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珮菁 103-06-09 14:23

您好

5/29中午於高雄發生擦撞,當下驗出酒測值0.18,但非當天喝酒,

而是前晚餐敘有吃了含酒食物及小酌,對方當天送院檢查後,無大礙後出院。但開口需26萬和解金,但實在籌不出這樣的金額,且卻是要求過於苛刻,想了解若對方執意要告過失傷害的話,我們有什麼辦法,以及目前對於酒駕罰則的規定是如何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09 14:52

您好,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第2款規定,駕駛人「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百分之0.03以上。」者,不得駕車,若因酒醉駕駛造成他人輕傷時,依據刑法第284條第1項前段規定,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因酒駕肇事的部分是屬於公共危險罪章的公訴罪,檢方是否起訴,會依照資料證據及你的犯後態度裁處。至於肇事致人於傷,係屬於普通傷害罪的告訴乃論,必須有對方提告,只要對方願意和解都可隨時撤告,此外,駕駛人酒醉駕駛造成被害人傷害,該行為在民事法律上稱為「侵權行為」,其可能涉及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2項、第191條之2、第193條第1項關於不能正常工作、就醫費用以及民法第195條第1項精神上等的賠償責任。因此,為保障您的權益,建議委請律師與對方協解和解事宜,以確保對方和解後不會在提起告訴,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奶油 103-06-08 16:54

大家好 小弟在6/2晚上21:45分 騎機車直線行駛在三重的中正北路上 速度約60-70 

突然外側車輛不知道是否有打方向燈突然左轉導致內側車道的我為閃避他而摔車.當時車距大約10-20尺 天氣晴 但雙方車輛並沒有任何擦撞到.只有我為閃他而摔車

對方當時第一時間跑掉 是經由民眾幫忙去追對方才回來看一下又走掉.一直到救護車與警察來時才帶著母親過來看情況 (對方高一生騎電動車)

第一時間有報警.第二因滑到對向車道所以現場有遭移動並無拍照與畫線存證.第三目前現場無監視器畫面佐證

*請問今天我該如何悍衛自身的權益呢?*  

目前對方覺得我要求完整修復機車(約4000元)的要求在敲他們竹槓 所以不願意做任何賠償 只能往法庭走

1.以路權來講內線直行車與外側左轉車是誰有利?

2.因雙方車輛並無擦撞.只是因對方駕駛行為導致後方車輛摔車 這部份我該如何解決? 

3.發生事故後對方第一時間沒留在現場 是經由民眾去追才回來看一下就走 一直到救護車與警察來時才與母親一同到 是否可控訴第一時間罩逃? (因為警察並未留下任何證人聯絡方式.所以無路人可做證.*但警察可幫忙證明對方是他們到場後才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3 09: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車禍肇事責任的部份,必須透過現場圖、初步判定表做判斷,您可以向承辦員警索取.

對方確實涉及肇事逃逸,您可以向該承辦員警要求偵辦.

阿成 103-06-07 22:28

我在5/14日違規停車在路邊買飲料 

公車擦撞 警察有來處理 

後續賠償問題 司機叫我找他們公司負責保險的人

客運公司的業管 叫我找富邦產險他們的業務

聯繫完 富邦產險叫我去估價 我去了原廠估價完

原廠的小姐打電話跟富邦產險確認對方保險有給他們辦出險

後來我的車就先修了 對方的保險公司也批價了 我自付3成 

我在今天要去取車時 保險公司跟我說客運公司不出險 要叫司機自己賠

所以我要自己負全部的修車費(18000)才能取車

產險公司叫我自己打給司機 司機就跟我講太貴

從頭到尾他都不知道 公司只跟他說他要付多少錢

他覺得不合理 所以他要調解

可是從5/14發生至今 這位先生及客運公司還有保險公司從沒打電話給我

都是我自己打電話找他們 一直推來推去 到現在才跟我說要調解 

當初也是他們叫我找他們的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叫我修 價都批好了

臨時才反悔說不出險 請問我到底該怎麼辦??

依您所述情形,公車司機於執行職務駕駛公車而致產生交通事故而不法侵害您的財產權,此部分公車客運公司應與該駕駛員負擔連帶賠償責任,又若客運公司有投保責任保險者,則此部分賠償責任應為其保險理賠事故範圍之內,目前對方置之不理,最終您恐怕只能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公車客運公司應與該駕駛員損害賠償了。另外,若您不願多耗時日求償,可以考慮訴之媒體或交通主管機關,或許對客運公司施予其他壓力,會能較快圓滿解決此事。

民法第188條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如被害人依前項但書之規定,不能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其聲請,得斟酌僱用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僱用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
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8 18: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客運公司及司機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您之損害連帶賠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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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咪 103-06-07 17:59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

公車發生擦撞,之後交通大隊判定甲方有錯,之後要雙方自行調解,乙方自行要求賠償二萬五,以補償當天公車司機的收入及車體廣告毀損費用,但甲方認為賠償金額過高不於以付款,之後雙方也不了了知,請問這樣會有什麼問題嗎?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7 20: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甲方置之不理,乙方可能會提起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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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有無人員傷亡之情況,若無,則本件純為民事損害賠償問題,若債務人拒不履行者,債權人只得依法訴請清償,不過損害賠償訴訟之中,債權人必須依法舉證證明其損害金額與系爭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而屬合理必要之費用,法院始會採認。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新使用者 103-06-03 10:53

昨日於社區停車車與鄰居擦撞,說明狀況如下:

撞擊位置是在坡道路段接近上面位置,本人上坡,鄰居下坡,社區停車車道約6m,車道中線分中間用凸起物當隔線,撞擊時本人的有超過些許中線,鄰居部分不確定,他的說法是沒有,因社區車道設計不良,故從本人這邊過去的車都會侵略到中線上坡後再修正,另外社區車道再上下坡入口都設有警示燈,若有車輛進入坡道,警示燈都會亮提醒注意

 

當天狀況:小弟出門在上坡中,當時進入上坡時警示燈並未亮,進入到上坡中段後看到鄰居車準備要從平面轉進下坡車道,當時小弟有侵略中線,因此有做修正行車路線,但是鄰居還是撞進來,並表示有視線死角未看到小弟的車.撞擊前本人有修正行車路線,但仍無法避免左側撞擊,兩邊車子損毀狀況是我方車子左側整面凹陷擦傷,對方車子右前方保桿破裂,右方輪胎不知有無影響,需再做檢查,當下就請警察來拍照,但因為在社區停車場,前後方都有車子,因此雙方先把車子移開,所以警察只是來拍車體受損狀況,並到警局備案,雙方人員均無受傷

鄰居有保車對車甲式車體險,本人僅有保第三責任險,對方表示將委由保險公司出面處理,想請教這樣的案例雙方在責任判定是如何?另外後續該如何處理,等待對方保險公司聯絡嗎?謝謝

下面是事發影片 https://youtu.be/P_aa8Eigj9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3 1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雙方肇事責任歸屬,若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雙方責任比例,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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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au 103-06-03 10:22

時間為 : 6/2下午4-5點,地點在海邊防波堤旁(無任何標誌與雙、單黃線)

我是騎機車往前騎,左邊停著靜止車突然開車門擦撞機車,雙方車子損失,對方卻要我理賠他的汽車車門,不願賠償我的機車,對方家屬(當時不在現場)硬說是我騎向偏他的車子,為了閃避地面突起的柏油,但我完全沒有為了要閃避,自然往前騎,他說的那番話這是有道理的嗎? 還說與警方熟識,警方無做筆錄,只開三聯單,這是合理的嗎? 這算車禍嗎? 還是民事? 有甚麼方法可以解決?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03 10: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開車門引發事故的肇事責任,必須依據您的車速、行徑位置、碰撞位置等作判斷,就您所述的狀況,尚無法判斷.

