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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先生 105-02-14 17:20

您好,我是房東,我的房客自104年9月搬進房子後(完工後未租過人的新房子),陸續發現上、下樓層及對門住戶疑似有吸毒、打麻將、抽菸、吵架等等狀況,經房客向我們反映、自行報警、尋求大廈管理室協助處理,約自104年11月初,房客認為大廈管理室會通知我們屋主,即未向我們反映此種情況,而我們也認為已經都解決了。105年1月中旬房客突然打電話告訴我們,樓上疑似打麻將、喝酒三更半夜製造噪音;樓下疑似經由浴廁管道間及窗戶,飄散類似煙毒味道仍未解決,房客考量自身有兩位就讀幼稚園的小朋友,時常半夜被吵醒,經與家人決定提前解約。但因契約約定每月支付租金的日期是每月12日,所以自反映後當期的房租租金迄104年2月12日到期,現在房客希望自105年2月12日後,能依據契約第20條的條件「房屋有危及承租人或其同居人之安全或健康之瑕疵時」的條文,主張承租人提前終止租約並退還所有押金56,000元(2個月)。我們也認同房客曾經反映的事實亦同意提前解約(因為是新蓋好的房屋,這個狀況我們也不曉得),但就原押金退還的方式,因105年1月中旬突然接獲告知,且將逢春節連續期間,恐難尋找新的房客看屋,似乎未有獲得提前告知之權益(告知日為105年1月中旬,惟當月月租金至次月2月12日止,通知亦未滿1個月),而且當初我們的新房子原來是不提供家具的,當初考量房客人還不錯,我們在沒有增加任何租金的情況下也增添房客所需的全新家具約15萬元,現在房客真正付的租金還不夠我們當初買的家具(每月28000元,依照房客提前解約的意思,只付了5個月租金),現在如自105年2月12日後即退還所有押金56,000元(我們當初收了兩個月的押金),似有損我們房東權益,我們是希望站在公平合理的基礎上跟房客解決這個問題,不知可否提供高見與合法的依據,另外房客所依據契約第20條的條件「房屋有危及承租人或其同居人之安全或健康之瑕疵時」的條文是否合理符合他們所敘述的狀況呢(我的意思是我只能保證我的房屋沒問題,我怎麼能知道樓上會多吵有什麼房客呢),謝謝。ps:簽約使用內政部契約範本是中華民國91年1月30日內政部台內中地字第0910083141號公告頒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第86次委員會議通過)之房屋租賃契約書。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4 20:19

您好,

 

一般而言,所謂危及房客安全或健康瑕疵,係指房屋之結構或屋況本身,例如輻射屋海砂屋等情形而足以影響房客之安危,是以,單純認為其他鄰居吵鬧或疑似吸毒吸菸之情形,並不包含在房東責任中,您所須保障的是房屋本身之品質是契約所約定的狀況即可,從而您有權拒絕其題簽終止租賃契約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4 22: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房客無正當理由解除契約,您可拒絕,沒收押金作為違約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4 22: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房客無正當理由解除契約,您可拒絕,沒收押金作為違約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Lowpolygon 105-02-06 19:26

我有一個鄰居跟我講他家的廁所有異味從地板的排水孔傳上來.

由於鄰居家樓下是我租給別人的房子,所以他說我的房客吸毒.

如果我不請他們搬走,他就要控告我.

可是問題是他的那間廁所正下方是我那間的一間臥室,沒有任何抽風/通風裝置所以不可能是那間傳上來的. 他的房子格局是有改過的,而我的沒有.

我的房客剛搬進來時他就跟我講我新找的房客吸毒.當時我就有請他進去我房客那間自己去找,他並沒有找到任何證據.

將近一年過後他又開始說他的廁所又有味道,懷疑我的房客(同房客)有吸毒.並且說要控告我.

請問他可以控告我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非房東明知住戶有吸毒,否則要成立犯罪的可能性不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6 22: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對方對您提告,您再委任律師為您辯論之,目前您無須過度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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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6 22:02

您好,可以不要理會您鄰居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6 22:49

您好,

 

1、本案之責任在於房屋現在的使用者,所以對方如要提告也只能對房客提告

 

2、況且房客有無吸毒一事純屬對方臆測,也無證據可以證明,縱使房客吸毒,您係在不知情情形下出租房屋,也不會有法律責任,對方無法對您提告任何東西。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2-06 23:12

對方應該也知道告不成,否則就會明白表示要提告什麼,應只是虛張聲勢,不需浪費時間予以理會。

ㄚ揚 105-01-24 13:44

請問一下大家:

我家人於一年半前被抓或吸毒販毒(安非他命).但一直到上個月才被抓去勒戒.販毒被抓到有2次.請問大概會判多久?一般判刑確定後多久會發監執行呢?希望加快審判動作讓他早點接受法律制裁.要跟哪個單位提出陳情呢?為何被抓了一年半都還沒判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4 17: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販賣二級毒品可處罰無期徒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於判刑多久,必須看行為數、毒品數量、是否認罪等判斷,不能一概而論。

2、案件審理會依據證據調查而有不同時間,也不能一概而論,且被告的家人對於程序的進行無法置喙,至多於案件確定之後,請執行檢察官加速執行(可以陳情)。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4 18: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販賣二級毒品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視其是否有自白承認犯罪、供出上手因而查獲及販賣毒品所得之利益等犯罪行為及手段與犯後態度,決定其刑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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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4 18: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販賣二級毒品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視其是否有自白承認犯罪、供出上手因而查獲及販賣毒品所得之利益等犯罪行為及手段與犯後態度,決定其刑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昱 105-01-23 00:42

你好,請問一下:

2016年1月20日下午約5點,我在十路口發生車禍車禍發生當下我只知道有人在我左前方撞到我,當時雙方都有受傷,當時路人有幫忙報案,在等警察中,對方騎機車跑,還好當時路人有幫忙記下車牌,當時我也記下車牌,且在路口有二隻監視器,後來我送醫。隔天警察叫我十點到交通隊作筆錄

在21日到交通隊,警察說有找到當事人,約一起來談,說對???方是男性高中生又未成年又無照肇逃,又我先談和解才處理

對方來了男性當事人和他母親(外配會說中文)和他姑姑(事後才知道他們坐計程車來),我方只有我和我母親(我方騎機車-當時下雨)。當時我的傷口(最嚴重是左手骨折-需以石膏固定2個月-沒法工作),對力當時都是他姑姑發言,另外兩人都不說話,他姑姑一直強調他們沒錢,父親剛往生,又是低收入付。說最少會出1萬元,其它分期。在談和解中,警察有出來說,未成人又??無照肇逃,若沒和解私了,他會被關幾個月,會在獄中可能學會作懷事、吸毒...等等,人生會被完了,叫我們和解,若沒和解可在一個月內,叫他送件。

如此情況下,只好回他們說,可以分期,但是頭期他姑姑說最少1萬以上,回去籌錢回去商量。只付我修車2萬5仟(實修實付,超過我自賠錢),醫藥費含坐車資(實支實付),我請假的錢我只跟他們要1萬元,其它我自賠錢(二個月,不確定看公司給假,我一個月3萬)。當時沒寫和解書,因醫藥費不確定。PS:也沒寫筆錄和三聯單

22日,我後來想想不對,當時對方的安全帽是高級貨SOL的廠牌最少有一、二仟元以上,且當時路人說他的機車有改過,路人又拿他遺留的後照鏡,說這是改裝的,且當時和解時,他們都拿智慧型手機,又做計程車來,且他母親和姑姑我好像曾看過她們經營異國口味的麵攤(在新建的透天1樓-菜市場邊),一直有點懷疑他們說假話沒錢的事情。後來我妹妹說低收入只是他們說說,又沒證明,又低收入,又不代表沒錢,因妹說她說她鄰居親戚報低收入和殘障可以開名車。當時我妹我打電話最少要將修車的錢付清,其他才分期,後來談不龍,就約他們27日談和解,對方說那天給一萬元其他分期,(之前說最低1萬元,說要去籌錢商量,變成一萬元)(一天就可以籌到1萬???)

請問我應該如何處理,我目前難處是我每個月要繳房貸約一萬多元,還有卡債每月約6~7仟元,若要先幫他們先支出修車和醫藥費,錢有點打不過來。若是和解的話一些保險都不能賠,機車險也不能賠(因為私了警察不能建檔)。常常有人說妳若和解,只能拿到頭期,後面就拿不到了。又在考慮若送件出來,警察說那男高中生會被關,請問我應該如何談和解,若他們只願意拿一萬元出來當頭款,我是否要請警察送件呢???

小昱 105-01-23 03:17

請問未成年無照肇逃,網路上不會被關,請問是否正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未成年部分會依少件事件法來處理,有可能會被收容,而若要和解,法定代理人應一併出來談,並建議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3 11:41

您好,

 

1、無照駕駛本身只會被罰錢,肇事逃逸的部分會因為是未成年而減輕刑責,加上並無人重傷死亡,是以該名少年應不至於被判刑入獄,至多易科罰金

 

2、建議您還是應該請求您應得的賠償金額,若對方確實有經濟上困難,可略作酌減,但對方仍應每月工作努力分期償還,而不該以沒錢為藉口。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Momo 105-01-11 09:41
我男朋友之前因為吸食毒品而被要求要去感化 可是他卻一直沒去感化 結果變成通緝犯 可是他之前有去勒戒 有時候也會被抓到警察局驗尿確定都沒在吸毒 他昨天被騙去警察局 結果直接開庭 開完馬上就被抓去看守所了 這樣要關多久?可以交保嗎?而且我們沒結婚 可是有同居而且我懷孕了 這樣可以去會客嗎?
andy 105-01-10 19:25

想請問一下 我的另一半有吸食安非他命的情形

今天甚至被我發現家裡有所謂大象針的瓶子

請問一下 如果我想要匿名檢舉他需要準備什麼

我現在本身有他吸毒時被我偷拍下來的照片以及他的吸食器照片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持現有事證向警方檢舉,警察會再通知您先生前去驗尿,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0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拍照後,向派出所檢舉,但您男友可能有遭觀察勒戒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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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0 23: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拍照後,向派出所檢舉,但您男友可能有遭觀察勒戒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    回覆閣下所述問題,指數殘留是指毒品反應濃度>300ng/ml表示呈陽性反應,則認為是有毒品殘留於體內,一般可檢出甲基安非他命之最長時間為14天,是服用甲基安他命後,最低於服用後96小時內可由尿液檢測出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nico 105-01-07 20:41

我從小有認知到現在30歲了,家裡叔叔因為吸毒的關係反覆入獄,好像一直都沒有戒毒成功,只要他出獄家人就會遭殃,不出去工作賺錢,在家裡跟每個人討錢去吸毒賭博,家裡討不到錢就去跟各個親戚家要錢,美其名是借,但親戚借給他都討不回來,所以幾次之後也都不再借他錢,之後就開始跑到我爸公司去鬧,甚至找我爸同事借錢,借了都是我爸再還,因為我爸怕他再去鬧對人家不好意思,所以之後他要錢我爸都會給,他也就養成了伸手要就會有錢進來的習慣,把我爸當成金山銀山,家裡除了我爸以外已經沒有人會再給他錢了。從以前到現在只要他出獄就是這副德行,工作都撐不久,要錢、吸毒、入獄,這樣子一直輪迴。

這次是他出來最久沒有被再度入獄的時候,剛開始還有去工作、同時說自己有去喝美沙冬戒毒,一段時間後又嫌太累,索性又不出去工作了,也開始跟我爸要錢,真的很懷疑他到底還有沒有再吸毒,因為沒有證據所以也無法報警抓他,從小到大家裡一直都是這種情形,真的很想把他趕出去,但爺爺與爸爸都是基於是自己的兒子跟兄弟狠不下心,每次都被他討錢的時候氣得要死,但還是很要緊他。家裡供他吃住沒花到他所賺的錢,還被他討錢討到精神快分裂了,這種情形我看了二十年有了,真的極度受不了,真的很希望他出去立刻被車撞。

