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小麗 102-03-01 18:18

您好: 想請教您,先簡短敘述事情經過,我去年有想換房屋想法,跟警衛閒聊後,於是警衛介紹有巢室仲介,並約定簽委賣,但當天她卻帶了兩人來,一位謊稱是先生,一位謊稱是姊姊,塑造一家人形象讓我卸下心房,說要跟我買房自住(經查他們無親屬關係)又說隔壁兩間都是經由她手剛成交,(6樓總價412萬一坪11萬)(2樓480萬也是一坪11萬),三人(都是房仲業)以孤鳥難鳴方式一直說服我,說我這社區就是這行情而已,於是我以660萬賣給她(沒簽委賣契約),第二天卻在591看到他們以1180萬出售我的房屋,我才驚覺被騙,於是對他們提刑事詐欺告訴,他們也對我提民事 履行契約,目前已經開五庭了,後來調查其實那兩戶是他們自己買的,卻沒有告訴我,這兩戶分別以625,635萬賣出,(坪數都是44坪,我家是74坪)他們的確是以412萬買,另外480萬我不確定,但他們412是如何取得?很大疑問?(我還在調查中)480萬是她跟屋主換屋來的價錢,跟我談時,這兩戶已在網路上銷售中(一坪16萬)我主張他們以專業經理人身份提供我不實消息,當然他們也推拖,他們不是用仲介身份來,純粹以買方身分來的,對方連擔保本票都沒開(有錄音檔)代書就把我房子過戶了,僅11天就過戶完成(代書也是他們請的),第三次庭時,法官也問了是否有開立本票,她說不確定,但 第四庭時卻補了一張本票,請問這算是偽造文書嗎? 我一直以民法72,74條(因我剛從美國回台定居,有提供綠卡)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係乘他人無經驗,因真的不之行情才相信他們的專業,及87條 表意人與相對人通謀而為虛偽意思..做答辯,主張契約無效正確嗎? 還是有 其他法條更適合?   其實,他們就是"自扮買方身分"方式,故意不經手公司(沒簽委賣)讓消費?求償無門,我要以670萬買回,還騙我說要繳一百萬奢侈稅(經查是不用繳到的)手法之惡劣,,我不斷的找尋證據,證明他們的犯罪事實,
卻無意中發現警衛也是跟她們一夥的, 再仔細查證整件案件, 
跟本就是聯合詐騙案,還要叫警衛反控我, 叫警衛說我叫他做偽證, 又說我恐嚇她,,還好我都有錄音,,(我如有恐嚇他們,還須辛苦的跟他打這麼久的官司?) 手法可惡到極點,,,為這事情鬧到離婚,因為我執意要回美國去,因為我覺得我適應不了台灣,怎麼會這麼壞這些人?覺得人跟人相處怎麼處處耍心機,好累喔?而他卻誤會我是不是在美國有男人?我真是跳到黃河都洗不清!!於是衝動下離婚了!後來冷靜想想..為什麼要讓他們這樣欺負? 我一定揭穿他們的詐騙手法 ,伸張正義..讓社會大眾知曉,希望不要再有人成為下一個受害?,
前幾天開庭, 我傳代書出庭, 
我詢問代書,問她後來補的一張保證本票, 為什麼沒有屬明我的名字, 
代書在法庭上,卻說本票本來就不用寫名字,因為那張本票是屬屢保公司的?
我不懂? 屢保合約載明:買方須向金融機構貸款?, 需開立以賣方為受款人之擔保本票,
代書卻跟法官說, 本票本來就不用屬名, 因為若買方不履約的話? 屢保要給我屢保金額,但房子所有權變成是屢保公司的了, 本票 還是要給屢保,所以本票抬頭不應屬名
可是合約不是這樣寫的啊?(從代書說的幾句話中,我就知道代書是跟她們同夥了)
合約載明:合約載明是說買方若不履約的話?屢保要給我屢保金額,但房子所有權變成是屢保公司的了,本票是要還給買方的?這才是正確的啊?
但她卻說,本票是要給屢保的?後來補的本票也確實沒押姓名?
那屢保不是變成兩條債權?真是令我百思不解?
我想破頭了...還是不解?
為什麼代書要這麼說?
本票不屬名就違反合約啦,怎麼合理呢?
是因屢保公司想有兩條債權,而不讓客戶簽屬以客戶為名的擔保本票?僑馥建金算是有點小規模吧,應該不太至於????不然他們要怎麼永續經營?公司不照合約走,可能性不太大..那問題出在代書身上嗎?
另外,合約載明,這擔保本票是要放在屢保保管,她卻說幾乎都是放在代書保管,因為寄來寄去麻煩?
這是什麼樣的屢保公司啊?
那我簽的屢保合約,我也不用照合約走嗎?我閱卷時,發現他們做了假合約銀行貸款(為了想多貸金額)於是我又對買方及代書提了偽造文書,開庭時代書還大方的跟檢察官說簽名處是她如何DIY剪接完成..又說實價登錄前,幾乎每個代書都會做假合約(只要客戶有要求)我真傻眼,難到她不知她已觸犯偽造文書罪嗎?(我想我遇到一個天兵代書了)

 屢保成立要件有三:其一是屢保保證書需當場由代書填保證號碼才有效,她給我的沒填(但確實有這帳戶,他們確實有入款項)其二,是本票沒屬名?

我想請教

一,我該用72,74,87條去主張,還是代書疏失的部份去主張契約無效?還是其他法條主張契約無效?對我最有利?

二,他們偽造文書罪是不爭的事實,怎麼他們態度還如此囂張跋扈?難到 他們打算讓偽造文書成立?(因為我那房屋若是以現在實價登錄行情,起碼他們可獲利進400萬)跟我繼續打官司?

三,屢保契約成立要件有三:我其中兩項已不符合了,可否對屢保公司主張契約無效?無效後買賣契約還是有效的嗎?還是我可以對屢保公司主張其他?又本票沒有寫我的名字,但代書卻把我房屋過戶了(因為合約載明:買方未開立本票,代書不能過戶)沒有屬名的本票,能算是有開立嗎?就委任關係,代書疏失,我可對代書求償損失,但我的損失要怎麼去定義呢?

四,屢保契約成立:其一中屢保保證書,沒有填保證號碼,契約是不成立的?倘若買方跑了,屢保公司可否主張這屢保契約無效?

四,我下次開庭打算提反訴,法官也同意,想請教我反訴該如何寫呢?

五.依您的經驗看我的案子勝算大嗎? 謝謝您撥空解答,,,感恩

WILLY 102-02-25 23:11
謝先生詢問 謝律師你好: 家母的父親留下一筆遺產,在我母親在胎中還沒出世時父親及過世,家母就可依法定繼承繼承一半土地財產, 如今此筆財產於民國77年外婆過世之時及把所有土地不當得利的方式過戶到兩位舅舅名下,兩位舅舅及三位阿姨均為家母之繼父所生,財產為家母之父親所留下,今日家母去地政事務所調越兩位舅舅的土地資料,所有土地均於民國77年過戶之兩位舅舅名下,在調閱家母之所有土地資料發現,當初依法定繼承的1/2財產均無資料,等於所有的遺產都是先在外婆的名下在過戶到兩位舅舅名下,兩位舅舅滿騙家母多年,當中也騙取家母之印鍵證明把所有土地過戶到其名下,由於事已多年,家母最近才得知此事沒得到土地遺產,此事有無解套方法,由於不當得利已經多年民法刑法是否已經超過追訴年限,有無追討方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會有時效的問題,若已逾時效,要再主張即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巧克力 102-02-25 03:52

小叔的房子是婆婆贈予的,但是小叔當時卻登記在老婆名下,並且是做買賣的方式辦過戶,但實際並未給婆婆錢,如今小叔夫妻離婚了,請問婆婆可以請求返還房子嗎?

