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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i 102-08-07 10:04

你好:最近家裡有些繼承問題,想請提供相關法律知識,解除困惑

情境:

 家父A、叔叔B、姑媽C為爺爺第一任配偶乙之子女,祖母過世後,爺爺續絃,並將養子D戶口為生子。 爺爺過世,C、D拋棄繼承,爺爺遺產A、B、丙三人繼承後來過世,其遺產D單獨繼承。 今發現另有爺爺繼承之曾祖父(早於爺爺甲過世)之遺產。曾祖父之所有子女均已亡故。

 請問:

家父A、叔叔B繼承權是屬於代位繼承?還是第一順序之次親等(孫子)繼承? C、D於爺爺繼承事實發生時已拋棄繼承,所以,無論是第一順位次親等繼承權或代位繼承,均已喪失對曾祖父丁現有名下財產繼承權? 若A、B係以第一順位次親等身分繼承曾祖父遺產,後於爺爺過世之第二任配偶,是否仍具有繼承曾祖父丁遺產之權? 若A、B係代繼承遺產,則後於爺爺過世之第二任配偶,是否有繼承曾祖父遺產之權? 若有代繼承遺產之權,因已過世,其所承續爺爺遺留之代位繼承權,是否可由A、BC、D四人繼承?抑或僅有之生子D繼承權,若此,則丙與A、B間代繼承遺產分配比例為何?

這個狀況有點複雜,不知有無說明清楚,如能解惑,至為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8-07 10:23

您好!丁早於甲死亡,並沒有代位繼承的問題。後來發現丁的遺產於丁死亡時已歸甲所有,甲死亡後,丁原留下的遺產即變成甲的遺產,只有A、B、丙有繼承權,同樣以情境2.3.的方式繼承。以上謹供您參考。

那個翔 102-08-06 22:39

不好意思~

想請問一下我爸在民國99年時候過世,當初也辦法好限定繼承

但是這幾天卻收到債務人(銀行卡債&現金卡)到法院申請支付命令,想請問一下我接下來要怎麼辦???

PS:我爸名下有一筆不到一坪的土地遺產,這筆遺產我們也都沒有去處理繼承

沈恆 (沈律師) 102-08-07 05:57

不論如何,先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再說吧。以上謹供您參考。

小盛 102-08-06 22:33

繼承負債的問題...

我爸爸 約14年前跟用房屋二胎將近30萬元

父親過世將近五年.剛過世的兩個月內銀行打來說他有負債 沒告知的很清楚

之後再也沒提過到今天102年8月6號才又打來說我要負責還這筆債務

到現在連本帶利金額100多萬元

要請問..

1.如果沒辦理 拋繼繼承 或限定繼承..再加上過了時效 是否就要接下此債務.

  (當初有跑過法院~法院裡面的人說 現在不用辦理這些 自動會改成限定繼承

  留多少遺產 還多少債務)※約死亡後 2個月內我跑法院的時間

2.修法的日期印像是 民國98年5月22/ 父親死亡日期是98年4月22/

  那如果如第1.上面說所的 不用辦理 那這條法規有效用嗎?

3.當初這個款項 上面有(保證人)這筆帳務 是否應該保證人處裡?

4.這樣所繼承債務!是否有追溯期?

5.銀行說如果我不還錢要跟法院申請"止付命令"這個.

 我是想問.我只是個繼承人.沒留遺產給我.四年後才清楚知道有這筆債務與金額?

 行員打來一開口就跟我提到止付命令?這項命令會影響到我以後的信用嗎?

 止付命令適用於在繼承人身上嗎?

6.像這種負債是否都要簽名印章 才會成立?還是無條件下轉移到繼承人身上?

7.我現在也沒什麼能力可以還這些錢..假設我沒能力還這些錢

 我會受到法院跟銀行的什麼命令那些的嗎?

 能否舉些例子!

   謝謝各位律師   感激不盡

小魚 102-08-05 22:43

我父親在母親死後娶了繼母,繼母和父親生了三個妹妹
前陣子父親過世,留下一棟房子
請問遺產該如何分配?是我和繼母及三個妹妹五人各拿五分之ㄧ嗎?
還是說,
我已故的生母也能拿到一份遺產,所以遺產要分成六份?
如果是的話,我應該代替亡母繼承她的那一份嗎?

您的母親已非令尊在法律上的配偶,並不具有繼承人的資格,所以本件應以令尊之配偶(後母)及所有子女繼承人,按人數平均享有應繼承分。

繼母的部分另外可能還會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行使之問題,所以您未必能夠分到令尊財產的五分之一。

冠華 102-08-04 20:36

各位律師

本人的外婆在民國94年過世的

因為媽媽比外婆早過世 所以我有代位繼承關係

那時不知道有債務 沒有申請限定繼承和拋棄繼承

可是去年底才知道有債務討上門

債務人在去年底到法院申請支付命令

當時收到支付命令也不知道要去異議

到了超過20天才去申請再審

目前案件還在再審審理中

目前是用發現新事證提證據給法官審理不是我們的債務

 

因為查到後來陸續有修法 現在繼承是改成一概限定繼承

請問民法繼承篇最新的法條我可以適用限定繼承嗎(94年繼承)

要是後續法官宣判再審駁回還是我的債務

可以跟法官聲明94年當時不知道債務

現在要以繼承財產去償還債務嗎(提當初的繼承系統表給法官看)

如果可以的話這是要提再審還是債務人異議之訴呢

謝謝

 

繼承民法繼承編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二日修正施行前開
始,繼承人對於繼承開始以前已發生代負履行責任之保證契約債務,由
其繼續履行債務顯失公平者,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繼承民法繼承編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二日修正施行前開
始,繼承人已依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條之規定代位繼承,由其繼續履行
繼承債務顯失公平者,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繼承民法繼承編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二日修正施行前開
始,繼承人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或未同居共財者,於繼承開始時無法
知悉繼承債務之存在,致未能於修正施行前之法定期間為限定或拋棄繼
承,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但債權人證明顯失公平者,不在此
限。

