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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瑩 105-06-25 21:12
我爸爸的大哥是聾啞人沒結婚子女,我要幫他申請監護宣告,請問親屬系統表裡,我、二伯母、堂弟妹跟他的關係在法律上稱謂要如何填寫? 基本上只有我爸是他唯一最親的人,那其他人也要填寫親屬系統表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5 22: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全部均需填寫之,再向法院說明為何您父親較適任為監護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5 22: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全部均需填寫之,再向法院說明為何您父親較適任為監護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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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的人 105-06-06 22:13

請問一下。關於監護宣告的部分。因為我們已經有申請監護宣告了。法院也有寄單子來給我們了。但我們不懂的是,如果兄弟姐妹其中有人故意不去領法院寄來的通知單。那我做的監護宣告是否還要一直拖下去呢?

因為法院通知書收到十天內能夠上訴。可是如果他都不去收呢?

你好:

法院會寄存送達在住所地轄區之警察機關,自寄存之日起,經10日發生送達之效力,開始起算抗告之10日不變期間,故不會有你所述之問題。 就算真的無法送達,法院也會進行公示送達,最後一樣會發生送達之效力而開始起算不變期間。
芝瑩 105-05-13 19:08
我爸爸的哥哥是聾啞人,他要把屋殼(無土地所有權狀)贈與給我但戶政員說要先辦理監護宣告才能申請印鍵證明,我矛盾是要請律師遺囑還是要向法院申請監護宣告? 那我阿北也要ㄧ同前往法院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3 20: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兩者均可,但是都有相當的法令限制。

2、因為您不是繼承人,所以這樣的遺贈行為,會有法定繼承特留分的問題。倘若是監護宣告的話,有關於動產處分行為,必須一同經過法院同意,且必須是為了有利被監護人目的,法院才會准許。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以保障權益。

安琪拉 105-05-12 18:18

敬愛的律師:您好!

感恩您們的熱忱!在走投無路之際,遇見您們,真好!

想請教問題是:受宣告人之四等親不願簽署同意書,如何處理?

先生一年前因手術造成全身癱瘓,迄今意識不清,領有極重度身心障礙證明及公立醫院無行為能力證明,因長期醫療負擔及房貸壓力沉重,近日擬向法院申請監護宣告,以便代為處理銀行房貸及房子問題,目前子女2人均已成年,也都同意簽署同意書,但先生(受監護宣告人)的兄弟姊妹(均未同住)不願簽署。

我與先生是夫妻財產共有,長年來同住,也分擔繳交房子貸款之事實,今家中遭遇令人崩潰變故,家庭失去主要支柱,無力負擔沉重房貸及醫療費用,急需申辦監護宣告,解決燃眉問題,請教應如何是好呢?非常感恩您們的俠義熱情。

沈恆 (沈律師) 105-05-12 18:28

監護宣告應具狀向法院聲請,法院會調查財產狀況並選出適合的監護人,不用事先拿到兄弟姐妹的同意書。之後監護人若需處分被監護人財產,還需經法院許可。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12 22:4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意見如下:

依據民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者,法院得因本人、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檢察官、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聲請,為監護之宣告。」因此由您一人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即可,不須全體親屬同意。 而法院選定監護人之後,會依民法第1111條規定要求開具財產清冊,而再依民法第1113條準用第1103條規定,監護人即可以管理受監護人之財產,且執行監護職務之必要費用,由受監護人之財產負擔,但須注意法院於必要時,得命監護人提出監護事務之報告、財產清冊或結算書,檢查監護事務或受監護人之財產狀況。 以上僅是針對您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weiwei 105-05-03 12:27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關於監護宣告的相關事宜

目前我爸爸人昏迷仍在加護病房觀察,因目前要開始著手辦理

但由於姑姑持有爸爸的存摺及印鑑(知道取款四位數密碼),先前也曾私自取款(爸爸出事前有提起過),以及跟爸爸借款的部分。

我想知道法院裁定監護人的大方向,因為我未婚年僅25歲,我怕到時候是判給姑姑。

大伯父也要我提防點,還請各位律師能夠詳細跟我說明一下,謝謝您。

你好:

需要準備:1、應受監護宣告之人戶籍謄本、醫師證明影本(或殘障手冊影本)。2、聲請人之戶籍謄本、印章。3、欲任監護人(可複數)之戶籍謄本、印章。4、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之戶籍謄本或機關機構名稱地址電話及代表人,並在聲請狀內載明至何醫院進行精神鑑定。 法院會依民法第1111條之1規定審酌受監護人與監護人間之關係,依受監護宣告之人最佳利益原則選任監護人或共同監護。 若姑姑有不適任情形可提出書狀主張其對受監護人不利。 姑姑盜領存款可提告刑事偽造文書詐欺罪等罪。民事上可請求返還存摺及印鑑,並依契約不當得利侵權行為等規定請求返還款項、損害賠償
陳明彥 (Daniel) 105-05-03 12:58
回覆 weiwei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關於監護宣告的相關事宜

目前我爸爸人昏迷仍在加護病房觀察,因 ... (恕刪)

您好:

民法第1111條:「法院為監護之宣告時,應依職權就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適當之人選定一人或數人為監護人,並同時指定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

法院為前項選定及指定前,得命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進行訪視,提出調查報告及建議。監護之聲請人或利害關係人
亦得提出相關資料或證據,供法院斟酌。」

因此請您留意在聲請監護宣告之時,亦一併申請指定開具財產清冊之人為宜。

由於法院審理過程會就受監護人各項有利不利條件綜合調查評估,建議您這類案件委託律師進行為宜。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03 13:05

您好,

 

您可於聲請監護宣告時向法院表明願意擔任父親監護人,因您係直系血親又無不適擔任監護人之情事,法官應會將監護權判給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cchuang 105-05-01 18:44

家中二哥無妻小,有精神障礙,大哥為了管控二哥財產,自行申請監護宣告,因近日懷疑二哥財產有被使用,想和大哥要二哥的存摺來查看,但大哥拒絕,並說監護人有權動用其財產,並說我和其它兄弟無權干涉,我記得監護人只有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應該不能私自動用和拒絕兄弟的查詢吧?

請問我該如何和大哥交涉?

如果到最後無可奈何,必須要動用法律,我該用什麼法條來交涉?

感謝答覆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01 20: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訴訟請求變更監護人,若有監護人不法之證據,亦可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你好:

若當初並非共同監護,而是由大哥單獨任監護人,大哥有權管理二哥之財產,但任何處分行為都必須要為受監護人之利益為之。 可敘明理由依民法第1113條準用第1103條第2項規定,聲請監護人報告財產狀況,以利了解大哥是否有善盡監護人之職責。 若大哥持續有不利於受監護人之行為,可以聲請改定監護人。
Stingy Shih 105-04-24 11:12

請問..不管是用限定繼承或是拋棄繼承 債務都還是在的嗎??

父親拋家棄30多年,報失蹤也被他撤銷(因為戶長無法除戶)
常收到銀行電話討債 交通罰款 以及他在外面詐欺騙錢的法院通知
完全不知道他的債務有多少,直到前幾天接到通知他病逝...
原本我們要選拋棄財產..發現幾個問題 以及對限定繼承幾個問題


(1) 除了子女 兄弟姊妹 父母 以及內外孫 弟弟以後生的小孩也會牽涉到嗎? 還有曾孫輩也會嗎?


(2)姊姊離婚與前夫共同扶養2個未成年孩子(13與16),要辦印鑑證明是要,他方(父親)如果不同意簽同意書和小孩證件...該如何處理

(3)家中有個極重度障礙哥哥無法辦印鑑證明,是不是要向法院申請監護宣告

如果都是債務或是完全不清楚外面債務,限定繼承是否適合?辦了限定繼承之後.還是要去處理債務嗎??.債權人是否還會討債,或是要注意繼承之後事?

