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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信 103-05-04 23:45

在103年3月1日當天逛完家樂福要離開之時,美容業者(E*U)詢問我是否能幫忙填寫個問卷,問我願不願意花個200元來體驗他們的療程,當時想說才200元就答應了。

在3月9日前往體驗之後,業者便詢問要不要購買他們的臉部美容療程,說什麼現在有優惠『每期4000共24期直至產品用完為止』,感覺業者很強迫推銷消費者一定要買,當然我當下是很不想購買,可是卻有一種不買似乎離不開那裡的感覺,業者可能看準我很吞吐即刻拿出合約要我簽訂,我沒信用卡就問我要不要用現金分期的方式一個月只要4000元,當下就很不願意的給簽了下去。


之後即說什麼產品拆封後即不可退換,問我是要自己拆還是他們幫我拆,那時我是躺在床上也不方便,就還是讓他們幫我拆了。當時就像是被趕鴨子上架,心裡很不舒服。


之後的一個多月還是都正常的去做療程,可是心裡就是怪怪的。直至四月底繳完了第一期的費用,才驚覺自己根本不需要這個產品療程,可是合約都已經簽訂,產品我想應該也都拆封,我現在根本不知道該如何是好,如果主動跟業者反映,我猜想得到的答覆應該也會是說無法退換之類的,難道我就只能乖乖的把24期都繳完嗎?感覺很像是被騙了...好煩悶!

阿信您好,因為合約已經簽訂,故除非能舉證證明簽約時對方有詐欺脅迫之情事而主張撤銷,否則原則上需依合約內容履行,如仍有疑問,歡迎來電聯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5 10: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申訴業者之行為,視有無機會與業者協調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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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柯 103-05-01 12:59

我朋友想加入傳直銷公司又沒這麼多現金, 被對方(俗稱A)慫恿瓣信用卡, 而怕信用卡被家人知道, 寄送到另一名家裡(B),之後B就把信給A(因為B只是代收) ,

---------------

重點來了, A未經過本人同意擅自把信件打開, 並且冒用本人開卡, 直到要刷的時候在通知我朋友, 但我朋友完全不能接受, 也很氣憤.

 

請問擅自把信件打開是構成妨礙秘密, 那冒用本人開卡呢? 而且懷疑A是拿我朋友加入公司資料才能開卡, 是否有觸犯個資法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1 14: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15條規定: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者,處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無故以開拆以外之方法,窺視其內容者,亦同。打開信件之行為,可能構成妨害秘密罪;又關於使用信用卡,若有簽名,亦有偽造文書之可能。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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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拆信件會有妨礙秘密的問題,另外冒用身份問題,恐怕涉及個資法。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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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柯 103-05-02 16:21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對方只是沒經過本人同意進行開卡, 這該以什麼罪名提告? 我這有對方道歉的簡訊以及錄音, 但不知道對方犯了什麼法

小柯 103-05-02 16:23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好, 我這有對方擅自開卡的道歉簡訊以及旁人模擬當時情況的錄音, 想進行提告, 但對於個資法每個人的解釋好像都不太一樣, 不知道如何提告, 有煩蘇律師指點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2 17: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開拆信封,即有構成妨害秘密罪之可能。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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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對方無故開拆信件 應該有妨礙秘密罪的問題  2.沒有經過授權簽立簽帳單  可能有偽造文書或偽造署押的問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麻糬 103-04-28 10:41

請問

如果96年被被凍結帳戶

幫助詐欺被起訴易科罰金

如今帳戶凍結已解除

是否可以辦信用卡?

我目前在公司工作約8個月

這段時間有嘗試過半兩家銀行信用卡及一家的信貸

皆沒有審核通過

聯徵方面

只有在10幾年前曾經信用卡被停過卡造成信用瑕疵

請問這樣的條件辦信用卡會過嗎?

還是根本沒辦法辦了?

就您所述應為是否符合銀行授信條件之問題,您可進一步詢問銀行承辦行員相關事項。(初步來看,您的所得狀況有可能不甚符合銀行信用放款之要件。) 

 

麻糬 103-04-28 13:19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就您所述應為是否符合銀行授信條件之問題,您可進一步詢問銀行承辦行員相關事項。(初步來看,您的所 ... (恕刪)

所以您的意思是說

詐欺前科是可以辦信用卡

且根據工作收入等狀況審核會通過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8 16: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有前科仍可申辦信用卡,可能是目前您的財力證明不夠,您可多嘗試幾家銀行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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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凱西 103-04-24 18:53

事情是這樣子的,由於我媽跟我爸已經不合及分居時間已長達十幾年~

一個女人家自己再外面帶三個小孩,薪資微薄  爸爸不養家,

信用卡氾濫的那幾年,只能以債養債,以卡養卡...不斷的惡性循環~

中間因為因為要工作機車,買了一台分期機車,繳了幾期就沒有錢再繳,對方有對我媽提出告訴,後來我媽說他有收到法院公文出庭文件,但因為那時要工作所以沒出庭,等於就是被通緝...

 那台機車後來在三年前停在路邊被賣方發現,就被牽走了......但能不能知道對方有無對我媽 撤銷告訴??

但我媽因為沒出庭  所以身上還有欠40天拘役民事刑責及被通緝......?



 1. 有無辦法可知道自己身上有幾件案件或 對方有沒有銷案? (自然人憑證?)
   
 

 2. 如果我媽想離婚,身上有民事案件,

  然後又本人到戶政事務所離婚,是否會被行政人員通報聯繫警方?
 


  3.如果想離婚,但我媽礙於民事案件問題 不敢出面,

    是否有別的辦法可不用本人 也可代辦離婚?
 
 
感恩詳細回答越詳細越好!!!謝謝  謝謝!!  

您好:民事案件,跟警察沒有關係。所以沒有所謂的因為有民事案件,就不敢出面辦離婚的問題。更何況,戶政單位的人員,也沒有通天的本領知道你媽媽有民事案件。至於有沒有刑事案件,這你要詳細問清楚,所謂的拘役40天是什麼時候的事情,這是刑事責任。礙於你所提供的事實不明確,僅能回覆到這邊。

葉凱西 103-04-24 19:17
回覆 育誠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您好:民事案件,跟警察沒有關係。所以沒有所謂的因為有民事案件,就不敢出面辦離婚的問題。更何況, ... (恕刪)

收到法院通知可能是2006年的事...

其實我也不知道因為機車剩幾期 繳不出來就騎走 對方老闆對我媽提出告訴,這是算民事訴訟嗎?

但因為我媽收到法院通知又沒出庭  也欠拘役40天..... 所以已經是算刑事了嗎?  

如果現在這個節骨眼  要怎麼離婚?  

所以這如果已經是算刑事了,去戶政離婚  是否就會被通報?  

我媽想離婚但這個樣子 我又不希望我媽被抓..該如何是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4: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刑事判決,可能必須考慮投案,若拘役,可易科罰金,解決完刑事問題,再處理民事問題。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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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拍 103-04-22 15:43

我的發票在2013/4/14外出兌換時不見了,我想應該是被別人撿走了...由於我是在網路上用信用卡訂購,跟賣方所取的二聯式紙本發票,而我也有該發票的電子檔案可供存查,賣方也有資料,而發票上也有信用卡後4碼的編號...
那個發票是以郵寄方式寄給我,我想說上面有我的地址和姓名,好心人士可能可以透過地址跟我聯繫,可是遲遲沒有下文...是"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

Q1.若是經過查證後,證明發票已被兌換,是否可以提告侵占?因為我是認為發票上有我個人的連絡方式,若是撿到的人不知道還可以說得通,但是連住址都有,應該沒辦法狡辯說不知道這是誰掉的?

Q2.如果可以,要怎麼提告呢? 由於我對法律提告流程不太了解...提告需要手續費或是其他費用嗎?甚至要請律師等等?

