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小雯 103-03-28 13:43

律師大人們您好

我是剛入行的菜鳥房屋仲介
剛租出去了一間華廈,雙方見面是簽約日期是3/26 的下午約5點
契約租屋日期是從4/5日開始,並且交付一個月租金及二個月押金給屋主

房客簽完約後,說要和沒看到房子的老公再去現場看一下
回來後就說 不租了,其原因只是覺得電梯間太狹窄
從簽約到說不租了中間不到3個小時 

而現在頭痛的是,是否有違約金的部份

1.房客持有審閱期,且馬上就說不租,合約也簽4/5日,房屋也沒破壞入住

2.屋主現堅持的是,因為要給房客方便,要再次去看房時,就將鑰匙交付給房客了,且房客自已也說房屋內狀況全部ok,如果要修繕的我也會做到,今天他們的理由竟是公設的電梯間,這荒唐的理由,感覺房客把簽合約當兒戲,所以要收違約金 


律師大人,遇到糾紛時總要有個法律依據才能叫公正
不知遇到這種情況時,要收違約金嗎?  依據的法條時? (我好去列印出來) 

陳華明 (律杏) 103-03-29 17:00

 1. 如果屋主不是企業經營者, 該租約也不是屋主單方擬定的定型化契約, 就沒有契約審閱期的問題(消保法第11條之1)

2. 契約中有違約金的約定嗎? 若有, 當然照契約約定; 若無, 則房東要舉證證明因此受有甚麼損害來向房客請求損害賠償(http://www.lawmed66.url.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30 15: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得視您與對方之契約有無違約金約定。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Sunny 103-03-24 23:38

租給一個房客,契約打一年(用的是一般書局買的合約書),不到兩個月繳錢就不正常,半年後我受不了,常常收租跑空,請他去找便宜一點的房子搬走,他要我賠償他兩個月的房租!!!

現在房客到4月7號就積欠我兩個月的房租,我們打的是一般契約,請問到 4月7日我可以依法叫他搬走了嗎?最快可以幾號叫他走?依法處裡程序?何?要怎麼做,拜託告訴我順序。另外他積欠的其他費用(管理費,水費,電費)我要如何追討 ??著實感謝

 

twobow 103-05-11 06:48

不行趕他,要他積欠四個月租金,含押金

然後寄存證信函催告,15天後再寄解約存證信函

拿著存證信函去法院提遷讓房屋訴訟

勝訴後到執行處強制執行

Sunny 103-03-24 23:36

租給一個房客,契約打一年(用的是一般書局買的合約書),不到兩個月繳錢就不正常,半年後我受不了,常常收租跑空,請他去找便宜一點的房子搬走,他要我賠償他兩個月的房租!!!

現在房客到4月7號就積欠我兩個月的房租,我們打的是一般契約,請問到 4月7日我可以依法叫他搬走了嗎?最快可以幾號叫他走?依法處裡程序?何?要怎麼做,拜託告訴我順序。另外他積欠的其他費用(管理費,水費,電費)我要如何追討 ??著實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5: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直接對其起訴請求返還房屋及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沈恆 (沈律師) 103-03-25 17:07

您好!除上面律師意見外,補充說明:若有收押租金,宜注意必須先用押租金將欠租抵付完後,再欠租二個月,才可以主張終止租約收回房屋;當然其他所欠費用也可以一併追討。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Sunny 103-03-27 18:59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除上面

這樣他要欠我四個月我才能終止租約,我真的是虧大了!
下一次寫租約的時候,可否自行加注條款,類似的意思就是

1.如果房東房客追討房租兩次以上房東有權終止契約,無需賠償(那這兩次都要寄存証信函以留証明嗎? )
2. 如積欠房租兩個月,房東有權中止契約,無需賠償
這樣跟法條有戶相抵觸的地方嗎?如果有的話,可以加注什麼說明以我寫的為主

電話的話諮詢費怎麼算?

我不想年年租人鬼打牆 太痛苦了

Sunny 103-03-27 19:06
回覆 Sunny 的發言內容: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另外 我每個月這樣要房租 我真的累死了 一直被耍 要個房租要去好幾趟 我可以索取精神賠償嗎? 如果可以,要有什麼證據才可以?

陳華明 (律杏) 103-03-29 17:37

 4月7日之後, 你還是要發函限期請他繳清積欠房租, 期限過後, 就可以終止租約, 請求他搬走, 不是用押金抵充後不足才終止租約, 因為押金的抵充是在終止租約後才可做的(http://www.lawmed66.url.tw)

Siren 103-03-24 13:36

您好, 我母親出租平房房屋, 房客告知要在屋外的私人土地搭鐵皮屋, 房客問過里長, 里長告知沒問題, 於是母親並未阻擾. 後來房客土地上蓋了四根梁和鐵皮屋頂, 事後地主打電話找我母親和房客出來協商要拆除沒有結果, 地主就發存證信函給我母親要告我母親侵佔土地. 請問這樣的狀況, 我母親有法律責任嗎? 應該怎麼處理? 十分感謝. 

如果被告了,不管最後成不成罪,開庭等法律程序還是會進行,單從你所述,是有機會做無罪辯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4: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侵占須易持有他人之物為所有,您母親若無所有意思,即可為無罪答辯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陳 103-03-22 10:44

房客承租套房時只付了當月房租及一個月押金,約定下月付房租時一併補足另一半押金,如今第2個月起房租及一半押金均未付,請問可

1.以未付足夠押金為由致合約不成立,寄發存證信函請求搬離嗎?

2.如房客拒收存證信函或搬離如何處理?

租約不會因為沒付押金就不成立,欠租達2個月後就可終止租約,對方如不搬,起訴後強制執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積欠租金達2個月,即可起訴請求搬離及相關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ring 103-03-14 14:03

您好:我有一間公寓,因租給房客母子二人,但一個多月前獲知因房客又讓另一友人入住且不明原因死在裡面,房客匆匆來電告知「不租了!」就失音訊,下落不明,去電都不接,屋內東西都未搬走,且鑰匙也未交出。現在我因房子平時都只交給親人代管,租賃合約早已過期未立新約,糟糕的是代管人弄丟了合約書,所以不知道房客的詳細身份資料(只知姓名、手機號碼),目前已二個月未付房租(最後一次支付是元月份,押金只押一個月)

我的問題是:

1.  當時立合約並無法院公証,現在我手上無任何文件可証明我們彼此有租賃關係

2.  我該如何取回我的房子?(聽說房東不能擅進入房客屋內即使他未付房租也一樣)

3.  在如此條件下我能就房客轉租其他人致造成我的房子變成疑是「凶宅」這事可另請求賠償嗎?

 4. 我現居住在台北市(戶籍也是),但房子是在台中市,如果需要訴訟是以台中或台北法院來進行?    

以上問題麻煩解惑,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4 14: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向房客請求租金及損害賠償,起訴法院為房客之戶籍地法院,或您於租約中有合意管轄之法院。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租賃關係仍可籍由其他證人來證明,或者對方不否認即可,您要取回該屋,應向法院提起遷讓房屋之訴,並可以請求損害賠償,而管轄地則以台中地方法院為管轄,本件有對方手機號碼,則可以請法院去函調其資料,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3-15 19:55

您好!對方若未否認有租賃關係,您即可不用租約證明;若要取回房子,可向台中地方法院提起遷讓房屋之訴;但是訂約時若沒有約定不得轉租承租人依法有部分轉租的權利,因此,您要以此向承租人請求賠償,似乎沒有根據。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Ayu 103-03-04 23:48

上個月我的房客和我簽一年,只住3個禮拜就寫信來說要解約,寫說「一切按照合約走」 依照合約,他還有欠「大樓管委會管理費一個月份」,但他惡意不繳 請問這筆錢是最後我必須繳交,還是這是屬於他和大樓管委會之間的債權呢,謝謝

您好:您為房屋所有權人,大樓管理費應由您來繳納,雖然約定由房客支付,但僅是您與房客內部法律關係,因此建議可由違約房客押金裡扣抵~

Ayu 103-03-05 00:04
回覆 太宇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您好:您為房屋所有權人,大樓管理費應由您來繳納,雖然約定由房客支付,但僅是您與房客內部法律關係 ... (恕刪)

感謝太宇法律事務所徐律師及時解答!另請教律師因僅有收他兩個月押金,剛好就是違約金的金額,已經沒收了,其他水電費房客說他沒有進去住,我也沒有跟他收就自行吸收,這樣沒有多餘的金額可抵扣的情況怎麼辦呢?

