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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米茶 101-08-28 02:56

這件事是我老公未婚前跟他之前的前女友之間的問題~~
他們交往時,有一段時間男生沒有工作,女生都會匯錢給男生當生活費~~
現在她知道我們結婚了~~所以出面想要要回她在他們交往期間所付出的金錢~~
只單憑匯款紀錄也可以當成借錢的證據嗎?
(交往時,是你情我願的付出,分手後就說是借錢???)

另外,那女生手寫一堆清單就說要男生還錢~~
而且沒有任何證據~~她就說那是直接拿現金的~~


現在她一直來騷擾我們這件事情,由於金額雙方談不攏~~她也說她想提告~~
我們也想說為了避免以後還有其他問題~~是否走法律途徑會比較好呢?
如果她要告我老公~~是有辦法告的成的嗎?
最壞的結果是不是就是還清有匯款紀錄那部份的錢就好了~~

-------------------------------------------------------------------------------------------------------------------------

另外,因為這件事情,那女生常常傳簡訊或是打電話給我~~這樣有構成騷擾的條件嗎?
之前我已經有跟她說請她有問題找我老公談,不要一直傳簡訊騷擾我~~但是她還是一直傳~~

我跟那女生不認識也沒有見過面~~
她也不知道去哪裡調查我的事情~~
一開始查到我的手機號碼就開始傳簡訊質問我這些事情~~
連我生活上的一些事情她都知道~~
還跟我說她知道我娘家在哪裡~~也知道我公司在哪裡~~
這些事情讓我很恐懼~~不知道她是否會對我家人不利~~
曾經她對我婆婆嗆聲~~她的親戚在當警察~~要查我們的事情是輕而一舉~~

我有辦法做什麼反擊嗎?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1-08-28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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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米茶 101-08-29 04:14

 那請問匯款紀錄也可以當成借錢的證據嗎?

茶米茶 101-08-27 10:27

請問律師~~以下是我的問題~~

這件事是我老公未婚前跟他之前的前女友之間的問題~~
他們交往時,有一段時間男生沒有工作,女生都會匯錢給男生當生活費~~
現在她知道我們結婚了~~所以出面想要要回她在他們交往期間所付出的金錢~~
只單憑匯款紀錄也可以當成借錢的證據嗎?
(交往時,是你情我願的付出,分手後就說是借錢???)

另外,那女生手寫一堆清單就說要男生還錢~~
而且沒有任何證據~~她就說那是直接拿現金的~~


現在她一直來騷擾我們這件事情,由於金額雙方談不攏~~她也說她想提告~~
我們也想說為了避免以後還有其他問題~~是否走法律途徑會比較好呢?
如果她要告我老公~~是有辦法告的成的嗎?
最壞的結果是不是就是還清有匯款紀錄那部份的錢就好了~~

--------------------------------------------------------------------------------

另外,因為這件事情,那女生常常傳簡訊或是打電話給我~~這樣有構成騷擾的條件嗎?
之前我已經有跟她說請她有問題找我老公談,不要一直傳簡訊騷擾我~~但是她還是一直傳~~

我跟那女生不認識也沒有見過面~~
她也不知道去哪裡調查我的事情~~
一開始查到我的手機號碼就開始傳簡訊質問我這些事情~~
連我生活上的一些事情她都知道~~
還跟我說她知道我娘家在哪裡~~也知道我公司在哪裡~~
這些事情讓我很恐懼~~不知道她是否會對我家人不利~~
曾經她對我婆婆嗆聲~~她的親戚在當警察~~要查我們的事情是輕而一舉~~

我有辦法做什麼反擊嗎?

bmw1463 101-08-23 18:16

                                                                       協議書

  立書人李X潔(以下簡稱甲方)、李X原(以下簡稱乙方),監護權轉移協議內容如下:
一、雙方所生之未成年子女李X勳<民國95年X月27日生,身分證字號:<F1322XXXXX>歸乙方監護扶養。甲方有永久探視權,再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之情況下,得以下列方式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所生子女李X勳於每月第一、三、五週之星期五下午十八點時起,由甲方及甲方之母林X香至乙方住處攜出未成年子女進行探視及外宿,並於週日下午二十一時前,將未成年子女送回乙方住處。

二、寒假期間、暑假期間:寒假期間自學校放假開始後第一日算至第十五日止(共計15天),另增農曆初二起至初八止7日(不包含除夕掛、初一)。暑假期間自學校放假開始後第一日算至第三十日止(共計30天),子女於該
期間內隨同甲方,在甲方住處或其他甲方決定之住處生活。另增每年的農曆初二起至初八止7日夜,由甲方與子女共度。甲方得利用寒、暑假假期中,屬於其和子女共同生活之期間,攜子女共赴國外旅遊,乙方同意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三、雙方所生之未成年子女李X瑀〈民國97年X月25日生,身分證字號:F2313XXXXX〉歸甲方監護扶養。乙方有永久探視權,再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之情況下,得以下列方式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所生子女李X瑀於每月的第二週之星期六早上九點時起至當日晚上九點時止,由乙方於週六早上九時至甲方住處接李X瑀外出,至
當日下午九時前,再由乙方將李X瑀送回甲處方。甲方得利用寒、暑假假期中,屬於其和子女共同生活之期間,攜子女共赴國外旅遊,乙方同意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四、為求確實依上述約定探視子女,確保子女之最佳利益,雙方同意必須將實際住所工作場所之地址及聯絡電話告知對方,倘有變動時亦同。

五、乙方願自民國99年8月起,按月於每月15日前給付甲方新台幣五千元,直接匯入甲方之XX銀行XX分行,帳號:0015-XXX-XXXXXX號,作為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六、雙方於離婚生效日後,對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及離婚後各自所有之債權債務,均由各自負擔,與對方無關。

七、本協議書共計壹式三份,除由雙方各執壹份維憑外,另壹份則由雙方持往戶政機關,據以辦理離婚監護權轉移之登記手續

八、「本協議書取代民國98年4月29日雙方所定之離婚協議書」


(立書人是甲方寫的內容都是對甲方有利的內容,可是我也簽字了我無話可說)

1.第一條甲方有永久探視權,再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之情況下一.三.五週一個月內共有九天已影響到小朋友跟乙方的家庭生活作息了,因為甲方外婆也很疼小孩,導致過於溺愛,帶回來的子女很難教養導致乙方長期困擾,是否能˙減少甲方探視時間,以不會影響再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之情況的困擾。

2.甲方長期把我女兒帶出國到澳洲去,是說要到那裡旅遊,但其實甲方是在那裡念書拿綠卡,未告知乙是出國念書而是國外旅遊(協議書上是這麼寫的),故意把我女兒藏在那裡,不讓我看,我長時間已經無法看到我女兒了,我也被剝奪了我該有的永久探視權力,法律上不是有寫到,有監護權的一方是不能拒絕另一方的探視,但現我女兒已不認得我是誰了,我女兒只會叫我Uncle,我真的很傷心,所以我想提高我探視我女兒的探視日,以維持父女關係的親情

ps:1)是否可以請問法官,有監讙權的對方不給我方探視子女時,可否向法院當庭申請起訴或是請求強制執行
    2)法官因為我只有國小畢業,所以當時跟甲方所簽訂的(協議書)很多都看不懂,所以請求懇求法官能重      新在寫一份(協議書)

3.甲乙雙方應該共同負責教育子女,以及食衣住行育樂之教育費用,協議書上第五項有寫到,甲方要求乙方按於每月,給付甲方新台幣五千元,作為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但乙方也有養有一子,也是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所以甲方也要分擔乙方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扶養費,這樣才有做到父母之該有的責任,我是真的很想付這五千元,但我的薪資所得太少了,我要撫養兒子的龐大教育學費,還要付前妻還有女兒的健保費,還有前妻會不定時會要求我寄給她跟我女兒所需要的生活用品,這條款我真的無力償還,可能會造成我以後的龐大負債,還有兒子的教育基金與生活品質。

4.甲方之母因長時間用電話甚至到乙方貴公司騷擾,已經妨礙到乙方工作正常運作,乙方已被公司警告,如有再次情況,乙方可能會被資遣,這樣也會影響到,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的食衣住行育樂以及教育費用

5.我乙方李俊原留有當初跟甲方李弈潔電話內容之影音檔,是否就可在法庭上做為證據,我乙方李俊原想向法院申請永久保護令,因為甲方有在影音檔案中說到,要先殺小女兒在殺大兒子,最後是殺乙方李俊原,讓乙方李俊原身心感到極度恐慌及害怕,可是這個檔案是在98年錄製的,現在是101年ㄌ,請問這個檔案還有用嗎??

