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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ie 102-11-22 18:32

與先生協議離婚,協議書上寫明一個月每名小孩1萬元,至今斷斷續續支付扶養費,想請教律師,

台北市小孩生活標準費用是多少?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6 14:51

你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主計處所公布之101年台北市每人每月最低消費為14,794元,然子女扶養費,仍須視子女所需費用而定,如小孩有疾病、或是該階段因為必須之保母費用等,均可要求多一點扶養費,使子女受到妥適照料。

2、本文建議您應該要審酌雙方經濟狀況、子女需要的扶養費,核發存證信函給對方,倘若對方仍不願意給付,則依法提起訴訟,以確保子女之照料。

小潘 102-11-22 17:20

前妻原本應一星期讓我會面兒子一次,卻說他要上班很累等原因不讓我見,已經長達兩個多月沒讓我見兒子,我扶養費都有按時匯到他戶頭,我也上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對方一樣不履行,(未履行要被罰三到三十萬這我知道,前妻得知後打給我說他付不起罰金,要被關?管收是被關的意思?那小孩怎麼辦?)後來還是見不到小孩,我向法院請求改定監護人,前妻和小孩不知道搬去哪了,開庭時前妻未到,法院這邊會有什麼處置行為?調解委員建議我可申請假處分,我今天申請了,假處分適用我現在的情況嗎?除了等法院通知我還有什麼辦法…

不是假處分,是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不一樣

小潘 102-11-22 18:40

抱歉,是我比較急了點,我較想知道前妻跟我說他會被關,這是真的嗎?他如果被關小孩子監護權暫時轉移到我這嗎?以上的方法我都做了,我還有甚麼可以向法院申請的?麻煩指點迷津,謝謝律師耐心的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8 18: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在您取得監護權或暫時處分未核發前,您的前配偶即入監的話,並造成子女無人照料,則可以請求社會局介入,並請社會局將孩子交給您照料,經社會局評估之後,應該會轉交您暫時負責照料。

光頭 102-11-20 18:49
律師你好請問 撤銷贈與主要是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故意侵害行為或是不扶養等情事 原則上需要再知道撤銷原因時起一年內主張 @意思是說我要扶養到他老死. 在他還沒過世是以前不得侵害或不扶養嗎 ?
1.民法是規定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故意侵害行為或是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贈與人可以主張撤銷 2.前者 是指故意殺人或是傷害等等行為 3.後者 如果你是子女 你將來就有扶養義務 至贈與人老死為止 如果你有不扶養情形 贈與人就可能撤銷撤銷贈與
Rolly 102-11-18 13:49

各位律師們好

很高興有這機會能夠來到法律諮詢家這個服務大眾的免費資源社群

在這邊有幾個問題想請問各位律師們,

事件主要是關於小孩子的監護權問題

在此先稍微介紹事件成員:父(孩子的生父,與生母之間並無婚姻關係)

                                  母(孩子的生母,目前扶養著小孩從出生到至今2歲多)

                                  孩子(男性:至今2歲多,有母親一手帶大)

主要問題是父親並無扶養小孩的意願,也與母親無頻繁的交集

母親目前照顧小孩,尚無無法負擔之壓力,所以想諮詢下各位律師們,希望透過法律方面

不清楚是否需要,或者是有類似簽訂合約切結書之類的條款使父親完全放棄小孩的監護權,以免後顧之憂。

 

謝謝各位律師們有耐心地讀完我的訴求,謝謝。

 父親是否真的從沒照顧過小孩? 有付扶養費嗎? 需要再多了解細部事實,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小文 102-11-15 21:04

律師您好:

我先生目前因吸毒竊盜在監獄服刑中(刑期超過兩年),我想跟他離婚小孩監護權歸我

但是他不肯跟我協議探視時間.不肯簽名

想請問除了向法院申請裁判離婚之外還有別的方法嗎?畢竟夫妻一場我也不想弄上法院

如果我先跟他單純的辦理離婚,之後再到法院申請裁定探視方法跟時間這樣可以嗎?

之前婆婆要求探視期間要帶小孩回去住一.兩天,但像我先生這樣有吸毒.竊盜.強盜多項前科,婆婆又有憂鬱症,我可以向法院提出拒絕對方帶小孩回去同住的要求或是取消探視嗎?

以目前他這樣的狀況我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變更小孩的姓氏?

如果他在坐牢 我向法院提出裁判離婚,會需要很多的費用嗎?畢竟我是一個人獨立扶養小孩,實在沒有太多的能力支出太多的費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可提起離婚訴訟並在訴訟中請求小孩監護權,離婚訴訟若勝訴確定後,您可再向法院聲請改定子女姓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5 23:37
回覆 小文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我先生目前因吸毒竊盜在監獄服刑中(刑期超過兩年),我想跟他離婚小孩 ... (恕刪)

離婚訴訟時效性,必須趕緊處理,免得無法主張。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請幫忙到本律師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您好,如他不肯簽字,只有訴訟離婚一途.以你的狀況提離婚成功機會很大,而且如果沒有請律師,你打離婚訴訟只要花三千元而已,不過要自己去跑法院,如果請律師大概是五六萬元.你可以不讓婆婆帶走小孩,因為他在法律上並無認何親權存在.改姓除非對方同意,否則必須向法院提出改訂的訴訟.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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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並找蘇文俊律師粉絲團按個讚喔

小文 102-11-22 20:31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如他不肯簽字,只有

 

律師您好,如果事發至今已超過一年了,我還能提出訴訟嗎??離婚的成功機率大嗎?之前因為怕他再裡面受打擊一直不敢提出,現在他又不肯簽名 我該怎麼做?

沈恆 (沈律師) 102-11-24 01:57

探視方法跟時間並不是離婚協議書一定要記載的事項,如果只有此部分談不攏,不妨可以先辦離婚並取得監護權;日後若探視仍有爭議,則要由對方向法院聲請裁定。以上謹供您參考。

georgina37 102-11-12 17:32

母親於93年間過世,由於父母在我2歲時便離異,我由父親這邊扶養,母親後來有再婚,且與再婚對象育有一女(以下稱我妹妹),母親過世時我已21歲,我妹妹當時8歲,我與妹妹以及母親再婚的配偶均不知母親有債務,所以完全沒有辦理拋棄繼承手續,母親再婚的配偶也在N年前已經過世.

 沒料到9年後的102年我收到某資管公司的遞送法院前通知信,上面並無詳細欠款金額,一頭霧水下打去詢問後赫然發現,我繼承了母親生前的負債,但對方說不出詳細欠款金額與原因,只喊了一個80萬左右的金額,說連本帶利應該也不止80,說我跟我妹是這筆債務繼承人,且我為“首要”繼承人,因為妹妹至今依然未成年.