您好:可由租賃契約之約定,向法院訴請小額訴訟要求返還這部分管理費,或者直接聲請支付命令,這些都是比較簡單的方式,至於怎麼寫,可以請教法院聯合服務中心~~

Ayu 103-03-05 00:24
回覆 太宇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您好:可由租賃契約之約定,向法院訴請小額訴訟要求返還這部分管理費,或者直接聲請支付命令,這些 ... (恕刪)

那我了解了!!真的非常感謝律師徐惠珍律師您的幫忙,再三感激不盡!!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5 10: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提起民事訴訟向對方請求相關欠款。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snow 103-03-03 22:47

我與房客簽約10年,目前剛入住對方也裝潢完畢,簽約時是以原狀交屋,而現在房客說他當時裝潢時換的大門5萬,換的水槽2萬,加裝浴缸2萬要求我們出(都已經先施作才跟我們要錢)當然我們不願意,因為從沒有同意過東西也沒有壞只是舊了,但他們就自己不付房租了,所以現在他們就自己從房租中扣掉九萬元,由於這樣他們並沒有積欠超過兩個月,目前就只是少繳九萬大約一個半月的租金,這樣我們應該怎麼辦呢?當然他們都有提出一些藉口來要求我們支付,1  大門 他說因為我們房東負責修繕廁所時太吵,依照大廈管理條例我們必須換門˙(但我有打去問主委 他說他們絕對沒有這種要求,另外我當時修洗手間時明明就還是舊有的大門,但最重要的他根本沒經過我同意) 2.水槽 這部分是當初簽約時有寫到要提供一個水漕,我們也提供了一個放至陽台的水漕 但他們看到不滿意就拒收,之後他們還叫我幫他們安裝熱水管至陽台,我表明不要,但他們最後就變成這樣,直接自己加裝一個帶有瓦斯爐的流理臺在我們的陽台,也叫我出錢,扯~~ 3 浴缸是因為之前浴室有漏水,後來整室重做就沒有加裝浴缸了,這部分原先一開始是想請房客裝潢公司一起做,所以討論後有請他們提供估價單,但太貴所以舊換我們的水電工,當時討論後他們出具的估價單上明明就寫著浴缸打掉鋪磁磚的,現在又翻臉不承認。

問題:

請問律師大人他們這樣的要求有合理嗎?難道都沒有辦法制裁他們嗎?我們家為了這個房客已經全家都烏煙瘴氣了,大家心情都很不好,媽媽都快憂鬱症了,也因為此瘦了好多,希望律師大人可以給我們一點建議,謝謝

以下還有一些問題

1.雖然租約公證可以強制執行但是因為他公司並沒有資產,所以看來是無法強制執行,所以我們應該怎麼辦呢?有律師說只能打官司,但是就算贏了他沒有資產那我們會有錢拿嗎?有債權可以延續多久呢我們應該如何處理呢?有看書上說可以拍賣動產 有嗎?比如公司電腦嗎?

2.我有看六法全書,租金追溯期只有五年,但是我們的租期為十年,所以看起來似乎無法直接從押金中扣除,那所以 要是我們提出訴訟如果我們贏了,那這9萬事會變成債權還是一樣是積欠租金呢?(因為我們有想過他們是蓄意不繳租金,未來他要是營運不善是有可能再不繳房租,但是一定又是用諸多藉口)我的問題是比如他目前欠繳一個半月,那未來他要是再欠繳超過半個月我就可以直接趕他走嗎?法官會認定說因為租期過長如前面敘述,所以對方不可以主張由押金中扣除嗎?那萬一是五年後才開始又不繳房租,我是不是要忍耐到四個月才可以提告呢?

3.要是對方不繳房租提告他,那在訴訟期間他又持續不繳房租訴訟時間萬一 一年他不就一年都不繳房租,又因為他的公司並沒有資產,所以 我根本拿不到錢就等於白給他住呢?或是我可以要求負責人或代表人支付呢?(畢竟他實際有住也有辦公阿也是有利益所得的)這根本就是詐欺

4.若是對方又以其他藉口不繳房租(超過兩個月)那我們訴訟後,法官會認定他不繳就應該搬走嗎?還是會同意他的藉口讓他直接扣抵房租也讓他繼續住下去呢?比如 他這個月又說因為他換了窗戶5萬他叫我們出,我們不要他就直接扣,那最後訴訟後法官要我們一人一半,那我們就變得要支出7萬他們支出7萬,那7萬就變得沒有超過兩個月12萬租金,所以他就可以繼續住嗎?還是會是契約解除或終止 我們另給他7萬?

5.還有訴訟時須先由起訴者支付裁判費那比如我先支付,若是之後我勝訴了,但他們公司沒有資產他要是不付我錢,那我不是整各虧很大(不繳的房租+裁判費+律師費)

6.另我有買租屋法律手冊來看,有一些不甚了解,希望律師解釋一下。

(1)契約終止與契約解除有何不同

(2)契約解除之效力:契約之效力因解除而溯及之消滅,未履行之債務當然免除,以履行者,因無法律上之原因,而生不當得利反環之問題。契約解除後之法律效果,依民法第259 260 261 264 265 266 267的規定行使,主要為回復原狀的義務。---所以該不會我告贏他,他就不用履行債務吧? 另外當時簽約時有寫依當時使用原狀歸還

(3)若訴訟裁判費會是多少呢?因為雖說是租金60000元*12月*10年*1%=約七萬但 基本上照這樣的房客 我真懷疑我能拿到多少租金耶~這種算法我覺得不甚公平

沈恆 (沈律師) 103-03-04 04:16

您好!未約定的裝潢或其他費用房客要自行負擔,您可以寄存證信函通知已將未繳足的9萬元租金押金中扣抵,將來若有欠租一樣從押金中扣抵,等扣完押金後再累積達二個月欠租就可終止租約;終止租約後才有理由起訴趕房客,起訴後時效就中斷,不用擔心時效問題;訴訟期間房客若仍占用,可以請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本件租約,對不熟悉的房客訂定租期長達10年租約,對房東是很不利的。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4 16: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對對方起訴請求租金之給付。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陳華明 (律杏) 103-03-04 19:41

 您的問題很複雜, 但也很簡單:

1. 房客應該是公司吧, 自然人以公司為擋箭牌為非作歹, 好處多多(反正都是公司負責), 所以他們會這麼做, 公司法也才會修法而引進揭開公司面紗原則

2. 任何修繕裝設要先通知房東, 由房東來做才對. 沒通知就自行敲敲打打, 已經構成刑法毀損罪, 您可試試看這條路(是告那些自然人, 不是告公司, 因為公司不會犯罪)

3. 既已公證, 公證書有載明願受執行. 那就不必再訴訟了, 直接拿公證書去執行即可(當然要先看看是哪些事項有願受執行之約定), 所以訴訟費用之類應不必考慮, 應考慮執行費, 但沒看到您公證書的內容, 個人也很難論斷. (lawmed66@gmail.com)

snow 103-03-09 10:41

 過了幾天的思考,又有新的問題想提問律師大人,懇請回覆

想問,面對這樣的房客,目前我想很多最後覺得似乎我只能以消極的方法來解決,才是成本對我來說最低的,是這樣嗎?

我只能消極的等待對方不繳租金達到法定期限通知對方終止租約後,起訴他遷讓房屋及不當利得,是這樣嗎?不知道在這期間我會不會有何風險呢?有沒有我想不週全的地方呢?

另外 起訴不當利得(住在裡面不繳房租)可以針對個人嗎?因為公司沒有資產我打贏了也沒有用

 

barbara 103-02-27 22:42

律師們大家好,

延續barbara的103-02-27 21:25租賃糾紛問題:

1.若3/1房客耍詐用限掛寄租金支票來,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我收信,是否表示

   我收下租金了,還是得馬上寄還,或乾脆不收他的信ㄋ?

2.如果3/1之後他都不回應,我若請律師幫我訴訟,需費時多久才會要回房子?

  我若勝訴,是否訴訟費都需房客付?

3.我租他三年都沒公證的情況下,訴訟的同時他會去撿舉我沒報稅ㄇ,這樣我

   會被罰一堆錢ㄇ?

4.3/1我需找管區或律師去我租屋處嗎?因我怕他在把我房子損壞超出押金

   32000的情況下連夜落跑了那又該如何處理?

感恩阿, 請賜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8 09: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回答如下:

1.若3/1房客耍詐用限掛寄租金支票來,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我收信,是否表示

   我收下租金了,還是得馬上寄還,或乾脆不收他的信ㄋ?

您得以掛號寄還或拒收。

2.如果3/1之後他都不回應,我若請律師幫我訴訟,需費時多久才會要回房子?

  我若勝訴,是否訴訟費都需房客付?

法院訴訟流程時間約半年至一年。若您勝訴,法院之裁判費用由對方負擔,但若您有委任律師,對方不負擔您的委任律師費用。

3.我租他三年都沒公證的情況下,訴訟的同時他會去撿舉我沒報稅ㄇ,這樣我

   會被罰一堆錢ㄇ?

