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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竑 101-10-15 08:13
請問律師 一位友人,礙於貧窮,幾年前因母親半強迫方式,以金錢交換,讓她嫁給對方,但友人一直以來並無感情,並常常提出離婚要求,對方都不肯答應。 友人因母親關西被強迫到對方家居住,一直以來雙方並無發生性關西,對方也沒有不良行為,只是就不肯答應離婚,硬要有人留在對方家裡,但也沒有限制行動,請問這樣能否申請離婚?
看起來不符合法定離婚事由 不過夫妻之前並無感情基礎 婚後也行禮如儀 是否得主張婚姻有重大破綻主張離婚 可以考慮 亦即是否這樣的情形足以讓一般人認為婚姻無法繼續維持了
又真 101-10-12 14:46

最近朋友上了法院調解是關於詐欺案,被告是他的一位朋友,原告是他的下線,但我的朋友是沒有下線的,他只有投資。(其實這是個老鼠會)

朋有已經提告一年多了,但最近又換了檢查官,才又開始審理,我的朋友給被告投資了150萬,隔天這間老鼠會公司就倒了,這位被告就說他也是被害人,所以他不負責賠償我的朋友,(他是屬於上線中的上線,就是有參與他們上層的開會與其它運作),但他又拿不出証據他有將我朋友的金錢匯出給這間老鼠會公司,第一次朋友與被告出庭時,檢查官了解了案情後,就請他們二位都要各負一半的責任,當時被告說只願意拿出50萬,等於是投資的1/3金額而已;然後檢查官就請被告與原告私下討論是否同意合解

於是又過了二個星期,檢查官沒有再發傳票,只口頭告知二位當事人再出庭一次,他們在庭上時,被告反悔不願意同意上次說的金額(50萬),結果被檢查官罵了一頓,罵完後,檢查官就問原告是否同意用50萬合解,但原告說至少要一半金額75萬,檢查官就又說了,我不能參與也不能讓你們在這裡議價?!原告你們只能同意50萬合解或是不合解直接送審(上法官)。所以我朋友就用了50萬元跟被告合解了。

原告有匯款給被告的証明單,還有錄音証明(但不是與被告本人對話,是被告的上層老鼠會朋友),今日匯款,明日公司就出問題,這個意圖應該很明顯了是被告自已也有投資,他自已的投資的錢也拿不回來,只能用這種方式再騙取別人的錢,因為他一直拿不出証據,証明他有把原告的錢匯出給公司。

當初原告的律師就說用刑事詐欺告訴比民事申辦假扣押有效率,這樣會讓被告有案底,被告會容易基於害怕就合解,但事實並不然,案子被拖了一年多後,被告還很囂張的不還錢,還揚言要原告告他,而且還說他未必會打輸這場官司。

請問 

檢查官說不能在庭上議價?!那第一次檢查官審理時,為何他跟我朋友說,你們二方要各付一半責任,那麼一半的責任是75萬也不是50萬,為何檢查官只同意二方用50萬合解呢?50萬是第一次被告說的,原告並未同意,檢查官就退庭了,檢查官這樣說是對的嗎?
不用議價就可以隨便讓原告說的金額就合解嗎?只要以被告說的金額,只要原告同意就可以了,是這樣嗎?
檢查官不是要協調二人達到一個共識的金額才能讓二方合解?為何原告都沒有談價的空間?(是不是檢查官比較站在被告立場,所以不讓原告議價)

如果是原告說多少金額就多少,那麼有需要檢查官審理嗎?因是檢查官讓二位合解的,檢查官不是就要扮演調解的角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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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 101-10-08 22:14

我們大樓幾年前有一位主委因被交接的委員發現帳務不清金錢交待不清礎,疑侵佔,經開會區所有權人開會決定提出告訴,由當時的其中一個委員代表出席法院說明,問題如下:1.委員會已經改選,官司繼續,還是由原出席法院的委員繼續未完成的訴訟嗎?還是需由新上任的委員代表管委會出庭2.已訴訟很久,如果開會經決定不繼續告可以嗎?3.開會需經多少人同意才成立?4.代表出庭的委會每次出庭都領一筆車馬費,可以嗎?(3000元)

 1.侵占罪是非告訴乃論的罪

    提告撤回告訴檢察官還是要依法偵辦

 2.大樓管委會可以招開臨時會議決議是否繼續

    不過僅是是否繼續出庭

 3.至於領多少車馬費  大樓管委會自己決議就可以

    並沒有規定不能領車馬費

林智群 (klaw) 101-10-09 00:01

侵占公訴罪,無法撤告,

至於要不要更換代表管委會出席訴訟的人,由管委會決定即可,

管委會出席車馬費,因為涉及自己利益及社區的錢,建議由區權會決議較為妥當

沈慕涵 101-10-06 08:17

各位律師大大們你們好:我的問題是這樣的,我在某家公司已經服務大約八年半的時間,在公司所擔任的職務是某家分店的店長一職,公司所有大小事都是由我一人來負責所以很多權責上的問題幾乎我都可以做決策,店內的櫃檯有固定的零用金備用找零給客人或是店內如果員工有什麼特殊情況需要急用錢可以提供主管來決定是否可以動用這部分的零用金外,另外每日的營業額隔天都必須要存入公司的戶頭前一天的營業額是不能動用的,某天因家裡的長輩要辦理法會所以我就向櫃檯小姐拿了一萬元的零用金並且也跟櫃檯小姐說了這筆金錢我會在休假完歸還給櫃檯,因為之前老闆也都知道如果有必要時,我們主管才會去動用到零用金,只要店裡的營運不要出任何問題就好,這些我們老闆及總公司的高層主管也都私底下默認了,我也照我所說的日期歸還給櫃檯的,如今在我非自願離職的情形之下公司卻把我另外一半的薪資給扣留不給我,事後我就去勞工局提出勞資雙方協調的申請,公司卻傳了一則簡訊告訴我說要提告侵占公款業務侵占,我想請教一下各位律師大大們,我該怎麼處理這樣的問題?還有我這樣需要負什麼樣的責任或刑責?

 1.業務侵占成立要件是以意圖自己不法所有  將業務持有他人之物侵占

   如果如你說的情況  要成立侵占罪應該是不容易  畢竟如何證明有不法所有意圖

 2.程序上警詢筆錄後  地檢署會再傳喚你去說明  以決定是否起訴

yen 101-10-05 04:03

律師不好意思再請問一下哦

郵差以法院掛號信不能代收為理由

不讓我妹妹代收

(收件人是我 對照是親戚)

而影響了出庭的時間

可以對郵差提起求償金錢時間精神的賠償

蕭宇軒 (蕭律師) 101-10-05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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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吉 101-10-03 13:43
我與對方在傳銷方面出現了問題:

後續處理 我們雙方立了契約書 對方看過後也同意有簽名跟壓手印

但見證人欄無人簽名 但有第三人在場

但只有一份正本 影本方面是等錢都償還了才要列印給他

契約裡償還金錢部份 上也有壓日期 當日期無歸還就得以雙倍來償還

但日期也已經過了 而對方已經不採會是否有這張契約書的存在

我想問的是 這張契約書在法令上 是有生效嗎 ?