 如果法官駁回你目前的再審聲請,你必須等到對方提起強制執行時再提債務人異議之訴(主張的法條就是你問題裡面所提到的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的規定)。

冠華 102-08-09 20:05

請問陳律師

有以下這樣的說法規定嗎

還是即使未異議還是能再提債務人異議之訴聲明有條件回溯限定繼承

謝謝

"因為收到支付命令未異議,形式上的債務人變成繼承人本人,不能聲明限定繼承"

冠華 102-08-03 20:08

各位律師

本人的外婆在民國94年過世的

可是去年底才知道有債務討上門 債務人到法院申請支付命令

所以94年時沒有限定繼承也沒有拋棄繼承

當時收到支付命令也不知道要去異議

目前案件還在再審審理中

目前是用發現新事證提證據給法官審理不是我們的債務

 

 

請問民法繼承篇最新的法條我可以適用限定繼承

要是後續法官宣判那還是我的債務或是被駁回

可以提再審跟法官訴求94年當時不知道債務

現在要以繼承財產去償還債務嗎(提當初的繼承系統表給法官看)

謝謝

 

繼承民法繼承編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二日修正施行前開
始,繼承人對於繼承開始以前已發生代負履行責任之保證契約債務,由
其繼續履行債務顯失公平者,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繼承民法繼承編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二日修正施行前開
始,繼承人已依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條之規定代位繼承,由其繼續履行
繼承債務顯失公平者,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繼承民法繼承編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二日修正施行前開
始,繼承人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或未同居共財者,於繼承開始時無法
知悉繼承債務之存在,致未能於修正施行前之法定期間為限定或拋棄繼
承,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但債權人證明顯失公平者,不在此
限。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法院的支付命令究竟是何時寄發至您的住所?外婆過世之後還是過世之前?另外,您目前進行之訴訟,是債務人異議之訴還是?這部分需要檢視您的案件資料方足以進一步分析。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另外,如您有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或未同居共財,於繼承開始前無法知悉繼承債務之存在,且由您繼續履行繼承債務顯失公平者,得主張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冠華 102-08-04 11:21

律師你好

支付命令受到是外婆過世8年後

外婆94年過世 我有代位繼承關係

當時不知道有債務所以沒有拋棄或限定繼承

去年底才受到支付命令

請問這樣可以主張限定繼承

目前是在提再審審理當中

請問如果要主張限定繼承是在再審提出還是之後提債務人異議之訴呢

謝謝律師

 

靜雪琳 102-07-31 23:06
請教律師:當初我前夫有一筆錢轉入我的戶頭當中,但過沒多久這筆錢卻因為我被詐騙集團騙走沒了,但當時我有備案~離婚前她說只要我離婚這筆錢就不追究,他要求我把自己名下他所積欠的紅單,健保費,手機費用繳清他就不會在追究了~但離婚後過了很久他卻反告我侵占~傳單上還寫著要我附上生活開銷的單據~請問律師開庭當天要怎麼說才會對我有幫助~還是要準備甚麼資料,請幫幫我~但是這筆錢是我公公留下來的遺產,直接轉入我的戶頭借放的.也不會有問題嗎~侵占罪不會成立~那有別條罪名會成立嗎?真的很累了離婚了也不能放過我!可以請律師幫幫我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該筆錢的性質,是否真的是您先生寄放,若是借貸贈與,則無侵占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靜雪琳 102-07-31 22:53

 

 請教律師:當初我前夫有一筆錢轉入我的戶頭當中,但過沒多久這筆錢卻因為我被詐騙集團騙走沒了,但當時我有備案~離婚前她說只要我離婚這筆錢就不追究,他要求我把自己名下他所積欠的紅單,健保費,手機費用繳清他就不會在追究了~但離婚後過了很久他卻反告我侵占~傳單上還寫著要我附上生活開銷的單據~請問律師開庭當天要怎麼說才會對我有幫助~還是要準備甚麼資料,請幫幫我~但是這筆錢是我公公留下來的遺產,直接轉入我的戶頭借放的.也不會有問題嗎~侵占罪不會成立~那有別條罪名會成立嗎?真的很累了離婚了也不能放過我!可以請律師幫幫我嗎??

林智群 (klaw) 102-08-01 22:46

如果錢是從你公公生前直接到你戶頭的,那應該不會有問題,

如果是你公公死後你前夫才轉到你帳戶的,那也不會成立犯罪

Isa 102-07-30 16:33

律師好,我是單身榮民,今年已87歲,想諮詢以身後遺產成立個人文教基金會事宜?但不懂相關法律事務及優點與缺點,希望請教律師做規劃.或者有教育機構可接受贈與但以我名義獎助獎學金?謝謝.

