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水糾紛, 關於對方的要求
- ray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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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07-11 12:14 最後編輯日期:109-07-11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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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想請教一下各位:
1)樓下說我家浴室漏水到他浴室,有約了師傅一起去樓下看,但對方因為在未告知情況下全程在錄影,師傳覺得不受遵重憤而離去了,我們有去看過是有發現有點濕但我們不是專業不知道是什麼原因造成。我們是有心要處理,想找另一家的師父去勘查找原因但對方不同意,要求我們要把浴室整個打掉全部重做防水、更換冷熱水管以及排水管、糞管,請問大大們,對方要求合理?
2)對方還要求我們停止使用浴室及用水,否則漏水擴大所有責任賠償由我們負責,請問是這樣的嗎?
3)請問各位能否建議一下我現在該怎麼處理?
感謝各位
Ps. 之前有過漏水糾紛, 已開過調解並和解與賠償, 現在是隔了一年樓下說又有狀況, 原因待查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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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07-11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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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 漏水原因牽涉管線配置、查證方式,有一定之複雜性,要進行測使才能釐清,並非肉眼觀看就能夠確定。若在未確認漏水原因之情形下,貿然施作,可能無法確實修復漏水,且會白白浪費金錢。對方在釐清漏水原因前要求把浴室整個打掉全部重做防水、更換冷熱水管以及排水管、糞管,可能超過必要之程度,並不合理。
- 若漏水的原因是你們專有、專用部分所致,樓下本來就可以請求損害賠償。反之,若非你們專有、專用部分所致,樓下則無法要求賠償。
- 建議找專業之鑑定單位至現場測試,釐清漏水原因及修復之方法、費用。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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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07-11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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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先釐清漏水原因,不要隨便答應修繕,縱使我方願意修繕,也應該簽立完整權益的協議書,避免對方一再要求。將來進入訴訟程序一樣要釐清漏水原因。
2、建議您應該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要求先釐清漏水原因然後簽立協議書,否則我方拒絕處理,有關於對方說的擴大損失,是對方的責任。
---如果對於相關法律不熟稔,建議委請律師協助以保障權益。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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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07-11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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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陳述,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條:住戶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行使其權利時,不得妨害其他住戶之安寧、安全及衛生。
二、他住戶因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三、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因維護、修繕共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四、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使用共用部分時,應經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之同意後為之。
五、其他法令或規約規定事項。
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進入或使用,應擇其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並應修復或補償所生損害。
住戶違反第一項規定,經協調仍不履行時,住戶、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按其性質請求各該主管機關或訴請法院為必要之處置。
第10條: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各該區分所有權人或約定專用部分之使用人為之,並負擔其費用。
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之。其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之。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負擔。其費用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前項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若涉及公共環境清潔衛生之維持、公共消防滅火器材之維護、公共通道溝渠及相關設施之修繕,其費用政府得視情況予以補助,補助辦法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是本件需先釐清漏水原因係由您專有管線抑或樓下專有管線抑或公有管線漏水?此部分倘樓下區分所有權人不願調解,亦不願由專業鑑定,您可以請對方訴請法院損害賠償後,再聲請鑑定,以釐清,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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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07-11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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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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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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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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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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