後來我上金融聯徵中心查詢母親債務,有一筆欠慶豐銀行信用卡債約41萬元,因為慶豐後來倒閉,債權又轉手多次,才在9年後追到我身上,大致的情況是這樣,以下有滿多問題需要提問,請律師大人們幫幫我:

 

1.本案與資產公司進行訴訟,主張我與母親並非同居共財者,那我這邊有勝算嗎?我有74年間母親的除戶資料,也有母親最後過世的除戶資料證明我與她確實不同住也不同戶籍.

2.本案如果進入訴訟,訴訟的欠款金額是我查到的41萬元,還是資產公司那邊連本帶利說的算?

 3.如需進行訴訟,資產公司是否會先對我提假扣押,我名下沒有資產,戶籍也不是戶長,但是否會凍結我賬戶?因為不知官司何時開始,目前錢都不敢存進戶頭

 4.如果以41萬這金額,資產公司真的會進行訴訟嗎?對他們來說是否合乎成本,假設他們評估不符合成本.也一直未對我提出支付命令,這件事會不了了之嗎?等待訴訟的日子很難熬...

 5.另一方想了解 這筆債務我跟妹妹應該承擔的比例個為多少?事發時她8歲,現在她17歲,未成年的她是否可免責呢,那如果他成年後會被追討債務嗎?

6.如果預設我打贏了官司,本案就一筆勾銷了了嗎,或者資產公司會對我妹在提出告訴呢?

7.進入訴訟的話,我是否該請律師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3 01:06
回覆 georgina37 的發言內容:

母親於93年間過世,由於父母在我2歲時便離異,我由父親這邊扶養,母親後來 ... (恕刪)

是否請律師,其實要看您自己本身有無必要。

民事案件要等對方提告後,再決定如何主張。

請幫忙到本律師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本件應先釐清

1.對方對於您的母親是否已取得執行名義?
2.對方何時取得執行名義?
3.對方取得執行名義後有無再為中斷時效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georgina37 102-11-13 09:30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應先釐清

1.對方對於您的母親是否已取得執行名義?
2.對方何 ... (恕刪)

1.在聯徵中心查到的資料為:原轉讓年月98年6月 新債權委託目前的資產公司處理

不好意思執行名義是否為追討債務?關於第三點對方取得執行名義後有無再為中斷時效?這點我不太清楚,只知道我是上個月才開始收到該資產公司的信件,也只收到那一封...賴律師先謝謝你了!

沈恆 (沈律師) 102-11-14 02:21

您好!若對方提告,先注意時效問題及金額的計算方式,另可以主張未同居共財,妹妹則可主張未成年。以上謹供您參考。

georgina37 102-11-14 15:15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感謝沈律師大方又細心的提點,這邊想請問民法第126條中的利息,5年內不不行使追討,5年後因不行使而消滅,這5年期間的起始點究竟是我母親一開始欠款的時間點,還是從我母親過世開始算,還是從他們接收債權開始算呢?是否我可以主張以原債權轉讓金額去打官司呢?

如果以原欠款銀行慶豐銀行倒閉時間來看,原欠款因該早超過15年了,這樣目前的資產公司還有追討的權利嗎?

 

hide131 102-11-11 14:49

因父親早年未盡扶養義務,現因罹疾病在療養中心安置,社會局要求我們兒女扶養,稱需向法院訴請免除扶養義務勝訴之後才能結案。 

應遞狀向法院聲請,並詳敘法律依據、事實、證據等,才有可能免除,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就您所提到的問題,法院實務亦尚未有確定之見解,不過依照2011年之司法院見解似乎是認為民法第 1118 條之 1 為抗辯事由,無以於受扶養權利之一方未訴請負扶養義務之他方請求扶養,即由負扶養義務之他方先向法院主張此等抗辯事由,而請求減輕或免除其扶養義務。故逕行起訴主張恐不合法,而有遭法院逕行駁回起訴之可能,尚請留意。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法院根本還沒確定一定不可主動請求,所以我才說「有可能」,針對法院都還沒有定見的事,律師可以都還沒做就判定為不合法嗎?

您好,您必須具狀向法院提出確認撫養義務不存在之訴,把父親沒有撫養你的過程事實寫出來,並且提出證明方法(如證人證明你們沒住一起,也沒連絡等),這樣即可.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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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3 01:13
回覆 hide131 的發言內容:

您不用理社會局,自然社會局的人就會提告要求您給付。

KateJhan 103-09-15 00:57

各位律師好:

己爬文找過相關案例,由於每個人的情況不盡相同,在此詳細說明情況,請律師們協助建議!!

本人的母親在我七歲時因父親?賭和他離婚監護權歸母親,我是獨生女,無兄弟姐妹。自我有記憶以來,便很少看到父親(對父親的印象幾乎沒有),母親獨立養育我至成人之外,還幫他還了賭債(因對方找上門來)。父母離婚後至今我32歲,父親不聞不問,也從沒探望我們,沒有支助我與母親任何一分一毛,此外在我幼年時還斷斷續續寫信,要母親給他錢支助他的事業。由於從沒往來,我們也根本不曉得他的去向。從父親那邊的親戚得知,他沒有再婚也沒有其他兒女。

一直到民國101年時,警察拿了一份公文要找家人簽收,只說父親在大陸被抓,問我們要不要保他出來?警察也沒說是犯了什麼罪,只是文件簽收了就走了。今年103年6月,內政府戶政司寄了封掛號信,受文者是本人,主旨是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函請協尋XXX先生在台家屬前往大陸東莞監獄探視一案。內文大致說明是,他入獄以來,未曾與外界通信,也未有人探視及寄物,因罹患腦血管大面積阻塞及高血壓等重症,已多次入院搶救,現依醫療器材維持生命。

今年9月初,社工人員告知,他本人目前已在台灣,正在醫院,情況好轉,中風,無行為能力,意識仍清楚。由於他出境超過二年,已被除戶籍,關於他之前在大陸監獄之事,社工人員完全不了解,只詢問家人是否願意讓他入戶籍,以及支付醫療費用。入戶籍我已回覆,由於母親長期經濟與精神壓力下,情緒容易受影響不方便。他從沒盡到養育子女的義務,現在到了這關頭卻要唯一的血親支付醫療費用,這我與家人都無法接受。

問題:

1﹒是否可以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聲請程序大概需要多久時間才能知道結果?