我又該如何處理?

契約只要是雙方面的意思一致 內容不違反法律制止規定以及公序良俗 原則上都有效力 沒有見證人簽名只是舉證的問題 不影響契約效力

豈几 101-10-02 16:08

朋友 前二年 被她現在的老公騙婚

因為她老公有天告知她說要去坐牢了,是因為金錢糾紛,並跟她說 想要去牢裡面看他 必須要結婚才能申請,所以朋友為了看他就答應結婚, 老公也於登記後二天入獄

但是經過一星期 發現老公入獄原因竟然是下藥迷姦其它女生十幾個..........
因此朋友無法接受,並在這二年長期一直活在 心理極度憂鬱的生活裡

這期間朋友也寫信想要老公同意離婚,但是每每都被老公 推翻 並承諾未來的日子
所以就一直拖了二年至今,而且連老公買的房子都買老公的媽媽的名字,但卻是朋友在繳房貸

現在她總算想通了,而且也已經搬離原本的地方,並想要去法院訴請離婚 ,用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10款:『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來申請,更想把繳的房貸拿回來,近百萬

想請教這樣是否會成功,但是在網路查詢文章 又看到這一段
【有請求權之一方,自知悉後已逾一年,或自其情事發生後已逾五年者,不得請求離婚
知悉後已逾一年和 逾五年 不是一樣嗎? 所以朋友經過了二年,到底可不可以呢? 亦或是有其它方法或案例可供參考呢?   謝謝各位律師朋友

 1.1052條第1項第10款確實有起訴時間限制

 2.不過實際如果如你所述  依第2項訴請離婚成功率應該是相當高的

林智群 (klaw) 101-10-02 18:28

你朋友太猶豫不定了,把時間拖過去了,

建議還是主張第一項通姦及犯罪,以及第二項婚姻出現裂痕

香腸 101-09-26 20:17
這是發生在83年至86年間,我結婚金錢多交給太太處理,期間太太跟我弟弟借了一個會60多萬及用弟弟的保單也借一些錢總共200佰多萬,但沒有借據及簽本票,弟弟只有匯款資料匯進我的帳戶及互助會名單,後來我跟我太太離婚了,前幾天弟弟跟我要錢口氣很臭態度又差,拿著200佰多萬的資料給我看,我說有些錢不是我經手我不知道是否正確,他說不管我要全部負責,如果不還債要用告的。
1.借貸契約的成立雙方講好 且實際給錢 就算數了 法律上並不要求應該有書面契約 2.至於太太借款你是否應該負責 可能還是要看借款是否屬於日常家務 太太可否戴理你為這些法律行為 如果不可以 弟弟當然不能對你請求應該處理這些借款
沈恆 (沈律師) 101-09-26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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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腸 101-09-26 01:48
這是發生在83年至86年間,我結婚金錢多交給太太處理,期間太太跟我弟弟借了一個會60多萬及用弟弟的保單也借一些錢總共200佰多萬,但沒有借據及簽本票,弟弟只有匯款資料匯進我的帳戶及互助會名單,後來我跟我太太離婚了,前幾天弟弟跟我要錢口氣很臭態度又差,拿著200佰多萬的資料給我看,我說有些錢不是我經手我不知道是否正確,他說不管我要全部負責,如果不還債要用告的。
林智群 (klaw) 101-09-28 23:54
既然有匯款紀錄,你弟弟的主張是有理由的,只能先還這筆錢再跟你前妻求償
陳偉哲 101-09-25 17:59
事情的經過如下
我因為跟A先生發生金錢糾紛.A先生去警察局報案.
說我騙他公司工作需要繳保證金.
結果我收到警察局傳單叫我到案說明.
我在到案說明的內容中.都否認說我沒有說公司工作需要繳交保證金.
我說他給我的金錢是走路工.
筆錄做完以後.我有馬上去找對方和解.錢也歸還了.也去鄉公所和解
今天去法院開檢查庭.檢察官問我說 我是不是有用公司工作需要繳交保證金的理由去跟A先生收取這筆金錢.
我堅持說沒有
這樣的話請問一下
我還會有第二次開庭嗎?
這件事情會起訴嗎?
我現在該怎麼做?才能讓我自己沒事.
A先生說會在檢查庭上講屬實
但開庭的時候他還是堅持他去警察局告我的筆錄
這樣對我有利嗎?
我跟他金錢糾紛只有口頭上這樣講
沒有白紙黑字 也沒第三人
這樣我怎麼證明他污告我?
今天開庭我問檢察官.哪個證據可以證明我騙他.
檢察官回我說.你承認你有收到錢收到那些走路工
這樣就能證明說 那是我騙他嗎? 如果我要請律師 這場官司勝算多大?

 

 涉嫌詐欺

 是否可能被認定成立犯罪還是要看檢察官手上調查的證據資料

 並不是當事人主觀上認知的事實

 如果你有打算委任律師

 你可以將相關資料及經過跟律師討論

 不然光憑這樣要判斷個案並不容易

宜就案件本身處理,不宜告對方誣告。歡迎您備妥資料,來電預約,楊俊鑫律師會親自與您討論如何保障您的權益。 熱線:02-28717475 0928967948 所址: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一 為不懂法律的您分憂解愁;為沒時間跑法院的您跑腿; 為不公不道的事不屈不撓;是楊俊鑫律師之最佳寫照。
小祥 101-09-24 14:42
律師你好 有一個女的他有男朋友 卻在外面找人仙人跳 兩人斂財詐取別人金錢 遇到這種的難道只能自認倒楣 真的拿這種人沒辦法嗎?
對方的行為構成詐欺取財罪,可以提起告訴,將對方繩之於法,但問題在於你有沒有充分的證據可以證明。
J.s輝太郎 101-09-19 13:55

你好,我是個高三學生

日前收到一封信,是由台北文山第一分局所寄

仔細一看是刑事案件,我打電過詢問後他說是我有盜取別人的帳號密碼

請問一下

若是別人給我原告的遊戲密碼供我使用

但原告打電話給我問我是否有開他的帳號,我承認有

這樣會不會被起訴

我並無使用任何程式盜取,並且只是開起帳號玩遊戲

並沒有金錢上的損失

這樣該如何解決?

 無故輸入他人帳戶密碼入侵電腦或相關設備  就有觸犯刑法的可能

 而你沒有得到帳號所有人同意  這樣確實有違法的疑慮

J.s輝太郎 101-09-20 12:56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無故輸入他人帳戶密碼入侵電腦或相關設備  就有觸犯刑法的可能

... (恕刪)

試問這種情形該如何脫罪呢?

我是否可供稱友人經常和幾位朋友來我家使用我的電腦

另外,我可否說密碼是我亂打而進入的呢?