2、是否有報警處理?是否已經向員警索取事故圖等資料?

3、倘若對方的親友並未於現場親見親聞,並非證人,就其說詞無須理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3 12: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可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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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仔 103-06-01 18:20

 

 

我未滿十八。

 

 

今天騎車在一個小巷的十字路口

 

 

對方那一條路是單行道對方逆向行使

 

 

我是順向我要騎過去。以經過對方車身了他才按喇叭

 

 

對方並且急煞車自己摔車。我好心過去問對方有沒有事

 

 

對方並沒理我。我又問了一次還是不理我

 

 

於是我想說又沒擦撞。問對方又不理我急這要上班

 

 

我就先走了。過了一個多小時警方打給我說我肇事逃意

 

 

請問這樣是我真的肇事逃意嗎?

 

 

ps.想當個好人關心對方。對方確不領情。還說我肇事逃意好人真難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20: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似有可能構成之,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詳談,以釐清全案事實。
阿晉 103-05-29 23:50

本人為巷口車 道路口時有停下來 但因為死角卻沒看到有車子開過來 而與對方擦撞

而對方一下車就說他是直行車 他說他有路權

本人覺得 他也毫無減速之意

然後就看了對方的車 真的只是小擦傷 

我們也沒叫警察 他開口說要1200元

我們也給了 我們當時看了他的車子擦傷真的很小 推個粗臘就能解決

今天晚上他來電 說方法無效 說他要烤漆 他說他會去問價格在報給我們

我總覺得他一直在敲詐我們

本人的車擦傷的比他嚴重

律師請問我該怎辦?

莊惟堯 (名寶) 103-05-30 01:27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意獅子大開口,建議你可以先去鄉鎮市公所申請調解,交由公正第三人評斷。調解結果,您可以選擇接受或不接受。

若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5-30 09:16

您好,您應至所屬各鄉鎮市公所之調解委員會與對方進行協調和解和解時建議使用標準格式之和解書,並詳細記載雙方和解內容,包括(一) 事件經過情形。(二)和解條件,例如:賠償金額、賠償方式等等。(三)表明「本次和解條件,包括本次事件的所有損害」類似的字眼。(四)註記「經過本次和解後,受害人同意放棄提起一切民事刑事訴訟的權利」類似的字眼。雖然法律上的權利不會因為和解契約上有「放棄提起民刑事訴訟權利」的字眼就,但若對方以提起民、刑訴訟和解契約的內容,將可以保障您在訴訟上不至於受到太大傷害。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阿建 103-05-29 18:55

各位律師們大家好

小弟我騎乘機車直行準備到路口左轉(兩線道)還沒到路口時突然有一台汽車轉左進來跟我擦撞,當時路口皆無任何號誌,當下有請警察來,可是無法立即判斷為誰對誰錯所以在等七天報告出來,當下並無任何受傷,但是當天下午有感覺到腳膝蓋疼痛,當晚有到醫院開證明,由於機車未有第三方責任險,對方有保險幫忙,這部分我該如何處理???可否提點一下???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30 07: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警方之初判表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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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皮 103-05-29 14:18

小弟我 在去年10月多的車禍
在一個十字路口 並未有兩段式轉彎的號誌  雙方停紅綠燈綠燈時 對方在與我對向車道左轉行駛 我方直行 因車輛過多 對方又無打方向燈 雙方發生擦撞 而後我方傷勢並無大礙 對方經過半年後 傷勢有加重的因素(醫生有說明與車禍傷害有關) 曾有詢問過保險理賠人員 人員陳述我方責任比與對方責任比是3:7 我方佔三 想請問對方這樣的情形如果要求我賠償 告上法院 那我是否會要有所賠償? 請問這算是民事訴訟嗎?請問如果這樣 我方贏得這場官司的機率大嗎?請問經過這麼久我是否還可以告他 因他沒有禮讓直行車 又無打方向燈 讓我方撞到對方?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29 16: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肇事原因,必須依據證物作判斷,是否可以檢具員警製作的現場圖、出判表或是其他證據以作判斷?

2、倘若該次車禍事故是去年10月份的事情,仍然可以就該次事故請求損害賠償

3、刑事告訴的部份則可能逾越6個月的告訴期間。

4、本文建議您應該進行正式諮詢,以利釐清相關責任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5-29 18: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有受傷,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另關於肇事比例部分,若您不服警方初判表之鑑定,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惟目前警方初判表鑑定,您過失比例較輕,除非您認為您應為無過失,再為聲請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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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 103-05-29 12:29

您好  請問一下

(事故現場為十字路口)

(當下有立即報警處理 , 有現場描繪跟拍照)

(我酒測值為0.00)

我是直行車 (最後一眼確認無車且號誌為綠燈)

但行駛至路中時發現號誌由綠轉黃便準備加速離開

(速度50~60) (綠燈無秒數倒數)

(道路速限50)

此時橫向車道有一台機車突然衝出 , 為了閃避這台機車

造成我去擦撞到對方 (當時對方在停號誌燈 , 但已越過雙黃線 , 也就是逆向停在我行駛的車道)

 

請問一下那這樣對方有責任歸屬嗎?

因為對方在和解時一直迴避她逆向停號誌燈

實在是不太懂法律 , 麻煩了  謝謝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20: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聲請肇事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羊羊 103-05-28 08:57

律師您好,我父親65歲是開計程車,去年10月因為路口施工障礙物,左轉與對向從巷子騎車載著拐杖的64歲騎士擦撞,對方頭戴安全帽,因重心不穩而跌坐地上,我父親當場報警和叫救護車,也隨即跟至急診室,並提供行車紀錄器影片給警方做筆錄,我人也到場,對方僅有腳部擦傷並無大礙,當晚也在友人的面前,包了2000的紅包給他壓驚,表示歉意。直到隔天的早上,觀察6小時的腦震盪,醫生當眾宣布腦震盪指數為0,其他的糖尿病等舊疾並非因為車禍所能造成的,所以可以立刻出院。而對方不顧醫生護士的勸戒,堅持霸佔急診室病房觀察一星期,我父親也是非常有誠意的每天帶著便當水果去探望,並表示願意負擔因為車禍所造成的醫療費及修車費,但對方不願和我們和解,自行修車及付醫療費,也並無開口要求賠償金額,直到最近提告刑事,昨天陪同父親出席調解,對方獅子大開口,拿著厚厚的加油、高鐵等發票明細剪報,要求賠償5-60萬的天價,誣陷我們都不聞不問沒有誠意,說他目前還有腦震盪常會頭痛,到現在還在就醫,想博取同情。但我們都知道實情,對方因為慢性病長期治療,醫療費不少,想藉由此車禍要求我們賠償來補貼。現在業務過失傷人的刑事案件,因檢察官描述與事實不符,已提出答辯狀,昨日調解不成立,想請問我父親的刑事責任有機會獲得緩刑嗎?之後的民事賠償,我們還能做甚麼努力來搜尋佐證呢?煩請律師指教提點,感謝您!