1.原則上動產登記公示外觀 登記誰名下就是誰的財產 2.除非能證明當時屬於借名登記關係 不過對方應該會主張這是贈與

林智群 (klaw) 102-02-25 16:50

要先證明是小叔借名到太太名下的,不然很難要回來

kelly 102-02-24 21:37
各位好,我妹有一土地被親戚私自用贈與方式給過戶到自己名下!
我妹正本土地所有權狀都在我這!
但親戚用遺失方式補辦!我妹不知道親戚用這方式!
他只叫我妹自己親自去辦印鑑証明(這東西必須親自辦理)。全程我妹只出現這次!
我妹完全在不知情情況下,土地過戶相關辦理流程,都被親戚用代理方式過戶
因為是共同持有土地,親戚沒告知其他持有人,便將妹妹的部份給用贈與方式過戶掉!
請問要要回土地該怎麼做?離過戶還沒一年。

本件可能已涉及偽造文書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犯罪行為,建議你們將資料提供給律師看過並進一步討論相關法律問題,俾以決定後續可行之訴訟方向,再行提告追討,這樣應該會比較有利於你們權益之保障。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Janos 102-02-23 18:03

我們在去年底請法拍仲介業者代標一間廠辦, 當時仲介主張廠辦現有公司使用中, 可在得標之後續租給該公司. 因此與仲介口頭約定得標成功時給付16萬的服務費, 之後仲介代為斡旋取得租約後另行支付16萬的仲介

我們已於拍定後支付16萬的服務費.但是後來仲介並未取得租約, 卻主張房子過戶即可收取另16萬之服務費

日前收到仲介寄來的存證信函, 主張若不支付將追訴我方民事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責任以及刑法339條詐欺罪.


在此次案件中, 我方未與仲介簽訂任何書面契約. 同時得標時支付的服務費也有存款證明可佐證.請問對方於存證信函中揚言的提告內容可行嗎?我方目前需要回應此封存證信函嗎? 或者須要另行準備其他資料以自保? 

 

還請大律師們指點迷津,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仲介提告仲介的權利,但是否告得成仍要視其有無理由,所以本件應回歸到您們契約如何約定,對於仲介存證信函,您可以據理力爭的回覆,現有的證據均應保存下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可回覆強調,其來函所述不實,按當初約定乃取得拍定(或取得產權)給付十六萬,完成租約再給付十六萬元,如昧於事實提出刑事告訴,亦將提出誣告告訴。

就此你們這方面是可以考慮回函表示仲介來函內容俱屬不實,並且強調對方如果虛構事實提出刑事告訴者,將提出誣告告訴追究到底的立場,至於詳細內容如何去寫、交易過程要寫到什麼程度,建議你們將相資料交由律師看過,並對可能衍生的民刑訴訟進行初步推演及詳細討論後再行決定,因為在實務上確實有許多案例就是因為一開始的存證信函寫上了對自己不利的內容,以致在後來訴訟上積重難返、救無可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悸動心跳 102-02-23 17:21

律師你好:

去年10/25我男友的朋友透過我這裡的朋友認養了一隻狗(當天只有辦理晶片過戶沒有簽認養同意書),但是卻在今年2/18晚上我去做追蹤的時候,看到他們因為夫妻吵架而摔狗,他們那時候也說把狗帶走也把狗的東西往外丟,我當天就把狗帶回家照顧,因為他們也已經不適合養了,當下也有棄養的意思,狗已經受到驚嚇了,2/21凌晨一直打電話來吵著要狗,他們也有和我朋友通電話,我朋友一開始也跟他說,如果你們想在養,那就約出來我們一起好好談,但是我男友的朋友打電話給我朋友,講話就很不客氣,說他是晶片主人叫我們把狗還他,狗是我朋友送養給他的,既然他也自己跟我朋友承認有摔狗的事情,那我當然把狗帶回給我朋友,摔狗已經不對了,也沒有對我們說過一句抱歉,2/22晚上又到警察局要對我提告侵占,狗已經在2/21下午送到我朋友那去了,我想請問一下,這樣我有構成侵占嘛?如果要針對他摔狗我又可以用動物保護法的哪一條,讓他也得到該有的處罰呢? 請求律師給我建議 我們救援流浪狗的 只是希望這些流浪的孩子可以找到一個家 我們不希望狗受到二次傷害

林智群 (klaw) 102-02-23 22:22

你是為了保護小狗而收容,並沒有侵占意圖,只要說明清楚,就不會構成侵占

悸動心跳 102-02-24 15:49

 律師你好:因為摔狗的人,只有備案沒正式做筆錄,那如果正式做筆錄了,我該怎麼說對我比較有利呢?麻煩律師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澄清當時是因為對方有表明不願意養狗的意思,所以才將狗帶回照顧,並無任何不法所有之意圖。

如之後對方提起刑事告訴,建議委請律師進行辯護,以確保您的權益。

如有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哈比 102-02-23 16:30

您好,我想請問各位律師,我父母離婚,我父親也離家出走了7.8年,也已無聯絡很久,直至2013-02-08 得知父親那邊的親戚通知說,父親已過世的消息,那邊的親戚有提到我父親有跟銀行欠下卡債貸款,那如果我們這邊的小孩要辦理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該準備甚麼資料及如何辦理(我們也無力償還這些負債),父親那邊的親戚打電話來說要我們這些小孩簽字過戶,我爸名下的房子給奶奶,那這樣奶奶如果過世了我們不是還要再重辦一次嘛?

P.S:前提是我和母親有去詢問過區公所的免費律師,他說2012年底已通過法律不需要去申請限定繼承,即為限定繼承 要我們不用擔心,但還是覺得怕超過時間我們要背負債務之類的。

那如果那房子一直放任不管,會怎樣嗎?(不簽字也不過戶房子就會被賣掉去償還父親的負債對吧?)

我有看到一些網路文章說,被繼承人過世要申報遺產稅和繼承登記等事項,這些動作沒做是不是會被罰錢?

如果我們這邊要辦理勞保保險金,不是需要死亡證明和除戶證明?但父親那邊的親戚不願意給我們這些資料,所以我們也沒辦法處理,那我們應該要怎麼做,才不會有事後糾紛之類的。

可以教教我一些辦理的流程或程序嗎?怕超過時間,就損失掉權益了

所以想請問各位律師,有甚麼解決的方法,感恩

林智群 (klaw) 102-02-23 22:31

還是建議在三個月內聲請拋棄繼承比較好,

現在法律是修改成以遺產為範圍負責,

遺產範圍為何,沒有聲請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根本無法確定

哈比 102-02-25 08:58

恩,感謝林律師

小小羊 102-02-21 12:34

請問律師:

當初在申請 網址是用我個人名義申請,朋友要架站我借給他們使用,他們也付了一年的網址承租費用,這個網址的二級網域有綁定一個程式,因為他們公然在聊天室內誹謗我,我也不想再跟這種人有任何往來,也確定他們已經申請新網址,我寄出存證信函說要收回網址並退回當初承租網址的費用,網址我都還沒有收回也沒去更改任何IP位子,他們卻告我 侵占,並在偵查庭上說 我當初答應網址要過戶給他們,我只是借給他們並沒有要過戶網址給他們.

1.這個網址,在沒有白紙黑字下的契約,是不是所有權還是屬於我的.

2.網址有綁定程式,我只提出存證信函要收回,可是我都沒去變更IP也沒去動過網址,這樣算侵占嗎?