因為我並沒有侵入電腦或者系統,我是經過友人提供資料,才可盜用他的密碼

Charles 101-09-18 13:52

律師您好:
我和朋友在線上遊戲中,無緣無故遭受到遊戲中某家族團體聚集之惡劣人士使用攻擊性互動道具,妨礙搗亂我和朋友在遊戲間的活動及使用,強迫我們與之互動,還恐嚇威脅我們若不退出我們的家族,看到我們一次,就攻擊一次,甚至還在遊戲公開頻道上用低級、淫穢等文字公然辱罵我們。而我們搜集這些遭人惡意侵犯擾亂的證據,向遊戲公司提出陳情與申訴,但遊戲公司卻說:「你們自己私底下去處理。」但我們細查遊戲公司和我們當時註冊帳號時之合約,在第十二條就明明寫著:「本同意書未約定事項悉依社群帳號專區之會員規範及管理規章相關內容解釋之,並以中華民國法令、規章及慣例為處理依據;會員因使用本服務而與本公司間所產生之爭議,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很明顯的,這些惡劣人士早已違反會員規範及管理規章,但遊戲公司卻將管理責任推卸的一乾二淨。
請問律師,這些惡劣人士的行為,我們可以用什麼法律來保護及維護我們自身的權益?而遊戲公司不依合約推卸管理責任,我們可以用什麼法律來要求遊戲公司負起責任?對於惡劣人士與遊戲公司,我們可以用什麼法律來要求對方賠償我們浪費的時間、精神與金錢
謝謝律師

印表機 101-09-18 11:42

您好,我母親月初車禍過世。目前警方初步分析研判未出爐,概略情況約為我母親行人穿越馬路並紅燈(可能因不熟悉號誌,該路段號誌複雜),肇事者有看見我母親卻未減速(大多數機車都已減速或停下 ),肇事者卻跨越機車道雙白線利用禁行機車道超車,又剛好我母親不慎跌倒,導致肇事者前輪直接撞擊我母親頭部死亡。目前對方已申請強制理賠,關於第三責任險部分的出險不是很清楚。因對方肇事者家境也不好,我父親的想法是得饒人處且饒人,能保險理賠就讓保險賠,剛由保險理賠專員說明及上網搜尋結果,發現是要由我方主動要求賠償金額,保險公司才會根據肇事責任與保額來做賠償。是不是會變成如果我方要求少甚至不要求,保險公司就不用賠償?還是我們可以要求高一點,再由保險公司來理賠,不足的部分就算了,我們也不想增加肇事者的負擔,葬送一個年輕人的前途,畢竟再多的金錢也無法換回母親的命,只希望能多爭取些保險理賠金讓我父親能安養天年。畢竟生活一起四十年的老伴走了,未來須獨自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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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表機 101-09-18 15:56

非常感謝律師您的幫忙。目前強制險已經在進行申請了,但因肇事者另有加保另一家保險公司的第三責任險,我是比較不了解這一部分。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20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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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彬 101-09-17 18:52

我於今年五月11日與某張姓女子交往五個月~~對方利用各種原因向我拿前~原因有1.媽媽欠卡債2.自己欠信貸車貸繳不起3.父親過世沒錢辦後事4.投資缺錢~~他手上還有我給他的一個手機號碼跟一張提款卡~~因我發現交往期間她騙我許多事情~我要求她分手並歸還金錢~~他變改口說他沒跟我拿過錢也沒欠過債~更沒拿過提款卡~~他也說她在南山人壽上班~~但事實並沒有~~~現在手機關機也搬家避不見面~~而且他所使用的其它門號皆非她本人所申請登記的~汽車也是~~~那我可以告他詐欺背信嗎~~~

 1.雖然看起來屬於感情及民事糾紛  不過未必完全沒有涉嫌刑事犯罪的空間

 2.你還是先提出刑事詐欺告訴再說吧

文彬 101-09-17 19:21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雖然看起來屬於感情及民事糾紛 不過未必完全沒有涉嫌刑事犯罪的空間< ... (恕刪)

律師~~我想在請教~~我要提告的話~~是刑事民事一起嗎~~還是分開處理~~那我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民刑事程序都是分開的  只是有些刑事犯罪可以附帶民事求償

  所以你可以分別提刑事告訴及民事起訴

  建議不要附帶民事訴訟  否則將來刑事判無罪  民事就被不合法駁回

  告訴只要準備告訴狀向地檢署告訴即可

  民事起訴準備起訴狀向民事法院提出即可

sam 101-09-15 09:14

我有一位姐妹
日前在跟老公辦理離婚
因為之前他公公拿一塊地出來蓋房子..
最近因為婆媳問題已經跟老公在辦理離婚事宜
房子時因為需要辦理貸款
所以當時我姐妹跟他先生是唯一獨子
就順理成章的變成他公公貸款保人
想問
房子現在已經蓋好即將搬入
但他離婚事實已成定局.也不可能住一起
所以他可以到銀行撤銷保人嗎??
她怕以後對方有惡意行為或者牽扯不清的金錢糾紛
畢竟剛貸要還20年...
她老公說要寫一張免責切決書給他
這樣可行嗎??
還是要去銀行辦理甚麼文件才可以??

他公公是貸台灣銀行

 1.銀行當時放貸就是連同女方資力一同考量

    所以再沒有增加或其他替代保證下不可能解除保證責任

 2.丈夫出具切結書  只表示其內部與妻子約定

    不能對抗債權銀行

黃大仙 101-09-14 01:17

母親於101年7月過世,父親未通知女兒這個消息,女兒是在同年8/27日接到勞保局請領老人年金一次請領的公文才得知,但是年金已被父親領走了,他盜蓋女兒的印章和簽名,說是女兒也同意一次領,且金錢被父親拿走後就不連絡了,女兒也拿不到他該有的,因為母親是澎湖人,其父親不讓女兒回去祭拜也不通知母親死亡,得到消息時飛回去時,父也失聯,於是到馬公的納骨塔一個一個問,問到了火葬場,在連絡到當地的同仁葬儀社,說其父親有交待不能讓女兒知道母親的骨灰放在那裏,在這期間,其父親把母親在世所留的金錢全部納為自已所有,還說媽媽有留遺囑動產動產全歸他,其父自十多年前就有盜刷母女二人的信用卡和偽簽的記錄,所以懷疑遺囑的真實性,因為母很疼小孩,所以不可能立這樣的遺囑,另參閱了民法一)遺囑指定:(民1209)遺囑人得以遺囑指定遺囑行人,或委託他人指定之。受該委託者,應即指定遺囑行人,並通知繼承人。但父從母過世到現在一直都未告知,所以這樣的遺囑算是有效的嗎?

另問勞保的老人年金一次領回,是否可用遺囑分配呢?因有問過勞保局說這不算是遺產,不適用民法,這樣我有權利討回屬於我的嗎?

