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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leen 103-11-11 11:36

債務人的本票裁定,但對方躲在大陸,且在大陸開公司有能力可以還,如果對方故意不還錢,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限制對方出境?

鄭瑞崙 (鄭律師) 103-11-11 11:54

您好

您可以拿確定之本票裁定證明向大陸地區的人民法聲請認可

但有期限限制須在兩年內為之

本所有相當豐富之處理兩岸法律事務之經驗

鄭瑞崙律師亦有大陸律師執業資格

可以攜帶相關資料前來

電話073346331

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7樓之5

謝謝 

 

Eileen 103-11-11 11:57
回覆 鄭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可以拿確定之本票裁定證明向大陸地區的人民法聲請認可

... (恕刪)

先感謝 鄭律師您的回覆!!

向大陸法院聲請的是意思是限制他進大陸嗎?因為對方是台灣人,想確定是不是能限制他無法離開台灣,必須遣返~

Eileen您好,

一般是欠稅才會限制出境。欠民間債務,按強制執行法第22條是可以限制出境,但實務上少用。您可能也需要提供一筆擔保金才行。

 

------------

強制執行法第22條:債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執行法院得依債權聲請或依職權命其提供擔保或限期履行:一、有事實足認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二、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債務人有前項各款情形之一,而有事實足認顯有逃匿之虞或其他必要事由者,執行法院得依債權聲請或依職權,限制債務人住居於一定之地域。但債務人已提供相當擔保、限制住居原因消滅或執行完結者,應解除其限制。

Eileen 103-11-11 14:41
回覆 戴家旭律師 的發言內容:

Eileen您好,

一般是欠稅才會限制出境。欠民間債務,按強制執行法第22條是 ... (恕刪)

謝謝戴律師您的回覆!!

試問如果現在債務人人在大陸消失,我們找不到他,我們在台灣或大陸該怎麼做?

債務人當時是在澳門賭錢向我們借款,上法院時除了在澳門所開立的借據本票外,如果我們提供相關人證是否有幫助?

非常感謝!!

Eileen 103-11-10 18:07

Q1: 如果債務人不出庭或稱人在大陸無收到支付命令,該怎麼辦?

Q2: 債務人在台灣無財產&房產(都在大陸),如何申請強制執行及假扣押?

Q3: 如果債務人說之前都有和我們公司換錢(賭博贏錢,港幣換人民幣或台幣等等),法官是否會去查之前的銀行交易紀錄?查到之後會怎麼判?如何避免法官去查?會不會沒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10 19: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分析如下:

Q1: 如果債務人不出庭或稱人在大陸無收到支付命令,該怎麼辦?

債務人經合法通知仍拒不出庭,可請求一造辯論判決;對方必須提出證據證明未合法送達支付命令

 Q2: 債務人在台灣無財產&房產(都在大陸),如何申請強制執行及假扣押?

必須將台灣確定判決請求大陸法院承認,於承認後再於大陸進行強制執行之。

 Q3: 如果債務人說之前都有和我們公司換錢(賭博贏錢,港幣換人民幣或台幣等等),法官是否會去查之前的銀行交易紀錄?查到之後會怎麼判?如何避免法官去查?會不會沒收?

可說明僅為雙方交易,無涉及不法交易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沈恆 (沈律師) 103-11-10 22:09
您好!
1.    支付命令未於20日內異議即會確定,確定後就不會有出庭的問題,除非是對方能證明支付命令未合法送達。
2.    台灣無財產只能對大陸地區財產執行,執行前應先將台灣確定判決送大陸法院認可。
3.    法官若發現有非法匯兌等犯罪情事,有可能另送檢察官偵辦,犯罪所得可能被沒收。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Arthur 103-11-10 16:40

你好,因為在幾年前替家兄的銀行貸款做保,後來因為家兄因投資失利導致銀行貸款無法繳納。
後來因為家兄和銀行協商沒有共識 , 銀行請法院強制執行 , 我因為擔任保人有共同分擔債務責任

後來我出來和銀行協商 , 有了共識,先出20萬元當做頭期還款 , 並且每個月連本帶利還款一萬元。

我也因此和家兄訂利還款約定書面 , 家兄每個月必需匯款至少 5000 元到我的指定帳戶,我負責對銀行還款。

而且當初我念在兄弟情誼 , 我代為償還的部份不計算利息

約定書面中有註明我可以要求家兄一次或多次將我先前支付的頭期款 20萬元先償還予我。

我與家兄雙方這幾年都依照這個書面協議進行。

但是因為我發現家兄轉換工作薪水比之前多很多, 大約有 6 萬元 , 加上還有公司分紅獎金 , 但是卻只願意依照每個月只還5000元;

我最近因為醫療關係急需用錢 , 與家兄多次協調,家兄都不願意先償還我支付的頭期款 20 萬元 , 每個月也不願意每個月多付擔一些還款。

看樣子他只想託時間。


我想問以下問題:

1. 如果我用當初雙方親筆簽署的書面協議走法律途徑強制要求家兄先償還我20萬元的頭期款 , 有哪些程序要辦?

2. 如果法院發開庭通知給他, 他如果先跟公司說把勞健保都退掉 , 這樣不就等於先通知他做好不被強制執行準備?
因為我想就算開庭也應當不會有共識的;只是做強制執行前的法律程序而已 。
我該如何做才能夠在他不願意和解償還 , 還能夠對他的工作薪水強制執行呢?

3. 如果要強制扣他的銀行帳戶的錢該怎麼作呢? 要滿足哪些條件?

4. 目前我知道他名下沒有動產, 但是有一台汽車機車 , 如果查不到他的工作薪水,可以查扣他的汽機車嗎?
要滿足哪些條件? 有哪些程序要辦?


5. 另外還有一點麻煩的地方就是, 我和他都住同一棟房子裡的不同樓層 , 因我都上白天班, 他上晚班 , 寄到家裡的信常常都是他在收。
如果他把法院寄給我的出庭通知收走, 不讓我知道 , 我就會錯失出庭控告他的機會 , 這樣我是不是就會敗訴?
有什麼方法可以避免這種人為的弊端呢?

這問題真的很急 , 因為我目前是靠我的積蓄在付醫療費用 , 所剩不多 , 所以我要在最近決定怎麼做最好。

感謝大家的幫忙。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15 16: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雙方約定每月還款5000元,則您要求先償還20萬元,於法無據。

小宇 103-11-08 23:26

寄發支付命令債務人,但對方提出異議,目前收到法院通知案件移往簡易庭,想請問幾個問題:

1.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519條第1項,我不知道現在是視為起訴還是聲請調解,還需要再準備什麼書狀嗎?

