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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g 103-05-30 20:20

當事人為直行野狼機車,騎腳踏車的阿伯受傷較嚴重,事後皆由兒子和律師(對造)代理訴訟

目前在高等法院審理,還沒開言詞辯論,之前刑事庭以不起訴處分(經車輛事故鑑定委員會,不知腳踏車從何方向行駛至哪,無法判斷紅綠燈號誌,但從警察詢問附近店家第一時間劃的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與當事人的陳述較相符)、地院雙方均被駁回
代理訴訟律師在地院更改腳踏車行徑方向,當事人否認

瞭解高等法院是法律審,對造律師民法191條之2抗辯,表明當事人因騎乘動力車輛加損害他人,應負其舉證責任,以證明無過失。 

1.想請問不管是路人或騎乘腳踏車違規造成車禍,不管動力車輛駕駛人是否對錯,就應負舉證責任嗎?(監視錄影器不是太遠,就是擺好看的!警察還明說這是常發生車禍路口,有好心的證人幫當事人連絡家人也被路過的阿婆慫恿不要惹事幫人做證很麻煩,證人事後也和警察說沒看到發生經過~)
2.不知道能以什麼法條可以攻對造,對造應負舉證責任呢?
3.既然刑事庭不起訴、地院雙方均被駁回,在高院審理的結果大概會照之前的嗎? 
請幫忙協助解惑,萬分感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5-30 21: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被告,您可主張被告無須自證己罪,受無罪推定原則保障,若相關鑑定報告資料您均為無過失,可再加以主張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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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球 103-05-30 03:12

小弟本人我的簡易處刑書

於99年七月中酒駕0.55 經簡易判決罰金50000(不構成累犯)

不知悔悟 又於103年5月13日晚間1100至1200於某處食用含酒類之薑母鴨 明之飲酒後不得駕駛動力交通工具 人於103年五月14日凌成3時許駕駛重型機車上路 遭警攔查達0.44 無肇事無違規

我很後悔也很慌張

也爬了許多文說判刑的機會很大

我誠心的想請問有經驗的法官 檢察官律師 我這樣大概會派多久(依實務經驗)因為我知道要看承審法官的心證

也誠心請問??有經驗的法官 檢察官律師 我這樣的情況易科罰金的機率大概有多少或是易服勞役(依實務經驗)因為我知道這也要看執行檢察官自己的判斷     

可以請有經驗的大大為我解惑嗎?

我已經準備好

1悔過書2就醫證明(戒酒門診.精神科)3主管背書4戶籍謄本5母親有輕度聽力障礙 哥哥白天工作 我白天須照顧母親 6家中有在務須我跟哥哥 哥哥白天工作 我白天須照顧母親 6家中有債務需我跟哥哥共同承擔方可免持生 我白天須照顧母親 6家中有債務需我跟哥哥共同承擔方可免持生活

我知道酒駕不對  我悔不當初 希望有實務經驗的人可以給我一點意見

                                                  萬分感安

法律小學生 103-05-30 09:23

大大你好 這已經連續兩次酒駕了 而且酒測值也很高

             被判刑的機會確實極高  

              但也不是沒有妥適處理的方式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相關經驗

阿凱 103-05-27 23:07

我當時載我朋友到超商 他進去店內搶東西 我沒進去只在外面 有兩次 前幾次開庭法官都沒說什麼 到了審理庭 檢察官 求刑3年6個月 我沒聽清楚是一件3年6個月 還是兩件3年6個月 6/10要判決了  不知道法官有沒有機會能給我緩刑  我沒前科 未成年 去年的事情 到現在 我在學校和外面都表現正常  沒有再違規 也有正常上課  有什麼辦法能請求法官給予緩刑的機會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判刑超過二年,則無法給予緩刑,但因為您是未成年,所以會依少年事件處理法來處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28 08: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縱使您未滿18歲,倘若遭判刑3年6個月,依法不得給予緩刑處分,本文建議您應該於收受判決書後,委請律師上訴,以爭取更低的刑期.

 起訴書上的起訴法條是強盜罪?共同正犯還是幫助犯?

1.要先看你涉犯的罪法定刑度最輕為多少  以及是否有減輕刑罰之事由  才有判斷是否可能判到兩年以下  符合緩刑要件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6: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判決不服,可委任律師為您提出上訴,請求較輕之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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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凱 103-05-28 21:4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判刑超過二年,則無法給予緩刑,但 ... (恕刪)

現在是檢察官求刑3年6個月  法官一定會依檢察官求刑的時間來判嗎  還是有可能再減輕?  我有跟店家和解了 也有給法官和解書  與被害人和解不是可以取得減輕判刑嗎 ??

阿凱 103-05-28 21:45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起訴書上的起訴法條是強盜罪?共同正犯還是幫助犯?

強盜罪:因該是共同正犯吧...  但是我沒拿武器  沒有進去 算哪種..

阿凱 103-05-28 21:4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判刑超過二年,則無法給予緩刑,但 ... (恕刪)

想請問 是一罪一罰 還是兩件一起判3年6個月 ....  

檢察官說的刑期是已經 減刑了嗎 還是要到法官要判的時候才會再減刑 ?? (比如說已經跟店家和解不是可以減輕刑責? 那這減輕刑責是在檢察官手上還是法官手上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具狀向法院請求較輕之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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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圓 103-05-24 13:59

律師先生你好:

機車是我的名字但使用者是我前男友,因機車還在貸款中他打電話去分期銀行問要繳三期才可過戶,現在才繳第一期,但我怕他不過戶,在這中間如他又不正常繳款機車違規,那我要怎麼辦?他也會用言語威脅恐嚇,但我不知道在法律上那算不算威脅恐嚇,比如沒替他做什麼他就要叫當舖逼我把全部錢還清,在跟當舖借的錢他也有使用,現在不高興就一直拿這個來威脅我替他做任何事,我已經忍無可忍了,一個男人什麼都不做只會對我威脅講這些話,他有前科,朋友們都叫我去備案,我只想跟他切乾淨一點往來也沒有,那要怎麼做才好,在這中間他也慫恿我幫他買車,結果汽車車貸他也不繳,現在全都丟給我去負債,我很想告他,因為他只會利用我對他的心軟騙我替他做很多事,這讓我已經好困擾了!他也為了跟我搶手機打我,想請問律師對這種人我該如何?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您前男友的行為可能已構成恐嚇傷害罪,可具狀提出告訴,依據過往經驗,文字問答難免有疏漏,建議來電或攜帶資料來所討論諮詢,以維護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4 21: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男友恐嚇錄音傷害錄音錄影驗傷單,即可對其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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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o 103-05-23 15:49

您好,我因下班期間於路口紅燈右轉違規,並於右轉後4.5公尺處因路旁轎車違規停車車門而閃躲,與左方直行轎車擦撞,事後直行車與我索賠修車費用,想請問"紅燈右轉與它方違規停車車門?"可並為同一事件處理嗎?我是否也可向違規停車者索賠? 還是我可以對兩位轎車主提出過失傷害 ? 謝謝

莊惟堯 (名寶) 103-05-24 00:31

您好

關於你的問題,應該一碼歸一碼,不能混再一起談。

妳為了閃車而與左方直行車擦撞,首先應該釐清你的閃車是否有進入左方直行車車道,倘若有,則你可能有過失,但該意外是否全部歸責於你,則不一定,要看左方直行車是否有應注意而不注意的情況,所以還是要還原當時情況才能確定。但車禍情況總是一瞬即逝,是否能還原,除了鑑定外,也要看你準備的證據是否夠充分而定。

違規停車的一方亦有過失,因為他的過失造成你不得已的閃車而與左方直行車擦撞,他亦有理虧,建議你們三方先至調解委員會調解賠償事宜,倘無法達成共識,始委請律師為你主張應有之權益。

如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4 20: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歸屬,若對該分析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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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o 103-05-28 08:35
回覆 名寶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關於你的問題,應該一碼歸一碼,不能混再一起談。

妳為了閃 ... (恕刪)

你好,初判結果我方:違反號誌管制行駛,路旁車輛:在顯有防礙他車通行處所停車,擦撞車輛:尚未發現肇事因素,但判決並未說明我與路旁停車者誰的肇事責任比例較大,這樣一來還有辦法打官司嗎?

阿 樺 103-05-20 13:02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雙方都有問題.先說騎士.外車道機車雖然可以行駛沒錯.但影片裡那時ㄉ車輛並不是很多.它明明可以騎在騎車道.為什麼一定要騎在外汽車行駛ㄉ外車到中間.而且它ㄉ時速最少也有70~80公里.(那條路限制50公里).限速ㄉ問題我就不說了~現在要說ㄉ是它騎在中間真ㄉ是太危險了~不考慮自己~也要考慮一下別人.要是今天開車ㄉ人以喝醉開車上路.精神不佳重後面直接撞上.(輕.就皮外傷).(重.就見不到太陽了)這樣留下ㄉ之是傷痛.這傷痛你留給誰~還不就是你ㄉ父母.(一句為什麼我要讓).要是每個人都是這樣不就完了~按喇叭是提醒前方.後方有來車.要注意.要等出事你想讓道.7爺8爺也不給你機會讓了~(最近新聞不是有報~機車騎士摔車被後方來車攆斃)別一直騎士沒有錯.那它出事了.錯就在你們.
開車ㄉ人也是有錯~態度不好~以及逼車~這樣真ㄉ是危險別害人害己.(做事多替別人想想~在替自己想....回覆 · 收回讚 · 3 · 不再追蹤貼文 · 5 小時前
朱承勳 · Taipei, Taiwan鍵盤壞掉?回覆 · 收回讚 · 12 · 5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錯字嗎~看ㄉ懂就好回覆 · 讚 · 5 小時前
李根承 ·  留言最多的人 · 南開科大假設後方車輛酒駕可能撞上機車騎士,所以是機車騎士騎在非禁行機車車道的錯。
根本神邏輯。回覆 · 收回讚 · 13 · 5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根本(神)邏輯 ~.~ 不好意思 這句是甚麼意思....回覆 · 讚 · 5 小時前
李根承 ·  留言最多的人 · 南開科大意思是,你的邏輯能力跟神一樣,讓人無法猜透。回覆 · 讚 · 5 · 編輯紀錄 · 5 小時前
呂柏彥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國立交通大學機車機車道比騎外車道還危險好嗎?路人,狗,小孩,車門無數的危險威脅騎機車道的機車騎士如果路上都沒車正常的機車騎士都會選擇寬大的外車道來躲避機車道可能發生的突發狀況樓主請體諒機車騎士好嗎?而且你開頭也講了"可以行駛"對於一個人本來就可以行使的權力有甚麼好爭的?機車真要錯也只有超速而已在路權方面機車完全沒錯回覆 · 讚 · 2 · 5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機車機車道比騎外車道還危險好嗎?路人,狗,小孩,車門回覆 · 讚 · 5 小時前
林威帆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逢甲大學這篇文真的頗ㄎ回覆 · 讚 · 5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這都是假設.意外天天有.何必爭.法律規定機車可行.法律是人定ㄉ.還是多注意自身安全罷..........回覆 · 讚 · 5 小時前
羅傑 · 追蹤 · 亞新企業社員工看得很難過習慣改一改回覆 · 讚 · 2 · 5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你們有救過人嗎.遇見車禍會2話不說下ㄑ嗎~ 我救過2次都是摔進水溝力裡面~.第一次是一位阿伯.我下去要救它時.它以經死了....第2次是一位少女沒駕照救它上來時全身是傷~不敢打電話給家人~因為沒駕照怕警察.不要叫救護車.他連站都站不起來.敢這要裡開現在~這就是你們說ㄉ法律規定沒駕照怕被罰........連命都可以`不要了是嗎........就禮讓一下.會這麼樣嗎.法律是死ㄉ~人是活ㄉ~不先考慮自己安全.還先考慮法律這麼規定ㄉ....你們才是(神)邏輯回覆 · 讚 · 4 小時前
賴綠茶 · 莎露烘焙餐廳員工你是沒有騎過機車麻不知道騎騎車到右邊也是很危險更何況.. 他時速才58 好嗎回覆 · 讚 · 1 · 4 小時前
Wayi Chou ·  留言最多的人 · 玄奘大學我個人的三次生死關頭也都在外線啊...內線外線不注意就會危險,你知道四輪開車門公車行駛有多可怕嗎ˊ_ˋ這四輪被嗆是因為...坦白說不管在內線外線只要機車擋前面他都會要對方讓怎麼不叫他有點禮讓精神?回覆 · 讚 · 1 · 4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跟笨蛋說話真累........回覆 · 讚 · 4 小時前
Tree Li笑了,邏輯不對還強詞奪理 你救摔水溝的人跟機車可以騎快車道明明就是不同事,現在說的是機車有外車道的行駛權好嗎? 真的是神邏輯!回覆 · 讚 · 5 · 編輯紀錄 · 4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你們是笨重嗎~???要是看不懂.那就是了~~~~好好好你們都騎道路中間.撞死一個少一個.............可悲~回覆 · 讚 · 4 小時前
Wayi Chou ·  留言最多的人 · 玄奘大學講不贏罵人笨還錯字....回覆 · 讚 · 3 · 4 小時前
Tree Li哪個眼睛看見有人說要騎機車騎路中間,天眼?回覆 · 讚 · 4 小時前
林莛峰 · 追蹤 · 三重客運員工的確是神回覆......回覆 · 讚 · 2 · 4 小時前
王軍 · 追蹤 · Taipei, Taiwan那你別走在路上吧 被路上喝醉酒的人砍了
"這傷痛你留給誰~還不就是你ㄉ父母.(一句為什麼我要讓).要是每個人都是這樣不就完了~"
根本神邏輯。回覆 · 讚 · 1 · 4 小時前
Jay Lin · 追蹤 · IUPUI不知道是不是我眼花,因為禁行機車的內車道完全沒有汽車啊,如果要說到禮讓,開車的是不會直接切進去內車道就好?真的是神的邏輯...回覆 · 讚 · 4 · 4 小時前
Wan Lin Chiu · 家裡蹲大學Tree Li 他根本神腦補,看他的留言好辛苦= =回覆 · 讚 · 1 · 編輯紀錄 · 4 小時前
林致加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致理技術學院魏巧兒 老婆~ 快帶小妹出來看上帝 真的是凡人不能理解神的思考回覆 · 讚 · 3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跟蛋白質們說話真累~我表題有說誰對錯嗎~汽車是鐵包肉.機車是肉包鐵.禮讓一下.自身ㄉ安全最重要.....打錯字.我爽我高興....好笑.....你X這些蛋白質.別在那亂鼓勵.以後他覺得它騎這是對ㄉ(為什麼我要讓).等它出事都是你X害ㄉ........開車那位先生還算很客氣了.改天你X太白木一定就會遇到鬼....還在這543 真ㄉ是笨蛋+白癡+神經質 好笑~哈回覆 · 讚 · 3 小時前
Tree Li我是不知道你的"表題"有沒有說誰對錯,我只知道你的標題+內容就擺明了機車不對,然後又一直神腦補。題外話,閣下發表的>>還在這543 真ㄉ是笨蛋+白癡+神經質??閣下不也在這發表神邏輯神腦補嗎?所以說閣下在說自己嗎?回覆 · 讚 · 1 · 編輯紀錄 · 3 小時前
伍德偉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Taipei, Taiwan強詞奪理的至高境界....錯字連篇好像幼稚園的頭腦加上國中生心態回覆 · 讚 · 3 · 3 小時前
張凱鈞 · 國立台南藝術大學ㄉㄉㄉㄉㄉㄉㄉㄉㄅㄆㄇㄈㄉㄊㄋㄌ回覆 · 讚 · 1 · 2 小時前
曾浩程 ·  留言最多的人 ·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設計師你倒是解釋清楚什麼叫做開車的"也是"有錯?主要本來就是汽車的錯,機車你頂多只能質疑他道德上沒必要這樣過不去。而汽車是無理逼車!你最多說機車"也是"有錯什麼叫做汽車"也是"!?汽車嘴臉啊?最好改掉你的主要跟次要回覆 · 讚 · 2 小時前
劉人瑋 · 源洋公司員工看得有點累...= =其實打字並沒有這麼困難的,畢竟笨蛋都會了嘛怎麼好像在外線道就無敵似的...回覆 · 讚 · 2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您一直以這種想法過生活嗎?冒昧請教貴夫人您是否也是這樣教導的?回覆 · 讚 · 2 小時前