 你父親有偽造文書的行為,可以提起偽造文書的告訴。另外,你父親侵害你財產權部分,可以在確認印章等係被盜蓋得之後,提起侵權行為之訴,請求返還那些錢。

林小姐 101-09-13 21:27

事情是這樣的.
姊夫停車在紅線上(已經停好了..人不在現場).有一個青年被計程車撞傷了.現在重傷
青年的家人說是我們在紅線上的車子擋住視線 才會害青年被撞.法院判刑式與民事責任
刑事判賠計程車司機坐牢1年半 姊夫55天可易科罰金.但計程車司機不願意支付金錢.所以被關
姊夫以5萬5不用坐牢..但是現在民事訴訟好像要賠錢..現在青年的家人看在我們付的出錢的樣子
她的律師教他可以向我姊夫討全部的賠償金額.但是我不知道金額是多少.如果假設今天民事賠償金額是100萬好了那至少也要是姊夫跟計程車司機一人50萬對吧.或者是按照比例來賠償
可是現在青年的律師是說他們可以只要向我們追討全數100萬
因為計程車司機已經聲明他不會拿錢出來 要坐牢就坐牢
請問姊夫該怎麼辦.我查過網路 我們有過失傷害罪.因為亂停車
雖然我們有連帶責任.可是為什麼卻要我姊夫先付清全數100萬然後再換成計程車司機欠我方50萬呢?那我們也真的拿不出100萬只能拿出50萬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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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辰 101-09-09 21:27

這事情說來話長.不知道有沒有時效性.本人與這位專科同學以前很少來往.後來他漸漸跟我親近.探聽我個人家世背景.就一直找我去他家.後來我不疑有他.就開始跟他熟識.殊不知他有一位二姐.在他家的一次牌局中.他的大姊夫突然開口.說要替他二姐做主婚事.要我娶她二姐.本人當然是不肯.他就屢屢到我工作場所.在我向他支借5萬塊的機會.他就以娶他二姐為條件.本人以為他以前也曾向我支借過金錢.不以為意.一個月後.我本金跟利息全數歸還.也清楚說明本人並無意願娶她二姐.他就死纏不放.還說要給我10年時間賺錢.然後娶她二姐.又利用酒店女子.向我框騙數萬元.耳且屢屢跟蹤.已造成我精神分裂.前幾個月還打電話給我.一直問我要不要娶.本人實在不堪其擾.請問我該如何處置.

 如果對方行為已嚴重影響你平日生活及你相關權利

 你可以考慮向警方提出強制罪的告訴

 

阿凱 101-09-08 21:09
律師您好: 您的回答: 2.民事侵權賠償方法 原則上是回覆原狀 不過也可以請求金錢代替回復原狀 所以你是可以主張請求對方賠錢而自己修車 那麼, 若我有要求他給我錢讓我自己修, 但他卻堅持自己修, 並且也已經把車拿去修了! 我還能要求他賠償嗎?????
如果修復程度沒有達到一般水準 你還是可以請求賠償 不過訴訟中你要怎麼證明 可能還需要請求法院鑑定
張先生 101-09-08 10:53
前陣子在網路上認識一位女生,他要我去他的宿舍陪他吃飯,後來我跟他發生擁抱親吻的動作,之後他帶我離開她住所後,隔幾天他告我強制猥褻,說我是強迫他,目前本人已經去過警察局跟地檢署了,但是那位女檢察官要我認罪,說可以緩刑,且他一直不相信是女方自己答應的,我也一直堅持是他答應我的,所以我才敢這樣,我是因為之前有觸犯兒少法被罰錢,所以好像監察官認定我是強迫他的,他說怎可能沒有發生什麼衝突人家要告我,我在等候傳單時,對方有多次打電話簡訊,問我要不要跟他和解,我是沒有很正面回應,因為和解了不就代表我承認我犯罪,另外事實上他跟我都不敢提起的就是我跟他有金錢上的關係,我起初有答應他願意給他多少錢,但是他說只願意讓我抱,現在又多了親吻要我給他高出我願意給他許多的金額,我當然不願意,但是他堅持一定要給,所以當下我就騙她我提款卡有問題不能領錢,我想就是因為他拿不到錢所以才想告我,好讓我要不要跟他和解,索取他想要的金額,我去做筆錄時候,我自己也不敢承認有金錢關係,因為這樣就是金錢交易(性交易),目前狀況檢察官一直不相信我所說的話,很擔心會被起訴,想請問律師可以幫我分析嗎?萬一說監察官起訴我我該怎麼辦?到法院就說出是因為金錢(性交易)糾紛嗎?還是說我要找律師?
你和對方往來的文字請保留並印出,看能不能由其中找到有利於你的資料,然後提出答辯狀,說明你們之間有交往且雙方有合意。 檢察官通常會希望你認罪,這樣他最輕鬆,這有時候是個圈套,你要小心。
張先生 101-09-08 10:53
前陣子在網路上認識一位女生,他要我去他的宿舍陪他吃飯,後來我跟他發生擁抱親吻的動作,之後他帶我離開她住所後,隔幾天他告我強制猥褻,說我是強迫他,目前本人已經去過警察局跟地檢署了,但是那位女檢察官要我認罪,說可以緩刑,且他一直不相信是女方自己答應的,我也一直堅持是他答應我的,所以我才敢這樣,我是因為之前有觸犯兒少法被罰錢,所以好像監察官認定我是強迫他的,他說怎可能沒有發生什麼衝突人家要告我,我在等候傳單時,對方有多次打電話簡訊,問我要不要跟他和解,我是沒有很正面回應,因為和解了不就代表我承認我犯罪,另外事實上他跟我都不敢提起的就是我跟他有金錢上的關係,我起初有答應他願意給他多少錢,但是他說只願意讓我抱,現在又多了親吻要我給他高出我願意給他許多的金額,我當然不願意,但是他堅持一定要給,所以當下我就騙她我提款卡有問題不能領錢,我想就是因為他拿不到錢所以才想告我,好讓我要不要跟他和解,索取他想要的金額,我去做筆錄時候,我自己也不敢承認有金錢關係,因為這樣就是金錢交易(性交易),目前狀況檢察官一直不相信我所說的話,很擔心會被起訴,想請問律師可以幫我分析嗎?萬一說監察官起訴我我該怎麼辦?到法院就說出是因為金錢(性交易)糾紛嗎?還是說我要找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您所述本件不定會成罪,若您手上有利於您的證據,也可以一併提出,若檢察官真的起訴您,也不代表您就會被判有罪,有時候只是檢察官為了要您認罪的一種方式,另外本件應先確認對方是否屬未成年人,若屬未成年人就會比較麻煩,當然本件對找律師也可以協助您主張權利,較不會因檢察官的壓力而認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張先生 101-09-08 10:53
前陣子在網路上認識一位女生,他要我去他的宿舍陪他吃飯,後來我跟他發生擁抱親吻的動作,之後他帶我離開她住所後,隔幾天他告我強制猥褻,說我是強迫他,目前本人已經去過警察局跟地檢署了,但是那位女檢察官要我認罪,說可以緩刑,且他一直不相信是女方自己答應的,我也一直堅持是他答應我的,所以我才敢這樣,我是因為之前有觸犯兒少法被罰錢,所以好像監察官認定我是強迫他的,他說怎可能沒有發生什麼衝突人家要告我,我在等候傳單時,對方有多次打電話簡訊,問我要不要跟他和解,我是沒有很正面回應,因為和解了不就代表我承認我犯罪,另外事實上他跟我都不敢提起的就是我跟他有金錢上的關係,我起初有答應他願意給他多少錢,但是他說只願意讓我抱,現在又多了親吻要我給他高出我願意給他許多的金額,我當然不願意,但是他堅持一定要給,所以當下我就騙她我提款卡有問題不能領錢,我想就是因為他拿不到錢所以才想告我,好讓我要不要跟他和解,索取他想要的金額,我去做筆錄時候,我自己也不敢承認有金錢關係,因為這樣就是金錢交易(性交易),目前狀況檢察官一直不相信我所說的話,很擔心會被起訴,想請問律師可以幫我分析嗎?萬一說監察官起訴我我該怎麼辦?到法院就說出是因為金錢(性交易)糾紛嗎?還是說我要找律師?
要先了解檢察官立場 她們就是在追訴犯罪 當然要你認罪 依你的情況實在未必需要認罪 且本來就未必會構成犯罪 如果有需要當然可以委任律師陪同到庭
小龍 101-08-31 00:43
律師你好: 這段時間朋友因家庭.事業一些問題向我金錢求助.因為信任他斷斷續續借錢給他(約42萬)到現在承諾還款的時間沒有一次做到(問題很多)每次去電要求還款他都說我在逼他.不然就說要把命賠給我...因為很多事情我沒親眼看到所以已經懷疑是不是在騙我...借他錢的事已經影響到我的生活...所以想盡快要回這筆錢...但是我借錢給他的證明只有匯款單和銀行的交易紀錄和名細..也只知道他目前用的2支電話.大概住哪(不知詳細地址)...請問我只有這些資料有辦法找到他出面處理嗎?我該怎麼做??(很急...麻煩張律師教我該怎麼做 謝謝!)
如果真的找不到人 就直接提刑事詐欺告訴吧 至少有金融帳戶 及電話可以查詢 除非這些都不是他本人所有 不然要查到他地址應該不難 這種情形提詐欺縱使對方不成罪 你應該也不會有誣告的問題
茶米茶 101-08-28 02:56

