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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101-11-12 15:43

本人於小學期間,母親改嫁於張父,由於本人與張父無血緣關係,申請登記雙方為收養關係,張父為本人養父,本人即為張父養女。

日後因家裡各種家務問題,母親與張父離異,本人想與張父脫離收養關係,數次詢問戶政單位,仍得到“必須終止收養關係”且戶口名簿的母親欄位也必須跟隨張父之妻而更改(母親與張父離異必需為空白),遭遇此狀況無法理解及釋懷,由於我為張父養女就必須隨著張父的婚姻狀況來變動我的母親欄位。

近期瞭解,成年子女可以有自主從父從母姓的權利 ,詢問過戶政單位後的處理方式為,成年子女只需收養兩方同意並簽妥“終止收養約書”至戶政單位辦理即可終止,如此簡便方式何樂不為,但本人與張父聯繫處理,對方始終不出面及回應任何想法與意見,再者我兩方並無任何利益關係及牽扯,無法理解對方逃避的態度。

試問,如以上狀況,對方始終不出面已簡便方始處理,是否可採取法律途徑來解決,對於我方有無任何不利之處,以及該如何著手處理?

沈恆 (沈律師) 101-11-12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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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101-11-12 16:19

感謝沈律師回覆,倘若採取律師提供的建議請法院宣告,這需要準備什麼文件之類的東西以及是否須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謝謝

Yuli 101-11-11 01:14

您好:

     我擁有通常保護令,對方也同意離婚,不過我要爭取兩歲大女兒的監護權

     雖然對方不會對女兒施暴,但常常疏於照顧,生病不帶去看醫生,時常大人睡大人的覺,小孩在旁邊看電視,而且灌輸她一些不正常的觀念,對方有酗酒的習慣,而且曾經帶女兒去夜店

     女兒從小就是由我媽媽帶,對方的家人都要上班無暇照顧

     對方的薪水是三萬,我只有兩萬,女兒的教育費及奶粉是由對方負責,而我只負責女兒的健保及生活費;對方名下有房子,但是是和弟.妹合買的,而我娘家這邊有幫我準備一間房子,只是和對方鬧到要離婚不敢把房子過戶給我

      目前有照片可以證明對方疏於照顧,請問這樣的勝訴機率有多少?現在應該要怎麼做才能快速解決?現在女兒是跟我同住,在還沒離婚擁有共同監護權時,我是否可以將女兒藏起來,不讓對方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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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 101-11-09 11:33
律師您好~我有跟朋友要買一輛中古汽車,價錢談好了金錢也分3次匯到他本人戶頭,(有匯款水單為證),但錢匯完了過沒幾天他後悔說不賣了,因此我要求他退回我的匯款,事後他就拿了2張客票(他有背書),因2張票金錢不足我匯出的數目,他有再開一張本票給我補齊,但2張票到期日都因(拒絕往來)跳票了,而後他就避不見面。。。。 1.我有他的證件(當初要辦過戶用的) 2.他這樣有算詐欺嗎 3.因為他不是中古車商,所以我們沒有買賣合約,這樣可以告嗎 4.證據只有我的匯款單跟她背書的(芭樂票) 謝謝你麻煩起你指導
如果這種情形 還是建議直接提告詐欺罪 縱使之前訂約不是詐欺 至少後面是出於詐欺犯意而開立空頭票
Judy 101-11-08 18:00

請問先生為公司貸款之保證人,可否中途更換其他人為保證人呢?

若先生的公司正常營運及還款,若先生死亡,公司會自動更換保證人嗎?或者會發生由配偶及子女繼承,而成為保證人呢?

目前之遺產免稅額是多少?如何計算?財產過戶子女,是贈與好呢?還是以遺產方式處理好呢?贈與稅和遺產稅率為多少?

阿棠 101-11-08 09:35

律師你好,我在網路上玩一款遊戲,有一個陌生人要跟我買遊戲虛寶,然後對方說要使用現金轉帳給我,結果過了大約10分鐘 對方說她轉錯錢 我賣1100T他轉1萬1000T給我 然後我就出門去查戶頭裡的錢,結果真有這筆錢,但是回來時就看到對方說要去法院告我不當侵占,一邊又一直要求我去轉帳給他不然要去告我,我第一時間點以為是詐騙集團所以就跟她講說叫他去找銀行來處理,(我怕是詐騙集團)爾且也是對方轉帳錯誤 之後的幾天 他每天都寫信(遊戲裡的信箱)要求我轉回去給他,隔了一段時間

有天他突然寫一封信(遊戲裡的信箱)裡面標住了我的姓名 父母親姓名 地址 電話 更扯的是連我之前有簽過戶口都寫出來 當初轉帳的時候我可沒給他這們隱密的個資 我只給他銀行帳號手機都沒給過他 他還標註說這是法院給他的個資 要求我返還他錢 不然他要去告了,我心裡想說法院不可能給你這些資料吧我又沒犯罪 就去警局報案 可是過沒幾天真的收到法院寄給我的不當獲利的起訴書

可以請問我有哪些方式可以處理 

因為我覺得真的很扯 對方竟然可以只憑一個銀行帳號就可以查到我的個資

 

1.不當得利屬於民事案件 如果確實沒有法律上原因獲有利益 是構成不當得利 2.至於個資問題 管道也是很多 也確實可能有其他公家單位濫用權限查詢

阿棠 101-11-09 05:09

 張律師你好 法院把公文寄來之後,對方還是一直要求我轉回去給他,並申明說我還小轉回去給他我才不會留下前科之類等等,我告知對方說一切等法官判決,之後對方找了他遊戲上的朋友,密我叫我11月中開庭叫我躲好,等事情處理好之後要請教我之類的,我不知道這是否是原告的主意,還是他友人的主意,請問這是否有構成恐嚇,上法庭直接向法官提起就好嗎?還是另外做報案 因為我覺得我的人生安全有點受到威脅

wang 101-11-08 07:29
律師您好~我有跟朋友要買一輛中古汽車,價錢談好了金錢也分3次匯到他本人戶頭,(有匯款水單為證),但錢匯完了過沒幾天他後悔說不賣了,因此我要求他退回我的匯款,事後他就拿了2張客票(他有背書),因2張票金錢不足我匯出的數目,他有再開一張本票給我補齊,但2張票到期日都因(拒絕往來)跳票了,而後他就避不見面。。。。 1.我有他的證件(當初要辦過戶用的) 2.他這樣有算詐欺嗎 3.因為他不是中古車商,所以我們沒有買賣合約,這樣可以告嗎 4.證據只有我的匯款單跟她背書的(芭樂票) 謝謝你麻煩起你指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若對方給票時,即知該票會跳票,則對方即有可能會構成詐欺罪. 二.您們的買賣仍屬有效,既然對方違約在先,則您可以向對方請求返還價金. 三.而本票部分,若已到期,也可以先做本票裁定.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謝謝
呂盈毅 101-11-01 15:24
律師,您好 家母於民國79年向大伯購買一塊農地的1/3,但因當時法令農地無法分割,故有找律師簽立買賣契約,根據上面的契約內容,若未來法令修改可劃分之時,必須申請劃分登記過戶為家母之名,但現在大伯不願意過戶給我母親,找過民意代表與里長去協調,大伯也不願意過戶。 請問該採取何種途徑,來爭取此塊農地? Tks.
依您所述,既然無法協調的話,只能經由訴訟請求分割過戶,但須注意農地何時開放過戶、以及開放過戶後,您母親有無向您大伯催告履行等時效的問題。
DAVID 101-10-29 22:51

