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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is 104-03-11 23:31

請問 我與先生結婚六年尚未離異無子女結婚到現在先生好手好腳沒有正當持久工作過 大部分都是賴在家或是出遊騎單車 生活支出平均分攤(他用他以前工作積蓄來支出生活費,但現在幾乎花光了) 

目前分居了 我在外租房子 而先生回家裡與自己的父母同住 家裡經濟不錯願意養他. 我工作近十年賺的錢想買房子與親生父母同住. 如果我買了房子 有沒有甚麼方式可以保障我的動產獎來不會被離異的先生財產分配掉? 他名下目前只有一小塊家裡給的土地 沒有其他財產, 我目前只有銀行積蓄.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1 23:45

婚後財產原則上還是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範圍。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3-12 00:31

您好,建議您先處理離婚的問題,再來思考購屋的需求,這樣對您會比較有保障。

以上,如有進一步規劃之需求,歡迎與我聯絡。

律師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如果是婚後財產原則上會變成剩餘財產之標的

雖然可以主張對方沒貢獻減免

但這個很麻煩

建議如果要買房子

可以買在信任的親人名下

並且與他簽立借名登記契約

這樣比較容易保障你的權益

對方也不易察覺你的財產

當然如被查出仍然屬於婚後財產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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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離婚前先「處理好」財產,或是訴訟中主張減輕或免除剩餘財產分配,後者的不確定性當然比較高一些,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林智群 (klaw) 104-03-12 10:24

建議購買房屋不要掛在自己名下,

不過如果先生證明你只是借名,那還是會被認定為婚後財產

不過問題核心還是在於要不要這段婚姻,請先考慮清楚

yycolor 104-03-11 22:27
您好: 哥哥目前狀況。哥有一個兒子,嫂一直沒工作(不想工作),哥每個月都會給她一筆生活費(金額多寡會看薪水而定有8.9千),其餘開銷包括買菜.水電.貸款.信用卡.小孩的花費全由哥支付,嫂花剩的錢會存進小孩教育基金,但是存摺是嫂的名字,之前偷看到約二十幾萬,她不讓哥看簿子),假日哥常會帶她們出去吃好料,嫂有事沒事就回娘家,有時哥還要聽她們家人冷言冷語的.說哥賺好少.嫂嫂過的好辛苦好累之類的(嫂家也是小康)...只要哥說要回老家,臉就臭到底,回老家吃飯也都是媽在煮,她完全不會幫忙!!!最近她一直說錢不夠用,哥不解到底哪裡不夠用,花費都已經是他在付了,想搬回老家節省一些開銷(房子出租這樣),她講一堆理由死不願意...每天都說她很累,我知道顧小孩會很累,但是家事也都是哥在做,煮飯也是我哥...不知道她在累什麼,很無言!!哥哥自己也覺得這樣生活好累 1.怎麼樣可以訴請離婚? 2.離婚後,哥哥還需要支付小孩撫養費嗎?(都有存那些錢了)小孩監護權會歸誰? 3.哥哥婚前買的房子,應該算是哥哥的,不用給她吧? 請幫忙,感謝萬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您所述的情形,要訴請離婚之機會仍不高,應有其他更具體之事由且可歸責於您嫂嫂,否則現階段要訴離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1 22:55

1.怎麼樣可以訴請離婚?建議再將嫂嫂冷言冷語之證據蒐集齊全,已達證明不堪同居虐待之程度。

2.離婚後,哥哥還需要支付小孩撫養費嗎?(都有存那些錢了)小孩監護權會歸誰?

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監護權判給哥哥,可以向對方請求扶養費用。

3.哥哥婚前買的房子,應該算是哥哥的,不用給她吧? 請幫忙,感謝萬分!!

若是婚前買的房子就不是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計算之範圍,但若用婚後財產清償婚前之貸款債務,該部分就屬於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計算之範圍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1 23:19

您好,建議您蒐集相關證據律師為初步諮詢,以判斷是否有提起裁判離婚之機會!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3-12 00:39

您好,原則上如同謝文明律師所言,訴請離婚的條件依我國民法第1052條規定,哥哥的狀況尚未達到重大情形,建議哥哥與嫂嫂談協議離婚看看。有關協議離婚的條件,包含財產分配子女撫養,建議提供相關資料給律師,千萬不要意氣用事喔!

 

以上,如有進一步規劃之需求,歡迎與我聯絡。

律師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12 07:47

1. 離婚若無民法1052條第1項具體事由,就必須依照第2項重大事由,第2項較為抽象,成立上也較不易,必須多方蒐集證據以支持婚姻難以維持的事實,否則很容易被駁回。

2. 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部分,若上法院,會由社工師對雙方進行會談,判斷哪一方對子女的未來發展較為有利,訴訟攻防上則可強調自己的經濟能力以及對子女的關愛態度。

3. 扶養費部分除非雙方是協議離婚同時鞋一扶養費僅由一方負擔,否則理應雙方都要負擔,原則上各半,但也非不可按雙方經濟能力程度酌增減。

4. 婚前買的房子並非婚後財產,無庸列入分配

以上供參。

民法第1052條規定,當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建議閣下可就不堪同居之精神虐待及婚姻有重大破綻無法回復等事由,具狀訴請離婚同時一併請求子女監護權及定扶養費金額數。 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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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P 104-03-11 21:28

我要訴請離婚,但沒有那十大要項,只有第二項的因重大事由,無法繼續維繫婚姻

主要是男生對於夫妻之間的問題處理能力不足,處理的方式也不對會將夫妻的問題丟給家人(男生父母、弟、妹、姑姑)處理,讓婆家對媳婦的印象改觀,小姑小叔對大嫂的質疑,導致妻子在婆家無法立足,第一次發生爭執時,妻子因長輩的勸說,願意再給男生一次機會也希望他能有所長進,於是與先生之間簽訂契約離婚協議書,但表明這些契約及協議書不會有第三者知道,若有第三者之情表示婚姻關係破滅,沒想到48小時之內,先生再將夫妻之間的條約(契約)全盤告知,也導致兩親家變冤家!再者他完全沒有主見,因為家人不讓他來,他便可以對妻子漠不關心。

試問這婚姻是我和他還是我和他家人....如果我當作沒爭執再回到婆家,往後夫妻間的問題我是要找先生商量還是找公婆商量?而且婆家附近的街訪鄰居也知道我們兩家起衝突,原因全歸咎女生愛錢!(女生從結婚至今從未向男生要過錢,後來是因為男生不顧慮自己經濟狀況而執意買200萬的車子,因為父母會給予金錢資助,男生沒有顧慮到家庭,女生擔心未來孩子的教育才要求男生有給生活費的習慣一個月僅有四千喔)

從103年11月至今長達四個月,起初一個半月毫無消息,之後是因為友人告知一個丈夫該有的關心,才開始有簡訊對話,但對話也都衝突居多,因為我對這段婚姻感到心寒,要求他出面直接辦理離婚,男生的態度時好時壞,反反覆覆,一下子說要辦去他那辦,一下子又說沒有要辦理的意思,甚至我懷疑部分簡訊是由弟弟妹妹代為書寫,有時會傳訊問產檢如何~但他本身卻毫無行動....打電話給他也是給弟妹接,也是無法好好溝通!

請問這樣的訴請離婚的理由夠充足嗎?

1.  有關離婚問題,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俾便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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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11 22:15

要用第二項離婚,基本上具體事由越多、證據越多對您越有利,而且這些事由都要指向是可歸責於對方所致,並且要讓法院相信這些事由是會影響到婚姻存續與家庭生活美滿,而不僅只是單純溝通不良,如此,方能提高裁判離婚成立之機率。

您好:

依您所述之情況,要訴請離婚勝算不高,您必須再去證明兩人已無法繼續相處,如發生爭執有暴力情況、因為婚姻不佳導致您無法正常生活、男方不願意承擔身為丈夫的責任等。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1 22: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雖然我國對於裁判離婚之要件很嚴格,但是若夫妻雙方間之感情已經沒有回復的可能,且有相當證據可以證明,則建議還是可以將資料整理好,向法院提起裁判離婚之素,並藉由調解委員居間協調下,談離婚事宜。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1 23:23

您好,建議您蒐集相關證據律師為初步諮詢,以判斷是否有提起裁判離婚之機會!

林智群 (klaw) 104-03-12 10:53

 婚姻裂痕本來就是一連串小問題累積起來的,

不過在台灣離婚很有難度,用1052條第2項訴請離婚,需要多證據

建議先將你跟你先生間的問題及證據先收集好

至於與婆家的衝突是另外一個需要蒐證證明的重點

 

小P 104-03-12 13:37

目前證據就只有錄音他答應的事情,訊息之間的衝突及兩人所書寫的條約

至於跟婆家當初是家人討論不合

之後對話也沒有錄音但有擴音給家人聽

請問何謂具體證據

Chita 104-03-09 16:10

各位專家好, 想請教關於房地產法律相關問題:

20年前, 父母以哥哥的名字貸款買了一間房子, 頭款及每月貸款金額由父母親支付, 父母退休後, 由我每月匯款支付此貸款. 由於哥哥對家庭的狀況不聞不問, 父母的生活費也皆由我支付, 父母傷心之虞, 希望把房產回歸於他們的名下, 但哥哥目前斷絕聯絡! 請問依照現行法令, 有辦法處理嗎?

