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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吳 103-08-07 02:17

您好

民國96年期間,我因用搖頭丸被查獲驗尿陽性反應(第二次預備使用即被查獲),因而被送勒戒,被勒戒後至今也沒有使用過,直到上個月在網友的慫恿下,用了半顆搖頭丸沒啥感覺(第二次使用),網友說是用不夠,於是在網路上又買了一顆,隨後2天拿著前往網友家赴約(警察釣魚),又被查獲,我想這次驗尿應該又是陽性反應才是,因為距上一次查獲已過5年,可能又要面臨勒戒

的命運。關於警察釣魚的事情,我已不太想再追究,不過現在焦慮的卻是勒戒的問題,因為我現在有個很好的工作屬於管理職,年紀也已經40歲,如進入勒戒肯定會面臨失業的命運,後來我發現似乎可以做戒癮治療替代勒戒,想請教的是,我這樣的案件,是否可以先行申請,如果要申請,需要在什麼時候提出申請,申請的手續是什麼呢?
目前還沒受到驗尿的反應及判決書,現在萬分焦慮,只是想無論是勒戒或是戒癮治療,都可以把手上的工作交接完後再說, 因此想要早點提問,早點規劃。
感謝您的解答 

要爭取戒癮治療,要趕在檢察官還沒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前就要具狀向地檢署聲請,一旦檢察官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後,就不能戒癮治療,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 檢察官裁定前要趕快提出聲請  一般來說如果已經裁定下來就完全沒有機會翻案  畢竟是否同意戒癮治療被認定是檢察官權限   縱使裁定應該要勒戒  也沒有違法的問題    2.建議先主動至醫療院所在進行檢驗   這部分對你會有幫助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法律小學生 103-08-07 17:53

大大你好 依你現在的情形 若是有正確處理

             原則上你還是可以有效爭取戒癮治療

             不用被勒戒,但一定要儘速處理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7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上次勒戒已超過五年,故可趕快委請律師為您撰寫緩起訴聲請狀,向檢方請求以戒癮治療之替代療法取代觀察勒戒,若在檢方向院方聲請觀察勒戒前,有機會可以請求緩起訴成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魚兒 103-07-30 15:42

我朋友因毒品被法院傳去開庭法官說他驗尿的結果海洛英的濃度300多,請問這樣會被判刑嗎?一般海洛因的濃度高達多少就會被判刑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30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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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30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須趕快向檢座聲請緩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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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兒 103-07-31 15:53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可是我朋友應算是毒品人口固定一段時間就要去警局驗尿,那這樣不就會被判刑?!

球球 103-07-23 12:27

二級毒品,初犯,

勒戒?戒治?可能易科罰金嗎?

驗尿被驗出MDMA的成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仍會以勒戒為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3 14: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初犯,您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後,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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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3 14: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初犯,您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您願意供出毒品來源,並協助檢警指認,則易增加緩起訴之可能,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後,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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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喬 103-07-21 13:47

請問一下因為我最後一次要到警局驗尿……

原本是上禮拜3要去報到……後來我打電話約說今天會去~………剛又打電說改後天,因為今天來不急~

口氣很像懷疑我的這樣………

這樣我後天去報到話,對方會要求我要驗髮嘛?

還是會被叼難什麼的?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21 14:27

您好:因吸食毒品後超過三天以上尿液就較難檢驗出來,警方容易懷疑您是為了避免檢驗出而延期,而毛髮係可檢驗長時間的吸食狀況,因此即有可能對您進行毛髮採樣。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小喬 103-07-21 16:2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因吸食毒品後超過三天以上尿液就較難檢驗出來,警方容易懷疑您是為了避免檢驗出而延期,而毛髮 ... (恕刪)

可是不是當面驗耶……對方都送某科技大學驗~

那我該怎麼做才好?  

小姐 103-07-21 00:45

當場搜出吸食用具和二級毒品 驗尿又沒過的話 請問該怎麼辦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21 09:38

您好: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若為初犯,檢察官會先送勒戒處所觀察、勒戒,經觀察、勒戒後,若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應由檢察官為不起訴之處分,若有繼續施用毒品之傾向者,將送至戒治處所施以強制戒治,其期間為一年。若為五年內再犯者就不適用。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1 20: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驗尿結果您呈現施用二級毒品之反應,您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戒癮治療,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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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懷 103-07-17 07:28

 我是施用二級毒品未成年保護管束驗尿 驗到好幾次 幾次我不清楚

可是開庭他是驗到三次三條判勒戒兩個月  

我7/10號要執行的 可是我請假驗後 理由是家人生病 下南部 回不來 

今天7/17 可是有事情還沒完成 想要再請個幾天  這樣會不會影響到

什麼呢? 成人勒戒 有沒有戒治 會不會有勒戒被戒治的可能呢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17 09:17

您好,觀察勒戒可以請假三次,主要決定權在檢察官,因此只要您有正當理由,好好與檢察官溝通,即可延後執行。您在觀察勒戒後,若勒戒處所之陳報,認為您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即立即釋放並為不起訴之處分;但若認為您有繼續施用毒品傾向,檢察官聲請少年法院裁定,進入戒治處所強制戒治,其期間為六個月以上,至無繼續強制戒治之必要為止。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啊懷 103-07-17 10:39

那如果沒有理由請假  直接沒請

過幾天之後自己在去法院 可以嘛 會怎樣嘛

通緝是三個月後是才會通緝嘛? 那是不是就是說三個月以內去報到執行也可以呢 ?

我不知道我到底有幾次幾條 警察跟法院的都說好幾條 

太多條進去會扣分嘛 ? 請假延後 或 沒請假晚幾天才去 這些會扣分嘛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7 17: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請假,應盡快向執行股書記官聲請之,避免逾期未報到,遭通緝之,若情況允許,仍建議準時進去,好好表現,使觀察勒戒之天數降低之。若您欲聲請戒癮治療,應於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前,具狀聲請之,若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後,再聲請就沒有用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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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ky 103-07-16 17:38

請教各位律師:

去年因為不敵誘惑使用過一次安非他命被抓以後,這個過程當中一直都很配合參與戒癮治療,然而在上個月6/9號第一次去找觀護人報到,並且當天做了驗尿,結果今天卻收到通知檢驗為陽性,要再7/22號出庭做說明,當下是嚇了一跳,因為過程當中並沒有在接觸,和觀護人連絡後他逐一幫我探討可能的原因,他認為是我在前個禮拜周末與朋友去夜店在包廂有吸到該包廂內有人吸食的二手安非他命菸(現下回憶確實當天包廂內很多人都在吸菸),但由於當天只是陪客,也一直與一名女性好朋友聊天(他也不吸菸),稍早有致電給她,請她若有必要的話需要幫我作證,他也答應可以幫忙證明.

只是心中還是有不安,所以還想請問各位律師我是否在出庭的時候還要提出其他哪些證明或者做出什麼樣的陳述?例如請同事作證隔天我的精神狀態之類?或者還需要做出什麼相關的說明才能避免我的緩起訴被取消,實在不想因為這樣狀況影響到一直以來的配合治療功虧一簣.

萬一 假使萬一最壞的結果會是哪樣?也可否一併告知?

法律小學生 103-07-16 17:52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情況 因為已經檢驗出陽性了

             除非你能說明你真沒有施用毒品,不然緩起訴是會被撤銷

              但也不是沒有妥善處理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6 20: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您無施用二級毒品,乃是吸到他人之二手菸,但若您驗尿之指數超過準值過高,此抗辯亦有可能不被接受,您有無吃可能含有甲麻黃鹼(二級毒品原料亦為四級毒品)成分之感冒藥,亦可一併加以提出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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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宏 103-07-15 15:48

請教律師販賣二級毒品有請律師的情形下律師在調卷宗的時候其中一位證人A他總共在警察局作了兩次的筆錄 第一次是在今年的元月22號製作的筆錄然後證人A他就被收押禁見(另案)到了2月12號警察又把他從看守所提出來在作一次筆錄但是我的律師去調卷宗時調不到第一次(元月22號)的筆錄在來證人B他去製作筆錄時會不會驗尿不然證人B為什麼到現在都不用去勒戒而且我也都勒戒完畢了再來證人B也有過一次勒戒那是在5年多前的事照理講他也應該要去勒戒才是但是就都沒有之後有次在路上遇到我忘了我講什麼他就突然說出他爸有幫他拿尿去....再問他就都沒講了而且製作這兩個證人筆錄都是當時拘提我的那個警察也因為當時我有被那個警察不斷的一直揍頭的部位當晚我有要求去驗傷....等情形大概是這樣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5 21: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已委任律師,應由律師為您處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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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哲 103-07-14 23:25

不好意思請問一下

我前幾天因朋友在抽k煙 我也好奇跟他討一根來抽

結果遇到便衣警察突襲,把我們帶回去驗尿

我想請問如果我是初犯沒前科 那這樣要罰錢嗎?會有前科嗎?