2‧由於從沒往來(包括見面及金錢)都沒記錄可尋,要如何收集他未負扶養義務證據

3﹒假使對此事不理會,到時進行訟訴時,不管結果,我是否仍需負擔判決前的所有醫療費用或之後的安養中心的費用

4﹒由於本人具有第二國永久居民身份,長期居留海外,如果置之不理,是否會打越洋官司?在台的動產(公告低於5百萬以下)是否會受影響?

 

懇請律師們解答,謝謝您!


jy 102-11-05 15:45

您好,夫妻雙方皆希望離婚,女兒希望由女方扶養(一直以來主要照顧者為媽媽及外婆),但小孩的教育扶養費談不攏,是否可以經由訴訟辦決離婚並判定扶養費?另外,現居住房屋為男方婚前購買,但婚後仍持續付貸款(尚未繳完貸款),目前男方有存款,女方有小額貸款,且從未辦理財產分開,女方針對財產部分可主張哪些權利呢?

 小孩扶養費協議不成的話可由法院判決定扶養方式,另夫妻財產少的一方,對於多的一方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另外若因離婚致生活困難,還可能有贍養費請求權,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1.還是可以提出離婚訴訟 但因為有離婚共識 或許調解庭時即可先行離婚 再由法官處理子女監護問題 但如果同時提出夫妻財產分配 我想男方未必會直接同意調解離婚 2.夫妻財產 妻子可以主張男方應給婚後有償取得財產差額之半數 包括以婚後賺的錢清償婚前買的房子貸款

林智群 (klaw) 102-11-05 18:53

 離婚  小孩監護權撫養費  財產 都是各自獨立的議題,

可以先行調解離婚,再處理小孩撫養費及財產問題

您好,我建議您直接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離婚訴訟會有強制調解程序,你們可以在調解時先離婚,之後監護權以及撫養費由法院判,但建議你先收集證據,證明對方也有離婚意願.至於夫妻財產部分,都只有婚後財產才有分配問題喔.有問題來信或來電或留言詢問.

kitty 102-11-04 18:49
您好: 我在今年的三月與前夫離婚 並約定每月給付孩子的扶養費 月給7千元台幣 但在今年七月 (也就是離婚後四個月就沒再給付孩子的扶養費) 我在8月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如一期未給,視同全部到期) 但我前夫提出異議 理由是他目前有負債 但他同時向法院告我 妨礙名譽 我實在百思不解 因為離婚後這半年多來 我們已失聯 如今我等傳偵查庭 我需要準備什麼嗎 我連他拿什麼來告我都不知道 還有離婚協議書是他請的律師 共同見證協議的 可以再四個月後反悔不給扶養費嗎? 而且月給7千 實在非常少.. 通常法院會如何判決
1.如果已經到期部分 你可以跟他請求返還 法官會依照雙方協議數額去判定 2.未到期部分 可以子女為請求人 這部分應該不會受到父母協議數額拘束 3.對方如果指摘不實事項申告 可能有誣告罪問題
林智群 (klaw) 102-11-05 18:55

 如果有一期未付其餘視為到期的條款,就可以請求一次給付全部數額,

這樣比較可以減輕困擾

培培 102-11-02 11:22
律師您好~ 請問一下,若以辦理好限定繼承,由財產清冊上確認無資產,原則上是否無須清償債務? 因家父於20多年前與母親離婚後,即無聯繫(當時我們是小學.雖然監護權是他的),卻從未過問我們的生活.幾年前,因為辦理政府補助時,社會局告知他有計程車營業執照,所以我們不符規定, 據我母親所知,在離婚前,他即無開計程車ㄌ,只知道他也在台中工作,因而想說,請親戚轉告他, 若沒有使用了,可否去撤銷,讓我們可以申請補助,但結果卻是石沉大海,毫無音訊!!導致我們到最後必須簽立切結書,確認連繫不到他,才得以申請補助! 幾年過去了!101年底,多年不為聞問的親戚來電告知父親病危,要我們前去見見,去到醫院, 見不到任何人陪在身邊,只有看護,詢問護士後才知道,他其實早可出院,但他的其他家屬沒人願意負擔醫療費用,才會請他們通知我們,當下~我們拒絕支付任何費用,便離開了~!畢竟沒盡扶養義務就算了!當初請他幫忙,卻還事不聞不問(後來有詢問親戚是否有告知他補助的事,確認是有的),現在需要我們了,才想起他還有孩子,太讓人無法接受了! 102年初,經由姑丈通知家父過世了!要我們去奔喪,基於情理,我們出席了!當下,姑丈告知可辦理勞保死亡給付(在姑丈弟弟公司投保),等辦完喪事後,要我們到時把領到的錢給他,因為都是他在顧的,當時,我們覺得既然都是他在處理,都給他是無所謂! 但問題來了~!他們隱瞞我們,其實他們已經中斷了勞保的繳費,並換了公司名稱,之後我們才知道,原來是他們想規避公司欠繳的勞保費用,之後好險勞保公司來文告知因他們公司8個月未繳勞保費用,故申請須待他們繳清其款項,才可撥款!所以他們竟然去騙我三叔說家父積欠了8個月的勞保費共8萬多,要三叔到時跟我們要!會不會也太誇張,把公司積欠費用,推到死人頭上!!好在勞保局沒有先撥款,才來要欠款,不然我們錢給了他們,然後我們還要負債呢! 我有查過其他地方法院判決,勞保死亡給付並因屬社會保險故不屬於遺產的一部分(年紀未到退休,所以沒有退休金的問題). 因此 基於上述~我想請問為了自保,避免再有其他債務出現 1.我是否可就勞保死亡給付內含有喪葬費用,僅給他們喪葬的費用就好?還是生前他積欠姑丈的醫藥費我們也要負擔(30多萬,也是他口頭說的)?2.醫藥費算是負債嗎?若是,就限定繼承來說,既然他沒有遺留任何財產給我們,是否也不須從勞保部分(不是遺產)再做清償?3.若因 無留遺產,辦理限定繼承後,子女自行清償其他債務,是否就不受限定繼承的保障?我們很害怕若全給他們,萬一有其他債務人,我們不就要概括承受? 以上要麻煩您為我解答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們已經辦理好限定繼承,則您父親的債務,只能就其遺產部分來請求,可以與您們自身的財產切割清礎,所以若您父親的債權人來向您們主張,則您們可以以此作為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Faith 102-10-31 09:31

非婚生子女,生母想拖著先不讓生父認領。但生父願意付扶養

所以在沒有認領下並沒有辦法針對探視和扶養費的協議書拿去公證

請問如果這張協議書只有雙方簽名,這樣可以產生效力嗎?就是說如果以後生父沒有付錢,還是可以拿此協議書去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呢?