這件事是我老公未婚前跟他之前的前女友之間的問題~~
他們交往時,有一段時間男生沒有工作,女生都會匯錢給男生當生活費~~
現在她知道我們結婚了~~所以出面想要要回她在他們交往期間所付出的金錢~~
只單憑匯款紀錄也可以當成借錢的證據嗎?
(交往時,是你情我願的付出,分手後就說是借錢???)

另外,那女生手寫一堆清單就說要男生還錢~~
而且沒有任何證據~~她就說那是直接拿現金的~~


現在她一直來騷擾我們這件事情,由於金額雙方談不攏~~她也說她想提告~~
我們也想說為了避免以後還有其他問題~~是否走法律途徑會比較好呢?
如果她要告我老公~~是有辦法告的成的嗎?
最壞的結果是不是就是還清有匯款紀錄那部份的錢就好了~~

-------------------------------------------------------------------------------------------------------------------------

另外,因為這件事情,那女生常常傳簡訊或是打電話給我~~這樣有構成騷擾的條件嗎?
之前我已經有跟她說請她有問題找我老公談,不要一直傳簡訊騷擾我~~但是她還是一直傳~~

我跟那女生不認識也沒有見過面~~
她也不知道去哪裡調查我的事情~~
一開始查到我的手機號碼就開始傳簡訊質問我這些事情~~
連我生活上的一些事情她都知道~~
還跟我說她知道我娘家在哪裡~~也知道我公司在哪裡~~
這些事情讓我很恐懼~~不知道她是否會對我家人不利~~
曾經她對我婆婆嗆聲~~她的親戚在當警察~~要查我們的事情是輕而一舉~~

我有辦法做什麼反擊嗎?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1-08-28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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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米茶 101-08-29 04:14

 那請問匯款紀錄也可以當成借錢的證據嗎?

茶米茶 101-08-27 10:27

請問律師~~以下是我的問題~~

這件事是我老公未婚前跟他之前的前女友之間的問題~~
他們交往時,有一段時間男生沒有工作,女生都會匯錢給男生當生活費~~
現在她知道我們結婚了~~所以出面想要要回她在他們交往期間所付出的金錢~~
只單憑匯款紀錄也可以當成借錢的證據嗎?
(交往時,是你情我願的付出,分手後就說是借錢???)

另外,那女生手寫一堆清單就說要男生還錢~~
而且沒有任何證據~~她就說那是直接拿現金的~~


現在她一直來騷擾我們這件事情,由於金額雙方談不攏~~她也說她想提告~~
我們也想說為了避免以後還有其他問題~~是否走法律途徑會比較好呢?
如果她要告我老公~~是有辦法告的成的嗎?
最壞的結果是不是就是還清有匯款紀錄那部份的錢就好了~~

--------------------------------------------------------------------------------

另外,因為這件事情,那女生常常傳簡訊或是打電話給我~~這樣有構成騷擾的條件嗎?
之前我已經有跟她說請她有問題找我老公談,不要一直傳簡訊騷擾我~~但是她還是一直傳~~

我跟那女生不認識也沒有見過面~~
她也不知道去哪裡調查我的事情~~
一開始查到我的手機號碼就開始傳簡訊質問我這些事情~~
連我生活上的一些事情她都知道~~
還跟我說她知道我娘家在哪裡~~也知道我公司在哪裡~~
這些事情讓我很恐懼~~不知道她是否會對我家人不利~~
曾經她對我婆婆嗆聲~~她的親戚在當警察~~要查我們的事情是輕而一舉~~

我有辦法做什麼反擊嗎?

媄樂 101-08-27 09:54

我想請問一下

滿18男與未滿14女發生性行為

女方家長告男方

男方有心要跟他們和解

可是每次開庭女方都未到

也連絡不到人

可是已經判下來三年兩個月

還有辦法上訴嗎

這案子已拖兩年了

對男方很不利吧

況且在外有人說那女方的家人只要金錢而已

那女的也送去寄養家庭了 那這個要怎麼辦

 

 如果只是一審判決  還是提二審上訴再說

 沒有跟被害人和解從輕的機會不大

 可以在二審程序看看是否有和解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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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1-08-28 00:27