謝謝律師回答

 

 

 

 

依你所述的告訴意旨,對方的主張是你依約應將網域過戶給他們而未辦理,從這點來看對方也不否認權利的移轉程序並未進行,該網域權利還是屬於你的,從而,該網域既然不是「他人之物」,自然不會有構成「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而成立侵占罪。另外,關於網域的權利是不是可以構成侵占罪的行為客體(物),其實也是有疑問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阿展 102-02-20 00:46

想請問專業人士:

公司過戶,無不良欠稅,股權轉讓手續都沒問題

但公司私下有無跟其它公司有債務仍不得而知

過戶時是否需要簽訂切結…等手續

若需要的話,會需要哪些過程或步驟呢?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為避免爭議,建議您最好擬一契約書,將內容訂立清楚,並明定債務分擔,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若公司在過戶前與他人有債務過戶後公司仍會遭到追討。若要將此風險降低,建議可明文約定,並出具切結保證過戶前公司與他人間無任何債務,若有違反可約定一定金額的懲罰性違約金,並要求該筆債務公司清償後,得再向前手求償

阿展 102-02-21 00:2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為避免爭議,建議您最好擬一契約書,將 ... (恕刪)

謝謝律師先生協助,不曉的下面我找的切結保證書內容是否妥當

因公司不是金錢買賣得來的,因此切結書標題及內容原本為由「債 務 切 結 保 證 書」

對對方用詞也不會太強烈,感覺比較好做人,

改為如下的文字,若立書人簽了,之後在法律上這份切結書會有效力嗎

謝謝

-------------------

過 戶 前 業 務 責 任 切 結 保 證 書 

   茲因 OOOOO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公司)自中華民國      年      月      日起完成過戶改組事宜,原負責人 OOO 亦變更為新任負責人 OOO ,為避免過戶前公司業務責任糾紛,特言明公司過戶改組前之業務責任,立書人願負法律上完全責任,處理善後及清償債務責任,並接受有關機關之處分,一切均與過戶改組後之 OOOOO股份有限公司 及新任負責人 OOO 無涉,恐口說無憑,特立此切結保證書為證。
   此致
OOOOO股份有限公司新任負責人  OOO


立  書  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      址:
電      話:

見  證  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      址:
電      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mag 102-02-18 10:12

律師你好:

    我媽再婚的前夫過世,留下房子一間,最後過戶完成,我媽持有三分之一,他前夫的小孩(一人)持有三分之二。 現在對方小孩因為一直覺得我媽不應該要分到那三分之一的,所以一直想辦法從我媽身上拿錢(1.要求我媽買菜煮飯給他吃,但那小孩不願意出任何費用2. 用水電很浪費,反正想說我媽一定會出一半費用)種種事跡弄得我媽很心煩。

    現在那小孩要找他姑姑一起住在現在的房子(共三間房,等於一人一間),想找這位離婚的姑姑來一起住幫她煮飯出菜錢, 但因為這位姑姑之前在我媽先生過世前跟後,一直處心機慮想拿走我媽先生的些許現金和地契,甚至在外面一直說我媽的不是,故最後是搞得很不愉快。故,針對這一點,我媽是否有權利拒絕他姑姑入住? 我們現在知道只有三分之一的持份要賣是不可能的了。

先謝謝律師回答

 

1.如果無法協議 是可以拒絕其他人進住使用共有物 2.可以考慮是否聲請分割

富元 102-02-17 19:29

父有一現值600萬房子過戶給兒子,但要適用自用土地增值稅,代書建議用買賣,但須作資金流向,且建議父和母親先行贈與給兒子各220萬(申報贈與稅在102年申報),並以此440萬外加兒子的自有資金160萬合計600萬向父親購買其房子(在102年買賣),請問是否可行?

fun 102-02-16 17:03

母親遺產已去地政事務所辦理但因故未完成辦理.還可以反悔嗎?

我們姐弟二人去地政事務所辦理遺產繼承.

弟弟告訴我現金只有50萬定存及 房屋一筆..

我也相信他..他不給我看國稅局遺產稅免稅證明書..(上面的繼承人確為我們2人)

口頭約定現金於扣除喪葬費後均分..

 

我因一時心軟同意房屋全部過戶給弟弟..兩人至地政事務所辦理已簽名蓋章..

但因先父的前妻所生(父十年前已亡).兒子.(非母親所生)

弟弟變成次子..

尚需至戶政所再找資料

 

故未完成辦理房子過戶

..

如果還未辦理完成--意即房子尚未過戶給弟弟前

我還可以反悔嗎?

弟弟當然會拒絕..

我事後才發現原來現金有很多筆

他不願給我

故謊稱只有50萬(這筆是定存)

其餘是活存..他可以隨時提領..印章存摺在他手上

 

我們也沒寫分割同意書

 

如果他把活存都領走怎辦?

 

如果還未辦理完成--意即房子尚未過戶給弟弟前

我還可以反悔嗎?要去地政事務所申請嗎?

謝謝您

 

( 父親的長子 的母親名字為陳氏

而母親姓名--陳美

母親是60年前結婚的)

沈恆 (沈律師) 102-02-16 18:47

既然還有許多爭議,最好是將過戶資料撤回,向法院提分割遺產訴訟,才有助完整解決問題。

林智群 (klaw) 102-02-16 21:59

建議先委請律師發函給地政事務所,

公務員比較保守,看到這筆過戶有爭議應該會停止繼續辦理下去

Tomie 102-02-14 23:47

總金額差不多七十幾萬左右
真正開口借是60萬(因為之前存簿都在弟弟那裡,他代我繳會錢,但後來存簿裡面約十幾萬都被領走,我當年離婚還要養小孩,但念在姐弟之情所以沒有計較 )
已經超過15年了 之前幾乎每年都有追討 但是弟弟跟弟媳都推託沒錢還
最近急須用錢 去討了好幾趟都吃了閉門羹

想問該如何才能順利讓弟弟還錢?

另外,前幾年弟弟中風
已把名下財產通通過戶到弟媳名下
弟弟有一個22歲的女兒跟在當兵的兩個兒子
這樣錢還追討得回來嗎?

這次有錄音錄到弟弟跟弟媳承認借錢的事,但就是說沒辦法還錢 態度還很惡劣
這樣可以提告嗎?

謝謝

蔡律師 (蔡) 102-02-15 08:19
回覆 Tomie 的發言內容:

總金額差不多七十幾萬左右
真正開口借是60萬(因為之前存簿都在弟弟那裡,他代我繳會錢 ... (恕刪)

這涉及時效有無中斷的事實認定問題。建議您花個談話費,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然後來電諮詢,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2-15 16:57

既然已經欠超過15年,已經罹於時效,沒辦法要

mag 102-02-14 08:54

你好: 我媽媽再婚,前一陣子再婚的先生過世,留下房子一間,她最後是持有房屋三分之一,已過戶完成。她目前和再婚先生的小孩(前妻生的)住在這間屋子,但因為小孩管教問題,和一些恩怨,我媽想搬出這間房子,但還是需要這筆房子的資金,想請問如果對方不肯買下我媽的持份,是否可以走法院強制執行,用拍賣的方式取的現金呢??

蔡律師 (蔡) 102-02-14 09:46
回覆 mag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我媽媽再婚,前一陣子再婚的先生過世,留下房子一間,她最後是持有房屋三分之一,已過戶完成 ... (恕刪)

1.法院拍賣必須要有債權人為強制執行。

2.您可以委請律師代撰狀紙或委任代理人,提起分割之訴。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然後到本所官網留言版諮詢,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2-14 20:02

既然已經有1/3是你媽媽的名字,表示已經分割完畢,

這個沒辦法處理,除非你媽媽老公的小孩未來要賣房子才能主張權利,

賣出前只能向對方要求給付租金

mag 102-02-17 12:04

 另對方持有三分之二房屋小孩(一人)要找他姑姑一起住在現在的房子(共三間房,一人一間),

但因為這位姑姑之前在我媽先生過世前跟後,一直處心機慮想拿走我媽先生的些許現金和地契,甚至

在外面一直說我媽的不是,故最後是搞得很不愉快。現在對方小孩因為從我媽身上拿不到錢(要求我

媽出菜錢煮飯給他吃,但那小孩不願意出任何費用),故想找這位離婚的姑姑來一起住幫她煮飯,針對

這一點,我媽是否有權利拒絕,或是讓他姑姑入住,但所有水電費用,家具費(皆是我媽購置)能在事前

協議清楚,以防之後的糾紛呢?

