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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6-26 01:34

律師您好:

我女兒17歲(無照駕駛),因為明年要考駕照,所以近期有教她騎車,但平時只有偶爾自己騎到離家不到五分鐘路程的地方買東西,昨天因為學校月考,她平時下課回來時間約5:20-:30左右,她身穿校服,就出去買飯,我5:41分接到電話,說在家外面巷口與人發生擦撞,我立刻前往. 對方機車左照鏡斷掉,右腳小腿表皮小擦傷,很淺的小擦傷,經女兒說,她當下有跟對方道歉,跟對方說看車子後照鏡壞掉多少錢,她自己有存一點錢,家在前面這而已,她可以回去拿,對方很久都不說話,一開口說要五千,我女兒說她沒那麼多錢,對方叫她打電話看家裡誰可以出這筆錢.

肇事路口為T字路口,女兒從對面要過馬路,為騎到紅綠燈,因抬頭看到是綠燈,就先行通過到雙黃線外側後右轉,對方在停在雙黃線的轎車的另一邊,當下女兒說騎過時,因為擔心危險並未抬頭看號誌燈是否已變紅燈,她說聽到對方是第一台衝出來的機車,有聽到催油門的車聲,她停下來後,立刻下車去扶對方,已有路人幫忙,我車部份是右後車燈殼破碎.

我到場後,雙方車子已移動,詢問人是否有怎樣?對方就邊說邊跳的說,他身上怎樣怎樣的(就真的還可以一直跳,一直走),肉眼可見就是很淺的右小腿表皮擦傷,然後說他過幾天要出國,現在怎樣怎樣的,我問女兒怎麼發生的,我女兒還沒說,他就一直劈哩啪啦的說,我女兒紅燈什麼的,我就直接說,對不起,我拿不出那麼多錢,那我直接報警處理好ㄌ!!等警方時間,旁邊就有機車行,問他要不要先請機車行前來看況,他也不要,姿態擺很高,問他需不需要叫救護車,不是不回應,就是一直說他人受傷怎樣的,所以我就不再多說.

等了有一下子,警察才到場,問對方需不需要去醫院~對方原本說不用,後來警察說,去檢查一下好了,就開始說他右手舉不起來,但是當下可以舉高舉直繞好幾次圈圈,預估離肇事時間一個小時了,因為小孩當下也講不清楚,原本以為二方是不同方向,後來解釋完後,是同一方向,女兒紅燈右轉,對方直行,但分別是在快車道的轎車二旁,因視線擋住,所以雙方對未看見對方,當下覺得是,既然在同一方向,一個紅燈,另一個也是一樣,警方說,調監視器是要開罰單用的,要我們先協調看看,約7/28晚上前往警局做筆錄,是回家後,再次問女兒,才得知,她是在對面車道,未到號制燈(下大約二台轎車距離吧),就先行騎到雙黃線,再右轉.

昨晚警員打電話來說,監視器畫面是已變綠燈,對方才啟動(我們尚未看到監視器畫面),建議我們5000元合解,要不罰單更多,也是給政府,趁這兩天與對方聯絡,但依小孩口中承述是說,當下其他車子並未跟著啟動,是肇事後,才有其他車子啟動.

今天女兒下課,因為直接前往打工的美髮店,4點51分我打電話叫她去關心一下對方,心想她是肇事者,先叫她打電話去關心一下,等她8點下班,去接她回來,我再打電話.

女兒說對方說什麼他手怎樣的,上石膏,還?28要出國,然後就一直念,女兒就一直跟對方說對不起,不知道問了什麼,女兒就說有看監視器畫面的,然後就說什麼昨天要5000元,你們就不要什麼的,然後一直念,後來就說他要休息了,就掛電話了!

晚上8點接小孩下班,8點24分播電話給對方,打了二通都沒接也沒回,我打電話找承辦警員想要看監視器畫面,說今天與明天都休假,要星期六早上才有上班.

當天在那至少有一個小時的時間,對方一直好好的,附近認識的店家,也有前來看,當天晚上去買飯,也說看他好好的,還可以跳,可以走,我現在比較擔心的是,因為女兒跟對方說什麼監視器畫面,然後對方會獅子大開口,我知道無照是錯的,只是女兒真的是出自於獨立,都自己照料,因為家裡真的經濟狀況不好,本身有低收入戶,我父親就是小孩的外公,因跌倒導致腦出血,長期住在加護病房三個多月,出院差不多還不到一個月,剛支出一大筆的醫藥費,跟養護中心的費用,本身沒在工作,目前就讀大學夜間部,因必需照顧中度肢障的母親與一名未滿四歲的兒子,母親也是因為前一.二年公公過世,母親滑倒打腿骨斷裂,所以要照顧母親和兒子,所以沒辦法工作,先生也在月初沒工作,正在重新找中,偶爾先去朋友那幫忙,眼看養護中心費用又要支出了,根本沒有多餘的錢再去支出這筆費用,有告知警員說,一時根本沒辦法有那麼多錢,我本身沒工作,父親又剛支出一大筆醫藥費,警員就只是叫我去借來給.

今日晚未聯絡上對方,擔心的是,因為女兒跟對方說什麼監視器畫面,然後對方會獅子大開口,想請問,有什麼方式可以比較好處理嗎?因為有聽人家說,有什麼紅燈緩衝期,什麼車道過半,然後,因本身車子的毀損是在右後車燈殼,所以我對此問題有疑問,想尋求解答與意見,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6 17: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您也不了解車禍的過程,所以您的敘述很亂,無法精確判斷肇事責任

2、倘若我方已經完成右轉後,對方從後面追撞我方的話,本文認為與紅燈與否無涉。

3、無照駕駛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6000~12000元,但是與肇事責任無涉。

4、您的小孩未滿18歲,所以是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的,不用過於擔心。

5、倘若可以與對方和解,建議應該簽立和解書。

6、倘若對方堅持提告,則應該就肇事責任、對方傷勢等都提出合理質疑,屆時再循正式諮詢。

scps970827 104-06-21 09:03

酒駕超標0.1但是是累犯,第一次酒駕車禍所以有公共危險的前科,第二次沒有車禍是被臨檢的,之前駕照有被吊銷一年,因為法院還在判決要罰多少錢,那我想大概會被罰多少?駕照會不會被吊銷?還有大概多久才會接到法院的通知?那如果接到通知無法依法院訂定的日期到法院報到的話可以向法院改時間嗎?如果不行改時間又沒按時間報到會怎麼樣?最後如果法院判決完可以申請易科罰金嗎?謝謝^^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一、酒駕超標,累犯,我幫你查了一個判決,是判六個月得易科罰金,台北地院104年度審交易字第478號。供你參考。

二、收到判決後如果不服要上訴的話上訴期間只有十天,最後一天是法院收文為準,這個要特別注意。

三、刑之執行完後五年內再犯才是累犯

四、判決確定後才有執行的問題,執行是要看檢察官易科罰金的話可以向執行檢察官聲請分期;如果檢察官允許的話也可以易服社會勞動。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77 104-06-18 13:49

您好:

我於今年3/8發生車禍,我方騎機車雙載,對方駕駛轎車

事發經過為:對方於慢車道急速右轉(似乎想超前方車輛),擦撞我方機車後座乘客大腿,隨即機車失去重心滑行倒地

事發三個月內,對方僅於車禍當天電話關心(還是警方請他打電話的),後續完全沒打過半通電話,我們申請到初判表後欲與他私下和解,他語氣強調"我沒有撞到你們,為什麼要賠錢"

事發經過三個月後,申請到初判表今天終於去調解

對方依然以"我沒有撞到你們"為由,並牽扯不相關的事宜,他當天身體不舒服之類的....

想請問以下幾點

1.對方轎車沒有損傷就能證明沒有擦撞我們嗎?當天問過警察說附近沒有監視器,故沒有證據證明他撞到我們,這樣告過失傷害勝訴機率大嗎?

2.對方無照駕駛違規行駛自機車優先道,占用路權沒有錯嗎?

3.對方只有保強制險,警方說他是罰單過多未繳被吊銷駕照的,這樣索賠的機率大嗎?

附上車禍地點

https://www.google.com.tw/maps/@24.189277,120.580181,3a,75y,329.44h,45.49t/data=!3m6!1e1!3m4!1sqJyi_5FtbtstPoDHcob-qw!2e0!7i13312!8i6656!6m1!1e1?hl=zh-TW

在此先感謝各位優秀律師的回覆!

1.先釐清車禍肇事責任,對方有無過失,如有則有賠償責任,有受傷的醫院證明需負刑事過失傷害責任
2.無照駕駛為行政罰與肇事無關
3.求償金額甚小者,建議調解委員會處理之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電

一、能搜證儘量搜證。

二、如無監視器的話可以考慮後座乘客去民間測謊。

三、金額不大的話儘量調解

四、傷勢輕重會與賠償金額有關,可查些判決參考。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104-06-12 21:52

你好!我想請教一下~

對方騎車違規左轉!載我家人的人起步快三秒【但他未成年

我家人鎖骨斷掉開刀!騎車雙方只擦傷

我想請問載我家人的也有責任嗎?