租約應會載明,若報稅,相關稅賦由房客負擔。

4.3/1我需找管區或律師去我租屋處嗎?因我怕他在把我房子損壞超出押金

   32000的情況下連夜落跑了那又該如何處理?

若損壞超過押金,您可直接對其提告請求之。有無找管區或律師到您租屋處沒差。只要您盡到相當之舉證責任,即可起訴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barbara 103-03-02 01:04

 現才發現當初跟我簽約的人寫的是別人的名字跟身份證, 雖然這個<別人>,是真正的老闆,是有其人,但跟我簽約的,縱使是股東,可以寫他們老闆的名跟身份證跟我簽約嗎?,(我到今天才知,因當初也沒影印他身份證),可以一併告他偽造文書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2 15: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具有代理權,則似不構成偽造文書,除非對方無代理權。刑法第210條規定: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barbara 103-03-02 17:52

 律師們大家好,

1.因我是一間14戶公寓的其中一戶,自82年迄今21年間,公益費皆由這14戶中

   的其中9固定住戶輪流收費(這9住戶均長年自稱是管理委員會主委,公益費

  的收入由他們自己內定,都固定這9戶在收,大家都心知肚明本大樓根本無立

  案管理委員會,充其量9人只是代收並管理我們的錢罷了),但所有公益費每年

  收入全納入他們的私人帳 戶內輪放,剩餘的錢都沒在年底結算後先歸還,這些

  管理住戶,寫收支明細表也從不寫記錄人是誰,(年代久遠要追溯大家就推來

  推去),更遑論將收據發票給其它住戶閱覽審閱,請問這樣有構著侵佔罪嗎?

2.以上問題開會一直提出,均不鳥,而我在有一年拒繳費用(實際是已溢繳,而扣

  抵99年的公益費),現這些自稱主委的住戶,卻要我自己付機械式停車格的更

  換零件費6千多,甚至連主機壞掉都牽拖是因我的零件壞掉引起的,強硬要我

  自付這4萬多屬公共的機械更換,還特別交代負責保養的廠商,如我不付就耗

  著都不要換(這廠商也是他們內定的人,以往修繕費貴得離譜,我要求找別家

  來比價,就偏不同意,便宜的不找, 偏要給貴的,所以很懷疑內幕不單純).

3.本來我一樓店面是出租,與房客3年了都相安無事,今年卻因這停車位壞掉,

   讓我房客隨即跟我翻臉,有可能進入訴訟(102.2/28契約截止,卻不跟我打

   續約,我2/25有發存證信函表達不續租請房客搬離,至今3/2號也沒接到房

   客一通電話,顯然也沒在鳥的).

4.請問我可一併告這9人損害我停車位權益致使連帶損害我租金收入嗎?是先

  告侵佔我公益費,再告不履行管理費應負修繕之責所帶給我的金錢損害嗎?

  勞煩律師們解答,感恩~

 講錯,是103.2/28契約止,本來要續約103.3/1始~104年.2/28止的,現2/25存證信函也寄了, 房客也不鳥,法律是保護房客的嗎?唉,難怪有伺無恐沒在怕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2 20: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關於公益費用部分,可能涉嫌侵占罪之疑義,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另就房客部分,若房客有違反租賃契約之情形,亦可對其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barbara 103-03-04 11:54

 

律師好,

以下訴訟程序前的問題請教:

1.裁判費我應繳多少?這將來勝訴要得回來嗎?(101/3/1~102/02/28止租金17000/月,另加公

  益費8250/每年.

2.因這租賃糾紛起因,是這9人大樓管理人阻止保養人員修繕引起(21年來這9住戶都自稱是管理委

  員會主委,將所有人所繳公益基金,都輪流存放在他們私人帳戶內),我們1樓店面共住了兩戶,我是

  其中1戶,其它9人的都住2樓以上,仗著人多,不將我樓下抗議當回事,而且將每戶公基金的應付比

  例算我們樓下付的還比住樓上的更高(於84年開會時有記錄我樓下只負擔清水塔,地下停車

  保養,修繕,清化糞池等),結果現不履行公益費責任,害我得搞訴訟(真的很衰,又遇到奧房客).

3.所以如到時訴訟 房客也會咬我說是車位的關係,所以不續約(雖知酌減租金跟不續約是兩碼事),但

  房客卻於租約滿(2/28止),自3/1~到今天仍老神在在的在租處居住,不付錢也不搬遷,更一通電話

 也不給你打來,真的是有伺無恐吃定房東了,到時是不是我全部告比較有利(告房客違約侵入居住,告

 那些<主委>多年來侵佔公款,及不履行公益責任,致所有因而引起的所有損害賠償?)

barbara 103-02-27 22:20

律師們大家好,

延續barbara的103-02-27 21:25租賃糾紛問題:

1.若3/1房客耍詐用限掛寄租金支票來,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我收信,是否表示

   我收下租金了,還是得馬上寄還,或乾脆不收他的信ㄋ?

2.如果3/1之後他都不回應,我若請律師幫我訴訟,需費時多久才會要回房子?

  我若勝訴,是否訴訟費都需房客付?

3.我租他三年都沒公證的情況下,訴訟的同時他會去撿舉我沒報稅ㄇ,這樣我

   會被罰一堆錢ㄇ?

4.3/1我需找管區或律師去我租屋處嗎?因我怕他在把我房子損壞超出押金

   32000的情況下連夜落跑了那又該如何處理?

感恩阿, 請賜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8 09: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回答如下:

1.若3/1房客耍詐用限掛寄租金支票來,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我收信,是否表示

   我收下租金了,還是得馬上寄還,或乾脆不收他的信ㄋ?

您得以掛號寄還或拒收。

2.如果3/1之後他都不回應,我若請律師幫我訴訟,需費時多久才會要回房子?

  我若勝訴,是否訴訟費都需房客付?

法院訴訟流程時間約半年至一年。若您勝訴,法院之裁判費用由對方負擔,但若您有委任律師,對方不負擔您的委任律師費用。

3.我租他三年都沒公證的情況下,訴訟的同時他會去撿舉我沒報稅ㄇ,這樣我

   會被罰一堆錢ㄇ?

租約應會載明,若報稅,相關稅賦由房客負擔。

4.3/1我需找管區或律師去我租屋處嗎?因我怕他在把我房子損壞超出押金

   32000的情況下連夜落跑了那又該如何處理?

若損壞超過押金,您可直接對其提告請求之。有無找管區或律師到您租屋處沒差。只要您盡到相當之舉證責任,即可起訴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陳華明 (律杏) 103-02-28 17:55

 1. 租金所得, 在本案中是租給自然人, 是由房東申報其綜所稅的. 被查到逃稅, 您會被罰

2. 建議找警員一同請他搬出, 因為這是刑案(侵入住居罪), 不是單純民事問題. 向房客說明這一點, 他應該就會搬了

barbara 103-02-27 21:25

律師您好,以下問題請教

1.我是房東,租賃約於103年2/28日到期, 但房客以1/29~2/28停車

  位機械壞掉不能停,要我修理好再續約,否則不續約,但要我給他住到5/30

 說要有3個月搬遷期,我堅持要續住3個月也一定要續3個月約, 因此2/24晚

約好打新約,不料他又刁難說得加註一條<等他水電,電話等都繳清,就得押金全數歸還>,我說押金是得房屋清空後在無損害情況下才能全數歸還的,他即

翻臉不簽約,兩造在當下不歡而散,無完成續約.

2. 我於2/25下午就發出存證信函,言明租期已到不再續約,請房客於2/28前

   交還房屋及車位,否則將提訴訟,這樣寫對嗎?

3.若房客不鳥繼續住著,我該如何作?可馬上3/1去法院告他嗎?還是真的得等

   他欠租兩個月後才能提告ㄋ?(我在網路討論區看到的).

請賜教, 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租賃既然是有期限,則期限到當然可以不續約,並請房客搬離,所以本件期限到期後,若對方不搬,您們當然可以馬上提起訴訟,並請求其逾期之租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2-27 21:48

您好!欠租兩個月的情況是期滿前終止租約的要件,與本件不同,您的情況租約既然已到期就可以提告要求搬遷;注意期滿後不要再收租金,以避免成為不定期租約。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8 08: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租賃契約期滿,您可拒絕收租金,並起訴請求房屋返還及租約到期後拒絕搬遷之相關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陳華明 (律杏) 103-02-28 17:48

 補充一點, 若已發存證信函房客搬遷, 房客還不搬, 可提起刑法第306條之侵入住居罪, 這是告訴乃論之罪, 之後可撤告(lawmed66@gmail.com)

barbara 103-02-28 21:39
回覆 律杏 的發言內容:

 補充一點, 若已發存證信函房客搬遷, 房客還不搬, 可提起刑法第306條之侵入住 ... (恕刪)

 請問律師,

1.請律師從頭辦此租賃糾紛案需花多少律師費?