您好,原則上法官給予緩刑的前提是雙方達成和解,故依您所述,緩刑的機會不高,。

羊羊 103-05-28 11:14
回覆 林京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原則上法官給予緩刑的前提是雙方達成和解,故依您所述,緩刑的機會不高,。

 林律師您好,感謝您的答覆,請問法官給予最輕的刑責會是甚麼呢?!如果沒辦法和解,請問是否有其他的替代方式呢?如勞動或分期等方式。我父親是服務多年的義警分隊長,這次發生車禍,也非常負責任的坦誠過錯,主動配合及提供影片,並無肇事逃逸的情形。只因對方惡意以慢性病威脅並要求天價的賠償金,導致昨日無法接受不合理賠償而無法達成和解。請問林律師~刑事案件,我們是否還有努力減輕刑責的空間呢?我們在昨日之前,已經呈交與檢察官敘述不符的答辯狀,請問您認為法官會直接判決還是會有開庭的機會呢?開庭對我們是否有利呢?走到現在,這時候還能委任律師出面協助處理嗎?!麻煩您提供答覆,感謝您!!

1.實務上要判緩刑  原則上須要認罪以及有和解成立   2.但如果有賠償意願  且因為對方開價過高無法和解  應該還是會判得易科罰金之刑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6: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法和解,可請求得易科罰金之刑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林小姐 103-05-27 19:37

我在102/年12月29號晚上快九點時出了車禍!當時我在一個沒有紅綠燈路口等待要左轉進入一條小岔路,我的前方對向車道有一輛公車靠站下客人,另有一輛轎車越過雙黃線要超公車!我見對向無來車便進行左轉的動作!誰知道突然衝出一台機車,從我車子右方後照鏡撞上,一路滑到我的右後側才倒下,另外擦撞到我上述所提到的轎車!我在警方尚未抵達前有先拍了現場照片!

如上圖,左邊的是我的車!當時前方便利商店門口有公車靠站,我才左轉的!

 


因為機車騎士有受傷,所以後來先送醫了!剩下我跟另一輛轎車駕駛在現場。

我們兩輛轎車車上都剛好沒有安裝行車記錄器,而車禍現場剛好沒有半支路口監視器!後來警方調閱當時靠站的公車車上的行車記錄器後有分別開了兩張罰單給機車騎士跟另一輛轎車駕駛!警方說距離太遠,公車的行車記錄器上看不到我是否有過了雙黃線才做左轉的動作,所以沒有給我開單,但是大車跟小車對撞,本來就是大車比較吃虧?!還要我打電話去給傷者慰問!我打了電話,是機車騎士的母親接的,當時就口氣很差的直說是我撞她兒子還恐嚇她兒子?!機車騎士倒在地上,我在拍照時,他一直喊痛!看我在拍照還叫我不要拍到他!我只是跟他說”我當然知道你很痛啊,我車子被撞這樣也很痛啊!你不要騎這麼快不就沒事了!再騎快一點啊!”這樣說我是恐嚇??
第一次調解委員會是103年1月23日,當時只有我跟機車騎士的父親到場!騎士的父親說他兒子腳骨折打石膏,眼睛有被碎玻璃扎傷,已經做了處理!要求我先包個紅包給他兒子壓驚!我不服,我說當時我車上後座也載了我兩個就讀國小的孩子,兩個小孩在車上都嚇哭了,那他是不是也該包紅包給我兩個小孩壓驚?第一次的調解委員會就這樣不了了之!

第二次調解委員會是在103年2月19日,換成是機車騎士的父親跟姑姑去了!他們說那個機車騎士腳殘廢了,不良於行,都要靠看護照顧,而且牙齒也斷了,需要進行植牙手術!獅子大開口的要我賠償56萬元,而且要一次付清,不可以分期!我直接表明沒辦法!第一,我是被撞的!第二,我是單親家庭,自己在外租屋撫養兩名小孩,而且我只不過是個油漆工人,不要說56萬了,我連要拿出5~6萬都有困難!談判破裂,騎士姑姑說她在法院服務很久才剛退休,對法律很懂!說叫我好好考慮清楚,要不然我被關的話,兩個小孩會很可憐的,要我回家考慮一個星期,不然就要告我過失傷害!我根本不理會她!

警方的交通初判表有跟沒有一樣!我的部分是寫”行駛至交岔路口,轉彎車涉嫌未讓直行車先行。”機車騎士的部分是寫”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對另一輛轎車則是寫”尚未發現肇因。”

這兩天我收到法院傳單了,6月4日下午要開庭!我真的沒錢可以請律師,我想請問我是否該自行準備什麼陳情書之類的跟現場照片交給法官?

莊惟堯 (名寶) 103-05-27 22:52

您好

您可以先寫案件事實之經過給法官看,然後準備你拍照的部分當證據給法官,在寫出你對事件的看法,為什麼你覺得不應該由你負責的理由。

如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6: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爭執您無過失,請求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嘎 103-05-26 10:13

律師您好:

我朋友之前停車時,有跟別人擦撞,但當下沒有處理(對方車輛也沒人),後來也沒有報警處理,之後就走了,但今天接獲通知說他肇事逃逸,想請問律師,沒有人員受傷僅有汽車受損的話,和解後還會有什麼刑責嗎?

我朋友也沒有駕照

另外,肇事逃逸只有財損沒有人損的話是公訴罪嗎?

 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以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死傷為構成要件,如果並無人員傷亡之狀況,即不構成該罪。

刑法第185條之4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6 10: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朋友無致人死傷,似不構成肇事逃逸之犯罪,可加以抗辯無犯意、故意,亦無致人死傷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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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若無人員傷亡,即不成立肇事逃逸罪。

1.沒有人受傷的話  是沒有肇事逃逸的問題  但這部份還是等開庭才會知道是否對方未成傷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舜ㄟ 103-05-26 01:11

請問各位大大車禍相關問題

請問各位幫忙解答感謝

情形如下:

A堆高機(人未受傷)   B機車(人受傷嚴重未上班一個月)  C機車(人未受傷)

當時下午6:30行駛直線道路燈光"昏暗"  A堆高機從砂石場出來(大約位置在路旁白線) B機車因未注意與A堆高機發生車禍...C機車閃避不及與B機車發生擦撞(C機車倒車..未撞擊B機車當事人)

請問三方責任歸屬誰最多?

A堆高機要負完全責任嗎?(堆高機駕照相關考試中提起,當發生車禍須負完全責任)   路權車禍判定上佔的成分很多嗎? A堆高機可以求償嗎?

B機車需付多少責任呢?  需要賠償AC雙方車損嗎?  在求償方面可向C機車求償醫療相關費用嗎?(C機車撞擊B機車當事人)是否只有車損部分呢?