他沒駕照車子是他哥哥的也會有責任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3 20: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該次車禍事故對方違規轉彎、我方紅燈都有過失,因此對於乘客都必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明知道沒有駕照借車給對方,雖然沒有肇事責任,但是已經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一、請考慮先做假扣押,以防脫產

二、可考慮六個月內再告刑事

三、可向二車的駕駛請求賠償

四、無照部分可連車主一起告。

五、若要和解調解宜拿實質利益。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BM 104-06-10 14:10

日前家門口前方一條約2.5台車寬的巷道,有一輛車停在對面劃設黃線的路邊。因會影響到停車的動線,所以先錄影蒐證準備請警方處理。

蒐證完畢之後(從發現到錄完影約10分鐘),車主出現,向前告知對方,此為出入口且巷道狹小,希望他不要再停車,並且告知有錄影,結果對方勃然大怒,嗆說找警察就找警察,另外還說路這麼大條還倒不進去,駕照怎麼考的,還說,這裡就是你家嘛!老婆也在嘛!(另外因日前外借一樓當作里長競選總部,參選布條未拆除)對方又嗆說你們真是有權有勢,會欺負人,會報警嘛!我也打電話叫人,接著將車發動(可能想藉由行車記錄器錄影存證)。因為鬧不愉快,本人只好報警。但因為交通法規規定晚間20:00後可黃線停車,警方也無法處理,發現對方未違法當下,本人隨即向該名婦人道歉,但此時對方反咬說等待警察到場浪費她的時間,要告我。後來在警方要求下雙方散去。

請問:

1.雙方並未發生任何損失,警方到場後,該名婦人仍然將上述倒車技術太差、甚至本人愛叫警察影響胎教,猛搖頭,作勢侮辱本人。甚至要求警方向本人收取1000元捐公益才和解。本人不從,對方嗆說就要提告。想請問,發生糾紛本人報警處理這樣有無犯法?

2.警方到場後,本人向警方確認是否有錄影音,警方回答有錄,並說因為未發生傷害,若有不滿可提出民事訴訟,那麼本人需要向警方要求保留錄影音的證據嗎?

3.對方揚言提告,本人需採取何種防禦手段呢?

一、不用過於擔心。

二、這個部分要看錄音的具體內容。

三、報警是對的。

四、爾後建議儘量少與陌生人爭執。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0 16:14

等對方提告在答辯就可以了,也或許根本不會有妨害名譽或其他犯罪之可能。

宥杰 104-06-04 01:37

6/1號騎車撞到別人汽車後方(有駕照

後來昏迷醒來已經在醫院急診室 

被警方告知對方肇事逃逸

當天晚上找到對方他才高一 沒駕照未成年家人允許他開車上學

來醫院說了一句對不起便走人說在聯絡

牙齒斷掉牙齦也裂開  眼皮下巴都有縫針

車子手機都壞掉

請問賠償問題是他賠我還是我賠他?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4 08: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從您的論述無法判斷肇事責任,建議應該向員警取得現場圖、照片及初步判定表等,以釐清肇事責任

2、賠償的部份,確認肇事責任後,可以要求該名肇事者、借車給他的人、還有他的法定代理人連帶賠償

 

 

依初判表決定肇事責任

請備妥證明資料供日後求償之用

張浚泓 (owen) 104-06-04 10:20

您好,關於您所詢問題簡答如下:

1.可依照警方所製作之初步分析研判表初步判斷肇事責任(若不服,可申請行車事故鑑定)

2.請妥善保留醫療單據、修車、手機修復等單據及因此增加生活上需要支出證明。

3.對方未達考照年齡駕駛車輛,且父母(法定代理人)同意,應可依我國民法規定,併同列法定代理人為共同被告請求民事賠償

ericlight 104-06-04 00:02

律師大人, 

您好! 本人於4/26晚間十點多到桃園市某元大銀行分行使用自動存款機存款後不慎將一袋資料置放于存款機上方忘了拿走, 4/27進臺北總公司才回想起可能放在那裡並於4/28上午前往該分行尋找, 該分行襄理基於個資法要求我就近前往附近的派出所報案她才能將該份監視器錄影帶提供給警察人員, 但據該襄理轉述, 確定是有人先行使用自動提款機進行轉帳後發現我的資料袋並先將其中的外幣約NTD2萬多元取走, 幾分鐘後又返回將整袋資料取走, 我要求該襄理提供帳戶資料給偵辦人員, 但該襄理要求”警察局"行文她才能提供, 但偵辦人員卻以遺失侵占屬於微罪, 無法要求警察局行文, 所以目前偵辦進度:0, 由於裡面有除了有外幣約NTD2萬多元還有我公司的部分資料及我的駕照(上面有我的個資), 我因為是外派在國外工作當天中午即離境無法前往掛失駕照, 請問此問題是否有解? 畢竟除了我金錢損失, 我人不在台灣也怕資料被盜用!懇請幫忙!謝謝!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4 08: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有檢察官有權限認定是否屬於微罪,及微罪的處遇方式。

2、倘若員警仍拒絕偵辦,可以先索取辦案三聯單,然後向政風單位申訴。

 

 

罪刑清重非承辦員警所能判定, 只能當意見參考

如員警以此為由, 就是俗稱的吃案, 先索取辦案三聯單,然後向政風單位申訴

ericlight 104-06-03 22:33

律師大人,  您好! 本人於4/26晚間十點多到桃園市某元大銀行分行使用自動存款機存款後不慎將一袋資料置放于存款機上方忘了拿走, 4/27進臺北總公司才回想起可能放在那裡並於4/28上午前往該分行尋找, 該分行襄理基於個資法要求我就近前往附近的派出所報案她才能將該份監視器錄影帶提供給警察人員, 但據該襄理轉述, 確定是有人先行使用自動提款機進行轉帳後發現我的資料袋並先將其中的外幣約NTD2萬多元取走, 幾分鐘後又返回將整袋資料取走, 我要求該襄理提供帳戶資料給偵辦人員, 但該襄理要求”警察局"行文她才能提供, 但偵辦人員卻以遺失侵占屬於微罪, 無法要求警察局行文, 所以目前偵辦進度:0, 由於裡面有除了有外幣約NTD2萬多元還有我公司的部分資料及我的駕照(上面有我的個資), 我因為是外派在國外工作當天中午即離境無法前往掛失駕照, 請問此問題是否有解? 畢竟除了我金錢損失, 我人不在台灣也怕資料被盜用!懇請幫忙!謝謝!感激不盡!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若警察不願發函予銀行,建議可向檢察署提告訴狀,並請檢察官發函要求銀行提供相關帳戶資料,以利案件偵辦。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蚊子 104-05-31 18:13

本人在4月份找上賣家並挑選了一台二手車,因為當時沒汽車駕照無法貸款購買,直到5月分我拿到駕照後準備要前往賣方處繳交資料購車時,賣方因口頭告知說我之前看的車子因為認證沒有通過所以要換一台有認證車子給我,因為當時急著要買車所以也沒有多考慮,當下便同意換另外一台他口頭告知有認證過的車子,交車後我開去原廠檢查才發現,車子是無法認證通過的,原廠技師表示:該車輛因為引擎蓋及右後車門有更換過不可能通過認證。另外在當初購買時也是口頭告知我利息可以幫我處理得很低才提高意願跟他買車的,可是現在交車後貸款部分利息跟他口頭說的根本不一,他說我利息才4.多%但是我上網試算後大概在13%左右,我帶款金額是40萬每期要還款10802分期48期這樣利息金額大概在12萬左右。

而且賣方說願意幫我處理一台車用六合一的影音設備,到目前交車快一個月了都還沒幫安裝。

想請問我這樣有辦法要求他買回車輛並處理目前貸款解約問題跟當初交車時所付的頭期款及交車領牌保養保固的錢嗎?

因為我覺得根本都跟他說的不一樣,第一:車輛並無可能通過認證卻跟我說事認證過車輛 第二:該車輛有更換過右後門及引擎蓋也沒有告知 第三:車輛貸款利率也跟告知不同 。  以上問題內容 麻煩解答了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31 18: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對方欺瞞得以通過認證的部分就已經構成詐欺行為,可以撤銷該買賣,並且要求賠償所受損失。

可以發函要求對方賠償,倘若拒絕,可以備妥相關資料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31 2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Overman 104-05-31 09:39

本人於2013年二月間初次酒駕(0.27)被吊照一年,
 爾後又於2015年三月初酒駕(0.99)遭到警察查獲,以上皆無肇事,
 刑事罰判決三月,易科罰金已繳清,
 後查詢交通裁決所,發現需要吊銷駕照三年,
  因敝人生活環境之所需,難以不使用交通工具,
  後碰巧在網路上,看到新聞如下: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256793 
想請問我的情況,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請裁決無須吊銷駕照三年?

說到底,酒駕還是不對的行為,不過吊銷駕照三年實在太不方便,所以特來此處發問,希望有好心的律師可以解答我的問題,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31 13: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第一次酒駕次在修法後,因此沒有您所提的個案的適用。

104-05-28 15:09

律師您好

想請問這種車禍可能到法院處理的可能會那一種結果?