當我媽沒幫她買早餐就罵我媽,還說我媽欠他,對這個家完全沒有貢獻的明明是他,三不五時就對家人開炮,說真的這個家沒有人對不起他,是他對不起我們這些人,真的是吸到精神有問題,沒有的也被他說到有,有一次我媽看他在家裡整天發呆看電視睡覺,爺爺人不舒服,只是唸他一句:「你爸人都在不舒服了也不會幫忙做點事。」就立刻回嘴罵我媽,還詛咒自己爸爸,說要分財產。想請問這種情形該怎麼解決?要怎麼知道他有沒有再吸毒?拿了錢都往哪裡跑?謝謝

您好:

1.  因為您叔叔和您住在一起,因為吸毒者恐有暴力傾向,若對方在家中有任何暴力行為,甚至家人有被暴力傷害之行為,請您立即錄音錄影並報警,請警方處理或直接向警方要求申請保護令,以保護您與您家人之人身安全。

2.  至於您叔叔的問題,建議可以撥打戒毒成功專線0800-770-885(24小時免付費),或是到衛生局去洽詢,讓他檢驗尿意確認是否有吸食,若有繼續吸食就建議進入醫院治療。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小均 105-01-04 11:24
本人二審判決3年八個月 我原先從頭到尾都沒認罪.因為我真的沒有賣.但是二審審判長說 我不認的話就把59條拿掉變回7年 給我跟律師去庭外私下討論兩分鐘 另一被告說我跟律師離開後審判長說 若我認罪的話就給我緩刑 律師當時跟我說 我看乾脆我認好了 預防被判7年.搞不好我認罪還可以緩刑.因為這樣時間又那麼短.所以我就說認罪..結果宣判被判3年八個月. 一審證人指證警詢跟審理時說的不一樣.有利於我的都沒被採納.都只一面聽於證人的說詞.而證人在警局又沒驗尿.他沒驗尿報告怎麼能說他有吸食又是跟我買的?我跟他根本不認識他只是我男友的同學而以我也沒跟他當面說過話.他也有說我跟他沒有對話.只見過兩次.而我跟他唯一得通聯藝文就只有一句他打電話到家裡我接聽我說(他出去了.他叫我拿給你) 但是我當時拿給他的明明就是現金.他在審理時他也不否認我有拿過錢給他.但是他卻說我當時是拿毒品給他.另一次是他打給我男友.我男友說(我叫我女朋友下去).他卻說當時是我拿毒品給他.警詢說我是直接拿給他一看就知道是毒品.審理時又說我是用衛生紙包著給他.而他又無法證明只說我就是拿毒品給他.說我應該知道之類等等.真的很冤枉.而且他在警詢又沒驗尿.程序這樣對嗎 沒有可能是他為了自保而亂栽贓嗎(減輕其刑那條)他也沒驗尿如何證明他有吸毒?又說是跟我買的? 希望能電話詳談 現在要上訴..急找對這樣案件擅長有把握上訴不被駁回值得信任的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04 1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收到二審判決十日內盡快委任律師聲明上訴,並撰擬上訴理由狀,三審上訴為法律審,非事實審,若僅針對二審認定事實之部分加以著手,恐有裁定駁回之可能,建議可針對二審判決適用法律有違背法令之處,加以多加著墨,方有廢棄原審,發回二審再為審判之機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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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4 1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收到二審判決十日內盡快委任律師聲明上訴,並撰擬上訴理由狀,三審上訴為法律審,非事實審,若僅針對二審認定事實之部分加以著手,恐有裁定駁回之可能,建議可針對二審判決適用法律有違背法令之處,加以多加著墨,方有廢棄原審,發回二審再為審判之機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能否上訴成功必須要看卷宗內容

否則很難只憑電話中談論即可知悉如何上訴

這是有難度的

所以建議要面談才能夠知悉

以本案來說

證據調查不完備

因為偵查中、審判中矛盾陳述

應該要仔細調查清楚以釐清真相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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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二審認罪,所以上訴成功本即有難度,且要針對先前卷宗內容來攻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5-01-04 22:44

販賣毒品案件,購毒者所稱向某人買受毒品之指證,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須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而所謂補強證據,係指購毒者之指證外,其他足以證明其關於毒品交易供述真實性之別一證據而言,必須與毒品交易之供述具有相當程度之關聯性,足使一般人對其供述無合理之懷疑存在,而得確信其為真實者,始足當之。倘以販毒及購毒者間對話之通訊監察譯文作為購買毒品者所指證販賣毒品犯罪事實之補強證據,必須其等之對話內容,依社會通念足以辨別明白其所交易標的物之毒品品項、數量及價金,始為相當,否則對於語意隱晦不明之對話,即令指證者證述該等對話內容之含意即係交易毒品,本身仍屬購毒者單方之指證,尚不足作為其所述犯罪事實之補強證據本件原判決認定蘇宏森有販賣甲基安非他命予黃怡綾犯行,係以黃怡綾之證言及卷附蘇宏森於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六日、一月七日與黃怡綾對話之通訊監察譯文為其論據,然蘇宏森自始否認有販賣甲基安非他命之犯行,細繹上揭通訊監察譯文,並無蘇宏森與黃怡綾言及毒品種類、數量等具體內容或一般熟知毒品暗語之對話,尚無從判明其等所交易毒品之品項及交易之方式為何,自不足作為其等所述犯罪事實之補強證據。且本案似未扣得任何含有甲基安非他命或其他與販賣毒品相關之證物。似此情形,如何得謂黃怡綾於警詢、偵訊時所稱向蘇宏森購買甲基安非他命之證言確與事實相符?非無再加研酌之必要。原審未進一步究明,遽採黃怡綾之指證為上訴人確有販賣第二級毒品犯行之認定依據,自嫌速斷,且有理由不備之違法。」(最高法院一○二年度台上字第一四七八號判決意旨參照)「施用毒品者之指證某人為販毒之人,雖非屬共犯證人類型,但因彼此間具有利害關係,其陳述證言在本質上存有較大虛偽性之危險,為擔保其真實性,本乎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二項規定之相同法理,自仍應認為有以補強證據佐證之必要性,藉以限制其證據上之價值。此之補強證據,必須求之於該指證者之陳述本身以外,其他足資證明其所指之犯罪事實具有相當程度真實性之別一證據。以毒販間通話之通訊監察譯文作為施用毒品者所指證販賣毒品犯罪事實之補強證據,必須其等之對話內容,依社會通念已足以辨明其所交易標的物之毒品品項、數量及價金,始足與焉,否則對於語意隱晦不明之對話,即令指證者證述該等對話內容之含意即係交易毒品,除非被指為販毒被告坦認,或依被告之品格證據可供為證明其具犯罪之同一性(如其先前有關販賣毒品案件之暗語,與本案通訊監察譯文內容相同,兩案手法具有同一性),或司法警察依據通訊監察之結果即時啟動調查因而破獲客觀上有可認為販賣毒品之跡證者外,因仍屬指證者單方之陳述本身,自尚不足作為其所述犯罪事實之補強證據。原判決認定朱佑鎧於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九日晚間販賣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予潘奕達未遂等情。係以朱佑鎧與潘奕達於九十七年十月九日二十一時一分五十八秒起之電話通訊監察譯文內容,及潘奕達於警詢證稱:上開譯文內容為其與朱佑鎧之通話,「穿褲子的妞」是指毒品K他命,「我要二十」是指二十包;毒品K他命係以每包新台幣(下同)四百元以下的價格(每次交易價格不一)向朱佑鎧購得等語,為其所憑之證據(原判決正本第五頁倒數第十行至第六頁第六行)。然朱佑鎧始終否認有上開販賣毒品之犯行,且上開通訊監察譯文內容,依卷內資料及原判決所載,潘奕達係謂:「那個『沒有褲子的妞』還有嗎?」(原判決正本第五頁倒數第七行)。而潘奕達於警詢係稱:「穿褲子的妞」指的是毒品K他命等語(原判決正本第六頁第四行、第七頁第三行),與通訊監察譯文之用語並非一致。則其於電話中所謂「沒有褲子的妞」,能否確認係指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已非無疑。又潘奕達嗣於偵查中翻異前詞,改稱:朱佑鎧並沒有販賣毒品,於警詢之所以如此陳述,係因員警在錄音前告知他要將譯文的數量都說成是愷他命,這樣就會沒事;員警告知已經掌握相關販毒證據,若不承認,會一起列為毒品被告,因而才會指證;前揭通話譯文的內容並非購買毒品之意等語(原判決正本第六頁第八至十四行)。係指於警詢受有脅迫而為不實之供陳,其陳述是否屬實?核與其警詢供陳是否出於任意性之判斷攸關。原審並未查究明白,遽以單純施用第三級毒品並無刑責,潘奕達亦無因此供出毒品來源而得獲致減刑寬典之誘因等(原判決正本第七頁第五、六行),與潘奕達抗辯不相關連之論據,資為判決基礎,而認其警詢所陳為可信,亦嫌速斷。從而,關於此部分得否僅憑語意隱晦不明之通訊監察譯文,及潘奕達於警詢中就通訊內容尚非明確無疑之陳述,互為補強,即認朱佑鎧確有上開販賣第三級毒品之確切證據,而至無可懷疑之程度?饒堪研求。最高法院一○二年度台上字第二八○號判決意旨參照,詳附件二。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所謂證據,須適於為被告犯罪事實之證明者,始得採為斷罪資料。亦即證據與待證事實應有關聯性,始得採為認定事實之依據。原判決認定朱佑鎧另於九十八年一月十七日販賣第三級毒品予劉宗銘未遂等情,係以朱佑鎧與劉宗銘於九十八年一月十七日二十一時三十分十九秒之電話通訊監察譯文內容為主要證據。然朱佑鎧與劉宗銘均否認有毒品之交易,並稱上揭通話內容與愷他命無關云云。原判決雖以證人即劉宗銘女友羅渝方於第一審審理時證述:其與簡妤欣之通話譯文中「下面」指「愷他命」等語,證人潘育奇證述:其與簡介翌、簡妤欣之通話譯文,上面代表「搖頭丸」,有時會以「樓上代替」,下面代表「愷他命」,有時會以「樓下」代替等語;參以潘奕達於警詢亦陳稱:「穿褲子的妞」為K他命之代號等語。資以佐證認定:朱佑鎧與劉宗銘通話內容之「下面」即為愷他命云云(原判決正本第八頁第十二行至第九頁第七行)。然依原判決理由欄上開引敘,羅渝方所謂「下面」指愷他命等語,係就其與簡妤欣之通話內容而為說明;潘育奇所謂「下面」代表愷他命云云,係就其與簡介翌、簡妤欣之通話譯文所為之陳述;至潘奕達稱「穿褲子的妞」為K他命之代號等語,能否引伸其意,而轉為對「下面」用語之解釋,亦非無疑。而以上三人所述各情,均非就朱佑鎧與劉宗銘之通訊監察譯文內容而為說明,則渠等所陳各節與原判決所認朱佑鎧販賣愷他命與劉宗銘究有何關聯,而得採為認定事實之證據?原判決未深入審究並闡述明白,遽以上開不明確之通訊監察譯文內容,及其關聯性尚有疑義之第三人之供陳,遽為不利於朱佑鎧之認定。難謂適法。朱佑鎧上訴意旨執以指摘,即非全無理由。應認原判決關於朱佑鎧部分有撤銷發回之原因。」(最高法院一○一年度台上字第一六八一號判決)。 

這應該你 用得到  判決違背法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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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勇維律師(清流法律事務所 律師所長)

學歷:
國立高雄大學法律研究所法學碩士
國立台北大學司法學系法學士

經歷:
曾任屏東、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司訓所四十三期結業
高雄地方法院書記官
87年地政士考試及格
89年書記官考試及格
89年高等檢定考試法務類考試及格
90年司法官考試及格
101年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看守所國家賠償審議委員
高雄及屏東法律扶助律師
高雄市議員蘇炎城議員服務處諮詢律師
(每星期三晚上7:00-9:00在鳳山市光遠路187號)

