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鄰居、社區、公寓大樓管理 > 漏水相關責任問題

漏水相關責任問題

  • 愛喝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9-06-07 02:44 最後編輯日期:109-06-07 02:51
  • 文章人氣:890
  • 個人積分:6
  • 各位律師大大好,

    我住在一棟30多年老公寓的4樓,整棟共有5層加6樓頂加,我家從未整修過。

    3樓住戶於10多年前搬來,進住後立刻重新裝潢(有改格局且陽台外推),

    有過三次天花板漏水,

     

    第一次漏水時,是在3樓剛搬來沒多久,說我們家熱水管壞掉,造成3樓天花板漏水,他們自己找水電工來我們家換裝,我們出錢,就沒再漏了。

     

    5年前3樓天花板再次漏水,3樓找抓漏說我們家浴室防水層漏水,我爸自行打掉重新施作防水層後,還是持續有漏水情況。當時我沒住在家,3樓住戶每次遇到我爸媽都對他們說,若再不處理會提告。我媽很緊張可能會被告,甚至開始有了躁鬱症,把全家有可能漏水的地方都鋪了大量的毛巾,怎麼勸說我媽都沒有用。且對方中間多次言語攻擊我爸,說如果不會修,那乾脆我們家買起來自己修,因我爸從小就開始做泥做工程,聽到這些讓我爸覺得非常失落  

    隔了一個月後他們再找水電抓漏,又說是我家浴室壁面滲水,塗裝防水漆後,還是漏水,後來同一個水電再來查漏,發現是之前安裝的熱水管漏水,於是我們就再花錢讓他們的水電安裝熱水明管,才沒有再反應漏水問題。

     

    今年5月3樓又說天花板漏水,且漏水時間點我家並未用水,不時敲我家門叫我們家要修理,我們請3樓是否能找水電抓漏看是否是我家的問題,這次3樓遲遲不肯找水電抓漏,中間多次敲我家門或是路上遇到我媽說要提告。

    於是5月底我們家自己付錢找水電,檢測是否為我家水管問題,檢測過後冷水管確認沒有問題,熱水早已更換明管了。正要請水電測試排水,6月他們寄出存證信函,內容直指我家態度惡劣,並找了地方議員安排調解委員會,且不同意我找的水電進他們家釐清是否為我家的排水問題,指出要有第三方土木技師公會,才願意配合檢測,於是我想在調解委員會說明請對方認為公正的單位再去處理了。

     

    樓下漏水很痛苦,若是我家漏水我們當然處理到底,

    在這想請問各位律師大大,

    一、3樓漏水不檢測漏水點,且不讓我家做排水測試,之後檢測費用是我家全額負擔嗎?

    二、若調解不成功,走上法院,最後發現漏水點並非在我家,我是否可請求過程中檢測費用由漏水戶負責?

    三、調解後檢測若為我家造成漏水且立刻修繕,對方堅持上法院,我需要保留那些證據證明我並非不處理?

    四、3樓不時說要提告,造成我媽精神狀況日漸嚴重,  雖無法舉證我媽的躁鬱是由3樓引起的,但是否能有方法制止對方對我媽言語恐嚇?

    文長先謝謝各位看完,再麻煩給予指教,謝謝~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9-06-07 09:45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14580
  • 律師評價:729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一、訴訟前的檢測費用如何負擔由雙方協商,若檢測後發現屬於對方或其他方的因素,則只能向對方或其他方請求償還。

    二、鑑定費用屬於訴訟費用之一部分,將來會有敗訴之一方負擔。

    三、保留檢測或配合檢測之相關單據,但若漏水原因是4樓之因素,很難說明是沒有不處理。

    四、3樓只是稱將合法主張權利,除非有其他證據證明有恐嚇之意思,否則不會構成犯罪或侵害權益。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洪維廷 (洪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9-06-07 12:25 最後編輯日期:109-06-07 12:35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7572
  • 律師評價:882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332號
  • 您好,一般而言,漏水修整成本低於訴訟成本,倘若對方不服可請對方依法提出訴訟解決問問,裁判費以及鑑定費(可能至數萬)會由敗訴方負擔,您們自然無須過於理會,可發函說明權益並研擬雙方可接受方法解決漏水問題,倘若對方繼續無故騷擾家人,你們應適時蒐證加以提告。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王奕淵 (王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9-06-07 12:33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20994
  • 律師評價:2913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636號
  • 你好!! 你的情形建議你盡速攜帶資料至本所詳談以維護權益,本所提供免費諮詢, 請洽電本事務所人員。