當時因為與一位朋友說好請他幫我找位信用良好擔任房屋登記名義人,因為當時與這位朋友有共同合作投資動產所以基本上彼此都相當信任,所以借名給他找出來這位朋友(A)後也依直相安無事快2年.後來因為我與這位朋友關西惡化後又加上彼此間有金錢糾紛,(價金確實是我所買所有過戶資料權在我這,這間房子目前出租中).後來我與這位朋友(B)徹底鬧番後他突然發一份存證信給我.內容大概自稱房子他買ㄉ請我繳回權狀給他,PS:他絕對無法提出任何相關買賣價金金流.但目前他就表示(因為我門本來就有資金往來他就挑ㄌ2筆176萬就說房子是他買ㄉ,我應該要怎ㄇ去對(A)請求反環所有權登記ㄋ...?(A)承認為藉名登記名義人但卻稱是受(B)委任.不認識我並表示我與(B)糾紛不關他ㄉ事(可是因為(B)關西他也不願意反環所有權.簡單說就是我跟(B)獎好就好(B)沒受全他無法過戶與我

我是否能證明房子是我所購後在請求反環..法律關西要如何主張?

感謝律師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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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登記搜證很重要,倘敵視對方會增加搜證困難。倘證據不足則敗率頗高。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101-10-22 01:43
律師你好: 我老爸在過世前把房子土地過戶給我.但當時將資料放在奶奶那邊代為保管家裡面叔叔有把其中一塊土地拿去做分割在我不知道的情形下交易出去後面我才得知也並未簽名買賣合約~也不打算提告後續 因奶奶往生後叔叔和大伯又動了歪腦筋的情形下我搬出去和一位友人住後續我去當兵前友人慫恿我賣土地我也答應也簽了名之後我在當兵新訓中心期間 將房子的所有資料身分證通通放在他給我住的房間內在我修結訓假時發現房子過戶了 我有去找過對方我沒有簽名是如何交易的他只說透過仲介 也不願說明仲介是哪一間的 這已經過了六年 請問還有辦法要得回來嗎!? ps土地交易我確定有簽名但房子沒有~.~
雖然侵權時效已經經過 不過如果對方是沒有原因獲得這些利益 法律上還是可以跟對方請求的
林智群 (klaw) 101-10-22 12:41

土地交易你有簽名,那土地是要不回來了,

但交易土地的價金應該歸你所有,建議提起不當得利訴訟請求你朋友返還買賣土地價金

紀先生 101-10-18 22:33

各位先進好:
1.我是房子1/2的共有人A.另一個共有人B因債務關係被C向法院標得B的共有房屋1/2.我因未於法定期間主張優先購買權.而被C拍定及過戶完畢.9月1日收到C寄的存證信函.請B七日內遷讓房屋逾期將主張權利.請A.B說明房子的分管問題.
2.房子為透天五樓房A.B原約定1~2樓為B管理使用.3~4樓為A管理使用.5樓為A.B共同使用.
請問:
C會如以何種訴訟方式向A.B主張遷讓房子及損害賠償問題?
C會不會於同一訴訟對B提出遷讓房屋及損害賠償.向A提出分管契約訴訟呢?
A. B會有刑事責任嗎?
A. B因如何面對處理.
以上問題.有勞大家幫忙.有感謝

紀先生 101-10-18 22:25
律師好: 1.我是房子1/2的共有人A.另一個共有人B因債務關係被C向法院標得B的共有房屋1/2.我因未於法定期間主張優先購買權.而被C拍定及過戶完畢.9月1日收到C寄的存證信函.請B七日內遷讓房屋逾期將主張權利.請A.B說明房子的分管問題. 2.房子為透天五樓房A.B原約定1~2樓為B管理使用.3~4樓為A管理使用.5樓為A.B共同使用. 請問大律師: C會如以何種訴訟方式向A.B主張遷讓房子及損害賠償問題? C會不會於同一訴訟對B提出遷讓房屋及損害賠償.向A提出分管契約訴訟呢? A. B會有刑事責任嗎? A. B因如何面對處理. 以上問題.有勞大律師幫忙.有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既然您們於共有時即訂有分管契約,則C在拍賣取得標的物時,即應會承繼該分管契約,所以您仍得主張依分管契約使用收益,A的部分目前看起來應無刑事責任,但若B一直不交出其占有,則可能會涉及刑事責任,且C只能向B提出遷讓房屋之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紀先生 101-10-18 21:30
律師好: 1.我是房子1/2的共有人A.另一個共有人B因債務關係被C向法院標得B的共有房屋1/2.我因未於法定期間主張優先購買權.而被C拍定及過戶完畢.9月1日收到C寄的存證信函.請B七日內遷讓房屋逾期將主張權利.請A.B說明房子的分管問題. 2.房子為透天五樓房A.B原約定1~2樓為B管理使用.3~4樓為A管理使用.5樓為A.B共同使用. 請問大律師: C會如以何種訴訟方式向A.C主張遷讓房子及損害賠償問題? C會不會於同一訴訟對B提出遷讓房屋及損害賠償訴訟.對A提出分管契約訴訟呢? A. B會有刑事責任嗎? B. B因如何面對處理. 以上問題.有勞大律師幫忙.有感謝…
1.單純房子應有部分被拍賣 由第三人與另一共有人繼續共有關係 沒有刑事責任問題 2.第三人如果不願意承認目前分管狀態 自然可以訴請A應將共有物交由共有人全體使用收益 或是訴請法院分割 所以你還是等C有甚麼請求再來煩惱 或你A也可以直接訴請法院分割
amy 101-10-11 10:52
律師您好: 好幾個問題因為您的回覆有了方向處理, 非常謝謝您的回覆: 有下列更細部的問題想再請教您: 1.如果新房東也是願意用同樣的條件,那我們是三方只需要口頭約定嗎?還是要文件確認? 2.舊房東並沒直接跟我提卻透過第三人說已經賣了說已經收訂金了,這樣合理嗎?說下個月完成過戶,但我都不知道之後房租要給誰?我該怎麼主張才可以把這樣的法律行為更順暢解決呢? 非常謝謝您!!
您好: 建議三方另擬書面文件,以免將來產生爭議. 文件內容包含原契約的承擔,押金及返還,租期及房租收取等重要事項均應納入.
101-10-07 12:03

律師您好!