經過是這樣:在行經新北市新莊區在雙線道中間是雙黃線的時候發生碰撞對方是後方車輛是機車,我方是汽車停在可停車的地方要迴轉也事先打方向燈,就被追撞到左前方葉子板的地方,我方車輛並沒有超過雙黃線,警方也做筆錄,可是沒看雙方駕照,是否在失去正當性的處理,事後都有常去關心,可是對方一直不給醫療診斷書觀看,也不提供資料我方的保險公司,多次有跟他們提醒,是有看到傷者只是肩膀受傷,還有提供X光照片看起來並不像骨折,然後要約談合解,,談到賠償金4~5萬,在詢問對方是實際金額就沒在回答,只感覺敷衍了事都沒談到重點就想離開,事後打電話要求20萬,對方是外傭,是否需要請律師?如何處理比較適當?

先向警局索取初步分析表,初步釐清有無過失,依你所述,無過失的機率是高的,如無過失,也就無賠償問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5-28 19:14

您好:

建議您先到警察局拿初步分析研判表看雙方初步的肇事責任為何,倘您有過失責任的話,則對方嗣後提告的可能性就大增。當然之後倘進入訴訟程序,您依然可向檢察官或法官聲請送車鑑會作鑑定,以進一步確實釐清雙方責任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28 21: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小林 104-05-27 23:30

我於104年1月多份被朋友假借吃飯騙去飆車!

我被監視器拍到罰我三年不能考駕照牌照吊三個月

我聽過一案不二罰我今年17快滿18

這件事情有送法院我被法官判假日生活扶導

今日收到監理站來的信說我罰款不用繳但是3年不能考駕照牌照吊三個月還是要實施

那我想再請問三年不能考駕照  是只有機車 汽車可以考?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5-27 23:34
Dear 小林, 本案應有送行政執行處執行,請直接向承辦人員詢問即可。 以上,若有進一步諮詢之必要,請將法院之裁定以及相關公文寄至信箱(heatherpisces@gmail.com)以方便回覆!
小林 104-05-27 23:20

我於104年1月多份被朋友假借吃飯騙去飆車!

我被監視器拍到罰我三年不能考駕照牌照吊三個月

我聽過一案不二罰我今年17快滿18

這件事情有送法院我被法官判假日生活扶導

今日收到監理站來的信說我罰款不用繳但是3年不能考駕照牌照吊三個月還是要實施

那我想再請問三年不能考駕照  是只有機車 汽車可以考?

e2002story 104-05-24 18:47

我的家人因為二次酒駕被抓,目前在等裁決書下來,

因為二次酒駕皆是騎機車,但是剛好又沒考取機車駕照

只有大車的駕照,監理站表明沒有機車駕照就直接吊銷大車的駕照

並限制三年不能再考,此罰責不是違返了法律的比例原則嗎?

大車不能拿來騎機車這是明文有定,違規機車,可以合理開罰無照駕駛

可是騎機車違規卻不開無照駕駛,反而變相吊銷大車的駕照

爬很多文,有人去申訴成功,可是這種申訴是要直接走法院嗎?

我該如何做,要聘請律師寫訴狀嗎?搞不懂。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修法前您可聲明異議,修法後您可於收到裁決書後30日內向管轄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撤銷訴訟。 

e2002story 104-08-17 16:04

我已先向監理站提申訴,看起來是被打回票。

請問律師生先生我接下來是要聘請律師為我寫行政訴狀嗎?

重點是我是騎機車酒駕,最後卻吊銷我的聯結車的駕照

我該如何寫訴狀,若聘請律師代寫費用如何計算?

e2002story 104-08-22 14:58
律師您好︰ 我已先向監理站提申訴,看起來是被打回票。

請問律師生先生我接下來是要聘請律師為我寫行政訴狀嗎?

重點是我是騎機車酒駕,最後卻吊銷我的聯結車的駕照

我該如何寫訴狀,若聘請律師代寫費用如何計算?

您的服務範圍在北部,但是案主在彰化?那如何處理呢?
回覆 林裕智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修法前您可聲明異議,修法後您可於收到裁決書後30 ... (恕刪)

ShanoIte 104-05-22 18:13

你好我想請問我們的車需要自己認賠?我跟她如果上法院的話會接受到什麼制裁
事情經過我18她16我和她(我女朋友)在3/14當天逛完夜市時準備回家時  她和我請求機車借他騎  我知道她未滿18歲  但因為女朋友也不好意思拒絕  我就讓她騎  她載著我  聰竹東>橫山>關西>新埔  因為她原本說她知道路  我也相信她  後來我們路不熟有點迷路  有些爭執她因為賭氣騎的很快  最後因為車速太快  撞上反光鏡  進了醫院  她腳骨折 手也受傷 我右腳肌腱撕裂傷  在醫院時  她爺爺告訴我要我去擔下我騎車  這樣她才不會受罰  我當時害怕不知道怎麼辦  我就和警察說是我騎的  後來因為家人反對  於是協商後還是說她騎的  剩下的也只剩車子損毀問題    想請叫專業律師來尋求  車子該有誰賠  認賠  還是她們賠

事後又被警察局開了一張罰單  允許無照駕駛人 駕駛其車輛 想請叫這張罰單要罰誰 被開的人是我  車主是我爸爸  調扣駕照的人是哪位  我還是我爸
監理所之前說我爸  現在又說是我 

您好:

1.  車輛損壞的求償人,是車輛的所有權人,因此您父親才是車輛損壞的被害人,可以向就車損部分向肇事者求償

2.  因為係您允許對方駕駛車輛,因此被吊扣駕照的是您而非車主。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ShanoIte 104-05-22 19:10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  車輛損壞的求償人,是車輛的所有權人,因此您父親才是車 ... (恕刪)

我允許未成年騎車 那我的責任會是甚麼?
會受到什麼樣的罰則? 
如果我爸爸說他可以幫我調扣駕照  如果扣他的可以?

小尾 104-04-29 23:21

網路上看到辦名間貸款,知後對方打電話給我說你住哪貸款需要多少,我說15,知後問我性名住址現在工作哪間公司,是算時薪還是薪轉,知後他跟我說你資料寄過去我幫你省合,知後叫我4月25號叫我用黑貓宅急便寄給他,他給我住址,性名,電話,我就寄,裡面有身份証,駕照,存摺,都影印,還有一張提款卡,並沒給她密碼,但是25號晚上他叫我手機拍雙証件跟存摺給她,知後4月28下午警察打給我,我才知道我變人頭,馬上打電話去停提款卡,身份證,知後拿簿子去刷新,一看哇靠,6萬7都被領走28號停卡那天被害者匯7000他沒領走還在,當時一氣知下手機摔地上,賴資料都不見,共10名被害人,算存簿才知,10位被害人,這怎處理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9 23:40

您好,日後您可能會被以幫助詐欺之方向調查,建議您將相關證據資料蒐集齊全,已證明您未有幫助詐欺之犯意及犯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30 23: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蒐集之前與對方連絡之相關證據資料,以利證明您非幫助詐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ZJ 104-04-28 18:52

日期4/27 經過路口時是黃燈 到中線時就紅燈

橫向有一台機車 我撞到他的車頭

兩台都倒 我當下直接牽到路邊

他也牽去對面

我轉頭時沒有看到他

我以為他走了 所以自己也離開了

這樣算是肇逃嗎

本人18 有駕照 車是朋友的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4-28 21:48

您好!

要看對方有無受傷而定,如果對方有受傷,還是有可能成立肇事逃逸罪。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8 22:19

肇逃的前提在於有致人死傷,若沒有致人死傷就不會成立。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8 2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無受傷,您即無肇事逃逸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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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4-15 19:07

這個月駕駛 大貨車 因為倒車不慎撞到停在路旁的轎車未停在停車格內也沒擺放警示標誌  因為我並無任何感覺當下就離開現場 後來警察通知才知道我倒車撞到車了 當下馬上和車主和解 還是被開了一張肇事逃逸無人傷亡的紅單  需要吊扣駕照1個月  目前申訴中  申訴資料有監視器影片 和解書 和當事人願意未我證明我非惡意肇事逃逸的書面資料還等....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也算肇事逃逸嗎  這申訴成功的機率高嗎 麻煩律師幫我解答一下  駕照我吃飯的工具對我很重要

sumiri 104-04-13 16:35

我於2/11與對方發生擦撞 ,到路口時,我為直行機車,對方開車(非車主)從我左後方右轉,導致我反應不及,發生擦撞。當下沒報警(這真錯誤是示範)   對方也載我去醫院急診就醫。

當天我就因X光片照出尾骨嚴重脫臼移位,但念在對方年輕,加上有誠意陪同就醫 打算和解。但約了兩次對方因故未到及遲到,本人就於2/14跟對方約交通組備案順便和解,才知道對方沒駕照

和解金為補貼一年上下班需要坐車交通費(一天300,一個月約6千),但因念在對方年輕只跟對方要求補貼一半約36000 加上 醫療費2500即就和解

對方又因為年輕沒錢,要求分期 也應對方要求讓對方分期

兩個月過去了 對方一毛錢也沒付,期間也不聞不問,但簽了和解書只能認了,加上事後備案,更不用說肇事責任歸屬問題。直到匯款日對方依舊沒匯款,傳簡訊詢問(順便發牢騷)順便跟對方說 若再不匯款 和解書視同無效 定會提告 ,對方回訊 告我沒差。於4/13致交通組提告 過失傷害

 

想詢問律師意見,這樣提告 我是否有立場? 提告金額是否能更改?

