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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mmy 102-11-27 13:10
我日前上班途中與身為家管的對方發生車禍, 我與她都是騎行機車,我們平行直行,但她突然想直接左轉,但她卻矢口否認左轉。 我行駛於她左方,她撞上我的機車後方,以致機車倒地,雙方皆有受傷。 我當時有乘坐救護車至醫院,而她是自行前往醫院救醫。 我想請對方賠償機車受損,她只願意賠償我一半費用。 我認為我沒錯,為何她說我也要負一半責任路口監視器因為施工,未拍攝。 我因為受傷也導致我工作的不方便。 這時我應該怎麼辦,懇請律師幫助,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7 13: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車禍事故發生7日後,您可以向承辦員警申請現場圖、現場這片,30日後可以聲請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以釐清肇事責任

2、待肇責釐清之後,您就可以蒐集相關的單據,向對方索賠,又有關因為受傷不能工作之損失,您必須取得診斷證明書證明。

3、倘若雙方遲無法和解,則您可以於事故發生後6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於事故發生後2年內提出民事賠償訴訟

您好,建議你先提告過失傷害之後,並且聲請車禍鑑定,等鑑定報告出來之後,就知道該怎麼處理,現在都是各說各話而已.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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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 102-11-20 12:52

想請問一下,發生車禍對方是汽車我是摩托車,我直行時他突然轉彎,當時他沒打方向燈不過當做筆錄時是說因前方車子突然冒出是為了閃避前方車輛,作筆錄時我告知警方我騎大概50幾(後來查詢那路段數限是50),我骨盆骨頭裂 多處挫傷對方人沒事

初步判定我超速他是閃避疏忽(是打電話詢問結果)  現在對方要約我談和解,請問一下一般這樣狀況是誰錯比較多,精神賠償又該開價多少才合理?

本件雙方與有過失,但以刑事責任而論,對方有過失傷害罪責,您這一方因對方無人員傷亡,則沒有刑事責任,可以善加利用此點,以利後續民事賠償請求之協商。

skykiss 102-11-19 15:20
事情經過:當時為晚間9點多 肇事者(休旅車)紅燈,撞到我姊(摩托車)(南往北方向)後再追撞轎車(北往南方向),事後賠償無誠意並關機不與理會,肇事者非職業駕駛。 我姐摩托車車頭全毀,手腳有多處撕裂傷,骨盆及脊椎裂掉 誠心的在此請教謝律師: Q1: 若我姊住院期間有申請職災,公司有支付未上班期間的部分薪資提告時可再向肇事者提出薪資補償嗎? 同學說法律沒有兩賠,說公司已給付薪資就不能再向肇事者求償 Q2: 因為住院期間公司給付的薪資為部分,提告時可要求肇事者補償不足部分嗎? Q3: 我姐剛升副店長,人事令已下來,下個月薪水就會調整,但因為車禍導致下個月不能生副店長了,已由他人取代,這樣可以副店長的薪資向肇事者求償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如下 您姐仍可以申請薪資補償,且您姐的人事令既然已經下來,則其成為副店長是可期待之事,當然可以以副店長之薪資來計算,由於您姐所受的傷勢並不輕,所以其他包含醫藥費,看護費,應均屬可請求之範圍,且本件建議您們先提告刑事,待刑事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以節省裁判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至civili1201@gmail.com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kykiss 102-11-19 15:10
事情經過:當時為晚間9點多 肇事者(休旅車)紅燈,撞到我姊(摩托車)(南往北方向)後再追撞轎車(北往南方向),事後賠償無誠意並關機不與理會,肇事者非職業駕駛。 我姐摩托車車頭全毀,手腳有多處撕裂傷,骨盆及脊椎裂掉 Q: 我姊住院期間肇事者有來探視一次,談話內容中有承認趕時間,肇事者朋友(車禍當時於車內)有說那時黃燈紅燈轉太快,衝過去時變紅燈,我們當時有錄音,請問這錄音檔可成為證據嗎? 因為這錄音是在未告知肇事者情況下錄音
對話者間的錄音沒有保密的問題 你們可以提出當作證據使用
skykiss 102-11-19 14:19
事情經過:當時為晚間9點多 肇事者(休旅車)紅燈,撞到我姊(摩托車)(南往北方向)後再追撞轎車(北往南方向),事後賠償無誠意並關機不與理會,肇事者非職業駕駛。 我姐摩托車車頭全毀,手腳有多處撕裂傷,骨盆及脊椎裂掉 誠心的在此請教各位律師們: Q1: 他故意不接電話,原本電話有人接,聽到是受害者家屬後再撥打就轉入語音信箱,刑事只有六個月期限,若這期間提告,肇事者故意出國六個月假裝不知情怎麼辦? Q2: 肇事者作筆錄時說沒紅燈且時速只有10~20KM,路口監視器故障無畫面,可以請第二台被追撞的轎車駕駛當證人嗎?  因為同是受害者 這樣有公信力嗎? Q3: 我姊住院期間肇事者有來探視一次,談話內容中有承認趕時間,肇事者朋友(車禍當時於車內)有說那時黃燈紅燈轉太快,衝過去時變紅燈,我們當時有錄音,請問這錄音檔可成為證據嗎?  因為這錄音是在未告知肇事者情況下錄音的 Q4: 若我姊住院期間有申請職災,公司有支付未上班期間的部分薪資提告時可再向肇事者提出薪資補償嗎? 同學說法律沒有兩賠,說公司已給付薪資就不能再向肇事者求償 Q5: 因為住院期間公司給付的薪資為部分,提告時可要求肇事者補償不足部分嗎? Q6: 我姐剛升副店長,人事令已下來,下個月薪水就會調整,但因為車禍導致下個月不能生副店長了,已由他人取代,這樣可以副店長的薪資向肇事者求償嗎? Q7: 肇事者開的車為朋友的車,我們錄音談話內容中,肇事者有表示他晚上不適合開車,這樣提告中在狀紙上應詳加描述什麼? Q8: 如果肇事者說沒錢賠,可扣押肇事者財產嗎? 應如何申請? 拜託各位律師解決我們的疑惑><  謝謝各位 Q9: 當天晚上就有網友PO文肇事者當天的情形,但網友描述的前半段(指紅燈)是以"聽當時在場的人說的",後半段才是親眼看到的,請問這篇文章可以當成提告證據嗎,是否有公信力? Q10: 聽網友描述肇事者下車沒有隨即報警煩而邊抽菸邊指責我姐的不是,與肇事者談話錄音檔中,肇事者否認抽菸,並提及那時候下車時煙就熄了,這是不是意味著她邊抽菸邊開車,這樣提告事是否應於狀紙中提起? Q11: 現在若要提告要等一個月鑑定之後還是就可隨即提告?是以過失傷害提告嗎?

 

拜託各位了><請大家幫忙解惑><

對方不在台灣也是可以提告,不影響,考量期間因素,建議先提告,其他問題還是請來電討論,比較詳細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9 17: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補充回覆如下:

1、礙於告訴期間為6個月,本文亦建議您的家姊應該先行提告

2、有關肇責部分,於車禍鑑定時,可以提出一切有利之證據,且車禍事故鑑定不會僅以雙方的證詞判斷,還會依據現場跡證而判斷,然仍建議您積極舉證,請目擊證人或是有行車記錄器之人提供 。

3、有關車禍事故可以向對方請求的損害賠償包含、醫療費用、因而不能工作之損失、因而增加之生活費用(倘若可以提出證明因此無法升任副店長,此部份的薪資差額也可以請求)(職災給付的部份,確實不能重複請求,但是通常投保薪資跟實際薪資還是有落差,差額的部份還是可以請求)、減損勞動力之損失、精神慰撫金等。

