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legend 104-11-10 11:58

律師您好:

我在AppStore下載的遊戲內,使用內購信用卡購買物品。

期間有發生遊戲帳號上不去的狀況,所以跟apple申請退款

結果apple同意退款的同時,把我沒申請,正常使用帳號下的款項也退了

後續也跟我說,不影響遊戲,請放心

於是我就繼續使用持續消費,期間大概消費14筆2.4萬元左右

於前陣子(大概離退錯款項兩個禮拜)發現遊戲又再次上不去,一查之下才發現,原來遊戲公司有條款,有退款動作,他們會永久封鎖帳號

因為該遊戲開方商為日本公司,網頁也根本連不上去。

所以我跟apple申訴退款,因為我認為

我是在你們台灣AppStore遊戲平台下載的遊戲,也是在你們平台使用信用卡付款。理應由你們這裡處理。

而且今天是因為你們操作錯誤,還跟我說不影響請我繼續使用,結果我持續的花費時間與金錢,換來了被封鎖(或背封ip),所以我申請退款。

結果apple人員只會不斷回覆我說請檢閱 iTunes Store 銷售條款

退款無法通過等等。。。

或叫我自己跟開發商聯繫解決

完全鬼打牆的狀況,請問律師我該如何處理

此事件是否真的是我個人問題?他們平台免責

先謝謝律師

 

最新狀況:在我不斷的發信申訴後,終於承認他們退錯

但。。

通過您的來信,我瞭解到您在其他案例中申請退款,但是我的同事給您其他三筆訂單多退款了,造成您的帳號被封。

還希望與您分享的是,iTunes Store 僅是 Apple 為廣大用戶所提供的一個購物平臺,其所提供的軟體多是由第三方開發商設計發布的。iTunes Store 給您退款並不會影響到您的游戲帳號被封。

因此,為了更好地解決遊戲的問題,您還是得聯系程式開發商瞭解情況並嘗試解決。

重點是因為我日版網頁都開不起來,我找他台灣的公司有發現條款說有退費就會永久封鎖帳號

他們還是在鬼打牆的跟我說沒關係。。

你好:

可以直接撥打1995向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由消保官進行調解

小葉 104-11-06 18:46

各位律師您好,我在5月的時候有接到代辦公司電話,可以幫我跟銀行協商債務,當時有簽訂合約並用信用卡支付手續費13萬6千多元整,但是之後銀行通知信用卡交易有異常,懷疑我有找代辦公司辦理,所以給予退件不辦理,之後我找上代辦公司要求退款,但是對方卻不同意退款,後續因為當時對方沒有給我合約,也有向對方索取,對方不給,有找過調解委員會,也寄過存證信函,但對方公司搬離原來地址,目前對方毫無想要處理的態度,請問這樣我能告她們詐欺嗎?

您好:

若要告訴詐欺,可能要證明對方於契約訂立時,即無履行契約之意思,否則可能只有民事債務不履行問題。

小葉 104-11-07 05:32
周利皇律師 您好:但是我有向對方請求合約,但是對方卻不肯將合約寄給我,所以我身上並沒有當時簽訂的合約,然後我也只有她們連絡的電話,這應該要怎麼辦?
Baby 104-11-05 21:56

你好,

我想詢問一些問題:

現在要準備打判決離婚

1. 婚後房子是我的名字,大部份的房貸是我繳的,只有少部分是先生繳的,如果對方主張剩餘財產分配,婚約期間我所繳的房貸是不是可以扣除計算?

2. 婚約期間,對方婚前所買的房子,房貸也是我繳的,是否也可以扣除計算?

3. 婚約期間,對方的信用卡費/小孩學費/生活費(有轉帳證明)我繳的,是否可以列入負債扣除?

謝謝!

你好:

用自己的婚後財產清償自己的婚後債務後,剩餘的財產仍然是婚後財產,沒辦法主張扣除,但可以主張扣除目前尚未清償之房貸。 可依民法第1023條規定請求償還。 家庭生活費用原則上依民法第1003條之1規定,由夫妻各依其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若有約定分擔之比例,代墊部分可以向對方請求。
沈恆 (沈律師) 104-11-06 00:29

您好!

1.   只有以婚前財產償還婚後房貸部份,可以納入婚後債務,增加可扣除的婚後債務,有減低剩餘財產的效果。
2.   可以請求對方償還代繳的房貸,但償還的金額會增加您的剩餘財產
3.   理論上可請求償還,但償還的結果是增加您的剩餘財產,減少對方剩餘財產,最後分配的結果可能會跟未請求償還一樣。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6 2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婚後財產才會列入分配,若為婚前財產,非婚後剩餘財產分配之標的,故您應先處理好婚後財產,減少您婚後財產之數額,避免被對方請求分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joanne 104-11-04 16:41

11/3收到銀行寄來的存証信函

電話銀行詢問之後才知道

是父親87年用信用卡銀行借貸(當時有保人)

父親於91年過世

(當時我和弟弟分別18歲和16歲,都還在念書)

因為保人不理會,所以銀行找法定繼承

請問,我們需要償還這些債務嗎?

 

 

你好:

民法繼承編施刑法第1條之1第2項規定:「繼承民法繼承編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十四日修正施行前開始,繼承人於繼承開始時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未能於修正施行前之法定期間為限定或拋棄繼承,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但債權人證明顯失公平者,不在此限。」。 民法繼承編施刑法第1條之3第4項規定:「繼承民法繼承編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二日修正施行前開始,繼承人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或未同居共財者,於繼承開始時無法知悉繼承債務之存在,致未能於修正施行前之法定期間為限定或拋棄繼承,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但債權人證明顯失公平者,不在此限。」。 若銀行提起訴訟請求清償債務,可以主張有上開法律規定之適用,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若無任何遺產,無需以繼承人之固有財產清償
joanne 104-11-04 17:05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我們當初沒有繼承任何財產,所以..意思就是我們可以不用償還這筆債務?!

謝謝律師

小順子 104-11-03 23:56

本人於104年4月10幾日前往 寶雅 購物時,被某美容專櫃的小姐纏上..
一開始心想去填問卷而已應該沒甚麼,隨後被帶往其專櫃..
詢問一些問題後,開始說我臉部痘痘、粉刺諸般不完美(當時心想確實臉很糟,但專櫃小姐的膚質一點都沒說服力阿...)
後續填完問卷後並購買一張300元的美容臉部體驗卷..(心想來體驗看看再決定要不要買療程..想說這種的都很貴..花300看看也無妨,有送一罐5ml的化妝水贈品)

 並約定於當月4月22日前往該櫃做臉部美容體驗
22號當日依約前往,遂被帶往小房間(美容室)..開始體驗臉部療程..

當中不乏簡單問候與職業還有薪資部分的問題,當下沒有多想 想說閒聊..就在此時體驗到一半...有另一名美容師進來自稱是北區的專櫃主任...
隨後也是一番閒聊...後續進入正題...那弟弟你有沒有興趣來我們櫃上做臉部美容保養阿...
我說沒錢 櫃姊又說那你有信用卡嗎? 我答沒有耶 都用現金...
隨後問一句 你一個月都花多少錢在保養你的臉  我說大約1000元以下

她們接著說 那你一個月最多願意用多少錢保養臉部..  我說 最多2000元....
她們又說2000哦 這樣產品搭配上效果不會很好唷 你願意一個月3000元來保養你的臉嗎(我們會幫你搭配產品)?...   我回答 可是好貴喔 沒錢....

隨後重點來了.... 現在我們剛好有個母親節優惠活動 (可以申辦分期付款 )我們可以先辦分期付款呀 時間過了就沒優惠活動了.....(加強洗腦一天只需100元就能讓臉部變好....  當下聽的很心動......)我問那總額多少 她說幫你搭配三年的分期付款 總額是10萬8千 3000*36期 我有強調金額太大要跟家人商量,隨後她們說不要告知家人啦...真的一天100元呢 (過程中一直叮囑我不要告訴家人)


在她們瘋狂洗腦下,我答應了...隨後拿出兩份單子 一份是分期付款申請單 一份是客戶基本資料 ... 過程中沒有甚麼類似契約的單子 只有這兩份..
還趁我做臉到一半時進行...  根本沒仔細看 ... (她們也沒主動告知消費者有7天的鑑賞期..)

隨後並稱幾天後會有申辦分期付款的公司跟您核對基本資料...  當下有答應了,並約定4/29 做第一次美容療程
4/20幾號有line跟我說保養品都到了,等第一次做臉就能拿到了
4/29做臉當天 櫃姊同樣帶我到美容室 拿出一堆產品..並要求說要先拆包裝還要寫上自己的名字,以防美容師拿錯還有方便確認產品數量....當下沒有懷疑她的舉動... 並在她的要求下 寫上我名字做辨認 ( 拆封都她拆的...也沒先問我同不同意,就在三分鐘內快速拆解紙盒包裝..並將包裝銷毀丟棄......)我都沒看到產品名稱與相關資訊.. 就結束了..  並開始第一次做臉(給我一張存放在櫃上的產品明細表 但未註明各項產品的單價,僅註明名稱與數量)

產品都存放於專櫃...好似相當沒保障 ....

隨後於每一周或兩周一次做臉部療程...

現今已於使用療程約13~15次(最後使用療程時間於104/10/29)並約定11月9日再度使用療程
礙於金額龐大 真的不敢告訴家人 直到最近 家人發現我薪水使用程度上跟以往不同,在家人追問下 告以實情...

 家人認為我涉世未深認為我被騙希望我能去解約...

在告知家人以前 有告訴兩位同事 他們都一致認為我被騙了

 現在我越想越覺得可怕..

想請問一些事項 ,煩請解答疑問

 

第一點:當初並未有類似契約合約書  我本人遂解約但不知道有什麼事是我需要注意的

第二點:由於分期付款 分36期數 我6個月以來已繳納5期 金額1萬5 (每個月7日前繳納)現在日期快到了 我應該再繳款嗎?

 第三點:由於我分期是使用和潤企業的專案分期付款服務,我有查一下
這類的專案分期付款是不是指【消費貸款】...
那 【消費貸款】 亦指貸款業者先將總款項全額付給美容業者 那我再分期繳納給貸款公司嗎?還是僅開新帳戶讓我做分期繳納的動作 遂終止貸款合約 我應該怎麼做? 應先與貸款公司查證與業者之間的付款分式嗎?