執業地區:台北、桃園、新竹、南投、嘉義、高雄、屏東、台南、雲林
專長:刑事案件

http://www.cinglioulaw.com/edcontent.php?lang=tw&tb=1

單純整理一下最近勝訴或目標達成的案件(又增加好多好多了,看何時達到百勝@@) 
壹、刑事部分: 
一、 無罪: 
(一)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4年度易字第245號 
人頭帳戶遭騙案件。(不過二審被幹掉了) 
(二)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4年度易字第62號 
使用BT遭控違反兒少條例案件。(不過被凹緩刑了@@) 
(三)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一○四年度易更字第二號 
使用連結違反著作權法案件。(台非撤銷的),二審無罪確定。
(四)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原重訴字第一號 
無罪(運輸第二級毒品部分,全部的共犯都有罪,只有我的當事人無罪,而且檢察官沒上訴,確定了)。 
(五)104 年 選訴 字 第 19號,我們是候選人,無罪,賄選的樁腳被判刑。 (民事也是原告之訴駁回,屏東地方法院104年度選字第11號)
樁腳咬候選人,但是證詞矛盾太多,在交互詰問制度下徹底被擊垮。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1230001450-260102  
二、 最高法院案件 
(一) 非常上訴成功 
最高法院刑事判決一○四年度台非字第一○三號 
違反著作權法 
(二) 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最高法院以103年度台上字第3997號。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案件,二審被判二年八月,上訴最高法院救援成功。 
三、重大案件變更起訴法條 
(一)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 年 重訴 字 第 18號,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案件,法定刑是死刑或無期徒刑。 
檢察官起訴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人犯一直在押,而且法醫也作證認定是殺人,但是在邵律師提出疑點說服法官的情況下,改判過失致死,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宣判日諭知交保。 
http://apple.nextmedia.tw/ …/%E4%BA%BA%E5%80%AB%E6%82%B2%E5%… 
http://www.appledaily.com.tw/ …/%E5%B0%81%E5%98%B4%E9%98%BB%… 
四、 高院撤銷案件 
(一)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判決 104年度上訴字第492號 
毒品案件一審認定販賣,二審撤銷改認定轉讓。 
(二)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 103年度上訴字第1146號 
毒品案件一審未認定偵查中自白,二審撤銷認為偵查中檢察官未詳盡提示,改認有自白減刑。 
(三)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103年度上訴字第1023號 
毒品案件一審未查明有精神耗弱之情形,二審撤銷減刑。 
(四)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 103年度侵上訴字第53號 
妨害性自主案件,一審認定對未成年強制性交判十年,二審認定對成年人強制性交未遂改判六年半。下面是蘋果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 …/20150204/554138/ 
(五)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3年度上更(一)字第55號 上開最高法院撤銷發回之兒少案件,改判強制罪,有期徒刑六月,緩刑二年。(原來二審判二年八月) 
(六)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3年度侵上訴字第68號強制猥褻案件,一審判有期徒刑八月,監護處分三年,二審撤銷改判有期徒刑六月,得易科罰金,監護處分一年。 
(七)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4 年 上訴 字 第 544號,一審判六年,二審判五年二月。強盜罪。 
(八)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104 年 上訴 字 第 823號, 
一審八年二個月,二審七年八個月。販賣毒品。 
五、擔任告代,高院撤銷一審無罪判決部分 
(一)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3年度上易字第772號判決。撤銷一審毀損無罪之判決,改拘役四十天。(我們是二審告訴代理人) 
六、高院駁回檢察官上訴,維持無罪判決。
(一)智慧財產法院104年度刑智上易字第76號。
七、重大案件不起訴處分: 
(一)高雄地檢署104年度偵字第12305號 
檢察官認為販賣二級毒品的案件,內勤聲請羈押,我臨危受命前往法院到庭,外面的家屬已經把入監的所費準備好,請我準備給被告,在有人指認及有譯文的情況下,法院駁回羈押聲請,交保十萬,現在檢察官被告販賣二級毒品部分為不起訴處分。 
(二)臺南地方法院一○四年度偵緝字第五零六號 
本件當事人因前往大陸經商,被通緝不知情,今年五、六月間遭競爭對手報復, 
以遭臺灣通緝為由在大陸坐黑牢三十天,通知刑事局潛返後內勤陪訊,無保請回,之後為不起訴處分。 
(三)高雄地檢一○四年度偵字第一三五四八號 
車內收到七十三公克的甲基安非他命,警方移送意圖販賣而持有,被不起訴處分。 
(四)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31184號不起訴處分書。當事人認識在酒店上班的女子,交往一段時間後個性不合,想分手,女方告強制性交。感覺於我心有戚戚焉啊。
八、檢察官聲請羈押遭駁回 
(一)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聲羈字第317號 
販賣第二級毒品案件,有人及譯文最後法院駁回檢察官聲請,改以十萬元交保(後來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 
(二)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3年度聲羈字第762號 
檢察官被告有勾串證人及反覆實施竊盜之虞,聲請羈押,法院改二萬元交保。 
九、我方緩刑 
(一)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4年度審交易字第109號 
我方業務過失致死,有期徒刑六月,緩刑二年。 
(二)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3年度原簡第9號 
我方違反水土保持法,有期徒刑六月,緩刑三年。 
(三)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一○四年度桃簡字第一七七四號, 
我方違反兒少條例,有期徒刑三月,緩刑四年,緩刑期間繳八萬元。 
(四)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4 年 審易 字 第 1239號 
O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並應履行如附表 
二所示之負擔。 
本件告訴人告訴壹佰多條業務侵占罪,但是小弟先搶先一步自首, 
然後佐以萬法歸一,一歸何處法理,(萬法歸一,一歸何處,是清流營業秘密,不可說,不可說)讓檢察官以接續犯起訴壹條業務侵占罪(接續二年) 
偵查案號:高雄地檢署104年度偵字第11381、11382號。 
最後再以國歌中,一心一德,貫徹始終之法理,說服法官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五年。(以上虎爛完畢,當然一定有和解,要不然就沒有因果了) 
十、兒少緩起訴處分 
其實這個沒什麼,我比較希望拼無罪,但是幾乎沒人有這個勇氣,大部分偵查中投降輸一半,會貼出來是因為最近有遇到當事人沒請律師要投降檢察官不給降,一定要送法院的@@) 
(一).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6272號緩起訴處分書,與十五歲之女子性交易1次。 
(二)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11447號緩起訴處分書,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性交易一次。 
(三)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11453號緩起訴處分書,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性交易一次。 
(四)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11448號緩起訴處分書,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性交易2次。 
(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8421號緩起訴處分書,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女子性交易二次。 
十一、起訴案件,但是用較輕的法條: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1144號 
本件被告被移送及告訴刑法第222條的加重強制性交,法定刑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理由是被害人稱沒有服用安眠藥,但是在被害人的體內驗到安眠藥,被害人堅稱是被告下藥的,在勇公律師的努力下, 
檢察官認為有可能係被害人自己吃安眠藥,並非被告下藥,而改起訴刑法第225條的趁機性交罪,法定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 …/20150419/595119/ 
http://www.appledaily.com.tw/ …/%E3%80%90%E6%9B%B4%E6%96%B0%… 
十二、量處最輕刑度: 
(一)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4年度審訴字第589號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 
當事人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緩起訴期間再犯,三罪,法官還是願意給我們三罪各處最低刑度六個月。阿彌陀佛。 
貳、民事部分 
(一)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4年度勞上字第1號, 
駁回對造上訴,我方全勝。 
(二)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4年度再字第3號 
駁回對造再審聲請,我方全勝。 
(三)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3年度婚字第202號 
准我方離婚聲請,我方全勝。 
(四)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104 年 婚 字 第 157號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當然我們是被告) 
(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3年度選字第11'12號(選舉案件) 
OOO之當選無效。當然我們是落選頭,告贏可以遞補上去的。 
(六)台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重訴138 
被告應給付原告450萬元 
(七)台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訴 字第752 
被告應給付原告210萬元
(八)屏東地方法院104年度選字第11號安股,原告之訴駁回。(檢察官起訴當選無效,我方靠交互詰問制度,在樁腳死咬候選人賄選之情況下,徹底問垮樁腳證人,故刑事無罪,104 年 選訴 字 第 19號,民事檢察官起訴當選無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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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佑 105-05-12 12:12
回覆 邵勇維律師 的發言內容:

請問未經他人同意可以隨便拿他人判決文出來張貼嗎?而且案子也不是你幫我打的!

你的行為造成我很困擾!可以不要張貼我的判決文嗎?

Howard 105-01-04 02:30

我最大的親哥哥育有2子女離婚,在十年之前就染上毒品,一直到現在已經犯了4~5次以上,常進出監獄,也幫助過他易科罰金好幾十萬,希望他能反省悔改。去年4月左右又進入監獄服刑,剛好母親又患重症,11月出來希望他能悔改好好接手家裡事業,也真的好好開始接掌家業工作,但是毒癮又再犯了,這次藉口壓力大,不施用毒品沒精神不會工作。一直以來經常疑神疑鬼,被害妄想,脾氣暴躁,也有輕微暴力傾向,前幾年嚴重時還跑到別人家裡去,也亂摔東西,還沒有傷害到人,不過他的前妻有被他施暴過。今年11月又再被警方使用搜索令查獲持有毒品(應該是安非他命),而在等法院結果的這段時間,我想還是一直有在施用毒品,因為脾氣真的很暴躁,也一直懷疑東懷疑西的,最近就因為老家有急事要過去,他誤會錯到場的時間,加上他子女愛賴床,拖拖拉拉,又愛頂嘴,就拿遙控器砸女兒,用拳頭用力槌女兒的頭,也用腳踹,小兒子也有給他打,然後責怪每一個人,說我爸媽寵壞小孩才會這樣(從小都是由我爸媽帶大,他幾乎沒在照顧)。前陣子因為長輩親戚犯了錯他還想去打人家,最後被拉住,也有用網路通訊軟體威脅親戚,他已經犯錯太多次了,已經快放棄他了,從出社會以來沒賺到錢養家就算了,還添一堆麻煩,已經在他身上(包括出錢讓他開店、結婚、養小孩、繳毒品的罰金等等)花了上百萬,這是他的判決他還說應該可以易科罰金

以上是稍微解釋一下問題的原由

問題1.像這樣已經吸毒成癮有暴力還有威脅人的傾向,傷害到家人的行為,能申請到保護令之類的嗎?

問題2.他這種吸食毒品累犯還可以易科罰金嗎? 不行的話可以關幾年? 

問題3.假如真的能易科罰金,我能有甚麼管道讓他不再讓家裡受到傷害? 我母親重症勸他他都繼續吸,我也在他服刑時勸他好好工作要戒掉,所以勸他去戒毒村勒戒中心甚麼的我想還是沒辦法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4 09: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蒐證之後聲請保護令

2、施用毒品的部份,依法可以易科罰金,不過部分的法官跟檢察官還是會否准,家人可以嘗試寫的陳報狀給法院或是檢察官,說明一下家裡的狀況。

3、倘若他願意主動戒治,有一些民營的機構、醫院可以協助,倘若不願意,就只能透過舉發的方式讓他入監治療。

小均 105-01-03 23:52

本人二審判決3年八個月  我原先從頭到尾都沒認罪.因為我真的沒有賣.但是二審審判長說 我不認的話就把59條拿掉變回7年 給我跟律師去庭外私下討論兩分鐘 另一被告說我跟律師離開後審判長說 若我認罪的話就給我緩刑  律師當時跟我說 我看乾脆我認好了 預防被判7年.搞不好我認罪還可以緩刑.因為這樣時間又那麼短.所以我就說認罪..結果宣判被判3年八個月. 一審證人指證警詢跟審理時說的不一樣.有利於我的都沒被採納.都只一面聽於證人的說詞.而證人在警局又沒驗尿.他沒驗尿報告怎麼能說他有吸食又是跟我買的?我跟他根本不認識他只是我男友的同學而以我也沒跟他當面說過話.他也有說我跟他沒有對話.只見過兩次.而我跟他唯一得通聯藝文就只有一句他打電話到家裡我接聽我說(他出去了.他叫我拿給你) 但是我當時拿給他的明明就是現金.他在審理時他也不否認我有拿過錢給他.但是他卻說我當時是拿毒品給他.另一次是他打給我男友.我男友說(我叫我女朋友下去).他卻說當時是我拿毒品給他.警詢說我是直接拿給他一看就知道是毒品.審理時又說我是用衛生紙包著給他.而他又無法證明只說我就是拿毒品給他.說我應該知道之類等等.真的很冤枉.而且他在警詢又沒驗尿.程序這樣對嗎 沒有可能是他為了自保而亂栽贓嗎(減輕其刑那條)他也沒驗尿如何證明他有吸毒?又說是跟我買的?

