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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琪 105-07-11 23:10
你好!我想詢問: 我六月底到某家醫美做臉體驗 當下那邊的護士一直推銷我做消脂針的項目 她說她們是最便宜一個部位才三萬五 外面打一針就一萬八 總共部位有向他確認過( 副乳 背肉 手臂 腰側 後腰肉 上下腹 大腿內側 臀線 臉部拉提) 當下其實我有跟他提說副乳 跟背肉那麼小區也要三萬五也太貴了 他告知我副乳+背肉是算一個部位的 那他說沒關係他能送我然後再加送臀部 就這樣腦波弱被說服消費223200分36期每個月6200 我有告知我沒有信用卡 他跟我說沒關係 帳單會一個月寄一張再去付款即可 我便答應 當天就直接施打手臂 副乳 後背肉 當下他在畫區塊時有以眉筆劃傷我 最後回家後 才發現手臂有傷痕跟金額不對除此之外上網查才發現別家金額都很低3000-5000就可施打一個部位 我覺得自己被騙 隔天我要求立刻退課程 還有請他核對金額他才告訴我金額包含利息部分 他完全沒告知我需要利息 而且退課程就要付我今天所做的項目就沒有要送部位 需付副乳.後背肉.手臂.蝴蝶袖=四個部位14萬 我傻眼 結果莫名手臂又包含蝴蝶袖這也算一個部位 還有 副乳跟背肉本告知算一區的 怎又被拆成兩區 而且還要再算利息 當初他根本沒告知清楚 覺得自己被騙 之後我去警局告詐欺傷害 但因還沒付費不構成詐欺 警察不受理 只能告傷害 但今天我收到醫美簡訊說要付施打部位三萬五 如果三日內沒付款就要走法律程序 請問我該怎麼辦呢?
王上仁 (王律師) 105-07-11 23:22

 消費金額高達22萬,你們之間是否有簽署契約書?如果有建議把契約書帶給律師看,比較好研究如何處理。你也可以委託律師幫你與對方談和解,並事先研討和解策略。具體還是要看,你手邊上有什麼證據,再決定如何回應對方。

王先生 105-07-04 16:13

公司最近想代理進口具有美容療效的醫美器材來台販售,請問應該要注意那些法令或是該去何處查詢申請呢?謝謝

黃國政 (Sam) 105-07-04 16:31

建議公司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

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處理,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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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4 21: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要向各縣市政府衛生局及衛生福利部聲請相關進口許可證,否則有違反藥事法之疑慮。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4 21: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要向各縣市政府衛生局及衛生福利部聲請相關進口許可證,否則有違反藥事法之疑慮。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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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向主管機關函詢相關資訊,本所先前亦曾承辦類似違反藥事法之案件,要進口一定問清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anet 105-06-27 22:16
2011年去了東區一間醫美診所做微晶瓷下巴的部分,當時的諮詢師說微晶瓷1~2年會自己消掉,身體會自己代謝。過了兩年去問過診所諮詢師為什麼我的微晶瓷還在,而且下巴形狀變得很奇怪,有一顆圓圓的在那,諮詢師給我的回答是說要我多熱敷按摩,會代謝掉。因為之前一直在國外所以也沒空去處理下巴。過了三年,今天我的下巴莫名奇妙紅腫起來,去看了外科整形,醫生才跟我說微晶瓷是不可能代謝消失,要消失只有開刀取出,現在因為身體感受到有異物所以開始發炎,整個下巴紅腫連吃飯也有困難??想請問我可以跟原診所要求什麼賠償呢?精神賠償可以要求多少?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8 09: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微晶瓷確實無法代謝,但是卻沒有安排後續處理,並且給予錯誤資訊,已經構成侵權行為,可以要求對方賠償

2、倘若對方拒絕,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求償精神慰撫金的部份,必須依據雙方資力、有無後遺症、對方的態度等,來綜合判斷,目前就您所述的狀況,尚無從精確分析。

小白 105-06-08 08:31
如題,我在此家醫美診所已經雷射了不下10次,都是同一位醫師幫我打的,但上個月換了一位男醫師,在雷射療程快結束時,他幫我補打眉間的時候感覺到特別的痛,之後冰敷完就回家了,但回家發現眉間開始有組織液乾掉的情況,到現在已經快兩個禮拜,眉頭打過雷射的地方,明顯凹陷,整塊皮膚都不見了,我今天會去大醫院請醫生開診斷證明,但我想知道的是,後續的程序該如何進行?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應先向診所調取病歷,並可以先向衛生局聲請醫事調處,若調處不成,則可以考慮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之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9 00: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驗傷後,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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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ci 105-05-17 07:24
2016/4/21 諮詢並下訂金2000(開立一般免開法票收據) 項目:提眼瞼肌手術訂金 原以用line排手術日 醫美說要現場簽合約才算訂日期 於是5/7到現場原本要排手術日跟簽合約 因個人因素決定取消 醫美資詢人說我中間有跟她敲手術日 所以訂金無法退還 只能換產品 我該怎麼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Ting 105-05-02 13:14
於今年年初購買醫美課程並且分期 繳費方式是持單據到超商繳費 如不想再繼續進行課程我能與公司談論解約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02 13:40

您好,

 

1、應先檢視雙方簽立之契約內容,再輔以民法規定來判定本件之解約條件。

 

2、原則上消費者有終止契約之權利,但須扣除合理之違約金,如認違約金過高,可向消保官申訴並由消保官居中調解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奶昔 105-05-01 14:48

我是原告,因為與被告溝通不良所以告上法院

已做完調查現在在等法院通知,我有以下問題,想在上法院前做好準備

1.我不清楚法院程序怎麼走,會先開刑事庭?還是刑事民事一起開?

2.因為只是想要逼他出來賠償車禍留下的傷疤修護金,所以應該會撤銷告訴,那開庭時,法官會問要不要和解嗎?當庭和解?庭後和解?

3.如果要和解,需要跟法官強調拿到賠償金才算是正式和解嗎?

4.如果我跟被告要求傷疤的修護金(我的臉因車禍留下4條疤,需做醫美),納修車費與住院賠償金可以跟被告保險公司要求理賠嗎?

5.上了法院是否就不關保險公司的事?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01 15: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是提起刑事告訴,則法院的程序由法官、被告檢察官進行,您只是去陳述意見,無須過於擔心,部分的法院會協助雙方和解

2、倘若雙方無法和解,建議您應該提起民事訴訟

3、保險公司的部分重點應該是投保項目跟理賠項目,與是否進入訴訟程序無涉。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01 15:48

您好,若檢察官已經就對方過失傷害部分起訴,您即可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01 15:55

您好,

 

1、先提告過失傷害後,需另外再附帶提起民事訴訟

 

2、和解隨時都可以進行。

 

3、你可以這樣要求,看對方是否接受。

 

4、5、單純疤痕的醫美部分,肯定不在保險理賠之範圍,甚至可能也不會被認為是與車禍有必要關聯性之賠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黃國政 (Sam) 105-05-02 13:10

具體案情有諸多之處尚未明瞭,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以便進一步調閱資料以及其他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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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hley 105-04-18 20:12
發現在其他診所看到我之前曾在醫美診所手術的照片,刊登在騎樓柱子上,做為招攬客人為營利用途,是否可以提告求償?該如何提告? 該診所盜用我在別間的診所手術照片,原診所是po在部落格上,我有詢問過,原診所沒有把照片給該診所,請問:發函內容要怎麼寫?怎麼求償

您好:

可以提起侵權行為之訴訟,要求對方將照片移除,並賠償未經同意使用肖像之損失,及精神損害。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18 2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撤下照片,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考慮提起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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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18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撤下照片,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考慮提起訴訟請求之。

Ashley 105-04-18 15:09
請問: 近日我發現在其他診所看到我之前曾在醫美診所手術的照片,刊登在騎樓柱子上,做為招攬客人為營利用途,是否可以提告求償?該如何提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18 15: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有關於拍攝、公布等未經您的同意,可能侵害隱私及著作。

2、建議可以發函要求對方撤文、賠償,倘若對方拒絕,可以委請律師提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會有侵害肖像權之問題,您應先回想是否有在醫美診所簽署什麼文件,以免對方提出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黃國政 (Sam) 105-04-18 17:40

由於您的資料中有諸多之處尚未明瞭,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以便調閱資料以及其他協助,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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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ii 105-04-17 17:55

律師你好,我朋友的妹妹因為姓氏特殊在學校受到某科任老師在課堂上開玩笑。

例如:那位老師說妹妹應該去開醫美診所,因為他的姓加名字的第一個字諧音念起來像隆乳,還有說妹妹的三圍是36.36.36

妹妹有跟班導反映過,但那位老師持續地開玩笑,造成妹妹的不舒服。

這樣的狀況算是公然侮辱還是言語上的性騷擾呢?

如果要提告需要什麼條件?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17 18: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嫌性騷擾,可以直些向學校或是警察機關提出申訴。

2、建議可以持續蒐證,倘若另外涉及誹謗或是其他罪刑,可以提起刑事告訴。

小咪 105-04-10 12:29

你好,想請問我從事美容相關行業,最近遇到一位客人前來委託進行繡眉毛,過程中雙方都協調好眉型才開始進行,事後結完痂效果不如客人預期,她並未跟我溝通就去醫美進行洗眉,事後一直在個人FB上拍照說自己眉毛被紋壞了,雖然她並未公開姓名,但是我們所在區是個很小的城鎮,許多人都知道她是在我這邊消費,無形之中已經影射到我,請問這樣有造成公然誨謗,或傷害商譽等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10 13:23

您好,

 

1、如該名客人僅係在陳述自己的消費經驗,而非捏造事實或蓄意破壞商譽,則係屬其言論自由之範疇,且商家之服務在合理範圍內應受公評,是以本案尚無毀損商譽之問題。

 

2、但若其批評之內容顯非事實或誇大,仍可對該名客人提出商譽減損之損害賠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10 21:02

您好,對方之行為是否構成妨害名譽或請求商譽受損之損害賠償,需視具體個案而定。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10 21:45

您好,對方之行為是否構成妨害名譽或請求商譽受損之損害賠償,需視具體個案而定。

Lily 105-04-08 13:54
4/5我在某間醫美診所進行「立塑」超音波除脂治療想要瘦手臂,這種治療是非侵入性標榜不傷害皮膚神經肌肉,只把脂肪破壞代謝出體外,沒有恢復期。醫生護士都跟我說只有當下會痛,做完就不痛了。手術是施打在兩邊手臂(上臂),施打右手的時候一開始覺得被針刺熱熱的可以忍受,後來像電到的感覺延伸到指尖,非常痛,不過他們說這是正常的,因此左手臂我也忍過去,但是像觸電的感覺更誇張,施打的時候我的指尖都在跳動,我不知道這是不是正常的。 完畢之後我的左手指一直很麻,特別是前三指很明顯,無名指小指沒有那麼麻,但是也麻,當天很不舒服睡不著,手太麻又擔心會不會神經受損,4/6早上馬上跟診所說,這樣是否正常,他們要我回去,叫我先不用太緊張,我想說再等一天看看會不會比較好。4/7一樣麻,中午我跑去運動動到手臂,整個左手臂像觸電一樣,很痛讓我不敢再做手臂運動,我很害怕,因此下午就先跑去長庚看神經內科,醫生說神經是否受傷要兩三週後才能診察出來因此幫我排三週後做神經受損測試。4/7晚上我還是回醫美看醫生怎麼說,他說我是他們診所第一個這樣的人,說因為是兩手臂脂肪不一樣而且每個人都是不對稱的(廢話),所以才會造成有一點神經傷害的情況,還說你去看長庚的醫生又不是做醫美的,他不懂這個技術。 後來醫美他們幫我吊B群點滴,希望我可以快點好,他說幾個禮拜到三個月就會好了,他說paper上這樣說的,感覺他根本不確定,而且這也太久了吧,不是說立塑沒有恢復期,醫生應該要幫我評估脂肪厚度是否適合施打。但當晚我還是讓他們幫我打B12點滴。 沒有想到做個超音波會傷到我的神經,我要自認倒霉讓他們繼續幫我打點滴嗎?現在還是麻,沒有好轉,做事很不方便。他們希望我每天回去打點滴,還說會送我一點療程什麼的?診所不是在我家隔壁,我每天跑花的時間金錢還有被針扎,現在還不知道何時會好。 長庚的檢查還要兩個多禮拜才做,護士說檢查會痛,會被針扎?我真的運氣很差? 我現在不知道應該怎麼做,有辦法求償嗎?麻煩各位律師們幫我解惑,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08 14:30

您好,

 

1、須先檢視您與診所簽定之醫美契約內容才能判斷。

 

2、如檢驗結果神經受有損害,可向診所提出告訴,但須證明診所有醫療疏失且事前未告知會有這種副作用,主張瑕疵給付之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向診所調取病歷,若醫師事先未評估即施作,則有可能會有醫療疏失,可以針對所生之損害去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08 2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至醫院驗傷後,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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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08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至醫院驗傷後,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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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ko 105-04-07 15:57

請問律師:我幫公司在fb製作醫美廣告,結果因違反藥事法收到衛生局的罰單7萬,公司說是我製作的廣告所以要我自行吸收,請問這樣合理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07 16:22

您好,

 

1、您是受僱於公司還是承攬該公司之廣告業務

 

2、如為受僱關係,則公司應有機制審核系爭廣告是否恰當,可對您為適度之懲處但不得要求您自行吸收該罰鍰;若為承攬契約關係,則須檢視雙方契約內容釐清責任分配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neko 105-04-07 17:16

律師您好:我是公司受雇職員,請問7萬元罰款,我需要負擔多少呢?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4-07 20:45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不論公司依雇傭關係或是一般債之關係的不完全給付而向您主張民事賠償責任,都須可歸責於您才可以,如果fb的醫美廣告內容是由公司指示的話,衛生局的罰鍰所造成公司的損害,不應由您來承擔,公司要求您負擔賠償責任,並無理由。 退步言之,即便您有部分責任,公司也難辭其咎,符合民法第217條第1項規定過失相抵之要求,公司也不能全額要求您負擔(如雙方各有一半責任,公司只能要求您負擔3.5萬罰鍰)。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是依公司指示而登廣告,且廣告內容也非您所設計,則您應可以主張免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冰冰 105-04-02 11:46
我之前正顎手術失敗,求助無門之下去了三軍總醫院,實習醫生跟主治醫師一直問我的正顎手術是誰操刀的,我跟他們透露正顎醫生的姓名之後他們態度就有點轉變,並且不願意幫我開醫生證明之後我自己找出手術失敗的原因,回去找我的正顎醫生,他一開口就說歡迎我告他,之後談話過程才發現三總的醫生跟我的正顎醫生是朋友,並且打電話告知我的醫生說我要開醫生證明告他,這件事讓我非常不舒服,身為國軍醫院竟然可以隨便對外面的醫美診所透露病歷資料!我有錄音存證!請問可以告他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向衛生局檢舉,若有透露的情事,則衛生局會進行裁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02 23:54

您好,可能會有個資法之問題,另外亦可向衛福部申訴。

同澤 105-03-28 23:08

本人妹妹因醫美過程後,引發心肺衰竭而腦缺氧,在轉送醫學中心躺了二個多月,至今雖意識恢復,但無法言語和四肢攤渙。

醫師願意負擔半年醫藥費用和七百萬和解,但父母擔心無法負擔她未來生活費用。

想請問,如果父母簽下和解書,以後妺妹恢復行為自主後,可否毀約而?醫生??