 

PS:

1. 哥哥為親生。

2. 我與哥哥皆已各自成立自己的家庭, 經濟能力皆小康.哥哥自己有再添購房產, 因此拒絕支付孝親費, 及此房貸.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這問題現行法律可以解決

但你要小心收集證據

先請你父母親以簡訊錄音等方式跟你哥哥要錢

或者以往有留下紀錄

證明你哥哥拒絕付撫養費用

 

然後向法院提出訴訟

先主張解除借名登記契約

請求返還動產

次位主張撤銷贈與

這樣應該可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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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09 17:30

1. 同上蘇大律師所述,能夠取得越多證據證明該房屋實際上您哥哥並沒有對該房子有所貢獻,就越能夠支持借名登記的事實。

2. 若要一併主張未履行扶養義務撤銷贈與,必須父母有不能維持生活的情形,請一併留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朝借名登記方向較能解套,若當初是贈與,也需視有無附條件,以上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您們可以向您哥哥主張終止借名登記請求返還房子,建議您這邊最好要準備當時的買賣契約貸款的還款明細,還有房屋的稅費由何人繳納證明,以及房子是由何人在使用收益的證據證據越齊全,越有機會能夠請求返還。另外,也可以您們也再主張即便是贈與,您哥哥也未盡扶養義務,您們可以撤銷贈與,請求返還。最後,若無法返還,您們還是可以請求您哥哥依不當得利返還房屋價款。若有需要進一步討論或協助,歡迎來電0932372316王友正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9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就父母扶養部分,可以以父母之名義請求哥哥給付扶養費用。

至於房產部分,可蒐集看看是否可以主張借名登記唷(意即實際上之所有權人仍為父母,僅是登記為哥哥所有)。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9 2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母可向哥哥請求給付扶養費及主張借名登記請求返還動產,惟若欲主張借名登記,須提供完整之資金流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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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ta 104-03-10 13:04

感謝各位專業人士, 謝謝各位的建議, 讓我的心中已經有個底, 

畢竟親兄弟, 非到必要~真的不想走到對簿公堂的這一步!

倘若真的不幸, 一定擇一代為處理, 再次感謝!!

老吳 104-03-07 00:03

    朋友是個單親媽媽,獨力扶養一個今年國一的女兒,監護權在爸爸手上但是女兒平時都跟媽媽住,由媽媽出生活費,爸爸出學費。

    半年前女兒因為奶奶生病,所以回去爸爸家住,就近照顧奶奶。因為家中空間不夠,所以女兒是跟爸爸睡一起,前天接到女兒哭著打電話回家跟媽媽說,爸爸最近都會在睡覺的時候摸她的胸部跟屁股,媽媽很生氣也很擔心第二天就去學校把女兒接回家。追問下之後得知爸爸來有拿女兒的手伸到褲子內去觸摸下體。

    目前已經有聯絡113找社工諮詢,但是很擔心父親會用監護權強制要求女兒回家住,女兒又會羊入虎口,有兩個問題想請問各位專業人士

 

1.爸爸是否已經構成對未成年人為性交猥褻罪,這要如何舉證呢?

2.媽媽該如何以此將女兒的監護權拿回來,免得女兒又回到父親身邊

何明諺 (何律師) 104-03-07 00:07

您好:

1.父親之惡行,確已構成對未成年人之利用權勢猥褻罪,被害人本身即可為證人,出面指證父親

    惡行。

2.母親可向家事法庭以父親有上開惡行為由,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

以上 謝謝

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指名本人諮詢

楊律師 104-03-07 00:22

您好,對於您的問題,我的看法如下

 

1.如你說的屬實,國中一年級應該還未滿14歲,父親應該已經觸犯刑法第224-1條加重強制猥褻罪嫌,法定刑為3年以上10以下有期徒刑.請母親帶女兒前往各縣市之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會有專人處理並且給予相關協助

2.依民法第1055條第3項規定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者,他方、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得為子女之利益,請求法院改定之,是趕快請母親向法院請求改定女兒之行使親權人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7 22: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對小朋友之行為很有可能已經成立加重強制猥褻犯罪,建議委任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整理證據提告之。

另外,針對監護權之部分,可以向法院聲請改訂監護,又在聲請期間,可向法院提出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7 2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證據委任律師對其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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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姐 104-03-06 16:05

跟先生結婚20多年了,一直以來都是我在撐著這個家,以前每個月2萬,我又要養房貸又要養小孩,加上自己的薪水根本很辛苦,從去年開始先生一年內只拿回二.三個月生活費回來,人也幾乎都住在外地,上回為了小孩的事不愉快,我有提及協議離婚,他也同意,但事後我將同意書寄去後就無下文了,我可以訴請離婚嗎?

 

楊律師 104-03-06 16:58

您好,你的問題,我的看法為

 

若你先生有共識兩願離婚,會比打裁判離婚更方便.可以再試試聯絡看看 如果先生聯絡不著,你的情況應該可以嘗試提起離婚告訴,走法律途徑

 

如有回答未周之處,還請各大律師補充或更正

供參

依您所述,可以對方遺棄您,以及婚姻有重大破綻難以回復這2個事由起訴離婚,機會是大的,但還是要看過您所書的同意書,和過程當中的對話紀錄,才能過濾出能使用的證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一、協議離婚的話要合意、書面、登記、二個以上的證人,就算是登記了,還是有人會主張證人未親自見聞雙方均有離婚真意,然後就提告確認婚姻關係存在的案件。協議個幾年都協議不成的案件其實不少。

二、調解離婚的話,調解當天調完就發生離婚的效力了,不需要二個以上證人,所以也不會有證人未親自見聞離婚真意導致離婚無效的問題。

三、不論是協議離婚或是調解離婚,最好是先了解一下離婚的相關的問題,涉及錢的部分,了解一下如果以訴訟為之有那些權利可爭取,有那些東西要避免,了解的越多,因為不了解而隨便拋棄權利的可能性就越少。有很多人離婚的當下會說我什麼都不要,然後離完婚再來後悔(後悔的都輸的多)。已經拋棄的權利就沒有了,所以在拋棄權利之前一定要先研究清楚的呀…

四、裁判離婚要拖比較久的時間…而且容易撕裂彼此感情,加劇彼此仇恨…女人,如果下定決心要離婚,可以的話還是速戰速決比較好…我會建議以調解方式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約談請先電話預約…

小喜 104-03-05 12:29

背景說明:

前祖父祖母仍在,年紀約85歲。
祖父雖未失智,但很難溝通,祖母可以溝通。
祖父與祖母有4位兒子。
祖父與祖母目前和長子同住。
同住的房子是祖父名下,地是長子名下。
另外祖父名下有一塊地。

現況說明:

祖父、祖母狀況不好,評估需請看護照顧看護費用由兄弟均攤,但部份兄弟財務狀況不佳,討應後決定如下處理:

祖父名下之地價約400萬。 協議該地由其中一個兄弟於祖父祖母去世後繼承,條件如下: 是在400萬元的額度下。 該兄弟需負責祖父與祖母尚在時之生活費看護與醫療費用 且與祖父母同住。 若祖父母去世後,400萬元的額度仍有剩餘,則由4兄弟均分。 祖母同意此做法。 祖父仍在溝通中。

 

想請教各位:

若祖父溝通有效,是否可以透過預立遺囑的方式,達到上述條件? 若祖父溝通有效,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達到上述條件?(例如請繼承人簽署契約,如果祖父去世後採法定繼承,則照顧祖父之人取得A地,其他人則放棄繼承。)

感謝大家回覆。

 建議直接辦理信託

米小艾 104-03-05 09:45

您好,我想請問因為長期被婆婆的言語精神虐待,先生也常常威脅叫我滾出家裡,有個一歲半的男孩,想離婚之後帶兒子走,但老公堅持說要滾自己滾,如何才能取得小孩監護權??老公40歲了沒有穩定的工作,婆婆也沒有工作整天在家靠我們養,因為有前妻還必須付贍養費,前妻也跟我老公生了小孩也要生活費。我該如何做?

小孩一直都是由您照顧嗎? 小孩多大了? 可以表達自己的意思嗎? 這些在爭取監護上都跟一些法定審酌原則有直接關聯,依您所述(精神虐待、叫您滾、對方不工作等),可以婚姻破綻起訴離婚,併同爭取監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3-05 10:13
回覆 米小艾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想請問因為長期被婆婆的言語精神虐待,先生也常常威脅叫我滾出家裡,有個一歲半的男孩,想離 ... (恕刪)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3-05 10:24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米小艾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想請問因為 ... (恕刪)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3-05 10:27

就閣下所述婚姻監護權的問題,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5 19:45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另外,若有精神上及言語上之家暴之問題,建議蒐集相關證據聲請家暴令,亦可作為日後訴請裁判離婚使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5 20:10

您好,建議您蒐集婆婆及先生對您為言語虐待之證據,並以之為由提起裁判離婚,並於起訴離婚時一併爭取小朋友的監護權,若小朋友從小由您照顧,監護權爭取到的機會就很高。

小琳媽咪 104-03-04 14:49

我想請問一下,

老公的爺爺15年次,在49歲時已自行退休,公公和叔叔伯伯扶養了40年,由於近幾年有些叔伯經濟能力不允許,漸漸沒有能力支付阿公的生活費,但阿公有一些存款和每個月津貼,請問這樣可以請阿公用自己的存款當生活費嗎?(因為阿嬤也還在,目前在療養院,因為無法自理,公公和叔伯共同負擔阿嬤的費用

楊律師 104-03-04 17:21

您好,對於您的問題,我的看法為

 

 

1、依民法第 1117 條規定          

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

前項無謀生能力之限制,於直系血親尊親屬,不適用之。

 

故若爸爸的爺爺如有維持自己生活的金錢與能力

法律上就不得向你公公,叔公等請求扶養費用

 

2、當然可以請他用自己的存款或津貼負擔自己的生活費

 

供參

玫影 104-02-27 18:14

已經離婚七年了~ 育有男孩女方在扶養~共同監護權

男方是香港人居住在香港

女方是台灣人居住在台灣

當時是協議離婚~ 也有在協議離婚書上寫明贍養費.孩子的生活費等等~可是男方從辦完離婚後從未付過一分錢! 現在孩子已經滿18歲了! 我想知道我可以如何爭取這隔海贍養費等等......謝謝

朱陳筠 (朱陳律師) 104-03-26 02:41
您好, 倘若您的小孩具有我國國籍, 可至小孩住所地法院起訴請求您過去代墊之扶養費, 以及未來至小孩滿20歲前之扶養費。 以上,提供您參考。 如有未盡事宜,歡迎來信或來電詢問。
桂榛 104-02-27 09:58

各位前輩好:我給我哥哥true fitness 30 天 體用券,請他自行去辦理使用,想不到櫃台跟他說他需要事先電話連絡顧問,才能使用體驗券,以此為由,不讓他辦,之後就極盡洗腦之能事,我哥哥後來就被死纏爛打,我哥哥已經跟他說沒錢,他一直緊迫盯人,最後還有點算要壓著我哥去領錢,因為我哥比較單純,雖然他自己感覺不太愉悅,但還是簽了,而且該名顧問竟然還把我哥的體驗卡收走(也是我花1300元買的,聽到當下盛怒):
合約內容如下→
【每月會費】:2099(不限堂數)【私人教練費】:2堂:2200元【會籍起始日】:104/2/28【合約到期日】:106/2/28(2年)【每月信用卡扣款】:是他在澳洲遊學期間的金融卡...(根本無法用,他個人還很自豪,覺得公司扣不到他的錢...)
目前,我哥才剛從澳洲念語言學校回來,所以他零資產,他日前因為爸爸先資助他一萬元生活費,他就從中領了最後的的五千元,繳了【首月入會費+私人教練費】2099+2200=4299
【疑問】:想請問他這樣,今天完全退款,跟解除合約還來得及嗎?他會籍開始是於2/28,應該要怎麼跟業務斡旋呢?才能全身而退呢?
p.s.我當時應該跟他一起去,就不會這樣了,自己也有錯>_<"
感謝大家看完這個類似抱怨文的問題!拜託大家幫忙,感激不盡!!!