第四點: 因為我的產品皆以拆封(沒徵求我同意就拆了) 但大部分皆屬拆封但尚未使用 請問這樣子的話 店家會一口咬定產品已拆封不能退費...那我又該怎麼辦呢(店家自行拆封包裝我根本沒同意...)已拆封且已使用的部分 我會自行吸收其金額...只希望剩下的能退掉拿回錢...

第五點:三跟四比較有關聯性... 不想再繳分期了但如果是貸款公司先付款給美容公司的話 那我產品又拆封了... 又不給退費的話 我該要怎麼做 才能保障自身權益...把錢拿回來... 再將分期帳單繳完.... 

煩請各位律師為小弟解惑 , 有點急...

消基會消保官那邊我也會去做諮詢..

想等一切就緒後 再跟業者談清楚 .. 不至於理虧..  

在此謝謝各位了 

秀秀 104-11-03 00:03

不好意思冒昧打擾,我想請教您一些健身房退費的問題,請問我想跟健身房申請解約退費,想說先做一些功課讓自己可以不要被牽著鼻子走……我看過當初簽的會員資格暫停申請書,它下面有一行字寫請假後辦理終止,請假期間的費用不退還……但請假期間還是有先扣款耶!這樣感覺損失不少,請問我該如何爭取請假期間也能退費呢?我是今年7月簽24個月的合約的,8月請假一個月,現在因為工作關係長期無法前往,我後面剩很多錢……即便用法規規範的20%去算也會被扣快5000元,我該如何為自己爭取呢?

合約上面寫著如果我要解約,要付違約金6000元,但是這點好像是違反定型化契約的條款的,我可以主張牴觸法規無效不要讓他們扣6000嗎?且請假期間扣款也是違反法條的,我能主張無條件解約嗎?

即便真的需要支付違約金,一開始刷卡時已經先預刷了頭尾兩個月的費用,加上我請假一個月的費用他們還是有扣款,我可以要求用尾巴一個月和請假一個月的費用去折抵嗎?(總共兩個月)

因為我是信用卡每月扣款的方式付款,我可以不要求退之前多收的款項,但是我想要要求無條件解約停止後續信用卡授權扣款,請問我能拿健身房違法定型化契約去主張依法規辦理解約嗎?

我之前有上網做了一些功課,但是最後人家告訴我要先讀懂法規再來談才有意義,我看了定型化契約,確定合約中有許多條例是牴觸的,想請問除了法規字面上的意思解讀外,還會被硬柪成別的意思解讀嗎?

如果我主張他們合約違反法規的部分無效要按照法規進行解約並寄出存證信函及停止信用卡扣款授權。。。會變成我被健身房告嗎?

 


兩個小孩的媽 104-11-01 18:07
我今年10月因未急用錢,自己信用卡有卡循,慢繳,所以信用不良 本身雖有投保但最低,每個月不到一萬元, 找了多家的銀行都無法貸款,情急之下在line裡看到有幫忙貸款的公司 說貸不過賠10萬元,所以就留下資料了, 當就有位銀行的先生打電話來詢問我需要的金額及資料 問完說要評估在聯絡,隔天打來說可以貸的過 但是要有一些資金證明,但是我就是沒有才要借 那位先生說那他幫我問代書看怎麼辦理,隔天打來說 代書要我準備三本簿子及提款卡 代書會幫我做美化金額,到時候去銀行對保,就可以了 就把我的雙證影印,三家封面影印,提款卡寄出了 說時間約三天就會通知我到銀行了 等到弟三天都沒有人打來,我就接到銀行電話,說我簿子異常出入,已經被列為警示帳戶,叫我報警 這時我才醒來,我被騙了,打銀行先生的電話代書都關機了 我就把我寄出的三家掛失止付,去警局報警,但是警方說沒用了, 已經有6個人報案了,我現在好無助 公司這裡要匯薪水已經無法匯進去了 現在都還沒有通知做筆錄,越想越怕, 已經想到要尋短的念頭了,但是又看到兩個那麼小的小孩,好捨不得 我到底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1 19: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最壞的狀況就是詐欺罪幫助犯,倘若您沒有前科,入監服刑的機會比較低,不要想不開。

2、倘若您可以將當初的貸款的相關事證提出來,還是可以爭取無罪。

3、建議可以洽詢法律扶助基金會,倘若符合資格,可以申請扶助。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1 2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將與對方之所有聯繫紀錄(包含對話紀錄即是如何認識對方,對方是如何宣稱)之證據蒐集清楚,以證明您並未有幫助詐欺之犯意及犯行。

另外,若不幸被起訴並被判決有罪,幫助詐欺之刑期大概是兩個月唷!

 

方蓁 104-11-02 00:06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將與對方之所有聯繫紀錄(包含對話紀錄即是如何認識對方, ... (恕刪)

你好言律師,我也是遇到跟版大的情況,但不同的是是對方自己打來找我辦貸款的~~我給了他四個帳戶~~但是您說如果被判刑沒前科的話大約是兩個月,但是假如不幸被判刑了~但警示戶還可以解除嗎??另外的是那些被詐騙人的錢~也是可對我民事求償對嗎???就是說只要他們跟我求償我就必須要賠那些人被騙走麼錢是嗎?

pn 104-10-31 02:53

各位律師好!我跟我老婆是去年10月底結婚。在一起2年,她未滿18。婚前因為她家是單親!媽媽有輕微失智又有負債跟房貸,所以有時會幫她們家支付開銷,她還有跟我媽借了6萬!到結婚因為她家的狀況,所以結婚的錢也是全部我家出!直到今年10月9號開始徹夜不歸連續3-4天。我就開始自己跟蹤她。發現她跟某位男子交往慎密。下了班不回家直接去找那個男的,一開始還會躲,到後來連躲都不躲了機車直接停在他店門口,被那個男的載走。那時以經好幾天沒回家了,有也只是回家換衣服後又去找那個男的。發現後跟她吵了好幾次!她還是依然故我的去找他。甚至那個男的還問她手續辦了沒(應該是講離婚手續)發現後因為心情不好就回我家住了幾天,後來有一天早上我趁她上班,我想說回家餵狗,到房間時發現她放椅子上的內褲有分泌物。(她前一天晚上也沒回家跟那個男的出去!)看到心真的涼一半,最後越吵越兇以經講到要離婚了。但是我真的很不甘心跟她在一起2年多錢都沒有剩,都拿去繳她家的貸款信用卡結婚我爸媽也是拿他們老本。結果不到一年就這樣。現在我還沒簽字!因為一簽我什麼都沒有了!請問各位大律師!我該如何保障我的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先蒐集通姦之事證,必要時可以對他們提出通姦告訴,並請求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這難免有恨,要想辦法轉移注意力讓自己開心一點。

二、如果不能好好在一起也要好好分手,可以考慮協議離婚調解離婚

三、協議或調解之前可以先了解一下如果訴訟離婚的話有那些權利。權利一經拋棄就不能後悔,所以先了解很重要。

四、看來你們還沒有小孩吧。這樣事情會單純一點。相關的問題:

1剩餘財產結婚二年的話比較不會有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畢竟時間短能累積的財產不多。剩餘財產是婚後有償取得財產差額均分的觀念。

2精神上賠償,要舉證證明對方有錯。

3贍養費,這個一般來說你有工作能力就不能向對方要贍養費,所以這塊應該是沒有。

4如果不能調解離婚或協議離婚,那麼想離婚的一方要搜集對方有錯的證據

五、要愛自己,相信我你會找到一個真心愛你的女生,會有自己的孩子,即使你也許會恨她一輩子但因為你有新的心愛的人所以這個恨會慢慢的緩解。

六、恨人是這樣的,你晚上會睡不著覺,就是起床尿個尿也開始恨了起來,這樣的話有幾個方法可以幫你。第一個,就是想像他們變小小隻跪著以各種方式跟你道歉,然後你把這個男的彈得很遠,他又爬回來,你再把他彈開。地點可以有各種地點,例如馬桶上,你把他彈進馬桶也行…第二個,看一些無聊的東西,看判決也行,看重複的東西也行,像我喜歡桌球,我會把某一球拍下來不斷的看,這樣我睡覺的時候想著都是桌球,心裡有其他自己開心的東西,就比較沒有空間可以恨人了。我覺得後面這個方法超有效的,不然目前我心裡恨的人是有六個[笑]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31 22: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嘗試蒐集對方與外遇對象發生性行為證據,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並將您婚後財產規劃處理,避免遭對方請求剩餘財產分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31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嘗試蒐集對方與外遇對象發生性行為證據,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並將您婚後財產規劃處理,避免遭對方請求剩餘財產分配

小蓉 104-10-28 14:02

請問有跟代書借貸80萬元每月利息24000元,房屋設定

信用卡欠款60萬,若是這2筆債務想做協商該如何處理呢?

謝謝

一、代書的部分應該算是民間貸款,又有抵押權在他應該不會同意打折給你。你要私下去協商。

二、卡債的部分要跟銀行討論,如果是要進行更生程序的話要協議先行,你要先找最大債權銀行去談看看。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寶寶 104-10-27 09:56

我與前妻結婚一年;生有一女。於今年104年2月26日雙方同意離婚<離婚協議書>;親子監護為我男方。離婚協議書備註中也有註名有關子女生活教育扶養、保姆費;雙方協議費用對半均攤;但女方連續三個月都未給付;便覺不妥費用負擔過重,又因女方尚有欠我款及扶養費都未如期給予<離婚前我則為負擔家計;前妻為家管;在家帶孩子,我每月薪水信任全予交付前妻<支付房租家中所有開銷。卻不知前妻一直欺瞞房租未如期給予房東及我信用卡費也沒全額繳清,是連續接到銀行催繳電話.起先一直以為是詐騙也因前妻都說有繳不要理會;最終去查證。才知費用前妻沒繳或是只繳最低應繳金額;導至我信用卡數月累積欠款9萬多另及女方一直在我未知情況下盜刷信用卡費 在加上;上述三個月未如期給予均攤保姆費費用 於今年5月總欠費用為13萬多> 因女方一直不還予欠費及孩子均攤費,便在今年5月29日雙方協談同意後簽下<協議同意書;也有到戶政變更監護為女方>同意書上也有寫明欠款部份將作為撫養女兒贍養費。 近日前妻揚言說要告我 遺棄及未負擔孩子費用。又說要我簽下同意書放棄女兒往後監護。從無住何關係。然後要將女兒改從母姓。

近期有先收到 存證信函 想請問

1:以此我案例 是否能成立前妻告我遺棄

2:她向我要取日後每月贍養費。不然要提告,但協議同意書上 已有清楚說明欠款費作為贍養費,這樣她還能向我提告嗎?

