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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記橘 105-07-11 09:30

您好,我上個月中旬因精蟲充腦,在網路聊天室看到女網友用類似找援這樣的暱稱,就主動跟對方傳訊息,交換Line帳號後,跟她約援交

在Line看到照片時雖覺得太過年輕,有詢問她的年紀,但對方表示她是娃娃臉,已滿20歲,我也就沒有再查證。

後來雙方見面後,我還是覺得她很年輕,又再問了一次,她還是堅持自己已滿20歲,所以就帶去摩鐵發生性關係了。不過因為太緊張沒有射精。

結果在上周收到警察的傳票,案由是"偵辦刑事案件",我想難道是該女網友未滿18歲嗎?接下來要去做筆錄,請問律師筆錄時的重點?我可以直接跟律師電話或見面諮詢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7-11 09:43

您好,

 

1、依您所述情形,僅以主觀上不知對方未滿18歲這個說法,可能不足以脫罪。

 

2、建議可與律師會面諮詢,並委請律師陪同製作筆錄,才能保障自身權益,爭取最大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為了避免作出不利於己之陳述,於前往警局製作筆錄前,建議應先與律師當面討論。律師透過當面詳細討論,方能夠針對您的案件提出具體的規劃及建議,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本所有諸多處理相關案件之經驗,歡迎預約前往本所諮詢面談之時間。

1.同陳大律師所言, 以不知對方未滿18歲未必能被採信, 由於您這邊表示以line做聯絡溝通, 看是否從內容中找有利證據

2.不論是警局、地檢、法院任何一個程序中說的話都可以當不利的證據, 所以如果要找律師的話建議在警局或地檢署做筆錄之前就找律師先談過, 不要等詢問完講錯話再來找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LINE的對話紀錄應先予以留存,若對方實際年齡未滿十六,則恐會更為棘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 刑法第227條妨害性自主罪: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第二百二十七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上述為何性交?並不是重點,只要其中一方未滿16歲,就是犯法。即使男女雙方你情我願,也是違法行為。
  2. 建議閣下委託專業律師支援協助,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用手機Line輸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本所就多年辦理法律之實務經驗提供寶貴意見與您分享。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日記橘 105-07-11 12:30

感謝各位律師大大的回覆。

由於警方希望在今日(7/11)完成筆錄,所以早上已經前往警察局完成相關流程。

對方已滿16歲,總算不是最糟的狀況,但後續發展如何,可能還是要看檢察官的決定。但令人擔心的是,據警方說這個案子牽扯到的男性有10多人,不知道是否會因為規模很大,讓檢察官決定一一起訴,這樣就很麻煩了。

另外,警方也列印出了當天我跟對方的Line對談紀錄,上面有留下我當初確認對方年齡,而對方表示自己已滿18歲的對話,我在筆錄中也再次強調相關的內容,希望能有點幫助就是了。

如果到時候真的被起訴的話,就會選擇留言回覆的律師大大諮詢了,到時候還各位多多幫忙,謝謝。

陳敬人 (陳律師) 105-07-11 14:06

您好

建議做筆錄前 先與律師討論

如果經濟許可  更建議委請律師陪同應訊

  歡迎來電討論0908680976 LINE ID:0908680976 

 

              陳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11 19: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涉及刑法妨害性自主及兒少法等犯罪行為,建議瑜前往警局接受警詢前,應盡速委任律師,事先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11 19: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涉及刑法妨害性自主及兒少法等犯罪行為,建議瑜前往警局接受警詢前,應盡速委任律師,事先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楊 105-07-06 21:04

各位律師好,今天上班沒事做時就用微信打開搖一搖的功能想找人聊天,然後就有位男生跟我搖到聊天,然後就直接po了無聊可以找妹妹約會的電話給我,我下班後很無聊就傳簡訊到這支電話,內容如下:

我:哈囉你好,我是凱哥介紹的

我:不知道什麼時候有空可以跟你約會

對方:這裡是台中市五分局風化組警佐王xx,在此通知你至本局說明網路兒少風化案情,請於七月八日上午十點報到

 