那如果第一次抽被抓 過差不多三十分驗尿 會驗的出來嗎?

那如果寄信的地址我是寫要寄到朋友家 那家人還會知道嗎?

在麻煩大家幫我解答一下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5 09: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被驗出。

2、您會送戒癮或是勒戒處分。

3、刑事通知的部份,您填寫您友人的地址,恐無法順利送達。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5 11: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三級毒品,會有罰錢及上毒品講習課程之處分,若又驗出一、二級毒品,則可能會有觀察勒戒之處分,若有一、二級毒品之反應,您應委任律師於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前,具狀聲請戒癮治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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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喬 103-07-14 15:53

我想請問一下……

最後一次去警局報到驗尿……,沒到話,會怎麼樣嘛?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4 16: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致電警察局,安排下次驗尿之時間。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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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喬 103-07-14 15:33

我想請問一下…

最後一次警局報到驗尿~要是沒去報到……,會怎樣嘛?

煞祿 103-07-25 00:15

http://www.ek21.com/event/nopoison/qa.html

問題1: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有何罰則?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相關罰則一覽表

分級

第一級毒品

第二級毒品

第三級毒品

第四級毒品

 

常見濫用藥物

海洛因 
嗎啡 
鴉片 
古柯鹼

安非他命 
MDMA
搖頭丸、快樂丸) 
大麻 
LSD
(搖腳丸、一粒沙)

FM2
小白板 
丁基原啡因 
K他命

BZD類安眠鎮靜劑
(Alprazolam等) 
二丙烯基巴比妥
(Allobarbital)

違法行為

第一級毒品

第二級毒品

第三級毒品

第四級毒品

1.製造、運 
輸、販賣

死刑或無期徒刑,
無期徒刑得併科罰金 
(一千萬元以下)

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得併科罰金 
(七百萬元以下)

五年以上,得併科
罰金 
(五百萬元以下)

三年以上 
十年以下,得併科罰金 
(三百萬元以下)

2.意圖販賣而持有

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
併科罰金 
(七百萬元以下)

五年以上,得併科
罰金 
(五百萬元以下)

三年以上 
十年以下,得併科
罰金 
(三百萬元以下)

一年以上 
七年以下,得併科罰金 
(一百萬元以下)

3.強暴脅迫、 
欺瞞或非法 
方法使人施用

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
以上,處無期徒刑或十
年以上者得併科罰金
(一千萬元以下)

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得併科罰金 
(七百萬元以下)

五年以上,得併科
罰金 
(五百萬元以下)

三年以上 
十年以下,得併科罰金 
(三百萬元以下)

4.引誘他人施用

三年以上 
十年以下,得併科罰金 
(三百萬元以下)

一年以上 
七年以下,得併科
罰金 
(一百萬元以下)

六月以上 
五年以下,得併科
罰金 
(七十萬元以下)

三年以下,得併科罰金 
(五十萬元以下)

 

5.轉讓

一年以上 
七年以下,得併科罰金 
(一百萬元以下)

六月以上 
五年以下,得併科
罰金 
(七十萬元以下)

三年以下,得併科
罰金 
(三十萬元以下)

一年以下,得併科罰金 
(十萬元以下)

6.施用

六月以上 
五年以下

三年以下

 

 

7.持有

三年以下、拘役或罰金 
(五萬元以下)

二年以下、拘役
或罰金 
(三萬元以下)

無正當理由不得擅
持有,查獲者
均予沒入銷燬

無正當理由不得擅自
持有,查獲者均予沒
入銷燬

違法行為

第一級毒品

第二級毒品

第三級毒品

第四級毒品

8.製造、運輸、 販
賣專供製造 或施
毒品之器具

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百萬元以下)

9.持有專供製造
或施用毒品
器具

一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罰金 
(一萬元以下)

無正當理由不得擅自持有,查獲者
均予沒入銷燬

 

