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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ita 103-12-17 16:55

請問~

我跟前夫離婚至今兩年半,離婚時因前夫尚在家裡工作,因考量小孩的生活所已協議兩個小孩都歸他,但他卻只給我一個月不到3天的時間跟小孩相處,離婚這段時間他一直有陸陸續續跟我借錢,借了又還,還了又借~一直到半年前前夫又騙我說他們家急需用錢而跟我借錢,事後還不出來他才說出他染上賭博的惡習,後來他開始對我惡言相向,甚至避不見面......之後他們家不再幫他負擔外面的負債他就帶著兩個小孩搬出去跟他女友同居,自己ㄝ不在家裡工作,跑到工地去做工,一個月的薪資根本不夠負擔兩個小孩跟在外租屋的負擔,所以要他女友幫幫他負擔,他自己ㄝ每天帶著兩個小孩去女友媽媽家去吃飯,4個人睡兩個房間,女兒跟兒子睡在同一間房間同一張床,兒子即將升小三,女兒即將升小一,兩個小朋友到現在還不知道男生跟女生有些事要避開...小孩到我這時女兒說想媽咪想搬來跟我住,但她不敢跟她爸爸說,因為爸爸跟他們說想媽咪不可以跟他說ㄝ別想打電話給我~後來我不只一次跟他說女兒歸我兒子歸他,依他現在的經濟跟環境的狀況他也不用帶的這麼辛苦,他也問過女兒,可是他還是不肯~他甚至還說要扶養權有本事就去法院要,還威脅我說要去申請不讓我見小孩!

請問~他申請不讓我見小孩可以嗎?我該如何爭取女兒的扶養權?我真的很愛我得小孩,每次他們來我這時都會跟我說他們的狀況,我聽了都覺得很心疼~兩個小孩都是我的寶貝~但依況考量我只能帶一個............

就有關您所提示(扶養權)的問題,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您好:

建議您可蒐集對方任監護權人對子女有不利之情事

及對方妨礙您行使探視權證據

再試圖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7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由對行使監護權不利之證據,及由您行使較為有利之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請求改定監護權,或請求酌定行使探視權之方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啊嘎 103-12-15 20:49
律師您好 我與女性友人同居 但因口角爭執,我決定搬離租屋處 但收拾東西過程中對方不斷搶奪我東西 還拿刀作勢要攻擊我 我要報警,手機卻一直被他搶走 因為對方拿水果刀又搶手機又搶我行李不讓我走 導致搶奪過程我為了保護自己造成他的受傷 受傷後他改為主動報警還對我提出傷害告訴 警察有拍下現場凌亂照片 我也留在現場做簡單基本資料給警察 請問友人這樣告會成立嗎 因為我處於被動防禦,但對方攻擊狀況下我似乎讓他瘀青多處 我覺得這樣要賠錢很不合理,畢竟被妨礙自由 感謝您讓我諮詢

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6 19: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您亦可去驗傷,提出驗傷單,並委任律師撰寫書狀,主張您遭對方傷害之下所為之防衛行為,非攻擊傷害對方。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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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信 103-12-13 17:50

律師您好!

 

本人有疑問想請教!本人於去年十月與人合租公寓!但是本人於今年五月份因家庭因素無法繼續與他們同住!而搬離租屋處!而後來合租之友人以當初搬入時口頭上約定搬離者需找其他人替補!不然就要持續付房租到期滿!而本人也因此而一直持續繳交每月七千元之房租!『房租應付三萬六千元!七人分攤!餘額用來繳交水電費!』至九月份!而本人繳交到十月份時因本人已無力負擔!故先給與對方三千元!剩餘四千元沒交與對方!請教律師先生!本人無住在租屋處是否應該要繳交這些費用?因費用包含房租水電瓦斯第四台!請問我是否有法律責任?應該要付給對方這筆錢嗎?且對方對於我沒給與四千元這件事在臉書上威脅我要讓我被共同朋友笑話!且po文宣傳給週遭朋友!且有旁人在旁謾罵!這算是公然侮辱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3 21: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刑事責任部分,倘若對方威脅要侵害您的名譽,可能構成恐嚇罪。

2、民事責任部分,倘若房東沒有解除契約,則仍然必須依約給付租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ohnnychiang 103-12-12 11:47

您好,

租屋時,購買一組新的床組使用(約8千元)

1年合約到期前兩個月因工作關係提前兩個月搬出,因另租屋處已提供床組,因告知房東床組日後再搬,並拿回壓金,

半年後去電要搬床組時,房東在未通知房客狀況把床組處理掉了,並告知在當初租屋合約內就有註明租屋到期後可任意處理房客遺留物,

請問房東這樣合理嗎,事先有告知床組要保留,但他要處理又沒告知,

我還能和房東求償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2 14: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雙方倘若在契約之外另外有約定,仍然可以拘束雙方,就您所述雙方已經就該床組的部份另外達成約定,則房東應該予以保留,否則應該負損害賠償責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Wen 103-12-09 00:07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有關性騷擾的問題。我20歲,對象是15歲的女生,有次女生到我家,因為接吻所以我有摸她的胸部,她也有摸我的性器官,但是我們並沒有發生關係,我也僅止於摸她的胸部並沒有在更進一步。可是我很後悔,所以我馬上跟她說我們不能這樣,我們要分開不適合再一起,結果女生說要告我性騷擾,威脅我說不跟她再一起她就會去告我。


我想請問的是,在當下明明是兩情相悅而且並沒有發生性行為,這樣告的了性騷擾嗎?再者是因為我不想跟他糾纏下去,斷了跟她的聯絡,結果她一直打電話跟傳LINE給我,我覺得很困擾,最近還傳簡訊說要到我租屋的地方堵我,我真的覺得很恐怖,請問我該怎麼辦?如果這不是性騷擾,那我可以說他誹謗或者恐嚇嗎?我現在生活被她搞得一團亂了,麻煩律師解答!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2-09 00:51

您好:

由於對方未滿16,所以本件您的行為恐已涉犯對未成年猥褻罪;

建議先與對方好好談,若對方還是提出刑事告訴,則請速向律師尋求協助。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先生您好: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恐已涉及對未成年猥褻罪,為維護您的權益,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將遵循實務專業解答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好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9 21: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由於對方未滿16歲,若對您提出妨害性自主之告訴,有成立之可能,建議您應與對方保持聯絡,安撫對方,避免對方對您提出告訴,造成您不必要之麻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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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 103-12-05 13:53

本人在校外租屋

然後前些日子把充電器拿到客廳充電後

客廳是屬於公共區域

房東卻收走了 並且不歸還

請問該怎麼解決

你如何判定是房東收走的,如為房東取走你要(會)告嗎?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W SIR :請使用免費法律諮訊服務電話0982-100565詳述經過,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5 21:45

您好,可發函要求房東返還,若房東拒絕返還,可控告其偷竊侵占等犯罪。惟須有相當之證據,否則恐有誣告成立之可能。

小彤 103-12-03 01:13

我在16,17歲時逃家,和男朋友去臺中,他幫我租屋,當初逃家是因為和男友偷交往被發現,阿嬤開口就跟他要聘金,曾經要過兩百萬,後來我把這件事跟爸爸講,阿嬤腦羞成怒,說自己沒講過,狂打我巴掌,又用雨傘打我的腳打到癒青,之後又逼我們分手,無奈之下只好騙家人說已經分手了,但過沒幾天疑似被發現,我怕又被打,才叫男友帶我離家,逃家十天,男友的家人受不了日夜被我家人和警察吵,求我回家,我就只好回去……怕他受牽連,回去後我一樣騙他們和男友分手了,在那期間阿嬤也一直派人跟蹤我,讓我跟男友感情逐漸變壞,最後分手分手三個月我才發現我懷孕了,打電話給他,他不負責,爸爸和阿嬤就問我要不要告他,我說好,結果他們告他的是和幼,第一次上法庭我才知道要說謊,阿嬤跟爺爺一直叫我說是男友帶我走的,地點叫我說:男友說叫我選,不然會害到他,爺爺說這句話是關鍵,而後開完庭,他們一直說錢是貼補我的,會給我,到最後調解庭開完,和解金是20萬,每個月規定男友匯錢進帳戶,結果阿嬤他不給我這筆錢,把錢拿走,請問我該怎麼做才好?在期間她都是代理我爸爸上法院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3 14: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身為證人證詞,倘若是虛偽的,會有偽證罪的問題,倘若您想要翻供,可以於刑事開庭時到庭,以表示意見,如實陳述。

2、倘若您現在已經滿20歲,則受賠償人為您,您可以要求受領該賠償。縱令未成年,法定代理人亦不可以任意處分您的財產,建議您可以向社會局請求協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ngela 103-12-02 17:57

我跟丈夫結婚十多年,兩年多前他開始莫名的找我吵架,半夜不睡看電視、玩電腦,吵得我和孩子無法入睡.