以上結束對話

我想問的是:我又沒有提到任何要援交金錢等等的字眼或暗示,只有短短一句可以跟你約會嘛,這樣就要辦我,而且要我去約談也很怪,只有一個簡訊就要我去,也沒打電話來。

然後我有去網路看第五分局的組織根本也沒風化組,所以在想這會不會是惡作具或是詐騙的。

有好心的律師大人可以幫幫忙嘛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6 21: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如果警察沒有證據,就完全不要承認,就連line紀錄都不要承認,若需前往警局製作筆錄,可考慮委任律師陪同前往,並事前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6 21: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如果警察沒有證據,就完全不要承認,就連line紀錄都不要承認,若需前往警局製作筆錄,可考慮委任律師陪同前往,並事前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先打電話至警局詢問是否有其人其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建議您先打電話向警察局詢問是否確有此事,若有,建議先想清楚整個過程,包括和他人談話部分,再尋求律師協助。

BG 105-06-26 17:03

請問援交16以上未滿18

對方是告知已滿18且看不出未滿18

有交易但無性交這樣會有事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6 17: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有事證證明我方無從知悉對方未滿18歲,否則難以免責。

2、倘若沒有實際完成性交易行為,不會構成。

3、倘若遭追訴,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辯護,以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最重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對方有說他已年滿十八歲,則應就此部分去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 條第1 項前段、刑法第221 條第1 項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並應加重其刑。故建議閣下應謹慎處理為要。 閣下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

對方告知您已滿18歲之證據為何,對方談吐及性行為過程後續等都需注意,建議尋求律師協助。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6 22:12

您好,

 

除非對方有行使詐術或其他手段令您確信其已滿18歲,否則不符合免責要件,建議後續如收受傳票,應委請律師擔任辯護,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26 22:4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依照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1條第2項規定:「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本罪成立須您主觀上知悉對方的年齡範圍為「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這必須從對方與您的互動過程、對方的打扮及言行舉止的成熟程度而定;另外,至於您所述及「有交易但無性交」,在本條犯罪的行為階段謹有「未遂階段」,而本罪僅罰「既遂階段」而不罰「未遂階段」,因此應不至於成立本罪。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6 2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建議您承認有任何之交易行為,避免您不必要之麻煩,可以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並事前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您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6 2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建議您承認有任何之交易行為,避免您不必要之麻煩,可以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並事前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您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痞 105-06-03 18:53

今天早上有上聊天室網站聊天

有私下(非公開)向女生訊問援交訊息

但沒有談到價錢,只是詢問要不要而已

後來對方拒絕,說要截圖我的聊天訊息向警政署投訴。

1.如果真的投訴,我會接到警察電話到案說明,還是寄通知書到家裡。

2.只是私下(非公開)詢問而已,沒有談及價錢,更別說見面,也沒留下任何聯絡資料。單純詢問這樣犯法嗎?

3.若真的投訴,會多久收到警察局電話,或是通知單。

以上請律師幫忙解答,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03 20:40

您好,

 

1、電話通知或以傳票通知都有可能,時間不一定。

 

2、如僅是私下詢問一次,並無持續騷擾之情事,則並無任何法律責任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3 22:53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3 22:54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3 23:09

您好,若有散布性交易之資訊,縱使沒有真的約出來,還是有可能成立兒少法相關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小痞 105-06-04 07:38

因為對方是說要截圖訊息向警政署檢舉,但是否真的會檢舉,目前還不知道。只是若真的檢舉,我會面臨什麼樣的處罰。所以先尋求法律諮詢。謝謝

Jack 105-05-16 14:51

偵查庭不公開 所以應該沒有公然侮辱問題

 

但到了法院 公開審理 有旁聽

 

這個時候告訴檢察官 相對人的私德問題 例如 不回家過夜 私自墮胎 疑似援交 有看到錢 等這些. 

 

是否涉及 公然侮辱 ?

manq 105-04-01 17:59
請問一名14歲未成年援交少女,偵查期間依照證人檢察官說本人對該女性侵, 該少女(16歲)2審才出庭並具結作證, 帶未說到性侵部分.本案依照"合意性交"判刑,請問該女在偵查期間的供詞是否可提誣告罪?

你好:

證人並沒有向檢察官表明要追訴犯罪之意思,只是單純作證,不會構成誣告罪。 但證人若經具結,而就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為虛偽陳述,會構成偽證罪,可提出刑事告訴。
高雄方立 105-03-30 13:58

因為在去年有在網路上找援交被告,被判3個月可以易科罰金9萬

因為是明天執行,想請問如果要申請易科罰金,是明天當場跟檢察官申請嗎?