問題2:「自首」與「自動請求治療」有什麼不一樣?算不算有一次紀錄?                      
:所謂的「自首」是吸毒者在吸毒沒被警調等司法單位發現以前,自動向警察或檢察官說明自己吸毒的事實,並願意接受處罰,一樣算有一次紀錄,一樣會被送「觀察勒戒」、「強制戒治」,不同的是,可以保護管束代替強制戒治。而所謂的「自動請求治療」是吸毒者未經警調等司法單位發現以前,自動向衛生署指定的醫療機構請求治療,並未經過警調等司法單位處理,所以不算有一次紀錄,故並不會被送去「觀察勒戒」、「強制戒治」。但在治療過程中若被司法單位查到有吸毒的情形,就算有一次紀錄,但不同的是還不會被送進「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 
問題3:假釋出獄人在保護管束期間吸毒被送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假釋會不會被撤銷
:會!假釋撤銷法律依據有兩種:第一種是假釋中故意犯罪、第二種是假釋出獄人在保護管束期間未保持善良品行,而吸毒被送觀察勒戒強制戒治是屬於後者情形,假釋一樣會被撤銷。 
問題4:若吸毒案件結束以後,警察通知採驗尿液,可不可以不去?
:不行!因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特別規定:在結案兩年內警察機關仍可以通知24小時內到場採驗尿液,無正當理由不到或到場拒絕採驗者,可報請檢察官或少年法庭許可,強制採驗。 
問題5:除了公家的戒治所或指定的公民營醫院可以幫我們戒毒之外,還有沒有其他的民間輔導機構可以提供這樣子的協助?有無宗教性質的治療輔導機構嗎?                                            
:1.經行政院衛生署指定藥癮戒治診所皆有提供藥癮戒治之服務。 
2.有關宗教性質之治療輔導機構目前也有許多,例如:晨曦會、主愛之家、沐恩之家皆有提供相關服務。詳細相關資料可上網查詢。 
晨曦會:http://www.dawn.org.tw/index_H.htm
主愛之家:http://www.vsg.org.tw/vsg_inedx.asp
沐恩之家:http://www.hg.org.tw
或直接以電話聯絡詢問該機構,晨曦會: 02-22317744;主愛之家: 03-8260360;沐恩之家:07-7230595。 
問題6:聽說現在有開辦減害計畫替代療法,我要如何參加?
:可直接電洽諮詢專線『1922』或『0800-888-995』。 
問題7:聽說參加減害計畫替代療法的人,去醫院服藥後,走出醫院大門,警察就會在醫院附近等著逮人?
:內政部警政署已行公文至各警政單位:各警察人員不宜利用清潔針具交換點或替代療法指定醫院,作為漫無標的之埋伏點,以守株待兔方式逮捕前參加減害計畫之個案。若遇此類問題可請所在醫院協助,並詳記該員警服務單位、姓名、編號,以便後續相關單位協調改進
問題8:我已經參加減害計畫替代療法,但總拗不過毒友的慫恿與人情,偶爾還是會跟他們一起施用毒品,我會面臨怎樣的處罰?我還可以繼續喝美沙冬嗎?
:若未經警調等司法單位發現是不會有任何刑期處罰,還是可以繼續服用美沙冬。但較擔心您已存在於藥物過量,甚至中毒致死的危險中,強烈建議停止使用海洛因。 
問題9:患愛滋病的吸毒者可以參加減害計畫替代療法嗎?                             
:當然可以,替代療法主要是針對鴉片類(如海洛因.嗎啡..等)藥癮者,與疾病無關。 
問題10:參加減害計畫替代療法,雖然有政府的補助,但我一下子仍然無法繳那麼多錢,可不可以分期繳付?      
答:針對替代療法補助部份,政府97年的補助款尚未有著落,所以是否還有補助要視各縣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的分配。其實使用美沙冬替代療法所需要的費用,以高雄縣來說每個月大約只需2000~3000元之間,比起買海洛因而言似乎有很大的差異。若真的有經濟上之困難可與醫院方協調或尋求各縣市政府社會局的協助。 
問題11:我昨天去看電影時,被坐在後面的阿伯拿針刺我一下,我很害怕,不知道會不會是愛滋針頭,我該怎麼處理才好? 
:受針扎第一時間請用大量清水沖洗傷口,並儘速至愛滋病指定醫院感染科就診,由專業醫師評估處理。 
問題12:昨天我男朋友在旁邊吸毒,我雖然沒有加入,但是呼吸的時候,吸進了一些空氣,會不會被驗出來,或是會不會有任何上癮的可能?                                                 
:1.這要看妳男朋友是使用何種毒品了,如果是成癮性較高的藥物,那你上癮的機會就很大了。另外建議你,如果你無法勸他戒毒就早點離開他吧,不然你這一輩子很難跳脫毒害的深淵。 
2.建議趕快分手,等妳男朋友沒錢買毒品的時候有可能把妳推入火坑賣錢買毒品。 
問題13:每一種列為毒品的藥物(例:安非他命、海洛因),要使用多少量以上才會有成癮性?              
:1.這部分在研究上並無一定的數據,但請問你這樣的物品當你開始嘗試使用後,會只有使用一次嗎。千萬不要想說用的少或只使用一次就不會上癮,這些藥物是一次也碰不得的。 
2.使用多少量才會成癮要看個人體質,有些人吸食少量毒品就會暴斃,所以請勿輕易嘗試。 
問題14:我們是一棟透天房子,隔成許多間套房出租鄰居在吸食毒品時的濃厚塑膠味,總是會經由浴室傳到我的房間裡來。那味道之濃厚,總讓我有身歷其境的感覺。><"請問這樣的情形,有可能會讓人吸到毒品而受影響嗎?
:可能會,但你是否確定你的鄰居真的是在吸毒,或者他是在做其他的事情。像這樣的情況建議你先與房東商量,再請房東或你自己報警處理。 
問題15:您好,我是國中生,想問男生一定要割包皮嗎?不割會不會很奇怪,會不會被同學笑?            
:男生不一定要割包皮,你不說你同學也不會知道,就算知道也沒理由笑你因為這是你的自由。不過對沒割包皮的男生建議,請記得每天洗澡時仔細清洗愛護你們的小弟弟,這樣對個人衛生與你往後交往的對象或老婆也比較好。另外有種說法割完包皮比較不會藏污納垢,比較衛生,所以重點是不管有沒有割都要記得~~洗乾淨。 
問題16:請問,我男朋友每次跟我做愛到一半就會軟掉,我應該要怎麼做或給他吃些什麼讓他可以不要這麼快軟掉?   
:建議你可以與男友商量請他去看醫生或與他一起去尋求醫生的協助。遇到這樣的狀況應該是先找出你男友是生理上的問題還是心理上的問題,對症下藥才有用。隨便使用成藥或聽信偏方,小心造成反效果,再嚴重者可能引發致命的危機。 
問題17:請問一下,我哥哥這陣子都會躲在房間裡面,然後拿錫箔紙不知道在幹嘛,不過房間都會有味道出來,請問哥哥是不是在吸毒?我應該要怎麼辦?要跟爸媽說嗎?                                   
:光是這樣的線索很難判斷你哥哥是否是在施用毒品。如果你跟哥哥感情不錯無話不談,你可以先問問他都關在房間裡做什麼,再做打算。如果不敢直接問他的話,哪你應該先與你的父母親商量,再由你的父母親做決定。 
問題18:我是同性戀,但為什麼要說同性戀是捐血的高危險群,就因為我們做愛的途徑不一樣嗎?            
:主因過去大家刻版印象認為愛滋病大多發生在同性戀者身上,但這並不代表同性戀就是感染愛滋病毒者;這與做愛途徑無關,應是以有無從事危險性行為相關。 
問題19:我拉K時,都有一種很茫的感覺,很舒服,現在我去夜店都要吃,我是不是上癮了?可是我使用後都有很重的空虛感,我很想戒掉,誰可以幫我?                                          
:很明顯你的確是上癮了,如果想戒首先要戒掉你去夜店的習慣,因為在夜店容易取得毒品要先斷絕取得毒品的管道,再來要離開你身邊有在使用這些藥品的朋友,一直與他們在一起你是不可能戒的掉的,之後再到醫院裡的成癮戒治科尋求專業醫師的協助。若不想去醫院,則可選擇一般民間的福音戒毒團體。 
問題20:有一次,與男友跟男友的朋友3p,可是我們都沒有帶套子,請問我會得病嗎?                
:所有的性行為都有感染性病的機會,不管幾P都請記得要做好安全防護措施,避免害人害己!!
問題21:毒品是否真的可以助興?若是有是哪些毒品呢?那使用後是否以後遺症?                  
:這是以訛傳訛的誤傳,醫學上並無証實施用毒品可以助興。但經過證實的是,長期施用毒品會造成男性性功能喪失,所以請不要輕易嘗試。 
問題22:如果被人惡意用針扎,要如何避免傳染性疾病、肝炎或愛滋病?                      
:受針扎第一時間請用大量清水沖洗傷口,並請儘速至愛滋病指定醫院感染科就診,由專業醫師評估處理。 
問題23:如何逃避施用毒品後的篩檢?
:請勿心存僥倖心態逃避篩檢,逃的了一時逃不了一世。 
問題24:電視媒體大量報導,藝人常用大麻,是否使用後真的會上癮?  
:答案是肯定的,絕對是會上癮的。任何藥物過度使用皆是藥物濫用,並會造成身體健康危害。 
問題25:人的動物本能就是生殖,也是最基本的生理需求,為什麼不能有一夜情。那跟她留MSN玩兩夜可以了吧 
:在社會風氣開放的現在來說,也許一夜情不算什麼。但前提是在你情我願的狀況下,並請記得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尤其是在這愛滋病盛行的年代,請在一夜情之前好好三思。注意!!保險套並不保證能百分百的達到杜絕性病的效果。 
問題26:如果我男(女)朋友有菜花,我口交後菜花會長在嘴巴上嗎?                        
:是有可能的,因菜花長的位置除了陰部外,其它的部位也是可能的,不過身體其它部位的疣也不一定是菜花,必須要請醫師診斷才能確定的。 
問題27:保險套戴兩層比較有效嗎?                                       
:這是錯誤的觀念,保險套正確的使用方法是使用一層, 因為當使用兩層時, 保險套的乳膠會因內外層之間彼此的摩擦而裂開,因而失去保險套的效果。 
問題28:RU-486可以用來減肥與墮胎嗎?哪邊買比較便宜?風險大不大?
:RU-486是第四級管制藥品,並無減肥效用,且未經醫師開立處方不得擅自使用,因其副作用大所以不能隨意使用。若有需要請先至婦產科醫院、診所,經醫師診斷評估後,才能使用。並請勇敢向衛生局檢舉隨意販賣RU-486之藥局。 
問題29:我懷孕了,男友離我而去,我又不願意墮胎怎麼辦?                           
:建議你先與父母親商量,也可尋求勵馨基金會等從事婦女公益服務的機構內社工求助,相信他們可以提供你較專業或符合你需求的建議。 
問題30:我喜歡一個女生,哪裡可以買的到春藥?                                
:請問你買春藥的用意為何?如果只是為了想跟那位女生發生關係,何必要用這種方式呢。這樣不止透露出你的無知,更是觸法的行為,請你三思而後行。 
問題31:我很喜歡去pub,但是又很害怕老闆會於通風口放置毒品讓客人上癮,該如何預防?
:最好是少去,不然就別去。記得在密閉空間裡別待太久,不要飲用離開視線外的飲品。 
問題32:吃強姦藥丸算不算犯罪行為?
強姦藥丸(FM2)已被列為第三級毒品,如果不是在醫院看精神科門診,由醫師開立處方讓病患施用的話,絕對是違法的哦! 
問題33:快樂丸吃起來飄飄欲仙,其他東西都比不過,為什麼不能吃?                       
:施用快樂丸之副作用: 
1.在擁擠、吵雜、高溫的環境下狂歡,易發生體溫過高、痙攣,甚致引發併發症,導致死亡。 
2.長期使用會產生心理的依賴,強迫使用。 
3.長期使用會造成神精系統的損傷,產生情緒不隱、憂鬱、視幻覺、失眠、記憶減退、妄想等症狀。 
4.因自我控制能力減弱及產生幻覺,易發生意外傷害。 
5.對腦部會造成永久傷害,就是會變成白癡的意思,施用前請三思。 
問題34:我男友吸毒,但他戒不掉。我也要吸毒,然後再戒毒。讓他知道毒品可以戒掉!可以嗎?           
:你想太多了,這麼做只會讓你跟妳男友一樣,變成一對毒鴛鴦一輩子當毒品的奴隸。最好的方法是離開他,別期待他會為你而改變。 
問題35:人生只有一次,活在當下及時行樂,跟朋友一起吸毒很快樂,不行嗎?                   
答:吸毒的快樂是一時的,吸毒後的痛苦是一輩子的,連帶你的親朋好友跟著你一起受苦受難,這樣算的上是及時行樂嗎?
問題36:我同學不小心搞大了肚子,可是養不起小孩,所以想到藥局買RU486,到藥局買RU486是合法的嗎?      
:RU-486是第四級管制藥品,並無減肥效用,且未經醫師開立處方不得擅自使用,因其副作用大所以不能隨意使用。若有需要請先至婦產科醫院、診所,經醫師診斷評估後,才能使用。並請勇敢向衛生局檢舉隨意販賣RU-486之藥局。 
問題37:我男朋友愛愛的時候都要用道具這樣是變態嗎 ?
:如果你們都樂在其中又沒有傷害性應該不算是變態,算是情趣啦!