後來經過某些人"指點",才知道原來他外面有小三,而我在無意中也在家裡共用的電腦裡發現他與小三的對話.

這才知道他的行為只是要逼我自動離婚,他曾說:"主動說離婚的人要付瞻養費!"每夜的吵鬧讓我和孩子無法入睡,後來跟兒子一起搬離家中,租屋另住.

搬出前有告知兩老,也有告知他,只換來"搬就搬!"這三個字.

除了孩子要補習的日子,都會送孩子回夫家陪公婆用餐.孩子用完電腦後才接回我們住的地方.他常辱罵孩子,孩子看書說他是假裝的,孩子玩電腦罵他考試是考電腦嗎?

我想問,如果他訴請離婚,而寄給我的通知通訊地址寫他家,我沒收到而沒出庭,這樣算離婚嗎?

分居多久才能訴請離婚?

他都不付孩子的生活費,我可以在訴請離婚時請他連同之前沒付的一併付清嗎?

 

 

1. 不是主動提離婚的人一定要付贍養費,沒這回事,贍養費必須要判決離婚,請求的人無過失,請求的人因判決離婚限於生活困難,才可請求贍養費,實務上要成立不容易

 

2. 法院會主動調查戶籍地址,這不用擔心,你會收到通知

 

3. 要以分居為理由離婚,實務上最少也要一年以上,而且必須起訴的人無過失,或過失較少,才有機會

 

4.扶養費無論離婚與否,父母都要負擔,就算還沒離婚,也可隨時請求,請求過去應付的部分,以及未來應付的部分。而如之後起訴離婚,連同監護、扶養費一起處理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angela 103-12-02 18:54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1. 不是主動提離婚的人一定要付贍養費,沒這回事,贍養費必須要判決離婚,請求的人無過失,請求的 ... (恕刪)

重點是的我和孩子的戶籍仍在夫家,如果通知寄到戶籍地,而他收了故意不給我,或者故意不收(好像有個「公示送達」之類的,當做我有收到),而導致我未出庭,是否會視同我同意離婚

因為他之前是憲調的,常幫朋友寫書狀,或訴離。

之前是他逼我離婚,現在要找他,卻都不接電話了。

只是不想莫名的成為下堂婦。

也想他負起父親的責任

若他不願付孩子的生活費,將來孩子是否可以不養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的管轄地原則上會以您們共同之戶籍地之法院管轄,所以您可以先至該法院去查詢有無案件繫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2 19: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保存配偶與小三的對話紀錄、及您配偶其他證據,您即非有責配偶,您配偶欲對您提起訴訟裁判離婚,有困難之,您尚可對其請求未成年子女撫養費或蒐集證據對其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及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撫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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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先打電話向法院訴訟輔導科詢問是否對方已經提告(以自己的名字、身分證查),如已經提告,詢問案號、股別為何,如有案號、股別,先打電話向該承辦股書記官陳報你收的到文件的地址

 

2. 對方如從未扶養小孩,小孩將來可不需扶養對方 

 您好:

補充建議您查詢後如確定案件尚未繫屬法院

就可以先將戶籍遷移他處

將來法院就會寄該新戶籍地

這樣就比較不用擔心收不到法院通知了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您好

不用擔心

法院送達地址不是以對方寫的為主

他會要求對方去補你的戶籍謄本

傳票寄到戶籍地

而且沒去也不代表同意離婚

你擔心的話也可以打去法院查詢

對方如果一直沒給家用

你也可以訴請他給付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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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希 103-12-01 10:05

因與先生家人同住導致精神壓力過大醫生也建議搬離..與老公討論但它不肯於是我與我1y7M小孩自己出來暫住我姐姐租屋處  本來11月10號協議離婚內容也已寫好小孩監護歸我..但之後先生反悔不離還說內容都我寫ㄉ 但我有說那它為何簽名???它父親當證人也簽名???  目前未離婚..但有說好小孩平日上課與我同住..假日可回婆家....但因未離婚有要請先生簽婚姻協議但它遲遲不簽 而當我告知它就算不簽也要照婚姻協議走 即以後小孩一個月假日回婆家4天 其餘須我同意??  但因為]這樣造成它?反感而且因為它們的佛教信仰要求小孩多留一禮拜也不上課 爾後我說要留可以但要簽合約把日期寫清但它也不要只因有一條與婚姻協議一樣小孩以後只能回四天 後來我回家帶小孩監持不給我用搶的還報警要]抓我...後來警方社工有確認的確我?有協議小孩星期日晚本該帶回給我..於是昨晚有帶回來但由於這次事件我很擔心在假日給它代走它又如此所以有傳訊告知在事情沒協意好(就市要離婚還市要怎樣的)之前..小孩都無法在讓他帶回 只可約公共場合探視  本來還約我要公所只是不明白要調解啥所以我不去請問這樣它會搶我小孩嗎????我可訴請離婚嗎?  但那份簽好的全在它那邊< 我可申請小孩改為單獨監護嗎???

如果雙方還是有協議離婚的空間,建議委請律師研擬對你極度有利但又合法的協議書,就離婚、夫妻財產、監護(單獨)、探視(方式時間地點)詳加約定,可避免之後再發生糾紛,還要再去法院處理,曠日廢時 詳細可參考下列文章:

daren9061.pixnet.net/blog/post/57311772

daren9061.pixnet.net/blog/post/59317081

 

如果無法協議,那就以婚姻有重大破綻無法回復起訴離婚,併同爭取小孩監護

有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小孩監護權是屬於孩子的父親與母親所共有的。小孩的監護權是受法律保障的,如對小孩監護權有任何疑慮,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並由柯律師為你做最佳的處理。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離婚未經登記,則離婚尚未生效,本件您仍可以主張小孩改為單獨監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希 103-12-01 15:28

兩願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人  蘇孝宇(以下簡稱男方)

陳佳彤(以下簡稱女方)

茲雙方因故無法繼續婚姻生活,經雙方同意後立此協議書,以資遵守,其條款如下:

一、 雙方協議離婚

二、 子女監護、扶養及探視:

(一)       雙方所生之子蘇政吉(民國102年4月9日生,身份證字號:Q124885670)由女方擁有監護權。男方和女方協議扶養子女所需費用兩人各付擔一半, 至子女成年時(即民國122年4月9日)為止,前開款項 男方應於103年11月起按月於每月十日前直接匯入女方設於彰化銀行北嘉義分行,帳號:96105107941200、戶名:陳佳彤之帳戶內。一期遲延或未付者,視為全部到期, 男方應一次付清所有子女扶養費。((如一次付清費用男方應負擔部分為當年度政府公告之嘉義每月最低生活費用至孩子成年))

(二)       男方得依下列方式與子女會面交往:

1、 非寒暑假期間:男方得於每個星期六上午九時至女方住處與子女會面交往,並接子女外出,再於翌日晚上八時前送回女方住處。

2、 寒、暑假期間:

(1)、         寒假期間自學校假期開始後第一日起算至第十日止{共計十天},子女於該期間內隨同男方在男方住處生活。

(2)、         暑假期間自學校假期開始後第一日起算至第二十日止{共計二十天},子女於該期間內隨同男方在男方住處生活。

(3)、         前兩款男方與子女同居住期間,倘有課業輔導或其他活動者,由男方負責接送。

(4)、         第(1)、(2)款男方與子女同住期間,均由男方負責於期間第一天上午九時至女方住處接回子女,並由男方負責於期間末日晚上八時送子女返回女方住處。

(5)、         每年的農曆大年除夕至大年初三,由男、女方輪流與子女共度,第一年由女方開始。倘與男方共度之該年度恰和寒假共同生活之十天重疊,則女方同意順延並補足該重疊日數。

3、 為求確實依上述約定探視子女,俾保子女之最佳利益,雙方同意必須將其實際住所、工作場所之地址及聯絡電話告知對方,倘有變動時亦同。

4、 除上述約定探視方法外,男方得以電話、書信、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與子女交往,惟不得影響女方、子女之生活、工作、就學。

三、 夫妻財產處理:

          除本協議書另有約定外,雙方互相拋棄其餘對對方之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及其他一切財產上及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請求權。雙方婚前婚後婚姻中之所有債務財產,均不得要求分配負責

四、 本協議書於男女雙方及證人簽章並協同至戶政機關辦理登記後,始正式生效,嗣後任何人不得藉故打擾他方生活,合立協議書乙式五份為據。

五、雙方協定若父有盡父親應有之責任,則子姓氏從父,但名女方可做更改。若有不盡扶養責任,則女方可更改姓氏。

 

 

男方姓名:

身份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

地 址:

 

女方姓名:

身份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

地 址:

 

證人姓名:

身份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

地 址:

 

證人姓名:

身份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

地 址: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第一份都已簽好名的它說別人告知它內容亂寫..所以我又擬了這份新的  但它不簽之後說不離婚   那以不離婚的狀況下 我給了它份婚姻協議書 但它也不簽  它說這兩份都對我有利的???