此部分能否成立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宅罪應該很有討論空間,一般似乎比較少聽到就返還房屋事件用侵入住宅罪做切入點來處理的....

陳華明 (律杏) 103-03-04 19:01

 可參考最高法院91上易3272判決

1. 發函終止租約後, 房東即是該房屋之管理支配權人(房客不再是了)

2. 未得管理支配權人之同意即擅自入內, 即為侵入

3. 房客未經允准進入, 更無法律上的正當理由, 就是無故

4. 所以可以向房客說明這些, 促其搬離(lawmed66@gmail.com)

陳華明 (律杏) 103-03-04 19:08

 律師費各地不同, 台北當然較高, 若刑事部分, 其實請律師寫告訴狀即可(台中約5000元), 不必委任. 民事部分若委任租賃物返還訴訟, 中部律師費約4至5萬元, 北部較高, 大約6至7萬元吧. 不過, 若您的案情簡單, 律師應會同意減少些吧! 後續還有強制執行, 若委任律師辦, 中部約4萬元, 若寫狀子而已, 每份狀子大概是4000至5000元吧!(北部律師收費自然應較高, 是可以理解的) (lawmed66@gmail.com)

barbara 103-03-04 19:19

1. 我剛去派出所要告房客<非法侵入住居>,警察先生居然跟我說他們辦的是刑事案件,除非我們

   跟房客有肢體傷害或言語恐嚇之類他們才會呈辦,否則不介入,建議我去走民事訴訟.哇哩咧...

2.法律是保護弱勢者(奧房客也屬弱勢者?),難怪他們穩穩的住著,怕啥?妳有錢有種去告阿?

3.真流年不利,..我老公剛來電說他出車禍撞人,人沒事,但撞爛人家車子,要賠1萬,欲哭無淚阿我...

陳華明 (律杏) 103-03-04 20:12

 非法侵入住居是刑案, 可翻出刑法第306條給警察看, 但警察多半會認為這只是民事糾紛 (因為房客都一直住在裡面, 更沒想到使用權已回到房東手裡), 不足為奇,連律師也多沒想到可能構成306條. 所以建議直接遞狀向地檢署提告, 就不會不辦了. 但要詳述為什麼構成306條, 這就是一門專門技術了(lawmed66@gmail.com)

barbara 103-03-04 22:14

 

 律師們好,

1.我可同時委請律師民事訴訟, 同時自己到地檢署提刑事訴訟嗎?這樣結案會不會快一些, 因聽說

  民事訴訟要一年半載, 很煎熬....

2.刑法第306條第2項規定:非法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即為非法侵入者。

  請律師解惑,感恩~

 

陳華明 (律杏) 103-03-05 11:08

 1. 妳的主要目的是要房客搬走, 以刑事曉以大義比較有效, 不管之後306條是否成罪, 也足以威嚇房客. 可與民事同時進行, 寫狀子到地檢署告訴即可. 說不定在偵查中房客覺得事態嚴重就搬了, 就比民事有效

2. 你已經掌握到怎麼運用306條了, 但如何狀子寫得好能構成306條,是門學問. 可至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查出306條及相關判例等(lawmed66@gmail.com) 

barbara 103-03-07 14:30

律師們大家好,

  今早收到房客委請律師存證信函來(3/6寄出),內容明顯不實,原本兩方已談妥,我房東寬限房

  客3個月搬遷,續到5月底,(本一直催都不來續約,還叫我若信得過他就不需續約,說會每個月匯<租

  金>到我帳戶,在我強烈表達不能不續,會變不定期租賃,才在2/24晚於103年續租賃契約上本要

  簽了,都寫好3張支票租金(3/1,4/1,5/1各乙張),但並沒給,就又刁難我得加註條款<押金得在房

  客水電,電話等繳清完就得全數歸還>,我方認為押金的定義應還包括<需房子清空歸回原狀,在無

  損壞下才得以全數歸還>,這認知雙方嚴重分岐,所以續約當下破滅,現他的律師存證信函上卻寫房

  客有要求在3月底搬遷(本來要給的3張支票跟票號及銀 行都寫的清清楚楚,證明是到5月底,他沒 

  實話告之委任律師,可構成何刑責?).

2.我因2/25(103/2/28租約止),即已發存證信函告知不續約,但到3/5止都沒接半通電話,所以已

   向法院遞訴狀起訴,現想問律師,

1.民事訴訟尤其我老百姓遞狀通常都1年半載才會通知出庭,但如他一樣不鳥,以為委任他的律師

  3/6寄存證信函(2/28租約都到期了,3/6才寄有效嗎?),還跟他律師謊稱有說3月底要搬遷(租賃

  契約有他寫的3張支票為憑)..,如此在都還沒開庭他就走人(最怕的是我房子被損害程度嚴重根本

  押金32000都不夠賠),是否有事先可以防範的程序可保障我出租人的最基本權益?

2.若這幾天他忽然又說要來續合約(有續也只簽到3月底而已),才剩20幾天.這有必要續約嗎?但3月

  的租金跟公益費他也還沒給(本來都簽一年合約,都是開12張每月初一的租金給我出租人,所以這

  次房客才會本來都講好,並已開了3/1.4/1.5/1表明要住到5/30搬遷的),但變他不履行信用毀約.

3.這樣搞來搞去我很怕不知在搞什麼明堂,請各位大律師們指點一下迷津~感恩~

 

 

小雅 103-02-19 08:53

房客未經同意將他租的套房轉租給別人

如何才能收回房子

應發存證信函終止租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小雅您好,

一、按民法第443條之規定:「承租人非經出租人承諾,不得將租賃轉租於他人。但租賃物為房屋者,除有反對之約定外,承租人得將其一部分轉租於他人。承租人違反前項規定,將租賃轉租於他人者,出租人得終止契約。」

二、故必須視您們租賃契約中,是否訂有反對之約定。倘若有反對之約定,得發存證信函終止租約,取回租賃物。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09: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違反租約不得轉租之規定,可發存證信函解除租約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如果是只承租套房一間並轉租他人的話  房東應該是有權利終止租約的    2.你可以先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表示終止租約意思  並請求返還租賃物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民法第443條之規定:「承租人非經出租人承諾,不得將租賃轉租於他人。但租賃物為房屋者,除有反對之約定外,承租人得將其一部分轉租於他人。承租人違反前項規定,將租賃轉租於他人者,出租人得終止契約。」本件依您所述承租係將承租物之全部轉租於他人,則除非原本租約即明定承租人得以承租,否則承租人既已違法轉租出租人自得依法終止租約,另為後續舉證之便,建議您以存證信函方式來為終止租約之意思表示為妥。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5: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存證信函,終止租約之。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楊雙瑜 103-02-13 13:56

請問房子78年底完工,當時樓上屋主於84年搬離,我父親於85年遷入其樓下,直到87年樓上屋主將其房子出租房客,而在此段期間我父親發覺到樓上的浴室有漏水現象,並察覺到天花板有很長的白色結晶狀物質,這表示84年前屋主居住時就已經有漏水,我父親於87年告知當時房客代為轉告屋主此漏水一事,但屋主從不與他協商此事,所以於半年前我父親寫存證信函並請現任的房客轉交給屋主,但屋主卻拖到現在才去申請調解,並且以屋齡老舊作為理由要求我父親共同負擔漏水修繕費用,我父親可否申請土木技師鑑定,而費用是否也要自己先付呢?以上的陳述有機會證明漏水並非是歸咎於雙方呢?並且該要如何自我救濟?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14: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鑑定費用,若為您所聲請,您必須先支付相關費用。故您似可暫不予理會對方之主張,待其對您起訴請求,再為爭執。除非是您欲起訴請求因該屋漏水,造成您的損害請求相關賠償,且該漏水責任為對方,您再聲請鑑定以利證明對方之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具體漏水原因可以需要經過鑑定後才可以釐清  你可以初步先找防漏水技師來看看  如果真的有需要再聲請鑑定  畢竟土木技師公會鑑定費用不便宜  2.不管是訴訟前或是訴訟聲請鑑定  費用應該都需要由你先行墊付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1: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不理會對方之要求,待對方起訴向您請求時,再加以抗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余 103-02-10 12:29

各位律師你們好

      有個問題想請教一下 , 我在101年和房東簽訂一份租賃契約 , 原先約定是獨立電表計算 ,且電費為1度4元 , 有一個但書是"若政府的電費有調漲時 , 他們得以按照比例調整電費" , 目前在102年後就沒有再繼續簽訂契約 , 已經自動轉成不定期契約了 ,電費是半年收一次 .