Q3.若是無人兌換,可以影印E-mail上的發票做為兌換嗎??

有可能構成侵占遺失物罪

發票的中?金額是多少?

刑法第337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
 

拍拍 103-04-22 16:54

只有200元而已耶...只是我不喜歡那種侵占他人物品的行為,如果可以提告或是用其他的懲罰他就好了... ˊ口ˋ""

 有保留該發票之號碼?

拍拍 103-04-22 17:36

有~不論是發票編號,發票日期,檢查碼,賣家訂單編號及網路上可供查詢的個人識別碼均有。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7: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得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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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STAR 103-04-16 11:01

您好:

可否請教一個問題呢?

我在某手機廠商官網,預購2隻手機,已用信用卡付清價款。
其中有一隻先收到,另一支廠商即將出貨(所以尚未收到)

經拆封已收到手機部份,因個人因素想要退貨,後來想想不如放在某論壇的市集,把它銷售出去好賺點零用。因為該隻手機熱門到缺貨,應該很好賣出!

所以我賣場商品的起標價及直購價,都比原廠官網的價錢,高出好幾百元,另外賣場內有說明一套已拆封,一套尚未到貨,要請購買者自己決定要買那一隻手機(因為兩隻的顏色不同)

可是竟然有網友指責說我是黃牛,原因就是被所謂的黃牛買走,害他們都買不到,然後就指責我用比原廠高的價錢在銷售,以賺取暴利。

但是我只是一般用戶,只是想說錢都付出去了,退掉不如賺點零用,我真的不曉得會背上黃牛二字!

請教您:
像我這樣子,只是個人將不想用的商品,不管新品或舊品,用高於原廠價格,放到市集去競標銷售,這樣子的行為,算得上是黃牛嗎? 有違反到中華民國的任何一條法律嗎?
因為我並不是持續用此方式去賺取價差,也沒有大量收購後再高價賣出。

另外,如果我今天的銷售行為,並非黃牛也無違反任何法律,那?我可以向那位網友提告嗎?
因為他一直在論壇裡影射我就是黃牛,所以想告他,散播不實言論,意圖使我的商品無法順利銷售 等等。

最後,如果真要對他提告時,像這種網路論壇糾紛,在只知道對方ID的情形下,要如何提告? 要到那裡提告

提告前,我要有什麼樣的前置作業呢?比如先寄存證信函給他,就寫明如果不出面道歉,我就提告。(只是…可以用電子檔的方式寄到論壇給他嗎? 因為目前只知道他的ID而已)

很多問題,還煩請您抽空幫忙解答,在此先感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6 11: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言論涉及誹謗,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狀提出告訴之,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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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知道ID警察就能夠去查出對方登記地址,過濾一下就能知道是誰。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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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仔 103-04-09 11:25

家母與家父在民國94年間因年事已高,將房產以買賣名義過給了我 ,誰知道後來父親在後來變成了卡奴,這禮拜收到了一張民事聲請調解狀,內容大概是說因為父親沒還錢,所以要聲明將當時產權移轉的事實無效,由於家父在民國97年中風至今,每月療養費用驚人,除了
基本生活費之外,已經無力再負擔其他負債,而且父親好像也還有其他銀行的卡!!
我將調解狀的內容詳述如下,除了姓名用代號取代外,其他都一模一樣 ,再請各位能夠提供一些法律上的意見,看是否能讓小弟全身而退感激不盡

A:我父親
B:我

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聲請調解
調解聲明
1.相對人A與相對人B就下列所示之動產,於民國93年12月間以買賣原因所為債權行為,及於94年4月間所為所有權移轉登記物權行為,均應予撤銷
2.相對人B將前項動產於94年4月間,以買賣為原因所為之所有權移轉登記,予以塗銷,並回復登記為相對人A名下所有。
3.程序費用由相對人共同負擔。


爭議情形
一.相對人A於94年間向訴外人台新銀行申請信用卡使用,至103年3月間,共積欠消費款15萬元未清償。本債權已於95年9月間公告讓與原告台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詎以,聲請人屢次催收無果,後竟發現相對人A竟因唯恐自身之債務問題致其財產遭各債權銀行強制執行,將系爭動產移轉予相對人B,相對人A於負債期間曾經求助於家人,又相對人B為相對人A之兒子,是以,其對相對人A之財務狀況應知悉,且相對人A仍設籍於該系爭房產中,足見實際所有權人及使用人為相對人A,其等卻仍完成系爭動產
移轉登記,顯有害於聲請人之債權
三.又聲請人迭經電催相對人A出面協商債務,然其等均置之不理,為此聲請調解

 

94年移轉給我的時候房屋貸款80萬一併移轉給我,這是否也可以成為證據? (當時一開始房子名下是父母共有,非父親單獨持有!!) 如果父親欠款的時間發生點是在我過戶之後,是否需要理會這案子呢? 請問我現在該做的動作是什麼?我想的到如下,還有其他的嗎? 1.先去地政調出當初買賣過戶的事實資料 2.去銀行調出當初父親的欠款時間點以及明細因為是簡易庭,也不想跟銀行和解,主要是我父親應該不只有一張卡的 卡債問題!!一直幫忙還錢會還到天荒地老,所以我需要在這個時候提出 答辯狀嗎?還是等到民事訴訟再處理,這情形需要聘僱律師嗎? 答辯狀自己寫就好還是交給專業的來?一般代書是否有能力處理? 謝謝各位專業人士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9 11: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該屋為您向父親購買,您有相關繳款之事實,答辯狀之部分,您可自行撰寫或委任律師替您處理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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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仔 103-04-09 12:31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該屋為您向父親購買,您有相關繳款之事實,答辯狀之部分,您可自行撰寫 ... (恕刪)

 請問勝算如何?費用大約介於多少?

謝謝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9 12: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攜帶資料,來電預約時間,到所討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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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根據你提供的資訊,為了維護你自身權益,您可提供詳實資料與律師洽詢。

 

律師兼具會計師雙重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對於各項法案之訴訟相當嫻熟,對稅務理財更具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歡迎來電預約特助0937182635提供更詳實資料來諮詢,維護自身的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當初移轉的理由為何,是贈與還是買賣,才能去決定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宏仔 103-04-10 11:0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當初

謝謝回答,可以再請教一下嗎?

對方所提出的資料裡就已經明確的附上了當初是"買賣"的名義轉移給我,現在對方是以我父親惡意脫產的說詞想撤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現在我的問題有以下兩個:

1.對方的資料裡無法提出父親的欠款是在過戶前產生,沒有意外的話欠債應該是隔年的事情了

2.房屋以買賣名義轉交給我的時候一併轉移了80萬的銀行貸款給我(對方的資料裡也列出來了!!),

為了15萬(還是利息多年加成後)的負債而脫產似乎不符合比例原則!!

所以我是否針對這兩點提出抗辯即可?還有這簡易庭當場調解不成的話,後續還可以一直提嗎?

我人在外地,一直來的話會被玩死!!

