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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姐 101-05-12 23:49
想請教林律師最近 我的公公過世.於是我的丈夫去申請拋棄繼承.. 由於我先生的阿公阿嬤都還在世...公公的兄弟姊妹(共6人)都均在世 因為家族中的親屬.皆負債..並且對於這種拋棄繼承的通知書都很敏感 所以這次的拋棄繼承的通知弄得家族中(叔叔姑姑們)非常不諒解我們 現在我想請問.. 假如有天 先生的爺爺奶奶 過世.. 我公公因為已經過世 我先生有代位繼承爺爺的債務問題.. 所以我們還是要去辦理拋棄繼承手續.. 問題來了 1.如果家中的長輩.不給我們爺爺的 死亡證明和 除戶資料.. 我先生還能去做拋棄繼承嗎? 2.那我先生既然是代位繼承人...跟他同一順位的姑姑叔叔.可能沒有去做拋棄 繼承..那麼我們要通知誰 位下位的繼承人? 是 姑姑叔叔 還是 堂弟堂妹? 3. 若叔叔姑姑們 不肯透漏堂弟妹的姓名.跟 出生年月日.. 還有我們也不知道他們住哪跟 到底有幾位堂弟妹 ?!(長年沒有往來) 這樣我們怎知道要如何通知下一位繼承人是誰?! 4.我們通知下位繼承人時.她們如果不願接收我們發的存證信函或通知時.. 又該怎麼辦呢?? 謝謝林律師
林智群 (klaw) 101-05-15 00:06
應該向同一順位繼承人發函表示拋棄,只要對方姓名及地址即可,不需要印鑑證明, 另沒有死亡證明,申請戶籍謄本也可以
Lisa 101-05-10 09:16

目前限定繼承到現居的一棟房子土地 ,但都有設定抵押,

且被繼承者尚有其他債務,債權人已向繼承者發出支付命令也已開庭審理中,

那麼限定繼承到的房子土地會被法拍清償其他債權人的債務嗎?

若要跟資產公司和解的話,是當庭和解較好還是私下和解呢?

要用什麼說法會對我方較有利呢?

謝謝您們的不吝回答!

回覆 Lisa 的發言內容:

目前限定繼承到現居的一棟房子土地 ,但都有設定抵押,

且被繼承者尚有其他債務 ... (恕刪)

 概括繼承有限責任

 就是比須以所繼承遺產清償繼承債務

 如有餘額始歸繼承

 所以你所繼承動產

繼承人之債權人當然可以主張權利

 如果要和解

法院和解可以當執行名義

 一方不履行可以直接請求執行

如法院外和解則不能作為執行名義

 一方不履行必須另外訴請法院請求履行

小冬瓜 101-05-09 14:44

您好

我的先生因擔任連帶保證人而背有一筆債務並且房子已被扣押中。(此房子因為是持分產權所以也沒被拍賣掉)。 最近我想買房子, 買的會是我的名字。 想請問。 我是否先宣告夫妻財產分別制才能保護我的權益?銀行能夠向法院要求以我名下的房子用來清償先生的債務嗎?謝謝

回覆 小冬瓜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我的先生因擔任連帶保證人而背有一筆債務並且房子已被扣押中。(此房子因為是 ... (恕刪)

 建議還是辦理夫妻分別財產

 你現在買的房子屬於婚後財產

 將來銀行主張宣告夫妻分別財產

 並代位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之結果

 銀行可以就你們夫妻財產差額半數

 可以向你求償

 並聲請拍賣你的房屋

小冬瓜 101-05-09 16:31

律師謝謝您的回答

想請問您. 宣告夫妻分別財產制之前. 列在我名下的財產是否會被銀行代位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權?我先生若放棄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權. 那可以防止銀行代位行使嗎?

沈恆 (沈律師) 101-05-09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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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冬瓜 101-05-09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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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1-05-10 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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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冬瓜 101-05-10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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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1-05-10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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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部襄 101-05-09 09:37
提出二順位抵押物拍賣~一順位銀行~為了要有拍賣主導權~執行費繳了~鑑價費也繳了~先前文都是我(債權人)對(債務人)間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件~但定拍日文下來~卻跑出假處份債權人(銀行)對(債務人)間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件~這樣對嗎~如果要做緩執行有主導權嗎~(此拍賣物只有一二順位~無普通債權併案~但有銀行假處份)
林智群 (klaw) 101-05-09 11:17

原則上以終局執行為準,假處分不得影響終局執行

阿部襄 101-05-09 11:34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原則上以終局執行為準,假處分不得影響終局執行

1. 如果法院已定拍賣價格~拍賣價已不能滿足一二順位債權~可否請求法院以拍賣價格對假處分銀行無實益~請求撤銷假處分

2.法院已裁定假處分銀行限期10天起訴~可否查詢假處分銀行是否有起訴~

非常感謝klaw~

joyce 101-05-09 09:11

您好~

   本人因在96年有債務問題,有被銀行執行扣薪,但因覺得這樣扣薪下去並不是長久之辦法,於98年即至法扶會申請律師扶助至法院申請更生,但因法管認為金額並不大,要求與銀行協商,後也與銀行完成協商,不再執扣薪,按月繳款,但因在這之中因家中經濟的問題,無法如期繳款,有與銀行溝通,但得不到回應,直接打電話至本人公司要求扣薪,這樣不但已造成本人工作上的影響,且公司會計認為銀行要扣薪應該出具法院的執行命令,但銀行只傳了一張96年度的給公司,公司會計認為不妥,並未把款項匯給銀行,也因銀行口氣及態度不佳,還說要對公司提告;最近公司收到了銀行存證信函,請問該回何處理呢?

