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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ar 103-08-07 08:47

各位律師您好:小弟有房屋漏水責任歸屬糾紛問題想請較。整棟建築物五層樓,是舊式公寓,雙邊門牌號碼,我們家住五樓,樓上我們沒有違建,樓頂屬於公共開放使用空間,因為長期房子沒有居住,最近突然收到四樓住戶,調解要我們整修屋頂防止屋頂滲水到四樓,我想請較的是,漏水重點在於屋頂地面滲水到五樓在滲水到四樓,維修責任歸屬是整棟單邊門牌要負責還是五樓跟四樓一起分擔,因為頂樓是開放空間,只有我們負責太說不過去了,想請較各位律師大大們能給個建議看怎麼處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1 15: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確實是屋頂有瑕疵必須修繕,則必須由管委會處理,倘若無管委會則由全體住戶依據比例負擔。

2、本文建議您可以可以先委請工程公司來判定漏水原因,並估價,然後發函要求負擔,倘若無法得到回應,可以等對方起訴或是直接起訴。

 

Milk 103-08-01 19:22

房東的態度真的很不好,我們算是好房客每個月沒有遲交過房租

租他的房子也沒有弄壞什麼

但是他對於我們的態度就是很惡劣

還會凹我們東西  他前房客弄壞的家具他說過會來修理也沒來修理

儘管我們一直催他來修理也是一樣

就在退租前 我們像政府檢舉違建

因為我們租的房子頂樓加蓋

因為承辦人員說檢舉人不會被 被檢舉人知道是誰檢舉

但是分我們分租的其他房客擔心被房東索討違建的相關罰鍰及費用

想請問房東可以像前房客求償

我們合約已經到期 並且搬離那地方了

小蔡 103-07-31 06:22

經過仲介介紹...說有一間合法民宿要賣..覺得不錯就盤讓購買了...有去找公證人公證...但是問題來了...

公證書上有約定..3年內不會被任何機關開(違建罰單)...經消防機關檢查...內部裝潢非防火材質...區間牆也是...須開罰單6萬...盤讓時有明載..含裝潢須拍照

盤讓時都說合法...又公證過....這樣有無違背契約..??...如果有算不算是詐欺....

請懂法律的大大給我意見該如何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1 16: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已經違反開罰之條款,則當然構成違約,對方必須付違約賠償責任

2、倘若該事項影響重大,對方簽約時故意不告知,則可能涉及詐欺罪,然倘若您要提起詐欺告訴,本文建議應該循正式諮詢,避免遭到誣告告訴。

 

 

小蔡 103-08-14 20:3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nb ... (恕刪)

 謝謝曹律師指點..本人已按鈴申告詐欺之訴...也已分案...租金方面也行使抵銷權

david 103-07-30 18:24

我是住在山莊社區住戶(汐止迎旭山莊)--是獨棟但住戶連在一起那種~近日隔壁鄰居在後院蓋起兩層樓違建(在蓋時未和我們溝通支會)目前是影響我和另一鄰居的視野景觀與光線,經溝通無效便與同受侵害的鄰居通報1999並知會山莊委員會主委...因查網路資料實在擔心政府在查報違建的決心...而惡鄰居在事發後仍加緊幹工不當回事..我想請問如果在政府處理不積極的狀況下,我有什麼方式可以應對?可以興訟告他侵權?或者有什麼辦法阻止惡鄰侵權的作為?(他是蓋他家但把我們視野擋住...是否構成侵權?)懇請大律師們解惑!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30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新北市工務局舉報鄰居違建,公務機關會派員勘驗認定,若有違建之情勢會為報拆通知。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7-28 12:34

目前工程已經完成,大約完成1個月,原本後院增建成為違章建築,高度三層樓,與舊有房屋連著

1.有辦法在新建的地方申請土地使用權嗎? 通知單上表示:實質違建部分依法不得辦建造手續  ,可是是依據什麼?

 

2.目前增建部分裝潢已經完成,包括一間廚房,兩間臥室兩個陽台,如果真的拆除沒辦法保護自己的權益嗎?  裝潢也花了很多錢

 

3.有辦法申請緩拆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8 22: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原則上若係新違建而已收到違建拆除通知單,很難緩拆。惟若您請土木技師針對違建部分作成結構報告,且結構報告亦認為違建部分不影響結構安全,而又無其他人檢舉之前提下,工務部門通常會緩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vica 103-07-27 02:55

您好請問

最近我有簽約購買透天住宅,簽約與看房時房仲與原屋主都有說明到自己有增建的部份,在合約上也都有記載到增建,現在款項流程剛好在代書並還沒到賣方屋主那,但這時我們輾轉得知賣方原屋主在我們未簽約前早就被政府張貼告知違建要拆除公告在屋子(鄰居也有看到公告單),我們去看屋的時候並未看到此單,且簽約過成房仲與原屋主也並未告知!!!!

請問這樣可以中止雙方買賣合約嗎? 且告對方原屋主毀約嗎?

這樣原屋主是不是涉嫌意圖詐欺且隱瞞重大資訊,房仲業者如果是先知情是否也涉嫌隱瞞呢?

 


蘇子良 (馬克) 103-07-27 13:27

 您可以屋主隱暪重要資訊拒絕簽約,另仲介亦刻意隱瞞的話若造成您的損害,應可向其請求賠償,以上簡略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須要法律協助,可洽本所,謝謝

 這要看現況說明表,賣方是否就被違建查報乙節為不實登載,如有,可視拆除之情況嚴重程度,選擇解約或請求減少價金,如有疑問,可以來電.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7 22: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明知有報拆通知,卻未告知您,可能涉及詐欺犯罪,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賣方及仲介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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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7 2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在實務上屋主通常會在動產現況說明書中針對房屋是否曾接獲報拆通知填載,又若前屋主產權持有期間內曾接獲過報拆通知,但又於動產現況說明書中填載未曾接獲過報拆通知,則有詐欺之犯嫌,故您可委任律師對其提出詐欺告訴。

然若報拆通知之範圍不大,則您僅得請求損害賠償或減少價金(依範圍減價),尚難可直接主張解除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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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B 103-07-19 22:00

之前買了一間房子有三樓半,樓頂上的半樓,前屋主有往外蓋了鐵皮屋,沒注意他會不會漏水房子後來轉手,賣給陳姓買家,買時有告知是違建(鐵皮屋是蓋在三樓半外的圍牆上),因圍牆與鐵皮屋交接處不是施工很好,所以陳姓買家要求我補強,我當時也沒多想,就花了一筆費用補強,經過四個月後,他又說仍會滲水,讓我相當頭疼,我想問一下,這種不知道時何時加蓋的鐵皮屋,不屬房子全狀,我需要負責到底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5 14:47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與對方的買賣契約有約定違建的部份,則您仍必須就違建的瑕疵負責任