我現在該怎麼做!對我有幫助?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7 10: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但亦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之,針對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之部分,依各縣市行政院主計處每人平均生活支出,每個月約給付一萬元左右,您亦可對您前妻針對盜刷信用卡之部分,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其實您這邊敘述的不完整精確, 贍養費扶養費用不同

另外再您的離婚協議書中的條文, 與之後5月29協議同意書內容又是怎麼訂定的, 無從得知

1.遺棄對方可以提告, 但是如果小孩無生命危慮, 其實較難成立

2.贍養費, 由於你們是協議離婚, 不會有給付女方贍養費問題, 對方應該是說沒給她小孩扶養費?

3.信用卡盜刷可依正常管道提告

4.您要先確認您對於此件事想處理的方法為何, 才能進一步做後續動作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寶寶 104-10-27 11:38

 

1.遺棄對方可以提告, 但是如果小孩無生命危慮, 其實較難成立

a:遺棄?為何可以提告 雙方都有簽證同意 女方想要監護權我們也立書同意 也去戶政變更!不懂何為遺棄

2.贍養費, 由於你們是協議離婚, 不會有給付女方贍養費問題, 對方應該是說沒給她小孩扶養費?

a:對!抱歉。是指扶養費 另5月 雙方協議同意書中 有寫欠款部份作為女方撫養女兒成年之負擔費用

 

3.信用卡盜刷可依正常管道提告

a:盜刷 是在我要離婚前幾日才發現的 。離婚後 他又在刷 ,我有去銀行申請說是前妻盜刷也更換信用卡

 

 

寶寶 104-10-27 11:46

為何可以提告?我又沒有遺棄 <上述主題贍養費更正是扶養費>扶養費部份 5月雙方簽名同意書中有寫 前妻欠我款作為扶養女兒成年之負擔費用

寶寶 104-10-27 09:49

我與前妻結婚一年;生有一女。於今年104年2月26日雙方同意離婚<離婚協議書>;親子監護為我男方。離婚協議書備註中也有註名有關子女生活教育扶養、保姆費;雙方協議費用對半均攤;但女方連續三個月都未給付;便覺不妥費用負擔過重,又因女方尚有欠我款及扶養費都未如期給予<離婚前我則為負擔家計;前妻為家管;在家帶孩子,我每月薪水信任全予交付前妻<支付房租家中所有開銷。卻不知前妻一直欺瞞房租未如期給予房東及我信用卡費也沒全額繳清,是連續接到銀行催繳電話.起先一直以為是詐騙也因前妻都說有繳不要理會;最終去查證。才知費用前妻沒繳或是只繳最低應繳金額;導至我信用卡數月累積欠款9萬多另及女方一直在我未知情況下盜刷信用卡費 在加上;上述三個月未如期給予均攤保姆費費用 於今年5月總欠費用為13萬多> 因女方一直不還予欠費及孩子均攤費,便在今年5月29日雙方協談同意後簽下<協議同意書;也有到戶政變更監護為女方>同意書上也有寫明欠款部份將作為撫養女兒贍養費。 近日前妻揚言說要告我 遺棄及未負擔孩子費用。又說要我簽下同意書放棄女兒往後監護。從無住何關係。然後要將女兒改從母姓。

近期有先收到 存證信函 想請問

1:以此我案例 是否能成立前妻告我遺棄

2:她向我要取日後每月贍養費。不然要提告,但協議同意書上 已有清楚說明欠款費作為贍養費,這樣她還能向我提告嗎?

3:我該怎麼做對我才有幫助?

angel 104-10-20 07:53

1.前任分手前簽了張10萬元的本票 因為有跟我借錢 以及一些金錢糾紛 分手後說要半年後還  可是他的本票上下都沒寫日期  起問有效嗎?

2.交往期間有盜刷我的信用卡在我不知情的狀況下  請問這可以告他嗎?

3.他的家人辯稱我在分手前說著不用還  交往後還來討

 

因為發現他的行為跟愛情騙子很相似  而且似乎是累犯 所以我不知該如何處理

沈恆 (沈律師) 104-10-20 08:19

您好!

1.      本票兩個日期分別是發票日及到期日,到期日不填視為見票即付,但發票日空白則本票無效。
2.      如有信用卡盜刷證據,可以提告
3.      對方當然會抗辯,我方則需準備充分證據來反駁。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10-20 08:51

1.前任分手前簽了張10萬元的本票 因為有跟我借錢 以及一些金錢糾紛 分手後說要半年後還  可是他的本票上下都沒寫日期  起問有效嗎?

--->建議盡速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取得票裁之後就立刻強制執行他的財產薪資

2.交往期間有盜刷我的信用卡在我不知情的狀況下  請問這可以告他嗎?

--->可以喔!

3.他的家人辯稱我在分手前說著不用還  交往後還來討

--->他的家人不是實際債務人,所以聽聽就好。

不太會做可以找律師

angel你好:

1.若本票上未記載發票日期,則票據無效,無法聲請本票裁定

2.盜刷信用卡可能構成偽造文書詐欺等罪責。

以上供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20 12: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若有盜刷您的信用卡,應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0 12: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票若有記載發票日、無條件支付及發票人簽名,即為有效本票,故應先對您所持有本票做形式上要件之審查;又關於對方盜刷信用卡之情形,有可能成立刑事偽造文書之犯罪,可整理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並檢附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告,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查德 104-10-20 03:13

我上上禮拜在某網站上購買了一副耳機,但當時沒注意到網站來源,後來因為下單後(信用卡刷卡)對方一直沒有消息,於是去查了一下信用卡的帳目,才發現是一筆國際交易,對方是北京的某家公司,一開始用線上客服對方都不理會,又過了幾天之後,我直接寄信到網站上提供的售前服務信箱,說我想取消訂單,才終於有得到回應,而對方在信件中,承諾願意取消訂單。原本以為事情就結束了,結果隔天(上禮拜四)收到貨物寄出的訊息,我馬上又寄信問賣方,為什麼還是把貨寄出來了,賣方解釋我詢問時訂單已經成立,所以無法取消,但賣方有在信件提到,如果收到貨不滿意,還是可以退貨。

在收到貨物之後,裡面的東西殘破不堪,而且是假貨,於是我馬上拍照並回信給賣方說我要退貨,之後賣方就都不回應了!

我也有打電話信用卡公司詢問是否能取消該筆交易,信用卡公司的回覆是這筆交易賣方已經向銀行索取費用了,所以無法取消。

請問,我該怎麼辦?

查德你好,

像這種通訊交易的情形,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的規定,消費者可於收到商品後七日內向廠商解約,廠商應於收到通知後十五日內取回商品跟退費,因此你應該儘速通知廠商,若廠商不予理會再循法律程序救濟

以上供參。

查德 104-10-20 08:57

主要是對方似乎在大陸, 而且賣家一直不做任何回應,有方法找到他們嗎?

若是涉外案件那麼會涉及適用法律以及法院管轄等複雜問題,最重要的是若對方在台無財產,最後仍無法強制對方返還價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20 17:37

雖然依據消保法,本案會有七天無條件解約權之適用。但在現實之狀況下,因為對方公司在大陸,故在實務上有求償或行使解約權之困難。

南西 104-10-19 19:01

我的一個朋友信用卡盜刷,他已經去報案,

警察說盜刷的人涉詐欺,會收到傳票要出庭,

想請問我的朋友是否也會收到傳票?也需出庭嗎?

他應該還需要做什麼動作以自保呢?

謝謝

 

想另再詢問如果我朋友已報警,然後對方有要求要和我朋友私下和解,

我朋友該求償多少算合理呢?

如果他們簽了和解書,刑事部份仍會繼續偵查嗎?

和解書只是為了之後不提民事部份嗎?

和解書應該要在開庭時提出嗎?或是私下寫好就好呢?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朋友應是告訴人的地位,日後若有開庭,原則上檢察官也會通知到庭,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Vincent) 104-10-19 20:45

冒用告訴人名義盜刷信用卡之所為,係犯刑法第210條、第216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及同法第339條第2項之詐欺得利罪。上開罪名均非告訴乃論,因此和解後亦不得撤回告訴,但雙方和解後,檢察官可以斟酌裁量為不起訴處分。

阿志 104-10-04 18:00

我與太太結婚10年,目前正在談離婚的部分,在這10年內我的薪資全部都是由太太在掌握,因我有申請網路銀行,因此薪水進到戶頭後,她會自行使用網轉轉進她的戶頭。她本身在6-7年前有申請債務協商。因此當家裡經濟週轉不靈時,就以我的名義申請信貸信貸的錢在留下足夠扣除信貸每月應繳納金額後,其餘部分也是轉到她的戶頭!到目前我身上仍有四筆信貸離婚後是否這些負債仍是我自行背負。因此想請教您現在我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另外在婚前她名下有間房屋,目前仍在繳納房貸,太太說她去請教過,我只能要求這10年內以繳納房貸的一半,其餘增值部分不能要求。是否如太太所言?那我又該如何爭取呢?

一年前收到銀行信用卡繳費單,才知道太太拿到未開卡的信用卡後私下開卡並在卡後簽上我的名字,自行使用。我發現後立即請她停止使用,並已將卡費繳完。請問這點未來如果需要上法院判定離婚,是否對我有利?但是目前已更換新卡,舊卡太太始終未繳給我,在查詢上是否有困難呢?