4、假扣押的部份,目前必須提出足夠證據證明對方可能會脫產之可能,且必須繳交擔保金,因此您家姊需自行斟酌。

您好,告訴期間是以你提告為主,對方在不在國內並不重要,他裝作不知道反而會被通緝,建議你不用管和解與否,直接先提告過失傷害,到時候和解可以撤回,錄音可以當證據沒有問題,至於其他肇事責任問題因為有點多,建議是否來電或當面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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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123 102-11-18 22:26
律師你好 我是剛才有問問題的 而你可能會錯意了 我是要找他索取理賠得那一方 因為車禍部分物品有損壞 而以下是我剛發的問題 上禮拜我載者我同學回家路上行經小巷子轉彎時,被對向來車撞了,巷子寬度大概一輛汽車寬度,而當下對方口頭承諾會賠償,而且又再趕考試,所以沒叫警察,但事後他不認了,說大不了上法院解決,請問我現在要怎麼辦? 請問當下沒叫警察 之後就沒有辦法去索取理賠了嗎 因為現在對方硬說他沒錯 可是她明明就彎道對象車道 而且我後面有再者我同學他也看見了
您好: 當下沒有請警察來測量,則對於事發過程可能比較無法釐清,但您仍可向對方提出求償,只是當時的情形,您可能要找其他證人出來作證,以還原事實,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逸 102-11-18 08:04
10月初在花蓮有件倒車車禍,雙方都在統一超商停車場要倒車離開,我倒車時看到對方也要倒車,我即停車,結果對方並未發現,繼續倒車且向右倒車,導致對方車輛左後照鏡從我車後車燈右面開始刮到後面,他的左前車門也有擦撞痕,(筆錄有寫,也有照片)結果我保險公司查閱警察,說警察寫是我倒車撞靜止車輛,我需賠償,這點與事實剛好相反,如果我倒車撞他,要如何讓我車輛傷口從右尾燈的右側刮到後側?請問我該如何向警察抗議、申請重判?謝謝

1.警方初步分析表 只是單純建議或是依現場狀況認定 並沒有拘束檢察官或是法官效力 2.如果你認為有疑問 你可以考慮是否聲請鑑定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8 11: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認為初判表不合理,應該積極蒐集相關事證,並向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

2、又事故鑑定委員會仍會相當程度參考員警所搜事證,因此建議您應該積極提出員警判斷不合理之處供委員參考。

翊翊 102-11-13 02:15

前幾天發生車禍,我是直行機車,一位阿伯開車未禮讓我直行車直接進行左轉,導致我閃避不及撞到他的車,但我有鳴按喇叭,阿伯下車聲稱他沒有聽到我的喇叭聲,事後他一直說他會賠償機車維修的部分,可是等到警察做完筆錄後隔天,他開始向他的保險公司說都是我的錯,他一直說他有打方向燈,現在開始反悔說他一毛錢都不願意陪,還要反告我詐領保險金,之後我又突然接到交通隊突然打來跟我索取診斷證明書,我是不懂警察突然跟我要診斷證明書要幹嘛?照理說不是應該保險公司跟我要才對嗎?

 

請問我該給警察診斷證明書嗎?我會不會被陰?

本件有無人員受傷情形?您這一方有提告過失傷害罪?若有的話,則提供診斷證明應有助於釐清當日因車禍而受傷之事實。
另本件在車禍之初即已完成筆錄制作,則重點或許在於當初警詢時雙方記在筆錄之陳述內容,而不在事後之反悔情狀,故提供診斷證明初步來看應尚無不利於您的情形。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翊翊 102-11-13 10:57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有無人員受傷情形?您這一方有提告過失傷害罪?若有的話,則提供診斷證明應有助於釐清當日因車禍 ... (恕刪)

沒有人員受傷,當下有頭暈想吐的情形,有去急診開藥吃。我並沒有對阿伯提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3 11: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補充回覆如下:

您可以直接向員警詢問索取用意。

小品 102-11-11 20:31

想請問,我11/6號出點車禍,我這邊綠燈,對方紅燈我從他側邊撞上,對方沒事但是他載他朋友手肘擦傷,我小拇指,手肘,屁股挫傷,車子部分對風修理大約6.7000我的大約7.8000一ㄧ開始對方說包包紅包給對方被載的那個人,現在又說要連他車子一起賠償,我的車自己處理,我覺得這樣不太公平.這樣如果告上法院,誰的勝算比較大

沈恆 (沈律師) 102-11-11 21:03

如果對方確實有紅燈,則對方要負主要的責任

蘇欸 102-11-11 14:28

律師們您好

因為我的車禍賠償問題跟對方無法和解

而下星期四(11/14)要去檢察署和解

突然找到這網站所以想問問相關賠償內容

案發大概:於今年3/17晚上,我朋友騎機車載我回營區收假(我在當兵),行經路旁時對方因未兩段式開門,而撞到我們...我人當下摔了出去,我朋友摔傷,因為機車後腳踏板斷裂插入我右腳底板,造成撕裂傷。

那時我住院五天,拄拐杖兩個月。一開始對方態度很友善,但後來談到和解金,我的醫療費用總共$6000,我朋友的機車維修$4100,我們要求和解金(含醫療、修車)$2,0000

但對方說價格太高,不願意和解。事後我去申請”交通事故初步研判表”上面我和我朋友沒有肇事責任,而對方的是”因開門不當肇生”;我也請我的保險人員與他和解,但也是在價格上面談不攏;我去區公所申請一次調解委員會,但對方未到場也不接電話。後來因為六個月的追訴期快過了,我就直接申請提出告訴。

像這樣的情況,我星期四到場時,該準備甚麼資料,可以跟對方要求怎樣的賠償金?!
p.s(機車的維修單據已經給對方了,但是還沒拿到金額) 


感謝律師團對們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1 15: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車禍事故所得請求之損害賠償包含、醫療費用、因車禍事故所增加之費用(包含修車費、購買拐杖、因此引發額外的交通費等)、無法工作工作之工資損失,惟,上開費用您必須提出相關單據,並於開庭的時候準備一份供法院參考。

2、倘若您或友人傷得很重還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倘若有後遺症的話,還可以請求減損勞動力的損失)

3、建議您開庭時將您所想請求的費用單據整理好,並影印一份供檢察官參考。

小烈 102-11-09 11:59
我在民國100年9月27日發生車禍,直到今年對方提出要求賠償,於7月5日與10月8日進行簡易庭調解,但兩次調解未成功,於11月5日收到簡易庭辯論。 書狀上面壓的日期為10月25日,所以調解就算是進入司法程序還是他寄給我的辯論書狀才算是進入司法程序? 如果是以辯論書狀來看那他是否已錯過法律追訴期呢?
沈恆 (沈律師) 102-11-09 12:20

聲請調解就已經中斷時效,對方並未逾時效

如果對方一開始是聲請調解調解時雙方皆有到場,調解不成立後,一方有聲請適用訴訟程序,或是其他情形而調解不成立,對方於不成立確定書送達10日內起訴,又或是對方一開始就是遞起訴狀,則時效應是未超過。如果對方一開始是聲請調解,而調解不成立,無人聲請適用訴訟程序,起訴也超過收到確定書10日,時效視為不中斷,時效應是超過了,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小憲 102-11-08 14:04

A車是第一台轎車   我是第二台機車   B是第三台機車

 

A車因為前方有車禍而緊急剎車,我因為來不急做反應而擦撞到了A車,然而B車也撞到我的左邊,導致我又再度往前撞上去了一次,  

 

我要求B車賠償我這台車的所有責任,但她不肯,只肯陪撞到的左邊而已,

他說: 你車子已經先撞到前面了,我只撞到你左邊, 當然賠你左邊

可是我還有再往前撞一次A車

所以我想就上調解委員會談,

我有跟A車要了行車紀錄器 ,

我還要帶什麼證據嗎? 我有幫我的車子都拍了照

 

想要問我可以跟B車要我的車子所有賠償嗎? 還有醫藥費跟精神賠償費,

都可以索取嗎?       

還是前面就真的是我自己要去賠償呢?

 

如果他不賠償  我可以告他什麼嗎? 

 您的傷勢如何? 初步分析表對於肇事原因如何認定? 要先釐清細節才能判斷責任如何,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小憲 102-11-08 14:29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的傷勢如何? 初步分析表對於肇事原因如何認定? 要先釐清細節才能判斷責任如何,如 ... (恕刪)

 

 

傷勢是還好.. 只是現在走路都拐拐的..變得無法騎車.. 而且也不敢修車 

 

不知道修好了他會不會不認帳        

 

 

發生車禍過幾天才有 初步分析表  呢?  

