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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寶 103-09-19 02:10

我之前因吸食安非他命我是初犯無案底無前科所以被判戒癮治療(緩起訴)前陣子因去觀護人那採尿呈陽性反應,緩起訴撤銷,我明天就要去開庭,我很不安也很害怕,因為我本身持有殘障手冊,我的精神狀況這陣子很不穩定,本來醫生有安排要去住院但我沒去,我想請問各位大大律師有誰能夠幫幫我,有什麼辦法可以讓我不用去勒戒,如果真的要去勒戒可不可以等過完年小孩放完寒假再去勒戒,因為我每個月都要定時寄小孩的生活費與教育費給小孩我不知道我會被判多久,我想在這段期間把我被判刑的這段時間該寄小孩的費用準備好,另外我每年只有寒.暑假可以帶小孩來跟我住,我不想讓小孩知道我吸食毒品要去勒戒,請各地大大律師幫幫我。

法律小學生 103-09-19 11:17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況 若妥善處理還是能爭取不要勒戒

            千萬不要太早放棄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9 18: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之前緩起訴撤銷,您再次施用毒品之行為,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規定: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您可委任律師具狀請求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蚊子 103-09-15 15:03

各位律師群您們好~

先說明我的案情:

出社會工作後,我的父母經濟一直有問題,為了分擔家計,約2年時間我按月給付7仟生活費給求學中的妹妹,約有6年時間也按月幫妹妹繳交醫療保險費2仟,除此,約有2年時間在外租屋與父母同住,也是由我負擔房租及水電開銷,買房迄今約有6年,,也是由我負擔房貸及水電開銷,但同住8年來,我的媽媽不斷以各種名義借錢,要我們催了好幾個月才還錢,或者就不還錢,若我們不借錢,就不斷打電話或是擺臉色給我看(曾經還叫我去貸款3百萬借他,但因為金額龐大我沒答應),他總是說小時候我生活的很好,現在要回報,凡事都要聽他的,打電話來就是要借錢,不然就是發生意外或是要我們幫她做事情,久而久之,我對他說話的口氣當然也不好,因為我和先生只是普通月領3-4萬上班族,有小孩要養,對於這種生活模式已感到非常厭倦。

請教下列問題:

最近我母親說要告我棄養,我其實很無言,雖然我沒按月給付生活費,但房貸及水電開銷全是由我負擔,這樣有構成棄養嗎?盡孝道是子女的義務,但就只能順從父母予其予求嗎?針對類似案件,會考量子女經濟狀況來訂定合理的扶養費嗎? 因為長期為了錢的事情與父母不和,說話也就沒好口氣,父母能以什麼名目提告? 因為實在非常厭倦這種生活模式,但我父母不准我賣或租房子給其他人,考量他們是長輩,只好我們搬出去住,但房貸加又在外租屋費用實在不是我們能負擔,是有想說乾脆房子便宜租給父母(比要繳房貸金額低的價錢)來補貼一些,不過屆時會有一個與我父母要好的阿伯也會住進來,蠻擔心日後阿伯趕不走或房子房子登記我名下,貸款人也是我)會被我媽變賣掉或是我父母不繳租金,有沒有什麼方式能避免糾紛(像是明訂契約,有什麼事項可納入)?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5 15: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母親可對您提告,但您不會構成相關犯罪,若您母親對您提告,您可待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再對您母親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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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5 15: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已經負擔水電、房貸,則實際上就是有負擔扶養費用。倘若數額沒有太低,則無須擔心刑事遺棄罪的問題。

2、 除非另外涉及誹謗公然侮辱恐嚇,否則沒有違法問題。

3、 可以約定以提供房屋居住作為扶養,並且約定不得使其他人入屋居住,其他權利義務也都建議記載在協議書當中,以確保權益。

geniale 103-09-15 14:10

請問家暴如何求償?若分居配偶負責照顧孩子,另一方是否需負擔配偶生活費及育兒費?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9-15 14:27

您好,

1.若對方的行為構成刑法傷害罪,建議您先申請保護令並準備驗傷單、人證等相關家暴證據,以確保您的安全,之後再依法提起傷害刑事告訴並附帶民事賠償。您可依法提起告訴附帶民事賠償

2. 夫妻間負扶養義務,其中一方有扶養義務,陷入不能維持生活的另一方自然就有請求扶養的權利。若丈夫因為不支付家庭生活費符合不能維持生活要件,您可民法提出民事訴訟,請求丈夫履行扶養義務,過去代墊期間的扶養費用,亦可依不當得利法律關係請求返還。家庭生活費用,亦包括未成年子女的教養費用。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5 16: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驗傷單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又關於未成年子女撫養費用,亦可請求對方支付撫養費,再者關於夫妻互負撫養義務,您亦可對對方請求生活費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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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嘉 103-09-14 10:04
我今年八月初因為不希望男友去上海工作,所以寫e-mail去他即將任職的公司告發他有吸毒的惡習。但因為沒有能提出實証,所以男友去警察局報案告我誹謗。還沒完成報案程序時警察先生建議我們寫切結書。內容約是:我須在九月一日前搬離開同住的地方,男方就不追究誹謗的事。另外他須償還我20萬元,每月須還一萬。(是之前同居時,我暫時替他支付的生活費)。現在我有屢行切結書上的事,可是對方都不願意還錢...甚至拿誹謗的事威脅要告我而不屢行。還在line上說歡迎我去告他,如果我想有誹謗罪的案底...請問我該怎麼辦?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4 10:38
刑法第三一○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刑法第三一四條

本章之罪,須告訴乃論
所以等六個月後告訴期間期滿後再要錢。

再補充一下,撤回告訴狀是要有提告之事實後才能撤回

如果對方還沒有提告,寫撤回告訴狀是沒有效力的。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4 10: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法誹謗罪為告訴乃論罪,故若您簽立切結書之同時,對方亦有簽立撤回告訴狀,則其無法針對您是否有向其主管為誹謗一事提出告訴。惟若未簽立撤回告訴,雖對方仍可告您誹謗,然若您只是寫email向主管報告,似可爭執您未有散布意圖,而布成立誹謗。 

mini 103-09-13 18:45

各位律師好,本人因為到韓國打工度假,為了賺取生活費開始做代購

所販賣的商品有化妝品 品牌服飾 等等的雜物

銷量沒有很大,還過得去可以支付生活

重點有品牌的衣服都是從韓國官方網站訂購

化妝品也是從門市購買或官網

關稅也都有繳交,海關也每次都會開箱從驗順利都通過

沒有接過海官說有問題的消息

昨天晚上台灣家裡接到警察來電,他知道我的資料 也知道我提供兩個匯款帳號消費者,還知道收件人的名字就是我媽,說我可能販賣侵權商品

比如說雙C hello kitty那種都算侵權, 我買賣的商品中性質單純,在公開網站購入,也沒有批發,和高級品牌,就是韓國的年輕人品牌服飾跟化妝品還有沒有品牌的衣服也沒有印知名品牌的logo

我想問若是我的商品有問題海關會直接查扣嗎?還是有問題也放行之後才由警察通知我?

若商品有問題是由高雄海關打給我嗎?昨天打給媽的說是保二總隊

但都是從高雄進來的呀~他說會發單子給家裡說要到案說明,如果兩次都沒到要通緝!!不知道是否是真的,因為回去一趟也要花掉不少機票錢

謝謝解答><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3 19:04

您好,

以前在高雄及屏東擔任過智財檢察官,曾經跟同組同事討論過相關問題,

(一)鑑定不夠確實。因為案件量大,有時候鑑定人只是看照片沒有看原物就鑑定違反商標法。

而且鑑定書幾乎都是制式化例稿勾選。

(二)警方移送時沒有列出哪個部分是違反哪個商標商標是否仍在有效期限。違反的部分是否是商標註冊的物品。

(三)之前還有遇到被鑑定人認為是仿冒的包包,結果被告拿出漢神專櫃的購買證明。

所以之前常常核退、駁回搜索、甚至傳鑑定人詰問。實在很不喜歡做這種事情,所以改去緝毒組。

所以答辯的部分有兩個要點:

(一)是否真的是仿冒的物品。

(二)縱為仿冒的物品,你有無合理的信賴來阻卻犯意。(例如購物證明、品質保證書等等)

高屏地區若有疑問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3 19: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販賣為盜版商品,有觸犯商標法之疑義,若均為正版商品,即無此疑慮。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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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思 103-09-12 17:18

您好

       99年跟前夫離婚了,小孩扶養監護都在我這,當初約定每月需付擔小孩生活費,但6個月後不付了,理由是:小孩並無按照約定兩星期過去他家,這其間有來帶過小孩,但當時小孩才三歲從小幾乎我帶,所以不想分開,且曾表示等小孩大些會讓她知道要回爸爸家,可前夫不領情說一定是媽媽教說才會如此,從此不曾給過生活費,但小孩需要花費,我也認為生父不可以就這樣沒責任,請問該怎麼做?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2 17: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向您前夫請求未成年子女撫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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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2 17: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提起履行支付扶養費協議訴訟或是請法院酌定扶養費。