2.若起訴或調解的話是否必須親自到場?如果是的話,那和公司請假以及交通費用等支出可否要求債務人負擔?

3.我該如何主張我的權益才好?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11-08 23:58
您好!
這是強制調解案件,異議視為調解聲請,若調解不成要準備好證物陳報給法院。
若不能親自到場,可委任代理人出庭,費用要自行負擔,這種金額扣除成本似乎沒有訴訟的實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補充說明:

對話記錄、電話錄音簡訊以及郵局投遞記錄等都可以作為證物。

小宇 103-11-09 00:07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律師您好:

可否再詢問一下,facebook對話記錄、電話錄音簡訊以及郵局投遞記錄這幾項都可以作為證物嗎?
謝謝! 

 您好:

facebook對話記錄、電話錄音簡訊以及郵局投遞記錄等

只要與您主張的請求事實有關

都可以作為證物

yishao 103-11-07 21:17

不好意思因為自己犯了些錯誤

當然我願意面對根承擔

只希望給我些時間和機會能妥協

我因為ㄧ些因素把分期中的機車轉賣換現金

也因為自己身體太累以至於發病住院(有疾病管制的卡)

停了ㄧ些時間休養,現在身體好多了也工作

但收到了法務公文要我清償債務

但我ㄧ時之間沒辦法挪出那麼多錢

我能在次分期繳納....

只想攘這件事能安安穩穩的解決

拜託能給我答案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07 2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與法務請求協商之,看是否能請求分期解決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如果您確實無資力償還債務

對方應該也難以對您為一次全部之強制執行

就算執行薪資也直能按月執行三分之一

所以以此為由與對方協商應有機會分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08 22:28

您好,您可與之協調分期之事。 

ming 103-11-06 09:47

案情摘要:

我之前因上網找家電,向一位先生連絡,他有來我家估價,全部家電款項約十萬元,已全數付清,對方有在估價單上備註"已付清"並簽名蓋章,不料對方未依約定時間前來安裝家電,一再藉故拖延,說要退我錢,也是一再找藉口,我的錢應該是被他自己拿去花掉了.

目前進度:

本件案子已於前日正式對對方提出詐欺告訴,對方很奸詐想以"我打電話給他,他都有接,都讓我找的到人"為理由,想把他的詐欺行為美化成債務糾紛,可事實就是他把全部的貨款收走後,完全沒依約施工也沒看到任何一件家電,口頭說要退我錢,也是一再失約,一再找藉口拖延,請問各位大律師,這種情形告他詐欺有勝算嗎?希望法律能給這種惡劣的人一個教訓,不希望再有其他人受害.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6 10: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此部分在詐欺民事糾紛確實不好認定,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將事實經過釐清並撰擬書狀給檢察官,避免檢察官遭到對方誤導。

您好:若為詐欺罪,對方必須施用詐術的行為、使您陷於錯誤及有詐欺之故意。因此對方必須傳遞與事實不符的資訊,包括簽約當時強調如期完工或找出各種不實理由掩飾事實手段,因此您必須找出他拖延工程原因的不合理處。此外您亦必須證明必須有詐欺故意,最好是找出簽約當時對方明知他無法順利完工卻騙您可如期完工之證據,如他當時並無人力施工或急需貨款支付他其餘債務等。建議您與律師詳細討論,以避免本案成為單純民事糾紛。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G 103-11-05 16:14

各位好,想請教各位這樣的情況是否能適用支付命令呢?

詳情如下:
對方公司負責人給我們公司設計圖請我們評估製成實際物品的價格,我們除了回覆報價單之外,也有回傳一份我們公司的交易條款(主要就是如果客戶確認製作的話,以Email或報價單簽名回傳為憑據),而後對方把我們的報價單簽名傳真回來(還有電話連絡,但未錄音),訂單內已指明貨到付款,製作完寄送成品出去後,對方一直沒有收貨,因為我們都會追蹤投遞情況所以有發現,所以我們多次電話聯絡請他記得付款收件,他一直推拖很忙沒空拿,結果最後導致東西從存局候領變成退回來我們公司了。


我們再次電話提醒,請他這次先匯款,確認款項後會再幫他寄送,所有中間電話聯絡後都會用E-mail提醒一次避免日後死無對證,截至目前對方都仍未付款(中間多次電話提醒)。


目前的情況是,因為我們主管覺得對方的態度很不可取,所以存證信函也已經寄了,內容闡明前因後果,並請對方函到後5日內匯款,我們再寄貨物給他。但對方收到早就超過期限了,仍舊不理不睬。


想請教的是,以這樣的情況,我們公司是否可以申請支付命令要求他先付款,我們再寄送貨物給他呢?因為我查詢一些網友的經驗,大都是債權人將貨物給了債務人,債務人不付錢,債權人才會聲請支付命令。然而貨物雖然目前退回我們公司,但我們一開始就試過他要求的貨到付款寄送,郵局也有多次投遞紀錄,而退回後我們也多次請他匯款以讓我們寄貨,對方每次的回應都是一些無意義的話,例如是幫別人下的單,但還沒給他錢,所以他沒法給我們,或者說好,幾天內會匯,但完全都是空口白話,從頭到尾相關的責任我們公司都有盡量做到。所以想請問一下,這樣的情況是否仍能適用支付命令,或者需要從民法上類似契約未履行之類的方式跟他求償呢(其實也不是求償,就是單純請他付錢收貨而已,因為是照對方設計圖做的,也不可能拿去轉賣別人)。

我們其實也是小公司,沒有法務部門,先謝謝各位律師法律達人的協助,感激不盡!