日前接到一通推銷未上市股票電話,在幾次通話後,同意申購且依對方要求簽署申購與轉讓同意書(1式兩份)和身分證及護照相關影本郵寄給對方,後來打電話告知說股票以申購完成且已過戶到我的名下要我去確認,並把保管股票領取單mail給我看,要我安排時間與他去領取股票且交款,而我也打電話確認過股數。後來因為種種原因,我告知我無法購買,請她把股票轉讓出去,她告知我說股票過戶到我名下且以代墊付款,不能反悔而且有違約交割的問題,我說我當時有簽署轉讓同意書且當時並未告知我說他們會事先代墊付款,且我事先告知說我並未接觸過未上市股票的買賣,很多事情都不知道。但對方說申購完全是經過我同意且提供資料才能完成申購(他說她有電話錄音),不能事後反悔,一直要求我去領回股票,說股款以等待交割,在幾次的信件交談後,信件提到

對方答應說協助幫我把股票轉出,但是交易手續費(轉入和轉出)的費用需要我負擔,說他們會處理後續的程序,我再問他們是否付交易手續費之後 就可以幫我把股票轉讓出去,且我事後就沒有其他的事情要處理了。對方就沒有再回信給我了。

那麼請問我現在不想購買可以嗎?會有甚麼問題嗎?

還有他說收續費須由我付擔,是這樣嗎?有違約交割問題嗎?

1.未上市股票屬於私下交易的行為 應該沒有什麼違約交割的問題 不過由於買賣股票契約已經生效 如果反悔不願購買 確實還是有違約的問題 2.至於違約內容為何 還是要看當時幫你代辦契約內容如何約定 是否以你的名義透過承銷的公司直接跟發行股票公司購買股票 還是其他方式 3.只能說契約成立後 你就負有相當義務 要完全免除責任應該是不太可能

101-10-07 13:52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未上市股票屬於私下交易的行為 應該沒有什麼違約交割的問題 不過由於買賣股票契約已經生 ... (恕刪)

 律師您好!

當時他是以mail的方式,寄給我股份轉讓格式與轉讓過戶申請書,要我自行列印下來,當時他只要求我在轉讓人與受讓人的地方簽名(一式兩份),我問他其他都不用填嗎?他說不用,只要簽名就好,所以我也不知道股票是從那裏過戶來的,出讓人是誰。也未簽署違約的相關文件。

由於保管條還在對方手裡,我也未付款項且未領回股票,那我可以要求他把股權轉讓出去嗎?(當時我也簽了轉讓書),至於他說手續費轉入轉出費用$5000元需要我負擔,如果我付錢了,我還要負甚麼責任嗎?

萬一事後再來跟我催討其他費用(比如說股票已較低的價錢轉讓,需要我付差額之類的)我還是要負責?

請問律師 我該如何處理比較好?謝謝

 

 

你還是不要輕易匯款給對方 至少先弄清楚股票是如何移轉 目前是否確實在你名下 以及對方所稱轉賣是如何操作 否則到時候可能又被請求給付買賣股票股款

101-10-07 15:11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還是不要輕易匯款給對方 至少先弄清楚股票是如何移轉 目前是否確實在你名下 以及對方所 ... (恕刪)

 感謝律師回答!

因為購買的股票是海外的股票,說是要回台掛牌(有開法說會),所以他告訴我是海外申購交易的。

我有打電話去確認過股數,我名下確實有股票

他只說會幫我協助把股票轉出,後續程序他們會處理,並未交代說如何處理,我可以要求以同等價位轉出嗎? 如不同意,我該怎麼處理。

我目前尚未匯款,他給我的是私人帳戶,說等我匯款好再告知他們。

因為當初沒說到違約的內容且也沒有簽任何違約的文件,有簽轉讓書,這表示我有權轉讓並不違反是嗎?

他這樣有權跟我要求違約賠償金嗎?

淑貞 101-10-07 04:43

最近買了一間店面前後有路土地權狀是35坪

過戶完成後計算權狀的建築物面積後

發現建物只有26坪

中間差異了9坪不見了

已要求鑑界

但前面是中山路的大馬路

後面是汽車可以通行的巷道也有住戶

有被仲介欺騙的感覺

仲介完全沒告知土地問題

屋主也刻意隱瞞

如何求償

或如何訴訟不買了

但這兩天已過戶

過戶時當場才計算建物使用執照發現問題

立即提出鑑界

仲介不是應該有告知責任

我只能默默的接受這件事嗎

我該如何爭取我的權益

感激不盡

1. 如果坪數根買賣當時約定不同 買賣標的物有瑕疵 依法可以解除買賣契約或減少買賣價金 契約解除後 你就可以請求對方應返還你支付的價金 2.另外如果你認為仲介有刻意欺騙的行為 這部分你可以考慮對仲介請求賠償損害 3.建議你還是先通知原所有權人現在的情況 等對方回應後 再決定是否採取法律途徑解決

林智群 (klaw) 101-10-07 19:43

土地房屋買賣裡,短少坪數是重大瑕疵,買家依法應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特別你的案件還短少這麼多,應該已經構成解約事由,

即使無法解約,亦應減少價金,

房仲應有未能善盡告知義務的債務不履行情形,建議瞭解後再決定是否一併要求其負責

Joshua 101-10-05 09:19

親戚中有長輩因子女成年,想先把名下房地過戶子女,但擔心子女日後不孝,想讓子女們簽個"備忘錄"、"切結書"、"同意書"類的文書,上面記載若子女日後不孝,贈與人可收回贈與之房地,受贈人不得異議之類的條款。請問:1.這樣的文書該叫"備忘錄"、"切結書"、"同意書"還是其他名稱?  2.這樣的條款是否有漏洞?條款該怎麼訂對長輩較有保障?  謝謝您的回答,感恩!