2、倘若有緊急情勢,則可以順便聲請暫時處分,於訴訟中命對方先給付扶養費。

沈恆 (沈律師) 103-09-12 17:45

您好!探視方式的爭執不應影響扶養費的分擔,若對方仍不願給付,可透過法院請求,連同前面未付的部分一併要回來。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前夫確實不能以探視受阻為由不負擔約定之扶養費用,

故您可向法院聲請對方依約履行,

如經濟上有困難,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

 

可依當初協議起訴對方給付扶養費,但如果對方沒有特別對小孩不利的舉動,原則上對方是有探視權限,不過能不能探是跟要不要扶養是兩回事,如真的對探視方是不能達成協議,那就在扶養費案件中一併主張處理,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03-09-12 00:33

我是小三 男友有老婆有兩個小孩 還沒懷孕前常提到叫我和他生孩子 原本我都不肯一直避孕將近三年 這兩年因為他常常提起 於是我拿掉避孕器 兩年後我懷孕了 剛懷孕時他還很高興叫我要好好照顧很關心  直到今天孩子四個月了 他一直逼我要拿掉小孩 說他老婆會告我 說沒辦法把孩子帶回去 我好害怕 我好怕影響我日後生育 畢竟兩年才懷上孩子 四個月催生胎兒 是打針塞藥硬把他生下來讓寶寶死掉 想到畫面就害怕 到目前他是還一直有給我生活費 一直想辦法要逼我墮胎

我告訴他 我等她老婆來告我吧 因為我實在不忍心殺了孩子 我單親和媽媽妹妹一起住 如果我硬是想生下孩子 可以讓他幫忙我分擔撫養費嗎?

 您好:

您和子女都可以訴請男方強制認領子女

經法院判決確定後男方即負有扶養未成年子女之義務,

而應和您共同分擔未成年子女生活費用,

原則上各負擔二分之一,

但法院也會視雙方之經濟能力及子女之生活需要調整金額及比例。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florence 103-09-12 01:40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2 09: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基本上強制認領之訴及扶養訴訟,都於出生之後再提起較佳,因為在法律上,胎兒倘若沒有順利生出,相關的權利義務都會歸無。

2、有關於通姦罪的部份,相關的刑責及民事賠償責任算是相對來說比較低的,本文建議還是應該以爭取子女之利益為主,您可斟酌。

 

阿珍 103-09-10 13:17

請問我老公外遇

他想離婚~我不想離婚~

家裡生活費用是他支出~我若不離婚他可以減少給生活費用嗎?

因為我沒有工作~家中還有小孩上學、保險費用需要支出

如果我不離婚~他是否可以用減少家用經費逼我離婚??

法律有無規定支付經額費用的上限嗎?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9-10 13:35

您好!若對方不給或少給家庭生活費,您仍可依法請求其分擔,不用因此被逼離婚。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珍 103-09-10 13:40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0 14: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我國對於離婚並不採破綻主義,故須您有離婚事由對方才可向您主張離婚,故不予理會。又若對方不給付家庭生活費用,您可起訴主張之。 

林智群 (klaw) 103-09-10 18:27

 因為是對方外遇,所以對方訴請離婚,法院是不會准的,

只要你堅持不離婚,就能保住這段婚姻,

至於生活費部分,對方不給的話,是可以提告請求的

阿珍 103-09-11 09:59

 謝謝

阿珍 103-09-11 09:59

 ?謝謝

103-09-07 22:32

請問律師們:目前和先生分居未滿6個月但想與先生私下寫協議書 內容:雙方各自名下財產不論婚前婚後將各自保管 日後若離婚也沒有分配財產問題 男方也無須負擔女方的生活費 因7/16分居雙方育有1子依舊由女方照顧 男方則每個月負擔扶養費12000元每月10號前匯入女方銀行帳戶。。請問這樣的協議是否有法律效應呢??需要有證人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7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基於契約自由原則,只要雙方之約定不違反強制規定及社會秩序善良風俗,即具有效力。 

林智群 (klaw) 103-09-07 22:52

原則上契約一經簽署就有效力,不過你們約定的都是離婚才會約定的事項,

離婚還沒有處理的情況下,

預先拋棄夫妻剩餘財產請求權及撫養費用的約定是否有效,恐有爭議

103-09-07 23:00

這樣的協議有爭議??…那該如何協議才可以呢?請律師們幫幫忙~我是全職媽媽沒錢請律師訂協議書 所以請各位律師是否能幫我看看這樣的內容該如何協議才能沒爭議及有法律效力呢?…拜託:)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7 23: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本文認為您所敘述的內容並無違法之虞,但是本文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撰擬,以求周詳。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雯雯 103-09-07 16:37
和先生有共識要離婚.但是先生要求二個小孩他都要.而且要我每個月匯錢給他們.看小孩可以,但是不能抱走.但是我要的是至少帶走一個.跟他說先辦離婚.小孩交給法院判決.他也不要.那我怎麼辦.不管小孩金錢他都要.那我在這四年的婚姻到底有什麼呢?我很難過,我在這婚姻真的待不下,不論和婆婆和先生. 我無法在這個家待下去.?想到要自己先搬出去.但這樣好嗎?對方也說分居我還是要拿二萬多元出來,而且他們可以去告我,到時因為分居被告.不但離婚.且小孩也不會給我,我每個月還要支付生活費給他們.他們知道我很愛孩子,為了孩子忍到現在.但現在的我真的受不了了?我該如何可以結束婚姻且要到孩子呢?自己搬出去會被告到一無所有嗎?我到底該如何是好?(昨日我被先生推倒在地.有去申請驗傷單,去年也有申請驗傷單)如果我搬出夫家(他們一定會扣留小孩不讓我帶走),日後請法院判決離婚,兩個小孩也可以請法院判決嗎?

為了維護小孩與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建議先聲請保護令,有核發的話,起訴離婚多了可以用的證據,另外,如要以分居為理由離婚的話,就要看分居是歸責誰,監護的話,實務上會看雙方經濟,教育,小孩意願,支持系統等,你的所有問題如要在訴訟佔有利地位,要事先注意和布局許多事項,否則一旦進入訴訟,很多對自己不利的事項,也來不及改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1.並不會有所謂之自己搬出去會被告到一無所有之事,請不用擔心。

2.您如欲訴請離婚,應有符合民法第1052條之離婚事由。

法院如判准離婚,就小孩監護權方面會審酌民法第1055條之1規定所列之情況綜合判斷,可在同一判決中處理。

謹提供相關民法規定供您參考

參考法條:

民法第1052條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民法第1055條之1

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

事項:

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

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

六、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

七、各族群之傳統習俗、文化及價值觀。

前項子女最佳利益之審酌,法院除得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或家事調查

官之調查報告外,並得依囑託警察機關、稅捐機關、金融機構、學校及其

他有關機關、團體或具有相關專業知識之適當人士就特定事項調查之結果

認定之。

 

 

林智群 (klaw) 103-09-07 22:29

離婚=/=失去小孩,

法院不一定會判給你先生,要看雙方的家庭情況哪個對小孩最好

如果這段婚姻真的讓你走不下去,對方又拒絕離婚,建議提告請求離婚並爭取小孩監護權

你沒有義務一直讓對方拿小孩對你予取予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7 23: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法院判斷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義務行使負擔時,會由社工師作成訪視報告,再由法院評估由何人行使親權為子女之最佳利益。

Vicky 103-09-06 10:23

三年前和男方離婚, 女兒當初在辦離婚時, 是用共同撫養, 但與男方同住.

以為男方會很愛護照顧這個女兒, 但這幾年發現男方只是把小孩丟給他

媽媽照顧, 自己長期都待在大陸工作, 女兒的一切他也都不管. 最近男方

媽媽又因照顧男方爸爸(身體不好), 常常顧不了我女兒, 有時就託住隔壁

的小叔老婆顧, 所謂的顧也只是給她三餐吃, 白天其他時間都是女兒自己

一個人在家. 女兒今年升國一, 因為沒人能照顧她, 她被迫去住校.(我事後

才知道) 

 

我得知好難過, 有什麼方法可以讓女兒改變戶籍跟我住? 女兒也一直以來

也向男方表達過想跟我住在一起, 但男方就是不同意, 女兒也相當的無耐.

不知要找什麼單位幫忙, 好想讓女兒過得開心點, 讓她知道有人還是

愛她的. 

另外,若女兒來跟我住, 我沒有固定的工作, 但接接零工仍可飽餐, 目前

也自己一個人帶著小兒子生活. 可否至少向男方要女兒的教育費和生活費?

要如何做呢? 或有什麼單位可以協助?