 

 

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10 17:43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涉及到的爭議點不少,包括:您父親積欠卡債之時點、過戶時您父親是否還有其他資產及其他債務、實質上是買賣還是贈與、若是買賣的話,當初是否有給付相當之價金等事項。

以上事項,均可能會影響本案之勝敗訴,不得不慎。建議您委請律師撰狀或開庭為佳。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YOKO 103-04-08 20:16

原四人要至墾丁遊玩,於晚上九點領車,凌晨兩點十分出發,開車路上一路都很安穩,中間還吃了東西,開車+上高速約170公里處,開在國道1中線忽然碰一聲,車子爆胎了,我們意外安全的停到路肩,而且在車潮之多的清明節當天,我們在早上五點半發生此事件,我們冷靜下來並連繫信用卡拖吊專線並想連絡租車行,但租賃契約未有緊急連絡電話無法得到連繫應要如何處理,只能靠契約上表示需至原廠為修,等待至六點左右才等到,他協助我們拖到彰化溪湖鎮員鹿路的裕隆汽車,還等待至八點車場開門,已詢問該廠技師,技師表示應該是被撞到導致,若是他人撞到我們怎麼可能不報緊且請他賠償,已告知技師是無故爆胎的,技師表示可能胎壓有問題也會,因為我們要至墾丁玩,已不可能將車開回台北,故也只能將輪胎先做更換,技師發現倒車雷達也不見,燈罩破板金掉下(傻眼),都待九點向租車行連繫,車行人員表示先將輪胎更換其他等回來處理,先開開心心出去玩,我們當下都有拍攝照片給租車行告知車子情況,租車行竟回覆輪胎上禮拜才做更換(誰知道有沒有換且是不是爛貨,有證明是否會作假),好顯這三天都平安回到台北。歸還車時租車行人員表示老闆要我們全額賠償,整個不合理!畢竟我們不是專業的,且車子說不定本身就有問題,且維修時間無法租賃給他人故還想我們賠償一天半的租車時間,是不是覺得女生就好欺負!麻煩你們,我需要協助,謝謝><

陳華明 (律杏) 103-04-08 21:31

 這是租賃關係, 可參考民法規定

出租人本來就要負擔修繕責任 (除非租約另有規定), 所以出租人本來就要花費勞力時間費用去修車, 因此無法出租的所失利益, 當然要自行吸收. 但是, 就承租人而言, 要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車輛, 若有違反, 要負損害賠償責任(民法第430, 432條). 所以爆胎前你們是不是依通常或約定的方法來開車呢? 若是, 不必因此賠償, 車行應自行吸收; 若否, 則要賠償.(http://www.lawmed66.url.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9 11: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租車行之要求不服,可向各縣市消保官申訴之,若對方仍不願處理,可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惟須考量您之訴訟成本。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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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KO 103-04-08 20:15

原四人要至墾丁遊玩,於晚上九點領車,凌晨兩點十分出發,開車路上一路都很安穩,中間還吃了東西,開車+上高速約170公里處,開在國道1中線忽然碰一聲,車子爆胎了,我們意外安全的停到路肩,而且在車潮之多的清明節當天,我們在早上五點半發生此事件,我們冷靜下來並連繫信用卡拖吊專線並想連絡租車行,但租賃契約未有緊急連絡電話無法得到連繫應要如何處理,只能靠契約上表示需至原廠為修,等待至六點左右才等到,他協助我們拖到彰化溪湖鎮員鹿路的裕隆汽車,還等待至八點車場開門,已詢問該廠技師,技師表示應該是被撞到導致,若是他人撞到我們怎麼可能不報緊且請他賠償,已告知技師是無故爆胎的,技師表示可能胎壓有問題也會,因為我們要至墾丁玩,已不可能將車開回台北,故也只能將輪胎先做更換,技師發現倒車雷達也不見,燈罩破板金掉下(傻眼),都待九點向租車行連繫,車行人員表示先將輪胎更換其他等回來處理,先開開心心出去玩,我們當下都有拍攝照片給租車行告知車子情況,租車行竟回覆輪胎上禮拜才做更換(誰知道有沒有換且是不是爛貨,有證明是否會作假),好顯這三天都平安回到台北。歸還車時租車行人員表示老闆要我們全額賠償,整個不合理!畢竟我們不是專業的,且車子說不定本身就有問題,且維修時間無法租賃給他人故還想我們賠償一天半的租車時間,是不是覺得女生就好欺負!麻煩你們,我需要協助,謝謝><

胡翊婷 103-04-02 09:15

律師您好:

想請問您,因為我相信朋友,所以把錢借給他,但他一直拖還錢的時間,我也不知道怎麼辦??

1.有用信用卡幫他付電話費用,但他沒有環

2.他前前後後跟我借了7萬9000元,但沒有記錄不知道怎麼跟他討回

麻煩您幫幫我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4-02 09: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先核發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給對方,要求對方清償借款.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17: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起訴請求借款返還請求權,請求對方償還借款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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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u21456 103-03-29 00:09

你好,請問一下,我去年十月底有和一間電腦學院買三個課程,在合約上的修業期間年度寫錯,寫成102年10月24日至102年1月24日,請問這樣的合約還有效嗎?可以訴請合約無效嗎?

另外他上面寫的合約金額,也非我實際的支付額,因當初我是信用卡一次刷卡付清,而那張他們說的合約是分期的,上面還有寫分期的金額?(和實際支付的不同),這樣合約有效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3-29 01:44

明顯的筆誤,不會影響合約的有效性。

susu21456 103-03-29 10:59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明顯的筆誤,不會影響

 

可是我是報課程,一樣可以用修業期間來約束我嗎?但我報名時,這三個課程都還沒有開課,開課時我剛好又出車禍,有請假了,他一樣可以以這合約不退費嗎?

合約金額及付款方式不是我真實金額及方式,也沒法說合約無效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3-29 11:08

即使沒有簽訂書面,契約在雙方意思一致時就已經成立。如果否認契約存在,為何會付錢?又為何請假?

susu21456 103-03-29 11:19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因原先是和我說要先讓他合作的借貸機構審核是否可以分期,所以叫我先簽,只是審核之用,現在卻說是合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30 18: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申訴,但若您無法提出相關證據,對您似為不利。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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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eh34i 103-03-23 17:05

你好:
前幾天我接獲一通某交易網站的電話,說他們網站內的帳戶盜刷他人信用卡,而帳戶登記的資料身份証手機是我的號碼,他們要將帳戶資料交給警方配合調查.

我未使用他們網站,也未註冊帳戶.

現在我根本無法的道相關資訊,我該怎麼辦?我好煩惱好害怕.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4: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與警方說明您亦為受害者,對於相關情形均不知情。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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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eh34i 103-03-29 01:36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與警方說明您亦為受害者,對於相關情形均不知情。

以上, ... (恕刪)

律師你好: 

依照我所敘述的情形,是不是會收到警局的到案說明通知?

對於相關情形均不知情的我,是否會有其他刑事責任.

咖咖 103-03-14 22:13

您好,

我目前已年滿20歲,我父親從我小時候到長大對我們家庭從未有過扶養責任,我所有的學費和生活費皆由母親負責

目前我父親人因腦中風在越南的加護病房,國外醫療費用非常高我們家庭無法負擔也不願幫他出這筆醫療費用

我父親已經去國外4年但是他和我母親並沒有離婚

想請問

1.如果我和我母親就放我父親在越南不管那這筆醫療費用會不會之後需要由我負擔?

2.有無辦法可讓我免除負擔這筆費用的辦法?或是將來讓我父親無法告我棄養

我父親有賭博的習慣,在台灣也有信用卡債務,越南方面不清楚是否有無債務問題,且我父親在出國前夕向我母親拿房子銀行貸款60萬以及向我舅舅借了28萬如今都尚未償還

因我名下有一戶房子(是我母親賣掉舊房子以我的名義貸款但實質上錢和貸

款是由母繳交)我怕房子會因為這筆醫療費用而被越南醫院查封拍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5 11: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前二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為負扶養義務者之未成年直系血親卑親屬者,不適用之。您可主張該條規定,於您父親向您請求撫養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您母親若有民法第1052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之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亦可對您父親提起裁判離婚訴訟。又關於您父親債務之部分,您亦無需承擔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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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咖 103-03-14 21:50

您好,

我目前已年滿20歲,我父親從我小時候到長大對我們家庭從未有過扶養責任,我所有的學費和生活費皆由母親負責

目前我父親人因腦中風在越南的加護病房,國外醫療費用非常高我們家庭無法負擔也不願幫他出這筆醫療費用

我父親已經去國外4年但是他和我母親並沒有離婚

想請問

1.如果我和我母親就放我父親在越南不管那這筆醫療費用會不會之後需要由我負擔?