2、不過本文建議您應該委請專業技師評估該瑕疵,釐清漏水原因,倘若確實無法修繕,亦可協商以減價方式處理。

小B 103-07-19 21:54

之前買了一間房子有三樓半,樓頂上的半樓,前屋主有往外蓋了鐵皮屋,沒注意他會不會漏水房子後來轉手,賣給陳姓買家,買時有告知是違建(鐵皮屋是蓋在三樓半外的圍牆上),因圍牆與鐵皮屋交接處不是施工很好,所以陳姓買家要求我補強,我當時也多想,就花了一筆費用補強,經過四個月後,他又說仍會滲水,讓我相當頭疼,我想問一下,這種不知道時何時加蓋的鐵皮屋,不屬房子全狀,我需要負責到底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9 22: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之要求不合理,您可不予理會。對方須證明該瑕疵為交屋前即發生,而非交屋後發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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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9 22: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縱使是違建部分仍屬賣賣標的之範圍,故賣方仍須負屋之瑕疵擔保責任,惟物之瑕疵擔保責任限於交屋前所存在之瑕疵賣方始需負責。故若您已曾賠償對方,建議您可待對方起訴舉證,蓋對方須證明漏水情況於交屋前已存在實有困難。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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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俞 103-07-14 16:06

想請問一下...

土地分割清楚未依住戶同意就地蓋房子違建嗎?

那我該怎麼做才可以檢舉他讓他停止施工呢?

因為當初他跟我們說會造原來的房型重建...可是當她們地基做好時跟當初所說的不一樣...也沒有申請建築執照...我該怎麼保護自己的全力阻止他們繼續動工??

麻煩一下...謝謝

聲請假處分,但要以甚麼理由聲請,要詳細了解過程才能確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發存證信函通知對方停止興建,當然對方可能會再繼續興建,則除聲請假處分外,也可以向縣市政府提出檢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流浪 103-07-09 08:38

桃園市,舊公寓共五樓,於二樓陽台施作以下工程:

1、外推50公分鐵架,並於其上安裝兩台室外機;

2、並加作氣密窗。
樓下來吵說 我的室外機壓到他們樓下大門,不利風水。並依此要求我移機。

問題:
1、鐵架外推50公分,於桃園縣來說是屬違建嗎?是否有可能隨報即拆?

2、二樓的空間不是我自己的使用空間嗎?他人是否有權干預我的使用方式?
3 、樓下的說要找警察來,讓我無法安裝冷氣於陽台鐵架上。請問有可能做得到如此嗎?
以上 ,再煩請撥空簡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9 10: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陽台外推,必須申請雜項執照,否則即屬違建,目前即報即處理,縱使沒有即拆,也有罰鍰,您可自行斟酌

2、違章管理跟所有權法律上不同的事情。

3、倘若您沒有另外涉及犯罪行為,原則上員警應該只是會勸導。

Tim 103-07-07 23:58
各位律師您好: 我家是位於大樓2樓的露臺戶,入住以來樓上常有拖把、酒瓶、板手等重物掉落,嚴重影響居家安全。由於家有兒童常在露台活動,為安全著想,於去年建造雨遮,但遭管委會舉報,多次協調未果,現認定為違建必須拆除。本人想陳情實有不得已之苦衷,但不知陳情書該如何撰寫?又此情形符合陳情之條件嗎?敬請解惑,感恩!

如要繕寫陳請書,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1.寫陳情書效果應該是有限吧  畢竟你確實應該是屬於違建   2.建議看是否提出議案  由大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討論   比較可能解決你的問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只要是違建,即便管委會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不拆,惟如有住戶私下檢舉,還是得拆,所以恐怕很難解決之道。

cocokally 103-06-25 23:09

我家是35年老舊公寓,今年樓上換新屋主施工~在他打完一天牆面地面,我家天花板牆面出現多處裂痕,但我沒有法請他停工,再來我檢舉他的違建部分,最後都發局建管課給我的訊息是只能勸拆,我真的不知道我們要是有意外能往哪跑, 也請警察來過,我也跟上去才知道裡面打掉不少牆面在五樓天花板挖一個大洞要做樓梯,想請教未來我有什麼可以訴請還我頂樓空間及安全~~感謝你們

1.未依規定申請施工許可部分,可向建管單位提出檢舉

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19條:「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或經內政部認定之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室內裝修,建築物起造人、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或審查機構申請審核圖說,審核合格並領得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發給之許可文件後,始得施工。」。未經許可擅自裝修得依建築法第95條之1,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室內裝修從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

2.針對其無權占有共有頂樓空間部分,可以考慮對占有人提出返還共有訴訟刑事竊佔罪告訴。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頂樓是整棟所共有,除非另有約定,否則不能獨自占用,故解決之道,並非向行政機關檢舉,而直接提起訴訟,請求占用頂樓部分拆屋還地及給付類似租金不當得利,才是正確的方式。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6 17: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其提出訴訟請求返還頂樓與全體共有人,及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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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 103-06-25 19:09

台中有一30年透天老宅

近期翻修 想在前面法定空地加上牌樓與鐵捲門

旦被檢舉違建 都市修護課人員要求強制拆除

是否有其他辦法解決

林智群 (klaw) 103-06-25 21:43

 只能提訴願或行政訴訟,不過機會不大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減低損害,似乎也只能先自行拆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tacy 103-06-17 14:47

律師 您好

請問:父親名下有塊地,上有違建的鐵皮屋,現出租予人營業,若想將土地贈與給妹妹,其相關的稅負有哪些,又是如何計算的呢?會因為有出租而有稅?的不同嗎?違建的部份會有影響嗎?

謝謝.

孫女士 103-06-11 19:50

當初買到的法拍頂樓加蓋違建,是原屋主民國七八十年間就加蓋的,(現在知道這屬於緩拆)
因為當初沒有法律常識,以為是法拍的就沒問題才買的。
 
買的時候-建築物就是6間出租套房,買來後也繼續當成出租套房出租,實際持有的坪數只有約15坪,其他的都算是緩拆違建(本來不知道這是違法違建,想說是法院法拍的,應該是合法違建,才買的;後來才知道這只是緩拆違建)

和住戶鄰居們十幾年來也算是一直相安無事,但是現在大樓換了新的管委會主委,就主張要拆掉頂樓違建並報案拆遷,但因為這建築物是屬於老舊違建的緩拆,所以沒被拆。
 
管委會也不死心,就改成要向我們提告,主張頂樓部分是屬於大樓全體住戶所共享的。

這樣若被告下去,打官司應該九成九九九會輸...
如果判拆,那我們合法持有的15坪也毀了。。。

怎知法拍屋一點保障都沒有...當初不懂才會買...

