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105-07-11 19:14
您好,目前我名下有塊土地,父親欲拿該土地銀行抵押申請貸款。若未來父親不願清償貸款,又該土地拍賣價金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我是否需要以自己財產代為清償債務

你好:

  1. 要看抵押權擔保之借款債權債務人為何人,若係父親,銀行裁定拍賣抵押物無法獲得滿足,剩餘債權會變成普通債權,並向父親催討,你若不是共同借款人、連帶保證人銀行無法對你主張權利。
  2. 反之,若你是債務人、連帶保證人銀行會請求你清償借款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注意您是否為連帶保證人債務人,若無,則原則上僅需就該抵押物負擔保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5-07-11 23:13

 簡言之,民法的保證分為物保以及人保。如果你只有拿出土地供擔保設定抵押(也就是物保),而非借款債務人之一也沒有當連帶保證人(也就是人保),那麼就算土地被拍賣後不足以清償你父親的債務銀行也無法向你追償。

105-07-11 10:19
五年前買了一平房,二前年有一地主告知,房屋後面有佔到他人土地,要我們買回或將佔到的部份拆除,否則告侵佔
但因為他是道路,要賣建地的價格,我們覺得不合理,且沒有錢可以買,我們願意拆給他,但他又要我們自己拆,但我們當時買來就是這樣,且沒有能力自行拆還給他!
不知道這樣應該如何處理? 他告侵佔會成立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7-11 10: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及越界建築,必須釐清當時候建築時,該地主是否知悉,有無提出異議及我方購買的時候,前屋主是否有如實告之,雙方的契約如何訂定,不能一概而論。

2、不過只是民事糾紛,倘若著手進行處理,法理上不會構成侵佔的故意。

3、建議應該備妥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以保障權益。

105-07-11 11:0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及越界建築,必須釐清當時候建築時,該地 ... (恕刪)

 

前屋主並未告知有佔到他人的地,且我們當時購買時,也是原樣,這樣若未能控訴侵佔,是民事糾紛
會造成什麼問題嗎
? 另外,請問請律師費用為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不致於會構成刑事竊佔罪,但民事要件所占之範圍而視是否會被拆屋還地,另前屋主的部分,可以先寄發存證信函告知此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11 19: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起民刑事告訴,您再委任律師協助辯護答辯即可,目前您無須過度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11 19: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起民刑事告訴,您再委任律師協助辯護答辯即可,目前您無須過度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Ula 105-07-11 03:39

父親遺產有筆土地,父親友人住著,我們知道那筆不是父親買的,是借名登記而已,但不知道真正出錢買的是誰,過世後,友人告知土地是他的要我們過戶,表示向法院提出借名登麻煩,而不願向法院提出,但我們也不敢直接過戶,是否有其他的方式可以保護我們自己呢?

沈恆 (沈律師) 105-07-11 04:41

還是應透過法院確認是借名登記關係再辦理移轉,否則可能會被稅捐稽徵機關認為是無償移轉而課徵贈與稅及契稅。另外,移轉登記時會有土地增值稅,應請對方負擔。

Ula 105-07-11 09:39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還是應透過法院確認是借名登記關係再辦理移轉,否則可能會被稅捐稽徵機關認為是無償移轉而課徵贈與稅 ... (恕刪)

我們有其他法律方式可以讓土地歸還真正的地主嗎?我們可以採取的方式

阿龍 105-07-10 13:28

律師您好5月份我丈人往生後留下一塊2分農地有9個人要繼承都還沒辦過戶還是丈人的名子最近聽說政府已修法只要超過半數以上同意即可過戶給同意的人不需全部都要同意也就是說不同意的就沒土地可分請問是這樣嗎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7-10 13:48

您好,

 

繼承權無法用多數決來剝奪,法律並無這種規定,依法有繼承權者除非自己拋棄權利,否則均得參與分配

 

所謂多數決,係指對於土地如何使用、處分,可以過半數持分之同意來執行之。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10 14: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遺產之部分,若無法辦理分別共有登記,可先辦理公同共有,再提起訴訟請求遺產分割分割分別共有,再請求裁判分割共有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10 14: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遺產之部分,若無法辦理分別共有登記,可先辦理公同共有,再提起訴訟請求遺產分割分割分別共有,再請求裁判分割共有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並非如您所理解,若全體繼承人無法就遺產如何分配達成共識,則最後只能訴請法院裁判分割,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5-07-10 22:27

 依土地法34-1,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即可將土地處分,但賣得之價金仍為全部遺產之一,各繼承人仍可就全部遺產請求分割