蕭宇軒 (蕭律師) 101-10-05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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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立捷 (林律師) 101-10-05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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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1-10-05 18:45

這個算是一個附條件的贈與契約,

就是表示長輩的贈與是有條件的,如果未來沒有做到,可以撤銷贈與,

建議將條件寫清楚,比如說按月給多少錢,比較明確,不然孝不孝順實在太過籠統

黃小姐 101-10-04 12:37
楊尚訓律師你好:請教你我哥哥今日收到起訴書裡有寫到 所犯法條:刑法第347條第一項 (我們看不懂什麼意思) 中華民國刑法 第347條 (擄人勒索) 意圖勒贖而擄人者,處死行、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 致重傷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第一項之罪,未經取贖而釋放被害人者,減輕其刑;取贖後而釋放被害人者,得減輕其刑 想問律師先生:是否可幫忙回答 哥哥會被關嗎? 其實這場官司都是自己家裡人為了錢而演生出來的.. 請教楊尚訓律師 : 哥哥當初把房子過戶給媽媽但媽媽沒經過同意就把房子賣掉賣了一百萬 哥哥知道了以後跟媽媽要30萬 媽媽也願意給因為這是哥哥當初的積蓄 可是哥哥的 大妹(就是我的姐姐)跟他媽媽開了聯名帳戶 百般刁難哥哥大妹一直不同意給這30萬 哥哥一時氣下抱走了大妹的小孩(3歲)威脅要匯30萬到哥哥戶頭不然不放人要帶小孩一起去死(因為哥哥欠了很多卡債很需要錢) 過了2小時30萬匯到帳戶於是哥哥要把小孩帶回去還大妹但就被刑警逮捕了 因為中間他有告知未來大嫂這件事所以大嫂因為擔心哥哥也上哥哥的車幫他開車數不知道他大妹有去報警大嫂就被當成共犯了也背上同共犯罪名(中間哥哥有安撫大嫂拿到錢就沒事了數不知這麼嚴重) 大嫂很擔心罪名判會很重(未來的大嫂是一個單親媽媽已經很可憐了還要幫哥哥背債) 大嫂說沒及時阻止很懊悔 哥哥和大嫂該如何是好...請幫幫忙 大嫂想要詢問律師律師打官司但不知要如何詢問律師 請幫幫忙...感恩 謝謝你
本案辯護關鍵方向在於是否傳喚媽媽作證,若媽媽作證內容坦承當初房屋過戶為借名登記,實際所有權人仍是哥哥,則媽媽賣房子所得價款應該歸屬哥哥所有,此時哥哥並非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因為有債權),至多只為強制妨害自由罪(刑度相差很大)。強制罪、妨害自由刑度分別為3年、5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本案有和解可能,獲得緩刑得機率較高。最後,請調閱系爭房屋歷年所有權變動表,可以證明媽媽前手為哥哥,媽媽僅為借名登記之人。
黃小姐 101-10-04 11:53

楊尚訓律師你好:請教你我哥哥今日收到起訴書裡有寫到

所犯法條:刑法第347條第一項 (我們看不懂什麼意思)

中華民國刑法 第347條 (擄人勒索)

意圖勒贖而擄人者,處死行、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
重傷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第一項之罪,未經取贖而釋放被害人者,減輕其刑;取贖後而釋放被害人者,得減輕其刑

想問律師先生:是否可幫忙回答   哥哥會被關嗎?

其實這場官司都是自己家裡人為了錢而演生出來的.. 

                                                                                                                               

請教楊尚訓律師 :

哥哥當初把房子過戶給媽媽但媽媽沒經過同意就把房子賣掉賣了一百萬         

哥哥知道了以後跟媽媽要30萬  媽媽也願意給因為這是哥哥當初的積蓄
可是哥哥的

大妹(就是我的姐姐)跟他媽媽開了聯名帳戶 百般刁難哥哥大妹一直不同意給這30萬
哥哥一時氣下抱走了大妹的小孩(3歲)威脅要匯30萬到哥哥戶頭不然不放人要帶小孩一起去死(因為哥哥欠了很多卡債很需要錢)
過了2小時30萬匯到帳戶於是哥哥要把小孩帶回去還大妹但就被刑警逮捕了
因為中間他有告知未來大嫂這件事所以大嫂因為擔心哥哥也上哥哥的車幫他開車數不知道他大妹有去報警大嫂就被當成共犯了也背上同共犯罪名(中間哥哥有安撫大嫂拿到錢就沒事了數不知這麼嚴重)
大嫂很擔心罪名判會很重(未來的大嫂是一個單親媽媽已經很可憐了還要幫哥哥背債)
大嫂說沒及時阻止很懊悔
哥哥和大嫂該如何是好...請幫幫忙
 大嫂想要詢問律師律師打官司但不知要如何詢問律師

請幫幫忙...感恩 謝謝你

 

 

 

 

 

 

 

林立捷 (林律師) 101-10-04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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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is 101-10-03 07:37
我家有一大塊地蓋了數十間房子,分別出售後,我和親人各自住一橦,雖然房子已各自過戶給購買者,但出入房子道路的部分(無尾巷),地主仍是我奶奶,未來可能會被政府徵收,但目前為止,地主確實仍舊是我奶奶
一般出入道路大家要怎麼停車,我們都是不管的,但現在有一戶鄰居,一開始在自家門口前的出入道路畫了一個停車格(擺明給自已用的)雖然他口口聲聲說,他畫歸畫,但大家要停也是可以的,但這樣一畫,誰敢停呀
最近更誇張,直接挖了一小口井,大剌剌的抽起地下水,三不五時就灑水沖房子沖地面....
就長遠看,我們也會怕地層下陷(因為最近他有介紹2戶人家來買隔壁的房子,也打算要挖井抽地下水)
第二,就地主的角色,我們不希望土地被特定人士這種自私的佔用,口頭曾告誡幾次,對方總是皮皮的,最後這一次,是直接明白的告訴我們,他有去打聽過了,當初我們房子在買賣時是有簽合約,不可以擅自將出入道路封起來,影響住戶的使用權,(他的言下之意是說我們雖然是地主,但並沒有使用權,所以管不到他)
但,我們並沒有要封路呀,只是希望公用的地方大家都能使用,實在是看不慣他佔地為王的行為
想請問:
1.沒有法律可以制止他嗎?
2.該要怎麼做?用何種法律依據較佳?我們只想要限期請他恢復原狀,並沒有要他做什麼賠償
3.如果他拖拖拉拉不改善,有法律可以強制執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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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1-10-03 19:50

建議以奶奶名義發存證信函要求回復原狀,

對方置之不理後再考慮提告請求回復原狀

家君 101-10-01 19:16

律師大人您好!

我是房屋仲介,因受屋主委託售屋,並完成交易,現在正進行過戶程序中,而突然跑出屋主的兒子主張說他父親領有中度失智症手冊,說屋主所簽買賣合約有瑕疵,希望終止合約

請問:這種情況下合約無效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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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1-10-01 23:10

除非對方之前有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

不然他必須對於他父親簽約時精神狀況有問題負舉證責任

阿菱 101-10-01 11:31

事實概述如下:
 
 
投訴對象:XX動產-五股XXX加盟

     店長及二位業務員   提供之證據錄音檔 (與店長,二位業務員及屋主求證的對話皆有錄音)     
9/10 下午接獲永慶業務郭小姐告知五股西雲路有一物件,請我們去看屋.當天晚上約8點40分至屋主家.   看完後滿意附近的環境,於是立即下斡旋6萬元要以300萬向屋主購買.斡旋期間至9/13止.   郭小姐告知我們第一斡旋順位,將不會有其他人競爭,若有第二個人有意思要買也會告知.因此放心交給郭小姐處理.
 