 

現在要上訴..急找對這樣案件擅長的律師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4 10:15

您好,

 

上訴第三審須於10日內提出,依您的情況,可主張第二審判決違反證據法則等理由請求廢棄之,建議應盡速備齊所有相關資料,委由律師處理,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攜帶相關資料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04 12: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收到二審判決十日內盡快委任律師聲明上訴,並撰擬上訴理由狀,三審上訴為法律審,非事實審,若僅針對二審認定事實之部分加以著手,恐有裁定駁回之可能,建議可針對二審判決適用法律有違背法令之處,加以多加著墨,方有廢棄原審,發回二審再為審判之機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4 1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收到二審判決十日內盡快委任律師聲明上訴,並撰擬上訴理由狀,三審上訴為法律審,非事實審,若僅針對二審認定事實之部分加以著手,恐有裁定駁回之可能,建議可針對二審判決適用法律有違背法令之處,加以多加著墨,方有廢棄原審,發回二審再為審判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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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仔 105-01-01 13:27

房客x小姐其實來這邊住很久了,算是我媽的朋友,但是最近我媽中風,所以房屋租賃事務由我在處理,原因在於她的老公,晚上常常深夜回來,會吵到其他住戶,那最近是她老公一直把她家的東西,往我出租以外的公共空間擺放大量雜物,但是我說就算加錢我也不要給她這樣放,但她還是硬是要放,說什麼幾天就搬走了,然後丟垃圾也都不做回收,重點是她老公有吸毒前科,我怕到時候趕他走,怕他會挾怨報復,或是以其他名義來找我麻煩,那我只想要回我的房屋所有權,不要再給他門這樣胡作非為。

那我的問題是Q1:他這樣都會亂擺東西在公用空間,我是否有權力把他東西丟掉?

Q2我若趕他走,怕他對我家人不利,再來是因為我不住那,也沒有保全我怕他對房子亂亂搞?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1 20: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發存證信函要求搬走物品,否則終止契約並要求搬遷。

不建議直接丟棄他人物品,可能會涉嫌毀損罪。

安仔 105-01-02 13:4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律師你好,那我應該如何寫存證信函,需要依某某法條來陳述嗎或是具體陳述,因為合約是今年10月才到期,有相關範本嗎?

 

小臻 104-12-21 16:34

我想問一下

我目前還沒有結婚登記也沒婚姻關係 但生下了小孩

我已經把監戶權讓給男方家了 小孩的姓也都是跟爸爸了 我也把小孩的個人戶籍遷到男方家了

男方媽媽表明要小孩而已 而且男方有吸毒前科 

如果要走法律怎麼走?

如果男方要告女方遺棄這樣告的成嗎?

因為我和男方沒結婚~

如果要要打官司該怎處理

 

生母與小孩之血緣難捨,當初是怎樣將小孩交出?又怎樣約定扶養等?決定後續如何解決。但如果男方家庭有問題,建議先爭取小孩。

阿岳 104-12-18 02:31

各位律師,我有些問題想問

今天收到了通訊監察結束通知書,案由是槍砲管制

因為本人身邊有朋友有涉嫌槍砲刑事案件 前幾天他們都收到了
重點是我完完全全沒有參與 事發那天 我剛好開刀住院了幾天 也完全沒有對外聯絡 

要申請監聽不是要涉嫌重大嗎?因為我無前科 也不吸毒 唯一有可能被牽連的原因就是單純有陣子常連絡 常去他家 

這樣為什麼我會被監聽? 那後續我該如何處理? 如果我覺得監聽得很不明不白有什麼管道能申訴嗎?
因為工作關係都不在台灣 需要因為這件事情延遲我出國的行程嗎? 因為他們事發後都有去做過到案說明做筆錄 單然我是沒有 所以收到這張單子才格外傻眼! 收到這張單子代表後續需要到案說明嗎?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會寄這個單子給你

代表是合法監聽

是無從申訴的

但是如果你迄今沒做筆錄

應該代表沒事了

警方過濾後發現與你無關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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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 104-12-05 17:03

各位律師、專家們好

敝人於103年4月有一場車禍肇事逃逸,案件10個多月後因臨檢遭逮捕,

在先前在104年9月時已經有在法院內調解調解,

並在調解委員的提議下雙方協議和解並於和解書上載明賠償內容,

(敝人提出的賠償僅有交通工具損害的賠償而已,其餘損失含醫療費自己吸收)

在上個月11月初最後一次開庭,當天被告因為第三次吸毒所以正在勒戒所,

和解筆錄上是載明從11月起開始做分期賠償,

開庭時審判長詢問雙方意見後,

被告說他因為入監的關係希望將賠償時間延後10~12個月,

在庭上本人表示不同意,但有提出願意降約3成的賠償希望他請家人代為賠償,

審判長亦覺得敝人提出的條件非常難得希望被告配合,

並且審判長在庭上給予被告到11月底的期限想辦法賠償,

因為此案件在11月底就確定要宣判了,

在11月26號時因為音訊全無也不知道被告是否有要賠償,

於是心急之下寫了一封民事陳報狀到法院,

內容表示和解後從監理站車號查詢才知道被告因從民國96年起已欠繳國庫罰單數萬元,

因此賠償部分申請強制支付也是拿不到賠償,表示會放棄強制支付但希望加重刑責!

以上敝人的問題是民事陳報狀的效力是否會影響到敝人申請強制支付呢??

因為剛剛才從親戚得知如果確定被告名下有動產也是可以申請強制,不一定是要戶頭上有財產才能申請強制支付...

敝人月收入扣除房租只有約八千塊,因為此事故欠朋友的錢還沒還完,即便是幾千塊的賠償對我都很重要...

目前判決書尚未收到

謝謝各位律師、專家耐心看完此篇文章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5 19: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要對方沒有依調解書履行,您就可以聲請強制執行,與刑事案件無涉。

2、倘若對方沒有履行,法院卻給緩刑,您可以聲請檢察官上訴。

一、刑事刑事民事民事

二、刑事部分肇事逃逸一般來說是判一年,因為法條規定一年以上,但是法官又覺得一年以上好重,所以大部分都是判個一年。差別是在於有調解和解的話法官會考慮給他緩刑

三、對方是吸毒的話比較難以期待他會有錢可以還給你。

四、如果是調解成立的話是可以聲請強制執行的,接下來就是你的強制執行功力如何了。在強制執行的領域是八仙過海各憑本事。

五、在這個二十二K的年代要賺錢真的是不容易,除了薪水以外可以考慮做一些小生意,至於做什麼就看你的興趣了。領薪水要致富比較難,做商人比較有機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小林 104-12-07 21:15

謝謝回覆

今天收到判決書了,只判九個月...

判決書上說被告傷害逃逸罪是累犯且有三次毒品案件,

文中最後說...

被告因一時失慮致罹重典,其犯罪具體情況觀之,在客觀上足以引發一般人同情,上可憫恕...

小雨 104-11-30 11:05
我與前夫已離婚6年?小孩監護權一直都是前夫的?最近前夫又入獄服刑?他的現任妻子聲請要更改小孩監護人?到我這邊?可是我並不想要這個小孩? 因為這本來就是在我未成年非自願所生下的孩子?又是吸毒犯的孩子?我根本不想在跟他們有任何牽扯?我現在已經有穩定生活?叫我在去當孩子的監護人看著那孩子? 過著生不如死的生活?根本逼我去死?孩子也不會幸福?請問要怎樣才有辦法不要有小孩監護權?把他送到育幼院
何明諺 (何律師) 104-11-30 11:46

您好:

基本上如孩子生付無法行使監護權,法院通常會最優先考量改定生母為監護權人;

但並非一定,如妳的情形已經另有穩定的生活,可向法官說明此一情形,

改由父親那一方的親屬(如阿公阿嬤)來當監護權人最為適當。

但是千萬切記,孩子是無辜的,他沒有決定父母是誰的權利!!!

以上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30 11: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程序上,必須是兒童及少年或其最近尊親屬、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才有辦法聲請改定。

2. 就您所述的狀況,法院屆時還是會囑託社工進行訪視,倘若您的經濟、環境、背景、能力等沒有問題,屆時還是可能會酌定給您,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答辯才能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30 11: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為第一順位監護權人,您可表達您不適任行使監護權之情形,請求改定為祖父母行使監護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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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30 11: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為第一順位監護權人,您可表達您不適任行使監護權之情形,請求改定為祖父母行使監護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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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1-28 18:24

您好,我想咨詢有關於監護問題……

朋友日前車禍往生,

有一五歲小孩

跟前妻離婚多年,小孩從小由奶奶帶大撫養

兩人當初離婚協議要共同負擔小孩費用,生母從未撫養負擔過…

且生母工作不定,網咖……等,(另外有懷疑生母有吸毒狀況但因沒證據…)

現在,生母要掙得小孩堅護權……

生父的母親很焦急,怕小孩跟著生母會很慘…

請問該怎麼做才能有利於生父那變歸屬…???

 

謝謝您

 

一.要搜集奶奶適合監護的證據

二、要搜集生母不適合監護的證據

三、未成年子女的監護的標準是未成年人最大利益的保護,如果兩邊可以談的話要儘量的談。畢竟奶奶應該是有年紀了,也不可能一輩子都是奶奶照顧呀…

四、隔代教養在爭監護權的時候會被拿出來討論,例如曾有一個判決社工建議記載「原告基本親職能力應為具備,且有基本照顧、親職概念,然原告因工作時間與丁○○、戊○○作息錯開,其生活照顧及親情陪伴多委由案家人,故提醒原告應多與其女友討論如何分工強化其父母職角色,避免隔代教養及親情漸疏離之擔憂)。這個部分如果奶奶這邊有其他的成年人願意協助的話應該會有加分的效果。

五、如果奶奶是唯一的照顧者,這樣很令人擔心呀。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8 19: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生父若過世,監護權可能由生母取得,但您奶奶可提出小孩均由奶奶扶養照顧之證據,生母無給付扶養費之證據及生母可能施用毒品證據等,以利奶奶取得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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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8 19: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生父若過世,監護權可能由生母取得,但您奶奶可提出小孩均由奶奶扶養照顧之證據,生母無給付扶養費之證據及生母可能施用毒品證據等,以利奶奶取得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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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可蒐集生母不適合擔任監護權人之證據,例如長期未工作吸毒等,提起停止親權之訴訟,若勝訴,則會由祖母為當然之監護權人。

104-11-29 01:01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要搜集奶奶適合監護的證據

二、要搜集生母不適合監護的證據

< ... (恕刪)

律師您好,真的感謝您們菩薩,有這樣可咨詢管道幫助很多人……

另外我想請教您,您所說的……若奶奶舉證有利證據為哪些?

還有若大伯二伯同意共同撫養小孩到大,也是該如何提出?