2.有無辦法可讓我免除負擔這筆費用的辦法?或是將來讓我父親無法告我棄養

我父親有賭博的習慣,在台灣也有信用卡債務,越南方面不清楚是否有無債務問題,且我父親在出國前夕向我母親拿房子銀行貸款60萬以及向我舅舅借了28萬如今都尚未償還

因我名下有一戶房子(是我母親賣掉舊房子以我的名義貸款但實質上錢和貸

款是由母繳交)我怕房子會因為這筆醫療費用而被越南醫院查封拍賣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14 23:18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建議你聲請法院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另外建議母親對父親提起離婚訴訟

以上提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5 11: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前二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為負扶養義務者之未成年直系血親卑親屬者,不適用之。您可主張該條規定,於您父親向您請求撫養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您母親若有民法第1052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之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亦可對您父親提起裁判離婚訴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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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華 103-03-11 19:55

這幾天收到一份法院寄來的信

 

內容為請求清償債務事,由於這份債務是已去世的母親

 

 

於民國86年向xx銀行借款,不過母親於民國96年因意外死亡

 

 

收到這份公文的人是我母親的子女三人包刮我,內容則都一樣

 

 

母親欠的債務,卻是子女們變成被告人要上法庭

 

 

現在收到這封公文也不知該怎麼處理,更不知道母親有欠債這回事

 

 

因母親身亡那年我才12歲,經過7年多了才收到這封信,目前19歲

 

 

現在的我是擔心郵局及銀行裡面的錢會被母親的債務而凍結或扣款

 

 

那母親的債務我們子女要幫祂償還嗎? 因為是母親欠的可是人又已經身亡了

 

 

現在銀行卻找上我們出庭,做子女的我們也不知所措

 

 

 

 

以下是公文內容,訴之聲明

 

 

一、被告等應在被繼承人xxx之遺產範圍內,給付原告新臺幣<下同> ~~~ 元整暨其中本金新臺幣~~~元部分,自103年1月23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20計算之利息

 

 

二、訴訟費用由被告等連帶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依xx銀行信用卡約定條款(下稱約定條款)第26條約定,原被告雙方合意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民事訴訟法第18條第一項規定因自然人死亡而生效力之行為涉送者,得由該自然人死亡時之住所地法院管轄,故本件由 鈞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參證物一>

 

 

二、緣訴外人 即被繼承人xxx系於民國86年x月x日向原告申請信用卡被告並應按月繳款<參證物一>,合先敘明

 

三、查訴外人於申請信用卡後即未依約正常繳納帳款,截至民國103年1月22日止,達新臺幣~~~元整(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及違約金-不求償)(詳見證物二)

 

四、詎訴外人xxx已民國96年x月x日死亡(詳見證物三),依民法繼承篇之相關規定居,其權力義務自應由繼承人繼受。經原告函查臺灣xx地方法院,獲知被告並位於法定期間內聲請限定或拋棄繼承,故被告民法第1148及1153條規定,應連帶承受被繼承財產上一切權力與義務,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求償責任

 

 

五、綜上所述,原告爰依信用卡約定條款、消費借貸繼承法律關係,訴請被告等依法應連帶清償原告如前開訴之聲明所戴金額,應屬有據。為此狀請鈞院鑒核,賜判決如訴之聲明,以維權益。

 

 

 

 

沈恆 (沈律師) 103-03-11 20:07

您好!因為您是母親的繼承人,繼承母親的財產債務銀行請求在所得遺產範圍內清償債務,符合法律規定;但若債務已逾十五年時效,您可以主張時效抗辯。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有關信用卡款本金部分消滅時效為15年,其請求權有無罹於消滅時效,應視各筆信用卡墊款之應繳日至銀行請求或者起訴之日是否超過15年而定。
2.另利息部分消滅時效期間為5年,是原則上銀行方面若先前均未曾請求或者起訴者,則僅可請求由起訴日往前算五年之相當日開始計算之利算。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2 10: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主張時效抗辯及限定繼承,於您繼承母親遺產範圍內償還該債務,無須以自己之財產加以償還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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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應該是沒有拋棄繼承繼承債務問題  2.如果繼承時是未成年人  可以主張是否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之責  就看你們當初是否有繼承遺產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阿欣 103-03-10 08:55

您好

本人於101年使用台哥大門號,並在其特約門市購買空機,機故該門市以信用卡障為由,轉向遠轉門市做代刷動作。

使用台哥大門號期間申請台哥大APP軟體"手機保鑣",用以保護手機遺失

不為他人使用,在103年3/1號至台哥大門市辦理停用門號,在過程中門市

人員不斷說明續約的優惠,並未說明在停用門號後,該手機會被"手機保鑣"

鎖住,停用門號後無法上台哥大官網解除設定,二次至門市強烈抗議,並送修維修中心二次均以非在台哥大購買拒絕維修,本人表明可以付費確依然被拒絕。

本人強烈抗議台哥大,在門號終止後,其APP軟體服務沒有中止

造成本人個人財產無法使用,多次聯絡客服被拒修退回

請問一下我可以寄存證信函給台哥大嗎?

並拒繳最後一期費用表達抗議

實非得已因消基會案件已滿停止受理,我該以何種法律條文

來捍衛個人權益

粉粉 103-03-06 09:49

你好:

以下是我這個案件的內容

之前透過朋友得知代繳帳單可以比較優惠,他給我四折說我可以去跟其他朋友收八折的電話費好賺取中間的差額,因為當時沒工作又太相信朋友就收了三筆電話費,當時他確實沒跟我說他是利用甚麼管道繳費的也沒說他是交給何人,後來被爆出是以盜刷人家的信用卡來繳費,我就被傳喚出庭,檢察官問我知不知道是以甚麼方式繳費,我說我不知道,問我說我朋友是交給何人,我也說不知道,檢察官說我在打迷糊仗,檢察官說我朋友說他有跟我講,可是我真的是不知道,如果知道是犯法的我怎麼可能還去做根本就賺沒多少錢,而且我自己的電話費也有請他幫我代繳,事後爆出來之前繳的電話費都跳出來我也有再拿現金到門市去繳掉,根本沒有惡意想要積欠電話費,現在檢察官起訴書來,裡面說甚麼共同正犯之成立又說以刑法第339條第2項之詐欺最得利罪嫌,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我該怎麼辦?我是真的不知道他是以非法手段去繳費也不知道他是交由何人

一直審到現在判決已經出來了,七十天,但是我不服,我也是被騙的那一個,為甚麼要被起訴,其中一個被告請的律師說這賺取的是佣金,請人家跑腿不用給跑腿費嗎?他又說如果我們這些人有罪,那其他將帳單交給我們的是不是也有罪,因為他們也是以八折價格繳費,現在我要寫上訴書,查了一下資料好像有看到需要連同其他被告一起上訴,但是其他被告我並不認識,這樣要如何連同?請問可以幫幫我,告訴我怎麼做嗎??

不需要連同其他人上訴,自己上訴即可。

上訴理由應視判決書及事實而定,若方便可寄至本人信箱詳閱,或可提供辯護方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7 1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判決不服,可委任律師針對您判決部分撰寫上訴理由狀,於上訴期限內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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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芳 103-02-28 10:41

想請問一下...因我未成年時帳戶被拿去當人頭帳戶...

但因本人現在以成年..但想辦信用卡貸款買車..

卻因為未成年時帳戶被當人頭..導致我現在工作穩定而因未成時被當人頭帳戶..銀行哪裡一查都查得出來~

請問各位律師~我這案底是否永遠都無法消掉?

上次去開戶時..銀行人員是說我這案底可以消但時間要比較久...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8 12: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銀行詢問開戶條件及案底留存時間。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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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3-01 21:05

 通常都會保留不會消除,要有心理準備

黃大妞 103-02-24 16:23

事情是如此...