豆瓣魚 101-05-09 00:54
你好~因為本人在86父親過世~不知情的繼承了他的債務~有被法院執行扣除3分之一薪水 現在我無工作~房子也被拍賣~老婆最近要買房子用他的名子買~我們是97年結婚的請問如我老婆買房子後 他的房子會被我債務影響嗎?還是需要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比較好?謝謝
蔡明哲 (阿哲) 101-05-09 23:05
可能會受到影響,最好辦理分別財產制。

 建議夫妻間先以「書面契約」將法定財產制變更為分別財產制,而且變更財產制要經過「登記」才能對債權人有效。因為如果您的配偶在法定財產制期間內購買房屋,那這棟房屋原則上會被當作婚後財產,之後您的債權人可能因為您不還錢而向法院請求宣告變更為分別財產制,這時債權人就可能主張代位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導致您的配偶間接受債務影響。所以您的配偶如果要買房屋,建議等到依上面程序變更成分別財產制後,再購買比較妥當。

(參照民法第1007、1008、1010、1030之1、1044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豆瓣魚 101-05-09 00:53
你好~因為本人在86父親過世~不知情的繼承了他的債務~有被法院執行扣除3分之一薪水 現在我無工作~房子也被拍賣~老婆最近要買房子用他的名子買~我們是97年結婚的請問如我老婆買房子後 他的房子會被我債務影響嗎?還是需要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比較好?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05-09 11:25
建議先行辦理分別財產制後5年再買房子
十元 101-05-08 13:49

我不太清楚這方面的知識
所以標題這樣下我不知道對不對
我先大概解釋我家的情況
大約在我出生不久(我80年次)
我父親買了一棟房子
並把房子登記在我媽的名下
之後我父親拿這間房子銀行抵押借款
好像是為了做生意吧
借了不少錢
結果生意失敗
房子法拍後還欠銀行400多萬
在這段事情期間
我父母不知道什麼原因離異了
當時我大約4~5歲
但問題來了 我媽在這幾十年間一直收到法院傳票
說要叫我媽償清那400多萬
據我媽回應說他似乎沒有一次到庭
我想問這樣還能把我媽的債務轉到我父親的名下嗎?
不然錢明明就不是我媽借的
還要幫他還錢
這樣真的很沒道理
而且我媽還因此信用破產
工作都不能好好找
他連要辦個戶籍謄本都很擔心會被法院發現
希望各位律師能盡快幫我解答
不然我們家的生活真的快撐不下去了

沈恆 (沈律師) 101-05-08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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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元 101-05-08 14:17

感謝沈律師

若是我媽媽下次收到傳票若他有出庭聲明錢是我父親用我母親的名字借的

這樣是否有轉圜的餘地?

因為就我所知我媽媽應該並非保人的身分

不然銀行應該會先向我父親追討阿

更何況他現在名下又有動產

反而是我媽媽名下沒任何財產

又因此信用破產

債務追得緊緊的

關於借款的細節我會再問清楚我媽媽

還煩請律師幫忙解答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05-08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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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元 101-05-08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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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1-05-08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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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元 101-05-1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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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1-05-13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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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元 101-05-13 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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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元 101-05-13 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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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1-05-13 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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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元 101-05-13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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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姐 101-05-07 22:39

我媽媽是計程車司機,今年已經56歲,她名下財產僅有一輛平常在賺錢用的計程車

幾年前媽媽以卡養卡欠了約一百多萬的債務, 【消費債務清條例】上路時有跟台新銀行辦理更生,可是每個月兩萬多的債務她實在無力償還,後來就沒有再繳錢了。

5/7下午三點多,檢察官和警察來我家要扣押我媽媽的計程車,爸爸不知道怎麼辦,也簽名同意讓檢察官帶走。半小時後我爸通知我,我馬上撥電話詢問檢察官,他們告訴我,我媽媽的計程車已經是處於【本案執行】的狀態,並要我【寫訴狀】自行舉證計程車是生財器具。

讓我很氣忿的是為什麼我們要自訴計程車是生財器具?現在我媽媽年事已高,不可能從事其他的工作,沒有計程車也讓我們一家也將陷入困境(因為爸爸也是計程車司機)。

想請問除了該怎麼自救外,又該怎麼寫訴狀,我對法律實在不懂,現在真的很著急,請大家幫幫忙,讓我們一家能渡過如此艱鉅的難關。萬般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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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執行處的不當執行,您可以提出異議,說明計程車是生活必需之物。而「職業小型車駕照」和「計程車執業登記」,是可用來證明以駕駛計程車職業,所以這輛計程車職業上所必需之物品,因此不得查封。而且時效上,應該在法院拍賣計程車之前,提出「民事聲明異議狀」聲明異議,主張查封程序不當,所以應該撤銷查封。內容要提到當事人姓名、案號、計程車職業所必需物品,依強制執行法第53條第1項第2款應撤銷查封

我國司法院有提供書狀範例供作參考,網址如下,請自行參考:

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3-008.doc

(參照強制執行法第12、53條第1項第2款)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張寶寶 101-05-05 14:33

請問已經開過庭了~4/30日也收到第一審判決書了~

現在再去跟債權人協商債務還來的及嗎?需要先提起上訴嗎?

協商結果會因為判決內容而無效嗎?

判決能影響協商結果嗎?

回覆 張寶寶 的發言內容:

請問已經開過庭了~4/30日也收到第一審判決書了~

現在再去跟債權人協商債務還 ... (恕刪)

 先提上訴

 再與債權人協商

 至少上訴理由如果寫的充分些

 對方訴訟如果未必勝訴

 還是有商量的空間

張寶寶 101-05-05 15:03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張寶寶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感謝回答~

不過已經沒有更好的理由來舉證了~

再提上訴相信機會也不大了~

所以想請問的是現在協商還來不來的及!?

回覆 張寶寶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一審敗訴通常還是可以協商

不過條件當然是跟判決前不一樣

張寶寶 101-05-05 17:04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張寶寶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條件當然是跟判決前不一樣!?

