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法院程序與執行 > 兩案已合併定應執行刑裁定判決確定案件卻已合併之兩案件其中一案發佈執行通緝,這該如何自力救濟提出聲請

兩案已合併定應執行刑裁定判決確定案件卻已合併之兩案件其中一案發佈執行通緝,這該如何自力救濟提出聲請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9-04-03 18:49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49568
  • 律師評價:13845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遭發布執行通緝依法應到案,無救濟途徑。

    如果符合刑事補償法規定,可以提出相關申請。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9-04-03 21:54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110780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