因尾骨骨折 導致 無法久坐 正坐 (醫生建議一年內不要騎車 以免碰撞再度移位 但診斷證明醫生不願意寫明 只寫說需後續追蹤3個月)加上沒肇事責任鑑定

我是否可以連帶車主一起提告?(對方無照 加上車子非本人)

若有詞不達意 請各位見諒 (發生車禍已經很倒楣了,加上對方又無賴 真的無力又無心 而且尾骨骨折後遺症很多 心情覺得很鬱悶 希望律師能給予意見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4-13 18:06

您好!

刑事可以提告對方過失傷害罪;民事賠償部分因為已經和解,原則上只能依照和解書的和解金額求償;不能告車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3 2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過失,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車主部分,則因其非駕駛之人,故不得對其提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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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iri 104-04-14 09:59

 謝謝兩位律師回答 至少心裡有譜

 

對方若名下無財產 即使後續有聲請支付命令感覺也拿不到賠償   真的認為人善被人欺

是有聽別人說 若當事人無力償還 車主有連帶責任 畢竟 對方無照 車主還借給對方 而對方也曾說過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車禍 是否因為這樣才不怕我去告他? 一切的一切的都只是我想像與猜測

我目前只能收集單據及等待通知

謝謝大家

 

 

 

sumiri 104-10-27 13:27

回覆後續:

提告後,開了偵查庭==>法院調解庭==>法院刑事庭 對方均未到

法官還是希望我們和解 又寄通知單 開和解

剛剛心血來潮 查了被告罰單 一堆未繳 名下有汽車動產

這...不就宣告 我不用得到賠償 下次開和解庭對方又沒到 不就莊孝維??

司法真是冗長 這種人為啥不抓去關  還欠一堆錢 還是爽爽開車上路 到時開車撞到人繼續擺爛過生活?

 

 

 

 

 

 

like.it@msa.hinet.net 104-04-12 01:18

請問我父親今日酒駕自撞分隔島毀損交通號誌,酒測值0.65,多年前也曾酒駕被吊消駕照,他這種情況會被判刑或易科罰金嗎?因家境關係恐怕無力負擔罰金,但又不忍65歲父親被關,請問有何方式解決,煩請告知!謝謝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5 11: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前案是否超過5年?此部分涉及累犯問題。

2、倘若沒有人員傷亡,則可以爭取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不過是否准以易科罰金或是易服社會勞動,屬於法院及檢察官執行指揮權。

3、建議可以認罪,並且請求從輕量刑。

 

阿宥 104-04-11 16:31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

我把機車借給已成年無駕照之人[18歲]

騎乘機車在路上遭警方攔查 拒絕攔查加速離開

事後被舉發 危險駕駛[舉發對象我本人]

我上網查 違反交通法規處罰條例 第43條一項一款

[原因]需到案[違規日]104年3月29日[事由]以危險方式在道路上駕駛機車

[罰鍰]12000[應到案日]104年5月13日 確定的是逕行記3點罰金12000

請問除了罰金跟記點還有甚麼其他罰則?

聽說會被扣車牌三個月駕照三個月?

如果有被扣車牌 幾時開始生效無法上路?

我可以跟駕駛人到監理站說明把法金罰則轉移到他身上?

並且完全無事脫身?

我本人有機車駕照汽車駕照  車子我名下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1 19: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向交通裁決所提出異議,並提出證明駕駛人非您本人,以資救濟

芷宜 104-04-10 12:07

請問 -原本想說這陣子去考機車汽車駕照!後來上監理所網站去查詢罰單,無法線上繳款!   網頁交通罰單有三條,其中兩條是94/6/8,無照(19200)跟不遵守道路交通號誌之指示(3600)
無照駕駛(19200)那條前面寫原因為 “ 需到案、債憑 ” , 另一條原因則是寫 “債憑”!  請問這為什麼會這樣?!要如何處理呢?!謝謝!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4-10 12:09

您好,直接撥電話到監理所不是比較快嗎?

 

張小瑋 104-04-08 23:41

 

那天我與救護車發生車禍,當時情況:那天我載著奶奶準備去同學店裡吃晚餐,當時我是綠燈,但因為我路不熟加上車上有載奶奶所以車速並不快,那在準備經過十字路口時(離路口約50公尺)我因路不熟所以做了減速動作,在我做減速動作時我有聽見救護車的鳴笛聲,當聽見救護車鳴笛聲那我就準備要避讓救護車先行所以腳就沒離開煞車踏板,當時我就先看十字路口的左右兩邊並未發現該救護車的車輛我就看車內的照後鏡看救護車是否在我的後方可是也未發現該救護車的車輛,在我看完照後鏡準備將視線轉回前方時,在頭腦還在想嘴裡還唸著奇怪救護車是在哪裡?在我準備將視線轉回前方的同時,在我準備要經過這十字路口右方突然一個白色的影子在跟本來不急反應的情況下我就發生車禍,然後我的車就直接轉了180度,我車子本來是前進的檔位D檔,但是後來變成車內檔位還是D檔,可是車子卻變成倒退,然後我的車撞到東西後車子才停來,車停後,我防止我車子繼續倒退將車子檔位打到P檔讓車停下,打至P檔卻才發現,檔位因撞擊後以已經卡死,於是我將我的車直接息火,這時才發現原來那白影是救護車,之後我先詢問奶奶是否有哪裡受傷還是不舒服?當時我胸口很痛又很喘,在這有路人來跟我說我的車在漏油不知什麼油叫我們先下車,我才先將奶奶的安全帶先解開在解開自己的安全帶,打開車門緩緩下車準備將奶奶扶下車,那位路人就跟我說已經有人報警了,那她幫我將奶奶扶下車,之後我們就在車旁休息,我本身也有初級緊急救護員EMT-1證照,本想前往查看該事故救護車情況,但因當時自己本身胸口痛加呼吸喘,事故救護車那也有其他人,所以我就沒前往查看,之後警察、救護車就來現場了。那第一輛救護車先將事故救護車上患者送往醫院,然後第二輛救護車準備載事故救護車司機前往醫院,有位救護員才來問我不是胸痛呼吸喘要不要去醫院,才將第二輛救護車叫住,我和奶奶才坐那第二輛救護車一起到醫院,在現場我和奶奶並無外傷只是我胸痛呼吸喘,奶奶在現場的時候並無不舒服,但奶奶到了醫院後漸漸感到腹部不適,檢查後才發現腸子破裂

 

以上是我當天車禍我的情況

我目前只做好筆錄,那看當時路口監視器畫面,當時這輛事故救護車前方有二輛車,第一輛已打方向燈靠右做避讓動作,第二輛因交通號誌是紅燈,所以直接於車道停車,由於是二線雙向車道,跟救護車同向車道機車道等於被第一跟第二輛車擋住,該事故救護車於是逆向行駛跟紅燈,然後在十字路口與我車輛發生事故。我之前也開過民營救護車,救護車雖在執勤時有道路優先行使權是沒錯,可是也沒規定說他有完全絕對的道路優先行使權,對吧?不是鳴了笛閃了燈就可代表他遇到紅燈了不必減速,必要時還是要先停車確定安全無誤時在行駛吧!?鳴笛閃燈也不代表他可直接逆向行駛對吧!?要是可以不就代表他如果執勤中一鳴笛一閃燈整條馬路都他家的了。

 

想請問

1 這場車禍現在我該如何處理?

2 我如果駕照之前被吊銷,等於這次

   車禍我無照,那該怎處理?我可以

   要求賠償嗎?

3 在現場救護過程我覺得雖然我與奶

   奶無外傷,但是現場好像沒人理我

   們,我們也算受害者吧!在這整個

   過程他們救護員是否有無過失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8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處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一、關於車禍肇事原因部分之認定,後續如果進入訴訟的話會送鑑定,如果對鑑定結果不服的話會送覆議

二、我的作法是我會查一些救護車紅燈車禍的判決來參考,看一下打贏的長怎麼樣,是怎麼打贏的,需要什麼證據。如果發現敗率過高,就要想辦法和解調解

三、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以受理機關受文計算時間。

四、民事請求權時效二年,第一次要在二年內處理;後續因中斷而重行起算的時效為五年。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Victim 104-05-15 09:46

只是我是被時速100紅燈的民間救護車側撞, 轉了 360度, 有上新聞. 