婚姻協議書

茲因立約人男方蘇孝宇,女方陳佳彤,並本於互信、互敬、互愛、互諒及共創和諧家庭、美滿婚姻之共識下,互為下列約定:

 

一、夫妻住所

立約人同意夫妻與小孩同住一塊,男方不可要求女方必須與男方父母同住,

男方父母及男方以任何形式事件要求女方參與家庭聚會女方得以拒絕。男方可攜帶雙方之子參與男方之原生家庭之聚會,一個月超過四天部分需與女方討論。

 

二、家庭生活費及財務

夫妻成立共同帳戶婚後因日常生活中食、衣、住、行、育、樂、醫療所生費用子女扶養費由雙方各負責一半,當月費用多寡為雙方共同討論,男方如有車貸部分女方不予負責,如因需求買貴重物品(新台幣五千元以上),必須雙方討論,違者,另一方有權拒絕支付其費用。任何一方因個人需求須動用共同帳戶必須與對方討論不得私自動用,男方收入大於女方則男方必須將多於女方的錢存進共同帳戶以為了雙方之未來打算。爾後雙方若有買房女方得以要求一半之權利。如因任一方婚後經濟狀況顯著變更者,得另行協議。

 

三、家務分工

家庭為兩人共同建立,雙方基於男女平權不得拒絕家務分工。

 

四、子女姓氏名字

女方有權變更雙方之子蘇政吉之名

 

五、立約人承諾婚後互負貞操、忠誠義務,絕對不發生家庭暴力與婚姻外遇,如有一方違反者,應給付他方精神上損害新台幣 一百萬  元。

 

 

 

 

立約人:

男方:

女方: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請問我打的都合法吧????   目前是未離婚因為那份沒登記新的也沒簽...但雙方爭小孩!!我一定得把小孩帶回給它照顧嗎??目前是母子倆住外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1 21: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雙方無法協議離婚,僅能走裁判離婚一途,若欲請求裁判離婚,建議您返家與您配偶同居,隨時錄音增加請求裁判離婚證據,若有您配偶辱罵您之相關錄音,對您請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亦為有利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希 103-12-02 08:31

但目前是雙方說好分居  然後小孩也是說好由我一到五送學校與我同住   假日讓它接回 禮拜日晚七點前送回給我   這樣我需要回去?????然後是因為上禮拜它們想反悔小孩不帶回來我怕再有相同情形發生所以在來只給探視不給帶回等事情都確定處理好簽好文件  但又怕因此它?會搶小孩所以才想請教可否改為個人監護??? 從小孩出生到現在如果我與老公來看的話  我是主要照顧者  小孩現也與我同住  先生下班時間不穩定在那邊是婆婆會幫它

小希 103-12-01 09:45

因與先生家人同住導致精神壓力過大醫生也建議搬離..與老公討論但它不肯於是我與我1y7M小孩自己出來暫住我姐姐租屋處  本來11月10號協議離婚內容也已寫好小孩監護歸我..但之後先生反悔不離還說內容都我寫ㄉ 但我有說那它為何簽名???它父親當證人也簽名???  目前未離婚..但有說好小孩平日上課與我同住..假日可回婆家....但因未離婚有要請先生簽婚姻協議但它遲遲不簽 而當我告知它就算不簽也要照婚姻協議走 即以後小孩一個月假日回婆家4天 其餘須我同意??  但因為]這樣造成它?反感而且因為它們的佛教信仰要求小孩多留一禮拜也不上課 爾後我說要留可以但要簽合約把日期寫清但它也不要只因有一條與婚姻協議一樣小孩以後只能回四天 後來我回家帶小孩監持不給我用搶的還報警要]抓我...後來警方社工有確認的確我?有協議小孩星期日晚本該帶回給我..於是昨晚有帶回來但由於這次事件我很擔心在假日給它代走它又如此所以有傳訊告知在事情沒協意好(就市要離婚還市要怎樣的)之前..小孩都無法在讓他帶回 只可約公共場合探視  本來還約我要公所只是不明白要調解啥所以我不去請問這樣它會搶我小孩嗎????我可訴請離婚嗎?  但那份簽好的全在它那邊< 我可申請小孩改為單獨監護嗎???

小希您好! 離婚協議書就算兩造都簽好,但是未送戶政事務所辦理,都是無效的。 至於監護人問題,兩造是可協議的。 請留下您的聯絡電話,或是與我聯絡0977-328988
小希 103-12-03 08:32

但協議不了該怎嚜辦 ??  還是我留下電話在麻煩律師撥空與我連絡??

0938400520 

 

您好

建議你不要再跟他糾纏

直接訴請離婚並爭取監護權才是斧底抽薪之計

否則就是被他一直糾纏而已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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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希 103-12-03 13:19

所以我目前也可提告????????!

阿翔 103-11-30 22:59

律師您好!想請問我外婆之前與我舅舅、舅媽住,但舅舅在3年前去世,房子名子在之前就被遷到我舅媽那了,今年舅媽與別的男人在一起,決定要把房子賣掉各住各的,要外婆自己出來住,要我們幫外婆安置,舅媽說扶養權是我媽不是她,我外婆只剩我媽一個女兒其他小孩都走了,等於舅媽不管我外婆了,再搬出前說房子賣掉要給外婆一些錢,至今已經在外租屋3個月多,都沒消息,舅媽今年又申報外婆的所得稅扣稅,讓外婆老人年金低收入被撤銷,外婆快沒生活費了,難道舅媽都不用負責任嗎?  還是一定還是要我媽媽養呢? 謝謝

蘇子良 (馬克) 103-11-30 23:10
民法對於外婆之扶養義務您母親會在於舅媽之前,然您舅舅生前那棟房子是何時過戶到舅媽名下,又您舅舅有無子女,似可通盤了解,視有無其他法律上可請求的權利。
小羽 103-11-21 01:34

律師您好

想請教一下,我女朋友被他同學邀去他租屋處作客,但因只有她們兩個人,男的就強暴了我女朋友,事後我女朋友都不敢說,過了半年我才知道,那時也都沒有留下證據,想請問我們要怎麼做才能告他? 設計問題錄音嗎?  要怎麼問才會足夠?  還請各位律師協助,讓這樣的人關進監獄,不要讓他再害其他人,謝謝

錄音套話,取得證據後再提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性侵案件若如沒有直接的衣物或毛髮或DNA證據,加害人很難被定罪,因此您們必須盡量蒐集間接證據,請盡量回想當天的情況,證明您女友有到他的住處證據,包括對方住家擺設、對方穿著內衣及身體特徵等,和您女友當天有無向其他人提及此事,您女友的朋友亦可作為人證,此外,亦透過簡訊電話錄音套他的話。若有蒐集到間接證據後,提告時亦可向法官要求測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1 23: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女友可設計問題,問題應涉及當天有無發生性行為及有無違反您女友之意願和發生性行為之方式有無施用強制力等,並加以錄音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1 2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確有違反意願,建議蒐集雙方之前之手機訊息對話紀錄。 

 您好:

建議除設計錄音外,亦可作心理鑑定

並將對方犯罪經過詳細描述於告訴狀中向地檢署提出告訴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Jennifer 103-11-18 12:03

(1)父親於民國94年5月3日車禍過世,父親過世時我剛滿18歲,弟弟13歲。父親在生前已與母親辦妥離婚手續,而我與弟弟皆未辦理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父親過世後僅留下一間位於花蓮縣某鄉下無人居住的房子(目前市價約100萬),但房貸到目前為止(103年)都尚未繳完,主要是由我與媽媽一同負擔。而家人目前一同在台北租屋居住,家中也僅我有固定工作(月薪三萬)、媽媽打零工、弟弟則尚在念書,經濟壓力頗大。

 

(2)103年11月14日(上星期五)我接獲一封由X誠資產公司寄出的限期還款優惠通知書(資產公司自行寄出的國內郵簡、非法院文件),內容提及父親生前有一筆積欠中華商業銀行的卡費共17萬8未繳納,要求我只要在103年11月17日前一次結清便減免金額為11萬。我要求對方出示父親當年的刷卡明細、帳單或是債權憑證等資料,但對方以父親的個資法為由拒絕提供,僅傳真一份?X豐資產公司?轉讓給?X誠資產公司?的?債權讓與證明書?,證明書上同時載明此卡費自信用卡合約終止後尚欠本金利息共$63831、債務截至民國97年12月26日止尚欠$110895,對方表示利息一直算到現在共累積約17萬8左右。若是我不還清款項,便會查封法拍我父親留下的房子並向我的公司申請強制扣薪。由於這是一筆我們家人都不清楚的債務,這將近十年間也沒有接獲催繳通知,所以一開始以為是詐騙集團。但我向中央存保局查詢後確認,中華商銀倒閉後確實在民國93年10月將其債權賣給X豐資產公司,而X豐公司在民國97年12月27日讓與X誠資產公司,也就是說對方出示的債權讓與證明書真實性頗高。

 

(3)由於我們一家人完全無力負擔這筆11萬的債務,同時也懷疑這筆債務時效性,因此並沒有馬上與對方和解。這幾天我一再接到資產公司的催討電話(剛剛甚至在電話裡說出我上班的公司名稱),非常擔心對方之後會到我的公司鬧、或開始騷擾我的家人,因此感到非常害怕。對於法律流程不甚了解的我,也擔心父親留下的房子會默默的遭到法拍

 

故,想詢問各位律師,我目前可否直接等對方提告後,再向法院提出異議?並在開庭時要求對方提出父親卡費的相關資料?若是對方手中確實有完整的債權資料,且皆未超過請求時效(有上網查詢到民法126的利息五年請求權),我可否再向法官提出酌情減免或分期償還的部分?若是對方騷擾我的公司或家人,我能有什麼自保的方法嗎?

