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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被公司資遣的危機

  • 阿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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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6-02-27 00:39 
  • 文章人氣:159
  • 個人積分:6
  • 從勞基法一例一休 更改後 公司一直在討論加班46小時限定 原本在公司制度裡 加班的薪資是乘於1.33 就算超過3小時也沒有往上乘 但這裡我也沒跟他計較甚麼 可是在2月時 公司老闆幹部們討論出 平日加班及星期六加班 全部乘於1.5 不跟勞基法走 老闆要求幹部詢問 同事的意見當然這事我也沒給他個標準答案 我回幹部說 (公司發放加班費乘於多少 我不能做主 總不可能因為我一人不同意 公司就不走這規定 我不同意但是我沒辦法改變甚麼 所以只能照公司規定走) 我這樣回答 導致公司再次開會 就在昨天2月24號 老闆叫幹部來說 我的回答 他不接受 所以叫我3月分都不用加班了 還有 基本上 加班工時都是超過的   請問這樣我能從哪方面申訴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