參考一下

1. 病患翻車亡 救護車駕駛判4月

https://tw.news.yahoo.com/%E7%97%85%E6%82%A3%E7%BF%BB%E8%BB%8A%E4%BA%A1-%E6%95%91%E8%AD%B7%E8%BB%8A%E9%A7%95%E9%A7%9B%E5%88%A44%E6%9C%88-213000935.html

檢方不服提上訴,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院廿四日認為,鍾駕駛救護車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有特別通行權,但在交叉路口,面對紅燈的狀態下,對於側向會有遵照綠燈指示行進的車輛,應能有預見卻未注意,沒有「信賴原則」適用,以業務過失致死罪,判他四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emily 104-04-07 11:33

我們在104年 2/21發生車禍
我方是左轉車(開車),被對方直行車機車)撞上對方右手骨折
對方有喝酒,酒測值0.72
雖然我們是轉彎車但我們已轉過路口了(車輛已在巷道內且在機車代轉區格內)車子屬靜止狀態   我方正禮讓前方行人先行

 對方不知怎麼忽然從後方撞上
現在對方 對我們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

非常令人無耐  申請車禍事故分析研判表內容如下:

我方:肇事原因:疑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
對方:肇事原因:酒駕(0.72)疑行使時未注意前車路況
違規事實:酒駕持有駕照


想請問~~~
對方未持有駕照也可行駛路權嗎?
若真判定對方控訴我們過失傷害
我們可否控訴對方惡意撞傷或是什麼之類
我們也是受害者
車子都開過馬路了他自己撞上來
(真的很氣而且經濟也沒有很好)
修車花的這筆費用真的讓我們這小家庭雪上加霜)

而且又酒駕本就不該上路

若真的讓對方控訴成功還有天理嗎?

可否有什麼解決的好辦法
難道對方都沒錯嗎?
對方都不應該賠賞我們的損失嗎?

今天要去交通隊做筆錄我們該怎麼陳述對我們才有利呢??

感謝您的回覆~~萬分感謝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4-07 12:09

 您好

 刑事上的過失傷害罪,是不會因為對方有過失,就免除您的刑事責任的!

 重點應是您有沒有過失而致對方受傷?

 其他相關具體問題,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emily 104-04-07 12:44

 這樣看來我方過失傷害會成立囉~~(為什麼???????)

我?就因此被告難道沒有法律制裁他嗎?(欲哭無淚)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07 21:11

這看起來是警方的初判表,不服的話可以送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7 23:57

縱使您只有百分之一之過失,只要對方有受傷,您還是會有過失傷害之可能。

Jenny 104-04-04 12:16

  我朋友他前陣子去警察局謊報筆錄,過一天後去警察局坦承,後來被警察告誣告罪。內容是因為我朋友發生車禍休息一個月,想要想勞保理賠,以便有錢開刀,但是他的駕照遺失要補辦,他的名下有其他的機車,那部機車的紅單又沒繳,但那部機車是別人用他的名字買的,對方一直拖不繳錢也愛理不理,不接電話,訊息也很少回,我朋友因為很急著要拿錢,只好去警察局說他車子遺失想要趕快找到車子在哪裡,可是他向警察說明的內容沒有指定任何人,只有說他想要趕快拿到車子,請問這樣是否為刑法171條中的未指定犯人誣告罪?

  他之前有詐欺前科被判有期徒刑,至今還沒超過五年的時間,可是他韌帶斷裂,另外要邊上班邊上課,家裡經濟環境不好必須存錢以後來養父親,進去監獄就會丟掉工作也無法存錢,請問這樣是否還有緩起訴或是緩刑的機會,如果被判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是否有機會易科罰金?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4-04 13:07

您好!

依您所述,可能構成未指定犯人誣告罪。累犯會加重,但自首也可減輕,仍有機會緩起訴緩刑。若確定判刑六月以下,通常可易科罰金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4 1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能構成累犯有加重之事由,但亦可主張自首減輕其刑,於地檢署時可嘗試具狀請求緩起訴處分,若遭起訴,亦可具狀請求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緩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04 19:19

報假案應有未指定犯人之誣告罪,偵查中若認罪,因非重罪有機會獲得緩起訴機會,若被起訴,也可爭取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但要盡可能展現出反省不再犯的良好態度。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4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能構成累犯有加重之事由,但亦可主張自首減輕其刑,於地檢署時可嘗試具狀請求緩起訴處分,若遭起訴,亦可具狀請求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緩刑之。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4-06 12:51

您好:

1、您的朋友確實有誣告罪之問題。

2、因您的朋友於五年之內再故意犯罪,有累犯加重至本刑之二分之一之問題,但亦可主張自首之減輕其刑,故建議於法庭上表達痛改前非及深具悔意,並希望有其他方式可彌補,仍有機會獲得緩起訴緩刑,亦有易科罰金之機會。

刑法171條未指定犯人,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未指定犯人,而偽造、變造犯罪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犯罪證據,致開始刑事訴訟程序者,亦同。 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小威 104-03-26 00:41

各位律師大大好:

小弟不才有個疑惑,103年08月15日自己活該酒駕測試酒精濃度0.89,後續該完成的流程(比方開庭,已繳交緩起訴處份金,監理站上交通課8小時完成)

※我有個不理解的地方是我ㄉ緩起訴期滿日是到104年11月5日,那在這之前還會寄甚麼通知單來嗎?或者是說期滿之後會再接收到甚麼單子亦或者我要去辦理甚麼手續等等之類的嗎?因為只有監理站很明確告訴我於甚麼時間點可以領回駕照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6 21: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緩起訴期間屆滿不會有通知。

阿承 104-03-12 19:56

3/8號早上大約11點左右 路經花蓮台11線水璉段(沿途觀光並無開快大約50~60)
可是在水璉警察局前(設臨檢站) 被欄下 警察杯杯說我超速 開到87公里
可是我在靠近臨檢站前有個彎道在彎道前有個測速照相機在這裡我就慢到50左右
出彎後我並無加速 (我有看我時速表跟GPS上的時速)
出彎後是個下坡 我也沒加速 就順順的開到臨檢站(有揮紅旗示意我停車)
一開窗警察杯杯就問我開多少 我也老實回答50~60 也乖乖的拿出行照駕照
過沒多方警察杯杯就拿了一台手持測速(只顯示車速沒顯示時間日期還是黑白那種)
說我剛剛開87公里 我跟我女朋友當場嚇到
我也跟他說我剛剛沒開那麼快 在彎道前測速相機那裡
我車速降到50左右入彎我也沒加速
出彎我就看到你們臨檢站 也不會那麼白目加速吧!! 而且還是下坡
警察杯杯還是堅持 我有開到87公里

因為前面還有一台被臨檢也被開單的砂石車 我當場提出質疑 只有車速
你們會不會是拿他的來開我的 警察杯杯說 這幾秒不用就會自動歸0
可是我在那等他開單也差不多有5分鐘 也沒自動歸0
(事後我有打電話去花蓮警察局詢問 確定是會幾秒沒動作 自動歸0)
最後在扮白臉的警察杯杯好心勸導下
簽名 後到監里站申訴
問題是申訴 我該提出什麼證據
我能提出 手持測速 既沒照片也沒日期時間 就只是一個87hr嗎?
我能請他調出 他臨檢時v8所拍攝的影像嗎? 或是提出什麼佐證嗎?

過程並無爭吵 但是行車記錄器 我是設定5分鐘一次重新錄影
所以回到家就都被洗掉了!! 我又該如何自救 (這張紅單讓我有 被坑的感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先提出申訴,並爭執超速證據力,若監理所或法院認為有瑕疵,仍有機會撤銷該罰單,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超速部分的案件申訴成功的案件不多喔(誠實)。

二、有人會主張機器可能誤差,甚至還有人提出國外儀器有誤差的報告(警局會提出機器檢測報告反駁);然後如果你申訴失敗進入行政訴訟的時候,警察就會被叫去當證人。沒錯,警察會被叫去當證人,而且他的證詞還有可能會被採…

三、我覺得如果你有行車紀錄器的話或許還有點空間…(行車紀錄器加上鑑定車速),不過我不認為鑑定費用會便宜。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預約,謝謝。

小安 104-03-11 22:50

今天3月10日晚上00:24分

謝XX:對方在網路上的FB放了一篇文章還有影片

車道好久 按喇叭本來要示意面有很多車

結果他連基本的道歉都不會就罵靠北靠目 要不要老媽在座不然真想試試你的能耐

~純發洩文~

以下是他的留言(就開始很多人開始討論)

。。。。。。。。。。。。。。。。。。。。。。。。。。。。。。。。。我:汽車前面兩台機車都沒按喇叭!

代表人家也在耐心的等待!

兩位騎士都在看你不會覺得怪怪的嗎?!

貨車不是你想像中的簡單!

喇叭的定義是有車要衝出來或是違規才在按。

。。。。。。。。。。。。。。。。。。。。。。。。。。。

黃XX:衝出來再按喇叭有甚麼鬼?(讚:1個)

。。。。。。。。。。。。。。。。。。。。。。。。。。。

我:(要衝出來)!(衝出來)差很多!

(要衝出來)你預知按喇叭!

(衝出來)不用按直接撞!