9/11 晚上郭小姐來電告知,屋主的鄰居要出價350萬向他購屋,問我們要不要加價至350萬,好讓她和屋主談.
  但因加價金額突增許多,且斡旋期間至9/13,所以,我們回覆再給二天時間考慮.郭小姐回覆:好,這二天她也會問問屋主鄰居的情形,再告知我們.
 
9/12 & 9/13二天,郭小姐皆未來電詢問考慮情形.依之前郭小姐介紹物件的情形,都是很積極的詢問.但此次卻沒有,   並產生疑問:如果我們一樣出350萬,屋主還要被付仲介費,實拿比直接賣給鄰居還少,為何不直接賣給鄰居就好?
9/13 晚上9點左右找屋主求證.屋主告知:已賣出,於9/11(二)下午和永慶簽約.總價約290萬.   詑異之下,前往五股分店找郭小姐詢問此物件情形,郭小姐告知仍在等我們消息是否要加至350萬,   且斡旋金及斡旋單在9/11下午就送給屋主看,屋主知道有人出300萬一事.
  但屋主不滿意價格,因屋主覺得此價格已經很便宜了不希望再低,說屋主親口告知鄰居出價350萬一事.   而且他們的老闆也嚴禁投機(資)這種事情發生,如果查到會加以嚴辦.
 
  和郭小姐確認我們是第一順位,不會有他們仲介的買主出現,沒有其他下斡旋.且我們還有一次加價的空間.
 
       請他說實話,他還是說鄰居要買350萬一事,看我們要不要加價
 
  稍後,店長回到店裏,以鄰居出價350萬為由,相同說法告知.並強調:房子只有一間,所以是價高者得.
 
  我們要求與屋主碰面直接了解情形,但店長說:屋主說如果價格沒有350萬就不用浪費彼此的時間
 
9/14(五)下午,郭小姐來電告知:屋主因覺得太多人去打擾他,所以已至店裡取消委託,打算屋子清空後,再委託他們賣房子.
 
9/14(五) 至屋主家求證.屋主釐清:
  1. 鄰居有來找他,但從未出價. 所以鄰居出價350萬元一事是無中生有.
  2. XX房仲從未告知有人出價300萬一事,沒有看到斡旋單及斡旋金,只知因稍有滲水問題,只有一組人可接受而
  希望價格可以再低一點. 根本不知有人出300萬一事.另,我們價格較高,為何不賣給我們? 或鄰居出價
  350萬,為何不賣給鄰居就好??
  3. 今天(9/14)下午是去辦印鑑證明過戶用,所以才去店裡,並未去取消委託.    我們提供9/10斡旋單給屋主看,證明有其事實.  屋主提供 XX房仲的買賣契約,確於9/11簽約以286萬賣給第三方
 
  屋主認為房仲刻意隱瞞事實,未誠實告知,實為不妥,且對他們的商譽有所損害.
 
9/14(五) 與屋主求證後,再至加盟店找郭小姐.郭小姐再次告知此物件未成交,屋主要等搬空再賣.也告知我
  們是第一順位/第一優先,不會有其他人與我們競爭,如物件已賣出或有人要下斡旋或已被簽約,她都會知
  道並告知我們. 當時接此案件的賴先生也在場.他說:此物件還沒有成交,如果有成交他會知道
 
  問郭小姐:如果是你們自己同事找人頭/朋友/或投資客來買這間房子,你們老闆也知情的情形下,你們或你們同事會有什麼罰責嗎?
       郭小姐答:這情形我們沒有碰過
 
       我們請他們兩位說實話,但他們一直不肯吐實.
  店長稍後出來,我們問如果是私下成交且是同一間店的業務的買主成交此一物件.且如果又有買賣契約了呢?
  店長回覆:那又怎麼樣呢?
 
  隨後店長說我們是依屋主那邊得到的訊息告訴你們,而如果有人私下與屋主成交,我們沒有辦法阻止,
  且以要開會為理由,請我們回去.
 
XX動產是一間很大間的公司,居然利用其他們掌握價格不透明之資訊,隱瞞買方出價,並要求賣方降價,刻意提供不實資訊表示無人出高過其價格,並以低價成交?買方是否可提告他們仲介構成背信罪?或詐欺?且成交對象應為仲介安排之投機客.以人頭方式購買.是否應另有罰責?
 
 

盼各專業律師幫忙解惑,謝謝!
 
 

 
 
      順心
 
 
 
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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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朱 101-09-27 23:56

請問 鄉下三合院前的空地

是屬於裡面的人共同持有的 還是已經屬於國有的

因為小弟停車 車庫時常被某一位不太友善的鄰居給擋住

在加上今天 小弟要出門時 他都故意停到剛剛好 讓我轉的好困難

拜託他移車時 竟然 嗆我說 總有一天 要讓我無法出入

然而叫警察來 竟然說 這算是私人土地 他無法處理 就走掉了

第二次 還被警察兇 說不要煩他

說他擋我 我也可以直接在三合院入口處 直接停 也不違法

難道 就如警察說的 真的算是私人土地嗎?

都沒有可以處理的方式嗎?

三合院前的地 有屬於在過戶範圍嗎?

 

 

 

數辣 101-09-18 16:31

您好,

娘家有一塊土地是父家的祖產(還未分產前),因父家大伯的孩子好吃懶做拿了地契借錢未還對方揚言拍賣,於是經由長輩的同意(祖產的持有人),母親便買了下來也過戶成為母親的名字.

問題是,我們想要把土地賣掉(我們只有地契),但土地上有建物現由大伯好吃懶做的孩子在住,並逐年加蓋其他房舍等....先前母親有向大伯的孩子提出,土地被他們佔用不然買下或付租金,對方破口大?(粗言)並作勢打我母親等等.....我們要如何保護自己並要回我們的土地.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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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舞 101-09-18 00:47

老爸在10年因跟小媽打離婚

當時買了一間法拍

就暫過堂弟名下

日前老爸要辦過戶

堂弟不願辦理

還夥同我大哥/老爸的兒子

要將此間房子賣掉轉現

這樣能告他們兩個侵占罪?

這10年來地價稅房屋稅都是老爸繳的

請大大幫幫忙

 

 1.要成立侵占罪可能有點問題

 畢竟房屋目前確實登記在他名下

 2.可能還是要透過回復所有權訴訟才能解決吧

 並聲請假處分  禁止對方將房屋移轉

林智群 (klaw) 101-09-18 21:59

建議先提假處分禁止對方賣屋,

再打官司主張那個房子是你父親借你堂弟的名買的,你父親才是屋主,

請求移轉到你父親名下並交付房屋

羅秀林 101-09-14 15:57

  我的先生於97年10月過世,至今房屋無法辦理繼承說明如下:

1我與先生沒有小孩,父母皆不在,先生過世後留有一間房屋,此房屋是我與先生訂婚後買的,買屋後3個月結婚,有貸款340萬,婚後因身體因肺結核,無法工作,所以由我陸續還清貸款

2先生有2姊3妹1弟,先生過世後又不出面協談繼承問題,致使房屋無法過戶

3我想請求法律,用強制賣屋,是否可以?