PS:律師你好,我只是想要知道我現在的情況該如何解決,該如何做,請給我個方向!!
內容有點多請律師幫幫小弟個忙謝謝律師^__^

黃國城 (Jerry) 101-08-24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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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后辰 101-08-20 00:36
律師您好:我是一名公務人員,去年我的手機經常受到匿名電話及不停變換各種國際碼、即時通的電話騷擾,包括深夜不出聲音及各種語帶曖昧的簡訊。因為想不出與誰結怨,多次到中華電信查不出對方是何人。後來懷疑是某人所為,為遏止她再騷擾我們,所以發了幾封e-mail給她,有一篇是網路文章,意涵大概是只要她知恥,注意自己的行為,另三封分別是「祝福你和你住在田中的家人平平安安。」「你知道查人查址很容易嗎?」「你一定會後悔!」等。偏偏我得到資訊錯誤,發錯人了!我與對方不相識,但對方是我先生同事,如今對方提告,警察今天傳喚我做筆錄,請問我該如何做因應?今天我都據實回答了。謝謝您!
都已經據實陳述 如果檢察官認定確實有犯罪 可能會跟你協議是否緩起訴(前提是你認罪) 不過應該會附上條件 除非你認為自己沒有構成犯罪 應垓如何答辯還是看將來檢察官起訴提?什麼證據才能判斷
candy 101-08-17 02:45
主題:因前方車輛導致被後方來車撞上 有一天晚上我看到一輛汽車突然靠右要停靠,而我覺得會撞上所以我煞車在我剎車同時前方車輛也煞車,當我們同時煞車時我卻被後方的直行機車撞上,我人,車都有受傷毀損,我馬上報警處裡,後方來車一直說是我突然煞車他才撞上一直說我錯,但警察有告知是她問題不是前方機車,而後對方一直打電話還傳簡訊(不管別人是否在工作..還半夜1點傳訊)我覺得備受騷擾,因為對方一直問多少錢我有告知請等我看完醫生跟修車費用都出來後我才知道(但對方還是騷擾我幾天才收手),過了3星期我告知對方金額對方卻不想賠償了,我就提告刑事傷人,對方也說要對我提告傷人...我不懂的是到底是對方錯還是我錯,他有立場告我傷人嗎? 在101/8/13有去調解會了,對方家人一看到調解先生就開始說我方錯又離譜要錢,我在後方進入時都聽得很清楚,調解員一看見我就問有人有車禍事故圖嗎?我就拿出事故圖,他一看就跟對方說後方撞人比較吃虧理虧在先但不是完全都是後方錯,前方也有錯所以雙方不要太硬 當天我還有看醫生有上藥,對方跟她媽看見沒先慰問反爾給予臉色相看,還說於青而已,調節員又問可有受傷證明,對方媽媽又插話說我們也有當天2方都是到同一家看的,之後開始插話中,我跟調解員說我疼痛超過1個月之久,膝蓋強力撞擊在地醫生說是軟骨受傷請不要久站蹲下,我看第2家醫生剛看但我有帶所有收據,對方還是不停插話說不可能等等..而後又說修車部分,對方又說是前方他急煞我們才撞到的是前面錯是人都會煞不住撞上的,氣到我回那我怎沒撞上前車反而是你撞我,對方就閉嘴,對方還說修車才2000多元我為何要6500費用,調解員問我有修車單據嗎?我拿出給對方看以及未修前照片對方還是有話說!!當天調解員一直在幫對方說話還一直點醒對方肇事責任,因我有告知對方騷擾行為我都有保留住(也一直對我說我也有錯,我很生氣)難道加害者大聲啷啷就變我錯嗎?我把後續醫療+修車及衣物破損+精神等開出3萬元,對方只想賠償1萬,還是調解員跟他說了30分才給的金額,調解員之後可能覺得我們沒什麼問題也理性回應,告知我們還是對他們提告,他們是不會給的.... 我可以提出 1.對方再撞人隔日不分晝夜打電話,傳訊騷擾,電話中態度惡劣強迫我開價錢我有跟她說過無數次沒明細我不知掛上電話後在半夜又傳簡訊跟我說只給我5000元其他沒要告就去告,告了也是只有5000拉,一 直說告他也沒差(可告他騷擾.脅迫嗎?) 2.對方家人也有參與上面行為可提告嗎? 2012-08-16 21:05:57 補充 當天我也有自錄音調解員是否也有疏失 調解員說才3萬告上法院是會被人笑話的也有告知可花3000元做鑑定但輸方是要付費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對方再撞人隔日不分晝夜打電話,傳訊騷擾,電話中態度惡劣強迫我開價,則對方的行為可能已觸犯刑法強制罪之規定. 二.若對方家人也有參與上面行為,也屬強制罪之共犯. 三.調解員可能只是調解之方式,尚沒有違法之處.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candy 101-08-17 02:19
主題:因前方車輛導致被後方來車撞上

有一天晚上我看到一輛汽車突然靠右要停靠,而我覺得會撞上所以我煞車在我剎車同時前方車輛也煞車,當我們同時煞車時我卻被後方的直行機車撞上,我人,車都有受傷毀損,我馬上報警處裡,後方來車一直說是我突然煞車他才撞上一直說我錯,但警察有告知是她問題不是前方機車,而後對方一直打電話還傳簡訊(不管別人是否在工作..還半夜1點傳訊)我覺得備受騷擾,因為對方一直問多少錢我有告知請等我看完醫生跟修車費用都出來後我才知道(但對方還是騷擾我幾天才收手),過了3星期我告知對方金額對方卻不想賠償了,我就提告刑事傷人,對方也說要對我提告傷人...我不懂的是到底是對方錯還是我錯,他有立場告我傷人嗎?

在101/8/13有去調解會了,對方家人一看到調解先生就開始說我方錯又離譜要錢,我在後方進入時都聽得很清楚,調解員一看見我就問有人有車禍事故圖嗎?我就拿出事故圖,他一看就跟對方說後方撞人比較吃虧理虧在先但不是完全都是後方錯,前方也有錯所以雙方不要太硬
當天我還有看醫生有上藥,對方跟她媽看見沒先慰問反爾給予臉色相看,還說於青而已,調節員又問可有受傷證明,對方媽媽又插話說我們也有當天2方都是到同一家看的,之後開始插話中,我跟調解員說我疼痛超過1個月之久,膝蓋強力撞擊在地醫生說是軟骨受傷請不要久站蹲下,我看第2家醫生剛看但我有帶所有收據,對方還是不停插話說不可能等等..而後又說修車部分,對方又說是前方他急煞我們才撞到的是前面錯是人都會煞不住撞上的,氣到我回那我怎沒撞上前車反而是你撞我,對方就閉嘴,對方還說修車才2000多元我為何要6500費用,調解員問我有修車單據嗎?我拿出給對方看以及未修前照片對方還是有話說!!當天調解員一直在幫對方說話還一直點醒對方肇事責任,因我有告知對方騷擾行為我都有保留住(也一直對我說我也有錯,我很生氣)難道加害者大聲啷啷就變我錯嗎?我把後續醫療+修車及衣物破損+精神等開出3萬元,對方只想賠償1萬,還是調解員跟他說了30分才給的金額,調解員之後可能覺得我們沒什麼問題也理性回應,告知我們還是對他們提告,他們是不會給的....

我可以提出

1.對方再撞人隔日不分晝夜打電話,傳訊騷擾,電話中態度惡劣強迫我開價錢我有跟她說過無數次沒明細我不知掛上電話後在半夜又傳簡訊跟我說只給我5000元其他沒要告就去告,告了也是只有5000拉,一 直說告他也沒差(可告他騷擾.脅迫嗎?)
2.對方家人也有參與上面行為也可提告嗎?