 你所提的應該是成立公益性財團法人,成立之始應提出一定的捐助財產、訂定捐助章程、依照捐助章程之規定選出理事,並依規定向主管機關及法院申報成立。成立後,捐助的財產將由選出的理事,依照章程規定進行管理的工作。這種模式,選出的理事關係到你的財產是否會按照你想像的方式被管理,你應該找到可以信任的人來擔任。 另外,如果你後面提到找現已成立的財團法人管理方式,你應先找到可以信任的財團法人,然後與其簽定信託財產管理契約

最後,以上的方式,只要選錯了管理者,都會有人謀不臧的可能(錢被暗飽私囊)。另外,銀行也有開辦公益信託業務,你可以把財產信託銀行(需繳交相當的管理費用),請它們依照信託的內容管理你的財產

靜雪琳 102-07-29 06:10
請教律師:當初我前夫有一筆錢轉入我的戶頭當中這筆錢是公公的遺產,但過沒多久這筆錢卻因為我被詐騙集團騙走沒了,但當時我有備案~離婚前她說只要我離婚這筆錢就不追究,他要求我把自己名下他所積欠的紅單,健保費,手機費用繳清他就部會在追究了~但離婚後過了很久他卻反告我侵占~傳單上還寫著要我附上生活開銷的單據~請問律師開庭當天要怎麼說才會對我有幫助~還是要準備甚麼資料,請幫幫我~信箱:eva551@yahoo.com.tw
如果確實有轉帳紀錄 可能還是要合理說明為什麼轉帳 及資金去向 以及對方承諾不需返還之相關證明
陳默 102-07-22 09:08
遺產繼承分割問題: 爺爺逝世,家族成員 配偶奶奶 三兄弟 三姊妹 , 一成員小叔不同意女兒已嫁出還能共同分得7分之1 , 討論後將走法院判決...請問女兒嫁出是否還有持有共同財產權?
沈恆 (沈律師) 102-07-23 02:33
不論男女,不管是否嫁娶,只要是子女,依法都有繼承權。
陳默 102-07-22 08:36

問題1. 遺產土地面積約2000~3000坪,目前家中一人小叔不同意女兒爭產,但討論出4分之1後(三男及配偶分),小叔仍不同意,尋求法院判決分割,家中爺爺過世,配偶+三男三女兄弟姊妹,女兒已嫁出是否還能各分得7分之1 ?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配偶可先請求進行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之後,配偶、子女再就遺產平均分配子女並不限於男或女、已婚或未婚,如繼承人對於繼承分配有所爭議,無法達成協商,則可訴請法院裁判,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富美子 102-07-18 21:00

2011-12-某日:債務人(乙)簽訂本票本票無寫上日期,只在遺產協議書上註明房子過戶後付款與債權人(甲)。2012-04-某日:因甲半年內不是無法聯繫到乙,就是聯絡到乙,乙稱房子尚未過戶完成所以無法還錢,要甲再等。2012-06-某日:甲委託朋友(丙)提出房產的相關資料,證明房子已經在2012-02-某日完成過戶與乙,乙已經拿房子銀行抵押。於是甲向地元法院申請本票裁定。2012-07-某日:本票裁定結果出爐,乙突然連繫甲,並表明還錢意願,於是2012年的七月八月九月十月乙都有還錢,但到2012年十一月時乙向甲表明還錢有困難,希望暫緩還錢,甲答應可每個月還更少錢,但請不要不還。但至今2013年七月,其間甲有傳簡訊或打電話給乙,乙完全置之不理,最後一次回覆簡訊在2013年2月。請問是否可告乙有詐欺房產的嫌疑?又因本票裁定已過一年效期,是否要再次向地元法院申請本票裁定?而後拿裁定書向國稅局申請調查債務人乙之名下財產進行強制執行?

阿誠 102-07-16 01:18

各位律師您好

外公於今年四月初過世,留下百萬負債,但其名下仍有祖厝土地

舅舅阿姨們仍在衡量遺產與負債,目前未知舅舅與阿姨們是否有辦理限定繼承

而母親已毅然決定辦理拋棄繼承

試問我是否也需先遞狀聲明拋棄繼承?

擔心順位問題

另外,我的太太與一歲多的小孩也要辦理拋棄繼承嗎? 時間還來得及嗎?

網路爬文...拋棄繼承2個月內,限定繼承3月月內。

又說,以收到前順位繼承存證信函兩個月內辦理?

懇請諸位律師慷慨釋疑

因為代位繼承的規定是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你母親的拋棄繼承發生在繼承開始之後,所以你和你的小孩不發生代位繼承的問題。 不過,你必須要注意,如果你的舅舅、阿姨們(全部第一順位親等較近繼承人)都拋棄繼承的話,那繼承權會落到直系血親次親等卑親屬頭上,也就是你和你的表兄弟們會變成繼承人,那接下來就是你們這一輩在知悉變成繼承人時起算二個月內要拋棄繼承了。如果你們這一輩全部都拋棄繼承,那緊接著是你的子女會變成繼承人,在知悉時起算二個月內你要幫你的小孩拋棄繼承

mnemosyne 102-07-10 16:42

不好意思,文章比較長,但實在是很煩惱。

 

如題,最近家中碰到了遺產分配的問題,狀況如下:

 

家中成員:爺爺(已去逝)、奶奶(已去逝,比爺爺晚) 、長子(我父親) 、長女(我姑姑) 、奶奶與前夫所生的一男三女。

 

爺爺奶奶在世的時候是與我父母住在爺爺名下一棟房子內,而姑姑成家以後就已搬出去居住。爺爺去逝時,名下留有一筆財產(約兩三百萬)以及這棟房子。並未留下遺囑。而因為我父親與我姑姑之間感情非常差,彼此都不願意提遺產分配的問題,所以就一直放著不動。而此時理論上這筆財產房子繼承人應該是我奶奶(1/2)與我父親(1/4)與姑姑(1/4)。

 

但在最近半年,奶奶因病過世。而奶奶有立下遺囑(有公證人在場),說她的那份(1/2)只留給兒子(我父親)。但因為我奶奶有阿茲海默症,請問會因為如此而使得遺囑無效嗎? *1

 

假設遺囑無效,這個時候奶奶的(1/2)就變為遺產繼承人為我父親、姑姑、奶奶與前夫的四個孩子。也就是說我父親與姑姑一人除了原本的(1/4)以外,還可再分得(1/2/6=1/12)(奶奶的1/2分給6人)。請問這樣計算是正確的嗎? *2

 

還有,我奶奶過世後我父親曾多次與姑姑協調,希望由我們這邊付出(1/3)的房價,並且放棄那筆財產(約兩三百萬),來取得房子所有權。但皆不成功。我想問的是,如果上了法院,通常會怎麼分配這棟房子呢? *3

 

我能想到的只有:

 

1.法拍,所得依照各繼承人應得份分配。(我有聽說我們可提出優先申購,請問法拍的房價是以公定價格嗎? 還是說是用標的呢? *4)

2.強制判給一方,而其他方可向得到房子的那方收取自己應得份的房價。

 

請問,我們在這棟房子有二十幾年的居住史,這樣會使得法官更容易把房子判給我們嗎? *5

 

畢竟已經住了二十幾年了,實在是不想離開,請問有沒有什麼方法能夠盡量保住這棟房子呢? 謝謝!!

