所說的存證信函,其實不能真正解決您所擔心的問題,建議應先計算剩餘未清償的車貸金額,然後雙方簽立相關書面,以維護您的權益,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阿輔 102-05-08 21:31

與前妻離婚多年,育有一子(8歲),當初離婚協議書有註明共同監護權,孩子歸我養,並且前妻每個月要轉帳四千元扶養費給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律師...... 1:最近1,2年來都不曾再給我扶養費了,向他催討,前妻好像沒意願給,我該怎樣做?     2:我知道他有在工作賺錢 ,可是如果他沒薪資證明(側面了解他是當類似酒店坐檯小姐),我是不是就對他沒辦法呢?     拜託了 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8 22:45
回覆 阿輔 的發言內容:

與前妻離婚多年,育有一子(8歲),當初離婚協議書有註明共同監護權,孩子歸我養,並且前妻每個月要 ... (恕刪)

您可以委請當地律師訴請改定單獨監護,並請求給付更多扶養費。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向法院請求對方履行扶養費的協議,請求對方給付這段時間積欠扶養費用;至於對方是否有薪資證明並非重點,重要的是對方名下是否有財產?如存款、動產等,只要名下有財產,便可以執法院的確定勝訴判決聲請強制執行,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阿輔 102-05-09 19:58

律師們您好:   我第一步是不是要先寄存證信函給前妻呢?(我前妻目前戶籍在我戶口裡,有叫他遷出去,他都不回應)

關關 102-05-07 23:39
小三的孩子 不想給生父的話 生父打算告小三通姦罪 1.小三也有被害的 那樣的話被告會被抓去關嗎? 2.如果被關能夠花錢保出來嗎?會很貴嗎? 3.為了私生子監護權打官司的話 小三有勝算嗎? 4.親子血緣關係 如果生母(小三)不同意讓生父驗DNA 是否允許就是不可讓生父驗血? 5.現在孩子是由生母(小三)照顧,且元配並不知自己先生外遇 還有小孩,那麼通姦罪是否告的成功? 6.生父有無照顧小孩 所謂的認養責任 有出過錢 與無出過錢 幫助照顧是否會引響未來官司判決?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8 00:14
回覆 關關 的發言內容: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通姦必須是原配才能提起,小孩是不是願意讓生父認領,法院自然會看您當庭之表現而定。至於訴訟會贏會輸,這部分不是網路諮詢可以處理,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 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102-05-03 18:03

您好~

我於去年2012年4月底結婚, 但是在結婚前就已經懷孕了!於同年的10月份生下兒子!

老實說,我不清楚小孩的爸爸究竟是現任老公還是前男友的, 但是我還是決定把他生下來了!

我一直在害怕中度過! 後來我忍不住帶小孩去驗血型! 證實小孩是前男友的!

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律師

1. 如果我現在決定離婚, (在先生不知情兒子不是他的情況之下), 和先生協議離婚, 我想跟他談

   只有我有監護權, 以後小孩跟他沒有任何關係! 如果後來我跟前男友決定要結婚, 那小孩怎麼處理? 我要先請前夫辦理否認親子關係?   再請前男友辦理認領嗎? 在辦理的過程當中是不是老公就會知道小孩不是他的

2. 如果我坦白告知先生, 兒子不是他的, 他是不是可以"告"我?

像是婚姻自始自終不算或是返回聘金或損害賠償(精神, 這幾個月養小孩費用之類的)

3. 如果我選擇不離婚, 假裝不知道, 如果以後他發現了怎麼辦?

