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小小 105-07-08 15:05

經過了第一次調解失敗

原以為會有第二次

結果

對方完全無告知下

在第二次調解當天放我跟調解員鴿子

他們要直接進入法院

 

外遇被抓姦的人是我先生

家暴的人是我先生

離家出走的人是我先生

拋妻棄子的是我先生

回來鬧自殺的也是我先生

為何他可以這麼有把握要訴請離婚

他只調解一次就放棄調解部分了

我不想離婚~我們有三個孩子啊~泣

 

去年03月被抓姦

抓姦合解書內容

我只罰外女80萬

老公給生活費24000/月

但是他根本都只給15000/月

您好:

要視您配偶以何種理由訴請離婚,但若所有因素都是您配偶造成,對方應無權利提起離婚訴訟,建議尋求律師協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您所述,對方要提起離婚訴訟顯然是較站不住腳,而就先前的和解,若是在調解委員會或法院達成,則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7-08 21:3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 民法第1052條第1項,離婚的事由為「重婚」、「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有不治之惡疾」、「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等十款事由,若您未有具備任何上述事由,對方無訴請裁裁判離婚
  2. 另外依同條第2項規定,「有其他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也就是說如果問題在於您老公身上,法院仍不會允許離婚
  3. 至於對方若有違反任何生效的協議,當然亦得以循民事途逕向對方請求。
  4.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8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撰擬答辯狀,出庭辯論,拒絕離婚,並爭取對您有利之相關條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8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撰擬答辯狀,出庭辯論,拒絕離婚,並爭取對您有利之相關條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季節 105-07-06 14:46
我在105年5月2日在法院的協調下,和原告達成合解,原告是我前夫、家暴離婚七年後,他以借名登記的方式對我提告,要求產權移轉,想奪取當初婚姻期間,我名下所擁有的動產,因為在離婚當時房價低靡,且考慮小孩感受答應給他和小孩子住,但他必須繳交期間房子所延伸的費用。 一時的心軟所換來的是在調解庭上的惡言相向,以及陰險的手段,我累了!在調解委員一言一語下,在半推就的情況下簽下了和解和解書如下 上列當事人間年度重上字第149號所有權轉移登記事件事件(台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重訴字204號中華民國104年10月8日判決),於中華民國105年5月2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民事第一協商室和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 官 書記官 調解委員 到庭和解關係人如下: 上訴人: 上訴人訴訟代理人 被上訴人: 被上訴人訴訟代理人 當事人和解成立其內容如下: 一、 上訴人願意給付被上訴人九百五十萬元。給付方式:105年6月20號前現金一次給付。 二、被上訴人願於105年5 6月20日收受上開款項後,應協同上訴人辦理將座落地號\建號所有權移轉登記予上訴人或其指定第三人。 三、上訴人其餘請求拋棄。 四、訴訟費各自負擔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家事法庭 書記官 法 官 下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105年5月2日 書記官 雖不甘心將自己的養老金給一半這種人,但事已至此,和解當天,對方沒準備錢,合解書當日未履行。 我但我現在不知道可以如何做,對方還是住在裡面不肯走,有哪位律師較有這方面 經驗,可以教教我 謝謝
季節 105-07-06 14:43
我在105年5月2日在法院的協調下,和原告達成合解,原告是我前夫、家暴離婚七年後,他以借名登記的方式對我提告,要求產權移轉,想奪取當初婚姻期間,我名下所擁有的動產,因為在離婚當時房價低靡,且考慮小孩感受答應給他和小孩子住,但他必須繳交期間房子所延伸的費用。 一時的心軟所換來的是在調解庭上的惡言相向,以及陰險的手段,我累了!在調解委員一言一語下,在半推就的情況下簽下了和解和解書如下 上列當事人間年度重上字第149號所有權轉移登記事件事件(台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重訴字204號中華民國104年10月8日判決),於中華民國105年5月2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民事第一協商室和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 官 書記官 調解委員 到庭和解關係人如下: 上訴人: 上訴人訴訟代理人 被上訴人: 被上訴人訴訟代理人 當事人和解成立其內容如下: 一、 上訴人願意給付被上訴人九百五十萬元。給付方式:105年6月20號前現金一次給付。 二、被上訴人願於105年5 6月20日收受上開款項後,應協同上訴人辦理將座落地號\建號所有權移轉登記予上訴人或其指定第三人。 三、上訴人其餘請求拋棄。 四、訴訟費各自負擔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家事法庭 書記官 法 官 下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105年5月2日 書記官 雖不甘心將自己的養老金給一半這種人,但事已至此,和解當天,對方沒準備錢,合解書當日未履行。 我但我現在不知道可以如何做,對方還是住在裡面不肯走,有哪位律師較有這方面 經驗,可以教教我 謝謝
阿芳 105-07-05 12:28