4法律會如何判決,目前我住在屋內,我可否訴請法律房屋歸屬我

5我是身心障礙者,無親無戚,獨身一人,請求法律協助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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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發 101-09-13 22:14

我想問一下.我用我名下的車子去向當鋪借款.因利息有欠2250元.但因當鋪的人是我的朋友.因我這幾天有事在忙沒接到她的電話.就威脅我要把車拖走.但我在還有欠款的情形下把車給過戶了.車主已換人.車牌號碼也換過了.我想問一下.像現在這樣會有甚麼問題發生ㄋ.....可以盡快的回答我嗎.因我現在都很痛ㄋ.也很緊張ㄋ

小風 101-09-13 17:36

事情是這樣的..前鎮子我賣了一台汽車給車行盤商,我們約地點看車議價完後,就馬上簽了汽車買賣合約書,並預付了訂金.隔天他就付完尾款並辦理過戶.但事後對方卻打來跟我說..車子經詳細檢查後,車體結構有焊接過的暇疵問題,並要求我折價給他或是原價退車給我.

我在買賣合約上並沒有註明什麼保證事項,那如果我不理會對方的話,會有什麼問題嗎?

麻煩大家能給我一些建議及做法..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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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1-09-14 00:34

雖然沒有保證事項,不過你還是要確保你賣的車子具備一般汽車的品質,

對方發現的焊接痕跡很難說是一般車會有的瑕疵,

你還是要負瑕疵擔保責任,不是沒有保證事項就沒事

ZONE 101-09-13 09:56
大家好
我家是屬於大家庭類型的
三代都幾乎住在一起
既然是大家庭 衝突也是難免的
我父親這一代有總共有4兄弟
父親排行老三 前幾年因病過世
兩位伯父也因為工作關係很少時間會待在家裡
就變成家中幾乎只有我跟叔叔還有爺爺奶奶在一起
我在家中是排行長孫
我也常常照顧生病的兩位老人
我爺爺奶奶也因為這樣比較疼我
我那叔叔在外面老是欠一屁股的賭債,整天遊手好閒不找工作,回來氣我爺爺奶奶
還在家裡作威作福,自己明明有娶妻生子卻也把妻小都丟在外面不管
我母親也因為這樣而搬出去住
然後三不五時就是要找我麻煩 看我的輩分比他小就是要我替他做所有家事
也常嗆他是家裡最大的
我也常看在爺爺奶奶的份上不想跟他計較
可他老得寸進尺 瞧不起我,最近我也因為大學要準備畢製專題還有補修學分壓力都特別大 也沒什麼時間照顧家中兩位老人
他就跟我起衝突,甚至拿刀嗆聲
我想請問 在法律上我能做什麼?
因為我看過戶口名簿 我的名字是跟他同一戶的,那如果我爺爺奶奶百年之後
那叔叔的生老病死還有賭債都要我來負責嗎?
還有爺爺奶奶的扶養他都不用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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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尼 101-09-13 06:14

律師您好:因為我帳戶被盜用因此被檢察官起訴為幫助犯,但是因為我的帳戶約有1年半的時間沒有使用過,詢問過銀行1年沒有使用會被列為靜止戶,金額不得進出,那現在因為銀行沒有按照程序將我帳戶列為靜止戶,導致金融卡遺失盜用造成有人受害我也因此蒙受冤屈,另外檢察官所言被害者被詐騙之?有提供我個人開戶資料,但是開戶資料有開過戶的人都知道是保管銀行端,我本人都沒有怎麼被害者會有,以上兩項是否能成為我陳述無罪的可能

林智群 (klaw) 101-09-13 08:15

銀行列為靜止戶是銀行內部分類,該帳戶並不會因此無法使用,

遺失金融卡還是要掛失,不然涉及詐騙案件檢方還是會起訴,

事情既然已經發生,建議向銀行申請印出該帳戶靜止之資料,

向檢方說明這個帳戶自己已經沒用很多年了,也許可以還自己清白

水樣寶寶 101-09-07 18:25

請問我已經放棄繼承了也到法院田單子過件了還以喊毀或挽回的嗎?

 

15年沒登記過戶會部會被政府充公呢?

林智群 (klaw) 101-09-08 05:38

1. 拋棄繼承無法撤回,2,如果該筆土地一直沒有繼承人,國家是可以將之充公的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08 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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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樣寶寶 101-09-08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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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樣寶寶 101-09-08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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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樣寶寶 101-09-08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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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09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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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樣寶寶 101-09-09 07:59

 本來這債務是要由大哥來承擔但他從頭大煒都不想理會對方三番兩次一直跑來家中跟我要欠叫我們不要把責任推來推去但問題是我已經拋棄了他是否還可以跟我要該筆的債務呢?

對方手裡有沒有借據單我是不知道但我知道我家的房屋土地權狀在對方手裡他們好像也有去地政所申請房屋設定從法院寄來影印那份資料來看上面有寫房屋已被設定中,對方一直說只有欠10萬元要把房子拍賣值得嗎?我想得知房屋設定房屋土地權狀在對方手裡只欠10萬元他們真的可以把房子法拍或賣掉嗎?

阿光 101-09-04 14:40

律師先生您好~

幾個月前我們一群五個朋友

被同個人慫恿去分期買了摩托車然後由他去過戶轉賣再換現金給我們

結果被那分期公司告了詐欺

這個月6號是第二次要開庭了,想請問一下這會不會怎麼樣啊?

-------------------

1.

再被那個人過戶轉賣的隔天,那分期公司就打電話來叫我們一次處理七萬給他

他就不會告我們這樣子,那時候我是直接回答他說:"和你們辦理分期,一樣是會依約每月固定日期前去做繳費"這樣為何還要告我們

那分期公司語帶威脅並很兇的說 他現在就是要我們一次繳清,

錢就是要七萬(摩托車是60000)意思他就是要多凹一萬這樣子。

就是沒錢才會去辦理分期車後來轉換現金先做其他用途,也並不是說就是惡意不想去繳錢

結果是那分期公司不讓我們分期去繳費還要告我們,不知道會搞成這樣子

 

另外事後也發現,在網路上不少人也是碰上了這問題

而且都是同一家分期公司,而且也都是採取相同模式要凹我們這些辦理分期並去轉賣的人

我們都有在工作只是收入不是很多,且有能力可以去繳分期並沒有不繳耶~

 

2.我們這樣做真的是違法了嗎?會被判出甚麼樣的處份啊?