法律上無法強迫對方付錢買貨,但因你們所製作的產品,都是針對客戶需求量身訂做,所以依債務不履行部分請求賠償時,可主張損還額就是貨品賣價,如此一來,可載明請求權法律依據、損害賠償額之法律依據後,具狀聲請支付命令,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林智群 (klaw) 103-11-05 16:50

 你這個情況還是可以聲明發支付命令,

因為你的產品是量身定做,對方拒收,你也沒辦法賣給別人,

當然可以向對方請求費用

不過支付命令對方如果異議就會轉成訴訟,這點請注意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5 19: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先釐清一點,依據雙方約定我方是否可以請求付款了?倘若約定收貨之後才可以請求款項,則付款條件尚未成就,我方不可以請求付款。反之,則我方可以請求給付貨款。

2、倘若符合請款條件,可以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3、本文認為本案尚非損害賠償的問題,而是請求支付貨款的問題。

4、本文建議貴公司還是應該要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此部分的爭議,以保障權益,倘若貴公司在北部歡迎來電或來信。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可先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如對方有異議,再以對方受領遲延為由將貨品向法院辦理提存

並於訴訟中請求對方給付貨款

N.YU 103-11-05 03:20

我已?孩子生父做強制執行,但?方毌親一直打電話

罵我,甚至說如果我執意不撤銷,他們就不負責,不給付,也不讓我查扣,就是躲到底!(我有留証)陳報債務金額故意報錯(少20萬),這樣逼迫我,快瘋了孩子現在處在黏媽媽階段,我要照顧老人,又受災戶……我甚至求他們匯錢給孩子、書信(有留證),他們不理……

可以告遺棄嗎?可以成立嗎?

他們欺負我不能北上,還嗆我告不成……我真的快被他們逼死……

還有其他刑事告他們嗎?求你們教我……

隱居 (勇公) 103-11-05 09:56
第 294 條  
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
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裁判字號: 最高法院刑事判例 87 年台上字第 2395 號 要 旨: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一項後段之遺棄罪,以負有扶助、養育或保護義務
者,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為要件。
所謂「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係指義務人不履行其義務,於
無自救力人之生存有危險者而言。是本院二十九年上字第三七七七號判例
所稱:「若負有此項義務之人,不盡其義務,而事實上尚有他人為之養育
或保護,對於該無自救力人之生命,並不發生危險者,即難成立該條之罪
」,應以於該義務人不履行其義務之際,業已另有其他義務人為之扶助、
養育或保護者為限;否則該義務人一旦不履行其義務,對於無自救力人之
生存自有危險,仍無解於該罪責。

因為你有扶養義務,所以不會構成遺棄

毀損債權罪似乎比較可能構成

若有疑問再請line  ncc101ds聯繫

第 356 條  
債務人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意圖損害債權人之債權,而毀壞、處分或隱
匿其財產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裁判字號: 最高法院刑事判例 33 年上字第 3339 號 要 旨: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之罪,以債務人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意圖損害債權
人之債權,而毀壞、處分或隱匿其財產,為構成要件,若已執行完畢之後
,發生糾葛,自與該條規定未符。
2 裁判字號: 最高法院刑事判例 24 年上字第 5219 號 要 旨:
上訴人因債務案受強制執行中,與某乙通謀,將其所有某基地另立租契,
交付合同,由某乙向執行處聲明異議,以便隱匿該地,避免強制執行,當
某乙聲明異議之時,正值法院減價拍賣,尚在強制執行程序未終結之前,
且經債權人依法告訴,自應成立債務人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意圖損害債
權人之債權而隱匿其財產之罪。
阿典 103-11-04 17:37

2年前 爸爸過世 爸爸遺留之財產協議分割方式繼承 房屋部分由姐繼承  近期弟弟在外和銀行發生債務關西 當初要辦繼承時未有這情形 。如今銀行說弟弟未向法院辦理拋棄,特向姐姐追討當初所繼承而來的房屋 請問這樣姐姐房子會被追討嗎 !

沈恆 (沈律師) 103-11-04 17:59
您好!
應以繼承分割登記時為準,若登記時弟弟跟銀行債務還沒發生,應不會被撤銷過戶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首先,要先釐清當時遺產究竟是如何分割?你弟弟可繼承的部分究竟如何處理? 才能正確分析,這部分你的說明並不清楚。再來,如你弟弟繼承當時尚未積欠銀行債務銀行並不能對你弟弟拋棄、贈與財產撤銷的主張,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Grace 103-11-04 11:05

1.A君逝世,留下多筆債務與一筆土地(地上建物所有權為B君),已辦理拋棄繼承土地與建物尚有房貸未清,借款人為A君,B君為擔保人

2.已辦理拋棄繼承後,B君仍繳納房貸並想將土地所有權買下,請問該如何處理?

3.B君可否提出以利害關係人為由向法院申請遺產管理人?

 

沈恆 (沈律師) 103-11-04 18:15
您好!
若全部順位繼承人都拋棄繼承,可聲請選任遺產管理人,但全部拋棄繼承土地會收歸國有,購買需洽國有財產局,且並非B想買就一定能買到。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史蒂芬 103-11-04 10:54
B先生係向甲銀行申請信用卡,隨後積欠卡債未還,B先生為逃避債務催討已失去聯繫多年,A先生為B先生之兄長,兩兄弟共同持有一間房屋B先生於出國深造前,將房屋持分出售予A先生,雙方簽訂協議書並留存銀行本票影本,惟請代書辦理房屋轉讓時係以贈與方式作業。 後續甲銀行進行催收時,因連絡不上債務B先生,故轉向A先生連繫,並表明當初B先生辦理信用卡時,於資料欄上填寫連絡人為A先生,且發現B先生以贈與方式將房屋持分過戶A先生,疑似有脫產之行為(A先生在電話中向甲銀行表示與B先生之房屋過戶係有實質買賣行為發生,但甲銀行並不採信),故擬向法院申請撤銷贈與,並由法院通知準備召開調解庭請A先生及甲銀行,由雙方進行協商清償部份卡債 請問A先生是否應出席調解庭,並出示買賣協議書及銀行本票影本等證明?亦或不理會甲銀行之催收行為,亦不出席調解庭,等甲銀行正式提出告訴時,再將相關證明於法庭上提出說明?

 請問A先生應採行上述何種方式較佳?

應該出庭,否則將來調解不成,進入訴訟後不出庭的話,會依對方所陳一造辯論判決,對a不利,此種撤銷訴訟銀行總是喜歡先提再說,不會理會相關人對動產移轉原因之解釋,本所面前承辦的相同案件幾乎如此,目前應審慎面對該訴訟,建議攜帶資料尋求專業人士意見,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03-11-03 16:37

 請問我如果現在提告對方 在訴訟期間 對方將名下動產贈與的方式過戶給對方媽媽 銀行存款跟現金也領走了

之後法院最終3審審判判對方要歸還我不當得利  這情況下我可以向對方在訴訟期間贈與給他媽媽的房子土地做為清償給我的債務嗎??