前方都停下來你還會踩油門撞嗎?巷口誰會騎很快!

。。。。。。。。。。。。。。。。。。。。。。。。。。。

謝XX:巫XX前面的第一台一進去就被嗆了哦 耐心等待?

是不想惹流氓而已 懂?

還有違規再按?你駕照考時事不是沒讀清楚啊我有說貨車好開嗎 傻子

(讚:4個)

。。。。。。。。。。。。。。。。。。。。。。。。

謝XX:真傻他媽的(讚:4個)

。。。。。。。。。。。。。。。。。。。。。。。。。

我:然後勒!沒耐心的人!多多休養@@

。。。。。。。。。。。。。。。。。。。。。。。。。。。

 我:我可以告你嗎?按讚的順變一起

 

。。。。。。。。。。。。。。。。。。。。。。。。。。。

莊XX:真傻他媽的(讚:1個)

。。。。。。。。。。。。。。。。。。。。。。。。。。。

林XX:真傻他爹的(讚:1個)

。。。。。。。。。。。。。。。。。。。。。。。。。。。

謝XX:法官 他罵我傻子 我要靠他

。。。。。。。。。。。。。。。。。。。。。。。。。。。

姜XX:要告人唉,我好怕!(讚:1個)

。。。。。。。。。。。。。。。。。。。。。。。。。。。

以下謝XX的話:讓我感覺到不舒服而且也說我媽傻子!

楊律師 104-03-12 00:28

建議將上開對話列印下

到警局向對方提出公然侮辱之告訴

小安 104-03-12 13:04
謝坤廷 吃飽太閒 哪時罵你媽傻了孩子  10分鐘 · 讚   巫靜安 你這樣已經言語上的汙辱到了!  9分鐘 · 讚 ·  1   曾啟銘 不是叫你在家,乖乖吃你的豆豆嗎?  5分鐘 · 讚 ·  1   Tony Chu 有戲看了    5分鐘 · 讚   巫靜安 我要去日本留學了!我不想惹太多情~
你只要公開道歉就好!很簡單^_^  5分鐘 · 讚   Tony Chu 日本留學不就很棒  4分鐘 · 讚   林以威   4分鐘 · 讚   巫靜安 你還是不道歉我就去警察局報案 4分鐘 · 讚 林以威 去學法律嗎? 4分鐘 · 讚 林以威 學完再回來告 3分鐘 · 讚 巫靜安 法律系? 3分鐘 · 讚 Tony Chu 確定不是去浪費生命 ? 4分鐘 · 讚 ·  1 培志鄭 傻屌+1 名單沒有我 2分鐘 · 讚 徐博強 現在發文還要小心被告,長知識了...還是潛水就好! 1 分鐘 · 讚 Tony Chu 台灣混不下去跑出去嗎?動不動就告告告 啊不就很會 1 分鐘 · 讚 Jung Huang 告不成拉
我可以直接跟你說無法成立 剛剛 · 讚 夾心 有亮點錯字 自找 我不想也被拉進去那個坑
認真魔人加文盲 唉 1 分鐘 · 讚 ·  1 Tony Chu 污淨俺 幹嘛不回我 1 分鐘 · 讚 ·  1 林偉翔 這就等於買了電影票照著好碼入坐一下樣意思 看一下留言 再來評斷 2分鐘 · 讚 ·  2 Tony Chu 污淨俺~~ 越來越亂了!我真的步道該說甚麼好!
宋昱昀 104-03-05 10:27

民國101年發生無照駕駛機車發生車禍,法院判決18歲時,延後考照一年,可是剛剛打去監理所問什麼時候可以考照,結果監理所回答發生事故後.8年後才可以考汽機車駕照,請問有這樣的法律規範嗎??可是當時法院明明判一年而已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5 13: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確實有規定,部分違規事件,倘若致人受傷,確實有8年不得考照之規定。

此與法院判決無涉。 

豆豆 104-02-24 19:37
2/17酒駕0.64(機車)臨檢,在警局待一晚隔天到地檢署。初犯,認罪(警察教的),開庭上被告知罰款85000。 請問: 1.罰款金額對嗎?因上網查都在五萬以內,要怎麼查?聽到這金額嚇一跳。 2.不想讓家人知道,判決通知書可以更改地址嗎?當初是寫戶籍地。 3.除了罰款還要負什麼行責嗎? 4.我採分期,要如何繳費。 5.裁決書什麼時候會收到,還有收到什麼通知書?(整天都提心吊膽的 6.駕照是否會被吊銷?還是吊扣? 當下只告知我罰款而已,其餘都沒說。我想知道後續會有哪些問題?

一、如果是緩起訴條件而你不同意的話就會被起訴,起訴後未必比較輕,如果你不同意,然後跑到法院去,還是有機會判得比較重。目前司法實務對酒駕越來越嚴格了。例如:同樣是0.64的…桃園地院判決(一)二個月易科罰金六萬元(二)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萬元(二個月的話易科罰金六萬,加三萬就九萬)。二、不想讓家人知道,判決通知書可以更改地址嗎?當初是寫戶籍地。 答:寫一個陳報送達代收址狀,請地檢署送到你指定的地點。三.除了罰款還要負什麼行責嗎? 答:如果是檢察官緩起訴附條件而且條件是付錢沒有什麼其他條件,那就只有付錢而已,但是要知道如果緩起訴期間犯罪或不遵守緩起訴條件,就可能會撤銷緩起訴緩起訴怎麼寫還要看你收到文的時候判斷。四.我採分期,要如何繳費。答:這個地方如果是在地檢就緩起訴,要跟檢察官聲請;如果是在法院,判決後跟地檢署聲請分期執行。 五.裁決書什麼時候會收到,還有收到什麼通知書?(整天都提心吊膽的)答:看檢察官忙不忙了,一般速度很快的。六.駕照是否會被吊銷?還是吊扣? 當下只告知我罰款而已,其餘都沒說。我想知道後續會有哪些問題?答:行政部分:一、目前我想應該會有一個吊扣駕照一年…可參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裡面規定的很清楚。還有,就是五年內再犯就吊銷駕照三年…扣點扣太多的話也會吊…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一、關於你一直梗梗於懷的時間的問題…

(一)緩起訴可能時間,我幫你查了一個相關判決,摘要:

       1、酒駕時間:九十三年八月十日一時四十二分許

        2、緩起訴時間:九十三年十月十二日為緩起訴處分

        3、緩起訴確定時間:並於同年(九十三年)十一月二日確定在案

        4、所以如果以這個判決來算,這個案件從酒駕那天算過了二個月才收到緩起訴處分,再過了二十日左右才緩起訴

            定。也就是說,從酒駕緩起訴確定,大概過了將近三個月的時間。

       5、但並不是每個檢察官的速度都是一樣,這你了解吧。

(二)如果不是緩起訴而是起訴的話,從酒駕到判決時間,我再查一些判決給你參考:

       1、也有起訴速度快的案件,例如:酒駕時間為103 年7月1日,起訴時間為103年7月11日提起公訴(隔十日)。

       2、起訴時間稍晚的案件,例如:酒駕時間為103年7月15日,起訴時間為103年7月28日(隔十三日);判決時間為

            103年9月30日(也就是說沒有緩起訴而是起訴,從酒駕到判決,經過了二個月多)。

二、以上,希望有幫到你,由於你沒有問到二審的時間,我就不研究這個了。

三、喝酒後二天內不要開車比較安全,我已經把我的二手車賣掉了,我最常擔的交通工具是公車與捷運,供你參考。還有,即使如此我也很少喝酒,喝多少會過量呢?據經驗,一杯就過量了…不過你也沒有問這個問題,所以我就不研究給你看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104-02-23 13:00

各位律師您好!

我 103/11/14 發生酒駕自摔,血液換算酒駕濃度是0.9 (我真的深感後悔)!

我 103/12/05 做完筆錄,可是我並無去到簡易庭,因為我當時送醫院,並住了四天,當時員警告訴我等判決書下來再前去監理站,我有跑一趟監理站,監理站人員也是告訴我等判決書下來再說!

我想請問的是

1. 因為我沒有去簡易庭,這樣會不會不能緩起訴,得以易科罰金,至於判決書是會寄給我沒錯吧!

 

2. 我知道要吊扣駕照一年,這段等判決書的時間,我還是算有駕照嗎?

先謝謝各位律師回答了!