 

以上,先謝謝各位大律師

蘇子良 (馬克) 103-11-18 12:40

 您毋須過於擔心,現行繼承法已採全面限定繼承,並溯及既往,因此該資產管理公司僅能就您所得遺產為限強制執行,若他們聲請扣薪,您可提出異議,以上答覆請酌參,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18 20: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繼承時尚未成年的部分,均可主張限制責任,因此無須過於擔心。

2、建議不要理會對方,避免遭對方蒐證我方承認債務等問題,倘若對方確實起訴,則可以提出時效抗辯、限制責任抗辯,並要求對方提出當初債權證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傑 103-11-15 01:54
就在前幾天一直接到警察來電 詢問之下是因為之前一次教召沒去 因現在沒住在戶籍地 也不是不改戶籍地 只是我是單親 從小就居住在外 租屋現在很多也不給你加戶口 親戚也都沒聯絡 只是之前後備有打電話來確定 通知要寄 戶籍嗎 我說要寄現居地址 他說好 在幫我處理 結果就一直沒下文了 直到11月被通緝才知道 也到地檢作完筆錄 他說書面沒有說明地址修改 還說打電話 沒接或關機 結果電話資料一看 上面電話一碼錯誤 那這樣干我的事嗎 我可以反提抗告嗎 如妨害名譽 或精神賠償嗎 因上手銬真的覺得 沒那個必要 因我也是通知到案 沒有逃亡之嫌吧 這當中也沒接到任何電話通知 這樣通緝程序合理嗎 教召沒去人員 不會先做電話詢問通知嗎? 懇請專業人士解答
沈恆 (沈律師) 103-11-15 14:37
您好!
您可主張已經電話通知改寄現居住地,並無逃避教召的意圖,先將妨害兵役刑事責任排除;否則若妨害兵役刑責確立,就難獲國賠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kelly 103-11-09 01:45

小孩子大學唸到26歲還沒畢業,學業上絲毫不上進(每學期都被21),常常因感情問題鬧得全家雞犬不寧,生活習慣髒亂且食衣住行依然全由父母供應。

請問這樣的孩子父母能透過甚麼管道讓他搬出去自立?(父母年屆退休,為了他沒畢業一直不敢退休,父領有殘障證明且並不富裕目前還是在外租屋)

長此下去,未來他的兄弟姊妹會不會還得對他進行撫養義務?(如果他未來沒結婚又不工作)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9 19: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居住的部分,房屋所有權人可以決定是否要讓其他人居住,甚至於可以請求法院要求遷讓房屋

2、有關於扶養義務的部分,兄弟姐妹間會有扶養義務,但是必須以不能生活且無謀生能力為限,無須過於擔心。

民法第1128條:「家長對於已成年或雖未成年而已結婚之家屬,得令其由家分離。但以有正當理由時為限。」

民法第1117條:「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

 

依您所述,該小孩已成年,且有因感情問題鬧得全家雞犬不寧,生活習慣髒亂等問題,依上開民法第1128條,可能得由家長令其由家分離,而自行遷出謀生。又該小孩似無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之情形,依民法第1117條,其兄弟姊妹應無扶養其之義務。

anita 103-11-06 11:58

我是102年5月租屋~租約簽一年,在103年4月時~有做第二年的續約(當時房東有口頭詢問房租是否都有繳,我也回答都有了),103年10月因為某些個人原因作提前解約退租。

在103年10月底退租完成時~房東隔兩天跟我說 他的存簿核對完~少了102年11月(第一年租約)跟103年8月(第二年租約)的房租未入帳~(我也確認過存摺的確沒有這兩筆),要扣押我的押金並限期我把差額補匯給他。

由於我都是使用臨櫃無摺存款匯入房租,而在每月匯款完後都會通知房東確認是否入帳,房東也有回答我說好。但並沒有後續跟我說沒有收到(我就當他都收到了)。我認為時間過了這麼久~沒反應應該都收到了,所以我在今年搬家時把單據全丟了...我打電話問了銀行客服該怎麼補收據,他說他們如果對方存摺上沒有~銀行也無法提供當時單據跟記錄(回答無摺存款通常分行不會留存資料)...

我現在想問~在沒有單據可以證明我的匯款記錄時~在法律上~我只能認賠這兩個月房租房東嗎? 102年11月的部分屬於上一份合約~在這種查帳情況下,房東也有立場要求我返還追討此月份的房租嗎?謝謝


小黑 103-11-06 02:17

我們是大學生在外租屋,當初簽約沒寫到,萬一我們狗狗打擾到其他房客必須強制搬離之類的條約,現在因為有房客反應多次,當然我們已經有改善狗狗吵鬧的問題,(租屋可以養狗,而其他租屋人狗也會叫不停我們家的狗狗才會吵起來,為了改善我們有適當教訓自己的寵物,還買了嘴套讓他叫的時候能避免吵到其他住戶,隔壁房租人常常關門開門甚至鎖門都很大聲,狗狗本身比較敏感容易驚嚇,會吠不停也是有原因,但我們沒跟管理人反應過,只想管好自己的狗就好。)最近因為跟男朋友吵架,有影響到其他租屋人,我們都知道有錯在先,前提是房東當初沒有把合約說清楚,我們也不知道會被提早解約,我們是學生,有在打工也在讀書,我們有答應會搬走,需給一個月之內的時間,現在管理員強制要我們在兩個禮拜之內搬離,說我們的狗跟我們太吵,他這麼做是合理的嗎?能夠申訴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6 10: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租約的部分,除非符合解約事由(寵物的部分,必須約定不可以養寵物或是有其他造成房東嚴重損害情勢),否則僅能合意解除。

2、搬家的部分,管理員沒有強制力,倘若對方強制或是丟棄您的物品,可以報警處理。

您好:

1.  房東若要求終止契約時,須經過承租人之同意,且按民法第453條規定在一個月前通知;若是您並無違反法律規定與合約之約定,房東無法僅因為太吵之原因就強制要求承租人終止契約房東若是強勢要求提前解約,除先期通知外,應和您協調適當的賠償方案,如至少提供時間尋找合適之租屋,給付1個月租金、搬遷費用與相關損失之賠償,否則您可依民法第184條規定對房東提出賠償訴訟

2.  畢竟毀約者是房東,您係有權要求房東租賃契約賠償。建議可依租賃合約去居住縣市之區公所找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直接提出告訴,對房東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21 103-11-02 19:52

您好
我有問題需要幫忙,問題如下:

1.當時和友人一同簽了租約租了房子(合約上主要是我的名字),但因後來兩人分開,我沒有再待在租屋處,但因合約未到期,我希望解約請有人重新與房東簽約,但友人不肯
   請問有什麼辦法嗎?

2.因房屋法拍屋,若法拍屋賣出後,是否當時的合約就無效? 我也將和房屋無關了呢?

 謝謝各位的協助! 