還是說需要另外找證人一起簽名呢?那簽名的證人有什麼身分限制嗎?像是不能是親友之類的?還是必須是律師?

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協議書只要雙方簽名即具效力,但之後要聲請強制執行,仍需先透過法院訴訟程序取得執行名義,見證人的部分並非必要,且見證人的身份不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LUKA 102-10-28 23:04

原來和對方結婚,育有一女,但結婚一年來,對方幾乎不照顧小孩,連工作都有問題時常更換,到孩子三個月多換我出去工作,上班期間,保母費和奶粉等等是雙方共同支付費用,但採買用品和照顧都是我自己帶的,對方也不曾給生活費,最後感情不合,但對方不願放手,還拿孩子當籌碼,於是就先離開去外縣市生活,因為對方有家人支持,我沒有娘家的支持,加上目前的工作無法養我和孩子,對方現在是八大行業,目前已經分居四個多月,還未回去探望孩子,一開始有寄小孩用品過去,日前對方用FB傳訊,說願意離婚,但孩子他會照顧,現在很無助,因為現階段無法有能力照顧,加上孩子的監護權探視權扶養費等等也尚未協議,不知道有什麼辦法能對我有利,我是想等工作穩定有能力後就把孩子接過來同住,不知有何方法?或者擬定對我有利的小孩扶養條件?感恩熱心的律師們願意幫忙回答,謝謝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如果夫妻雙方對於離婚已有共識,則可循協議離婚之方式,建議應將未成年子女監護、探視等一併納入離婚協議書內,以避免日後再生糾紛,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阿惠 102-10-28 16:09

律師  您好:

扶養費一審判決內容如下:
被告應自本判決關於兩造所生長子○○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部分確定由原告任之翌日起,至兩造所生長子○○
成年之前一日即民國一二一年八月十日止,按月於每月一日前給付兩造所生長子○○扶養費新臺幣捌仟予原告,
不足一月者,依當月實際日數與當月天數之比例計算;被告如遲誤一期未履行者,其後之期間視為亦已到期。
*一審宣判日期為8/6,雙方都沒有再提起上訴,判決確定日為9/6,但是因為法院作業時間延誤,我是直到10/14才收到

法院的判決確定證明書.

請問依判決內容,對方(被告)應該從何時開始給付我小孩子的扶養費呢?  是從9/6開始算嗎?

   還是11/1才開始付第一個月的扶養費呢?若是從9/13開始算起的話,對方到現在連第一期的扶養費都還沒付給我,我該怎麼辦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8 16: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判決於確定時發生效力,即9/6日開始生效。

2、倘若對方遲不願意給付,您可以聲請強制執行,就對方的財產扣押、拍賣取償。

阿惠 102-10-28 16:40

再請教一下,

對方應自9/6判決確定日起開始給付扶養費,

那麼是否對方應該要在11/1時,給付給我

9/6~10/31之扶養費+11月份之整月的扶養費呢?

判決主文實在不好懂~~文謅謅的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9 09: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9/6判決確定,於10/1對方就應該給您,9/7~9/30+10月份的扶養費。

2、但是就有關履行的部份,法院通常會給予很大的空間,只要你們雙方談妥就ok。

3、倘若對方仍未給付,建議您先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要求對方履行,倘若對方仍不理會,則可聲請強制執行。

小廉 102-10-28 15:20

您好 想請問:與前妻民國98年協議離婚,女兒共同扶養,一起同居在本人戶籍。 民國100年1月底 前妻將98年出生的女兒帶出門後就斷了聯絡,音訊全無 ,當時礙於共同監護 女兒被生母帶走, 我無法報失蹤,  之後我向法院聲請改判監護權。前妻也沒出庭 , 法院也說找不到人。  直至民國102年六月裁定監護權改由我單獨行使。七月收到裁定確定書後 , 我才能向警局備案 小孩失蹤。之後可能警方協尋到 , 得知監護權改判給我單獨行使。於102年九月收到前妻聲請改判監護權。現在前妻是拿以前的吸毒前科(初犯,也勒戒一個月,當初為了生計,兼差,才使用,沒上癮狀態, 也換了環境跟那些同事。也都有定期跟管區警員,聯絡 ,驗尿。)在打壓我。但是她足足消失一年九個月 , 嚴重侵害我跟小孩的權益。但是她以先搶先贏,營造出現單獨照顧扶養小孩的環境。前妻目前從事保險業務,平均月薪三萬, 小孩就讀幼稚園中班 ,學費一個月一萬多 , 前妻與前岳母及她妹妹合租於台北公寓一個月也要一萬多。論家庭環境, 經濟,各方面我都優渥於前妻。但是因為我收尋很多案例,都是幼子從母。想請問 我很怕這一年多我好不容易才獲得監護權 , 是否會因為這樣喪失。

這場監護權 我機會大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方目前既已向法院聲請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人,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KC 102-10-23 20:45

和對方並沒有結婚, 在意外下對方懷了我的小孩,但是對方持意將孩子生下來, 我也和對方說得很明白我不想和孩子有任何關係存在, 因此當登記孩子的時候, 對方擁有扶養監護權, 而我是沒有的. 但是突然間, 對方卻說她不要這個孩子了, 要把孩子丟給我, 請問在台灣的法律下, 我可以怎麼處理這個孩子?

小社工 102-10-23 18:31

1.案母已經死亡,案主滿15歲,案繼父扶養案主十餘年,如今無法收養

2.案主生父未盡扶養義務卻想在案母死亡後主張要監護權,並監持要執行交付。

3.案母生前留下大批債務,案主生父目前主張案主不得拋棄繼承

請問,已經開過一次家事法庭,接下來會進行調解的部份,我想若依兒童權益為最佳考量,無業的生父帶走案主的機會並不大,但若生父要行始監護權,是否就得負擔起扶養費的部份,再來我想請問的是,若案主生父主張要監護權,那繼父是否還可以申請改定監護權的部份(改定監護權何時可以申請)。另外我想請問若生父於協調庭前一直不願意答應案主拋棄繼承的部分,將來這些債務是否會待案主20歲之後就得來負責,但案主一再表示想拋棄.......請幫忙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4 12: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您轉知案主繼父可以一同爭取監護權,因為倘若父母均不適任、法院還是可以酌定其他適合人選(包含繼父)。