謝謝

你好:

辦理拋棄繼承,以父親死亡時現存之直系血親卑親屬為準,包含子輩、孫輩、曾孫輩...,父親死亡時現存之人都要辦理。 若是共同監護,對於未成年子女是否拋棄繼承行使之意思不一致,可以請求法院依子女最佳利益酌定。若是任監護權之一方故意要讓子女繼承債務,會構成濫用權利,可以聲請宣告停止親權。 可直接聲請選任特別代理人,聲請監護宣告可能緩不濟急。 若無遺產只有負債,建議直接辦理拋棄繼承,若留有相當之遺產則辦理陳報遺產清冊,配合法院程序辦理登報公示催告,查明債權後,按債權比例以遺產清償債務
沈恆 (沈律師) 105-04-24 11:30

您好!

不論是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債務都不會憑空消失。在拋棄繼承的情況,先順位繼承人拋棄繼承之後就喪失繼承人身分,債權人就無法再找已拋棄繼承之人追討債務;在限定繼承的情況下,繼承人的身分仍存在,債權人仍可找繼承人追討,繼承人仍有義務處理債務,只是繼承人可主張以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有限清償責任。如果要拋棄繼承,配偶及第一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即子女輩、孫輩、曾孫輩等包括繼承時已懷孕的胎兒都需拋棄繼承,第二順位以下父母、兄弟姊妹及祖父母等本人拋棄繼承即可。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24 14:58

您好,

 

1、弟弟生的小孩、曾孫輩這些人都非繼承人,無須辦理拋棄繼承

 

2、可向法院聲請酌定對小孩最有利之決定,因本件確有拋棄繼承之必要,是法院應會允准。

 

3、是,須向法院辦理監護宣告

 

4、若為限定繼承,未來須向法院陳報被繼承人即父親之財產清冊予法院,協助父親之債權釐清遺產分配之,但不會影響到繼承人之個人財產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辦理拋棄繼承只有對有辦理的人產生效力,沒有辦理的人還是要概括承受死者債務
如果同順序的繼承人都辦理拋棄繼承,也只是由下順序的繼承人來承擔而已,除非全部的親屬(包含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兒女、孫子女)、直系血親尊親屬(如父母、祖父母),還有最常被忽略的「兄弟姐妹」),都辦拋棄繼承,否則自己辦理拋棄繼承,只是加重其他親人的負擔而已!
要趕快到法院辦「限定繼承」(而不是只辦「拋棄繼承」),一人辦限定繼承,對全部繼承人都生限定繼承之效力。 為保障家族的權益,以上回覆如仍有疑惑,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z006 105-03-16 16:06

家人因車禍住院.需申請監護宣告.想請問申請時的監護人與會同人是否需同時出席?還是等法院通知再出席.另外關於財產清冊部分是要準備些什麼資料?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25 18: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是向法院提出申請,收到開庭通知時再出席即可。
2、財產清冊,就看以哪些財產,然後檢附相關的謄本、存簿等。
3、倘若對於程序不熟稔,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聲請才能保障權益。

 

EK 105-03-15 14:44
堂哥今年2月初死亡留有債務,第一~第三順位目前都打算拋棄繼承且在辦理中。 這週才知道奶奶(堂哥的擬制血親外祖母)會是第四順位繼承人,奶奶跟堂哥已經很久沒往來,而且她現在已經重度殘障無法言語亦無法以肢體動作為意思表達。家父打算幫奶奶辦拋棄繼承,但印鑑證明卻無法申請(因為要本人)。 現在提出監護宣告聲請來的及嗎?會不會超過拋棄繼承的3個月?現在要怎樣奶奶才可以不用繼承堂哥的債務?謝謝 Ps.可以由姑姑單方面提出終止收養為解套嗎?

先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併同聲請暫時處分,可在監護宣告裁定確定前,先就繼承事項予以處理,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angela 105-03-10 19:59

各位律師請問:

弟弟因 "心因性猝死" 目前呈現無意識植物人狀態

弟妹已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 擔任監護人

父母跟弟妹溝通數次 希望弟妹為弟弟成立醫療信託

弟妹不願意 甚至放話父母 看不過去可以賣家產來醫治弟弟

請問

1. 法院會徵詢其他家屬意見, 再判定監護人嗎?