105-03-25 07:07
本人於去年8月,由朋友介紹,至台北市一家醫美進行隆鼻手術。 第一次手術後,因為過了3個月,傷口非但沒有癒合還發炎,醫生只說我對填充物排斥,要幫我進行第二次手術,把鼻頭的填充物換成耳軟骨。 所以於今年1月進行第二次手術,手術後有發現傷口縫合的不漂亮,但想說應該不會差到哪去,拆線之後狀況沒有改善就算了,反而更嚴重,填充物直接從鼻孔穿出,鼻頭攣縮變形。 由於剛好卡在過年診所休息,所以只好等開工才又去找醫生。 醫生看了之後還是說我對填充物排斥(明明已換成耳軟骨),且說要再幫我做第三次手術,但同事都叫我不要再給他動刀,所以找了別的醫師諮詢(以下簡稱B)。 B醫師告訴我,應該是傷口沒有縫好導致填充物穿出,並說我的狀況如果不趕快開刀把填充物取出會攣縮的更嚴重。所以我馬上跟B醫師約了2月底手術時間。 取出後,由於攣縮太嚴重,變得害怕面對人群,沒有戴口罩根本不敢出門,天天失眠難過,且重建手術費用高的嚇人。 如果我想要求賠償,需要到大醫院驗傷嗎? 要先找原醫生談嗎? 還是直接找律師存證信函? 6個月追訴期是從那天開始算第一天?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25 08:33

您好,

 

1、業務過失傷害之告訴期為六個月,自您知悉有傷害時起算,也就是手術完後即開始起算。

 

2、民事契約請求權為15年,侵權行為之時效則為兩年,建議應以兩年為準,以便所有請求權均可行使。

 

3、未來如欲提告,應先有其他醫院之診斷證明、以及原診所之病歷、術前術後之照片等等。

 

建議可與律師會面諮詢,以提供您完整之評估,謝謝。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Bryan 105-03-23 17:39

今年3/9 AM11:00去台北某家醫美做男性女乳及下腹抽脂手術,約為PM8:00完成後返家,3/10 AM03:00左右在家中昏迷後傷口爆裂(不知是傷口以保列導致昏迷還是昏迷後摔倒後爆裂),家人聯絡119後送至醫院急診,並於加護病房及普通病房住院約7日,住院時因在加護病房處理時因手術緊急醫院有與醫美聯絡,醫美的醫生也有至醫院探訪,當時醫美手術費用是使用信用卡刷卡處理,但帳單出現的是某?生化科技且沒開立發票給我,這樣的狀況我可如何求償嗎?住院的花費是否也可求償?

沈恆 (沈律師) 105-03-23 17:44

應先釐清昏迷就醫的原因,這可能需鑑定,可先調取病歷。如果您昏迷的原因是醫美手術疏失所導致,就可請醫美醫院賠償後續費用,包括醫藥費,住院費及精神賠償

Bryan 105-03-23 18:08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應先釐清昏迷就醫的原因,這可能需鑑定,可先調取病歷。如果您昏迷的原因是醫美手術疏失所導致,就可 ... (恕刪)

 感謝沈律師 !! 我是要調取當時送醫的病歷送哪鑑定 ??

蘇奕全 (協弈法律) 105-03-23 18:20

您好:
可上衛生福利部查詢相關申訴資料,醫改會鑑定是否為醫療疏失, 但鑑定結果不一定對您有利。
刷卡付費是醫美醫生幫您刷的嗎?

要先詳細面,看到有事件相關的資料,才能清楚說明。

建議您可以找律師面談,攜帶完整的資料由律師幫您評估,做相對應的處理方式。

有任何問題或需要歡迎來電洽詢,或預約面談,攜帶完整的資料詳細面談,才能幫您擬定最好的策略。 

 

協弈法律事務所電話(02)77292527,來電請告知為法律諮詢家的會員,如不在請找助理江先生。或將您的聯繫方式寄至信箱tandemlawservice@gmail.com,我們會盡快回覆您。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237號5樓之一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調取病歷,並可以先透過衛生局來調處,若調處不成,則會可以提出民刑事告訴,屆時再聲請鑑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23 19: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提出診斷證明、驗傷單等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23 19: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蒐集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Bryan 105-03-24 18:03
回覆 協弈法律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可上衛生福利部查詢相關申訴資料,醫改會

感謝蘇律師 !! 刷卡付費是在醫美診所當場刷的 !! 刷卡當天就手術了 !!!

Bryan 105-03-24 18:07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蒐集

感謝顏律師 !! 我在跟醫院調一下病歷看看後續如何處理 !!

Bryan 105-03-24 18:09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感謝房律師 !! 我在跟醫院調一下病歷看看後續如何處理 !!

Bryan 105-03-24 18:10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調取病歷,並可以先透過衛生局 ... (恕刪)

感謝謝律師 !! 我在跟醫院調一下病歷看看後續如何處理 !!

 

蘇奕全 (協弈法律) 105-03-25 11:40

您好:看要不要來電,預約洽談,暸解後續處理應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協弈法律事務所電話(02)77292527,來電請告知為法律諮詢家的會員,如不在請找助理江先生。或將您的聯繫方式寄至信箱tandemlawservice@gmail.com,我們會盡快回覆您。

 

YATI 105-03-07 23:39

律師你好

我在今年2/29刷了11萬多買了醫美診所二樣課程,是用信用卡分12期付款的,預計3/10去做療程,可是回家過了幾天我就後悔了,在3/5打電話醫美診所要求退費,可是經理堅持說不能退,我問他消費者不是有7-10天的審閱期嗎,他說我是現場購買的,所以沒有審閱期的問題,我說我都還沒開始做,為什麼不能退費,他說他們賣的課程是特價商品,無法退費,且刷卡分期退費要付手續費,我說手續費我來出沒關係,他說手續費要13%,說到最後,他只同意讓我退一堂6萬多的課,我還是要付5萬元,我想請問,他堅持不讓我退費,合理嗎?我如果堅持要退,在法律上,我站的住腳嗎?