 補充當天我也有自錄音
調解員是否也有疏失
調解員說才3萬告上法院是會被人笑話的也有告知可花3000元做鑑定但輸方是要付費的

我開出的賠償金額

1褲子破損1490(有跟店家要金額確認)

2修車6500

3工時1200

4醫療1700左右目前還在看醫生

5精神賠償20000萬

請問到法院這樣要求是在合法範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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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w1463 101-08-14 02:58

                                                     協議書

  立書人李X潔(以下簡稱甲方)、李X原(以下簡稱乙方),監護權轉移協議內容如下:
一、雙方所生之未成年子女李X勳<民國95年X月27日生,身分證字號:<F1322XXXXX>歸乙方監護扶養。甲方有永久探視權,再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之情況下,得以下列方式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所生子女李X勳於每月第一、三、五週之星期五下午十八點時起,由甲方及甲方之母林X香至乙方住處攜出未成年子女進行探視及外宿,並於週日下午二十一時前,將未成年子女送回乙方住處。

二、寒假期間、暑假期間:寒假期間自學校放假開始後第一日算至第十五日止(共計15天),另增農曆初二起至初八止7日(不包含除夕掛、初一)。暑假期間自學校放假開始後第一日算至第三十日止(共計30天),子女於該
期間內隨同甲方,在甲方住處或其他甲方決定之住處生活。另增每年的農曆初二起至初八止7日夜,由甲方與子女共度。甲方得利用寒、暑假假期中,屬於其和子女共同生活之期間,攜子女共赴國外旅遊,乙方同意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三、雙方所生之未成年子女李X瑀〈民國97年X月25日生,身分證字號:F2313XXXXX〉歸甲方監護扶養。乙方有永久探視權,再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之情況下,得以下列方式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所生子女李X瑀於每月的第二週之星期六早上九點時起至當日晚上九點時止,由乙方於週六早上九時至甲方住處接李X瑀外出,至
當日下午九時前,再由乙方將李X瑀送回甲處方。甲方得利用寒、暑假假期中,屬於其和子女共同生活之期間,攜子女共赴國外旅遊,乙方同意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四、為求確實依上述約定探視子女,確保子女之最佳利益,雙方同意必須將實際住所工作場所之地址及聯絡電話告知對方,倘有變動時亦同。

五、乙方願自民國99年8月起,按月於每月15日前給付甲方新台幣五千元,直接匯入甲方之XX銀行XX分行,帳號:0015-XXX-XXXXXX號,作為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六、雙方於離婚生效日後,對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及離婚後各自所有之債權債務,均由各自負擔,與對方無關。

七、本協議書共計壹式三份,除由雙方各執壹份維憑外,另壹份則由雙方持往戶政機關,據以辦理離婚監護權轉移之登記手續

八、「本協議書取代民國98年4月29日雙方所定之離婚協議書」


(立書人是甲方寫的內容都是對甲方有利的內容,可是我也簽字了我無話可說)
1.第一條甲方有永久探視權,再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之情況下一.三.五周一個月內共有九天已影響到小朋友跟乙方的家庭生活作息了,帶回來的子女都很難教養。

2.甲方長期把我女兒帶出國到澳洲去,是說要到那裡旅遊,但其實它是在那裡,故意在那裡念大學想拿綠卡,故意把我女兒藏在那裡,不讓我看,我長時間已經無法看到我女兒了,我也被剝奪了我該有的永久探視權力。

3.甲乙方家長應該共同負責教育子女,以及食衣住行育樂之教育費用,第五項條款,甲方要求乙方按於每月,給付甲方新台幣五千元,作為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但乙方也有養有一子,也適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所以甲方也要分擔乙方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扶養費,這樣才有做到父母之該有的責任

4.甲方之母應長時間用電話以及到乙方貴公司騷擾,已經妨礙到乙方工作正常運作,乙方已被公司警告,如有再之情況,乙方可能會被資遣,這樣也會影響到,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的,食衣住行育樂之教育費用


PS:請各位大大幫幫我這隻小蝦米對抗大金魚,因為我真的沒什麼錢可以打官司,我只是要求甲方要探視小孩,請把我女兒帶過來給我探視我才給他看,.....甲方盡然要告我,因為甲方很有錢,我真的很害怕!!

vivityo 101-08-11 22:54

民事損害賠償訴訟,被告答辯狀上把我說的很難聽,說我設計她犯罪,惡人先告狀,買兇殺她全家,還說我騷擾她整棟大樓(全非事實且與訴訟內容無關),還把我和我男友等不相干的事寫在答辯狀上說我人格有問題等.被告民事答辯狀只有寄給法院和我,能夠提告妨害名譽嗎?

 1.民事案件典型就是講對方的不對

    所以常常會出現很多跟本案沒有直接關係的主張或證據資料

    如果只是在書狀內主張

    並非屬於公然的方式為之

    要構成妨礙名譽有點難度

 2.至於如果是開庭還是持續這樣主張

    是可以試看看主張侵害名譽

    畢竟開庭屬於公開審理

    確實有可能使不特定人聽聞

 3.以上僅是個人淺薄法律意見

       

小璨 101-08-09 15:52
我有問題想請教,因父親有吸毒販毒這類原因而雙方離婚,我們兒女跟著母親, 但是今天在外流浪的叔叔,也就是父親的弟弟,卻可以使用我父親給的身分證拿到戶籍謄本查到我們的地址,而且是一份只有我們母子三人的戶籍謄本資料,也就是我們家三人去申請的戶籍謄本完全無異, 今天找上門來大喊按電鈴騷擾,我們母子女感到非常恐慌,因為叔叔也有精神病問題,並且有得知父親也因搶劫強姦等等入獄15年, 問了當地戶政、社會科都說因為我們還是子女所以還是會取得,請問有無方法讓父親那邊的人無法在取得我們的一切資料?
這種情況戶政事務所可能沒辦法登記禁止對方申請吧~ 目前可以考慮是否聲請保護令 母親可以考慮是否提裁判離婚訴訟
阿偉 101-08-05 23:30

我有一個交往8年的男朋友..我門是同志,那因為他騙我感情在後面找其他男人約一夜情,上百次..都是上ut約ㄉ.我知道這是兩情相悅的事情..感情被騙 也沒有辦法治罪..所以我不甘心打電話去他公司找他..甚至說出他同志ㄉ身分和他騙我ㄉ事情,還有我到他公司門口,叫囂也是說他是同志ㄉ身分.找男人上他 不敢出來面對...然後本來要叫他..我手上有拿一瓶飲料再喝.心急下我要叫他也沒注意就到到他身上ㄌ...他現在要告我公然侮辱..騷擾..和毀謗..那我會被 判多少?他也跟我親戚朋友說我ㄉ身分...那他有罪ㄇ/

黃國城 (Jerry) 101-08-05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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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基本上您指稱對方是同志或對方指稱您是同志,並不會構成誹謗公然侮辱(除非對方不是同志),因為同志在現在的社會上已經是可以被接受,也很難被認為是侮辱、貶低對方的用語。

2.但您如果是公然將飲料倒在對方身上,這個行為是有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的。

小元元 101-08-04 22:28

事情是這樣的.. 上個月的月底我聽到朋友跟我說我的照片被盜用了.. 在FB臉書加一堆女生 他的大頭貼是用我的本人照片 .. 然後真的很剛好的是 他在FB主動找一個女生聊天 剛好那女生是我朋友的朋友 這個盜用我照片的人 在跟這個女生聊天有說一些性騷擾的話 他說我可以把你當成性幻想對象嘛? 那個女生被嚇到很生氣 直接把對話下來 PO在FB動態 然後我的朋友有看到跑來跟我說我照片被人盜用 然後現在那個盜用我照片的人 知道我在人肉搜索他 因為我有POLO動態 所以他把大頭貼照片給移除了 我有把他到用我照片的FB資料都 拍下來存證了 還有他跟那女生的對話

我這邊也有拍照存證

我想請問律師大大.. 我想維護我的權益 我想要他要給我的交代 請問我該如何做呢

黃國城 (Jerry) 101-08-05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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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七 101-08-02 08:48

當時高三(未滿18歲),跟我差22歲的前男友在一起

因為家人說我上大學之後不會在幫我支付任何一毛錢

這位前男友就說要自願幫我負擔

當時他也把他的錢存到我的戶頭,說這樣比較方便讓我提領

這都是你情我願,沒有任何的借據本票

但是到了大三,發現跟他越來越有代溝,所以就跟他提分手

結果分手的隔天,他就把帳戶所有的錢領光

我也將他所有的東西都寄還給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是去年跟他分手的事)

今年六月我畢業了,他七月中就傳簡訊

第一封『不要不處理,好嗎?』     第二封『不處理只好找你家人!』

結果就在這幾天,我家人說前男友打電話去家裡討"債"

說如果我不還錢就要去告我,去家裡鬧,去我工作的地方鬧

說要拿我之前的郵局存簿去告我!