我與前夫離婚好幾年了,之前育有一男一女,目前監護權共同監護,但因前夫會酗酒有家暴前科,且無工作小孩子經社工訪查認定不適合與父親同  住,於是協調後交由我扶養,現在小孩要唸國中了,我想去申請監護權改判,又因前夫三不五時只要喝酒就會打來騷擾我及小孩,且威脅要帶小孩子回去,請問是否有何辦法可以阻止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5 1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由您單獨監護,並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並可蒐集對方酒後之言行舉止,聲請保護令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5 1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由您單獨監護,並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並可蒐集對方酒後之言行舉止,聲請保護令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黃國政 (Sam) 105-07-05 14:30

由於您提供的資料中、關於具體案情有諸多之處尚未明瞭(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之處),我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以便由我來進行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按照您所提供已知之資料(由於您的描述比較簡略,可能還必須瞭解更多案件事實內容),依家事事件法第104條規定:「下列親子非訟事件,專屬子女住所或居所地法院管轄;無住所或居所者,得由法院認為適當之所在地法院管轄:一、關於未成年子女扶養請求、其他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之酌定、改定、變更或重大事項權利行使酌定事件。」而於判定監護權時,另依民法第1055-1條規定:「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六、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七、各族群之傳統習俗、文化及價值觀。前項子女最佳利益之審酌,法院除得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或家事調查官之調查報告外,並得依囑託警察機關、稅捐機關、金融機構、學校及其他有關機關、團體或具有相關專業知識之適當人士就特定事項調查之結果認定之。」
實務上,法官會委託縣市政府社會局或社工進行訪視調查,對夫妻雙方的基本狀況(上述法條內容為主),提出訪視紀錄。
要言之,改定監護權人事件,法官會考量雙方提出的理由、證據,認定是否有改定子女監護權的必要,同時也會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紀錄及子女之意願(尤其在已滿7以上之未成年人的情形),斟酌一切情形做出判斷。這類書狀,需要您和您孩子實際狀況、以及真正的法律專業介入,才能做出對您最有利的表達。

時間上,可能需要半年到一年;而且,必須經過調解程序。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7-05 15:03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民法第1106條之1第1項之,有事實足認監護人不符受監護人之最佳利益,或有顯不適任之情事者,得聲請法院改定監護人,因此若有如您所述「前夫會酗酒有家暴前科,且無工作,小孩子經社工訪查認定不適合與父親同住」之情形,得依該條規定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人,而法院依法仍要判斷原監護人是否「不符受監護人之最佳利益」或「顯不適任之情事」。 至於若對方有任何不當行為,可以立即追究其社會秩序維護法或刑法責任,以達到嚇阻作用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聲請改定監護權

並請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想孩子的媽媽 105-07-03 22:52

你好?我想請問?我想更改監護權我現在也有能力可以養我女兒然後,因為我之前有在離婚協議書上面寫說如果不讓我看女兒?他之前跟我大吵?我說我只要我女兒?不要這個錢?但是當時吵架我沒有錄音起來可是我有證人?這個可以當證據嗎?
但是我有一些賴的證據?譬如他妹妹傳給我說他們家都只給我女兒看電視,不知道怎麼教我女兒的訊息還有他有在訊息中罵我去死的訊息這些可以當證據嗎?
還有我前夫曾經有過對我的家暴紀錄我有驗傷單?
還有他有酒駕紀錄跟會喝酒?他幾乎沒什麼時間顧女兒?幾乎都是他媽媽在顧而且他媽媽會幫人簽牌?有固定的時間會幫人家簽?而且長輩都會抽煙?
然後現在我女兒三歲了?他要送我女兒去讀書我問他是哪所學校他也當作沒看到?不回我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女兒之前也會說他不喜歡爸爸之類的話?每次送女兒回去?她反應都很大?哭的很嚴重我真的很想把我女兒帶回來?