 

林智群 (klaw) 102-05-03 19:00

紙包不住火,

你不可能在你先生不知情的情況下讓小孩由真正的父親撫養,

建議找你先生談清楚,

當然你先生可能會很生氣甚至提告請求損害賠償,

不過你跟前男友發生關係時還沒結婚,不會構成通姦

詹小蟬 102-05-03 15:11

你好~我是因不堪同居人精神虐待法院判決離婚.擔子女監護權共有.小孩是跟我住的.一開始對方有分擔小孩費用.沒多久就沒分擔了.所以是我自己養小孩的.對方跟小孩有聯繫.不過他對小孩常常會以威脅.強迫的方式跟小孩對話.偶爾也會對小孩動手.我想要子女監護權.可以幫我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應先將對方對於小孩動粗、威嚇的情況留存證據,您得以向法院主張對方不適任行使監護權,請求法院改判僅由您一人行使監護權,建議您應儘速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3 16:03
回覆 詹小蟬 的發言內容:

你好~我是因不堪同居人精神虐待法院判決離婚.擔子女監護權共有.小孩是跟我住的.一開始對方有分 ... (恕刪)

您可以聲請法院改定監護,

詳細諮詢可至本所網頁留言或來電免費電話諮詢。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木木 102-05-02 11:49

律師,您好:

我先生的收入比我高,公婆是有錢人,我自己則有一份穩定的工作收入.如果我先生外遇被我抓到明確的證據,那麼法官是否會把小孩子的監護權直接判給我 ?

謝謝!

 

夫妻離婚時,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得依雙方協議定之,若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則由法院依法酌定,而依民法第1055條之1的規定,法院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及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等事項加以綜合考量。

法院審酌時並不會僅以雙方經濟能力為唯一考量,亦不致因為離婚原因出於男方外遇,即一定會判由女方監護,尚需以上述幾個事項全部予以綜合考量才能決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民法第 1055條第1項
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

民法第1055條之1
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尤應注意左列事項:
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
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

 

木木 102-05-02 11:41

律師,您好:

我先生的收入比我高,我公婆是有錢人,我自己也有一份穩定的工作收入.如果我先生外遇被我抓到明確的證據, 那小孩的監護權是否有可能判給我 ? 機率是多高 ?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法院審酌未成年子女監護權,通常是考量您與子女間之關係、家庭的支援系統、您是否能妥善照顧子女等因素,您的小孩目前是幾歲?如果他已經可以陳述,法院也會要求小孩出庭,詢問小孩的意見跟想法,建議您應儘速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夫妻離婚時,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得依雙方協議定之,若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則由法院依法酌定,而依民法第1055條之1的規定,法院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及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等事項加以綜合考量。

法院審酌時並不會僅以雙方經濟能力為唯一考量,亦不致因為離婚原因出於男方外遇,即一定會判由女方監護,尚需以上述幾個事項全部予以綜合考量才能決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民法第 1055條第1項
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

民法第1055條之1
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尤應注意左列事項:
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
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

lawlaw 102-05-01 14:18

請問

法院判決甲擁有子女監護權,乙擁有子女探視權,請問

1.探視期日前乙需要通知甲帶子女至法院指定的地點嗎?如要通知應如何通知?

2.甲未依判決如期帶子女至法院指定的地點給乙會面探視,乙要如何辦理強制執行?

謝謝

lawlaw 102-05-01 14:05

請問

法院判決甲擁有子女監護權,乙擁有子女探視權,請問

1.探視期日前乙需要通知甲帶子女至法院指定的地點嗎?如要通知應如何通知?

2.甲未依判決如期帶子女至法院指定的地點給乙會面探視,乙要如何辦理強制執行?

謝謝

 

 

通知之方式不拘。如判決已確定,乙可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
如需進一步諮詢,敬請來電0918099945或來信amoschao357@gmail.com。

黃國偉 (政通人和) 102-05-02 01:41

您好:

1、判決上已定有探視期日,通不通知皆可,不過還是建議您以簡訊或書面善意提醒對方,為後續聲請強制執行做準備。

2、甲如未依判決意旨辦理,乙可至法院民事執行處遞狀(強制執行聲請狀)並繳費3000元,開啟強制執行程序。至於執行程序如何進行,無從以簡單幾行字說明,恕略之。

以上供參 祝一切順利

michelle 102-05-01 09:50

您好~我想為我認識的一個少年詢問,這位少年的母親是一位更生人,因為使用毒品出入監獄多次,出監後對於少年的照顧也是完全不聞不問,少年現在已經18歲,期間少年曾經試圖與媽媽聯繫,也想與媽媽建立關係,但媽媽完全拒絕,因為少年從小無人看管教養,國中就輟學,也曾經犯了竊盜罪,現在少年已經由一位同學的媽媽照顧,少年希望可以將監護權轉移給這位同學的媽媽,同學的媽媽已經同意,但不知道這可不可行,有無必要,以及該怎麼做?敬請協助。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2 13:42
回覆 michelle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想為我認識的一個少年詢問,這位少年的母親是一位更生人,因為使用毒品出入監獄多次,出監後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涉及到監護權改定的問題,基本上如無其他血親,會以社會局為第一順位,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哲哥 102-05-01 08:49

你好!我們尚未離婚在談離婚小孩監護權,有兩個小孩子,女方把小兒子帶走不讓我看,也去戶政事務所把小兒子戶口遷至他的戶籍,未經我同意,偷蓋同意書去辦,事發一個多月,我去辦戶籍謄本才發現女方把小孩戶口遷出?這樣我該如何處理?可以告女方偽造文書嗎?需要什麼證據戶政事務所可以拿到證據嗎?也可以告女方略誘罪嗎?把小孩送至別處托育不讓我知道小孩子狀況?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關於配偶是否有偽造文書的問題,需先向戶政機關調閱出相關文件,檢視配偶是以何種文件辦理子女戶籍遷出,才能進一步分析是否有偽造文書的問題。至於您與配偶目前的情況,建議應儘速提起離婚之訴及請求法院酌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的問題,離婚的部分雙方可能可以在調解室便達成協議,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的部分,則建議應委請律師進行相關程序,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

      1.偽造文書的部分應該是女方偷蓋您的章去申辦,是否有盜用或偽造應該要先調閱相關資料才能確定。

      2.既然女方已經先行將小兒子送到別處托育,造成您無法行使親權,建議直接提起離婚之訴,刑事略誘罪也是可以提起(最高法院判例有相同見解)。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2 13:55
回覆 哲哥 的發言內容:

你好!我們尚未離婚在談離婚小孩監護權,有兩個小孩子,女方把小兒子帶走不讓我看,也去戶政事務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因為對方也有監護權,要告略誘有一定難度,且這涉及監護權如何行使分擔。至於有無盜用印章,這涉及婚姻中夫妻本就日常生活事務有代理權,這要成立也有一定難度,建議您儘速向戶政單位聲請資料確認是以何名義為變更戶口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木木 102-04-30 10:24

律師,您好:

若我先生在離婚協議書上已簽名同意放棄小孩監護權, 那麼請問小孩的爺爺跟奶奶是否有權利跟我爭監護權 ?

還煩請撥空答覆,謝謝!

林小姐

本件並不能排除男方父母來爭取行使監護權之可能,不過此項監護權改定之聲請,如果目前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並沒有「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法院是不會准許改定的。
另參照民法第1055-2條之規定,監護權原則上是由父母任之,必須父母均不適合行使權利時,法院才會選定父母以外的其他適當人選為子女之監護人。

而依民法第1094條第1項則規定,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才會由與未成年同居之祖父母遞補順序為監護人。

民法第 1055 條
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
前項協議不利於子女者,法院得依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改定之。
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者,他方、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得為子女之利益,請求法院改定之。
前三項情形,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酌定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內容及方法。
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未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酌定其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但其會面交往有妨害子女之利益者,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變更之。


民法第1055-2條
父母均不適合行使權利時,法院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並審酌前條各款事項,選定適當之人為子女之監護人,並指定監護之方法、命其父母負擔扶養費用及其方式。

民法第1094條第1項
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或父母死亡而無遺囑指定監護人,或遺囑指定之監護人拒絕就職時,依下列順序定其監護人:
一、與未成年同居之祖父母。
二、與未成年同居之兄姊。
三、不與未成年同居之祖父母。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102-04-29 02:10
律師,你好……我是大陸配偶,我先生已成功收養我前婚生子,我想請問現在小孩監護權是我先生一人擁有還有共同監護……謝謝
如果是收養配他方子女 應該是由兩人共同監護
無言 102-04-28 02:56