 

希望能在開庭前和解,該怎麼談呢? 對方似乎也有意談和解
和解書該怎麼寫才不會再被告?
 
可以請律師陪同談和解嗎?
可以委託律師和解書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1 20: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委任律師撰擬和解協議書,與管委會和解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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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朝約定專有使用權去進行協商,當然也需看管委員會目前所想要的方向而定,所以仍需談了才知道,和解程序當然可以委請律師一同出席協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賴先生 103-05-30 09:20

各位律師您好

我想詢問的問題事件如下

我們是一排屋齡約50年的透天厝老房,隔壁房子原本3樓半,轉手新屋主後,現在正在施工要加蓋到4樓半滿,(如果沒有去申請容積率等應當屬於違建),他們施工施從一樓吊沙包,不慎將許多沙掉落在我們家四樓屋頂上,我們沒有察覺,倒置前幾天連日大雨,排水孔堵住,雨水直接倒灌到我們三樓的室內排水孔,剛好又沒人在家,就這樣雨水又滲漏到二樓的天花板,前天半夜下大雨才發現,半夜起來舀水搬空東西,我已經有拍照跟錄影

請問遇到這樣子的狀況,

1.淹水的東西都是舊東西,我該如何求償

2.該跟屋主求償還是跟承包建築的公司

3.我該採取哪些動作?要有那些法律動作保護自己

畢竟淹水是乾了,但是日後多久有壁癌,還是又淹水真的很難處理

麻煩各位律師幫幫忙了,這種壓力跟煩躁讓一家人心情大受影響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30 09: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因為隔壁施工不甚造成您住家淹水,並且造成損失,您可以向包商及屋主求償

2、有關於損失的部份,您可以請求包商進行估價修繕費用、財損的部份則必須提出單據。

3、本文建議您可以持續的蒐證,包含照片、請人來估價及發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要求對方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30 09: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將您損害情形加以照相證明,發存證信函限期向屋主及包商請求損害賠償,若對方屆期置之不理,可提起訴訟主張相關修繕費用,亦可對其違建行為進行檢舉報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隔壁施工不甚造成您家淹水,建議你可先發存證信函請求損害賠償,對方若置之不理,再提起訴訟。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Joe 103-05-28 14:11

我們需要專業熟悉於公寓大廈法規、建築法規等之律師,提供訴訟之服務

,另需要一位刑事案件律師,協助處裡侵入民宅之告訴,敝人先將問題陳列如下:

我們社區是於民國68年完工的七樓華廈,在原始起造圖中應屬於雙拼建築,有兩個獨立的逃生梯、步行通道及兩座電梯等,然因當初的地主林先生(以下簡稱甲方)與建設公司負責人楊先生(以下簡稱乙方)係非常要好的親戚關係,故由甲方提供土地、乙方負責起造大樓,最後折算出資比例,乙方持有四分之一的建物。

 

然因乙方想利用此四分之一之建物做旅館,故一開始蓋的時候即將兩棟建築物獨立開來,分別在兩棟建築物中建立獨立牆面阻隔切割以便旅館獨立使用而不受干擾,換言之也就變成兩棟各自擁有獨立出入口、逃生通道及獨立的天台與屋頂,此部分在建造完成點交屋產給甲方時大家都沒有異議。

 

然因近三十年下來的異動,房產轉移頗多,直到民國91年01月22日甲方在未經乙方之同意向永和市所申請設立管理委員會,然市公所並不知道此大樓之特殊性即予以核准通過,但因未經乙方之實質同意、故自成立以來兩棟建築物戶不隸管!而甲方成立之管委會自成立起亦從未向乙方收受過管理費,且兩棟建築物都有自己獨立的出入與逃生通道,故只有遇到頂樓有共同管線需要維修時才會按比例相互出資維修、其餘公設則各自管理。

 

在未設立管委會前,多年下來兩棟大樓分別叫乾X大廈與天X大樓,而因乙方將建物設立成旅館,故其將頂樓做成收費游泳池、乾X大樓的住戶亦經常賣票入場來戲玩,但其出入口仍得自天X大樓之一樓門口進入,並非有其他之聯通通道可進入,但因法規之規定、一張使用執照只能有一個管委會,故天X大樓之業主也就一直沒有積極去申請獨立切割。

 

民國一百年左右因乙方經營不善、加上安檢屢次未過被新北市政府盯上,屢屢派警員進入臨檢,導致最後將其擁有四分之一產權轉賣給一般投資客,經過投資客的細心整理、裝潢與分戶(原來僅有六個門牌號碼、後切隔成21戶小單位)並經工務局相關單位審核通後,於103年初核發產權證明下來、並有21戶門牌整編證明,而經仲介陸續於103年底前完售21戶(此21戶簡稱丙方)。

 

陸續交屋期間,丙方自行成立『自治管理委員會』、並派代表與甲方所屬之管委會進行協商是否合併或各自獨立管理,然本來相安無事的乾X大廈管委會卻在此時聲稱擁有我區21戶的管理權,並要求我區依照三十年前之起造圖將阻隔通牆打掉恢復雙邊通道,然此舉嚴正影響丙方區分所有權人之權益,故為此曾請新北市政府公寓大廈調解委員會協助處理,然甲方在在用法規迴避與牽絆(後工務局回函說他們無法處理、請我們尋求法律途徑解決),甚至近期屢屢舉報我區既有之內部違建,但此部分係乙方三十年前蓋好時就已是如此!並非丙方所為,且此部分之違建亦為丙方住戶所同意續存之物、而甲方之委員還在頂樓加蓋八、九、十層樓之違建更將汙水直接排放於我區頂樓,直接導致丙方七樓住戶之天花板嚴重滲漏水,光丙方為了清除打掉取消游泳池並重做防水整治就花費近兩百多萬元,甲方卻不聞不問!而現在卻來爭取管轄權並要求開放天台供其住戶使用,然甲方的天台卻有三座增建戶,其面積根本無法讓甲方住戶得以使用,而丙方為表誠意從未舉報過!但甲方在在相逼、致使丙方之住戶亦同意全面反擊。

 

得知近幾年公寓大廈管理法令已鬆綁(已向工務局求證過),同一使用執照但只要有獨立之逃生通道及出入口,其實管委會是可以分開獨立的,為此敝人特代表21戶區分所有權人上本網PO文並尋求有經驗可以協助並參與法律訴訟律師得以協助本案之進行。

 

其二:

 