 

我想更改監護權?
我有一些賴的證據?譬如他妹妹傳給我說他們家都只給我女兒看電視,不知道怎麼教我女兒的訊息還有他有在訊息中罵我去死的訊息這些可以當證據嗎?
還有我前夫曾經有過對我的家暴紀錄我有驗傷單?
還有他有酒駕紀錄跟會喝酒?他幾乎沒什麼時間顧女兒?幾乎都是他媽媽在顧而且他媽媽會幫人簽牌?有固定的時間會幫人家簽?而且長輩都會抽煙?
然後現在我女兒三歲了?他要送我女兒去讀書我問他是哪所學校他也當作沒看到?不回我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女兒之前也會說他不喜歡爸爸之類的話?每次送女兒回去?她反應都很大?哭的很嚴重我真的很想把我女兒帶回來?

 

長輩都會抽煙喝酒

您好:

如對方對未成年子女有未盡保護教養或不利之情事,您可向法院聲請將小孩權利義務之行使及負擔均改由您擔任,不過法院裁定前,依規定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許多情狀來認定,例如父母之經濟狀況、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子女之意願等事項。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阿熙 105-06-30 20:43

我14歲國二生 在我大概3年級的時候父母離異,離婚協議書上面也寫著孩子共同扶養我爸爸經濟能力不好,更比不上我媽媽,他沒錢時就利用很多藉口要我跟我媽媽拿錢,也會找我奶奶拿錢,我媽媽在我暑.寒假要帶我去他大陸那邊,我爸爸就會趁機跟他要錢,威脅他如果不給,就不讓我去,他也跟我說如果你覺得在這個家沒有溫暖你可以搬出去,去外面流浪,但我真的要出去時,他卻又大呼小叫,小的時候我奶奶也常常家暴我,不管是言語上或是身體上,在我6年級得時候,我爸爸答我媽媽如果我奶奶在家暴我,他就讓我跟我媽媽走,但這2年來,我奶奶也時常家暴我,言語上更是涉及誹謗,但當我跟我爸爸說時他卻只是說了我奶奶幾句而已,請問我想申請跟他們斷絕關係可以嗎?他家暴我我都有證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父子關係無法斷?,但若日後父親向您主張扶養,則您可以向法院聲請免除或減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koykua 105-06-29 18:34

老婆帶小孩離家出走已經兩個月了

小孩男生一歲十個月了

完全不接電話也不讓我看小孩

有報失蹤人口了

我已訴訟離婚

我無家暴外遇

有穩定工作家庭健全有房子

老婆無工作娘家也是用租的套房一間

老婆婚前跟他哥哥住只有一張床

婚後帶小孩回娘家也是三人睡一張床

我與老婆都很愛小孩小孩的互動都很好

想請問在法院關於監護權判決時

1、法官是否會參考善意爸媽條款??

一方不得藏匿小孩使另一方對未成年子女行使親權

2、也想請問我老婆目前有觸犯刑法略誘罪嗎???

3、還是法官以子幼從母為最大原則呢

黃國政 (Sam) 105-06-29 18:47

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還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之處),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處理,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聲請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以便能夠讓您先探視小孩與小孩增進感情,接下來小孩的監護權,法官仍會參酌雙方之家庭狀況來衡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30 20:1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法院酌定監護權會依民法第1055條之1第1項所定「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各族群之傳統習俗、文化及價值觀」等因素綜合判斷,因此您必須依法律所規定的參考事項一一舉證說明以獲的最有利的判決。 而即便對方未取得監護權,仍得有會面交往的權利,法院對此也會仔細審酌。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CY 105-06-28 14:41