 

我知道提告之後可以申請假扣押 但是假扣押要3分之1擔保金我拿不出來  又很怕對方脫產 對方脫產我就只能拿到一張沒用的債權憑證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11-03 18:39
您好!
如果訴訟期間對方以贈與進行脫產,損害您的債權,您可另提起訴訟主張撤銷贈與撤銷移轉登記行為,回復登記後,就可以強制執行該財產。但此與假扣押相比,實在更曠日廢時,得不償失。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03 19: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脫產之行為提出撤銷詐害債權之訴,請求撤銷相關脫產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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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03 21: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撤銷詐害債權之訴。 

103-11-03 21:32

請教律師  如果我還沒提告 對方就已經把動產過戶 銀行的錢也領走了  那也可以追討嗎??

  感謝

103-11-03 21:34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如果我還沒提告 對方就已經先把動產過戶銀行現金也領走了這樣還能追討嗎?

謝謝

103-11-03 21:35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脫產之行為提出撤銷詐害債權之訴,請求撤銷相關脫產行為。

... (恕刪)

如果我還沒提告 對方就先把動產過戶了  這樣還能追討嗎??  謝謝

103-11-03 21:36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撤銷詐害債權之訴。 

如果我還沒提告 對方就已經把動產過戶了  這樣還能追討嗎?

因為我是要她歸還土地  但是他把土地賣了5000多萬  這樣提起訴訟我就要先繳50多萬吧!

50多萬我現在有點拿不出來  更別說要我假扣押   謝謝

 您好:

由於您涉訟之金額龐大

建議還是應尋求正式諮詢為宜

如經濟上有困難

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

凱翔 103-11-03 00:36

您好,我想請問律師

幾年前我們貸款買了一棟房子,屋主是登記我母親的名字

但是沒多久父母離婚,於是貸款由我們子女接下

但是這幾天我們去繳清最後的貸款時,行員查詢後告知房屋被我父親拿去再次借貸,而屋主完全不知情。由於行員不願透露細節所已無從得知其他內容。

想請問的是,為何我父親可以在屋主不知情的情況下成功貸款?

又為何銀行沒有發出通知?

如果我父親還不出貸款,這筆債務是否就必須由屋主承擔?

因為我父親從一開始就是隱匿這件事,所以即使被我們發現也是翻臉不肯說

這種情況有什麼解決之道呢?

沈恆 (沈律師) 103-11-03 02:52
您好!
基本上由父親另外貸款已經不是原來設定最高限額抵押的擔保範圍,因此,父親貸款若涉及抵押設定變更,一定要有屋主同意才可能成立,此時有可能涉及偽造文書的犯罪;反之,若未另設抵押權,則父親另外的貸款不能以房屋做擔保,並不會影響屋主權利。
因您所述事實不明確,仍建議由屋主本人至銀行問清事實,或至地政調閱動產謄本查清抵押權設定狀況,釐清事實才能解決問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如文中所言,房屋所有權人為媽媽,只要你媽媽未授意任何人,拿自己名下的房契,作任何的抵押或借款,其他人做任何的抵押或借款皆屬非法,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房屋不是你父親的,卻可設定抵押權成功,實務上多半是因持偽造之授權書、或是偽造其他文件,刑事部分可提告偽造文書民事部分起訴確認抵押權不存在之訴,塗銷抵押權登記,這樣的案件實務上成功機率不小,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03 21: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先去承辦地政機關將相寬之申請書調閱出來,並對父親提出偽造文書告訴。

無名 103-11-02 22:23

之前對方跟我借錢,有簽本票

不過不還錢,我去聲請強制執行,因為對方是直銷商,名下無財產,所得部分都是直銷所賺的,所以是對其公司(第三人)進行強制執行,但對方公司聲明異議,說債務人XXX雖係該公司直銷商,但非正式員工,每月需視業績狀況始能決定有否獎金收入,且債務人於2014年幾月幾號已無領有獎金

結果法院回覆我,如果債權人認為第三人聲明異議不實,得於收到通知10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並向本處為起訴之證明

問題來了,他說10日內提起訴訟,是要提什麼訴訟,如何處理,

我目前無法求證該公司說的是真實還是假的

 

 

 

由您的敘述,若您認為第三人所述與真實不符,建議您或可依強制執行法第120條、第121條,於接到法院命令後10日內,向法院聲明異議;再向管轄法院,提起異議之訴。

 

強制執行法第120條:

第三人不承認債務人之債權或其他財產權之存在,或於數額有爭議或有其他得對抗債務人請求之事由時,應於接受執行法院命令後十日內,提出書狀,向執行法院聲明異議。

第三人不於前項期間內聲明異議,亦未依執行法院命令,將金錢支付債權人,或將金錢動產動產支付或交付執行法院時,執行法院得因債權人之聲請,逕向該第三人為強制執行。

對於前項執行,第三人得以第一項規定之事由,提起異議之訴。

第十八條第二項之規定,於前項訴訟準用之。

 

強制執行法第121條:

第三人依前條第一項規定聲明異議者,執行法院應通知債權人 。

債權人對於第三人之聲明異議認為不實時,得於收受前項通知後十日內向管轄法院提起訴訟,並應向執行法院為起訴之證明及將訴訟告知債務人。

債權人未於前項規定期間內為起訴之證明者,執行法院得依第三人之聲請撤銷所發執行命令。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電風扇 103-11-01 16:23

請問各位律師~

我與人有債務糾紛已提出支付命令聲請對方也已提出異議.

請問當初要提出支付命令債務人住高雄所以按照規定向高雄法院提出聲請,但既然現在對方提出異議我是否可以聲請移轉管轄權回嘉義法院,因為考量假使需要證人出庭等等(證人都居住嘉義).

如可以我該依照哪條法條提出聲請?

望各位解惑.......