因為輿論壓力,這樣的案件法院通常不會判太輕,既然是用這一條判決,表示並沒有強暴脅迫,建議與對方試行和解看看,當然這是公訴罪,和解無法撤告,但法官會判輕一點,原來的刑度有點太高

baber_shop88 101-08-26 13:20
相關經過 甲向乙方表示~他目前經營數家店面~且經營狀況良好 希望乙向甲方定貨進貨~雙方約定進貨期間為2年~並簽訂了契約 雙方約定乙需繳付保證金30萬予甲~甲需在2年內保證供貨 如甲方2年內依約供貨~則30萬不須退還予乙 如未依約供貨~甲方需支付違約賠償200萬予乙 30萬其中9萬以現金給付予甲收受~21萬乙匯入甲方指定之 丙方帳戶 契約簽訂後其後~乙方多日連絡不上甲方~使知甲方已燒炭自殺~陷入重度昏迷 經乙方查訪~使知~甲方並無任何店面在其名下~且跟乙方簽約大致時間~ 也向某方(此方也以提告詐欺)簽訂相關契約~多方吸金~且甲方經濟狀況極差 名下無任何財產~且已負債累累 目前乙方已向甲方丙方提出詐欺刑事告訴~但如先假定詐欺並不成立~乙方欲尋求 以下方式向丙討回30萬元~~請問是否可行?因甲不知會不會醒~而名下也沒任何財產 根本無法跟甲討回任何金錢 1.丙方目前在刑事偵查過程中~告知帳戶是丙方長期借予甲方使用~並不知 甲方使用方式~根本不知道甲方會這樣使用此帳戶~丙方表式他也是被害人 如此乙方是否可主張其匯入丙方帳戶的21萬元~為丙方的不當得利~而請求返還? 如可~~請求權要依據民法那一條呢? 2.如乙方想討回全部的30萬~可否依據甲方侵害乙方的債權~先依據侵權行為 向甲方提告~請求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這樣的請求權法院會準嗎? 如可行~民法侵權行為的哪一條做為請求權較為適當? 還是只能向甲方提出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提出提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會敗訴? 因為如可向甲請求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可成立~那麼可否依據民法185條II 造意人及幫助人,視為共同行為人。因此丙的提供帳戶行為~成立過失幫助 而為甲的侵權行為的共同行為人~因此丙需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如此可直接向丙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不知有甚麼問題~~~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甲丙二人若是共同詐欺者,則您也可以向兩請求損害賠償. 二.本件由於是甲涉及詐欺行為,所以您應先發函解除契約,再向丙請求不當得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baber_shop88 101-08-26 13:16

相關經過

甲向乙方表示~他目前經營數家店面~且經營狀況良好
希望乙向甲方定貨進貨~雙方約定進貨期間為2年~並簽訂了契約
雙方約定乙需繳付保證金30萬予甲~甲需在2年內保證供貨
如甲方2年內依約供貨~則30萬不須退還予乙
如未依約供貨~甲方需支付違約賠償200萬予乙
30萬其中9萬以現金給付予甲收受~21萬乙匯入甲方指定之
丙方帳戶

契約簽訂後其後~乙方多日連絡不上甲方~使知甲方已燒炭自殺~陷入重度昏迷
經乙方查訪~使知~甲方並無任何店面在其名下~且跟乙方簽約大致時間~
也向某方(此方也以提告詐欺)簽訂相關契約~多方吸金~且甲方經濟狀況極差
名下無任何財產~且已負債累累



目前乙方已向甲方丙方提出詐欺刑事告訴~但如先假定詐欺並不成立~乙方欲尋求
以下方式向丙討回30萬元~~請問是否可行?因甲不知會不會醒~而名下也沒任何財產
根本無法跟甲討回任何金錢

1.丙方目前在刑事偵查過程中~告知帳戶是丙方長期借予甲方使用~並不知
甲方使用方式~根本不知道甲方會這樣使用此帳戶~丙方表式他也是被害人

如此乙方是否可主張其匯入丙方帳戶的21萬元~為丙方的不當得利~而請求返還?
如可~~請求權要依據民法那一條呢?

2.如乙方想討回全部的30萬~可否依據甲方侵害乙方的債權~先依據侵權行為
向甲方提告~請求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這樣的請求權法院會準嗎?
如可行~民法侵權行為的哪一條做為請求權較為適當?
還是只能向甲方提出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提出提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會敗訴?

因為如可向甲請求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可成立~那麼可否依據民法185條II
造意人及幫助人,視為共同行為人。因此丙的提供帳戶行為~成立過失幫助
而為甲的侵權行為的共同行為人~因此丙需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如此可直接向丙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不知有甚麼問題~請教各位先進~~謝謝

baber_shop88 101-08-26 13:12

相關經過

甲向乙方表示~他目前經營數家店面~且經營狀況良好
希望乙向甲方定貨進貨~雙方約定進貨期間為2年~並簽訂了契約
雙方約定乙需繳付保證金30萬予甲~甲需在2年內保證供貨
如甲方2年內依約供貨~則30萬不須退還予乙
如未依約供貨~甲方需支付違約賠償200萬予乙
30萬其中9萬以現金給付予甲收受~21萬乙匯入甲方指定之
丙方帳戶

契約簽訂後其後~乙方多日連絡不上甲方~使知甲方已燒炭自殺~陷入重度昏迷
經乙方查訪~使知~甲方並無任何店面在其名下~且跟乙方簽約大致時間~
也向某方(此方也以提告詐欺)簽訂相關契約~多方吸金~且甲方經濟狀況極差
名下無任何財產~且已負債累累



目前乙方已向甲方丙方提出詐欺刑事告訴~但如先假定詐欺並不成立~乙方欲尋求
以下方式向丙討回30萬元~~請問是否可行?因甲不知會不會醒~而名下也沒任何財產
根本無法跟甲討回任何金錢

1.丙方目前在刑事偵查過程中~告知帳戶是丙方長期借予甲方使用~並不知
甲方使用方式~根本不知道甲方會這樣使用此帳戶~丙方表式他也是被害人

如此乙方是否可主張其匯入丙方帳戶的21萬元~為丙方的不當得利~而請求返還?
如可~~請求權要依據民法那一條呢?

2.如乙方想討回全部的30萬~可否依據甲方侵害乙方的債權~先依據侵權行為
向甲方提告~請求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這樣的請求權法院會準嗎?
如可行~民法侵權行為的哪一條做為請求權較為適當?
還是只能向甲方提出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提出提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會敗訴?

因為如可向甲請求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可成立~那麼可否依據民法185條II
造意人及幫助人,視為共同行為人。因此丙的提供帳戶行為~成立過失幫助
而為甲的侵權行為的共同行為人~因此丙需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如此可直接向丙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不知有甚麼問題~請教各位先進~~謝謝

阿志 101-08-22 21:04

家母二年前過世之後,遺留下一間40年的老公寓,不料我繼承後二年卻收到銀行對我提告"毀損債權",因為二年前將1/6持分賣給我的一位姊姊對銀行有欠債(持分買賣是以抵消以往債務,沒有明顯資金流向,但家人均知情)。我姊12年前因支付不出A銀行(目前提告者)購屋房貸,房屋也已遭A銀行回收、法拍,只是拍賣後仍不足以清償貸款金額。我姊共積欠A一家銀行貸款,另曾經替我前姊夫申辨B 、C、D、E四家信用卡時之保證人,但信用卡已刷爆。

 

請問:1.A銀行可以向我索討1/6的持分嗎?   2.我在不知道姊姊欠債的情況下接受了她1/6的房屋持分,是否因此會吃上"毀損債權"之刑責呢?

 

今天我主動與A銀行溝通尋求庭外和解之可能。但A銀行告訴我一些很奇怪的事,對與否?在此向您請教。

首先、A銀行對我說,如果我與他們達成庭外和解,他們不會對我提起民事告訴,並給我一份清償證明。如此一來,日後如果B、C、D、E也對我提告的話,我可以拿這一張清償證明,強化我是以金錢"購買"我姊的1/6房屋持分,B、C、D、E依法對我莫可奈何。是這樣嗎?