張家豪 · 追蹤我非常認真的看完整個影片....自始自終...怎麼感覺都是汽車的問題...
不知道機車哪來的錯...或許是態度方面的問題但你今天不得罪人...別人會來得罪你?
明明快車道根本沒車為何一定要跟機車搶?感覺汽車駕駛人心態有問題不知道板大的雙方有錯是怎樣個有錯法?還是您是開汽車為主的?所以覺得比較偏袒汽車?
如果機車這時候沒行車紀錄器的話...你看汽車會不會更兇狠..回覆 · 讚 · 2 小時前
沒名字 ·  留言最多的人 · Nantun, T'Ai-Wan, Taiwan又一個為汽車駕駛護航 何必呢 大車讓小車 天經地義 那我要問問 汽車內線不開 何必跟機車搶道 影片裡整條路都空空的 機車只要沒騎到禁行機車 何錯之有? 根本是汽車找碴 看不出來嗎 他何必去按喇叭 內線道是不能開是不是 要馬他也可以開到機車道去啊 法規也沒有說汽車機車違規 只有機車優先 你才好笑吧 ㄏㄏ回覆 · 讚 · 2 小時前
曾浩程 ·  留言最多的人 ·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設計師我也開車,不過我沒遇過奇怪,怎麼全高速公路的人都逆向的這種情境。一堆蛋白質?回覆 · 讚 · 2 小時前
沒名字 ·  留言最多的人 · Nantun, T'Ai-Wan, Taiwan如果你想紅可以直接說 都有妻有子了 思想還這麼國中生 醒醒吧 這世界不是你這種生物來的地方回覆 · 讚 · 2 小時前
曾浩程 ·  留言最多的人 ·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設計師語畢。尼們都逆向辣回覆 · 讚 · 2 小時前
Wayi Chou ·  留言最多的人 · 玄奘大學我半夜兩點多出門都沒遇到鬼過只有很乖的騎外線道差點被巷子高速衝出沒煞車的四輪撞到
四輪的很客氣?想表示被叭不讓路等著遇到飆仔流氓之類的砍人狂的意思嗎?
你爽打錯字騎士當然也可以高興騎在"沒有"禁行機車車道
"現在要說ㄉ是它騎在中間真ㄉ是太危險了~不考慮自己~也要考慮一下別人.要是今天開車ㄉ人以喝醉開車上路.精神不佳重後面直接撞上.(輕.就皮外傷).(重.就見不到太陽了)"↑酒醉駕駛有辦法控制只撞中間不撞旁邊的話就不會被取締了不論從法律從社會怎麼看都是酒駕有問題吧?
七爺八爺給不給機會是一回事...用阿拉伯數字簡稱也太偷懶了吧...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一句為什麼我要讓)改天就害死自己.你們看到砂石車千萬千萬不要讓.要騎在它前面ㄟ.自己安全幹嗎顧.反正有法律規定嗎~法律會保你們吃一百二ㄟ~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Wayi Chou ·  留言最多的人 · 玄奘大學機車後方是砂石車嗎?大家責怪的是左邊右邊都空的後方車主大可以叭兩聲示意一下從旁邊先超過不想被機車擋可直接開左邊的禁行機車後方是需要讓的車.只要不是笨蛋都會讓機車車主不是笨蛋.奇怪的是這位明明旁邊有路可走硬要機車讓還誤會機車開錯道要教訓他甚至不顧大眾安全直接用車子在路上擋車的車主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Shihming Yeh ·  留言最多的人看到姓余的邏輯能活到現在掰歪理嘴砲也是一種奇蹟回覆 · 讚 · 1 · 51 分鐘前
葉仕文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高苑科技大學自己的安全自己顧沒錯
但這位先生,難不成騎機車的只有讓別人的份?或是只能被逼到最角落騎?(台灣汽車,很多都嘛機車道當汽車道開...)
(說實在的有時候真的沒法讓後面汽車還不是一樣猛逼車...)
上次我和一台小巴並行他夾在快慢車道中間,很直接就給我切進來,讓後喇叭就給我按下去,當下我是緊急煞車讓他切進來停車放人下車...請問這樣的逼車對的嗎?
(可恨是我沒有行車紀錄器= = 不然就拿去投訴那間小巴的公司了....)
另外...砂石車啊?抱歉遇到砂石車我只有兩種方式1.比他快(其他道前面趕快通過...在他旁邊才是最危險的
2.讓他...比他慢
不過要看情況,他要轉彎我會讓。同樣直行前面沒有車時我會超過他回覆 · 讚 · 1 · 48 分鐘前
Wayi Chou ·  留言最多的人 · 玄奘大學他忙著在下面跟人吵架...XD回覆 · 讚 · 1 · 46 分鐘前
葉仕文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高苑科技大學Wayi Chou 讓他慢慢吵吧XD~
(準備睡覺...明天還要上班(茶)回覆 · 讚 · 39 分鐘前
Shihwei Cheng ·  留言最多的人 · IBM-IT Specialist大家互相禮讓, 互相尊重, 就比較不會有摩擦, 但老是認為自己是對的, 一不小心擦槍走火, 不是雙方耍耍嘴皮就了事....回覆 · 讚 · 1 · 追蹤貼文 · 5 小時前
盧端劭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國立中興大學機車行駛在內側無禁行機車車道完全沒有問題!機車也有路權,為什麼要讓?錯的是逼車的汽車駕駛回覆 · 讚 · 1 · 追蹤貼文 · 5 小時前
盧端劭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國立中興大學機車騎慢車道非常危險,會碰到1.公車靠站停車2.小黃右切載客3.路邊違規併排停車4.停在旁邊的車子突然開車門5.停在旁邊的車子突然開出來6.內側汽車路口突然往右轉,從側面撞你
所以如果內側車道沒有禁行機車,騎內側車道比較安全!回覆 · 讚 · 17 · 追蹤貼文 · 5 小時前
陳小默 · 清雲科大我之前就被人行道上竄出來的摩托車阿伯嚇到( 旁邊有汽車停靠,有死角 ),往左邊移一點點換被公車狂叭,差點被捲進去...。我車速30,離前面機車很近,阿伯一出來就是沒有要讓的樣子,所以我只好往左一點點( 但是還是在慢車道 ),公車是開在快車道和慢車道的"正中間" ......一條小命差點就被這些奇怪的現象搞掉了回覆 · 讚 · 3 小時前



林威帆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逢甲大學對啊== 騎機車的那位仁兄真的好無奈噢,那駕駛幹嘛一定要搶那條道啊 而且那機車騎士又沒騎很慢 是在趕什麼回覆 · 讚 · 1 · 追蹤貼文 · 5 小時前



黃郁菁 · 樹德科技大學他以為他是開的救護車........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賴綠茶 · 莎露烘焙餐廳員工這感覺就像 明明自己騎好好的對向車道的車為了要超車 直接開到你的車道還硬要叭你叫你閃開 到底 ? 真的很火大回覆 · 讚 · 5 · 追蹤貼文 · 4 小時前



陳小默 · 清雲科大我今天騎在快車道也被狂按喇叭,我是看後面車還遠,前面路口我要左轉才切過去的,誰知道後面汽車忽然加快,國小前面開這麼快有甚麼毛病啦Q_Q回覆 · 讚 · 追蹤貼文 · 3 小時前



楊閎閔其實像這種兩線道,除了內線車道不行,機車是可以騎快車道的...車道還是有分路權的...機車騎士都要小心別騎到內線車道去了..不然發生事故是吃虧的回覆 · 讚 · 1 · 追蹤貼文 · 3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跟蛋白質們說話真累~我表題有說誰對錯嗎~汽車是鐵包肉.機車是肉包鐵.禮讓一下.自身ㄉ安全最重要.....打錯字.我爽我高興....好笑.....你X這些蛋白質.別在那亂鼓勵.以後他覺得它騎這是對ㄉ(為什麼我要讓).等它出事都是你X害ㄉ........開車那位先生還算很客氣了.改天你X太白木一定就會遇到鬼....還在這543 真ㄉ是笨蛋+白癡+神經質 好笑~哈回覆 · 讚 · 不再追蹤貼文 · 3 小時前



曾浩程 ·  留言最多的人 ·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設計師你倒是解釋清楚什麼叫做開車的"也是"有錯?主要本來就是汽車的錯,機車你頂多只能質疑他道德上沒必要這樣過不去。而汽車是無理逼車!你最多說機車"也是"有錯什麼叫做汽車"也是"!?回覆 · 讚 · 2 · 2 小時前



曾浩程 ·  留言最多的人 ·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設計師為何今天這台機車會被逼,因為只有他一台。如果一堆機車在他前面看他要逼誰啦。在我看來是這機車騎士脾氣真好這回覆 · 讚 · 2 · 2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不要在強詞奪理了,不會顯得你比較厲害,另,若改天貴夫人騎機車遇到類似的事情,相信他一定可以處理的很好,畢竟你教導有方嘛^^回覆 · 讚 · 1 · 2 小時前



沒名字 ·  留言最多的人 · Nantun, T'Ai-Wan, Taiwan又一個為汽車駕駛護航 何必呢 大車讓小車 天經地義 那我要問問 汽車內線不開 何必跟機車搶道 影片裡整條路都空空的 機車只要沒騎到禁行機車 何錯之有? 根本是汽車找碴 看不出來嗎 他何必去按喇叭 內線道是不能開是不是 要馬他也可以開到機車道去啊 法規也沒有說汽車機車違規 只有機車優先 你才好笑吧 ㄏㄏ回覆 · 讚 · 1 · 2 小時前



曾浩程 ·  留言最多的人 ·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設計師我也開車,不過我沒遇過奇怪,怎麼全高速公路的人都逆向的這種情境。一堆蛋白質?回覆 · 讚 · 3 · 2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不要在強詞奪理了,不會顯得你比較厲害.這你說ㄉ好.說你自己嗎. 還有不要咒人.你們看不懂意思要這麼想你家ㄉ事~破XX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余宗樺 我要告你,請做好準備回覆 · 收回讚 · 5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一句為什麼我要讓)改天就害死自己.你們看到砂石車千萬千萬不要讓.要騎在它前面ㄟ.自己安全幹嗎顧.反正有法律規定嗎~法律會保你們吃一百二ㄟ~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曾浩程 (一句為什麼我要讓)改天就害死自己.你們看到砂石車千萬千萬不要讓.要騎在它前面ㄟ.自己安全幹嗎顧.反正有法律規定嗎~法律會保你們吃一百二ㄟ~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許元泰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Kaohsiung, Taiwan打火星文,明明就沒寫硬要機車讓道?怎不禮讓小的?還小的讓大的?反正如果這樣就直接跟樓主一樣po上去給大家評評理,再去警察局泡茶聊天,看還不會囂張!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許元泰 (一句為什麼我要讓)改天就害死自己.你們看到砂石車千萬千萬不要讓.要騎在它前面ㄟ.自己安全幹嗎顧.反正有法律規定嗎~法律會保你們吃一百二ㄟ~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余宗樺 我現在跟你討論的是你公然污辱我的事,截圖證據已保留,若不馬上公開道歉,不排除提出告訴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許元泰 再去警察局泡茶聊天.我好怕ㄛ.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紀錄了.要告我甚麼~我還真不知道~我是不是要告你咒我老婆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許元泰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Kaohsiung, Taiwan邱馨儀重任交給你了,辛苦了= =+回覆 · 讚 · 1 · 約 1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余宗樺 有本事你就把想罵的打出來,你不知道就算沒詳細打出字,只要能讓觀看者感覺到意思就算公然侮辱嗎?我已經把你發的所有全文與留言通通截圖了,不信邪我們就法院見,另外,我並無不恰當之發言,不然我們互告好了,你試試看囉最後一次問你道不道歉,10點前沒看到我就去警局寫單子!回覆 · 讚 · 2 · 約 1 小時前



許元泰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Kaohsiung, Taiwan而且躺著野中槍耶,只說如果我遇到這駕駛一定跟影片機車騎士一樣,貼上網、外家去警察局,這樣也會中030.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Haru Haru · 高雄雷霆CLUB 員工反正就是沒遇到才會說風涼話 跟廢死聯盟的差不多 被逼車還被用爛口氣跟你說話 我不相信你會多有教養還好好跟他道歉 並且讓到回覆 · 讚 · 1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我早早就說了~你們要是看不懂我ㄉ表題你們要這麼想是你家ㄉ事~破xx~是因為筆電健壞了~你要想成罵你ㄉ話~是你自己ㄉ問題.因為你爽你高興這麼想我管不了.破紀錄是因為一個表題第一次回這麼多話......真是好笑.
若改天貴夫人騎機車類遇到似的事情,相信他一定可以處理的很好,畢竟你教導有方嘛............我現在也在想你為什麼要咒我老婆遇到似的事情.是因為法律詛咒人不會被告就對了嗎..........這我想想我問問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余宗樺 我打的話哪裡有問題嗎?我是贊同你的觀點說出來的喔,我在誇你大家都看得出來~除非你自己就認為你錯了是在硬坳,不然不會生氣唷另外你家鍵盤壞還會挑字壞?不用解釋,要硬撐就留著證據跟法官解釋吧!你只剩半個小時!回覆 · 讚 · 3 · 約 1 小時前