 

請問:

(1)我需要歸還他贈與過我的金錢嗎?

(2)他這樣有構成恐嚇騷擾嗎?

(3)他如果去告我,告的成嗎?

(4)我需要採取什麼樣的行動?

 

拜託律師了!!! ><

 

  

林智群 (klaw) 101-08-02 12:51

既然已經贈與給你,對方是無權要求歸還的,

對於對方騷擾你家人,請進行蒐證,

對方寫給你的簡訊或郵件請保留,

萬一將來要上法院時可以用

1.只能說感情問題而導致金錢糾紛 雖然通常不會有刑事責任 不過對方要去提起刑事告訴 也是他的權利 只是會不會成罪的問題

2.至於民事責任部分 是否應該返還 被認定是贈與當然是不須返還 不過法院是講求證據的地方

不是在講事實 所以實際結果還是看到時候對方如何提出證據及主張

3.如果有其他妨礙你生活 或是恐嚇情事 你可以蒐證後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小橘 101-07-26 09:46

律師: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下!我被一個不熟男子性騷擾,他只要在路上看到我,他就會故意過來對我做出性暗示的動作,讓我非常不舒服及害怕!不知能否讓他讓到他應有的逞罰呢?我

對方進行性暗示的動作,若已造成您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的結果,基本上會構成性騷擾或是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以猥褻之言語、舉動調戲異性之規定。所以如果他再有出現,您可以即刻向當地警察或是當地政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檢舉,描述情形,對方即會被逮捕而遭處罰鍰。如果對方有觸摸您的身體隱私部位,則會成立趁機性騷擾罪,由於本罪是告訴乃論罪,您應在事發後6個月內直接向警方或檢察官提起刑事告訴,否則法院會不受理。

(參照性騷擾防治法第2、20、25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第3款;刑事訴訟法第237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艾爾 101-07-23 18:13

請問有人傳簡訊罵我,我要怎麼處理並請求賠償

我只有留下一、二封這樣有辦法將之前生氣時刪掉時的簡訊找回來嗎?

聽說3個月內的簡訊可以找回來?

我留下的只有他罵我自目和

之前傳的說,每天都要聽到我的聽音才能入睡,最後還打上可愛的x,讓我超級不舒服!

如果可以找回其他封,那他之前傳想和女生ooxx的簡訊,應該也已到性騷擾的程度了吧?


自從認識那個人之後,我不時會看手機有沒有打來,因為他常常就是傳快回、回我現在,在忙沒回他他又一直無理取鬧,造成我精神很緊張,睡眠也多少影響到這樣應該是可以請求精神賠償吧!

如果是求精神賠償他應該要賠我多少?

我要準備什麼資料?

民法的話也是要去警局報案嗎?

這樣下來大約會花費多少時間走完所有程序?

如果他沒錢賠我,可以要求他的家人賠我嗎?

這條是一個簡訊算一個案件嗎?若是我可以告他二次?求二次賠償嗎?

請各位救救我吧!

(1)依您的敘述,對方如果僅傳私下簡訊罵人,也未以言詞恐嚇,基本上不構成刑法犯罪。因為妨害名譽罪原則上要以公然辱罵或是散布至公眾才會成立。

(2) 對方傳送想和女生ooxx的簡訊給您,係以播送與性相關的文字而違反您的意願,造成心生冒犯的結果,屬於性騷擾行為,當地政府主管機關得依性騷擾防治法,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3) 您可以依簡訊內容向當地縣市政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檢舉,再主張對方性騷擾已侵害您的身體健康權及性自主權,要求對方負精神慰撫金之損害賠償責任

(4) 如果對方已經成年滿20歲,原則上不得向對方家人請求賠償。如果尚未滿20歲,基本上可向對方的法定代理人請求連帶賠償

(5) 如果對方發簡訊的行為是密集且連續的,僅會論以一次行為。但如果時間上有所間隔,雖然原因事實都是同樣的,但有可能會被視為不同的次數;但基本上還是同時提出主張較為妥當。

(參照刑法第305、309、310條;性騷擾防治法第2、20條;民法第18、184、187、19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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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爾 101-07-24 11:07
回覆 廖修譽律師 的發言內容:

(1)依您的敘述,對方如果僅傳私下簡訊罵人,也未以言詞恐嚇,基本上不構成刑法犯罪。因為妨害名譽 ... (恕刪)

謝謝律師大人的解惑,想再問您那封OOXX的簡訊已被我刪了,不知道是否追得回來?網路上有人說可以,也有人說不行,亦有人說只能警方查詢.說真的我也被搞混了.再來,他滿20但沒錢賠償我,那我有辦法拿到賠償嗎?那賠償金額範圍一般是請求賠償多少?

賴世得 101-07-21 23:17

律師你好  想請教 如果員工有精神上疾病進公司前隱瞞 然而第四個月卻突然發作  到處向政府單位投訴

違規 要求政府單位到A公司調查  老闆不堪其擾 請此員工父母到公司了解 此員工父母來到公司卻表明他兒子有精神上疾病  老闆也沒有為難此員工  事隔兩天老闆也發了薪水告知此員工他不適合這份工作

此員工就離開了 格兩天此員工開始以電話騷擾 在門口排回令老闆跟其他員工相當害怕 老闆出去洽談

此員工要求老闆賠償他6個月薪資 不然對公司不利 (因此人對客戶騷擾 公司已接獲客戶投訴)  我門因該要採取哪一方面法律途徑面對 這種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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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lu 101-07-18 22:51

你好,請問

我先生被一名男性誣告騷擾.對方有意要撤告.現在案子被警察送至法院了.請問我們應該要如何做才能解決這個莫名其妙的案件??

是一定要等法院開庭?還是請對方至警察局寫和解??

麻煩您的回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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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言語性騷擾會被處行政罰,必須繳納罰鍰;如果是趁機碰觸身體隱私處的性騷擾行為,則會被處刑法,但這個罪屬於告訴乃論罪。告訴人可以在法院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撤回告訴,撤回告訴。所以不一定要等法院開庭才能撤回,您可以請告訴人向法院或檢方提出「刑事撤回告訴狀」,聲明撤回告訴,不再追訴。當法院或檢察署收受刑事撤回告訴狀後,就會為不起訴處分或不受理之判決。

(參照性騷擾防治法第2、25條;刑事訴訟法第239、30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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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娃娃* 101-07-05 15:35

(悄悄話)
今天,我若是一個會傷害別人的人。
那他就不會跟我在一起。


真正狗改不了吃屎的人是你

有誰會想追求一段不幸福的愛情?
之所以他會選擇跟你分手也早已對你沒感覺也是這個原因。
你這個行為叫騷擾吧?

你明知道伯父不喜歡別人打電話去他家,你一直問是來影響他們情緒的嗎?
明明事情就過了就請你別管了。

還有你會啥還要纏他,你花ㄘ?