在2013/10/19南下作高鐵去找男友時,因為彼此身上現金沒這麼多,他也沒帶卡出門,因此問我是否有帶提款卡,那時卡裡金額剩下五千多元,因為到個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我不知道該去哪裡提款金額,所以他說:提款卡跟密碼給我,我去領就好,你在車上乖乖等我。我也不疑有他的就給了他自己去提領... 因為知道他全數提領光了,以為裡面已無金額也無法做怪就沒太注意了...

隔天因為他有工程要忙要去當監工所以急急忙忙的把我送去作高鐵,連放在他那的提款卡也忘了跟他領回。回台北之後 因為工程要給工人的金額他目前沒這麼多缺短了一萬 我也急忙湊錢給他幫她去現金存入到他一個女生朋友的帳戶裡,她也說他會還,隔沒多久因為身體因素我就去台大醫院開刀。

就這樣過了兩個月.... 

2013/12/24

[欠人家的要還掉這才是重點。我卡片信用卡存簿我爸都收走了。等它氣消才有可能還我,我身上只有ㄧ張卡,對我真好給我加油用的。不,兩張,還有ㄧ張是你的。]以上是他爸斷了他的金流後...他請我去貸款給他付工程款,但是我回絕它之後留下了以下的話語...

[既然最現實上的事!!在我最難過的時候!!妳連試著去幫我都直接說不行!!那我心冷了!!真的冷了!!也剛好這樣能我考驗另ㄧ半!!我想我不能接受我女友沒有我那種為了另ㄧ半不問理由的相挺欠妳的卡跟錢我會盡快還妳!!我也不想聽妳在講什麼了!!這樣就好了!!我心冷了!卡要怎拿我在問妳。],卻始終沒看到他把卡跟錢還我...那某段時間我們曾經大吵架,他只回我[最後ㄧ次問妳!!如果就是妳想的那樣或妳講那樣!妳要這樣做是不是??我只聽是跟不是!!是的話!卡片要寄去那給妳給我住址錢我順便匯進去!!如果不是現在妳是在玩那招夠了沒],他也知道要卡片依舊在他那裡和錢,始終還是沒任何要還我的樣子

他以我對他的信任又做出了其他的事情...在近期我發現他在我住院前幾天和住院這段期間他利用我帳戶跟人借錢叫人轉進我帳戶裡面然後隔天或是當天就領取走了... 在2014年過年前轉了一筆2萬和過年後也請我朋友轉了一筆3千進去,也都被他領取走了,本來是請我幫前男友借五萬但是我只能借到2萬還差3萬,每個人都要過生活要借錢的朋友拮据了,我們也沒義務一定要借他吧,可是她就很不高興還烙下狠話說[今天處理掉10號就可以還掉!!我抱歉我的口氣!!我都沒睡也煩惱整個火氣很大!!!!但中午沒處理我會很難堪!!妳說的最晚2月1號!!現在都2號了我給人家講幾次了今天在裝笑ㄟ!!我被為難的話!!他要給我電話跟單位我要叫人去把他牙齒都打掉],借了他兩萬他說16號親自去還給我朋友,但是還是一樣避不見面和搞失蹤又不留聯絡方式...只是要等人通知或是聯絡我朋友,這樣不是很矛盾嗎? 

處處語帶威脅[現在說這個我都聽不下去!!!我紐曲??時間妳說的!什麼事都不是妳們說完在來跟我說嗎??到後面就變成讓我難堪!!後面妳那些話!!只會讓我增加我的憤怒而已!!我只在意時間到了又對妳這樣講後面妳那些話什麼好險不是十萬兩萬看清ㄧ個人!!我看的懂!!如果真的不小心ˋ抓到我會讓他知道兩萬看清ㄧ個人也可以讓他知道不用我出手他會死的很難看!!!!反正先解決欠妳們的!!在來這件事我不會放過它!!原來都是他在旁邊賽弄!!!!!!我扭曲??我不會扭曲我只想到找到我會讓他扭斷手腳!!最重要的是我會叫那些處理事的大陸人拿榔頭把他牙齒都給我敲掉!!!愛賽弄愛裝笑ㄟ沒關係!!!ㄧ定會遇到的!!阿儒也要幫我查了!!我不計代價我ㄧ定要看到處理他交回來的照片。就是知道妳的付出!!我有要對妳怎樣嗎??我只是要給妳看對我裝笑ㄟ的下場是什麼----這種節骨眼是我不能原諒!!!叫他意外險去保重點!!我最多只是教嗦!事情我不會自己做!!最多我上法院我也是罰金!!而他牙齒會全沒手腳在斷ㄧ次吧!!讓他ㄧ輩子痛苦],現在人又避不見面又聯絡找尋不到他要寄存證信函給她叫他還錢,又不知道他的地址在哪裡....

1.其他朋友要告他詐欺,而我去辦理掛失再補辦卡片是最近的事情去查詢也是近期...我也有去備案,但是如果要提告我該用哪條罪行對我自己最有利?

2.如果其他朋友告他詐欺我是否就變成幫助詐欺犯...? 但是我在台北他在台南我該如何證明當時我真的沒參予其中和不在場證明? 他領取地點又都在南部我都在北部我該如何是好?

3.如果要寄存證信函到他家,欠錢未還做個通知,該如何去請警方或是其他方法協尋他家地址?

4.因為以上都是LINE的對話,語帶威脅讓我畏懼他會對我朋友不妥,我該如何是好? 如何提告?

律師們我該如何是好....? 16號已經過了,卻也沒見他要歸還的誠意,還有其他人的欠款,也都不連絡不回應... 只有在20號的時候留下此話[人家轉去妳那邊的都是正常的錢不是騙的也不會有人對妳那賬號去報什麼案!!要害妳早就害妳了,根本不會有妳說的拿妳做人頭賬戶] ,可是就有他朋友轉到我帳戶那裡的錢他領取走了,他朋友要告他詐欺,這樣還不是正常的錢...難道這就不是提告嗎?

我該如何是好?... 目前我的三萬八就要這樣不了了之嗎? 還有其他受害者也是要閉不吭聲嗎? 難道我們要姑息養奸默默的就這樣算了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6: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將您的存摺及提款卡掛失,使您的帳戶凍結,再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您男友提出刑事告訴。若其不願與您和解,得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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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103-02-22 21:23

各位版大好...小弟像一位露天賣家買了一項商品...

採用線上刷卡 且用支付連信用卡付款(且系統已在14日撥款給對方)

 

對方還惡意申訴我棄標…(連東西都還沒寄來就申訴我棄標 實在可惡)

導致棄標16日成立至今已經22日我的拍賣狀態都顯示棄標(我明明已經付款)明明沒棄標 錢都附了 還要被投訴棄標背負棄標汙名請問這樣有辦法告對方"妨礙名譽" 還是"毀謗"嗎?

 

16日當天就已經向露天申訴且將付款明細(支付連)截圖、系統撥款截圖也都附上了結果露天系統顯示17號有看過 到現在都沒做任何處裡都是擺爛的狀態...請問該怎麼辦呢?    

 

若能告對方 我該怎麼做呢?

去警局報案嗎  還是需要向哪個窗口投訴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3 22: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相關證據可證明對方有誹謗您,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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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103-02-23 22:51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相關證據可證明對方有誹謗您,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 ... (恕刪)

律師 您好!  首先感謝您的回覆... 但是我人在南部說。

但因為都是透過露天拍賣系統操作...較顯而眼見的相關的證據僅有[露天派賣上的棄標次數1次]

且是賣方惡意申訴棄標所造成的...

但這有辦法成立毀謗嗎? 那如果是妨礙名譽呢?