1、因由您出面與房東簽約,且您現未居住在裡面,建議您與房東洽談,看是否能終止租約;否則您仍是名義上承租人,恐仍具法律責任

2、若該房屋法拍,您與房東間之租賃契約,在未終止或到期前,仍然有效。縱令換成新房東,您仍是承租人,只是繳房租對象變更,非無法律上義務。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mama 103-11-01 02:16

您好~我想要詢問:我表姊先前由於忙碌當時把飼養兩歲的狗給我,原本我在租屋處飼養,後來我跟女友同住,所以我們一起飼養,兩個人都很愛牠!分手後,由於知道她情緒會很難接受,所以讓她跟狗同住,但還是一起飼養,我也常常帶牠出去,也會有時帶回家照顧幾天,因為搬回家裡家人都知道,也知道前女友跟我一起照顧牠,漸漸的前女友開始限制可以看、可以照顧狗的時間,近期中有次因為爭吵,我特地去醫院打算要掃晶片確明是二表姊的名字,還是三表姊的名字,結果醫院說我女兒已經被植晶片,名字竟然是我前女友,在未告知我的情況下,私自植晶片寫上她的名字,為這部份我很生氣也很生難過! 不久後我發現我狗兒患有嚴重的癌症前兆,我就跟前女友說我要帶回照顧一陣子,因為什麼原因...等等,我需要到大醫院做醫療的部分。為此她無法接受,甚至報警說我抱走她的狗,警察請我前去了解,我也前去派出所說明事件;說明狗的出處,在僵持不下的情況下,雙方同意寫下平均飼養的天數日期與條約,星期一二三四由前女友照顧;星期五六日由我照顧,前女友還要求兩個項目:1.不得騷擾對方2.如違反上例條約視同放棄飼養權利。並在雙方同意下做深入檢查,確定是骨癌,雙方同意把要緊急處理的患處手術掉。後續我依合約內容照顧我女兒,也遵循我們約定時間,但沒想到前女友都會藉故跟我爭吵,還常常說警局見! 不得騷擾對方是她立的,卻是這樣的行為!她說合約是警察跟我逼她簽的, 現在更是過份,我這星期依合約星期五去她公司接我女兒(狗),她要我當場簽立一份不合理承諾書,我不簽就休想帶走狗,我不簽她就強調不能帶走狗,我說她已違反合約了知道嗎? 她竟回說:你告我阿...她是被逼簽合約的...。我請警察來, 警察也無法處理我們的糾紛而離開,我繼續跟她說妳違反合約的事這是要走訴訟的,她說:去阿...,還說她有的是錢要搞死我,她同事坐在旁邊都有聽到! 後來我沒強行去樓上辦公室帶走狗,我認為那是私人場域,我只能先離開尋求別的途徑,我女兒因為骨癌所剩的生命有限,我真的非常需要陪牠到最後,我每次都和氣理性要處理事情,但我退一步她就進一步。律師大人我該如何主張我的權利? 她現在完全不讓我見狗了。

祐祐 103-10-31 03:24

各位大律師您好,我是殺人未遂案件被害人,我於今年六月五日下午,於自己租屋處要出門時,遭到女朋友繼父無故持刀砍傷多刀,造成左手掌神經斷掉,背部及膝蓋砍傷造成大量出血,經過四小時手術及輸血,順利平安渡過危險期,事發至今開庭幾乎沒有辦法說話機會,雖然法院曾經安排調解,可是因為被告方提出賠償金額過低,所以調解沒有結果無法成立,我目前該如何提出民事賠償呢?懇求各位大律師給予意見協助指引,拜託!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31 08: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等檢察官起訴對方之後,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2、倘若案發至今已經快要2年,檢察官仍未起訴對方,則應該要直接提起民事訴訟,避免2年時效逾越的問題。

3、至少備妥診斷證明書、單據、過去的薪資證明等,然後遞交狀紙進法院。

 

 

 您好:

1.您可以請求賠償之項目如下:

  醫療費用:依單據

  增加之生活支出(看護費、計程車資等):依住院或就醫日數及診斷證明書

  工作損失:依薪資及住院天數

  減損勞動能力:依受傷程度及鑑定結果

  精神賠償:依傷害程度及雙方之學經歷、經濟能力

2.程序方面如曹律師所述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31 22: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帶對方遭檢察官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如醫療費用復健費用薪資減損、減損工作能力及精神損害賠償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南 103-10-26 16:47

您好:我有一個精神病患的老婆,雖然在結婚前我就已經知道她有精神疾病了,但我還是跟她結婚生子到現在已經三年多了,但這其中爭吵不斷,常因一些瑣事而爭吵,例如買錯東西,買東西沒拿發票,與人爭吵時沒替她說話,等等原因就大吵大鬧,幾次吵到我快受不了離開租屋處,幾小時或是一兩天合好以後又會返家,但最近這兩次吵架,她都拿刀出來,第一次說我若敢回來,要拿刀殺死我,結果我ㄧ回去她真的拿刀出來,我嚇得不敢回家並報警,第二次因為買錯奶粉,跟我吵鬧不休,甚至出手打我,我受不了才還手,結果她就連續鬧我兩天,一直拿東西打我,言語上的罵我,還有亂丟東西,亂潑水,甚至拿刀要刺我,幸好我拿臉盆擋住,最後她卻吃了20顆安眠藥自殺,後來才通報救護車跟警察將她送往醫院急救,在洗胃時相當不配合,最後只好請精神科醫師來,醫師判定需要接受強制治療,因此將我老婆送往精神病房裡,說需要住院長期治療,請問像這種情形,我能向法院訴請離婚嗎?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如有將相關證據(證人或證物,如錄音、報案單等)保留

應有機會可以訴請離婚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6 19: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所述的狀況可以被其證物之後訴請法院離婚,並且處理夫妻財產監護權等事宜。

2、倘若對方已經沒有行為能力,必須起訴時順便請求法院選任程序監理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6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以不堪同居之虐待訴請裁判離婚

如還有其他問題或不明瞭之部分,歡迎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阿南 103-10-26 16:24

您好:

   我有一個精神病患的老婆,雖然在結婚前我就已經知道她有精神疾病了

,但我還是跟她結婚生子到現在已經三年多了,但這其中爭吵不斷,常因一

些瑣事而爭吵,例如買錯東西,買東西沒拿發票,與人爭吵時沒替她說話,

等等原因就大吵大鬧,幾次吵到我快受不了離開租屋處,幾小時或是一兩天

合好以後又會返家,但最近這兩次吵架,她都拿刀出來,第一次說我若敢回

來,要拿刀殺死我,結果我ㄧ回去她真的拿刀出來,我嚇得不敢回家並報

警,第二次因為買錯奶粉,跟我吵鬧不休,甚至出手打我,我受不了才還

手,結果她就連續鬧我兩天,一直打東西打我,言語上的罵我,還有亂丟

東西,亂潑水,甚至拿刀要刺我,幸好我拿臉盆擋住,最後她卻吃了20顆安

眠藥自殺,後來才通報救護車跟警察將她送往醫院急救,在洗胃時相當不配

合,最後只好請精神科醫師來,醫師判定需要強制治療,因此將我老婆送往

精神病院裡,說需要住院長期治療,請問像這種情形,我能向法院訴請離婚

嗎?

牛妹 103-10-25 10:56

親戚在外面租房子合約簽一年.但才不到半年
房東前幾天居然跟法院的人來到租屋處.看一看後就貼一張查封房子的通知單.但貼的位置是在冰箱後面.還限時間要求我親戚在這兩個月內搬走.
電話到通知單上的法院電話.法院卻說要快搬走不然親戚家的東西也一併被查封?
親戚要求房東押金退還.但房東居然說要搬出去後才退還?
這是什麼道理阿?
而且感覺他們處理方式像詐騙.在說房東個人事情導致親戚要重新找房子.
算是違約在先.應該要付親戚違約金阿!
房租是不是不要付給房東.當先拿一半違約金ㄋ?
我們應該要如何處理ㄋ?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5 21: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有簽立定期一年的租賃契約,則依據民法425條規定,該屋遭強制執行拍賣出去,雙方的租賃契約必須由新屋主承受,我方無須搬離。

2、倘若因為其他情形,遭法院強制遷出,此部分屬於原房東違約,必須由房東負損害賠償責任

3、建議可以要求房東賠償,倘若房東拒絕,可以發函告知,日後可以提起訴訟

SoNG 103-10-24 16:47

我在591租屋網看到一戶精武路租屋覺得喜歡(台中市東區)

http://rent.591.com.tw/rent-detail-2924012.html

便打給一一八動產仲介約時間看屋

2014/10/22日下午去看屋

發現屋子的地點不同(在台中市進德路跟自由路交叉口),房仲跟我解釋打在精武路是為了方便外縣市的人認清地理位置

之後去看房覺得房子可以便跟他付了3000元的定金

事後回家查了一下發現下定的套房網路上的套房並不是同一間

想要求退還定金,但是房仲拒絕,請問我能否堆討回3000元的定金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4 2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可主張廣告不實而解除契約,若對方不願返還訂金,可提起訴訟請求之,惟須考慮您之訴訟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湘湘 103-10-22 11:26

請問房客和二房東簽約前,二房東口頭說會跟房客共用水、電一個月,其二房東經營雜貨店,水、電用於雜貨店,房客認為房東營業用電及用水量極大,且第二個月未依約定仍繼續接房客的水電,房客仍讓二房東使用,但有時接水的接管斷掉或沒水時二房東與其兒子又多次打擾要求開水,甚至不分青紅皂白的大聲威脅著,給我開水,給我水,最嚴重的一次是二房東的兒子在其雜貨店外大喊,給我開水,不然殺死你們全家。為此房客決定提前解約搬離,而二房東也清楚前因後果,所以就答應了。

房客工作關係搬離後的第三個月仍有一些物品放置在原租屋處,最近前房東來要求房客付第三個月的房租(房客搬離後兩個月押金也未跟房東要回)。房客也於第三個月將物品全數搬離了。

請問房客需支付這個月的租金給前二房東嗎?