瑪莉亞 104-10-07 23:13

你好,因為你這個問題,牽涉的範圍很廣,而且律師並無法用打字的跟你解說清楚。

所以,你打電話去戶政還是公所詢問看看星期幾有免費的法扶律師駐進,你可以預約去現場詢問,這樣你得到的答案會更清楚也更明白哦~

因為就我所知,你的觀念都不太對~

財產到時該如何分配,也不是你太太說的算~

房子增值的部分你還是可以擁有分配到哦~~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15 17: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信貸的部份,倘若您只是借出名義申辦,則可以要求變更由您的太太為債務人,倘若銀行拒絕,可以就代償款項向您的太太請求清償

2、有關房貸的部份,代為清償求償時效應該是15年,且無須折半。增值的部份會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

3、因為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發生的偽造文書事件,要離婚了才提告,除非有事證證明對方未經您的同意簽立,否則提告也不會成罪。

4、倘若雙方要協議離婚,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了解相關的婚後財產債務才能保障權益。

5、屆時也可以由律師撰擬協婚協議書。

 

mm 104-10-03 10:48

請問律師 我與前男友同居三年 ,一開始以結婚為前提交往 所以,借給他20萬與幫他付了信用卡債 ,有簽借據 有匯款單據 ,後來分手 對方搬走 一直用mail打擾我,用無號碼打電話放A片(有到電信公司查發話電話), 也到原租屋處鬧 我,一直到最近搬家才敢打電話跟對方要債 ,對方卻說他已經用現金還完了 ,我寫存證信函到他戶籍地 ,當初有寫每月還10000 也到期了,

對方收到存證信函後傳簡訊回我 ,

1.說他有認識警官朋友 說我打擾他家人要告我詐欺 毀謗 ,說我亂寫存證信函就是恐嚇他的證據

2.當初共同生活 會用帳戶匯房租給我約6000或7000 沒錢就沒匯 有時他會還別人錢叫我在他存簿上標註 , 說房租與兩人生活費就是還款?

3.他說有空會找我老闆談一談怎麼會有我這種員工,這算威脅嗎? 這回覆簡訊我要留存貨可以做些甚麼嗎?

Ula 104-10-03 03:03

請問律師 我與前男友同居三年 ,一開始以結婚為前提交往 所以,借給他20萬與幫他付了信用卡債 有簽借據 有匯款單據 後來分手 對方搬走 一直用信打擾 也到原租屋處鬧 我一直到最近搬家才敢打電話跟對方要債 對方卻說他已經用現金還完了 ,我寫存證信函到他戶籍地 當出有寫每月還10000 也到期了 對方收到存證信函簡訊給我 說他有認識警官朋友 說我打擾他家人要告我詐欺 毀謗 ,當初共同生活 他會用帳戶匯房租給我約6000或7000 沒錢就沒匯 他說房租與兩人生活費就是還款? 我該怎辦? 有認識警官就可以借錢不還嗎? 寄存證信函詐欺嗎? 如果他用匯房租跟共同生活費就算還債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10-03 07:51

1. 若無特別約定對方以房租生活費抵債,當然房租房租借款借款

2. 寄發存證信函或是傳簡訊等方式均屬合法催討方式。

阿志 104-10-03 00:33

我與太太結婚10年,目前正在談離婚的部分,在這10年內我的薪資全部都是由太太在掌握,因我有申請網路銀行,因此薪水進到戶頭後,她會自行使用網轉轉進她的戶頭。她本身在6-7年前有申請債務協商。因此當家裡經濟週轉不靈時,就以我的名義申請信貸信貸的錢在留下足夠扣除信貸每月應繳納金額後,其餘部分也是轉到她的戶頭!到目前我身上仍有四筆信貸離婚後是否這些負債仍是我自行背負。因此想請教您現在我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另外在婚前她名下有間房屋,目前仍在繳納房貸,太太說她去請教過,我只能要求這10年內以繳納房貸的一半,其餘增值部分不能要求。是否如太太所言?那我又該如何爭取呢?

一年前收到台新銀行信用卡繳費單,才知道太太拿到未開卡的信用卡後私下開卡並在卡後簽上我的名字,自行使用。我發現後立即請她停止使用,並已將卡費繳完。請問這點未來如果需要上法院判定離婚,是否對我有利?但是目前已更換新卡,舊卡太太始終未繳給我,在查詢上是否有困難呢?

andy 104-10-02 10:39

兩年前父親過世,有辦理遺產分割,母親分得動產(市價約200萬沒有低估問題),另有現金遺產300萬,母親另外再拿出100萬,四個子女各分100萬,也就是母親與子女均分遺產.......

但今年銀行信用卡突然寄來一法院民事聲請調解狀,"請求塗銷財產分割登記" : 原因是繼承人之一的小弟民國87年有欠信用卡債,但我們有做遺產分割協議,他也有分得現金100萬,但這 100萬並沒還給銀行信用卡......

請問:

(1)遺產分割協議,除動產部分因登記時有填1張正式遺產分割協議,其他存款與現金只有家人共同手寫1張遺產如何分配協議的字條,有規定遺產分割協議之形式需要公證登記嗎(非動產的部分)?

(2)為何銀行不直接提起民事訴訟,而是民事聲請調解? 現在只是民事聲請調解,若不參加會損害權益嗎?

(3)若已合理分配遺產,也有遺產分割協議,銀行信用卡主張 "請求塗銷財產分割登記" (動產)成立機會大嗎?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只要有辦理遺產分割

都算已經成立分割協議

建議你們還是全程參與較能保障權益

通常這類訴訟銀行都會輸的

但還是要回歸案件內容本身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一、就閣下所述遺產分割法律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與我們聯繫。 

二、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調解雖然可以不參加,但日後銀行仍可能會走訴訟途徑,建議您們仍應積極防禦,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ndy 104-10-01 22:23

律師你好,

兩年前父親過世,經家人協議分割遺產,母親分得動產(按國稅局核定價值約200萬),另有現金遺產300萬,母親另外再拿出100萬,四個子女各分100萬,也就是母親與子女均分遺產.......

但今年台新銀行信用卡突然寄來一法院民事聲請調解狀,"請求塗銷財產分割登記":原因是繼承人之一的小弟有之前有欠信用卡債,但我們是遺產協議分割,他也有分得現金100萬,但可能他償還其他債務還不夠,這 100萬台新銀行並沒分到......

請問<一>協議分割遺產可以單一繼承繼承動產,其他繼承人只拿現金嗎?

<二>台新銀行繼承人已合理平均分割分配遺產後可以事後主張塗銷分割登記在另一繼承人名下之動產嗎?

你好:

只要全體繼承人同意即可,分割遺產的方法並無限制。 銀行係依民法第244條規定主張遺產分割協議係詐害債權,請求法院撤銷。因為銀行主觀上認為動產價額遠高於200萬元,小弟分得之部分小於應繼分,所以請求撤銷撤銷後會再提起代位分割遺產訴訟遺產分割協議是否可依民法第244條規定撤銷,實務上有不同見解,有比照拋棄繼承認為不得撤銷(參考最高法院73年第2次民庭決議),有認為單純係財產行為可以撤銷。 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處理。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苦櫻桃 104-09-29 23:59

不好意思,想請問若甲方偷竊盜信用卡乙方不知,但在竊盜過程利用乙方去找甲方分散甲方家人注意(甲方家人說不在家,但之後甲乙方又在別的地方見面),之後甲方家人發現信用卡盜刷報警,乙方在警局說什麼不知道,但是甲方承認了一切罪狀也說乙方知道一切計畫,可是乙方真的不知道這個計畫雖然陪同甲方買東西但都只是在外面等甲方並無一起購物,這樣乙方也算是共犯嗎?乙方又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清白?

文明 104-09-30 00:47
回覆 苦櫻桃 的發言內容:

不好意思,想請問若甲方偷竊盜信用卡乙方不知,但在竊盜過程利用乙方去找甲方分散甲方家人注意(甲 ... (恕刪)

甲方如果主張乙方是共犯  那他要舉證阿.....乙方幹嘛無緣無故要證明自己不是共犯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30 08: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甲若欲主張乙為共犯,須提出乙有犯意聯絡或行為分擔之證據,若無法證明乙有犯意聯絡,乙可主張無罪答辯,且若為乙的信用卡盜刷,乙為受害人,應無所謂共犯之問題,應僅有乙是否授權甲刷信用卡,若乙有授權,甲即無所謂犯罪之問題,若乙無授權,甲即有竊盜偽造文書之犯罪可能。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VM 104-09-26 09:42

是有關我與父親信用卡使用的糾紛,檢查官雖然對我以偽造文書起訴,但地院第一庭準備程序,法官詢問檢查官,我父親在偵查庭時已當庭撤銷告訴(庭訊筆錄上有,也簽名),為何還起訴?代理檢查官說不確定我爸是不是真的要撤銷告訴,所以要再確定,但我父親就再也沒出過庭,請問,父親當庭撤銷告訴是否有效?如果我爸再也不出庭,我是否會被判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26 10: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偽造文書公訴罪,縱使撤回告訴,審判仍會進行,不過,案情輕微且認罪的話,可以爭取緩起訴緩刑

VM 104-09-26 11:21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偽造文書公訴罪,縱使撤回告訴,審判仍會進行,不 ... (恕刪)

律師您好,請問下三等親內的公訴罪是否為告訴乃論?如果是,我父親的撤銷是否就有效?如果遲不結案,我能否主張我的權利呢?

沈恆 (沈律師) 104-09-26 18:11

有些公訴罪會特別規定近親屬間犯罪屬於告訴乃論 ,例如竊盜罪,但絕不是所有的公訴罪在近親屬間就自動變成告訴乃論偽造文書公訴罪,在父子間所犯還是公訴罪,撤回告訴依法還是會追訴到底。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26 22:47

您好,若係被起訴偽造文書相關犯罪,因為屬於絕對非告訴乃論之犯罪,故是無法撤告的唷。

SHOWY 104-09-22 11:15

你好,同事在幫公司採購結帳時,例如客人住飯店費用、公司同事出差機票、公司聚餐費用……等,只要能刷卡的,全都先刷個人的信用卡,之後再跟公司請款,這樣他就可以累積信用卡的紅利或哩程數,請問他以此方式獲得的信用卡紅利或哩程數是合法的嗎?算是侵佔嗎?