桂榛 104-02-27 09:48

各位前輩好:我給我哥哥true fitness 30 天 體用券,請他自行去辦理使用,想不到櫃台跟他說他需要事先電話連絡顧問,才能使用體驗券,以此為由,不讓他辦,之後就極盡洗腦之能事,我哥哥後來就被死纏爛打,我哥哥已經跟他說沒錢,他一直緊迫盯人,最後還有點算要壓著我哥去領錢,因為我哥比較單純,雖然他自己感覺不太愉悅,但還是簽了,而且該名顧問竟然還把我哥的體驗卡收走(也是我花1300元買的,聽到當下盛怒):
合約內容如下→
【每月會費】:2099(不限堂數)【私人教練費】:2堂:2200元【會籍起始日】:104/2/28【合約到期日】:106/2/28(2年)【每月信用卡扣款】:是他在澳洲遊學期間的金融卡...(根本無法用,他個人還很自豪,覺得公司扣不到他的錢...)
目前,我哥才剛從澳洲念語言學校回來,所以他零資產,他日前因為爸爸先資助他一萬元生活費,他就從中領了最後的的五千元,繳了【首月入會費+私人教練費】2099+2200=4299
【疑問】:想請問他這樣,今天完全退款,跟解除合約還來得及嗎?他會籍開始是於2/28,應該要怎麼跟業務斡旋呢?才能全身而退呢?
p.s.我當時應該跟他一起去,就不會這樣了,自己也有錯>_<"
感謝大家看完這個類似抱怨文的問題!拜託大家幫忙,感激不盡!!!

一、我的作法是查一些判決給當事人參考,對方既然是公司還可以查該公司的名字,運氣好的話就會查到同一家公司跟其他人的糾紛

二、查到有利我方的判決後,拿著這個判決去跟對方談判,至少你會知道如果談不成最後法官會怎麼判。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現場諮詢請先電話預約。

yy 104-02-25 18:42

我與先生結婚住公婆家,兩個孩子出世共五年,先生外遇有相片(合照)簡訊,先生毅然決然放棄我們去新竹,我依舊留下與公婆住,慢慢出去打工賺錢,在這兩年間先生未支付我生活費 ,也很少探望孩子,進來我與公婆關係緊張,主要是金錢。她一直要我賺的錢要存在孩子戶頭,領兩萬只能留少許。我身上不可以有太多錢,但我又怕未來沒人照顧,要如何。

現在我要搬出去住,她問我要給多少?但她從頭都叫我不能跟孩子爸比較。我該給嗎?結婚時她有給我生活費前後40幾萬她自己算得,但我一直沒工作當家管。她說我花了她的錢等等藉口,我該給那麼清楚嗎?我如何可以保留探視權但孩子歸婆家(我目前無經濟基礎孩子會很可憐)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5 22: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主張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可主張離婚損害賠償,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未成年子女您為主要照顧者,您可爭取監護權,並向對方請求撫養費,或以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作為談判離婚之籌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5 2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補充說明若尚未離婚,而與異性同居一室,有可能會有民事侵害配偶權之問題,建議您亦可蒐集相關證據,請求損害賠償。 

claire 104-02-22 17:35

我的家庭是極度重男輕女,年幼時曾被哥哥長時間家暴(父母沒有家暴,但漠視哥哥打我,而且長大後傷痕早已不見,也沒證據)目前我住在家中,哥哥28歲從沒工作過(四肢健全),只會玩電腦和父母要錢。父母已退休,但我一想到未來父母生活費醫療費都是由我負擔,就覺得辛苦,可是我更怕父母死後,哥哥用民法1114.1115來告我。請問該怎麼樣才能不扶養他,結婚可以嗎?而且父母遺產可能都會留給哥哥,他有遺產我還要養嗎?我也不喜歡父母,但法律扶養。還是搬出去且不和父母聯絡,寄錢給父母,這樣沒和哥哥住在一起,也可以逃脫哥哥的扶養責任嗎?我會扶養父母,但是不想養哥哥,他並沒有扶養過我,為甚麼我要養他,人生前20年當沙袋傭人,後60年當提款機,我的人生是幫他們享福的嗎?我恨他,請幫幫我,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2-22 21:47

您好!

只要哥哥有財產可以維持生活或有謀生能力,您就沒有扶養責任
有沒有住在一起,並不會影響扶養義務。
家暴若有證據,則有機會減輕扶養義務。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一、民法第1118-1條規定

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
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
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
    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
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
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
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二、所以並不是完全沒機會可以免除扶養義務的。但要先搜證。
三、還有什麼問題可以約到事務所談談。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九尾 104-02-11 21:22

我的一位同母異父的姐姐本身具有的輕度智能障礙,前陣子和老公離婚與兒子共同生活(他兒子已滿20歲),後來他因為想不開跳樓,目前是半身不遂的在醫院治療即將出院。現在他出院後每個月需支付3萬元的生活及醫療費用,他兒子表示無能力或是不願意支付,他和社工告訴我的家人說我的母親必須支付這一項費用,請問這是合理的嗎?

我的母親已經超過70歲,他在多年前就已經沒有工作,平常的收入為我的榮民父親過世後的終身半俸,銀行裡也有些許存款。

自從我姐姐結婚後,我們已經有將近20年沒有聯絡,最近才得知他的消息與狀況,他兒子想申請低收入戶卻說因為我母親擁有存款不符申請資格,而現在又說我們必須得支付我姐姐的醫療和生活費用。

我想請問申請低收入戶的資格似乎有一些不在計算範圍內的親屬,我母親是否應該屬於這類?以及我母親是否真的必須支付我姐姐全部的醫療和生活費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1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姊姊兒子及您母親對您姊姊均負有扶養義務,只是您姊姊兒子之扶養義務為先順位,可先請求您姐姐兒子扶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九尾 104-02-12 08:49

首先先感謝律師的回覆。

目前的情況是,我姐姐的兒子表示他不想或無法支付這些費用,也就是他不願意扶養,然後他說社工告訴他因為這樣所以我母親必須強制性的扶養他?支付往後全部的費用?這樣是真的應該的?合理的?非得這樣做不可的?不做就違法的?

vera 104-02-05 23:08

你好,我想請問一些問題

我外婆在1/15早上遭後方摩托車追撞後送入加護病房

遺憾的是1/17凌晨5:08過世

所有喪葬費用約15萬

和解傳票上面寫說讓我們私下先和解

我媽媽跟對方說50萬新臺幣 可是對方說只籌的出30萬且是盡最大力

因為我舅舅沒有謀生能力,所有生活點滴都是我外婆打理,可是現在外婆離開了,媽媽也很煩惱不知道該怎麼辦

所以會開出50萬的賠償金額是要幫舅舅爭取生活費

另外對方摩托車強制險的部分是200萬,這個不能含在賠償金額內

我外婆82歲,肇事者18歲,半工半讀(白天上班晚上上課)

 

問題

1.如果我們要求的50萬而對方能力就30萬的話,這樣不達成和解,如果上了法庭法官判的比我們所開的價高,對方依舊付不出來,那個肇事者要被抓去關嗎?

2.同上題,如果判的金額比我們開的低,但是我們不同意,該怎麼辦

3.如果法官認同我們開的50萬,那我們可以先拿他們原先籌出來的30萬,之後在讓他們分期一個月付1萬嗎?

 

謝謝你們耐心看完

陳炎琪 (陳律師) 104-02-06 00:07

第一:扣除強制險兩百萬元不算的話,你們開五十萬元並不過分。但如果能和解的話,和解筆錄要寫清楚,強制險兩百萬元不含在內。

第二:你一月發生的事故,你們現在應該是在刑事偵查程序,應該是收到檢察官傳票。你們可以主張除強制險兩百萬元外,對方應另付五十萬元為和解金,其中先一次性給付三十萬元,然後剩餘二十萬元,以按月給付一萬元方式付清,並要求緩起訴附條件,亦即以損害賠償和解金之履行為緩起訴所附之條件,如果不按時履行,緩起訴撤銷。這樣的話,對方也沒什麼藉口說負擔不起了,之後一年八個月的每個月一萬元如果對方不付,那就是對方缺乏誠意,緩起訴撤銷也是自找的。

vera 104-02-06 12:23

 

 律師你好

如果私下和解的話 請問和解筆錄要怎麼寫?

應該在哪裡寫? 需不需要第三證人? 如需要應該找誰?

 

南茜 104-02-02 15:54
Dear all: 我父親與母親大約在我國中時離婚了,家中三名女兒(69、72、73年次)皆由母親撫養長大,母親支付我們所有的教育與生活開銷。三、四年前,父親因為長期住院,醫院社工聯繫到我們家中三名子女,希望我們出面幫父親負擔醫藥費生活費用。但父親需要支付的費用越來越多且所求無度,多到我跟姐姐們無法負擔,無法支付費用後,父親告我們小孩棄養,我跟姐姐們到區公所開了調解委員會(時間2013年五月),答應每月支付父親6000元渡日!(大姐2000元、二姐和我各1500元)。2013年12月父親電話上要求我先支付3000元給他當2013/12及2014/1的生活費用,並且口頭說明以後不必再支每月付生活費用給他,倘若不夠生活費用會再打電話給我,我再匯款給他。 今日,社工經由姐姐告知我,我長期沒有匯款,會提告我! 請問: 1.大姐跟二姐都有支付費用的情況下,父親能夠告我嗎? 2.我從小生活在父親的暴力虐待下,我實在不願意支付費用讓他生活,有什麼法律途徑的保護,可以讓我不再支付費用給父親? 感激大家的回應!