      我的狀況 : 102年後第一次收費時 , 他以台電漲價為由 , 導致他的用電成本提高 , 在收費時才單方面告知我 , 目前他已經將電費調整為6元 , 然後他們一直威脅我,若我不滿意可以搬家 , 造成我的困擾 , 因為我有問過台電的收費 , 他們說是採級距收費 , 最高1度收費也差不多5元左右,之後我就要求房東將半年的電費收據列出 或者告知我用電的電號 , 若真的有漲的這麼高時 , 我也願意繳納這些費用 , 但房東一直用這是機密, 拒絕提供給我資料 , 但後續協商多次 , 房東終於把電費降為1度5元.

     我的問題 :

          1 目前我的租屋契約已經轉為不定期契約 , 那房東可以用不滿意他調漲的電費或房租的理由要求房客搬家嗎 ? 若之後他將電費調整為1度10元 , 我也只能被動的接受嗎?

          2 若之後台電降價時 , 我是否也可以主動要求房東調降電費呢 ? 若我要求房東調降電費,若他不接受 , 再度要求我搬家, 那房東是否有違法呢?

         3 像房東不提供他繳電費的資料 , 這樣是否合法呢?

天天 103-02-09 20:54

律師您好

      請問婆婆身分為佃農 之前把土地出租給人當小吃店 去年底地主發現要收回土地 經鎮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後 地主同意103年12月31日再將土地收回並要求要拆除地上建築物 該小吃店與婆婆簽的租賃契約為97年7月31至1004年7月31日止 您沒看錯 就是1004年 之前簽的合約都是6年為一期 這次竟簽了一千年>"< 多次與該小吃店老闆溝通 告知今年底地主要將土地收回 所以希望他們能在今年7月底前搬離 可是老闆卻說租約未到期 他們不搬 地主也拍照向苗栗縣政府舉發違建 (目前建管處尚未來拆除) 請問遇到這種房客不願搬離的情況 該怎麼處理 我們又該負哪些責任以及要如何做我們才能將自身的損失及責任降到最低 勞煩辛苦的律師為小女子解答 辛苦您了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0 09: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以您所述的狀況,雙方契約的真意應該是存續期間到104年7月31日,且應該是明顯的誤載,因此雙方的租任契約應該是到104年7月31日屆滿,屆時土地所有人可以直接請使用人返還土地,倘若使用人拒絕,則可以由土地所有人提起訴訟

2、本文建議您可以寄發存證信函,告知對方契約只是誤載,請對方屆期依約歸還,否則土地所有人將依法訴追。

天天 103-02-10 10:12

律師您好 可是今年年底地主就要將土地收回了 我們沒辦法讓小吃店繼續承租到明年7月(已經和地主調解完成 縣政府的公文也已經下來 土地將於103年12月31交還給地主) 這時候我們該怎麼辦 到時候跟地主約定的時間無法交還土地 小吃店這邊也不願搬離 真的是一個頭兩個大 再次感謝辛苦的律師幫小女子回答

1.  如果簽租約已經換約多次  每次都是六年一期  你所述的情況確實可能只是屬於文字上的誤載   租約時間應該還是到104年    2.  因為地主要請求返還   承租人如果不同意時  可能還是要等今年底期滿  再由地主起訴請求返還土地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0 22: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契約時間部分可主張為誤載,真意為至104年七月,至於若於今年年底,地主欲收回土地,可對小吃攤主張所有物返還請求之相關訴訟。小吃店則可能對您主張無法履行租約至104年七月之相關違約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燕妤 103-02-08 23:05

有人告知我家頂樓水塔周圍堆滿了垃圾,我上去查看真的很恐怖,一定不只是一兩天的垃圾,我清理了一整天清出20大袋黑色大垃圾袋的份量的垃圾,由此可見已經丟了好長一段時間!!我沒辦法處理那些垃圾還叫來了環保局也報警了

從垃圾堆裡找到一些資訊發現是我家隔壁棟房子的隔壁棟的某位房客承租期間丟垃圾與雜物在我們家水塔附近,房東說那位房客已經退租了,但經由仲介告知根本還沒退租,所以房東對我們說謊

 

房東還一副清閒說:那是我的房客跟我沒關係他已經搬走了,他現在沒有他的資料,也不去看有多少垃圾還叫我們自己報警,完全都不甘他的事,態度非常之差!!!一點都不負責任

我想要請問有甚麼法條是可以讓我們的權益不受到損害,除了去環保局檢舉後還可以用甚麼法律途徑來處理這件事

也請問可否和環保局檢舉屋主縱容房客行為,這樣算不算在包庇房客,請問房東需不需負法律責任或是連帶責任,這件事如何處理會比較好?

感謝回覆!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9 00:58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除了向環保局檢舉

依據社會秩序維護第91條第4項

您也可以向警察機關檢舉

使對方受到裁罰

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

歡迎到所諮詢或來電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9 15: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環保局檢舉,使其受相關罰鍰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燕妤 103-02-11 00:2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因為對方依然愛理不理

請問環保局的檢舉罰鍰是如何算呢 大概多少錢呢

是算單件還是單次 如果是累犯堆成一大堆要如何數算呢

感謝~~

 

燕妤 103-02-11 00:29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因為對方依然愛理不理

請問環保局的檢舉罰鍰是如何算呢 大概多少錢呢

是算單件還是單次 如果是累犯堆成一大堆要如何數算呢

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打電話至環保局詢問之。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carol 103-02-07 18:06

您好:三年前租賃了附帶家具的房屋,契約簽訂時有包含退租時,須按照交屋時現況回復清潔遷空還與屋主和應以善良管理人使用維護房屋,除因天災之不可抗拒之情形外,如房客故意或過失不當而致造成房屋或所附之原有裝潢,家具及家電有所毀損,房客需付修繕及損害賠償責任.但除了房子經過使用後的自然耗損狀況除外.

但上個月退租時,屋主提出(1)系統廚具的其中一面門板有變色,因為無法單烤一面門板,所以需要其他的門板也要一同重新烤漆----(但因為此門板是最靠近排油煙機的部分,我認為應該為長年使用所造成的,屋主要求負擔全部的烤漆費用是否合理?)(2)廚房出水的逆滲透濾心更換費用----(我們在入住的時候,屋主自行幫我們更換,也在契約延長時,自行提出要幫我們更換,但是退租時,屋主主張當初提供我們新品使用,所以我們退租時,需要還他新品,請問他們跟我們要求此項耗材的費用是否合理?)(3)系統廚具的水槽有損傷費用要求----(當初入住時,廚房的水槽為樹脂,但我們也沒有特別注意,但現在退租時,屋主主張水槽有碰撞痕跡與刮痕,所以需要更換,因為是系統家具,所以費用尚未提供.很怕他們提出高價要求.....但是我們也是正常使用,這算是自然耗損狀況嗎?或是我們可以提出水槽的材質就是經過長久使用而會產生的自然耗損嗎?)

(4)冰箱門磁條更換費用--(屋主提出他們交屋時,門磁條狀況良好,但目前門磁條有發霉的狀況,要求我們要支付更新的費用,請問這合理嗎?我們也是正常使用3年,而且也不太確認當初他們交付我們時的狀況,請問我們該如何處理?)

屋主當初出租我們之前,他們也使住在此處,房屋內的設備也有使用過,才給我們使用的,而且我們也租賃了三年的時間,有些東西當初也沒有想到要拍照存證><,還請您們提供解決的辦法,謝謝!!

出租人請求之總金額是多少?
出租人是直接從押金扣去,還是另外向您要求給付?

林智群 (klaw) 103-02-08 00:01

 屋主應該是不想退還押金才做這些主張的吧,

建議與屋主再協調看看,

不成的話,這種小金額的糾紛也不建議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8 11: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主張該耗損均為自然使用之耗損,非人為使用之破壞,仍向其主張押租金之返還,若其拒絕返還,可提起訴訟主張之,為須考量您的相關訴訟成本,是否放棄押租金之請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如果是屬於使用租賃物的自然耗損  這部分要請求房客去回復  法律上應該比較沒有依據   2.如果是屬於房客使用不當所造成損害  這部分可能就有損害賠償的問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4: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可主張非人為之破壞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君 103-01-22 17:50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

我是租屋族,我租的房子有以下幾個問題

1.鄰居家概的陽台離我房間窗戶非常近,但她們喜歡在半夜2~3點左右洗衣服,導致我無法好好睡覺

2.合約上說除了冷氣電費獨立計算以外,其他瓦斯(桶裝)、水費、電費都以人頭平均計算收費

但是因為我們目前有三個房間再使用,我這間住2個人

另外兩間房客都說她們不要用桶裝瓦斯,於是不願意支付瓦斯費,但因為我沒有煮菜,熱水等於是只有洗澡的時候使用,兩人使用也不超過40分中得熱水

但不到一個月就用掉一整桶瓦斯,我們覺得很誇張,向房東反應,但房東確定另外兩個房客說話,說他相信她們不會使用到瓦斯

不過瓦斯是裝在公共空間,並解無攝影機,房東也不院處理瓦斯費用得問題

3.我房間經常跳電(2個月跳了5次之多),但總開關並不在我房裡,再另外一個房客房間內

我向房東反應會跳電的問題,造成我的困擾跟危險,請房東處理,但房東不願意處理,反倒是要我自己節省用電,還要我多付電費

 

由於以上三個問題,我已經確定要搬家了,但是押金房東肯定不會還給我

於是才會出此下策

我打算不繳交房出,我房租是每月12日前繳交,但因為有押金2個月在房東納,所以我若押金滿的話是到3/13

但是我預計2月底就會自己搬走,等於拖欠1個半月房租,等搬走之後會告知房東,請他把我積欠的部份用押金抵扣

若是這樣,房東可以對我做出什麼動作嬤?