懇請賜教,謝謝你!!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08 15:19

有無簽書面合約?有的話拿出來看一下。合約若是定得明顯不利於消費者,可能也有違反消保法之虞。

消費糾紛建議可找消保官協助。

cl 105-03-07 10:57
去年三月去醫美診所諮詢他們獨家的妊娠紋手術,諮詢師跟我說他們的醫師有很豐富的經驗,手術第一次就可以有50%以上的改善,一般做第二次就很滿意了,幾乎看不出來除非很近看,也給我看了他們診所的範例,我也告知他們我的妊娠紋有10年以上,他們說還是可以改善,我就付了訂金預約了手術的時間,第一次做完沒有效果,他們要我等半年觀察一下再做下一次由於第一次效果太差還有傷口色素沈澱的問題,所以第二次他們是免費幫我做還換了一個醫師,但是到目前為止第二次做完四個多月了我身上一樣色素沈澱妊娠紋也幾乎沒有改善(可能只改善一成)這中間我身心都受到打擊,本來就很沒自信因為身上的紋路,本以為做了手術可以改善, 沒想到這才是更多問題的開始,我色素沈澱他們在2/23讓我施打雷射希望能把我色素沈澱慢慢消除,結果我的皮膚腫起來還很紅癢,完全是過敏反應,因為我的皮膚之前做過手術已經更一般健康皮膚是不一樣的了,我要求他們退款因為效果根本跟之前講的差很多還導致後面很多文題,診所卻說他們無法退款只能幫我把色素處理好,我覺得他們這樣太過分了,完全造成我心裡跟身體的傷害,想請問醫美這樣的處理方式,我可以要求他們賠償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7 11: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至醫院驗傷,彙整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7 11: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至醫院驗傷,彙整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cl 105-03-02 19:40

醫美診所做了消除妊娠紋手術 案件描述     去年三月去醫美診所諮詢他們獨家的妊娠紋手術,諮詢師跟我說他們的醫師有很豐富的經驗,手術第一次就可以有50%以上的改善,一般做第二次就很滿意了,幾乎看不出來除非很近看,也給我看了他們診所的範例,我也告知他們我的妊娠紋有10年以上,他們說還是可以改善,我就付了訂金預約了手術的時間,第一次做完沒有效果,他們要我等半年觀察一下再做下一次由於第一次效果太差還有傷口色素沈澱的問題,所以第二次他們是免費幫我做還換了一個醫師,但是到目前為止第二次做完四個多月了我身上一樣色素沈澱妊娠紋也幾乎沒有改善(可能只改善一成)這中間我身心都受到打擊,本來就很沒自信因為身上的紋路,本以為做了手術可以改善, 沒想到這才是更多問題的開始,我色素沈澱他們在2/23讓我施打雷射希望能把我色素沈澱慢慢消除,結果我的皮膚腫起來還很紅癢,完全是過敏反應,因為我的皮膚之前做過手術已經更一般健康皮膚是不一樣的了,我要求他們退款因為效果根本跟之前講的差很多還導致後面很多文題,診所卻說他們無法退款只能幫我把色素處理好,我覺得他們這樣太過分了,沒有達到效果也不管消費者的心態,懷孕生孩子忍受身體的變化希望能夠改善,結果完全反效果,診所也一副不怕的感覺,失敗的手術完全造成我心裡跟身體的傷害,想請問醫美這樣的處理方式,我可以要求他們賠償嗎?

105-02-15 12:10
在12/26號 跟朋友出去玩(我是被載的)要回家的路上,跟計程車發生擦撞導致摔車,我也跟著一起的摔了出去,當下上了救護車急診完沒有檢查出甚麼事情就是一些擦傷之類的,但是左腳過了1-2個星期都沒辦法彎,就去醫院檢查發現傷到前十字韌帶拉傷與半月板撕裂,後來就去開刀看關節內視鏡,這樣從車禍到開刀住院零零種種的醫藥費就要1萬3左右(單據都有留著),之後還要做醫美除手跟腳上的疤也要好幾萬,也導致好幾個星期的班都沒辦法上,到現在還有點不敢坐機車,但是計程車是說願意賠償但他說他只有3萬,而且載我的那個朋友的家屬是表明的跟我說要就對分的意思,1萬5基乎連醫藥費的部份都快不夠付了,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辦。(我能跟在我的那個朋友求償嗎還是只能跟計程車司機求償) 但是真的要求償也不知道要求償多少,不會算一些什麼薪資損失.精神賠償之類的東西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5 17: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依據兩位駕駛的過失比例求償,並且追究刑事過失傷害責任

2、倘若無法達成和解,則考量求償細項之依據、事證較為繁雜,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

3、要注意告訴期間6個月。

 

105-02-12 16:57

在12/26號 跟朋友出去玩(我是被載的)要回家的路上,跟計程車發生擦撞導致摔車,我也跟著一起的摔了出去,當下上了救護車急診完沒有檢查出甚麼事情就是一些擦傷之類的,但是左腳過了1-2個星期都沒辦法彎,就去醫院檢查發現傷到前十字韌帶拉傷與半月板撕裂,後來就去開刀看關節內視鏡,這樣從車禍到開刀住院零零種種的醫藥費就要1萬3左右(單據都有留著),之後還要做醫美除手跟腳上的疤也要好幾萬,也導致好幾個星期的班都沒辦法上,到現在還有點不敢坐機車,但是計程車是說願意賠償但他說他只有3萬,而且載我的那個朋友的家屬是表明的跟我說要就對分的意思,1萬5基乎連醫藥費的部份都快不夠付了,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辦。(我能跟在我的那個朋友求償嗎還是只能跟計程車司機求償) 但是真的要求償也不知道要求償多少,不會算一些什麼薪資損失.精神賠償之類的東西

你好:

若朋友、計程車司機有過失導致你車禍受傷,可以提告過失傷害業務過失傷害,偵查中不願意和解調解檢察官起訴後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回復損害。 民事上,若有投保強制險可以先請求保險公司理賠。另可以向朋友、或計程車司機請求醫療費用、交通費、薪資損害(有工作)、精神慰撫金等。 若你朋友有過失,你要承擔朋友(使用人)之過失計程車司機可以主張與有過失請求減輕責任。 詳細整理可以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Eileen 105-01-18 14:07
本人朋友 以下稱為甲 去年8月份甲到台北某家知名醫美診所進行削骨 墊下巴 臉部局部溶脂以及隆鼻 當下完成後幾天發現鼻子歪了 打電話過去詢問卻說腫脹問題 鼻子沒歪 後續約了拆線 拆線當天跟醫師提了鼻子歪了 醫師說近期內再來調一次 他說這調一下就好了 第二次調完發現還是歪的...... 陸續又重調 換材質第三次第四次.... 到第四次後 傷口已經快不能癒合了 醫師告知要等三個月恢復期 等組織完全好了再動一次 甲只能等 從第一次動完手術到第四次 鼻子完全都塞著有一邊勉強能吸ㄧ點點空氣 都有告知醫師 醫師說那是瘀血腫漲 就開個消炎藥給甲吃 三個月後動了最後一次 整個鼻子還是歪的 回去約醫師看診 他還是說了那句 這調一下就好了 甲方反問如果這次失敗了呢?因該要打,如果這次又失敗了呢 醫師說他盡力 聽到這句話 不敢用了 之後填了意見表表示要求退費以及肖像權撤下 (當初有答應當麻豆 所以有給肖像權) 但如今鼻子歪了 臉型左右不太對襯 下巴也怪怪的 都失敗成這樣 肖像權可以撤吧? 從第一次到現在半年了 每天都帶著口罩 鼻子還是塞著 歪的 連吃飯都要找比較沒人的地方 還要接受別人異樣眼光 還有 我甲的工作畢必須面對客戶 已造成甲所有的不方便 請問這樣可以提告什麼? 另外甲想要求精神賠償 但不知金額 請各位律師指點

您好:

依據您描述的情形,有機會對醫療院所主張民事債務不履行的損害賠償賠償金額則包含因此造成您朋友身心痛苦的精神慰撫金。至於精神慰撫金的確切金額,尚需考量個案情形而定,因此,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至本所詳談,方能進一步提供您具體的建議,謝謝。

可針對醫生的債務不履行、侵權行為等,來起訴請求賠償,除了精神賠償,增加的支出等一併請求,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向診所調取病歷,並可以先向衛生局申請調解,若調解不成,再研議是否提告主張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8 19:26