102-07-05 23:18

一個家庭有二個兒子三個女兒,大兒子有一兒一女,小兒子未婚,三個女兒都結婚生子,但平常都由三個女兒照顧長輩,今因長輩(祖母)疼孫女(內孫)要將所有遺產遺囑給孫女,而孫女目前是小學六年級,孫女的母親是外籍配偶,請教三個女兒如何保護自己的繼承遺產權利,如果獨由未成年的孫女獲得那會不會最後直接被大哥的外籍配偶全拿走有何可預防,請教了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7-06 00:08
回覆 吳 的發言內容:

一個家庭有二個兒子三個女兒,大兒子有一兒一女,小兒子未婚,三個女兒都結婚生子,但平常都由三個女 ... (恕刪)

遺囑想給誰就給誰。

請幫忙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nina 102-07-04 17:53

父親過世欠4家銀行共20多萬債務,國稅局遺產清冊名下有房屋持分(1/4)田地持分(1/6)市值都不多,但是申請建物和土地謄本時發現房屋所有權人不是爸爸的名字,田地也被其中一家銀行假扣押,若我是辦理限定繼承以後還會被銀行追債嗎? 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7-04 20:57
回覆 nina 的發言內容:

父親過世欠4家銀行共20多萬債務,國稅局遺產清冊名下有房屋持分(1/4)田地持分(1/6)市值 ... (恕刪)

您如果擔心的話,可以辦理拋棄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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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o 102-06-30 03:52

律師您好:

外公因精神狀況,無表達自身之行為能力,被法院宣告禁治產,外婆是其唯一法定代理

外公名下有兩棟房子,一筆土地

外公外婆只有兩位女兒,苦無兒子繼承香火

外婆不識字但20年前與其兩位女兒口頭約定遺產分配方式,一間房子給小女兒,土地給大女兒

最後一間外公外婆住的房子,給其願意跟外公姓(從母姓)的孫子(或其母親),兩位女兒皆同意

(在場雖有其他人,但另外兩人皆為兩女兒之丈夫)

因小女兒與其丈夫不同意外公外婆的要求,最後決定由大女兒未出世的長子來繼承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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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多年前,小女兒要求先賣掉當初說好要給她的房子,外婆同意後,房子過戶給小女兒就直接賣出,由小女兒出面跟買家收款(不知是現金還是匯款)

大女兒帶著三個子女與外公外婆同住,小女兒也在賣房後從此近乎人間蒸發

三個子女從小就鮮少看見自己母親的妹妹前來探視外公外婆,就算外公外婆住院也不聞不問

小女兒偶而過年會回來一下(大約10分鐘,但絕對不會超過30分鐘)

把外公外婆完全丟給大女兒扶養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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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公過世前2年,大女兒與丈夫離婚後,在外婆同意下賣了當初說好給她的土地

民國99年1月,外公不幸因急性疾病過世,小女兒這時出現,表示會全權處理喪葬事宜跟費用,但是外公過世的保險補助金等要全數給她(大於喪葬費用),並且催促大女兒盡快辦妥除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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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料大女兒除籍事宜辦妥後,小女兒便要求分配外婆現居房子繼承權,主張賣房分錢,

並且要求大女兒支付喪葬費用,大女兒與外婆多次聯絡小女兒未果,只表示要賣房分錢,

其他都不回應,遺產問題遲遲未有結果

時至今日,外婆身體每況愈下,擔心如果她不在,小女兒會無法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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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女兒跟外公姓的那位長孫,想請律師們給小的法律上的問題建議

A1.小女兒是否已構成棄養? 是否可因此喪失遺產繼承權?

A2.當初遺囑口頭約定,但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跟外公姓的孫子是否因此具有繼承權?

A3.外公生前遺囑由外婆決定,其過世後,是否當初的決定就會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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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可賣掉自己的母親唯一可以住的房子,也吵著要分錢的小女兒,讓人心寒;

因長年不見其的外婆,口中念念不忘的說著『她(小女兒)何時會回來看我阿?』,讓我心酸

感謝看完此篇長文,與幫忙解答的律師大們

小花 102-06-29 08:53

律師您好:因最近阿公剛過世有遺產分配之問題,阿公共有五個兒子三個女兒,但阿公的第四個兒子大約在24年前就過世了,那這樣第四個兒子的女兒有合法繼承遺產的權利嗎??假若:叔叔伯伯都不願意分給第四個兒子的女兒,那這樣是合理的嗎?

民法第1140條 父親先過世 子女可以代位繼承父親應繼分 所以對方主張可能沒有依據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6-29 15:51
回覆 小花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因最近阿公剛過世有遺產分配之問題,阿公共有五個兒子三個女兒,但阿公的第四個兒子大約在 ... (恕刪)

這樣是不行的。要小心不要提供任何印章給人辦理繼承登記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再來電洽詢。

SUNNY 102-06-27 18:36

你好:

爸爸是公務人員生前每個月都有退休金,過世後退休金辦理全退,請問退休金的部分是否可以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權?如果可以的話,是要在遺產分割時提出還是要在另外訴訟?