一審判決只有利息不一樣,所以我不提起上訴還是有協商空間嗎?
bobo 101-05-04 03:56
律師您好,我前陣子有在版上留關於被騙當人頭帳戶的問題 能不能在請教您一個問題,關於提出證據的部分,我能不能以我的財力證明我哥哥根本不需要賣帳戶?? 我是考量到就算我哥哥真的債務有問題,但是親人不可能眼睜睜看自己哥哥餓死街頭或要到賣帳戶的地步 我加我先生的存款每個月都會有剩餘10幾萬,法官會採信因我們有援助的能力,所以我哥不需要為了 幾千塊冒賣帳戶的風險嗎?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屬對您哥哥有利的證據,當然盡量提出來向法官說明,提出來至少法官還會審酌,若不提則法官當然就不會看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無助 101-05-04 15:14

 今天終於開完準備程序庭,當庭認罪了也提了認罪協商,罰錢了事了!!如果你覺得令兄是無辜的是無罪的,建議你還是找律師ㄧ起解決比較好!!當你一個人去面對司法機關妳真的會崩潰!!那種無奈與無助真的讓人撐不住.而且從未到過法院真的會讓人不知所措!!而且這種詐欺幫助犯在檢座的眼中只有是為了圖利而已,他不管你有什麼理由他都認為你是錯的!!建議您在這個網站上點擊裁判書項目,勾選你地區所屬的法院然後在案由填入詐欺就會看到這3個月中地院的判決書全文.幾乎青一色被判4~6個月(不認罪也不和解),有律師幫忙可以再上訴,這時檢察官才會去找你所說的證據,再跑一次程序,打完官司也要一年半載的!!中間不知道要跑幾次法院!!唉!!勞民傷財啊!!

祝福令兄早日脫離這個漩渦!!加油!!

 

bobo 101-05-04 16:00

我並不希望我哥哥明明無罪卻還要認罪,況且案底是跟著他一輩子的,我問過很多人,

也尋找立委的幫助,大家的建議都是先提告,有提告法官採信他是清白的機率很高,

只是我必須做各種假設,任何能夠有所幫助的事情我都不想錯過,而且我哥哥已經

因為這件事情自殺被救回來了,我並不希望他換回生命後還要面對之後償還不是自己

所欠下的債務,而甚至連他自殺的證明我都想拿來當證據

我很清楚在法庭上檢察官會有多刁難,所以我們一直在揣摩也一直在練習,我知道

檢察官那關過不了後面就很難了,所以在開庭前,我必須幫他做好各種準備

就算真的被判刑了,他還是能上訴,我有看過上訴到最高法院被判無罪的案例

但就如同你所說的,官司會打很久,但是耗費時間換取自己的清白我相信這很值得

bobo 101-05-04 16:10

真的非常感激謝律師您的回答!!

對我真的很有幫助

無助 101-05-04 16:52

 加油!!

只是給你個意見!!

101-05-24 23:18
回覆 無助 的發言內容:

 今天終於開完準備程序庭,當庭認罪了也提了認罪協商,罰錢了事了!!如果你覺得令兄是無 ... (恕刪)

我想請問"無助"..

我現在也有一個準備程序庭~你的認罪協商是怎麼樣!因為我對這個有點不懂!!

你罰錢是罰多少?罰給被害人?還是易科罰金??

郭靖 101-05-02 23:35

如題,和對方借貸關係為2萬元,對方逾期不還,前陣子寄了存證信函,內容寫:將逕行訴究所有衍生費用希向台端追索

 

如今存證信函載明日期已過期限,要來申請支付命令,特來請教[請求標的]寫法是否合適:

(1)債務人應給付債權人新臺幣(下同)2萬元,並自本件支付命令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寫法對嗎?

(2)由於我有先寄存證信函,我可不可以改寫成:並自存證信函載明[償還日期期限]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寫法OK嗎

這樣寫沒有問題。

(1)如果雙方借貸契約中有約定返還借款的確定期限,因為債務人自期限屆滿時起,就要負遲延責任,所以支付命令請求內容是可以寫成:「債務人應給付債權人新臺幣(下同)貳萬元,及自XX年XX月XX日(確定期限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2)如果借貸契約中並未約定還款期限,由於需要先經過債權人的催告後,債務人才會負遲延責任,而且存證信函還要宰明償還期限,這時主張就可以寫成:「債務人應給付債權人新臺幣(下同)貳萬元,及自OO年OO月OO日(存證信函上載明的償還期限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但是存證信函如果未定期,建議還是寫:支付命令送達翌日起”會比較妥當。

(參照民法第229、233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小河 101-05-02 22:11
想請教各位大大,若債務人甲方欠債權人乙方100萬,且有開立借據並經公證,
唯未訂立償還之期限;而甲方另欠乙方一筆未開立借據之10萬元債務,
自開立借據後,甲方每個月以5千之金額匯款至乙方本人之帳戶裡,
至今日已快還清未開立借據之10萬元債務,而乙方現在之年齡70多歲,
無任何身心和精神障礙之問題,且為公務員退休,但乙方之子,
也就是丙方近日得知乙方有此債權後,以乙方之名義寄存證信函給甲方,
民法第478條摧告甲方返還此債務,且多次至甲方之住所要求甲方開立本票,
以還清乙方債務,為得就是乙方之債權所得可以直接由丙方收取,
若甲方不開立本票予丙方,就準備控告甲方,而丙方號稱乙方年老,
精神狀況不佳,無法處理自我財產,故授權由丙方來代理乙方此債權之催討,
但甲方自始至終皆未接獲乙方授權丙方來代理債權催討之任何資訊與通知,
亦無開立授權代理之相關字據予甲方,且丙方是個生意小開,
乙方亦已將名下財產過戶予丙方了,想請教各位大大,
甲方應如何處理此事件較為妥當??是否可以不簽本票? 若最後得上法院訴訟,甲方該如何處理呢??
Ada 101-05-01 20:18