C機車責任是多少呢? C機車算是被AB車禍牽連的嗎?(車禍主因AB發生車禍)

C機車可以向AB雙方求償嗎?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6 09: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帶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對該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責任與範圍;至於受傷之B,可對A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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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事故還是先去申請初步分析表  如果認為判斷有疑問  就考慮是否聲請鑑定  以釐清相關人責任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安 103-05-23 17:32

我方A車為併排臨停,後方8~9公尺處另一台B車併排臨停,

機車行駛中閃避B車後,騎至隔壁車道中間跟C車發生擦撞

機車倒地滑行機車車頭小撞到A車後方排氣管後停止,

騎士機車一同滑行,但人未碰撞到A車,

可是騎士年紀大又頭部受創傷勢嚴重,目前被告傷害罪,

現在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為

A車:併排臨時停車

B車:併排臨時停車

C車: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機車:涉嫌閃避疏忽

請問我方現在的責任問題大嗎? 還要做什麼動作來保護自身權益??

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真正肇事責任以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之判定為準,您可來電或攜帶詳實資料來所諮詢討論,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4 21: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服初判表之分析,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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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o 103-05-23 15:49

您好,我因下班期間於路口紅燈右轉違規,並於右轉後4.5公尺處因路旁轎車違規停車車門而閃躲,與左方直行轎車擦撞,事後直行車與我索賠修車費用,想請問"紅燈右轉與它方違規停車車門?"可並為同一事件處理嗎?我是否也可向違規停車者索賠? 還是我可以對兩位轎車主提出過失傷害 ? 謝謝

莊惟堯 (名寶) 103-05-24 00:31

您好

關於你的問題,應該一碼歸一碼,不能混再一起談。

妳為了閃車而與左方直行車擦撞,首先應該釐清你的閃車是否有進入左方直行車車道,倘若有,則你可能有過失,但該意外是否全部歸責於你,則不一定,要看左方直行車是否有應注意而不注意的情況,所以還是要還原當時情況才能確定。但車禍情況總是一瞬即逝,是否能還原,除了鑑定外,也要看你準備的證據是否夠充分而定。

違規停車的一方亦有過失,因為他的過失造成你不得已的閃車而與左方直行車擦撞,他亦有理虧,建議你們三方先至調解委員會調解賠償事宜,倘無法達成共識,始委請律師為你主張應有之權益。

如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4 20: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歸屬,若對該分析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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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o 103-05-28 08:35
回覆 名寶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關於你的問題,應該一碼歸一碼,不能混再一起談。

妳為了閃 ... (恕刪)

你好,初判結果我方:違反號誌管制行駛,路旁車輛:在顯有防礙他車通行處所停車,擦撞車輛:尚未發現肇事因素,但判決並未說明我與路旁停車者誰的肇事責任比例較大,這樣一來還有辦法打官司嗎?

marcelos 103-05-21 14:44

上星期凌晨我開車行經八德路巷口, 並跟隨前車右轉進入巷子內找尋停車位, 於找到停車位後走路經過剛才轉進的巷口,發現路口車禍發生並有救護車.當下我完全不知道該事故與我有關係

過了兩個星期收到警察局的交通事故調查通知書. 經過詢問偵查佐好像是摩托車騎士告我過失傷害. 原因為我突然右轉沒有打方向燈造成他緊急煞車打滑跌倒受傷(摩托車應該在我正後方,而且我有打方向燈而且完全無擦撞碰撞).

因為已經過了兩個星期,當時的行車紀錄器影像已經消除.我完全無法舉證當時的狀況.另外也不知道警局或是對方有任何的佐證.

請問我目前該如何處理,又會被控告肇事逃逸嗎?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應找律師陪同製作筆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2 00: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爭執您無肇事逃逸之犯意與故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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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血可樂 103-05-21 09:55

監視器畫面、機車前輪先出現,下一格就跟機車平行、之後擦撞單行道,請我第一次沒影片被說是轉彎車未讓直行車、但影片找到可以證明我本來就先在前面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1 2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歸屬,或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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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 103-05-20 07:32

親愛的律師們:~~~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1.我想請問我因開車和機車發生擦撞而導致對方送醫隔天死亡

,我知道目前我是被告過失致死罪,但對方未扣上安全帽帶子,我想問這個因素

會不會影響我的刑事民事判決?

2.我有朋友在車上,他們被傳為證人,他們應該怎麼說,比較能保護自己和我

要說他們有看到死者的機車逼近,還是說他們未有看到死者的車,哪種說法比較好?

在此感謝你的回覆~~~感恩!

 

 

 

yct 103-05-19 23:39

事發經過:中午時刻,時速大約20~30騎車擦撞到一位婦人(此婦人正要開車門由內往外開,正準備要開車,車停在停車格裡)我騎機車騎過他身邊時,後照鏡拉到她手臂背的包包,使的包包損壞掉落在地上(無法維修)及手臂被包包的拉力拉傷

現場狀況:現場沒有監視器,而事後找到一位目擊證人,無法確定是因為她開車門所以我才擦撞到她,還是我直接擦撞她,因為會撞到她連我自己都感到意外

事後提問:事後我有跟她談到賠償問題,包包價值約35100(lv N51105),我想知道雙方的過失大小,及賠償金額大概是多少,以及該怎麼談賠償,謝謝!!

ps:警方作筆錄時婦人說她沒有開車們,但事後找到的目擊者說她有開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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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沒有受傷就是單純民事賠償 2.至於過失比例高低  這部分可能還是要將來法院認定事實為何  你無法一概而論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1 15: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過失比例可請求鑑定加以分析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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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eJane 103-05-18 18:56

各位律師您好:
近日發生了擦撞
駕車撞到了一名路人

因路邊有違停車輛,路人是越線走在行車的路線上的

 對方當下認為無大礙

 我們就也現場口頭和解

 彼此也沒有留對方電話

不過對方的爸爸有記下車牌號碼

 

請問這樣我後續會被追訴甚麼法律責任嗎?

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0 21: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相關證據得證明雙方已成立和解,對方有可能會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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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5-18 02:47

想請問一下 
第一次發生肇事逃逸的事情 所以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所以想懇請各位的幫助
事情是發生在4月9日凌晨00時
騎乘機車在事故路口紅燈紅燈綠燈時 (後照鏡都沒看到有車子)
正要直行行駛時 突然有一台汽車從左後方擦撞
導致我與朋友連人帶車滑出去
對方的右前輪還爆胎 卻完全不停車
一路踩油門離開 幸好有不少路人有看到 上前關切我們
還有好心的路人力馬騎車追上 跟肇事車輛說他有撞到人結果對方還不予理睬繼續踩油門離開
且目擊者也都有記到肇事者的車牌
之後因為我們上了救護車去醫院 所以後續交通大隊只說移送到附近派出所
事後有任何問題要我們連絡派出所的負責員警

因為之前沒有發生過肇事逃逸的事情 
所以不清楚事情該如何處理 事後兩三天員警都沒打給我
我自己想追問是否有找到人 才打去派出所問 
他才請我與乘客去做筆錄 之後就毫無音訊 
他也知道肇事的車牌但事情已經過一個月多了 可是警察也沒任何回音
我該自己在打電話問清楚嗎 
因為我比較忙碌一些 請被載的乘客打去詢問 
員警也只淡淡的說單子已經送出去了(???)
但也沒說清楚是甚麼單子 還掛被載的那名乘客電話 

想麻煩清楚這類法規條文或是有經驗的各位為我解惑 可以嘛!?
因為我實在不知道不太了解不太清楚肇事逃逸事件"相關程序"!
還想請問 報案三聯單是指交通大隊開的事故登記聯那張就算嗎?
可是上網查了一下也有人說肇事逃逸事件屬刑事案件
警察應該要主動開報案三聯單給我
所以想問清楚到底是否有 報案三聯單?
還有 發生這種事情 警察都不會與被害人聯絡嗎?
因為朋友之前出車禍 負責員警也都會打電話與之聯繫
所以我不清楚我應該要自己連繫負責員警嗎? 
還是通常他們是會通知的?
所以我到現在也沒不知道肇事者是誰...