您好,有關於孩子監護權的問題

1.目前我跟我前妻已經離完婚,但是對方有意願要重新要求兩個孩子的監護權(2歲跟4歲)

2.離婚協議書已經有載明孩子的監護權歸我

3.離婚的理由是偷取我父母的金錢,當時並未報警並做紀錄,僅有口頭和解

   當時有攝影機拍攝留下錄影檔,最早的錄影紀錄為2012/12/01

一.我想請問一下如果對方要重提監護權改判,我是否需要去對我前妻竊盜這件事去警察局作紀錄?

我們已經和解不再對前妻追討金錢.

二.另外我想請問一下如果竊盜罪來不及做紀錄,以下列條件評估監護權改判的機會大不大?

前妻家庭複雜(岳父:雜工 小姨子:酒店小姐 前妻:櫃檯人員)家庭經濟狀況不佳且前妻身上有負債(卡債及學貸),但有可能有其他人的金錢幫助

我的家庭(父母務農,我為工程師 姐姐們:家管及專櫃小姐) 家庭經濟狀況一般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前妻竊盜的部分,尚未逾六個月的告訴期間,如您有相關的錄影證據,仍可提起刑事告訴;至於前妻希望法院重新改定監護權人,前妻需先說明您擔任監護權人究竟對子女有何不利益的情況?法院審酌的因素,除了雙方的經濟狀況,小孩的意願也是一個重要的考量因素,您的小孩已可陳述自己的意見,法院也會考量小孩的意願。

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關於竊盜部分,因為有6個月告訴期間,所以至今仍可提出告訴。

關於監護權的部分,於訴訟中,基本上法官會考量子女之最佳利益,您必須主張您適任監護人之理由並說明對方不適任之理由,建議您可備齊資料與律師討論,以保障您的權力,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再來電洽詢。

王耀星 (Eric) 102-04-28 15:50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若前妻確實有聲請改定監護權之意願及舉動.您則需確認當初有無拋棄親屬相盜罪的告訴權利?方能正確評估雙方訴訟籌碼!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這要看你們當初是怎麼定這個和解契約竊盜部分)
和解如果附條件,那麼,這個和解未必會有效

你還是可以在六個月內對她提起竊盜罪告訴

退萬步言,即使竊盜罪告訴就算不成功

監護權的部分,律師還是可以幫你防衛

 

您好,

      1.就算離婚協議約定子女監護權歸您,但之後前妻仍然可以聲請改定監護權。只是前妻必須去證明改定監護權給前妻會比現在監護權歸您,對孩子比較好。但依您敘述,前妻家庭狀況並不若您(除了單純看經濟來源以外,也要考慮是否有辦法親自照顧小孩)。

      2.至於前妻竊盜事,就算和解,可以和解的也只有民事上請求,刑事上的告訴權不會因為和解而喪失(何況只是口頭)。依題意看來也已經快過六個月告訴期間,所以建議若要追究,先行向警察報案以免逾越告訴期間。

搞不懂 102-04-28 01:25
律師您好 我想詢問 監護權的問題 孩子的母親 現在要跟我走法院 爭小孩 我們是未婚生子 我有認領 小孩出生後 孩子的媽 都住在娘家 一直都不肯回來跟我住 他願意讓我看小孩 但是不願意回來 過年期間 要帶家人去他家看小孩 他都一直推託 說要回來 一下子他家怎樣 一下子又怎樣的 到現在 他現在要跟我走法院 爭小孩的監護權 我想請問 我要怎麼做嗎 小孩子還沒出生之前 都是我在養孩子的媽 孩子的媽沒工作 一直到現在 我們有吵架 但是這次 他要跟我走法院 爭小孩 我不知道要怎麼做了
沒有婚姻關係 父親有認領子女 沒有辦法協議子女監護權聲請法院裁定 法院通常會先請社工做家庭訪問 訪問報告會影響法官認定子女由誰監護的心證 所以這部分你可能要做一下準備 不過子女比較年幼 判給母親的機會應該是相對較高的
Sugar 102-04-26 09:11