今年04月29日下午15:28分時因甲方舉報丙方頂樓為了防水所增蓋的鐵皮屋頂為違建,在未經丙方之同意下,帶著未配戴識別證的拆除大隊隊員尾隨我區施工之工人進入大樓四處拍照,亦無我區住戶或委員陪同,後經報案且經過警察之認定此行為屬於『侵入民宅』,目前已將當日進入之四人提起訴訟,此部分亦須較有刑事案件經驗之律師協助參與開庭與訴訟等事宜。

 

總而言之、丙方住戶不願意屈從甲方之威脅而就範,亦將為甲方無理所為討回應有之公道,懇請可各位服務於新北市的有為律師、提出您的見解與辦法,我將盡快選擇合宜之人選委任代表我方全權處理與此相關之法律事務。

Joe 103-05-28 14:19

我需要您基本的解說來判斷何者適合接案,而不是單純一句[來所洽談],因為您忙、我也很忙!我沒辦法一家家事務所去說明,請涵諒!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7: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6條規定:非封閉式之公寓大廈集居社區其地面層為各自獨立之數幢建築物,且區內屬住宅與辦公、商場混合使用,其辦公、商場之出入口各自獨立之公寓大廈,各該幢內之辦公、商場部分,得就該幢或結合他幢內之辦公、商場部分,經其區分所有權人過半數書面同意,及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或規約明定下列各款事項後,以該辦公、商場部分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成立管理委員會,並向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報備。一、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範圍之劃分。二、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範圍及管理維護費用之分擔方式。三、公共基金之分配。四、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印鑑、餘額及第三十六條第八款規定保管文件之移交。五、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與各該辦公、商場部分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分工事宜。第二十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九條、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七款及第五十四條規定,於依前項召開或成立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管理委員會及其主任委員、管理委員準用之。您可依該條規定,成立獨立之管委會;再就侵入住居部分,可彙整證據資料,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再就對方8樓9樓10樓之違建,可向新北市政府拆除大隊檢舉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們所成立的委員會是否合法,仍需視您們21戶所在是否有獨立出入口之集合式住宅,且合法之管委會也需經市政府核備在案,當然若最壞打算認為您們所成立的管委會不合法,則您們應朝向區權人大會去主張權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oe 103-05-29 06:4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們所成立的委員會是否合法,仍需視您們21 ... (恕刪)

感謝您的回覆,我們將先向熱心的房律師提出委託、必要時將增加律師團,已各自強項領域回擊、屆時再請您鼎力協助!

555 103-05-21 00:58

對於偷蓋違建 民事訴訟中之裁判費 於勝訴後 是否可跟敗訴方追討 

我先支付 勝訴後跟敗方追討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5-21 09:35

第 78 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

第 79 條

 

各當事人一部勝訴、一部敗訴者,其訴訟費用,由法院酌量情形,命兩造以比例分擔或命一造負擔,或命兩造各自負擔其支出之訴訟費用。

第 80 條

 

被告對於原告關於訴訟標的之主張逕行認諾,並能證明其無庸起訴者,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第 80-1 條

 

共有分割、經界或其他性質上類似之事件涉訟,由敗訴當事人負擔訴訟費用顯失公平者,法院得酌量情形,命勝訴之當事人負擔其一部。

第 81 條

 

因下列行為所生之費用,法院得酌量情形,命勝訴之當事人負擔其全部或一部:、                                                       

一、勝訴人之行為,非為伸張或防衛權利所必要者。                 

二、敗訴人之行為,按當時之訴訟程度,為伸張或防衛權利所必要者。

第 82 條

 

當事人不於適當時期提出攻擊或防禦方法,或遲誤期日或期間,或因其他應歸責於己之事由而致訴訟延滯者,雖該當事人勝訴,其因延滯而生之費用,法院得命其負擔全部或一部。

 

請參考民事訴訟法~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1 17: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裁判費起訴時由原告負擔,待判決時,法院主文會分配被告分擔之比例,通常由敗訴一方支付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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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 103-05-20 10:46

樓上偷蓋違建  可以刑事民事告訴一起提告

是否有限制

還是要一個結束了才可告另一個

刑事告訴及民事訴訟求償可以同時分別提起,但民事訴訟要繳裁判費,且損害賠償訴訟須由原告負擔舉證責任

1.偷蓋違建  是否有竊占或是公共危險的刑事責任可以考慮提出   2.民事部分主要應該是無權占有主張拆除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555 103-05-21 00:54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刑事告訴及民事訴訟求償可以同時分別提起,但民事訴訟要繳裁判費,且損害賠償訴訟須由原告負擔舉證責 ... (恕刪)

 裁判費屬於訴訟費用嗎 這裁判費可否由官司敗方支付   就是說 我[原告]先支付  勝訴後再跟被告追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1 15: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一併提告,無先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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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key 103-05-18 23:18

如果在A土地上有違建物,受限於目前地政法規似乎不能分割,請問還有其他方法可以分割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上開建物屬無權占有,則共有人仍可訴請拆完還地,至於不能分割之理由,應再確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地上物不會影響能否分割,通常是農地有0.25公頃不能分割之限制。但如果你很擔心地上物,你可以先訴請拆屋還地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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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0 21: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違建物部分,若屬無權占有,可請求拆屋還地,關於土地分割部分,需視為何地政法規之規範。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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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 103-05-15 15:47

樓上住了一位不講理的鄰居,在頂樓加蓋一層違建鐵皮屋,常關閉前往頂樓的路,將公共區域宣示成自家擁有.最近家裡浴室又發現漏水了(之前已有一次前例但在不同部位),找來的水電工敲開自家牆壁後發現水是從樓上下來的,上去找樓上的時候她說她故意倒水的,找警察陪同時又改口說是我家裝修,損壞她家建築物才會導致漏水,我說那找專業人士來鑑定她又不肯,警察去看她的浴室的確是積水不消,但是她就是不處理.還常常在半夜發出噪音,請警察處理她就開始抱怨是我家怎樣,反覆的發生,導致我母親無法睡覺,身體不堪負擔,已送急診好幾次了.

請各位律師們幫幫忙,想請問:

1.漏水問題因為她不肯讓我們請專業人士來鑑定,所以一直僵持不下,

找警察調解無用,等區公所調解委員會,又說要等一個月,請問我們可以直接發存證信函請她面對,寄存證信函無用時再上法院告她?

警察陪同時,我們有錄影存證,證明她不願意讓我們請人查看,同時在影片中嗆法院見,要告我們誣告,請問我們這樣算誣告嗎?