 

好希望有人可以幫幫忙,無助的媽媽~~~

沈恆 (沈律師) 103-09-06 11:33

您好!可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由您單獨監護;另外,不論監護權歸屬誰,離婚父母對小孩仍均有扶養義務,因此您可同時向法院請求男方按月分擔小孩扶養費。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依你所述,對方有不利小孩之情事,可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並同時主張對方每月應給付扶養費在打官司過程中,會到雙方作訪視報告,供法官參考,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6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相關證據,向子女所在地之法院,提出改定監護之聲請。又法院在判斷是否改定監護時,會委請社工師做成訪視報告,而因孩子已國中,故法院原則上會尊重孩子之意見。 

Vicky 103-09-08 10:03

再請問:

一定要去"子女所在地的法院聲請改定監護的申請"嗎? 

不能在我所居住地的法院申請, 是不是?

還有一旦提出聲請, 在判決這段期間, 子女還是要留在男方那邊嗎?

因為不知他們會給小孩什麼樣的"壓力".....

對於當初的"共同監護權", 為何在決定小孩的戶籍後,

我一點"權力"都沒有了呢? 更改小孩戶籍一定要經過"男方"同意嗎?

 

另外, 這個過程太約需要多久的時間? 費用大約會有多少? 想參考一下.

再次謝謝各位律師的專業及熱心回覆, 感恩~~~

103-09-06 08:37

律師,您好:

由於我的公公目前中風,目前正住護理之家,但先生共有弟1人+姐1人+妹1人,目前弟+姐+妹,都表示無力負擔也不能負擔爸的生活費及醫療費,但其實他們3人任何一人都比我們有錢,我先生月收入不足3萬元,目前每月付房租一萬三千元,我因病無法上班,先生有心照顧爸爸,卻無法負擔費用,其他3人則嗆聲說他們不理父親時,法律不能制裁他們,檢察官不能起訴他們,調解委員會更不能管他們,於是他們現在已計劃要把父親丟到養老院即不聞不問,也不讓他治療中風,醫生有說需要復健,我們也負擔不起這費用,請問法律真的拿這3人沒有辦法嗎?如果有,我們該如何做呢?謝謝您的回答!

 您好:

原則上子女對父母都有扶養義務,且應平均負擔費用

如果其他兄弟姊妹不願意主動負擔其比例而由您先生全部支付

則您先生可在代為支付後向其他人請求應負擔部分之不當得利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可以對對方起訴請求給付之前對方該負擔部分的費用,另外要以你父親的名義對對方起訴請求扶養,在法院扶養裁定確定前,可同時聲請暫時處分,命對方要先給付費用,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6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子女對於父母有扶養之義務,故父親可向子女要求給付扶養費用。

Apaa 103-09-05 21:08

父親於今年6月30過世,過世前1年半父親有感年事已高,無法處理財務,便將500萬現金轉入兒子名下,囑咐往後父母親之看護醫療及生活費由此支付,請問申報遺產稅時,因500萬現金屬兩年內贈與必須併入遺產計算

請問

(一)500萬現金可否扣除父母親一年半的看護及醫療及生活費,剩餘部份才計入遺產

(二)因單據都未保存,該如何舉證?

(三)看護、醫療及生活費用是否有扣除標準?

(四)如需要看護收據,子女是否可為看護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醫療費用的部分,您可以請醫院再開立證明,以主張扣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5 2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因有支出扶養費用,故需致遺產中扣除。 

莊小姐 103-09-04 22:51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因我爸爸目前人在醫院昏迷不醒,當初他怕自己會弄丟,所以寄放在他大姐那裡,需要生活費時會去跟他大姐說他大姐會領給他,但現在我爸在醫院我回去處裡爸爸的住院,要去跟他大姐拿郵局的簿子跟提款卡印章,他們卻不願意給我,也不告知我我爸目前剩多少錢,只跟我說看要多少跟他們說他們會領給我,但我覺得不妥,那些錢是當初我媽一年前走的時候本來留給我跟姐姐的我們全部給爸爸當生活費,我現在是在保護我爸爸的財產,如果要拿我爸的錢我當初就部會給我爸爸了,我是他女兒是不是有權利拿回等我爸醒了在交給我爸但他們就是不拿出來,我也不想打壞他跟我爸的關係,如果我爸真的走了我可以對他們提出什麼告訴,我真的很危屈,因為都一個人從台南跑台東處裡,他們也只去看我爸一次他大姐沒去只有他大姐的兒子跟媳婦去看一次,請麻煩告訴我要是萬一真的我爸走了我可以做哪些提告動作,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4 23: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父親的存款屬於父親所有,倘若父親身故之後,則屬於全體繼承人所有,倘若您的大姊任意提領則可能涉犯偽造文書或是侵占罪嫌。

2、本文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核發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要求大姊公開帳戶資料,避免日後發生爭議,並保障權益。

林智群 (klaw) 103-09-05 18:41

如果你父親往生,款項卻持續被領走,那對方就會成立侵占罪,

建議發函警告對方不得任意提領存款,並要求將存摺印章交給你 

小純 103-09-04 18:37

我老公對我離出離婚訴訟!

他一直想要離婚!

可是他一直以來不是摔我的手機就是把我跟小孩趕回娘家住!

他提出離婚訴訟的理由是:

由於雙方感情不睦,被告常常懷疑原告外面有小三,顧長打電話恐嚇原告電話之女的朋友,語言紀錄係有存檔!然於被告之前所欠債務一口咬定由原告負責,故於2014年8月21號晚間將兩小孩丟於原告,還請原告將之債務還清,才肯於離婚!

我沒有恐嚇他說的那位女性朋友!

小孩是我跟我母親親手把小孩交給他的並不是丟!而我也有他要我帶小孩去給他的訊息!我都有存檔!

請問這樣的訴訟理由可以有辦法離婚嗎?會被駁回告訴嗎?

他原本說要給我小孩生活費!但到現在對小孩不聞不問!8月27號下午三點多把小孩帶回我娘家!竟把兩個小孩放在我家的巷子口!並沒有把他們交給大人!而且小孩還跟我說爸爸說如果媽媽要帶你們回台北要說不要不要!爸爸會打人!我的小孩一個五歲多一個3歲多!請問我9月24號要調解跟開庭!請問我堅持不要離婚的話可以嗎?難道法官就會因為他的片面之詞而判決離婚?

您好,依您所述,您並無行為構成民法第1052條的法定離婚事由,法官原則上不會判離,況且家事法官會職權主動調查相關證據,不會只聽一方的片面之詞,請您放心。

林智群 (klaw) 103-09-04 19:24

 如果你不願意離婚,調解時可以表示反對意見,

不過從你的陳述很紊亂來看,你的情緒容易激動,建議找律師替你處理離婚訴訟事宜,

不然離婚官司都講得很難聽,你未必承受得了

另外訴訟程序及證據部分,你不清楚,由律師替你處理比較好~

 

 

 

103-09-04 11:14

父親今年73歲,中風住院,母親為父親40外遇對象,父親與原配生了6個小孩(1男5女)至今未離婚,另與母親生了3個小孩(1男2女),父親於40多歲就未工作至大陸投資失敗,父親雖未完全盡到父親該盡責任,但仍有扶養雙方子女之實,年輕也將自身動產過戶給原配兒子,至今中風住院,通知原配子女,原配子女皆不理會,只有原配長女會至醫院探望父親,至於醫療費用生活費用、看護費用及後續費用,原配子女以「父親未扶養」理由打發,對父親不聞不問,相關扶養費用也不理會,目前父親由我母親及3個小孩一起來負擔,是希望原配子女也能盡到扶養之責,故提出此疑問,是否可透過法律方式請求原配子女共同負擔

蘇子良 (馬克) 103-09-04 11:18

 建議您們可代父親提起給付扶養費之訴,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你們可向未付撫養費的人起訴請求給付你們之前已經代墊的撫養費,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4 12: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子女扶養父母之義務,故若子女不願負擔扶養責任,可起訴管轄地所在之地方法院家事庭請求其他子女給付扶養費用。

 您好:

原則上如前面幾位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除應盡量蒐集相關醫療費用及生活開支單據外

亦可以各地方縣市之消費性支出統計金額為請求依據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您好

可以向其他撫養義務人請求分擔

應該是先由你們支出以後

然後以不當得利向對方請求

或者由你父親為原告

直接提告那些兄弟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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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9-04 10:54

父親今年73歲,中風住院,母親為父親40歲外遇對象,父親與原配生了6個小孩(1男5女)至今未離婚,另與母親生了3個小孩(1男2女),父親於40多歲就未工作至大陸投資失敗,父親雖未完全盡到父親該盡責任,但仍有扶養雙方子女之實,年輕也將自身動產過戶給原配兒子,至今中風住院,通知原配子女,原配子女皆不理會,只有原配長女會至醫院探望父親,至於醫療費用生活費用、看護費用及後續費用,原配子女以「父親未扶養」理由打發,對父親不聞不問,相關扶養費用也不理會,目前父親由我母親及3個小孩一起來負擔,是希望原配子女也能盡到扶養之責,故提出此疑問,是否可透過法律方式請求原配子女共同負擔