一、除非公司有交待要用公司的信用卡去刷,不然原則上他幫公司代墊款項如果不是用信用卡也是用現金,請求公司返還也是剛好而已。

二、但是這類的事還是不要去大張旗鼓的說,即使法律上站得住腳但是公司老板聽了難免不舒服。

三、所以這個應該是不會有刑事侵占罪的問題。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阿坤 104-09-17 21:10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因為我本身有在經營旅館.有跟國際的訂房中心合作.很多客人在訂房時有看過相關訂房規則.並同意此規則而留下網站所需要提供的個人訂房資料及信用卡擔保憑證.但因訂房網站有明確訂房規定.客人於入住前7日之內則無法延期或取消退費!飯店有權收取入住當日房費100之100的規定.但有遇到客人在七天內因個人有事而臨時不來.但卻又怕旅館會收取她的房費.則在入住前主動打去信用卡公司.停掉他所擔保的這張信用卡.造成旅館無法向她收取所擔保的房費.而造成旅館損失請問這在法律上我們可否向這位旅客提出任何損失賠償或這位旅客是否有該負任何法律責任呢?(因台灣觀光局所規定現行訂金退款法令與該國際網站規定規則不符.台灣旅客若在該網站上訂房.該遵守此訂房中心的訂房規定.還是遵照台灣現有觀光局法令即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在網頁上點選已同意遵守條約內容仍屬有效,針對此種情形,若是在國內的消費者,可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你好:

還是要依觀光旅館業與旅館業及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交通部函頒之觀光旅館業、旅館業及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規定辦理,定金不得逾約定首日房價30%,並以所繳定金為退費標準,否則消費者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2項規定主張網站揭示之約款無效。

阿坤 104-09-17 22:04

 謝謝律師的解答.但是若照台灣觀光局定型化契約方式的話.那該國際訂房網站所設的訂房契約規定.不就形同虛設.這樣該如何保障業者呢?

你好:

經濟部當初會函頒上開範本及記載事項,應該是經過與遊說團體角立的結果,已有權衡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利益,判斷何者需要授到保護,企業經營者最終還是可以把成本轉嫁給消費者,所以不會造成權益過大的損害,只是作業流程上比較複雜。

一、危機就是轉機。

二、堅持去跟客人提告也是一種選擇;在這些事情上面放軟原諒客人也是一種選擇。

三、旅遊業其實是一個口碑,可以的話要儘量避免與客人訴訟,因為這樣不僅會出名,有時候還會上報紙。

四、要訴訟當然是去研究訴訟的技巧,要推展業務的話就要去研究推展業務的技巧。

五、我最近常在看業務推展的書,覺得還蠻有趣的,卡內基的書還不錯。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柔安 104-09-17 02:11

我9/16再店員的說服下決定買了課程

信用卡的分期

但我9/17決定取消分期付款

而且還沒有做消費

11月才要開始繳費 這樣可以取消嗎?

finf 104-09-14 18:43

去年8月, 我母親莉用我妹妹及姐姐的信任, 拿到了她們的身分證影本厚自己可了木頭章, 像澳盛銀行申請信用卡, 並留自己的電話完成驗證, 隨後就到嘉義某間珠寶行, 用刷卡換現金的方式取得金錢, 一直到她嗎被銀行催繳才知有這兩筆款項, 已向銀行反映, 銀行也發文去聯徵中心在我姐姐及妹妹信用記錄註記, 銀行回覆已送法院但再等排程, 在我們這邊可以採取哪些行動保障自身權益, 向銀行要求哪些文件可作為之後的證據, 並要求銀行把此筆債務轉至我母親名下, 刷卡換現金的珠寶行是否有違法.

另外母親也到用我父親的身分證期存摺向玉山銀行申請貸款並申貸成功, 一直至今年8岳父親接到玉山銀行民事凍結命令, 及法院查封書才知道, 過程中父親沒收到任何對保通知其電話, 後才知所有催繳通知書皆被母親拿去並從不通知, 在我們這邊可以採取哪些行動保障自身權益, 向銀行要求哪些文件可作為之後的證據, 並要求銀行把此筆債務轉至我母親名下, 銀行那邊是否有疏失可作為申訴的證據

你們先考慮一下,刑事部分偽造文書詐欺都是非告訴乃論罪,一旦提告,就無法撤回

證據部分: 可向銀行申請交付當初申貸資料、信用卡申請書影本,便於日後比對簽名。

民事部分:主張銀行對保過程有疏失,這個就需開庭時聲請調查證據,請銀行提供相關對保資料或傳喚對保的人員作證。到時候需要閱卷,詰問證人等,這些可能需要委任律師,不然你們可能連要影印哪些資料、要問證人什麼都不知道。

除非你們名下都沒有財產,也無薪資可供債權人執行,否則,還是盡量湊錢請律師比較划算。

celia 104-09-14 11:29

本人於104年7月6日,至北都豐田汽車八堵營業所,簽訂汽車買賣合約,車款為Toyota Altis 雪雕白經典版,並當下以信用卡刷付訂金3萬元整,而後於7月16日晚間,在與業務代表兩造同意下更改車款為Toyota Altis 雪雕白豪華版,且於翌日上午10點許,於八堵營業所內交付現金7萬元整予業務代表,以及於下午12點半前後,以現金匯款方式匯28萬元整至北都豐田汽車帳戶,但是業務代表遲至民國7月22日上午9:59,才以LINE告知,目前全臺灣豐田汽車公司,均無法如期生產並交付所簽訂之車款型式,要求與本人更改合約車款型式,在本人透過公司申訴管道進行申訴後,7月30日由該營業所副所長通知,本人的車8月4日會到達瑞芳廠,也約好8月8日交付新車,但卻在8月4日當天告知因內部業績制度關係,要求總車價必須漲價,又經過公司申訴管道進行再申訴後,協商為農曆7月前先領牌,並刷付保險費3萬4千多元,約定9月13上午付請尾款並辦理交車,但卻在9月11日上午10點半告知要全額先付請,本人也配合立即請假,於當日2:30前如數匯清車款,也告知業代,業代也同意9月13日上午交車,怎料又在9月12日晚間才告知因內部問題無法如期交車,且本人的車體防鏽仍尚未處理,從頭至尾,完全無誠信可言,嚴重違約,是否可以主動訴請終止合約,除退全額車款外,另求償違約金?

你好:

給付有確定期限,債務人自期限屆滿時起,負遲延責任;給付若無確定期限,要依民法第229條第2項規定,發存證信函律師函催告,債務人才會負給付責任債務人負遲延責任後,可以依眠法第255條規定解除契約(定期行為)或第254條規定定相期限催告履行後,解除契約,並依民法第259條第2款規定,請求返還價金。 解除契約後可依民法第260條規定請求損害賠償違約金。 建議你先聲請調解,無效果再依上開方式辦理,並訴訟請求。
celia 104-09-14 13:30

您好,請問如果目前已告知我今天下午車會到,進期可交車,我是否仍可主張解約並通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14 2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違約已構成契約規定之解約事由,可發存信函主張解除契約,返還價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celia 104-09-16 09:34

 感謝徐律師與房律師的建議與回答,目前已進入協商階段,後續若有訴訟相關需求,再麻煩您們,謝謝!

Ray 104-09-14 01:14

2015/09/08 晚上 19:40 至特力屋消費完後,正要走出店時被旁邊小姐手持小瓶妝品拿至面前,說要送免費提供試用,想說應該類似傳單推銷般拿完就走,不料正要接過手時被小姐順手拉至旁邊櫃位強制講解並說明需要填寫簡單問卷,迫於無奈只好填寫,他們則一邊推銷他們的產品(洗面乳之類),聽完後覺得不需要便拒絕,後來要離開時,對方又推銷二張價值共2000元的免費體驗卷1張經絡按摩卷1張臉部保養卷要給我,看在對方不斷的懇求之下同意拿取,但還是得付費200元清潔費也是準備拿走後說明,想說金額不大就同意去體驗看看,同時也預約2015/09/13 下午一點至美容會館體驗,當天,體驗療程進行一半,進來了一位小姐,幫我進行療程的美容師稱她是我們督導,隨之她也加入一起幫我進行體驗療程,在我閒聊了一段時間後,就開始介紹她們的服務項目內容,途中一直跟我說我的身體很糟糕,建議要加入他們的會員做他們的療程之類的,說會改善很多等等.. 剛開始我不是很願意我也不想做,因為費用不便宜覺得太貴,總共費用144000元可分期36個月等於一個月4000元, 我一開始沒有答應,她後來又說那先提供身份證給他去跟銀行查詢,是否信用良好可分期在來決定,之後又聊到若我因費用太高,今天的話他可幫我調整療程內容,減少部分產品服務幫我降到2500元,在療程中我一直提到可否讓我考慮幾天在決定,但在她的一直勸說下,半推半就下就衝動的消費此方案,並建議我首期可先用信用卡刷2500元,可在加送洗面乳之類的一年份,並說這只是確認我的信用卡沒問題,下次療程即可取消此2500元交易。

回到家後我還是有點猶豫後悔…,在和家人討論後還是決定解除契約,在此當下想到她並沒有給我任何的契約書,在當天2015/09/13 下午六點先打電話過去詢問,關於合約書的事及如果想解約的話需要支付費用嗎,由於對方督導稱在忙先叫我在考慮看看,並提到說若解約會影響她跟銀行的信用會害到她要我在想想後便掛斷, 之後六點半她再次打來試著讓我放棄解約的念頭,這次我就很明確和對方說要解約,之後她就說那可否請我現在立即過去討論解約事宜,大約快七點到達美容會館,對方拿出當時所簽下的仲信資融的分期單及顧客消費明細,仲信資融的分期單的部分比較沒問題,但發現當時要我填寫的顧客資料表上,其實是顧客消費明細表,下面被事後填寫了參加此療程所會用到的各部位精油組及臉部保養組的品項及金額,對方說由於產品已拆封並已使用一次要我支付產品金額,一開始加總下來的費用約6~7萬左右,後來督導說他可以用會員價盡量幫我及願意付出他最大的誠意幫我負擔一半金額,折扣下來約二萬,但我說我今天只是體驗療程還沒開始正式療程為什麼在沒告知下開封要我們負擔,也沒特別告知體驗療程已做完結束接下來將使用正式療程之產品,他們說他們有說,他們說他們在我簽契約完後,並拿出他們正式療程所會使用的產品要我簽名在瓶身,之後她又開始接續療程,由於療程裡是保持在趴姿,只口頭和我說現在要幫我進行加強,就自已開封那些產品,現在要解約就稱說加強當然就是使用這些正式療程的產品啊,我當下說那分期合約及顧客消費明細單可否提供副本給我作參考,我需要在考慮一下,他們宣稱因個資法問題不得提供這二份文件及拍照給我們,之後拿出分期解約單及產品購買解約協議書要我們填寫,因為我覺的不合理,那些產品在被他們未特別告知下使用,現在卻以這個理由要我支付這麼多錢...,當下只和對方說我需時間考慮便離開了,請問我該如何保障我的權益呢? 煩請解惑,萬分感謝!