2.我們懷疑違建部分導致建築體承重改變,所以才會天花板到處剝落,甚至可能是漏水的來源之一,我打電話檢舉時,發現違建部分已有人在去年10月去檢舉了,該區負責小姐說核拆單已下確定為違建,但我打電話去負責拆違建的組長那邊時,卻回覆我要查明是不是舊違建,請問舊違建就不可拆除嗎?

請問可以告他們公共危險罪或是其他罪名?

3.噪音部分導致我母親精神耗弱,身體不堪負荷送醫急診多次,請問這部分可以告她嗎?

如打算告她,請問我們該準備哪些呢?

 

根據你提供的資訊,你的權益已遭受害,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專業律師諮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提告,則一定要蒐集相關證據,以證據確實是對方所造成之行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如果無法確認  可能訴訟時還是需要經過鑑定了  但鑑定費用通常不低  這自己要評估看看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6 2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漏水問題若可證明對方為主因,可對對方請求損害賠償並請求其修繕之;關於違建部分,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共有部分於全體共有人、請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噪音問題,您須先蒐集相關噪音錄音證據,再對其請求侵害居住安寧權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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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蓉 103-05-12 15:19

我買了一間民國71年左右建造的房子,在一處通往風景區路上的山坡地頂端,房子土地屬於市政府,建物沒有所有權狀,有稅籍證明,因為太過老舊打算修繕,依違建處理規則第六章所示,我打算依規定修繕,這個房子只有一條出路口,是從山下開始的人行階梯,最?約1公尺,最窄約60公分,從山下走到房子大約5層樓高,而且彎彎曲曲並不直通,想修繕房子困難度很大;

然而房子後方有圍牆,緊鄰圍牆外的下方道路是在一個私人社區裡,我打算借用社區的這條路來搬運所需,但社區不答應借過,又經了解這條社區裡的道路是市政府與這個社區公私共有道路用地,我想請問

1.我可以主張通行權嗎?

2.如果我有通行權,社區執意不讓通行,是否一定要打官司贏了才行讓我過?

要主張通行權,要看你的土地是不是符合袋地的要件,對方不給通行,就要訴訟主張,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按你所述的狀況,你並非屬於袋地,不符合袋地通行之規定。

歡迎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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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1: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上有出入口,您欲主張通行他人之土地似有困難之,建議您應嘗試與對方協調,給予補償費,若執意提告,結果不一定如您所期望。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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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ramids 103-05-09 17:35

各位好

目前居住的透天厝分三層,產權分別為父親的三個兄弟,樓梯為內梯 (一樓要到三樓一定要經過二樓的內部)。 一樓上二樓的梯間目前以木板簡易區隔出動線,但有大約50*120公分的空間凸向一樓所有權人的住家當作鞋櫃空間使用。一樓主張這個凸出的空間佔用到他家所以要求拆除鞋櫃讓整個隔間從樓梯至大門切齊。因調解不成對方值接逕行拆除。

想請教

1. 這樣的拆除行為是否已經構成毀損罪?

2. 一樓的後半部曾經外推近20坪,對方要求二樓的建物及閒置物品限期移除     否則將逕行拆除。(目前有外推3~5坪左右當作廚房,其餘為空地僅搭圍       牆種些花草,無遮蓋物),此舉是否構成恐嚇? 又到時候如果逕行進入我家     的範圍拆除也構成侵入民宅及毀損?

3. 一樓在騎樓的部分搭設鐵捲門僅留約門寬 (兩人寬)供二、三樓出入,是否     可以舉報違建?

 

還請各位指點迷津,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7: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共有部分之管理,依民法第820條規定:共有物之管理,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依前項規定之管理顯失公平者,不同意之共有人得聲請法院以裁定變更之。前二項所定之管理,因情事變更難以繼續時,法院得因任何共有人之聲請,以裁定變更之。共有人依第一項規定為管理之決定,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致共有人受損害者,對不同意之共有人連帶負賠償責任共有物之簡易修繕及其他保存行為,得由各共有人單獨為之。若對方有侵占共有物之情形,依民法第821條規定:各共有人對於第三人,得就共有物之全部為本於所有權之請求。但回復共有物之請求,僅得為共有人全體之利益為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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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5-10 10:17

 既然是兄弟,不建議提告,

第一個行為構成毀損,

第二個不會成立恐嚇但可能成立毀損,

第三個不建議報拆,把彼此關係弄得更不好

小游 103-05-06 07:30
本人於民國96年向法院標得1棟權狀登記為7層樓之其中1層(每1層1戶持分均等分)自住使用,
但其後發現該大樓建商家人住頂樓違建8樓(本人拍定前即已搭建,電梯通8樓),
其餘樓層均為建商出租中;業經本人向市政府查詢該大樓並未登記成立管理委員會
建商自稱是管理負責人,向本人收取管理費,但本人認為管理費應扣除其不當得利部份收較合理,
否則應拆除8樓違建。
請問
1、建商夫妻兩人自稱是管理負責人,而任意開立收據向本人收取費用及自行決定大樓一切管理事務,
是否合法?
2、建商家人侵占頂樓平台搭建違建(83年建築之違建提告是否一定會拆?),
未拆除期間之不當得利求償應依何為計算依據?時效為何?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由於本件未成立管委會,但對方既然是自為管理人,則可以要求對方就管理支出項目提出帳目,另八樓違建部分,應先確認八樓的使用是否另有約定專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如果沒有依法設立管委會  你應該是沒有義務繳納相關費用  就你所述情形  是可能構成不當得利   2.但具體的你還是先向對方查對相關支付明細資料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6 14: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成立管委會,對您收取之管理費似有不當得利之疑義,若亦無就頂樓部分約定專用,您亦可請求對方返還頂樓與全體共有人,且其佔用頂樓之行為對您亦構成不當得利侵權行為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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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5-01 12:14

1樓住戶曾因房屋外推至防火巷,在69年被拆過一次。
而後又慢慢重建,用水泥牆將防火巷圍住(擴大自宅空間),僅留水溝蓋的寬度可通行,甚至還領到"雜項執照",請問這樣能檢舉違建嗎?
還是需要聯合樓上各層住戶,對1樓住戶提出拆屋還地呢?

喵喵 103-04-24 19:46

因我家一樓配合汙水工程將敲掉壁面內縮,內縮的壁面鑲崁著柱子,此柱子是當時樓上違建所柱,我們曾跟樓上鄰居溝通:我們內縮沒問題,但須敲掉柱子,擔憂結構受損,有倒塌風險,樓上鄰居直言:就拆吧,不會倒的。
為避免拆除後有糾紛、結構受損、倒塌...等問題,我們要求鄰居切結書鄰居同意,請問該切結書該如何填寫?
另想知道這樣的切結書對我們有保障嗎?