是非題:                                                  
1.  一級毒品包括:海洛英、嗎啡、鴉片、古柯鹼等。   ○ 
2.  二級毒品包括:大麻、安非他命、MDMA(搖頭丸)等。○ 
3.  三級毒品包括:紅豆(一粒眠)、強姦藥丸(FM2)、K他命等。○ 
4.  四級毒品包括:RU586墮胎藥丸。 × 
5.  高雄市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電話為:07-7166366  × 
選擇題:                                                   
6.   目前市面上之宗教福音戒毒機構下列何者不是:(1)基督教沐恩之家(2)基督教晨曦會(3)佛光山叢林會。   
7.  宗教福音戒毒機構戒毒期間需要多久:(1)三個月(2)六個月(3)一年半。 
8.   更生人如需戒毒可透過下列何種單位協助:(1)更生保護會(2)勞委會(3)體委會。  
9.   製毒、運輸、販毒最重處之刑罰為(1)死刑或無期徒刑(2)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3)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0. 下列何者非美沙冬替代療法之執行醫院(1)高雄長庚醫院(2)高雄市立凱旋醫院(3)高雄市立民生醫院。
美美 103-07-14 10:19

是朋友問題,代為請教專業律師們,內容入下

朋友跟朋友一起正要抽K煙時,被幾個穿便服說是刑警,全部帶回做筆錄驗尿,其中一個人身上有帶小帶子跟電子秤,又被帶回家裡搜,結果沒有毒品,還是小帶子跟電子秤,所以筆錄是吸食K做筆錄,隔天送地院被法警搜身搜到身上帶50幾克K粉,檢察官筆錄時問,承不承認意圖販賣.意圖轉讓持有,朋友全部承認,就已3萬元交保

現在想翻供是全是自己持有,可行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4 16: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檢察官目前似欲起訴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5條規定: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第8規定:轉讓第三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第11條規定: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您已於偵查中自白,若於審判中自白,有第17條規定之適用:犯第四條至第八條、第十條或第十一條之罪,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減輕或免除其刑。犯第四條至第八條之罪於偵查及審判中均自白者,減輕其刑。除自白減刑,若又供出上手因而查獲,亦可再減輕之。亦可於起訴後,委任律師閱卷,若檢方證據不充足(如:監聽譯文、證人指述等),亦可於審判翻供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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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4 16: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翻供是否可行,仍應是目前檢方掌握之證據資料而定,若您於偵查中已為自白,於第一審或第二審再為自白,即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規定之適用,故可於第一審先嘗試翻供,第二審再承認亦可。若有供出上手因而查獲之情形,亦可主張減輕其刑之。綜上,翻供是否可行,仍須視檢方之證據是否充足,如監聽譯文或證人指述等內容是否能證明有意圖販賣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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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夜 103-07-09 15:24

初樂界回來,去警局驗尿結果有反應..我會被判什麼?明天要去開庭  我收到的是形事傳票  毒品防制條例 案件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09 15:48

您好,初犯吸毒者會先被觀察勒戒,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為不起訴處分,若五年內再犯,經觀察、勒戒後,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檢察官仍應為不起訴之處分;有繼續施用毒品之傾向或三犯以上者,檢察官聲請法院裁定先令入戒治處所施以強制戒治,並依一般之刑事訴訟程序提起公訴。因此若您為初犯,5年內再吸食則須再次觀察勒戒,若您已是三犯以上,就必須強制戒治,檢察官並會依照您吸食毒品種類起訴。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1.如果已經勒戒完畢回來  沒有滿五年  你再次被查到有施用第一級或是第二級毒品反應  法院是會判處有期徒刑的  2.除非你爭執你可能因其他因素被檢驗出毒品反應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9 23: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於勒戒後五年內又施用一、二級毒品,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規定: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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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brina 103-07-07 07:33
我23歲是夜校二年級學生 在四月初 學校驗尿驗出二級毒品 報告五月出來 學校說有三個月的時間會隨機要我去找教管驗尿 之後教官找我驗三次 都沒驗到什麼 結果前幾天有警察到家裡找我 說是要問我一些事情 協助調查 然後在警局又驗一次尿 我想請問 如果驗尿報告出來是有吸食 會被判勒戒嗎 我在學校被驗到一次 警察這邊驗一次 這樣還算是初犯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07 09:39

您好,依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第10條規定「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第20條規定由檢察官聲請法院裁定「觀察」、「勒戒」或受「強制戒治處分」。依您的情況為初犯,應會被法院裁定勒戒處所施以「觀察、勒戒」,期間是「不得逾二月」,勒戒完畢後予你不起訴處分。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1.學校有驗出  但如果還沒有送地檢署  應該未必有成立刑事案件   2.依照你的情況  如果有驗出  應該還是會判觀察勒戒   3.建議是否向檢察官聲請院外戒癮治療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7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初犯,可委任律師為您撰緩起訴聲請狀,請求緩起訴之戒癮治療。而避免受觀察勒戒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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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所涉為第二級毒品,後續應視驗尿採證之結果而論處,若驗尿呈陽性反應則以施用第二級毒品罪來處理,若是初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並不會直接以施用毒品罪起訴判刑,檢察官原則上應依法聲請法院觀察勒戒,但是檢察官也可以透過醫院戒癮治療方式為附條件緩起訴處分。又依您所述情形,您既並未曾因為施用毒品案件經法院判決,或者觀察勒戒或者附命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則尚在適用觀察勒戒或者附命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二軌機制的階段,故即使本件檢察機關以二施用毒品行為論處,亦仍然僅會以一個觀察勒戒或者附命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來處理。

一般而言,依我個人經驗自查獲、檢察官複訊後一般會在驗尿報告出來之後(鑑定時間多久並不一定)會接到地檢署的開庭通知,但也有些檢察官是會在驗尿採證之鑑定結果出爐後直接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裁定的,所以本件建議您趕緊具狀向檢察署聲請附命戒癮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否則一旦檢察官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聲請觀察勒戒裁定,則只能進入觀察勒戒處所執行(到戒治所裡關起來約40至50天)了。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施用毒品罪)
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
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一級毒品純質淨重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之器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萬元以下罰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米兒 103-07-03 15:58

我朋友吸食K,以前已經被抓過一次,被列為保護管束然後要定期報到驗尿

但是他沒去報到驗尿,所以就寄單子來說要進去了,

想問通常這樣的話要進去多久?

 1.目前K他命還是屬於三級毒品  如果單純吸食  是只有罰錢而已  應該沒有進去的問題   2.可能還是先確定是否有施用其他毒品  或甚至是涉嫌販賣毒品的問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啊港 103-07-02 20:42

請問我上陣子被刑事組抓走 執行的那件案子是我還沒18歲的時候犯的組織犯罪 我現在我已經滿18了 在做筆錄過程中叫我驗尿 如果被驗到的話  請問是送少年法院還是地檢署  在處理組織犯罪的時候我被送少年法院開庭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3 14: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吸食時已經年滿18歲,則將由地檢署偵辦.

Xuan 103-06-26 15:54

你好 我想請問少年逃學逃家案件

我經常晚歸然後2月底因為驗尿而被驗出含有K他命 

可是我2月底驗尿前天有吃感冒藥 感冒藥我都還留著

請問我這樣明天開庭會不會被送安置?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6 17: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少年事件法規定,您須由少年法院審理之,重責收容,輕則責付,由家長帶回,參加假日輔導,您可委任律師為您請求責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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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光 103-06-23 01:21

請問在KTV食用K他命 跟朋友一起 但沒有人承認是誰的 變成共同持有 我們沒承認有吸食 那驗尿出來有的話會怎麼判決


其中如果有 沒吸食的人 驗出來也沒有的話 也是一樣會有共同持有的罪嗎?


其中還有現役軍人 請問會判更重嗎?