你好:

依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9條,實施前,消費者任意解除契約之退費標準規定:「甲方於瘦身美容課程實施前因甲方任意解除本契約者,乙方應於解約日後____日內(不得逾十五日)將已收取之費用扣除解約手續費後退還於甲方。前項之解約手續費,係指本契約價金總額之百分之____(但其最高金額不得逾本契約價金總額之百分之五)。若未約定解約手續費之金額時,乙方不得扣除解約手續費。」。  第10條實施後,消費者任意終止契約之退費標準規定:「甲方於瘦身美容課程實施後因甲方任意終止本契約者,乙方應於終止日後___日內(不得逾三十日)將已收取之費用扣除已接受服務之費用,並扣除已提領並拆封之附屬商品金額,及再扣除終止契約手續費後退還於甲方前項之終止契約手續費,係指價金總額扣除已接受服務之費用,及已提領並拆封之附屬商品價額後之剩餘金額之百分之____(但其最高金額不得逾上述金額之百分之十)若未約定終止契約手續費之金額時,乙方不得扣除終止契約手續。第一項之已提領並拆封之附屬商品,係指已拆封使用之最小消費包裝商品,其以整組或量販方式行銷而未拆封使用之最小消費包裝商品仍屬未拆封。已接受服務及已提領並拆封附屬商品之價格,以契約所定單價為準,未約定單價者,以平均價格或市價為準。」。 第11條消費者法定解除或終止契約事由規定:「甲方於瘦身美容課程實施前或實施中,因死亡、疾病、副作用、遷移他處致未能接受服務或其他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不能或難以參加或繼續本契約之課程者,甲方或其繼承人得解除或終止本契約,並請求乙方將已支付之價金總額扣除已接受服務之費用,及已提領並拆封之附屬商品價額後退還,但不得扣除手續費。甲方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而解除、終止契約者,除得請求退還已繳交費用外,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依消保法第17條規定,上開條款會成為契約之容,你可以終止契約,但需要依上開條款規定負擔手續費(第11條情形不用),並請企業經營者配合向貸款機構終止消費借貸契約。 若無法順利解約或終止契約。 建議你向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由消保官進行調解,無效果再訴訟請求。
Ray 104-09-14 12:25

感謝徐律師的說明,不過小弟對於第2項的解說不是非常了解它的意思,可以舉例嗎? 目前小弟遇到的狀況是店家願意解除契約,但是需支付目前已開封五瓶精油價值約7萬,雖然店家口頭允諾他可幫忙以會員價計算並吸收一半金額,但還是得支付二萬元,假設以原價計算若需賠償是否廠商最多也只能要求7萬的百分之十作賠償金呢? 目前店家非常堅持東西已拆封就得買下來,消費者服務中心建議先寄存證信函,若店家仍然無法接受,在至消保會做線上申訴,請問存證信函我該如何填寫呢,在請各位律師幫忙解惑,萬分感謝!

Jin 104-09-11 22:55

大約半年前我跟另一半分手了,主要是因為她一直掐我說我劈腿要一起死
後來是我踢開她所以她才放過我
(有證人看到,事後做筆錄有告她傷害,因為原本沒有要提告,只有去驗傷,但因為實在氣不過,結果警察堅持不用開三聯單,說上法庭再跟法官說,只有記錄在筆錄上)


不過交往期間彼此的金錢都是互相有牽扯
她因為不滿我要分手
所以把交往期間我幫她寫〔申辦手機貸款的申請書〕這件事拿去告我偽造文書
但是所有資料都是留她的,銀行也是她親自親口核對資料的
證人是她媽媽,不是我,所以銀行也有跟她媽媽核對確認


之後她說我拿她證件不還,所以告我妨礙自由
但是我幫她辦完手機貸款就馬上還她了
(她應該沒有辦法舉證,我也沒辦法證明)

最棘手的是,她要求我幫她打客服開通網路銀行服務要轉帳
因為她上班沒有辦法接電話,結果隔天她轉了一萬塊給我,
她自己說她要還我錢,因為我幫她繳過信用卡
結果隔兩天居然馬上告我竊盜 :(

四月份已經去警局做過筆錄了,前幾天收到法院的刑事傳票
我現在擔心的是,開庭時,我應該要承認嗎?
但是我只有證人沒有證據證人如果不想惹麻煩,也不一定會幫我
請問這樣會成立嗎?

我知道我有做這個行為,但我真的都是經過她授權的啊!
可是我拿不出證據來證明,我現在困惑的是,我應該主動找她和解嗎?
因為傳票上有註明「若有和解,請攜帶和解書」
如果沒有和解,會不會被當庭收押呢?

因為我從來沒碰過這種事情,真的很擔心
而且目前身上還有車禍民事糾紛和門號被盜辦所以電話費沒繳
這兩件事情在跑法院,不知道會不會影響判決結果

一、不要太過擔心,事情沒有你想像的那麼嚴重。

二、這世上並不是沒有人可以證明你的清白,有一個方式叫民間測謊。

三、在你的情況,是情人間的關係很容易就找不到證據,所以這個部分證據如果有窮盡的地方可能就要靠測謊了。測謊的部分有公家測謊也有民間測謊,公家測謊要檢察官或是法院願意送測謊才有的測,而且如果一緊張沒測過你就GG了,所以你可以考慮做民間測謊,因為是自己付費私下去測,所以比較不會有心理壓力,只是民間測謊在台中而且有測謊費用的問題[這個部分律師並沒有收介紹費,你自己跟民間測謊公司的人談吧]。

四、要和解也是可以考慮,但是用字遣詞要注意,並不是有做所以和解,而是為了息事寧人所以和解,這個很重要,有的人談和解談半天沒談成,然後寫的書面就被拿去當有罪的證據了,這不是很遺憾嗎?

五、如果有錢請律師就請個律師幫你吧,如果無資力請律師的話請認真考慮找法律扶助基金會找律師幫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直走靠左,你會先經過一個水果攤,綜合水果汁蠻好喝我喜歡;然後經過一家咖啡店,如果你喜歡喝咖啡可以去喝看看[不保證],然後會經過一家炸雞排[讚啦我只能這樣說] ,然後你會經過信義房屋[是間好仲介],然後你會經過一些銀行[記得先領錢再來找律師],如果你到了文具行那表示你走過頭了,再走到全家便利商店表示你走太遠了,進去買個礦泉水再來找律師吧[太多人買飲料了律師都快得糖尿病> <],我們大樓叫狀元吉第大樓,這個吉字我常打錯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可與本律師事務所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宗介 104-09-11 09:09

我哥哥昨天接到一通電話說他在網路買一隻手錶要結賬時服務人圓多按了好幾筆的錢,買家打電話來說不好意思我們的服務人員忙中有錯所以不小心按到多筆交易金額要哥哥馬上去銀行凍結金額後來回家時說錢被卡在銀行要他在拿一張信用卡而且裡面要有一萬元以上才可以,又出門去銀行辦對方又打電話來說要第三張金融卡在一次出去結果到了銀行時有大批警力在門口檔著(這次是媽媽陪他去)警察說是詐騙集團要他跟媽媽回警局做筆錄,想問這樣會不會有法律責任。救救我好擔心媽媽會因此有前科

洪三凱 (洪律師) 104-09-11 10:01

依所述,您的兄長應該是被詐騙之對象,目前事實如何尚不明朗,除非被認定是共犯,否則僅是配合協助警方調查。

律師 104-09-11 19:22

如想找便宜又專業的法律服務

請來信

阿彬 104-09-08 19:19

我偷刷我媽的信用卡   銀行在查帳ㄌ 銀行會查到我用google  play刷的遊戲嗎?  我怕我告訴他們 我會被趕出去  或被打死  我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08 22: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銀行一定查的到,且會列載在信用卡帳單內。

2、建議應該妥適與家人溝通。

A 104-09-03 23:50

 

請問~ 若小孩是婚前妻子與另外一名男子懷孕,在未產下該孩子,懷孕期才結婚的 2年後,再度生下第二個孩子時才知道,大兒子不是自己的小孩....但為了完整的家庭、為了孩子…我還是原諒妻子 現在小孩已10歲了,婚後這期間,妻子沒上班,也未每天回家(一週回來一兩天),兩個孩子都是我獨立撫養 這段時間,她刷我的信用卡副卡上美容院…甚至他的外遇傳訊息恐嚇我…(我刪掉,沒留下) 現在因為我外遇,為了希望大事化小,答應了妻子的要求,過戶了名下兩間房產給她....事後,她竟然還是提出告訴,且要爭取兩個孩子的監護權

請問… 

1. 我的監護勝算??尤其不是親生的大兒子,一定爭取不到嗎?畢竟這麼多年了,有感情...跟著媽媽只會讓孩子的糟遇.....(假日大兒子會去妻子家,小孩的媽若是要出去玩樂,就把孩子丟給她媽媽...甚至讓孩子凌晨餓肚子,跑去超商買東西吃....讓他玩平板到零晨...)

2. 大兒子若說要跟老婆一起生活,那是不是監護一定判給她呢? 

3. 她零晨跑回我們的住所,並偷走我的手機就離開,我能採取什麼動作?