依你所述,刑事遺棄罪部分並部會成立,至於民事扶養問題,可起訴確認扶養義務不存在,當然要能勝訴,要再詳細了解你有那些事證可以做法律上主張的支持,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如果對方對於你沒盡撫養義務的話

那麼你可以向法院提出重大事由

主張免除撫養義務

而且只要對方沒有陷入生活困難

你就沒有撫養義務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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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您的諮詢:

壹、民國99年l 月27日增訂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貳、建議閣下應提起(確認扶養義務不存在)之訴,如需專業律師協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運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研商討論,本所願以歷年來經辦此類案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2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確認扶養義務不存在,或減輕扶養義務。

104-02-01 22:16

簽訂離婚協議書時,有註明在小孩未念國中前,男方若要探視小孩須提前一天告知且在女方家中完成探視,不得外出及過夜,但男方近日卻多次私下至幼稚園看小孩,當初念幼稚園時有告知園方若小孩的父親要看小孩未經母親允許並且在場陪同不可讓父親看小孩,但因小孩讀的幼稚園的園長和男方長輩是好友,所以就讓小孩的父親看小孩,班導師知道但無法勸阻便在聯絡簿聯繫通知小孩的父親有來看小孩,但身邊還帶著傳播妹(酒店小姐),請問是否能提出告訴取消父親的探視權?若提出告訴園方是否有連帶責任?

另外小孩的父親收入不穩定(但家裡算有錢人,可是小孩父親名下沒有房子)且常出入聲色場所,小孩父親的長輩常威脅說要搶監護權,且不付小孩的教育費生活費(當初協議書簽訂是教育費父母雙方各付一半,生活費是每個月一萬元整)若小孩父親要爭取監護權,該如何應對?

麻煩各位專業人員幫忙解答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3 17: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先行就對方經濟不穩定、常進出聲色場所的部份蒐證,以利將來訴訟之用。

2、必須對方有不利子女的行為,才可以拒絕其探視。

3、對方倘若拒絕給付扶養費,可以起訴請求履行協議。

 

PPQ 104-01-30 16:37

因為跟婆婆不合發生爭吵,婆婆在家中用難聽的字眼不斷辱罵我,也想動手打我,但因為老公擋著,沒打到,有錄音,但因念在老公情份沒有提告,事發至今快一年了,請問現在還能提告嗎,可以用什麼名義告呢?可以對婆婆申請保護令

搬出來後老公要求把家裡共同開銷的生活費都要放他身上,買東西都要跟他請款
但又不斷找我碴,以維護家庭經濟為由一直唸我要省錢,不然就是要把孩子交給他媽帶
常常因為些事我們夫妻爭吵,我不堪其擾,想請他出去讓我待在房間也不肯
這樣算精神虐待,可以申請保護令嗎,我也有錄音,是我幾次跟他爭吵的內容,可以當申請保護令證據嗎?

搬出來不到一年,婆婆又要求老公搬回去跟她住,在line裡面我們有長談,我說我不會跟他回去
我會跟小孩住外面,他沒有贊成,但他叫我把小孩照顧好,會來看我們之類的,也有提到小孩的負擔費用, 我先帶小孩回娘家,我有跟他說我跟小孩住娘家,之後老公又反悔,說他不跟婆婆住要跟我們住,一直把責任推到我身上,說是我自已要搬出去的,並威脅我要我把小孩帶回租屋處否則會產生法律責任
我被老公反反覆覆弄的不堪其擾,自覺婚姻即使持續也有名無實,想跟老公離婚但他不肯,他也說他要小孩。我想打離婚監護權官司,但不曉得自已有沒有勝算,也不曉得可以用什麼樣的理由訴請離婚


老公是警察,上班時間不穩定,婆婆沒工作,所以老公一定會把小孩給婆婆帶
我有工作(人民團體),上班時間穩定,但收入只有老公的一半,也請的起保母
小孩必需喝母乳(喝奶粉會吐不停),平常也都是我在顧小孩
以我的狀況法官會判準離婚嗎,監護權會判給我嗎…婆婆辱罵我的錄音可以讓小孩判給我的機率大些嗎,老公說我有法律責任,我到底會有什麼樣的法律責任

 

 

PPQ 104-01-30 16:31

因為跟婆婆不合發生爭吵,婆婆在家中用難聽的字眼不斷辱罵我,也想動手打我,但因為老公擋著,沒打到,有錄音,但因念在老公情份沒有提告,事發至今快一年了,請問現在還能提告嗎,可以用什麼名義告呢?可以對婆婆申請保護令

搬出來後老公要求把家裡共同開銷的生活費都要放他身上,買東西都要跟他請款
但又不斷找我碴,以維護家庭經濟為由一直唸我要省錢,不然就是要把孩子交給他媽帶
常常因為些事我們夫妻爭吵,我不堪其擾,想請他出去讓我待在房間也不肯
這樣算精神虐待,可以申請保護令嗎,我也有錄音,是我幾次跟他爭吵的內容,可以當申請保護令證據嗎?

搬出來不到一年,婆婆又要求老公搬回去跟她住,在line裡面我們有長談,我說我不會跟他回去
我會跟小孩住外面,他沒有贊成,但他叫我把小孩照顧好,會來看我們之類的,也有提到小孩的負擔費用, 我先帶小孩回娘家,我有跟他說我跟小孩住娘家,之後老公又反悔,說他不跟婆婆住要跟我們住,一直把責任推到我身上,說是我自已要搬出去的,並威脅我要我把小孩帶回租屋處否則會產生法律責任
我被老公反反覆覆弄的不堪其擾,自覺婚姻即使持續也有名無實,想跟老公離婚但他不肯,他也說他要小孩。我想打離婚監護權官司,但不曉得自已有沒有勝算,也不曉得可以用什麼樣的理由訴請離婚


老公是警察,上班時間不穩定,婆婆沒工作,所以老公一定會把小孩給婆婆帶
我有工作(人民團體),上班時間穩定,但收入只有老公的一半,也請的起保母
小孩必需喝母乳(喝奶粉會吐不停),平常也都是我在顧小孩
以我的狀況法官會判準離婚嗎,監護權會判給我嗎…婆婆辱罵我的錄音可以讓小孩判給我的機率大些嗎,老公說我有法律責任,我到底會有什麼樣的法律責任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30 17: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家暴的部份已經超過6個月了,因此無法提告

2、至於離婚的部份必須看您的對話內容。

3、監護權的部份則必須依據子女互動、經濟能力、照料能力、訪視報告等作判斷。

4、建議您應該備妥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

 

1.您可以告您婆婆公然侮辱毀謗罪,不過必須在第三人面前辱罵您才可成立,其告訴期間為六個月

2.家暴當然包括精神家暴在內

3.訴請離婚要有民法第1052條各項要件,因為要件繁多因此最好跟律師約見面詳述原由,律師才會替您判斷是否有構成離婚之事由,歡迎來電詢問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30 21:47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另外,若有家暴之問題,建議蒐集相關證據聲請家暴令,亦可作為日後訴請裁判離婚使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30 22: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法定裁判離婚證據,如您婆婆辱罵您之錄音,以利您日後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及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時使用之,於判斷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標準,法院將委託社工人員進行家庭訪視,或許您經濟能力不如先生,但若您為小孩之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率較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30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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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1-22 01:24

各位好:

 

我想請問……關於小孩撫養費用

 

我現在19歲,爸媽在我四歲時離婚監護權歸我母親,父親從沒支付過為的生活費用、學費,也沒有和我們聯絡。

 

請問我該從哪個單位去詢問這方面的問題。有什麼法令可以解決

朱陳筠 (朱陳律師) 104-01-22 14:33

您好,

父母扶養子女的義務,並不因離婚而消滅,因此您母親能訴請您父親返還代墊的扶養費用,及您可以向您父親請求支付至成年(20歲)之扶養費。

如有未盡之處,歡迎來電或來信討論。

105 104-02-19 23:00

物好意思我有些疑問

我的情形也是父母離異早

監護權在我爸那裏但未支付我們生活所需跟一切學雜費都沒有

我目前24歲了算須歲25歲

如果是這樣還可以去爭取嗎?

直到現在我家的還是在租房子 過日子

但我爸得到家產 也不願分半分 他未附身為監護人的責任

說以後有監護權在他那要我跟我姐養他

但他沒有扶養我們

玥寧 104-01-20 02:42

律師們您好:我今年剛滿20歲,目前手上的銀行帳戶都是未成年時與父親一起辦理開戶的,印鑑也是一直都由父親保管,其中一個帳戶都是固定匯入我在學校打工的薪資。今天刷存摺時發現存款被提領一空,一問之下才知道是父親趁我不在家時拿走我的存摺把錢提光。本來錢給父親花用是沒關係,但他無業在家沒有收入,都是靠我媽媽一人辛苦工作在支撐,他又愛賭博,我怕的是他提走的錢花在賭博上,然後那些錢是我下學期的學費及生活費。我覺得很無奈,父親也一直不還。想請問律師們我該怎麼辦才好???在網路上查過了,因為是直系血親也不算竊盜罪,我沒打算提告,只是想知道是否有什麼法律途徑可以讓他還我錢?然後我該怎麼做才可以讓他無法動到我的銀行帳戶?是另外重開戶嗎還是換印鑑?在未成年時辦的帳戶,法定代理人在這之中有什麼權利嗎?感謝您看完我的問題,懇請您撥空回覆,謝謝您,感恩。

照你的說法去做就對了,必要時更改密碼,提款卡也去更改密碼,應該就OK啦。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0 09: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親屬間竊盜違法,只是屬於告訴乃論

2、就您所述的狀況可以提起刑事告訴或是民事賠償訴訟

3、法定代理人只是代為處理未成年事務,您的帳戶內的財產仍然屬於您所有。

4、建議可以終結帳戶另設新帳戶為佳。

 