 

SUNNY 102-06-27 13:18

律師你好:

      父親生前有賣一台車子(貸款)及向他人借款3萬元,過世後因退休金留下200萬元遺產,另有爸爸生前買的保單受益人為母親保險金額100萬元,父親的喪葬費用共花了35萬,媽媽也將車貸80萬及向他人借款的3萬元還清,母親將保險金額的部分拿去貸款買房(房子的市值500萬),向銀行貸款250萬元,請問:

1.保險金額的部分算在遺產內嗎?

2.遺產可以扣掉喪葬費用和生前的借款和車貸,剩餘部份才是可分配遺產?

3.媽媽用保險金額向銀行借貸買房,請問房子是算在遺產裡嗎?

4.車子是在爸爸的名下,請問車子的算法是不是(遺產+車子市值-車子貸款)?

5.爸爸的私生子(未成年)其法定代理人要爭奪遺產,已對我們提出訴訟,其訴訟費用法院通知單上是要我們出錢,請問這部分是不是算遺產分割費用,可否主張從遺產中扣除?

6.遺產是必要將一部分給私生子,但是他媽媽吸毒又沒在照顧小孩,有沒有什麼方法不會讓遺產落入他媽媽手中,可不可以請求為保障孩子權利分期付款或是等孩子成年後領取或是用遺產幫他繳學費?

Sunny您好

您似乎遺產分配有些疑問,我提供一些意見供您參考

1.保險金額的部分算在遺產內嗎?

有指定受益人,就不算遺產

2.遺產可以扣掉喪葬費用和生前的借款和車貸,剩餘部份才是可分配遺產?

分配遺產是扣除這些債務的才分配

3.媽媽用保險金額向銀行借貸買房,請問房子是算在遺產裡嗎?

因為保險金已不算遺產,所用買來的房子也不算遺產

4.車子是在爸爸的名下,請問車子的算法是不是(遺產+車子市值-車子貸款)?

算法大致上是如此。

5.爸爸的私生子(未成年)其法定代理人要爭奪遺產,已對我們提出訴訟,其訴訟費用法院通知單上是要我們出錢,請問這部分是不是算遺產分割費用,可否主張從遺產中扣除?

這將來由可能由法院做一裁定,就分割遺產費用,比例上如何分擔,原則上由聲請分割的人負擔。

6.遺產是必要將一部分給私生子,但是他媽媽吸毒又沒在照顧小孩,有沒有什麼方法不會讓遺產落入他媽媽手中,可不可以請求為保障孩子權利分期付款或是等孩子成年後領取或是用遺產幫他繳學費?

這部分比較困難,因為畢竟媽媽是法定代理人,但是如果私生子的媽媽不適合照顧小孩,可以請對方親人中比較適合照顧的人,來聲請改定監護人。

我提供的意見對您,會不會不清楚呢?會不會沒有幫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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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偉 102-06-24 00:28
律師你好, 今年家弟因故身亡, 想請問未來家父母之遺產, 弟媳及姪子是否有繼承之權利 ? 若有,是否由其他方式不讓弟媳方繼承 ? 另,姪子之未成年子女監護有辦法爭取嗎? 感謝回覆。
原則上由你跟姪子繼承 弟媳沒有繼承權利 姪子在法律上屬於代位繼承其父親應繼分 如果弟媳沒有重大不適任情形 要爭取監護 很有難度
小寶 102-06-23 22:27

想請教 遺產土地 強制分割 會被拍賣掉嗎?  如果爺爺的女兒,都沒有撫養爺爺,還有負擔爺爺的醫療費用,在這方面我可以在他們要求分割祖地的時候,要求他們平均分擔嗎?  因為21年的醫療費用,算起來很龐大,以至於現在我沒有錢可以買他們可以分產的建地價格,那麼我該如何 或 可不可以要求他們必須要支付我??  還有喪葬費用,他們有分產權,那是不是也可以要求他們必須與我共同分擔呢??  因為他們都沒有提到要出錢,只一直說我不買,就要法院拍掉爺爺的祖地,所以我現在到底該如何做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土地強制分割,仍有可能以變價方式來分配,所以仍有可能會被拍賣.

二.醫藥費用及喪葬費用的部分,首先要先確認是由誰支付,此部分也要提出相關單據,才能請求.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sir 102-06-21 17:03

我家因為遺產分割問題並非欠銀行錢而最近要拍賣房子,但為何房仲寄來的信中會寫我的全名,在現在個資法保護下,它如何查到我全名呢?它應該是寫X先生不是嗎?這是否是法院洩漏我個資,難道司法人員就可洩漏我個資嗎?

承佑 102-06-18 09:34

您好:

奶奶於101.10月過世(爺爺早已往生),奶奶生前留有土地(農地及公供設施保留地)公告金額約2,600萬,另於100.12贈與公告現值750萬房子給叔叔兒子(採公告現值扣除贈與免稅額後,繳交贈與稅及土增稅方式過戶),奶奶生前有子女四人(父親,1叔-領有身心殘障手冊,2姑),其中父親已往生(留有子女各1人-代位繼承),目前尚未申報遺產(已過6個月國稅局已發函摧繳中),

請問以下報稅及分配問題:

一.奶奶名下一筆土地銀行設有抵押權(借款人叔叔,保證人奶奶,土地為擔保品),借款金額150萬,尚有未償還負債約125萬,土地公告地價約650萬

1.請問申請報稅時125萬可否列入奶奶的未納負債?(叔叔已向銀行提出不願繳交後續本利聲明)

2.若銀行已進入司法摧收程序,繼承人是否有優先認購權?若有先後順序為何?