如果臨時拿不出所有9萬塊,要怎麼跟檢察官申請分期呢

另想請問,這樣被判刑後,是不是無法申請良民證了? 因為剛找到一份工作需要良民證,被判刑後是否就無法申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於執行報到時,直接向檢察官聲請易科罰金即可,並聲請分期,但仍要看執行檢察官是否准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ycc 105-03-30 14:41

良民證(亦即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依據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 第6條規定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應以書面為之;明確記載有無刑事案件紀錄。但下列各款刑事案件紀錄,不予記載:
一、合於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者。
二、受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
三、受拘役、罰金之宣告者。
四、受免刑之判決者。
五、經免除其刑之執行者。
六、法律已廢除其刑罰者。
七、經易科罰金或依刑法第四十一條第二項之規定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完畢
    ,五年內未再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所以.好像是要被判有期徒刑才會顯示有犯罪紀錄

你要確定一下:

1. 是被判3個月"拘役"(120天)?還是3個月"有期徒刑"?.拘役有時最重可加到120天(4個月).

2. 若是被判有期徒刑.易科罰金後要等5年.才可以申請到良民證(在臺灣地區查無犯罪紀錄)...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30 19: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直接向檢察官聲請易科罰金。另外,若有中低收入戶證明,有機會可聲請分期,最多可分三期。

阿凱 105-03-17 22:22
各位律師好,我在今天收到少年警察隊的通知書,現在很擔心,想請問假如我在網路上認識一位15歲的少女,當時我因為好奇而想跟她援交,但是因為她開的價碼太高而作罷,但是她說假如我能幫她介紹客人的話能夠跟我優惠價錢,最後我心動了,於是幫她介紹兩位客人,在這過程中,我從未與這位少女見面過,也並未從中獲取任何利益,只有用手機通話過幾次,簡單來說我連這位少女長什麼樣子都沒有見過,但是我知道我可能還是觸犯了法律,想請問各位律師,能否提供我一些建議呢?我現在真的很擔心,再麻煩了。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17 22:36

您好,您恐涉及兒少法媒介性交易相關犯罪,您可考慮認罪求緩起訴或是依可能之證據評估是否為無罪答辯。

您好:

您有意圖營利未遂及媒介的問題,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3條第23條:「引誘、容留、媒介、協助或以他法,使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以詐術犯之者,亦同。意圖營利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媒介、收受、藏匿前二項被害人或使之隱避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收受、藏匿行為之媒介者,亦同。 前四項之未遂犯罰之。」。建議強調並無任何營利的意圖,將案情引導至單純協助媒介。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對方為未成年人,所以在刑責上並不輕,且要看警方掌握如何的資料,再決定訴訟方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菜 105-03-10 12:39

事情是這樣的當天網上我上liveany聊天,剛好遇到一個自稱紫諾的網友說他不習慣在上面聊天,通常用line聊,不疑有他加了賴聊,首先他說她是真理大學學生,她後來提到她有做援交過夜或者2小時,她問我要嘛,抱持的好奇的態度我說好,她叫我到她指的地點拍照給她看,我如實質照做,她說叫我留手機我也照常做,突然接到一男子電話叫我買3000的點數卡,我也買了還傳給她,後來她又追加保證金9000元我也買了拍了給她,說什麼她見面拿到紙才能還錢給我,我也信了,後來她又叫我拍郵局的提領單,我拍了後來她又像我索討9000元這時的我說沒錢,我一直討價還價知道已被詐騙並且跟她說不要逼我否則我報警,我當下是希望能約到人要回那9000元,後來我也到警局報案領取三聯單及通知智冠科技停止儲值用戶之權利

我要問的是我是否犯了援交罪,我告對方詐欺恐嚇是否成立?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6 15: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應該是涉及詐欺罪。

2、除非對方未滿18歲,否則沒有犯罪問題。性交易只是罰錢的問題,且就您所述,雙方根本還沒有從事性交易。

一、她都說她是大學生了,原則上就是滿十八了,這個部分你不會有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的問題,不用過於擔心。

二、對方是有可能成立詐欺罪。

楊俊鑫律師 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咚咚 105-03-09 10:17

我朋友問我說 他姐姐 在從事援交這項行業

然後遇到有人辦完事後不給錢

可是在辦事過程中  他姊姊都沒反抗

到最後男的沒給錢 就走了  請問這樣他姐姐 可以告他嗎?