玥寧 104-01-20 13:11

謝謝兩位律師專業的回覆,

解決了我長久以來困惑的問題,

我知道該怎麼做比較好了,

感謝您們=ˇ=

黃小姐 104-01-13 15:09

你好,我先生要求與我離婚,目前孩子九個多月,從出生到現在都是我在帶,與先生結婚三年多來,因我有工作,先生從未付過任何生活費給我,孩子跟我住娘家,孩子所有費用撫養都是我辛苦在帶,因為價值觀與金錢問題跟婆媳問題導致我們要離婚

婆婆到處問街訪鄰居關於如何保住財產等問題,甚至暗中電話要我盡快離婚,怕我打官司分先生的財產。先生是台X電工程師,婚後名下財產有棟2XXX萬的房子,尚在繳房貸,公婆幫忙付600萬,他自己拿出600萬,而我在婚前有自己的房子,約210萬價值,已經還款約75萬(包含婚後還的部分)。

我想詢問,如果離婚後,簽完離婚協議是否無任何權利可訴請對方的財產分配

另外,我們有份離婚協議書,孩子監護權歸我,男方付孩子的生活撫養費,但是寫到如果他失業,就不會再付任何生活輔養費給孩子,這合法嗎?另外其中一條內容寫到如果女方再婚,孩子的監護權須歸還男方,我婆婆說是律師說合法的?婆婆還要求我離婚前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但夫家已經為了錢而不顧孩子了,之前吵架時,我有傳電話簡訊給先生罵了粗話,婆婆說要告我公然污辱,但我僅有傳訊給先生,並無對第三方公開,這有構成公然污辱嗎?對於婆婆一直不斷逼迫我,先生聽婆婆的意見處理,我很無助,該如何捍衛自己的權益,拜託請幫幫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請求離婚,仍要看其有無離婚之事由,若您們要以協議方式離婚,則應注意協議書之內容,避免使自己陷於不利之地位,而婚後財產,仍需再精確細分婚前及婚後財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洪三凱 (洪律師) 104-01-13 17:49

如同樓上律師所言,離婚協議書的內容至為重要。

1.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之原因:離婚、一方死亡、改用其他夫妻財產制等。

離婚可以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一般是婚後財產財產少的人向多的人請求。

婆婆還要求您離婚辦理夫妻分別財產制。而未特別約定財產制之夫妻,均適用法定財產制,若婆婆還要求您離婚辦理夫妻分別財產制,導致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此時即可提前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2.約定監護權(對子女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歸屬於您,如果女方再婚,孩子的監護權須歸還男方,沒有這樣的規定,應該以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作考量。

3.如果男方失業,就不會再付任何生活扶養費?此項請求,應予拒絕,父母對子女扶養義務,不因離婚而受影響。且如果您也失業,小孩就沒人負有扶養義務嗎?

4.簡訊並非公然行為,應該不構成公然侮辱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3 2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先生無法定裁判離婚事由,即使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您仍可拒絕之;依您提示情形,若為您先生均未給付生活費給您,或許您可主張虐待請求裁判離婚,您為無責配偶之前提下,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再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若您為主要之照顧者,由您取得之機率較高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1.應注意離婚協議書中是否有拋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之相關規定。

2.如果約定如果對方失業就不會再付任何生活輔養費給孩子,您簽了契約仍有法律效力。

3.如果您同意再婚後孩子的監護權須歸還男方,該約定亦有效力。

4.依您所述情況不會構成公然污辱

由於您之案件涉及金額較大,建議應向專業律師尋求正式諮詢為宜

 

Kami 104-01-12 17:33

去年六月時父親因病去世,我與哥哥各領到了一筆為數不小的遺產

目前家中只剩下我與媽媽同住在一起(但很久以前父母已離婚,所以母親並沒有平分到遺產。父親是我的原監護人,去年過世後,監護人變成了母親)

母親領有中度殘障手冊,但精神還算正常仍可以正常工作,目前只有做些小代工,沒有一份正職工作

 

哥哥目前28歲(哥哥原有工作,但分到遺產後似乎就沒有在工作,目前未連絡所以不清楚是否有在工作

我目前是19歲(現在就讀大一中,無工作過)

但哥哥心生不滿只有他每個月要匯生活費給母親,畢竟我與哥哥兩個人都分到父親為數不少的遺產

 

所以他用「棄養」罪強迫我要跟他一起每個月都匯「七千」給母親作為生活費,若不願意他將依「棄養父母」向法庭告我,讓法官自行判斷我每個月該匯多少給我母親

 

請問我現在仍未滿20歲,但戶頭裡有分得父親留下的遺產,若我哥哥真要以「棄養父母」(或是其他有關「棄養」的法條)來告我的話,有辦法告的贏嗎?(因為之前很擔心所以前兩個月都有匯生活費給我母親)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2 18: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遺棄罪的部份以生命有危險為必要。

2、民事扶養義務的部份,必須以您的母親不能維持生活為限,且倘若您的母親沒有扶養過您,您可以主張減免。又聲請人為您的母親,與您的兄長無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Irene 104-01-11 11:18

律師您好,

請問生母拒絕生父認領小孩,生父也簽署放棄認領同意書,是否代表生父與孩子並無法律關係?未來生父無權爭取小孩的監護權,而媽媽有權利拒絕生父探視孩子。

假若讓生父提供孩子生活費,是否表示有撫養事實?將來生父可否依撫養事實而再提出認領監護權訴訟

謝謝您的回覆!

馬偉涵 (malaw) 104-01-11 11:42

律師您好,

請問生母拒絕生父認領小孩,生父也簽署放棄認領同意書,是否代表生父與孩子並無法律關係?未來生父無權爭取小孩的監護權,而媽媽有權利拒絕生父探視孩子。

假若讓生父提供孩子生活費,是否表示有撫養事實?將來生父可否依撫養事實而再提出認領監護權訴訟

謝謝您的回覆!

一、時間線若為:出生→簽放棄認領/否認認領→提供生活費

1、認領經否認即無從發生認領後視為婚生子女之效力,嗣後之提供生活費,因生父先前已表明放棄認領,原則上可解釋為民法第408條第2項履行道德義務之贈與,也不會再生認領效力。

2、承前,不得再為認領聲請改定監護權

 

二、時間線若為:出生→提供生活費→簽放棄認領/否認認領

1、如生父提供撫養費時,生母並未拒絕,即無否認認領,而婚生子女之身分即因該撫育事實而形成,無從消滅,生父即得主張改定監護權或行使會面交往權。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

民法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第一項所明定。至撫育費用亦並非不得豫付,倘
依據卷附被上訴人之親筆信函,足以認定被上訴人早已有豫付上訴人出生
後撫育費用之事,則依上說明,自非不可視為認領。」(最高法院44台上1167民事判例要旨)

2、此時可將該同意書解釋為協議由生母行使負擔親權,但會面交往權之放棄違反法律規定且不符未成年子女利益而無效。此時生父雖得依法聲請改定親權,但若非生母有重大不利於未成年子女之情形,聲請大概都不會成功。

 

 

 



林智群 (klaw) 104-01-11 16:39

 不管有無撫養事實,生父都可以認領小孩甚至爭取監護權,

撫養事實,那就已經產生認領效力,

撫養事實,需要提告請求認領,

如果雙方有血緣關係,還是會被認定有父子關係,

男生可以爭取監護權,即使沒有監護權也可以擁有探視權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1 22:18

您好,若生父之前已經有扶養之事實,可以認為已經有認領,可爭取小朋友的監護權,或至少爭取有探視之機會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1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證據證明有撫養之事實,可主張以認領為婚生子女,進而提起訴訟請求法院酌定行使探視權方案及方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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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1-10 02:15

我想詢問家庭方面的問題 家中三個小孩父母未離婚家庭裡大家都在努力工作賺錢除了父親,從我有記憶以來父親一直都是工作後領錢賭博書光前母親在還債到處被查封搬家,直到父親三年前一次工作中受傷她就變得更消極很偏激,工作喝酒賭博謾罵一直輪迴...四個月前不工作了之後改為母親每天給生活費150元目前家中的房子登記妹妹名下(6年前小孩們與母親一同出資購買,房貸由蕭個小孩與媽媽共同分擔),家中5位成員戶籍都在這個房子裡三個月前妹妹受不了與她詳談後他願意去醫院接受治療(台南嘉南療養院),當時醫院可以住兩個月治療之後再判定是否需要長期治療,兩個月後全家準備好接納全新改過的他,但 回來後比原本更嚴重,整天在房間喝酒不理人 之後開始又謾罵亮刀吼叫 ,威脅要殺了母親。12/18他不停在客廳怒吼罵髒話 我受不了下樓圳他為什麼要這樣對我們,在爭執中有些肢體碰撞,在12/19他中午在客廳大喊 要母親吃飽點要送她上路,半小時後我回家 與他言語爭執後他就從他身上拿出預藏的刀向我砍,還妹妹及時衝過來拉住他制止,但妹妹與我都有受傷(父親也有),報警後警察來了,是他上了救護車走了,他目前被又被送去療養院(台南嘉南療養院),但現在家裡沒有一個人能夠接受他了,我目前已申請緊急保護令,並且告他預謀殺人。我想請問幾個問題(抱歉太過冗長...)1. 父親目前不超過65歲 而且就算他三年前受傷 但他陸陸續續都有去工作 應該也有薪資證明(勞保薪資轉帳),那如果我們不再給他零用錢 這樣算棄養嗎?2. 房子是妹妹的名子,但他的戶籍在這,我們能不讓他繼續住在這間房子嗎?3. 因為目前真的沒人可以接受與他同住,所以全家(除了父親)決定先搬出去住,那房豬的部分有補助嗎(因有申請緊急保護令) 4. 有甚麼辦法與他真正脫離關係,不想再因為一句他是父親而任他予取予求?
很抱歉 因為社工警察醫生家保官全都是消極處裡希望我們大事化小,但我想如果不再處裡 全家已經灰心到想與他同歸於盡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0 18: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要沒有生命危險,不會有遺棄罪問題,至於民事扶養問題,可以主張長期家暴免責。

2、在法律上,房屋所有權人可以任意決定受於誰使用權

3、租屋補助的部分一般來說都是依據資力作判斷,此部分建議向各地方政府社會局查詢。

4、建議盡速提起家暴刑事恐嚇傷害告訴,並請求社會局協助強制治療。

林智群 (klaw) 104-01-11 17:00

 建議可以提告主張確認撫養義務不存在,

法院判決不需要撫養的話,可以免去撫養義務

南瓜 104-01-07 15:50

我想問問, 如何申請親子關係不存在??
我目前的身份是單親媽媽, 小孩現在四歲, 
因前夫沒主動給過小孩生活費, 法扣也扣不到他, 加上他也去驗DNA, (只是為了檢驗說明小孩不是他的), 現在我想申請親子關係不存在, 不想小孩生父是寫前夫的名字, 我要怎麼做呢??