我今年十九歲 和爸爸住,單親
媽媽從小和爸爸離婚 
並且媽媽在去年已罹癌往生
留下許多債務 所以我申請拋棄繼承且成功

但在爸爸和媽媽婚姻關係尚良好時 大約18~20年前
媽媽似乎竊取爸爸的印鑑及盜簽爸爸名字而開支票給他人(甲小姐)
票額大約一百四十萬
(媽媽和甲小姐一直以來都是朋友都有在聯絡
但仍未還清支票額 
在媽媽過世之後
甲小姐把矛頭轉向爸爸)
 
但是爸爸早已和媽媽毫無關係 且並不知道被盜用
況且簽這張支票並非爸爸所為

而媽媽生前經營一家公司
甲小姐讓其他股東負責這筆金額
爸爸又在媽媽過世那陣子發現
媽媽偷把爸爸的名字納入股東
因而現在甲小姐 追到我爸這邊來

我們該如何是好? 

甲小姐告上法庭 請求我爸出面開庭
但人是已非 且這張支票並非我爸的做為

我們要如何澄清自我 討回公道?


請各位擁有法律資訊的專家幫幫忙
我已經失去了媽媽 我不想再失去爸爸

請幫幫我救救我吧!  
 

另外我還想請問 一百四十萬等到地方法按判決結束 若我方無罪
就已經結案還是甲小姐能再上訴到高等法院?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似乎有時效的問題可以先主張

再者您父親可以否認支票上的簽名及有授權您母親使用印鑑

若一審判決後

雙方均未再上訴

案件就會確定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張寶寶 101-04-30 22:06

本人的父親於89過世時,處理遺產時並未得知有一筆房貸負債,而今銀行房子拍後未清償完畢,提起民事清償債務
繼承人共4人,所有繼承人均沒有聲請拋棄或限定繼承銀行於民國100年分別南北提告,本人南部,2個姐姐北部,現在一審判決書下來了,卻為不同判決。
一、本人無法成立限定繼承(無法證明不知情或同財共居),有繼承到一筆土地(土地為所有繼承人簽訂由本人繼承)。
二、2個姐姐卻判在繼承遺產範圍內,連帶清償(限定繼承,審判長以嫁出去的女兒為由成立),2位姐姐均未繼承到任何東西。

想請問的是,同一個被繼承人一個債,而不同繼承人卻有不同判決,這是要怎麼辦!?

蔡明哲 (阿哲) 101-04-30 22:13

 法官都是依據法律獨立審判,各有認事用法的職權,所以有時出現裁判矛盾也是有可能的你的問題詳細可能要研究判決內容,比較容易做出具體的建議。你們一審時有請律師處理嗎?目前初步可能的建議,還是趕快提上訴,然後訴訟繫屬中,分別將不同的進度隨時跟法官陳報。,

張寶寶 101-04-30 22:20
回覆 阿哲 的發言內容:

 法官都是依據法律獨立審判,各有認事用法的職權,所以有時出現裁判矛盾也是有可能的你的 ... (恕刪)

感謝回答~

詳情我可以提供案號供查詢~不過我的今天才收到,還查不到~

另外當初借款契約書上,有一條說明雙方同意以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法院,而姊姐那邊就是被桃園地方法院以這條轉到台北去,而我高雄這邊卻沒有~

我該以何種理由提起上訴呢?

PS "訴訟繫屬中" 是什麼意思?

蔡明哲 (阿哲) 101-05-01 00:10

 比較簡單說,就是有案件在法院裡,還沒有終結。

小米 101-04-30 15:24

母親於今年2月初過世,家中共有六位兄弟姐妹,母親未有債務,郵局存款尚餘20多萬,

喪事已處理完畢,花費約三十六萬餘元,費用不是均攤,而是看有多少出多少,另外則是母親尚有存款,因此,由某幾位先壂,但,辦完之後,因為要領取母親的郵局存款需要所有兄弟姐妹同意,並附印鑑證明等文件,其中有一位妹妹不願蓋章(喪葬費只出二萬多元,也不是先壂的人),至使款項無法領取。

因此,有兩個問題想請問律師:如果那位妹妹怎樣都不願蓋章,要領取存款還有其他方法嗎?第二個問題是,不知道已世母親的存款,子女是否有領取時效問題?

 

感謝各位律師幫忙,謝謝!

 (1)如有其中有一個繼承人不願蓋章的話,原則上銀行是沒辦法領取存款。建議全體繼承人彼此必須協調一下,如果私底下沒法調解,就申請法院調解,有第三人在場會比較公正的。若還不行,最後的手段,則只能請法院分割遺產了。

(2)子女為母親之繼承人,繼承人自母親死亡起就開始繼承遺產,由繼承人所共有,所以並無領取時效的問題。

(參照民法第1147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法律小學堂 101-04-30 07:52

因為a君欠我父親上百萬,結果在95年去世,我拿著借據去跟法院作其繼承人的執行名義想去扣繼承人的財產,結果被聲明異議,對方請了三個律師,言現在都是法定的限定繼承,但是,我認為98年5月22日前死亡的應該需辦理拋棄或限定繼承,就是因為查到a君的繼承人沒有辦理拋棄繼承,所以我才燃起希望說可以去做支付命令的,但現在被異議就得走到起訴,我想請問的是若是我出庭我該如何應答對方異議的新法的部份呢?還有,我要陳述舊法,到底舊法的法條完整是哪些呢?因為我是爬文加上傻膽,所以根本不是很熟悉的遞狀去法院,只想替我父親爭一口氣而已,請大家幫幫我吧!!因為覺得現在法律都是保護債務人,很不公平!