如果您在簽訂機車買賣契約時,就不打算付清價款,進而轉賣機車獲利,原則上可能會成立詐欺罪。另一方面,縱使您沒有不付清價款的意圖,如果機車買賣契約中有保留所有權條款,約定在買方繳清分期付款前,賣方仍保有機車所有權的話;您將機車轉賣出去的行為,仍可能會成立侵占罪。但是辦分期時如果對方明知會轉賣而未保留所有權設定動產擔保,則因為並未施用詐術,所以被告詐欺不一定會成立。

(參照刑法第335、339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多益說 101-08-28 08:39

父親過世後,遺產均分成母親及其子女,共三份

由於生活困苦,
為了方便管理而將遺產過戶給信賴的親人(非直系),
日前阿嬤(父親的母親)知道後,認為不適當,要求歸還,否則會尋求法律途徑!
父親的兄弟姐妹也趁機說三道四,更直接寄存證信函意旨控告母親和親人!
內容有多處不實,令其子女非常氣憤,想要保護母親和親人的聲譽及權益。

想請問:

1.遺產過戶後,阿嬤(父親的母親)和父親的兄弟姊妹有任何權利要求過戶回來嗎?
2.不實的指控可以由其子女為母親要求道歉嗎?
3.遺產是阿公(父親的父親)過世後傳給父親,父親過世後再持分給母親及其子女,所以為多人持分,但信賴的親人只持有母親及其子女的部分,並無侵占其他人的部分,這樣其他人會有權力要求歸還並持有嗎?
4.母親及其子女並無受騙,皆同意其行為,是其他兄弟姊妹在說三道四,母親及其子女有辦法要求別插手管這件事嗎?
4因為這件事,已經造成母親及其子女莫大的困擾,但並無打算要求歸還遺產,只想保持現狀,可以嗎?
5.想要要求兄弟姊妹不要再打擾母親及其子女的這件事,該如何填寫存證信函?

小婷 101-08-24 22:05

今年我在二手車行買了一台yamaha的qc

當時購買時也給二手時間檢查車子有無問題,之後再過戶遷車

但是前幾天下雨天,發現車廂居然會浸水,當時我包包放在車廂裡面導致於我包包理的3隻手機全部壞掉(期中一隻iphone4),3隻手機送修後維修店家皆說泡水嚴重無法維修!

隔天去二手車行詢問時,二手車行回答我gc因為坐墊是手縫的,所以會漏水,很多人反應過這個問題,叫我自己去換一個防水坐墊,並不願負責

今天我牽著車子去yamaha的經銷商車行詢問,經銷商告訴我是車行賣給我時坐墊就已經損壞了,是二手車行的問題

我想請問一下,我可以請二手車行賠償嗎!因為當時給了車行整理車子的時間了,當時車行不應該沒有發現這個問題,就算不換個坐墊給我,也應該告知我坐墊會漏水,我自己去更換!

且發生事情後又騙我說每一台qc都這樣,連坐墊都要我自己去換新的!真的很氣!

像我這樣發生這種情況有地方可以申訴嗎!?或是可以叫車行賠償嗎!?

1.如果車子確實有瑕疵 你可以先通知車行瑕疵情況 對方如果不願意負責 將來可以請求修補 或是減少買賣價金並請求損害賠償 2.另外可以考慮向消保團體申訴

小婷 101-08-24 22:00

今年我在二手車行買了一台yamaha的qc

當時購買時也給二手時間檢查車子有無問題,之後再過戶遷車

但是前幾天下雨天,發現車廂居然會浸水,當時我包包放在車廂裡面導致於我包包理的3隻手機全部壞掉(期中一隻iphone4),3隻手機送修後維修店家皆說泡水嚴重無法維修!

隔天去二手車行詢問時,二手車行回答我gc因為坐墊是手縫的,所以會漏水,很多人反應過這個問題,叫我自己去換一個防水坐墊,並不願負責

今天我牽著車子去yamaha的經銷商車行詢問,經銷商告訴我是車行賣給我時坐墊就已經損壞了,是二手車行的問題

我想請問一下,我可以請二手車行賠償嗎!因為當時給了車行整理車子的時間了,當時車行不應該沒有發現這個問題,就算不換個坐墊給我,也應該告知我坐墊會漏水,我自己去更換!

且發生事情後又騙我說每一台qc都這樣,連坐墊都要我自己去換新的!真的很氣!

像我這樣發生這種情況有地方可以申訴嗎!?或是可以叫車行賠償嗎!?

阿志 101-08-22 21:04

家母二年前過世之後,遺留下一間40年的老公寓,不料我繼承後二年卻收到銀行對我提告"毀損債權",因為二年前將1/6持分賣給我的一位姊姊對銀行有欠債(持分買賣是以抵消以往債務,沒有明顯資金流向,但家人均知情)。我姊12年前因支付不出A銀行(目前提告者)購屋房貸,房屋也已遭A銀行回收、法拍,只是拍賣後仍不足以清償貸款金額。我姊共積欠A一家銀行貸款,另曾經替我前姊夫申辨B 、C、D、E四家信用卡時之保證人,但信用卡已刷爆。

 

請問:1.A銀行可以向我索討1/6的持分嗎?   2.我在不知道姊姊欠債的情況下接受了她1/6的房屋持分,是否因此會吃上"毀損債權"之刑責呢?

 

今天我主動與A銀行溝通尋求庭外和解之可能。但A銀行告訴我一些很奇怪的事,對與否?在此向您請教。

首先、A銀行對我說,如果我與他們達成庭外和解,他們不會對我提起民事告訴,並給我一份清償證明。如此一來,日後如果B、C、D、E也對我提告的話,我可以拿這一張清償證明,強化我是以金錢"購買"我姊的1/6房屋持分,B、C、D、E依法對我莫可奈何。是這樣嗎?

其二、我向我二姊購買1/6持分,完成過戶的時間已有二年之久,即使B、C、D、E日後想對我提起"毀損債權"之刑、民訴之訴訟,依法已超過追溯期限,所以我只要與A銀行他們達成和解,日後便可高枕無憂,B、C、D、E無權再對我求償。是這樣嗎?

其三、A銀行告訴我,我姊只是我前姊夫申辦信用卡時之保證人,並不是實際刷爆信用卡消費者,所以依法BC、D、E四家銀行對我姊或對我都沒有追討卡債之法源依據。是這樣嗎?

最後,今日我去聯合徵信中心查詢,竟然我姊沒有任何不良欠款記錄!?為什麼呢?如果沒有任何欠款,為什麼A銀行可以在12年後的今天對我姊及我提告呢?

阿光 101-08-21 22:23

你好 我媽說要先把房子過戶給我和我哥

請問要繳多少錢的稅額呢

我不懂 沒接觸過這方面的

有相關資料了解嗎

是不是還有代書這種

這個是要繳更多 是多多少呢?