1.2013年6月13日起酒駕正式入法,酒測值吐氣達0.15就開罰,(0.15~0.24)以酒駕行政罰裁罰。酒測值吐氣達0.25(含)就以公共危險罪章移送地檢署偵辦。
2.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遭移送法辦者,依法可處 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3.俟收到傳票後即可遞狀請求檢察官聲請簡易處刑,若判刑6個月以下,可易科罰金或是服社會勞動。 
4.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用手機Line輸入帳號q789336免費通話及寫信至q102327955@yahoo.com.tw電子郵件與我們聯繫,本所就處理此類事件具足豐富實務經驗供與您參酌。
5.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3 21:55

實務上通常檢察官通常會直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亦可撰寫緩起訴聲請狀請求緩起訴之機會),

另外,吊銷駕照部分,會等處分確定後才會發生效力。

小陸 104-02-05 13:49

事情是這樣的...
小弟於前日2/3晚上喝了三瓶啤酒後騎車,被警察攔查酒駕酒測值達0.27,警察有告知超過0.25已觸犯公共危險罪,之後就被扣車以及帶回交通大隊的警局偵訊作筆錄
做完筆錄後半夜就被送到分局壓指紋以及照相,在分局待了一晚後,一早就被送到地檢署,做簡易的開庭。
簡易庭上,檢察官先詢問了一些基本資料以及犯罪事實後,便開了兩個處理方式給我,說酒測值達0.27觸犯公共危險罪現在有兩種處理方式,一種是判緩起訴一年並在半年內繳交完5萬元罰金;另一種就是交給法官判決,需要在法院開庭,讓法官裁定罰金的多少,以及我如果想要選擇勞動服務不想繳交罰金的話,也是要選擇第二種方式讓法官裁定。當下我問檢察官有沒有可能選第二種方式後,法官看了情形會判比較輕一點,檢察官則說:每個法官不一定,也有可能更重,看我要不要賭看看。

現在有幾個問題:
1. 在一開始被帶到交通大隊警局後,作筆錄前,他們有調資料查到我在101年1月有開車酒駕(當時是只有罰鍰扣車沒到觸法移送的標準),說我這算是五年內累犯,便開了一張35條第3項,說這張紅單是犯罪事實要我簽名,但又說這張紅單可以不用理他,因為"一罪不兩罰",以較重的公共危險罪罰則為主。這是真的嗎? 

2. 我去查了一下35條第3項,好像是針對累犯,罰的很重,除了罰九萬元,還要吊銷駕照3年不能再考,那如果真的不用理他,但紅單都已經開了,我之後是真的不用管他,還是要走什麼銷單的程序? 怎麼處理? 因為紅單上還有壓應到案日是3月5日,感覺是有時效性的,很急迫。

3. 在地檢署時我選擇緩刑一年並在半年內繳交5萬元罰金,並叫我之後等通知會寄到家裡。想問的是我多久內會收到通知? 以及收到的通知內容會有哪些? (怕等收到通知已經超過上面紅單的應到案日期) 

4. 半年內繳交5萬元罰金,是我必須要在半年內一次繳清? 還是我可以有分期付款的選擇? 或是能再提出以勞動服務的方式來折抵?

5. 目前整個過程都沒有人提到需要吊扣吊銷駕照。想問的是,我目前這樣的情形與判決,需要吊扣吊銷駕照嗎? 如果需要,那吊扣吊銷的時間為多久? 是只會吊扣吊銷我當時案發的機車駕照? 還是會連我的汽車駕照一起吊銷

6. 目前整個過程也都沒有人提到需要參加道安講習,我會有可能需要參加嗎?

PS.現在最擔心的是,我的處罰是只要罰檢察官的判決緩刑一年並在半年內繳交5萬元罰金?還是連35條第3項的紅單也要罰?因為一個月也沒賺多少錢,真的繳不出那麼多...
另外就是駕照會不會被吊扣吊銷,因為平常工作都需要用到交通工具,如果只吊扣吊銷機車駕照汽車駕照還能使用那還好...會不會連所有的包括汽車駕照一起被吊扣吊銷

對於法律以及後續程序的問題我真的一竅不通,希望能有人幫忙回答我的問題,真的萬分感激!!!

104-01-29 07:49

 

你好,想請各位律師替我解答。

本人今年一月初有請代辦公司辦理銀行信貸一事。

期間也有接受他們的傳真來填寫委託代辦貸款契約書,寫完回傳給他們,也說可以辦理銀行信貸方案

因為我問過很多間代辦,我的狀況都沒有辦法辦理,所以當我聽到可以辦理的時候也是半信半疑,因為我只有勞保半年,沒薪資轉帳,沒扣繳,也無任何擔保品,包含房子,車子,駕照等。

後續他們小姐說要先跟他們專員見面詳談部分細節,約我去他們指定的地方,因為離我家太遠,所以我沒有去,也加上時間上橋不攏,所以一直沒有見到面

後續我因為聽朋友的建議而想說就先暫時別辦貸款,而且也一直橋不出時間,那位小姐期間也有問我專案還要不要

我也跟她說可以約家裡附近嗎,她都說業務都回在他們指定的地方辦事情,就只能請我跑一趟

我後來想想也覺得怪怪的,所以都沒有出去跟專員見面

到昨天,他們小姐才傳賴問我專案部分要不要,我就跟她說可以取消辦理嗎

因為我這裡剛好有狀況導致沒辦法辦理,那小姐就說因為案件進行中,取消這樣會有違約金問題

就說契約書上面有寫,還說請組長與我聯絡,組長打來之後,也說他已經幫我送了

我說我都還沒跟你們專員見面,你也沒說要送哪間,就直接送了,然後組長就說什麼他很有把握之類的,我說不能取消嗎,他說可以但還是要處理契約違約金問題

我當然馬上打去他說的那間銀行問,根本沒有我的送件資料,而且我都還沒確定專案細節,你就說已經幫我送了,還一直約我出去見面,說見面詳談。

想請問各位律師,他後續說要告我,這樣告的成嗎,因為敗筆是我契約內容沒看清楚,而且正本也不知道被我收去哪了,他們那邊也只有我的影本。

我想問的是,他們說要告我,這樣告的成嗎

說有幫我送銀行,但是我從頭到尾都不知情,這樣我也可以反告他們嗎

要送可以,但是前提是我要先知道送哪間,照會時怎麼講,而不是我什麼都不知情的情況下你幫我送,然後打去銀行還說沒資料,你們再來說要告我。

請各位律師幫我解答,謝謝。

從辦理到現在已經20天了,現在說要寄傳票給我。

他們有辦法寄嗎?會不會被告,超級擔心 。

以下是他們的委託書。

一).甲方同意乙方為處理貸款事務有為一切法律行為及事實行為之權。 (二).甲方同意授權乙方為辦理貸款得透過財團法人聯合徵信中心,查詢甲方相關之一切信用紀

錄,以證實甲方填寫之資料是否屬實(甲方申辦條件如有謊報乙方可像甲方收取違約金)。 (三).甲方同意授權乙方依甲方之申貸條件,核送符合條件之金融機構進行申辦貸款,並適時將申 辦進度確實回報甲方, 惟金融機構保有最終核貸權,乙方不負保證之責。 (四).甲方交付乙方申辦用之資料副本、影本及以甲方之費用代刻甲方之印章乙枚,於作業完成後

由乙方直接銷毀不另歸還甲方,甲方不得異議。 第二條:甲方須無條件配合提供乙方申辦貸款所須資料;並保證所交付之資料、印章絕無偽造、變造等虛

偽情事。 第三條:甲方因辦理金融業務核准撥款而生之費用,均由甲方負責;不列入乙方所收取之代辦服務費。 

 

第四條:乙方之代辦服務費為金融機構核准貸款金額之 壹成 (8%) 。 並於於貸款核准撥款同時給付乙方

或甲方同意授權貸款核准撥款金融機構,於放款同時代扣給付乙方。甲方不得藉故推託。 第五條:乙方於申辦貸款尚未核准撥款前未向甲方收取任何費用;故 甲方於同意乙方代為辦理貸款後, 六個月內不得自行向銀行申辦貸款或再授權予其他辦理貸款代辦業務之他人(包括自然人、公 司、行號、等),亦不得片面終止本約。否則;應以新台幣(以下同)伍千元整為懲罰性違約金。 第六條:申辦貸款於核定對保時,甲方藉故不前往對保或於此時片面終止契約;甲方應支付乙方該次 核 貸金額 壹成 (10%)為懲罰性違約金。 乙方並得解除契約。甲方所交付之文件、印章等資料應於解除契約後三日內取回,逾期視同廢 棄物任由乙方處理。 第七條:本契約需送達之文件、資料等,應依甲方後列所填寫之地址,如甲方有變更應於五日前通知乙方。 第八條:雙方合意以台灣台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104-01-28 08:45

我的駕照遭人冒用(證件上資料是我的但照片是他人的),拿去犯案,犯人說她跟監理站說要辦遺失,結果讓他辦成,這樣監理站承辦人員是不是有業務疏失,我可以申請國賠嗎?提行政訴訟嗎?那該如何申請?雖然沒有造成我的金錢損害,但因為公務人員的疏失造成我很多的困擾

沈恆 (沈律師) 104-01-28 08:59

您好!

國家賠償就是要賠償金錢損害,如果沒有損害,請求國家賠償是不會成立的。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4-01-28 09:00

 

 

大人冤枉 104-01-26 11:14

酒測行政訴訟二次已畢. 經台北地方法院和高等法院判決敗訴. 請問是否還能向最高法院上訴.