在請問如果其中有人承認K他命是他的 那他是不是變成轉讓三級毒品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07: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吸食部分,若僅有三級毒品,需繳納罰金及上毒品講習課程,但若又驗出一、二級毒品,即有是否觀察勒戒之問題,若有參雜吸食一、二級毒品,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緩起訴之戒癮治療;再就三級毒品部分,需視您及朋友如何回答,若有賺量或賺錢,即設有販賣,毒品危害條例第4條規定:製造、運輸、販賣第三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若為幫助他人施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7條規定:引誘他人施用第三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若為轉讓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8條規定:轉讓第三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若為持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規定: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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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達 103-06-20 20:39

我有各朋友在4月中被以毒品通緝被抓到帶回警察局

毒品案的帶抓到都會要求驗尿所以他等於上條毒品通緝的被判5個月

驗尿也一定是陽性反應..我想知道的就是他後面這條的判決要從何才能知道

有人說除了問他家人以外就不可能知道了

如果我請他姐姐打電話去板橋地方法院詢問能問到嗎?

還有就是他的判決書會寄到哪裡  身分證的戶籍地?? 還是他當時在警察局跟法院所留的通訊地址?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0 22: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上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查詢判決主文及判決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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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達 103-06-21 03:38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非常謝謝你告知..可是我不知道字號該怎查起?

如果我想要知道我這位朋友所有的判決主文

我知道的共有7條~其中96年的主文我查的到可是看不到內容

我想你們應該有辦法能查到吧~哪幫我查的費用需要多少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可能還需要有些關鍵字,才能進一步確認查詢,以上希望對您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輝 103-06-17 22:53

您好!

請教幾個問題.請您幫幫忙解答!

1.去年因被釣魚.被查獲持有搖頭丸2顆與少量的K他命.後續驗尿後無毒品反應.刑責為?

2.因當時是跟朋友索取.後續朋友也被緊察查獲.並以販賣起訴.但朋友並非專業販賣.只是朋友與朋友之間的調度.當下在警局時因害怕.故跟警察與一審法官說了只認識這個朋友2年.其實是已經認識了7.8年的朋友.後續朋友上訴.且要我於法庭說明與他並非只認識2年.其實為好友.若法庭上改口.與原說法不符.是否會對我造成引響?我想幫幫他.因為他確實非專業販賣者

3.若需更改後續法院通知書寄送地址需如何申請?

煩請協助幫忙解惑.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7 2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持有二級毒品(搖頭丸)純質淨重若未達十公克,三級毒品K他命純質淨重未達二十公克,均未違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相關規定,您驗尿亦呈陰性反應,亦無施用毒品之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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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學生 103-06-18 13:41

大大你好 若持一定數量的毒品 就會違反毒品防制條例

             現在再改變說法 原則上都會影響法官對你的印象             

             至於要怎麼變更送達地的問題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阿宗 103-06-14 07:58

請問各位大律師

 

我是初犯在二月份被監聽到手機有交易安非他命 只有一次

在通知下也配合到警局實施驗尿過程。

驗尿過後都沒有在吸食安非他命

也有到醫院做驗尿驗尿報告了。

下個禮拜三開庭 我是否可以拿此張證明呈報給檢察官

要求戒癮治療..

因為我單親而媽媽在開刀..還有兩個妹妹在讀書...

經濟能力只有我一個人工作 我不希望被勒戒

 

可具狀向地檢署聲請戒癮治療,不然就要進勒戒所,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阿宗 103-06-14 10:07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具狀向地檢署聲請戒癮治療,不然就要進勒戒所,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律師您好,想請問什麼是具狀 應用怎樣的訴說方式像檢察官呈報  已經開庭兩次

一次偵查庭

二次法警室

如果傳票在寄來 會不會是審判庭...

我很害怕 也知道錯了

JACKY 103-06-14 13:09
回覆 阿宗 的發言內容:

請問各位大律師

 

我是初犯在二月份被監聽到手機有交 ... (恕刪)

請問你案發到現在多久了,偵辦速度快嗎,謝謝

法律小學生 103-06-14 14:51

大大你好 你這要趕快處理 不然一定會被勒戒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處理相關案例的經驗

阿宗 103-06-14 15:00
回覆 JACKY 的發言內容:
回覆 阿宗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2/21監聽到交易內容

5月中旬 接到警方來電做筆錄,隨即地檢署偵查庭

5月底 接到警方來電 要求開庭 (因無傳票而無法請假)

6月11日 傳票通知 地檢署法警室 以證人身份傳喚

 

目前進度到這...

拜託各位幫幫我  

 

阿宗 103-06-14 15:04
回覆 法律小學生 的發言內容:

大大你好 你這要趕快處理 不然一定會被勒戒

    &n ... (恕刪)

我不知道該怎麼做...該怎麼往第一步走 

律師說寫 具狀  可是我不知道具狀該怎麼寫

JACKY 103-06-14 20:26
回覆 阿宗 的發言內容:

請問各位大律師

 

我是初犯在二月份被監聽到手機有交 ... (恕刪)

你好,你警局驗尿前72小時有吸食嗎,如果沒有就不會有毒品反應,你應該也沒被搜到毒品吧,我不是律師,所以沒辦法幫你,你可以請律師幫你寫,要花錢,民事訴狀我會寫,但是刑事我沒寫過,

其實我也碰到類似和你一樣問題,可是我一直沒後傳,我很累

我的狀況是今年1月對方電話被監聽,我打給他,因為我問他有用藥嗎,對方回答1k(監聽譯文是這樣打),今年4月,我被直接拘提到案(76-3,有人說這很嚴重),我有自白去年用過二級一次,之後就沒用過,至今就沒消息了,有警局筆錄檢察官詢問

 

 

 

 

 

阿宗 103-06-14 20:53
回覆 JACKY 的發言內容:
回覆 阿宗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警方通知的時候 我就已經沒有在碰了。

我不知道它在身上會殘留多久 所以我去買了試紙回來

結果它呈現陽性反應 所以我很擔心

我會喝一些保力達工作 有人說保力達會有安非他命的成分 我不知道是不是這個因素而造成試紙變陽性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4 2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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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 103-06-13 22:11

您好~~請問一下,我今年五月買了點K他命,和我女友在飯店被臨檢查獲,我身上也還有1克左右的K他命,也去警察局做完筆錄也抽血驗尿了,我是初犯,而我女友是第二次被抓,這兩天收到傳票要去開庭,請問這樣會有什麼判決嗎?謝謝您~

K他命為法定第三級毒品,施用或僅單純持有(非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在二十公克以下者遭查獲,原則上並不構成刑事責任,其經由驗尿持有毒物採證鑑定結果呈第三級毒品陽性反應者,後續會由查獲地之直轄市、縣(市)警察局依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第5條第1項進行裁處。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5條
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販賣而持有第四級毒品或專供製造、施用毒品之器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
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一級毒品純質淨重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之器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萬元以下罰金。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
第三級、第四級毒品及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無正當理由,不得擅自持有
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應限期令其接受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
少年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應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不適用前項規定。
第二項裁罰之基準及毒品危害講習之方式、內容、時機、時數、執行單位等事項之辦法,由法務部會同內政部、行政院衛生署定之。

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第5條第1項
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毒品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鍰,並接受六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依您所述情形,若是收到地檢署之傳票,則似乎案件並非單純施用或持有第三級毒品,故本件建議您先釐清相關事實及可能涉及轉讓毒品、有無可能驗出第一、二級毒品等事項,事先研議答辯方向,再行前往應訊為妥。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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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 103-06-14 15:42

律師您好~~所以正常來說不需要開庭嗎?因為我也不清楚,抽血驗尿完就等了一個月,才發傳票來給我和我女朋友,這樣我該怎麼去了解為何要開庭呢?謝謝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4 2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視您案號分辨為單純施用或尚涉及其他毒品犯罪,歡迎來電洽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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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 103-06-15 11:00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視您案號分辨為單純施用或尚涉及其他

律師您好~~案號是類似偵字第327號 毒品防制條例案件嗎?謝謝您~

小志 103-06-11 06:13

去年7/29與女友在汽車旅館,因吸食k他命被逮捕,被判轉讓給女友,判決下來是~緩刑兩年、勞動服務40小時、得易科罰金每天一千元、目前是保護管束的狀態,要按指定日期去驗尿報到,想請問我該如何申請採取執行易科罰金的動作,狀紙內容該如何撰寫呢?

是否執行易科罰金繳納完罰金後就可以不用勞動服務40小時、緩刑兩年呢?
三不五時就要去報到,對我的生活有非常大的影響,煩請各位律師抽空替我解答,謝謝您的幫忙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1 08: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因為法院有宣告緩刑,所以已經無須聲請易科罰金或是易服社會勞動.