然後上警察局的網站查交通事故處理的那個程序
以審核完畢 又代表甚麼呢?
另外員警當初有說可以對對方提告
那我是要告他甚麼呢? (這部分會不會很麻煩?程序?)
還想請問一下發生這種事情索賠多少錢算是合理
(醫藥費? 機車修理費? 精神賠償費?...等等?)
(還有我有在打工車禍過後有請假,這部分是否也能算?
然後我被他撞到左腰側,到現在都還會痛,那之後去看醫生也能算在內嗎?)

想請專業人士回答詳細一些,因為對這個實在很不了解,
且不知道該如何處理!在此麻煩各位了,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9 11: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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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h 103-05-17 22:52

您好:

15晚上,因為我逆向騎車與人擦撞
對方無傷,而我有傷,雙方機車均有損壞

因對方無照以及未戴安全帽,我知道此為行政裁罰

單就路權部份我理虧。

因對方要我全數賠償機車損壞維修部分
想請問,我是否需要全數賠償呢?

而我是否也可向對方求償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23: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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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黑熊 103-05-17 00:28

去年5月因超車不慎 擦撞到對方 當時對方表示沒有受傷 所以警方用A3車損無人傷亡處理 對方8月開刀 對我提告過失傷害 偵察庭上 對方表示 之前車輛受傷 椎間盤移位 但無神經壓迫 因我這次的車禍造成神經壓迫 然檢察官行文醫院發現 之前車禍已有椎間盤移位併神經壓迫 而作出不起訴處分 然對方最近又提出上訴

再此想請問 對方上訴 然而第一次偵察庭對方隱瞞神經壓迫的事實 又提出上訴 我是否可以用第一次的不起訴處分書來對他提出誣告告訴

又我在高雄 是否有律師可讓我面對面諮詢 費用如何計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9: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169條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對方有相關證據資料,似比較難構成誣告之,且您尚須證明對方之主觀意圖。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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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有合理懷疑對方有誣告之嫌,所以仍可以請出誣告之告訴,並請檢察官調取病歷資料,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酷毛 103-05-15 15:57

本週二晚上,我在高雄市鳳山區省道台1戊上發生十字路口擦撞。但事後由行車記錄器上發現,在我行駛的車道路口號誌被拆除(無紅綠燈,但有燈架),但是在機慢車道處有紅綠燈號誌。此外,事故路口前方150公尺內有連續兩個路口內側車道皆有號誌(但號誌與我事故路口(機慢車道號誌)不同動),並且在事故路口內側車道中滿行道樹,不易看見行車左側來車狀況。

請問,

1. 該事件是否可以申請國賠

2. 若可申請,賠償義務機關為那個機關?

3. 申請國賠是否一定需要委任律師辦理?若自行辦理需備妥哪些資料?投遞(寄送)到那個地方(單位)?

謝謝~

煞祿 103-07-24 22:47

國家賠償 可以跑行政程序

主要賠償部分不是國家賠你

是國家代墊賠償後 找過失的單位要錢(發包或者該負責機關)

----------------------------

國家賠償請求書  
請求權人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分證統一編號: 職業: 住(居)所:代 理 人: (如無代理人免填) 性別: 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分證統一編號:職業: 住(居)所: 請求之事項:請求賠償新台幣(下同):○○元。(如為請求回復原狀,載明回復原狀之內容或程度) 
事實及理由 一、按國家賠償法第3條第1項:「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二、請求權人於○○年○月○日清晨○時○分許,騎乘自行車沿○○路由東往西,行經○○國中校門口時,因路面坑洞摔傷,腿部骨折,嗣經送醫治療住院○日,此有照片、○○醫院診斷證明書1份及收據足憑,請求權人受有修理自行車費用○○元、住院及相關醫療費用○○元及慰撫金○○元等共計○○元之損害,爰依國家賠償法第3條第1項規定請求賠償○○元。
 證據: 一、照片○張。二、○○醫院診斷證明書1份及收據○○張。
此致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請求權人: 印 代理人:  印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用WORD印出來 這是範本喔~ 看你實際內容 還有要附上舉證的照片喔

http://law.kcg.gov.tw/nation/nation0-7-1.htm

酷毛 103-05-15 11:31

您好:

本週二晚上,我在高雄市鳳山區省道台1戊上發生十字路口擦撞。但事後由行車記錄器上發現,在我行駛的車道路口號誌被拆除(無紅綠燈,但有燈架),但是在機慢車道處有紅綠燈號誌。此外,事故路口前方150公尺內有連續兩個路口內側車道皆有號誌(但號誌與我事故路口(機慢車道號誌)不同動),並且在事故路口內側車道中滿行道樹,不易看見行車左側來車狀況。

請問,

1. 該事件是否可以申請國賠

2. 若可申請,賠償義務機關為那個機關?

3. 申請國賠是否一定需要委任律師辦理?若自行辦理需備妥哪些資料?投遞(寄送)到那個地方(單位)?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申請國賠,應先確認該處之管理機關為何,申請國賠並不一定要律師代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6 22: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確定負責該路段之管理機關,及肇事責任是否為該機關應負責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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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5-12 15:39

您好:

本人於公司樓下停車場發生事故,停車共有東與西二個出口,本人奇機車由東向西出口,本人在車道靠左行駛。與乙方機車由南向北欲往西出口行駛。

因而擦撞,乙方車頭撞至我方機車左側,乙方表示本人為逆向行駛,要求本人賠償機車修車費用損失,想請教,我須要賠償她有的損失嗎?因對方欲往西出口其右側有牆壁遮住,並未停看,雖我未靠右行駛有錯,如都要我全部賠償,是合理的嗎?

 

您好,建議聲請調解或者鑑定釐清雙方責任,雙方看起來均有過失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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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有受傷,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若無受傷,可請求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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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onao 103-07-23 00:4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有受傷,可對對方提出

律師您好:

此次車禍經乙方談和解,乙方堅持我在地下停車場未靠右行駛,才導致此場車禍發生。和解不成,故改調解

對方有要求我全額賠償他的車輛毀損部份約7200元,我自己修車部份約3000元並未提及到如何賠償

請問在停車場上在同一出口所屬車道上共左右有二個出口,且每一分區的出口都往這一車道車道上並未有畫分隔線或是方向線情況下,此停車場為加工區提供,也屬私人道路嗎?在無路權情況下,是否可以申請鑑定以確認責任歸屬。

警察有提供調閱撞擊的影帶,我的車身左側被撞,之後人身往右倒。對方則是車頭的下方避震器毀損對方要求我全賠,目前已由對方向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是否可以主張依事故發生地所屬區公所調解?還是必須配合對方的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

對方有再提到,如調解不成即上法院採取民事訴訟?像處理此案件,賠償總金額約一萬,是否須要走到法院?