103-09-04 10:39

父親今年73歲,中風住院,母親為父親40外遇對象,父親與原配生了6個小孩(1男5女)至今未離婚,另與母親生了3個小孩(1男2女),父親於40多歲就未工作至大陸投資失敗,父親雖未完全盡到父親該盡責任,但仍有扶養雙方子女之實,年輕也將自身動產過戶給原配兒子,至今中風住院,通知原配子女,原配子女皆不理會,只有原配長女會至醫院探望父親,至於醫療費用生活費用、看護費用及後續費用,原配子女以「父親未扶養」理由打發,對父親不聞不問,相關扶養費用也不理會,目前父親由我母親及3個小孩一起來負擔,是希望原配子女也能盡到扶養之責,故提出此疑問,是否可透過法律方式請求原配子女共同負擔

103-09-04 10:25

父親今年73歲,中風住院,母親為父親40外遇對象,父親與原配生了6個小孩(1男5女)至今未離婚,另與母親生了3個小孩(1男2女),父親於40多歲就未工作至大陸投資失敗,父親雖未完全盡到父親該盡責任,但仍有扶養雙方子女之實,年輕也將自身動產過戶給原配兒子,至今中風住院,通知原配子女,原配子女皆不理會,只有原配長女會至醫院探望父親,至於醫療費用生活費用、看護費用及後續費用,原配子女以「父親未扶養」理由打發,對父親不聞不問,相關扶養費用也不理會,目前父親由我母親及3個小孩一起來負擔,是希望原配子女也能盡到扶養之責,故提出此疑問,是否可透過法律方式請求原配子女共同負擔

阿紫紫 103-09-04 05:17

你好 ,

是這樣的 , 我妹妹跟他前夫去年離婚後 , 小孩監護權歸女方

今年三歲 , 但從夫妻離婚後開始, 媽媽住在外地 , 小孩這一年內一直是女方娘家媽媽與姐姐在扶養照顧,而小孩母親已經有了身孕應該很快就再婚了

因為沒有拿錢回娘家撫養小孩,也對小孩不聞不問,甚至小孩的健保通知要續保什麼的手續,媽媽也都無關緊要,如果不處理小孩即將不能使用健保卡

小孩已經在上幼稚園,所有的生活費用照顧,都是小孩的外祖母與阿姨共同負擔,因為沒有監護權,所以很多事情都不能幫他辦, 通知小孩母親回來辦,也都無關緊要遲遲沒有回來,所以母親跟娘家其實已經鬧翻了

我想問的是, 如果得到生父生母同意, 將小孩監護權轉讓給外祖母,這方法可行嗎? 需要怎麼辦理 ?

那如果生父同意 , 而生母不同意又沒盡撫養義務 , 我們可以用什麼方式去爭取 ?

 

 

父母同意下,可協議定監護人,但如果協議不利小孩,如果有人聲請,是可以再改定監護的,父母離婚小孩還是要撫養,就算不是監護人,如果不撫養,可起訴請求撫養,並可對之前未付的撫養費一併請求,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 如果說母親確實沒有照顧意願及行為   且不適合照顧  可以考慮是否向法院聲請停止親權   2.但因為小孩父親仍在  所以是否當然可以由外祖母擔任監護人  這可能也是有疑問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來事務所討論

阿紫紫 103-09-04 09:36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父母同意下,可協議定監護人,但如果協議不利小孩,如果有人聲請,是可以再改定監護的,父母離婚對小 ... (恕刪)

 

那請問這是要到法院辦理還是戶政事務所就可以辦理了呢?

 

阿紫紫 103-09-04 09:38
回覆 高雄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 如果說母親確實沒有照顧意願及行為   且不適合照顧&nbs ... (恕刪)

 當初協議兩個小孩一人一個 ,

父親因已扶養一個小孩 , 也無力負擔第二個小孩 所以才同意轉讓給外祖母

 您好:

修正意見為能證明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監護權時,

要透過法院裁定同居之祖父母(包括外祖父母)為第一順位

拿到法院確定裁定書再至戶政事務所辦理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參考法律規定:

民法第 1094 條  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或父母死亡而無遺囑
            定監護人,或遺囑指定之監護人拒絕就職時,依下列順序定其監護人:
            一、與未成年同居之祖父母。
            二、與未成年同居之兄姊。
            三、不與未成年同居之祖父母。

最高法院判例:

32年永上字第304號
     要    旨: 夫死改嫁,其未成年之女未隨母同往者,顯已不能行使、負擔對於其女之
                權利、義務,與其女同居之祖父,即為其女之監護人。

27年上字第69號
     要    旨: 民法認父系與母系之直系血親尊親屬有同一之地位,故第一千零九十四條
                第一款、第三款所稱之祖父母,不僅指父之父母而言,母之父母亦包含在
                內。

 

 

 

 

 

您好

監護權如果要移轉給父母以外的人

必須要向法院提出訴訟

終止父母的親權並且酌定親權給某人

但建議不要給祖父母

因為畢竟年紀較大

恐怕不妥當

因為這不是說要給就可以給

法院也會去審酌合適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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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9-03 16:33
幫幫我現在我該怎麼做是最好的。 請問我的感情生活會影響爭取孩子的權利嘛? 我現在有穩定工作這樣對我有利嘛? 生父這四年有提供一點生活費、這會影響法律判決嘛? 生父如果強行把孩子帶走 我有什麼方法保護我和孩子? 因為生父有要求要與我結婚但我不肯所以想和我用法律方式解決。 現在處於生父認為我無法養活小孩 。 因為我是拉子所以生父認為會影響小孩觀念。 這兩種原因所以要和我爭取小孩。 小孩四年主要照顧者是我 我也不希望小孩離開我 。
您好

其實不用擔心這問題

法官判決是以主要照顧者為準

除非你有虐待小孩

否則法官不可能改判給對方

縱使對方比你有錢也是一樣

不用想太多

 

至於生父如果要強行帶走小孩

你就報警

因為你才是監護權

他無權帶走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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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3 21: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管是不是拉,法院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會先由社工拜訪後作成訪視報告,法院通常會以此報告判斷由何人監護為小朋友最佳利益。

又若小朋友從小跟著您,並由您擔任主要之照顧者,則基於法院通常考量不要輕易變動小朋友之現況,監護權判給您之機會很高。

 1.如果對方沒有監護權 也不是在會面交往時間  這樣可以有略誘罪的問題  2.如果你沒有特別不適任照護的情形  法官應該不至於會判定改定監護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來事務所討論

103-09-03 11:37
幫幫我現在我該怎麼做是最好的。 請問我的感情生活會影響爭取孩子的權利嘛? 我現在有穩定工作這樣對我有利嘛? 生父這四年有提供一點生活費、這會影響法律判決嘛? 生父如果強行把孩子帶走 我有什麼方法保護我和孩子? 因為生父有要求要與我結婚但我不肯所以想和我用法律方式解決。 現在處於生父認為我無法養活小孩 。 因為我是拉子所以生父認為會影響小孩觀念。 這兩種原因所以要和我爭取小孩。 小孩四年主要照顧者是我 我也不希望小孩離開我 。
qwqw 103-09-02 16:40

各位好:
希望有經驗的人可以給我一些建議,我們家3個小孩,從我出生後(我最小),我爸就開始賭博吸毒,偷我媽錢,也不拿錢回家養我們!我媽都忍耐著養我們三個長大,當初最早一起住的房子,也是我媽辛苦繳房貸去年才還清,中間的日子,我爸就是一直罵人,鬼吼鬼叫,到後面也不工作,每天在家睡覺,2004年老爸發瘋罵我媽,差點打人,我們為了安靜的生活 協議離婚,我們就搬出來 租房子住(原本的房子還是讓他住,我媽繼續繳房貸,因為房子是我媽名子,我們也幫忙付水費電費,只希望他不要煩我們),中間幾年老爸還在騷擾我們,打電話說要殺我們之類的,後來有用這些錄音證據申請保護令也通過了,老爸一直對我們有敵意,還是繼續騷擾我們,最後也被判刑(幾天忘記了)(保護令的關係,他不能靠近我們),是我二伯付錢讓我爸不用被關,後來漸漸的才50幾歲的人,2009年左右老爸自己沒辦法生活了,就整個到處耍賴 騷擾鄰居,到處大便,整個家用的很髒 很亂,自己沒生活能力,我們又回過頭來 把他送到  希伯崙協會,接下來每個月的 生活費約 18000,也是我們三個小孩在幫忙負擔!我該怎麼辦? 每個月18000,實在付得很不甘心~ 壓力也不小!有想辦法申請到殘障手冊了!但是也沒幫助~沒補助!
目前希望:

1.希望能透過法律途徑~ 減輕扶養費 (只要低就好,不要求免扶養)

2.現在希伯崙幫忙照顧,他們也是很幫忙,所以不太想用不理會的方式,這樣希伯崙協會只是有新的困擾

3.小孩如果主動爭取減輕扶養,最後如果判決真的減輕了,那希伯崙這邊要如何處理?