不好意思我不太了解要怎樣的舉證才有法律效益 可以幫我解惑一下嗎? 或許有些地方我漏掉了 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11: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僅有惡意棄標,而無相關誹謗言論或公然侮辱言論,則似不成立相關犯罪。惟依民法第367條規定:買受人對於出賣人,有交付約定價金及受領標的物之義務。您似可請求對方履行買賣契約,若其惡意違約,得請求相關違約損害賠償。但您亦須考量您請求所花費之訴訟成本。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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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103-02-26 19:0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僅有惡意棄標,而無相關誹謗言論或公然侮辱言論,則似不成立相關犯罪。惟 ... (恕刪)

感謝房律師的回覆

看來 只能算了.... 不然告不成反花費更多時間精力

還是再次感謝房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0:14

您好,為您服務是本所的榮幸,若有任何問題,歡迎隨時來電。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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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2-21 16:05

前幾年房子法拍,現薪資已扣款1/3,剩下薪資生活有困難,朋友說可以辦理更生或直接跟銀行談,想說辦理更生,但是10多年前姐姐拿身分證盜辦信用卡還在訴訟中,這樣是等訴訟完再辦裡還是現在辦‧

公家機關掛號說文到10天回復,是指通知信寄到家還是郵局領到的日期,哪個為主?

謝謝!

1.訴訟文書原則上如有領取 以領取隔日起算 2.法院有刑事案件進行 應該跟你是否更生沒有直接關係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5 17: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即使目前有刑事案件進行,您仍可辦理更生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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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im 103-02-20 00:23

我在知名的健身房world gym, 在教練慫恿下購買了一套課程

教練說, 可以用24堂 (一堂1688)的優惠價格, 讓我買12堂課( 12堂課的一堂課價自然遠高於24堂, 就說是1888吧), 換算下來, 我只要付大約20256.

但是在契約中, 教練並沒有明確告知各個事項, 例如說, 我所簽的每個欄位所代表的意思, 而且也沒有告知每個欄位可能會造成的一些結果, 例如說, 該張契約刷的是20256 (1688*12堂課), 但是隔壁欄還有一個 "餘額 20256", 因為我已經明確表明我要12堂課, 而且我要的就是用24堂課的價格去買12堂課, 不然就不叫優惠了. 教練並沒有告知這 "餘額" 是必然扣款, 只是打馬虎眼說那個不重要, "以後再說", 因為我相信他知道我只要12堂課, 相信是有共識的(不然我為什麼不一開始就買24堂課就好), 所以當他簽補下面欄位的 "日期", 也說是 "做做樣子"時, 我並沒有太在意, 後來才知道, 他那一欄, 是要我同意在該日期時繳清所謂的餘額20256 (另外的1688*12堂課)

我相信教練已經某種程度上構成詐欺, 並且今天還用 "是你當時誤會我了"搪塞過去, 讓我更加無法接受. 我其實並不想要朝詐欺方向著手, 我想詢問律師的是, 因為這張契約裡面的課程算是已經執行過一小部分課程, 我有沒有任何理由或權利, 阻止對方未來扣我的 "餘額", 儘管對方已經騙到我在契約 "同意於上述應付餘款日期, 自右欄本人授權之信用卡自動轉帳支付所應付教練課程費用"?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20 00:47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建議您可以發存證信函主張受到詐欺

撤銷當時簽約的意思表示

但須注意時效是知悉受到詐欺後的一年內

由於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2 17: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存證信函主張解除契約或各縣市消保官就業者之相關違法行為申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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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s 103-02-19 21:39

我爸在極限運動中心聘用一個私人教練

當初教練跟他講解合約內容是十堂課費用約為15000左右

因為我爸很相信這個教練 本身又有老花眼

所以簽約跟簽帳單都沒有注意看

帳單前幾天出來 我爸才發現費用是78000多 課堂數變成50

跟當初教練所說的10堂 實在差太多

我爸跑去健身房問他 當初不是說好10堂15000嗎

怎麼變成這麼貴

他叫他們的主管出面 自己不說話

我爸說 當初簽約  教練一直用其他紙覆蓋在金額部分

一直叫他簽名

而且簽完信用卡刷單後並沒有還給我爸 而是他自己收走

請問這有辦法判定是詐欺行為嗎或者是別的?

小嫺 103-02-17 07:48

您好,有件債務問題想請求協助...

1.本人於95年因生意週轉不過來,以致欠下大筆的信用卡債務,其中台新銀行於上星期二寄了民事調解予我的母親,上面寫著"相對人",因為父親於93年往生,留下一棟透天厝,我家有三個姊妹,但因顧及母親還在,所以由母親直接繼承;戶口名簿上就是"戶長".而老大及老二(我本人),因為已經嫁出了,但因為娘家有地區的優惠,所以我們姊妹二人也就沒有遣到夫家,想讓媽媽多領一些福利,因為家庭狀況不太好,但我們也沒有跟媽媽在同一本戶口名簿內,因為方便我們辦什麼資料;但不知為何台新銀行就依此來請媽媽出庭調解,因為媽媽不太認識字,看到這種法院寄的文件,擔心不已,請問她一定要出庭嗎?調解書上寫了103-03-03要出庭,這對媽媽會造成什麼影響?可以委託律師處理嗎?會不會台新銀行要媽媽賣房還債呢?我們要如何維護自身的權義?

2.我有保保險,但最近有朋友的理賠債權銀行申請凍結了,請問這樣的話,我們如何自保?

  以上,麻煩您解惑..不慎感激...

沈恆 (沈律師) 103-02-17 09:36

您好!不管有沒有遷戶籍,三個子女若未至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則仍是合法繼承人;而若其中有繼承人是為了逃避銀行債務才未分得遺產,則銀行是有可能主張撤銷詐害債權行為。既然法院寄來調解通知,最好還是要出庭,否則有被罰款的可能,另也才能問清楚銀行為何提告。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蘇毓霖 (蘇律師) 103-02-17 15:06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依您提供之事實來看:父親過世時,母親、您及姊妹三人,均未辦法拋棄繼承,故父親財產連同債務均已由母親及你們姊妹繼承。又若確認是法院寄出之文件,臺新銀行應已起訴請求清償債務,故調解庭應出席了解狀況,並表達意見。又本件涉及繼承父親之債務,倘金額過大,不可不慎,以免影響日後之生活,建議你務必於開庭日前,攜帶相關資料尋求律師協助,俾維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7: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調解部分,您亦可委任律師出庭,了解對方之要求,有無空間加以協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如果屬於舊法時期  沒有辦理拋棄繼承 就屬於當然概括繼承一切權利義務  所以你跟母親應該需要連帶負擔債務   2.法院通知開調解庭   如果可以還是前往了解情況一下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14: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出庭嘗試與台新協調,視有無解決方案。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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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103-01-29 08:31

你好,我去年七月加入了健身房,現在因工作問題想把會籍轉讓給朋友,當初是預繳分期36個月,健身房那邊堅持只願意幫我辦理會籍轉移,他們說已經入帳因公司流程不能幫我退刷,要我自己私下跟朋友收錢,但是我的信用卡還是每個月在扣款。請問這樣是合法的嗎?會籍已經不是我的名字了卻還從我這扣錢,不幫忙處裡還要收手續費,會籍結束是否帳款也要結清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9 10: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由於相關健身房契約在於您及健身房之間,與您朋友無關,故即使會籍轉讓契約效力似仍存在於您及健身房之間。至於您及朋友間之轉讓契約該如何約定,是您及朋友間之契約,與健身房無關。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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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

敬祝

新年快樂

闔家平安

1.契約是否繼續以及轉讓資格的問題  你還是先看定型化契約如何規定  是否有退費的約定  如果無理由禁止你退費  可考慮向消保官申訴   2.至於如果你同意轉讓會籍  由你朋友使用  但你名義上掛你  這不會有違法問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10: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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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lin 103-01-28 19:28

我是網路商城賣家,買家收到貨後直接取消交易,因此商城也未進行信用卡扣款,到了第7天我方察覺買家貨品收了卻取消交易沒付款,電聯請其付款卻稱要退貨,我能堅持其付款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9 09: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依民法第367條規定:買受人對於出賣人,有交付約定價金及受領標的物之義務。故若已經過退貨期間,且您之物品亦無相關瑕疵事由使買方得主張解除契約之情形,您得起訴主張買方應支付貨款,或對買方聲請支付命令。惟須考量您之相關訴訟成本。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

敬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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闔家平安

PEI 103-01-28 12:02

生父母離婚後,因生父積欠信用卡債務兩千萬,現行法律雖有「拋棄繼承」與「限定繼承」等法律,可避免未成年子女繼承大筆債務,「限定繼承」與「拋棄繼承」都需自知悉繼承開始後三個月內提出申報。

詢問一、那麼若生父已無法聯繫、失去聯絡,生母是否必須每三個月去查詢生父的存歿狀態,才不至於超過申報時間,導致孩子繼承債務

詢問二、所謂限定繼承,若生父信用卡債約兩千萬,財產無,那麼孩子若無辦理拋棄繼承的話,繼承關係會是....?

