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婚姻、親屬 與監護 > 我買地.其中一持分人未成年且無法定代理人.即(父母接雙亡)..但有監護人( 親屬撫養).能過戶這土地嗎?

我買地.其中一持分人未成年且無法定代理人.即(父母接雙亡)..但有監護人( 親屬撫養).能過戶這土地嗎?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1-03-22 09:11 
  • 文章人氣:672
  • 個人積分:110780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民法第1101條規定:監護人對於受監護人之財產,非為受監護人之利益,不得使用、代為或同意處分。監護人為下列行為,非經法院許可,不生效力:一、代理受監護人購置或處分動產。二、代理受監護人,就供其居住之建築物或其基地出租、供他人使用或終止租賃

    因此該未成年持分的處分

    須經法院許可後才具有效力

    否則無法過戶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