可向法院提出確認扶養義務之訴,但還是要看能提出多少事證來支持主張,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鄭瑞崙 (鄭律師) 103-09-04 09:40

您好

就本所曾處理類似案例經歷

本所曾有一位當事人年輕時不願扶養子女又對配偶施暴並離家多年

他年老後無人照顧名下無任何財產

被社會局託管

於是就打請求子女扶養訴訟

當然因為他的案例符合民法第1118條之1第1項、第2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
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
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
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因此您可以跟希伯崙商量

你們先拒絕付錢讓你父親來提請求扶養訴訟,法院會針對你們的訴求及父親是否有未付扶養之事為調查,如果日後訴訟判定你們不用負扶養義務,而你父親又是屬於低收入之人,希伯崙即可向社會局申請補助!

 

 

geniale 103-09-01 10:10

妻子為專職家庭主婦,先生拒付妻子生活費及育兒費該如何請法院強制執行呢?又若費用該如何計算呢?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9-01 11:21

 您好:夫妻間負扶養義務,其中一方有扶養義務,陷入不能維持生活的另一方自然就有請求扶養的權利。若丈夫因為不支付家庭生活費符合不能維持生活要件,您可民法提出民事訴訟,請求丈夫履行扶養義務,過去代墊期間的扶養費用,亦可依不當得利法律關係請求返還。家庭生活費用,亦包括未成年子女的教養費用。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苳苳 103-08-30 22:22

你好:我有一些問題想要問

1.今年5月17日,我媽媽因為肝癌過世,在繼承財產時,我發現他有用一棟動產貸款1000萬,而這1000萬是我爸爸叫要在生前做一些善事而去買一塊地,所以他信了,不知是否是我爸帶我媽去貸款還是怎樣,總之現在得知貸款人是我媽,但是貸款的1000萬中有950萬轉帳到我爸那去買地,地主是我爸,所以這樣變成我們要去繼承那1000萬的貸款,但是我們三姊妹皆為未成年,而不想繼承,因為我們並沒有賺錢可以去還債,請問有哪一些條款可以讓前還回來?

2.還有一點是我爸外面有小三,但是我媽當年並沒有告她通姦,以至於他現今已經生了一位8歲小孩,這一個行為不當可以構成讓他喪失監護權嗎?

3.還有一點是我們有查一些資料說,有一種方法就是清查他們的婚後財產比較中,如果繼承方多餘被繼承方他就拿不到錢?這一點是在說這幾年中到我媽過世的那一天總結算,還是說只要有一次他比她多他就拿不到?

4.還有就是我爸去大陸45天叫我們姊妹自己負責自己的生活費?這算拋棄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8-30 23:56

您好!可以要求父親將950萬元返還成為遺產剩餘財產分配以母親過世時為準,但這只是父親單方的權利,只有父親有利時他才會請求;只要有錢能生活,就不算是拋棄。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苳苳 103-08-31 10:0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那請問說!我們應該使用哪一條法律訴訟他歸還950萬?那請問我們要如何讓他無法分到那2分之1的財產?那請問說他已經一個月沒給生活費還有幫我們繳交學費?我們該怎麼辦?可以跟他脫離監護關係嗎?

鄭瑞崙 (鄭律師) 103-09-01 10:23

 

您好

問題一:母親在生前用自己的動產貸款1000萬,並將950萬元給父親買地

我們必須先就這950萬元界定他的性質

1.借貸

2.贈與

如果是借貸,那就是母親對父親有債權關係存在,雖然母親過世.但父親身為債務人還是要還款給其他繼承人,來文提到母親有三名未成年子女加上父親(配偶)依照民法規定,你們繼承了四分之三的950萬元,可以請求父親將712萬5千元返還給三名繼承人。

2.父親主張是母親贈與給他的,那可以請求他提出贈與稅完稅證明,如果沒有,建議對此主張是借貸關係,請求返還借款

問題二:要法定代理人喪失監護權需有不適任親權人的事由,父親如果只是單純有小三並有其他家庭,如果沒有虐待或遺棄扶養你們的事由,基本上無法僅以單純有小三在外面有家庭即可喪失監護權

3.夫妻剩餘財產是以法定財產制消滅那天起計算雙方的財產,法定財產制的消滅在於婚姻關係解消、雙方合意改定或法院判定,母親跟父親的法定財產應是在婚姻關係解消時消滅,即母親過世之日,惟依民法第1030之1條第3項夫妻剩餘財產分派請求權一身專屬權,不得讓與或繼承,因此母親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你們姊妹無法主張,只能父親自己就他的剩餘財產分配去做主張。

4.父親去大陸45天,如果有其他親屬可以照顧你們,或你們也非無法無自救能力之人自然不會構成遺棄的問題。

苳苳 103-09-09 13:35
回覆 鄭律師 的發言內容:

 

3.夫妻剩餘財產是以法定財產制消滅那天起計算雙方的財產,法定財產制的消滅在於婚姻關係解消、雙方合意改定或法院判定,母親跟父親的法定財產應是在婚姻關係解消時消滅,即母親過世之日,惟依民法第1030之1條第3項夫妻剩餘財產分派請求權一身專屬權,不得讓與或繼承,因此母親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你們姊妹無法主張,只能父親自己就他的剩餘財產分配去做主張

這一點我還是有一些不懂,但是就上訴所言,目前的財產分割是一位繼承人有四分之一嗎?

那我們如果要去法院申請還款是不是要我們都已滿二十歲,還是說我已滿二十歲可以連同妹妹的一起告?

還有一點當初媽媽的龍鳳育嬰險的受益人第一順位是我?所以保險公司將錢匯到我的戶頭?但是有一天被父強求帶去領出並存到他的戶頭?請問我該怎麼辦??