再麻煩您撥空回覆。

謝謝

 

 

654 103-05-12 10:45

小弟1/28在市民大道與人擦撞,肇事責任鑒定是50/50,我原本通報保險公司請他們代為處理,可是保險公司拖到三月我收到調解通知才回覆我,當時三月和對方達成和解共識也簽了和解書,我賠對方10000,昨天又收到傳票,想請教一下該如何處理,跟檢察官說明已和解會有用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12 10: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將該和解書影印一份,於開庭時或是開庭前先以狀紙告知檢察官,又,倘若只是過失傷害,ㄧ般來說於和解書中會約定必須放棄告訴權益,因此您無須過於擔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0: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具狀向檢察官說明,您已與對方成立和解,並附上和解書影本。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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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月 103-05-07 16:29

日前我與轎車發生擦撞,對方紅燈、下車查看後仍肇事逃逸,小腿挫擦傷,另有一位被害人受傷。對方有意賠償,但警察建議我先提告保障權益,但這幾天思考我也不想走上法院,只希望能夠獲得應有的賠償復原等醫療費用。想請問:
1. 我已提告要如何撤告?
2. 是否要等到地檢署通知才能談和解?(因我參考到一段說明是:檢警通常會將案件先送鄉鎮市調解委員會或法院調解委員試行調解,讓雙方協調出可接受的賠償方案。)還是會先送到調解委員會?
3. 需與另一位被害人同時進行和解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7 16: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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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罪部分為非告訴乃論之罪,並無法因為告訴人撤回告訴而終結偵查程序,撤告後檢察官仍應依法究辦。

小月 103-05-07 16:38

警察表示肇事逃逸它們會依法追究我無須擔心。個人方面我已提出民事訴訟,想知道後續處理調解的順序及方式(如我一開始的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7 16: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避免六個月告訴期限逾期;關於民事訴訟部分,若您已提出,法院將排訂庭期進行調解,若調解不成立,才進入審判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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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月 103-05-07 16:5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避免六個月告訴期限逾期;關於民事訴訟部分,若您 ... (恕刪)

謝謝您的回答,言下之意及,在法院進行調解前,無法提前進行鄉鎮市公所的調解及撤告嗎?都需在法院執行?

即使案件尚在檢察官調查中或者法院審理中,都還是可以另外向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同時只要雙方達成調解,則過失傷害部分之民刑事責任問題即可以一併獲得解決(重點在於確保能夠確實受償)。

 

 1.可以直接提出告訴或民事起訴  不需要經過調解委員會調解   2.過失傷害部分提告後可以撤回告訴   肇事逃逸沒辦法撤回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幸子 103-05-06 23:28

前年年底買了一間預售屋

前陣子交屋了,交屋時地下停車場 車位還未劃好,直到最近開放停車,我才知道我的停車位旁邊有根大柱子(我停好車剛好擋住車門無法下車,必需往前停但會超出停車格線。想必之後車輛來往遲早會有擦撞的事情產生)但是當初平面圖我的車位旁邊是沒有柱子的,也跟當初的代銷小姐確定後才選定那格車位。那位小姐已經離職了。與建商反應換個車位他們說是沒車位了,現在他們的態度一直在拖延還很牽強表明平面圖無法看到柱子。:但平面圖是有柱子的只是在另外一格不影響駕駛開門的位子。請問我想要求其他賠償我該怎麼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21: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律師存證信函,說明該瑕疵,並限期請求修補之,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可請求減少價金之。
小蔡 103-05-06 19:56

律師大哥大姐好

事件敘述:

我女朋友於上班途中,騎車經過十字路口時(行駛於主幹道),一位同方向車道的阿婆本來停在路旁(他要穿過馬路到對面的市場買菜),卻忽然騎車衝出來撞我女朋友機車的右後側,導致我女朋友左半邊多處挫傷,而我女友機車也被撞飛並與對向車道停在路邊的車擦撞,阿婆前方還有用方巾包在身上的1歲小孩,阿婆本身小腿受傷,小孩傷勢較嚴重(內出血),雙方皆有到警局作筆錄,出事的這幾天,我女朋友因為傷勢比較輕,每次皆主動打電話給對方,並且也到醫院探望,被我女朋友飛出去的機車撞到的停在路旁的車,我們也賠償了並與第三方和解完,今天主動再打電話給阿婆那一方,但小孩的媽媽獅子大開口直接要巨額賠償,之後換小孩的爸爸叫我方準備一筆錢就對了,且他們已去法院告我女朋友傷害.....請問我該怎麼做

沈恆 (沈律師) 103-05-06 20:30

您好!依所述情形,您可以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也可提出民事賠償請求,後續判斷雙方責任才是關鍵,可申請鑑定。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對方已提告,你得準備以對囉,快蒐集資料,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方也可以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的告訴,以為反制,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7 10: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亦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避免對方對您做出不合理之要求。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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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你女友完全無法避免車禍發生  這可能沒有歸責事由  未必會有刑事責任民事賠償的問題   尤其是對方追撞你女友的車   如果有疑義  可以考慮聲請鑑定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四角 103-05-06 13:39

您好:不好意思, 想請教您的是, 我發生與人擦撞的小意外, 目前已先報警及相關事務送裁決中...聽說初步判定裁決要15天後向警察局提出, 等約14天才能拿到報告 !1. 如果我拿到報告後, 責任歸屬我責任佔49%以下, 我該如何處置 ? (我想算了, 可以不理會它嗎?6個月後自然失效嗎 ?)2. 如果判定我責任是 50%以上, 我應該如何處置呢 ?
麻煩您建議一下, 感謝 !

 初判表不會寫肇責比例喔...

除了涉及酒駕或者其他公共危險行為之外,車禍有人員受傷才會有刑事責任問題,另外民事損害賠償請求權之消滅時效期間為二年,併請注意。

 

四角 103-05-06 14:05

不好意思, 那判決書到底寫些什麼 ?

怎麼區分兩個當事人的責任問題 ?

麻煩, 感謝 !

那為什麼警方給我的書面資料上面有寫要於6個月內申訴, 不得逾期呢 ?

感謝 !

初判表只會記載雙方是否涉及違規、有無肇事因素。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6 14: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初判表只會紀載您是有違規之情形,對該事故,是否亦有責任;至於責任大小,初判表不會紀載,若您對初判表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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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角 103-05-06 15:0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初判表只會紀載您是有違規之情形,對該事故,是否亦有責任;至於責任大小,初判 ... (恕刪)

感謝 ! 感謝 !