一、要看想告的內容是什麼。

二、如果是合意性交的話不會有強制性交的問題,如果是告強制性交的話會有誣告的問題。

三、如果是合意性交,第二個層次是要看這個女方是幾歲,年紀越少對方刑責越高,女方的年齡如果未滿十四歲對方的刑責就很重;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十六歲至十八歲;十八歲以上。不同年齡的處罰都是不一樣的。

四、如果女方年紀太小,可能會涉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的問題[這個條例最近有修法,連名字都要改了]。

五、此外,這個部分可能會有詐欺的問題,只是證據的部分要稍微搜集一下。

六、是否提告仍請三思。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9 11: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姊姊可蒐集證據資料,如與客人之line連天訊息或簡訊紀錄等,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9 1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姊姊可蒐集證據資料,如與客人之line連天訊息或簡訊紀錄等,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佑 105-03-07 21:04

和一名滿18歲女生援交(確定已滿),後來被女生家長發現說要報警處理。

交易內容是雙方談好條件,無任何威脅利誘。

雖然家長堅稱女孩交易時,此女還未滿18所以要提告我,但我可以提出證據證明交易時此女生已經成年。

請問這樣對方家長可以提告我嗎??有任何刑事責任嗎??

 

 

 

提告都是可以的,重點在起訴或是不起訴,起訴後是否判有罪,這些都要看證據內容,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該女於行為時確實已滿十八歲,則應不成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7 23:37

您好,若為性交易時,對方未滿18歲,會有兒少性交易的問題,但可爭執您並未知悉對方未滿18歲且對方的談吐或衣著成熟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7 2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家長可對您提告,但您亦可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爭取不起訴處分之,目前若已知對方可能對您提告,應盡量避免與對方接觸,避免對方錄音蒐證之,並積極蒐集過去曾與對方連絡之相關證據資料,以利了解對方可能掌握之證據為何,應如何答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佑 105-03-17 09:32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想請問一下~~如果對方父母報警了

流程會是怎樣??(目前對方家長只有我的電話)

警方通知我到案說明作筆錄嗎??

目前不知所措中...整天在煩惱...(雖確定女生成年了,但想到可能被家裡發現)

若確定與成年女子發生有金錢的性交易,

警方是不是罰你違反社會秩序法之類的??

阿佑 105-03-17 09:4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家長可對您

想請問一下~~如果對方父母報警了

流程會是怎樣??(目前對方家長只有我的電話)

警方通知我到案說明作筆錄嗎??

目前不知所措中...整天在煩惱...(雖確定女生成年了,但想到可能被家裡發現)

若確定與成年女子發生有金錢的性交易,

警方是不是罰你違反社會秩序法之類的??

阿佑 105-03-17 09:4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該女於行為時確實 ... (恕刪)

 

想請問一下~~如果對方父母報警了

流程會是怎樣??(目前對方家長只有我的電話)

警方通知我到案說明作筆錄嗎??

目前不知所措中...整天在煩惱...(雖確定女生成年了,但想到可能被家裡發現)

若確定與成年女子發生有金錢的性交易,

警方是不是罰你違反社會秩序法之類的??

阿佑 105-03-17 09:45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若為性交易時,對方

想請問一下~~如果對方父母報警了

流程會是怎樣??(目前對方家長只有我的電話)

警方通知我到案說明作筆錄嗎??

目前不知所措中...整天在煩惱...(雖確定女生成年了,但想到可能被家裡發現)

若確定與成年女子發生有金錢的性交易,

警方是不是罰你違反社會秩序法之類的??

fish 105-03-03 17:06
請問警察來電說破獲應招站一名援交女指認我去年七月有與她從事性交易要我去警察局說明!這樣會有案底和罰款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3 17: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須前往警局製作筆錄,建議應事前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不利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對方是未成年人,則會有刑責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敬人 (陳律師) 105-03-03 22:25