但是有關保護管束的部份,不受緩刑宣告影響,也無法聲請轉服其他處遇.

附條件緩刑,除非事後撤銷緩刑宣告,否則刑罰暫不執行(所以沒有辦法易科罰金),但緩刑之條件及所為保護管束均必須執行。

刑法第 93 條
緩刑之宣告者,除有下列情形之一,應於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外,得於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一、犯第九十一條之一所列之罪者。
二、執行第七十四條第二項第五款至第八款所定之事項者。
假釋出獄者,在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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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1 21: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緩刑似為對您較有利之情形,您無須繳納相關罰金,僅需定期報到即可,建議您應符合緩刑之相關規定,避免緩刑撤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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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興 103-06-11 03:51

本人到派出所驗尿,被檢驗出呈陽性反應該如何處理!?

因為員警約談我做筆錄,我不知道該如何做

是否能分享寶貴意見

甚麼毒品的陽性? 如果是二級以上,也沒吸食前科,那可向地檢署聲請戒癮治療,不然就要進勒戒所,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所涉的毒品種類是?
2.有無曾因施用毒品而遭法院判刑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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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1 21: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一、二級毒品呈陽性反應,您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緩起訴之戒癮治療,若待法院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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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陞 103-06-01 13:47

律師您好,我這裡是彰化縣員林鎮,

我因驗尿被驗到有吸食安非他命k他命,可能要被送

觀察勒戒,可是我是我是初犯沒有案底,我跟我老婆和小孩住在我工作場所的套房,我還要養我老婆還有六個月大的小孩,我是他們的經濟來源,如我去勒戒他們真的無法生活,

我想請求各位律師給小弟建議方法,看有沒有方法能不去勒戒所,在院外戒癮治療就好。求求各位律師

法律小學生 103-06-01 14:40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形 若不想被勒戒 

             就必需趕快具狀爭取院外治療了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相關案例的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1 14: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相關施用毒品前科,您應於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前,盡速委任律師為您撰狀請求緩起訴之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對裁定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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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十條、第二十三條將施用毒品刑事處遇程序,區分為「初犯」及「五年內再犯」、「五年後再犯」。依其立法理由之說明:「初犯」,經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後,應為不起訴處分或不付審理之裁定;經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後,「五年內再犯」者,因其再犯率甚高,原實施之觀察、勒戒強制戒治既已無法收其實效,爰依法追訴或裁定交付審理。至於經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後,「五年後再犯」者,前所實施之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已足以遮斷其施用毒品之毒癮,為期自新及協助其斷除毒癮,仍適用「初犯」規定,先經觀察、勒戒強制戒治之程序。從而依前述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僅限於「初犯」及「五年後再犯」二種情形,始應先經觀察、勒戒強制戒治程序。

本件並非為五年內再犯施用毒品罪,故無法逕予施用毒品罪起訴判刑,而原則上應先經觀察、勒戒強制戒治程序,由檢察官聲請送觀察勒戒,不過檢察官可以依其職權選擇以為附命戒癮治療的緩起訴處分來作代替之處置,而應注意的是,在實務上有些施用毒品案件是沒有開庭,檢察官就直接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裁定的,所以如果確有此種構成施用第二級毒品遭查獲之情形的話,建議您最好儘快聲請附命戒癮治療的緩起訴處分才是,否則一旦法院裁定下來,就得依法觀察勒戒執行了。

其次,驗尿採證無法證實有施用的情形,若另查獲有持有毒品者,還是有可能構成施用第二級毒品毒品罪,可以就持有行為直接論罪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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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
犯第十條之罪者,檢察官或少年法庭應先將被告或送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其期間不得逾一月。
經觀察、勒戒後,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應由檢察官為不起訴之虞分或由少牛法庭為不付審理之裁定。有繼續施用毒品之傾向者,由檢察官聲請法院或由少牛法庭裁定今人戒治處所施以強制戒治,其期間為一年。但自首者,得以保護管束代之。
依前項規定為不起訴之處分或不付審理之裁定後,五年內再犯第十條之罪,經觀察、勒戒後,認有繼續施用毒品之傾向或三犯以上者,不適用前項之規定,但應由檢察官聲請法院或由少年法庭裁定先令人入戒治處所施以強制戒治。
第二項但書情形,違反保護管束應遵守事項情節重大者,得撤銷保護管束,仍施予強制戒治。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3條
依第二十條第二項強制戒治期滿或交付保護管束期滿,應由檢察官為不起訴之處分或由少年法庭為不付審理裁定
依前項規定為不起訴之處分或不付審理之裁定後五年內再犯第十條之罪者,不適用前項之規定。但應由檢察官聲請法院或由少午法庭裁定先令入戒治處所施以強制戒治。三犯以上者,亦同。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
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  
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一級毒品純質淨重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之器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萬元以下罰金。

啊陞 103-06-09 15:17

大大您好。所以我現在到底該怎麼辦呢,對不起,我對這比較不懂!!

啊陞 103-06-09 15:2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相關施用

 

律師您好, 所以我現在該採取什麼動作呢,能教我嗎,抱歉,因為這方面我比較不懂。。。

 

阿成 103-05-31 21:24

你好我剛驗尿交保,但不確定結果

應該在何時機~具狀聲請戒癮治療

以上,謝謝!!

 

 

本件所涉為第二級毒品,後續應視驗尿採證之結果而論處,若驗尿呈陽性反應則以施用第二級毒品罪來處理,若是初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並不會直接以施用毒品罪起訴判刑,檢察官原則上應依法聲請法院觀察勒戒,但是檢察官也可以透過醫院戒癮治療方式為附條件緩起訴處分。

一般而言,依我個人經驗自查獲、檢察官複訊後一般會在驗尿報告出來之後(鑑定時間多久並不一定)會接到地檢署的開庭通知,但也有些檢察官是會在驗尿採證之鑑定結果出爐後直接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裁定的,所以本件建議您趕緊具狀向檢察署聲請附命戒癮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否則一旦檢察官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聲請觀察勒戒裁定,則只能進入觀察勒戒處所執行(到戒治所裡關起來約40至50天)了。
另外,若驗尿呈陰性反應,則不構成施用第二級毒品罪,但會以持有第二級毒品罪來處理,依法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具狀聲請附命戒癮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原則上在案件由警方移送到檢察署之即可具狀向承辦之檢察官提出聲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施用毒品罪)
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
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一級毒品純質淨重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之器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萬元以下罰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5-31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法院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前,盡速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聲請緩起訴處分戒癮治療,若待法院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成 103-05-31 23:35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所涉為第二級毒品,後續應視驗尿採證之結果而論處,若驗尿呈陽性反應則以施用第二級毒品罪來處理 ... (恕刪)

謝謝!!再請問若驗尿結果為陰性,此具狀聲請戒癮治療會變成副作用?

法律小學生 103-06-01 14:09

大大你好 這不會變成副作用的 而且可以用副帶但書的方式解決

             你可以來信shihs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1 19: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驗尿結果為陰性,代表您無施用毒品,無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情形,更無觀察勒戒之疑義,故仍建議您仍應儘速於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前,先行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聲請緩起訴之戒癮治療,若待裁定下來,再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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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要請求戒癮治療可能  一定要在檢察官裁定之前  如果檢察官已經裁定要觀察勒戒  原則上就不可能改定了   建議先行提出聲請狀給承辦檢察官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驗尿採證之結果呈陰性反應,則具狀聲請緩起訴承認有施用毒品部分,在法律評價上是構成自白犯罪,依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第2項之規定,「被告或共犯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循此,自白須有補強證據加以證明其真實性,始可認定被告犯罪之事實,故若驗尿採證之結果呈陰性反應,則既無補強證據檢察官依法自不能僅憑自白聲請觀察勒戒裁定,法院對此亦依法不應准許裁定觀察勒戒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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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verr 103-05-31 20:46

您好,我想訊問被抓販毒,但非現行犯,而是循手機通訊抓人。驗血驗尿皆無毒品反應 ; 自行做手機聲紋比對,販毒者與被抓的人也非同ㄧ人。此案件已審了好多年了,目前2審定讞,判8年多。我有找到除 "刑訴376條以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10條" 說明不可上訴外,我想請問此案件是否仍有上訴之可能性? 謝謝了。