向法院提起否認婚生訴訟,但要注意期限問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林智群 (klaw) 104-01-07 17:14

除非小孩確實非你前夫所生,

不然你要提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是不會成立的,

父子關係是一輩子的,除非你的小孩被他人收養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7 21: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孩子與父親間有真實血緣關係,則無法利用否認親子關係之訴排除父子間之關係,除非藉由他人之收養,才可以暫時中止父子間之法律關係。

南瓜 104-04-06 20:51

就是因為從離婚後, 完全不理, 且到底說我的是非....也沒給繕養費..
加上離婚前, 前夫不知用什麼方式, 去驗了DNA說孩子不是他的
(他的家人也將正本交給我 )

心痛恨意中 104-01-06 22:51

甲(父)乙(母)親離婚協議後,登記再乙方名下房屋土地不能買賣,設定,抵押等處份行為,乙方應於87年12月31日前要將所有移轉登記所生的長子跟次子各二分之一。乙方告知兒子,沒錢辦理,一直拖,又因離家沒住在所登記房間跟土地30多年,從未照顧小孩子,也沒出錢付過30年房貸,生活費,一些支出,如今確告知兒子當時沒過,現已過時效15年,所有房屋土地登記他名下,我們無權拿回。。ps:今年底甲(父親)已過世,以上所有支出都是甲付給付清。乙(母親30年)沒給付錢財也沒住該登記所在地。現在這問題是否追的回房屋土地,甲有留下所有繳費收據。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07 09: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原則上請求權時效是15年,超過了就沒權利行使就有困難了。

2、不過因為您就協議書的內容並沒有說的很清楚,建議應該備妥協議書尋求正式諮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心痛恨意中 104-01-08 12:38

附上:離婚協議書:立協議書人父親×××(甲方),母親×××(乙方)茲因雙方意見不合,協議離婚,其條款約定如下:一,雙方互不為任何財產上之請求。二,登記為(乙方)名義之坐落桃園縣×××地號土地及其上房屋,即門牌號碼桃園縣×號×樓之所有權,(乙方)於離婚後不得為買賣.設定抵押登處分行為。三,(乙方)應於87年12月31日前將上開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予雙方所生長子×××次子×××每人權利各二分之一。四,雙方離婚後(乙方)回復本籍本姓。五,雙方應協同至戶政機關辦理登記始生效力。六,本協議書乙式五份,由當事人雙方及證人各執乙份,具中一份由戶政機關存查。以下簽名蓋章-

 

甲方×××。乙方×××。證人×××。證人×××。

 

 

ps:一,二,三條,乙方全沒做到.要錢又偷買賣,設定等。那位律師可說明我可用那項訴訟提告,我將馬上提出告訴。

 

阿彩 104-01-06 21:08

婚姻7年,有3子女(大女3歲半,雙胞胎1歲5個月),妻子外遇,小孩被霸占,目前分居4個月,沒家暴,自己本身沒外遇,不菸不酒不賭,沒欠債,有正常工作周休月薪4萬多,原本幸福的家庭,因外遇事情跟她吵架,冷戰,變仇人而破裂.

外遇原因:

1.我除了工作,周六日還有去工地做水電,幾乎全年無休維持三年多.(也是當初的共識為了買屬於自己的房子,讓我辛苦3年5年存錢,於是忽略她.)

2.雙方父母帶小孩方式落差,我父母較年長小孩長紅屁股,因此婆媳關係變得不好,被她們說成不適合帶小孩因此小孩被霸佔在娘家,連假日想帶回來都被阻擋,去娘家看小孩想帶去公園也被阻擋,目前每個月都有拿小孩生活費給她們.

3.第三者出現夫妻感情因此生變.

目前證據:

1.行車紀錄器(有發生關係的對話),車主及行車紀錄器都是她的.

2.有拍到她手機Line的曖昧對話合照及第三者的生殖器的照片.

3.新竹去台中的高鐵票及停車發票.

4.有第三者的名字,手機電話,出生日期.

ps.1 , 2 證據都有秘密罪的風險.

一.目前我因如何爭取監護權?

二.如何告第三者?

抓姦困難高,她目前都有防備.

 

林智群 (klaw) 104-01-06 21:31

要先離得成婚才有監護權爭取的問題,

你要先把焦點放在如何證明對方外遇上,

目前的證據還不夠,都是間接證據,不是直接證據,要補強,

至於監護權部分,小孩從小都是在女生家裡長大,很習慣那邊的環境,

這點你比較吃虧

阿彩 104-01-06 21:44

 目前妻子都有防備,約她出來談也都被婉拒,用line套話也都已讀不回,去娘家看小孩套話錄音好像也行不通,有人建議用不履行夫妻義務及探視被阻擾的方式,行的通嗎?或是有更好的方法?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6 22: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刑法上之通姦要件須要證明雙方有通姦(性器官結合)之事實,且雙方於行為時知悉自己或相對人是有配偶之人。因此,若僅有您所述之情況,並不會構成通姦罪。然若尚未離婚,而與異性同居一室,有可能會有民事侵害配偶權之問題。

另外,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參考法條: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6 22: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對方為有責配偶,您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再請法院酌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及探視方案、方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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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抓姦而蒐證,實務上見解不認為是妨害秘密,以你所述證據,可提起刑事通姦告訴,而民事賠償侵害配偶法益的部分,在訴訟上更是確定

離婚部份,必須要在知道對方有通姦時6個月內起訴,不然就必須以婚姻有重大破綻來主張,監護權部分,實務上會審酌雙方經濟,工作,教育,支持系統等等,也會做訪視,這些都是爭取監護要?力的地方,要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lynn 103-12-31 23:54

法院判決我們要按月給付父親每月生活費至過世為止。原先請父親提供帳號供我們給付生活費,但他向書記官表示有卡債不便提供金融機構帳號,一直未提供付款方式給我們,今已寄發存證信函給父親,請其告知付款方式,若仍未蒙回覆,視為受領遲延。
我們想要詢問的是,若父親一直未回應,我們方需主動去法院辦理提存嗎?這筆費用也需要我方負擔嗎?我們有意願付款,可是他並非很積極,若我們也已盡詢問的義務之後,這筆款項是否可以等到他提供付款方式後,我們再去給付,這樣是否有違法之處呢?未來他若要求以匯票方式付款,那每次匯票手續費及郵資要如何由他負擔呢?至於匯票交遞的方式勢必以雙掛號寄出,因他係由管理員收取,屆時他若表示未收到匯票,這個部份的責任是否要由我們出面去查證或只需舉證,責任歸屬為何呢?

對父母不孝順的子女,本所拒絕法律諮訊服務,亦期盼法律同業亦能予以抵制!

一、由你問題判斷,你父親告你不是出於惡意,是真的生活困難,不得已呀。

二、由你所述,可知你略知答案,提存會較麻煩,可考慮以存證信函檢附郵政匯票的方式處理。曾有委請律師每月代為發函協助。

三,你父親確定愛過你的,養得多少不知, 但絕無可能完全沒養過…

四、我恨過人,很難原諒,發現主要是被傷害了卻得不到道歉。最近想像對不起我的人變成卡通小偶跪在每個場合搭配道具以各種搞笑的方式跟我道歉。恨得越大就讓他道歉越多,有發現我就算無法原諒對方,至少原諒了自己,生氣與難過少很多。

五、原諒他吧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1 20: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父親無向您請求,您就不必主動給付,待其向您請求再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1 21:06

 存證信函寄出後,若對方還是沒有回應,可以直接向法院辦理提存。

nana 103-12-31 10:51

您好:

我單親,有一個哥哥,自小與媽媽同住(監護權在媽媽),但因父母關係未明斷,從小就一直與爸爸有似有若無的關係(沒事不會聯絡,但爸家有大事有人去世會叫我們回去,說我們是?家子孫,爸爸要面子怕人說話,不然就問近況不會有啥交集)

十 年前本來我們一家人住一起(離婚狀態),後來房子被大伯貸款法拍,當時爸爸跟一位丫姨在交往,爸爸就搬去跟丫姨住,給了十幾萬媽媽貸了間小公寓,媽媽、 我、哥哥輪著繳房貸,這一兩年爸爸與一位丫姨(本身有2男1女)登記戶口了但不知有無報收養,爸爸平均月入10萬起,爸爸蓋了間新房、買了新車給丫姨,對 我們不聞不問,只說我們成年了就是要自立自足,但他對外都說養我們,買車買房給我們,養到大花了數百萬之類。小時有有零用錢,我到大學也是爸爸的錢,一個月八千零用,大學畢業後就自給自足了,哥哥國中後就自已賺錢沒跟爸拿錢了。

爸爸較疼我,所以有時跟爸爸要東西會買給我,機車手機價位較高,其他家用生活費我們都自己賺,但不疼哥哥,因哥哥個性硬會頂嘴,看不過去他這樣對我們。

爸爸說他要準備養老了,不想我們回去打擾他們的生活,感覺上是不太想我們回去,但他一樣想有連繫,總是一陣子就要問近況,所以我們不太想說,覺得只想知道對我們並沒幫助,他說老了不期望我們養他,他望丫姨子女或孫子或朋友孩子就好,有錢就能望。

雖然我成年,但媽媽哥哥都生病但不到無法謀力,目前只有我在工作,月入不高,壓力很大,想申請補助又過不了,跟爸難開口,除了被唸成年外也不會主動固定資助,只能這樣走一步算一步。

那丫姨婚前常走法院,與前夫有債務問題,登記後又有兒子債務問題及自己卡債,常跟爸說法律的事,子女成年不用養,說她的子女成年都自己賺錢過日子、可以辦拋棄之類的話。爸爸有財產土地,丫姨一直讓她子女回來討好爸爸。

近 期哥哥因一些事把爸惹毛(但我知道哥哥改了很多只是不如爸預期的全改),爸叫他永遠不要回那個地方,說要請代書辦拋棄繼承,要斷父子關係,哥哥出去了,他 說感覺爸終於說了真心話了,爸早就不要他了只是裝的,且早就想好要拋棄了,只是沒機會。爸說哥回去他出去很沒面子(身體調養期沒工作),所以哥不在他眼不 見為淨,看不到不知道什麼事都沒有。

我很困擾,以爸爸的環境他是不是該對我們有合理的資助呢?以後日子還長我應該負擔不了哥哥跟媽媽,但 我沒辦法像爸爸一樣不聞不問就丟著,如果爸爸真的不認子女,那他的財產會是丫姨子女的嗎?真的可以對哥哥進行任何拋棄申請嗎?如果哥哥或媽媽生病或生活困 難我可以合理的向爸爸要資助嗎?