律師您好:父母於89年離異,隔年父親與泰籍女子結婚,婚後3年因家暴由社會局介入訴請離婚。父親與該配偶有兩名子女(現一名國二/一名小六,皆母親撫養)。父親與該配偶訴請離婚時,法院要求父親自出租一樓店面的每月租金中部分支付贍養費(有一張協議書寫明每月1萬中的2千為贍養費,有父親及債權人簽名但未有協議庭之書記蓋章)。但父親未確實支付而被清查並將其名下唯一動產假扣押(動產屋主為父親但地權為祖母)。父親今年5月去世,該配偶代表子女與我跟弟弟辦理遺產申請及動產繼承過戶時都未說明索取贍養費。直到本週,送件地政辦理房屋過戶時(未有遭遇假扣押問題),因部分文件需補蓋印鑑,才突然說要請律師確認贍養費。一樓店面出租亦已由4名子女完成重新簽訂之租約

Q1:4名子女皆於遺產申請時列為繼承人,過去的贍養費仍可求償?Q2:贍養費若算為父親的負債遺產,是否為4名子女共同負擔?Q3:贍養費的計算,該協議書是否成立,支付金額為一個月2千?Q4:由於父親今年過世,該兩名子女已有繼承贍養費計算是否仍需計算至成年?

你好:

若法院曾經判決父親應給付贍養費,該判決之原告就可以請求父親給付贍養費,惟依民法第126條規定,贍養費適用5年之短期時效,罹於消滅時效可以主張時效抗辯拒絕給付。尚未罹於消滅時效之部分,仍然要以遺產惟限度負清償責任。 有判決及依據判決,無判決則依據協議書。 贍養費是給因離婚後無法維持生活之配偶,扶養費係給與未成年子女,父親死亡後,向後部分已無法再為請求,惟子女繼承父親遺產仍然屬於扶養義務之衍生之權利,具有同樣之效果。
koykua 105-06-25 00:02

老婆帶小孩離家出走快兩個月了 
電話都不接回賴就是說離婚 
打給老婆大哥他說如果我不簽字離婚老婆就不可能把小孩帶回來 
起因我玩線上遊戲麻將大悶鍋儲值她覺得我在賭博 
我家開餐廳的薪水3\4交給老婆 
我儲值遊戲也沒有跟她多拿過錢 
小孩目前一歲十個月了 
我每天幫小孩洗澡換尿布跟小孩互動很良好 
我老婆沒工作娘家也都是用租的 
婚前她跟她大哥同住一間套房床只有一頂 
有時帶小孩回去大哥那也是三個人睡一起 
我無外遇家暴 
我與老婆都很愛小孩 
我問過鎮公所免費法律諮詢 
得到的答案都是子幼從母 
現在我已經提起離婚訴訟了 
想請問我應該怎麼作才能比較有利拿到小孩監護權呢?? 
請幫幫我我已經兩個月沒看到小孩了 
半夜都會驚醒眼淚也一直流 
一個無助的爸爸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5 00:08

您好,

 

1、幼子從母並非絕對之判斷標準,法官仍會參酌社工意見、雙方經濟能力、有無不良習慣等一切因素,做出對小孩最有利之結果,縱使未得監護權之一方,仍能有探視小孩之權利。

 

2、建議應委請律師協助處理訴訟事宜,以求周全爭取最大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5 00: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找機會將小孩抱回來,監護權之判定,除了幼年從母外,尚有一項很重要之原則,即不變動住所地原則,若您將小孩抱回來,您成功取得監護權之機率會比較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5 00: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找機會將小孩抱回來,監護權之判定,除了幼年從母外,尚有一項很重要之原則,即不變動住所地原則,若您將小孩抱回來,您成功取得監護權之機率會比較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靜如 105-06-23 07:42

我先生在兩年前因販賣毒品被判入獄,刑期4年,在我先生還沒入獄之前,就有發生家暴,因為無法忍受先生如此對待,於是我就帶著一個女兒離家出走,在那期間有透過朋友跟我先生說要離婚,我先生不肯答應,直到他入獄我都未曾帶小孩回去,我想請問像這樣的情形我可以直接寄離婚協議書跟委託書給我先生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6-23 08:26

既然對方不答應離婚,可以判刑超過六個月為理由提起離婚訴訟,且只能於知悉起一年內提起訴訟離婚,別錯過時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3 14: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直接提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黃國政 (Sam) 105-06-23 15:24