甄美 102-02-10 08:39

弟弟未結婚生子,有5個兄弟姊妹及媽媽和一同居女友,名下有房屋4戶現金約1000萬

現在生病2年,都我們載他去就醫最近得知弟弟去年將名下房屋2戶請代書過戶給女友,且留下遺書在代書處,

請問若他今年過世,若遺書寫明財產都給女友,我們誰可主張分配多少特留分呢?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2-10 09:28

若弟弟生前已經將房屋二戶贈與過戶給女友,那房屋二戶就已經不是遺產繼承人不能主張特留分。將來媽媽是唯一繼承人,其他尚在弟弟名下財產及現金1,000萬元,只有媽媽可以主張二分之一特留分。以上謹供您參考。

小作 102-02-09 21:01

您好,因為最近買房子了,突然接到我奶奶(已身故10年)留有兩塊土地和一間動產(現在只有小叔叔一家在住)的稅單,其中一塊土地還被大伯父拿去抵押,因為繼承人(約8人)親戚間感情失和,所以難以共同出面溝通處理,我很擔心我的新房會被查封,請問律師:

1.我什麼都不想繼承,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聲請繼承權切割或拋棄?

2.可否把我繼承的部分贈與過戶給其他親戚或直接送國家?聽說可以請法院調查實際居住人為誰,就不會和我有關係了,要如何申請?

3.可否把新房(今年剛購屋)直接過給我老公,不知會不會有什麼限制條件?

很想擺脫惡夢的小作

感謝您的細心回答,祝萬事順心!

 

蔡律師 (蔡) 102-02-09 23:38
回覆 小作 的發言內容:

您好,因為最近買房子了,突然接到我奶奶(已身故10年)留有兩塊土地和一間動產(現在只有小叔叔 ... (恕刪)

您的問題必須看書面資料才能適度研判。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然後到本所官網留言,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EIPE 102-02-06 18:43

請問律師大人:

跟老婆結婚至今,一直在為此事煩惱著(親戚霸佔房屋不肯搬離),三兩天就小鬧一次!!

說明:

房屋為四棟連著,每棟隔牆皆有打通,3.4年前右邊兩棟已經過戶給我老婆(左邊兩戶是奶奶名字,以後是要過戶給伯父的),不過整塊土地所有權狀我們是1/2擁有,其他的1/2是屬於老婆奶奶的。

因為想說既然已成家,想樣我跟我老婆及家人一起同住,把打通部分封起來,所以想把房屋兩邊分配好,就請他堂弟搬過去奶奶那邊的房子,不過他卻耍流氓的不肯搬過去,還說要叫流氓來"喬",這種情形我該用甚麼方式請他搬離開呢?畢竟我們自己住右邊兩戶所有繳費也比較清楚。

還有,如果將他趕走,房屋或家具如果遭到破壞,又有甚麼應對措施呢?流氓來吵鬧有該如何使用法律來保護自己呢?

謝謝~

1. 如果房屋所有權是你們的  且房屋隔牆也做起來  你當然可以自由決定如何使用房屋

 包括是否同意其他人使用   對方無故不願搬離  你可以報警處理  可能涉及無故侵入住居的問題

2.所以先了解目前動產產權情況  再進行下一步吧

EIPE 102-02-07 10:17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 如果房屋所有權是你們的  且房屋隔牆也做起來  你當然可以 ... (恕刪)

1.房契是我老婆名字,地契1/2是我老婆名字,完全沒有我堂弟或伯父名字

2.一定要隔牆做起來才可以報警或請律師處理嗎?

崑崙 102-02-04 23:42

律師你好,請問律師最近本人家中有些問題不曉得該怎麼處理,希望律師可以幫忙協助


父母親離婚後將名下的一棟房子(原屋名登記為父親)過戶給底下的三名子女
老大與老二(都滿二十歲)的監護權在父親 
老三(未滿十八歲)的監護權在母親
離婚
母親因為住的房屋(違建)因鄰居房屋電線走火波及到而沒住處
被老二接回來住,而母親說未來會在外找房子
但後來母親以「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所有」為由   
不願離開也不願與家人討論

想請問父母親離婚後將房屋過戶給名下的子女
房屋還能不能以「夫妻共同財產」為夫妻所有?
還有這樣的情形要怎麼請母親搬離現在的房子

1.財產已經過戶子女 跟夫妻財產沒有關係 況且縱使跟夫妻財產有關係 剩餘財產分配也不是這個意思 僅是一種計算財產的標準 夫妻還是各自有財產所有權 2.所有權人可以決定是否同意他人使用該房屋 3.不過如果對母親有扶養義務 可能還是有爭議的

崑崙 102-02-05 18:47

請問律師撫養母親的義務責任是指什麼?

指的是老三監護權在母親名上嗎?

離婚後也還是有撫養義務嗎?

林智群 (klaw) 102-02-05 19:58

老大老二都已經成年,沒有監護權的問題,

至於子女對父母撫養義務不因為父母離婚而消滅,對父母親兩個還是有撫養義務

依我國民法第1084條第1項,子女有孝順父母之義務
你不可以趕你媽媽出去!

地平線 102-01-29 23:35

我跟我先生88年2月結婚到現在14年左右,91年3月31日因為我發現他這個人很不守信用,於是要求他寫一張同意書,某某地段的一塊地要過戶給我,因為這是他當初結婚的時候答應過我的。96年9月26日我發現我先生去嫖妓,於是我就跟我先生取律師那邊寫了一張如果他在去嫖妓就要給我500萬的契約。就在去年年初,我發現我先生有去嫖妓,而且已經持續了很長的一段時間,於是我就要去法院控告他嫖妓那張契約還有91年寫的那張同意書(因為那塊地他在95年已經把那塊地過戶給他兒子了,我們是再婚),於是去年3月27日他就請了律師寫了新的一張土地協議書給我,內容是把以上兩張同意書及契約取消,然後換成另外一間工廠要過戶給我,並且還有很條件,然後我去撤銷告訴。

但是去年4月中他又反悔,然後這兩天,每天晚上都一直對著我罵髒話三字經,一開口就是要跟我上床其他都不要,這樣光憑  嫖妓 和 他對我的態度 我可以申請離婚嗎?成功機率大嗎?因為我已經50多歲了又領有輕度殘障手冊,我沒有工作能力,這樣法官會判給我贍養費嗎?我先生非常有錢,納法官會怎麼判?


沈恆 (沈律師) 102-01-30 03:22

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是離婚的法定事由,只要您有具體的嫖妓證據,就可以此訴請離婚訴訟上可以請求贍養費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最多可以分得婚後剩餘財產的半數。

林智群 (klaw) 102-01-30 19:25

建議你可以先行提履約訴訟,至於離婚訴訟也要有直接證據,不然很難成立

阿潔 102-01-27 12:43

父親日前於過世了,需要辦理遺產申報跟繼承的事宜,我是父親在外的私生女,但我出生沒多久父親即認領我,我是家我父親姓的,家族裡都知道我的存在,連父親的正宮及兩個孩子都知道我,只是現下父親過世了,也沒留下什麼遺囑,父親的家人要我放棄我繼承的權力,說家中女子皆要放棄給男丁。是不是自我父親死後過三個月我就不得申請拋棄繼承,但假設在我不提供資料的情況下其他被繼承人可以去辦理拋棄繼承嗎?