  1. 民法第1146條規定: 繼承權被侵害者,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請求回復之。前項回復請求權,自知悉被侵害之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繼承開始時起逾十年者亦同。就遺產繼承登記土地登記規則第33條及第120條規定:「申請土地權利變更登記,應於權利變更之日起一個月內為之。繼承登記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為之。」、「繼承人為二人以上,部分繼承人因故不能會同其他繼承人共同申請繼承登記時,得由其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就被繼承人之土地,申請為公同共有登記。其經繼承人全體同意者,得申請為分別共有登記登記機關於登記完畢後,應將登記結果通知其他繼承人。」。而遺產贈與稅法第8條及第41-1條則規定:「遺產稅未繳清前,不得分割遺產、交付遺贈或辦理移轉登記。」、「繼承人為二人以上時,經部分繼承人按其法定應繼分繳納部分遺產稅款、罰鍰及加徵之滯納金、利息後,為辦理動產之公同共有繼承登記,得申請主管稽徵機關核發同意移轉證明書;該登記為公同共有動產,在全部應納款項未繳清前,不得辦理遺產分割登記或就公同共有動產權利為處分、變更及設定負擔登記。」
  2. 為保障繼承人的權益,以上回覆若尚有未盡事宜之處,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密碼:(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阿鎮 105-07-08 23:56

請問:

       我已賣掉的土地,將來父親可跟我要回嗎?

說明:

        1.自從經營地下錢莊的弟弟打我老婆,老婆叫警察來,因為我老爸要警察(用給他們和)所以不只吃案連頭破血流的老婆也都是我從公司趕回家載他去看給醫生看,沒人幫忙叫救護車,...因此近幾年跟老爸的關係都是沒在來往的。

        2.最近老爸身體不適,錢土地都快被弟弟挖光了(剩他自己住的透天房地,無貸款),所以慫恿老爸跟我要回所贈的土地,已經16年了,請問這樣已經不是我的名字的土地,可跟我要回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7-09 00:08

如果贈與人與受贈人間有符合民法第416條的撤銷事由,贈與人就可於知悉起一年內主張撤銷贈與,並要求返還贈與物。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7-09 00:10

您好,

 

1、要解除贈與關係,須您有重大虐待父親之情事,才有撤銷之可能。

 

2、且本案已罹請求權時效,您可以時效抗辯即可。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可 105-07-06 17:32

以前祖父有跟祭祀公業之管理人(當時並未備查)簽寫動產買賣契約,當時年度是民國55年,內容確實寫明已付清價款,但並未至地政事務所過戶移轉登記於祖父名下,至今仍使用此土地,現祭祀公業之管理人(已完成備查)要求我們代繳地價稅,請問我們繼承人需要協助代繳嗎?如管理人又要求我們拆屋還地,是否合理?

沈恆 (沈律師) 105-07-06 17:46

您好!

首先應釐清當年的管理人是否有權出賣土地,若沒有合法授權,則買方可能無法因買賣而取得土地所有權。再者,買賣契約簽定後並未移轉登記,則請求移轉登記的權利可能也已罹於時效而消滅,對買方非常不利。地價稅原則應由土地所有權人繳納,若對方要求您繳納,則應趁機要求辦理移轉登記或承諾辦理移轉登記,實際登記取得所有權才能確保權利。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6 20: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請對方移轉所有權,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您再繳地價稅,若於未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前,可不用代繳地價稅。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6 20: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請對方移轉所有權,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您再繳地價稅,若於未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前,可不用代繳地價稅。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對方提出要求負擔地價稅,則可以藉此機會確認對方是否承認當初之買賣契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建議繳地價稅時一併請求對方過戶登記

coco 105-07-06 11:25
蕭先生在民國一百○五年四月十六日委託我們公司汽車保養廠,到台中市西屯區逢甲路二二七號拖9 1 7 6 - E T該車輛到公司修理車,經過報價後,在四月二十日達成協議以最低價格八萬元加拖吊費一千五百元整之修理費用,該車輛開始在配合的噴漆廠開始動工修理,車子在五月十八日修理完工,五月二○日打電話一直聯絡蕭先生來付錢牽車,但因蕭先生說沒錢所以請我們寬容到六月底來付款取車,結果一直沒等到蕭先生來牽車,直到六月三○日凌晨四點由中租的人來公司非法侵入私人土地強行把車子拖走,當下有馬上到管區警局報案,也有聯繫蕭先生,但蕭先生的手機已變成空號,公司電話也都變成空號,因此車被中租強行拖走,蕭先生也沒出面處理修車的費用,那我們公司怎麼採取法律途徑,怎麼處理這件事?