 

要去哪裡申請呢      

 

 

警察有說  我賠A車  B車賠我  當下也都無異議.   

是因為都未保持安全距離..

佳妘 102-11-05 14:34

我想請問一下

我(女)上禮拜六給我同學(男)載,天氣有點陰陰的毛毛雨地上濕濕的,我同學直行,有ㄧ輛車子從右邊巷子開出來他已經開到我們這直行道的1/3之後又看到我們又開到2/3又煞車,我們以為他要讓我們過我們才從我們這道偏左繞過去,結果他又加速左轉,結果我們撞到他往左滑出去,之後我往前摔出去,我同學直接壓在我身上,機車前面菜籃完全變形。但是對方一看到車禍連關心我們兩都沒有,他下車就報警不知道救護車誰叫到,之後他就一直拿他手機拍現場。              ※我跟我同學都受傷,我的膝蓋整個真皮的爛了,右手也有擦上,現在連走路上樓梯有困難,我同學只有輕微的手膝蓋擦傷,如果真的走到調解我是不是就不能和對方拿到賠償?因為我說要私下..我同說調解...則那人也是私下

請問一下律師,我同學要走調解委員會,哪時才會寄來?那可以要到什麼最好的賠償,現在連上課都有困難騎車也是!因為現在對方一直覺得自己沒錯,我同學只是把以上說清楚,對方堅持我們沒撞到他自己滑出去,後來又說他前面保險桿ㄠ下去,所以我跟我同學要怎麼辦我是否可以請到最好的醫藥費,因為我只是乘客!而且我也有叫我同學騎慢點!               還是你覺得私下和解我在想說如果他願意那我跟我同學兩個就和他私下和解順便跟他說明我們直接去醫院估計我們的傷看完要多少看他願不願意至於其他就算了..如果他願意那我們是否就ㄖ下布用到調解?        

1.聲請調委會調解應該10天左右會收到開會通知單 2.但調委會沒有強制調解要成立也需要雙方同意始可 3.如果調解不成 可能還是需要提出刑事告訴跟民事損害賠償訴訟

小雅 102-11-05 12:33

 我弟弟介紹朋友去認識的修車廠修車,因車子是弟弟朋友的學弟的公司業務配車(車子登記是公司行號),他們三人一同把車子送到修車廠修車,車子修好後,車廠的老闆打電話給弟弟的朋友,但沒有聯絡上,於是打給弟弟,告知他車子已修好,請他將車子牽走弟弟牽走的當天有聯絡朋友,但沒有聯絡上,後來弟弟的朋友回撥,弟弟沒有接到於是隔天朋友打給弟弟說明要牽車,但弟弟正在使用要去購物的路上,告知朋友現在不在家不方便牽車,對方朋友並不知情弟弟正在使用車子,後來於當天晚上和另一名機車騎士發生車禍,現在車主(登記公司行號)的老闆娘要告弟弟侵占,想請問該怎麼處理比較妥當對方表示要修車費(4萬6千5百)、車子折舊費用(3萬~5萬)、營業損失費用弟弟辦貸款只有6萬,願意能賠償對方修車費(4萬6千5百6萬元)+其它損失(1萬2千元)但對方不接受,堅持要這麼多的賠償才肯合解...(車子並未向保險公司辦理出險)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5 14: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侵占的部分,您的胞弟應該沒有要佔為己有的意思,惟,仍不應該作為私用,因此建議您的胞弟仍與對方和解,但是金額不宜過高。

2、車禍損失部分,要看雙方的過失比例判斷,並且請求之金額都必須有單據,不是口頭說說即可。

小雅 102-11-06 14:58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感謝曹律師的回覆,另外有問題想請教

假若對方因為賠償金額不滿意堅持提告,那這樣子法官判決的結果可能性會是什麼(會起訴?緩刑?易科罰金?不起訴?)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6 17: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涉及刑事侵占)部分,倘若雙方無法達成和解,又遭檢察官認定確實有侵占犯行,則一般來說不論認罪與否都會經過法院,至於判多久的話,恕我無法回覆,侵占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於實際上會判多久,必須看您的胞弟是否有前科、犯行是否重大、為何無法達成和解、法官的態度等,但是依我辦案的經驗倘若您的胞弟沒有前科、卻因為對方索償過高,而無法和解的話,縱令法院認定有罪,入獄的機會也不是很高(也就是判超過6個月,不能易科罰金,且沒有緩刑之情形),本文仍建議您胞弟在可以負擔的情況下積極與對方和解,倘若確實無法負擔,則於對方提起告訴之後,再行諮詢。

 

佳妘 102-11-05 09:39

我想請問一下

 

我(女)上禮拜六給我同學(男)載,天氣有點陰陰的毛毛雨地上濕濕的,我同學直行,有ㄧ輛車子從右邊巷子開出來他已經開到我們這直行道的1/3之後又看到我們又開到2/3又煞車,我們以為他要讓我們過我們才從我們這道偏左繞過去,結果他又加速左轉,結果我們撞到他往左滑出去,之後我往前摔出去,我同學直接壓在我身上,機車前面菜籃完全變形。但是對方一看到車禍連關心我們兩都沒有,他下車就報警不知道救護車誰叫到,之後他就一直拿他手機拍現場。              ※我跟我同學都受傷,我的膝蓋整個真皮的爛了,右手也有擦上,現在連走路上樓梯有困難,我同學只有輕微的手膝蓋擦傷

 

請問一下律師,我同學要走調解委員會,哪時才會寄來?那可以要到什麼最好的賠償,現在連上課都有困難騎車也是!因為現在對方一直覺得自己沒錯,我同學只是把以上說清楚,對方堅持我們沒撞到他自己滑出去,後來又說他前面保險桿ㄠ下去,所以我跟我同學要怎麼辦我是否可以請到最好的醫藥費,因為我只是乘客!而且我也有叫我同學騎慢點!

林智群 (klaw) 102-11-05 18:49

 如果路權是你們的,你們就可以向對方請求醫療費的賠償

Rafter 102-11-04 15:21

律師您好:     近來內人因車禍事宜,進出偵察庭,有些法律問題想請問您。     起因是因為對方腳踏車違規闖雙黃線,碰撞到轎車而跌倒受傷,     時隔1個月後出院已無大礙,但卻對保險賠償金額不滿意(強制險+30萬現金),     進而提告,且不願合解,此外,並由律師代上偵察庭;     於偵察過程中,對方律師表達極不合理且顛三倒四,甚至違背常理。     現已申請交通事故評鑑,鑑定評估結果為造肇次因,主因是因對方穿越車道未注意來車。     我們擔心對方律師會在下次偵察庭時以次因上作文章(基於上次的經驗),     請問,我們應該如何面對目前情況?      若請律師,是否有方法免離刑事刑責?該如何請律師呢? 王先生

 對方應是想先提出刑事,再附帶請求民事賠償,不知偵查細節部分如何? 單你所述,可朝向無過失來辯護,如有提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依照你的陳述,如果對方是突然超越雙黃線,你可以主張沒有迴避可能性,沒有構成過失傷害罪。

1.本件依您所述交通事故鑑定之結果,就系爭交通事故雙方均有肇事因素,則為與有過失,故對方提告過失傷害法律上是足以構成的。(只要有過失,即使僅占百分之一,也會構成過失傷害罪)
2.您這一方若無人員傷亡,則對方即使有肇事因素而致您的車子毀損,亦僅是民事賠償責任,無庸負擔刑事責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MVP堂主 102-11-02 22:52

我方於6月24日發生車禍,因對方酒駕腳踏車切入車道而被我方追撞,因對方傷勢較重故我方認賠,已於當天經調解委員會以四萬元和解,並有一份已經由地方法院公證調解書,請問:

1.法院公證的時間為8月5日,對方於8月6日向我方提告過失傷害,但收到調解書時間為9月3日,請問是否還適用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7條第1項與第28條第2項之規範?