曾浩程 ·  留言最多的人 ·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設計師泥們怎麼都逆向辣!回覆 · 讚 · 32 分鐘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挨.....做事多替別人想想~在替自己想.你一直在恐嚇我.....我表題你有看清潔ㄇ..你們就之看到你們想看ㄉ~跟本不懂意思還說一堆.
Orion Chuang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中國海專這個世道已經到了「得理不饒人」的地步。不管對錯,後車急叭就讓路會少塊肉嗎?人家或者有急事,或許,真的只是想趕著去投胎?你前車就想「我是對的」「我是合法的」就想教訓別人?路上一堆擋著地球轉的烏龜車大概都是這個態度來面對人生的吧?…想教訓人?改天真的遇到一個蠻橫的人,誰才會是真正得到教訓的人?(只能說,這些年來,品德教育及修養在台灣真的是退步很多。
說了,重點不是對錯。要知道,且,我也沒說開車的就算對了。而是說,大家都只想著對錯的時候,就起了紛爭,這是不變的道理。但每個人自以為的對錯,往往不是絕對的。不是麼?
看ㄉ懂嗎~ 它也沒說誰對誰錯..就要被你們攻擊嗎
我有說誰對誰錯.嗎~ 濫一下 自身安全最重要.提醒騎車ㄉ要保護自己. 您一直以這種想法過生活嗎?冒昧請教貴夫人您是否也是這樣教導的?不要在強詞奪理了,不會顯得你比較厲害,另,若改天貴夫人騎機車遇到類似的事情,相信他一定可以處理的很好,畢竟你教導有方嘛還要被你詛咒我老婆嗎..........你很棒棒棒棒好嗎你最利害...............破xx~ 你要想成那句話我管不了你~說了你也不信破紀錄
但...你先為你自己ㄉ發言道歉罷~污辱我.還咒我老婆............回覆 · 讚 · 11 小時前?? 更多回覆 · 讚 · 31 分鐘前



曾浩程 ·  留言最多的人 ·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設計師砂石車是要追我汽車機車,還是自行車?砂石車追我在路上狂飆,他還是注意自己安全就好。回覆 · 讚 · 29 分鐘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


余宗樺 那就不好意思了,待我詳問律師後,明早就去警察局請明確指出我污辱你以及咒你老婆的話是哪句,第一段我在請教你的生活方式,第二段在肯定貴夫人的危機處理能力,請問哪裡發言不敬?提醒你,一.告人很花錢,二.我若告贏了,告你而衍生出的費用,我可以要求你支付,三.告你而影響我的生活,我可以要求你補償損失,四.你用言語污辱我,我可以要求賠償金.另外,還要麻煩你到我提告的所在地出庭,以上,感謝.回覆 · 讚 · 2 · 24 分鐘前



張嫩宏 ·  留言最多的人 · 南亞技術學院雖然自己安全是沒錯...
但我覺得放縱其實就是縱容汽車白痴的元兇阿...
讓她覺得按了喇叭就無敵....
所以..基本上還是不讓...
擋在機車道上的汽車我也是送他喇叭...
且還會被人看一眼...搞的好像我按喇叭是錯的...回覆 · 讚 · 1 · 編輯紀錄 · 24 分鐘前



曾浩程 ·  留言最多的人 ·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設計師就是冷漠才有現在的風氣。即使我沒遇過,但我一定力挺對的那方。改正錯誤風氣,從你我做起。共勉之,如果你也知道哪個才是正確的。讓我們一同讓社會更美好,更正確,不要再戰文了。如果禮讓會增進錯誤,不要只提禮讓了。回覆 · 讚 · 13 分鐘前


楊米米 ·  留言最多的人其實我覺得咀咒人比公然污辱來得惡毒....吵歸吵,不要「祝福」人家遇到類似情況時不要怎樣怎樣的講這種話比較好。回覆 · 收回讚 · 1 · 3 分鐘前

麻煩律師給我解答.為此晚上都睡不好

我感覺很害怕.因為我是家ㄉ支主.平時生活就有問題了.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5-20 13:40

麻煩整理一下,或是將FB的網址丟上來,這樣版上的道長們看會比較清楚,感恩

阿 樺 103-05-20 14:16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519/358555.htm?fb_comment_id=fbc_681943001877972_682139768524962_682139768524962#f6bdc9734
阿 樺 103-05-20 14:31

 (蘇文俊律師)   0960300927  我可以直接打給你嗎

阿 樺 103-05-20 14:42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雙方都有問題.先說騎士.外車道機車雖然可以行駛沒錯.但影片裡那時ㄉ車輛並不是很多.它明明可以騎在騎車道.為什麼一定要騎在外汽車行駛ㄉ外車到中間.而且它ㄉ時速最少也有70~80公里.(那條路限制50公里).限速ㄉ問題我就不說了~現在要說ㄉ是它騎在中間真ㄉ是太危險了~不考慮自己~也要考慮一下別人.要是今天開車ㄉ人以喝醉開車上路.精神不佳重後面直接撞上.(輕.就皮外傷).(重.就見不到太陽了)這樣留下ㄉ之是傷痛.這傷痛你留給誰~還不就是你ㄉ父母.(一句為什麼我要讓).要是每個人都是這樣不就完了~按喇叭是提醒前方.後方有來車.要注意.要等出事你想讓道.7爺8爺也不給你機會讓了~(最近新聞不是有報~機車騎士摔車被後方來車攆斃)別一直騎士沒有錯.那它出事了.錯就在你們.
開車ㄉ人也是有錯~態度不好~以及逼車~這樣真ㄉ是危險別害人害己.(做事多替別人想想~在替自己想....回覆 · 收回讚 · 3 · 不再追蹤貼文 · 5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機車機車道比騎外車道還危險好嗎?路人,狗,小孩,車門回覆 · 讚 · 5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這都是假設.意外天天有.何必爭.法律規定機車可行.法律是人定ㄉ.還是多注意自身安全罷..........回覆 · 讚 · 5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你們有救過人嗎.遇見車禍會2話不說下ㄑ嗎~ 我救過2次都是摔進水溝力裡面~.第一次是一位阿伯.我下去要救它時.它以經死了....第2次是一位少女沒駕照救它上來時全身是傷~不敢打電話給家人~因為沒駕照怕警察.不要叫救護車.他連站都站不起來.敢這要裡開現在~這就是你們說ㄉ法律規定沒駕照怕被罰........連命都可以`不要了是嗎........就禮讓一下.會這麼樣嗎.法律是死ㄉ~人是活ㄉ~不先考慮自己安全.還先考慮法律這麼規定ㄉ....你們才是(神)邏輯回覆 · 讚 · 4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跟笨蛋說話真累........回覆 · 讚 · 4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你們是笨重嗎~???要是看不懂.那就是了~~~~好好好你們都騎道路中間.撞死一個少一個.............可悲~回覆 · 讚 · 4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跟蛋白質們說話真累~我表題有說誰對錯嗎~汽車是鐵包肉.機車是肉包鐵.禮讓一下.自身ㄉ安全最重要.....打錯字.我爽我高興....好笑.....你X這些蛋白質.別在那亂鼓勵.以後他覺得它騎這是對ㄉ(為什麼我要讓).等它出事都是你X害ㄉ........開車那位先生還算很客氣了.改天你X太白木一定就會遇到鬼....還在這543 真ㄉ是笨蛋+白癡+神經質 好笑~哈回覆 · 讚 · 3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您一直以這種想法過生活嗎?冒昧請教貴夫人您是否也是這樣教導的?回覆 · 讚 · 2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跟蛋白質們說話真累~我表題有說誰對錯嗎~汽車是鐵包肉.機車是肉包鐵.禮讓一下.自身ㄉ安全最重要.....打錯字.我爽我高興....好笑.....你X這些蛋白質.別在那亂鼓勵.以後他覺得它騎這是對ㄉ(為什麼我要讓).等它出事都是你X害ㄉ........開車那位先生還算很客氣了.改天你X太白木一定就會遇到鬼....還在這543 真ㄉ是笨蛋+白癡+神經質 好笑~哈回覆 · 讚 · 不再追蹤貼文 · 3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您一直以這種想法過生活嗎?冒昧請教貴夫人您是否也是這樣教導的?回覆 · 讚 · 17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不要在強詞奪理了,不會顯得你比較厲害,另,若改天貴夫人騎機車遇到類似的事情,相信他一定可以處理的很好,畢竟你教導有方嘛^^回覆 · 讚 · 1 · 2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不要在強詞奪理了,不會顯得你比較厲害.這你說ㄉ好.說你自己嗎. 還有不要咒人.你們看不懂意思要這麼想你家ㄉ事~破XX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余宗樺 我要告你,請做好準備回覆 · 收回讚 · 5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一句為什麼我要讓)改天就害死自己.你們看到砂石車千萬千萬不要讓.要騎在它前面ㄟ.自己安全幹嗎顧.反正有法律規定嗎~法律會保你們吃一百二ㄟ~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許元泰 (一句為什麼我要讓)改天就害死自己.你們看到砂石車千萬千萬不要讓.要騎在它前面ㄟ.自己安全幹嗎顧.反正有法律規定嗎~法律會保你們吃一百二ㄟ~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余宗樺 我現在跟你討論的是你公然污辱我的事,截圖證據已保留,若不馬上公開道歉,不排除提出告訴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破紀錄了.要告我甚麼~我還真不知道~我是不是要告你咒我老婆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余宗樺 有本事你就把想罵的打出來,你不知道就算沒詳細打出字,只要能讓觀看者感覺到意思就算公然侮辱嗎?我已經把你發的所有全文與留言通通截圖了,不信邪我們就法院見,另外,我並無不恰當之發言,不然我們互告好了,你試試看囉最後一次問你道不道歉,10點前沒看到我就去警局寫單子!回覆 · 讚 · 2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我早早就說了~你們要是看不懂我ㄉ表題你們要這麼想是你家ㄉ事~破xx~是因為筆電健壞了~你要想成罵你ㄉ話~是你自己ㄉ問題.因為你爽你高興這麼想我管不了.破紀錄是因為一個表題第一次回這麼多話......真是好笑.
若改天貴夫人騎機車類遇到似的事情,相信他一定可以處理的很好,畢竟你教導有方嘛............我現在也在想你為什麼要咒我老婆遇到似的事情.是因為法律詛咒人不會被告就對了嗎..........這我想想我問問回覆 · 讚 · 約 1 小時前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余宗樺 我打的話哪裡有問題嗎?我是贊同你的觀點說出來的喔,我在誇你大家都看得出來~除非你自己就認為你錯了是在硬坳,不然不會生氣唷另外你家鍵盤壞還會挑字壞?不用解釋,要硬撐就留著證據跟法官解釋吧!你只剩半個小時!回覆 · 讚 · 3 · 約 1 小時前







余宗樺 · Pingting, Taiwan邱馨儀 挨.....做事多替別人想想~在替自己想.你一直在恐嚇我.....我表題你有看清潔ㄇ..你們就之看到你們想看ㄉ~跟本不懂意思還說一堆.
Orion Chuang · 追蹤 · 留言最多的人 · 中國海專這個世道已經到了「得理不饒人」的地步。不管對錯,後車急叭就讓路會少塊肉嗎?人家或者有急事,或許,真的只是想趕著去投胎?你前車就想「我是對的」「我是合法的」就想教訓別人?路上一堆擋著地球轉的烏龜車大概都是這個態度來面對人生的吧?…想教訓人?改天真的遇到一個蠻橫的人,誰才會是真正得到教訓的人?(只能說,這些年來,品德教育及修養在台灣真的是退步很多。
說了,重點不是對錯。要知道,且,我也沒說開車的就算對了。而是說,大家都只想著對錯的時候,就起了紛爭,這是不變的道理。但每個人自以為的對錯,往往不是絕對的。不是麼?
看ㄉ懂嗎~ 它也沒說誰對誰錯..就要被你們攻擊嗎
我有說誰對誰錯.嗎~ 濫一下 自身安全最重要.提醒騎車ㄉ要保護自己. 您一直以這種想法過生活嗎?冒昧請教貴夫人您是否也是這樣教導的?不要在強詞奪理了,不會顯得你比較厲害,另,若改天貴夫人騎機車遇到類似的事情,相信他一定可以處理的很好,畢竟你教導有方嘛還要被你詛咒我老婆嗎..........你很棒棒棒棒好嗎你最利害...............破xx~ 你要想成那句話我管不了你~說了你也不信破紀錄
但...你先為你自己ㄉ發言道歉罷~污辱我.還咒我老婆............回覆 · 讚 · 11 小時前?? 更多









邱馨儀 · 追蹤 · _ 員工


余宗樺 那就不好意思了,待我詳問律師後,明早就去警察局請明確指出我污辱你以及咒你老婆的話是哪句,第一段我在請教你的生活方式,第二段在肯定貴夫人的危機處理能力,請問哪裡發言不敬?提醒你,一.告人很花錢,二.我若告贏了,告你而衍生出的費用,我可以要求你支付,三.告你而影響我的生活,我可以要求你補償損失,四.你用言語污辱我,我可以要求賠償金.另外,還要麻煩你到我提告的所在地出庭,以上,感謝.回覆 · 讚 · 2 · 24 分鐘前






楊米米 ·  留言最多的人其實我覺得咀咒人比公然污辱來得惡毒....吵歸吵,不要「祝福」人家遇到類似情況時不要怎樣怎樣的講這種話比較好。回覆 · 收回讚 · 1 · 3 分鐘前

 

我之留下它說ㄉ跟我說ㄉ話~律師這樣你看看

 

 

阿 樺 103-05-20 16:47
回覆 林宗儀 的發言內容:

麻煩整理一下,或是將FB的網址丟上來,這樣版上的道長們看會比較清楚,感恩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519/358555.htm?fb_comment_id=fbc_681943001877972_682139768524962_682139768524962#f6bd

麻煩律師你看一下

謝謝

若您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1 15: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綠 103-05-18 01:15

對方是六十多歲的阿公,小妹今年23歲第一次遇到車禍

晚上,對方"紅燈"又未開大燈,所以被我撞上,我沒有任何違規

雙方都只小擦傷,目前在等初步判定

但對方已踩明,就算是他的錯也不會賠償

我完全不知道該如何是好,不知道該怎麼走法律途徑

 

我只求償..