    還是直接會依弟妹訴狀判定監護人是弟妹?

2. 我們其他家屬可以做甚麼幫弟弟爭取權利呢?

謝謝

其他家屬亦可爭取為單獨監護人,並證述其配偶如何不適任監護人,也可爭取與其配偶為共同監護人,如不願為監護人,亦可爭取為開具財產清冊之人,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監護宣告法院會先請醫院評估是否已無自主能力,再就監護人的選定,由家屬來表示意見,您們可以寫訴狀向法官陳明您的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10 22: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弟弟之配偶可為弟弟聲請監護權告,父母親可提出證據說明弟弟之配偶不適任之原因,並加以爭取擔任弟弟之監護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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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10 22:14

您好,其他家屬亦可爭取擔任監護人。

您好:

你們也可爭取擔任監護權人,且可以先開親屬會議凝聚共識,再由該人選向法院聲請要擔任監護權人,此會涉及被監護人日後所有事務,建議尋求律師協助。。

masho 105-03-10 14:30

民法第21條 無行為能力人及限制行為能力人,以其法定代理人之住所為住所.

請問這意思是 監護宣告之人要跟監護人住在同一個城市的意思嗎?

比如受監護宣告之人住在高雄  監護人可以住在台北嗎?

謝謝

masho 105-03-09 22:51

請問 聲請監護宣告時  法院會依據我們所送資料判定監護人  還是法院會知會其他親屬道院詢問意見後才判定?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13 23:44

您好,

 

原則上法官會詢問專業醫師之意見,不會詢問其他親屬。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masho 105-03-09 20:45

請問  配偶未告知其他親屬 如果私下已經聲請監護宣告  法院會依據配偶所送資料判定監護人  或者 法院會知會其他親屬後再判定? 謝謝

mimi 105-03-02 22:21

您好 

父母離異,母改嫁,我與外婆住在一起,姐姐和父親住在一起,86年後不知原因國有土地承租人及房屋稅籍資料由外婆的名子變更為父親,但父親從來沒有居住過,雖然稅籍帳單是父親的名子可是他從來沒有付過稅.(外婆有失憶症)

父親中風10多年已無意識,2年前姐姐告知,國有土地承租期滿不繳費會罰款,姐姐說如果我們要繼續住的話,要付錢,我告訴姐姐我會申請承租人非實際使用人,且承租人也失去行為能力,我和奶奶是實際使用人,奶奶也曾是承租人且我們戶籍都沒有搬遷過也沒有搬家過,要依循法律申請優先承租權.

姊姊說雖然我們感情很淡不熟悉,但是不承租拆屋還地,現在景氣差,她會去辦理監護宣告繼續承租,未來父親過世,我和奶奶就有優先承租權了.

2013年我姐姐來家裡給我簽署了監護宣告申請書,我也有看到申請書有其他親屬的簽名,也特地打電話去法院諮詢確認,如果承租死亡是否可以依據實際使用人申請承租

上個月父親過世了,姊姊的態度轉變了,不理不睬,也不配合辦理繼承,一見到我問繼承的事情就破口大罵,我打電話去法院詢問,承租人居然是父親的名子

我應該是被姊姊騙了,姐姐應該沒有辦理父親的監護宣告

我很困惑為什麼父親失去行為能力卻可以辦理續約?還有水電費過戶和印鑑證明?我應該要怎麼做才能主張實際使用人優先承租權利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2 23:00

您好,

 

因父親已無行為能力,是您可向司法單位告發姊姊有偽造文書之嫌疑,並主張父親所為之行為均應無效。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王先生 105-02-25 08:40

律師您好:

        近日有向法院聲請家人監護宣告,已獲裁定,但法院在裁定書中有提到要陳報財產清冊,因家人並無動產動產,只有每個月存入郵局的老人年金,這樣是不是可以不去陳報財產清冊?會不會有後遺症?謝謝!!