4. 妻子的離婚協議書上要求"在我還有工作及收入的期間,需每月支付她3萬元生活費,至她結婚為止"  "兩個小孩,還可以繼續跟我住在已經過戶在她名下的房產下生活、照料"… 這樣的要求,我想,任何人都無法接受… 我要過著養育兩個孩子的生活,又要拿錢給她繼續在外面劈腿、揮霍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04 08: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非婚生子女的部份無法爭取監護權,不過對方必須先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訴訟,否則在法律上就仍然是您的小孩

2、子女監護的部份,法院會審酌雙方的經濟能力、小孩目前的照料狀況、家庭環境、子女意願及社工報告。

3、有關於竊取手機的部份可以提起竊盜告訴或是報警處理。

4、本文建議,倘若您的配偶真的起訴離婚並且爭取監護權,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爭取才能保障權益。

 

一、  就閣下所述親子關係扶養費的家事事件法律相關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可與本律師事務所聯繫,敘明案情細節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看到您的狀況, 真的覺得您人很好, 但是遇到這麼糟糕的問題

從您所敘述的部份來看, 建議您先開始著手收集足以做為裁判離婚的重大事由, 請參考民1052

另一部份就是兩個小孩監護權的問題, 如同曹大律師所言, 在沒有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前, 您還是大兒子的法定父親

由於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 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 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基本上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 確認爭取監護權之方向

您的狀況有兩件事要處理, 可一併作正式諮詢, 本所經驗豐富, 請參考本所的成功案例

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html?type=%E5%AE%B6%E4%BA%8B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9-04 10:06

您好:

1、按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前項推定,夫妻之一方或子女能證明子女非為婚生子女者,得提起否認之訴。前項否認之訴,夫妻之一方自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或子女自知悉其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二年內為之。但子女未成年時知悉者,仍得於成年後二年內為之,民法第1063條定有明文。因此目前您的大兒子仍推定係您的婚生子女,若對方要否定您與小孩法律上之推定關係,仍需由母親或小孩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訴訟,方能確定之。

2、惟監護權的部份,法官會審酌各種情況,包含雙方經濟能力及照顧意願、子女個人意願、家庭環境、幼兒從母等原則判斷,也許在心證上會因為您非他親生父親而有所影響,但不會僅因這樣就喪失監護權,仍可盡力自其他面向爭取監護權

3、竊取手機的部份,您可直接報警或提起刑事告訴,甚而如竊盜部分確實起訴,亦有助於您爭取小孩監護權,因為顯示女方並不適合教養子女

4、離婚協議書本是雙方合意簽署,故只要您覺得條件不合理,就無須勉強簽立,而您亦可選擇被動等待對方提告離婚,或是先主動提起離婚並爭取監護權之訴,並將女方之情況如實陳述給法院審酌,如此始能維護您與子女之權利,關於訴訟的部份,如有需要亦歡迎來電本所或親自前來本所詳細詢問。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小孩其實很大了

如果小孩願意跟你

其實應該會判給你的

所以也不用太擔心這問題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A 104-09-04 23:03

妻子未盡到為人妻的責任,沒上班,也不回來家裡住.更不顧小孩...大兒子有時被要求要帶回去她另外一個住所,要去接孩子回家時,小孩卻在丈母娘那...現在鬧翻了,丈母娘竟然跟我要托育費....    

丈母娘之前是做保險的,為了業績自行為孩子投保,現在鬧翻了,又跟我追討保費...

她們母女倆到警局提告...我一到警局做筆錄,她們不是談有關孩子或如何讓婚姻繼續的話...而是一直跟我吵錢的事...深怕我把錢給了我外遇的對象...在這之前,我都已經過戶兩間房子給她了..還這樣不滿足...搞得我現在負債累累....

母女倆,跑去我外遇對象的公司吵,拿著偷走我的手機,倒處給她的同事看...內容有什麼我不清楚...

現在...我想找律師了,非得離掉這個婚姻...但,我該如何找?畢竟沒遇過這種事,怕花了怨枉錢...

104-09-03 23:45
律師,你好。 我在104年8月15日經由朋友介紹到一家美容院做身體,因為朋友介紹所以比較放心也比較信任,當時店家建議我購買療程,跟我借了身分證去影印,還有信用卡,拿了資料給我填寫,之後有人打電話跟我問我店家在單子上寫的金額4420*36期,之後又借另外一張信用卡,一樣拿單子填寫,有人打電話給我問我在單子上寫的金額2794*36期, 當時我不知道原來兩個都是信貸!!店家也沒說總額是多少!!我就這樣信貸了25萬美容療程!!請幫幫我!!第一次繳費期是104年9月21日

你好:

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9條,實施前,消費者任意解除契約之退費標準規定:「甲方於瘦身美容課程實施前因甲方任意解除本契約者,乙方應於解約日後____日內(不得逾十五日)將已收取之費用扣除解約手續費後退還於甲方。前項之解約手續費,係指本契約價金總額之百分之____(但其最高金額不得逾本契約價金總額之百分之五)。若未約定解約手續費之金額時,乙方不得扣除解約手續費。」 第10條實施後,消費者任意終止契約之退費標準規定:「甲方於瘦身美容課程實施後因甲方任意終止本契約者,乙方應於終止日後___日內(不得逾三十日)將已收取之費用扣除已接受服務之費用,並扣除已提領並拆封之附屬商品金額,及再扣除終止契約手續費後退還於甲方。前項之終止契約手續費,係指價金總額扣除已接受服務之費用,及已提領並拆封之附屬商品價額後之剩餘金額之百分之____(但其最高金額不得逾上述金額之百分之十)。若未約定終止契約手續費之金額時,乙方不得扣除終止契約手續費。第一項之已提領並拆封之附屬商品,係指已拆封使用之最小消費包裝商品,其以整組或量販方式行銷而未拆封使用之最小消費包裝商品仍屬未拆封。已接受服務及已提領並拆封附屬商品之價格,以契約所定單價為準,未約定單價者,以平均價格或市價為準。」 第11條消費者法定解除或終止契約事由規定:「甲方於瘦身美容課程實施前或實施中,因死亡、疾病、副作用、遷移他處致未能接受服務或其他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不能或難以參加或繼續本契約之課程者,甲方或其繼承人得解除或終止本契約,並請求乙方將已支付之價金總額扣除已接受服務之費用,及已提領並拆封之附屬商品價額後退還,但不得扣除手續費。甲方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而解除、終止契約者,除得請求退還已繳交費用外,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依消保法第17條規定,上開條款會成為契約之容,你可以終止契約,但需要依上開條款規定負擔手續費(第11條情形不用),並請企業經營者配合向貸款機構終止消費借貸契約。 若無法順利解約或終止契約,建議你向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由消保官進行調解,無效果再訴訟請求。

您好:

因美容業者均應遵守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規定,所以您可依該規定向對方要求解除契約即可。

xin ru 104-08-30 12:29

媽媽因為哥哥夫妻倆關係

夫妻倆常常吵架  哥哥也跟媽媽沒交會

因為哥哥老婆從中挑撥離間  

搞的一個家不像家

恐嚇姐妹不準回去

動不動就恐嚇方式 要打人

只要我們姐妹回娘家看媽媽,那晚可沒寧靜

夫妻倆就在樓上吵鬧

媽媽隔天又有工作  吵到受不了  搬出來

所以媽媽傷心搬離開哥哥居所

夫妻倆常常為錢吵  2個都死愛面子

哥哥沒錢買工具或繳款就找媽媽先墊

候2008年他老婆那時也只是女朋友,也不工作,媽媽還拿錢給她買飯吃

(2003年當初買房是媽媽出頭期款,哥哥無法繳貸款也是媽媽想辦法繳)

大概2010年左右,後來房子又被借二胎那也是找媽媽當保人

連辦個人信貸也是當下媽媽辦

因為哥哥自己有欠信用卡

但買屋時是用哥哥名字

現在媽媽自己在外租屋也5年多,從未見哥哥來探視,一通電話也沒

當媽媽車禍受傷,哥哥夫妻倆都知道,卻沒良心的,也沒來看媽媽

哥哥竟然在外跟外人說是媽媽自己搬離開家裡

我媽媽怎麼會養出這樣的兒子

娶個老婆  完全不管媽媽死活

媽媽人好就該被這樣欺負嗎

我想問

有什麼法律途徑

媽媽是2010年7月初搬出來的

母親目前63歲靠退休金自己養自己付房租

我跟大姐都嫁出去,但我們常常去看媽媽

陪媽媽

哥哥是裝潢老闆,

我不知道該如何是好面對這種情形

像這樣不孝子

該怎麼做……

媽媽後來也後悔以前買屋沒用自己名字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請求哥哥應與你們平均負擔媽媽之生活費

2、哥哥夫妻若涉及恐嚇情事,可具狀提出恐嚇罪告訴。

3、如媽媽可證明房屋頭期款及貸款均係自己支出,可考慮提起返還房屋之訴。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冠甯 104-08-29 14:50

律師好,很抱歉在周末假期打擾

本人於民國一零四年八月二十七日晚上八點在豐原市豐源戲院前遭愛妮雅店員要求問卷調查入店填寫,進而推銷新台幣五萬元整的護膚保養做臉課程,全額使用元大銀行信用卡刷卡消費,回家後查詢評價發現即差,於一百零四年八月二十八日晚上六點進行首次退貨協商,本人同意以新台幣八千元做為產品開封賠償費,因店家以總公司已經下班為由將於一百零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星期一晚間六點簽訂退貨協議書

本人想詢問:

1.協議簽訂過程注意事項,該如何確保簽訂後案件終結

因擔心事後信用卡無刷退仍被扣款,詢問過信用卡服務中心客服表是刷退後需三至五天才可查詢,屆時已超過七日退貨期限

2.暫時達成協議是否需要寄出存證信函

感謝各位閱讀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9 21: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廠商願意退款,可以簽立協議書或是由廠商提出切結書。應該對於我方權益詳細記載清楚,並且由廠商蓋大小章。

2、倘若廠商拒絕處理,可以於7日內核發存證信函並且向消保官申訴。

您好:

您既已與店家終止契約,並約定店家可扣款金額,則該退貨協議書即可作為佐證,日後信用卡若無退刷情形,即可依該協議書向消保官申訴,或直接提起訴訟

Ballma 104-08-26 10:37

請問:
我先生有欠銀行/信用卡約二百萬。但他人在大陸,失業中,無法親自協商,近日屢屢收到法院執行命令,或是銀行催款通知。我先生總說他會處理。我不是他任何債務的保證人
房子是婚後買的,登記我的名字,每個月也都是從我的帳戶扣款。房貸500萬,目前還剩105萬的貸款房子目前市值約900萬

朋友A建議我,找某親戚將房子質押設定1000萬給他,這樣倘若法院要處理債務而須將房子法拍時,第一順位貸款銀行,第二順位親戚,到第三時已經沒有錢可以給,這樣可規避掉將lose掉房子

朋友B解釋說,沒必要將房子質押設定債務是我先生的,且我還款正常,未曾拖欠過房貸,第一順位的房貸銀行不會同意將房子法拍。我先生的債權人不可能拿走我的房子

請問,究竟我該如何才能保有我的房子?