其二、我向我二姊購買1/6持分,完成過戶的時間已有二年之久,即使B、C、D、E日後想對我提起"毀損債權"之刑、民訴之訴訟,依法已超過追溯期限,所以我只要與A銀行他們達成和解,日後便可高枕無憂,B、C、D、E無權再對我求償。是這樣嗎?

其三、A銀行告訴我,我姊只是我前姊夫申辦信用卡時之保證人,並不是實際刷爆信用卡消費者,所以依法BC、D、E四家銀行對我姊或對我都沒有追討卡債之法源依據。是這樣嗎?

最後,今日我去聯合徵信中心查詢,竟然我姊沒有任何不良欠款記錄!?為什麼呢?如果沒有任何欠款,為什麼A銀行可以在12年後的今天對我姊及我提告呢?

清淵 101-08-21 14:10

本人的姐姐於去年結束婚姻關係,但是近期卻不斷收到國稅局的催稅通知,原由是因為前段婚姻之男方,將姐姐在婚姻關係內掛上公司股東,但是姐姐在婚姻關係期間完全沒有收到任何分紅及參予相關金錢流向,請問這些稅務問題該如何解決,亦或是該如何提出法律訴訟?請問這些欠稅通知,該如何解決?或是該如何查詢究竟還有多少筆欠稅尚未繳清?還有這些款項是否必須要繳清?還是可以請男方自行負責?煩請律師詳加解答,誠摯感謝...

林智群 (klaw) 101-08-21 16:30

如果你姊姊從未同意出任該公司董事,建議儘速向法院對該公司提起確認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訴訟,這才是徹底解套的方式,不然依照我承辦類似案件的經驗,通常一家公司會逃漏稅,不會只有一筆,你姊姊應該會收到一堆稅單跟罰單,建議從根本去解決,不建議找國稅局談,國稅局那邊沒有空間

 

七七 101-08-02 08:48

當時高三(未滿18歲),跟我差22歲的前男友在一起

因為家人說我上大學之後不會在幫我支付任何一毛錢

這位前男友就說要自願幫我負擔

當時他也把他的錢存到我的戶頭,說這樣比較方便讓我提領

這都是你情我願,沒有任何的借據本票

但是到了大三,發現跟他越來越有代溝,所以就跟他提分手

結果分手的隔天,他就把帳戶所有的錢領光

我也將他所有的東西都寄還給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是去年跟他分手的事)

今年六月我畢業了,他七月中就傳簡訊

第一封『不要不處理,好嗎?』     第二封『不處理只好找你家人!』

結果就在這幾天,我家人說前男友打電話去家裡討"債"

說如果我不還錢就要去告我,去家裡鬧,去我工作的地方鬧

說要拿我之前的郵局存簿去告我!

 

請問:

(1)我需要歸還他贈與過我的金錢嗎?

(2)他這樣有構成恐嚇騷擾嗎?

(3)他如果去告我,告的成嗎?

(4)我需要採取什麼樣的行動?

 

拜託律師了!!! ><

 

  

林智群 (klaw) 101-08-02 12:51

既然已經贈與給你,對方是無權要求歸還的,

對於對方騷擾你家人,請進行蒐證,

對方寫給你的簡訊或郵件請保留,

萬一將來要上法院時可以用

1.只能說感情問題而導致金錢糾紛 雖然通常不會有刑事責任 不過對方要去提起刑事告訴 也是他的權利 只是會不會成罪的問題

2.至於民事責任部分 是否應該返還 被認定是贈與當然是不須返還 不過法院是講求證據的地方

不是在講事實 所以實際結果還是看到時候對方如何提出證據及主張

3.如果有其他妨礙你生活 或是恐嚇情事 你可以蒐證後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Jack 101-07-20 20:44

事情內容:

小弟朋友A的父母已經離婚,在離婚時,A父及A母已處理完畢夫妻財產之問題,無債務留下。

 之後A父便和A及A母沒有往來,A不知道A父狀況,但是A父之前即因個人問題,常因金錢借貸而有大大小小的債務問題。所以A很擔心,若A父於離婚後開始借錢,產生一堆債務,但A父無力償還,在A父身故之後,是否要繼承A父的債務呢?

(A父一直未善盡扶養責任,這陣子已因金錢問題,要求A完成扶養之義務,目前此案正在開庭中)

(A家中只有A、A妹、A母)

 

 

想請問的問題

(1)A是否需要繼承離婚的父親,在離婚後所產生的債務?

(2)承(1),若A要繼承債務,如果A父仍健在,債權人可否要求A代為清償其父之債務?

(3)承(1),若A要繼承債務,如果A父某天過世了,但是因為A和A父已無往來,且A父獨居,A無法知道A父確實過世之時間,又沒人通知A父死亡之事實,那請問要如何到法院辦理拋棄或限定繼承呢? 法律所謂三個月內要完成拋棄或限定繼承,是以A知道A父死亡事實開始算,還是以A父死亡證明書上時間開始算呢?

(2)如果根據民法1138條,請問A家裡的繼承順位應該是: A母(配偶) > A和A妹。但A妹目前已結婚,並已懷孕,那當A要拋棄繼承時,除了要把A母及A妹要一起辦拋棄,A妹的老公及肚子裡的孩子是否也需要一起辦理拋棄?

 

先感謝各位律師的解答~

1.依最新修正繼承法 都僅以所繼承遺產為限負清償債務責任 所以沒額外負擔債務的問題 2.繼承順位 配偶與直系血親卑親屬是同順位繼承 應繼分相同 3.如果子女均拋棄繼承 孫子也必須一同拋棄 否則順位就輪到孫子繼承 4.父親沒有負擔扶養義務 子女可以請求法院減輕或免除相對的扶養義務

Jack 101-07-20 21:53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依最新修正繼承法 都僅以所繼承遺產為限負清償債務責任 所以沒額外負擔債務的問題 ... (恕刪)

謝謝張律師您的回覆,想再請問

(1)A和A妹均已民法上成年,那繼承債務上,也是自動變成限定繼承嗎?

(2)A妹肚子裡的孩子仍未出生,也是需要?棄繼承嗎?

(3)若A無法知道A父死亡時間,A如何在三個月期限,到法院辦理?棄繼承或限定繼承呢?

     法律對三個月的算法,有特別規定嗎?