我媽現在還在過戶給我們

還是他不在在給我

哪個稅會扣的比較多呢?

謝謝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01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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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母親在生前將房屋過戶子女,基本上需繳納贈與稅。贈與稅計算方式是贈與總額扣除免稅額220萬元後的百分之十。 若在母親百年後子女繼承房屋,則需繳納遺產稅。遺產稅計算方式是遺產總額扣除免稅額1200萬後的百分之十。 由於遺產稅的免稅扣除額較高,原則上以繼承方式移轉房屋所有權的稅金會比生前贈與少。但是如果是為避免死後發生繼承爭議,生前贈與的方式會比較好。 請代書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大約需支付一萬元左右的服務費用,詳細金額應洽詢代書,另外代書費用與國家收取的稅金並不相同。

(參照遺產贈與稅法第13、18、19、22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ghost 101-08-13 21:11

您好:

我想請問限定繼承相關問題。

我的情況是,父母親過世後因為不懂我們辦理限定繼承,在辦理限定的過程中發現一定得繼承過戶父親名下動產,因為好像已經錯過拋棄的二個月,所以被迫繼承

隔年銀行來電通知說父親名下有債務,需要用動產抵押,我們同意,於是讓銀行方自行變賣土地,再隔幾個月,銀行再度來電,說因為這個動產無法變賣,所以"法律規定"他們有權向我們索取現金償還債務

想請問,限定繼承是否有規定若債權方變賣不了財產,可以向債務繼承人索取現金嗎?

因為銀行說要對我們進行薪資扣押,請問我們該怎麼自救?

另外,是否可以詢問若我們想拋棄這個動產,有任何方法嗎?

 

最後…

若真的需要雇請律師撰寫狀紙或是上法庭,是否可以詢問費用?

 

麻煩各位律師大人解答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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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on 101-08-12 21:49
律師,您好: 有件關於限定繼承的問題欲請教您。我父親於兩個月前過世,在過世後兩個禮拜內我們扮好所以遺產繼承過戶。請問現在還可以補辦限定繼承嗎?因為家父的遺產已經由我們所有人共同繼承了,是不是已經不能再到法院辦理限定繼承?麻煩您幫忙解惑,家母很擔心日後會有家父未知的債務跑出來。
現行法律已經沒有限定繼承 沒有拋棄繼承下就是繼承概括有限責任 所以沒有辦理陳報遺產動作及公示催告及清償債務等 只是可能會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以及以所繼承遺產清償而已 並不會從你口袋裡另外拿錢出來清償
阿婆婆 101-08-11 00:11
從一開始買車,車主的名字是我,前幾期都是我在繳車貸,後來我繳不起了,先生就接手換成他在繳車貸!!!直到今年的某一天,我們離婚了,本來說好的,我汽車不要,要把車名轉到他的名下,但是我說在我搬離這個家庭當中,我須要用車,他也答應了,某一日的星期四,他打電給我說他星期五六日這三天要用車,我也答應了,誰知我在下班開回家途中,車子熄火了~只好打電請拖吊車拖到修理廠,隔天星期五我早上傳訊告訴他,車子故障了,他打電來問車子的狀況,車子在哪一間修理廠,我也不懷他意的回答他,誰知才剛講完,他就開始破口大罵說為何我聽到他說要用車,我就故意把車弄壞,我說車子要壞又不是我叫它壞的,他說叫我要搬家就用我妹的車,別再開『他』那台車了,我說現還沒過戶到你名下,憑啥說是你的車,他就開始飆難聽的話,我說那你可以不用再開這台車了,我不會再讓給你了,我說你最好還我車,否則我會告你侵占的,他也不服輸的說貸款是他繳的!之後他又罵了一堆,我就不理他直接掛電話了!隔天星期六晚上我又去他們家整理行李,他那個欠腳的老媽看到我就直接破口大罵說大家好來好去,為何我要這樣子,我說如果不是你那個兒子打電來罵我說我故意把車開壞,又罵我很難聽的話,我會這樣嗎?那個老媽就很不客氣的大聲的說,在這兩個禮拜都是我在開的,所以當然是我故意開壞的,且我都是在載東西,又知道我們要用車就更故意,我說你當時去賣東西也是開這台車去的,車上載的也是你那些重的東西,那開壞的份你也有!他那個老媽就說既然你要告我們侵占,我就告你偽造,我也不客氣的說你去告啊!憑啥說我偽造,他說原本是我公公的名字,我卻等他一掛掉,就馬上改成我的名字!我笑得很大聲的說,公公的所有證件和印章都是你在收藏的,我也沒那麼大膽敢跟你偷證件去作其他事,且當時你們為了省稅金,就拿公公的殘障手冊要我去辦理免繳稅金的,現卻反咬我一口說是我偷證件去辦理!!!後來前夫回來,兩人聯手起來也不管小孩是否在旁,兩人像發瘋似的拼命罵我,更好笑的是,前夫知道車子在哪間修理廠,他一下班就馬上衝去那間把車開走,把他的機車丟在修理廠,至今已快二個月了,他常叫他同學跟我要證件要辦理汽車過戶,我仍不願給他,因為我為了他們母子倆這樣對待我,連贍養費我也沒跟他要,只求要女兒的監護權,現終於要到監護權了,我心裡的那大石頭也放下了,卻沒想到他們又來這招,一下說我搬家時偷他們的錢,一下子說我把他們家的金子也偷走,現又說車子我故意開壞,我真的氣不過了,所以我決定我不想把那部車轉到他名下了!
請求各位幫幫忙
1.我能要得回來這部車嗎?這部車會不會變成他的呢?
2.我如果要寫存證信函,我內容要怎麼寫才能順利拿回來呢?
我還得養一個小孩,我沒那麼多錢可額外付很師費打官司!!!

 

小石 101-08-09 16:39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我朋友跟過年前我借了6萬,可是只有給過2期的利息,後面就沒還了本金都沒還到。

1.有簽本票6萬元正。

2.她的機車,行照都在我這裡。

我是不是應該要像法院申請"小額訴訟",是應該選"支付命令"?還是"本票裁定"?那一種會讓她無話可說,認罪還錢。她的機車我可以像法院申請,過戶或是拍賣嗎?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08-09 16:50

既然有簽發本票給你,建議聲請本票裁定即可,聲請下來後再去查對方財產,如果有的話再去扣對方帳戶即可獲得清償

小石 101-08-09 16:58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既然有簽發本票給你,建議聲請本票裁定即可,聲請下來後再去查對方財產,如果有的話再去扣對方帳戶即 ... (恕刪)

 律師您好

感謝回覆!那如果法院寄信給她,她故意不收,我還有別的辦法嗎?還是就要提告了?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08-10 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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