不太甘心,我們過著苦日子省吃簡用,他們在享福,在外人還以為我們過的很好,都是爸爸在養,但因為爸爸對我不算很壞(若需要錢開口可以拿到,但不多且會被唸一堆,餓不死穿不暖的日子)

沈恆 (沈律師) 103-12-31 11:05

您好!

1.   兒女已成年,夫妻已離婚,父親沒義務再有任何資助。但若成年子女無謀生能力且無法維持生活,還是可以請求父親扶養
2.   無法斷絕親子關係子女仍有繼承父親遺產的權利。但若哥哥對父親有重大侮辱行為,父親可以意思表示讓哥哥喪失繼承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nana 103-12-31 11:16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   兒女已成年,夫妻已離婚,父親沒義務再 ... (恕刪)

您好 ,如果生活困難請求撫養是合理的嗎?是要向法院提起訴送嗎?
由媽媽或哥哥申請也可以嗎?

喪失繼承是由爸爸個人申請就能成立了嗎?是否也要由法院傳喚確認雙方
說詞後才能成立定奪呢?

梁維珊 (妮可律師) 103-12-31 11:18

您好:

1.扶養義務原則上是對自己的父母,所以哥哥在身體狀況都很好的情況下,你不用擔心要扶養哥哥。

2.在爸爸過世前,他是不可能做拋棄繼承的動作,而且未來假設爸爸過世,也是身為繼承人的你跟哥哥去辦理拋棄繼承,假設爸爸過世後資產扣除負債仍有賸餘,建議最多就是辦理限定繼承,不用拋棄。然後,電視上演的什麼斷絕父母子女關係,看看就好,跟我國法令不符。

3.哥哥因為跟爸爸不合,未來可能有喪失繼承權的情況。

以上,放寬心,好好過好自己的生活,對媽媽好一點,加油!

nana 103-12-31 11:29
回覆 妮可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扶養義務原則上是對自己的父母,所以哥哥在身體狀況都很好的情況下,你 ... (恕刪)

 

您好,哥哥與媽媽都有慢性病需長期服藥疾病,但沒讓爸知道,因為爸不養哥哥,他說他不擔,我要擔自己擔,不然就丟著自生自滅不要管,過自己的。
梁維珊 (妮可律師) 103-12-31 17:03

哥哥只要還有工作能力,沒有達到【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你就不用太擔心,而且,這是要看哥哥要不要告你。

小羽 103-12-27 13:02

你好

我老公跟我提離婚 現在拿出離婚協議書要我簽名

但我不想離婚  我也跟他說我不簽的

但我想問的事 我不簽 他有辦法告我及趕我走嗎

我之前  我們吵架我就傳要離婚簡訊  我怕他會拿這個告我

 

有辦法嗎。還有 我之前都住娘家,但在住娘家的時後 我都有回來 也沒有超過6個月內不回來,現在我回來,他確要跟我理婚,換他不回來了

現在 他一直逼我理婚

我該麼做 

之前他們家人 認定離了婚 我會把小孩帶走 

他們一毛也不會給我他們小孩要帶回去自已顧

現在我回來住 他們說不供我吃 不供我住 要我付生活費

我要付嗎,

我現在 是不是不簽 他也沒有辦法告我離婚

還有 他說離婚 一毛也不會給我 負債一人一半 有這事嗎

現在要如何 不讓他跟我提離婚

沈恆 (沈律師) 103-12-27 13:15

您好!

您若不願協議離婚,對方只能訴訟離婚,且對方要能主張民法第1052條的理由,法院才會判准離婚,否則會駁回離婚請求。

若未能離婚生活費雙方都應負擔,不能全要對方負擔。

離婚財產仍歸各自所有且負債仍由各自負擔,但個人財產債務多寡,都會影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數額。小孩不管跟誰生活,雙方仍均應負擔小孩扶養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就您所陳述婚姻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小羽 103-12-27 13:30

哪如果老公訴訟離婚 會判決離婚

我現在沒有工作小孩費用幾乎都是我付的

他完全不管孩子 只跟婆說小孩的奶粉 沒水 尿布沒了 

才會買

他只負擔小孩的這2樣

其於都是我

但家人任為 他兒子不要我 一直想辦法趕我走

所以說要我付生活費 他兒子也不可能給我錢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7 13: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有關於您離家的原因為何?倘若無故離家,雖然有回來,但是仍然會影響兩造婚姻維持。

2、不論兩造是否離婚,都必須依據自身經濟狀況負擔子女照料義務,倘若對方拒絕,則可以訴請對方給付扶養費用。

 

小羽 103-12-27 13:48

我不算是離家

是因為婆婆說我煮東西 然後就因這樣跟先生小吵

但原本先生就是都會帶我回娘家住

因沒有工作 本來就有打算要回娘家玩

但因這件事讓我很生氣 及有時我們見面就會吵

不管回來這 還是在娘家都會吵

就因我害怕回來會吵 我才不敢回到這

但我們一下好 一下子吵這樣

 

這樣他有辦法告我離婚

我真的不願理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以您所述的情形,您先生要訴請離婚的機會應該不高,但您仍應積極防禦,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羽 103-12-27 14:32

所以 他也無法用簡訊來告我嗎

我要如何 防備呢

我堅持不簽 不離 他有辦法趕快我走 他說這理不是我的家

要我父母來帶我回去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7 16: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在程序上您可以拒絕協議離婚

2、至於對方是否能夠成功訴請判決離婚,則必須依據相關事證而定。建議您應該盡量維持婚姻並且保留證據,倘若日後對方提告,則應該委請律師提出答辯,以保障權益。

 

 

小羽 103-12-27 16:4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在程序上您可以拒絕協議離婚

 

我會一直句絕離婚

只是他一直逼我  又都不回家 一個禮敗只回來2天

女兒也不關心 現在我也習慣他不回去  他若回來我就怕他逼我

現在我跟婆 嫂 大哥一起住

他也會叫全家人不要理我

是不是只要我不簽他也沒有辦法

若他提訴訟的話 我怕我傳的哪些簡訊 訊息是證句 怕他有辦法告我

我也沒有他任何證句 

我真的不想理婚 我真的挽回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7 21: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為無責配偶,對方為有責配偶,對方不可請求裁判離婚,即使提起訴訟,您亦可主張拒絕離婚,於不離婚之前提下,您可提起訴訟向對方請求給付生活費未成年子女撫養費;對方為有責配偶之下,您反而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撫養費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7 21: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所述,目前對方對您無可請求裁判離婚之正當理由,顧可以不離婚為籌碼,與對方談條件。

小羽 103-12-27 22:06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所述,目前對方對您無可請求裁判離婚之正當理由,顧可以不離婚為籌碼,與對 ... (恕刪)

所以說

我不簽 他也是沒有辦法 跟我理婚囉

我所傳的簡訊要理婚 他也沒辦法 告我囉 

他都有留底

小羽 103-12-27 22:07
回覆 小羽 的發言內容: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我堅持不理婚

要如何跟對方談條件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7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一方不願離婚,則需要透過裁判離婚之方式才有辦法,但是偏偏我國裁判離婚條件又很嚴格,所以若你不離,對方若急著離,就可以利用他急著離的心情,將條件開出來,看他願不願意接受。

小羽 103-12-28 00:45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一方不願離婚,則需要透過裁判離婚之方式才有辦法,但是偏偏我國裁判離婚條件 ... (恕刪)

可是我不理

對方急著要理

我若把條件開出 他就認定我真的要跟他理啊

若要開條件 我要如何開

因婆家是說一毛也不會給我

我若要把小孩帶走 一毛也不會給我 小孩他們要帶回去自已顧

可是 老公他是想要把小孩給我,因他狠到小孩不要 小孩變成婆婆要顧

小羽 103-12-30 20:07

昨天我老公 又叫我簽字 

我說不要 他說他可以拿我傳的簡訊去告我

我有傳過離婚

請問這樣到底會判的過理婚

 

現在我不簽 他會拿簡訊去告我

小羽 103-12-26 16:29

你好

我老公跟我提離婚 現在拿出離婚協議書要我簽名

但我不想離婚  我也跟他說我不簽的

但我想問的事 我不簽 他有辦法告我及趕我走嗎

我之前  我們吵架我就傳要離婚簡訊  我怕他會拿這個告我

 

有辦法嗎。還有 我之前都住娘家,但在住娘家的時後 我都有回來 也沒有超過6個月內不回來,現在我回來,他確要跟我理婚,換他不回來了

現在 他一直逼我理婚

我該麼做 

之前他們家人 認定離了婚 我會把小孩帶走 

他們一毛也不會給我他們小孩要帶回去自已顧

現在我回來住 他們說不供我吃 不供我住 要我付生活費

我要付嗎,

我現在 是不是不簽 他也沒有辦法告我離婚

還有 他說離婚 一毛也不會給我 負債一人一半 有這事嗎

現在要如何 不讓他跟我提離婚

Sandy 103-12-25 11:39

我有個親戚她的問題如下,可否請律師幫忙解答:

1. 卡債:4年前用信用卡銀行借了200多萬給先生,導致欠了200多萬. 後來先生也逃到大陸 (因別的因素),所以導致此媽媽也不敢去一般公司行號上班,怕被銀行追討.