 

再次感謝您!!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先收集生母不適任監護人的證據(吸毒、流連網咖等),以及小孩從小到大皆由奶奶扶養長大之證據,證明尤奶奶繼續扶養會比給生母扶養更佳。 法院判定監護權是依子女最佳利益做判定,並非只參考經濟因素,會依據兒童的年齡、性別、健康狀況和兒童自己的意願,父母的年齡、經濟狀況、職業、品德及意願等條件,並參酌社工人員所作之訪視報告。

3.若大伯和二伯院共同撫養小孩到大,在此方面可向法院提出,以利您方獲得監護權

 

小巴 104-11-27 00:21

文章有點長 拜託耐心人替我解答。

我今年17歲,爸爸在我13歲就因為車禍過世,媽媽也在我13歲時跟另一個男人在一起了

媽媽有工作能力 卻都跟著那個男人做不穩定的工作

媽媽不負起養我的責任 都叫我跟那個男人拿錢 媽媽把我跟她的戶口都遷到那個男人家了

但因為他有吸毒 所以我沒待在那邊。我租在朋友家

請問:我有辦法讓我媽媽。把我的戶口遷到朋友家嗎?

我知道可以請親友代辦 但是只要碰到一些資料她就都不同意 他都把戶口名簿 戶籍謄本藏著 利用我的身份去辦一些補助跟那個男人過好日子 卻都不負責撫養

有合理的理由讓他同意我遷戶口嗎?我真的不想繼續跟一個吸毒人有來往

請問:如果我把戶口遷到朋友家了 對我是低收入戶的資格有什麼影響嗎?

我有家庭扶助中心的補助 沒跟媽媽住在一起 遷戶口了還會領的到嗎?

請問:我媽媽都沒有撫養我,我可以讓她不再碰到我所有的資料嗎

例如辦補助 保險 之類的......我不想在讓他跟那個吸毒男利用我的名義去申辦一些補助

請問:我媽現在都不養我,我以後可以不要負責他的任何事嗎

一、是否同一戶的確會影響到低收入戶的認定。

二、你媽很辛苦的,再來是你要尊重媽機的選擇,就算她選的你不喜歡,還是要尊重她,這個是愛情,沒有什麼誰對誰錯的問題。

三、法律上是有規定如果媽媽沒有養你你可以養少一點,嚴重一點才不養她,但是大部分的法官頂多是認定你要養她少一點。你媽有養過你的,最少在你還是小嬰兒的時候…

四、要努力賺錢養媽媽,光是她生下你餵你奶就應該要養了。

五、要努力向上,多賺點錢,媽媽年紀大的時候需要你的照顧,就像你剛出生的時候需要媽媽照顧一樣。

六、你要加油!加油!加油!

七、律師小時候常考倒數第三名,我考了七年倒數第三名,第八年我就翻身了考第一名。人生總有逆境,改變作法,結果就會不同。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M 104-11-16 21:11

想請問若有人持有毒品不清楚是幾級毒品

Q1:若被抓到判刑,所判下的罰金是吸毒者個人承擔嗎?

如果吸毒者被關,判刑或無工作能力者,罰金會影響到家裡的人嗎?

(比如說吸毒者無給付罰金,家人需要幫他扛下這個爛攤子嗎?)

Q2:若向警方舉報吸毒者使吸毒者被強制抓走到相關單位調查,吸毒自首也願意勒戒,這樣有可能會減輕刑責或無罪嗎?吸毒者為初犯。

(有查到相關法規是自己自發性的去請求治療與自首可能判輕,如果是家人舉發吸毒者讓他強制被帶走的情況呢?)

Q3:如果是觸碰K他命,聽說無刑責,政府設立的機構也不接受勒戒,那這樣的吸毒者,是要找一般的醫院就有相關醫療戒毒嗎?

 

謝謝。

您好:

1.  若被告無法一次支付罰金,可以敘明明家庭經濟及工作狀況等理由向檢察官聲請分期辦理,由檢察官來審核受刑人可以分幾期來繳納,若分期後如果沒有繳納完畢,就會依法強制執行,但僅限於執行被告財產,不會涉及家人。

2.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若對方僅是吸毒者,除非自行自首,家人舉發對於刑責沒有減輕的幫助,但依您的說明,如果是初犯,檢方會先聲請法院裁定進入勒戒處所觀察、勒戒,若勒戒人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就會釋放,並為不起訴之處分或不付審理之裁定

3.  雖然施用第三級毒品沒有刑責,但若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20克以上者,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若在20公克以下,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應限期令其接受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

4.  如欲尋求K他命戒治,可前往衛生署指定之藥癮戒治醫院之身心科(或家醫科)醫師之協助。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6 22: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是施用三級毒品K他命,僅需繳納罰鍰及上毒品講習課程,除非是施用二級毒品,才有觀察勒戒的問題,可於觀察勒戒裁定前,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施用毒品持有毒品或販賣毒品之犯罪,均與家人無關,僅針對行為人之犯罪行為加以處罰,若於偵查及審判中自白承認犯罪,於持有毒品及販賣毒品之犯罪中,均有減輕之機會,又若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於施用、持有或販賣毒品等犯罪,均有減輕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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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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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6 22:07
您好,若不清楚究竟是哪一級之毒品,建議還是趕快委請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並在狀子中表達深刻之悔意而願意接受戒癮治療,以降低檢察官直接聲請觀察勒戒之風險。

另外,若驗尿反應出二級之陽性反應,持有二級之部分將會被吸食二級所吸收,不會另外成立犯罪;相反的,若反應出二級陰性反應,則吸食二級之部分檢察官會為不起訴處分,持有二級之部分會直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通常會判拘役20至40天左右(再未有加重持有之狀況)。

若是驗到K,因屬三級毒品,所以僅需行政罰及上毒品講習課程。 

小智 104-11-02 13:17

親戚吸毒被罰錢

親戚已提行政訴訟

為什麼還是收到執行署的強制執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2 21: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提起行政訴訟還要聲請暫停執行。

104-10-28 11:20
請問律師,我沒有毒品前科的話,要是有人檢舉說我吸毒,我有權拒絕去驗尿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28 12: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您可以拒絕,不過員警可以向檢察官將您強制送驗。

2、倘若您有施用毒品之虞的相關跡證,檢察官就會准許。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8 17:48

若有吸食毒品初始犯罪嫌疑,可能會被聲請強制採尿。若有吸食且已採尿,建議您趕快委請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並在狀子中表達深刻之悔意而願意接受戒癮治療,以降低檢察官直接聲請觀察勒戒之風險。

伊比 104-10-25 23:41
我男朋友國中畢業 沒讀高中 平常他抽煙喝酒打架我不意外 但 前天我放學 (本人我國二)他人卻在派出所 後來他過很久和我說 他從法院出來 還驗尿 我問他怎麼了 他說 他因為好奇 所以吸毒 他似乎是吸食三級毒品 他說最終 要等法院寄通知 我想問 他這樣會被關嗎 會被關 要關多久 這樣要去上戒毒的課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26 11: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施用第三級毒品,可處罰1萬~5萬元之罰鍰,還要毒品危害講習。

2、倘若您的男友未滿18歲,則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法院會綜合斟酌犯行輕重、家庭狀況,少年的態度等來判斷給予什麼處分,最重會有收容、感化教育等,建議您的男友應該與法定代理人一起到案說明,並且委請律師辯護。

104-10-20 05:50

我從小時候5歲時跟妹妹被放在新莊的愛心育幼院到我國小三年級

因為我爸爸在監獄服刑!

後來他回來了,又接我們回家住!但問題是我妹妹從國小一年級的聯絡簿就是我模仿我爸的筆跡簽名的!

他每天都不在家裡,我們有一餐沒一餐的...

到我國小六年級,我爸又要去監獄服刑了,我跟妹妹被帶到板橋市的家扶中心,住在寄養家庭裡面到我國中三年級!

 

國中三年級了,又跟我爸爸回家住,這次比較好一些想要認真當個爸爸,我們被安排到木柵的安康社區租國宅,然後生活但是家暴情況很痛苦....直到我要升高中一年級,我去打工想要負擔我自己以後的學費! 他會到我上班的地方去領我的薪水,還有很多不知道該怎麼說的事情....甚至到後面把我們兩個丟下!

我自己搬到朋友家住,然後工作! 至於我的妹妹被社會局安置

等到我們知道我爸的消息時他已經在監獄了,醫院檢查出他患有愛滋病,因為之前吸毒感染的.......

我們覺得他可憐偶而會去看看他!

但是他的病情越來越嚴重,常常半夜監獄打來說他必須要住院,或者是上班上到一半監獄打電話來要我們去看他!

我跟我妹妹生活過得很艱辛....本來想說讓他保外就醫,然後擠一些生活費幫他找個安養院,但是他的醫藥費,還有之後所有必須負擔的我們都沒有辦法負責....

現在監獄常常請我們趕快把他的醫藥費繳清,並且要我們幫他做所有的事情,我們找了社會局,社會局說他的戶籍地在宜蘭監獄,要我們去問宜蘭的社會局,跑了一趟宜蘭社會局,他們又說不知道沒有處理過類似的事情....

我在想是否棄養他?

但是很捨不得...覺得他很可憐

只是我們兩個都沒有辦法........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paggy 104-10-16 14:42

您好!!我想請教:本人長姐於年初病逝.留下年紀幼子小五及小六.丈夫因吸毒入獄在監服刑.臨終前交代財務由本人管理(未立遺囑錄音).姐夫也知情.長姐病逝後其丈夫出獄.一段時間後要求將所有的帳目釐清後歸還剩餘財產(所有保險給付及醫療等等均須釐清).這點本來沒問題也列了明細和清單並擬定共同聲明書.請律師看過也沒問題.後來有給姐夫請他確認金額及內容.長姐生前有買房.因沒錢買房拿我爸爸的房子和她自己去借款抵押.後來長姐將房子賣掉後金所得一半予我爸爸均分.且為親子之前的一般金錢往來並無借據.有調土地及建物登記簿謄本並沒有看到設定抵押或是清償等相關登記.是拿去作房貸或信貸抑或是以長姐或爸爸的名義借款也不清楚.當初去辦的長姐已死亡.本人父母均不識字也不清楚相關事項.因為是長姐生前的事我們我們沒有插手所以表示不清楚.本來與姐夫商議好釐清長姐過世後的所知項目即可.本人並預擬共同聲明書予姐夫確認.未料幾週後姐夫提出異議請我們說明買房時我爸爸拿房子給長姐作抵押時的借款影本供參考.本人父母均不識字.當初借貸僅將權狀交予長姐辦理.也未過問貸款銀行為何?請問對於姐夫這部分的要求清償和請我們提出相關證明我們是不是可以不用理他?因為長姐生前的事我們不清楚.僅可就過世以後知道的開銷項目列出並歸還剩餘金額.若要一直翻舊帳清算的話我們實在是不勝其擾.請各位律師給我明確的建議該怎麼處理?(長姐與姊夫及小孩一直住在我們家(娘家).長姐與姐夫新資有限所以很多部分是本人父母兄弟幫忙資助的.現在因為後續私人感情問題才會扯出這些事情)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16 16: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房屋是何時賣掉的?

2、倘若是生前處分,並且直接親自交付價金給父親,則應該是沒什麼疑慮,倘若對方仍有爭議,就等對方提告之後在委請律師答辯即可。反之,倘若是死後委託您這樣處理,則必須有相關事證證明,否則確實會有爭議。

沈恆 (沈律師) 104-10-16 17:36

您好!