1.修機車一萬六(雙方一起找的車行估的價)

2.看醫生開驗傷單一千

3.請假被扣薪資六千六(1天1800*2 加全勤3000)

因公司是特殊行業,沒有薪資證明沒有勞健保,頂多就請假證明而已

我該如何證明薪資?

 

如果請公司開請假單備註當日扣的薪水,這樣可以當憑據嗎?

 

 

想到那些錢可能要不到都快氣哭了,請幫幫我

非常感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9 11: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安 103-05-15 23:48

各位大大日安 小弟目前於"黑貓宅急便工作"
近幾個月來公司引進行車紀錄器加裝在集配車上面
美其名是增加員工的安全 但實際上卻是監視我們員工的一舉一動
所長閒閒沒事做的時候就調閱影像來檢視我們哪裡違規
常常一個不經意的小動作就要被要求填寫扣款同意書扣薪水

想請問一下這樣會不會太超過?
公司的行為是否有觸犯到我們得隱私?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9 23: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裝設的行為並不至於侵害隱私

2、但是倘若公司任意扣薪,則可以提出向勞動局提出申訴。

amy 103-05-15 21:59

律師您好:
不好意思,有很煩人的問題想請問,有點長,請耐心觀看,感謝!
今年2/3我開車經閃黃燈T字路口時,我是直行車,確遭機車左方單行道逆向騎車從我左前方側門撞上後倒地造成顱內出血開刀,但因我車速不快(約30公里),所以我車損並不嚴重,只有輕微凹下去,對方機車也並無毀損
但因對方是64歲的老人,當時他突然衝出我也反應不及,但聽到碰撞後我有馬上下車觀看並報警和送醫處理
只是,沒想到他傷勢非常嚴重,除了2/3-2/10顱內開刀外,聽說過了快兩個月3/28-4/4又因呼吸問題住院,家屬說他喪失語言功能了,5/9又氣切
今天,對方家屬在調節委員會一開始開出了天價,工作損失26萬+照顧到82歲的醫療費用1138萬,後來自己降價到120萬,(因為我只有保強制險)
我當時聽了只覺得好笑,雖然對方受傷很可憐,但是在交通事故判決書上很明確的寫了對方肇事原因有二點:
1.涉嫌遇有閃光紅燈路口支線左轉彎車不讓幹道直行車先行(安102-1-2)
2.違規事實:不依遵行方向(逆向)行駛(處45-1-1)
我方:涉嫌行經閃光號誌路口,未減速慢行(安93-1-3)
請問:1.對方一直恐嚇我說這是重傷害,如果不合解會有前科,因為他們傷勢嚴重,而調整委員會的根本不看對方肇事原因,只說他很可憐,所以我該負責,若真的沒合解,我會變重傷害罪嗎?
2.法律真的只保障弱者嗎?就因為我沒受傷?所以都算在我身上
3.我若申請車禍鑑定,確認我無過失責任,是否就不需負責?
我只認為,如果想自殺的人自己找車撞,被撞的人還要賠償,就真的太沒天理了
還請律師提點與建議後續如何處理比較好,因為真的嚥不下這口氣

非常感謝

鬱悶的人 敬上

從三星裝置發送

沈恆 (沈律師) 103-05-16 00:08

您好!因為對方有受傷,依目前裁決雙方都有過失來看,一旦不和解而對方提告,您極可能會有過失(重)傷害前科,但賠償時您只要按過失比例負責即可;另外,若您完全無過失,前面所述民、刑事責任都不會成立。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通常需要到殘廢或是機能無法回復  才可能構成刑法重傷罪  2.如果不和解  重傷罪下確實可能判六個月以上之刑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您好,本件建議你還是要聲請鑑定,因為如果無過失,你基本上根本不用負責,如果雙方都有過失,那麼賠償金額還是要按照比例去負擔,也不是由你負責。再者,損害賠償必須有計算基準,不是他隨便開的,何況照顧到82歲這是沒有根據的,一切都要有單據,包含需要請看護也是醫生要開證明需要看護才可以。至於本件不會構成重傷害,且沒有和解不會影響罪名改變,對方在亂虎你的。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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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0: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雙方肇事責任,若不服初判表之分析,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及您是否具有過失,有刑事過失傷害成立之可能。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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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記 103-05-15 15:07

車禍狀況描述如下:

某甲騎乘機車於十字路口六至七公尺處,違規於雙黃線迴轉(當時為紅燈,有三輛汽車停等中),某乙於綠燈方向車道左轉進入與某甲迴轉後同向之車道,某乙汽車左前保險撞擊到某甲機車後方引擎側蓋處,致使某甲靠近下體私密處有撕裂傷,送醫後進行縫合手術.並住院五日.某乙並未受傷.之後交通事故鑑定報告書中指出某甲應負70%責任,某乙負30%責任.

想請問某甲如果提出刑事 過失傷害罪勝訴之可能性?

又如果附帶提起民事訴訟,是否能夠依民法第184,193,195條請求醫療費用精神慰撫金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15 15: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次車禍只要某乙有過失,就必須就某甲所受之傷害,附相關的民刑事責任.

2、民事賠償的部份,必須扣除某甲本身過失之比例,及某乙所受損害應由甲方負責之部分.

 1.如果雙方都有肇事因素  只要有受傷  幾乎都會成立過失傷害  除非你認為沒有因果關係存在  2.民事賠償則可能有過失相抵問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6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過失,甲提過失傷害,仍有成立之可能,由於甲之過失比例較重,關於請求損害賠償之部分,可主張過失相抵酌減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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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 103-05-14 18:25

我在救國團上課有學了手工紫草膏的製作

因為老師也是製作完成就當下賣給學生們.....

因為我只是一般家庭主婦,想說可以貼補家用,所以就在奇摩拍賣上刊登一罐90元紫草膏

今天收到衛生局來函,說:於奇摩拍賣網刊登(紫草膏)產品廣告涉違規,要我去陳述意見(帶身分證、私章、違規產品)

說明是說:刊登之廣告,疑涉違反藥事法之規定

怎麼辦???我只是一般小家庭家庭主婦,要怎麼處理??會罰很多錢嗎???

以下是我的刊登內容:

我家寶寶出門常常都會被不知名的蟲蟲咬到,

加上現在天氣炎熱,大人也常有被蚊蟲叮咬的痛苦,

為了寶寶,我開始製作紫草膏,成分很天然,擦在眼睛旁邊也不會涼涼的,很適合小孩~沒加防腐劑,大人、寶寶都可以用~很棒吧!

主成分:

紫草根浸泡橄欖油、黑麻油、當歸、乳油木果脂、甜杏仁油、澳洲胡桃油、蜜蠟、 薄荷精油、薰衣草精油、茶樹精油、尤加利精油、迷迭香精油、廣藿香精油。<整個就是高成本呢>

以下轉載自網路,以下供大家參考>>>神奇紫草膏(這是小蜜蜂牌,不是我的)~紫草的驚人秘密   

提到紫草膏,恐怕大家第一時間就會想到某牌的神奇紫草膏吧!
如果你也用過這款明星商品,就應該會發現
這和手工所製作的紫草膏顏色差很大。
為什麼它的紫草膏不是紫色的呢?
原來B牌的紫草膏和我們中藥裡用的紫草是不一樣的植物。
中藥裡所使用的紫草是名為
Lithospermum的植物,
而B牌則是使用
Comfrey這種藥用植物。

Lithospermum和Comfrey都是屬於Boraginaceae Family (紫草科)沒錯,
但是Genus (屬) 和Species(種) 都不一樣,是兩種不同的藥草。
就像玫瑰和杏仁都屬於薔薇科植物,但我們不會認為它們是同一種。

Lithospermum就是中藥漢方中常用的紫草,紫雲膏的材料。
(紫草有時候甚至會入菜使用~)
從國家藥典網站我們可以查到紫草的功效就是
1.涼血活血、清熱、利尿、通二便。
2.斑疹痘瘡、熱毒癰腫、大便燥結、肉芽腫、凍傷。

而關於Comfrey我們也可以從國外專業的醫藥網站
Mercy中,
清楚看到關於它的功用和警語!
功效和說明很多請自行參考,以下我這邊節錄幾個警語重點讓大家注意一下:

Comfrey contains toxic substances that can cause severe liver damage
and possibly even death. For this reason, comfrey and
comfrey-containing products should never be taken orally.
↑Comfrey的有毒成份會引起肝受損病變,甚至會導致死亡
因此不論是Comfrey或含有Comfrey的產品都絕對不能口服!!

Comfrey contains toxic substances that can be absorbed by the skin,
so even topical preparations should be used for only a short time
under the supervision of a knowledgeable health care provider.
↑Comfrey的有毒成份可以經由皮膚吸收,
所以就算是局部用藥也必須是短時間並在專業醫護人員建議下使用。

Comfrey should never be applied to open wounds or broken skin.
↑Comfrey絕對不可以用在開放性傷口或破皮。

Children, the elderly, and pregnant or breastfeeding women
should not use comfrey products – either orally or topically --
under any circumstances.
↑幼童、年長者、孕婦和哺乳中的女性,不論任何情況–或口服或局部使用–
皆不可使用Comfrey的產品。

敝人之英文貧乏,翻譯若有錯誤,敬請指教。
尤其像英語達人資優克、札克兄等

看完這幾點,您有沒有感覺很驚愕和奇怪。
在台灣B牌的紫草膏可是大小通吃的產品啊~
他們強調:
從0歲到99歲,從幼稚園到上流社會都必須隨身必備的“神奇紫草霜”
可以舒緩皮膚搔癢、問題肌膚的不適,絕對天然不刺激,
是最適合全家大小必備的萬用修護霜。(資料來源:
Burt’s Bees台灣官網

真的是這樣嗎?
我們在台灣的網頁上的成份一欄也看不到說明,
只寫了「95.70%天然」。這算是什麼成份啊???
讓我們參考一下美國Burt’s Bees網站對於同款商品的介紹,
裡頭就清楚說明:
Adults and children 2 years of age and older:
Apply to affected area not more than 3 to 4 times daily.
Children under 2 years of age: Consult a doctor
↑成人及兩歲以上兒童使用:
一天勿使用超過3~4次,兩歲以下兒童要詢問醫師

為什麼同樣的商品,在台灣就可以是人畜無害的玩意?
是台灣人的體質比較強硬,怎麼用都不會有事情嗎??
做生意應該要有良心,商品都有它的優點和功能,但應該清楚標明注意事項,以免誤用不適合自己的商品。

 

 

 

陳華明 (律杏) 103-05-15 12:10

 已以e-mail回覆您了, 請注意查收(http://www.lawmed66.url.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6 00: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爭執您製作之產品非藥物,僅是混和之天然香料,而不受藥事法規範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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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ny 103-05-12 19:09

之前住戶大會開會已決議大樓地下停車場公用空間(未劃停車格區域)禁止停車,但是有住戶還是無視公告於公用空間停車,已告知管委會,但管委會說他們也不能強制罰款或是鎖車,只能柔性勸導。自己報警處理警察來也說如果有妨礙車輛出入,他們可以協助請車主來移車,但是因為是大樓停車場,所以他們也不能開單舉發。請問這樣我們還能有什麼方法讓違規車輛受到處罰進而不再隨便停呢?於公用空間停車是否有侵佔刑責?管委會是否真的不能有實質上的處罰公約(如:罰款、鎖車、開鎖費...)規定嗎?如果住戶要求管委會要有一些實質的處理,而非只是柔性勸導(因為已經勸導無效了),可是管委會還是置之不理的話,住戶對管委會失職部分可以如何反應呢?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2: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對停車之住戶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及請求排除停車之占用。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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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am 103-05-12 10:14

各位法律先進您們好 !

本人於日前因機車停車停車不慎,觸及臨車,致該車滑動觸及在路邊紅線違停的汽車,造成該車葉子版輕微凹陷.

事發有請管區處理,但警察說此非車禍 ,因為雙方都處息火狀態, 所以僅能做記錄, 並同時開給該汽車違規停車罰單, 後經雙方於紀錄上簽字 ,???警察即離去.

事後我們雙方都自認倒楣,由我同意支付一筆修理費用,要達成和解.

和解書之前 ,想請問和解

1, 可否按手印取代蓋章 ?

2,是否需要見證想請該警察見證 ? 不過好像他們事不關己 ,反應冷漠,若無見證人和解書有效嗎 ?

 

感謝賜覆

何先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和解書內容只要經雙方簽名在上同意即可,無庸有第三人見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還對和解書還有疑慮?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只要雙方簽名就有效力。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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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0: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僅要雙方簽名,該和解書即具有效力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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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安 103-05-12 00:03

發生事故有一個多月了。當時是我機車綠燈直行,對方對向車道違規左轉。造成我一個月的新機車維修費達七萬,購買時為九萬。急診未詳細檢查,X光只照右腿。但是雙腿都有外傷和腫漲。後續四天傷處還是腫脹,我就近去醫學中心診療。診斷出膝後十字韌帶斷裂,頓時晴天霹靂。正值而立之年,努力衝刺成家立業之時,又是經濟之柱受此惡耗。連續數週過著寢食難安,已淚洗面的日子,心頭的壓力無言語可以形容。當日車主(非駕駛人)有來電說有保險會願意負責,但是之後距今一個多月肇事者一通電話和探視都沒有,讓人不驚懷疑他的誠意。因為韌帶斷了是長不回來,目前復健中還是不排除未來需要開刀重建的可能。想請教狀師們: 我該直接提告還是要申請調解呢?該怎麼做對我的權利較好?如果駕駛人和車主無血緣,保險是否不賠?