2.對方委任律師於9月25日第一次偵查庭時加重控告我方過失傷害,但證據部分被檢座駁回,對方律師說他的當事人腦部有損傷,有語言障礙問題,對方當事人當檢座問問題之時口齒不清,但當案件於一個月後交付車禍鑑定開會之時,對方口齒清晰,且有判斷能力去翻供,法定重傷害之症狀為無法恢復之傷害,一個月的時間能夠好得那麼快?我方是否可以以此為據要求檢座重新調查對方所提出之事證有誇大偽造之嫌以藉此提告偽造文書

3.對方律師以此事證除聲明要加重控告外也提出要求提高賠償金額,若調查出來確有誇大偽造之事是否可以提告詐欺罪?

4.對方當事人於和解之時提出有六萬八千元之收入,我方也是以此金額為基準再扣去過失比例才達成和解,但對方律師卻與檢座說對方有低收入戶證明,六萬八的薪資如何申請低收入戶證明?我方是否可以要求檢座針對此事調查車禍以前對方當事人之收入是否有謊報?若無我方是否可提告詐欺罪?若有對方當事人是否已觸犯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問題有點多回答最詳細者直接給點,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4 16: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究竟是否已經過調解,在法律上是依據事實認定,也就是所謂的「事件」,重點不在時間,所以對方是否有重複起訴,必須看您當初與對方和解的內容,針對哪些事實作和解

2、3、4、車禍事件受損害之人,本可就其所受傷害主張權益,一般而言,難認有偽造文書、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詐欺犯嫌,不過您可以質疑所謂重傷害之有無?損害賠償金額是否過高?

建議您,先處理您的車禍事件,待本案圓滿落幕,再提出相關資料、事證,供檢驗對方是否另外涉及不法。

影子 102-11-01 22:53

4/12晚上9:4x

我行經竹山集山路三段,往斗六方向行駛,在剛過竹山某路口時遇到駕事者,當時燈號還在綠燈我的方向是直走,他是要轉向左手邊.但該路口有兩段式轉彎且他未打方向燈直接左轉,我在後面已經察覺不對已有閃躲,從外車道切入車道不料他還是直接撞上.事發有立即報警,有驗傷單正本 初步判定是駕事者為依照燈號行駛,我是未注意前方行車

隔天爸爸有接到他的電話問我狀況,爸爸好像跟他說我沒什麼大礙小孩子沒怎樣就好,之後到10/12日前都沒接到她的半通電話,事發後幾天我因為要上班,要用摩托車我主動撥打電話告知我在實習需要上班要用摩托車,駕事者托說因為與我相撞導致沒有車子陪我過去看!!他請他父親過來,他父親比我早到機車行,當時機車行老闆不知是事故車以為只是需要換外殼跟他報了3000塊應該就夠了!!我到的時候才把車禍訴說,要機車行老闆幫我檢查車子把壞掉的都換掉,當我說完沒多久她父親就到了,告知我人沒事就好,機車修理一人一半他說車禍雙方都有過失不一定我全對她兒子全錯,語氣視乎想壓過我!我當時告知她我不能接受!!沒道理我被撞還要跟他一人一半!!他父親說他之前也是開計程車處理很多事故所以說她要她全副不可能!!後來我也不跟他做爭吵!!只告知機車行老闆壞的我都要換新!! 修車總金額13150元

發生到現在對方態度依然很惡劣不想賠我!!我已經提起告訴告對方過失傷害!而他有去申請和解但是卻只想賠我修理機車錢的一半!!

請問律師們我除了能要求機車賠償是否還能要求其他??請問金額大概??

本件車禍雙方與有過失,則對方依法應負過失傷害罪責,而對方若未受傷的話,則您這一方即無須負擔刑事責任,從而可以善用此點來作為談判籌碼,事實上若對方不願和解而使您這一方撤回告訴的話,即使是僅判決有期徒刑一個月則易科罰金至少也要三萬元,從而即使全額賠償也對於他們是絕對有利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後續對方應該會進一步申請交通事故鑑定以求改變其涉有車禍肇事因素之認定。

影子 102-11-02 17:19

感謝賴律師的解答!

我還想請問一下,因為我是快到6個月朋友提醒才去提出告訴,因為事情發生在4/12那6個月是否為10/12如果他沒提出告訴我就不會被告??那他還有辦法告我嗎??我還可以提出什麼求償項目跟適當金額呢??

我們已經去過一次偵查庭了,那個事務官也有問我對方要出多少才肯和解,我家人是跟我說2W多,能和解和解,所以我有告訴事務官說2W5,事務官也說合理,但對方家長卻不願意支付且態度很差那我想問是否有什麼方法處理??

影子 102-11-01 22:51

4/12晚上9:4x

我行經竹山集山路三段,往斗六方向行駛,在剛過竹山某路口時遇到駕事者,當時燈號還在綠燈我的方向是直走,他是要轉向左手邊.但該路口有兩段式轉彎且他未打方向燈直接左轉,我在後面已經察覺不對已有閃躲,從外車道切入車道不料他還是直接撞上.事發有立即報警,有驗傷單正本 初步判定是駕事者為依照燈號行駛,我是未注意前方行車

隔天爸爸有接到他的電話問我狀況,爸爸好像跟他說我沒什麼大礙小孩子沒怎樣就好,之後到10/12日前都沒接到她的半通電話,事發後幾天我因為要上班,要用摩托車我主動撥打電話告知我在實習需要上班要用摩托車,駕事者托說因為與我相撞導致沒有車子陪我過去看!!他請他父親過來,他父親比我早到機車行,當時機車行老闆不知是事故車以為只是需要換外殼跟他報了3000塊應該就夠了!!我到的時候才把車禍訴說,要機車行老闆幫我檢查車子把壞掉的都換掉,當我說完沒多久她父親就到了,告知我人沒事就好,機車修理一人一半他說車禍雙方都有過失不一定我全對她兒子全錯,語氣視乎想壓過我!我當時告知她我不能接受!!沒道理我被撞還要跟他一人一半!!他父親說他之前也是開計程車處理很多事故所以說她要她全副不可能!!後來我也不跟他做爭吵!!只告知機車行老闆壞的我都要換新!! 修車總金額13150元

發生到現在對方態度依然很惡劣不想賠我!!我已經提起告訴告對方過失傷害!而他有去申請和解但是卻只想賠我修理機車錢的一半!!

請問律師們我除了能要求機車賠償是否還能要求其他??請問金額大概??

琉璃紗舞 102-11-01 12:47

上個月發生車禍~有報警了~對方開車而我騎機車~對方臨時打右轉方向燈要進入加油站~我來不及反應因而撞上

問題是:我本身在加工區上班~四班二輪制(做二休二~但是會有加班~所以都是做二加一休一)

因為車禍手受傷~無法上班的部份我有請假了(只請了兩天)~但是因為無法加班(平常工作都要一直搬東西~目前有暫時請另一位同事幫忙做我的工作~所以我暫時不用一直搬重物~但是加班就不行了~畢竟是去加別人的班~我沒權利要求別的班別的同事幫我做我的工作~所以我這一兩個禮拜都沒有加班)~

去詢問公司~公司說我不是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也不算是職災~所以不會開立我無法加班的證明之類的(也無從開起)

現在想問的是~如果到時警察那邊的判斷是對方錯而對方要賠我的話~修車~醫療費用~請假費用~這都有收據或證明可請~但是因為上述我所說的原因無法加班受到的損失該怎麼跟對方要求賠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5 14: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車禍事故的肇事責任倘若歸對方的話,您可以依法請求醫療費、修理費、無法工作的損失,其中無法工作的損失,倘若您可以提出證明,您都有加班的習慣,則因無法加班的損失也可以請求。(然本文仍要告知,現行法院就加班費算不算是損失的見解仍有分歧)

琉璃紗舞 102-11-01 12:45

上個月發生車禍~有報警了~對方開車而我騎機車~對方臨時打右轉方向燈要進入加油站~我來不及反應因而撞上

問題是:我本身在加工區上班~四班二輪制(做二休二~但是會有加班~所以都是做二加一休一)

因為車禍手受傷~無法上班的部份我有請假了(只請了兩天)~但是因為無法加班(平常工作都要一直搬東西~目前有暫時請另一位同事幫忙做我的工作~所以我暫時不用一直搬重物~但是加班就不行了~畢竟是去加別人的班~我沒權利要求別的班別的同事幫我做我的工作~所以我這一兩個禮拜都沒有加班)~

去詢問公司~公司說我不是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也不算是職災~所以不會開立我無法加班的證明之類的(也無從開起)

現在想問的是~如果到時警察那邊的判斷是對方錯而對方要賠我的話~修車~醫療費用~請假費用~這都有收據或證明可請~但是因為上述我所說的原因無法加班受到的損失該怎麼跟對方要求賠償?