1.  您只要將代管的資金交還,並就您所知部分交代清楚即可。另要注意,代管資金應屬遺產,應交還給全體繼承人,不能完全交給姊夫。
2.  如果姊夫有其他請求,那就請他自己舉證,若無法舉證即使上法院也會被駁回的。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代管均應小心並留下記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夫 104-10-14 15:58

約2個月前,我委託朋友幫我找藥頭,請他幫我問能不能用電腦交換安非他命,後來我朋友跟藥頭一起來我家頂樓現秤2公克的安非他命給我,下樓時剛好我嫂子回來,看見藥頭匆匆離去,我朋友說要來我家吸食我拒絕了他(因家人不准我帶任何朋友來家裡,我也有跟我朋友說明) 但我朋友還是堅持要吸食,叫我回家拿吸食器帶到頂樓提供他吸食,他吸食完後還要我分給他,於是我回家找容器時發現派出所所長帶兩名員警來我家(我嫂子誤以為我帶藥頭及朋友來家中吸食毒品),並且已經搜過我房間,當時我是將吸食器放包包,警察叫我把包包打開來讓他們搜查(當時我並不知無毒品前科警察是不能強制搜查的) 於是找到了吸食器 然後所長把我帶到我哥房間 問我要不要他幫我 然後才知道我朋友在我家門口外面等我 於是請他進來 經過簡單的詢問及搜查後 所長又把我帶到後陽台說我朋友看起來很狡猾 說要辦我朋友 先要我把安非他命交出來 我說我丟掉了 他搜身搜不到後請我們兩位回派出所 所長說能幫我的就是幫我函送 豈知我朋友居然有差別待遇 所長叫他交藥頭出來就不辦他 所以只有我有驗尿 筆錄也是全程作假 我朋友沒作筆錄也沒驗尿比我早離開派出所 隔月收到第一次開庭通知書真的是可憐到連坐車去法院的錢都沒有(因當時我因另一案屬傳喚人身分,因躲避某些人所以不敢外出工作) 最近收到了通知書 通知我在前天12號需至地方法院報到執行觀察勒戒 我沒去執行的原因是因為中間我有收到可提出抗告通知書 我去詢問所長他叫我不要提告 進去勒戒比較好 是後來有一次我去派出所領取文件 剛好當時值班員警有一點點認識 他關心我有沒有被找麻煩 我當時去看完精神科 他看到我包包裡有四大包藥袋 好奇看了一下 他驚訝的問我說:你有在吃FM2? 我說:嗯,吃5~6年有了(病史約7年,但安非他命是去年103年底因那名友人教導才學會吸食) 他說你怎麼不早說 這在你可以提抗告的時候我可以幫你送在外就醫治療 然後巧遇所長回來 我就說是所長叫我不要提抗告勒戒的 所長聽到居然不耐煩地說 離開這裡最好 且在可提抗告期間 所長還提出我覺得想害死我的主意 他說如果有朋友要來我家吸毒的話 你自己不要吸 打電話給他 他就會來抓人 然後因為我沒吸食當然就會沒事 我心想這事傳出去 我不被打死才怪(吸安非他命甚至級數更高的人是很恐怖的..) 就因為這樣 我回想起來越想越不甘願 我覺得這樣的結果根本就不公平 我覺得所長他沒盡到告知我應有權益的義務 然後這事也是因為我那名朋友而起(現已無往來) 他居然可以逍遙法外 而我就活該倒楣要去勒戒並且多了毒品前科 也因朋友提醒 所以已經沒有再吸食了 但我真的很不甘願 我跟所長無冤無仇為何他如此對我? 我真的氣到想寫遺書,然後把28天份的FM2一口氣吞下去,看能不能見到那些愛我的家人,反正對這世界已無任何眷戀..公平與正義究竟在哪? 我真的看不到...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14 17: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FM2並沒有安非他命的成分,與您吸食安非他命必須勒戒完全無涉,所謂的戒癮治療也不是員警可以決定跟移送的,這個是檢察官的職權。

2、倘若員警有誤導或是誘騙等行為,可以向督察室檢舉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14 21: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施用二級毒品之情形,應於觀察勒戒裁定前,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觀察之期間約為40日左右,期間輕鬆愉快,沒有想像中恐怖,若很不願前往觀察,將被通緝,若能躲過通緝三年,即無須再執行觀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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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14 22:44

您好,若認為有違法事實,可以先向政風室檢舉

小夫 104-10-15 01:09

 請問政風室=督察室嗎? 謝謝

apple 104-10-08 17:16

他是今日凌晨三點半多 在公園運動完 人走在馬路上散步時 忽然被一間超商的男店員在大馬路上硬生生地攔下來 說懷疑他有偷東西 不止一次偷東西(這是第一次的傷害)

 

我兒子因此莫名其妙的事停下散步的腳步 人於是進到超商店內 向店員訴說他真的沒有偷東西 但這時竟變成2位男女店員 對我兒子說了一些不客氣的話 而最可惡的是 那2人最後還威脅似對我兒子說 如果我兒子再到超商 他們就要報警(這是第二次的傷害)

 

於是今日早上 我這個當媽媽的便與爸爸 到派出所請警察一起去超商找店員 並調閱了今日凌晨的店內監視錄影帶 而畫面顯示 店員其實無證據可證明我兒子有偷架上的青箭口香糖

 

我兒子手裡的口香糖,是另間超商買的,而且發票還在!祇是不小心,有將糖帶進了這間說我兒子是賊的超商裡

 

連警察都到了 我們當父母的也到了 而那位男店員卻仍一直說 我兒子甚麼行跡可疑? 在店內的柱子後面站太久 他們很合理的懷疑? 他們不知道為甚麼我兒子要站在柱子後? 他們看不見所以很擔心?

 

 

請問律師、專家:

 

1 一次在店外的馬路上 一次在店內 這超商的店員 怎可無憑無據 說我兒子有偷店內的東西?

 

2 我兒子站在店內的柱子後面他們看不見,竟會是我兒子的錯?所以他該是賊?所以他該承受以後不能再到店內買東西?一旦他去店員就要報警的這種精神傷害?(店員的說法站得住腳嗎?)

 

目前我們已提告了 告店員毀損名譽和威脅恐嚇 但不知您們覺得 這案子會告得成嗎? 贏面大嗎? (有路口監視器影帶 和店內影帶可證明 是店員(店長)引起此事的 而且他沒有證據 祇說我兒子就是看起來很可疑?

 

其實我兒子很乖 不抽菸不喝酒不吸毒 祇是愛運動 如今卻變賊

 

請問 您們還有甚麼好建議 能提供給我這個憂心的母親?

 

為了我那不擅言詞 很害羞 且不擅人際關係的乖兒子 我真需要您們的想法

 

 

謝謝您們 請您們早些地 抽空回覆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08 18: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已經涉嫌誹謗罪,不過必須依據對方的說詞來判斷是否構成,請提供精確的對話內容。

2、但是不會構成恐嚇罪,因為對方說要報警處理,不算是恐嚇的手段。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後續的訴訟程序才能保障權益,可以委任出庭,也可以提出狀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Ghost109 104-10-04 10:42

家人吸毒(以下簡稱A,安非他命),上月以精神問題強制送醫,送醫後經驗尿毒品反應,住院(精神病院)約1星期後,醫生指其精神狀態已有好轉現象,且精神病院畢竟並非勒戒所,所以辦理出院,但A出院後,其家屬均指稱A仍持續吸毒,並有暴力傷人傾向!整個家被弄到烏煙瘴氣。有諮詢過派出所,毒品防制中心,均回覆:報警也不是能馬上勒戒,必須等開庭驗尿等等程序,所以A會有一陣子期間待在家裡,那就更危險了!

想請問各位大律師,能不能主動提供精神病院驗尿報告,來證明A不是第一次吸毒,讓A能在看守所(或勒戒所)待到執行勒戒??

假如不行,能否請大律師給點建議或方向?謝謝您撥空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已報警,則僅能催促警方盡速移送完成程序,以便早日進勒戒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Ghost109 104-10-04 21:55

沒報案!就是因為沒報案,所以想循管道去得到最好的解決方式!!報案後就怕,A會有空窗期能待在家裡面,怕A會有怨恨!!對家人的危險更甚!!

可不可以給我們幫助跟建議??

Ghost109 104-10-04 23:42

這網站的成立,是幫助弱勢還是拉生意?

我不太懂!!讀那麼多書的律師們,成立(或加入)網站的目的,是幫助還是打知名度?選擇性回答問題??

用那麼制式的回答?是用複製貼上??

所以,在這裡問問題,都是留訊息:請到我們事務所,以便得到更詳細的回答??

我想告訴各位律師們~~~我們有法律的問題想提問,不代表我們要吃白食!!

起碼我願意付錢,買你們的專業建議!!但是,我不知道該怎麼尋求幫助,所以上你們的網站來請正義的律師們指點方向!!

你們能不能不要只貼一些制式化的訊息?

Ghost109 104-10-04 23:56

請看完文,再罵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04 2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分析如下:

家人吸毒(以下簡稱A,安非他命),上月以精神問題強制送醫,送醫後經驗尿毒品反應,住院(精神病院)約1星期後,醫生指其精神狀態已有好轉現象,且精神病院畢竟並非勒戒所,所以辦理出院,但A出院後,其家屬均指稱A仍持續吸毒,並有暴力傷人傾向!整個家被弄到烏煙瘴氣。有諮詢過派出所,毒品防制中心,均回覆:報警也不是能馬上勒戒,必須等開庭驗尿等等程序,所以A會有一陣子期間待在家裡,那就更危險了!

想請問各位大律師,能不能主動提供精神病院驗尿報告,來證明A不是第一次吸毒,讓A能在看守所(或勒戒所)待到執行勒戒??

假如不行,能否請大律師給點建議或方向?謝謝您撥空回答!!

您可考慮撰擬刑事告發狀,至地檢署檢舉犯罪,地檢署關於第一次施用毒品之犯罪,若驗尿結果為陽性反應,可能為觀察勒戒之處分,以上均需經過地檢署之偵查程序,且施用毒品之犯罪,不太可能有在看守所羈押之問題,且觀察勒戒之處分,亦僅需於勒戒所觀察35至45天,即可結束,若再施用毒品,亦可能僅有易科罰金之判決,誠心建議您,應盡量幫助家屬成功戒毒,進入勒戒所,情況僅會更加嚴重,勒戒所會讓他有更多接觸毒品之管道與機會,不會是解決問題之方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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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ost109 104-10-05 00:25

樓上大哥;

我都快瘋了,請您看完我整段敘述!!

照您說的,那我何必問?直接報警,管他家人去死唷?了不起,明天社會版多一個我認識的而已!

能不能看完再說??

拜託~~如果付錢,各位大律師能解決,直說!!不要空有平台!!

Ghost109 104-10-05 00:39

請問?您看過我的問題嗎?

Ghost109 104-10-05 00:40

刑事告發狀??

大哥~~~~我乾脆找里長,比較快!!

刑事告發狀?要去告欸~~~~

您看完再來說好嗎?不要濫竽充數!!

Ghost109 104-10-05 00:55

如果~具狀提告!才能達到目的,那派出所要幹嘛?

如果家人遭受迫害,事實明確!那非得有人受傷才能得到重視?

律師辯護的不一定都無罪(只是你們的職業道德,必須相信委託是無罪的)

我是平凡的老百信,我只是想知道怎麼做比較能讓我們可以活下去?

