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行車問題
- 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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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7-04-23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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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事發時間107/4/20上午約9:50機車行駛中(剛從加油站轉出),因為被從旁邊修車廠汽車要轉出車道時被嚇到自摔,請問,這錯誤是歸誰?自摔傷勢有點嚴重(左小腿骨折,人中上唇的地方有縫針)我也覺得很神奇會這麼嚴重!汽車車主有報警,警察看了修車廠的監視器,當下判定是自摔。自摔傷者剛開完刀,所以還沒做筆錄,警察是說等傷者好點,自行去做筆錄,警察不知道自摔傷者有行車記錄器。影片中顯示:汽車在公車靠站格後方的紅線停車,沒有打方向燈直接切入車道。題外話:已送至急診室,傷者半昏迷狀態警察一直要叫傷者做吹氣酒測,聽到都暈倒(會暈倒是覺得警察可以選擇其他方式進行酒測)有上網收尋過文章,沒有相似狀況才來發文.
影片網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My-A-BtRVo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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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7-04-23 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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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摔的話,要看這台汽車有沒有違規。
二、這個可以查類似的判決來看。
三、實務上,是要看這個自摔與對方的違規行為間有沒有相當因果關係。並不是自摔對方就一定沒有錯。
四、建議在送鑑定之前就試著和解,因為如果鑑定的結果對方完全沒有錯的話,那麼就一毛錢都要不到了。
五、如果是很難談,那麼在搜證上要努力一點。車禍發生後最容易不見的東西是監視器,警方都已經調到的話是還好。
六、刑事告訴期間是六個月,民事請求權時效是二年,如果有要行使權利的話要注意時間。
楊俊鑫律師,預約諮詢電話0928967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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