以上~非常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2 15: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雙方已解除租賃契約,關於房東租金請求,房客可不予理會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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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晞 103-10-21 22:21

1.我來台南讀書,爸媽他們用我的名字租了一個套房,只有緊急連絡人是寫他們的名字,那如果我沒跟他們說就搬離,另找住所會怎樣嗎?(以我的名字租屋)

2.他們要告我男朋友和誘罪,但沒任何對話叫我搬離那邊,或是離開家人這類的話,就只有普通男女朋友的對話跟合照,能成立嗎?(我19歲男朋友25歲)

3.如果他們在未告知我的情況下,跟大樓管理員要我家鑰匙擅自進入我家,有構成甚麼罪嗎?雖然是監護人,但我已滿18歲。

4.如果我爸賞我巴掌,捏我耳朵還有罵我犯賤(但未錄音驗傷),還有動不動就毫無預警出現在我家,傳一些類似以法律威脅我的話,令我自己想要遠離,他們有構成甚麼罪嗎?

5.他們逼我說出朋友的聯絡方式並且常常打電話騷擾,完全無顧人家的感受以及影響到人家的生活。

6.用盡各種方法阻擋我交男朋友與朋友的權利,完全無視我的隱私權。

以下是我媽對我傳的訊息

很多事看似不重要,但一不小心自己啟動了刑法,渾然不知,那才慘呢。白紙黑字這是法律基本法,再深入就是通聯,監視器,人證,物證這是刑法最簡單的,法定代理人是父母,連帶保證如有簽字,今天如果你有事,連帶就有刑事責任,你搬動誰幫忙如我們不知,刑事訴訟就啟動。

以監護人身分威脅我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1 2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若男友並未使您脫離父母之監督範圍,並不會有和誘罪之問題。

您爸媽打您,可能有傷害罪相關犯罪之成立可能;又若是在公開場合辱罵你,也有妨害名譽的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1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即使您父母對您男朋友提告,亦不會成立相關犯罪之,再者,您父母對您之管教行為或許過當,但亦尚未構成犯罪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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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莓 103-10-21 21:27

您好,與您描述我目前的問題是~
1.於簽約時,因乙方當下手頭錢不夠,因此我們說好押金用分月給付的方式。

2.合約上沒有註明,但有另外一張註明在哪個月份要繳付多少錢。

 乙方自8月開始租屋,至今已10月,共近三個月~

第一個月的租金有收到,但在第二個月之後就再也沒有收到租金
而家裡所有的相關費用乙方也未繳費(自入住到現在)。

在這期間打電話給對方一直沒有人接,直到現在被設定成黑名單;

法律上要達兩個月未繳交租金才可寄存證信函,但在此時此刻 我已經快忍不住了..很擔心家裡的狀況,也很想衝去看看...

請問可以提供一些建議嗎...

若您扣掉承租人之押租金後,有超過兩個月以上租金未收到,建議依民法第440條第1項,發函催告承租人履行。逾期承租人仍未繳交租金,則或可依同條項後段之規定,發函終止租約,以訴其請返還房屋

 

民法第440條:

承租租金支付有遲延者,出租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承租人支付租金,如承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支付,出租人得終止契約

租賃物為房屋者,遲付租金之總額,非達二個月之租額,不得依前項之規定,終止契約。其租金約定於每期開始時支付者,並應於遲延給付逾二個月時,始得終止契約

租用建築房屋之基地,遲付租金之總額,達二年之租額時,適用前項之規定。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潞潞 103-10-17 11:20

請問 老公外遇  而對像是未滿18歲 少女..

外遇女是社會局列管少女  ..且也有 自殘行為(之前有一次自殘.到院後社工及警方都有來..男方 也有被帶去做筆錄)

他倆目前同居中 5月至今..

男方 算有遺棄或不履行夫妻義務之行為嗎 ?

(男方薪資所得有拿回家.但不夠家裡開銷.. 偶有機會時 會回來家裡看看小孩..因他與外遇租屋處在 住家 旁邊)

若要提告 可只告女方嗎 ?

 需提供怎樣的證據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7 13: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配偶與該女倘若有發生性行為,則已經構成通姦罪,可以對兩人都提起刑事告訴。

2、民事的部分則可以訴請離婚、爭取監護權扶養費。

 

LL 103-10-17 14:0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配偶與該女倘若有發生性行為,則已經構成通 ... (恕刪)

 我無法提出 配偶與該女有發生性行為之證明.......但他們同居是事實 (5月至今)

該女 未滿18歲  會有怎樣的刑責...而配偶的刑責 中會有誘拐未成年少女 這條嗎?

LL 103-10-17 14:06
回覆 LL 的發言內容: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我還能提出 哪些相關證明文件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7 15: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沒有通姦的相關事證,刑事通姦罪的部分可能無法成立。不過只要也事證證明對方與該女同居,還是可以主張離婚等。

2、倘若該女與對方同居,沒有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的話,會有和誘罪的問題。

3、證據的部分包含、出入親密的照片、聊天紀錄、證人、往來書信、自白等。

 您好:

補充說明通姦罪(相姦)及民事侵權行為賠償責任都可以只告女方

民事賠償部分甚至可以告女方之父母負連帶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7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1.先生與未成年少女同居,先生可能會涉犯刑法和誘罪。

2.若先生是與未滿16歲之少女發生性行為,先生會涉犯刑法妨害性自主犯罪。

3.想告對方相姦需要有:發生性器官結合之證據及女方明知先生為有配偶之人卻與之發生性行為證據

4.通姦部分,可先告先生跟小三後,再對先生撤告。

5.可請求先生履行同居義務及給付家庭費用

 

如有其他問題或不明瞭之處,建議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丸子 103-10-08 11:22

大家好 感謝各位幫忙回答問題

過程:

一開始在租屋時,房東有跟我協議好 清潔部分:是與同層房客協議清潔的部分.

過了好幾個月沒有出問題.

房東與我們同住 我們是在四樓.房東不時得"偶然出現".在大前天在LINE說 要制定清潔班表.還多處張貼我們清潔不乾淨的部分.

前天張貼每一層樓廁所牆壁旁邊公告.要我們按照她的規定.清潔要整理如 外面清潔人員一樣的方式

如果沒有按照他說得去做 加收清潔費 每人八百元.請外面的人打掃

因為每個人對於清潔的程度認知不同. 我們都有觀察過房東二樓廁所及其他整潔部分.但是並未做到 如他所說的一般乾淨.

在LINE通訊軟體上 ,我與她告知一切以合約為主.不得加收 合約以外的費用.如清潔費 等等以外的費用.

一開始強烈對我感到不滿.認為一開始協議說要幫忙清潔 認為我不想清潔

.且收取八百元不是她收得.強烈反彈我的做法 .

重點來了.這是我今天諮訊的重點.

她把我跟他的對話 對 她有利的部分轉貼給其他的房客.並且加以韃伐我.

因為我的言語 只說:一切以合約為主 不得加收合約以外的其他費用.清潔費等等.

她轉貼 完這句話後.並且告知其他房客.

"這是有房客給他的話. 如果不注重衛生.整潔的觀念.可以告知她."

我這邊LINE有其他房客轉貼給我 房東對她們說得對話.

這構成 妨害名譽公然侮辱毀謗罪哪條罪行

另外他還把我們不整潔的地方拍取下來

= =還要當作證據來使用

她在講完這些後

跟我繼續講她的理 甚至要驅趕我 我拿出民法規定

他驅逐我可以 可以我有一個月時間找房子 並且要求他賠償我損失.一切照合約

她之後又要我住下來履約 

之後 對談涉及我男友及他家人.

說我不清潔 乾脆去住我男友家 讓男友的媽媽幫我清潔打掃 其不是省了一筆費用.

因為我知道 跟他發脾氣沒用 所以回她: 一切對話我會保留證據下來.

這部分她涉險攻擊 我男友家人 這部分可以要求索取賠償嗎? 是根據哪條罪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0 21: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與房東之間私人對話,不會構成您的名譽權的侵害。

2、至於散佈於其他房客的部分,請提供內容供作判斷。

小梓 103-10-06 22:36

律師您好.我日前在中部找套房出租.上月底去看套房遇到一位鄰居與他打招呼剛好被房東監視器看到.房東說那位鄰居有疑似騎樓停車問題而遭鄰居惡意毀謗屋主的套房有問題.只要有房客想去看房間那位鄰居就會惡意說不好的風聲讓房客不想租屋。希望我能幫她錄音看是否能錄到那位鄰居毀謗惡言.