您好,對方未禮讓直行車先行,已違規在先而涉犯刑事過失傷害罪,若對方無賠償誠意,建議可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由檢察官受理後安排調解,若調解不成而經地檢署起訴,您可另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相關損失,並可向對方投保強制車險之保險公司請求理賠,如仍有疑問歡迎來電聯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09: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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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銨 103-05-05 03:33

各位律師好:

小弟約4/28 晚上,雙方皆騎機車

雙方一開始皆為主幹道(雙向道),我方欲轉入巷內變成(次幹道),

發現對方車騎過來因怕及碰撞煞車,此時為碰撞到,對方車則過我方車後,沒多久因嚇到而車不穩摔車(此雙向道無交通號誌也無待轉區),我方車停下關心對方車,對方車主有受傷加上現場目擊人一同報警及叫救護車,一開始並未是交通隊,而是一般警察到場,目擊證人有告知當時警察我並未碰撞到他,之後交通隊警方到後,因對方當時已到醫院,只針對我方是否有酒駕,對酒精測試(當時為0),之後前方路有監視器,我方與對方家長一同前往觀看,看完後交通警方只說我有責任須隔日筆錄

隔日做筆錄時,警方就直接要求我做過失傷害筆錄,並給我看監視器

告知我有違規行為,並將筆錄做完。以下是我提出的問題:

1.我方確定為碰撞到對方,對方當時也知道我未碰撞自行摔車,我怕對方會因家長誤導說我碰撞到他,警方筆錄是否可參照呢? 警方做筆錄我知道父母可以陪同,但筆錄時可以發言誤導嗎? 還是只有對方事主可以發言呢? 

2.是否有因違規行為,造成對方自摔車,我方主因成分會較高呢? (警察當時也未測量,只針對雙方車輛拍照及對我方做酒測),僅只有遠方監視器看到我方欲轉入向入,因此我方有違規壓在雙黃線上,並無法看清是否有碰撞

3.如果雙方傷勢皆不很嚴重,警方不是應該當下對雙方作筆錄嗎?(目前我方隔日就做筆錄,對方應有受傷但不嚴重不知何時做筆錄) ,這樣是否對方就有可以針對自己有利發言,導致未據實以報呢? 

4.目前對方以休養為主,並未與我談及和解事宜,我方筆錄後皆有關心對方傷勢,且日前有去探望,但對方僅表示恢復還OK,其餘皆為對方父母發言,感覺對方父母一直針對醫療美容及其他醫療費用說明,以上醫療費用我方也須承擔呢?? 

5.若我方強制險過期,請未醫療費用是否可以談和解時一併解決就好,若對方已向我方保險公司申請賠償,但因過期保險賠償我方應該如何呢??

 

以上再麻煩各位律師多花費一些心思觀看,小弟我第一次遇到這種情狀,不知道怎麼解決,心中很焦慮因此向各位請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5 10: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對該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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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mson 103-05-03 13:25

車禍日期發生在103年3月10日 早上07:55分

大車:對方 馬自達五門轎車

小車:外籍勞工,菲律賓人,腳踏車 (我為事件翻譯)

事情發生經過如下:

早上外勞騎腳踏車上班途中,準備再下一路口左轉,外勞在左切內車道前,有回頭看過後面"無來車"(在上一個紅綠燈前),再他左切的同時,在內車道後面突然來了一台轎車,轎車"並未鳴按喇叭",外勞切過去的同時,後面的轎車也剛好來到外勞左切處,外勞看到有車後,驚嚇向左擦撞跌倒,轎車司機報案處理~

在警察局我有看到對方的行車紀錄器內容,對方車輛在未行經此路段前,不斷的超越切前車,車速看起來很快,在出事路段上也看到,外勞往左切內車道,但轎車到了快碰撞煞車,外勞往右跌傷~~

造成傷害有:

外勞的腳踏車損傷,右腳整腳撞傷及挫傷

對方車輛:副座門 兩到小刮傷,(另外車主自行講副座門下那塊有凹陷,副座門前擋泥板有凹陷,但我目視判斷非為新傷)

對方到警局做筆錄時,都未曾關心外勞的傷勢,也不曾說明要賠償外勞損失,一直不斷強調要外勞要全賠他車損,不斷認定自己在路權上沒有違規,都是外勞慢車切入車道導致車禍,且為外勞擦撞他,非他去撞外勞腳踏車導致外勞受傷

外勞則是不知道台灣交通法規,看到其他外勞也是這樣騎,有樣學樣,過馬路前也都有注意後面來車,沒有車或是安全才過去,發生車禍時對方也未鳴按喇叭,突然臨時快速到達外勞車旁,外勞驚嚇不及擦撞轎車向右跌倒,還好當時後方無來車,不然可能造成更大的傷害~~!!

當天外勞中午過後就發燒,且腳部疼痛無法正常走路,我帶他去看醫生,並做檢查,醫生診斷為"右臀部及小腿挫傷併皮肉瘀血",當時看醫生中,對方不斷打電話來問要怎麼賠償他,我就告訴他說,外勞現在在醫院人不舒服正在檢查,他才沒有說話,晚上打給我說要去看一下外勞狀況,我給了他外勞住處地址,讓他去探望,當天有談到外勞賠償他3000元就好(本來他說修理費9千多元<三個地方>,要全賠),我問過外勞,外勞也同意了,但我請他出險賠償外勞的醫藥費及其他損失,車主就開始推拖說不能理賠,且出險會增加保費,他不願意~~

後來幾天後,車主打來說,他去申請初判表,等初判表出來後,再來談賠償的部分,直到最近4/25(五)號下午4點40分左右打給我說,車主收到初判表說上面他尚未發現肇事原因,而外勞上面寫"涉嫌向左變換車道不讓直行車且涉嫌慢車不依規定車道行駛",說看要不要找時間約出來和解~~

更令人生氣的事,4/25打給我的時候,外勞都快要下班,我還有其他事務要處理無暇分身告知外勞,結果4/27(日)晚上打給我說,我們沒有誠意要和解的話,車主就要請警察受法院處理,且要完全賠償他的損失,一整個就覺得被威脅,我就有和他說外勞本身有債務問題,每月都要償還債務公司1/3的薪資,希望他不要要求這麼多的賠償,外勞也賠不起阿,但是他堅持要全賠,就掛電話~~!!

想詢問律師,像這樣的情形,我該如何幫外勞爭取權益,且初判表說車主"尚未發生肇因",就必須外勞這邊全賠嗎??

個人認為外勞單身來台灣工作,已經很辛苦,薪水也不多,遇到這種事情,外勞無可奈何~~基於人道立場,不分種族與國籍,我希望能幫到外勞

請給予專業的答案,感謝各位律師們~~

大車方面既無人員傷亡,則本件外勞應無刑事責任問題,另外民事責任部分,應由被害人證明其損害額,並須依法減去相當之折舊,經法院審酌後判令賠償必要之損害數額,同時外勞除該薪資外,如果並無其他財產所得可供強制執行,則即使該大車車主取得執行名義並聲請執行,就該外勞而言,亦同樣只是扣薪三分之一,而由全體債權人在該扣薪金額內按債權金額比例拆分,所以或可就此狀況與大車車主設法協商,尋求合理之和解方案,畢竟沒達成和解,最不利的應為大車車主才是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3 16: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大車車主之要求不合理,可請對方證明其損害賠償範圍如何計算得出,並主張酌減相關賠償金額。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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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mson 103-05-05 13:22

請問賴律師:

外勞是否可以向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初判表出來的結果,就代表肇事比例?及賠償比例嗎??

如果是外勞有違規,但是還是被撞是否可向對方提出賠償??

 

感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5 14: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外勞仍可提出刑事告訴;若對警方初判表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針對雙方過失比例比較,與有過失雖會減輕部分賠償金額,但仍可請求賠償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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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mson 103-05-06 17:24

感謝 房律師及賴律師

想詢問一下,要向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該怎麼提出呢??

是去警察局嗎?

如果沒有申請鑑定的話,是否就不能去否定初判表的內容呢??還有其它的方式,來申請異議??

對方死咬著外勞先違規來要求全賠,但是我是認為雙方都有問題,才會撞在一起,怎麼會是對方無任何肇因,也是我對初判表內容的懷疑~~!!

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7 11: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至警察局提出刑事告訴或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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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 103-04-30 11:05

請問我的朋友是計程車(一年新車)他跟一台遊覽車都停在紅線上.我的朋友下車幫客人搬行李時那台遊覽車突然倒車撞到我朋友的車頭.對方的保險公司說雙方都是違規停在紅線上只能賠到7成.被撞還要自己吸收另外3成請問這合理嗎?再來我朋友說修車時要求營業損失那個遊覽車司機卻說保險公司說.如果我朋友不要求營業損失就幫他把車修到好怎麼跟保險公司說的完全不一樣這點是否需要怎麼跟對方談.如果要求營業損失一天可以要求賠償多少

【要求營業損失一天可以要求賠償多少】你就估約你每天可賺多少?與他談,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Lu 103-04-30 12:40

現在保險公司又說是因為我朋友要求營業損失才說賠7成.如果不要求的話他們才會全額賠償請問撞人的人還可以這樣要求被撞的人2選1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4-30 16:06

您好!對方是試圖跟您和解,如果條件不滿意,您大可拒絕,再以訴訟求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30 18: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和解條件不滿意,可再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但須注意自己是否亦有過失,對方可主張過失相抵減少賠償金額。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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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 103-04-29 13:46

我想請問:機車騎士騎在機車道,但是因為有一輛汽車違規行駛切入機車道並且尚未打方向燈,造成機車騎士摔傷,是否可要求對方理賠?

那如果機車騎士汽車是沒有碰撞到但是是因為汽車違規造成機車傷害哪也可以構成汽車違規責任嗎?!
因為怕汽車駕駛人會推卸責任說他並沒碰撞到所以不賠償 

Han您好,請先說明為何沒有碰撞,但機車騎士卻仍然摔傷?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9 14: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如此,您必須證明違規與您摔倒之間仍具有相當因果關係,即為何因對方之違規,即造成您摔倒之損害。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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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 103-04-29 15:10
回覆 戴家旭律師 的發言內容:

Han您好,請先說明為何沒有碰撞,但機車騎士卻仍然摔傷?

 

... (恕刪)

因為汽車違規行駛機車道,況且也沒打方向燈距離太近,因為機車為了不撞上而按煞車才導致騎士受傷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9 15: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能證明具有相當因果關係,仍得提起過失傷害告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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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 103-04-29 12:26

我想請問:機車騎士騎在機車道,但是因為有一輛汽車違規行駛切入機車道並且尚未打方向燈,造成機車騎士摔傷,是否可要求對方理賠?

Han您好,

1. 對方違規切入機車道又未打方向燈,已違反道路交通規則。

2. 造成機車騎士受傷,成立刑法傷害罪。

3. 傷害罪可以提起刑事告訴,亦得僅就民事部分求償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您好,汽車駕駛人違規導致他人受傷,於實務上已經構成刑法傷害罪,傷者得提出刑事告訴,並得於刑案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求償,建議傷者盡快到醫院診斷取得驗傷單,並保留相關費用支出單據,以作為後續求償之用,如仍有疑問,歡迎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9 14: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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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4-29 16:40

汽車已經侵害到機車路權,構成違規過失傷害,建議在六個月內提告 

sushisoup 103-04-28 13:18

你好 我之前工作無缺勤 無違規
但發薪時老闆沒給我約定的薪資 騙我有保勞健保 後來發現沒有 當初只有口頭承諾沒合約 我去要薪資條也不給我 我手上只有排班班表、帳戶匯款紀錄 請問我能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 謝謝

 

您好,你可將上述狀況至勞工局申訴即可。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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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8 16: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至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業者之違法行為,若業者不願與您協調處理,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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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維 103-04-18 21:28

各位律師們好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上班途中 我開車從南至北(產業道路)對方騎機車從東至西(主幹道),在經過十字路口時,我整台車已經在十字路口過半了且快進入對面車道,對方突然已很快速度撞上來(撞擊點在副駕駛座的車門把手那),我為了閃躲他緊急向左轉,導致我車子掉去田裡而翻車,而對方3個人分別受傷和死亡(媽媽受重傷,大女兒坐後面輕傷和小女兒5歲站在機車踏板那沒戴安全帽導致顱內出血,過2天拔管宣告死亡)。之後有開簡易庭檢察官說我涉嫌:一起過失致死、兩起重傷害罪,我很無言。因為並不完全我的錯

我比較弱勢的原因是:

1.我產業道路 他主幹道 我要讓他,但是我整台車已經出來了 且已經快要進入我對面的車道。我要怎讓。

2.我開車 他騎機車

3.對方已經有人死亡重傷

而對方,小孩子沒戴安全帽導致死亡超載、且速度過快 ,現場警察量出來對方沒煞車線(我有煞車線),且以撞擊力道來看,對方當時速度很快,且他猜測對方根本沒看到前方已有車子出來,而我以時速40~50公里(或許更低)。

請問以上幾點,難道還是我的錯嗎,我錯幾成,對方現在要跟我和解,目前強制險200萬(沒第三責任險)+自己出100萬共300萬給他們,他們不要,我並不是不賠,而是我家經濟很拮据,付不起這龐大的賠償金,假如調解失敗,難道我就只有賠錢,且安上三條罪名嗎??難道對方就不用接受法律責任嗎??我該做的都做了(報警、事後也有去醫院)

難道這些超載 超速 沒戴安全帽 這些 我就不用少賠一點嗎?我聽說這些違規頂多罰錢,對這次車禍沒幫助,這是真的嗎??

以下是我猜測:他超速,我猜因為車禍發生是7:08分,國小幼稚園是7:30分遲到,所以我猜他為了趕時間速度很快,因為當時檢察官不相信我開車速度慢,他說我速度慢還會翻車,我說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為了閃他掉去田裡,他還問我幾點上班,我回答說8點上班,距離到公司慢慢開還有15分鐘就到了。所以他就沉默了。

而且當時視線很好,我或許沒注意到她,是我的錯,但是他也應該要注意我吧!不能都說我的錯,一台機車跟一台車,哪個比較顯眼???

過失致死 重傷害 是他來撞我,怎會安在我身上,如果是我撞他我就承認,且死者沒戴安全帽、超載、車速快、機車不能雙載尤其站在機車踏板那,這些違規應該是過失致死的原因吧!!!

請各位律師 幫我分析一下,這場官司 我勝算多少,假如賠錢我應該要賠多少???

我知道對方受傷 死亡 很難過,但是我家真的經濟拮据,房子貸款,加上手頭頂多100萬。已經無法再負擔了,真的要更多,我頂多去坐牢了,假如法官判的話我會賠償更多??             