你好:

針對蕭先生部分,可以提出詐欺得利罪之刑事告訴,民事上依契約侵權行為請求支付承攬報酬或損害賠償。 針對中租迪和人員侵入住居部分,可以提出刑事告訴。民事上可以研究以侵害留置權提出侵權行為訴訟(要依實際情形判斷)。

對您表述之問題尚需進一步瞭解,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Kimmy 105-07-06 09:54

請問律師

我在強制執行的標的物內容中除了對方薪資外也有寫對方的房子土地。請問只會執行對方的薪水嗎?還是也會執行對方的動產?

那我有需要申請假扣押嗎?

如果申請假扣押需要附什麼資料?

我已經付了強制執行的費用了,那再申請假扣押還要再付什麼費用?

沈恆 (沈律師) 105-07-06 10:24

已經強制執行就沒必要聲請假扣押了,除非薪資已經足以完全清償債務,否則還是可以指定執行其他任何財產

Kimmy 105-07-06 10:59

請問,對方的薪資不足以完全清償債務,那該如何指定執行其他任何財產?

Kimmy 105-07-06 09:53

請問律師

我在強制執行的標的物內容中除了對方薪資外也有寫對方的房子土地。請問只會執行對方的薪水嗎?還是也會執行對方的動產?

那我有需要申請假扣押嗎?

如果申請假扣押需要附什麼資料?

我已經付了強制執行的費用了,那再申請假扣押還要再付什麼費用?

Carol 105-07-05 23:22

律師 您好

請問有一土地繼承, 共有分割為有三人均分(A, B, C), 但其一A房子建置於二人(A,B,C)土地(土地佔用第三人), 並有協議於40年後可拆除返還土地且如有移轉第三人應將此協議書轉讓, 不得以善意第三人對抗地上物所有權人, 其中並未有協議利益關係, 請問 B 是否可請求 A 支付佔用土地部份之租金或直接請他拆屋還地呢?

你好:

A房子建置於二人(A,B,C)土地(土地佔用第三人), 並有協議於40年後可拆除返還土地,若協議書成立且有效,立協議書之人都要受到拘束,在40年期間內,無法請求拆屋還地。 惟是否係無償之使用借貸或係租賃契約,目前資訊不明,若係前者,無法請求租金,若係後者,可以請求租金,惟若係後者,當初在分割共有物時應會約定租金,若無此約定,協議書比較偏向無償之使用借貸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6 09: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如果是無償使用借貸,沒有請求租金之問題,除非為有償租賃契約,需視協議書之內容而定,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6 09: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如果是無償使用借貸,沒有請求租金之問題,除非為有償租賃契約,需視協議書之內容而定,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如果當初沒有直接約定需要支付費用

那恐怕就無法請求了

而且也無法要求拆除了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克里斯 105-07-05 17:42
上法院可以告的贏我弟弟嗎?我不想讓他住了... 去年與今年房屋土地所有權已經是我的了~我跟我弟弟本來就常吵架~因為他都會把地方圍起來不讓我走樓頂不讓我們上去很氣~現在要告他請他搬離我的房子~他說他從小在這住到大,是告不贏的趕不走他的~除非給他一百萬他就會搬走~好氣喔!!~一直欺負我跟我老婆~真的是親兄弟住的話就趕不走他們嗎~哪位律師可以百分百告贏的~我請他當我的律師
黃國政 (Sam) 105-07-05 19:34

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還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之處),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處理,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5 22: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存證信函終止使用借貸關係,再提起訴訟請求返還所有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5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存證信函終止使用借貸關係,再提起訴訟請求返還所有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可以先發存證信函終止使用借貸法律關係,再提起遷讓房屋訴訟即可。

105-07-05 16:44

您好

父親有欠銀行錢,過世後 家人已辦理限定繼承,銀行法拍土地多次,一直未拍賣出去,現在收到公文要撤回動產強制執行,請問後續怎麼辦?變成家人要承擔債務嗎? 因為土地一直拍賣不出去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7-05 20:32

您好,

 

現今法律本就已採限定繼承有限責任,是以未來您的家人只就繼承到之遺產(土地)有清償債務責任,不會影響到家人私人之財產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陳 105-07-05 00:58

1.經由遺產繼承, 我跟6位親戚公同共有5筆土地(皆是農地且有375租約),每個人都是1分之1持有, 但目前多數人傾向變賣出售, 但是我只想要保留祖先留下的地, 所以請問有方法可以阻止變賣出售?        或是可透過法院"強制分割"留下我應有比例之土地?    還是說一點辦法都沒有? 只能等著多數人賣地分錢? 