我和丈夫結婚 10 年,育有兩子,因為兩人已經沒有感情,因為丈夫非常愛喝酒,也從來沒給我家用,孩子的生活費,教育費及保險費用都是由我支出,因為先生的行業是賣場送貨業務,常常藉口要與客戶應酬,一個星期約有 3-4 天都在喝酒,常常有找不到人,夜不歸營的情形發生,更誇張的是,有時候說要與同事聚餐,帶著剛滿四歲的小女兒一起去喝酒,到天亮還找不到人,也不知道到底把小孩帶去哪,真的很擔心,加上這樣的情形其實從婚後就一直開始持續,實在已經不想隱忍,也完全沒有愛...

但現在男方不願意離婚,且欠了許多卡債,之前為了幫他還債,也賣掉結婚時的金子,存款也用盡,還借了將近 50 萬的信貸來負擔孩子與自己的生活費,想請各位有法律知識的網友幫忙,是否我能順利的離婚並拿到孩子的監護權




- 職業: 護士,排班制,薪水約 5w ~ 6w (每年約有 18 天年假,會利用放年假時去 pt)平常會送大的去上學,小的會送去外婆家,外婆家有姐妹年紀相仿的小孩玩伴
- 目前有信貸約 50 w,正常還款,但我有跟會到明年四月到期,屆時可以還清‧
- 娘家沒有房子,也沒有存款,住的房子都是外公的,但生活無虞,外婆是家庭主婦,年紀約 50 快 60歲‧
- 若真的可以離婚,外公也準備了房子可以讓我們住,住在娘家的隔壁‧


先生
- 職業: 賣場業務薪水約 4w ~ 5w,正常來說因該朝九晚五,但因為有淡旺季之分,旺季時惠要去賣場夜間盤點,不過他不管淡旺季也常常都很晚回來,回到家都直接睡覺比較多,不然就藉口要去聚餐,然後喝酒喝到常常沒回家
- 夫家的爸爸有房子,也有存款,但他不知道自己的兒子還是欠很多信用卡費用(已有循環利息),他以為都還清的
- 先生有積欠信用卡債,原本是有還清,但不知道把錢都花到哪去,所以也開始在循環利息
- 先生有時候會帶著小女兒去跟朋友喝酒唱歌,喝完酒也沒回家,我整夜都擔心孩子在KTV包廂裡聞煙味,也不知道喝完酒的人會怎樣,常常回來孩子就感冒發燒‧

假日雖然放假,但他幾乎都安排自己的活動,前幾年是去釣魚,現在改成同事聚會,但常常我與小孩都不能跟去,所以大部分的假日我帶小孩去外婆家玩,或者帶小孩去看表演 或者百貨公司做黏土‧

像是今年過年除夕,他在娘家喝到 12 點多,孩子都已經趴在娘家客廳睡覺了,他還堅持要去親戚家續攤,怕他不是去親戚家又偷跑不知道去哪裡喝酒,於是我也帶著孩子跟他去親戚家喝酒,到了親戚家兩各小孩都睡在沙發上,我在客廳看電視看到兩點多他才願意回家,但回家後隨即就出門了,也不說去哪,也問不出來,初一下午回來後,就把小女兒帶出門,說是要去台中玩,問說跟誰去只說朋友連個人名都沒有,從初2出去到初6 才回家,他的家人也只知道他去台中其他的也問不出來‧

Sugar 102-04-26 09:15

我已和他協議離婚,他也常常把你怎麼還不走掛在嘴邊,是可他不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我害怕我貿然帶孩子離開,他到時候會有藉口跟我搶孩子的監護權,所以我因該走怎樣的法律途徑,比較好‧