 

104-10-01 18:14

我於104年08月04日在板橋被攔查,但警察攔查我時車子是未發動靜止狀態,也未發現毒品,把我帶回警局時車子也不是我所駕駛的,而我是被帶回警局後自己承認身上有毒品,但我並非在車上吸食毒品也非一邊吸毒一邊開車,為什麼我會被開這張罰單,想請問這是否可以申訴,我覺得很無奈,也有點莫名其妙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01 22: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施用二級毒品之部分,除有施用毒品駕車之犯罪外,尚有可能因施用毒品而有可能須進入勒戒所觀察勒戒,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抗告或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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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01 23:50

可以依據處分書上所稱之救濟方式救濟

104-10-02 11:10

律師您好,我被查獲之毒品為三級毒品K它命

沒有二級毒品需要勒戒的顧慮,因為我實在無力繳納此罰單,也實在不服為何會被開這張罰單,所以想尋求這張罰單的解決方案和意見。  在此也非常感謝房律師的回答

104-10-02 11:18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您是說到裁決所申訴嘛?
啊軒 104-09-24 06:24
那天跟朋友開車去台中,下交流道時被警察攔下,因為朋友在車上抽k菸還留有味道,被攔下時是沒在抽的而我則是我開車,結果就被帶去派出所驗尿筆錄,朋友坦誠毒品是他的也是他吸的,結果ㄧ個月後寄來一張罰單上面寫 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吸食毒品者 叫我到台中裁決處。 但重點是我沒有吸毒,而我也打去當時的派出所問那個警員,他說驗尿結果是陽性反應,但是他也沒附驗尿證明,而且就算真的是呈陽性反應,我常常跟朋友在一起常聞二手k是不是這個原因,我沒有吸毒現在該怎麼辦 希望各位能幫幫我,謝謝
Lillian 104-09-20 20:45

各位律師
我的爺爺發生車禍,被機車騎士撞到,當天往生
將進入司法程序,我爸爸將要出庭
我爸爸因為吸毒即將要執行
請問可以申請延後嗎 

您好:

可以直系血親尊親屬過世為原因,向檢察官聲請延緩執行。

Lynn 104-09-16 10:35

親友吸毒,之前沒按時報到,被撤銷緩起訴

有去地方法院查詢,確定被起訴了

但是一直都沒收到法院的通知

想知道被撤銷緩起訴後多久才會被判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他本人可以先向法院查詢是否已有案號,若已有案號及股別,可以再打電話給書記官詢問目前案件進度,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ynn 104-09-16 10:52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他本人可以先向法院查詢是否已有案號, ... (恕刪)

她本人目前因為精神疾病問題在醫院住院中.....

家屬能夠代替她去地院查詢嗎?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檢察官起訴有二種,一種是簡易案件,會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法院通常不開庭,直接做成簡易判決;另一種是依通常程序起訴,法院會傳被告出庭審理,然後宣判。 如您親友是施用第二級毒品,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2項規定,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檢察官一般會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如您親友是施用第一級毒品,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1項規定,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檢察官會依通常程序起訴。 檢察官起訴後,法院先電腦分案,通常程序的案件大概2周到1個月內就會發出開庭通知,簡易案件不會開庭,如果被告有任何意見,要寫書狀給法院或聲請開庭審理。簡易案件辦案期限是10個月,第一審通常程序辦案期限是1年4月,不過施用毒品案件相對單純,無論哪一種程序,大概半年內會判決結案。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16 21: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第一次施用毒品,均有機會可請求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鈴 104-09-15 12:58

男方仗著小孩在身邊藉故拖延不簽字,分居約三個月,離婚條件後期有不合理的要求,要監護權也要撫養費,婚姻期間對方並無任何薪資證明整天遊手好閒。。還有一些吸毒犯罪等前科監護權方面打從一開始並無要爭取到底,因對方是家中獨子所以我並無要爭取到底,只有要求探視權方面,男方要求不合理,其中提到小孩跟其他人不得有所接觸,更要求探視小孩可以,但是必須要跟他一起負擔小孩生活學費等等,,我覺得不合理卻不知道如何協議,難道我們做媽媽的只能為了小孩探視權而去答應男方不合理的要求嗎?我真的很無力,,。。。可以幫幫我嗎?

小罐 104-09-15 02:12

我與孩子的爸爸沒有結婚,但有生一個小孩,生父有簽認領同意書,小朋友有報戶口,跟父姓,監戶權是雙方共有,小孩目前快四歲了,因為孩子的爸爸吸毒還動手打我&小孩,所以我帶小孩子離開了,我曾去醫院驗傷,<有開驗傷單,但未曾提告>,男方一直是無業狀態,平時花費都是花我的積蓄,小孩從出生到現在都是我在工作養小孩&孩子的爸爸,生父從未盡到撫養小孩的責任,現在我不想讓生父有小孩的監護權.探視權以及更改小孩子的姓氏,如果要打官司我該怎麼做?訴狀該怎麼寫?我有多大的勝算?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15 08: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聲請家暴保護令,並且要求改訂監護權,並且改定子女姓氏。

2、建議先就家暴的部份報警處理,並且到法院的訴訟輔導科詢問狀紙撰擬,不過還是建議委請律師協助就子女監護權、改定子女姓氏的部分提告

3、有多少勝率要看您有多少事證來判斷,不能一蓋而論,倘若對方有吸食毒品前科,對我方很有利。

 

 

黃國政 (Sam) 104-09-15 09:20

Dear 小罐:

 

按照您的意思(由於您的描述比較簡略,可能還必須瞭解更多案件事實內容),依家事事件法第104條規定:「下列親子非訟事件,專屬子女住所或居所地法院管轄;無住所或居所者,得由法院認為適當之所在地法院管轄:一、關於未成年子女扶養請求、其他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之酌定、改定、變更或重大事項權利行使酌定事件。」而於判定監護權時,另依民法第1055-1條規定:「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六、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七、各族群之傳統習俗、文化及價值觀。前項子女最佳利益之審酌,法院除得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或家事調查官之調查報告外,並得依囑託警察機關、稅捐機關、金融機構、學校及其他有關機關、團體或具有相關專業知識之適當人士就特定事項調查之結果認定之。」實務上,法官會委託縣市政府社會局或社工進行訪視調查,對夫妻雙方的基本狀況(上述法條內容為主),提出訪視紀錄。
要言之,改定監護權人事件,法官會考量雙方提出的理由、證據,認定是否有改定子女監護權的必要,同時也會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紀錄及子女之意願(尤其在已滿7以上之未成年人的情形),斟酌一切情形做出判斷。這類書狀,需要您和您孩子實際狀況、以及真正的法律專業介入,才能做出對您最有利的表達。
 
時間上,可能需要半年到一年;而且,必須經過調解程序。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委任,歡迎您與我聯繫!(我的行動電話服務業者為中華電信)...謝謝!
小罐 104-09-15 10:50

前男友對我動手到現在已經過了一大段時間了,還需要聲請家暴保護令嗎?

男方到現在依舊沒有工作,也沒有固定的居住所,因為小孩子也快到就學年齡了,我一方面擔心前男友利用孩子的生父盡而查詢孩子的下落另一方面也擔心他來打擾我們母子目前平靜的生活,小孩目前都叫我現任男友爸爸也和我現任男友相處的很融洽,我們也有結婚的打算,但礙於孩子的監護權是我與前男友共有,導致我要辦理小孩的任何瑣事都很不方便,而且前男友從未對小孩子盡到應盡的責任,我認為他實在是不配持有小孩的監護權,小孩子生父子的印象就是停留在他曾對我們母子倆動手,前男友曾多次傳簡訊跟我要錢或是恐嚇我要對我和我家人不利,甚至坦誠他因為吸毒or嗑藥的關係導致神智不清才會對我和小孩動手動腳,想請求我的原諒

您好:

可以之前有傷害行為和現在有恐嚇行為等為原因,先聲請保護令保護自己及小孩,之後提定監護權、改定姓氏及會面交往之訴訟,建議蒐集對方會吸毒、有暴力行為、未有固定工作等事實之證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15 19:06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另外,若有家暴之問題,建議蒐集相關證據聲請家暴令。

小罐 104-09-15 22:53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 ... (恕刪)

之前有去醫院驗傷,但驗傷單不見了,能否再去醫院請醫生再開一次,我的手機裡有男方傳給我的恐嚇簡訊以及他自己坦誠說他是因為吸毒&嗑藥後導致神智不清才會失去理智動手打我和小孩,簡訊可以當做證據嗎?<而且他以前也有麻藥前科傷害前科>

如果要打監護權的官司訴狀該怎麼寫?因為我實在是沒錢請律師...

小臻 104-09-13 13:34

像我目前未婚生子也和男方沒有結婚 男方又有吸毒前科又一直累犯進去關

可是我本身就有身障的智能障礙的問題加因為之前男友吸毒的關係我又有憂鬱症 這樣我的小孩會變男方的嗎?? 我目前是還沒有真正的結婚狀況下

這又要怎處理

祤棠 104-09-10 13:54

我姊姊有三個孩子
她老公有吸毒(安非他命)

之前也有拿給我姊姊用(已經沒有用了)

後來她老公當著小孩子的面前施暴

小孩子嚇到了(不知道還有甚麼原因,孩子有創商反映)

我姊姊目前住在男友家

男友經濟狀況良好

我姊姊想要申請離婚

但是她老公威脅她

說要把吸毒的事情講出來

那麼我姊姊是不是就會被抓去勒戒

小孩子該怎麼辦

昨晚我姊姊問第二個女兒說

帶她回去他爸爸那邊好嗎

小孩子就崩潰了

現在孩子完全不能接受我姊姊的這段婚姻了 

請問可以申請離婚

毒品的那部分呢?會有甚麼影響嗎

律師 104-09-10 14:20

我可以幫忙

請寫信到我的電子信箱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10 14: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家姐上一次施用是什麼時候的事情?倘若遭告發施用毒品,屆時檢測為陽性反應,則至少會有勒戒以上的處遇。且屆時會因為雙方都有施用毒品,致使子女遭到社會局安置。

2、又,倘若只以對方施用毒品為由訴請離婚,倘若沒有告發對方或是提出相關事證,恐無法讓法官採信。

3、建議應該由您的家姐親自進行正式諮詢判斷有何離婚事由或是委請律師協助提告為佳。

 

一、  就閣下所述毒品離婚監護權法律相關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可與本律師事務所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

因為有家暴歷史,可以不堪同居之虐待提起離婚訴訟,又吸毒部分,因為現已無吸食,難以舉證之前是否有吸食,所以應不至造成影響,且建議於離婚訴訟一併請求子女監護權

可以以不堪同居虐待和婚姻有重大裂痕為理由來起訴離婚,併同處理小孩監護和扶養費部分,毒品部分如沒有再吸食,驗尿就驗不出來,不需要勒戒,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以你們狀況對方吸食毒品

只要能證明基本上離婚是沒有問題的

其他比較細節的問題可以再規劃相關策略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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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10 21: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施用毒品之部分,只要驗尿呈陰性反應,就沒有觀察勒戒之問題,目前若您姊姊想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可提出法定裁判離婚證據,如辱罵姐姐之錄音毆打姐姐之驗傷單等證據,另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問題,若您姐姐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姊姊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之,您姊姊上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一個月約一萬元左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10 22: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施用毒品之部分,只要驗尿呈陰性反應,就沒有觀察勒戒之問題,目前若您姊姊想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可提出法定裁判離婚證據,如辱罵姐姐之錄音毆打姐姐之驗傷單等證據,另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問題,若您姐姐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姊姊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之,您姊姊上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一個月約一萬元左右。

高先生 104-09-08 20:31

請問如果有人說我吸毒拉k可是我沒有!  

還說你藥頭被抓了你一定有吸毒

我要向警察舉發你等。

我為了自清我去榮總自費花了3000減頭髮驗毒,

結果報告證實了我的清白說我沒有吸食毒品,

也根本沒有他所說的藥頭。

因為件事害我跟我老婆被迫離婚

我手頭上有他當時說這話時的錄音檔和榮總的檢驗報告。

請問一下如果今天我要提告我可以告他什麼東西?

可以要求精神陪償和登報道歉嗎?

麻煩請幫我解答謝謝orz!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刑事部分可提誹謗罪告訴。

2、民事部分可請求對方給付精神損害賠償,至於登報道歉是否可行,要看法官認定。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韓葶葶 104-09-08 20:14

我的男朋友很久以前有吸毒,已經戒毒了,因之前的案件目前在服社會勞動服務,

前幾個月因為調單位被要求驗尿,結果上個月收到偵查庭的通知書

今天又去開庭!