 

asd05710571 於 June 24, 2012 11:05 AM 回應 | 來源:118.171.64.30 | 刪除 | 設為顯示 | 檢舉

 

(悄悄話)
如果你愛他了,你就會懂得離開,你自己問題你清楚,纏?夠了喔,你有病,不跟你計較,不代表你能為所欲為,有本事留電話,會有專人為你服務,有時候人生有很多沒辦法

版主 於 June 24, 2012 01:47 PM 回覆 | 刪除 | 修改回覆 請問各位律師...他犯了何罪ˇˇ?最高可以有怎樣的罰責...?他這人真的有病~所以我說他有病不是罵他ˇˇ!他罵我花ㄘ~我可以檢舉嗎ˇˇ?
*雙娃娃* 101-07-04 17:00

我有位朋友是成年了,與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對方今年要年滿15,
但他本身有酒駕前科....目前是不是在緩刑中我不確定。
對方其實是個滿嚴重的精神病病患...
但兩人算是出於你情我願的~
事情剛開始對方母親早就知道了,

大約是去年九月是第一次,對方母親只有反彈,並無威脅提告取財

但男生懷疑其實對方的母親"可能"也有精神疾病問題
外加身體似乎有傳染病(愛滋),然後她母親的男友也有黑道背景....
大概是今年三月多吧,因為我跟男生有過節,爆料給女生知道說,他與她發生關係

有刑責問題,接著對方開始揚言要提告

而且陸陸續續的開始取財,像是替女孩子辦手機、要證件之類~

(手機這件事情是成了,有對方媽媽的簽名與他的簽名)
然後也是大概三月多四月左右

他又被推倒,但好像也沒有直接證據說是他們發生關係

畢竟這件事情到了六月了,女方沒有拿出任何證據
女方家長不與女生同住歐!!!然後大概五月初有社工出現,
是女方母親找來的,似乎還對於他的所作所為有所添加誇大~

 像是說,男生還有與另外很多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等等之類的,

由於女生是慣性自殘的精神病病患,之前就有這樣了,

情緒起伏很大,所以好像有什麼不如意
他就會挺喜歡拿美工刀劃自己,連帶男生要阻止,也被他傷害
法律上有遺棄罪,所以如果男方對於女生棄之於不顧,好像也是有罪...

但也如此,所以無法脫離,也因為這樣不堪其擾...

這件事情沒有直接證據,只有單憑女孩子那邊的所有說詞,算可以定死證據嗎?

而且網路上他們有聊天錄音等等有談到發生關係,那這能算證據嗎?
而且他們三月多再度發生關係的時候,女生方面確確實實知道說,
與男方發生關係,男方會有刑責問題~所以這到底怎解決呢~?
女方方面是可以完完全全坦護男方,但由於情緒的問題,
不知道如果上了法庭之前發生什麼小事,影響她的情緒,會不會讓女生改口供~不袒護他
另外對方母親是有對他提告另外一件事情,就是對於女生的妹妹有性騷擾,就是妨礙性自主,發生時間約莫是四、五月中旬~,六月提告筆錄,但目前還沒上法庭傳喚


總整理:

問題一:請問法律上女方的精神病史這樣,算不算情緒行為反覆,在法庭上的說詞認可的可能性低?

問題二:我"懷疑"對方取財來意非常明顯~所以對方父母這樣子,算不算利用未成年子女取財,我記得是有這一條罪的吧?

問題三:女生方面我想我確定沒有任何那男生的相關證據,了不起就是通聯紀綠、

網路上的談話之類等等~

問題四:怎樣子對男方有利呢?要蒐集怎樣的證據,才可以讓男生無罪或是不要到

坐牢~

問題五:女方後續知道這是有罪的....會不會變成刻意引誘犯罪?~或是能夠證明些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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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娃娃* 101-07-05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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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娃娃* 101-07-04 16:32

我有位朋友,與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對方今年要年滿15,

但有酒駕前科....目前是不是在緩刑中我不確定。

對方其實是個滿嚴重的精神病病患...

但兩人算是出於你情我願的~

事情剛開始對方母親早就知道了,

大約是去年九月是第一次,對方母親只有反彈,並無威脅提告取財

但男生懷疑其實對方的母親"可能"也有精神疾病問題

外加身體似乎有傳染病(愛滋),然後她母親的男友也有黑道背景....

大概是今年三月多吧,因為我跟男生有過節,爆料給女生知道說,他與她發生關

係,有刑責問題,接著對方開始揚言要提告

而且陸陸續續的開始取財,像是替女孩子辦手機、要證件之類~

(手機這件事情是成了)

然後也是大概三月多四月左右

他又被推倒,但好像也沒有直接證據說是他們發生關係

畢竟這件事情到了六月了,女方沒有拿出任何證據

女方家長不與女生同住歐!!!然後大概五月初有社工出現,

是女方母親找來的,似乎還對於他的所作所為有所添加誇大~

像是說,男生還有與另外很多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等等之類的,

由於女生是慣性自殘的精神病病患,情緒起伏很大,所以好像有什麼不如意

他就會挺喜歡拿美工刀劃自己,連帶男生要阻止,也被他傷害

法律上有遺棄罪,所以如果男方對於女生棄之於不顧,好像也是有罪...

所以才會到至今,沒有辦法脫離~所以我想問~~~

這件事情沒有直接證據,只有單憑女孩子那邊的所有說詞,算可以定死證據嗎?

而且網路上他們有聊天錄音等等有談到發生關係,那這能算證據嗎?

而且他們三月多再度發生關係的時候,女生方面確確實實知道說,

與男方發生關係,男方會有刑責問題~所以這到底怎解決呢~?

女方方面是可以完完全全坦護男方,但由於情緒的問題,

我也不知道如果上了法庭之前發生什麼小事,會不會讓女生改口供~

另外對方母親是有對她提告另外一件事情,就是對於女生的妹妹有性騷擾

就是妨礙性自主,這件事情已經作筆錄了,但目前我記得是沒有上法庭傳喚,

發生時間約莫是六月中旬~


請各位律師或是有法律工作經驗者,請回答~~

總整理:
問題一:請問法律上女方的精神病史這樣,算不算情緒行為反覆,在法庭上的說詞認可的可能性低?

問題二:我"懷疑"對方取財來意非常明顯~所以對方父母這樣子,算不算利用未成年子女取財,我記得是有這一條罪的吧?

問題三:女生方面我想我確定沒有任何那男生的相關證據,了不起就是通聯紀綠、
網路上的談話之類等等~

問題四:怎樣子對男方有利呢?要蒐集怎樣的證據,才可以讓男生無罪或是不要到
坐牢~

問題五:女方後續知道這是有罪的....會不會變成刻意引誘犯罪?~或是能夠證明些什麼呢?

唉官司難斷 101-07-04 16:54
回覆 *雙娃娃* 的發言內容:

 基本上那個人應該就是你吧  我是覺得 犯錯了就該面對 不管今天是否你情我願 因為對方未滿十八歲還好有滿十四歲不然罪更重  但是我認為若是可以盡快和解的話 快一點吧 不然就沒有機會了唷最少三年以上還要強制工作 PS 真是不是你本人犯的話 那麼你也很重視朋友幫助朋友阿 因為沒有你的事情你義務幫忙處理  真是好朋友唷  哈哈哈  !!!!!!!!!!!!疑點問號        最後希望快點處理此事情吧 快找律師吧 或是親自到對方的家裡談和解吧 最好有第三者ㄚ這樣子可以保護你 你也可以錄音起來談論過程中 確保你自己的利益    不管是否你情我願的 就算強上 也要快去談  一但到法院的話 就沒有救了  基本上你有聽過男生告女生強姦的嗎  哈哈哈

*雙娃娃* 101-07-04 17:18
回覆 唉官司難斷 的發言內容:
回覆 *雙娃娃*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不是我...但我跟這人有淵源就是了辣ˇˇ"今天他被威脅提告,算我有分,這事情吵很久,我也是陪著這件事情走過來的人,可以和解,可是和解之後又提告呢ˇˇ?和解我知道有一條法條可以和解不被判刑~可是他本身有酒駕前科耶~....而且對方取財來意非常明顯ㄋㄟ?

唉官司難斷 101-07-04 17:24
回覆 *雙娃娃*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唉官司難斷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先求和解在說吧  如果對方其目的要的是錢 那很好解決 和解部份要請教律師吧 若是走別的路線也是可以解決的 指示游走法律邊緣 而且你是不可以出面的當作沒這回事情吧  哈哈哈

若是想知道快速解決此事的話 在寫信箱吧 我會回你的    法律是保護犯人的 記住 私刑或許也不錯ㄚ   只是沒立法ㄚ

*雙娃娃* 101-07-04 17:38
回覆 唉官司難斷 的發言內容:
回覆 *雙娃娃*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蛤,信箱來信,我沒有看到你的信箱ˇˇ....,拿來拿來,我想聽聽你的快速解決方案~

而且你講的是不是

如果說對方「沒有」滿十六歲就和你發生性行為,那根據刑法二二七條第三項規定,可以判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實務上只要你有跟女方家屬和解,並且證明是出於你情我願,又沒有前科紀錄的話,通常可以判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並得易科罰金結案。

這個??我是希望最好不要有紀錄.....而且還可以永遠不要跟那女孩有聯繫的狀況...