1.限定責任不問是否成年 2.胎兒關於有利的事情視為既已出生 如果留有遺產 應該就是有利 一起拋棄程序上比較周全 3.以知悉繼承發生時為準

grace 101-07-19 08:35

債務糾紛&本票&強制執行&銀行帳號

一、我與A有債務關系,借錢給對方有時是轉帳(不一定是轉到對方戶頭)或是直接借A現金。前前後後約有三、四年以上,借了約五十萬。(前述並無簽立任何借貸契約書)

二、昨日(101/7/16)拿了一張五十萬元整之本票,讓對方簽名,對方簽了姓名、地址、日期,並在五十萬元、姓名與地址(內湖區)、日期等三欄蓋了三個紅手印(我並無核對A身份証資料),另我(彰化縣)在本票記載欄--利息自出票日起按每百元「5%」計,逾期違約金另按每百元加日息「5%」計,此票背書人免作拒絕事由通知義務。

三、A是個無業者,七逃囝仔(A方75-79年次),但銀行帳戶常有往來(A方父母在使用,A父開BMW車款並使用其岳母之身障手冊規避牌照稅稅款,A母有多款LV、GUCCI等多款牌包,A父母亦有多款鑽戒、名表,父母職業亦不詳(可能有職業或無),A父母有一房產(住所)在中和區),我是否可對A之「所有」銀行帳戶執行假扣押(我需要提供資料或是法律可以提供協助我對A執行銀行帳戶假扣押)或是名下財產假處分(不知對方是否有財產或是法律可以提供協助我對A之財產查詢及對A執行名下財產假處分)。

四、我應有何作為,並如何提起強制執行,而讓對方清還對我的金錢,且對我已身有利???

五、如A無力償還,是否可對A父母請求償還???

六、如提起訴訟,可否以對我而言有利、方便之途徑、方法??或是在彰化縣內的法院訴訟??

七、101/7/16拿了一張五十萬元整之本票,但因催討已久,所以希望近日之內對A提起返還債務並依本票強制執行?

grace 101-07-19 09:12

沒人方便回答ㄇ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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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ce 101-07-20 08:53

 

感謝律師指點迷津。
尚有些疑惑,可否撥冗時間解惑,謝謝您!!
一、「憑票准於  年 月 日 無條件擔任兌付」,前述日期是空白的,我是否可以補填???
 
二、提起栽定後與在栽定下來之前這段時間,是否對方會將帳戶金錢提領一空或是脫產(假設有名下財產),是否在栽定時可一併提起假扣押假處分(假設有名下財產的狀況)?? 俾利我事後的債務清還???
 
三、在執行查扣後,若對方銀行帳戶已清還我一部分,若過一段時間,對方帳戶又有金錢流動(不是薪資)時,該筆金錢是否也會主動清還給我??或是我要主動去要???

四、執行查扣後,若對方去別家銀行開立新銀行帳戶,規避查扣,那我應如何作為,使其對我有利???

grace 101-07-20 08:54

 如需至士林地方法院,如資料備齊,那我只需去一次即可ㄇ ???

蘇毛毛 101-07-08 22:19

真實案例:

我爸,以下稱為A,與他的朋友,以下稱為B。


於10年前,A聽信B有合作生產一些工具以前機器,可以獲利數倍,於是A借了B一百萬元,並簽署了"合作意向書",上面有簽名蓋章,並有相當清楚指明A方投資一百萬元參與B的計劃,將獲利所得給予A多少多少,但投資之後,A竟將此筆金錢轉為開設私人補習班,並且無任何生產關於意向書內之物品機器,A於是私下要求B若無獲利,把原本借款的一百萬還予A即可,但B十年內僅還了5萬元左右,而且補習班的生意卻蒸蒸日上,顯然不願意還錢了。

我想問的是,如果現在A告B詐欺,而B的財產全部轉給他老婆名下,那A的主要目的是告B詐欺,但要求還那一百萬元,那最後會不會只有B去坐牢而得不到半毛錢呢?還是要用什麼技巧告B?

蔡明哲 (阿哲) 101-07-08 23:50

 民事部分如果告贏B確定,雖然已將名下財產移轉至其配偶名下,還是有機會獲得清償,可能的方向是,可能考慮提起撤銷詐害債權訴訟,把財產從他老婆名下再過戶回來。

另外也可考慮聲請改宣告適用夫妻分別財產制,然後再代位求償,至於那個適合,建議把詳細案情跟律師好好討論吧。

唉官司難斷 101-07-04 16:03

(一)若是神明的神像 對方要買 跟我詢問價錢後 我經過當事人同意 才買神像 這樣子算詐欺嗎?

(二)比如說(金錢要-還願-給神明的)當事人跟檢察官說錢是要還願的<<這樣子算詐欺嗎?

(三)比如說金牌要拿給神明的(還願)這樣子也算詐欺嗎?

懶貓 101-07-02 14:38

律師您好,我有一個家族的法律問題想要請教,煩請律師撥冗看完。我爺爺目前88歲,由大姑負起照顧的責任,但是因為沒有讓爺爺與照顧者同居,只有送飯菜而已。若因跌倒導致死亡,擔心叔叔會告大姑,要求金錢賠償或者坐牢等,請問大姑會被判有罪嗎?

此時比較好的照顧方式是不是送老人院,然後費用子女承擔,若於醫院中跌倒過世,其責任歸屬是屬於院方還是大姑呢?若叔叔無理取鬧還是要告大姑,這樣可不可以反告他誣告呢?

以上,煩請解答我們的掛慮!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07-02 19:09

你大姑的情況應不至於有罪,畢竟他有按時送食物給爺爺,爺爺跌倒不見得是姑姑的問題,不必過度擔心,

(1)是否要對爺爺跌倒的結果負責,必須視爺爺的身體狀況而定。如果爺爺身體狀況必須要靠他人協助照顧,那「子女」未同居照顧的不作為,可能會構成不作為遺棄致死罪。但是扶養責任並不只限於大姑,由於叔叔也是爺爺的子女,如果本案有涉及不作為遺棄致死罪,基本上叔叔也是要負責任的。

(2) 如果子女不打算與年長者同居的話,確實送至照護中心是比獨居妥當的,年長者所受到的照顧也會比較完善。且如果有因此照顧不週的責任,是由照護處所負責,不是家人。

(3) 要成立誣告罪,告訴人所提告的事實必須完全出於虛構才會成立。如果告訴人僅是有所懷疑或出於誤會而提告,還不會成立誣告罪。

(參照刑法第169、294、295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處理)

 

唉官司難斷 101-06-28 21:29

一)若是神明的神像 對方要買 跟我詢問價錢後 我經過當事人同意 才買神像 這樣子算詐欺嗎?

(二)比如說(金錢要-還願-給神明的)當事人跟檢察官說錢是要還願的<<這樣子算詐欺嗎?

(三)比如說金牌要拿給神明的(還願)這樣子也算詐欺嗎?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06-29 13:47

建議將具體狀況說明清楚,而不是自己拆解後提問,這樣完全不知道你的狀況是什麼,無法判斷

唉官司難斷 101-06-28 21:24

(一)若是神明的神像 對方要買 跟我詢問價錢後 我經過當事人同意 才買神像 這樣子算詐欺嗎?

(二)比如說(金錢要-還願-給神明的)當事人跟檢察官說錢是要還願的<<這樣子算詐欺嗎?

(三)比如說金牌要拿給神明的(還願)這樣子也算詐欺嗎?

 

                          謝謝

 如果對方給錢之前,你沒有用欺騙的方式使他陷於錯誤,那就都不算是詐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