琉璃紗舞 102-11-01 12:34

上個月發生車禍~有報警了~對方開車而我騎機車~對方臨時打右轉方向燈要進入加油站~我來不及反應因而撞上

問題是:我本身在加工區上班~四班二輪制(做二休二~但是會有加班~所以都是做二加一休一)

因為車禍手受傷~無法上班的部份我有請假了(只請了兩天)~但是因為無法加班(平常工作都要一直搬東西~目前有暫時請另一位同事幫忙做我的工作~所以我暫時不用一直搬重物~但是加班就不行了~畢竟是去加別人的班~我沒權利要求別的班別的同事幫我做我的工作~所以我這一兩個禮拜都沒有加班)~

去詢問公司~公司說我不是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也不算是職災~所以不會開立我無法加班的證明之類的(也無從開起)

現在想問的是~如果到時警察那邊的判斷是對方錯而對方要賠我的話~修車~醫療費用~請假費用~這都有收據或證明可請~但是因為上述我所說的原因無法加班受到的損失該怎麼跟對方要求賠償?

黑翩翩 102-10-31 18:56

101年發生車禍 但已經與駕駛人進行和解

但今天卻收到保險公司支付命令

並稱當初賠償的金額僅是給付車輛故障修復其間之交通費用

已經向法院提出議異訴狀

想請問接下來該怎麼辦?

 您好,接下來案件會轉成訴訟,您必須出庭打民事官司,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Nico 102-10-31 16:24

請問一下我騎車行經十字路口右轉再出彎口與一輛路旁想過馬路的騎士

紅燈逆向衝出來與我對撞發生車禍車頭擦撞到對方左車側

對方距離過近 沒反應時間幾乎是在彎道中撞上去的

事後對方和解態度不佳說沒聽過被撞還要賠償

請問這樣來說我沒違規也沒超速對方紅燈逆向行駛

我須需要付的責任會比較大還是對方?

 您好,初步責任歸屬可先看初步分析表,但訴訟中常會送鑑定釐清責任歸屬,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娃娃 102-10-28 21:19

在8月中時發生連續車禍,我的保險公司賠償了前面兩部車85%的維修金額,因為後來又有一台車再追撞造成2次撞擊,但他逃逸沒記下車號,這起事件在九月初時我的保險公司及前面那台車的保險公司已通知我事件處理完成,我的保險公司也出險賠償了,但在前幾天,前面的前面那台車的租賃公司打電話給我(駕駛人租的,非他自用的),跟我要車子維修期間的租金賠償(65天)跟剩下的15%後方追撞車輛該負責的費用(但沒找到所以只好自付),這是我該負擔的費用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31 16: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車禍事故所生損害之賠償,應該依據肇事責任比例而定,建議您先釐清肇事責任,在決定是否賠償

阿恆 102-10-27 19:50

想請問7/28晚上在一個大馬路口(士林區大葉高島屋那個路口)左邊數過來我在第三線道(右側)機車格內等待紅綠燈,綠燈後準備直行剛起步,就被疑似闖黃燈的婆婆從左側方撞上,當時好像是撞到我左車身車尾的地方,所以我人連帶車子大概轉了半圈至一圈左右,對方車沒有倒還直行了約兩公尺,當時我立馬起身因為我怕對方跑走,對方還想移動我倒下的車跟堅持不讓我報警,事後警察來作完資料我們就去醫院,我的左肩跟左膝還有左手肘附近部分皮肉傷,肩膀跟手肘有留疤痕,他們對傷勢不聞不問也從未關心過這起車禍案件,並直接嗆我說請直接對他們提告,兩個月後進行調解委員會也未出席,對方稱沒有收到單子,我們直接請委員會開調解不成立的單子,原本要到警局告他們,但是警員勸我在跟他們調解一次看看,但還是調解的很不順利,他們不願意賠償,也不願意認錯,硬要說是我衝撞當事人,因為他們覺得為什麼當事人撞到我他們卻沒有倒,所以覺得是我衝動當事人,但初步研判調查表出來是他方疑似違規交通號誌,我方空白,我也很清楚我是在綠燈準備直行被撞到,前一兩排車起步快已經閃過,而我就被撞上,因為我也閃不了,前後都是車,我也從理賠金額八萬降到兩萬多(只拿修車費跟薪資補償)他們還是一點誠意都沒有,現在他們還是堅持要我對他們提告

 

我想請問我贏的機率有多少,流程是什麼,他們賠償的部份可能到哪,還有律師部份要怎麼辦... 想請問我除了對他們提傷害告訴是一定成立之外,還有什麼刑法還是民事對我有利的??上法院沒有律師OK嗎?還是有免費律師可以一起幫忙出庭?本身沒有多餘的金額可以負擔...

我們雙方都還沒有看過監視器,但是我當時發生車禍的時候剛好老闆在公司樓下目睹,也剛好有朋友騎車經過,請問上法庭可傳為證人嗎 ??

當時我這邊是綠燈,所以路權應該是在我這邊才對吧?那麼對方在交通上有錯,造成我身體上的傷害也有錯,對吧?

對方看起來好像蠻貧窮的,法官會因為這樣而減少我該拿到的金額嗎 ? ( 最重要的修車費 , 薪資 加起來差不多兩萬五左右)

 

另外請問一下,我的三聯單交給保險人員後,保險人員說有環給我,可是我找不到,這樣要怎麼辦 ? 影本有法律效益嗎 ?? 還是可以補開之類的 ??

 

我跟對方都只有強制

 

 

謝謝專家回答

 

 

翁? 102-10-27 16:01

請問一下  我有1位朋友 出了一點小問題  他跟他朋友去租車>>  下面我先用 甲方 乙方 來說  <<

甲方跟乙方 在一間租車行 租了1台汽車 甲方:滿20歲有駕照 <是租車

乙方沒滿20歲 有押摩托車跟身分證影印本在那  甲方押汽車駕照影印本  

這樣請問  如果出了車禍  甲方不打算賠償人不見

乙方要付一切責任嗎??  還是乙方 有哪些責任需要負責?

本件應先釐清租賃契約承租人是何人?該名未成年人有無擔任連帶保證人
另外應注意的是,未滿二十歲之人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故其與他人訂定之契約依法為效力未定,其後若經其法定代理人拒絕追認者,則視為自始無效。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需依證據判斷誰是司機,因為車禍本身是以行為人負責。但租車部分,車行可針對承租求償。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阿恆 102-10-22 19:05
想請問7/28晚上在一個大馬路口(士林區大葉高島屋那個路口)左邊數過來我在第三線道(右側)機車格內等待紅綠燈,綠燈後準備直行剛起步,就被疑似闖黃燈的婆婆從左側方撞上,當時好像是撞到我左車身車尾的地方,所以我人連帶車子大概轉了半圈至一圈左右,對方車沒有倒還直行了約兩公尺,當時我立馬起身因為我怕對方跑走,對方還想移動我倒下的車跟堅持不讓我報警,事後警察來作完資料我們就去醫院,我的左肩跟左膝還有左手肘附近部分皮肉傷,肩膀跟手肘有留疤痕,他們對傷勢不聞不問也從未關心過這起車禍案件,並直接嗆我說請直接對他們提告,兩個月後進行調解委員會也未出席,對方稱沒有收到單子,我們直接請委員會開調解不成立的單子,原本要到警局告他們,但是警員勸我在跟他們調解一次看看,但還是調解的很不順利,他們不願意賠償,也不願意認錯,硬要說是我衝撞當事人,因為他們覺得為什麼當事人撞到我他們卻沒有倒,所以覺得是我衝動當事人,但初步研判調查表出來是他方疑似違規交通號誌,我方空白,我也很清楚我是在綠燈準備直行被撞到,前一兩排車起步快已經閃過,而我就被撞上,因為我也閃不了,前後都是車,我也從理賠金額八萬降到兩萬多(只拿修車費跟薪資補償)他們還是一點誠意都沒有,現在他們還是堅持要我對他們提告

我想請問我贏的機率有多少,流程是什麼,他們賠償的部份可能到哪,還有律師部份要怎麼辦... 想請問我除了對他們提傷害告訴是一定成立之外,還有什麼刑法還是民事對我有利的??上法院沒有律師OK嗎?還是有免費律師可以一起幫忙出庭?本身沒有多餘的金額可以負擔...