小瑋 101-04-28 01:03

我父親有信用卡債務問題,欠款達200多萬,
之前買房子有請我母親當保人,後來也因為房子遭法院拍賣,
尚未償還的欠款約150萬,總共約350萬的債務,父母親目前已經離婚!
1.我今年30歲,名下有一間房子價值約250萬,一台車,今天我母親聽朋友說如果父母往生,債務會馬上繼承到我身上,房子車子都被查封,連拋棄繼承的時間都沒有,最好的方法就是先過戶給信任的朋友,等父母都往生辦好拋棄繼承之後在過戶回來,請問他說的是對的嗎?這樣的話父母有負債的子女不就一輩子沒有屬於自己的財產?
2.我母親擔心退休金會被債務給扣光,他說他很冤枉只是當個保人,我想請問我母親的狀況有什麼方法處理嗎?
3.我父親是沒有打算還那筆負債了,他名下也沒有任何財產,拋棄繼承可以提前辦嗎?還是有什麼更好的處理方式?
謝謝回答

沈恆 (沈律師) 101-04-28 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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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阿姨 101-04-28 01:03
律師您好:請問夫妻二人因經商失敗,當時已陸續使用信用卡、現金卡、信貸在週轉,終於在94年終無力償還了,現在二人也只能做做領現金的臨時工作,其中一人還染上憂鬱症無法正常工作,他們的二個孩子目前17、15歲,如果將來他們要助學貸款可以申請的出來嗎?想要有自己的工作又或許自己置產,那麼父母親的債務會不會影響到他們? 感謝律師回答!
郭詠晴 (律師) 101-04-28 20:56
您好 您的問題大致回覆如下: 在父母都還健在的情形下 沒有所謂繼承的問題 所以父母的債務應不致於影響到小孩助學貸款的申請 不過詳情還是必須向承辦銀行確認 如果父母信用狀況有問題的時候 是否可申請助學貸款
阿元 101-04-26 18:53
您好,我想請問因96年時因年輕不察而答應擔任公司負責人,為人頭負責人,背後金主另有其人,金主因涉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觸犯刑事案件,該案件已經判決,我因是人頭負責人,顧無罪釋放,於是我著手清算人頭公司,後因公司尚有欠稅70幾萬元,因金額龐大無力償還,接收到國稅局的支付命令後,攜帶判決書及債務金額一覽表後,國稅局同意緩徵,當時窗口與我告知說,可攜帶判決書,經由?確認訴訟?一民事訴訟而卸除負責人債務,懇請律師指教,確認訴訟該如何進行?收費多少?是否有勝算呢?
蔡明哲 (阿哲) 101-04-27 01:13
意思就是要你提出一個民事確認訴訟,確認你不是負責人,律師費約為6萬元(具體仍須是你案情繁複程度而定),至於勝算部分,既有前述的刑事判決佐證,是有相當大的勝算。
阿元 101-04-26 18:53
您好,我想請問因96年時因年輕不察而答應擔任公司負責人,為人頭負責人,背後金主另有其人,金主因涉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觸犯刑事案件,該案件已經判決,我因是人頭負責人,顧無罪釋放,於是我著手清算人頭公司,後因公司尚有欠稅70幾萬元,因金額龐大無力償還,接收到國稅局的支付命令後,攜帶判決書及債務金額一覽表後,國稅局同意緩徵,當時窗口與我告知說,可攜帶判決書,經由?確認訴訟?一民事訴訟而卸除負責人債務,懇請律師指教,確認訴訟該如何進行?收費多少?是否有勝算呢?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確認訴訟首先必須要有確認利益,法院才會實質審理,而本件確認訴訟,是否有勝算,需進一步檢視您現在所有的資料才能進一步分析,至於收費會以一個審級算一次,通常為五萬至七萬間,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元 101-04-26 18:52
您好,我想請問因96年時因年輕不察而答應擔任公司負責人,為人頭負責人,背後金主另有其人,金主因涉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觸犯刑事案件,該案件已經判決,我因是人頭負責人,顧無罪釋放,於是我著手清算人頭公司,後因公司尚有欠稅70幾萬元,因金額龐大無力償還,接收到國稅局的支付命令後,攜帶判決書及債務金額一覽表後,國稅局同意緩徵,當時窗口與我告知說,可攜帶判決書,經由?確認訴訟?一民事訴訟而卸除負責人債務,懇請律師指教,確認訴訟該如何進行?收費多少?是否有勝算呢?
1.準備好起訴狀向法院起訴即可 訴訟費用計算原則上約為標的金額百分之一 2.是否有勝算 還是要看你可以舉出多少證據 不過就算刑事案件認定你只是人頭名義人 民事部分還是可能須連帶負擔公司債務 可以拿相關資料請教專業人員
郭靖 101-04-26 15:38

如題,我人在台北,和戶籍在高雄的網友有借貸關係,他人在台北工作,但欠錢不還,

因為金額小,我打算申請支付命令,我查網路相關法規說:寫好狀紙後,要去債務人住所地、法人主事務所或營業所所在地之法院聲請)。

--->那是指要去高雄申請支付命令,但路途遙遠,想請教能否用郵寄的方式寄到高雄法院呢

您好:

申請支付命令,是可以用郵寄的方式寄到高雄地方法院,沒有問題的!

郭靖 101-04-26 17:57
回覆 吳挺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 (恕刪)

謝謝 吳Law,不然小筆金額路途遙遠的話實在是勞民傷財呢,真在是感恩建議 ^^

補充一下,支付命令聲請費新台幣500元部份,你可以去郵局買面額500元的郵政匯票,指定高雄地方法院為受款人。附在郵寄的資料內喔!

郭靖 101-04-26 21:18
回覆 吳挺絹律師 的發言內容:

補充一下,支付命令聲請費新台幣500元部份,你可以去郵局買面額500元的郵政匯票,指定高雄地方 ... (恕刪)

啊...對喔,謝謝吳 Law提醒,不然就白忙一場了,我會記下來的,感謝 ^^

郭靖 101-04-25 10:10

如題,因為債務糾紛,對方逾期不還,且延期理由千奇百怪,已請媒體出來報導,

網友們有把影片上傳到youtobe.