沈恆 (沈律師) 104-08-26 10:49

您好!

房子是您的,您先生的債權人無法主張拍賣您的房子來償還先生的債務,虛設抵押權沒有必要,況且虛設抵押權也是無效的。 但如果您本人有債務,您的債權人就可能拍賣房子,不會因繳款正常第一順位銀行不同意就不法拍。 只要您本人沒有債務清償,沒有人可以隨意拍賣您的房子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既然債務人是您先生,且您非保證人,則先生之債權人自不得對您之財產主張任何權利。又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已修改為一身專屬權,所以即使房屋係婚後所購買,亦不至受影響。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26 20: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夫妻債務各自獨立,所以若所有權人係您,先生的債權人沒辦法就您房屋執行。

PoPoChen 104-08-24 12:59

您好 想請問房屋所有權塗銷問題

我母親在2007年積欠銀行卡債時申請債務協商但無力償還

房屋在2003年時已向銀行抵押借貸,但在2007年過戶(登記原因:買賣)給友人並轉貸。

2008年時因資金不足向高利貸借款,此時房屋所有權也再過戶(登記原因:買賣)給高利貸。

之後由舅舅出面將高利貸債務還清,但房屋所有權過戶(登記原因:買賣)給我(2007年後房貸一直都是我在繳)。

而我在2011年重新轉貸,房貸與所有權都為我名下。

而這個月收到其中一家信用卡債權銀行申請簡易庭調解,要將房屋所有權登記塗銷使其轉回我母親名下。

想請問其中房子一直都有按時繳交房貸,這樣購買行為成立嗎? 會不會遭銀行塗銷成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4 13: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日後倘若進入訴訟程序,對於房屋移轉的相關證據,包含契約書、金流都必須能夠提出,否則恐遭認定是協助母親脫產,故而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為佳。

2、調解程序中倘若願意代替母親清償,也可以以和解的方式處理,不過要清楚明白和解的內容才能保障權益。

你好:

過戶給你之前歷次的過戶比較像是讓與擔保,以讓與所有權債權人之方式擔保債權人之債權清償後原則上所有權要回歸原所有權人名下,也就是你母親名下。 除非你與你母親或抵押權人有簽訂買賣契約或其他契約,並有資金關係存在,否則你母親的債權人可能依通謀虛偽意思表示、撤銷詐害債權等規定,主張所有權移轉登記無效或得撤銷,必須返還登記在你母親名下。 建議你準備完整資料尋求律師協助,以免權益受損。
WA 104-08-22 13:38

你好

我想詢問詐欺毀謗盜刷

當事人原本是情侶 但分手後男方揚言要告女方

盜刷 / 原本女方手機信用卡設定是男方的信用卡,男方也知情也同意,但女方刷了信用卡也會匯錢還給男方(有明細), 刷信用卡的事情是今年六月發生,已經過了兩個月,男方錢也繳了並無去銀行表示盜刷,他現在揚言說 因為他是自動扣款所以他不知情,這樣盜刷是否成立?

毀謗 / 女方與朋友私訊抱怨男方,講男方講得很難聽,女方的朋友卻轉告給男方知道,似乎是有截圖傳給男方,所以男方很生氣也要告毀謗,私訊是否是個人言論空間? 這樣私訊毀謗是否成立?

且男方還有罵女方婊子。

詐欺 / 男方要討回在一起時候費用(EX:生日禮物IPONE5 出國花費等等..),否則要告女方詐欺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2 18: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交往期間基於情誼的信用卡授權使用及贈與相關禮物,不會構成詐欺罪,不過倘若對方真的提告,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2、有關於私訊的部分對話的部分,倘若涉及誹謗他人言論,還是會構成誹謗罪,因為屬於告訴乃論之罪,故而此部分建議與對方以和解的方式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22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女方對於男方之要求可暫時不予理會,並積極蒐集男方之錄音或留言證據,以利日後訴訟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kevin 104-08-21 11:16

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

首先我接到一通自稱為花旗銀行公司的債務整合專員推銷電話,

剛好我有債務壓力問題需要解決,但在不想影響銀行信用前提下辦理整合債務,

該專員向我保證不會影響信用,但是不能在貸其他貸款,以及使用信用卡,

之後雙方約見面,一見面我才知道原來他們不是花旗銀行公司的內部人員

但是詢問後他依然堅稱自家公司 有跟花旗銀行公司簽約合作

對方見面沒多久就要求要使用信用卡查詢,信用卡債務

我也天真的拿出來給他看,但在看他開始抄卡號時,我就緊張了

果然沒3分鐘,手機就傳訊息刷了一筆24000元的金額

然後該業務就說那是他們要節稅,所以要額外刷手續費,

而且還一直跟我說刷卡銀行問,只能告知是刷3c產品

否則就算違約,利息無法在約定的%數下

當時只想著要能不能降低我的債務月付金,盡然忽視這麼嚴重的盜刷問題

我真的感到自己感愚蠢與自責,接著又被他的花言巧語說得天花亂墜

似乎還有簽了信用的授權書,還有雜七雜八簽了很多,這真得很對於我現在很不利,

現在因為我打電話去花旗銀行確認有無這家公司,花旗銀行說沒有也沒有跟誰簽約,再者我想辦理得是整合債務,但我卻發現他們幫我辦的是債務協商,

卻又不跟我說明白,兩者最大差異是銀行信用會受損,所以我想要停止辦理

但他們卻堅稱我有簽合約開始辦理,不肯退刷我的手續費用,令我非常不滿

首先以花旗銀行公司混淆 取得我信任 

再者以竊取方式拿到我的信用卡

刷完卡才跟我說,我都沒同意要刷,然後以一些話數取得我信任,簽屬許多文書

但是卻一直隱瞞我是在辦理債務協商,跟我的認知差異甚大

請問律師先生

很可惜我手邊沒有錄音檔,可以證實我們談話內容,我很想取回我的手續

我認為我隔天就已經要求終止辦理了,但他們堅持要走合約違約金兩萬

只願意退刷四千,我難以接受,所以到處詢問辦法,

我查詢消保會有一條法則說定型化契約有審閱期

這期間消費者有權終止契約,並不用付違約金,不知是否適用? 

打1950問消保會建議我上網申訴並詢問刷卡銀行

可惜問刷卡銀行能否退刷,他們說不能,建議我報警,

直接到警局報警,警察說只接受刑案,而且直指我合約都簽了,沒有轉圜餘地

叫我到地方法院去問法律諮詢,

到地方法院,可惜律師沒遇上免費諮詢時間,遇上一位小姐,建議我上法扶機構詢問,可惜也沒碰上律師

所以請問律師,我的情況上法院控訴,還有希望嗎?

而且可能構成刑事案件嗎?

因為他們公司在高雄,合約上有寫說民事糾紛時要到高雄法院

但我住苗栗,有交通上困難

他們偷刷的信用卡,都被他們刷爆了,

債務上已經很煩心,碰上這種幾乎跟詐騙集團一樣的代辦公司

真的是求助無門了,

請求律師能給我一些建議,謝謝您

你好:

要處理債務問題建議你向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分會尋求協助,法扶可以提供完善的諮詢跟建議,切勿聽信民間信用整合業者片面之詞。 你與業者有簽署契約,該份契約是否違反消保法11條之1審閱期間規定、第12條定型化契約條款顯失公平之情形,要看到契約才能判斷。 建議你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諮詢及協助,若符合條件會指派扶助律師為你爭取權利。你也可以向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依照消費爭議程序處理。
小銘 104-08-21 07:25

1.因為前女友一開始傳訊提分開一陣子~於是我連繫不上她~聯繫他朋友也無消息~於是我傳訊「因聯繫不上你,那我只好聯繫你家人轉知你回個電話或接個電話~」...請問我傳訊內容是否涉及恐嚇或威脅...因為前女友在臉書PO文跟朋友說我「恐嚇威脅」她~但因為我的提款卡、信用卡、證件及鑰匙在他那,結果都連繫不上~去他家按門鈴也不回應~我也當下請員警協助、員警按門鈴他也不回應~員警和我只好離去~因為我認為根本沒有恐嚇和威脅~

2.那我想問前女友分開前,未經過我同意偷偷登入我臉書更改我上傳的照片設定不讓她親友看到,此舉是否違法及日後可以提告,可是舉證挺困難的樣子(只能雙方對質)?

3.另外他曾經不准我參加我好友的婚宴~因為她表示她全家人會出席這場婚宴,如果我去參加就要分手,難道她這行為就不算「恐嚇、威脅」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1 08: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恐嚇罪,除了言語內容的判斷之外,還必須綜合判斷一切的情境,針對於提款卡、金融卡、證件及鑰匙等物品,倘若對方仍拒絕,可以先備案,避免遭到違法適用,之後可以以民事救濟的方式處理。

2、已經涉犯妨礙電腦使用罪章,不過必須知悉對方為何知悉您的帳號密碼,來判斷是否構成此罪,確實有舉證上的困難,不過還是可以透過查閱IP的方式解決。

3、刑法上不處罰情感上威脅。

4、倘若對方重要物品仍然拒絕返還,建議還是應該以司法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