我們雙方都還沒有看過監視器,但是我當時發生車禍的時候剛好老闆在公司樓下目睹,也剛好有朋友騎車經過,請問上法庭可傳為證人嗎 ??
當時我這邊是綠燈,所以路權應該是在我這邊才對吧?那麼對方在交通上有錯,造成我身體上的傷害也有錯,對吧?
對方看起來好像蠻貧窮的,法官會因為這樣而減少我該拿到的金額嗎 ? ( 最重要的修車費 , 薪資 加起來差不多兩萬五左右)

 

另外請問一下,我的三聯單交給保險人員後,保險人員說有環給我,可是我找不到,這樣要怎麼辦 ? 影本有法律效益嗎 ?? 還是可以補開之類的 ??

 

我跟對方都只有強制

 

 

謝謝專家回答

 

 

 

 

阿恆 102-10-27 19:48

可以麻煩律師幫忙一下嗎==

Kate Kuo 102-10-21 23:44

2013/4/22 晚間2200,我於基河路與承德路4段77巷口和腳踏車發生車禍。事發是這樣的,基河路為2線道的單行道,我騎於右車道腳踏車騎於左車道偏中線的位置,我一路往南行徑,遠遠的有看見腳踏車,快於腳踏車成平行位置時,腳踏車突然往我右前方騎要變換車道,我一發現就剎車並再往我的右手邊位置靠,後來因煞不住有碰撞腳踏車車身 (右邊腳踏板的上方,非腳踏車後方),後而摔車在地。我與我的朋友皆有受傷,我(脖子拉傷,肢體多處擦挫傷),我朋友(頭部外傷,四肢多處擦挫傷),對方駕駛未成年且無受傷,我們摔車於地面時,他是跨坐於他的腳踏車上看著我們。

在醫院時,他的姐姐(成年)有到場,陪做筆錄。後續交談中,姐姐說「當時天色暗,我覺得雙方都有錯。」我有關心說腳踏車駕駛有無受傷,對方的姐姐說「他沒有事」

過了3日,我主動致電給對方的姐姐,並表明想要和解處理,但是希望他們賠償我們的車損及醫藥費用。但對方覺得,他們車子也有損壞,無法接受這樣的條件,只肯和解但不賠償。我最後只說「看來我們無法達成共識,就這樣吧,我們這裡會去申請交通鑑定,由正常管道來處理。」就結束了談話。

因交通鑑定需1個月的處理時間,故我於2013/05/28拿到交通初步研判表及現場照片還有事故現場圖。因朋友友傷勢並未完全痊癒,故我於7月初時才提出第1次的調解申請。(在第1次致電給對方後,我們與對方就沒有聯繫,也沒有接到任何對方的關心電話及當事者的道歉),因第1次申請調解,我並未收到任何於區公所來的調解通知書,故第1次的調解我未到。在調解當日,對方也無來電詢問我是否會到場。

在知道第1次調解時間錯過了後,我又於8月初提出了第2次調解,並當日確認調解時間。2013/8/22下午14:00為第2次的調解,我與我朋友皆有到場,在現場等待時,負責調解的委員有前來詢問我說是否要撥個電話給對方,所以我也聯繫了對方。第1通先撥給未成年的對方-未接,第2通撥給他的姐姐-也沒接,第3通我撥到了他家的家用電話,應該是對方的父親接的,我與對方表明身份後說「今天下午2點有調解會,您們會過來嗎?」對方父親說「我們不會過去,第1次調解時你沒到,你根本就跟我們裝孝維,所以我們不會過去,你已經喪失與我們調解的機會」,聽完後,我有解釋第1次為何沒有前往,也表示,我們目前還會在這裡等他們,希望他們可以過來調解,不過對方仍就是說他們不會到場。最後我說,好,我了解了!就掛斷電話。後續,我將此過程和我朋友說,委員在旁也聽到了,他就說,直接告他們傷害,讓他們正視這件事來調解

當日,2013/08/22的下午,我前往了後港派出所請警察協助提出傷害告訴。於10/17(四)開了調查庭。沒有結論,法官約了10/31(四)先調解,再開庭。
目前關於這整件事,我有幾點想要請教一下。
(1) 目前我們希望對方賠償的部份僅有急診費用車損費用、上班請假損失、傷口照護醫藥費、急診來往計程車費以及後續淡疤處理的費用。這樣的要求會不會過份?
(2) 依車禍發生的傷勢,來提精神償債,怎麼樣的數字才算合理。我目前想已上述所提的費用乘以2倍來算,會不合理嗎?

102-10-16 21:03

前好一陣子 我媽媽(A車)上班時要左轉進公司的巷子,有注意對向只有一台檔車(B車)還很遠就轉彎進巷子,已經進到巷子口了還被B車撞到機車後方導致跌倒,而B車則是後輪翹起來可見時速有多快,我媽媽當時人倒在第上根本不曉得有第三台車(C車)來追撞這件事,而C車車主當時懷孕9個月 預計下禮拜出生,只好提早剖腹出生母子平安,之後得知她是被B車翹起來的後輪掃到臉,重點是他說完全沒看到我媽媽,然後他就撞上去倒地了,起初我們也都很關心他(C車),C車車主跟他們家人也知道我們是被B車撞到很無辜,媽媽也有叫他去申請強制險他本來不知道有這種東西,接下來他說要告B車但是律師跟他說要告的話要連我們一起告勝算才大,就說其實不是要告我們只是為了要告B車拿到求償所以沒辦法,我們也想說好,我們自己私下再談。

經過一連串的訴訟就在昨天媽媽收到法院寄來的信,內容是C車車主提出的賠償,裡面有一個最扯的是精神賠償"120萬",他從車禍我們去看他到現在他完全活蹦亂跳,怎樣都看不出來有精神損害到,如果是收驚費1200塊就算了,竟然是精神賠償120萬,請問法官真的會就這樣判我們要給他120萬嗎,還是機率不大,加上一些醫療費用什麼的要180多萬,但是醫療費用我們有用強制險給他了,這樣還要再另外給嗎,沒道理吧,我們也是受害者阿,請各位專業的律師幫幫我們應該該如何做才好才不會被坑?

請問可以私下跟C車和解,然後讓他繼續告B車就好嗎,近期可能會去跟C車討論一下,希望能順利。

而且我媽媽本身身體就不好有恐慌症,這件事情發生到現在就很鬱悶,真的好無奈喔,麻煩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9 16: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精神慰撫金的部份,通常法院會審酌受傷的狀況、雙方的茲力等去判斷,且通常一開始都開的很高,所以無需過於擔心。

2、有關該次車禍事故的肇事責任,因為您的母親已經過彎完成了,難謂有何責任可言,且c車的駕駛母子平安,那麼還有什麼損失?