 

我能在網路上看到對方親朋好友的臉書帳號,請問我可以私下傳訊息請他們看網路上傳的新聞影片,請教他們能否在這件事上幫對方嗎(也許對方欠錢不還是有其它原因,可以一起解決之類)?

 

我上面的舉動有可能會被對方告[妨礙名譽、洩露他人個資或其它刑責]嗎

您在私下傳訊息請對方親朋好友看網路上傳的新聞影片,請教他們能否在這件事上幫對方的行為中,如果沒有用侮辱字眼或以虛構事件貶低對方名譽,原則上不會構成妨害名譽罪。因為新聞影片是由媒體公開播映,也是可受公評的事件,而請對方親朋好友看網路上傳的新聞影片,無洩漏他人個資,縱使新聞影片有涉及個人資訊,因為影片並非您製作或上傳的,原則上仍不能依此對您提告的。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郭靖 101-04-28 03:11
回覆 廖修譽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在私下傳訊息請對方親朋好友看網路上傳的新聞影片,請教他們能否在這件事上幫對方的行為中,如果沒 ... (恕刪)

 謝謝 廖 LAW,那我就放心了,實在是非常感謝

katie 101-04-23 17:09

請問債務合約上的違約金如果過高是否有違法的問題? 每萬元每日20元, 算高嗎? 是否以幾年為限的問題? 是否可以主張返還本金加計多年的利息, 違約金可以不算嗎??

回覆 katie 的發言內容:

請問債務合約上的違約金如果過高是否有違法的問題? 每萬元每日20元, 算高嗎? 是否以幾年為限 ... (恕刪)

 1.違約金約定原則上不會有違法的問題 

    不過會有違約金約定是否過高問題

 2.如果是定期給付性質之違約時效5年

katie 101-04-24 11:59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katie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非常感謝張律師您的幫忙!

請問違約金年限5年的意思是...我叔叔是18年前借的錢,現在要返還的金額只需本金+利息+違約金x5年嗎??

雖然違約金經過雙方簽訂契約而定,但違約金如果過高,法院仍得裁量減少違約金至合理的金額。而據您所述,違約金約定每萬元每日20元,相當於年利率73%,已經遠遠超出約定利率最高額年利率20%的限制。雖然原則上違反了契約條款,原則上就得支付違約金,也並不因主張返還本金加計多年的利息後, 就可以不計違約金,但如果顯然對方是用違約金的名目取代利息約定,可能屬於巧取利益的脫法行為,在這種情形,依實務上的經驗,可提訴主張減少,並就超出年利率20%的部分,主張是巧取利益而拒絕給付的。(參照民法第205、206、252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101-04-21 13:41

請問我5.6年前有欠卡債.去年10月結婚.那如有銀行可向我老公索討我的欠款ㄇ??因為最近台新說要向法院索討我老公的財產已來償還我的債務.可以這樣ㄇ?那我該如何處理???

回覆 懿 的發言內容:

請問我5.6年前有欠卡債.去年10月結婚.那如有銀行可向我老公索討我的欠款ㄇ??因為最近台新說 ... (恕刪)

 銀行主張應該是有理由

 不過重點在可以請求的數額多少

 並非你積欠的所有款項

 銀行可以代位主張的部分僅為妳們婚後財產的差額半數(婚前財產不能主張)

 例如婚後你老公累積財產比你多20萬

 銀行只能代位主張10萬元~

郭靖 101-04-20 01:14

如題,和一個朋友有債務糾紛,對方有簽借據分期,並說不準把此事告知他的好友,這個月分期截止日是明日,因為對方一直沒有動靜,所以我剛在他的臉書好友選了一個女生申請加入好友,主要心裡是想[藉這個動作來暗示他記得還錢)

結果他打電話兇我說為何加她好友,說我是不是想要爆料,我回說不是,只是單純想認識對方,他說,我說過你在找死,看我明天要不要還你錢,明天晚上8點在亞東醫院來單挑,去告我恐嚇啊...

以上句字讓我心生畏懼,但我來不及作錄音搜證,剛去警局想要報案但警察建議不受理,

警察聽了後認為你因為在做[暗示性的挑釁],令對方口出惡言,法官可能不會採信 (例如,加別人的好友,男網友以為我想要爆料...)

警察叫我作餌,如果對方打電話約單挑,叫我到時請鄰近派出所尋求保護,然後現場拿手機說要錄音錄影,再看對方態度... 

我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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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靖 101-04-17 17:39

您好,我想詢問關於本票的問題:

(1)因賭博債務所簽立的本票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違法所得所開立的本票是否有合法的債權關係

麻煩了,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04-17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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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 101-04-17 01:52
請問感情糾分財務糾分被告是否有方式可以解決? 除了上法院和解之外.是否會有刑責的問題?或是又有易科罰金的部分? 為何筆錄是寫詐欺?內容確是感情糾分而引發的財務糾分? 上法院請律師會比較好嗎? 之前我有po感情問題影債務糾分. 她是我女友.我去年家裡有狀況.母親被人倒互助會.我女友知道願意來幫助我渡過難關.她也知道我經濟狀況不好.因為我被裁員.工作一直不穩定.也很努力在工作.雖然在做臨時工.也拼命在做工作.因為我學歷不高.年齡也30好幾.為了不想讓她吃苦.所以才分手.當初她接我都是她當面拿現金給我.現在確接到警局通知說明.雖然沒有直接證句.我也是因為當初真的也彼此相愛.吵架也不會跟她吵.因為道德上關西.我本來就應該還錢給她.可是從去年到現在我也只有還一萬五給她.畢竟我也只有兩萬多的薪水.要負單房貸.家裡的生活開銷.也實在很緊.我對法律也不是很懂.這個問題該怎麼處理?我應該請律師嘛?
蔡明哲 (阿哲) 101-04-17 23:31
需否請律師,要看個人狀況及需求,基本上如果經濟狀況許可,且案情繁複無法自行處理者,通常會建議找律師
阿華 101-04-15 15:26