沈恆 (沈律師) 103-11-01 17:16

您好!您必須先找出嘉義地院有管轄權的依據,並說明高雄地院沒有管轄權,依民事訴訟法第28條聲請移轉管轄;然而,本件因高雄為被告住所,高雄地院管轄權若未被排除,聲請移轉管轄可能會被駁回。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如同沈大律師所述

此即為管轄恆定原則

所以您要請證人麻煩配合一下

而且因路途較遠,

證人旅費也會比較高

算是給證人多一點補償

落星 103-11-01 03:21

前陣子跟人有債務糾紛對他提告了~~當時只知對方手機號碼跟給的轉帳?戶頭~現在法院裁定下來要我補對方的戶籍騰本資料~~但我去戶政事務所查時~工作人員說沒有對方生日或身份証號碼~沒法給我查~~試問我該如何處理~~只剩三天請各位幫幫我

落星您好:持法院裁定公文書既可到戶政機關申請對造戶籍資料,需要協助請電0982-100565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落星 103-11-03 14:35

但我去查了~~工作人員說太多同名同姓不讓我查~~我也說他約幾年次幾月生~~住大約哪邊~~只是覺得工作人員懶的幫我查~改口跟我說沒卻定是哪個生日不給我~~說想說的是~~同名同姓很多~~但不可能都是73年次6月的吧~~這樣就去掉很多個了~~結果他還是回我還有四五個~~我又說他彰化縣人~~結果對方就不給我查了

平平 104-02-02 16:35

 我第一次去,戶政人員也是隨便弄弄就說查不到,不幫我查,我再去第二次,遇到個有耐心的小姐,她就願意幫我查,她只用人名(姓和名都較少人有)和年次,配上我說的簡單家庭狀況,就幫我查到了。

電風扇 103-10-31 10:05

我有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已核准但20天限期之內債務人已提出異議有幾個問題想請問一下各位大大~

1.打電話問去法院問承辦股的書記官口頭告知我說對方已提出異議叫我要先準備繳交一筆好像是"裁判費"要求金額的1.1%這筆費用要在起訴前繳交嗎?

2.假使要在起訴前繳交我要求的金額90萬左右那我不就要先繳將盡快10000元這對我這種生活拮據要不到錢的的債權人無疑又是一種負擔有何方法可以解決嗎?

3.假使我真的付不出這筆錢是不是法院就不再受理?我可以改別的方法訴訟嗎?

4.假如起訴了因我與債務人不同縣市可否申請移交到我所居住縣市的法院辦理?(因假使需要傳喚證人比較方便等等)

5.要出庭的話我有哪些東西或文件該準備?

希望各位律師大大幫忙解惑一下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31 11: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法院接下來會書面通知您對方已經提出異議,並且要求您繳交裁判費

2、可以檢附資力證明聲請訴訟救助。

3、倘若不繳交裁判費,法院會裁定駁回。您可以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只是這個調解沒有強制處理的效力。

4、倘若有其他管轄,可以嘗試聲請移轉

5、您必須備妥相關證物,如借據、資金流向、證人等,依據您所請求的內容不同而必須提出不同的證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31 22: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已對您聲請支付命令異議,已進入法院訴訟程序,您需先繳交裁判費用,再委任律師提出書狀記載請求之相關理由及證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daf827 103-10-30 15:34

律師您好,

請教律師, 因為廠商倒閉,兩個月前已請律師辦理支付命令及法院開庭事宜,結果是雙方同意和解,巳經取得台中地方法院和解筆錄及公司已經有去國稅局調查債務財產資料,調查結果是債務人所有財產都已經扺押給其他廠商了,公司拿到賠償機會甚微。目前只想直接向法院會換發債權憑證,以提供給國稅局年度抵稅之用。

請教律師申請債權憑證的作業流程? 是否可以直接向法院聲換發債權憑證?

辦理需時多久? 如果委托律師事務所辦理, 其合理費用多少?

謝謝指教.

林小姐上

 

 

ca 103-10-29 22:37

拿判決確定書去稽徵所申請的財產所得資料

我想請問

查的到債務人每個月的薪資收入 或他在台灣的銀行的存款嗎?

因為我們知道債務人在哪裡上班 確定他每個月都會有薪資

但如果他沒報稅 是不是國稅局或稽徵所的資料就查不到了?

如果查不到每月薪資 查的到他在台灣的銀行的存款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存款的部分基本上查得到,而薪資的部分,則看其有無報稅,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胖0 103-10-29 21:10

你好,我們於兩年前經由房仲跟屋主簽定買賣契約,並交付約1/4的款項當訂金,如今因屋主因債務糾紛避不見面無法完成過戶(由房仲處得知此資訊真實性無法判定),房仲找屋主姊姊協調願交還訂金終止合約,試問我該接受嗎??

還是有更好的法律途徑可以尋求協助??

若屋主欠債為事實,我們希望可以藉由法律完成買賣這方法可行嗎??

謝謝

對方違約不賣,可請求加倍返還定金,但不能強制對方完成過戶,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主張繼續履行契約,亦可主張違約金,所以應回歸契約內容來看,以爭取對您最有利之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你亦可提出相同的價金請求賠償,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

如果您已簽訂買賣契約,則可尋求二種方式處理:

1.訴請對方應履行契約,法院會以對待給付判決處理。

2.以對方違約為由解除契約,並依買賣契約所約定之方式主張對方之違約責任

如選擇1.之方式,就要注意房屋是否已受他人查封而無法過戶登記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9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房價在這兩年內有漲價,建議可催告後請求其履約(建議可先聲請假扣押,以避免對方脫產將該房屋轉售他人) ;若未漲價,而契約有約定可請求加倍返還訂金,可請求。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Pearl 103-10-29 13:07

您好,

請問連帶保證人債務債務不履行而需負擔的債務是否有可能拋棄或撤銷?

現連帶保帶人名下的房產已經被拍賣,但仍背負約650萬債務,現在也已經沒有工作了,連利息也已經還不了了,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拋棄的嗎? 現在信用也有了問題,但仍想試試看是否有機會解決。

債務人已經信用破產,和銀行已不往來,也沒有想還錢的心了。

回覆 Pearl 的發言內容:

您好,

請問連帶保證人債務債務不履行而需負擔的債務是否有可能拋棄或撤銷?< ... (恕刪)

連帶保證債務無法單方拋棄,能否撤銷需視個案而定,建議得檢具相關資料與律師諮詢,以例尋求解決之道

jenny 103-10-29 12:53

因父親生病花費高,所以經父親同意以他名意跟我婆家大姑週轉

1.需要兄弟姐妹的同意嗎?

2.未來債務需三位子女承擔償還

3.未來父親生後,婆家可優先購買我爸的房子,此借貸可以是買房的訂金嗎?