因為我也沒想要讓房東損失到,而我也不想白白損失押金的部份

才會想說拖欠一個半月就搬走,剩下的半個月可以抵扣水電費。

 

請問若房東想要對我提出存證信函或是趕我搬走是可以的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2 18: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必須等您積欠2個月房租房東方可趕您走。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君 103-01-22 18:35

那想在請問一下,所謂的兩個月是要滿兩個月嗎?

若向我這樣,一個半月我就會搬走,但也是拖了兩次繳費的時間

這樣也算是兩個月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3 09: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不是還有繳2個月的押金,故不會構成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黃小姐 103-01-20 10:20

3樓出租房客,2樓天花板滲水,2樓有請水電師傅來看,但並未做任何滲水測試,就斷定是3樓房屋年久失修,地板防水失效,請求法院損害賠償,因2樓天花板滲水的地方,是3樓的房間及客廳,並有有管路,但2樓有曾經有要求進入3樓採證,在地板死角照到水,他們硬說是積水,我看起來是像拖地的水殘留在地板死角,但對方不採信,說承租人是潑水拖地造成他們滲水,告上法院,審判長有告之,因屋主無在此居住,是否是因為承租人使用不當造成,要對方去採證,也希望我們再協談,所以下次開庭再說,但我不知道要怎麼去跟對方說,要求他們撤告,到底這種情況我們是否有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0 11: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對方說明,漏水問題是否為三樓所造成,仍須鑑定相關漏水原因。即使鑑定結果為三樓所造成,亦有可能為房客使用不當,與屋主亦無關係。是此,對方之請求,須提出相關證據加以證明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淓媽咪 103-01-16 20:21

 律師您好:如果房客毀損房子房東能採取哪些行動呢??要如何作呢?謝謝

 您好:您的問題並未po文成功,請重新po文,或直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謝謝

 您好:若房客毀損房子房東能依法請求房客負損害賠償責任,以上供您做參考,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14: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相關證據,對房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淓媽咪 103-01-15 19:54

案由:每月應於10前繳納租金,但房客幾乎每個月都延遲繳。而上個月(102.12)至今都未繳納(原說這個月(103.1)要繳,也未繳,而這個月房租(103.1月份)應於10日前繳納,至今也未繳(有一直催,但都不理會),這樣是否夠成已達二個月以上呢?(但她有押金15000元,每月租金也是15000元),這樣算兩個月嗎?我是否能寄存証信函,請求終止契約呢?謝謝

必須要欠租金額達2個月,加上積欠時間超過2個月才能終止租約,所以目前你還沒有權利終止租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淓媽咪 103-01-15 21:04

 那請問律師,我是否能寄存証信函要求支付上個月(102.12)房租呢?感謝

另,租金押金是否需扣抵才算兩個月呢?(也就是他需積欠三個月,我才能寄終止契約嗎?) 

 是的,押一個月的押金的話,要欠租達3個月,發存證信函是ok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00: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在您等待時間之同時,您可發存證信函律師函,請求對方支付租金。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Grace 103-01-13 11:15

律師您好,本人於102.12.01和房東租賃合約, 合約從103.03.01開始算租金. 已付房東3個月的租金押金及預繳1個月的房租. 前房客逃跑(也未繳房租), 前房客未接房東寄的存證信函. 再加上私人因素想終止合約請問: 1.我現在終止租賃合約的優勢? 2. 可拿回多少押金? 3.前房客未收房東存證信函是不是視同他們的合約能持續中? 4. 房東是一屋二租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3 11: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您要終止契約,必須符合法定事由或是約定事由,尚不能任意終止契約

2、有關於前房客房東之間的關係,並不會影響你與房東之間的租賃契約,縱令有一屋二租之情形,倘若房東仍然有將房屋交與您使用,並無違約之情,您仍無法任意終止契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1: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終止租約事由,任意終止,屬於違約。又屋主與前房客租約與您無關,您與房東間之權利義務,為您與房東契約規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david 103-01-12 02:35

我於去年五月 在台中從事 臨時工工作 公司有接到一處裝潢改建的工程

期間有些拆除後的廢棄物(石塊等等) 公司叫我擔任司機 載運去公司指定的地方堆置 期間也包含公司其他臨時工也有一同前往 指定地點是公司ㄧ各朋友跟地主承包拆除工程的地點 旁邊空地(也是地主的) 後來被地主另外租出去的房客檢舉 報警前來處裡 當時公司的朋友跟公司都叫我擔下來 我有擔下來 現在雙方不認賬 不過 我都有錄音下來 (有清楚錄到當時要我擔下來) 判決下來一年一各月 沒有緩刑 我想請問 我這時候應該如何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提起上訴,以避免判決確定而面臨執行徒刑的問題,並於上訴審中提出錄音資料,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0: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提出上訴加以救濟之,否則即須入監服刑。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達 103-01-11 17:48

各位律師

我住三樓公寓
  因家中天花板漏水 樓上四樓住戶是房客  經房客詢問房東同意後 
給我房東手機號碼 叫我自行連絡房東

漏水還沒處理完 我家牆另一邊的三樓住戶也漏水了 
隔壁三樓住戶跑來找我家四樓住戶  但按電鈴找了好幾次  卻找不到人 
所以來問我 四樓的聯絡方式 
我就給他四樓房東手機號碼
之後四樓房東說要告我違反個資法 未經他同意把手機號碼給別人
這樣真的有違反個資法嗎?

-----------------------------------------------------------------

另外關於漏水的問題

我家天花板漏水 已告知樓上房東 請她處理

但過了2個多月 直到上星期漏水現象擴大  樓上房東才請水電抓漏

但現在又維修態度很消極  都需我主動聯絡詢問狀況

然後就一直推託水電師傅沒空............

是否有什麼法律途徑 可以強制他加快處理??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初步看起來應尚無違反個資法之問題,至於天花皮漏水之問題,若樓上房東一直置之不理,則應先發存證信函通知,若不理,則應向法院提起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0: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發存證信函給對方,定期限請求修補,若逾期,可提起訴訟請求修繕及相關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lawlaw 103-01-09 08:33

您好

簽的合約是一年, 押金兩個月(20,000元), 違約罰金約定四個月(40000元),房客租金已逾三個月(30,000元)沒給房東房客已不告而別鑰匙未歸還, 已違約房東已有寫存證信函房客催告限期支付及終止合約房客完全不接電話不理房東, 且房屋不敢再出租給別人, 房東欲向法院遞民事起訴狀, 請求歸還鑰匙及支付租金, 房東可否請求押金兩個月(20,000元)+ 違約罰金約定四個月(40000元)+房客租金已逾三個月(30,000元)+8個月未到期租金減半(40000元)=130000元? 可否以130000元作為訴訟標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9 11: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金額的部份您可以表示為130000元整,就有關返還key的部份記載請法院核定即可。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5: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130000為訴訟標的請求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鄭小喵 103-01-07 00:23

房客在102年12月中電話告知要提前解約,在年底時提出交還房屋的要求,

但鑰匙沒能全數歸還,所以應該是算沒有交屋吧?那這段時間是否可以要求對方支付租金

而對方一直避不見面連電話也不接,去房子管委會一查才知道有欠費的情況,那我又該如何處理,是否可以寄出存證信函給對方?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7 09: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未交還鑰匙,不一定代表契約未解除,除非契約條款約定,繳交鑰匙方視為契約解除。為您的損失,若為其提前解約所致,可就其違約部分,請求相關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7 11: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針對於倘若同意對方提前解除契約,則不論是否有交還key都無法繼續請求給付租金

2、但是對方確實有交還KEY的義務,倘若因此造成您無法使用該房屋,則可以請求賠償,又有關管理費的部份,倘若經過雙方約定由房客負擔,則您可以依約請求對方給付。

3、本文建議您可以寄發存證信函告知對方應返還KEY、賠償損失跟清償管理費,否則將依法訴請法院求償

小佑 103-01-05 20:10

租約到期後房客押金遲遲不來拿我該如何處理??戶口也未遷出去?還有是否要請他還我契約書?

煞祿 103-01-25 02:12

租約到期後房客押金遲遲不來拿我該如何處理??戶口也未遷出去?還有是否要請他還我契約書?