 您好

建議您委請律師一同過去應訊 以免您說了不該說的話

                陳律師

霖霖 105-02-25 14:55
事情經過,我上網找援交,找到後並約定崛江見面,上車後我見女生很年輕,有詢問其年紀她說17歲,當下我說那不能交易,但是她說當晚沒地方去也無法回家,一陣聊天後便決定去汽車旅館,過程中有親密摟抱行為但她並未碰觸到我重要部位,我也未射精(女生的筆錄是寫我跟她半套交易但未射精),後來便都只有聊天,時間到後便離開,可是她依舊聯絡不上她朋友,便只好留宿我家,我家過夜時有聊天有親摟行為,亦無發生關係,隔天載她吃頓便飯便送她回朋友家,我並未給她錢,她也沒跟我拿,我以為這是個一夜情,離開後她還line跟我聊天,上禮拜我接到婦幼警察通知去問話,我都照實說了,警察是說我故意不給錢,女生有跟其他人抱怨為什麼我沒給錢,可是為什麼她對我不滿,離開後還要跟我line聊天,讓我整個很混亂,是否有律師能幫我說明我開庭該如何說較好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之後會移送給地檢署,您可以主張因知悉對方未滿十八歲,所以未發生關係,否認有性交易之行為,本件您應有主張不起訴之空間,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可主張未有發生性行為,且未有金錢合意存在,建議將LINE之對話內容詳為描述,可作為較明確證據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5 21: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護,以利爭取對您有利之處分,避免您不知輕重,於檢察官前再講出對您不利之證詞,情形更加惡化。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5 21: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護,以利爭取對您有利之處分,避免您不知輕重,於檢察官前再講出對您不利之證詞,情形更加惡化,目前依您提示情形,您可能已於警察局之警詢筆錄作出對您自己不利之證述,應避免傷害更加擴大。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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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2-25 14:02
跟一個網路認識的男生約做愛(非援交)兩周內約6…7次過夜…去的旅館較狹小,今天剛去另一家旅館…沒多久被臨檢、他有在用安、我沒碰、被警察要求驗尿!我害怕不會過、因為我們去的旅館狹小、而已有時我在幫他吹、他會向我吐煙,而且我們都是呆旅館12小時左右……(我目前有感冒吃藥中)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5 14: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沒有吸食,不會因為在同一個地方而受影響。

2、感冒藥的部份,倘若含有影響檢測結果的成分,可以依據健保紀錄、用藥紀錄等來作為答辯。

3、倘若檢測結果沒有通過,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一、     閣下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條第二項的問題,指數殘留是指毒品反應濃度>300ng/ml表示呈陽性反應,則認為是有毒品殘留於體內,一般可檢出甲基安非他命之最長時間為14天,是服用甲基安他命後,最低於服用後96小時內可由尿液檢測出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閣下聲明並未施用二級毒品,在密閉空間吸到二手煙恐經採尿檢測後亦會呈現陽性反應,您該如何主張您的權利對檢察官提出有利於己的申辯,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二、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

如果被驗出體內有二級毒品,可向檢察官說明沒有施用毒品的舉動,是因為對方吸毒時而吸入,如果檢察官不採信,也可向檢察官聲請戒癮治療,就不需要進入勒戒勒戒,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5 20: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5 2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法律研究者 105-02-25 23:01

大大您好 依你所述的情況 若有用對方式

             是還有爭取院外治療不被勒戒的空間存在

             但一定要在時限內立即處理才行

             你可以來信zxieff123@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阿正 105-02-16 09:33
我在聊天室與一女聊天,她說她沒地方睡覺,開旅館給她住宿請她吃飯可以跟她做愛,但我說沒錢幫她開住宿,她叫我在網路上問有沒有人要開住宿給她住可以跟我們2個人做愛,我問到一男跟那男聯絡那男開好旅館,我就帶那女去找那男,我請那女吃飯帶她到那男開的旅館,那男要我先做他在外面等,我做完就走。過了半年我聽那女的姐姐說那女當時只17歲,援交事件被社工知道我可能會被追出來,請問這會有何刑責,要如何解決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6 09: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雙方同時構成與未滿18歲之人為性交易,可處罰3年以下有期徒刑

2、您另外構成媒介未滿18歲之人為性交易,可處罰1~7年有期徒刑

3、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追朔應尚未逾越,而本件較嚴重者為媒介部分,此部分另一名網友的證詞會是關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一、首先,您知道該女年齡嗎?如果你完全不知道該女年齡,那就沒有故意,就不會構成犯罪。

二、再者,你們是性交易嗎?請吃飯、開旅館縱使有兩男,有共同犯意,但是這個使否屬於性交易仍有疑義。

三、如果現在已經被告,或是只是被他姐姐要求賠償,應先全盤了解及分析過後,再決定如何處理。如果警察已經發通知,那更要盡速找律師商談了。

四、若有問題,歡迎來電免費法律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6 21: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證據不充足,可一概否認之,若有警察傳您前往警局製作筆錄,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愛恍惚 105-02-15 13:13

想請問 小弟的女朋友 在104年4月19日 因好奇,上聊天室 散佈援交訊息

然後被警察抓到也當天筆錄做完就回家了,後面接到傳票跟警察局要罰緩的通知書 (罰3千元,什麼 社會秩序維護法處分書)  在然後就是依傳票時間7月17日 去報到,開偵查庭 然後收到了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份書 ..