我與那位鄰居詢問附近的生活機能時他有告知我房子的不好的事情而且也錄到他的惡行.房東聽了錄音說希望我能把那份錄音檔給她.但是我很怕這會牽扯到法律責任而且事後有可能會跑法庭作證.房東她說她可簽類似切結書之類的保證收到路因檔事後不會打擾到我.

我想請問律師 如果我要將錄音檔交給房東 ~那我切結書或聲明書該如何寫才能保證我不會去牽扯到她們事後法庭的問題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7 17: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協助錄音的部分涉及妨礙秘密罪,倘若您是對話的一方,原則上不會有違法之虞。

2、         倘若您的房東提告,則日後會傳喚您到庭,您不到庭會有罰鍰規定,刑事程序的部分還可以拘提您到庭。您所說的切結書等,並無法拘束法院訴訟程序的進行。

 

 

阿嘉 103-10-06 22:18

我有一房客向我租屋但沒租地

結果超出使用範圍 未經我同意擅自使用我的土地

我告他"拆除地上物" 我贏了

但他拒付訴訟費 我有向他寄出存證信函

結果他去提起抗告 法官將抗告駁回

但他還是沒將訴訟費繳還給我

請問我接下來該怎麼做呢?

沈恆 (沈律師) 103-10-06 23:29

您好!既然已經告贏了,拿確定勝訴判決就可以聲請強制執行,將判決主文判定對方應負擔的訴訟費就對方的財產取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華華 103-10-03 11:28

請問我最近買了一個新成屋,是直接跟建商的業務購買的,目前也還未交屋,當初業務承諾10/5前會完成驗屋程序,但這幾天突然聯絡不上該業務,打電話到建設公司詢問才知道業務已閃電離職,建設公司其他同事說該業務並沒有把此案件交接出來,所以他們也沒辦法做後續處理,要我們自行聯繫該業務!但該業務電話一直關機聯繫不上…該怎麼辦?我目前是租屋狀態,當初購買有告知要趕在10/20前進住,不然租屋要再多繳一期房租,該業務口頭表示沒問題一定來的及!萬一到後來沒辦法如期交屋,可要求賠償嗎?還有目前我可以做什麼動作保護自己呢?銀行貸款是還沒撥款狀態!煩請專業律師幫忙解答,謝謝

fujiiyakumo 103-10-01 17:10

各位先進  大家好

小弟在外租屋,有承租一個地下B2的停車位,
前日因天花板露出不明腐蝕液體(廁所管線?消防管線?)

導致車子烤漆嚴重受損,告知管委會要求他們處理並賠償管委會有先做一些應急的措施,但是總幹事卻說他們還沒有跟建商點交公設,所以公設漏水,他們管委會不負賠償責任,要我去跟建商求償或是請管委會代為求償

請問律師先進   管委會是否能用未點交當理由  逃避對公設出問題的一些賠償責任呢?
如果我要提出求償   請問是向管委會還是建商?  存證信函要寄給誰呢?

    PS.社區屋齡約5年   目前房東也在跟管委會協調中

您好:

房屋的公共設施於點交前,確實是由建商或承包廠商負責,點交確認沒有瑕疵後,才是由管委會負責,但是由於您承租房子屋齡已經五年,如此點交程序也拖太長了,點交必定有紀錄,建議您確認點交究竟是否已完成,以確認請求賠償的對象,我是多間社區管委會法律顧問,如後續處理有問題歡迎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1 18: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縱使沒有點交,您還是可以向房東求償,因為租賃關係存在與您與房東之間,房東本來就有使租賃物何於使用之義務。

再者,雖沒有點交,然您是否針對停車位友給付管理費或清潔使用費呢?若有的話,也可向管委會求償。 

fujiiyakumo 103-10-01 19:08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縱使沒有點交,您還是可以向房東求償,因為租賃關係存在與您與房東之間,房東本 ... (恕刪)

請教顏律師

所以我是要向房東求償 而不是向管委會求償嗎?

當初管理費是被包含在房租金內的  車位租金是額外加在房租外的

我有點搞混 之後車子修繕完的費用  是要向房東or管委會or建商  哪一方求償呢?

感謝律師不厭煩賜教。

 直接找房東,至於房東要對誰求償是他的事,由他自己處理.

CJ 103-10-01 14:46

想請教,本人居屋為40年左右屋齡,原始建造樓層為2層樓,3樓為自建完成,3樓與隔壁鄰居之一面隔牆為當初本人所砌,鄰居之2樓租屋者在鄰居之同意下搭建3樓屋件,並情商靠用本人先前所砌之隔牆,現鄰居即將賣房,本人為恐先前之協議與雙方之認定口說無憑,擔心未來接手屋主罔顧本人權益,拆除此面牆面,本人該如何保全相關權益? 若與現任屋主訂定約定,該注意哪些事項? 目前屋主過世,約定書是否需由全部繼承人簽字? 約定書之效力是否及於未來承接之買方,也就是新任屋主?

勞煩給予寶貴之專業意見,感激不盡!!

 

 

 

 

建議委由律師代擬契約,才不會有疏漏,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討論

林智群 (klaw) 103-10-01 23:59

 建議跟現任鄰居簽訂文件證明該牆面是你砌的,

但這樣的文件只能拘束對方的後代,萬一對方賣給別人,是沒辦法對抗的

CJ 103-10-02 17:13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建議跟現任

與現任的屋主所訂定的約定書無法對抗未來購入的新屋主,主要是因為相關約定"無法對抗善意第三者"的立法意旨嗎?  有其他辦法可以在未來保全這面隔牆嗎?

謝謝!!

阿如 103-09-29 18:24

您好

我舅舅與女友(越南籍)未婚生下一女,今年三歲,我舅舅有認領小孩,所以原先監護權屬舅舅。

上月底我舅舅過世,在服喪期間小孩母親將小孩帶走且完全失聯!!!

甚至將他們原先租屋處的東西全數變賣

 

目前完全找不到他們的下落、租屋處也已退租、電話已停用(小孩生母沒有固定工作)

請問我們該如何將小孩要回來呢?是否能以奶奶或姑姑的名義爭取監護權?

或是要如何避免小孩被生母帶回越南呢?(小孩子有護照)

 

小孩被帶走且失聯,實在讓我們很擔心啊!!!拜託幫幫我們,感謝:)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30 00:09

您好:

1.請先向法院提起改定監護權訴訟,舉出母親不適合擔任監護人之原因,並請求改由父方親屬

   擔任小孩監護人。

2.並於訴訟中請求法院函詢小孩是否有出境之紀錄。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淡黑色 103-09-28 19:14

您好,

之前因友人經濟狀況極差,自有的摩托車車況不好經常故障送修,後來整個也報銷!情急下找我商量,說想要買新車(怕維修需要花錢)但是實在無力負擔,一直拜託我出資幫忙買車,說會分期還款給我(當時只單純想說是能力所及,雙方並沒有簽訂合約)。結果車子出借近三年,友人一直無法履約,前後僅一共匯款約1萬元整。最近打算不跟對方追討車子,直接過戶以免有行車糾紛變成自己麻煩,雙方也約定好擇期辦理過戶

不料日前友人生產當日,其丈夫太緊張結果紅燈被拍照,後來緊急跟我聯絡,上網一查竟已累計多筆罰單,告知對方後卻開始找不到人,過了一個多月才聯絡上!友人才告知租屋處訊號太差,而且夫妻兩人也說要借錢來還,但是卻讓我一直找不到人!聯絡上的時候,我告訴對方請他們將所有罰單金額一併繳付給我,罰單付清我才願意將車子過戶,否則必須歸還!

是考量對方有剛出生的孩子加上經濟狀況一直不好,所以才答應如果他們能籌到錢繳付罰款我就直接把車子過戶就算了!為了怕對方耍賴,我也請教過派出所員警,並向友人要了他們現在租屋地址及夫妻雙方全名,隨後也寄了存證信函。(因為罰單累計一萬多元,我又早已搬離戶籍地只是戶籍遲遲沒有遷走,所有罰單都已逾15日被退回寄發單位,而且全部都是被照相的罰單,要申訴真的不太可能!)

雙方近日也達成協議,在月底時湊足罰單金額給我,就一起到監理站辦理過戶,或者將摩托車歸還。但眼看月底要到了,這兩天對方又關機了!夫妻兩人手機都打不通!

我想請教律師,我在沒有對方詳細資料如身分證字號及戶籍地址的情況下能否提告侵占?若提告侵占我需要備齊哪些必要文件或證據

要走到這一步我實在不願意,但是我是為了避免日後車子沒有歸還又沒過戶情況下,萬一又有開單或遇到行車糾紛時候我又成了冤大頭!!