建議你

你可以登報小廣告 聲明這些問題 請他看到跟你聯繫 如果押金不來拿 則先將金額寄存於你的哪個帳戶 為期多久 逾期不領將此金錢捐為XX單位

另外 戶口沒遷出去 你可以拿著你的租約跟你房子本人的資料 去戶政事務所 聲明 請求將房客的戶籍 移到當地戶政機關地址(非你房子地址) 就可以主動把它遷出 契約書也不用歸還 反正一式兩份 如果你怕有疑慮 可以將這些動作 全部弄好後 拿去法院公證

例如 你刊登報紙後 多久還沒出現 你可以刊登說

 

本人XXX住XXXXXXX 電話XXXXX 於XX年XX月XX日 租房子給XXX先生或小姐 但您目前已搬出 戶籍未遷出 故本人將於登報後1月內 至戶政機關 把您的戶籍除戶 並且將保證金 暫存於本人XXX的XX郵局XXX帳號(你可別全部打出來你的帳號號碼,中間要OOO幾個)戶內 時限多久沒來領取則將此金錢主動捐至XX慈善單位 期間仍未見有動作 則本人將此程序完成後 至法院公證 公證費OOO元由押金中扣除 (例如啊 押金5000 就是5000-XXX公證費=剩餘捐助出去的款項) 阿捏就好了

Vita 103-01-03 18:00

你好,我想請問律師,我家是一個新蓋的小型社區,兩排房子,中間大約是6~8米的私設巷弄(是活巷),是每一戶持分的!

不知道有沒有什麼條例能請政府幫我們畫紅線?

因鄰近學區,鄰居只有幾戶,其它幾乎都為投資客購買來租人!車庫當然每間房子只有一個,投資客當然是設置成數個機車格給房客!不過一直以來常有非本社區的住戶,或是租屋房客朋友來訪,開著汽車停放在朋友家門前,導致我們進出車庫不方便! 有兩三次剛好要出入時會停放在斜對角的鄰居門口,也有請他移車,不過總是會鬧得不愉快!想避免此情況發生…一直不愉快感覺就是怕會有不好的事情發生!想請律師幫幫忙 可不可教教我該如何爭取畫紅線的權利?謝謝

 您好:

此問題建議您們直接向縣市政府交通單位詢問,才比較具有實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Vita 103-01-03 21:5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此問題建議您們直接向縣市政府交通單位詢問,才比較具有實益, ... (恕刪)

好的,謝律師,謝謝你回覆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5 11: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地方政府之交通管理單位詢問請求之。若您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龍 103-01-03 09:30

我是房東.與房客簽3年約.剩1年半.但他租金卻不定期繳納!我不想租他了!可以寄純證信函給他期限搬走嗎?如不搬可報警處理嗎?法律站的住腳嗎?

確實要發存證信函房客限期繳交租金,且一般制式的租約都有針對欠租的約定條款,但要同時注意土地法關於欠租終止契約的規定,終止後不搬,就經驗上來說,警察通常不會介入處理,要起訴請求對方返還房屋,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3 13: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積欠房租已達2個月以上,您可先發存證信函定期繳交租金(如7天),屆期若仍未繳交,您可再發存證信函解除契約。並起訴請求返還房屋租金和其他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onny 103-01-02 11:34

您好:

我名下一棟房子出租使用.房客因經營問題積欠房租,多次催討均託詞會一次繳清,但多次對談本著以相信對方的信用而給予展延.但最終還是一樣積欠不還.

現況是:租任契約(沒法院公證)被房客遺失,積欠房租也超過一年.最後一次對談同意最慢到2013/12/31錢還清積欠房租,且有對方寫下的積欠金額與還款期限的同意書.

現已超過期限經聯絡仍是一再推拖.想請教該如何處理才能讓對方還清積欠房租?此等行為是屬於背信罪嗎?如果欲提出告訴需準備何種訴狀?提出單位是地方法院嗎?如果透過調解委員會處理,是否會較容易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2 11: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本於該還款同意書,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是向法院起訴。

2、倘若對方沒有在調解的意思,則可以直接提起訴訟

Sonny 103-01-02 11:5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本於該還款同意書,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申 ... (恕刪)

如果欲提出訴訟程序上為何?可否在近一步告知.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2 14: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檢附您所提到的同意書,撰擬民事起訴狀,繳交訴訟費用後遞交法院。

Sonny 103-01-02 16:1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檢附您所提到的同意書,撰擬民事起訴狀,繳交訴訟費 ... (恕刪)

律師不好意思.再請教個問題...

那撰擬民事起訴狀.依我所面對情況是屬於詐欺背信罪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2 16: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民事起訴是本於簽立同意書法律關係,並不是所謂的詐欺或是背信

2、除非您可以提出證據證明對方一開始就是要詐騙您,否則似難構成刑事詐欺罪。又雙方並沒有委託處理事務,所以也沒有背信罪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2 16: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案似無涉及刑事犯罪,您須撰擬民事起訴狀,請求租金給付。亦可向法院對其申請支付命令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onny 103-03-07 16:09

律師你好:

鄙人已提出申請支付命令申請,且也於今日取得法院公文.但公文裏頭提到債權人須於收到支付命令後十五日內提出債務人最新現有戶籍謄本正本與該謄本聲請日期以核對之命令是否合法送達債務人.

那表示說敝人還得持此公文跑趟戶政事務所,憑此公文提出聲請債務人的全戶戶籍謄本,再跑趟地方院將正本送過去?

Sonny 103-03-10 10:01
回覆 Sonny 的發言內容:

你好~針對最後問題請教,系統通知已回覆,但我到網站並沒有看到回覆文.

煩請再告知.謝謝~

Johnny 102-12-26 18:23

最近經由仲介購買某大樓的一間中古屋8F,且已辦完過戶交屋.

 

很不幸的,交屋之後,整修當中發現馬桶管路不通(當初交屋過程沒有確認這一部份),馬桶的師傅判定是被灌進水泥導致阻塞(有可能是前屋主的房客所為),而且必須經由樓下7F的浴室天花板才能維修.

 

經向樓下屋主說明情況,並說我們會負擔所有費用,卻遭拒絕進入維修.

請問

1.,如果用盡所有勸說資源(管委會...等等)無效之後,我該採取什麼法律行動

才能達到我的維修目的?法律上有可能強制執行而進入維修?

2.依法,我的維修費用該向前屋主還是仲介索賠?或者,視買賣房屋契約內容而定?

 

如果對方堅持不讓進入修繕,就只能訴訟來處理,另外應儘速發存證信函給賣方(通知是主張瑕疵擔保必要的動作),主張瑕疵擔保,要賣方負責,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9 16: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發存證信函告知賣方該瑕疵之存在。賣方對該瑕疵負有物之瑕疵擔保責任,可請求減少價金。仲介部分,可能有違反動產競技業管理條例第26條規定及民法委任契約中之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對該瑕疵亦負有損害賠償之責。另關於樓下住戶不願讓您進入修復之疑義,亦可向管委會說明此情形,請求管委會協調之,否則亦只好提出訴訟,請求讓您進入以便修復。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unny 102-12-26 08:15

房客每月月租一拖再拖,我提出如繳不起是否找便宜一點的房子,他還要我賠償,我們是用line對話,他打了一句這個給我

房東:所以如果你真的繳不出來 ,看要不要找便宜一點的,大家都輕鬆

房客:李姐我會盡快給妳,不會給妳拖過月,如果妳現在不想租,妳不但要退兩個月壓金給我們,妳還要再補一個月違約金給我們也,等於妳要給我們三個月的錢再扣除我們的水電,妳划算嗎?租約第二十一條合約

請問

1. 租房子收不到房租就活該倒楣嗎?還要賠償他?我可以告他恐嚇還是威脅嗎?

2.請問如果為了預防這種事情,往後可以在合約中怎麼註明?       

Sunny 102-12-26 08:00

房客每月月租一拖再拖,我提出如繳不起是否找便宜一點的房子,他還要我賠償,我們是用line對話,他打了一句這個給我

房東:所以如果你真的繳不出來 ,看要不要找便宜一點的,大家都輕鬆

房客:李姐我會盡快給妳,不會給妳拖過月,如果妳現在不想租,妳不但要退兩個月壓金給我們,妳還要再補一個月違約金給我們也,等於妳要給我們三個月的錢再扣除我們的水電,妳划算嗎?租約第二十一條合約

請問

1. 租房子收不到房租就活該倒楣嗎?還要賠償他?我可以告他恐嚇還是威脅嗎?

2.請問如果為了預防這種事情,往後可以在合約中怎麼註明?                        