您好,

 

1、民事可主張債務不履行之賠償(實際整形完的樣貌與原先承諾的不同)、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與精神慰撫金等。

 

2、刑事部分可提起業務過失傷害之告訴。

 

3、法官最終都以醫檢會之鑑定報告來認定是否有醫療過失

 

建議可攜帶相關資料、照片與律師會面討論,評估是否有提起訴訟之可行性。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s010895 105-01-16 11:00

律師您好, 

我前陣子購買了醫美療程,治療一次之後想要結束這個療程,希望業者將剩餘的錢退給我,可是業者說他們不能退費,目前我已經像當地區公所申請調解,請問調解時我需要有律師在場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6 11: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您可以隨時要求終止契約,並要求退費,至多只是扣除手續費、商品費用及已經使用的服務費用而已。

2、調解程序沒有強制力,是否請律師您可以評估一下費用、您對於相關法規的了解及談判能力。

你好:

若屬與非醫療行為之瘦身美容契約,可依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不得記載事項規定,任意終止契約,並扣除必要費用後,請求退款。

若屬於醫療行為之美容,則要受到醫療法之規範。

契約未約定退費條款,建議向各地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由消保官進行調解,或向衛生局檢舉

至於是否要委任律師陪同調解,要看你個人之意願。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調解不成,建議您可以另行向消保官來進行申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leax 104-12-28 18:03

您好,由於內人在大安區信義路4段某醫美診所進行音波拉皮美容臉部療程,療程進行後,臉部呈現算是燒燙傷的情形,診所雖然願意負責,但僅於承諾會負責到底,並退回所有的費用。不願意負責接下來所要花時間復健及生活不便、精神損失。而且還不知臉部是否可以恢復如初?? 請問有什麼方式可以進行合理的求償??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8 18:34

您好,

 

可先嘗試以書面向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聲請醫療糾紛協調委員會進行調處,若雙方未能達成共識,才考慮是否進入訴訟程序求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致他院申請診斷證明,並應先向診所申請病歷資料,日後可以提起刑事傷害告訴及請求民事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8 22: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至診所申請病歷,並至醫院驗傷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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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8 22: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至診所申請病歷,並至醫院驗傷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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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 104-12-28 10:37

請問,年中時我到某整形整所隆鼻,術後山根晃動厲害+鼻孔大小不一,三個月內跑診所數趟,最後診所沒直接回說失敗,只說是小地方重修下即可,但在10月手術完後更嚴重,不但上面說的都沒改善,鼻中柱還多了兩個不應有的疤痕,術後回診對方說是疤痕組織的問題,但最近我去其他醫美看診對方說是手術刀痕,請問這可以求償醫師嗎?

需要到大型醫院開診斷證明嗎?還是先寄存證信函或是直接提告呢?

目前所有病例都在診所那裡,我怕回去要他們不肯給反而摧毀證據,請問我改如何處理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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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聲請診斷證明,並向診所請求病歷影本,可以直接向診所提起民事訴訟來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8 11:39

您好,

 

診所的病例都需要保存七年以上,所以他們如果銷毀,是有法律責任的;如您經其他醫院診治評估後,確認整形手術有人為疏失,可對該診所提起損害賠償之請求。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8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至其他醫院驗傷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8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至其他醫院驗傷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不拉 104-12-26 02:22

今年七月四日中午,在東湖康寧街下坡路段撞到直行中的機車,但因當天下坡車多,直行車也多,時數不到十就撞到一對中年兄弟!騎車者沒事,後座因機車有傾斜一下被排氣管燙到,有請警察救護車也來,但右小腿後被小燙傷包紮後救護車就離去....

隔二天星期一就親自去保險公司去出險,保險公司說因只有強制險,會負責傷者醫療,機車受損我要負責,之後幾天我打給對方說我要賠機車受損請對方開估價單(因我當天只碰到對方右邊踏板處而已,加上對方機車很老舊)還以為沒多少結果先開4500,嚇了一大跳也回應等對方修好外加估價單再來討論,也順便慰問對方傷勢...就說若好了就通知我,我等他們通知

後來忙了未注意,結果十二月二十對方打來,說三大項,一 車子零件找不到所以後來另買一台新的騎!二 燙傷的傷口很難好(說他的工作會流汗引發傷口不易癒合,醫生有說建議十五天休息不上班!三 現在傷口有疤痕想去醫美去疤!請我通知保險來討論除了一般醫療給付,這些要不要一起算對方才知能不能去醫美之類的....否則半年期快到了...

我知撞人要負責,也應負道義上之補償,但對方這樣的開口,我需全盤接受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6 08: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我方只需要賠償必要費用

2、倘若沒有除疤的必要、沒有換車的必要,均無須理會,就本文認為除非對方是從事與腿有關的事業,否則沒有除疤的必要;換車的部分,究竟是什麼機車的必備零件在台灣可以買不到,很難想像。

3、倘若對方無隊要求賠償,可以直接拒絕,等對方來告再委請律師答辯即可。

ms 104-12-24 16:13
之前在某醫美診所有簽下(本中心療程治療訂金恕不退費,但可轉至他項治療,若因不可抗拒之因素,無法進行療程治療而必須退費恕本中心將扣除未完成治療金額之10%) 但在手術前二週提前告知要取消手術,對方說一定要有“不可抗拒因素的證明”才能退費並扣除10%,請各位協助提供方法處理,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5 09: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未手術之前可以任意解除契約,但是必須支付手續費,最高不可以超過契約金額的百分之5。

2、就您所述的狀況,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Lara 104-11-21 22:20

律師您好,兩個禮拜前買了2CC的玻尿酸,第一次打了1CC,鼻子使用0.5CC,因效果不明顯,隔一個禮拜後再去把剩下1CC分別打在鼻子與下巴,再過一個禮拜去復診,醫生表示幾乎完全看不出效果,並表示這新產品功效還不是很穩定,接下來怎麼處理,需要我自己和店長討論。

當天店長給的官方說法是:「我們絕對是使用正貨,此問題會向廠商反應,一個禮拜之內必定給您答覆。」

迄今已過五日,我再聯絡店長,還是一樣的回答,要我等廠商回覆

這家醫美的醫療人員在收取費用前後態度相差極大,已讓我反感,如今產品無效果,我白白挨了好幾針,儘管已告知玻尿酸是會被人體代謝掉,僅可維持3~12個月,但我是一個禮拜後完全消失殆盡,請問我有足夠理由請店家全額退費嗎?

你好:

要看你當初與醫美診所之契約而定,契約內容是否已經說明有無效之情形或風險,若無可以請求診所履行契約,無法履行再依債務不履行請求(給付不能或不完全給付)。解除契約後可以請求返還報酬

Lara 104-11-23 22:51

契約內容只寫到"不得拒絕拍攝術前照片,否則若療程後產生任何風險,或任何主觀認知的效果不滿意,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本公司、醫師、診所提出退費、補償或賠償之請求。"

現在,我有診所人員拍攝的術前照片,想要求退費,診所人員態度很差,且一再用公司還在開會討論當作藉口拖延,上禮拜說今天一定會給回覆,今天說公司還在開會,不過應該是會幫你補打。但我認為,無效的產品打再多我只是活受罪而已,我拒絕補打,堅持退費。

請問律師,我接下來該如何處理?

wei77 104-11-16 00:33

各位律師您好

小妹第一次遇到法律問題  

事情是這樣的,我在ptt某篇文章下留言: (覺得你好丟臉喔...希望原PO不要再PO了 臉超腫")

然後樓主就大失控  私訊我 :  (醜八怪 長的醜 醜到需要去整形)

但我看網路相關文章  說私下謾罵不能夠成什麼罪  這樣也太生氣了吧?