2、倘若要改定,並沒有一定的時間,只要原監護權人不適任,均可請求改定。

3、有關拋棄繼承部分,因為案主生父此舉顯然不利益於案主,因此縱使其取得監護權後,亦可以就這個行為聲請法院選任特別代理人處理拋棄繼承事宜,然時間可能超過拋繼繼承之三個月期限,因此本文建議應於本案中一併幫小朋友提出拋棄繼承請求,由法官決定。

102-10-23 07:49
律師先生您好,先感謝你的服務!我98年辦離婚登記,育有一子小孩是都在男方那裡扶養照顧生活,當初離婚書上有寫小孩(一名)監護權雙方都有,現在男方提出理由說因要申請一些單親補助,但倆方都有監護權故倆方年所得薪資加起來超過一佰萬,無法申請任何補助為由,要我女方監護權拿掉;我應該如何處理決定呢?另外,男方那邊都不讓我看小孩,我是生母應該有探視權,我又該如何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3 09: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首先,還是要先跟您確認一件事情,您是否想要繼續保有監護? 2、倘若是的話,建議您別這麼做,因為此部份可能會有偽造文書、跟將來必須以訴訟方式才有辦法重新爭取監護權的問題。 3、倘若您確實是要將小孩交由對方照料,則只需透過兩人協議方式即可。
娃娃 102-10-21 09:01

你好我想請問未結婚孩子也跟我姓.但當初他的父親有領養也有監護權..

可是孩子他根本沒有在扶養.孩子從出生沒多久他就和外面的女生又有了小孩

我因為受不了他一在的在外面有女人甚至還懷孕只好根他分手

剛開始他沒個月都會拿一萬塊給小孩當生活費一直到孩子10個月他就沒在拿錢了

之後人也消失.一直到最近我為了要辦小朋友的一些補助發現什麼都要爸爸身分證跟簽名

孩子都已經快讀小學了連爸爸都不知道是誰.這兩天從他跟前妻所生的兒子得知他去了大陸

轉告他兒子跟他說放棄監護權他又不願意

請問我如果申請法院判理我該如何保護我的孩子被他沒責任的爸爸帶走

也該如何讓他放棄監護權

是不是這樣監護權會是他的而我沒有了監護權

拜託幫幫忙告訴我該怎麼做謝謝你

如果沒有扶養事實也沒扶養意願 那妳可以聲請法院改定由你單獨監護 這種案件 法院判准機會應該不低

芭樂 102-10-20 14:22

您好   前兩天老婆拿了一份離婚協議書叫我簽.我看過協議書的內容後跟他說我不會簽,因為都是對我 不利的條件.包括監護權探視權,扶養費都非常的苛刻.她說就算我不簽,之後還是會帶小孩搬到外面住.我該怎麼處理這個問題

如果有爭取子女監護的可能  目前你可以考慮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由你監護子女  另外如果太太無理由不同居  你可以依法訴請履行同居

JOYCE 102-10-17 09:19

您好:我二年前跟太太離婚.小孩共同監護.但小孩是跟前妻住.離婚協議書上寫小孩扶養費的部份.我每個月要付12000元.學費一人一半.離婚時.家裡的家俱等等能給她的我都給了

離婚原因是前妻外遇.一簽字離婚.前妻就帶著小孩跟對方同居了.我每個月都會匯錢過去.有次因工作忙過了幾天.前妻媽媽就打來催錢.感覺真的很差.說好小孩學費一人一半.但前妻說工作收入不多.付不出小孩的補習費.最後還是我付全部

前妻一個月工作2~3萬.且跟對方同居(對方也有工作).小孩也跟他們同住.除了每個月12000元以外.小孩買衣服等等的花費.前妻媽媽都打給我.叫我出錢.老實說真的不太願意一直這樣下去.覺得自已只是一個提款機

雖然我一個月收入是6萬多.但我沒有自己的房子.且只有一台10幾年的中古車.每個月也還要給自己的父親10000元生活費.工作交通也是要花將近6000多.想買房子都不太敢買.不好意思請問一下

我可以更改離婚協議書的內容嗎?針對小孩扶養費的部份?我是會付扶養費.但我不想寫上離婚協議書上讓對方家人用這個來催我. 不好意思麻煩您給我答覆謝謝

江皇樺 (江帥) 102-10-17 09:49

您好,

      1.所謂小孩扶養費12000,就是約定您一個月固定給小孩12000,除了12000以外其他費用因為沒有約定在離婚協議書內,其實是沒有義務要負擔的。

      2.但若要修改離婚協議書,必須雙方同意才能針對內容去修改,且修改拿掉具體金額後對您是否會較有利,仍須評估(這樣一來所有小孩子花費都有可能以扶養費的名義要你負擔,縱使您先負擔事後再向對方請求負擔一半,對方也不見得有錢可以負擔)。

C C 102-10-16 09:33
一位朋友離婚時, 法官將4 個小孩監護權, 2 個小的判給男方, 2 個大的判給女方
男方須支付女方每個月2萬的扶養費, 女方也須支付男方每個月2萬的扶養費.
只要有一個月不付, 就視同當年度一次到期.  
男方收到法院判決書後一個月, 一直等不到女方通知銀行資料, 
所以他主動寄存證信函 (附上自己的銀行資料) 請女方提供她的銀行資料, 
以便進行支付的動作, 但女方一直不理會也不回覆.  

想請問, 目前有4-5年的時間是雙方都要互付對方 2 萬, 是打平的情況,  這筆費用 可以先彼此都暫時不付嗎 ?   4-5年後, 大的成年時, 男方已不用支付扶養費給女方, 女方等到那時再來付小的扶養費, 是合理的嗎  ?  

 

 債權人與債務人間互負債權債務,可以主張抵銷,所以可以用意思表示通知對方表示要抵銷雙方的2萬元債權債務。當大的小孩已經成年,男方已無支付之義務,而女方仍有支付撫養費的義務,屆時男方可以再向女方請求。

酒桶裡長大 102-10-15 21:48

監護權在女方.也每個月固定支付扶養費給女方照顧4歲女兒.

而現行女方一直喝酒來電或訊息吵鬧.要求要變更小孩的姓氏.本人拒絕

換來無止盡的吵鬧.影響情緒和生活.現行說無法生活.而本人回應若無法照顧女兒.則請重新協議

變更監護權.日後還女兒的一切支出都由我自行負責.女方一樣可以在協議的時間內探視女兒或是

一同出遊2天一夜.<一開始女方說好.很快的又變卦.反覆無常.如此事情已發生過無數次.不堪其擾>

現在又要求每月支付更多費用.或一次支付一大筆錢給她.