1.依民法規定如果遲延兩個月租金 出租人定合理期限催告後是有終止租約權利 但如果你們契約另有約定 則依照契約約定 所以你可能還是先看契約相關規定 2.如果對方確實有遲延給付租金 不可能像承租人所述無法終止 或終止後你還要給付違約金 因為這是屬於可歸責對方的事由

Sunny 102-12-26 08:44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依民法規定如果遲延兩個月租金 出租人定合理期限催告後是有終止租約權利 但如果你們契約 ... (恕刪)

感謝回覆,再請教一下

1.律師說:如果對方確實有遲延給付租金 不可能像承租人所述無法終止 或終止後你還要給付違約金 因為這是屬於可歸責對方的事由

我要以哪一條法文或方法陳述給房客聽?

2. 根據他說的話以及行為,我可以告他或寄存證信函之類的嗎?

我不想讓人這樣欺負,房子租給他要花時間去要錢,還理直氣壯,最後還要我賠償??

衷心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6 09: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民法第440條:「承租租金支付有遲延者,出租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承租人支付租金,如承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支付,出租人得終止契約租賃物為房屋者,遲付租金之總額,非達二個月之租額,不得依前項之規定,終止契約。其租金約定於每期開始時支付者,並應於遲延給付逾二個月時,始得終止契約。」

2、雙方的對話並沒有涉及恐嚇等不法行為。

3、本文建議您,以後契約可以約定,倘若發生遲延支付租金並經合法終止契約,應該另外賠償之條款。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8 2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告他請求給付房租,或以租賃契約證據向法院對其聲請支付命令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緋雪 102-12-24 19:25

公證費是由房東付錢,還是房客付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費用負擔應由雙方協商之,並無一定由誰來負擔,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林智群 (klaw) 102-12-25 05:33

法律沒有明定,這要看雙方議約的實力,

如果你很想要租這個房屋,也只能買單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7: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法律無明文規定,得由雙方協議之。

若您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張小姐 102-12-23 14:53

你好, 請教一個問題, 我有一間電梯大樓的單位出租, 合約將於103年1月19日到期; 過去房客沒有欠繳房租; 但很不幸他在今年12月11日早上在廚房引發火災, 經大樓保全協助將火勢撲滅; 燒毀瓦斯爐, 抽油煙機, 牆壁和天花板. 當天管委會主委曾去警局報案, 但被警察以管區員警不在無法受理為理由不接受報案, 因此管委會主委未完成報案, 也沒有通報119. 事發當時我人在國外出差, 管委會電話通知我, 但因時差和工作關係我沒在第一時間接到通知. 期間房客竟以電話簡訊通知我抽油煙機掉落要我找人來修理, 我請水電工去看, 水電工回報不是故障而是火災引起的損壞, 我才知道發生火災. 回台灣後我立刻到警局想要報案, 但距離事發當日已經過了五天, 警局只讓我備案.
接著我立刻跟房客寄出存證信函(房客也已收到) 要求房客房子恢復原狀並依約在103年1月19日到期時如期遷出. 我擔心房客到時候會賴著不走, 請問寄存證信函有沒有強制他到期必需搬走的法律效力?  如果他真的不走, 接下來我該做哪些事才能讓房客離開?  我可以告他公共危險罪嗎?

謝謝你的時間, 等候答覆.

 應循民事損害賠償租約到期後請求返還來處理,比較有實益,存證信函也要將要主張事項和法律依據表明清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存證信函只是一種通知,若該房客屆期不搬走,則需另行向法院訴請遷讓房屋,才有執行效力,當然房客所造成的損失,您們可以跟房客來請求,另本件房客已構成公共危險罪之失火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張小姐 102-12-23 15:44

 謝律師, 你好:

如何申請強制執行? 可以由簡易法庭提告?  我已寄過存證信函, 需要把內容寄給你看嗎? 如果內容不完備需要再寄一次嗎?



 您好:您可以先把相關資料寄到我的信箱,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6: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最快亦最簡單之解決方法,即為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Roger 102-12-19 13:49

房客房東房東閃過沒被打到,房東一氣之下不想再把店鋪租給房客了,想要終止租約,可是租約又沒約定那麼詳細,請問房東可以終止租約嗎??房客的行為是否構成何罪?房東有將房客的行為監視錄影畫面存檔。

謝謝!

 

 如果契約內有特別約定可以提前終止租約的條款,就要看看能不能用在這種情況,沒規定那麼細,就比較困難,另外打人沒打到,如果是在公然場合的話,可試著提告公然侮辱,並請求精神賠償,有其他問題,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9 14: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打人非契約內之解除契約事由,則似難以此為解約原因,應找尋另外之解約事項。又關於打人部分,雖為打到造成受傷之結果,但仍可能有刑法第305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第309條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違反之可能。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起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證據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慈 102-12-14 14:08

你好:

我目前是房客,但在前幾天房東A突然公告房子所有權已轉移房東B(當天轉移,當天公告),契約是今年9月到明年6月。我目前已付6個月的錢加訂金了,如果我現在想住到1月就不再續租,請問可以拿回我多繳的房租和訂金嗎?房東A是說,訂金等等權益都給房東B了,所以叫我去問房東B,但房東B是跟我說,雖然契約沒重打,但一切還是照契約走,所以如果我要搬走,訂金可能無法退給我。謝謝

定期租賃契約若未經雙方合意終止或一方依法予以終止,則雙方均應受到租賃契約條款之拘束。

阿慈 102-12-14 21:09

可是房東A沒有知會就把房子賣掉了,雖然合約權益說是不變,但房東還是換了一個人總覺得不太安心,所以是我提出解約的話,訂金是有可能拿不回來的意思囉!?

不好意思喔   實在是不太懂法律... :'(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5 21: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房東B無相關違約行為,而您有違約之行為,您的訂金確實有可能拿不回來。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ilvia 102-12-13 16:13

102/12/12承租人父親傳簡訊突然告知終止合約,理由為兒子無法適應學校的課程,已經退學了。

102/12/13房東電話關切,並以告知合約上有註明 第八條:特約事項: 八、原本第六室套月繳租金4,500元,因學生年繳優惠每個月4,300元。102年08月27日繳交訂金10,000元整,其餘8/31前押金租金共49,600元整匯入指定帳戶,若房客惡意找藉口、毀約一年不到搬離退房、租金押金房東不退還。(押金租金匯入後,102/08/27訂金10,000元轉為租金) 

原以父母親賺錢辛苦想說不以這條款沒收全部,退還部分24,600元整(沒收押金8000元及部分租金),但對方父親堅持以承租四個月計算,該退還8個月*4300元+押金一個月,不然對方父親將上法院。

由於我第一次承租,在簽合約的時候也很仔細,所以契約上的每條款向每個父母及承租人說明,他們都同意後才簽約。那我不知道我可否利用這個條款,而在這場官司,我能站得住腳嗎?還是違法?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3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454條規定:租賃契約,依前二條之規定終止時,如終止後始到期之租金出租人已預先受領者,應返還之。是此,若您堅持不退還已預收之房租,似有違法之疑慮。歡迎您攜帶完整契約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lawlaw 102-12-10 17:37

房東已向地方法院遞狀告房客請求支付房租, 地方法院已通知兩造至法院調解, 房東不願去調解, 可否遞狀表示不願調解, 請法院直接進行訴訟

呂文正 (呂律師) 102-12-10 17:53

如無調解意願,可以口頭或書面具狀說明請求直接進入訴訟

林智群 (klaw) 102-12-10 17:57

 可以,通常會弄到法院,對方沒有心要處理,直接請法院判決即可

您好,除非是對方不願意調解,否則大部分法院不會接受原告無故不調解,縱使調解委員把案子丟到法院,也會被法官退回,這樣反而拖時間,不如去參加一次調解,再故意把調解弄到不成立,就能直接進法院.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找蘇文俊蘇文斌律師粉絲團按個讚並分享給大家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1 11: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法院表明雙方無調解意願,即進入訴訟程序。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mily 102-12-06 00:29
律師您好,我有一棟房子,有委託仲介,但沒和仲介契約,後來有個房客付了訂金幾千元,但我沒收到也沒看到(應該仲介收走了),我也不想出租,這時卻要我付違約金,請問我該怎麼辦?又要如何自保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06 10: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確實有委託仲介業者辦理租屋事宜,並由房仲協助締結租賃契約,您任意毀約,確實必須負違約責任。(又或是否另有拒絕履約之理由?)

2、就有關房仲未依法轉交訂金甚至於未告知的部份,恐有涉及業務侵占罪,您可以依法訴追並請求賠償損害。

3、至於您跟房客間,倘若您沒有簽約、也沒有委託房仲簽約,則不會因為收受定金而必須負租賃契約違約責任。(然倘若是您無故不履約的情形,則仍須賠償2倍定金),租賃契約與定金契約為兩種不同之契約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6 14: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是否有和仲介委任租屋契約呢,若有簽委任契約仲介即會幫您出租房屋,除非有任何違約事由,否則您任意違約,會有違約的問題。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