監護人必須將受監護宣告之人的財產列冊,將財產清冊送交法院備查

目前受監護宣告之人無動產動產,不代表不會變動,仍需陳報給法院。

此項制度目的係為監督監護人關於財產管理,確有開具財產清冊之必要。

 

以上回答供參考

W 105-02-15 11:21
我女友其母為智能障礙人士,其父背著母在大陸養了2個小三,兩者均有小孩,3-4歲,彼此不認識。 其母均不知情,且平時能自由支配其母的財產,包括存款,月領退休金,至大陸供其小三花費。 近期發現其父欲在大陸買房供其小三居住,同時利用其母智能障礙,擅自將其母存款投入股市,同時自己聲稱之後將領出使用。 其父扣留了其母所有的文件,如存摺、印鑑、身分證、健保卡、殘障手冊。 請問: 1.有方法可以預防其父擅自花費其母存款嗎? 2.若是金錢被轉匯至大陸後,有機會討回嗎? 3.離婚或是監護宣告有機會成立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5 13: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直接向聲請監護宣告,取得監護人資格之後,可以要求父親交出母親的存摺等物品。並同時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2、因為無法確認母親本人的離婚意願,要提離婚訴訟恐有困難。

 

 

W 105-02-11 18:00

我女友其母為智能障礙人士,其父背著母在大陸養了2個小三,兩者均有小孩,3-4歲,彼此不認識。 其母均不知情,且平時能自由支配其母的財產,包括存款,月領退休金,至大陸供其小三花費。 近期發現其父欲在大陸買房供其小三居住,同時利用其母智能障礙,擅自將其母存款投入股市,同時自己聲稱之後將領出使用。 其父扣留了其母所有的文件,如存摺、印鑑、身分證、健保卡、殘障手冊。

請問:

1.有方法可以預防其父擅自花費其母存款嗎?

 2.若是金錢被轉匯至大陸後,有機會討回嗎?

3.離婚或是監護宣告有機會成立嗎?

你好:

夫妻若未授權他方提領帳戶內之款項,擅自盜用存摺、印章、提款卡等可能會成竊盜罪、偽造文書罪、詐欺罪,可提出刑事告訴。 若一方為智能障礙人士,要視情況聲請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並選任監護人或輔助人,以免權益持續受損。 可起訴請求損害賠償,判決確定後可執行父親名下財產。 若有小三並已生下子女又不斷盜領配偶存款,可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2款、第2項規定訴請離婚。 要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並檢附醫生證明或身心障礙者手冊並指定鑑定之醫院,法院受理後會安排精神鑑定,由鑑定結果來做判斷。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1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盡速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聲請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沈恆 (沈律師) 105-02-11 23:46

您好!

1.  女友母親若已無行為能力,應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由女友爭取為監護人,負責管理母親財產,父親就不能再動用母親財產
2.  可對父親提出刑事告訴,讓其將金錢返還。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2 12:54

您好,

 

1、可對父親提起偽造文書背信詐欺刑事告訴,避免母親之財產繼續被濫用。

 

2、金錢如已匯至其他戶頭,需視匯款目的、匯款對象等因素來判定是否能追回,無法一概而論。

 

3、依您所述,本案確實有提起離婚之訴的充分理由,但關鍵仍是要將存、印章等重要物品取回,這與是否有離婚並無關係。

 

建議可與律師正式會面諮詢,提供完整之事件細節,律師才能協助後續事宜。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hifi 105-01-29 14:38

母親往生繼承共有五人.其中一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父親).除向法院申請特別代理人及監護人(其人選可否為其他繼承人之小孩或配偶)外.另是否屆時向法院申請監護宣告之人以同值分配.即計算財產(土地.股票.現金)總值後.以1/5總值多分配股票或現金?而不分配土地?其他部份繼承人少分配股票或現金而多分配土地

你好:

要依民法第1101條規定將遺產分割協議書聲請法院許可,否則分割遺產之處分行為不生效力。

hifi 105-02-01 14:20

 謝謝

 

Leon 105-01-21 21:53

媽媽過世了,除了辦理後事外再來就是辦理遺產繼承,

目前知道的媽媽名下除了有一棟房子外,再來就是銀行的存款及股票和基金的投資,

家中的成員除了爸爸之外,還有個弟弟,

但是爸爸目前已患中度失智症已無認知能力,

這樣在後續辦理繼承事務上該如何處理呢?

