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分期付款需要提供財力證明
- fgjh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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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12-05 00:09 最後編輯日期:105-12-05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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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下午六點多接獲之前在網路上下單至超商取貨,因為是貨到付款,付款時也沒有特別注意,就直接簽收。店家打來說當時出貨時帳單打錯,原本是單純的貨到付款打成分期付款(帳單已經丟了,所以無法確認),所以會在連續扣11個月的尾款,提供了郵局的電話給他,隔了幾分鐘郵局人員打來說有店家要求要取消分期付款,還要求我提供atm機號與當時時間,因為裡面只有六千塊,他說這樣無法取消分期付款,需要提供財力證明,也就是裡面要超過我當時訂貨2699×11個月的錢,要求我匯款或提供另外有超過那筆金額的帳戶。我是否遇上詐騙集團了?
另外想詢問,提供atm機號與當時時間,會被倒領帳戶內的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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