販賣毒品是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之規定,其最重本刑在三年以上,故並非刑事訴訟法第376條所規定不得上訴第三審的案件,若二審判決有違背法令之情形,且尚在上訴期間內者,可依法提出上訴。至於該案件有無違背法令之情事,建議您可尋求律師協助找出可提出上訴之主張。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
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三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四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專供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前五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事訴訟法第376條
左列各罪之案件,經第二審判決者,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
一、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
二、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三百二十一條之竊盜罪。
三、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之侵占罪。
四、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百四十一條之詐欺罪。
五、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之背信罪。
六、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之恐嚇罪。
七、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第二項之贓物罪。
 
刑事訴訟法第377條
上訴於第三審法院,非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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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5-31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法院判決不服,應於法定上訴期限內,盡速委任律師為您撰寫上訴理由狀,上訴三審。您所犯非刑事訴訟法第376條規定不得上訴第三審之罪,應於收到判決書後,盡速提起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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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福 103-05-26 18:01

請問我是初犯毒品安非他命,問題是當初偵查隊到家裡找人時我在工作跟家裡的人說我因為犯了詐欺須到案說明,我因為緊張到案結果被強制驗尿期間一直脅迫我承認,我因為沒遇過,只好半推半就,我吸食毒品不對,但這樣不是現行犯脅迫的這樣可行嗎,謝謝律師大人給我個解答

價值 103-05-26 18:32
回覆 群福 的發言內容:

請問我是初犯毒品安非他命,問題是當初偵查隊到家裡找人時我在工作跟家裡的人說我因為犯了詐欺須到案 ... (恕刪)

 

警察有權利 要求你 驗尿= =+

建議你改掉這個壞習慣

吸毒會禍害家人1生1世......

建議您趕緊具狀聲請戒癮治療,否則一旦檢察官聲請法院觀察勒戒裁定,經法院裁定下來,就只能進入看守所或戒治所深造(執行觀察勒戒)了...

法律小學生 103-05-26 20:45

大大你好 就像上面律師說的 你現在要趕緊具狀聲請戒癮治療

            否則一定會被勒戒判刑的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此類案件成功處理的經驗

1.如果檢驗結果確實有施用毒品之反應  還是可能被認定有犯罪需要勒戒或是判刑  2.如果對訊問程序有爭議  將來你可以請求勘驗訊問光碟  但這是否會影響有施用毒品?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0: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於您驗尿前72時(若有可能就盡量拖延驗尿之時間)內有施用二級毒品驗尿結果可能為陽性反應,若為陽性反應,您須盡速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緩起訴之戒癮治療,若帶法院之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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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hree 103-05-19 15:12

您好

 

我昨天收到警察局的刑事案件通知書

今天跑去警察局了解狀況

結果原來是我以前的藥頭被通緝, 然後我號碼有在通聯裡

所以要我來釐清一些事實, 警察有叫我指認藥頭

也被驗尿了, 我知道可以拒絕, 但我直接坦白說我有用,

因為他說如果不驗就會叫檢察官發公文來抓我去驗

現在的問題是, 因為我6年前 (2008) 有觀察勒戒

現在又被驗出有, 我可能面臨怎樣的刑罰, 

然後可以不要勒戒嗎?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5-20 09:31

檢察官可能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20 條規定,聲請法院裁定勒戒處所觀察、勒戒,提起公訴

以上僅供參考。

依您所述情形為五年後再犯施用毒品案件,依法會以觀察勒戒或以附命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來處理,而不會直接起訴由法院判刑。

故本件建議可以具狀聲請附命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應該還是有不小的機會不用觀察勒戒的... 若有需要協助,尚請不吝來電討論。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如果前案已經過五年  施用一級或二級  還是可能要勒戒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0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您具狀請求緩起訴之戒癮治療,若待法院之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就比較沒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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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警局製作筆錄後會送交地檢署偵查,建議您應於前往地檢署接受偵訊前,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 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阿吉 103-05-15 05:42

請問 昨晚約九點半在路邊被警察攔下 直接搜身 並搜出安非他命(約六克)

帶回警局後 有驗尿 尚未做口供筆錄之類的

但警察說金早約八九點要送

這會被判甚麼?  有甚麼處理的方法嗎?

 

您好,如果是初犯的話,基本上就是裁定勒戒而已。

歡迎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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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地檢署聲請戒癮治療,爭取不用進勒戒所的機會,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6 17: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初犯,可盡速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聲請緩起訴之戒癮治療,若待法院之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就沒有機會了。關於持有部分,依毒品違害防制條例第11條規定: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持有第一級毒品純質淨重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持有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持有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之器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萬元以下罰金。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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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華 103-05-14 18:19

想請問一下  

我今天收到緩起訴撤銷的通知

由於2月去觀護人的驗尿 有一次陽性反應

觀護人說  我在松德院區的驗尿結果都是一切正常

 

這樣有可能跟檢察官說情嗎???

希望各位律師的幫忙

 

請主動與我聯繫

法律小學生 103-05-14 21:49

大大你好 看起來是驗尿出了問題 這應該還有爭執的空間

             不過一定要注意時效性  趕緊處理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我再與你分享相關案例的處理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6 00: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針對驗尿結果之正確性及準確性嘗試加以爭執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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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兒 103-05-14 00:52

請問如果毒品驗尿沒去驗被警察列入協尋人口,警察會查到公司去嗎?會去公司找人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4 10: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警察可能會到您有可能再之地方找您,也有可能不會,視其勤務配合。二級毒品殘留時間約76小時,一級毒品約96小時,三級毒品約48小時,若您於該時間內有施用毒品,建議可拒絕驗尿,避免麻煩。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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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5-14 16:39

 吸食毒品並非重罪,警察應該不會到公司找你

 

魚兒 103-05-14 17:1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警察可能會到您有可能再之地方找您,也有可能不會,視其勤務配合。二級毒品殘留 ... (恕刪)

 請問可以拒絕嗎?因我是沒去驗尿被警察已列為協尋人口如警察強制怎麼辦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6 00: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警察對您進行驗尿,您可拒絕之,警察至多僅能拘留您24小時。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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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頭 103-05-13 22:48

請問一下律師

朋友的家人吸食安非他命(去年7月到現在)

被朋友送去警局承認有吸食毒品.目前等待驗尿報告結果出來

初犯.沒有前科

如果有驗出吸食毒品會怎樣?強制勒戒嗎?程序上是怎麼樣?是否判刑?

勒戒期間多久呢?勒戒費用是否是自費?如果自費那費用是多少怎麼算?

或是可以不要勒戒有其他方法呢

還有持有並吸食2級安非他命毒品.跟只有吸食未持有2級安非他命毒品的分別是在?是否判刑

麻煩律師 因為是初犯不懂得很多 越詳細越好 感恩

 

您好,吸食毒品一定會勒戒,除非被抓之前就有在治療。另外不可能吸食而沒有持有毒品的,只是持有行為會被吸食毒品吸收而不去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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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4 10: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施用二級毒品,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緩起訴之戒癮治療,若待法院之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就沒有機會了。另關於持有毒品之部分,應是您持有之數量為多少,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規定: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持有第一級毒品純質淨重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持有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持有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之器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萬元以下罰金。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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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吸食跟持有,除非你吸食的種類跟持有的不同級,否則不會另外論罪。初犯是要觀察勒戒,但也可以選擇戒癮治療。差別在於,觀察勒戒法定是要兩個月,就是要待在勒戒所兩個月,但目前大多在40幾天就可以出來了。至於戒癮治療,期間長達兩年,如果最後醫生診斷沒有戒斷,就一定要起訴,不能在接受觀察勒戒。你要審慎評估。

肥寶 103-05-12 23:27

您好。請問一下……我是臺中人。我今年年初在蘆洲被抓毒品,只有找到k他命。但驗尿有驗出2級毒品(之後警察又找我做一次筆錄我也認了)之後當然收到了一張傳票…而這張傳票是"新北地檢署"的。可是我住臺中沒交通上去,我能否請他們移到"臺中地檢署”來偵查??麻煩各位友人,律師。謝謝^^”

您好,如您的住所或居所設於台中,則台中地檢署對您的案件也有管轄權,可具狀向新北地檢署聲請移轉管轄,但准駁仍由檢察署決定之,如仍有疑問歡迎來電討論。

肥寶 103-05-13 01:51
回覆 林京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如您的住所或居所設於台中,則台中地檢署對您的案件也有管轄權,可具狀向新北地檢署聲請移轉管 ... (恕刪)

是喔管轄權~"~

因為我星期3就要開庭  那我是得先打電話到新北地檢署詢問還是台中地檢署?!