由於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還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之處),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處理,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Momo 105-06-16 02:54
先前我有來發表過,但說明的不是很詳細。 去年先生ㄧ直逼我離婚,之後更是言語辱罵小孩抱起來大聲吼罵,最後ㄧ次是在12月底他又趕我走,我有請警察來,警察事後有幫我通報家暴。今年ㄧ月初對方又恐嚇我要我別惹他,便找他家人和親人到我家來,我很害怕跑去警察局,警察要我帶著孩子跟家人到警局裡躲起來。對方大吼大叫,沒想到這也算是家暴。警察幫我再通報ㄧ次並申請保護令。但對方有請律師,我沒請,只有家暴中心社工陪同。我把錄音和照片給法官,法官已我目前在娘家沒生命危險逼我簽下撤銷同意書。當時我根本甚麼都不懂就簽下了。事後才知道那是無法抗告的。對方還有對我提出略誘罪,我自己寫訴狀,把所有證據都附上,前陣子收到地檢署已不起訴處理,裡面提到對方是為了有目的對我提起刑事訴訟,因為我有附上他提出暫時處份和著定未成年子女事項這兩項官司。暫時處份部分法官只看到對方的訴狀就直接裁判,那時我ㄧ急看著十日抗告日子將到,找一個很有名的律師。那知道我悲慘的事就因為他搞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暫時處份在上個月開庭,法官認定每星期讓男方帶回部合理,堅持變更探視時間改為ㄧ個月兩次,那律師沒經過我同意在法庭上說我要回去住,說我目前有工作但實際上我沒有。法官就說等3天後對方答覆是否要讓我回去。結果沒想到對方竟然說好,我的律師再搞ㄧ個婚姻諮詢。說甚麼對方律師部不懂家事法,但對方律師專打離婚監護權訴訟。我問他現在裁判如何?跟法官法庭上講的ㄧ樣嗎?他說不知道,等通知。我們在著定未成年子女事項調解庭理有ㄧ並提到離婚的事,對方想離但就是不想付錢。對方律師很厲害。讓他不用付我任何錢。他年薪250萬,有兩棟不棟產(婚前買,婚後付貸款)。他提出的財產清單是負債,戶頭只有7萬。我的律師說,要打財產分配還要再ㄧ筆錢,他不建議我打,因為我也要不到甚麼錢,打到三審可能花30萬律師費,我可能還倒貼錢。所以錢的部分我就放棄了。目前我也沒工作,他至今也未付過孩子扶養費,實在沒錢再請律師打了。 著定未成年子女事項調解三次調解不成,目前定6月底開庭。我想問 1、對方目前開始蒐證他對孩子很照顧的照片,隨著時間越久是不是對我監護權越我有利?我是主要照顧者,目前孩子也在我這。他們很有錢,媽媽身體好可以幫忙照顧。我媽媽腳不太好還要顧中風的外婆,但照顧半天是沒問題的。我家是獨棟房子,無負債,有房屋租金可收,我和孩子獨立住在ㄧ層,剛整理好,幫孩子用了游戲間,陽台可放泳池。對方媽媽還要顧ㄧ個國小2年級和ㄧ個要升國小ㄧ年級小孩,孩子大了沒房間給孩住。我家附近從幼稚園到大學都離我家走路不到五分鍾,大學騎車五分內到。他們則沒有。我打算等孩子上幼幼班時去找工作。 2、我是否沒辦法提離婚訴訟了?因為那律師ㄧ搞。變成我提離婚會被對方打臉說我不是在法庭上說要回去?即使他有家暴記錄,因為我提我要回去,所以我就無法再提離婚了?對方也把家門鑰匙換了,我也把我和孩子的東西全搬回娘家了。 我只想知道我的事還有救嗎?因為那律師我被搞到好煩,每天生活在恐懼之中。好怕失去我的孩子。因為他的不負責任,變得我有可能要失去我的孩子。 麻煩各大律師幫忙! ㄧ個害怕失去孩子的媽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仍可提起離婚訴訟,但您目前的訴訟到底如何主張且主張什麼,似尚無法全盤瞭解,提離婚訴訟可以一併聲請酌定小孩親權,您若是主要照顧者,基本上小孩跟您的意願應該會比較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6 20:22

您好,建議您還是就具體案件向律師諮詢,較能規畫完整之訴訟策略。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6 20:55

您好,建議您還是就具體案件向律師諮詢,較能規畫完整之訴訟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