訊息間傳來<她厭世了.女兒會模仿她.要我想清楚.說不順從她要求.她也會帶著女兒一起.沒那麼便宜我的事.別以為她死去女而會回到我身邊.還限本人要在三天內回復!

<請問如此威脅字眼.並可以會影響到小孩子的安全.女方有因精神方面的疾病問題而就醫.常以死來相逼.連女方親屬都規勸不了.現在也不想理會.請問我該怎麼做?  請求幫助.謝謝! 

 對方如果有帶小孩輕生的可能,你應該先向社工單位申請介入處理,然後再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取得小孩的臨時監護權利。最後,你還要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以便最後取得代理小孩行使權利義務的權利。

林靜歆 (林律師) 102-10-16 15:31

 依照經驗,在這種情形下,一定要先蒐證喔!  準備一支錄音筆,將對方不適宜的言行錄下來,將來可以做為訴訟參考之依據。威望聯合律師事務所 www.wewon.com.tw

Candy 102-10-15 10:45

一位朋友離婚時, 法官將4 個小孩監護權, 2 個小的判給男方, 2 個大的判給女方
男方須支付女方每個月2萬的扶養費, 女方也須支付男方每個月2萬的扶養費.
只要有一個月不付, 就視同當年度一次到期. 
在大的成年前, 雙方是扯平的狀態, 但大的成年後, 女方仍須支付小的扶養費. 
所以在帳面上,仍應如判決書上要求, 彼此互付 2萬. 

男方收到法院判決書後一個月, 一直等不到女方通知銀行資料, 
所以他主動寄存證信函 (附上自己的銀行資料) 請女方提供她的銀行資料, 
以便進行支付的動作, 但女方一直不理會也不回覆. 
(之前她欠男方的錢, 也是打了官司, 法院判了她要付, 她也不理, 男方只好
申請強制執行)

想請問, 如果女方持續不理會不支付費用, 接下來男方要怎麼做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 ? 

法官已作出判決 如果判決確定 那對方不履行 就可以依法聲請強制執行

C C 102-10-15 12:34

謝謝您在法律諮詢家回覆了我下列問題.  我想請教一下, 即便目前有4-5年的時間是雙方都要互付對方 2 萬, 是打平的情況,  但女方可以因為這樣, 就先不付男方扶養費嗎 ?   等到 4-5年後, 大的成年時, 男方已不用支付扶養費 女方可以等到那時, 再來付小的扶養費嗎  ?  謝謝您的幫忙.  

FUJI 102-10-14 19:13

抱歉有多個問題詢問

女方與男方結婚多年 於上月分居(未經協議)

想問

1 若男女皆搬離原住所 是否就不能告對方不履行同居義務?

並且 若男方將戶籍遷出 是否就可以告女方不履行同居義務?

2 分居後,男方帶走冷氣與汽車,其中,汽車登記於女方名下,是否可告男方侵占

又提起訴訟前,是否需要留下 告知對方歸還汽車 之證據

3 又 如有正當理由 分居 男方應給付生活費

其中 正當理由如何舉證(男方說沒錢繳房貸而搬離原住所 這樣算嗎?)

扶養費之要求,是否因為分居 也需要提出正當理由?

4 婚後購有一房,置於女方名下,女方可否贈與二等親?

道德義務上之贈與應如何判斷?(該二等親口頭告知女方,願以等價房屋交換,是否就構成?)(若構成道德義務上贈與,是否離婚時,就不算入剩餘財產分配?)

 

5 若男方私自將自己與小孩戶口遷出,是否有法可告?

 

以上請各位不吝解答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30 11: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履行同居義務部分,有關夫妻之住所,由雙方協議,倘若未為協議或是協議不成,得聲請法院定之,因此不是搬家與否的問題,也不是遷戶籍與否的問題。

2、另,倘若夫妻不能同居,亦需看是否有正當事由,如有遭到家暴、因為工作地點、照料親人等原因,均可拒絕履行。

3、有關侵占罪的部份,該車遭開走之後,是否有拒絕返還或是排除所有人的使用,倘若是的話,才可能構成。

4、有關扶養費,就小朋友的部分,由夫妻以經濟能力分別負擔;夫妻本身則必須無謀生能力才可以請求對方給付扶養費。

5、有關該屋的部份,登記於女方名下,倘若是贈與女方則屬女方無償獲得之財產贈與所獲得之財產,本來就不需要歸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倘若只是借名登記於女方名下,則女方不可以任意轉贈他人,男方可以請求返還。與所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之追加計算,就履行道德上義務之相當贈與,無涉。

6、未成年子女戶口必須有父母雙方之同意書,倘若未經同意偽造該同意書,則涉犯偽造文書罪。

小春 102-10-14 11:24
大伯在日本工作十餘年,持永住身分,未入日本籍,在台無收入。 大姑去年嫁日本人,已入日本籍,剛開始在日本工作,在台無收入。 過去幾年婆婆都是由我和先生申報扶養(綜所稅), 近日,大伯表示要接婆婆到日本居住,要求先生填寫【放棄扶養同意書】, 理由是: 1.申報所得要用(告訴我們明年不能再申報婆婆扶養) 2.要辦理【依親】所需文件(說是:證明婆婆在台子女都沒有人要扶養她???) 請問:1.有【放棄扶養同意書】這種東西嗎? 法律效力? 何時會用到? 2.先生所得在台申報,大伯或大姑所得在日本申報,扶養同一親屬有重複嗎?國際間會互通勾結嗎? 3.子女扶養父母在台不是義務嗎?可以填寫【放棄撫養同意書】就免責? 4.日本【依親】的規定需要其他兄弟姐妹填寫【放棄撫養同意書】嗎? 5.若先生填寫了,未來若有糾紛,會不會反過來構成我們"棄養"的証明? 6.婆婆適用日本【依親】的規定嗎?若真的依親,是不是代表入日本籍,放棄台灣國籍? 健保及國民年金就沒有保障了嗎?應該只有大姑可以辦法依親吧? 大伯只有永住權並無日本籍可幫婆婆辦理依親嗎? 感謝各位專業熱心的律師們看完我的問題,希望可以幫我和先生解惑,因為我們覺得很奇怪,大伯都去日本這麼多年了,從來都沒有跟我們要過這種東西,現在突然命令我們一定要簽,我們擔心會有什麼問題, 有沒有可以其實不是大伯申報所得要用,而是大姑的日本先生要申報扶養婆婆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30 16: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我國並沒有所謂的放棄扶養同意書,但是就扶養義務的部份,不會因為這樣受到影響,且日後確實可能遭認定拒不履行扶養義務。

2、有關健保跟國民年金的部份,是根據是否在台灣還有戶籍而判斷是否會遭退保,不過離境超過兩年還是會被遷出境外,因此最晚2年後還是會遭到退保。

DR 102-10-09 14:53

對方要求協議監護權不論給哪一方,另一方就不用付任何扶養費,並有探視權,但我打算要求說,既然對方不付扶養費,那也就不給探視權,可以這樣協議嗎? 即使協議書上白紙黑字寫明不給對方探視權,對方是否還有權力提告爭取?

