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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7-11 19:14
您好,目前我名下有塊土地,父親欲拿該土地銀行抵押申請貸款。若未來父親不願清償貸款,又該土地拍賣價金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我是否需要以自己財產代為清償債務

你好:

  1. 要看抵押權擔保之借款債權債務人為何人,若係父親,銀行裁定拍賣抵押物無法獲得滿足,剩餘債權會變成普通債權,並向父親催討,你若不是共同借款人、連帶保證人銀行無法對你主張權利。
  2. 反之,若你是債務人、連帶保證人銀行會請求你清償借款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注意您是否為連帶保證人債務人,若無,則原則上僅需就該抵押物負擔保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5-07-11 23:13

 簡言之,民法的保證分為物保以及人保。如果你只有拿出土地供擔保設定抵押(也就是物保),而非借款債務人之一也沒有當連帶保證人(也就是人保),那麼就算土地被拍賣後不足以清償你父親的債務銀行也無法向你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