1.原則上就您案件部分,準備相關證據後,得向法院提請聲請裁判離婚及酌定監護權聲請,讓法院來裁判。且提出後,就會先進行調解,或許就調解階段就可以達成您的目標。

2.就您案件部分,建議委請律師。如果因為經濟狀況無法委請律師的話,建議您到各地的法律扶助基金會(可以此關鍵字搜尋),向該基金會提出扶助的聲請,會有律師幫您處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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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與對方如有達成離婚的協議,需在婚協議書上簽名並且還要有證人的簽名,再去戶政機關登記後,方生離婚的效力,如對方一直不願意簽名,則必須請求法院裁判離婚,建議您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關於您提到小孩監護權的部分,需先釐清的是小孩目前分別幾歲?小孩的意願是跟您生活還是跟對方生活?法院除了會審酌您與對方的經濟能力、生活環境、家庭支援系統,也會詢問小孩的意願,建議您應儘速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lalian 102-04-26 07:10

我並無任何家暴前科

半年前與前妻協議離婚時監子女護權歸我所有
離婚後2個月,我連絡警方一同前往前妻住處將女兒帶回時警方突然有事先走
前妻見我要將5歲女兒帶走圖然衝過來攻擊我,我也反擊
事後前妻去驗傷告我家暴傷害恐嚇,但我未驗傷告對方
前妻所提供的影像證物我也不知道有沒有拍到他先動手的畫面
5歲女兒有見到確實是前妻先動手的
假設帶他出庭法官會採信嗎??

PS.恐嚇部份是我發了一封簡訊給他內容是"很多人要砸你的店,我快阻止不了了..."
女兒為5歲及7歲, 7歲女在2年前曾經被前妻毒打到流鼻血,但沒通報家暴
7歲女兒的意願是不要跟媽媽,而且他一聽到媽媽就會害怕
5歲女兒是在我身邊就說要跟我住,在前妻那就要跟前妻住
但這兩個女兒從小開始大部分時間都是我帶大的

前妻曾經企圖自殺被很多人看到(有人證),還有外遇(有兩位人證),還有常深夜不歸(有一位人證和子女人證)
目前女兒學校成績不錯,我和兩個女兒也常出去玩(有很多照片)

事後的調解我都有去,假設家暴成立好了
那會對監護權改定有什麼影響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家暴的部分,如果經法院核發通常保護令,則對您爭取監護權的部分,勢必會造成負面的影響,法院很可能會認為您不適合擔任監護權行使的一方,因此,建議您應儘速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至於如對方請求法院改定監護權,則您可以提出對方不適合擔任監護權行使一方的證據,以及您適合擔任監護權行使一方的證據(包含子女的意願、子女自幼都是由您扶養等),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法院核發一般家暴令前,還是會開庭審理。你可以請法院讓你女兒出庭作證,雖然妳女兒還小沒有作證的能力,法院可能會以准許不具結讓你女兒說點話,這些還是可以作為參考。此外,你受傷的情形有沒有其他人知悉,或在場看到。如果有,你可以請法院傳喚這些人出庭作證,以證明你只是正當防衛而已。

至於小孩的監護權方面,法院會委託社工進行了解雙方的狀態,並參酌你的備援系統、收入、小孩子的意願進行審理。如果小孩子在與一方相處時有特殊的經歷,例如受虐等,這些經歷的陳述對於案件之判決應該是會有不小的影響力。

Sugar 102-04-25 00:47

我先生因為太愛亂花,凡舉衣服到運動用品鞋子什麼都可以買,買到欠信貸,最後連房子都賣掉了,我們目前有一個小孩,才 2Y 如果我先生在這樣花下去,我們可能以後連生活都有問題‧

這次因為金額太大,所以才把房子賣掉還債,他因為害怕我會要求離婚告訴我以後部會再犯,也會白天工作晚上兼差來還債,但口說無憑,我要求他簽切結書


目前我自己向娘家借了頭期款然後貸款買了一間舊公寓是自己的名子,若先生以後再有信用卡循環利息或有任何信用借貸情形發生,雙方將無條件離婚,且孩子的監護權歸我,且若我們離婚我無需負擔他的負債,他也不得要求財產共同分配及要求贍養費‧ 且他也每月需支付孩子的生活費