林智群 (klaw) 102-10-09 22:00

 扶養費跟探視不能綁在一起,

小孩有看父母的權利,不能禁止,即便寫在契約,也是違法不生效力

Silva 102-10-09 14:31

您好,請問,單親母親獨自扶養小孩,但現在小孩過世了
申請保險時,卻說也要父親蓋章,且可以繼承一半的錢
而且因為幾年前小孩買了房子,所以是自己單獨一個戶口
變得沒法証明,是住一起的(事實是住一起,只是母親戶口在其它地方)
BTW也無法連絡到父親
請問有什麼方法証明,或是該怎麼解決?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10-09 22:02

 沒辦法處理,因為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人是兩位,

父母一方沒到,保險公司不會給錢

Silva 102-10-09 22:34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沒辦法處理,因為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人是兩位,

父母一方沒到,保險公 ... (恕刪)

 

謝謝您的回答,若小孩已經成年的話,情況會有所不同嗎?

小孩沒有結婚,也沒有小孩,謝謝

味全 102-10-07 20:38

如題

我父親之前家暴過我和我妹妹,我們也有申請"家暴令"+當時的"錄音檔"。

如今5年以過,我和妹妹沒跟他生活,也沒拿到他任何"贍養費"。

如今他出意外,叔叔要告我棄養><

ps:學費也是就學貸款,由我自己還。

 

所以,想問各位律師這樣我還需要扶養嗎?

如果被告我該如何自保。

 

再來是之前立法院有通過"刑法第294條之1及第295條"

可以不用扶養父親,該如何申請,請各位律師教教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07 21:02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遺棄的部分是有刑事責任的,且由您所述的情形,可能可以符合不處罰的規定。(因為就家暴經過並未詳細描述)

2、有關扶養的部分,父親依法可以請求子女扶養,因為家暴問題,亦可請求法院減免。(同樣的,也必須看當時家暴的經過才能精確)

3、沒有所謂的事先申請免責,只有被動遭起訴的時候,才能主張免責,因為法律仍然希望子女能夠盡人倫,因此仍然建議您,倘若能放下,還是略盡子女之義務,畢竟父親只有一個。(純屬建議,勿怪)

味全 102-10-07 22:4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家暴方面: 喝酒打我母親,大喊殺我外婆全家,並且在小時後說要叫人打我+賣我妹妹

他也在當時構成妨礙自由也成立,感謝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4 09: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家暴狀況,應可認為情結重大,又倘若因為家暴案件遭判刑超過6個月,則一定可以符合不罰之規定。

kelly 102-10-07 20:36
請問律師先生, 大陸配偶92年嫁來台, 才3年先生就過世了, 當時剛生了孩子, 也還沒拿到台灣身份證, 身邊也沒懂法律的人, 沒人教要辦拋棄繼承, 而且先生也沒留下任何遺產, 申請低收入戶獨自扶養孩子長大, 多年後的今日突然接到法院強制扣薪的執行命令, 才得知先生婚前86年時有向銀行借信用貸款未償還, 現本金為18萬, 本息合計52萬, 一時真不知如何應對補救, 請問律師先生, 這樣的狀況一定要被扣薪清償債務嗎, 能依什麼法律程序來解救嗎? 應該要先做些什麼呢?
建議還是提出異議之訴 本金才18萬 利息是否有多算 可以考慮看看
kelly 102-10-05 00:08

大陸配偶嫁來台後沒几年, 先生就過世了, 當時剛生了孩子, 身邊也沒懂法律的人, 沒人教要辦?棄繼承, 而且先生也沒留下任何遺產, 申請低收入戶獨自扶養孩子長大, 10多年後的今日突然接到法院強制扣薪的執行命令, 才得知先生婚前有債務未償還, 一時真不知如何應對補救, 請問律師先生, 這樣的狀況一定要被扣薪清償債務嗎, 能依什麼法規來解救嗎?

沈恆 (沈律師) 102-10-05 06:47

您好!建議去法院聲請閱卷,先弄清楚何時欠什麼債務再說。以上謹供您參考。

陶陶 102-10-04 22:23

請問因收養而成為養子女,則其養子女之間有無互負扶養之義務??

rame 102-10-01 22:49

離婚後三名子女由男方扶養,當初離婚協議書有說共同監護與探親問題

但是男方常常阻礙探視,後來有到法院做調解,每月二四星期可前往探視帶回同住並且上國小子女在寒暑假可以長住,男方在協調庭上有一直強調要看小孩意願,再看是否給予探視,但因小孩為大班到小二年紀法官並未將此條列入判決書內

後來男方到法院申請協調教育費跟監護權,因當初離婚協調時律師有說離婚後無扶養一方也須要給小孩教育費,但當時男生表示自己養的起不需要,所以協調結果女方還是不用支附教育費而且監護權由男方監護(因為在探視權監護權協調中間男方都有讓我們去探視所以就讓出監護權)

自從讓出監護權後男方都以他有監護權來威脅小孩,並且沒有他的同意不可以答應母親探視!今年暑假長住大兒子竟然說出到母親家住他會死掉的話,老二因為以前就比較黏媽媽所以有前往長住?,後來長住中間剛好遇到第二星期老大就帶話告知老二說如果再不回家就要住到18歲。

此周探親甚至威脅只要答應母親探視就要將其趕出家門,因中間有警察協調跟小孩保證不會被父親趕出所以就與母親回家(另外兩個小的可能看到父親已經將大兒子的行李打包好所以都說不前往)大兒子堅持與母親探視後回家被父親打巴掌處罰。

請問一下,已經到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因為我希望強制執行是不用經過小孩子同意只要時間到就要帶到約定地點,減少小孩中間所受到的傷害,請問是這樣嗎?或者可以給我其他方式減少小孩傷害!

小丸子 102-09-30 12:44

想請問
如果母親有兩任婚姻
與第一任丈夫有生幾個孩子
離婚後,與第二任丈夫生一個女兒

......