我的父親,93年死亡, 但當時,沒有人知道他留下相當龐大的債務.....2500萬
因為, 他?家棄子...印像中,我小學2年級開始就沒他的存在過了....
所以對他的事, 儘限於, 他又跟哪個女人怎樣怎樣了 之類不堪的醜事.... 後來 過了3年後 接到法院通知 我要繼承他的債務,
雖然後來得知,有?棄繼承這方法,但他當時已過世多年,早就來不及了
而他過世那年,我已成年了<---這件事,讓我一度放棄自己,..想死一死算了

之後,看了新聞,得知這世上,也有跟我一樣的人 讓政府重視這問題 進行修法
把 原本的規定,改為 限定繼承 意指從父那繼承多少遺產,就還多少錢
(而他沒留任何遺產給我) 我很高興,他沒留一毛錢給我.... 當下感覺重生了
但最近,我又接到他另一筆爛帳了,這次是1000萬...通知書上說 89年的事情
我有向法院提出異議駁回了, 但同樣一筆帳在一個月後, 又來一次,連案號都一樣 內容大致相同

除了第一項有說, 原裁定徹消 其它都一樣 對方還是要討 而且感覺語氣更為強硬 因此我想問一下....

修法後,對於父債子不用還, 有特殊條件才可嗎?
照現行法律來看, 不是都改成限定繼承了嗎??
由於他過世的時間, 以及我成年的時間,都是在修法前...是否我就不在保障中?

沈恆 (沈律師) 101-04-15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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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1-07-16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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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真明媚 101-04-13 15:27

請問律師,

夫妻間若其一產生債務後倒債後再去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有用嗎?

若有用法律上如何保障另一配偶不受其債務影響,若?用了,給如何做才不會受配偶負債倒債之拖累,保障財產安全,謝謝您,感恩您的細心耐心答覆!

  有朋友因不想受夫之債務拖累選擇離婚,若不打算離婚的情況下,有什麼更好的方式可以解決,因其一人負債而影響到配偶的財產安全(其配偶還是公務人員),而負債之人本身是家庭主婦?有任何收入..謝謝您!!

 

 如果結婚時沒有特別約定  一般夫妻均為法定財產

 而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  產生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

 就是婚後財產少的可以跟婚後財產多的請求婚後有償取得財產之半數

 而夫妻法定財產制消滅有除死亡 離婚外 就是辦法約定夫妻分別財產

目前夫妻一方有負債  建議還是去辦理分別財產

不過以辦理為時點之前的財產還是有做清算  這部分確實還是可能受影響

但是因主張剩餘財產分配時效問題 

 如果辦理  時效經過後債權人即不能代位請求

所以還是建議辦理分別財產

蔡明哲 (阿哲) 101-04-13 18:26

 建議盡早去申請改定夫妻分別財產

亞柏 101-04-12 20:43

事情是這樣的:我父親五年多前過世(民國95年8月),我母親則是上個月過世(民國101年3月)。我今年27歲(74年次),也就是說,我父親過世時,我已成年,還有一個姐姐。
    首先,我父親過世的時候,家人都沒有辦理拋棄或限定繼承,而現在正在處理母親方面的限定繼承的流程。
    其中我知道的,父母親在我小時候有買房,繳貸款幾年後因還款有困難,於是貸款違約房子經過多次法拍後,償還銀行後仍有積欠(金額不詳),父母信用破產,所以多年來父母名下皆無財產
    基於以上陳述,我有一些問題請站上先進指教:
1.由於我父親過世時未辦理拋棄或限定繼承,其財產及負債由我母親及我和姐姐三人均分?
2.針對房貸違約這件事,若現在我和姐姐辦理限定繼承(母親),可能遇到哪種情況?
  a.若主債務人為父親,母親為保證人,在母親過世後欠銀行的金額就變成我和姐姐要負責償還?
  b.若主債務人為母親,父親為保證人,辦理限定繼承後,欠銀行的錢在扣除母親名下財產後,其餘皆一筆勾銷?
  c.若當時父母為共同債務人,又該如何?
3.如何知道當時貸款時,誰為主債務人?(有人說不要去問銀行,我覺得有道理)
4.當時房屋持有人,一定等於房貸借款人嗎?若否,不問銀行的話要如何知道當初錢是誰借的?
5.若現在辦理限定繼承,法院會通知父母的債權人來討債嗎?還是經過公示催告(登報?)由銀行自己發覺後來要錢?
6.若發生最壞的情況,我和姐姐必須負擔這筆債務,我在銀行的存款會被無預警扣押嗎?登報前我是否要將銀行帳戶先清空比較安全?
7.若銀行一直沒有來催債,其追溯期房子法拍後15年?超過15年我就沒事了?

  抱歉問題有一點多,當時父親過世以為債務會落在配偶(母親)身上,但是直到最近才發現這個觀念有錯誤,所以當時沒有去辦理拋棄或限定繼承。但是這筆房貸債務多年來錢滾錢,已經不知道累積了多少,若這筆負債從天而降,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了,靠自己在網路上找的法律知識雜亂無章,希望站上的先進幫我分析一下怎麼做才是最好,又可能會發生什麼情況,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1-04-13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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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柏 101-04-13 20:04

非常感謝沈律師的解答。

最後請教,若如沈律師所說,是否不管當初房貸的主債務人為誰,我和姐姐都必須繼承

這筆債務銀行有權向我跟我姐姐來追債?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04-14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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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gy 101-04-17 22:55

我也遇到一樣的問題,可否不要隱藏解答,我也想知道阿拜託 拜託

雯雯 101-04-25 22:28

你好..我也是這樣的問題....是不是只有還錢..才能解決呢?..