網路上無法提供切結書範例,是否可推薦台北哪間的律師事務所代填,費用為何? 謝謝

委任我們來寫,歡迎來電諮詢0937-182-635  *Line ID:k8883  

*e-mail:k8883888@gmail.com  提供更詳實資料來諮詢,以維護自身的權益。

切結書重點在違反約定的效果,如有違約金也建議作公證,才有能直接強制執行的效果,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4: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切結書須明確記載雙方之權利義務,及違約結果、損害賠償等。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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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on 103-04-22 09:00

各位律師您好:

我家是位於大樓2樓的露臺戶,共四戶,自入住以來樓上常有拖把、酒瓶、銅管等重物掉落,甚至有鋁門窗砸下將樹木砍成2半的情形,嚴重影響居家安全。由於家有兒童常在露台活動,為安全著想,多次向管委會及區全會提出申請建造雨遮,但均未獲通過。於是於今年初,四戶一起建造雨遮,但遭鄰居舉報,多次協調未果,現認定為違建必須拆除。本人想陳情實有不得已之苦衷,但不知陳情書該如何撰寫?又此情形符合陳情之條件嗎?敬請解惑,感恩!

【四戶一起建造雨遮】,是否會危害到他人,可以寫申述書試試看。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6: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縣市政府申訴對方之違建行為。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綺綺ㄦ 103-04-18 22:22

 國立華僑實驗中學室內溫水游泳池開放使用7年,沒申請建照、執照,屬非法建物。今年1月校方勒令業者停業,泳池卻照常開放,附近居民和中小學生繼續使用違法場地,安全維護和保險責任不免令人疑慮。

華僑中學游泳池陳姓業者強調,校方在泳池開工時沒強制要求申請,等到合約快到期,才以強硬手段處理,又要求再砸200萬元申請建照、執照,要求停業根本是趕盡殺絕,除非校方願意保障續約權,否則不願申請,也不排除離開前拆除現有設備。

華僑中學游泳池是附近唯一大型游泳池,除原有戶外游泳池,業者再花費5千多萬增建室內溫水游泳池、兒童遊樂區、烤箱、餐廳等設備,吸引不少居民來運動;鄰近的中山國小、大觀國中等校師生也都到此上課。

但溫水游泳池屬於違章建築,不論是來上課的學校、運動的居民都渾然不覺,泳客陳先生說,「來這邊游很久,設備很好,雖然建築物看起來很新,但如果是違建,難免會擔心。」

中山國小校長王健旺表示,多年來學生都在華僑中學上游泳課,如果真的是違建,會考慮換地方上課,畢竟學生安全最重要。

華僑中學表示,7年前開工時,得知擴建部分沒有取得建照、執照,就發文要求需備齊資料,才能營運,但業者一拖就是7年都沒辦好,考量公共安全,才會要求業者停業。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中及高職教育組行政規畫及資源科長張永傑表示,業者擴建部分,依契約規定需申請建照執照,如違反建築法規,校方得要求業者停業、繳付違約金。不過校方基於情理,過去沒有強硬要求,「校方的確可以採更積極做法,也應該懲處相關人員。」

 

請問這些涉及了債編和物權的哪些法條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1 16: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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咕咕 103-04-13 20:54

小弟全家人住新家,老房子放著沒人住,常常回去老家尋一下。

老家屬於二十年至三十年前連棟透天房屋,共壁牆八吋。

房屋後方有留防火巷,屋後方並未加蓋。

屋前面有雨棚(算是違建)兩邊蓋起共壁牆壁搭雨棚並且加裝鐵捲門

隔壁改建的房子,基本上也是搭雨棚兩旁邊蓋共壁牆。
但須改建的鄰居是惡劣的鄰居

小弟根本不信任對方。

很多因素占佔便宜一直欺負我們家導致搬離舊家另尋新窩住。

小弟想詢問

1.鄰居改建時要求我老家開鐵捲門讓他們進去蓋,小弟不想開門可以嗎?

   對方已揚言提告我家!我該怎麼辦?

   (聽她口氣是想完全敲掉我老家的共壁牆!對方已揚言要提告我家)

2.她在改建時我們要做什麼保護措施保護自己房子權益不被侵占!?
   (小弟深怕對方毀掉我家的牆壁,並且侵占到我老家土地權益,我老家沒人     呀!我又要上班)
3. 隔壁惡鄰居改建是否只能動到共壁牆的一半4吋而已?如挖掘超過毀壞我老     家的牆壁該如何處理?
   (老家還一堆我們的家具,私人用品)

4.對方改建完之後發現我家水跟電線路損毀不能用該如何處理?

5.對方一直電話騷擾家人要開老家的門,有什麼方法可以阻擋?

請求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4 18: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不斷騷擾,可蒐證強制罪告訴;避免對方侵占您的土地,可申請地政機關丈量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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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z 103-04-09 08:07

舊公寓一樓.權狀上標示有平台建物所有權,購入時已搭設鐵皮,但應屬違建,近日二樓住戶未經提醒就於鐵皮屋頂上置放整排盆栽(約十幾盆)及保力龍,二樓住戶極難協調,這種情形是否可視為侵占呢?或有其他方式可強制清除其任意置放的盆栽及其他物品?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9 10: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821條規定:各共有人對於第三人,得就共有物之全部為本於所有權之請求。但回復共有物之請求,僅得為共有人全體之利益為之。第820條規定:共有物之管理,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依前項規定之管理顯失公平者,不同意之共有人得聲請法院以裁定變更之。若您與對方無分管契約約定如何使用共有部分,對方擅自佔據使用,可起訴請求返還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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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z 103-03-31 19:15

律師您好:

民國96年期間因修繕屋齡約60年的人字形屋頂,完工後仍為人字形屋頂,但卻被舉報為違建,因請民代幫忙溝通,數年一直都沒有拆除的動作,最近突然來強制拆除,但建管處所持的舉報單誤差極大,舉報單認定屋頂為平行屋頂,與事實不符,索性留有修繕前的照片,提起訴願程序才沒有繼續拆下去,但屋頂已被掀開大半.

此屋年事很高,查的到的資料僅有土地所有權狀,房屋所有權狀,原始建築圖(手繪,緊平面圖無外觀描述)和政府歷年的空照圖.

數週下來,主管單位居然拿空照圖來舉證前後不一,但空照圖僅可看出平面顏色的差異,根本很難認定原有外觀為何,經過一番的辯論,主觀單位要我們拿證據出來,請問這程序上是不是有問題?要拆我的房子不給我看證據,還要我提證據.

如果證據只有空照圖,是不是只要能恢復空照圖原來的樣子即可?

