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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和房子都被侵占

  • dav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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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6-03-23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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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我父親於105年9月因肝癌入住醫院.住院期間被哥哥姊姊以付醫藥費為由.要求父親解約銀行定存並將款項全部匯入私人戶頭.待解約完成.主動要求醫生立即將父親轉到安寧病房.在安寧病房期間並要求看護.不要給父親吃醫生開的止痛藥.10月父親不敵病魔.離開人世......

    他們把錢全部都拿光.一元都沒給我.請問我該怎麼辦?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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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6-03-23 04:00 最後編輯日期:106-03-23 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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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父親的全部財產會成為遺產,關於遺產應由繼承人協議分配,如果無法與其他繼承人達成協議,可向法院訴訟分割遺產,訴訟中應主張將移轉的存款及不動產等都納入繼承遺產內分配。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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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6-03-23 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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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0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13號
  •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你好

    如果私自解約你可以主張偽造文書

    不過你的問題我建議要分析一下你們家的財產狀況

    比較能夠給予準確的建議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搜尋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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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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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6-03-23 10:03 最後編輯日期:106-03-23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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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337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643號
  • 可提告刑事竊盜罪、竊佔罪、偽造文書罪等,不過親屬間犯竊盜,侵佔屬於告訴乃論罪,必須在發現時起六個月內提告,被害人小孩有獨立告訴權。民事部分可起訴請求回復房屋登記為遺產共有,並歸還現金算入遺產範圍,再請求分割遺產,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 手機:0983252498
  •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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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6-03-23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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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00 │ 律師證號:(73)臺檢證字第0414號
    1. 按刑法第335條第1項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千元以下罰金。侵占罪以侵占行為完畢即為既遂,縱令事後將侵占之款如數返還,亦無解於侵占罪之成立,(最高法院22年上字第4762號判例意旨可參)。
    2. 偽造文書罪採有形偽造與實質主義:關於偽造文書之方法有二種,即有形偽造與無形偽造。前者係指必須冒用他人名義所作成之文書,方謂之偽造。如以自己名義作成之文書,縱其內容不實,亦不得謂之偽造;而無形偽造為凡以自己名義作成之文書,其內容不實者,亦謂之偽造。為維護您的權益,
    3. 閣下可依據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及刑法第335條(侵占罪)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需本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直撥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縣市:宜蘭、基隆、台北、士林、新北市、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橋頭、屏東、台東、花蓮、澎湖、福建金門、福建連江。
    4. 所長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關心您 !
     
  • 趙平原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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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6-03-23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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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03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考慮蒐集證據後,盡速委任律師協助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偽造文書、侵占等告訴,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及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 ID:0910638932),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0988706305)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0988706305。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黃國政 (黃國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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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6-03-24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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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您不要輕忽這件事後續發展!

    目前,我對於具體事實所知有限(或許,我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接受諮詢,不會收費,這一點請您放心!)

    我強烈建議您應該尋求專業律師處理;建議您可以讓我來處理、研究案件,以及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希望與您聯絡!

    ~相關費用部分,請與我聯絡後一併討論~

    為了維護您的權益,詳細進一步法律專業諮詢、甚至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隨時與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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