他們直要我交出我的身份證、印鑑章、印鑑證明、戶籍謄本還有什麼手抄本的,但我朋友說不可以交出,因為我一旦交出這些東西,他們就可以擅自拿去幫我辦拋棄。還有銀行結戶聽說要我的印鑑證明方可辦理,但我也不想耽誤了申報遺產稅的時間。
就我的了解,遺產過戶繼承可以慢慢辦,但是申報是有時限的,請問我該怎麼做才好?如果不申報,我擔心會有罰鍰。
我想去申報遺產稅,但是不是有需要什麼其他繼承人的資料,但如果他們不願意提供給我那該怎麼辦才好?

他們明白的表示,就是要我放棄

Q1:是不是自我父親死後過三個月我就不得申請拋棄繼承,但假設在我不提供資料的情況下其他被繼承人可以去辦理拋棄繼承嗎?

是的,自繼承開始後三個月內未辦理拋棄繼承,就不得申請。
你若沒有提供資料,其他繼承人是不得去辦理,否則會有偽造文書的刑責。

Q2:遺產過戶繼承可以慢慢辦,但是申報是有時限的,請問我該怎麼做才好?

你可以自己去辦繼承登記,申請為公同共有

土地登記規則 第 120 條
繼承人為二人以上,部分繼承人因故不能會同其他繼承人共同申辦繼承登記時,得由其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就被繼承人之土地,申請為 公同共有登記。其經繼承人全體同意者,得申請為分別共有登記

 

建議:
即使是私生女,只要經過生父認領就視同婚生子女,可以繼承遺產,無須拋棄。
至於繼承申報的部分,建議你找代書幫忙辦理遺產稅及繼承登記的申辦,始為正辦。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7 19:45

您必須先釐清幾點:

第一,您的身份證上是否有寫您的生父姓名。

第二、前項若有寫,接著您才有需要先去稅捐單位辦理應繼分之遺產稅繳納,拿到完稅證明後,始可去地政機關辦理公同共有登記

第三、如果您的兄弟姊妹持續逼您要放棄繼承權,您可以請律師發函告知您的想法。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證明您是誠心發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阿徹 102-01-26 03:40
請問一下林律師!! 我日前和網友網路遊戲幣交易,發生一些糾紛,我賣他三千元台幣的遊戲幣,途中發生些誤會 因我方把遊戲幣過戶給錯人,對方說他沒收到! 後續他報警說網路被我詐騙!過幾天我銀行卡片被凍結之後我和對方馬上約出來約談這事情是什麼情形!他和我敘述說他那天確實沒收到遊戲幣! 我想說可能是我自己失誤 心想說好吧 這件事情花錢瞭事 和他談後說把他的和我購買的遊戲幣三千元歸還他後 並跟他簽一張和解書 過一個月後 收到法院傳單 !! 我就和對方聯絡說 張先生 我收到法院傳單了我們二月五號要開庭 並和他約出來說在寫一張和解書因為第一次寫的沒有蓋章和身分證 只有雙方資料並簽名而已!! 原本約說昨天出來再寫一張和解書! 哪知他突然和我要求說 欸!賴先生阿? 對了你某某某遊戲帳號內不是還有多少多少遊戲幣嗎? 既然你沒在玩了就過給我吧? 我當時不知道他的用意是什麼 和他說我沒在玩了 之後我猶豫了半小時都沒接他電話 他就傳封簡訊給我 說叫我快接 !! 結果我也是沒接 他就跟我說 再不接電話 他就不要跟我簽和解書了~~ 想問問林律師我這樣子二月五號是要拿第一張去開庭嗎?對方這樣算不算是突然獅子大開口? 還是我還要想辦法在約他寫第二張? 因為他事前也經跟我答應好說過兩天有空要約出來寫 卻在約出來前晚跟我要求某某遊戲的遊戲幣 因我沒給他 他就說他不出來寫和解第二張了
林立捷 (林律師) 102-01-26 21:47
你收了他3000元,本來應該要匯遊戲幣給他,結果匯錯人。這件事情你必需向檢察官說清楚,並舉出證明,例如,給錯人是給誰了,時間,電腦紀錄等等。第一次和解書當然也很重要,另外,你目前還是拿了人家3000元,卻沒有給人家遊戲幣,要怎麼處理,也要解釋清楚。
卡哇伊 102-01-24 20:34

我想請問我妹妹買房子我是房屋保人。如果他欠銀行錢如果一直 沒還,房子 目前過戶給媽媽,他ㄉ小孩以後可以繼承房子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4 20:47

如果沒有還銀行錢,銀行會不會聲請拍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妹妹應屬保證人,基本上銀行的錢應先由貸款人償還,貸款人償還不出來時,銀行才會找保證人,所以若目前還款正常,則您妹當可以將房屋過戶,所以您們要先弄清楚您妹的角色,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卡哇伊 102-01-25 10:22

 要如何拋棄擔保人,如果房屋查封我可以把它買下ㄇ,我妹妹他有卡債沒還大概100萬,他ㄉ小孩可以繼承外祖母ㄉ遺產ㄇ,欠卡債沒還又沒協商會怎樣,

您好:

一.擔保人的部分,除非債權銀行同意,否則無法拋棄.

 二.若您妹沒有喪失繼承權之情事,基本上您母親的遺產他仍可以繼承,也就不會有他的小孩繼承外祖母遺產的問題.

房屋過戶給媽媽,就是媽媽的財產

既是媽媽的財產,就是由你們姊妹來繼承
至於你妹妹的小孩,不能繼承

Elma 102-01-23 20:38

離婚監護權扶養權都交給父親那方,最近因移民事我想幫小孩申請,所以想請問監護權要如何過戶回來我這方?(男方同意過給我)是要到法院申請還是直接到戶政事務所申請就可呢???另外,因離婚協議書上有寫明他需支付之前欠我的費用,每個月一萬,共11個月付清,從100年12月起開始付,但到目前未止他都未付半毛錢,和他討時他都哭窮.因協議書上有註明日期付清,但已經過了,請問我該如何和他要那些錢呢?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3 21:47

1.監護權雙方協議即可,到戶政事務所申請變更。

2.可聲請法院發支付命令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至本所官網按"讚"宣傳,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線上諮詢留言或來電洽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價,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1-24 22:37

若雙方無意見直接訂約改定監護即可,另你沒收到錢還簽署有收到,這樣很難要

jianjie 102-01-22 23:54

這邊敘述一下內容;

民國72年3月間,跟一平地人購買一塊位於梨山的建地,是山地保留地也是崎零地,當時買的是權力、因為平地人只有租的權力不能買斷、那平地人簡稱某甲好了,某甲也是跟政府承租的我們跟他買斷了權力有契約書,當時買下後就在土地上蓋了房子房子是算違建沒申請門牌,不過我們蓋的人證物證都還有,我家的人使用到79之後,租給了一名山地人以下稱某乙,某乙從79年間到98年間一直跟我們承租期間都有租約,到98年以後她說她不租了,但是95年以後房租就沒再給我們了,房子也都沒交還,到了101年,我們發現她不經過同意就租給了另一個人,也就是95年間他不給房租的時候發現房子土地都被他弄過戶了。以下補充內容,我們有去區公所調異動索引,他是在民國84年設定的91年通過。某乙當初是鄉代現在又是調解委員會的委員也是土地管理員,懷疑在84年間當鄉代時不法辦過去的,某甲賣給我們的契約書都在,當初土地稅跟電費都是我們繳的,某乙怎麼有辦法把土地辦過去不說,連門牌都重新申請過也另外辦了他的名子繳電費,有問過區公所的,他們也不清楚他怎麼有辦法辦過去,不過現在法律很保護山地人,雖然我手頭上很多證據,但是區公所也愛莫能助,但是區公所人員有說到山坡地保護法是79年公布我們買的契約是72年,認為我只有提告才有辦法翻盤,我手上有的證據有跟某甲買的權利書、某乙79~98跟我租的契約、101年某乙不經過同意租給外人的契約、當初繳納土地稅跟電費的稅單、當初幫我蓋房子的人也還在可以出來作證、某甲已經過世最近在積極找他的老婆子女

現在要問律師大人有哪些部份我可以告他的,我們又可以跟他討到我那些因該可以討的損失??