附加補充一點,我的產業道路起初有分向限制線,十字路口過後道路縮減了,就沒有了,而對方從頭到尾都有。附近沒交通號誌紅綠燈,跟攝影機   

沈恆 (沈律師) 103-04-19 03:24

您好!是否有過失過失程度如何?可以聲請鑑定;應注意只要認定您有過失,即使對方過失更重,您還是會成立犯罪;若認定有過失,達成和解會有助於爭取緩刑,否則可能要坐牢。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維 103-04-19 22:0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是否有

我錯就錯在我支線未讓主幹線。現在對方要求730萬(加200萬強制險),但是我家真的無法負擔龐大的賠償金,有啥辦法可以把金額壓小點,我頂多負擔400萬(加200萬強制險)以各位律師的經驗,這樣責任我方占幾成呢?

 

 

您好,這案子可能要看現場圖,才有辦法幫你平反,而且建議要聲請鑑定鑑定很重要,你必須要好好把握鑑定說明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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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21 03:4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若就您的講法來看,雙方應均有過失,不過建議您要先向車鑑會申請鑑定及覆鑑,如此方能確實釐清本件車禍肇事之責任歸屬。

至於賠償金額部分,涉及到您所應負擔之過失比例及對方所受損害之金額二者,此需視單據證據方能細算。建議您要委託律師幫您處理本案,這樣才能有效壓低賠償金額。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1 16: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針對對方亦有過失之部分,可主張過失相抵,減低您的損害賠償責任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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煩惱中 103-04-18 10:07

租賃縣有土地,我在土地上蓋房子,租人做店面,現在縣府說我非自行使用,

租約被終止,現在房客已經搬走,已排除終止原因後應可重新辦理申租國有土地租約租約還在有效期內,縣府還開一張兩萬多的罰單,我致電去告知房客已經搬走,罰單如果繳納完畢可以續租嗎?但縣府不給我續租,他說他們有都更計畫我違規在先,所以不給我續租.這樣合理嗎? 我是向縣府租土地,上面我有合法房子租給房客,我是租房子給人家又不是土地,土地租金也是我在繳納的,有什麼方法可以讓縣府續租土地給我?先謝謝各位專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2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針對政府之停止租約處分進行訴願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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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es 103-04-15 06:50

請問車禍問題以下狀況 ..
2/12號早上 ..我回家路上發生一起車禍 ..
當時在太平中山路和樹孝路我綠燈後直行 .. 
因為這個路口有點彎 .. 當我騎到書局前面時 ..看到前方有一個阿婆 ..
看到當下她在右車道中 .. 我看到她往左靠 .. 準備要迴轉 ..
可是因為距離太近 ..我下意識從她左邊騎過去 ..
她隨後撞上我的排氣管倒車 ..我沒倒車仍可繼續前進 ..
我並沒有肇事逃逸 .. 我有回去扶阿婆 .. 之後路人叫救護車 ..
在醫院時 .. 我告知好友車禍消息 ..
友人表示保險可以理賠 .. 要我不用擔心 ..
也要我去申請 [ 事故初判表,現場圖及現場照片 ]
隨後等候調解的日子 .. 我有和阿婆的女兒聯繫 .. 關心狀況 ..( 因為我只有她女兒的電話 .. )

3月第一次調解 :
我主動向前關心阿婆 ..阿婆看到我 .. 很不客氣地說 ..[ 你這個人一點誠意都沒有 .. 連關心都沒有 !! ]她女兒馬上說 : [ 人家有打給我問狀況拉 !! 你不要插嘴 !! ]

因為初判表等資料還沒拿到 ..
調解時 .. 我還以為保險可以理賠 ..
所以 .. 請對方下次調解能提供修繕單和醫療收據 ..


4/1第二次調解 :
我主動關心 .. 阿婆一樣沒有好口氣 ..
調解時 .. 不斷插話 ..[ 我在自助餐夾菜 , 一天 600元 .. 我已經好幾天沒去了 ..這筆錢我都沒跟你算欸 !! ] ( 台語 )
當時 .. 我因為車禍沒了工作 .. 上個月工作薪水 .. 4/10號才拿到 ..
阿婆的女婿發了脾氣說 ..[ 要跟人家調解半毛錢都沒帶 !! 是要談什麼 !? ]
當下調解委員 .. 還把我拉去旁邊 .. 要我花錢消災 ..
我一向以和為貴 .. 在他們無情的壓力下 .. 我還打電話向友人求救 ..
當下我真的很想哭 .. 從頭到尾 .. 我都沒有要他們賠償 .. !!
我問我姑姑 .. 問我好友 .. 他們都說 .. 對方無照駕駛違規 .. 我根本不用賠半毛錢 ..
如今 4/15 要第三次調解了 ..
我該怎麼做 .. 該怎麼說 .. 因為我自己也認為 .. 我不用賠錢 ..

 

您好,我建議你要態度強硬,如果初判表認定你沒過失,你一毛錢也不用去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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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es 103-04-15 07:08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建議你要態度強硬,如果初判表認定你沒過失,你一毛錢也不用 ... (恕刪)

初判表上寫

對方 : 違規雙黃線迴轉 + 無照駕駛 (已達考照年齡)

我的部分 : 疏未注意前方車況 ..

感謝律師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5 10: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對方亦具有過失,而減低賠償,若您對初判表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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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 103-04-10 06:00

我因為毒品的案件 被判勒戒 當庭當日 我向法官請求戒癮治療獲准 

後來也接到裁決書 緩起訴的  目前正在療程中 卻又接到一張毒偵續字2號的傳票 要我去勒戒 本人這段期間 並沒有再犯 想請教我這種狀況是怎麼回事

我有打去治療的醫院 醫院也說我並沒有違規紀錄 她們醫院也沒有提報 也沒有接到要撤銷緩起訴的通知  而且我緩起訴的判決書也收到好幾個月了

我也花了很多錢在治療上 想請教大律師們 我這情形該怎麼做 她們法院為何會判決改來改去的

 

您好,建議你直接打去問承辦書記官,這樣會比較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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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 103-04-10 13:52
回覆 小林 的發言內容:

我因為毒品的案件 被判勒戒 當庭當日 我向法官請求戒癮治療獲准 

後 ... (恕刪)

想再請教蘇大律師 像我這狀況我是否可以主張要求 繼續我原本的判決 因為我也收到判決書

也開始在治療了 療程也做了將近一半去了 也花了不少的錢

依您所述情形,有可能是緩起訴處分經檢察官職權聲請再議後遭發回續行偵查之狀況,但一般而言附命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於職權再議後遭廢棄發回續行偵查之機率極低,再者,處分經再議後遭發回續行偵查時,基本上被告會收到高等法院檢察署之處分書載明發回續行偵查,就此您可以檢視一下您於本案所收到之相關文件進一步確認,另外亦可直接聯繫經辦股別之書記官直接詢問。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林 103-04-10 14:57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您所述情形,有可能是緩起訴處分經檢察官職權聲請再議後遭發回續行偵查之狀況,但一般而言附命戒癮 ... (恕刪)

謝謝律師解答 我剛致電書記官 他沒接  還想請教一下 像我已經收到緩起訴判決書 現在又接到勒戒通知 在這之前我並未接到緩起訴撤銷 醫院方面我也確認她們也沒接到通知 我確定我也沒另案

我想請教法官可以這樣更改我的緩起訴判決嗎

小林 103-04-10 15:01
回覆 小林 的發言內容: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因為緩起訴判決時 法官要我盡速去醫院作評估 我也全力配合 醫院方面也通過了 我都照著程序走 然後現在她們又要我去做勒戒 這樣合理嗎

 

法律小學生 103-04-10 17:37

大大你好 你這種狀況 之前我身邊的一些朋友也有遇過

             沒有處理好 就會被改成勒戒 一定要謹慎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我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解決的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2 2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緩起訴無被撤銷,可加以爭執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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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皮 103-04-02 05:40

您好:

如果收到罰單是

舉發事實與實際有誤差!

想要告舉發人-這樣可以成功嗎?

再請教律師,這種檢舉信件,如果地點或時間有誤但事實明確,這樣可以處罰違規者嗎?

 

謝謝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19: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針對該罰單聲明異議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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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n 103-04-01 00:05

壹、事件過程
下午約5~6點左右,我開車在路上(雙向道,無機車道),遇到前方轎車停在路邊的黃線上,當我經過它旁邊的時候,該車的駕駛 突然就把車門推出來!! 那時候,還好我有立刻轉方向盤 迴避;後來,回到家的時候,發現副駕駛座右前方的保險桿,有好多傷痕...事後想想,也查了些資料,有很多不懂的事,所以來此請教 專業的各位。

貳、疑問
一、對方的車停在路邊,我要過去的話,只能跨越旁邊的雙黃線,請問:
1. 我這樣算是違規嗎?
還是說~我應該在那等,等他願意開車離去(他如果停好幾個小時怎辨?)
2. 若我違規的話,違規事項是?
跨越雙黃線行駛(罰600~1,800元)?或是 雙黃線超車(罰1,200~2,400元)?還是其它的違規

二、請問,這件事故,根據以往的類似案例,都是怎麼處理的?
當下並未察覺車子的損傷,也沒下車查看;現在沒有事故現場(也沒記對方車牌),但車子的保險桿有損傷,我猜~對方的車門應該也有損傷;這事故 是我的錯?還是對方的錯?或是雙方都有錯?

三、如果對方去報警的話,我該如何保障自已的權益?
剛查了一下,對方的車子,如果是新車的話,價格很貴...至少2~3百萬(有錢人),我應該不會被對方告到死吧?

※ 抱歉,文字有點多;生平第一次遇到這種事,不知道該怎辨,只好來此求助,麻煩你們了,非常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6 15: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雙方對肇事責任之歸屬若有爭執,可於發生爭執後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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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個 103-03-30 21:26

3月中,發生一場車禍~原因是這樣的,我車停疏洪道路停車格,上班準備開出來~當時疏洪道也正在整修(但沒圍起來),我開出來迴轉時有看後向來車,沒車才迴轉,左右張看是否有來車,速度是放油門速度,當我行駛到路中間時,發現右側有台機車快速朝我衝過來,我發現時已經沒有繼續行駛,但對方車速還是很快未煞車,就撞上汽車,剛好撞上車上的後視鏡&A柱,對方膝蓋碎,大腿骨折受傷。我行駛迴轉道,中間也無違規雙黃線或是禁止迴轉標示,目前判決尚未下來,我有意與對方合解,但對方不想談,因對方陳述生活困難,已資助2萬元作為日後和解金一部分(可扣除),第二週,對方又要我們繳交醫藥相關費用3萬多,我方已無法負擔,因為一週一次的金額,無法負擔,且也有與他們協調希望一次性付清,讓對方開出合理金額,但對方不肯。針對車禍糾紛,肇事責任歸屬,比例尚未出來。畢竟對方受傷,我沒受傷。但是對方如果獅子大開口,我也不知該如何是好,現階段不知該如何處理。尋求律師們的意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22:14

您好,若您有任何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不服該分析,得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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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陳 103-03-28 22:50

您好:

       請問, 如果有家污染工廠是未經工商登記而在生產運作, 請問是否有任何條文法令依據可以告發讓這家違規工廠依法停業? 再來這家工廠是否有何法令漏洞依據可以繼續違規運作而不受告發停業的處分? 請不吝指教, 非常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30 17: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政府環保局申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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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皮 103-03-27 20:56

律師您好

我之前發生擦撞(無人員傷亡),但未留在現場處理,但對方有報案,後來也去警局補做了筆錄,日前申請事件初步分析研判表下來,分析表上寫雙方都有違規,我的部分是寫肇事逃逸,還需去交通裁決所到案,對方是寫跨越雙黃線,有與對方接觸過,對方意思要我全賠($12000),我的部分也有去估價了($35000),但是和解談不攏,有考慮上調解委員會,但我想請問 律師萬一調解委員會談不攏,到時候上法院法官會怎麼判呢?另外請問官判賠償金額是依據我們的估價單嗎?還是其它的資料呢?又應該準備哪些資料呢?(比如說車輛損毀照片或是估價單)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能會構成過失傷害罪及肇逃罪,前者為告訴乃論之罪,後者則為公訴罪,所以仍會面臨被判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皮 103-03-27 21:42

 請問律師對方並無受傷甚麼會有過失傷害罪呢?謝謝.

陳華明 (律杏) 103-03-28 18:07

 如果肇事後確實無人受傷(這一定要先確定), 則肇事逃逸罪也不會成立(刑法第185條之4有致人死傷的要件)(http://www.lawmed66.url.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9 22: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確定對方是否有受傷之相關情形,若有受傷,方有可能成立上述犯罪。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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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ffy 103-03-24 17:59

我有一張雙方都有簽名的切結書

現因對方違約

上面切結書有註明要是產生違約情況  

---------------

如因本協議書內容而有爭訟,雙方同意以台灣 地方法院為第一管轄院,敗訴或有過失之一
方亦應負擔他方一切損失賠償,包括律師費在內。

----------

請問這條有關於律師費用對方負擔是否成立? 在詢問如果我提告他 需負擔哪些費用

 

是由:

去年對方跟我認養一隻貓 簽署這份切結書  但貓咪已失蹤 且對方出境 惡意失蹤

我想要提告裡面還有這個

 

本人如違反以上任一規定,應?付違約金五萬元予送養人,如果違規兩項加倍算,以此類推,
送養人並得收回該動物;如因本人違反上開協議,致認養動物受傷、死亡失蹤或惡意遺棄
者,本人應賠償違約金十萬元予送養人,送養人並得收回該動物,及以此協議書對本人追訴相
法律責任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24 22:05

你好

切結書約定律師費等相關費用由對方負擔是有效的

建議你先發律師函限期請對方履行義務

仍置之不理就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5: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依該協議書對對方起訴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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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KI 103-03-17 16:51

有個問題想詢問

我兒子4個月前出車禍...對方要違規左轉被我兒子擦撞
雙方都送醫院...當時在醫院都有做檢查ㄝ有照X光..都沒事!!
他們ㄝ沒跟我們談和解事宜...我有一直打電話詢問他們和解實宜..他們一在推託他們最近很忙晚點在談和解一是..事過快一個月.對方打ˋ來說她女兒傷到龍骨地N節...說要看完醫生在談....等等等右過ㄌ3個多月換老阿姨打電話說他手筋斷一條..ㄝ說要看完醫生在談...現在打來要求理賠3萬...我覺得離譜~是發當時甚麼大傷害都沒有雙方都只皮肉傷...請問大家我應該怎麼處理才能對我們比較有利~說真的3萬是不多~但我兒子半工半讀~我ㄝ因為憂鬱症無法外出工作~3萬對我來說確實是個大數目ㄌ....請給我個建議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8 1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兒子亦有受傷,亦可向其請求損害賠償。若無法和解,應於六個月內提起刑事告訴,並免逾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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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個月期滿前兩天再提告.

leo 103-03-13 10:24

我居住之大樓地下停車空間私自變更減少法定停車位,有的車位甚至設於通道,我不斷檢舉違規者因申請變更使用無法合法被核准將來我再不斷檢舉可能被連續罰款,最近連建設公司總經理都想找我談,可能跟建設公司違法變更減少法定停車位,再將違法車位賣給他人,將來如違法車位所有權人或使用人被罰款可能跟建設公司衍生糾紛有關,我如要求建設公司及包庇此事的管委會設法補回車位減少致少收之管理費,及問他們如何處理(我為了此事曾花了不少訴訟費用與時間),我有無違法的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3 11: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檢舉對方之相關違法行為,應無違法之處。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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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3-12 19:10

我老公開貨車送貨的路上,有一台休旅車從後方突然要開來貨車前方,結果休旅車的車身擦撞到我老公貨車的照後鏡,休旅車的車身有刮傷,貨車沒有受傷。之後對方一直咬定是我老公的貨車撞到他的車,要我們賠償。因為不是我們的錯我們不願意賠,後來有報警處理。

休旅車有行車記錄器也和警察坦誠有喝一點酒但酒測值測不出來,但我老公因駕照吊扣(等於無照)。這樣的情況我們會怎樣呢??? 我老公雖然無照駕駛,但並沒違規。對方一直說是我們撞他的,我們不賠償他就不願和解

已經做完筆錄了,不知後續要等什麼,要做什麼呢???