 

法定期間是自知悉繼承開始時起算,故若客觀上您們確實尚未知悉被繼承死亡之事實,則法定期間即未開始計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3: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於您知悉開始繼承時,方計算時效。拋棄繼承就所有積極財產及消極債務均拋棄之。限定繼承僅就繼承之積極財產限度內,對消極債務負責。若有剩餘,可繼承。若超過,則不以自己個人之財產清償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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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 103-01-27 21:35

你好  由於大姊之前欠了車貸是跟某銀行借錢  還有信用卡也欠款  造成銀行寄件來家裡寫欠多少錢的文件  想請問  大姊戶籍是填我現在居住的地方 但是已經沒跟我們住在一起  那她欠的錢  會要我們來還嗎  還是說會把家裡的東西都查封

沈恆 (沈律師) 103-01-28 04:45

您好!除非家人有為大姊作保,否則不需要為大姊的債務負責,其他家人更不可能因此被查封財產。以上謹您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09: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除非家人有為大姐作保,或為大姐之連帶債務人,不然大姐之債務僅為其個人之債務,不影響到其他家庭成員之個人財產。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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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y 103-01-23 09:13

您好, 因99年父親過世,我們有去辦理限定繼承,但這幾天收到銀行針對我父親欠信用卡債的支付命令。 經查需要在20天內提出異議,想請問: 1. 提出異議的內容要如何撰寫? 2. 提出異議後要如何處理銀行的問題? 3. 這種債務人提出償還的狀況是否有期限?(因不知道父親到底還有多少債務在外) 4. 因父親生前戶籍地在高雄市,是否有高雄律師可協助諮詢及辦理? 請不吝提供建議,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異議可以先不附理由提起之,重點在於應於二十日內向法院提出,提出異議後,即進入訴訟程序,法院會開庭審理,屆時您們即應進行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3 09: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僅須表明異議即可。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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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1-23 13:32

 先聲明異議讓程序轉成訴訟,異議狀只需寫異議即可,不需寫理由

債務人收受支付命令,對於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得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故依法聲明異議無須提出任何理由,只須將您聲明異議之範圍係為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加以說明即可。

民事訴訟法第516條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得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
債務人得在調解成立或第一審言詞辨論終結前,撤回其異議。但應負擔調解程序費用訴訟費用。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7: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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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議可不附理由,但你說的狀況一定要異議。要寫狀表示已限定繼承,要去開庭。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我在台北
麥克 103-01-22 19:30

各位律師你們好,近期我在燦坤網路商城同時間買了兩筆商品,一個是電視另一個是網路分享器,因為本人不使用信用卡,跟母親借卡使用,發生了兩個狀況。第一個狀況,網路分享器隔一天就準備好出貨,但是電視卻沒有,隔了兩天網路分享器寄過來了,可是電視還是沒消沒息,就在當天的晚上商城傳了mail進來說因為信用卡不是本人所以取消交易,那不是很奇怪嗎? 網路分享器也不是我本人的信用卡卻可以交易,那沒關係!!我用我媽身分來加入會員,這樣因該可以使用了吧。第二個狀況來了,我要買的電視已經不在他的商城裡面了,這就讓我火大了,給我感覺好像是被欺騙,我想了解這樣的狀況商城是不是觸法了??如果因為信用卡不是本人為什麼不在隔一天就通知或者是可以打電話來跟我核對資料等等...。狀況大致上是這樣,希望能夠了解一下。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3 09: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燦坤之客服專線說明您遇到之問題,詢問應如何處理,若其處理方式您無法接受,再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申訴或提起訴訟加以請求之,惟應考量您之相關訴訟成本。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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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uce 103-01-19 11:57

母原為無信用不良之卡債族,於95年1月20日向中國信託貸款211萬元房貸以總價金218萬元購買座落於花蓮市之華廈動產。95年7月因無力負擔各家銀行卡費及遂進行第一次協商,後於96年5月4日將該動產贈與予我。96年7月母開始停付信用卡債。100年4月我向華南銀行貸款約171萬結清母在中國信託之房貸,另於101年10月至地方法院民間公證人公證動產買賣。102年11月收到安泰銀行起訴書民法244條要求撤銷贈與登記(目前仍在訴訟中)。目前我已繳交華南銀行房貸約66萬(仍有105萬元房貸未繳),若因敗訴房屋贈與登記撤銷房子回到母名下肯定會被拍賣,那我所繳交的65萬元就平白損失了。是否有方法能維護我權力,是否能不要撤銷贈與登記或不要使動產遭拍賣?

目前以準備幫母提出更生,若法院確定受理更生後此訴訟是否能因此停止部用判決?

又或著我如果與安泰銀行協商和解後,是否能將房屋出賣他人來解決此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9 14: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跟銀行談談看,若談不成,即使銀行起訴,亦不一定銀行會勝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Bruce 103-01-19 11:55

母原為無信用不良之卡債族,於95年1月20日向中國信託貸款211萬元房貸以總價金218萬元購買座落於花蓮市之華廈動產。95年7月因無力負擔各家銀行卡費及遂進行第一次協商,後於96年5月4日將該動產贈與予我。96年7月母開始停付信用卡債。100年4月我向華南銀行貸款約171萬結清母在中國信託之房貸,另於101年10月至地方法院民間公證人公證動產買賣。102年11月收到安泰銀行起訴書民法244條要求撤銷贈與登記(目前仍在訴訟中)。目前我已繳交華南銀行房貸約66萬(仍有105萬元房貸未繳),若因敗訴房屋贈與登記撤銷房子回到母名下肯定會被拍賣,那我所繳交的65萬元就平白損失了。是否有方法能維護我權力,是否能不要撤銷贈與登記或不要使動產遭拍賣?

目前以準備幫母提出更生,若法院確定受理更生後此訴訟是否能因此停止部用判決?