那假如我私下傳簡訊罵警察  這樣也無 罪嗎

還有

公開留言回覆有提到:(對自己長相自卑到要去整形 你要問的是有沒友值得推薦的心理醫生才是.我覺得你要擔心整型失敗臉更腫.先照照鏡子看看自己好嗎 雖然你應該是也不喜歡照啦)

其他網友有說他人攻擊 叫我備份告他  

他回:(我有說錯嗎 對自己長相自卑到要去整形的人 通常就某種程度上是需要看心理醫生 實話實說也算人身攻擊嗎  如果我覺得我醜到需要去整形 被人說自卑又長的醜該去看心理醫生  我也不會怎樣) 

他就一直鬼打牆回覆  自卑  整形 字眼, 

我是有發過文章在 醫美版 沒錯

他就是搜尋我 看到這文章開始無線循環攻擊我  自卑整形=  =

他原本PO的文章主題  我回覆他的留言根本沒有離題

他公開回覆我 以上這些內容  都跟他PO的文章主題 毫無關係

而且我也沒說我因為自卑去整形 還是醜去整形  我覺得整形在現在社會很正常阿  而且我也沒整  也只是在醫美版詢問 類似肉毒桿菌之類的問題

事後版主刪文章  水桶他

他還連續發三封  私訊  自卑整形醜字眼無線循環  反正就是很難聽的話

難道都沒有任何法律條例 可以給他教訓嗎!!!!?

1.私訊的部份  已經人身攻擊 卻沒有條例可以反擊嗎

2.公開的部份  他沒有罵髒話 只有自卑 整形 這些字眼 也能構成公然汙辱

但我確實真的覺得被汙辱 !!! 造成我的不舒服  也很生氣

3.如果可以提告 是直接拿著手機截圖 去派出所提告

不好意思 文章可能有些贅詞及言不及義  請多多包涵

第一次遇到這種狀況

 

wei77 104-11-16 00:41

應該有很多人覺得這小事 算了吧

我也覺得這是小事,我也沒有一定要告上法院

我只是為了一口氣  請他公開跟我道歉吧!!!

但好端端被人這樣汙辱謾罵 是 你 妳 也會嚥不下這口氣吧

(我也有過被網友OR遊戲中 罵 幹 去死 腦X  之類 但我完全不會生氣)

但這次我是感到被汙辱  他公開回覆留言一直提到那些字眼 及 私訊3封信 長篇大論的罵人

他說   他不怕我告  還想上法院看看我到底長的多醜要去整形= =

他就衝著  因為他是私訊罵

他就衝著 公開留言他也沒罵髒話與人身攻擊的字眼

侑寶 104-11-27 10:25

我現在也是面臨這樣的問題

但是我還是去報警 

就算可能會敗訴 還是想試試看 為自己爭一口氣

去報警的時候 警察還用一副這就小事幹嘛報的語氣跟我說

還是你沒告成會被告誣告

還是堅持告

一起加油!!

小琪 104-11-05 16:38

律師您好:

想請問一下,我在10/15向某間醫美診所購買療程,分期付款且尚未開始療程。

後來在10/28向診所美容師告知要取消,對方也願意讓我取消,但因為融資公司已經將金額入帳給診所,所以診所跟我索取合約金額的10%作為違約金及手續費,請問這樣是合法的嗎??上去查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範本第十一條,最高是收取5%,但對方一直跟我堅決說是10%,我該怎麼辦呢??如果跟對方交惡,我後面還有幾堂之前買的療程,怕他會給我亂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直接向消保官進行申訴,以獲得較快速之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Flora 104-10-29 13:17
經過:10/26至新竹愛爾麗操作課程,美容師推銷試作新課程漾波光原價8000體驗4000且可用舊有的課程抵扣。操作完包期26000一共10堂,經理還說當天操作的課程他要贈送我。10/27越想越怪,因經理本來要賣5萬一樣10堂課且當天操作的也是要贈送,價格差很多所以致電到客服詢問,小姐聽到還幫我確認至少2次才告訴我完全沒有這個課程,又打去其他分店詢問也是相同的結果。於是打電話要求退費,櫃檯說經理明日上班,11點會回電給我。10/28等到2點半,遲遲沒有回應,本人親自致電再次詢問。經理辯解因為他們屬於新點所以只有他們有這台儀器,且要退費要扣除10%手續費,還要扣除當天操作的那堂原價8000的課程。覺得非常不合理且沒有處理事情的誠意。 1.懷疑漾波光是虛構出來的課程。且有再去致電其他醫美及皮膚科診所,斷定這樣的課程及術後反應不過就是一般的淨膚雷射或粉餅雷射。並沒有業者口敘的昂貴價值。是否有欺騙行為?2.當日操作的課程是經理個人為了要成交說要贈送我的,並非公司贈送,為何消費者要用原價買單?且本人也願意支付體驗價,並無佔人便宜的意思。3.依法規瘦身美容契約課程還未操作為何要扣除手續費?4.請問瘦身美容契約7日審閱期意思?5.溝通過程經理態度消極,且這麼大型的公司在反應時完全找不到窗口且極度推拖。請問消費者要如何自保?(已線上申訴消保會) 本人也比對別家大型連鎖沙龍的瘦身美容契約,完完全全照法規程序。為何愛爾麗對消費者如此沒有保障!
明月 104-09-22 23:38

律師您好~請問我有在醫美中心購買美容療程,共50堂72000,只去上了一堂,但覺得效果不好想退費,想問我當初都沒拿到任何契約書跟收據之類的東西,這樣有辦法退嗎?PS.我是用他們合作的融資公司(仲信)分期的

BDD 104-09-08 10:50

因為在網路上購買了一張某醫美診所的體驗券,

3天前去了現場體驗,體驗完被帶去類似諮詢室的地方,連續被洗腦了3~4個小時,

50堂的課程快6萬,我說沒錢她就強迫一直推我分期付款,付24期,

於是受不了我就簽了同意書,還付了訂金3000,

但現在第4天,我還沒有去接受任何課程,我很後悔因為我沒有多餘的錢花在那上面,

我向她們提出解約,她們說銀行已經撥款了,然後約了明天去診所一趟要我親自說明原因,

我很怕她們又要洗腦我並且威脅要付其他名目的費用,

想請問這是我自己過去她們診所,是不是就不算訪問買賣?

這樣我還可以7天內無條件解約嗎?