像這樣的借貸問題該如何處理比較妥當?要去律師事務所還是代書辦理書面契約

如你父親意識狀態清楚,親屬也沒有向法院聲請監護或輔助宣告,那借款人以你父親名義即可,不需子女的簽名,至於子女債務是否要承擔償還、是否可優先承買你父親房產,這都要看契約如何約定,本所常代客戶擬定借款契約契約內容可周全保障客戶權利,可來電討論

靜薇 103-10-29 11:29

剛剛我打電話給承辦我案件的偵查佐,因為我剛生產完必須請假加上我人不在該縣市,所以那位先生同意讓我延後到案說明,隨後我問他是否可以了解是誰告我詐欺的?承辦人說一定要到現場才可以了解,否則不能在電話裡面告知!我想請問一下難道不能先知道嗎?如果那天我去警局說明了告我的也會到場嗎?我不害怕面對高利貸的人,我只害怕見不到我的孩子,我不想逃避想面對,卻又害怕被判刑!我這樣的案件會被判刑嗎?我看到孩子都會擔心的睡不好……半夜都在難過哭泣……為何債務會變成詐欺……我是真的付不出那利息啊,光之前付的利息都比我本金高了!那位好心的律師可以回答我……拜託……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9 12: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案情的部份,您還沒有到案說明,員警不會透露給你,因為偵查不公開。

2、本文建議您到案了解案情之後,在去煩惱後續的是否坐牢等問題,且本文認為您的案子還是有答辯空間,無須過於擔心。

 

 

您好:

1.  基於偵查不公開,除非您到場說明,不然警方無法在電話中向您透露任何案情。

2.  除非警方要求對質,原則上對方不會同時到場,若您擔心,可委任律師陪同您到場。

3.  依刑法詐欺罪,必須要您有詐欺故意,也就是您必須以詐術使對方陷於錯誤,若您並未施用詐術,亦不致使人陷於錯誤,則不構成詐欺罪。因此本案必須依您向對方借款時,借款方式、承諾、有無能力償還及事後還款而定,若您系有意還錢,但實在無力償還,即不構成詐欺,僅屬民事債務糾紛。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9 23:22

您好,您可爭執未有詐欺之犯意及犯行,到案後了解案情比較知道對方告您甚麼,不要太緊張。 

ASSET121 103-10-28 16:07

律師您好,我媽媽將五張未寫金額及受票人的空白支票借給朋友讓他去跟第三方借錢,但現在他朋友跑路了,但我媽媽怕第三方會真的去兌現支票所以故意在她的支票上蓋錯的章,請問這樣第三方可以因為支票蓋錯章而跳票為理由告我媽媽嗎?我媽媽一定要承受他朋友的債務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8 18: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母親故意以非開戶之印章用印簽立支票,並交付他人使用,可能涉嫌詐欺罪。

2、就您所述,當初確實授權他人使用票據,就票款的部份因為印鑑問題跳票,仍然不影響我方應負擔的票款給付義務。

ca 103-10-27 22:25

請問 拿判決確定書 去國稅局或稽徵機關 查債務人的資料

 

查他的財產和所得 存款

 

都是在同一份資料裡面嗎? 還是說每份都要五百???

 

請問查的到被告每個月的收入 和在臺灣銀行的存款嗎?

 您好:

1.財產和所得為不同之清單,每份各250元。

2.所得清單如記載薪資所得及利息所得就可以聲請執行每月收入及銀行存款。

壞壞 103-10-27 21:01

你好,我想詢問債權轉移的問題

一、債權轉移的契約,私下協定簽約就據有法律效力嗎?

二、當我債權轉移後,他人暴力討債或者以不合法之行為索討債務,我也要付法律相當責任嗎?

沈恆 (沈律師) 103-10-27 22:45

您好!簽約後還必須通知債務人,才會對債務人發生效力;如果無法預期受讓者會暴力討債,且沒有共謀或參與他人施暴的行為,就沒有刑事責任。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米米 103-10-26 21:23

請問…我有收到債務公司的支付命令…過了異議時間…但我已經有部份償還那他們還能在強扣嗎?

支付命令上的金額是四萬多…但我已經還了一萬給電信公司…剩下三萬他們能用支付命令強扣嗎?

如果可以那是否會扣支付命令上的金額…那被多扣的金額要怎麼要回來??

懇請律師解答…萬分感謝…

 

您被債權人核發支付命令,通常指您已進入給付遲延(欠款),故債權人有權對您的財產實行強制執行,這是法律所賦予債權人之權利。

債權人之執行金額,以支付命令上所載之金額(包括利息違約金、執行費用等)為限;若債權人有溢領,您或可與之協調取回。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3-10-26 23:38

您好!應視您償還的時間點而定,如果在支付命令確定前已部分償還,則因您未對支付命令異議,您尚應依支付命令記載的全部金額償還;如果是在支付命令確定後才部分償還,則應依支付命令記載的金額扣除已償還金額,才是可強制執行的金額,對方若超額執行,您可提出已償還證明,對強制執行提出異議。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ca 103-10-26 20:30

請問拿民事判決確定書去查債務財產

 

國稅局和稽徵所查出來的都一樣嗎

 

因為家裡離國稅局有點遠

但家裡附近的區公所有稽徵所  不知道可以去這邊查嗎?

國稅局和稽徵所 查債務人的資料 查出來的資料 效力是一樣的嗎

要查債務人的財產,可以向各區國稅局、各地稅捐稽徵處查詢或財稅資料中心申請,上開機構所調債務人資料相同。

 

稅捐稽徵法第33條第1項第8款:

債權人已取得民事確定判決或其他執行名義者,得向稽徵機關申請查調債務人之課稅資料﹝財產、所得資料,上開法條所稱其他執行名義係指具有強制執行法第4條第1項第2款至第6款規定之執行名義﹝第5款除外(稅捐稽徵法第33條)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黃小姐 103-10-25 17:31

    一則案例:聲請人為一般消費者,並未從事營業活動,向本院聲     請更生,其有無法清償債務情事,無擔保或無優先權債務     總額未逾1200萬元,又查無債務人有消費債務清理條例第     6 條第3 項、第8 條或第46條各款所定駁回更生聲請之事由     存在,自不應排除其進入更生程序之機會.請問{1200萬元}是一個    法律約定金額嗎?是什麼?   