目前查網路的資訊有幾個名詞不甚了解,

"拋棄繼承","限定繼承","禁治產",監護宣告",

我們該以何種辦理?程序為何呢?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母親沒有什麼債務,則不用辦理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至於您父親的部分,應辦理監護宣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1-21 22:17

您好!

媽媽的遺產應由爸爸及所有子女平均繼承。應先幫爸爸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選任監護人,關於爸爸繼承財產均交由監護人代為處理及保管禁治產是舊名詞,現已由監護宣告取代。另外,如果被繼承人資產大於負債,不需考慮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的問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1 22:34

您好,

 

您的情形,

 

1、先向法院聲請父親之"監護宣告",選定監護人。

 

2、接著辦理相關繼承之稅務、登記等事務,要注意時效問題,避免因延誤繳稅被罰錢。

 

3、至於拋棄繼承、限定繼承是指被繼承人負債大於資產之情形,如果您母親名下資產大於負債,不用擔心這些問題。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Leon 105-01-22 10:28

媽媽的資產是大於負債的,

所以父親繼承時唯一能做的就是先向法院申請監護宣告囉,

但是為免日後手續的麻煩,

是否能在父親繼承時使用"分割繼承",

讓父親儘量不繼承動產股票的部份?

小芬 104-12-06 00:17

你好

我阿姨有過度消費買東西的情況, 有人說可到醫院做檢察做

監護宣告, 請問需做何種檢察?

謝謝

鄭旭芬

 

 

陌生人 104-11-30 08:58

想請問一下如果家中有受監護宣告的人,該如何陳報處分動產具體內容及何以符合受監護宣告人利益。就說因為長期臥病在床,終身仰賴他人照護,為應付生活開銷所以需要變賣房子,這樣可以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30 15: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法院對於此類事件是很嚴格的,必須檢附相關事證證明目前所需花費、接下來花用的計畫等。

2、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避免遭駁回。

您好:

要向法院聲請許可監護人之行為,需提出要處分之動產及理由,因較為繁瑣,建議可委請律師處理之。

葫蘆 104-11-27 14:49

民法第1099條之1(於前條之財產清冊開具完成並陳報法院前,監護人對於受監護人之財產,僅得為管理上必要之行為。

在此條例所述管理上:

(1)監護人是否可以自行先以照顧受監護人名義挪用受監護人的現金存款?

(2)在照顧受監護人花費上也不需要開具財產清冊人一同參與認同?

(3)在法院監護宣告前,受監護人的現金存款已被部分家屬私下以協議書方式各自拿錢保管與照顧之名義致使受監護人銀行現金存款歸零。目前是有該協議書照片,但無正影本之文件,是否能依照該協議書照片內容中,依據部分家屬所私下協議拿走的錢當做受監護人本該有的現金財產證明?

你好:

不行,但可以在代墊後請求償還。 是法院裁定監護人如何行使監護而定,若是共同監護由全部監護人共同決定。 該款項是受監護人之財產,他人不得侵吞,要將所述款項追回,可選任特別代理人或選出監護人後向侵吞之人請求。
葫蘆 104-11-28 00:45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不行,但可以在代墊後請求償還。 是法 ... (恕刪)

感謝徐律師的熱心回覆,讓我對該條文解惑大半,但就我目前面臨的事件而言還是有想問各位熱心律師

受監護人財產清冊多年下來一直難產,被法院裁定之監護人僅一人,但該監護人在照顧受監護人花費上一直浮報開支,比如流質飲品(安素)一個月頂多吃5箱量,但監護人卻一直報10箱價格,這情況並非假設而是真實存在,該監護人是否能主張全額償還?受監護人原本的財產是否也要默默支出被浮報之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