四角 103-05-06 15:01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初判表只會記載雙方是否涉及違規、有無肇事因素。

感謝 ! 感謝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6 15:01

您好,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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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emy 103-05-05 17:18

我方直行、對方由對向左轉發生擦撞,雙方酒測結果皆正常,車禍現場我方機車已過一半路口,對方汽車位置於超過停止線且過雙黃線。因在場員警提出自己的判斷說我方責任較大,當下因緊張且害怕而與對方在派出所簽下和解書,但因賠償金額與我方實際財損金額相差甚遠,且簽和解書當下並未收到對方任何賠償金,和解書上也未註明償還期限。想請問:

1. 有沒有撤銷和解書的可能?(對方未履約、民法738條「當事人之一方,對於他方當事人之資格或對於重要之爭點有錯誤而為和解者。」)

2. 和解書註明了「我方放棄刑、民事告訴權」,但因告訴權屬公法上的權利,此項是否具有實質效力?

3. 和解書上未註明任何違約條款,撤銷和解書會有甚麼問題嗎?

4. 若選擇且能夠撤銷和解,那麼接下來的處理程序會是如何?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5-05 17:47

您好!您必須證明有正當事由才能撤銷和解契約;若在警局和解時曾告訴警員放棄刑事告訴且記筆錄,就不能再提告了。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Jeremy 103-05-05 18:06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您必須證明有正當事由才能撤銷和解契約;若在警局和解時曾告訴警員放棄刑事告訴且記筆錄,就不 ... (恕刪)

您好
在警局和解時警員未介入,且車禍時做的筆錄並未提及放棄刑事告訴,除了那份並無他份筆錄
撤銷和解契約的正當事由是指?對方未履約支付賠償金這點應該是對方要提出我方收據證明已給付不是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6 10: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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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冷 103-05-03 17:35

律師你好 , 昨日晚上我要上班 在T字巷口 要往左轉 稍微往前 要看路口有沒有車子 ,之後對方因車速過快且未戴安全帽急煞自摔 他說看到我 來不及煞車導致自摔(無擦撞,我當時看到他已煞車在原地) 因無報警且沒有叫救護車 但是我沒有跑走 我有過去詢問對方人有沒有怎樣, 對方說他趕時間去找他朋友 , 對方起來後說他的機車部分我要對他進行賠償 ,我有給他聯絡電話,雙方離開後 ,對方到醫院包紮並打電話要我不要上班了過去醫院看他的傷勢,並全額支付他的醫藥費

我下班後有先到警局備案 員警也表示 不太可能構成肇事逃逸部分

但是有可能會被提出過失傷害  

請教律師  這樣有構成過失傷害嗎 ? 

對方住在事故地點附近,他知道有巷口但是他沒有放慢速度

而導致急煞不穩摔車 我要替他負責嗎 ? 

你有付他的醫藥費嗎?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小冷 103-05-03 18:10
回覆 YESOHA 的發言內容:

你有付他的醫藥費嗎?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 ... (恕刪)

我上大夜班,職務在身 我無法離開公司去醫院

沒有賠償他醫療費用部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3 22: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有報案,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若您對事故無過失,即無須負責之,若對該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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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 103-05-03 15:54

律師您好~想請問 我太太在 101年六月份 騎機車上班途中,為閃避突然衝出的一輛自小客車(路口監視器,沒拍到該車)而擦撞到另一輛靜止等待紅綠燈的新車,我們撞到人家當然是我們不對..
但車主電話中願和解 不要求我們賠償(因我太太受傷住院) 
但卻在前天卻收到 對方保險公司 要求我們賠償維修費 對我們提告 因為對方車子板金只有一點點凹陷  保險公司也未告知要修理的明細項目 過幾天就突然告知車修好了 要25636元當時問對方保險公司人員....為何維修費會這麼多(經濟上有困難)..對方表示會在和公司爭取折扣,再回電與我聯絡..
但事情都快兩年了 期間沒有任何聯絡 就突然寄來法院通知書 要告我太太我太太也受傷(眼睛開刀2次,受傷後有造成視力下降及飛蚊症) 且休養期間我和太太都無法工作(眼睛受傷需人照顧)
請問我們該如何做?  真的需要賠償嗎?  若對方堅持提告 我們能要求對方賠償醫療費用嗎? (看護照顧費用,工作中斷薪資損失,門診費用...等)
謝謝!   耶穌愛你~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3 16: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視警方之初判表分析,對方有無肇事責任,主張過失相抵及折舊,減低賠償金額之。至於您受傷,亦可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但依您提示情形,經過二年,已過刑事告訴之六個月告訴期限,惟若仍於二年內,似可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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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mson 103-05-03 13:25

車禍日期發生在103年3月10日 早上07:55分

大車:對方 馬自達五門轎車

小車:外籍勞工,菲律賓人,腳踏車 (我為事件翻譯)

事情發生經過如下:

早上外勞騎腳踏車上班途中,準備再下一路口左轉,外勞在左切內車道前,有回頭看過後面"無來車"(在上一個紅綠燈前),再他左切的同時,在內車道後面突然來了一台轎車,轎車"並未鳴按喇叭",外勞切過去的同時,後面的轎車也剛好來到外勞左切處,外勞看到有車後,驚嚇向左擦撞跌倒,轎車司機報案處理~

在警察局我有看到對方的行車紀錄器內容,對方車輛在未行經此路段前,不斷的超越切前車,車速看起來很快,在出事路段上也看到,外勞往左切內車道,但轎車到了快碰撞煞車,外勞往右跌傷~~

造成傷害有:

外勞的腳踏車損傷,右腳整腳撞傷及挫傷

對方車輛:副座門 兩到小刮傷,(另外車主自行講副座門下那塊有凹陷,副座門前擋泥板有凹陷,但我目視判斷非為新傷)

對方到警局做筆錄時,都未曾關心外勞的傷勢,也不曾說明要賠償外勞損失,一直不斷強調要外勞要全賠他車損,不斷認定自己在路權上沒有違規,都是外勞慢車切入車道導致車禍,且為外勞擦撞他,非他去撞外勞腳踏車導致外勞受傷

外勞則是不知道台灣交通法規,看到其他外勞也是這樣騎,有樣學樣,過馬路前也都有注意後面來車,沒有車或是安全才過去,發生車禍時對方也未鳴按喇叭,突然臨時快速到達外勞車旁,外勞驚嚇不及擦撞轎車向右跌倒,還好當時後方無來車,不然可能造成更大的傷害~~!!

當天外勞中午過後就發燒,且腳部疼痛無法正常走路,我帶他去看醫生,並做檢查,醫生診斷為"右臀部及小腿挫傷併皮肉瘀血",當時看醫生中,對方不斷打電話來問要怎麼賠償他,我就告訴他說,外勞現在在醫院人不舒服正在檢查,他才沒有說話,晚上打給我說要去看一下外勞狀況,我給了他外勞住處地址,讓他去探望,當天有談到外勞賠償他3000元就好(本來他說修理費9千多元<三個地方>,要全賠),我問過外勞,外勞也同意了,但我請他出險賠償外勞的醫藥費及其他損失,車主就開始推拖說不能理賠,且出險會增加保費,他不願意~~

後來幾天後,車主打來說,他去申請初判表,等初判表出來後,再來談賠償的部分,直到最近4/25(五)號下午4點40分左右打給我說,車主收到初判表說上面他尚未發現肇事原因,而外勞上面寫"涉嫌向左變換車道不讓直行車且涉嫌慢車不依規定車道行駛",說看要不要找時間約出來和解~~

更令人生氣的事,4/25打給我的時候,外勞都快要下班,我還有其他事務要處理無暇分身告知外勞,結果4/27(日)晚上打給我說,我們沒有誠意要和解的話,車主就要請警察受法院處理,且要完全賠償他的損失,一整個就覺得被威脅,我就有和他說外勞本身有債務問題,每月都要償還債務公司1/3的薪資,希望他不要要求這麼多的賠償,外勞也賠不起阿,但是他堅持要全賠,就掛電話~~!!