 

法律規定更生要件之一,需債務總額未逾1,200萬元,故無擔保債務是500萬、1,000萬元等,皆可聲請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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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小姐 103-10-25 15:10

多年前,法院有支付命令公文要伯母還丙小姐的會錢,每月3000元,原本堂哥們拋棄繼承可以不必付,但怕他去父親的公司大鬧、沒面子,所以幫忙支付十期了,但想想要再還10年金額有40萬元,負擔也是很大,在想是不是讓伯父和丙小姐自己去走法律途徑解決?因為不清楚長輩當年跟會的情況啊。或是,伯父身體也不好,若他五年後過世堂哥就不支付了,但是丙小姐能不能主張堂哥已經自動繼承伯母債務五年了就要繼續下去直到結束?

沈恆 (沈律師) 103-10-25 19:18

您好!如果只是任意清償其中十期,而不曾答應對方要承擔全部債務,則可以不用繼續償還。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MrO 103-10-25 13:49

律師您好,很感謝您撥冗閱覽.

在近日得知已經離婚並信用破產的父親(保人)帶著妹妹(本人,以成年)簽下數張公司本票,如今對方要求追討債務,金額不知去向,由於金額高達300萬元,父親無固定收入,我們小孩在三年本票到期之前根本無法償還完這突然冒出來的債務,又很怕對方賣給黑道....又說要去告我父親跟妹妹......

我想請問律師,這樣簽下的本票有效力嗎?我怎麼辨識真假?我很擔心妹妹就這樣被黑道討債,我們每個月能償還的金額有限,也非常擔心本票被對方流出,請問可否有比較可靠安心得還錢管道,例如將債權轉移到可靠的國家法院或銀行?我們會按時繳納,救出妹妹,但我們怕萬一三年無法償還完,或途中對方把本票變賣,我妹妹會很可憐.....我妹妹會因我們無法如期繳納信用破產嗎?我們只是普通的工作...信用破產是一輩子嗎?還完會恢復嗎?需要坐牢嗎?

我沒想過妹妹會被已經離婚的父親帶去簽下公司本票,她還年輕我很想幫她,雖然我只是普通收入,請問請律師幫忙需要花費很多嗎?我真得很想幫她..

再次感謝律師撥空,感激不盡,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5 1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本票無發票日期、無記載本票字樣、無記載金額或無簽名,有上述任何一樣,即可主張為無效本票,或有證據可證明遭強暴脅迫簽下該本票,亦有爭執無效之空間,若為有效本票,妹妹名下亦無財產,對方至多聲請本票裁定裁定確定後強制執行,執行無財產換發債權憑證,若有黑道恐嚇,加以錄音蒐證,再提出恐嚇危安刑事告訴即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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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y 103-10-24 22:02

您好

當初前男友借我一筆錢,沒有寫借據,只有他帳戶有匯款給我的紀錄,後來他劈腿愛上別人,為了分手跟我說那筆錢不用還也沒關係,當初傳line的紀錄我都有備份到mail,一年後他需要錢又回來跟我要,又說要到我們家鬧,那我該怎麼辦嗎??

他有發訊息給我
最後一次通知:
若不按期清償40萬債務,本人將依 民事訴訟法第508條規定,聲請法院就前項債權,依督促程序,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促其清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4 22: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確實已經免除債務,則我方無須清償。對方聲請支付命令時再提出異議即可。

2、倘若對方有騷擾或是其他違法行為,可以蒐證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4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收到對方所發的支付命令,您即應對該支付命令異議,若未異議,待確定後,對方即可對您財產強制執行之,若對方對您提告請求返還借款,您可主張對方為贈與,而非借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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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4 2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若向法院聲請督促程序核發支付命令,您只要在收到後二十日內提出異議即可。您針對支付命令異議後,該支付命令即無法確定,法院會要求您前男友補繳裁判費用後轉入一般訴訟程序,斯時,您只要答辯該債務已經經債權人免除即可(記得要提出證據唷)!

如有任何問題或不明瞭的地方,歡迎直接來電來信諮詢!

 

 您好:

原則上如曹律師所述

不過應注意對方如果有否認Line簡訊之真正

您就要將手機資料完整提供給法院

以免因Line之機房在國外而無法查證

另外如對方有危害您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言論

則您可對其提出刑事恐嚇罪之告訴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玥汝 103-10-24 21:01

伯公上個月過世了,他的子女都辦了拋棄繼承,阿公身為第三順位繼承人,如果未辦理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期限到了是否直接視為限定繼承?若阿公沒有財產可以償還伯公留下的債務,身為直系卑親屬的我們是否會繼承債務?若阿公未辦理拋棄繼承債權人向法院申請履行債務,我們是否有義務償還債務?我們是否還要向法院辦理任何程序?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4 21: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沒辦理拋棄繼承,相關的債權債務都會由您的祖父繼承,但是可以主張限制責任

2、倘若債權人向法院追償相關債務,仍然可以主張限制責任,以伯公所遺留遺產清償債務,無須以自身財產清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4 23: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請您放心,因為繼承繼承後,採取概括繼承有限責任,故繼承人僅在積極財產範圍能承擔消極財產

阿翔 103-10-23 06:29
公司法代理人以公司名義向我借ㄧ筆錢,我也已向法院取得支付命令公司法代理人承諾公司清算要將這筆錢還我,但是經過快ㄧ年時間遲遲未收到公司清算結果,前幾日到該公司了解,發現該公司早已關門大吉,當初於法庭上該負責人說明公司尚有28萬現金及其他設備,如摩托車、電腦?等配備,如今公司法代理人惡意拖延欠款及倒閉,請問請情形公司所欠我的債務,是否可以向公司法代理人或股東索取?該公司為股份有限公司。

 您好:

如果該公司之法定代理人或股東並非共同債務人或連帶債務

則您還是只能執行公司之財產而非其等個人之財產

除非有證據得證明其等私吞公司財產而可告其等業務侵占

刑法上之詐害債權罪不及於公司法代理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陳 103-10-22 22:36

請問一下大律師:

     我有一筆因借貸關係而由債務人開具擔保的本票, 但我卻是超過本票票款請求時效後才向法院聲請裁定強制執行, 但債務人卻以超過本票票款請求時效為由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 請問我這樣子確實超過本票票款請求時效, 但我這種情況可以到現在才向法官說明本票借貸關係而開立(有原始匯款資料及人證可證明借貸關係), 而請求主張以15年請求時效讓我繼續執行受償嗎? 也就是說駁回債務人異議之訴, 請不吝說明指教, 非常謝謝! 