直到今年過年期間 105年2月10日  接到分局打來的電話 說要去警察局報到

結果 2月11日 我帶女朋友 去 警察局 警察也沒說什麼 就直接簽文件 然後把我女朋友帶走(沒上手銬)  後來看了 文宣才知道 是 拘票 上面寫 (拘提理由: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六十九條第一項 傳喚不到) (備註: 有期徒刑二月如准易科以新台幣1000元 折算一日)   << .. 因為 我女朋友 從收到 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份書後就沒收到其他通知或傳票了 ... 好奇為何會傳喚不到?

然後 過一小時後 女朋友有打電話給我 說 要繳罰金六萬  不能分期 

然後我看到拘票上面是 105年 " 執字  "

那我想請問  我女朋友從那天後就沒回來了   是否是因為 易科罰金繳不出來 

所以這樣算是直接執行了嗎? 還是算拘留 什麼的 ??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5 13:45

您好,

 

您女友先前收受之簡易處刑判決書應已記載判處有期徒刑兩月,但您女友未依規定於期限內繳納易科罰金,是以如未能繳納罰金6萬元,就須入監服刑兩月。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阿中 104-12-23 17:12

你好.我想請問我在通訊軟體line的群組文章裡面(不是聊天頁面).

分享一篇援交文章.現在此篇援交訊息因為援交妹被抓所以落在警察手中

文章上有聯絡方法.跟金額(不確定有po嗎).還有性感照片.但都是無面相照片

還有一些服務內容.我分享時援交妹已經23歲.現在此篇文章已刪除.我也退出此群組.我是經由群友得知警察正在調查此篇文章.請問我只是單純分享文章有

觸犯到什麼法律嗎?我是還沒收到通知.叫我去問話.我沒有前科.如果有觸法

會被判刑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3 17: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內容涉及猥褻內容,可能涉及散佈猥褻物品罪,反之則否。

2、有關於性交易的部份,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可處罰3萬元以下罰鍰。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3 21:15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3 21:23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還是衝阿啦 104-12-21 09:15

我有個妹妹88年次的

104/10/5.6開始吸
104/10/8被抓
104/10/14援交被發現 強制安置
104/10/20跑掉

12/15要回去銷案會被判感化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1 09: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感化教育屬於法院審理完之後所為的處遇,法院會依據少年的行為、態度、家庭關係等來綜合判斷,不能一蓋而論,建議應該由法定代理人及律師一起到案說明。

2、倘若沒有主動到案,可能被抓到之後就直接收容(類似羈押)。

akitodes 104-11-07 07:08

想請問關於在網路聊天室的非公開,私下密語的情況之下,跟未成年聊色!!

事情經過為

今日進入聊天室,暱稱並無色情,私下跟A女聊天(暱稱也無色情)

開頭自我介紹完後,主動告知對方自己是色狼會想要聊色

對方回答為自己未成年~我則笑回滿十六歲就可以聊色了!!

後來我問對方是單純女生還是色色女生~對方回單純!!

我就說我要讓妳變色色

對方回說怎麼樣變色~我則回答~約妳出來讓妳變色色!!

後來對方告知我犯法~準備等者收傳票!!

 

 

請問這樣是否真的觸法呢?

我並沒有要援交或者是談到金錢上的內容~只是單純聊天而已!!

在麻煩幫忙解惑~~感謝

您好:

雙方在私人網路聊天室聊天,雖然您並未提出一夜情或是援交的訊息,且無散布、播送、販賣猥褻物品,然您對他以性暗示或色情之相關內容的推銷或邀請恐有構成性騷擾的疑慮。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glama 104-11-07 23:10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雙方在私人網路聊天室聊天,雖然您並未提出一夜情或是援交的訊息,且無散布 ... (恕刪)

感謝謝律師的回覆,擔心會不會是警察釣魚之類的,違反兒少法之類的法規,感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