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和房子都被侵占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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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6-03-23 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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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你好
如果私自解約你可以主張偽造文書
不過你的問題我建議要分析一下你們家的財產狀況
比較能夠給予準確的建議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搜尋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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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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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6-03-23 10:03 最後編輯日期:106-03-23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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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告刑事竊盜罪、竊佔罪、偽造文書罪等,不過親屬間犯竊盜,侵佔屬於告訴乃論罪,必須在發現時起六個月內提告,被害人小孩有獨立告訴權。民事部分可起訴請求回復房屋登記為遺產共有,並歸還現金算入遺產範圍,再請求分割遺產,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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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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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6-03-23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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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刑法第335條第1項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千元以下罰金。侵占罪以侵占行為完畢即為既遂,縱令事後將侵占之款如數返還,亦無解於侵占罪之成立,(最高法院22年上字第4762號判例意旨可參)。
- 偽造文書罪採有形偽造與實質主義:關於偽造文書之方法有二種,即有形偽造與無形偽造。前者係指必須冒用他人名義所作成之文書,方謂之偽造。如以自己名義作成之文書,縱其內容不實,亦不得謂之偽造;而無形偽造為凡以自己名義作成之文書,其內容不實者,亦謂之偽造。為維護您的權益,
- 閣下可依據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及刑法第335條(侵占罪)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需本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直撥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縣市:宜蘭、基隆、台北、士林、新北市、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橋頭、屏東、台東、花蓮、澎湖、福建金門、福建連江。
- 所長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關心您 !
- 趙平原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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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6-03-23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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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考慮蒐集證據後,盡速委任律師協助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偽造文書、侵占等告訴,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及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 ID:0910638932),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0988706305)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0988706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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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國政 (黃國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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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6-03-24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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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您不要輕忽這件事後續發展!
目前,我對於具體事實所知有限(或許,我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接受諮詢,不會收費,這一點請您放心!)
我強烈建議您應該尋求專業律師處理;建議您可以讓我來處理、研究案件,以及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希望與您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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