2.另外請教一下 ~ 目前賣地的錢, 法律上須分給佃農多少呢?

以上 ~ 謝謝

 

你好:

土地法第34條之1第5項、第1項之規定,共有人可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過半數之同意處分公同共有共有物。 另依民法第830條第2項準用第823條第1項本文規定,共有人得隨時請求分割共有物。 兩種權利可能會互相牴觸,此時可以聲請假處分,法院會依共有物之狀況,及雙方之利益判斷是否准予假處分。 出賣耕地後,三七五租約會繼續存在,若無無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7條規定之適用,無須補償佃農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是進行強制分割訴訟,則您方應提出您的分割方案供法院參考,並非對方提出訴訟法官即會依其分割方案來判決,所以您方仍可以提出您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一分之一持有就不叫做共有

所以你可能有所誤解

建議你要更清楚說明完整狀況才能夠給予您協助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小陳 105-07-05 23:31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土地法第34條之1第5項、第1項之規定,共有人可過半數 ... (恕刪)

 所以請問一下 ~ 我如果賣有375租約農地, 不必分錢給佃農(一般不是都說1/3價金)?  是這個意思? 由新的地主繼續履行跟該佃農之375租約?   謝謝

小陳 105-07-05 23:34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一 ... (恕刪)

 該地政人員清楚告知我權狀權力範圍一樣是1分之1(公同共有), 但並未分割狀態~ 謝謝

luan 105-07-04 14:04

我爸爸有一筆土地是375的耕地 ,請問375耕地承租死亡繼承人有無資格的限制,公務人員是否有繼承375耕地承租權的權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三七五條例之規定,基本上繼承人無限制,但若繼承後未繼續耕作,則可以作為終止租約之事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4 21: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議繼承375租約,但您需繼續耕作,否則將遭終止租約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4 22: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議繼承375租約,但您需繼續耕作,否則將遭終止租約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coco 105-07-03 19:57

蕭先生在民國一百○五年四月十六日委託我們公司汽車保養廠,到逢甲路拖車輛到公司修理車,經過報價後,在四月二十日達成協議以最低價格八萬元加拖吊費一千五百元整之修理費用,該車輛開始在配合的噴漆廠開始動工修理,車子在五月十八日修理完工,五月二○日打電話一直聯絡蕭先生來付錢牽車,但因蕭先生說沒錢所以請我們寬容到六月底來付款取車,結果一直沒等到蕭先生來牽車,直到六月三○日凌晨四點由中租的人來公司非法侵入私人土地強行把車子拖走,當下有馬上到管區警局報案,也有聯繫蕭先生,但蕭先生的手機已變成空號,公司電話也都變成空號,因此車被中租強行拖走,蕭先生也沒出面處理修車的費用,那我們公司怎麼採取法律途徑,怎麼處理這件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修繕費用部分,您們可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建議先寄發存證信函給蕭先生,要求對方限期支付修車費用,若對方遲遲未能支付,建議將與對方聯絡訊息內容、報價單及修車合約等作為證據,直接向法院聲請債務人發支付命令,如果對方收到支付命令未在期限內提出異議,您就可以聲請法院查封拍賣蕭先生的財產。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3 22: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蕭先生之資料,可委任律師提出民刑事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3 22: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蕭先生之資料,可委任律師提出民刑事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7-03 22:41

您好,

 

1、可對中租之行為提出刑事侵入住居罪。

 

2、維修費用則可先聲請支付命令,並可考慮對提出詐欺之告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7-04 11:0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本件紛爭建議以多方面處理給對方壓力、逼迫對方出面進行處理。 首先,中租擅自侵入土地或建物的行為,已涉嫌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居罪,可在六個月告訴期間內合法提出告訴,這部分中租一定會追究對方責任,此部分自會造成對方要出面處理的壓力。 另外,對方很有可能一開始就沒有要付錢的意思,這部分已涉及刑法第39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此部分亦可提出告訴狀提出告訴追究對方刑事責任,此也會造成對方要出面處理的壓力。 另以民事責任而言,可以存證信函催告或直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coco 105-07-04 15:02

 謝謝律師~我試看看~

 

coco 105-07-04 15:06

 謝謝律師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