3、車禍事故損害,除了精神慰撫金的部份都必須提出相關的單據,且必須依照過失比例負責,因此建議您無需太過積極與對方和解,因為對方不太可能單獨與您母親先行和解。(倘若會的話一開始就不會連您母親都一起告)

4、雖說車禍事件沒有受傷的一方略為吃虧,但是倘若對方一開始就獅子大開口,那麼就繼續進行訴訟吧,因為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想打贏這場官司也有難度。

阿偉 102-10-16 18:51

我發生一件車禍,我停在雙黃線上被對方無照駕駛超速於快車道上撞到.後面乘客的傷害賠償責任是在我身上還是在對方駕駛著身上

沈恆 (沈律師) 102-10-16 19:21

兩個人應該都要負責。

損害賠償責任,應由因為有故意或過失而侵害他人權利之人負擔,如果該事故中您並無任何故意或過失的話,即無須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TING 102-10-15 02:12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 14日中午約一點左右,本人於轉角麵攤吃飯,機車停在轉角紅線內 被右轉的小貨車撞毀,對方堅稱時速很慢,但是我的機車尾部嚴重受損 當下我被麵攤員工通知車遭撞,走出麵攤看到對方肇事者正在移動我的機車 接著對方說叫我牽車去估價,他願意全額賠償,也有留下名片電話給我, 我立刻請對方根我一起牽車到鄰近機車行進行估價 車行估價遭撞毀損部分約六千,估完價之後,對方說要去領錢 結果回來之後他認為雙方都有錯,於是只要賠我兩千五 我認為我的車是靜止的狀況下遭對方撞到,不應只賠這麼少,更何況他一開始說全賠 於是報警處理,警方一到達就說我們已經移動車禍現場,於是他也難處理 我有跟警察說我看到我的車當下就被他移動了,所以也不適保持現場狀況 但是我們雙方都有拍照存證,最後無法和解到警局去做筆錄筆錄的同時,對方改說要賠三千,但我一樣無法接受 畢竟他的車沒事,人沒事,還可以正常工作 而我的車被他撞到無法駕駛,必須修理,影響我上下班上下課的通勤 請問我可以如何跟他談修車賠償和影響正常工作的生活損失? 不是一般的擦撞,所以我也嚴重懷疑他是否撞到沒有立刻停止車輛運行,而是拖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15 09:16
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首先,有關禁止線的部份(即紅線)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是屬於該路段禁止停車(包含臨時停車),只是因為員警執勤上考量取締標準過於嚴苛,因此會有彈性標準,但是在車禍事故肇事原因上的認定,設有禁止線的部份就是不能停車,不論線內線外,因此造成車禍事故,就有肇因。 2、依您所述的狀況,該車禍事故確實雙方都有責任,但是比例的部份,因為顯然沒有證據可以證明了,且考量純車損車禍事故只是民事糾紛,沒有所謂的刑事嚇阻力,確實對我方不利。
salad 102-10-14 23:18

請教一下~車禍發生的內容是:小客車行駛在內車道,突然左側方出現急駛過來的機車(機車騎在"禁行機車"的內側車道)猛烈撞上小客車左邊的後照鏡,然後機車車主摔車在路上滑行,造成手腕上方骨折(有開刀,要住院三天),雙方都有作警察筆錄,之後還會送調解委員會,小客車有保強制險和第三責任險,機車騎士職業是工廠人員(手部受傷對工作影響不知),在車禍當時向警察辨稱小客車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但小客車駕駛的行車習慣向來是會在變換車道時打方向燈及看後方有無來車逼近,由此可見機車出現速度之快,直接由後方撞上小客車後照鏡,小客車有提交行車記錄器內容給警方作查證之用,請問~上述狀況,機車騎士可以因為自己是受傷的一方,就要小客車駕駛負責並賠償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30 10: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該機車騎士追撞客車左方後照鏡,倘若是追撞的情形,應可判斷不是因為小客車變換車道未注意左側來車而發生事故(此部份應該可以由車損狀況來判斷)。

2、倘若是上開情形,則難謂小客車就該車禍事故有肇事責任,則機車駕駛自然無法向小客車駕駛請求因車禍事故受到損害之賠償

3、建議您先就車禍事故肇事責任部分作釐清,可以先申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倘若有不利的部份再申請身貨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車禍肇責。

煞祿 102-10-13 17:35

對方 低收入戶 女兒聽障  母親在學校上班

車禍發生 我父親完全過失 但是 對方 左手領取善心人士善款

右手卻又找黃牛 跟我老爸大勒索 跟總統府反映 卻回答不方便介入...

黃牛很可惡 附上圖片網址 希望律師給個很棒的解決方式

PS. 他要索賠220萬(母親)  240萬(女兒) 保險最高可賠600萬

案件是父親打瞌睡 往機車道撞過去 對方 父母+女兒 三貼

因為有找黃牛出來談判 對方要一千多萬

受傷情況 父親住院三天出院 母親骨盆腔碎裂

女兒腦出血 腦壓升高 把頭蓋骨拿出來冷凍 縫合頭皮 

而我父親卻因為被黃牛恐嚇騷擾 精神方面出現問題 我建議他去看精神科 他不願意就醫

有尋死之意念 我跟總統府反映 起碼總統府也要通報社會局關心 可是一點動作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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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逸 :您好!
您的電子郵件已經處理完畢,相關資訊如下:

   


回覆內容:
來信收悉。總統非常關心民眾陳情事項,也很希望能在合法範圍內提供協助,惟您所提司法案件,基於尊重司法獨立,本府實不得介入,對此,我們深感抱歉,敬請 亮察。倘您有法律方面相關疑義,可向臺南市政府為民服務中心聘請之義務律師或臺南律師公會(地址:臺南市健康路3段308號3樓;電話:06-2987373)附設平民法律扶助辦事處尋求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瞭解如何確保權益之道。祝褔您
平安如意

總統府 敬啟


E-mail:cht0972@totalbb.net.tw

標  題:關於司法黃牛協調車禍導致我父親精神(恐懼及低潮)出現問題
內  容:
相關證據本人上傳到臉書

緣 本人之養父-2013年3月31日 開車撞到人事件
如對方依據正常途徑請求理賠 則本人一定克盡能力給予賠償
但對方尋找司法黃牛 對本人之父親獅子大開口
種種壓力之下 造成本人之父親精神方面出現問題(情緒不穩 及焦慮等症狀)
今透過 安南區區公所調解委員會 及中西區區公所調解委員會多次協調後
仍無結果

故案件又回歸司法途徑

但是對方左手讓社會資源救助 右手卻請司法黃牛獅子大開口 故本人對此不公不義之事件 請求協助 希望總統府可以發文給相關單位

給予本人之父親妥善的處理 以免讓一個憨厚的老人家因此想不開自殺等等

如果有相關單位之關切 相信這小小車禍案件 走司法途徑會更加公義
故本人再三思考後 決定向總統府發出求救信函 希望可以受到公平的處理
本人附上3個檔案連結


1.與富邦保險理賠方先生的對話(手機截圖資料)1張

https://fbcdn-sphotos-e-a.akamaihd.net/hphotos-ak-frc3/q71/1229828_1417777318440530_821380511_n.jpg

2.與富邦保險理賠方先生的對話(手機錄影資料2則)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v=1417777645107164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v=1417780051773590


請總統府查收 並且請求總統府發文給台南市的法院 要求秉公處理 謝謝

發信日期:102-10-7
驗證日期:102-10-7

 

默妍 102-10-12 18:35

請問:

(我方)與(對方)發生車禍.........

我方在發生車禍脫產了,請問對方如果最後勝訴了這樣還能要求賠償嗎?

當事人已名下沒財產,因為雙方都有錯,傷的很嚴重!!!!

因為對方堅持不和解ㄋ!!所以才要打官司.....對方沒有駕照

因為對方沒對我方假扣押,對方假扣押我方我們會收到資料嗎??

強制執行是什麼?

