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該怎做
- 廖修譽 (廖修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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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1-04-25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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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視購物屬於郵購買賣,依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可以在收到蔬果慢磨機後7天內不附理由退回去或是以書面解除契約。若只是以不符使用目的想主張蔬果慢磨機有汁渣不分離之瑕疵,而且已超過七天,可能要注意自通知瑕疵後,應於6個月內主張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錢,因為法律訂有6個月的短期時效。(去年十月到現在已接近6個月)
2.如果您已經主張七日內退回但他們不受理的話,可找消基會和消保官。如果仍然無法解決的話,您可向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3. 如果要提出訴訟的話,蔬果慢磨機的價額應在10萬元以內,訴訟費用為1000元,如果您勝訴的話則由對方支付此筆訴訟費用。
(參照消費者保護法第2條第10款、19、43、44條、民法第354、359、365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 廖修譽律師(緯譽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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