    tel:0977026761  lineID:lenny3220462   e-mail:lenny3220462.hotmail.com  

    邑元聯合法律事務所 關心你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9-06-07 16:02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44456
  • 律師評價:465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條:住戶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行使其權利時,不得妨害其他住戶之安寧、安全及衛生。
    二、他住戶因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三、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因維護、修繕共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四、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使用共用部分時,應經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之同意後為之。
    五、其他法令或規約規定事項。
    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進入或使用,應擇其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並應修復或補償所生損害。
    住戶違反第一項規定,經協調仍不履行時,住戶、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按其性質請求各該主管機關或訴請法院為必要之處置。
    第10條: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各該區分所有權人或約定專用部分之使用人為之,並負擔其費用。
    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之。其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之。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負擔。其費用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前項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若涉及公共環境清潔衛生之維持、公共消防滅火器材之維護、公共通道溝渠及相關設施之修繕,其費用政府得視情況予以補助,補助辦法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是本件需釐清係專有或公有透水?透係專有,係何樓層漏水?此部分可於訴訟中聲請鑑定,且對方不得拒絕您們進入修繕;再按刑法第305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是恐嚇危安罪係以將來之惡害通知,倘被通知者已達心生恐懼,是有可能會有上開法文之適用,因您並未說明對方恐嚇內容,是無法予您較詳細建議,惟您父母倘日後對方有言語衝突時,可以蒐集證據,建議您父母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其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9-06-07 21:15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101822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是三樓漏水,若三樓可以協調,可以跟他談談看;若不可理喻,可以不用理會,等三樓提告,再準備委任律師協助答辯;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及判決,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05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9-06-07 21:41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96988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及判決,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 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05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陳柏甫 (陳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9-06-08 00:43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29288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可透過法院程序處理,針對檢測費用與後續修繕責任做完整之約定。

     

    2、是否有立即處理一節,對整體案情來說並無影響。

     

    3、系爭情形並不構成恐嚇罪。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連結至本所網站(https://www.law-help-you.com/),透過LINE、email(t710052105@gmail.com)、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在這裡直接以留言回覆)

  • 李路宣 (李路宣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9-06-08 10:37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10858
  • 律師評價:1502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11438號
  • 您好:

    訴訟前雙方若要進行檢測,要找哪家單位以及費用部分得由雙方自行協議

    但若是於訴訟中進行鑑定,鑑定費用則由敗訴的一方負擔

    至於過程中對方指責您們態度惡劣等並不影響後續法院認定漏水責任的歸屬

    如果對方態度仍然強勢且不時揚言提告

    建議您可以發函給對方主張照正常程序進行

    並要求對方停止揚言提告的行為

    如有疑問可來電或線上洽詢,電話諮詢不收費 P.S.在這邊回覆,系統不會通知我們,所以請直接來電喔☆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02-27790083→電話免費諮詢☆askforlawer@gmail.com→線上免費諮詢專用信箱◆專業,親切,漫長訴訟路,我們陪著你◇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346號8樓808室→台北小巨蛋站,出站2分鐘◇全國皆可為你服務

     

  • 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分為法務、地政、及智慧財產三大部門團隊,各由十年以上經驗之資深法務、地政士、專利工程師團隊所組成,主持律師為李路宣律師。電話免費諮詢:(02)2779-0083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9-06-08 14:59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49568
  • 律師評價:13845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一、3樓漏水不檢測漏水點,且不讓我家做排水測試,之後檢測費用是我家全額負擔嗎?---如果是進入法院囑託的費用,由敗訴的一方負擔。

    二、若調解不成功,走上法院,最後發現漏水點並非在我家,我是否可請求過程中檢測費用由漏水戶負責?----除非經過雙方協議,否則無法求償。

    三、調解後檢測若為我家造成漏水且立刻修繕,對方堅持上法院,我需要保留那些證據證明我並非不處理?---倘若法院判決前已經修繕完畢,可以檢附證物請法院駁回對方請求。

    四、3樓不時說要提告,造成我媽精神狀況日漸嚴重,  雖無法舉證我媽的躁鬱是由3樓引起的,但是否能有方法制止對方對我媽言語恐嚇?----可以發存證信函給對方,並蒐證看看有沒有涉及強制罪、恐嚇罪。

    ----就您所述的狀況,應該發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給對方,要求對方出面協商並簽立協議書,約定如何檢測、就檢測結果如何負擔費用等,如果對方拒絕就等對方提告就可以了,我方可以順便蒐證看看對方有沒有涉嫌強制罪、恐嚇罪。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9-06-08 22:24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110780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