如果可以的話被要求付什麼費用是合理的嗎?現在第4天有需要付5%手續費了嗎?訂金是否拿不回來了?
希望可以幫幫我,拜託了,謝謝 

洪三凱 (洪律師) 104-09-08 11:08

一、郵購買賣與訪問買賣之定義請參照下述說明:

郵購買賣: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使消費者未能檢視商品而 與企業經營者所為之買賣。
訪問買賣:指企業經營者未經邀約而在消費者之住居所或其他場所從事銷售,所為之買賣。

二、依您的敘述,網購之部分屬於郵購買賣,但您到現場體驗後之簽約,尚與訪問買賣之定義不符。但因為是當日體驗後就簽約,該項契約屬於定型化契約,可能有未給予合理審閱期間就簽約之問題。

三、除上述問題外,為妥適處理您的問題,應該是需要檢視您已經簽署之同意書及契約,再做處理方式之擬定。

您好:

依應記載及不應記載事項之規定,您可隨時終止契約,對方僅可要求扣除已服務之費用、拆封商品費用手續費,而詳細金額則要看到相關契約才可核算。

BDD 104-09-08 15:12
回覆 周利皇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依應記載及不應記載事項之規定,您可隨時終止契約,對方僅可要求扣除已服務 ... (恕刪)

非常感謝周律師的回答,

但想請問現在才第四天我尚未開始接受她們的服務也沒拿產品,

當初她們口頭也完全不講違約和解手續費的部分,

我當時有問她們都是轉移話題不回答,

那這樣我還有需要付手續費嗎?訂金是可以要求歸還的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直接向消保官進行申訴,以求快速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艾琳 104-09-05 15:52
五個月前離開了酒店,一個客人說每月給我十萬,每三個月另外給我30萬做定存,那時我是四月中走的,每個月五號他說會匯錢給我但其實沒按時匯三個月裡只匯兩次,直到七月多完全沒聯絡,我也沒問他怎麼沒匯錢,因為我也不想跟他聯絡了,四月中到七月中我曾跟他說我想戴牙套可是很貴,他自己說會幫我出錢用牙套,我就說好但他其實也才幫我出一半而已剩下我自己出,因為沒聯絡了不想跟他要,直到這幾天他密我,要我還他牙套的錢21萬,但他其實才給我11萬,還要我還醫美費用12萬多,我跟他說醫美是他當初帶我去說要幫我出的,他否認說只是介紹我去,要我還錢。 還威脅我說要跟我媽媽談,要寄存證信函給我,我想問我這樣是理虧嗎?存證信函要怎麼解決?我要怎麼解決這件事? Ps. 1. 我只知道他的電話及名字,但他卻知道我的電話名字住址及身分證 2. 我們不是包養關係,他說他少了一個兒子把我當女兒對待,但後來我覺得他講話反反覆覆便不想與他聯絡

你好:

要先釐清當初的法律關係是贈與還是消費借貸贈與還要判斷有無負負擔,對方沒有撤銷贈與的事由贈與仍然有效,對方沒辦法請求你返還。 若是消費借貸關係(借款),對方可以請求返還借款。 若是不法之原因而為給付,依民法第180條第4款,不得請求返還。 存證信函只是意思表示的表達,對方後續應該會採取法律行動,聲請支付命令或起訴請求。 建議先聲請調解或儘量蒐集對你有利的證據,以利將來訴訟時使用。

您好:

1.  您必須證明該名客人係主動贈與,如當初的對話紀錄、匯款證明或酒店其他小姐作為人證,加上對方無法提出借據證明當初係借款,法院就會認為對方給付予的款項,係贈與金錢,而贈與之行為若非係有除非是有民法第416條所規定的法定原因之外,原則上是不得撤銷的,您根本就不需要還錢。

2.  建議您可主動對方聯繫,並向對方表示當初僅是贈與的行為,並將電話內容以錄音存證,此外並蒐集其他證據證明,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小可 104-09-02 09:46

請問個大律師

我因為車禍身上有大大小小的疤(鑑定結果責任各50%),"醫院"的醫美中心有開後續治療除疤的"費用76000證明",但是現在撞我的人不想付76000所以把責任推給他的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現在一直強調說鑑定結果各50%所以公司只願付一半費用(我的疑問是任意險跟強制險不是不一樣的嗎??是不是因為抱險公司不想付76000所以一直把責任各50%的事扯進來???),我個人覺得不合理,請問個為律師如果對方的保險公司願意付一半醫美費用另外一半的除疤痕治療費我是不是可以強制撞我的人付???

你好:

目前強制險運作狀況,不會跟被害人主張與有過失減輕、免除保險給付,你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請求理賠即可。 若你要向加害人請求,加害人可以主張與有過失減輕責任,並扣除強制理賠的金額。 調解時要注意加註除強制理賠外或不包括強制理賠,再給付多少錢,對你比較有利。
小可 104-09-02 12:51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目前強制險運作狀況,不會跟被害人主張與有過失減輕、免除保 ... (恕刪)

您好~~謝謝您的解答~~但是好深奧有點看不懂!!可以白話一點嗎??謝謝

小可 104-09-01 13:01

事情是這樣的~我在今年6/21發生車禍~我騎機車對方開車(我們兩行駛是同一個方向)車子為了超車往右邊的機車道偏移,車子的佑後方屁股撞到我左方機車手把導致我梨田有多處嚴重擦傷<對方還不知道撞到我還繼續駕駛,是我請警衛幫我追回來的>重點是鑑定結果是責任各50%!!!!因為鑑定官覺得我們沒有保持安全距里(天啊!!!!!)雖然我現在有醫院醫美中心開的後續疤痕醫療費用證明但是因為造事責任是各50%對方不想付費用~對方保險也覺得責任個50他們只會負擔一部分醫美費用!!我該怎麼辦~~~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交通鑑定結果往往會成為法院判決之重要參考,如果對鑑定結果不服,應於30日內詳敘理由申請覆議,爭取變更鑑定意見之空間。 如果妳有受傷,6個月內可以提告過失傷害,且依妳所述情形,對方甚至可能構成肇事逃逸罪,對方須考量將來如遭法院判決有罪(尤其是肇事逃逸罪須處1年以上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可能面臨之刑事處罰,或許願意提高和解金額。 其他參考事項: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您好:

對各負50%責任鑑定結果若有不服,仍可以提覆議,並此些結果亦僅供作法官審判之參考,非屬必然結果,且您亦可另提過失傷害肇事逃逸之告訴。

小可 104-09-01 12:30

我在今年6/21出車禍,車禍經過是這樣的!!!

我騎機車對方開車,我們兩行駛都是同一個方向~對方因為要超車所以往右邊的機車道偏移,車子的右後方屁股撞到我摩托車左前方的手把~車主還不知道撞到我繼續駕駛是我請旁邊的警衛幫我把人追回來~~我人沒有怎樣但是有多處較嚴重的擦傷!對方保險說後續疤痕治療可由醫院的醫美中心開診斷治療就會給付費用~~但是重點來了~鑑判官覺得是雙方都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所以責任各50%!!車主不想出錢對方的保險也覺得責任是各50%所以他們不因該付擔醫美全部的費用!!我該怎麼辦???

f 104-08-08 20:46

跟朋友在逛街時突然被一個女生叫住 原以為她要推銷 但她說自己不是推銷 看我們的臉就開始說我們是不是身體哪裡有問題怎麼樣的 先講要我們注意不能吃什麼 之後說要抓些中藥泡來喝跟注意不能吃什麼 說要抄寫給我們但手邊沒紙筆 請我們跟她去店裡寫給我們 上樓(三樓)拿了一張單子繼續樓下的話題 說我們哪裡有問題不能吃什麼食物 接下來拿另一張單子說她不懂請她老師另一個女生(主任)來講