原則上如果在法律上應負擔損害賠償責任,而受害人最後依法取得執行名義(勝訴判決或支付命令),則可持該執行名義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之財產動產汽車等)或所得來源(存款或薪資等)。

其次,並不會因債務人已經先行脫產而有一時無法強制執行取償之情形,而構成法律上不用還款之狀況,白話來講...那只是賴帳,不是免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阿傑 102-10-09 13:09

事件前後:

車禍於8/10晚間11點左右發生,當時是3台機車車禍事件,因甲方任意變換車道導致直行乙方撞上,乙方再撞到我,而我被乙方撞上後,我則是又撞上行人道邊邊的有畫紅線的地方。當時有人協助報警與救護車,但卻也把3台車移開至路邊。

後 來3方皆有送去醫院做檢查,警方並幫3人填寫筆錄/車禍現場拍照,事發當日,有立刻請平日保養的車行,待警方拍照完後,帶回店裡估價。事發後幾日,有收到 甲方保險公司的醫療理賠申請單,而當時我只提供了當日急診費用以及驗傷單。直至9/25日,本人前往交通部請取車禍鑑定報告,報告書上明確寫了,甲方未保 持行車安全距離。事後我打給了甲方,想調解有關車子賠償部份。

但甲方總是說要賠償,又礙於賠償金額太高,導致不願賠償,並一再強調法定折 舊,以及機車車體各零件金額,甚至懷疑我私通車行想要到撈一筆。還一度要求我要到他親戚所開的車行維修,因價格差異性。於是關於車體結構部分,晚間請男友 與對方電話協調,對方依舊如此。之後再請母親幫忙協調時,對方就不接電話了,只傳了約500字的簡訊至母親手機中。

大概的內容是說希望賠償金額不要連自然耗損部分也算入,且與乙方的賠償金額就幾千塊,而我開出的金額確比乙方高出4~5倍。

問題諮詢:

1. 車禍後一個月我時常覺得腰痛以及右膝蓋痠痛,但對方保險公司已匯入急診費用至戶頭。這部份我該怎麼辦?

2. 機車於民國102年6月底購入,至今年8月初的車禍,使用了1年1個多月,按照折舊該如何計算?能屏除折舊部份要對方照價賠償嗎?

3. 我從買車到大小保養都於同一家車行,也就老闆了解我的車況,維修部份我是否可以依照我這邊車行估的價進行維修?並在我車行維修?

4. 從事發至今,始終都是我主動聯絡對方,而對方並未連繫我,甚至不接電話電話中,對方甚至連報告結果是什麼都不知道?我並未感受到對方的誠意以及其他部份,在刑事/民事上我可否提告?(ex:傷害罪、用路權相關、民事賠償...等)

林智群 (klaw) 102-10-09 22:07

 跑法院也需要時間金錢,如果你要算那麼細,對方不見得會跟你和解,

當然你在半年內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但檢察官還是會希望雙方和解

阿傑 102-10-15 11:20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跑法院也需要時間...

那如果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是否可附帶民事的修車賠償,原告我大約需要準備怎麼樣的文件/資料以及提告所產生的費用約為多少?

對方傳的簡訊是否也算在證據上呢?還有之前的通話內容...

這些發生的費用是否可由被告吸收?(提告費、公司請假證明、後續醫院就診費用、車行估價單)

 

宜靜 102-10-06 15:27
你好,我發生了一件車禍,在我上班期間,在綠燈轉彎時,注意後面沒有來車,於是我轉彎,在我轉彎之後,突然有人說我撞到小孩了,於是我下車查看後,發現那小孩在我前右車輪下(我開大貨車),我想詢問: 1. 這件事,是我完全的責任嗎? 2. 我的公司有幾成的責任? (因為我的公司,因為這件事要把我辭掉) 3. 對方的家長都沒有責任嗎? 4. 如果判決下來我要擔負的刑責多重?易科罰金多少? 5. 這樣的賠償一般會判多少? (對方要討賠450萬,保險理賠只能賠300萬) 謝謝回答
Vincent 102-10-04 11:08

本人上月發生車禍責任歸屬為對方車主(計程車),後來,我把修車報價單傳給對方保險公司(保代),對方說工資沒問題,但是零件因為已是八年車只付半價給我,這樣算起來,出了車禍,問題不在我,我還要負擔3萬元修車款(總共8萬元),車主與保險代理人都不客氣,一付要就接受,要不就上法院。期間我都沒車開。這樣可否請律師民事賠償費用,還我一個公道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04 11:20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請求汽車毀損之損害賠償,是必須折舊的沒有錯,又依行政院所頒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汽車的耐用年限只有5年,然,這個是指材料的部份,也就是修繕費用裡面的材料費用才有折舊的問題,工本費等並不需折舊。

2、另外,一般車禍事件可以請求的費用可包含醫療費、不能工作之工資損失、修繕費用、慰撫金等。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ail 102-10-02 21:22

上個月騎機車時在十字路口與一台A自小客車發生車禍, 我的方向是閃紅燈, A自小客車方向是閃黃燈, A撞我後, 機車摔出撞到另一台停駛的B自小客車, A車與B車皆無人受傷, A車有第三責任保險出面, 我跟B車都已經跟A車和解, 剩下要處理的就是我跟B車的和解的事情, 該車禍事件我的肇事責任較高, A車保險是判定肇事責任我7他3, 所以B車的修車費用, A車賠償3成, B車與我要7成的賠償, 後來與B車駕駛相約, 並不是不願意賠償, 是想談談看賠償價格是否可再談, 後來有跟對方談到車子折舊, 也無跟對方惡言相向, 但對方不覺得有折舊說法, 另外又提出要加上修車時無交通工具的代步費用, 想請問是否可仍堅持折舊說法, 另外代步費用也需賠償嗎?

沈恆 (沈律師) 102-10-03 01:53

可以扣除折舊;代步費用也要賠。以上謹供您參考。

Ricky 102-10-02 17:36

請教...

犬子於去年無照跟朋友借機車駕駛於凌晨2點多於承德路&民生西路十字口車禍,被計程車撞飛至約8米遠處,附圖...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中,我方可能之肇事原因有三 1.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 2.機車行駛禁行車道 3.無照駕駛 ,而對方可能肇事原因是空白....
於去年11月份對方已提出並至調解委員會調解,對方拿著汽車的修理費單據及營業損失共計1.6萬元要求我方賠償,我亦提出當時至三總開立的診斷証明書─陳述 頭部外傷合併腦震盪、右手肘、右手及背部、左足踝等多處挫傷
本人請教過兩位律師,一位說可以跟對方要求過失傷害十萬元,一位說初步研究分析表對我方很不利,連專業律師都有不同見解..真頭痛...
所以我們去年十一月至調解委員會調解時,我則提出律師所提十萬元過失傷害賠償調解委員也偏向我方這邊,認為對方計程車司機應賠償我方,看要賠多少? 對方則一直認為是過失全在於我方,所以不但不賠我方,還要我們賠他汽車維修損失及營業損失共計1.6萬元..所以相方沒有交集不了了之....犬子後來有頭部常常不明頭痛,可能是這次傷害造成,但並無法証明...本來認為這樣跟對方提出要求,讓對方死心好好去工作賺錢,我方則因為人平安也無意去要求賠償,不過沒想到隔了快一年,對方司機大概不甘心,又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要到庭辯論..

請教..
1.有經驗的朋友或懂傷害法律的朋友可以告訴我要如何去應付處理呢?
2.簡易庭通知書上註明:請於庭期前五日提出準備書狀,將?本寄交對造,並於開庭時提出回執,起訴狀?本一件,調解利益說明書一件。 請問我要準備什麼書狀回執? 還是把診斷証明書帶著,當場給調委委員看即可呢?
3.圖中機車已經離計程車很遠達8米遠,應該判定計程車車速過快,犬子也說對方車速非常快,真的是命大,不然真的會被撞死..聽到心都痛了...計程車夜間開車那一台不快? 但初步研判表我去問了,他們並無法如此判斷...
4.假如最壞真的需要我方賠償,可以折價嗎? 車子也有法定折舊0.369 是嗎?

tks.

如果依照初判表上肇事因素的分析,對方既然沒有過失,依法自然不必對於您這一方之損害負擔任何賠償責任,因此若沒有辦法取得進一步之鑑定而改變目前之肇事因素的分析結果,恐怕在訴訟您的贏面不太樂觀。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