請問我們應該怎處理呢???

 

 

您好,

1. 刑事毀損罪不處罰過失,要據此主張,降低刑事責任的風險。

2. 民事損害賠償,因你們坦承有酒測,且無照駕駛,會要負損害賠償責任。肇事比例要鑑定

3. 可寫狀答辯,使法律上風險降到最低。若有撰寫書狀的需求,可電話聯繫。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律師敬上

 

若此回答對您有幫助,尚請您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3 09: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已做完筆錄,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對警方之初判表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數額。針對您的損失,亦可提告請求對方賠償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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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3-12 00:01

今天老公開貨車送貨的路上,有一台休旅車從後方有意要開來貨車前方,結果休旅車的車身擦撞到我老公貨車車身。之後一直咬定是我老公的貨車撞到他,要我們賠償。因為不是我們的錯我們不願意賠,後來有報警處理。

休旅車有行車記錄器也和警察坦誠有喝酒並酒測(但不是酒測質多少),但我老公因駕照吊扣(等於無照)。這樣的情況我們會怎樣呢??? 我老公雖然無照駕駛,但並沒違規。對方一直說是我們撞他的,我們不賠償他就不願和解

請問我們應該怎處理呢??? 依上述情況,無照駕駛影響會大嗎???

如果到時真的要上法院的話,我們可以向對方提出什麼告訴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雙方均無人受傷,則會回歸到民事損害賠償之問題,而對方酒駕,有可能會觸犯公共危險罪,而您方則會有行政處罰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2 10: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無照駕車,有相關行政處罰,但與車禍事件,應分開視之,若今您無關肇事責任,為對方具有肇責,則您可向對方請求您因此所受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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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無照駕駛雖然違反交通法規  但對於事故發生沒有必然原因 所以這部分你丈夫未必有歸責事由   2.如果有需要還是可以聲請鑑定 看雙方肇事因素各為何  再考慮是否和解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廷憶 103-03-11 10:56

有一個問題想請教一下

就是我的機車停在地下室,我們一個車位停兩台。

沒有影響到任何人出入 

社區600多戶卻只有300個車位所以大家也都這麼做。

但是有一位"正義的使者"他可能看不下去

所以就會把我的機車移動到車道正中央(很多人被移動過)

甚至轉角車道中央這樣一個不小心可能會造成車禍 

面對這樣的人 我們可以告什麼?

哪些是可以做的? 如果這樣沒有法律可以約束

那麼是否未來大家看路邊機車不滿 就可以任意移動到危險或違規地方?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1 12: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相關錄影證明為何人所為,似可對其提告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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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孟杰 (鍾孟杰) 103-03-11 12:32

您好:

亂移車在實務上曾有已竊盜罪移送的案例,但後來和解,請參考。又移車過程若發生損害的情 形,則可提告請求賠償損失。 您可向管委會反應,由管委會施以處罰。

以上,請參考。

 

 1.建議還是先向管理委員會反應  統一由大樓通過決議或是定入規約  避免同樣事情發生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心情 103-03-05 14:59

車子是我老公借給他的女性友人,未成年駕照


我今天收到兩張罰單兼兩張照片


違規事實1.二輛以上汽車共同以連續闖越紅燈方式進行危險駕車


違規事實2.二輛以上汽車共同危險駕車(處罰汽車所有人)


打去問說是要罰三萬元跟吊扣牌3個月


我的疑問是


因為不是當場抓到而是拍照,照片1只看到借車的人紅燈,照片2則是與另一輛機車已過紅燈停靠路邊(顯示紅燈無誤),但是已經停靠路邊,那樣也算兩輛以上汽車共同闖越紅燈嗎? 因為紅燈1800跟這兩張的罰款落差太大,


加上我?家只有一台機車,我先生每天要騎機車去賺錢謀生,我跟三個孩子每天晚上也靠那台機車去買飯,要是被扣牌三個月,我都不知道這三個月我?要怎麼生存,我家低收入戶已經夠慘了,先生再沒機車可以去上班,我?要怎麼辦才好,他們說我不服可以申訴,因為我上次有詢問您,您教我寫身訴的方法很有道理,也因為您好心教我讓我免於罰款的災難,所以這次要再麻煩您教教我,我申訴單該寫些什麼對我比較有利呢?


至於罰款3萬,他們有說要罰騎車的人,若是未成年就要3萬+6000,也是要扣牌,要是對方願意拿3萬出來,我就不用去舉發他了,我也想簡單點處理,當然要是可以讓罰單變成單純紅燈的罰單那更好,因為那個孩子鐵定拿不出3萬塊,就只有領低收入戶的我們夫妻兩要倒楣了,我還是希望不要扣牌,拜託您教教我,幫幫我,我以後真的不敢隨便再借車給別人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5 17: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該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請求相關損害賠償之。若對罰單處分不服,亦可申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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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先生 103-03-04 23:59

事發白天 ( 晴天 視線良好 )
騎乘機車,後方載貨(寬度超過規定)
行經一路口減速慢行時(剎車減速)
 遭後方同向機車追撞左後側貨物
對方把手撞擊後搖搖晃晃,難以平衡後摔倒,送醫急救

送醫後狀況並不樂觀

問:
1.後車撞前車,但前車載貨違規,法律上的責任比重可能如何分攤?
2.以此案例來說,若家屬提出告訴,過失致死罪成不成立?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05 01:52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違規過失致死間不一定有絕對關係

還是要看對方過失致死的原因跟你違規之間是否有相當因果關係

如果欠缺因果關係就會無罪

以上僅供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肇事責任法院通常要看初步分析表和之後鑑定結果,對方如果也有過失,那有過失相抵,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過失責任之比例,在民事上可以主張過失相抵,而刑事上只要有百分之一的過失,仍會該當過失致死罪之刑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5 10: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對初判表分析不符,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已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再就刑事部分,亦可爭執是否具有相當因果關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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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珠 103-02-26 12:00

你好

逆向違規在先 但此路段非主要幹道只是下車拿個東西 10 分鐘後車就被拖吊ㄌ 且是暫時停車區並非紅線也沒影響交通得狀況下..是雙向道路拖吊車也沒先鳴笛或勸導這樣我可以申訴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13: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該處分不服,可申訴異議之。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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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自己確實有違規行為  警方依法開罰  被處罰要申訴成功機率應該幾乎不可能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郭 103-02-25 21:46

我今年四十二歲,民國八十四年曾因精神耗弱犯下搶奪未遂刑事案件,在新店軍事監獄服過十年的刑期,假釋出獄後,面對生活的艱難與良心的譴責,一直不是很願意面對家鄉人異樣的眼光,在尋求父親的支持下,抵押了老家房子,自行創業,第一次創業由於經驗不足慘淡收場,血本無歸,更欠下了一堆債務,面對如此難境,選擇了到大陸去闖盪的想法,在經過花蓮軍事檢察署檢察官與書記官的瞭解與溝通後,同意到大陸創業的申請,這一去就是七年,七年中我與軍方的檢察官書記官們,透過固定的聯繫方式與保護管束的報到寬限,讓我在中國市場有長足的收獲與進步,正當中國的市場處於萌芽階段,七年辛苦的代價終於看到了曙光,但在一○二年九月由於台灣的憲法解釋,撤消了軍事檢察署,而我的保護管束的觀護權也移交到了花蓮地檢署,在之前還跟軍事檢察署的書記官通過電話,尋求報到時間的延長,一○二年十一月接到花蓮地方法院陸股觀護人老師的電話(此時我人在廣州)要求我十二月必須回花蓮地方檢察署報到,于是我安排了第一次回臺報到的時間安排,在第一次與老師的見面就遞交了海外工作的申請書與工作證明,請求廖老師能夠轉達給檢察官辦理海外工作的核准,老師在對談中對我提到了幾點令我憂心的事,第一出國申請不一定會准的,第二點報不報到你自己決定,反正你不來我就申請徹消你的假釋,對于觀護人廖老師的工作負責態度,由衷的敬佩,由於此次回台沒有接收到太多的報到資訊與準備資料,從廣州到桃園,從桃園到花蓮,花蓮到玉里,來回奔波就為了廖老師要求我必須先回管區報到,我心想我都假釋出獄近九年了,剩下一年五個月就假釋刑滿,怎麼還按照剛出獄的標準來對待我?

也許是行政上的要求不同,我馬上又回到玉里警局進行報到手續,又驅車趕回台北趕回廣州的班機,第一次就這樣的在奔波中結束,但在我心中也埋下了不安的種子,擔心我的海外工作申請會被拒絕,在得知出國工作申請被拒,於是安排了第二次的報到行程,我又從廣州趕回了台北,把在廣州的公司行程與業務都暫時停擺,安排了往返行程,沒想到的是這一次的報到卻是讓我晴天霹靂,這一次的報到廖老師直接告知我,你必須按照剛出獄的假釋犯標準進行密集管束,每個月報到二次,還有目前你已被地檢署函送出入境管制局限制出境,地檢署將對你在六月期間每個月進行二次保護管束,一切按照剛出獄假釋的標準來執行,接受教化與改正,而目前陳情人已假釋出獄八年七個月,地檢署的標準我在九十四年假釋出獄時也已按照保護管束的安排進行報到,難道因為保護管轄單位變更,一切都必須重新再來?那是不是由軍事監獄移至司法監獄的軍事犯人所有處遇也要重新來過?一國怎能有兩制,這是當初大法官釋憲軍法違憲的最大原因,如今釋憲案通過,執行方式卻還是一國兩制的方式?

在未接收到限制出境的命令下,我倉促由廣州回到台灣,隨身只攜帶了一天的換洗衣物,由于擔心八十七歲老父的操心,這次被限制出境後都是住在姐姐家中,未敢讓父親知道此一事情。

目前廣州的事業由我與太太兩人經營,只是租了一間二房二廳的小住家,主臥室當做是平時休息與睡覺的地方,客房是辦公室,客廳則是商品的儲物間,在如此克難的環境,并手抵足在廣州拼博了七年時光,我與太太分工明確,我主要負責商品的測試與生產,產品包裝設計、文案撰寫、合約簽定與談判,出差到內地各省進行合作方的教育與訓練,還含了辦公室的電腦維護、貨品的搬運、客戶的交際等,太太則負責一般經銷商的維護、財務管理、倉庫管理與其它煩雜小事等,相當于一個小規模公司員工的合体,相當辛苦,跟我熬了七年到如今好不容易將台灣的欠債還清,並能讓父母生活品質進行些微調整,卻在我與太太投入這幾年的心血,準備大展拳腳之際,遭遇到了這些困境,讓人措手不及,連工作都無法進行交接與教導太太,現在太太面臨崩潰邊緣,每日憂愁滿面,公司業務停滯不前,(產品無法驗收交貨,工廠生產無人進行洽談與調整),而先前商洽已久的客戶,將于三月進行合作的洽談與合約的屨行,這都已是一○二年已安排好的工作,如今這些客戶無法見到陳情人,合作案必定告吹,甚至必須賠償毀約的後果,並無力再支付台北與廣州兩地房貸,陳情人的財務及信用即將瀕臨破產,也對我與太太的未來進行無情的殘害,這是一個毀滅性的消息,妻子在接到消息時,也哭著說,為什麼要這樣對我們,我們已經很努力想要好好生活,好好做人,以後好好的回饋社會,好不容易站穩了腳步卻要把我們推到深淵中,還讓不讓人活啊!一旦經濟上沒有了收入,面對不止是巨額的債務,連帶牽連到了父母的生活費用,這讓我情以何堪如何面對老父老母,而我們的未來與希望在那裏?

憲法是國家最高的法律憲法中保障人民的生存權、工作權等基本人權,那為為何我連基本的生存權與工作權都毫無申訴的機會與管道,目前大法官都已經釋憲,說明以後監獄受刑人可在申請假釋被駁回時,可提出異議並要求說明,在監獄中尚有此修法後的人權制度,那為何假釋出獄後,若是遭受到觀護制度不合理處置時,卻沒有任何一個申訴管道,令人無助沮喪。至少目前我感受深刻,而在社會上所有更生人有心改過時,往往要提出更大的勇氣與努力才能有基本的尊重與人權,尚且還談不上與平凡人一般,只要知道我們有前科記錄,投射在身上的眼光都是刺痛的,我們因為犯過錯,所以我們自卑,或許在許多人眼中我都是有一大片的污點,是個隨時都存在危險的一群人,但我們努力把污點美化成花朵,讓所有過錯都能透過努力生活進行彌補,來達到社會的認可與公平的對待,但好像我想錯了,我永遠低人一等,在人們眼中可以隨時消失的,不過這也只是罪有應得,我只希望我能得到合理與司法公正的對待,這一切只源自于我只想我與身邊的人有尊嚴的生存下去。

目前出國申請被拒的理由,透過與觀護人洽談,分析有幾個重點

一、對我的目前狀況不瞭解,以為我是個小公司老板,公司內有員工可以執行公司正常運轉,公司可透過電話進行營運。但是大陸事業就只有我與太太兩人在經營,兩人是老板,兩人也是員工。

二、對我以往在軍事檢察署的報到記錄不滿意,認為有違規情形,所以必須密集進行觀察與管束作業。我在軍事檢察署進行保護管束作業時,因為在廣州工作,往返台灣的費用太高,所以每年只到報到一次至二次,這些都是經過軍事檢察署同意都才這麼做,至于報到記錄上的不完美,只是軍事檢察署按實登記,不能依照地方檢察署的標準進行衡量,而且最重要的,我並沒有因報到次數的減少,或書面報到的不準時,而受到軍事檢察署的處置,我在軍事檢察署保護管束期間並無任何的違規記錄,這些誠屬我與軍事檢察署之間的協議與默許的協助幫忙,怎可按以前記錄來追溯我的過錯?另外,依保安處分規定,假釋出獄滿六個月可做出國申請,為何還要我觀察六個月後,再依照配合情形與報到情況進行審核?