偉倫 103-08-30 16:34

本票三百萬一張102.12.15簽的.103.1.5還款日期本票150萬一張102.11.9簽的.103.11.9還款日期本票150萬一張102.11.9簽的.103.11.9還款日期本票旁邊不是有小小張的嗎.她在那寫收款人寫我的名字.原因寫欠款一張對方親手寫的幫我保管錢的證明.(內容如下)102年9月20日甲方交付新台幣六十五萬元整.給乙方OOO於民國103年1月20日歸還如在預定日無法歸還 則以每日利息70%做為補償甲方OOO(我親自簽名印手印)乙方OOO(對方親自簽名印手印)日期102年9月20日(日期上乙方有印手印)ps開庭檢察官問說.70%利息多高這不可能怎樣的.我回答說:我不清楚怎麼算.這是對方寫好簽名蓋手印拿給我簽名蓋手印.我也沒詳細看.我從沒收到一毛錢.利息我都不要.我只要我的65w就好)(對方跟我之前是情侶.交往快五年.也同居.但對方在103年1/9早上我還在睡覺時候.就離開我們共同居住地方.不覺得很像預謀好的嗎.103.1.20這筆錢要拿給我的前夕就一聲不響的走了)
另外一張是對方親手寫的自白書.跟他在一起這四年多.劈腿十次以上並且都離開我.每次外面欠錢了.還是惹麻煩又跑回來哭哭啼啼跪我求我幫忙.說他會改她知道他錯了.我很心軟又還很愛她.所以都選擇原諒.拿錢借他幫她處理外面惹得事情.但上年她又劈腿離開我又出事情一次比一次誇張.我跟她說你已經同樣戲碼上演多少次.到底哪次才真心悔改知道我很愛你.最後一次102年七月劈腿離開一個月.就欠流氓六十萬.這次我親自過去要求我要帶我女朋友走.三天內我會拿六十萬現金換回我女友的本票.那時候對方還踹我的汽車恐嚇我擋住我的路.要逼我下車.我想說花錢消災只要我愛的人沒事就好錢再賺就好)這次我跟她說我幫你是最後一次.你可以走了看要去哪隨便你.但我女友苦苦哀求抱著我說她真的知道錯.他知道誰才是真心愛他.那些人都說好聽話哄他.怎樣的.我又心軟讓她回來.但我有跟她說.在一起四年多開銷樣樣都是我你從沒工作過.也好多次拿我的錢去養小白臉.也用很多理由跟我借錢.我覺得我該負擔你的開銷是我的責任.但離開我欠外面的跟我借的.那些你要自己負責還我.我已經被你搞得負債了.我說讓你回來我很害怕恐懼.我也不知道你是不是又騙我還愛我.之後我在房間忙網拍.他拿一張紙叫我簽名蓋手印.內容如下
乙方ooo幾年來所有開銷房租生活費.食衣住行一直跟甲方借款.用一推理由裝可憐.說家裡多現實可惡.利用甲方同情心.有詐騙嫌疑.金額累積有上百萬.乙方自知事態嚴重.願無條件每個月還款十萬元整.從104年1月5日還款甲方OOO(我親自簽名印手印)乙方OOO(對方親自簽名印手印)日期103年12月15日(日期上乙方有印手印)ps當時我根本沒注意看.就簽名印手印給他.他就拿去放電視櫃抽屜.我從來沒想過跟他搞得很難堪.但是她離開我已經通知她的家人.一個月請她交代處理.錢的事情.因為她走時還把我抽屜的錢全拿走.那是我爸爸心肌梗塞要救命的錢.但一個月了沒有任何消息.而且她103.1.9早上走了馬上把電話暫停使用.音訊全無一個月後我再次打給她家人.不接不接暫停使用暫停使用.連他老家室內電話也變成空號.超傻眼.我才去提告.因為他這樣我也自殺.是室友上班路上覺得不舒服才請假不去上班回來.才救到我)而且從上年102年八月開始每個月.都有我從我戶頭轉帳三萬到她戶頭的記錄.這是她拜託我幫他戶頭有內容.她想貸款買車跟辦信用卡.因為我的機車被他撞壞了.她說等他滿20買一台還我.信用卡是她把我信用卡都刷爆了.她天天在家就是逛網拍拿我信用卡買東買西.而且也被我抓包過.她拿我信用卡去店家買東西簽我的名字.我發現後她還是用眼淚攻勢.又跪著求我原諒.這麼多年感情鬧到法院去也不好.看他被關我也心痛.我又選擇原諒.她說換她辦信用卡.幫我買東西.但還沒幫我買到就跑掉了.我在意的不是那錢.是很心痛.說信用卡貸款買車.用完就會把帳戶錢轉回來我戶頭還我.也沒有她離開後我常常去插卡看.因為她走時候也沒留半毛錢給我過活吃飯.我們住在一起我習慣就是把每天賺的錢都交給他.花什麼都跟他報帳.因為我很容易借錢給人.每次都沒人還款.所以他跟我在一起就要求錢都放她那給他保管.朋友借錢就說錢都在老婆那.因為人家跟我開口我總是拒絕不了口)
她開庭說我每天把她脫光毒打他.還說我恐嚇她家人.說根本沒跟我借錢.還說本票跟那兩張自白書都是我踩著他逼他簽的.我有跟檢察官說去調閱我們住的監視器.有這樣事情管理員早就過來了狀紙是請代書寫的 告對方詐欺.保管條.背信.跟附帶民事訟訴這樣有把那兩張對方親手寫的自白書影本兩張.本票三張印成一張給檢察官後面開庭我有呈上郵局明細清單.跟玉山銀行明細清單.跟我有跟一個十年老朋友借兩百萬還款對方簽收據給我(還沒還完)跟附上她簽完本票自白書後.我們一起出遊的照片(201312/19-12/25-12/26-12/28-12/29-12/31-1/1-1/3照片都有日期)她笑得多開心多燦爛還有lien的對話截圖.她跟她的家人的聊天內容.證明我是有在工作.她的開銷都由我在支付.內容還有提到這些年他一直惹事情劈腿.每次都是我捧著錢來幫他但檢察官說不採用.說lien可以盜帳號什麼的.我現在有跟信用卡公司調閱信用卡每個月消費金額.她常要我買東買西給她.但是簽名這個調不出來.現用卡公司說要到消費的店家問問看還有沒有.這麼久我也忘記正確日期她拿我的卡簽我的名去消費了.她也會拿我的金融卡上網拍買東西用我的卡轉帳.我也是事後才知道.平常信都她在收.我也沒再看.到最後才發現很多我很陌生的交易現在檢察官一直要借我錢的那位老朋友出庭.但我那位朋友整個很生氣.她借我錢我還得很慢就算了拖這麼多年.也沒算利息.卻還要去法院囉哩叭縮怎樣的.檢察官說下次傳她再不來就要拘提.我跟我朋友說她整個很不爽我.我都有問她有空出庭證明一下我確實跟你借兩百萬這件事情.她做生意很忙沒空.她說他只管我錢合時還完.其它關他屁是= =檢察官說要我確切金錢來源跟借貸記錄.還問我說不清楚沒確定的證據捨棄掉.只針對有切確的證據提告.她說很多次我就說喔好~其實我也不太懂這是甚麼意思..我跟檢察官說我以前是自營商擺攤賣炸的(鹹酥雞類的跟泡菜)還有網拍賣朝牌衣服女生用品隱形眼鏡什麼的~(但這都是盜版的不知道會不會怎樣= =檢察官問我薪水平均多少~我說最好的話一個月二三十萬我該怎麼辦.檢察官說有沒有人當場看到我拿錢給他.我說提款機監視器一定有拍到.檢察官說這都這麼久不可能有畫面保存.情侶之間借貸怎麼可能會大辣辣的.一定會顧及對方面子都是私下的)我現在沒工作.她離開後我自殺我就一直陸陸續續看精神科在吃藥哀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30 2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釐清對方相關犯罪事實,若對方拒絕與您和解,待對方起訴後,您方有機會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要進入訴訟程序,則證據即屬重點,應蒐集完成證據,以避免敗訴之風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ㄚ齊 103-08-29 00:13

我跟我前女友在一起的時候..她常跟我開口借錢..曾經也有要還我

可是那時我跟她說!等她身上有多的在還我..當下想法是..我若拿了

換成她身上又沒生活費了..我還不是一樣要借她..所以就沒收

借錢狀況持續半年..之後她跟別人在一起..我要跟她討我借她的那些錢

卻招到她男友說一些"國罵"..之後我打電話給她說我要拿我的衣物

反而被她男友嗆.....甚至她男友三更半夜來我家敲鐵門放鞭炮

但當時我有去派出所報案..警員給我的回復是等他們又來的時候

立刻打去所裡..他們會馬上到...

之後搬家了..她男友還是常打電話騷擾...

而我去居住地的分局要報案...他們卻也回答說不構成恐嚇罪名

除非我有醫生證明...所以只有接受備案而已

到現在還是都會傳一些"國罵"或說要我一手一腳等不堪入耳的字眼

還說有查到我的個資...看我這輩子要跑去哪?

借錢方面當時沒有寫借據...

以上陳述!!我可以提告嗎?

 

 

 

 1.依照你所述的內容  是可能會有恐嚇罪的嫌疑的   2.如果警察局或是派出所不願意受理案件  建議可以直接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  並提出相關證據資料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文文 103-08-27 16:59

想請問一下.我已於2年前離婚.有兩個小孩.老大18歲.老二15歲.
離婚監護人是我..因孩子的爸工作不穩定.又一直吵鬧.要去辦低收入戶.需有小孩才能辦理.因為心軟才把監護權轉給他.結果辦完低收沒多久.孩子外出讀書後.孩子的爸就搬走.居無定所..也不負責小孩生活.需監護人蓋章處理的事一概不理會.
老大現就讀大二.一邊讀書一邊工作.學費生活都自理.老二讀高二住在外面.生活費學費都是由我支付.孩子不喜歡去找父親.也不常連絡.
因老二再過不久就要讀大學.要申請就學貸款.但須監護人陪同辦理
因孩子的爸不願把監護人轉回給我.也不想管孩子的任何事.所以才想尋求法律途徑.請問我該如何做才能把監護權拿回來.
                                                           謝謝!

要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論述對方在法律上有何不利小孩的行為,也要就雙方經濟,教育,小孩意願等等來主張,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7 17: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承如黃大律師所言。

2、倘若您無法提出對方不利子女之事證,則可以聲請子女到庭作證,(只是一般我們希望盡量避免)。

林智群 (klaw) 103-08-27 18:11

 建議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並提起請求扶養訴訟,

另你替你先生代墊的扶養費用也可以一併請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7 18: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由對方擔任主要之親權行使者有不利孩子之證據,向法院提出改定監護。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7 19: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父親不照顧不善盡對小孩之扶養義務等證據,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並請求對方給付扶養費用。 

 

您好

如果你們兩造的婚姻關係還在

監護權恐怕沒有辦法這樣單獨移轉給你一人

除非分居六個月以上

或者直接向法院聲請終止對方監護權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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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103-08-20 12:48

各位律師們  台安

敝姓陳

想請教關於撫養相關的民事責任問題,關於我和我父親之間

1.目前狀況

職業是醫生,畢業約滿一年,之前月薪約6.5~7.0W

畢業後每月提供8000零用金給父親

同時負擔三人房租(父親,母親,同母異父的哥哥) 23000/月

家中日常開銷則由哥哥負責

自己在醫院外租屋

另外幫父親繳交健保費,約1000/月

就我個人以為,這樣的支出等同每月提供約16000給父親

三餐的部分,由於哥哥在餐飲業上班,可每日帶午晚餐回家,但父親拒絕和家人同吃,所以堅持自己煮。也因為這樣額外支出,父親說生活費不敷使用,並揚言提出遺棄罪告訴,與民事相關未盡撫養責任賠償

父親非無行為能力,本月開始自己找工作,目前擔任某社區管理員

 

2. 背景

父親有詐騙前科,服刑過 (約我3-5歲之間)

出獄後有工作,但收入不足以支持家中開銷

多是以借貸來維持家中平衡

另外出獄後依然賭博外遇,酗酒

過去20年間同母親借貸金額約600萬元(還保留所有文字借據與失效支票)

另還有同我母親借貸過一份地契,目前市值約1200萬(透過信義房屋估價)

同住期間,雖文字上有表明償還意願,但時常以言語辱罵、威脅我母親,導致我母親憂鬱症及帕金森氏症加重(長期在神經內科門診拿藥,母親因傳統觀念影響拒絕至精神科門診)

請問這種情況下,我對父親的照顧在民事上依然未盡撫養義務嗎?