想詢問律師,像這樣的情形,我該如何幫外勞爭取權益,且初判表說車主"尚未發生肇因",就必須外勞這邊全賠嗎??

個人認為外勞單身來台灣工作,已經很辛苦,薪水也不多,遇到這種事情,外勞無可奈何~~基於人道立場,不分種族與國籍,我希望能幫到外勞

請給予專業的答案,感謝各位律師們~~

大車方面既無人員傷亡,則本件外勞應無刑事責任問題,另外民事責任部分,應由被害人證明其損害額,並須依法減去相當之折舊,經法院審酌後判令賠償必要之損害數額,同時外勞除該薪資外,如果並無其他財產所得可供強制執行,則即使該大車車主取得執行名義並聲請執行,就該外勞而言,亦同樣只是扣薪三分之一,而由全體債權人在該扣薪金額內按債權金額比例拆分,所以或可就此狀況與大車車主設法協商,尋求合理之和解方案,畢竟沒達成和解,最不利的應為大車車主才是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3 16: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大車車主之要求不合理,可請對方證明其損害賠償範圍如何計算得出,並主張酌減相關賠償金額。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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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mson 103-05-05 13:22

請問賴律師:

外勞是否可以向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初判表出來的結果,就代表肇事比例?及賠償比例嗎??

如果是外勞有違規,但是還是被撞是否可向對方提出賠償??

 

感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5 14: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外勞仍可提出刑事告訴;若對警方初判表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針對雙方過失比例比較,與有過失雖會減輕部分賠償金額,但仍可請求賠償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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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mson 103-05-06 17:24

感謝 房律師及賴律師

想詢問一下,要向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該怎麼提出呢??

是去警察局嗎?

如果沒有申請鑑定的話,是否就不能去否定初判表的內容呢??還有其它的方式,來申請異議??

對方死咬著外勞先違規來要求全賠,但是我是認為雙方都有問題,才會撞在一起,怎麼會是對方無任何肇因,也是我對初判表內容的懷疑~~!!

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7 11: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至警察局提出刑事告訴或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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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易 103-05-03 09:07

2014/4/11早上8點多,有個人騎摩托車走外車道,突然左轉,我發現時(我騎內車道),他已經在我旁邊準備撞上我,我只好加速,看看是否能閃避他的撞擊,過去時我隱隱約約聽到右後方有輕微聲響,後來發現我的機車排氣管上的防燙蓋有顆螺絲鎖點裂開而已(我當時並未停下來查看)

後來到上個禮拜三收到警察局寄來的過失傷害案,要請我去做筆錄

昨天做完筆錄後,晚上與撞我的人連絡上,他表示他修車修了近3萬元(有單據),並說我假如當時有留下來查看,可能修車費他就不會要我出,目前為止他降至2萬元,但我仍然難以接受。至於醫療部分他則表示不追究。

我想請問以下幾個問題;

1.我是被撞者,而且當時擦撞時並沒有感覺,這樣算是肇事逃逸嗎?

2.有無肇事逃逸賠償的關係(留下來賠較少,跑掉賠較多,他這說法是否成立?前提是我被撞)

3.過失傷害部分,他要轉彎未先到內車道,從外車道直接轉;他撞我,他跌倒,這樣也算我的錯嗎?

4.他的車子已經修理完畢,並報價給我,但是不是應該雙方一起去修車場嗎?,他並未和我一起去,這樣東西他亂換一堆,我根本不知道當時有壞掉哪些,這樣事後報價可以嗎?(我有聽說修車廠那收據隨便開都可以)

昨天整天不好過,晚上也睡不好,請幫幫我吧

你要注意造成事故真正原因歸誰?此網屬公共論述,柯律師具有這方面的法律專業素養,不方便在此表示意見,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建議先送鑑定釐清雙方責任,否則也是各說各話。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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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3 16: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對該分析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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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LU 103-05-01 20:29

各位律師們好!先感謝您辛苦的回答


我在2月底晚間10.34與一名騎士擦撞,稍微擦到那種,我看他沒有跌倒,繼續往前,所以我也離開現場.

後來12點左右我準備睡覺之前喝了一小杯威士忌來助眠準備就寢,約12點40分左右有警員來我家找我,說我肇事逃逸,我才知道那名騎士又往前撞到停在路邊的車輛.

製作筆錄時警員替我酒測,那時酒測值有0.11,警員說以肇事逃逸和公共危險及過失傷害函送.

在昨天4/30我已與2名被害人達成和解,然後於今日5/1到地檢署接受偵訊,檢察事務官先就肇事逃逸問我認罪與否.我跟他說我認罪,然後過失傷害部份因為達成和解所以對方也撤回告訴.

再來檢察事務官就問我當天晚餐在哪邊吃,還有當天晚上去過哪邊,我跟他說晚餐我在家裡吃,晚上是開車出去繞繞,在來檢察事務官就跟我說5/13日在過來應訊,他要先調資料.


想請教的是,關於酒駕公共危險罪的部份,檢察事務官要如何認定起訴與否?還有這段期間我是否可以遞狀紙申請緩起訴?我可能遭受到的刑期與罰金?
謝謝您的解答!

其實我朋友說要找律師解決,不過我連賠給對方的錢都是貸款來的,實在無力在支付律師費用,希望請多幫忙.(個人本身無前科紀錄也無酒駕紀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肇逃您既已認罪,則此部分基本上是會成立,至於酒駕的部分,您抗辯的事由,檢察官可能不會採信,但由於警方未於現場測,所以仍有主張的空間,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2 09: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酒測部分,由於警方未於現場採測,若檢方對您做出不利之認定,您可加以爭執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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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已經認罪  且跟被害人和解  又沒有相關前科紀錄   這爭取緩起訴機會應該很大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KIKO 103-05-01 19:49

我是直行車輛  

對方由對向要轉彎  

對方沒有看直接往前結果雙方撞到倒地  

他有受傷當下請他就醫他拒絕

之後發現對方酒駕(0.14)還趁亂逃跑

最後警察有追回警察局做筆錄

初判表結果"雙方所述不一,故無法研判"

可是當下有拍照片怎麼能就只參考雙方說法就無法研判

不是應該看路權來研判責任多少

雖然對方有受傷

但是因為他沒有戴安全帽酒駕

我也有瘀青擦撞

事後和解金談不攏

請問是否要再申請鑑定才能提告?

要如何提告要求賠償?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5-02 00:30

您好!不用申請鑑定也能提告,並可提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但成立的前提是要能證明對方有過失;同樣的,若您有過失,對方也能提告。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2 09: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並請求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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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是這樣  鑑定結果也可能無法判定  2.如果初步無法協議賠償  可以提出刑事告訴後再來談如何處理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