她開始也聊天說她是中醫調理什麼的 看我們臉就知道哪裡又問題 說剛那位小姐是她學生 以前學生時也是滿臉痘痘變到現在這麼漂亮 已經3個小孩的媽媽也看不出來 都是來給她做美容 說我們膚質有夠不好 從身體調理-皮膚-醫美縮小毛孔-帶到美容課程 還拿出一張價錢都是很驚人的像美容課程價位表 說別地方做一次都要這樣高價位 隨後又拿出箱子裡的瓶罐說是客人買的產品 她也又很多銘傳學生來這邊做 翻開客資說那位學生 買多少錢的產品 今天有來做剛走而已 也提說很多學生擔心分期付款寄家裡被家長知道 所以可以寄到他們那之後再拿去繳 翻出旁邊帳單要我們看 後來問我們想不想美容改善皮膚 一年半分期付款月繳3千就好 一年月繳2千 那半年月繳1千5元就好這樣方式問我們  最後說覺得我們很有緣給我們親人優惠價給我們試用半年 分期月繳1千(使我們以為是做美容月付1千共6個月而已) 說已經是給我們很優惠的價格公司給的親屬優惠卡不是隨便給的 這樣才賺我們成本價 答應後開始填資料(買賣契約資料.分期付款申請書的基本資料) 分期付款的融資公司收到資料後會確認 還教我們如何應對 填好資料就說要我們給她3小時直接留下來做美容 到外面後給我們看一張產品價位表上面以用螢光筆畫好 說這是我們的產品要我們看過在上面簽名以及契約上哪裡哪裡簽名 之後請我們先去換衣服洗好 做完蒸氣出來時 又拿出產品要我看簽名貼上標籤寫姓名做區分 後來做背部紓壓 遠紅外 最後做臉部保養時 突然要我看.確認 說開封的是我的產品

回家後有查了下關於店家評家及相關評論幾篇都負面的 仔細看給我們的買賣契約書上面寫購買美容產品總金額36000 半年期間內提供十天乙次內容支手技.儀器服務(內容有蒸氣 遠紅外線 背部舒緩 臉保養) 也未註明她提的試用 再想到那主任那時說的方式也沒講清楚總金額及繳幾期 到簽合約給我們看到簽名都未提及繳幾期多久 所以跟朋友都以為只要做多久繳多久而已

隔天傳Line跟店長再次確認也說明問題點,但店長卻說有告知.契約及分期申請單都有註明清楚 總金額多少 每期繳多少錢 分幾期, 後來也跟朋友確認是否是我認知錯誤或是她們真的沒提過 朋友說跟我一樣 以為是分期月付1000繳半年而已類似課程那樣 沒聽到她們提說總金額.分幾期 告知朋友說確定是繳契約書上美容產品共36000元 她也覺得被騙的感覺不合理的價錢 而我非常確定沒看到也沒聽過他們提到分是36期 要是一開始他們說清楚是買36000的產品分36期繳每期繳1000而半年那公司提供的服務 我跟朋友根本就不會購買 覺得每個月要繳1千還要繳1年半的錢很多也不覺得受騙的感覺很討厭 後來有查些相關案件及條約 第二天下午我們要求退貨 店長晚上回覆說已把我說的傳給主任會請主任打給我們 有問題再問她跟她說 時間有點晚所以我請店長轉達明日再連絡但還是打來 有請她明日再聯絡 後來我朋友接到電話 跟她說我們簽署的契約第幾條有說 因為我們已算拆封使用產品 仍要負擔產品費用 但是當下主任要我們馬上留下來做美容 產品也並不是由我們經手拆封

第三天上午主任打電話來談 最後說同意讓我們退貨 解除貸款分期付款及刪除資料 但要負擔使用一次的費用 單次體驗價3600元算我們2800元就好 問我們甚麼時候要去退貨付清使用費 而且談話時我上述幾項不合理處都不承認還強調說都是我們自己問題 她說她都有講清楚 是我們我們聽錯沒聽清楚或是不了解沒當下問 還說她做美容怎麼可能給別人做免費做了錢生意 說我在亂說她應該要錄音甚麼的 拿我們契約壓我們說合約都有 說明明講清清楚楚 合約上有總金額我們如果又疑問應該當場馬上問幹嘛要簽名(這點我們電話聯絡時確實答不出來,因為我們認知開始就不同,後來已要做美容沒多想就簽名,事後回家才察覺不對勁) 還說上面都有我們簽名過的 如果要走消保會解決也沒關係啦 她不是沒走過 只是不想因這小錢跟我們爭論拖下去 說她這麼多客人只有我們有這樣的問題 因為覺得家錢不合理要退貨 我有提到訪問推銷 她就說很多訪問行銷是很多店家都在做 她們都有經過我們同意及簽契約的(但是我在查詢時也有許多美容類似訪問推銷案件 也有類似情況 回家後覺得不合理想退 ) 最後她一直以質問的方式問說是不是我們想做美容才做的 合約我們也看過簽的 都是我們答應下才進行的 現在才說那些扭曲事實的話 還說我們要退貨當然會說沒聽到說幾期甚麼的對我們有利的話阿 把我們講得很不講理都是我們的錯

雖然沒仔細看清楚合約及了解購買的東西價錢是我們的疏失 但是那主任最後跟我電話談時也是講的對他們有利有理阿 說如果我們當下直接說不要做美容 就不會繼續了不會開封產品就能退貨 就也不會有這些問題了 也說我們簽屬合約要走消基會法律途進他們也會奉陪…. 因為有錄音 所以聽了幾遍 看是否是我們問題 ...回想起來她拿客戶資料時 提他們購買美容產品期限內 若美容產品用完公司都會免費提供但期限過就沒這福利 店長也提過  但我們卻誤會是服務....所以等於是 他們賣的 :時間期限(為免費服務)+分期金額(產品)/ 我們卻誤為:時間期限(美容服務)+金額(服務) 因為沒遇過這樣的美容產品所以不清楚更容易誤會 而且過程中也沒看過產品詳細價位過 只以上敘方式口頭來說 優惠我們確定填契約寫資料後才看到產品的價位表上面以有畫好的產品 說是優惠我們的 之後在哪在哪簽名 她們以這種方式賣產品 表面上看起來是美容產品 實際卻有誘導我們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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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想問這樣算是訪問行銷麻?是訪問行銷若已拆封使用產品可無條件退貨麻還是一定要負擔使用費用?還有因為我們簽署的買賣契約會有影響嗎?契約條款裡有一條”換貨處理”有提及"本契約是一般交易 不屬於訪問買賣...."那訪問行銷跟這條會有影響嗎?

2.若非訪問行銷的話,那只能接受她說的可退貨,但要負擔一次體驗費用價2800元?

3.因為我們已簽屬契約,產品也已開封使用,又沒當下提及問題點及看清楚過契約產品,簽名時是店長要我們在哪簽或是遺漏的簽名,回家後查看及隔日確認,認為很不合理被騙想退,當下也沒時間能仔細研究契約內容及產品覺得很不妥, 電話談時那主任也一直強調契約上金額我們看過知道確認過簽名的….請問因為有簽契約及上述,這樣算我們有疏忽,對我們會很不利嗎?這樣要求退貨算是我們有過錯嗎?她們以那種方式賣美容產品算合法正當的嗎?

4.請問這樣退貨是否還要甚麼另外填寫證明單子或是雙方同意退貨撤單就行?那契約單 遠信融資貸款分期付款申請單 產品款項單這些是由我們全部拿走還是只能給店家?

5.其他

您好:

消費者保護法第2條第11款規定:「本法所用名詞定義如下:…十一、訪問交易:指企業經營者未經邀約而與消費者在其住居所、工作場所、公共場所或其他場所所訂立之契約。」你在企業經營者的營業場所締約,使否符合其他場所要視具體狀況而定,若企業經營者沒有給你思考的機會、時間,就要求你締約,仍然可以主張是訪問買賣。 符合上述情況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無須任何理由,也不用負擔任何費用,可在7日解除契約,你訂定契約如果牴觸上開規定都是無效的,不用擔心。 另外,你還可以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之1定型化契約審閱期間規定,主張上開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 建議你向各地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由消保官處理,以免權益受損。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08 23:30

您好,可以在栖寺內行駛無條件解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