又或者我父親對母親的相處態度,我能夠請法官斟酌減少撫養責任

 

或者論述多有不周,請多海涵

 

另外若各位剛好專長於此且有意願協助,請留下聯絡方式

我會盡快與您聯絡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以你所述,沒有刑事遺棄的成立,民事上你父親有工作,能維持生活,目前沒有撫養權利,至於以後如果他不能維持生活了,能不能減輕撫養義務,要再了解更多的事證才能判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陳華明 (律杏) 103-08-20 14:58

 這位同道:

1. 您每月支付近16000元給父親, 且父親無不能維持生活之情形(或許他覺得拮倨而已), 還有謀生能力, 所以沒有您不扶養他的情形, 更沒有遺棄

2. 您可放心, 在法律上您站得住腳, 不必多慮

(http://www.lawmed66.url.tw)

(e-mail: lawmed66.gmail.com)

小明 103-08-19 12:44

抱歉,打擾各位

小弟余6/13日因為白天精神狀況不太好在台北市中華路由後方與一位婦人的摩托車追撞,當下等了警察約三個小時我人都在現場,警察到了現場之後勘驗,由於我的車子壞了我請警察載我到婦人就醫的醫院"和平醫院"當下的檢查是"手骨裂開"只需靜養一到兩個月即可,當下也有談到和解的問題,婦人有提到他的薪水是三萬塊,是在環保署(?局)公務單位工作,是上班途中,因為他兩個月沒辦法工作,所以賠償他每個月三分之二的薪水就好,並且修好他的車子,其實當下也僅只是想說,人沒什麼事情,一切等傷好了再說。婦人當下也要我不要擔心,不會過分要求,在這之間婦人要求不要任何探望也不要有任何送禮,我的父母說要從台中上來探望這位婦人也被拒絕了。

7/7日當天小弟剛好發薪水,也跟婦人約定好要去幫他把修車的車款付清,結果金額其實不大,當天我也付清了。當天附人改口說其實他的薪水是六萬塊,當時的確被嚇到,因為他說他看我是年輕人所以當天不想跟我說他真正的薪水,但是它們署裡(局裡)有跟他說到時候調解新資單拿出來看還不是一清二楚,但是他也特別跟我說不要想太多。於是我當時也沒有想太多;這之後我有詢問過公司的人資經理,關於勞保的事情,他有說基本一定會保障他的薪資,只要他是上下班途中或是因公受傷,若是他真的在公家機關單位,也有可能是用公保,保障又比勞保高一些。又有特別提醒他記得要去問關於勞保的事情

八月初這位婦人打電話給我告訴我說他去複診又檢查出脊椎有壓迫到神經,需要開刀,將會六個月沒辦法工作,所以想跟我和解(但是並不是跟我約調解委員會談),而是約我到他家附近的談(但我並不知道他家的地址,僅是到上次幫他修車的車行旁談)這時候他開出來的條件是他的基本生活費一萬元,他一個女兒(應該是還在念書)的基本生活費一萬元,房租一萬二,每個月共三萬二,支付六個月,相當於新台幣十九萬二,我一個月的薪水才三萬扣掉勞健保與公司的福利金剩下兩萬八千多,怎麼去支付他的三萬二,而是我跟他說我很有誠意要和解,我也並不想去了解這位婦人一個月賺多少,畢竟錯是在我,我說我現在沒這麼多,只有現金一萬塊,其他的分期,每個月給他五千元,直到支付完為止,但是他認為金額太少不同意。於是談判算是破局。

後來小弟於8/12傳了封簡訊告知這位婦人他開的金額我真的負擔不起,是否可以雙方協調一個時間到調解委員會調解,但婦人並沒有給我答案,直到8/16家中有喪,也不方便接電話,傳了個簡訊告知這位婦人家中有喪,抽空再播電話給他,後來接著奪命連環摳了兩通,於是我就接了起來,他告訴我要我給他一個金額,不要再跟他說一萬塊的事情(實際上我並也沒有打算用一萬塊就和解這件事情),然後接著他又說他已經請朋友去幫他跑法院了。

有詢問過相關的朋友得知以下幾個訊息與問題

一、就算到法院,法院也會先送調解委員會調解,三次調解不成才會上法院

二、若這位婦人已經有勞保或是公保還有必要求償基本生活費嗎?

三、有位朋友是理賠專員,他說房租費是必要開銷,有沒有發生車禍都必須支付的??,所以再談和解他都會先把這個部份排除在外、另外強制險的時間有兩年如果對方是要開刀的話也可以用這個下去跟他談

四、經過兩到三次複診,接近兩個月的時間才發現到頸椎有壓迫到神經,是否應該將此以責任歸咎我的身上呢?

五、家中長輩(舅舅)說對方現在會用這麼強硬的態度跟我談就代表對方急了,要我不要慌一步一步來,請問應該怎麼處理比較妥當呢?

請問各位律師或是有相關經驗的人我該怎麼處理呢?因為最後如果調解不成,我還會有一個過失傷害前科與罰金,希望可以不要到最糟糕的地步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9 14: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損害賠償是請求因為該次事故所受損害之填補,對方主張之生活費房租,根本與本案無涉。]

2、車禍事故發生後數個月所發現的脊椎問題,應該由對方提出診斷證明書,證明是由該次車禍所造成的,否則無須理會。

3、薪資的部份,必須請對方提出薪資證明數額、診斷證明書證明確實無法工作

4、司法案件都不建議太過急躁。

5、本文建議您應該先釐清該次車禍事故的肇事責任,此涉及過失比例,之後請求對方提出所有請求金額的相關單據跟證明供審閱。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Rick 103-08-14 16:00

我的帳本掉了 當下我沒有發現 過了兩天之後

其他帳戶全都變成警示帳戶 都不可以領錢

結果我問銀行 銀行說別家銀行的帳戶被有心人士利用

結果我就馬上去警局 結果發現是被詐騙集團拿去盜用

也開過了偵查庭 過了一個月都沒下文

害我現在生活費都不可以領 真的很困擾

請問專業的律師 這該如何解決?

林智群 (klaw) 103-08-14 16:13

 你這個只能等到整個案件告一段落(判決確定)後才能解除警示狀態,

很無奈,不過現在實務作法就是如此

Rick 103-08-14 16:18

那我可以申請薪資帳戶嗎? 要如何申請?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14 16:34

那個聯合信用中心有連線的,這段期間不會再讓你申請任何帳戶及提領。請你公司付現金吧

Jin 103-08-14 14:50

您好

想請問..結婚前因與先生和前妻所生的兩位女兒相處並不融洽,協議下先生同意婚後讓我暫時住在娘家,直到我孩子生下並已達讀幼稚園歲數再搬到夫家同住,但因當時是口頭承諾並未寫下任何契約

婚後的兩年之中,先生常因我未與他們同住為由,多次爭吵不休...惡意批評我對他小孩有成見..未盡媳婦之責等等,後來有次帶女兒回夫家無意間看見先生與一名陌生女子的曖昧簡訊(當時我也無拍下存證)...終於慢慢釐清先生是想假藉爭吵逼我主動提離婚

上月無意間懷孕,先生誘騙我去將小孩拿掉,隔兩週後又拿我沒與他們同住的理由要求離婚(目前為止我們都沒聯繫,也還沒簽離婚協議)...至今1足月,期間先生只匯女兒的保母費用,其餘生活費均不負責....

一路下來身心俱疲..只想好好照顧女兒,不想再與夫家有任何牽扯

想請問先生財力條件遠在我之上...我若主動提離婚,能爭取到小孩監護權贍養費用嗎?!

林智群 (klaw) 103-08-14 16:05

必須先離得成婚,才有後續贍養費的問題,

在台灣,分居並不是一個法定離婚事由,僅能作為雙方關係出現裂痕的事證,

不過一旦可以離婚,如果你們之前沒有簽訂夫妻財產契約,你是可以請求分先生財產

至於贍養費小孩扶養費,可以在離婚訴訟裡一併請求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4 16: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所述的對方惡意批評、故意爭吵、與其他女子有曖昧往來、均未扶養子女等行為,倘若您可以提出證據(包含證人或是證物均可),則可以提起離婚訴訟

2、贍養費的部份,必須判決離婚,且您完全沒有過失,並且因為離婚陷入生活困難,才能請求,實務上比較少。應該是請求子女扶養費用為佳。

3、監護權的部份,倘若子女都是由您來照顧,則可以爭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4 22: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贍養費在實務上不益取得,蓋因若您正值二三十多歲,則法院會認為您有工作能力,故不易取得所謂之贍養費。又孩子之監護並不全以經濟能力為唯一之考量,法院會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評估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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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丹 103-08-12 20:58

去年在網路上買到了一個仿的阿迪達手機殼來使用

使用了幾個月後 想說手機殼太多放在露天拍賣

結果今年5月份收到刑事警局叫我做去筆錄~

我是因為不用了才當二手賣掉 我當時也不知那是仿的..