請問... 這樣的切結書要怎麼寫才能生效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與先生應辦理夫妻分別財產制之登記,以避免日後離婚仍需進行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至於協議書的內容,可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委請律師代為撰擬,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本件建議您們夫妻可向聯合徵信中心洽詢辦理親屬代償註記,如此一來銀行信貸授信時會基於相關註記(類同於呆帳紀錄)而不予核貸,另外信用卡部分您可與先生去銀行辦理額度變更,降低額度,減少其濫用信用之機會。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102-04-23 14:36

您好,我想問監護權的問題

我與女友同居,我未婚,女方離婚過尚有一名3歲女兒,監護權在女方身上

我想把小孩監護權轉移到我身上,需要具備什麼條件呢??

 你和小孩並沒有血親關係,也不是姻親。在監護的順位上,你似乎沒什麼機會。你可以試試看讓對方把小孩給你收養,如果對方同意且取得小孩生父的同意,你可以以養父的身分取得監護權

yu 102-04-23 10:41

您好:

本人情況:1.離婚約2年半,有小孩監護權,(小孩目前4足歲又5個月)

2.離婚協議書上註明對方有探視權,共同負擔小孩生活.教育費

事實:

1.對方在約2年前曾探視過,但與小孩互動不多...本人在約一年前曾帶小孩到對方家裡,讓對方家人看小孩...當時小孩奶奶拿了2000元當生活費

2.對方從約2年前來過之後至今不曾來過,也沒拿過錢

想請問:

1.如何舉證對方沒扶養小孩...以後小孩也無須扶養對方?

是不是可以從現在先做一些預防性的動作?

 

 可以存證信函表示對方都沒有付撫養費用,請對方依當初的契約規定支付撫養費用,並要求對方將費用匯到特定的帳戶內。 將來如果有需要提出證明,你可以拿出這份存證信函及帳戶資料(銀行存摺記得留存)證明對方都沒有付過錢。

QW 102-04-21 23:28

我現在讀高中,很多東西都需要媽媽的證件簽名,但是我的媽媽在我小時候就跑掉了,也從來沒養過我們,因為他跟我爸爸沒有結婚,所以兩人都有監護權,我要怎麼到法院處理 請我媽媽放棄我的監護權,因為有跟他聯絡但他都閉不見面也不處理。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應由您父親出面處理,看是否能與您的生母達成監護權由父親一方行使的協議,如無法聯繫或無法達成協商,則應由您父親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由父親一方單獨行使,建議您應請父親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2 10:15
回覆 QW 的發言內容:

我現在讀高中,很多東西都需要媽媽的證件簽名,但是我的媽媽在我小時候就跑掉了,也從來沒養過我們,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據您所稱:您媽媽跟您爸爸沒有結婚,所以兩人都有監護權?是誰跟您說您爸爸有監護權?他有辦理認領嗎?您這類案件涉及改定監護的訴訟,必須跑法院,您必須請您父親陪同您到律師事務所當面面談案情,才能正確分析下一步應如何做。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CY 102-04-21 17:41

你好!!

據知民國九十六年以前台灣的法律是不承認婚姻登記制,我和我先生是在民國九十四年韓國登記結婚,當時沒有任何儀式,台灣方面是由駐韓國的台北辦事處幫我寄出登記表,這樣的話這個婚姻是否成立呢??

另外!!假設不成立的話,我有兩個孩子,監護權屬於誰呢??

 

沈恆 (沈律師) 102-04-21 18:36

結婚的方式依結婚地的法律。因此,只要依韓國的法律登記結婚,而無台灣法律規定近親、重婚等結婚無效之情形,婚姻就屬有效成立。以上謹供您參考。

林智群 (klaw) 102-04-21 21:31

如果韓國承認登記制的話,你們的婚姻就算有效,至於小孩監護權離婚時要處理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