麻煩您回答敝人的疑問,林先生

 

煞祿 103-07-24 23:23

我曾經用GOOGLE地圖 找到我媽好幾年前的照片喔

如果你搜尋後 剛好找的是幾年前的照片 你可以拿這個當證據

PS。建議你 違章建築 不好的行為~

XiANG 103-03-28 19:35

本人在北市大同區有一畸零地
該地是經祖父贈與所得到的
從未知道有該地

登地是空地
經查卻被他人增建已多年
應屬非法違建地上物

想問:
該如何主張自我的權益
土地僅7坪, 看其增建的鐵皮屋, 已逾10年已上

 提出拆屋還地訴訟,並得請求不當得利.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28 20:41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你可以訴請對方拆屋還地並請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原則上並不因對方占有即具有正當占有權限,因此您仍可以先發函通知限期拆屋還地,若對方不從,則需提起訴訟來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30 17: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起訴請求對方拆屋還地並請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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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翼 103-03-13 23:22

請問房子增建被檢舉需要補照,但容積率與建蔽率超過規定,想租隔壁土地,然後補辦建築執照使違建合法化,這樣可行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4 10: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是符合法律規定,如建蔽率、容積率、退縮規定等,依法可補辦建築執照,但需先行罰款,再為補照。若建築面積、總樓地板面積、不符退縮規定等,超過法規規定部分,即應拆除後申請補照。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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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翼 103-03-14 12:2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是符合法律規定,如建蔽率、容積率、退縮規定等,依法可補辦建築執照,但需先 ... (恕刪)

 請問房律師,所以只要地主願意讓我們承租,依法可以是可以增加容積率建蔽率唷~

因為在不補照就要被拆了~希望可以解套~不然損失慘重阿

謝謝

sandy 103-02-26 15:17

長期(三年)受到信件及FB騷擾~已造成個人精神上受傷

且利用我們名義檢舉隔壁離居違建~請問該如何?但沒有留下姓名~

FB信件也是利用各種帳號傳,請幫幫我

103-02-22 23:24

我想請問一下.我今天騎車回來就發現一樓建了圍牆將機車停車格佔掉了一大半.這真的讓我感到困擾.而且也沒有告知我們這些公寓的住戶們.那這樣一樓的行為算是違建嗎?如果算是違建的話.那我應該要如何處理?要去哪裡或哪個單位舉發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3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政府之建管單位申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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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2-20 08:27

律師您好

我父親已在五年前往生,家人已拋棄所有繼承,最近我要拆除地上違建鐵皮屋卻發現五年前已被假扣押並取得父親債權,其鐵皮屋是橫跨在父親土地(已拍出)與我的土地上,有甚麼方法可請債權人解除假扣押?

感謝

天天 103-02-09 20:54

律師您好

      請問婆婆身分為佃農 之前把土地出租給人當小吃店 去年底地主發現要收回土地 經鎮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後 地主同意103年12月31日再將土地收回並要求要拆除地上建築物 該小吃店與婆婆簽的租賃契約為97年7月31至1004年7月31日止 您沒看錯 就是1004年 之前簽的合約都是6年為一期 這次竟簽了一千年>"< 多次與該小吃店老闆溝通 告知今年底地主要將土地收回 所以希望他們能在今年7月底前搬離 可是老闆卻說租約未到期 他們不搬 地主也拍照向苗栗縣政府舉發違建 (目前建管處尚未來拆除) 請問遇到這種房客不願搬離的情況 該怎麼處理 我們又該負哪些責任以及要如何做我們才能將自身的損失及責任降到最低 勞煩辛苦的律師為小女子解答 辛苦您了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0 09: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以您所述的狀況,雙方契約的真意應該是存續期間到104年7月31日,且應該是明顯的誤載,因此雙方的租任契約應該是到104年7月31日屆滿,屆時土地所有人可以直接請使用人返還土地,倘若使用人拒絕,則可以由土地所有人提起訴訟

2、本文建議您可以寄發存證信函,告知對方契約只是誤載,請對方屆期依約歸還,否則土地所有人將依法訴追。

天天 103-02-10 10:12

律師您好 可是今年年底地主就要將土地收回了 我們沒辦法讓小吃店繼續承租到明年7月(已經和地主調解完成 縣政府的公文也已經下來 土地將於103年12月31交還給地主) 這時候我們該怎麼辦 到時候跟地主約定的時間無法交還土地 小吃店這邊也不願搬離 真的是一個頭兩個大 再次感謝辛苦的律師幫小女子回答

1.  如果簽租約已經換約多次  每次都是六年一期  你所述的情況確實可能只是屬於文字上的誤載   租約時間應該還是到104年    2.  因為地主要請求返還   承租人如果不同意時  可能還是要等今年底期滿  再由地主起訴請求返還土地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0 22: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契約時間部分可主張為誤載,真意為至104年七月,至於若於今年年底,地主欲收回土地,可對小吃攤主張所有物返還請求之相關訴訟。小吃店則可能對您主張無法履行租約至104年七月之相關違約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豆豆 103-02-05 19:10

各位律師先生/女士  您好:

 

有幾個重要問題想請教您的專業和高見!

 

神壇份子對我宅多年威脅.挑釁.恐嚇.辱罵,各種污染,甚至唆使一男放話殺害我一家,我除了可對神壇提告排除侵害之訴,附帶民事賠償外,那麼我可以告那五年多不聞不問的神壇房東嗎?

 

並且此神壇有新北市劉姓.林姓議員.立委.地方上劉.吳兩姓家族的勢力,以及里長.環保局.派出所.警局撐腰,我可提告或申訴,要求國賠嗎?

放任未設立之違法宮廟營業和合理申請補助,還有原該為民喉舌的地方官員贊助.袒護,國家放任教育.治安敗壞,地方官和警察不保護良民,反助紂為虐,這樣的國家政府,理應賠給好國民一個公道!

 

為了忍無可忍和正義公道,我準備提告多人,刑事罪名有:妨害名譽.妨害風化.公然侮辱.毀損罪.恐嚇罪.教唆殺人……..

其中一件檢察官已寄來指揮調查書,要我去板橋分局作筆錄,我恐神壇人脈關係廣,已一個月十天左右仍未去作筆錄,擔心成了俎上肉,任其宰割!