律師費用那些該怎麼算??

jianjie 102-01-22 23:54

很多東西要想到才會打出來,想到甚麼我盡量打甚麼,問過很多對這方面有研究的都說對方問題一看就很大,因為就山地保護法來說,就算他要辦過去也是會先找第一順位某甲詢問,我們是跟某甲購買的權力,他一個路邊蹦出來的就可以辦過戶很怪,而且就山地保護法來說是79年頒布的,72年買權利的我們因該是就地合法才對。還有異動索引是一個代書朋友要我申請出來的,異動索引上面有點也很怪...發現某乙是在102年1月才去補書面資料  因為這陣子有放風聲要告他....那....某甲的所有文件都在我手上,某乙能補甚麼書面資料??是否不是偽造文書就是意圖使公務人員登載之不實,他101年間不經過我們同意轉租別人是否能告她侵占,如果他有利用他職位變造文書或者資料的話,也至少是偽造文書瀆職,總共有那些官司要告的,申請他的土地登記無效??房租95到現在可以跟他討多少回來??  而且好像很多人都跟她土地糾紛 聽說她現在不只一件在走法庭.希望有個律師能替我全盤的回答一下  我打算提告這樣@Q@ 小弟電話亞太0983244335

有內容想要詢問的直接來吧^Q^

PS.我朋友有說山地保留地跟普通的土地不一樣,我希望能找真的懂得律師幫我處理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3 07:34

因為您所陳述的事實年代太多久遠,且您也說您想要找律師,不如您就花個談話鐘點費,找您當地律師預約面談諮詢,看看每位律師的意見如何,讓每位律師看完您提供的資料後,再由您委任您所信任的律師,以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這樣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基本上像您這種複雜的案件,律師請求的鐘點費應該會滿高的,這必須事先提醒您自行比價,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的問題,本人之前好像有回答過,本件土地既然是在梨山,則管轄地應為台中地院,而本所位於台中,若您方便,可以拿相關資料來所討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ianjie 102-01-22 23:11

這邊敘述一下內容;

民國72年3月間,跟一平地人購買一塊位於梨山的建地,是山地保留地也是崎零地,當時買的是權力、因為平地人只有租的權力不能買斷、那平地人簡稱某甲好了,某甲也是跟政府承租的我們跟他買斷了權力有契約書,當時買下後就在土地上蓋了房子房子是算違建沒申請門牌,不過我們蓋的人證物證都還有,我家的人使用到79之後,租給了一名山地人以下稱某乙,某乙從79年間到98年間一直跟我們承租期間都有租約,到98年以後她說她不租了,但是95年以後房租就沒再給我們了,房子也都沒交還,到了101年,我們發現她不經過同意就租給了另一個人,也就是95年間他不給房租的時候發現房子土地都被他弄過戶了。以下補充內容,我們有去區公所調異動索引,他是在民國84年設定的91年通過。某乙當初是鄉代現在又是調解委員會的委員也是土地管理員,懷疑在84年間當鄉代時不法辦過去的,某甲賣給我們的契約書都在,當初土地稅跟電費都是我們繳的,某乙怎麼有辦法把土地辦過去不說,連門牌都重新申請過也另外辦了他的名子繳電費,有問過區公所的,他們也不清楚他怎麼有辦法辦過去,不過現在法律很保護山地人,雖然我手頭上很多證據,但是區公所也愛莫能助,但是區公所人員有說到山坡地保護法是79年公布我們買的契約是72年,認為我只有提告才有辦法翻盤,我手上有的證據有跟某甲買的權利書、某乙79~98跟我租的契約、101年某乙不經過同意租給外人的契約、當初繳納土地稅跟電費的稅單、當初幫我蓋房子的人也還在可以出來作證、某甲已經過世最近在積極找他的老婆子女

現在要問律師大人有哪些部份我可以告他的,我們又可以跟他討到我那些因該可以討的損失??

律師費用那些該怎麼算??

jianjie 102-01-22 23:18
回覆 jianjie 的發言內容:

這邊敘述一下內容;

民國72年3月間,跟一平地人購買一塊位於梨山的建地,是山地 ... (恕刪)

很多東西要想到才會打出來,想到甚麼我盡量打甚麼,問過很多對這方面有研究的都說對方問題一看就很大,因為就山地保護法來說,就算他要辦過去也是會先找第一順位某甲詢問,我們是跟某甲購買的權力,他一個路邊蹦出來的就可以辦過戶很怪,而且就山地保護法來說是79年頒布的,72年買權利的我們因該是就地合法才對。還有異動索引是一個代書朋友要我申請出來的,異動索引上面有點也很怪...發現某乙是在102年1月才去補書面資料  因為這陣子有放風聲要告他....那....某甲的所有文件都在我手上,某乙能補甚麼書面資料??是否不是偽造文書就是意圖使公務人員登載之不實,他101年間不經過我們同意轉租別人是否能告她侵占,如果他有利用他職位變造文書或者資料的話,也至少是偽造文書瀆職,總共有那些官司要告的,申請他的土地登記無效??房租95到現在可以跟他討多少回來??  而且好像很多人都跟她土地糾紛 聽說她現在不只一件在走法庭.希望有個律師能替我全盤的回答一下  我打算提告這樣@Q@ 小弟電話亞太0983244335

有內容想要詢問的直接來吧^Q^

PS.我朋友有說山地保留地跟普通的土地不一樣,我希望能找真的懂得律師幫我處理

vicky 102-01-22 20:59

我是買方..在民國100年11月21日以470萬和朋友簽訂買賣房屋契約,隔日再以口頭協議以450萬成 交.當時有要求朋友再一起到代書事務所更改契約上的金額..朋友認為不必,我基於是朋友關係..也就覺得沒有關係..因該房屋國宅..直到民國101年 9月才開始幾付用印完稅款.直到12月18日幾付最後尾款20萬..合計450萬..完成點交..房屋過戶到我名下...事後朋友卻要告我少給二十萬...解除房屋買賣契約,如真的上法庭最差的情況是要再幾付20萬元,還是賣方可以解除房屋買賣契約..(當初簽完契約後..即搬入房屋居住...每月有幫賣方償還銀行的房貸11000元整..共有十一期之多..如要再多付20萬元..即共幾付480多萬) 我真的很無助..請幫幫我...謝謝您!!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2 21:17

對方是否能解除契約,必須看您契約條款怎麼訂立,沒有律師能線上給您確定對方的主張有無理由。建議您拿詳細契約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價,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臉書按讚宣傳本所官網,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諮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能否解除契約仍有疑義,現在您應找找看有無其他證據可以證明當時您們當時約定四百五十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1-22 23:45

對方只是想多要錢,沒有主張解約,以你們的狀況也不會構成解約,請放心

佳佳 102-01-22 14:54

請問~

夫妻間辦理房屋贈與過戶後,馬上辦離婚登記會被國稅局追討贈與稅嗎?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2 15:09

您能想到的避稅方式,國稅局的人都不知道遇過多少回,只說四個字:「實質課稅」。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於本所官網按讚,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免費諮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您信任的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會的,仍屬贈與行為,會有贈與稅的問題。

建議你,此問題其實有解,若以離婚協議來給付他方財產,即非屬贈與行為,免徵贈與稅。

 

 


阿祥 102-01-21 17:50
就是被對方騙去 說他們公司買新車有補助 我沒想這麼多就借給他過戶了 當事情發生時候也來不急了
您好: 若對方一直不願意歸還,最後可能只有提告一途.
阿祥 102-01-21 17:45
嗯 了解 那我行照過戶給對方 對方拿去抵押借錢 我也都沒簽名也沒去過借錢的地方 那行照怎要回來? 感謝:謝律師解答 ^^
您好: 您所謂行照過戶給他,是指怎樣的情形??
和尚 102-01-21 01:53