3.若土地遭拍賣後,該筆650萬公告農地是否仍需納入遺產總額中申報?

二.奶奶生前未立遺囑,現因繼承人均未拋棄繼承,按法規遺產應4等分並於繳納遺產稅後分割,惟因分配比率問題仍未解決,叔叔主張剩餘財產均為其名下所有(主因為奶奶過世前口述財產要給叔叔-有1位證人-奶奶妹妹),但二姑堅持按法律1/4分配,大家不願出錢繳納遺產稅(粗估約60萬-農地無法取得農用證明),請問若有三方同意繳交,可否避過二姑採對我們代位繼承者較有保障之解決方式(如法院裁決)?

三.奶奶於過世前生病之醫藥費部份,有約40萬皆由我們支付(叔叔及姑姑均未支出),此部份對於我們在遺產分配中是否有較有利的法規保障?

以上問題請教謝謝各為先進

陳先生 102-06-16 21:27

今年年初外公過世,

約有現金 130萬、土地數十筆,

房屋二間、一間約800W、一間約200W

繼承權的是外婆、二個舅???舅,我媽媽、四個阿姨,

其中800W的房子今年前已經過戶給大舅,過戶就不算在遺產內嗎?

舅舅說女生都不能分,以後就沒有照顧外婆的責任

如果我媽媽阿姨都放棄繼承,未來就沒有扶養外婆的責任嗎?

如果照法律外婆1/2、其他子女平分,那外婆的扶養責任是如何??

因為舅舅那邊很兇悍,很難溝通,如果要請律師處,大約費用是多少?

不好意思問題很多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基本上,您母親對於外婆的扶養義務與是否有繼承外公的遺產無關,並部會因為沒有繼承外公遺產,便無庸扶養外婆,這是二件事情。

至於外公遺產的部分,需先看外婆是否要進行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如要,則先進行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之後,再就外公剩餘之遺產部分,進行遺產分配

一年前外公將房屋過戶給舅舅,如果是贈與,因該贈與是在外公過世前二年內所為,因此該財產視為舅舅所得遺產,亦即舅舅已經先分得部分的遺產了。

舅舅如果十分強勢,不願意讓您的母親繼承遺產,可以委請律師進行協商或者提起繼承回復請求權之訴訟,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如無法協調,可自行先辦理遺產登記後,訴請法院分割遺產

阿龍 102-06-15 19:28

我父親於民國96年因病過世,家族中可處分父親遺產者有五人(下稱繼承者五人)。父親往生後留有債權土地若干筆、股票、現金)及債務銀行貸款約700萬元、向銀行作其他擔保人而被假扣押約2,000萬元)。繼承者五人已於規定期限內辦理限定繼承

其中債務部分,銀行貸款為償還第一順位,因擔保而被假扣押者為第二順位銀行貸款因當初以父親名下一筆土地地上物一棟(我所有)作為擔保品,並由我作為保證人,現下已向銀行辦理該筆貸款轉由我來借貸,並由其他四人做保證人,我每月按時繳交貸款利息

現今繼承者五人已將父親之現金及股票辦理分配過戶於各自名下,預計持續辦理其餘土地分割繼承,僅餘尚作擔保品之土地暫不分割處分。請問:

一、 繼承者五人未以繼承債權清償繼承債務,而將債權逐步分割處分,有無違反限定繼承之規定?

二、 如有違反限定繼承相關規定,繼承者五人將有何罰則?如無違反,將來該些繼承債務要求清償時,是否仍僅由該筆尚未處分之土地(加上地上物一棟)作為清償即可?

沈恆 (沈律師) 102-06-16 02:57

依您所述,繼承人並沒有依法完成整個限定繼承的程序,如果債權人受有損害,可以請求賠償。另外,不管繼承人有無違反規定,債權人可以求償的範圍至少是繼承時所有的遺產,不會因為繼承人已分割遺產就受影響;再者,如果處分遺產是因為不想還債,還可能會喪失限定繼承的利益。以上謹供您參考。

阿御 102-06-15 15:49

我想請問我媽媽想立遺囑因為想說直接過戶給我要繳很多贈與稅~所以想立遺囑.以後直接課徵遺產稅時也繳不到~主要就是家中房產以後直接給我~因為避免家裡嫁出去姐姐以後爭產~請問遺囑內容說明家中房產給我~我以後可以直接可以拿該遺囑直接繼承地政事務所辦理過戶~還是說就算立遺囑裡面都已經說明全部房產紙給我一人~我姐他們還是有權可以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遺囑有一定之要件,一定要依法律所規定之要件來訂定才屬有效,而您母親的遺產並無法全部歸您所有,其他的繼承人仍可向您主張特留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laine 102-06-13 20:37

最近爺爺剛過世,面臨到遺產處理的問題
我爺爺有三個小孩,就是大伯(老大),姑姑(老二),我爸,而奶奶已經過世


原先爺爺在奶奶剛過世時就有立了一份遺囑(A),
但後來因為一些撫養問題,姑姑不願意一起分擔照顧爺爺,
促使爺爺改立一份遺囑(B),是在他尚未生病且意識清楚下所親筆寫下,
上頭有載明上前一份遺囑(A)作廢,並載明年月日,以及親筆簽名。

遺囑大略:
遺囑(A):土地歸我大伯和爸所有(生前已改登記為大伯和我爸的名字),花剩的現金歸我姑姑所有,銀行優存歸我爸所有;
遺囑(B):土地歸我大伯和爸所有(生前已改登記為大伯和我爸的名字),花剩的現金大伯佔53%、我爸44%、姑姑3%,銀行優存歸我爸所有;

我們面臨到的問題是,銀行優存的部份需要所有被繼承人同時簽署,才能領回這筆錢,但姑姑不承認遺囑(B),所以想請教大家:
(1)這樣的遺囑是具有效力的嗎?
(2)這樣有違反姑姑的特留份嗎?姑姑的特留份是1/6? (假如有現金300萬,特留份為50萬?)
(3)土地也需要有特留份給姑姑?
(4)若有這份遺囑,去銀行領優存,還需要姑姑的同意嗎?