 

父親因神壇份子多年來以各方式對他的精神刺激.加上神壇份子現全租屋躲在我屋後後棟,我過去不曾在一樓後陽台違建堵死防火巷,現因神壇份子在屋後,致我父親終日惶惶不安恐懼難眠.又神壇份子時不時製造致命濃味的油漆味.燒焦味.瓦斯味過,過年前已免疫不佳的父親因吸入神壇份子屋後刻意製造的濃油漆味和環保回收車勾結神壇不給洗淨回收物的我們丟回收,更大聲毀謗我們:”不想洗的話,就別丟回收!”八十老父親堵氣,頂著大冷天在樓下撿碎回收物成一般垃圾而再次重感冒,第一次乃屋後油漆味濃,父親受不了,因此天寒出門躲避一會,而今終氣喘更劇不支病倒,神壇和神壇房東已快收了我父親的命了!我更無法前去分局作筆錄……

 

且分局偵查組警員兩次來電要我盡快前去作筆錄,,我農曆年前去電一次說明暫無法去作筆錄的原因……

接下來我該怎麼做才好?

 

請教您,關於律師費是如何計算的,同一狀紙包含神壇夫婦辱罵,神壇樓上鄰居及其鄰居親友也對我辱罵,我要提告恐嚇.公然侮辱.損害名譽.附帶民事賠償,律師費用需要多少?勝算大否?可收到判決書後付款否?

 

至於神壇和神壇出入份子的各種污染和恐嚇.威脅.挑釁.辱罵.教唆殺人.妨害風化.損害名譽.毀損罪,妨害自由強制罪,因對象太多,再加上地方官員.里長.派出所.房東.以及環保局人員多次戲謔.毀謗我.且嚴重懷疑新北市警察局監聽我家中所有通訊,真有某人在包庇神壇,放神明背後製毒的情事,否則何以如此手段對付我一家?

至今仍多次面前對我挑釁,家附近或門前也常有陌生人莫名出言辱罵,我要這些人和提及的各單位和官員,甚至政府還我一家一個該有的正義公道,要其賠償所有安全設備.醫藥費.精神和名譽民事損失賠償,外加登報道歉,專業的您能幫我達成所希望的判決結果嗎?

上述案子律師費約需多少?

 

因被神壇刻意迫害,已花費不少錢在醫療和安全設備上,經濟上稍緊繃,又非中低收入戶,不好意思地問您:”您能接受判決後再付款嗎?”

 

我真的極需要能幫助我撥雲見月的專業律師!

 

拜託各位律師先生/女士們!感激不盡!!!

 

祝  新春愉快.萬事如意!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2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7 01:43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基本上是可以提起刑事告訴及附帶民事賠償

但由於您的案情較為複雜

建議您攜帶完整的資料到所詳談

或來電諮詢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7 01:4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基本上是可以提起刑事告訴及附帶民事賠償

但由於您的案情較為複雜

建議您攜帶完整的資料到所詳談

或來電諮詢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7 02:03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基本上是可以提起刑事告訴及附帶民事賠償

但由於您的案情較為複雜

建議您攜帶完整的資料到所詳談

或來電諮詢

 

小靖 103-02-04 22:14

律師您好,之前因電線走火導致火災,殃及鄰居房子

我們有誠意去解決幫他們把屋子復原,但鄰居獅子大開口

要求高額賠償,我們的屋子是超過二十多年以上的老房子

火災燒到的部份是屬於"違建",鄰居要求的部分已經超過房子本身的價值。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

1.火災是否會有公共危險罪,會坐牢嗎??

2.火災燒到違建是否會被要求拆除或者罰款??

3.我們很有誠意解決但鄰居要求已經超出我們能力範圍了。

   請問我們該怎麼辦!!

  謝謝各位律師,感激不盡!!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08: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鄰居之要求不合理,可不予理會。本案您似無構成相關刑事犯罪,關於民事損害賠償,可待其起訴再為協商。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刑事責任都要有主觀因素 如故意犯罪或是過失犯罪才會被處罰  如果是單純電線走火發生火災  未必會有刑事責任問題  2.如果對方要求賠償金額不合理  你可以等對方提告後再行處理  不需要立刻跟對方達成和解   3.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x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林智群 (klaw) 103-02-06 20:56

 除非是故意縱火或有重大過失,不然不會有公共危險罪的問題,

至於對方要求過高,建議不要接受,對方提告後再由法院判決

小基 103-01-25 03:18

我們於去年七月份經由房屋仲介購買了一間房子,我們的房子跟隔壁鄰居房子中間有條類似防火巷的巷道,因為我們停機車偶爾會停超過而停在巷道的前面,鄰居因此請了建商來找我們談,建商說明該巷道為隔壁鄰居土地,我們的地只到與巷道相鄰的那面牆,後來鄰居請了工人把巷道做了道鐵門跟圍牆,最近打掃的時候突然才發現到,那面相鄰的牆壁有開了兩道窗戶,經我們詢問,牆壁外至少須有一米的土地方能開窗,否則就屬於違建,請問我們可以做怎樣的補救呢?可以要求建商改善嗎?因為後來我們才知道原來建商就是隔壁鄰居的妹婿,請問我們接下來該怎麼做呢??難道只能等哪天被鄰居告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審視您們當時的買賣契約內有無特別約定該違建之部分,若有的話,則難以向前手來主張權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1-25 23:42

 通常沒有人會舉發這樣的小事情,除非與對方結怨,否則不需過度擔心

小基 103-01-26 02:3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審視您們當時的買賣契約內有無 ... (恕刪)

 

契約裡面並無提到,我是覺得不合理,若那巷子完全是隔壁鄰居所有,那就不該有窗戶,若開了窗戶,表示該疑似防火巷的巷道應為兩戶所共有,我們詢問建商,他回答巷道為隔壁所有,而窗戶也沒問題??

小基 103-01-26 02:43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通常沒有人會舉發這樣的小事情,除非與對方結怨,否則不需過度擔心

很遺憾的是我們正是因為房子門口一塊水利地,建商將它加蓋,並劃分為五格停車格,可是因為我們最晚買,所以門口跟隔壁門口前的地都被鄰居給租走了,而我們朋友來訪會不知情的狀況下把車子停在我們門口的那格,卻都會被鄰居的驅趕,甚至只是拿東西來給我們車子都未熄火且車上有人的情況下都被趕走, 所以我們爭吵了好幾次,我想積怨已深囉,所以我們才會擔心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0: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想對建商請求什麼?還是對房屋仲介請求什麼?若為就該房屋之瑕疵,應於發現後,儘速向建商以存證信函加以表示,購買之房屋違建之相關瑕疵,並可就該瑕疵向建商及仲介請求相關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基 103-01-27 13:03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想對建商請求什麼?還是對房屋仲介請求什麼?若為就該房屋之瑕疵,應於發 ... (恕刪)

我並非想要請求什麼,只是想求個自保之道!因為我再也不信法律是公平的,但我知道法律是會保護懂得法律的人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4: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請求建商就違建之問題,加以處理並解決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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