1.但我手上既沒有自己新的租賃契約書(我自己也是租房子住),目前租的地方租約早在101年11月到期,一直續租但是沒有再續簽

2.原戶籍也沒遷走(我家因近幾年狀況太差早已出售,家人也相繼過世,不知道自己戶籍該遷去哪裡所以一直沒處理戶籍問題,直到最近我才知道可以遷到租屋處,但也需要相關證明文件)

3.因一直收不到罰單也超過時間沒辦法去郵局領回,沒有對方超速紅燈的實質證據,不知道申訴及調閱資料該向監理站的哪個單位諮詢,然後我問過,申訴還是一樣又需要「無居住事實的證明」,又回到上面的問題

4.現在只有對方夫妻倆的姓名及他們目前租屋的地址和聯絡手機,以及存證信函

 

以上情況我是否能提告侵占?還是有其他辦法?

實在是很困擾,煩請律師為我解答,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28 21: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應該是與對方約定,您借錢給他們購車,只是先登記在您的名下,因此比較不會有侵占的物提。

2、倘若您可以提出證明對方是惡意欺騙您買車,或是欺騙您要還款,卻無意清償,則可能構成詐欺罪,否則就只是民事糾紛

3、要提告的話,只要有名字跟現在居住地的地址就可以了。

淡黑色 103-09-28 22:18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應該是與對方約定,您借錢給他們購車,只是先 ... (恕刪)

感謝曹律師

1、沒錯,算是約定好借錢給他們買車,只是登記在我名下。但是對方始終無力還款,我中間其實也要求對方還車好幾次,對方一直不肯!就是追了好幾次才勉強又匯款給我,才會有前後匯了約一萬元左右。 


2、其實本來除了交車後的頭一次匯款以外,之後都沒有按約定付款了,中間追討數次就是原先連同我過世父親留下的摩托車也一併出借了,但是我爸那台車子因長年沒有保養,出借後不久就壞了然後丟在路邊,對方都沒告訴我,一直到我向他們要求歸還那台新車才被告知!他們的生活狀況我一直都清楚,我自己是不覺得對方是惡意的,只是被生活所逼才想盡辦法拖延要把車子留住,否則連出門工作都會有困難!但是我也是逼不得已,為了早日完成過戶並且解決罰單問題,只好出此下策要求對方出面。只是這兩天他們又失聯了,我實在不想為了區區一台摩托車要請好幾次假、跑好多地方申訴。 


3、要提告的話,只要有名字跟現在居住地的地址就可以了。
感謝!如果構成侵占的罪責機率不大,那麼我還有什麼方法可以讓對方必須出面呢?民事訴訟感覺好像也很麻煩,我自己獨立生活也只是收支打平,倘若為了一台摩托車要弄得自己生活失序、勞民傷財,或許就只好自認倒楣等聯絡上人直接辦過戶了!但無論如何也希望此段時間沒有任何行車糾紛或意外發生!

 

再次感謝您的解答!

puma 103-09-27 05:15

你好

我想請問 由於我7月和一位房東簽訂ㄧ間透天頂樓加蓋的房間,簽約時間為ㄧ年,押金為兩個月(10000元),由於租屋後約一周就發現會有群體螞蟻出現的問題,現在已經租屋快要三個月了,但是螞蟻的問題還是非常的嚴重,就算家裡沒有食物也是一樣,已經用過很多方式去除螞蟻,房東也試圖想要把螞蟻爬出來的洞補好,但還是沒有用,且租屋處是天花板,完全沒有補救的方式,部分也是因為本身皮膚對爬蟲類過敏非常嚴重,真的有點受不了,想要退租,押金是否可以拿回來?

 

有關您的問題,主要是看您和房東租約條款如何約定」,若一方提前終止租約,是否有約定須扣押租金。建議您依租約房東談上面的問題,若談不成,再依約發存證信函催告房東排除蟻害,否則終止租約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Svan 103-09-25 11:57

租約一年 今年三月中入住 10月底要在繳下半年度的租金

一個月的房租為6500元

女朋友目前的租屋處從三個月前 

就從冷氣排水管線漏水(大樓管線塞住 非冷氣本身機身漏水)
由於漏水處在床的上方 所以漏水就會一直滴到床
房仲&房東目前的處理是先將冷氣的排水管線用水管拉到窗戶排水
(之前已經請水電工修過好多次了 都無法解決 因為我女朋友自己住 不想要陌生人一直進出他家 也因為修不好 不能好好睡覺 只好先用這方式處理 )

後來因為女朋友要上班 讓房仲打了一把備份鑰匙
好讓他們在上班時間可以進去維修

昨天下大雨後 水整個淹進來了 地板都是水
電話房仲 房仲說要不要再裝回原來的排水系統
由於之前的例子 怎麼修都修不好
不想再嘗試了 請他們把管線直接拉到外面
房仲卻說 要在跟我女朋友拿鑰匙
因為 房仲把鑰匙交給水電工 水電工搞丟了
並且距離上次將鑰匙交給她 有兩個多月
是昨天打電話房仲後 她才告知
所以已經不知道被水電工拿走多久!!! 

也不知道是真的用丟還是怎樣

這個房仲讓一個女孩子暴露在危險環境當中

昨天也已經告訴她請她馬上來換

她卻說要看公司有沒有鎖可以換

請問這樣租約還有半年 可以退租嗎

合約會有說違約金是12000

拜託請解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25 13: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女友可以發函要求房東限期修好漏水處、更換房鎖,並且賠償損失(包含可能因為漏水的損失,及無法好好享受居住環境的損失),屆期未修繕完畢,可以終止契約,並且要求房東負損害賠償責任(因為漏水的損失、無法享受居住環境的損失、違約金)。

2、房仲的部份,倘若一開始房仲沒有告知漏水問題,則可以嘗試主張減少報酬,要求返還。

Svan 103-09-25 14:06

律師您好:

那請問針對房仲將鑰匙給予水電工

導致鑰匙不見 

不知道是真的不見還是被水電工拿走

並且不見後 並沒有立刻主動告知我女朋友

也沒有主動提供換門鎖的要求 是我們詢問後才告知

這部分是否有違法呢?

再麻煩您解答了 謝謝

妹妹 103-09-24 15:47

您好,我育有一子一女,丈夫同意共同監護撫養,我已搬離現有住處在外租屋,子跟爸爸住女跟我住,請問協議書上要如何寫才好呢?

如需要委請繕寫協議書,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妹妹 103-09-24 16:26
回覆 柯律師/柯會計師 的發言內容:

如需要委請繕寫協議書,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 ... (恕刪)

律師可以再請問嗎?我自動搬離現住處,對方可以提告這種說法嗎?住哪裡還需要讓對方知道嗎?

建議您還是請律師擬妥協議書並委請律師作見證,對您的權益會較有保障。另外如果您尚未離婚,就搬出去的話,丈夫是可以起訴請求您履行同居義務的。謹供您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24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想問雙方已經同意兩願離婚了嗎?

若已同意兩願離婚,於戶政機關所提供之離婚協議書範本中,可約定關於小孩子之監護,您只要在其上載明共同監護即可。

 

張良先 103-09-23 22:33

在上個禮拜我傳了fb訊息給一位女性

他要告我性騷擾

於是來這個版想請問律師們一些問題

前情提要

女A?我學長的前曖昧對象

後來學長跟她因為感情上的事情交惡

我們生活圈重疊

知道彼此是誰但不相識


進入正題


上個禮拜

系上認親完

我跟學長在結束後

來我租屋處喝了點小酌聊天

喝一喝就有點醉了

男生在一起就會問些有的沒的

我就問他說是不是處男

他說不是

我就問是誰

學長不說

後來想到有可能是女a

因為他們好像有過一段

可是實際情形我也不是很清楚

學長說不是

我就不信一直追問

後來問到最後因為喝醉一時衝動

就打了一段話給女A

"欸問你喔xx(學長)大嗎"

並威脅學長說

你再不承認我就傳囉

學長說"我沒有就是沒有 才不怕"

然後"學長"就按出傳送了

事情大概是這個樣子

 

學長傳出的瞬間我馬上封鎖

想說應該封鎖就看不到訊息了

可是沒用而且好像讓女a更不爽

後來我傳了訊息道歉

也透過朋友希望能當面表達歉意

甚至做出賠償

但女A一概不理堅持提告

前幾天我也去警局做了筆錄

我真的後悔自己一時的白目玩笑話

可是我真的不知道還能怎麼辦了

 

想請問熟知法律的各位

1.就憑這句話有可能被起訴並判有罪嗎?我去查了性騷擾防治法法條 好像找不到符合我的行為的條例

2.學長的責任比較大還是我的責任大?(我打的他傳的 是我的帳號)

3.如果他堅持告到底事情會變怎樣 我該如何處理

4.在做完筆錄後警察會如何處理?交給檢察官還是學校(我們都還是學生)

5.這整件事大概需要處理多久 我需要請律師

6.成功和解的話 和解金大概會是多少

7.最後獲判不起訴或無罪的話會留案底嗎

以上 麻煩各位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23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只是傳學長大嗎?並不代表是指生殖器官,故可爭執是說年齡大或其他東西大,可否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