本人前不久於2013/01/11號宇鴻森簽下了會員契約,並於01/13完成了門號過戶手續(2之威寶的門號,但SIM卡完全沒有使用),但簽約時所說的手機尚未給予。

 

可是現在發現其公司運作過程與我想要的並不相同,想要取消會員,但在網路上查到的資訊都說鴻森很會使用拖延的手段,所以想要請問一下有什麼方法能夠讓他們馬上處理(該公司說他們是多層次傳銷公司)。如:存證信函...等。

 

旦旦 102-01-20 21:44

不好意思,想請問,我現在的老公車在前妻那裡,想跟前妻要,他前妻不願歸還,還一直找理由,我老公能告前妻侵佔嗎?因為他之前是暫時留給她開讓她戴小孩方便,但如今我們已結婚也有小孩,該如何要回來?曾經也跟她前妻說過,她車子的罰單,稅金全部繳完就算過戶給她也可以,但她一直不願繳,所以我們打算要回來,請問我該走那方面呢?是民事還是刑事,如果走民事她還是不歸還,我還能怎麼做呢?

 1.刑事侵占罪是亦持有為所有之行為   如果對方只是認為是妳丈夫借他使用  沒有不法所有意圖  並不會構成侵占罪   2.可以終止使用借貸關係  向對方請求返還  如不願返還  可以提出民事訴訟  判決確定後聲請法院執行

旦旦 102-01-21 00:44

車子是我老公的名字,現在我老公想要回來,他前妻卻說車子交給別人處理了,她又不是車主怎麼能交給別人處理呢?就是因為她不願歸還,才想說真的沒辦法拿車子回來的話,是否能告侵佔,想說告侵佔主要是想跟她講法律,如果她願意歸還,我們也不可能把雙方關係搞壞,畢竟他們有過一個小孩

您好,

      1.在您丈夫前妻尚自行使用該車時,確實可能因為無不法所有意圖而不構成刑事侵占。然在您丈夫前妻表示車子"交給別人處理"時,就有可能因為產生不法所有意圖而構成刑事侵占了(不是她的車不可以隨便處理掉)。

2.民事上,可以終止使用借貸關係並請求返還車輛。如果因為車子已經處理掉而無法返還,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3.附帶說明,民事上在起訴時須繳納裁判費(約車輛價格的1%)給法院,但如果是等到刑事案件起訴後,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返還車子,這個時候就不用繳納裁判費

susan 102-01-20 19:36

您好:我前夫的房產賣給一個人,後來那個人藉故不付款,害得我前夫房產全部被銀行法拍。他們的官司現在還在進行中。他買房產時已經知道我前夫的債務(其中包括我娘家的債務)。

那個人又來找我,說夫妻對保,我的房產也會被法拍,要我的房子給他處理,解他銀行債務,他還開了三張本票說會付給我娘家的債務,雖然錢不是我欠的,但是我不能辜負我娘家的錢,所以我就答應他。沒想到他辦理過戶到一半卻反悔,還告訴銀行我的房子願意讓銀行處理去解決他的債務,結果我的房子銀行法拍也解決了他的債務,可是沒想到他在本票上確寫上一條,我的房子要有買賣或是銀行撥款,那張本票才成立。現在他們還要告我,背信詐欺罪,我想請對本票有深入了解的律師,可是一個女人單親帶著兩個孩子,我已經沒有多餘經費去請律師,對方律師咄咄逼人,說我的本票無效,有誰可以為我這婦人之仁的無知女伸冤呢?求求您們了!

沈恆 (沈律師) 102-01-20 20:44

您所述過程實在離奇,無法評論。僅就本票而言,本票只要金額、發票日、無條件擔任支付、發票人簽名之記載完備即為有效,至於「我的房子要有買賣或是銀行撥款,那張本票才成立」這種記載條款本身是無效的,並不會影響本票的效力,還是可以去裁定強制執行。但應注意,本票有效並不代表您的債權確立,對方還是可能起訴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

susan 102-01-20 20:52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所述過程實在離奇,無法評論。僅就本票而言,本票只要金額、發票日、無條件擔任支付、發票人簽名之 ... (恕刪)

律師您好非常感謝您及時回覆,就因為對方現在告我,並且說本票不成立,所以我不知道該怎麼辦?口才也沒有律師好,又沒有律師的專業經驗,想請律師費用又很高,真的不知所措,偶然間看到 貴站,所以請求幫忙,真是不好意思,麻煩您們。但是懇請您們能幫我,怎麼去走這場官司呢?請不吝指教,感激不盡!功德無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最好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而本件發票人與執票人為直接關係,中間並沒有背書,所以本票債權是否存在,對造一定會抗辯,而看起來本件您們一直被對方設計,所以您們要研究除本票外,是否還有其他方法可以反制,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usan 102-01-21 20:4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最好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 ... (恕刪)

您好:我也很想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但是在我們這邊的免費律師諮詢,我碰到的律師都似乎很忙的草率回我,我知道律師當然希望我們能聘他們出庭,但是對我們這些已經被騙到沒錢的人來說,律師費用就是一筆負擔,但是倘若沒有把握的打贏,我們怎麼辦呢?

不過我相信我們會贏,但是我們沒有口才又不懂法律,如果有律師看了我們的資料,有把握的會打贏,我們都願意將贏回來的金額撥分給律師回扣,不知道哪位律師可以花點心思詳細看我們的資料,這是筆數千萬的資產啊!

阿祥 102-01-18 19:10
律師你好: 我朋友今天去叫我去當證人 可是沒傳票我就直接去了 我去的時候反被告 怎麼辦? 檢察官都不讓我講話 我交保5萬 朋友之前拿我的車的行照去過戶 他跟我說他們公司有辦理買新車補助 可是我不知道他拿去借錢而不是辦理新車補助 該怎辦阿? 現在機車的名子也不是我的 之前有寫切結書機車使用者也有寫讓我自己使用到去年12月底之前(債朋友要還清) 當事情發生的時候跟我說 就已經來不及了(我不知情的情況下) 幫幫忙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請問本件檢察官告知您的罪名是什麼??本件您已經被列為被告,所以要整清您在這個行為角色是什麼,才能去做防禦,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0 12:49

您可以花個三四千元談話費,拿詳細資料跟您信任的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Google+1或臉書分享本所官網,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免費諮詢,謝謝。

阿德 102-01-16 23:34
時空背景:祖厝為4位叔叔共有,給我家無償使用開店維生.
於79年間,叔叔想變賣房屋有詢問我們意見.當時,父親負債跑路,我已退伍,二弟外島當兵,三弟未滿18歲.長輩及母親主意由我們三兄弟共同負擔買下.
於是先將居住房子抵押貸款200萬,還有負擔每月40幾萬的民間互助會,這樣把所有權辦理過戶完畢.
怎耐,二弟退伍後,卻拒負擔負債也不返還所有權.他很皮,又有母親緣,加上負債負擔很重及顧及家中和諧,就暫時放下努力賺錢還債.(二弟外面工作也沒賺錢回來也沒負擔任何費用)
待十幾年後,負債還清後,他就來說他擁有1/3所有權要付他租金.我跟他要1/3購屋金額.他又皮了.
現在,他認為已過15年的追討期,及仗著沒給我任何字據.變本加利的要賣房子,或要給他錢.