因被測人當時不懂員警執法程序和被測人法律權利. 兩次上訴書中,未提及員警不允許被測人同時'休息15分鐘和喝水'. 休息和喝水只被允許其一; 換言之,喝水即測; 休息15分鐘,即不能喝水. 導致被測人口乾舌燥,精疲力竭,必須等到整個酒測流程結束,包括吹氣,畫同心圓,走直線10公尺,金雞獨立30秒...1個多小時後,警察開單時,才得以喝到水. 

事過境遷,該罰已罰,駕照吊銷3年. 但仍感不服,因此向貴公司咨詢,本人是否還有權利向'最高法院'提出訴訟?

感激~

2013年6月13日起酒駕正式入法,酒測值吐氣達0.15就開罰,(0.15~0.24)以酒駕行政罰裁罰。酒測值吐氣達0.25(含)就以公共危險罪章移送地檢署偵辦,基本上,行政罰(酒駕紅單罰緩)符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三項規定:駕駛人於5年內有2次以上酒後駕車者.處新臺幣90,000元罰鍰.吊銷駕照三年不得考領。 酒駕違反公共危險罪,法院罰金可抵酒駕紅單罰緩,法院公共危險係屬刑事罰.監理所係屬行政罰.倘刑事罰(易科罰金)高於行政罰款(酒駕紅單).則行政罰不必繳.需持收據與紅單至監理站辦理撤銷酒駕紅單罰緩手續.倘低於行政罰.則要補足行政罰款不足部份.兩則僅擇一高者而罰,(一行為不二罰)如經簡易判決確定入監執行罰鍰部分則免繳納,嗣入監執行完畢後須持執行完畢證明文件及紅單至監理機關辦理銷案。 刑法185-3條102年6月13日起已經刪除單科罰金及拘易的部分,如經檢察官申請簡易判決處刑(起訴)最低刑度就是二個月起跳,得併科罰金20萬元以下罰金,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抵一日.但是否能易科罰金或是入監執行,決定權在地檢署執行科檢察官,所以起訴不起訴或緩起訴檢察官的職權,是否能易科罰金是執行科檢察官決定,一般來說酒駕除非有肇事致人於死傷,否則警方舉發移送後經過檢察官簡單複訊之後大都不會再開庭(除非尚有調查之必要或有事證待釐清),通常都會先收到檢察官的申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起訴書),然後移送簡易法庭審理判決後會收到簡易庭判決書。
★特別提醒:5年內三犯刑法185-3條入監執行不得易科罰金. 就【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上回覆如仍有疑惑,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運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歷年來經辦此類案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參考。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大人冤枉 104-01-26 12:39
回覆 魏律師 的發言內容:
2013年6月13日起酒駕正式入法,酒測值吐氣達0.15就開罰,(0.15~0. ... (恕刪)

律師你好,

感謝你的迅速回覆. 但我只想知道,酒測行政訴訟經過二審,即地院及高等法院判決敗訴後,是否還有權利向'最高法院'提出訴訟? 換言之,酒測相關訴訟,是二審,還是三審定讞? 可否簡單回答這點就好.

感激~

sandy 104-01-25 20:54

律師您好,有問題請教您

我在本月23號(星期五)發生車禍,我方交通號誌是綠燈,下坡右轉,對方逆向衝上來,立即煞車閃避,兩車未相撞,但是導致我跌倒受傷(右腳腳踝骨折,醫生說是三踝骨折,屬腳踝骨折中最嚴重的,打了鋼板跟一堆鋼釘),可是對方只有17歲,也沒有駕照。當下有一路人協助叫救護車跟報警,我的機車被那個弟弟移到旁邊去了。應該也沒有所謂的車禍現場了。

家長的態度挺好,說要負擔醫藥費,我可以跟對方索賠嗎?金額多少才是合理呢?如果對方不願付呢?是要走法律途徑嗎?可是兩車並未相撞,會怎麼認定呢?請您幫忙解答,謝謝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5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陳均 104-01-25 19:55

我想請問我因騎車酒駕被撞雙方沒嚴重受傷、但對方要告我傷害

我沒駕照我要如何保障自己?謝謝。我是第一次很緊張害怕我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可以先聲請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5 2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阿翔 104-03-06 21:56

我情形也是差不多這樣....想請問律師大人~我在T字路口直行號誌燈是閃黃燈代表幹線 他路口號誌閃紅燈代表支線.要通過前我還有按喇叭.之後他還是騎了出來撞到我的排氣管他摔倒.而我沒倒.我慢慢停下來..已離肇事點幾公尺..
警察之後來我有喝酒酒測值0.38對方酒測值0.他要我賠償他所有損失..有酒駕被撞就得要付全責嗎??
還有一事不明~(紅單違規事實)  寫...
酒後駕車肇事酒測值0.38(至使第三人.吳XX.謝XX受傷)

HicK 104-01-19 19:57

我103.12.11酒駕酒測值0.27,100年11月的時候機車駕照扣1年,還有101年5月駕照吊銷3年,都沒有肇事,前面有兩次因酒駕前科了,今天寄簡易判決處刑書來,上面寫說:核被告所,係犯刑法185條之3第1款之不能安全駕駛罪嫌,跟依刑事訴訟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請問這樣會被判不准予易科罰金嗎,會有機會被判可易科罰金嗎??請專業的律師幫忙我回答,非常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9 21: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酒駕三次不可易科罰金之機會高,您應做好心理準備,亦可考慮具狀至法院求情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法律小學生 104-01-19 21:04

大大你好 你的情形 如上面律師所述 原則上確實沒有辦法易科罰金

            必須入獄服刑,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處理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就有關【公共危險罪】之刑事案件,請閣下謹慎處理,如需協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運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歷年來經辦此類案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參考。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104-01-19 07:51

我的駕照跟健保卡並沒有遺失

 

但卻被當時同住的朋友報遺失換了照片,去做偽造文書的事,現在已經進入司法程序(目前審理完畢),那我現在該怎麼自保?再去重辦嗎?

 

就算重辦了,他還是持有已變更過的證件怕會再去做壞事,該怎麼辦?我可以請法官把那些補發的證物還給我嗎?

 

我問法官證物會沒收嗎?法官說要判決的時候才會決定是否沒收,不是已經證據確鑿,東西不是應該就該沒收嗎?

 

還有我百思不解的地方,不知道律師可否為我解答,就是我的證件還在我身上,若別人要辦我的證件公家機關不是應該要有ㄧ些核對身份的動作嗎?(那個人就是說他幫我辦遺失然後補辦)

 

為什麼還可以讓人報遺失補辦?公務人員登錄不實,是否公務人員也有失職的責任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9 10: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法院或是檢察官可以查扣該偽造的證件。

2、有關於報遺失的部份,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必須本人,重辦證件則有相關規定,因此就被告就此部分涉有偽造文書的問題。

3、建議可以向法院聲請扣押偽造證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蒼羽 104-01-18 08:39

1/17日我的機車行經福建街時大概離福建街285巷有兩間至三間店的距離時速大於40左右不超過50,突然有一台摩托車從福建街285巷行駛出來,然後定在我們這一線道的路正中央大約3秒,然後逆向行駛,我煞車不及跟他發生擦撞擦撞後各自行駛後了一段距離(她約3間店面我約1間店面的距離),我馬上下車過去看他的狀況,她有在左小腿約腳踝以上10-15公分有一個巴掌大的圓形是瘀血加破皮的,我問她有沒有事她一直說沒關係如果是皮外傷就沒關係"可是怕傷到骨頭",我提議要帶她去骨科看看,她就說沒關係就自行騎車離開了,我的車有損傷但不嚴重,左手有也有挫傷,我那時候沒有想道要報警,事後大概1:30左右有去備案,但後來回來之後我朋友說警員寫的紀錄上沒有寫對方逆向,所以我在晚間7:00多又跑回去跟他們補充,請他們加寫上去。

P.S我的車是我媽的車,我有駕照是去年12月多考到的,對方是中年婦人。

我想請問

1如果她要告我或是要我賠償,我需要賠她嗎?

2請問這場擦撞責任所屬是?

3我後續需要做什麼樣的處理才能保障我的權益呢?

4請問刑事6個月跟民事2年的那個法規會影響道我嗎?

5我需要在另外約她出來到警察局做和解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8 10: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先取得現場圖、初步判定表以釐清肇事責任

2、倘若我方確實有肇事責任,則建議可以和解方式處理。

一、有備案的部分做得好,其實現場報案會更好。

二、你有受傷嗎?

三、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對方六個月內可提告。比較怕對方說你肇事逃逸,還好你有下車查看而且有備案。時效二年,如果對方二年不行使可拒絕賠償

四、責任部分如有爭執進入訴訟鑑定結果為準。

五、如果我是你不會主動去和解

六、調解和解好,要拿實質利益。要寫刑事提告調解完記得提醒調解單位送法院核可。如果擔心對方搞鬼可請他寫個簡單告訴狀及撤回告訴狀,先幫他提告再幫他撤回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蒼羽 104-01-18 12:00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調解和解差在哪裡?  調解和解完她還有辦法告我或是要求我賠償嗎?  我有是肌肉挫傷,不嚴重,冰敷完隔天就好多了。我要怎麼做才能停止後續她有可能告我之類的可能?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8 22: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