 

謝謝回答

chase 102-06-11 18:42

您好,

家父生前幫母親及三個子女理財, 直至去年過世後因為必須要繳交遺產稅; 子女才開始了解父親的財務內容. 三弟一直無業所以住在家裡, 而我和哥哥則在外工作. 據母親的說是父親為了方便操作(ex:簽名蓋章...), 所以將1/2+的資金放至三弟名下, 即便母親希望將財產平分三分, 但三弟目前採取完全不配合的態度, 揚言若是動他帳戶裡面的錢就要提告. 請問在此情形之下我們有機會可以公平處理嗎? 母親和哥哥都曾因和他爭執被攻擊受傷, 但母親希望息事寧人...

遺產分配的部分他也揚言若不把他認為父親應該要給他的過戶給他, 則會拒絕任何文件的簽署, 遺產稅也要從父親帳戶內扣繳. 只要不從就要讓大家都拿不到遺產, 請問這我們又能如何處理?

感謝您的幫忙!

 

 1.本件在財產部分恐怕必須進一步看看是否得以主張借名或者信託關係而構成被繼承人應繼財產之成分,此部分後續可能是免不了要以訴訟程序來處理或者解決。

2.刑事部分若能正式提出告訴或許能夠使對方態度轉變亦未可知,惟傷害罪是告訴乃論,必須在事發時間起算六個月內提告,此部分尚請留意。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這個要向法院主張借名信託

才有可能把錢要回來

這個不是很好處理的問題

建議你尋求專業律師協助

102-06-08 01:58

您好:

祖父母育有五子,而家父過世至今已25年,與祖父母也因大伯阻撓未曾有過聯繫。前陣子調閱戶籍謄本得知祖母已於八年前過世,且聽家母說以前祖母名下有一筆土地,但是有可能在這些年已經過戶給大伯。

想請教律師

1.如果土地已經在祖母生前過戶給大伯,我們該如何維護自身被侵害之權益?

2.如果請求分配遺產,除了土地之外,祖母生前財產該如何取回屬於自己的一部分?

3.如果真要打官司,勝算高嗎?

撥空解答,不勝感激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祖母名下的土地是在生前還是過世之後移轉至伯父名下?如為生前,則須檢視祖母是否係出於自由意志移轉給伯父?還是伯父私下辦理?又如為祖母過世之後方移轉,則該部分財產屬於遺產,您可以主張繼承權遭受侵害,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您的權益。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煜您好, 

1. 您的情況可以主張「繼承回復請求權」,按民法第1146條之規定繼承回復請求權自知悉被侵害之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請注意時效之規定,切莫超過時效影響自身權益。

2. 由於您的父親早於祖母去世,法律上您得按民法第1140條主張代位繼承, 亦有繼承權。

3. 法律上成敗為何,必須視您得提出的資料判斷,可能要麻煩您攜帶相關資料到事務所。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致電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攜帶所有資料至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訴訟策略。

律師敬上

若您認為上述內容有所幫助,還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

102-06-14 23:39
回覆 煜 的發言內容:

您好:

祖父母育有五子,而家父過世至今已25年,與祖父母也因大伯阻撓未曾有過聯 ... (恕刪)

您好:

前些日子前往地政與國稅局調閱祖父母名下財產動產已在祖母生前轉移伯父名下,所以國稅局並無辦理繼承紀錄。請問這樣是否有資格可以爭取特留份?

karen 102-06-07 15:13

二月中辦理限定繼承,今天電話詢問法院通知已結案,請教以下問題--1.陳報財產清冊的時候沒有陳報債權人,那麼是六個月內有向我們陳報債權債權人(法院的裁定書是要債權人跟繼承人聲明債權)才有要求遺產分配的權利?還是債權人清冊裡面的都有權利(最近才知道要去聯徵中心調了資料,想向法院陳報也來不及了);2.在已知債務大於資產的情況下,被繼承人名下的土地動產過戶嗎?(地政方面說六個月內要過戶,但是還沒有過法院催示公告期間);3.在有欠稅及罰鍰還有銀行債務的前提下,過了六個月催示公告期間,被繼承人的財產要如何處分?(僅有小塊土地及車輛)

小多啦 102-06-05 17:25

我想請問一下唷 家父剛過世...但家父有欠銀行負債.但哥哥她們選擇拋棄繼承.但我來不及辦拋棄即成該怎磨辦....還有我家父生前有勞保保險.這些我可以辦理嗎 .但因為我父母離婚 父親在娶.他們不知道有無辦拋棄繼承.但她們有申請勞保保險了...勞保保險.算遺產嗎....不知父親欠多少錢....

 

wendy 102-06-04 09:47

您好....

先生在10幾年前有繼承遺產兩間房屋持有各1/3的股份,因工作的關係在99年初的時候自己又買了一間房子,但礙於女兒學習障礙上的問題,所以100年6月在兩年內把這間房子賣掉,當時有問過仲介是否會被課到奢侈稅,仲介說不會,但現在收到課奢侈稅的公文了,請問我們該如何做才好呢?當初才剛剛施行去國稅局詢問都沒有人知道,且我們查了法條照字面的解釋是不會被課到,所以現在很擔心會被課到,只能先從女兒治療就學方面著手,請問各位英明的律師們是否有更好的辦法呢?謝謝!