法官當庭說:他在不承認他有吸食的話罪會更重

可是他每天都跟我在一起  他真的沒吸毒

卻被驗出700多的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的殘留反應

他自己也很吃驚,因為他頂多是去朋友家玩手遊而已

法官一直堅稱他有吸食,他說的話都不採信

請問我該怎麼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08 21: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施用二級毒品,應於檢察官聲請觀察勒戒前,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9-08 21:05

您好

  不認罪的確有可能判的比較重

  但如果真的沒有吸食,  要作無罪答辯, 就要麻煩妳們 仔細想想, 有無食用哪種會造成檢驗結果之食品或藥物 , 然後請求檢察官或法院 作鑑定

 歡迎來電討論

       陳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08 21:10
您好,建議您趕快委請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並在狀子中表達深刻之悔意而願意接受戒癮治療,以降低檢察官直接聲請觀察勒戒之風險。 另外,若驗尿反應出二級之陽性反應,持有二級之部分將會被吸食二級所吸收,不會另外成立犯罪;相反的,若反應出二級陰性反應,則吸食二級之部分檢察官會為不起訴處分,持有二級之部分會直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通常會判拘役20至40天左右(再未有加重持有之狀況)。
法律小學生 104-09-08 21:15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況 現在既然有驗出毒品陽性反應

             如上面律師說的 應該要想想是否有什麼東西造成這樣的結果

             並且也要趕快爭取院外治療 對你男朋友才好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韓葶葶 104-09-08 21:55

律師您好,由於驗尿前他有吃感冒藥有含鼻塞抗過敏,

可是我們有先註明也有跟驗尿官說!

可是這是開庭法官依然這樣說

法官還說:我還會傳你來,可是下次不是我!我會叫別人來問!

我該怎麼做?

我們有懷疑是空氣吸食!含量700多的安非他命很多嗎?

韓葶葶 104-09-08 22:08
(陳律師您好,由於驗尿前他有吃感冒藥有含鼻塞抗過敏,

 

可是我們有先註明也有跟驗尿官說!

 

可是這是開庭法官依然這樣說

 

法官還說:我還會傳你來,可是下次不是我!我會叫別人來問!

 

我該怎麼做?

 

我們有懷疑是空氣吸食!含量700多的安非他命很多嗎?

 

恕刪)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9-08 22:17

 

您好

   您們如果確定不想往認罪走

   是可以提出食用藥物或 毒品空氣吸食之抗辯

   但如果鑑定結果食用藥物不可能導致吸食毒品之反應或檢察官法官不採信毒品空氣吸食之抗辯

   有被判較重之刑的風險

   這也是要仔細考慮的

   建議您先與律師正式諮詢後再做出最後決定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一、  就閣下所述施用二毒戒癮治療法律相關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可與本律師事務所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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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媜 104-08-30 02:35

您好,我想請問發現另一半吸毒,這是半年來我發現第三次了,這次趁他睡覺我有把吸食器和毒品拍照起來,之前發現都沒報警處理,現在只有毒品照片沒有其他證據,可以隨時請警察來抓他去警局驗尿嗎?抓去了證明他有吸毒的話後續會如何處理呢?

失目魚 104-08-30 04:03

不會!照片裡面只有吸食工具或是毒品.也沒有任何人物或是拍到正在吸食的畫面!這樣的證據毫無說服力!更沒有辦法以這張照片就讓你另一半到案說明!所以你還是在能跟他溝通的情形下!找機會規勸!只要他有回頭.又何必這麼對你的另一半趕盡殺絕呢?讓她人生一輩子烙印了一個洗不掉的汙點!~網開一面.功德無量!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俾便協助。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

您屬於證人、且有證據,基本上警方應該會介入調查,看看先監聽還是直接帶回驗尿吸毒者通常百勸不聽,若您為他好,確實是大義滅親才是正道。如果第一次吸毒,基本上也是戒癮治療或勒戒,不用太過擔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30 16: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驗尿前三天有施用毒品,將呈陽性反應,可能有觀察勒戒之問題,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若呈陰性反應,則針對持有毒品之部分,會有罰金之問題;惟建議您,應好好與家人溝通,若進入勒戒勒戒,通常難以完全戒除,恐遇到更多施用毒品之志同道合友人,了解更多取得毒品之管道,若目前尚未被抓,不建議前往警局檢舉,不一定會有您期待之效果,家人之關懷與支持,往往才是成功戒毒之關鍵,當然,除非您想放棄了,考慮作為裁判離婚之事由,再前往檢舉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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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李 104-08-29 00:55
請問一下律師,我跟我女友是情侶交王有5.6個月了我們有上過床但是我們是親甘情願的重點對方才14歲我22歲我沒有前科他媽媽告我~請問一下我這樣會不會被關我很害怕!!?我們真的很愛對方...

我們男方這很有成意要談,但是女方那說等檢察官那李再談不願意給我們電話,但是我們2個真的很愛對方,請問一下檢察官會問你們有沒有打算要繼續在一起如果我們說有,請問檢察官會給我緩刑ㄇ..因為我真的不知道情侶之間會發生這事情我還以為 性侵犯那種或不讓她回家或給他吸毒那種才會被告或被抓我不知道情侶一方為滿18也會有法律責任我真的很怕...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因對方年齡過小,即便對方是在同意的情況下與您發生性行為,您仍然會涉及刑事犯罪,刑法處罰規定如下,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得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得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該罪處罰不輕,提醒您務必謹慎處理,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健 104-08-28 21:08

各位麻煩幫我了解一下:

 

本人已成年104-8/28日收到警察少年隊傳喚通知書(證人) 剛做完筆錄

 

內容:藥頭被抓警方請我本人去聽一段對話。內容時間104-6月:藥頭打電話給我,問我人在哪裡 回答在檳榔攤。內容大概如此。(電話聲音是我本人)

 

警方做筆錄時 問我認不認識這些人,照片大概有20幾位我都不認識其中一張是我的照片,我都表示不認識,筆錄時本人表示沒吸毒沒與對方交易 但是後來警方拿出藥頭筆錄 表示當下有與我交易 毒品咖啡一包600元 我也否認有與藥頭交易 警方就說我今天是以證人傳喚 如果做偽證是會判刑的,但是我真的不記得有與對方交易 所以都否認,他說對方都說你有購買你還不承認不配合 當下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筆錄中警方叫我去驗尿 假設有被驗出陽性反應 會怎麼樣嗎?

 

警方表示會移送地檢署偵辦 叫我回去等電話如果你要揮就去跟檢察官揮 

 

警方後來有說如果你還想要補充隨時打電話給我 兩天內我筆錄還沒送都還來的急(請問是在暗示我筆錄可以重新做嗎?因為警察算認識的同鄉)

 

因為本人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 如有必要會請律師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本案重點在於您的驗尿報告結果為何?若呈陰性反應,即便曾購買過毒品,亦無法以此證明您涉犯施用或持有毒品罪嫌,但若呈陽性反應,若為初犯,您可能面臨觀察勒戒之處分,但可具狀向檢察官聲請戒癮治療,亦即定時至醫院治療以取代執行觀察勒戒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8-31 13:23

您好

  建議您前往地檢署偵訊前  先與律師法律諮詢 以維權益

                                                                           陳律師 

Nan16 104-08-22 20:57

請問各位大律師.小弟知道吸毒是不好的.但偏偏又網裡頭跳.應該很多律師們不是很想救吧!前天18號凌晨我之前同事的女朋友.需要現金就一直叫我跟她捧場.我早上5點多起床後.想說好吧!怕他一直亂.我就湊了500元.5:30去找他購買了安非他命.在回程的途中被保大臨檢查獲.當時我就自動從口袋拿出來給他們.也坦承是我購買的.也告知他們跟何人購買.把我所知的都交出去了.何況我本身在洗腎.早就想戒掉.17號晚上我還把家中之前跟他購買的還未使用完畢的毒品吸食完然後去睡覺 因為隔天還要上班 哪知早上他要我幫他忙我去跟他購買後就被查獲 ,我是早想戒掉了,因3年前高血壓併發急性腎衰竭後.要洗腎搞得我工作停擺.完全沒收入.變成要靠補助金.但是靠那個一個月4500是養不活一個人的.我身邊都沒親人救我一個人住.為了想盡快能等到移植腎臟的機會一定要戒掉毒癮.我96年在桃園被抓過一次當時是勒戒.之後為了遠離那些人搬下來台中.99年某天有一兩個有連絡的桃園朋友下來找我怎知道他們帶了安非他命來.要一起吸食.當時就他們一直邀請說這個多好.的情況下就又陷下去借果又很不幸的吸食後去了網咖.遇到臨檢警察說我被列為毒品調驗人口要我回局裡驗尿.就跟回去.驗完作筆錄當時我就害怕所以否認.後來連開庭都沒有直接就寄了一張簡易判決書來判刑4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1日1000計算當時就傻了.哪裡去找這120000萬.可能是當時我否認吸食.但驗尿結果驗出有吸食.後來我不知道程序也不知道要怎麼執行就每天下班看信箱都沒再寄公文來就不理他結果不知不覺就從99年-103年都沒事到是成了通緝犯我自己都不知道我也沒躲也沒搬家.在102年我洗腎了.一些同事偶而還是會來找我.又因為洗腎後體力變差無法長時間工作.我是做工的要付出勞力.很辛苦.我就無法天天上工.收入自然少了7-8成.1-3-5-還要洗腎.洗腎所引起的一些併發症.害我常常要去看診都是要錢的.為了賺些錢不得已偶而去找我同是購買安非他命來吸食.讓我長時間不會疲倦.這樣才能賺些生活費.但是日子久了.自己感覺這樣傷害越大.我就慢慢的越來越少購買.控制自己.結果在103年3月也是被臨檢查獲我是通緝犯.就直接移送去服刑去年七月底出監.剛好趁此戒掉不跟他們聯絡後來在今年有一個同事突然打給我來找我他說他現在在賣這個安非他命當下也請我吸食.我是不想跟他購買了但他也是一直三不五時就打來要我幫她湊些現金幫幫他.好讓她回帳.我跟他購買沒幾次他就被抓了.我想我應該脫離了.那知道害他女朋友在6月底的某天打給我說她男朋友進去了要幫她湊些錢寄給他.請我們跟他捧場.唉.礙於情面就幫幫他害得我又陷下去.從7月到8月18號拿了大約6次金額都算小只有500-1000而已.當天被抓到也只拿了500因為我是很不想購買的心態去跟他購買.我是真的很想戒掉了但是他會一直找我所以我就把他交出來給保大員警.當天因無法採尿.等了一整天都沒尿到很晚才去做毛髮採驗.後來在開臨時庭時我也跟檢察官坦白講被抓前晚有吸食.是剩下玻璃球內的最後東西.還有把人交出來.還簽了一張願意作證的同意書.並非為了減輕自己罪刑而說謊.是真想戒掉毒癮遠離這些人等.因為我身邊就剩下她了.只要他不在了我就不會再接觸到毒品了.所以我答應簽署那張只要抓到她我願意出庭作證的同意書.隨後就判我限制住居.就離開了地檢署.但是我不知道.再來會不會去勒戒以我的身體狀況勒戒一定受不了.我更不想讓我老父親知道.會壞了父子關係的.易科罰金我又沒錢.所以想請問各位大律師們帶寫陳述狀貴嗎?我看了幾篇文章都說要就要快在判決書下來之前一定要趕快送出去.我想寫可否在外就醫戒癮治療或社區服務的方式來抵償刑責.因為我本身知道已經沒那個癮了.我真的不能進去勒戒了.請各位大律師幫幫我~感激不盡!  小弟我留下信箱:south6214@gmail.com

 徵求律師速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狀函~~謝謝...因須要盡速遞送意者煩請速聯絡謝謝---可致電0989-305-320  台中地區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22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撰擬相關書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22 23:56
您好,建議您趕快委請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並在狀子中表達深刻之悔意而願意接受戒癮治療,以降低檢察官直接聲請觀察勒戒之風險。

另外,若驗尿反應出二級之陽性反應,持有二級之部分將會被吸食二級所吸收,不會另外成立犯罪;相反的,若反應出二級陰性反應,則吸食二級之部分檢察官會為不起訴處分,持有二級之部分會直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通常會判拘役20至40天左右(再未有加重持有之狀況)。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俾便協助。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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