由於母親長期重病都是這個女兒負擔照顧
前任的孩子沒有盡義務照顧
但是現在母親擔心身體有突發狀況,所以想先把名下的動產給這個女兒
......
母女兩人的家裡經濟狀況很拮据
女兒為了照顧媽媽,工作不能穩定,經濟負擔非常重,所有開銷都是一人承擔
但是請辦理公證過戶、訂契約都要很多錢
不知道該如何做才好。
所以想請教各位,該如何做
才能完成母親心願,又不需要花太多不必要的費用

....................................

頭一次遇到沒概念,不知道會哪些情況需要注意,希望能給予指點,謝謝。
請問:
1. 訂贈與契約公證契約遺囑過戶,應該怎麼安排,
母親擔心生病過程會有突發狀況,想趕快確保動產是女兒的
2. 第一題的費用,各需要花多少錢?請公證人代書律師,花費有差別嗎?
3. 如果媽媽人在醫院或是安養中心,請人到這裡處理契約遺囑,需要再負擔什麼費用嗎?
4.  除了請人(公證人代書律師)辦理的費用之外,還要負擔哪些稅或費用
5. 其他沒有盡扶養義務的子女也能爭取繼承財產嗎?如果母親不希望將財產給未盡義務者,該如何確保?

yann 102-09-30 11:20

您好:我想請教母親有領月退金,經詢問勞保死亡後可將差額的老年給付差額領取回來

問題一:由於這筆錢不算遺產,所以無法指定!但兄姐目前母親均不照顧電話也不接,所有的醫療及生活費用均由我付擔,勞保局說母親往生後,該筆差額金也是要均分,但可指定某一人領取也需要其它受益人同意

問題二:我的勞保可領取喪葬補助3個月,但如兄姐同樣去申請,最後又得均分

上述二問題,都是有關母親往生後請領部份,是否有解套的方式?即不扶養又不照顧兄姐又一直避不見面,讓我很困擾,是否可指點迷津,謝謝

yann 102-09-30 11:02

您好:我想請教母親有領月退金,經詢問勞保死亡後可將差額的老年給付差額領取回來

問題一:由於這筆錢不算遺產,所以無法指定!但兄姐目前母親均不照顧電話也不接,所有的醫療及生活費用均由我付擔,勞保局說母親往生後,該筆差額金也是要均分,但可指定某一人領取也需要其它受益人同意

問題二:我的勞保可領取喪葬補助3個月,但如兄姐同樣去申請,最後又得均分

上述二問題,都是有關母親往生後請領部份,是否有解套的方式?即不扶養又不照顧兄姐又一直避不見面,讓我很困擾,是否可指點迷津,謝謝

Henry 102-09-29 19:42

我想請問一下喔,我弟弟跟她女朋友是在未結婚之下生下小孩,小孩的戶籍跟我們姓,但是戶籍上面還是有媽媽的名字,在這6年中媽媽不曾盡過扶養責任,也未曾提供金錢支援,一直都是我們家撫養,直到小孩要上幼稚園因要申請補助,需要媽媽的相關證件辦理,媽媽始終不肯配合,還要求補助金要分一半給她,所以我們打算要爭監戶權,並撤銷共同監護扶養,目前已拿到空白書狀,陳述的方面不太會寫,是否有類似的案件書狀能供我們參考,還有,我們還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呢?謝謝!

痛苦 102-09-28 21:35

我的哥哥嚴重中風無行為能力, 由於她已離婚30年現在單身, 我是他的監護人, 但他有一個兒子(我哥離婚後兒子一直由母親扶養),我可以要求他的兒子負擔扶養費用及照顧責任嗎? 但他的兒子說他跟父親沒感情, 他不可能負擔扶養及照顧責任. 但他不是還有繼承(我哥還有一些積蓄及房子)的權利嗎? 難道監護人要照顧受宣告監護之人到死嗎?而且費用不是該由有扶養義務的人負責嗎?

Charlies 102-09-27 11:53

由於我奶奶高齡長期住院,最近父親癌症開刀,奶奶這十幾年來都由我這家人扶養.

奶奶那一代還有子女,最近還買房,可以提起訴訟,追討這十幾年來的扶養金嗎?

還是只能要求伯父盡扶養義務?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的父親可以主張為其他兄弟姊妹代墊扶養奶奶之費用,起訴請求其他兄弟姐妹返還該費用,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主張代墊款項而請求給付分擔款,依法應由原告舉證證明有代墊款項之事實,且須證明其數額,此部分之證據應是提起訴訟前應加以考量及準備之先決要件。
扶養義務依法並不限於男性的直系血親卑親屬才有,女性的直系血親卑親屬也同樣負有扶養義務。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陳 102-09-26 16:58

1.我原本投保公所,因我再婚關係健保轉入我現任丈夫名下,我女兒卻被退保了,健保局說因小孩跟我先生無親子關係所以不能投保,我要如何幫我女兒跟現在的家庭有關係.

2.我與前夫離婚多年,小孩一直是我在扶養,前夫都沒支付小孩贍養費,也幾乎都沒跟小孩連絡,現在因再婚,小孩的姓氏跟我們不同,所以小孩想從母姓,請問除了需要父親同意,還有別的方法嗎?   以上我需要什麼文件聲請,謝謝~

您好

1.小孩健保可考慮轉入母親名下,若要轉入再婚配偶名下,可能要辦理收養

2.欲變更小孩姓氏,除父親同意變更外,可依民1059條第5項之規定,主張父母離婚或父親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由您具狀向法院聲請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

小陳 102-09-28 19:48

請問收養要如何辦理?我需要準備什麼文件嗎?謝謝~

天空 102-09-24 12:07

您好,

生母不希望生父探視,也可以不要他的錢。但是生父想探視,所以生母跟他要錢。

1. 我想要請問未婚生子如果生父未付扶養費,是不是生母有權不給探視?如果他要探視是不是得由生父提告,首先會面臨的是親子關係確認訴訟?這個部分的律師費用也是要由我們自己支出嗎?

 

2.如果扶養費兩方私底下談不攏上了法庭,請問法官一般都是依照什麼來判定生父應付的金額?如果是依照行政院主計處每人每月平均消費,是不是要再除以二?那這樣不是等於生父一個月都還不用付到一萬塊錢? 會因為生父收入比較高判比較高的金額嗎?(例如他月收入如果為七萬)

 

3.扶養費是否有涵蓋保母費、和未來學費呢?還是額外給?如果是按照主計處的金額(生父付不到一萬元),所有的費用加起來感覺他付不到一半。

 

4.上法院法官是否會要求生母列出預估未來20年子女開銷的清單來判決扶養費呢?


 律師費用要自己負擔,至於扶養費部分法院除會依據行政院主計處之標準外,亦會考量雙方經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