8/11去高雄地檢署那邊又跟檢察事務官說明了一次

檢察事務官叫我聯絡阿迪達公司跟他們和解

我昨天打電話去談和解事情~

但是他叫我要賠30000塊

我只是個大學生 也沒收入~ 賣手機殼也不是為了要獲利

從小就是單親~爸媽也沒付我任何生活費~小就只跟爺爺奶奶住

這些情況我都已經跟他們的法律顧問(還是律師什麼的)已經說明過了

他叫我寫一張悔過書給阿迪達公司看~

說可能可以幫我爭取到2萬至2萬五的罰金~

但是這些我還是付不出來..

他說如果我付不出來到時上訴的話我要付的錢更多 還要登報道歉

我該讓他繼續上訴嗎? 還是該找調解委員會呢?

法律這些我都不懂 真的很怕被告到親家蕩產 

拜託各位律師幫幫我 給我一個方法吧..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2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據您之情況,建議您表現誠摯之悔意與對方談和解,否則若檢座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法官輕判一個月可易科罰金,至少還是要給付3萬元(仍會有附民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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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2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先籌錢與公司和解,避免遭起訴,不但留有前科紀錄,及刑事罰金,亦仍須賠償公司民事損害,得不償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竹本豕者 103-08-08 15:11

 

敬閱者:

當初離婚協議如下;兩個小孩監護權歸我:


1.女方不負擔小孩生活費 

2.女方隨時可以探視小孩跟帶出去玩

3.不可以限制小孩和女方連絡

4.女方可以帶小孩到外面過夜

 

當初前妻說養自己都養不活了,無法負擔扶養

(這段有錄音存證),才有上述協議。

 

現因前妻經常於FB上炫富:

秀出鑽戒、出國旅遊,去王品台朔牛排、

西堤牛排、大仲馬鴛鴦鍋等高檔餐廳消費

這些我都有攝下存擋…


民法


第 1116-2 條

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扶養義務,不因結婚撤銷離婚而受影響。

 

請問:

我若對前妻提出要求負擔扶養費之訴訟

並提出上述之相關證明…

勝算為何?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蘇毓霖 (蘇律師) 103-08-08 16:37

此部分或為情事變更之情形 涉及專業請委由律師代理爭取應有權益為適

貞貞 103-08-04 12:07

爸爸有個快五十歲的弟弟因為都不去找工作常常偷家裡的錢爸爸也會給他生活費在外面欠債都是我爸還的如果不還就會叫我奶奶勸我爸去還處理完了又有處理完了又有還會偽造文書偷領我爸銀行的錢騙我們那是拿去還舅公欠的錢還會用奶奶的名字跟爸爸的名字在外面銀行欠錢

想要替爸爸減輕他這個負擔請問有什麼樣的法律可以制裁他

蘇子良 (馬克) 103-08-04 12:53

 建議可從盜領您父親存款方面著手,提起刑事竊盜偽造文書等罪,應可制止他的不法行為,以上答覆,請酌參,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4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或您父親可對叔叔提起刑法竊盜侵占相關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Kevin 103-08-02 23:39

各位律師先進...朋友們..大家好
代朋友問問題...


事情是這樣的... 我台中一個朋友(以下簡稱阿兵),
目前和媽媽(以下簡稱兵媽)和妹妹(以下簡稱兵妹)住在一起,
現在住的房子則是約三年前兵妹貸款買的...(兵妹名下)

阿兵因為長年洗腎...沒有工作能力,目前靠著請領政府的殘障津貼來貼補家用..
兵媽則因年紀大,又腦瘤開刀...也沒工作能力,
也就是說...目前阿兵家的經濟是由兵妹一肩扛起..(月收入只有三萬左右)

目前阿兵家的房貸,
一直都是由兵妹的朋友在支付著..
(因為生活開銷實在很大...生活費,醫療費,房貸......)
也因此兵妹和她朋友協議....
將來房子沒人住了,
這間房子將歸兵妹的朋友所有...(阿兵和兵妹沒有後代繼承的問題)

但兵妹有兩個同父異母的妹妹(沒有居住在一起過)..
萬一將來房子要歸還兵妹的朋友時, 兵妹這兩個妹妹有房子繼承權嗎?
又...該如何做,
才能讓兵妹的朋友能完整的接受贈予?


也就是...
請問:
1.兄弟姊妹間的動產(財產),兄弟姊妹間有互相繼承權....  
那麼....父親與母親離異後再生的子女(同父異母),對於原配的兄弟姊妹之動產(財產)是否有繼承權呢?

2.動產的贈予....應該以何種方式宣告,可以讓幫忙付貸款的朋友,完整的接收呢?  
(例如開本票? 預立遺囑 ? 開借據 ?)

感激不盡.....><

沈恆 (沈律師) 103-08-03 00:00

您好!同父異母的兄弟姊妹仍然是第三順位繼承人;未過戶登記給付款人之前,您所提任何方式都無法保證完整接收。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Kevin 103-08-03 18:38

感謝沈律師的回覆.......
這樣就有個大概的方向了....

 

謝謝沈律師~~~

Sandra 103-08-02 09:32
請問從小父母離異 撫養權歸父親 但印象中他沒有完全撫養(只有嬰兒期與高中兩年)其餘時間都是由二叔與三叔負責高中畢業後我就賺錢養自己,在我出社會後他還要我去兩家銀行支票簿供他簽賭用(支票是他簽我的名)害我信用破產還有討債公司找上門,10年前我阿嬤病危在醫院時他去醫院只是為了要跟我討論我居然為了10萬元不肯理他一言不合他就揮拳打我眼睛 這樣還不肯放過我,前幾天他寄了存証信函給我 開了兩個條件:(1)給他60萬 (2) 每個月給他八仟元直到他死或我死 (3)跟他見最後一面一切好談。以前有工作時一個月也只能給他3000元現在沒工作是要怎麼給他錢?他已經滿65歲了是可以告我遺棄罪了嗎?他有一個相好的在照顧他(幫他付房租生活費)這樣告的成嗎?我要怎麼做才能完全擺脫他?謝謝

可起訴確認撫養義務不存在,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2 23: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待父親對您提起訴訟請求撫養費時,可針對您父親未撫養您之行為,依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請求減輕或免除您對父親之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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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建議您可以向法院提出確認撫養義務不存在或減少

因為涉及父親有無撫養撫養時間多長

會影響到是免除義務或減少義務

至於六十萬元的條件你可以根本不要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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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 103-08-01 21:33

我(大二學生)被網路詐騙匯出了兩萬多元,簡易庭開庭說是可以不必通知出庭,現在判決對方是幫助犯有罪,我電詢當初報案的警察和此次判決的書記官,他們說我為甚麼沒有當庭要求民事賠償,還說錢進了對方帳戶就是他的財產了.

但判決也沒通知我出庭,我無法表達意思,雖然只有兩萬多元卻是我的生活費,我想要回來,為什麼非法犯罪所得會變成罪犯的財產不能還我呢?

請教教我要怎麼做才能要回我的錢?萬分感激,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8-01 23:24

您好!您可提出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賠償您的損失;刑事若還在上訴期間內,也可請檢察官提出上訴,理由是因對方不賠償被害者,應加重其刑。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1 23: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要求檢察官上訴,並於上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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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軒 103-08-01 18:37

我想請問一下就是原本我的父母離婚原本我跟父親住那時候還很小但有記憶大概國小一年級之前但因為夫親有拿棍子打我打的很嚴重去學校時校方通報社會局然後我就去算孤兒院的地方吧!之後我去上小學一年上的時候在學校遇到外婆外婆發現我在孤兒院住所以就跟媽媽說我不知我原本監護人是誰但從國小一下時我媽媽就是我的監護人之後我就跟我外公外婆住媽媽每個月都會寄生活費一直到國中三下媽媽過世了所以監護人直接變父親但是我已經跟外公外婆住很久了所以我不想跟我爸住但我又想申請補助但是都要監護人去辦而且我爸脾氣暴躁又不好溝通我完全不想跟他住前陣子他還說要棄養我我想請問我可以更換監人嗎?我今年16  要如何做才行呢?

小米 103-08-01 00:46

懷疑男方有外遇,凌晨才回家~~回家也只有睡覺而已~~男方也否認自己和女方有在一起~~男方都否認~~現在也還沒抓到證據之類的~~但男方一職要求要離婚.....

 

小孩幾乎都是媽媽(我自己)在帶的,沒吵架之前媽媽與孩子的費用都是由男方支出,我是全職媽媽~~男方回到家幾乎也都是下班洗個澡就出門了~~小孩都是由我自己在顧~~男方也沒給說幫忙帶孩子給我一些費用~~只有要買什麼東西跟男方說由男方在支付金額給我。

 

如果離婚可以把兩個小孩監護權給我嗎??

男方現在因為沒有正常收入~~男方說現在做工地有去工地才有錢~~沒去工地就沒有錢,這樣他現在的收入也不穩定~~離婚小孩要給他們多少生活費?? (男方說)他現在沒有一定的薪水也不知道能給他們多少的生活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