謝謝^^"

P.S.如果用這個理由跟新北地檢先請假不知道會不會過@@"

 

 

您好,基本上管轄移轉除非該地檢署沒有管轄權,否則新北也有管轄權的話,他們不會移轉到另一個地檢署的。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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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新北地檢為犯罪地所在依法具有管轄權,另外施用毒品罪原則應該就只會開一次庭,所以與其上公文給高等檢察署來請准移轉管轄,曠日廢時而無法結案,檢察官倒不如直接問訊然後結案還來得快一點,所以本件移轉管轄的機會應該不大。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2: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新北為犯罪地,故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亦有管轄權,您若為第一次施用二級毒品,您應盡快委任律師,由律師為您具狀請求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若待觀察勒戒裁定出來,再請求戒癮治療,就沒有機會了。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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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寶 103-05-12 23:14

您好。請問一下……

我是臺中人。我今年年初在蘆洲被抓毒品,只有找到k他命。但驗尿有驗出2級毒品(之後警察又找我做一次筆錄我也認了)

之後當然收到了一張傳票…而這張傳票是"新北地檢署"的。可是我住臺中沒交通上去,我能否請他們移到"臺中地檢署”來偵查??

麻煩各位友人,律師。謝謝^^”

JACKY 103-05-11 17:56

各位律師

我因為4/17新竹警察拿檢察官的拘票,理由寫76-3,被告拘提我,說我違反毒品案(這是對方電話被監聽,我打過一通電話給他,但是我們沒見面,之後也沒聯絡),也有驗尿,可是我至今在新竹地檢署查詢一直都沒有案件編號,我的戶籍地地檢署也沒有案件編號,我在警分局有做過筆錄,然後在縣警局有檢察官筆錄(這樣算是臨時偵查庭嗎),問完無保飭回,我自白以前用過2級一次? 請問是沒有移送,還是沒分案,還是怎樣?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1 18: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持身分證至地檢署,表明您為被告,欲查詢案件之分案係屬,以便掌握案件進度流程,若您僅有施用二級毒品,可於觀察勒戒才定下來前,委任律師具狀聲請戒癮治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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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 103-05-11 19:24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持身分證至地檢署,表明您為被告,欲查詢案件之分案係屬,以便掌握案件進度 ... (恕刪)

 律師您好

就是地檢署人員告知我只有看到拘票,其他皆無資料阿!這樣要怎查詢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2 2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等待法院之通知,或每個禮拜定期至地檢署查詢追蹤。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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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驗尿採證的時間,距離採尿前最近一次施用毒品的時間有多久?

JACKY 103-05-13 16:24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驗尿採證的時間,距離採尿前最近一次施用毒品的時間有多久?

 賴律師 我是4/17早上就驗尿了,我最後一次施用就是去年那時候的,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4 10: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第一級毒品之殘留時間為96小時,第二級為76小時,第三級為48小時左右,若您於以上期間均無施用毒品驗尿應為陰性反應。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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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 103-06-14 13:06

事情已經2個月了,都沒有收到任何通知,請問是有事還是沒事,

JACKY 103-06-24 09:12

 今天我一樣去問,他說只有看到拘票紀錄,並沒有案號,服務人員說是沒有移送,還是警方在等驗尿結果

魚兒 103-05-05 20:32

我男朋友昨天開車出門時被警察攔下來說他行跡可疑所以要帶回去驗尿(他是列管人品),可是我男友又沒有尿通為何警察要帶他回去,警察這種行為是可以的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6 11: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警察可帶您男友回去驗尿,但您男友得拒絕之,警察亦僅能居留您男友24小時,您男友亦可委請律師協助。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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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兒 103-05-06 11:43

 另外請問我朋友他也是毒品列管人口有次他被警察帶回去驗尿,他跟我說他前幾天有用毒品且是一.二級都有,這樣會大概被判多久(他列管還沒結束,大概還有一年的時間)法院大概何時就會傳他開庭了呢??!

 

 

 

 

                                                                                         謝謝~

 1.原則上應該是沒有配合的義務  2.如果是經警方逮捕  依法警方確實可以做驗尿的處分  3.但警方訊問完後還是要交人交給檢察官複訊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6 14: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一級毒品會在身體殘留約96小時,二級毒品約殘留76小時,若是第一次施用一、二級毒品,可於收到法院觀察勒戒裁定前,先委任律師具狀聲請緩起訴之戒癮治療,若為五年內施用,可能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規定: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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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5-07 23:44

 警方應說明如何認定有犯罪嫌疑,妳男友沒有配合義務

103-04-30 23:51

我想請問我去年8月中因為搖頭丸勒戒完回來,九月初驗尿 我被驗到三級毒品反應我身邊朋友有在抽煙我也沒去迴避什麼的...上個禮拜接到警察局電話去作筆錄 報告上3級反應八百多,我有承認 作完筆錄又在驗一次尿 但前兩天我都還有吸到二手的..如果在被驗到第二次是罰錢還是會有其他問題呢?因為我算是毒品列管人口這樣會有什麼刑責還是會在被關嗎? 拜託拜託幫我說明一下 我很怕會有什麼問題 謝謝了!

您好:吸食三級毒品目前沒有刑責。但可能會被罰鍰(1~5萬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1 10: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三級毒品,您可能需上相關毒品講習課程及繳交罰金。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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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施用第三級毒品目前都是會罰錢及上課了事  不會有刑事責任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阿財 103-04-25 23:19

律師您好 !!

我今年16歲 未成年 !!

事情是這樣的 ..

我在星期一 , 有經過父母同意把父母的汽車借?朋友使用 !!

朋友借走後被警方盤查 ! 查獲K盤 ... 但未查獲K它命

然而警方調我過去做筆錄 ! 驗尿是沒驗到 ..

但K盤我朋友不承認是他的 ! 當然也不是我的 ...

但警方一直要我講出 K盤是誰的 ! 但我真的不知道

所以我做筆錄是說我不知道K盤是誰的

請問 這樣我會犯什麼罪呢 ... (我是被叫過去的 我朋友被抓到 我沒在場) 

--

然後在星期四 , ?朋友載 遇到臨檢 !

也是查獲K盤 , 也是沒有查獲K它命 (K盤我朋友有坦承是他的)....

這次我就有在場 ! 我也被帶回去驗尿 !

這次有驗到了 ! 我坦承我有吸食 ..

我再筆錄說是在禮拜二 參加廟會吸食的 ...

請問律師 ! 我一星期內 被抓兩次 ..

會分開判還是一起判呢 ...

到時候少年法庭會怎樣判我 ??

( 這是毒品初犯 )

我很煩惱....拜託律師告訴我 我該怎麼辦 ..

1.施用第三級毒品最多就是罰錢然後請你去上課 這部分不會勒戒跟判刑 所以不用太擔心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9 11: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吸食三級毒品為罰錢及上講習課程,比較怕的是若牽涉到販賣或運輸,就比較麻煩了。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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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 103-04-25 20:58

請問驗尿結果為陰性,若自白半年前使用過二級毒品(初犯),到底會不會被勒戒,有人說會,有人說不會,可以幫我嗎,謝謝

驗尿採證鑑定之結果呈陰性反應,則無法僅以被告自白為唯一證據而認定有施用毒品之行為,故而亦無法為觀察勒戒之處分。(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第2項)

刑事訴訟法第156條
被告自白,非出於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違法羈押或其他不正之方法,且與事實相符者,得為證據
被告或共犯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
被告陳述其自白係出於不正之方法者,應先於其他事證而為調查。該自白如係經檢察官提出者,法院應命檢察官自白之出於自由意志,指出證明之方法。
被告未經自白,又無證據,不得僅因其拒絕陳述或保持緘默,而推斷其罪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5: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驗尿結果為陰性,即不會取得觀察勒戒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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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 103-04-26 16:01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感謝您的回答,請問那是否就為不起訴處分,會留下案底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6: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驗尿結果為陰性,即有取得不起訴處分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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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 103-04-27 15:59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

律師 你說 驗尿結果為陰性,就不會被勒戒,但驗尿結果若是陰性,可取得不起訴機會,難道陰性有可能會被判不起訴以外的罪名嗎?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8 17: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陰性反應,即代表無施用毒品,就施用毒品部分,可取得一不起訴處分,但若有其他案,如販賣或轉讓,即不一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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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 103-04-29 14:39

請問沒有案件編號的毒品案件,我要怎查詢案件進度,請問這有無管轄權問題,因為檢察官是開拘票76-3理由拘提我,但我戶籍居住地,和檢察官的縣市是不同縣市,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2 09: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每天打電話或到地檢署詢問是否分案,依分案案號可初步判斷是否除了施用毒品案外尚有其他案件;被告戶籍地、所在地、或犯罪地均有管轄權,故似無管轄權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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