1. 買新賣新 看起來應該還是符合奢侈稅規定 2.當時應該要函詢國稅局 這種情況是否有構成課徵奢侈稅可能 3.目前課稅處分下來 也只能依循救濟程序去處理

wendy 102-06-04 11:01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 買新賣新 看起來應該還是符合奢侈稅規定 2.當時應該要函詢國稅局 這種情況是否有構 ... (恕刪)

律師,不好意思請教一下,那要從哪方面著手比較好呢?謝謝!

復查,訴願及行政訴訟,如果最後非繳不可,只能考慮向仲介求償.

小妤 102-06-03 14:34

您好~請問一下我的母親是養女,養父母還有另外再領養一個養子(舅舅),母親跟養父姓,舅舅跟養母姓,所以母親的身分證上父親欄為養父姓名,但母親欄為空白,舅舅則相反。這是在領養當時就協議好的。但舅舅在母親不知情的情況下去偷偷變更,所以舅舅身分證上面養父母都有。而養母在5月過世,對母親跟養母之間來說實際上是有扶養關係,母親是否有權利可以請求分配遺產?因為舅舅把所有財產包含養父的部份全過戶到自已名下,而母親則什麼都沒有。是否可以尋求法律途徑請求分配?謝謝!

民法第1138條之規定,若您的母親在法律上與其養母並不具有親子關係的話(收養關係、戶籍資料上登記為養母),則並無權利繼承該名養母之遺產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函 102-05-29 08:58

您好,母親與一榮民再婚,日前該榮民百年歸老,其另有一經法院認養程序的養子(大陸人士),該養子來要遺產相關,卻未提出相關文件,故想請問律師,我方不想與大陸人士糾纏,可否辦理"拋棄繼承"? 又請問拋棄繼承會不會影響到母親半俸的請領?

還請協助釋疑~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5-30 01:46

遺族領半俸的權利,性質上並不是遺產,不會因為拋棄繼承而受影響。不過,這麼犧牲是否有必要?建議您還是該仔細考慮清楚。以上謹供您參考。

林智群 (klaw) 102-05-31 19:09

 如果父親沒有負債,不建議遽然拋棄繼承

kiki 102-05-27 22:39

如果以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 . 但有一方死亡 配偶還可分到對方的遺產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經辦理夫妻分別財產制之登記後,於配偶死亡時,生存配偶無法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但是生存配偶仍為繼承人之一,得繼承死亡配偶之遺產,如您有夫妻財產之相關問題,建議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律師得依據您的需求進行相關規劃,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HeavyBlue 102-05-27 20:50

事實經過:

當年我的父親在與我的母親打離婚協議時,因當時祖父健在,祖上傳下不少土地

而我父親為離婚,自己在離婚協議上寫下

「日後可繼承遺產,拋棄繼承而由三名兒子繼承

而今年我的祖父過世,留下了大筆的遺產份額給他

(他們是三兄弟與一女,遺產事前已分配好)



問題:

我的父親所寫的「拋棄繼承子女」部分 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力呢?

倘若是有效,我們該如何去爭取呢?

lisa 102-05-26 19:38

我先生過世了現在需要報稅

約二十年前我先生有買給我的房子登記我的名字

現在需要列為遺產申報嘛?還有這算不算夫妻共有財產?

我的小孩均已成年要求我要放到夫婦剩餘財產去計算

因為 我的房子價值較多

計算出來,先生留下的錢比我少,因此我得和孩子門均分,但是如此一來,我只剩少數的錢和一間實際價值不多的房子,萬一將來還得變賣房子為生,我不懂法律也沒本事和孩子爭執下去,可以請大律師們幫我解答我該如何處理呢!謝謝

看來是先生財產較少 子女要求先依夫妻財產分配 將請求後金額列入遺產分配 可以考慮 丈夫已經死亡 法人格已經不存在 子女是否還可以代位請求

沈恆 (沈律師) 102-05-30 02:22

如果先生是在101年12月28日以後死亡,因為修法後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已經不得繼承,所以子女是沒有權利主張分配夫妻財產的。原則上,只有登記在先生名下的財產才是遺產子女只能就此部分主張平均分配房子是您單獨所有不是遺產,不用分配。以上謹供您參考。

RC 102-05-23 04:08

律師大人:想請教一下,我奶奶1999年突然去世,動產部分沒問題,有問題的事他有一家公司的股份持份,當初父親跟叔叔因為股份持份少,股份分割就太小了,公司方面建議派一代表作為代表,之後再每年分紅給大家,他們就由三叔代表,可是發了一年,三叔就不發了. 當初他們都是口頭協議均分並無立協議. 另外,他們是請親戚做代書的幫忙辦理土地繼承一事,那親戚為了作業方便,自己就寫了個協議書,自己簽名蓋印,(簽名都是同一人,印鑑也是他自己去刻的),上面寫說土地均分,股份由三叔繼承,我三叔就拿這份說股份是他的,這些事我父親都沒告訴我,後來他2006年過世,直到現在我才由親戚口中得知有此事,想請問這種情形能有何權利主張?因為時間都比較久,當初又沒有簽正式的協議. 有朋友是說可以主張他拿的協議是造假無效的,所有遺產是要子女均分,請問這樣可以嗎? 之前他侵吞的款可以向他追討嗎? 這樣是否有可以起訴他的可能?感謝善心人士能協助這棘手的問題,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該協議若未經全體當事人同意,則對方即涉有偽造文書之問題,且該協議也可能無效,但應循訴訟途徑來請求確認無效,無效後,就回復到繼承時之狀態,繼承人仍可以主張繼承之,以上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7:02
回覆 RC 的發言內容:

律師大人:想請教一下,我奶奶1999年突然去世,動產部分沒問題,有問題的事他有一家公司的股份 ... (恕刪)

所以您要求的是股份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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