*雙娃娃* 101-07-04 17:41
回覆 *雙娃娃*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唉官司難斷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而且萬一獅子大開口~十萬二十萬三十萬這樣哩ˇˇ?如果萬一以後提告,這不就成為最有利他們有發生關係的鐵證ˇˇ"?你說我無法出面當作沒這回事的意思是......?有方法可以讓他們無法提告提告後也不會成立嗎ˇˇ.....可能針對一些細微可能成立的刑責去談~....

唉官司難斷 101-07-04 18:29

 collin0520@gmail.com

ziying 101-06-12 19:45

您好,父親二年多前過世留下四佰萬的遺產,分別被媽媽和二姐拿走至今都不分,今年年初媽媽病倒了也將錢交給二姐,我和大姐不斷向二姐要但她就是不給,媽媽不斷進出醫院,最近媽媽又送醫院了在加護病房,我只是要去看看媽媽而已,二姐不讓我看我就回家了,隨後二姐帶著警察來找我,說我經常騷擾媽媽要分遺產,(我在台北工作媽媽在高雄)我也只有那一天才去醫院看媽媽,後來警察問完後很快保護令下來了(6/18),期限是一年。

我是單親爸爸我連回家看小孩都不可以,請問律師我該怎麼做才能讓保護令失效又能反擊呢?還有我要拿回我該拿的遺產

請問代寫書狀的費用是多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針對保護令部分,若仍在抗告期間,您可以先提起抗告,而您父親的遺產部分,您當然是可以繼承,但現在時間已經經過二年多,舉證的部分可能會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ziying 101-06-12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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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 101-05-30 10:28

請問若有一位女生大約15歲

被性騷擾(摸胸部)

可是並沒有任何證據

對方又不承認

如何告對方呢

成功的機會大嗎

林智群 (klaw) 101-05-30 13:13

沒有直接證據(錄影)的話,很難成立

愛尼克斯 101-05-30 09:57

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 我今年32歲 我父母離婚今年滿19年 父親7年前中風(肢聲中度殘障)

我父親有再娶 日前再娶的繼母死亡 我跟她沒有收養關係

之前我父親自繼母死亡後變成我大姑姑接手照顧

因為我父親還有一筆兩百萬的定期存款以及一些活期存款的現金

之前是有聽說我姑姑想要拿到這些錢 所以才照顧他 並且和其他人說過

沒有拿到我爸的錢她不甘心

基於上述理由 我們家人是很擔心我大姑姑拿了錢後會把人丟回來給我們

所以倒不如我們自己掌管會比較好

這個月初我們去探望父親時 父親表示想跟我一起住 但我表示跟我住只能去安養院住而已

他也答應

但是這幾天我父親又在說他想回山上去住 不想住在安養院 嫌安養院外很吵

並且開始騷擾該院的病人(同房間 因為我父親無法自行行動 但還有一隻右手可以活動)

以製造一些噪音為主 昨天還動手打我媽

面對這樣反反覆覆的父親我媽是說乾脆如他所願讓他回山上去住

監護權也不要聲請了 那兩百萬就給我大姑姑拿走 並去找律師切結書這樣

我媽是表示我爸以前就說過他一毛都不會給我們得到 反正我父親這19年以來也沒有扶養過我們

還三不五時打電話來亂 恐嚇我們等惡行 直到中風了才想到有兒子這回事.

我則是打算不管我父親無理的要求 讓他繼續住在安養院中

請問我們面對這種反反覆覆的要求

應該怎麼做才會比較好呢? 謝謝.

 您好,
  其實並沒有最好的作法,一切都以您的想法為考量。因您父親並未對您們盡過扶養責任,如您認為無扶養義務,也可考慮就將父親交由姑姑照顧,不再過問。至於您若想將父親送去安養院,則須注意是否會對安養院的人造成一些騷擾,甚至法律上的責任

愛尼克斯 101-05-30 12:01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其實並沒有最好的作法,一切都以您的想法為考量。因您父親並未對 ... (恕刪)

律師您好:

我父母在我13歲的時候離婚 所以他還是有扶養過我們的吧

只是離婚後就再也沒有扶養過我們了

而且之前有聽說我姑姑打算告我們遺棄...

但是我們這邊可以證明我父親離婚後19年來都沒有照顧過我們.

楊佳郁 101-05-23 02:40
律師你好~若在訴訟中我是原告 若被告夫妻2人一直打電話{有時用匿名}騷擾我.還說若我訴訟輸了他不會讓我好過 還叫我再去告阿 說我不是很會告人 我能怎麼做?
施嘉鎮 (施嘉鎮) 101-05-23 17:00
建議先保存證據,可調閱通聯記錄及錄下通話內容,以上提供 您參考~ 日後若對方有動作建議可委請律師處理
楊佳郁 101-05-23 02:39
律師你好~若在訴訟中我是原告 若被告夫妻2人一直打電話{有時用匿名}騷擾我.還說若我訴訟輸了他不會讓我好過 還叫我再去告阿 說我不是很會告人 我能怎麼做?
您好: 對方不理性之行為,建議您先保存相關證據,如調閱通聯記錄,將對方和您的通話內容錄音下來,如果對方之語氣不佳及通話內容,致使您心生恐懼,則可持相關證據向警方報案提告,以上供參
楊佳郁 101-05-23 02:38
律師你好~若在訴訟中我是原告 若被告夫妻2人一直打電話{有時用匿名}騷擾我.還說若我訴訟輸了他不會讓我好過 還叫我再去告阿 說我不是很會告人 我能怎麼做?
許志嘉 (許律師) 101-05-23 11:18
先設法錄音,待取得證據後,再追加請求其等因騷擾所造成之損害賠償
楊佳郁 101-05-23 02:38
律師你好~若在訴訟中我是原告 若被告夫妻2人一直打電話{有時用匿名}騷擾我.還說若我訴訟輸了他不會讓我好過 還叫我再去告阿 說我不是很會告人 我能怎麼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先將電話錄音,以便日後確認有無恐嚇情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楊佳郁 101-05-23 02:37
律師你好~若在訴訟中我是原告 若被告夫妻2人一直打電話{有時用匿名}騷擾我.還說若我訴訟輸了他不會讓我好過 還叫我再去告阿 說我不是很會告人 我能怎麼做?
王耀星 (Eric) 101-05-23 05:31
這時候該考慮請律師增加自己的勝算!
楊佳郁 101-05-23 02:36
律師你好~若在訴訟中我是原告 若被告夫妻2人一直打電話{有時用匿名}騷擾我.還說若我訴訟輸了他不會讓我好過 還叫我再去告阿 說我不是很會告人 我能怎麼做?
蔡明哲 (阿哲) 101-05-23 23:21
對方說如果官司輸了不會讓你很好過,這些話有恐嚇之嫌,建議你可以錄音下來,伺機決定是否提出恐嚇刑事告訴。
楊少君 101-04-27 21:27

教室.
由於已寫完班導師發的製圖實習考卷.
因此乖乖的繼續書寫早自習發的國文第三.四冊模擬考卷.
正當我寫國文寫的正爽之時.黃耀南先生走了過來.
一走到我旁邊.就先用手肘抵了我左肩兩.三下.這個動作使我非常不適...(已構成性騷擾)
但.我不想理會班導師.因此無視他.直接開口詢問:"有什麼事嗎?"
班導師的臉色與口氣並無和善.說:"妳考卷寫完了嗎?!"
我:"寫完了."並拿出考卷證明.
#在此先補充一點.熟識我的人都知道.我有個怪癖."我寫考卷喜歡直接勾選項".
例:答案"A".我就直接勾選"A"選項.