2. 婚姻: 因育有一子 ,本來先生每個月會匯50000元當生活費(共3年)但,最近半年就都沒有匯錢,導致現在生活有問題。跟婆婆說,至少把那200多萬還給銀行,讓她可以正常的去找工作,但婆婆不肯. 婆婆指出,除非把小孩給婆家,才願意還錢給銀行。(婆家是很有錢的,但連本來小孩戶口放在婆家,小孩健保費都不願意付)

3. 想離婚的話,有辦法請婆家付那卡費和每個月的生活費嗎?且,離婚後,小孩撫養權會判給婆家嗎? (因目前媽媽沒有工作也沒有經濟能力)

請問,這樣的話,要如何處理比較好?

沈恆 (沈律師) 103-12-25 12:07

您好!

生活費只能向先生要求,婆家沒有義務給付生活費卡債200萬若是交給先生,欠款人也不是婆家,婆家可拒絕支付卡債

另外,若生母無不適任情況,離婚小孩判給生母的機會較高。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又柯律師具有律師與會計師雙證照師,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阿偉 103-12-24 03:13

我們兩兄弟都有在工作.之前我跟弟弟每個月都會給母親(61歲)生活費(我是單親家庭)然而半年前我弟就不再匯錢給我母親.(我是這幾天才知道的).撥打電話給他也不接.請問這樣母親能否告他棄養.另外就是要詢問告棄養的流程

 您好:

您母親可具狀向家事法院向弟弟請求給付扶養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莉 103-12-22 16:09

各位好.我上個月11/15在台北市民大道北車對面京站轉運站迴轉處發生車禍

當時我和前方一名機車騎士同行徑方向,肇事計程車原本為靜止狀態,結果突然打左方向燈迴轉,造成我前方機車騎士緊急剎車,我剎車不及追撞上前方機車,左手骨折兩處(手肘及手腕),其他多處擦挫傷

 

我在飛出去前有鳴笛示意,但計程車減速後卻又直走離去,機車騎士有下來關心並待到我上救護車,他當時也向路人指認為計程車急煞,事發一個月了,但目前警方告訴我那附近的監視器全都無法看到事發畫面或計程車(我沒記下計程車車牌,也沒跟前方機車留下資料及車牌)


本人沒有酒駕也沒有飆車,偵查組告訴我.我若去交通大隊申請初步研判,也很有可能會被說是"沒有保持安全行駛範圍",若是違規我就"無法申請職災",這3個月的休養期間醫藥費房租生活費真的壓的我喘不過氣,X光也不敢去照,根本也不敢再去復健,能省則省,每次回診雖然有健保,但是我才剛畢業出來工作沒有甚麼存款,沒有保險,強汽險也需要無違規證明

 

我想請問各位,我若真的有違規,那一切我都必須承擔自認倒楣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31 16: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首先,職災請求與您有無過失完全無涉,只要是上下班路程或是執行業務過程所發生之車禍,請領絕對不會有問題。

2、該計程車已經涉犯肇事逃逸,倘若員警拒絕受理,可以向督察室檢舉

3、強制險的部份,一定會先賠,至多是代位求償的問題(區別就是全無跟依比例的問題)

4、建議還是應該先取得初步判定表,因為就您所述的狀況,應該與保持距離無涉,且倘若不服,還可以聲請鑑定

5、醫療的部份,還是應該就醫跟取得診療單據,否則日後無法求償

 

小琪 103-12-18 20:12

月,想離婚但男方不肯,這段時間也只傳傳簡訊 也沒支付任何生活費 來探望過小孩一次 在婆家的時候 男方跟男生的媽媽有曾經言語恐嚇過 說小孩只會判給他們 我一定打不贏官司. 忍氣吞聲一段時間 卻因為眩暈症昏倒過‧ 也因為他們壓力給得太大 現在還在看心理醫生  有沒有辦法可以訴請離婚??現在要收集證據也很難了 男方也沒有打過電話@@‧ 還是說能用重大緣由離婚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打離婚訴訟,則需有證人出來為您作證,否則會有困難,但您仍應持續蒐集相關事證,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琪 103-12-18 22:29

您好 證人方面,親屬可以作證嗎?畢竟都是自己家人聽到而已. 我也申請了精神家暴方面的,如果列出那段期間的健康狀況也可以算是證據嗎?? 感謝您的回覆0ˇ0 

 您好:

親人如有親自見聞當然可以作為證人

您也可以將對方導致您精神及健康方面受傷害證據作為離婚事由之佐證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琪 103-12-19 14:46

那小孩的監護權也是要另外打嗎@@? 因為小孩都是我自己帶 分居5個多月下來,小孩也一直都在我這 男方也只來看過一次@@  如果結婚證書上的證人 都是男方家長的名字,證書上的字也都是我寫的,可以算婚姻無效嗎@@? 感謝您的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9 19: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此主張,您亦可能涉嫌偽造文書之犯罪,建議您應先委任律師具狀提起裁判離婚訴訟,並一併請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監護權為您之機會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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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您所提的問題,歡迎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小高 103-12-15 19:32

不好意思請教一些問題。

1.家中么兒已經年滿28歲,且4肢健全,智商標準卻常常伸手跟母親要生活費,常說朋友家庭之父母都可以滿足其小孩生活富裕,因此也想比照其生活方式。但目前家庭根本無法供應他,父母親皆無工作,父親前陣子又發生車禍,需長時間回診做復健,家中頓失經濟來源,現因么兒常拿不到錢就要打罵母親,因此母親受到驚嚇不敢再回家,可他卻還不放過,轉找大姐詢問母親下落,大姊說不知卻反遭恐嚇與言語侮辱,甚至動手打人,大哥也是因為么弟當初要拿刀砍殺而搬離家中,偶而回去時機車還遭潑灑黑油,可屋主是大哥卻因么弟的所作所為無法回家,等於說家目前被么弟霸占著,還揚言不准我們回去那個家。如此行為舉止我們應該如何面對?有什麼法律途徑可走?

2.目前父母與大哥同住可常會遭遇到大哥的言語羞辱,但還是得照顧其大哥家中女兒與大哥家中環境整潔、三餐,父親也因車禍關係行動不便都得靠母親幫忙才能行走,大姐與我又都有家庭需照應無法常常帶至父母身邊照應他們,遇到這種問題應該怎辦?或有何方式可行?

3.大哥其妻結婚3年後卻私自離家至今已有2~3年了。對於家庭也都不聞不問,想與他聯繫也都置之不理,這樣我們應該有什麼方法可以處?或應該如何處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5 20: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父母可對您大哥提起訴訟請求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有關第一個問題,建議令尊等人,或可蒐集證據,提出保護令之申請,以防止么弟精神凌辱,甚至霸佔房子,落得無家可歸。

至於第二、三個問題,從您的描述,無法得知法律爭議為何,似不屬法律問題。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Aiden 103-12-14 16:53

請問媽媽在結婚前用爸爸的名子買了間房子,一直以來都是我媽媽在繳的貸款

一年前吵架,爸爸不肯離婚,又趁媽媽出國把剩下40幾萬的貸款繳清,又把權狀占為己有,請問有方法要回房子嗎?

爸爸趁媽媽出國把家裡的金子偷走,請問要如何讓他復出法律責任?

請問兩人現在分居中,家裡已換鎖,如果爸爸請鎖匠來開門,可否告他?

已經鬧得不可能和好請問有甚麼方法可以離婚嗎?(爸爸都沒付生活費)

 

沈恆 (沈律師) 103-12-14 17:16

您好!

1.如果能證明房屋及金子的所有權都屬於媽媽,媽媽就能請求返還。
2.應先確認房屋確屬媽媽所有,才有權利禁止別人進入房屋
3.可主張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提起離婚訴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4 22: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房子登記為父親之名字,所有權為父親,且若為婚前財產,即不計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惟若房子相關款項均為母親繳納,且有證據證明之,或許可主張借名登記,請求返還房屋所有權;又關於起訴請求裁判離婚部分,需蒐集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法定裁判離婚事由,如不堪同居之虐待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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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1.如難以證明黃金及房子所有權為母親所有,則尚可於訴請離婚時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2.建議應蒐集較多符合法定離婚事由之證據(證人或證物,如錄音等),

   僅有不負擔生活費較不易成為離婚事由。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參考法條:

民法第1052條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SYU 103-12-14 13:23

本身21歲已成年,目前大學在學,有打工

在12/12收到地檢署傳票告知下週四開庭。

在10月底的時候,因為薪資不足以支付當月生活費,至網路聊天室尋找援交

暱稱有缺錢字眼,當下就有人(員警)向我私密對話,聯絡方式交換後,進一步的

金錢,安全性行為不使用特殊藥物,赴約地點時間

本身有赴約,想當然的馬上被警方帶去派出所筆錄,警方本身在筆錄前向我說明在網路上暱稱有[援],[缺錢]字眼,就足以構成犯罪,我回答警方我不知道這樣就構成犯罪,警方告知我才知情

筆錄過程中,我皆已坦承也說明因為本月薪水不足以支付生活開銷,學校學分費支出,所以導致以此方式賺取金錢,當下我也已經知錯,之後不敢再這樣,警方有跟我說這一定會開庭,警方也向我說,開庭你只要有悔過,坦承不對,下次不再犯,被判緩起訴機率95%以上。

筆錄過程警方有說需不需要律師,我說不用。那麼我本身這樣需要請律師嗎?還是我自己就好? 因為我真的不知道這樣就構成犯罪,當下被警方帶去派出所也罪證確著,也不能夠隱瞞欺騙什麼,本身也不會也不懂怎麼欺騙,騙人很快就被拆穿。

1.我若直接向檢察官說明實情,認罪,初犯,有悔過心不再犯,被判緩起訴機率大嗎?

2.需要請律師嗎?

本身真的怕被判有期徒刑,這樣我的學業,我的家人,因為這樣對我失望。

想請求各位律師,有什麼方法方式可以幫忙,協助?

這真的很重要,既然事發了,庭上我也會坦承過錯,直接面對。

麻煩各位律師可以幫忙協助了。 謝謝

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法律小學生 103-12-14 14:41

大大你好 因為你這已經涉犯法律了 而還是網路上公開表示要援交

            之後是一定會被移送法庭的  建議你一定要趕緊處理 才能把傷害減到最低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4 22: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為您求情請求緩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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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4 22: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委請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以求得緩起訴之機會唷!

一、有判五個月易科罰金十五萬的前例。

二、這就是為何那麼多律師建議你認罪爭取緩起訴的原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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