李小姐 101-04-12 16:03
因我媽媽生前有欠銀行錢(近日才收到知道這筆債務)但我媽媽已往生10年有了...那這筆債務該如何處理..
蔡明哲 (阿哲) 101-04-13 00:12
民法修正後,原則上繼承視線定責任,且施行法有很多鑠及效力的規定,基本上如果是銀行的催繳通知之類的文件,可以不用太去理會,但是如果是法院的文書,絕對不能放任不管,如果不清楚,一定要去請教別人,如果銀行對妳採取法律行動,妳可以考慮提出異議之訴。
阿丞 101-04-12 07:54

最近朋友遇到了一個問題:

今天贈與人把房子過戶給受贈人A和B.(A和B為兄弟,贈與人為其爺爺)

A和B拿房子貸款200萬裝潢房子.

但是受贈人(A和B)貸款3個月後與贈與人發生了一些口角.

贈與人認為受贈人A和B不孝,想要告法院要回房子.

問題為:

1. 有貸款房子在還沒還清債務前,贈與人能要回去嗎?

2. 如果法院判贈與人可以拿回房子,貸款則該由誰負責?

感激不盡!

沈恆 (沈律師) 101-04-12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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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菘 101-04-09 03:02
請問86年以後結婚都是採用(((夫妻財產分開制)))嗎,還是還需要在去法院申請(((夫妻財產分開制)))才有法律效果!!!還是不用呢??? 所以以現行法條, 除非妻有幫夫簽下任何有關"連帶保證人" "共同借款人" "保證人"等等之保證資料的債務, 均與妻 子 無關,~感謝您幫我解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91年修法後,法定夫妻財產制採分別財產制,因此現存婚姻者,若未特別約定,則屬法定分別財產制,原則上夫妻之債務各自負擔,但需注意之後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梓菘 101-04-09 02:37
請問父親還未過世前幫大姐夫做擔保人~但在過世後又沒說要去做拋棄繼承這個動作~過往約四年以後銀行才開始查封我們兄弟姐妹名下的財產~但在我們在不知情的狀況下是否可做申訴???還是一輩子都要背負這些債務~請問是否有解救的方法~還是直到我們把它清償為止~~已知的部份是擔保800萬~(((謝謝您感激不盡)))
繼承保證債務看起來頗高 你可能要先去確認繼承發生時點 民法修正後原則上是以概括繼承有限責任 修法前則要視具體狀況而定 是否繼承時是未成年人等等 這案子應該蠻有訴訟實益 可以先提出確認債務不存在訴訟 或是債務人異議之訴 (看銀行請求程序到哪種階段了)
梓菘 101-04-09 21:07

 看銀行請求程序到哪種階段了???請問我個人又如何去申請 ~看銀行請求程序到哪種階段了

當時繼承都已成年~是在7~8年前的事情

阿源 101-04-08 10:56

請問某甲生前欠銀行100萬,尚有一筆動產但其價值小於債務,某甲父母已雙亡,除了配偶子女辦理拋棄繼承外,某甲的兄弟姐妹也需拋棄繼承,請問兄弟姐妹的子女需不需要辦理拋棄繼承手續呢?

沈恆 (沈律師) 101-04-08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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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阿姨 101-04-07 23:44
請問律師:姐姐以買賣方式過戶房子給妹妹,之後妹妹結婚了。現在妹婿有了債務問題,他名下也有一棟房子,如果妹婿哪天無法償還債務了會不會影響到妹妹這間房子呢?而妹妹可以分次以贈與方式給自己的女兒及姐姐的子女嗎?
如果妹夫對外負債 確實可能影響到姊姊移轉房子 不過必須等妹夫財產不足清償才會 分次贈與主要是考量贈與稅的問題 這部分應該是沒有問題
小阿姨 101-04-07 23:26

請問律師:姐姐以買賣方式過戶房子給妹妹,之後妹妹結婚了。現在妹婿有了債務問題,他名下也有一棟房子,如果妹婿哪天無法償還債務了會不會影響到妹妹這間房子呢?而妹妹可以分次以贈與方式給自己的女兒及姐姐的子女嗎?

沈恆 (沈律師) 101-04-08 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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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志榮 (阿照) 101-04-10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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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ho 101-04-06 17:50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想請問一下我父親十幾年前有跟銀行借錢,後來錢還不出來,家中房子被拍賣來償還債務房子拍賣後的金額並無法完全償還欠銀行的錢,差額約還有幾十萬,   當時並沒有將剩餘的錢還給銀行銀行這幾年來多次催繳,我們也都償還不出來。

  前幾天接到電話銀行已經把這筆錢委託給民間的債權公司來討,債務人是我父親,但他人已跑去大陸,債權公司無法聯絡到他的人;而我母親是保證人,因此債權公司就要我母親還這筆錢,以下我想請問一下幾個問題:

雖然我母親是保證人,但當初她並沒有同意我父親當保證人,是我父親自己私自用她的名字當保證人的,而我母親並沒有任何她親筆簽名的文字,我母親有義務要幫我父親還這筆錢嗎? 我母親已患有神經自律失調疾病多年,並無工作能力,名下無任何財產,信用也破產,並無還債能力,債權公司多次來我家己打電話來催討錢,語氣中充滿恐嚇意味,若我們不償還這筆錢,債權公司有權利對我們行使任何法律行為嗎? 我們子女有想替父母親償還這筆錢,但金額到現在已累積過大,若想協商還錢的金額,那麼是要跟銀行或是債權公司協商?

 麻煩你們了~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04-08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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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母親須舉證是父親盜蓋印張或偽簽名,否則就要負保證人責任.2.債權公司可以告你母親請求返還借款,3.若要協商就找債權公司

Echo 101-04-09 23:32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你文中所說債權公司可以告我母親請求返還借款,這個部分可以再詳細說明一下嗎?

麻煩你了~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