班導師:"妳還沒寫完!!!"比著題號前的空白括弧.(激動狀
我:"我明明就寫完了."比著選項上的藍色勾.(冷淡狀
班導師:"妳這樣叫寫完?!"很用力的狂點我的考卷.(憤怒狀
我:"我之前不就醬子勾了...你也沒說不行."
班導師:"拜託!!!那妳考試(指統測)怎麼辦?!"
我:"不都是畫卡?"(冷眼狀
班導師無言...轉移話題.
我:"你為什麼要一直故意找我碴?!"(厭煩狀
班導師:"我就是故意要找妳碴!!!!!!!!!!"
班導師:"妳不寫?!還是要我幫妳寫?!"伸手搶我考卷.
我:"不需要."迅速將考卷抽起.
後來.班導師拿我沒輒.因此就想藉著他自以為是的壓迫感來逼迫我屈服.將他身體半靠我的左肩.
我忍了沒多久.內心覺得十分噁心.想嘔吐.於是就將桌椅一同往右移.因桌椅移動聲響之大.不少同學轉過頭來觀看.
大概靠了三分鐘(他自己跟我媽講電話時說的.)後.見我無動於衷.因此不爽的走離開我左邊.

===================

以上是事情的始末

而且這位老師長期找我女友的麻煩

事發當天 我的女友差點就跳樓自殺

請問這樣要怎麼處裡呢?

因為我的女友覺得老師的觸碰讓他覺得很噁心 

這樣是否構成性騷擾

要如何舉發這名老師呢?

吳小姐 101-04-24 22:38

因對方沒就醫紀錄也沒家人,對方每天報案請警察來店裡警方也不得不受理,我們生意也不用做了!

法律來講該如何處理呢對方似乎又很懂法律,連警察都怕她,

因她說要告警察不受理等等...我該怎麼辦呢?店都不用開了,

她每天來拿相機近拍客人及我們說要蒐證??說我們不給她消費,因她一直騷擾我們,

消費又沒付帳,我們只好拒絕她來,她就告我們妨礙他的自由

而且每天報警,請懂法律及消保的給我們意見,感激不盡!!!!

 

貼心男孩 101-04-24 16:29

律師您好:我要詢問的內容是

 

我22歲在4/7日在愛情公寓認識一個女生他上面年齡寫18~20我忘記了只是打個招呼加個facebook就都沒連絡~後來隔了十來天4/19日他突然叮咚我,那時才聊一下天,也知道他當時剛和他男朋友分手,4/23號事件發生當天晚上9點又跟他聊一下天 她說4/27日他男朋友要下來帶他去看醫生並找套房給她住,但是需要跟朋友借住到4/27日,當時他還有說旁邊有奇怪的人跟他搭訕騷擾她,她很害怕問我可不可以幫他這個忙,後來他說他網咖時間快到了很無助,她說他在豐原,於是4/23晚上10點我從台中搭到豐原去接她,後來到台中火車站11點多,我騎摩托車載她回家的當中遇到臨檢,後來警方問她,她說沒帶證件,給身分字號後,警察好像說她是報失蹤的人,後來聽他自己說她的生日是82.6.23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警方說她不誠實自己的身分字號要帶回去審問,然後警方說我可以回去了留下我的資料,並跟我說如果她父母要告你誘拐未成年少女看你怎麼瓣`都不懂的法律,這麼好心讓不認識的人住你家

 

 

我想請問 我只是當天好心看到她需要幫助 她委託我讓我借住幾天 而且 還沒到我家就被臨檢 這樣我有構成什麼可以被告的嗎?我很擔心` 而那些通聯紀錄我都保持的很完整,她跟我說的話 需要幫助的話 借住幾天男友會來接她的並找房子給她住的東西的fb通聯紀錄都留著`,請問我有什麼可以被告,或是構成什麼犯罪嗎 :(   

事件剛發生 還沒有什麼訴訟發生 只是我很擔心 麻煩幫我解答好嗎

非常的感謝

娓娓 101-04-23 21:46

急~急~急~

最近我跟朋友及他老婆的臉書都收到騷擾訊息  對方在他老婆的臉書上留下難聽的話

在我朋友的臉書上留的是威脅他的小孩  請問這樣我們該怎麼處理

我們有請人查出對方IP位置在新竹    但是我們不能確定對方身分

除了報警真得沒其他方法了嗎??       我們只想知道對方是誰並不想他吃上官司

請各位律師幫幫我想想辦法     謝謝你們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是對方是以講難聽的話(但要確定一下內容)

可先對對方提告公然侮辱

由於該罪為告訴乃論

若之後不想告可以再撤回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對方在"臉書"此網路平台之網頁上留下難聽的話,因為臉書網站屬於公開網路,而是在多數人可共見共聞的狀態下,這種行為是可能成立妨害名譽罪。而就內容來區分的話,如果內容是與事實無關的辱罵,成立的是公然侮辱罪;但若是有關貶低名譽的具體事件,則可能成立的是誹謗罪。

2.對方在臉書上威脅小孩,而造成您們心生恐懼,亦成立恐嚇危害安全罪。

3.既然無法確定對方身分,您可以報警處理。如果不打算讓對方吃官司,由於妨害名譽罪須告訴乃論,您可以先就對方妨害名譽的行為報案,待警方查出犯人後,再撤回告訴,如此一來法院就不會進行追訴。至於恐嚇危害安全罪不是告訴乃論罪,一旦告了就無法撤回告訴了。(參照刑法第305、309、310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沛紳 101-04-18 13:37
各位好 小弟我非法律系學生 所以我不懂要選擇哪一種法律問題 切入正題 我的父親得了癌症 再一次吵架過程中 他揚言說自己要死了會先把我殺死(我有申請保護令了,但好像沒什麼用) 我的父親從我小時後就是愛喝酒 每次喝每次就吵就鬧 而我母親在這家庭付出了24年 我父親卻把我們母子三人趕出去 我與弟弟都已20歲 房子是我父親的名字 因為他愛花錢結果把房子拿去做抵押 但這些債都是我媽在還 我問我媽為什麼要幫他還 我媽卻說不還我們就沒地方住了 我很不甘心 從小我父親就愛喝酒還會打我媽騷擾我媽 房貸、保險、水電費、瓦斯、自來水費...等大大小小的費用都是我母親在繳 為什麼我父親不繳呢?因為他都把錢拿去喝酒阿 以上請問我這做兒子的能告我父親什麼罪? 而我父親已將我們母子三人趕出家門 以後我父親可以告我棄養嗎?(我父親一定會針對我,因為家裡只有我會反抗他) 還有房子是我父親的名字,但付出的都是我母親 我要怎麼把這房子搶過來? 他們已簽字準備離婚(尚未去登記) 小弟我沒有錢請律師 如果真的要打官司我該怎麼辦 我的母親好像不想打官司 所以所有的權益我母親只能放棄
如果無法協議或協議不成也只有訴訟一途 否則沒有人可以介入處理這件家庭糾紛 你母親可以考量的 主張房屋是借名登記請求父親應返還 或主張之前替其清償均屬借款請求返還 或並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沛紳 101-04-18 13:37
您好 我的父親得了癌症 在一次吵架過程中 他揚言說自己要死了會先把我殺死(我有申請保護令了,但好像沒什麼用) 我的父親從我小時後就是愛喝酒 每次喝每次就吵就鬧 而我母親在這家庭付出了24年 我父親卻把我們母子三人趕出去 我與弟弟都已20歲 房子是我父親的名字 因為他愛花錢結果把房子拿去做抵押 但這些債都是我媽在還 我問我媽為什麼要幫他還 我媽卻說不還我們就沒地方住了 我很不甘心 從小我父親就愛喝酒還會打我媽騷擾我媽 房貸、保險、水電費、瓦斯、自來水費...等大大小小的費用都是我母親在繳 為什麼我父親不繳呢?因為他都把錢拿去喝酒阿 以上請問我這做兒子的能告我父親什麼罪? 而我父親已將我們母子三人趕出家門 以後我父親可以告我棄養嗎?(我父親一定會針對我,因為家裡只有我會反抗他) 還有房子是我父親的名字,但付出的都是我母親 我要怎麼把這房子搶過來? 他們已簽字準備離婚(尚未去登記) 小弟我沒有錢請律師 如果真的要打官司我該怎麼辦 我的母親好像不想打官司 所以所有的權益我母親只能放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由於您母親已經要與您父親離婚,因此離婚後您母親可以主張剩餘財產分配(但以您父親的財產大於您母親的財產為前提),另有關扶養部分,您可依民法第1118條之1主張減輕或免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沛紳 101-04-17 16:09

各位好

小弟我非法律系學生

所以我不懂要選擇哪一種法律問題

切入正題

我的父親得了癌症

再一次吵架過程中

他揚言說自己要死了會先把我殺死(我有申請保護令了,但好像沒什麼用)

我的父親從我小時後就是愛喝酒

每次喝每次就吵就鬧

而我母親在這家庭付出了24年

我父親卻把我們母子三人趕出去

我與弟弟都已20歲

房子是我父親的名字

因為他愛花錢結果把房子拿去做抵押

但這些債都是我媽在還

我問我媽為什麼要幫他還

我媽卻說不還我們就沒地方住了

我很不甘心

從小我父親就愛喝酒還會打我媽騷擾我媽

房貸、保險、水電費、瓦斯、自來水費...等大大小小的費用都是我母親在繳

為什麼我父親不繳呢?因為他都把錢拿去喝酒阿

以上請問我這做兒子的能告我父親什麼罪?