三、花檢署認定我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一○三年一月六日,通知報到不屨行,實為重大保護管束缺失。我于一○二年十二月四日自廣州第一次回台灣進行保護管束報到,接觸到廖品涵老師的當面告知,並書寫在報到手冊上一○三年元月六日進行第二次報到,當時期還未告知每月須報到二次的密集保護管束規定,十二月四日報到後,第二天就按照行程回廣州繼續工作,沒想到十二月中父親收到地方檢察署公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必須回台進行報到,我在軍事檢察署的核准出國工作申請期限是至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文上書明每三個月報到乙次,雖然案件移交地方檢察署,但身為國家法治人員不應該使法令指示產生混淆,讓人無所適從,在我回廣州後又再次要求報到乙次,廣州往返台灣的機票可都是血汗錢,怎麼能這樣就浪費了?再則父親年事已高,對公文的敏感度不夠,我也未接到任何人通知說十二月二十日必須回台報到,而且觀護人也明確知道,我需要回廣州(所有一○二年十二月四日報到流程,觀護人對我說全程皆有錄音錄影),並于一○二月十二月二十四日左右來家中到訪時也支字未提為何二十日沒去報到乙事。在我一○三年一月六日報到時,也未針對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未報到的事由進行提問,事後卻在我第二次遞交申請解除限制出境的書狀時,列表在記,令人感到嗟異!

四、地方檢察署認為我是新進保護管束人員,初期必需熟悉,以能充份瞭解與掌握我的狀況。

我非常希望有機會能將這些事解釋清楚,可是每次在報到期間話一出口,就得到觀護人事不關己的回應,(你想怎樣做就怎麼吧!我已做告知!)申請與檢察官當面報告,也未能獲許,很想親自對檢察官說明清楚,並非常渴望知道,為什麼執法人員要把我辛苦努力的成果毀于一旦,為什麼能夠冷漠的看著報到的被保護管束人不說一句勉勵的話?還要處處設立讓人生存不下去的障礙?為什麼要毀滅我折磨我與我的家人,究竟是顧慮我那方面會違法?還是只是按列必須如此?那我需要怎麼做?才能享受最基本憲法保障的人權、工作權、生存權力?還是憲法的效力不包含更生人?

我只請求現在能給我請假十天的時間,回廣州處理公司事務,現在公司一團亂,已付錢的廠家已開始要求出貨,工廠要求進行產品、包裝、設計的驗收,這些事我必須回廣州當面交待清楚,將已經約定必須執行的工作做妥善的安排。,並挽救賴以生存的工作機會,請問我該如何進行救濟,我已申請了4次出國工作申請,都用各種不同的理由打回票了,我還有機會嗎?能上法務部疏情處做陳情嗎?成功機率高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09: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應具狀向檢察官說明您的情況,並提出相關配套措施,請求允許之。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假釋期間要出國  要核准機率可能是不大的  畢竟沒辦法達到監督的目的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郭 103-02-25 21:15

律師你好!

本人今年四十二歲,民國八十四年曾因精神耗弱犯下搶奪未遂刑事案件,在新店軍事監獄服過十年的刑期,假釋出獄後,面對生活的艱難與良心的譴責,一直不是很願意面對家鄉人異樣的眼光,在尋求父親的支持下,抵押了老家房子,自行創業,第一次創業由於經驗不足慘淡收場,血本無歸,更欠下了一堆債務,面對如此難境,選擇了到大陸去闖盪的想法,在經過花蓮軍事檢察署檢察官與書記官的瞭解與溝通後,同意到大陸創業的申請,這一去就是七年,七年中我與軍方的檢察官書記官們,透過固定的聯繫方式與保護管束的報到寬限,讓我在中國市場有長足的收獲與進步,正當中國的市場處於萌芽階段,七年辛苦的代價終於看到了曙光,但在一?二年九月由於台灣的憲法解釋,撤消了軍事檢察署,而我的保護管束的觀護權也移交到了花蓮地檢署,在之前還跟軍事檢察署的雷書記官通過電話,尋求報到時間的延長,一○二年十一月接到花蓮地方法院陸股觀護人老師的電話(此時我人在廣州)要求我十二月必須回花蓮地方檢察署報到,于是我安排了第一次回臺報到的時間安排,在第一次與廖老師的見面就遞交了海外工作的申請書與工作證明,請求老師能夠轉達給檢察官辦理海外工作的核准,老師在對談中對我提到了幾點令我憂心的事,第一出國申請不一定會准的,第二點報不報到你自己決定,反正你不來我就申請徹消你的假釋,對于觀護人廖老師的工作負責態度,由衷的敬佩,由於此次回台沒有接收到太多的報到資訊與準備資料,從廣州到桃園,從桃園到花蓮,花蓮到玉里,來回奔波就為了廖老師要求我必須先回管區報到,我心想我都假釋出獄近九年了,剩下一年五個月就假釋刑滿,怎麼還按照剛出獄的標準來對待我?

也許是行政上的要求不同,我馬上又回到玉里警局進行報到手續,又驅車趕回台北趕回廣州的班機,第一次就這樣的在奔波中結束,但在我心中也埋下了不安的種子,擔心我的海外工作申請會被拒絕,在得知出國工作申請被拒,於是安排了第二次的報到行程,我又從廣州趕回了台北,把在廣州的公司行程與業務都暫時停擺,安排了往返行程,沒想到的是這一次的報到卻是讓我晴天霹靂,這一次的報到廖老師直接告知我,你必須按照剛出獄的假釋犯標準進行密集管束,每個月報到二次,還有目前你已被地檢署函送出入境管制局限制出境,地檢署將對你在六月期間每個月進行二次保護管束,一切按照剛出獄假釋的標準來執行,接受教化與改正,而目前陳情人已假釋出獄八年七個月,地檢署的標準我在九十四年假釋出獄時也已按照保護管束的安排進行報到,難道因為保護管轄單位變更,一切都必須重新再來?那是不是由軍事監獄移至司法監獄的軍事犯人所有處遇也要重新來過?一國怎能有兩制,這是當初大法官釋憲軍法違憲的最大原因,如今釋憲案通過,執行方式卻還是一國兩制的方式?

在未接收到限制出境的命令下,我倉促由廣州回到台灣,隨身只攜帶了一天的換洗衣物,由于擔心八十七歲老父的操心,這次被限制出境後都是住在姐姐家中,未敢讓父親知道此一事情。

目前廣州的事業由我與太太兩人經營,只是租了一間二房二廳的小住家,主臥室當做是平時休息與睡覺的地方,客房是辦公室,客廳則是商品的儲物間,在如此克難的環境,并手抵足在廣州拼博了七年時光,我與太太分工明確,我主要負責商品的測試與生產,產品包裝設計、文案撰寫、合約簽定與談判,出差到內地各省進行合作方的教育與訓練(我公司主要是從事保養品與醫學美容產品的銷售),還含了辦公室的電腦維護、貨品的搬運、客戶的交際等,太太則負責一般經銷商的維護、財務管理、倉庫管理與其它煩雜小事等,相當于一個小規模公司員工的合体,相當辛苦,跟我熬了七年到如今好不容易將台灣的欠債還清,並能讓父母生活品質進行些微調整,卻在我與太太投入這幾年的心血,準備大展拳腳之際,遭遇到了這些困境,讓人措手不及,連工作都無法進行交接與教導太太,現在太太面臨崩潰邊緣,每日憂愁滿面,公司業務停滯不前,(產品無法驗收交貨,工廠生產無人進行洽談與調整),而先前商洽已久的客戶,將于三月進行合作的洽談與合約的屨行,這都已是一○二年已安排好的工作,如今這些客戶無法見到陳情人,合作案必定告吹,甚至必須賠償毀約的後果,並無力再支付台北與廣州兩地房貸,陳情人的財務及信用即將瀕臨破產,也對我與太太的未來進行無情的殘害,這是一個毀滅性的消息,妻子在接到消息時,也哭著說,為什麼要這樣對我們,我們已經很努力想要好好生活,好好做人,以後好好的回饋社會,好不容易站穩了腳步卻要把我們推到深淵中,還讓不讓人活啊!一旦經濟上沒有了收入,面對不止是巨額的債務,連帶牽連到了父母的生活費用,這讓我情以何堪如何面對老父老母,而我們的未來與希望在那裏?

憲法是國家最高的法律憲法中保障人民的生存權、工作權等基本人權,那為為何我連基本的生存權與工作權都毫無申訴的機會與管道,目前大法官都已經釋憲,說明以後監獄受刑人可在申請假釋被駁回時,可提出異議並要求說明,在監獄中尚有此修法後的人權制度,那為何假釋出獄後,若是遭受到觀護制度不合理處置時,卻沒有任何一個申訴管道,令人無助沮喪。至少目前我感受深刻,而在社會上所有更生人有心改過時,往往要提出更大的勇氣與努力才能有基本的尊重與人權,尚且還談不上與平凡人一般,只要知道我們有前科記錄,投射在身上的眼光都是刺痛的,我們因為犯過錯,所以我們自卑,或許在許多人眼中我都是有一大片的污點,是個隨時都存在危險的一群人,但我們努力把污點美化成花朵,讓所有過錯都能透過努力生活進行彌補,來達到社會的認可與公平的對待,但好像我想錯了,我永遠低人一等,在人們眼中可以隨時消失的,不過這也只是罪有應得,我只希望我能得到合理與司法公正的對待,這一切只源自于我只想我與身邊的人有尊嚴的生存下去。

目前出國申請被拒的理由,透過與觀護人洽談,分析有幾個重點

一、對我的目前狀況不瞭解,以為我是個小公司老板,公司內有員工可以執行公司正常運轉,公司可透過電話進行營運。但是大陸事業就只有我與太太兩人在經營,兩人是老板,兩人也是員工。

二、對我以往在軍事檢察署的報到記錄不滿意,認為有違規情形,所以必須密集進行觀察與管束作業。我在軍事檢察署進行保護管束作業時,因為在廣州工作,往返台灣的費用太高,所以每年只到報到一次至二次,這些都是經過軍事檢察署同意都才這麼做,至于報到記錄上的不完美,只是軍事檢察署按實登記,不能依照地方檢察署的標準進行衡量,而且最重要的,我並沒有因報到次數的減少,或書面報到的不準時,而受到軍事檢察署的處置,我在軍事檢察署保護管束期間並無任何的違規記錄,這些誠屬我與軍事檢察署之間的協議與默許的協助幫忙,怎可按以前記錄來追溯我的過錯?另外,依保安處分規定,假釋出獄滿六個月可做出國申請,為何還要我觀察六個月後,再依照配合情形與報到情況進行審核?

三、花檢署認定我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一○三年一月六日,通知報到不屨行,實為重大保護管束缺失。我于一○二年十二月四日自廣州第一次回台灣進行保護管束報到,接觸到廖品涵老師的當面告知,並書寫在報到手冊上一○三年元月六日進行第二次報到,當時期還未告知每月須報到二次的密集保護管束規定,十二月四日報到後,第二天就按照行程回廣州繼續工作,沒想到十二月中父親收到地方檢察署公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必須回台進行報到,我在軍事檢察署的核准出國工作申請期限是至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文上書明每三個月報到乙次,雖然案件移交地方檢察署,但身為國家法治人員不應該使法令指示產生混淆,讓人無所適從,在我回廣州後又再次要求報到乙次,廣州往返台灣的機票可都是血汗錢,怎麼能這樣就浪費了?再則父親年事已高,對公文的敏感度不夠,我也未接到任何人通知說十二月二十日必須回台報到,而且觀護人也明確知道,我需要回廣州(所有一○二年十二月四日報到流程,觀護人對我說全程皆有錄音錄影),並于一○二月十二月二十四日左右來家中到訪時也支字未提為何二十日沒去報到乙事。在我一○三年一月六日報到時,也未針對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未報到的事由進行提問,事後卻在我第二次遞交申請解除限制出境的書狀時,列表在記,令人感到嗟異!

四、地方檢察署認為我是新進保護管束人員,初期必需熟悉,以能充份瞭解與掌握我的狀況。

我非常希望有機會能將這些事解釋清楚,可是每次在報到期間話一出口,就得到觀護人事不關己的回應,(你想怎樣做就怎麼吧!我已做告知!)申請與檢察官當面報告,也未能獲許,很想親自對檢察官說明清楚,並非常渴望知道,為什麼執法人員要把我辛苦努力的成果毀于一旦,為什麼能夠冷漠的看著報到的被保護管束人不說一句勉勵的話?還要處處設立讓人生存不下去的障礙?為什麼要毀滅我折磨我與我的家人,究竟是顧慮我那方面會違法?還是只是按列必須如此?那我需要怎麼做?才能享受最基本憲法保障的人權、工作權、生存權力?還是憲法的效力不包含更生人?

我只請求現在能給我請假十天的時間,回廣州處理公司事務,現在公司一團亂,已付錢的廠家已開始要求出貨,工廠要求進行產品、包裝、設計的驗收,這些事我必須回廣州當面交待清楚,將已經約定必須執行的工作做妥善的安排。後續已經排訂的展覽會能夠出席,北京、上海、廣州、石家庄,每次展會給我一周的出國時間,讓我能把已經安排好的工作,已經花費的費用得到合理的效應,並挽救賴以生存的工作機會,如果地檢有任何擔心與疑慮,我可提出擔保金與擔保人,做為請假出境期間工作的擔保,甚至可安排在台灣期間進行社區勞動服務,以彌補請假未在台灣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