又或著我如果與安泰銀行協商和解後,是否能將房屋出賣他人來解決此問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20 11:58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案倘若確實可以提出返還貸款的相關資料,應有勝訴機會。本文建議您可以準備相關單據之後尋求正式諮詢。 2、是否先行變賣房屋,您可自行斟酌,因為倘若確實遭法院認定應返還,則就算您讓與該房屋後,仍然可以請求塗銷移轉。 3、本文建議您應該先尋求該案的勝訴,並且一起聲請更生,又更生程序開始後,相關的求償訴訟就會停止。
103-01-17 14:20

我一時糊塗犯錯 冒用他人的信用卡盜刷   目前所知 對方 才要有動作的報案 我該怎麼辦  我盜刷的商店都有監視器  我好煩惱 目前我在2星期就要生產 要怎麼辦

如果證據很充分,那就要朝想辦法請求緩起訴緩刑或是輕判的方向來爭取,應該還沒去警局做筆錄吧?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15: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坦承犯罪與對方和解,並請求緩起訴緩刑。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金 103-01-17 14:13



母原為無信用不良之卡債族,於95年1月20日向中國信託貸款211萬元房貸以總價金218萬元購買座落於花蓮市之華廈動產。95年7月因無力負擔各家銀行卡費及遂進行第一次協商,後於96年5月4日將該動產贈與予我。96年7月母開始停付信用卡債。100年4月我向華南銀行貸款約171萬結清母在中國信託之房貸,另於101年10月至地方法院民間公證人公證動產買賣。102年11月收到安泰銀行起訴書民法244條要求撤銷贈與登記(目前仍在訴訟中)。目前我已繳交華南銀行房貸約66萬(仍有105萬元房貸未繳),若因敗訴房屋贈與登記撤銷房子回到母名下肯定會被拍賣,那我所繳交的65萬元就平白損失了。是否有方法能維護我權力,是否能不要撤銷贈與登記或不要使動產遭拍賣?
若我有意願幫忙母更生,於目前情況下是否還能提出更生?房屋贈與撤銷與否問題是否會對更生造成影響?是否有方法能將傷害降至最低,又能幫母還清卡債?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15: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應與銀行進行協商談判,並主張該房子您已購買而非贈與。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7 17: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當初確實有替您的母親清償債務,並有辦法提出證明,則該案應有很大的爭執空間。

2、有關更生的部份,倘若符合更生規定,則不會因為該案而受到影響。

jenny 103-01-17 10:44

被告冒名辦了信用卡信貸,

有可能是朋友暗地想周轉,因為有還了幾期

後被銀行通知有這筆債務(支付命令),

銀行電話中確認並未辦理信用卡信貸

銀行可能與冒用者要求分期還款確定所以撤回法院命令

被告以為沒事,沒想到債務未清,數年後被轉讓與討債公司

與討債公司打官司結果簡易庭判敗訴要還款

現在很茫然不知該如何上訴以及需要尋求何種資料?

建議把資料帶著與律師商談。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14: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Gamme 103-01-14 14:43

去年我妹去澳洲認識了男朋友,後來他請我妹幫他買機票回台

共四萬多元,九月份買的,一直沒有要還錢的意思

到11月劈腿在談分手時,男生說他會還錢

但是到現在人就不見了

我手上有買的機票付款方式是我妹信用卡與他說會還錢的簡訊ㄉ但是沒有他家電話與地址

我要如何要回我妹子的錢,那是他在澳洲採果辛苦賺的錢,就被那男的騙,現在那男的跟劈腿對象到處玩樂,滿不甘心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4 15: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申請支付命令,但困難點在於您不知對方之住址,不然就直接對對方起訴請求返還借款。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知道住那裡的話,可以聲請支付命令比較快速,不知道的話就只能以起訴方式追討,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貢小丸 103-01-11 01:47
律師 您好: 先前因聽信代辦公司能協助申請整合負債降低貸款利息,而讓代辦公司協助申請其間代辦公司之業務專員也口頭允諾如未整合成功將會退還其代辦費用。 我也答應讓代辦公司申請『整合負債』代辦期間代辦公司也向我收取了代辦費用。但申辦到一半 我才發現代辦公司並不是用『整合負債』來辦理而是直接用『債務協商』來辦理我的貸款,我一知道之後馬上就要求代辦公司停止辦理也自行打電話債權銀行要求退件辦理債務協商。 如今信用卡也都被銀行強制停卡代辦公司也無意想退還代辦費用想請問一下是否有方法能讓代辦公司退還代辦費用給我? 詢問過身邊有打過官司的朋友是建議我先寄一份存證信函過去給代辦公司,如果代辦公司還不退還代辦費用的話就直接上法院談了,想問一下律師是否有不用上法院就可以讓代辦公司退還代辦費用給我?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首先要看您與代辦公司之間雙方當初是否有書面契約 契約文義內容是否足以辨識代辦公司服務內容為何 若無書面契約,您可嘗試與當初承辦人員電話或其他方式溝通 並錄音存證 看是否能得到對您有利證據 就算將來上法院 也才較有勝算 以上 敬供參酌
貢小丸 103-01-13 22:55
回覆 努力解答各種問題的郭律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首先要看您與代辦公司之間雙方當初是否有書面契約 契約文義內容是否足以辨識代辦 ... (恕刪)

 

http://www.flickr.com/photos/83006008@N02/11949392075/

這是當時所簽定之契約書 再麻煩律師看一下了 謝謝

小草 103-01-09 17:57

請問   我在85年曾有一張信用卡未繳變呆帳

今天收到催討公司的文

本金約4萬多,但包括利息變15萬

我該怎麼協商才能降到最低的金額去分期還款

本金是不是超15年能抵消掉呢?

剛找到工作而已

很有誠意還但真的沒能力還這麼多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8: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主張時效抗辯試試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草 103-01-09 18:1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主張時效抗辯試試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 ... (恕刪)

那需備齊什麼資料呢?

謝謝您的回答^^

若該借款債權已經銀行方面取得執行名義,則依您所述之情形,應早已中斷時效,一般而言,該欠款本金罹於消滅時效完成之機率應屬偏低,不過此部分實際情形應進一步釐清,就此您可向債權人確認或向您住所地之地方法院詢問您個人有無遭民事訴訟聲請支付命令之狀況,俾以確認目前對方有無取得執行名義及有無時效消滅之事實。

小草 103-01-09 23:02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若該借款債權已經銀行方面取得執行名義,則依您所述之情形,應早已中斷時效,一般而言,該欠款本金罹 ... (恕刪)

謝謝你們2位

謝謝

小草 103-01-09 13:05

請問   我在85年曾有一張信用卡未繳變呆帳

今天收到催討公司的文

本金約4萬多,但包括利息變15萬

我該怎麼協商才能降到最低的金額去分期還款

本金是不是超15年能抵消掉呢?

剛找到工作而已

很有誠意還但真的沒能力還這麼多錢

紫蝶 103-01-27 00:03

可以打去銀行問一次清償需多少錢?基本上來說15萬最少應該可以談到一半7萬5!

如果談不攏可以問看看分期還一個月要多少?

在談時千萬不要說你剛找到工作,以免反而加速扣薪的動作已及談判籌碼會被降低,應說家人有意幫忙償還但能力有限,可以從5萬開始談談看應該有機會!

Fiona 103-01-08 21:54

最近老公去辦了信用卡,怕使用不當成卡債.....多種原因,想辦理夫妻財產制。請問律師:1.夫妻財產制是什麼?  2.辦理夫妻財產制後,他有負債,我就不需為他背債嗎?  3.該去哪裡辦理?  4.辦理手續須帶什麼證件.資料?    5.如果是後離婚,我需辦理什麼才能不用為他背債  

您好,夫妻財產制是一種統稱,他包含法定財產制.分別財產制等等制度,不過你根本不用擔心,夫妻不用互相背負債務,這是法律規定的,數十年來均係如此,你所認知的夫妻互背債務都是誤解,媒體或一般人不懂法律而亂說,除非是夫或妻一方死亡,他方無拋棄繼承,否則夫妻債務都是自己承擔.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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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據您所述之內容,建議您可以用分別財產制(簡言之:夫妻兩人的財產是分開的),不過需經登記,否則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信alex4279@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4: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結婚前未約定夫妻財產製,依民法規定及為法定財產制。丈夫之債務與您完全沒有任何關係。若現在要更換夫妻財產制,反而面臨法定財產制消滅之剩餘財產分配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Fiona 103-01-10 14:46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1.若是夫死亡,事前已離婚的話,也該為他背債嗎?   2.如果因以上條件背債的話,辦理拋棄繼承,就沒事了嗎?  3.法定財產制消滅之剩餘財產分配,裡面包含的財產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