請 問:我該如何維護及爭取自身權利,我的情形適用_民法第767條物上請求權之返還請求權 嗎?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16 23:59

您所說若屬實,基本上是您幫您弟清償債務,並非借名登記,所以您的主張沒理由。至於賣房子也必須持份過半,另請注意。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Google+1或臉書分享本所官網,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諮詢或來電,謝謝。

阿德 102-01-17 01:14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您所說若屬實,基本上是您幫您弟清償債務,並非借名登記,所以您的主張沒理由。至於賣房 ... (恕刪)

謝謝蔡律師的熱心解惑,

1,但如認定為我替他清償債務,又已超過15年追討期,那是否我應認賠出場,

自認倒楣,沒他辦法..或是有何法條能保障及爭取自身的權利?謝謝!!!

2,是否持份未達過半同意者,就無法賣房屋嗎?(我不太想賣掉祖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您們所共有所有權,是否包含土地房屋?或是只有房屋?

二.本件的貸款何時還清?此部分可以討論時效的問題.

三.本件房屋是否適合分割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德 102-01-17 09:5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您們所共有所有權,是否包含土地房屋? ... (恕刪)

律師你好!  謝謝你的熱心解答

1 所共有所有權包瓜土地房屋 (房屋為日據時期所建)

2 此購屋所產生的負債金額來源為兩方面,(一)是貸款,於86/05/13繳清,(二)是民間互助會,這部分較為麻煩,因為互助會的性質大部分是以會養會,較有延續性時間較長.

3 因此間房屋為日據時期所建,所以我並不了解是否能分割,如能分割我則頃向分割,不能保持完整房屋但至少能保留部分也好.

另外,他有寄存證信函,我要回函嗎?

房子就是你出錢買的
就應該是你個人所有的
沒有出錢的,怎麼可以來要?

你可以提確認動產所有權之訴試試看

還有問題,可以來電或寫信問我

DAVID 102-01-16 12:27

請問律師開設動產公司之負責人能否與他人共同合夥投資物件?

比方A為公司法代理人A公司為仲介公司

A尋公司內物件經過其專業判斷將可以獲利物件挑選出來找B一起合夥

雙方有協議切結書(盈餘=售出總價總價-仲介費-相關過戶費用)及錄音黨譯文可證明..因房子為A公司業務所開發出來ㄉ案件.下一手買方也是A公司業務的客人所購買,所以B在售出價金回流後從獲利盈餘理提出仲介費給A公司之後當A向B要求分配合夥盈餘時B卻主張2人並無合夥且A此行為違反動產管理條例規定.並主張那原本雙方簽訂之協議書無效....等

請教律師這種人該怎麼對付他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的約定,看起來應無違反公序良俗或禁止規定,所以應屬有效,而既然雙方有此承諾,則對方違約時,您方當可以向對方請求,當然對方有可能會否認,此時則應提起訴訟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有沒有合夥,不是隨便可以空口否認
況且合夥契約不是要式行為
只要雙方同意,就成立了
這可以從相關的契約文件看出來

至於違反動產交易規定的部分
到底有沒有違反,誰來判斷呢?法院沒判之前,他怎麼認定?
這個也不是他來主張的
畢竟,他也有參與
要主張也是買受人或其他有來主張

佳佳 102-01-15 16:32

請問夫妻間房屋贈與過戶後可以反悔要回嗎?

 

1.贈與契約如果成立後也移轉所有權 原則上就無法請求返還 2.可以考慮對方是否有重大污辱 虐待或不願扶養等重大事由 可以撤銷贈與

阿琪 102-01-15 12:30

因爺爺在91年例了遺囑內容是房屋土地跟我3位姑姑共同持有, 可是又在95年我爺爺
把她的土地過戶給了我,現在被他們告我為造文書,我有留下爺爺的簽名

,請問一下我會敗訴嗎? PS:遺囑是在我奶奶去世拿出來的才知道有這個東西的 (民國100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爺爺雖然於91年立了遺囑,但他仍有權利對其財產為處分,而您姑姑告您偽造文書是否成立,以現階段的資料尚難以判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以免遺漏,謝謝 

maxkuo 102-01-14 23:59

一.我老婆的朋友跟同事,常常約我老婆在外面狂歡,常常徹夜不歸!
把家裡面搞得烏煙瘴氣,兩個小孩也不照顧,家務也完全部處理
我跟他因為他的朋友鬧的不可開支,甚至要離婚
我有口頭勸阻過他的朋友們,但是卻無效,我知道我老婆自己也有因素存在
但是我想用法律來嚇阻他的朋友
法律的見解上有類似的條文可以嚇阻的嗎??

二.我父親在兩年前把房子過戶給我老婆,用贈與方式過戶

現在卻對我父親不聞不問,也完全沒有再扶養~

我父親可以要回這間房子嗎!?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15 01:09

1.沒有。2.必須看媳婦有無扶養公公義務而定。

詳細諮詢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於臉書上詢問或來電免費電話諮詢。

maxkuo 102-01-17 01:41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1.沒有。2.必須看媳婦有無扶養公公義務而定。

那再請教一點!

我跟妻子協議離婚,但是在離婚協議書上可以寫說..

1.雙方同意離婚 2.婚後所有財產,用剩餘財產請求權??

第2點,法院會受理嗎!?

 

 

 

肖恩 102-01-14 22:49

原因:(本人非欠債人)
一:小弟「二哥」在93~94年現金卡流行時借了不少錢,至於欠債多少間銀行小弟也不是很清楚。小弟已清了不少,近年2011年也幫他代償一家銀行債務及一些與他的私人債務,畢竟是家產不可能放任他是亂搞,討論過後等同我與他購買持分過戶贈與方式,在2011年年底辦理完成,持分過戶贈與稅金也都繳清。

二:2013年接到簡易法庭寄來給小弟,某資產管理顧問公司提告小弟要撤消贈與這部分!說小弟是「無償行為」過戶贈與贈與部分要提出資金往來証明,目前小弟手邊資金往來証明只有一家華南銀行代償証明及辦理贈與相關稅金等收據而已。

三:而且辦理贈與(合法過戶)也過了一年又一個多月,資產公司才提出撤消贈與,有可能會被撤消贈與(部分持分)嗎??

四:資產公司喜歡玩這種法律途徑(欠債為小弟二哥),況且小弟非債務人,為這種事浪費不少時間與金錢工作的損失,小弟是否可以反提告資產公司因這段時間造成本人一些名譽及精神上的受損?? 

謝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2-01-14 23:40

形式上看來,您所述是無償贈與動產給二親等親屬,債權人可以主張撤銷詐害債權行為,債權撤銷成功的機會很大。除非您能證明實際上是兄弟欠您錢,約定好以過戶動產來抵債,而且金額要相當。因為您以贈與過戶原因,債權人是合法行使撤銷權,不需要對您賠償

長孫 102-01-14 20:31

最近爺爺過世了,遺產稅以經完稅,現在要談土地遺產分配問題。

原本阿祖那時在30幾年前,有留1分半的土地要給我爸當大孫份。

在那一輩的分產的時後也有寫協議書,說大孫份是由我爺爺代管。

但是一直都沒有辦過戶到我爸名下,爺爺就這樣走了變成了遺產

但是現在叔叔說那個契約書不算數,要跟我們一起平分所有土地

協議書有我爺爺還有叔公輩的簽名蓋章但只有影本(正本被拿走了)

現在簽名的叔公輩有人還在世,請問那份協議書還有效嗎?

我爸要怎麼樣拿回原本的大孫份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該協議書是否仍然有效,除協議書影本外,到時可傳喚叔公輩的人出作證.

二.本件既然繼承人對方遺產有問題,則繼承人中也可能會提出分割遺產之訴,屆時可能需由法官來解決.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15 09:55

如您主張內容,協議書縱使有效,也僅拘束當時爺爺輩,至於該筆土地是否要贈與給您父親,是您爺爺未履行負擔之問題,縱使現在繼承贈與債務,您叔叔也有時效抗辯權利,是以,本案在法律上而言,您叔叔的主張比較有理,以上意見謹提供您參考,不過,詳細內容還是請您拿相關資料與您信任的律師洽商會比較妥適。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到本所官網按google+1,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