而我父親已將我們母子三人趕出家門

以後我父親可以告我棄養嗎?(我父親一定會針對我,因為家裡只有我會反抗他)

還有房子是我父親的名字,但付出的都是我母親

我要怎麼把這房子搶過來?

他們已簽字準備離婚(尚未去登記)

小弟我沒有錢請律師

如果真的要打官司我該怎麼辦

我的母親好像不想打官司

所以所有的權益我母親只能放棄

 

蔡明哲 (阿哲) 101-04-17 23:40

 房子是你父親的,沒關係,還是會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妳不用過渡擔心,沒錢打官司,可向當地法福會申請法律扶助。

沛紳 101-04-18 13:29
回覆 阿哲 的發言內容:

 房子是你父親的,沒關係,還是會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妳不用過渡擔心,沒錢打官司 ... (恕刪)

 那我父親將我們趕出家門

如果以後他後悔

之後要告我棄養

他告的成嗎?

小羊 101-04-13 16:30

事情是這樣的
我是一個7-11的大夜班
在3/25日接26日時店裡監視器壞掉
隔日我上班時就是26號晚上11點
我們店長說昨天金庫少了一萬元[我根本就不知道密碼]
說叫我會去休息等查清楚之後再叫我回來上班
我就在店裡稍微幫忙一下 怕他忙不過來
之後27號下午店長就打電話叫我去警察局一趟 但我有事沒法趕過去
之後店長叫我28號中午12點去店裡找他

我28號到店裡 店長跟組長都在
組長說要跟我談談
他先說那一萬塊是不是我拿的他說維修人員來說那是人為的
我說一直說不是
之後又說27號那天少了一件網購商品16300說是我拿的
我也說不是
他說那天我有把一個東西藏在外套裡 放到機車裡 錄影機有錄到
那是我在店裡買的衣些東西用一個袋子裝著

之後警察就來了把我帶到警察局
在警察局裡談 店長跟組長都在
一口咬定就是我 說當天還少5千多 說要告我偷竊
他們說我承認就不告我
不然我以後就不能再統一相關企業工作
所以我就只好簽了自白
自白書內容大約是
本人XXX於2012年3月27日 私自挪用門市週轉金15000元
及竊取網購商品價值16300元合計31300元
本人願意於2012年4月20日全數歸還
以及之後不會以任何理由來騷擾XX門市

之後當天晚上我跟店長要我自白書影本 他說他丟了
跟他要組長的電話他不給
然後4/10號因該是發薪日 我戶頭沒進帳
店長說到時候再補他9000就好了
他說薪水他先扣著泡到時候我不還
搞到我要去看精神科 醫生說我有憂鬱症的頃向
要安排心測之後才知道

所以我想問的是這樣的自白書有效力嗎?? 我是被逼簽的
他說自白書他丟了這樣是不是說我31300不用還
還可以跟他要薪水
還有他可以這樣扣留我薪水嗎??
如果我心測完真的有憂鬱症我可以跟他求償嗎??
還是有什麼可以告他們的??

蔡明哲 (阿哲) 101-04-13 18:29

 依所謂「自白書」內容來看,你似乎是承認有侵占竊盜的事實,都是屬於非告訴乃論罪,等於你有把柄被掐在對方手裡,你要主張是遭脅迫所為很不容易。

不過是否會成立侵占竊盜行為,仍要看證據而定,就算是自白或是切結書還是不夠,只是目前對你來講,有點不利就是了。

小馬 101-04-11 19:29

律師好,我是一名大學生,在校外租屋,不料近半年來受到附近鄰居騷擾,常於上班上課日及假日6時至8時大聲聊天與罵髒話,抑或是常於晚間21時至隔日凌晨3時大聲聊天與謾罵本棟大樓學生,並且常聚會於公共路段製造大型聲響與打罵,並常視其他住戶的好言勸阻為挑釁,並強烈攻擊住戶名譽,我住在2樓簡直無以入睡、念書,最近兩星期更是謾罵我,我本身也沒有得罪他們什麼,就被劈頭大罵各樣難聽字眼,已經有向警察檢舉過,也安靜過短短三日,但最近又更加狂妄妨害安寧,要如何進一步處理?

蔡明哲 (阿哲) 101-04-13 18:39

 如果對方行為仍然很惡劣,不思改善,建議蒐證後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

bing 101-04-06 20:51

你好:前幾日我收到一封來自以前做的某傳銷公司委外的某資產管理公司寄來的法務催告最後通知函,經查問當時同事才得知是因為當時我的下線退貨導致我必須退還那時候所領到的一筆獎金,但我已離開那邊大約6.7年,而我下線退貨時我也早已沒在那邊做,但我當時並沒取消經銷權,可是事隔那麼久才追討讓我不知道該如何是好,故想請教專業人士幫我解答.<1>我加入實並不知退貨要退還獎金直到收到信函才知道<2>我不知對方是否有文件能證明此事屬實<3>信函上寫我必須5日內清償不然他們要依法追訴民.刑事責任<4>上面有對方電話我該打去問嗎?因為我覺得他們一定說對他們有利的所以實在不想跟她廢話太多.<5>對方曾打電話到我以前公司以及目前居住地找過我,但我當時不在,我覺得對方已經騷擾到我家人,我該如何處置較為恰當?像我此案例法律是否我規定超過幾年就無法再追退獎金呢?煩請專業的大大們幫幫小弟.萬分感謝!!

鴨子 101-03-20 12:55

我朋友與他的同居人已經分開 且對方有申請保護令 明令禁止我朋友不得靠近對方100公尺 在某日 因另一位朋友娶親 喜宴設為晚上 剛好又是對方的鄰居 於是在喝完喜酒之後 我朋友因思念小孩 於是跑到對方門口探望 並未有與對方任何接觸 當然也沒有騷擾對方 但是小孩有看到 於是當孩子上學的時候 告訴了老師 於是老師往上呈報 現在有聽聞警察要傳喚證人製作筆錄 我朋友因為不懂法律 擔心這樣會不會被提告而判刑 想請教這樣會被判刑嗎?

林智群 (klaw) 101-03-20 13:27

違反保護令最重會判3年,你朋友這個行為是違法

雲愁 101-03-11 23:53


對方當初跟我借錢(無立下字據) 之後換電話 搞消失 拒不連絡, 但我知道她家及她機車,之後因氣憤在她機車上撥尿,  之後她才主動連絡我說她說要告我, 並完全否認當初有跟我借錢的事

請問我這樣可能觸犯什麼法
對方跟我借錢但無借據  這能有辨法要的回嗎   而且已是去年九月的事了

對方 當初是因為援交才認識她  她之前曾對我說過  她男友和她吸毒的姐妹的男友(都是一些小藥頭) 和她應召站的老闆 以及 她有一些豪客 都有去她家騷擾她 和 破壞機車的前例

她現在說有錄影帶拍到這次潑尿為證  死咬著要我賠錢 不然就要告我 並且要我承認她車子所有的破壞都是我所為

因為我現在不清楚她車子有那些問題 而且我懷疑  她現在只是想要錢而以

請問我有什麼辨法可以申辯嗎?  和避免更大損失的方法嗎?  可以要求說 到我熟識的機車行做維修 報價或清洗動作嗎  因為我並不相信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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