 您好:

您需要另行取得因票據原因債權之勝訴判決才可以聲請強制執行

建議應盡快具狀提出訴訟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陳 103-10-23 14:35

 林大律師您好:

      非常感謝林大律師您的寶貴意見, 但小弟我還是有點不懂, 希盼您可以再撥冗指教回覆以解疑惑, 我的疑問是如果我不另行起訴證明該本票原始原因為借貸關係下, 是不是在這個債務人異議之訴中, 法院並不會考量認定本票發生之基礎原因為何, 而僅會因債權人即小弟我聲請本件強制執行的憑證原因係單純以本票票款請求權請求強制執行而判我敗訴呢? 還是我可以一併在這個債務人異議之訴中主張借貸關係延長時效而駁回債務人異議之訴呢? 那如果是須要另行起訴才能證明本票借貸關係之證明, 是不是本件強制執行會被撤銷? 而我須事後另以借貸官司勝訴判決另行聲請強制執行呢? 能否煩請林大律師撥冗不吝說明指教, 非常謝謝您!   

Chen 103-10-22 20:11

聲請強制執行後想再查封債務人的動產(汽車),

請問可以再直接聲請查封嗎?

或者需要撤銷告訴才可再聲請查封?

聲請撤銷的話需要多久時間?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2 22: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之前的執行程序已經終結,則必須另外聲請

2、告訴的部分與強制執行無涉。

Jason 103-10-21 12:29
當初債務人拿本票來借錢,上面有2個發票人,第一發票人(兒子)跑掉了,也沒財產,第二發票人(爸爸)說這可能是第發票人偷拿印章蓋的,這時本票去法院裁定,能要回錢嗎?

您好,

建議您盡速取得本票裁定後進行強制執行,因為您這樣詢問對方已經算是打草驚蛇,對方可能已經脫產,至於對方爭執的比較像是印章盜蓋的問題,這部分舉證責任在對方,假設對方於您聲請本票裁定時仍為如此主張而發生訴訟,建議您盡速請律師協助處理。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信提問。

 您好:有關您所詢題回覆如下

除進行本票裁定外,也可以先聲請假扣押,以免對方脫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陳 103-10-21 09:01

請教一下大律師:

我有一筆借貸債權債務人向法院主張時效完成拒絕給付而成為自然債務, 雖然債務人已有因時效完成而拒絕給付之權, 但我日後是否還是有權力可以不經過法院而以自然債務之名隨時向債務人請求給付呢? 還是這筆債權因為債務人為時效抗辯而因此完全消滅不存在呢? 非常謝謝不吝指教以解疑惑, 非常謝謝!

您好,關於您所詢問題:

民法第144條第1項規定: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

簡單來說,消滅時效完成後,權利本身並不消滅,請求權亦不消滅,

僅係債物人取得拒絕給付之抗辯權而已,

因此您的債權仍然存在,故仍可向債務人主張此筆債權請求其給付。

 

以上意見供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信提問。

連絡信箱:elliecheng1229@gmail.com

黃小鐘 103-10-21 02:06

父親與伯父共同擁有3筆土地其中一筆有地上建築物(未辦保存登記建築)

, 兩人持有3筆土地各二分之一所有權,前年伯父因病去世,名下二分之一所有權由其女兒繼承,但日前父親收到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通知書,書中表示伯父女兒與3間銀行有金額不等的借貸關係,因皆未按時還款而遭3間銀行向法院提書強制將名下動產拍賣....

請問

1.我們現在該如何處理才可以不讓土地被拍賣?

2.我父親有意替伯父女兒還清債務,但是否可要求伯父女兒將其所有土地讓渡給父親?(類似他欠150萬,但是土地值400萬,他的2分之一是200萬,我們幫他還150萬,再給他50萬)

3.這是要與伯父女兒簽買賣合約書或是讓渡書?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1 08: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持分各二分之ㄧ,所拍賣的標的應該是對方的持分才是,不影響您父親的持分

2、可以代償,並且辦理過戶,但是必須簽立協議書,並與債權和解清償,要求撤銷執行程序。

 

 您好:

除曹律師所述外

亦可以待土地拍賣後再由父親向法院提出書狀行使優先購買權即可取得土地全部之權利

且程序上較為簡便,價格也會比市價還低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黃小鐘 103-10-21 10:4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持分各二分之ㄧ,所拍賣的標的應該是對方的 ... (恕刪)

律師您好:

父親就是怕只賣對方的二分之一的話~被別人買走以後也難處理阿...

而且目前伯父的女兒傾向寧願被銀行拍賣~認為拍賣後扣掉債務他還有錢可以拿~

所以都拒絕我們替他代償及向他購買過戶的要求...

黃小鐘 103-10-21 10:47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除曹律師所述外

亦可以待土地拍賣後再由父親 ... (恕刪)

律師您好:

請問父親向法院申請優先購買的話~

是不是就沒有其他的買家了呢?如果是拍賣我們出價沒別人高就會被買走了阿...是拍賣日前就要向法院提出書狀了嗎?

沈恆 (沈律師) 103-10-21 13:50

您好!別自己出價,只會抬高價格而沒有其他好處;等別人拍定確認價額後,法院會通知父親要不要在10日內以同一條件優先購買,此時不會再有別人來競價。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翔 103-10-20 08:16

本人兩年多前交了一個女朋友 當時住在我家

為了她辦了好幾支門號  後來也是我負責付清 停話

但她某天趁我睡覺 拿我雙證件去辦理門號  也沒跟我說

帳單都自己偷偷收起來  等到有天家裡被打電話催繳才發現她辦的

她也說會自己付清 停話 後來分手後 電信公司還是一直打來 

我就去申請非本人辦理的證明  但電信公司 已電話有互通 不受理

後來我去當兵 催繳也沒來 過了兩年了 忽然又收到債務公司寄的公文

我試著連絡前女友  但她們家人也都不回我  說我沒證據 就不想管了 請問我該怎麼辦??

回覆 阿翔 的發言內容:

本人兩年多前交了一個女朋友 當時住在我家

為了她辦了好幾支門號  後 ... (恕刪)

 

您好:

前女友此舉恐涉有偽造文書之情,您可透過向前女友提告偽造文書之方式解套

但如不願追究刑事責任,則民事責任抗辯主張恐怕需檢視您申辦門號或繳納電信費用等相關資料始能做進一步評估,建議攜帶完整資料諮詢律師建議,以利早日脫離遭資產管理公司追討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