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詐騙成為警示戶
- 王奕淵 (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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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08-05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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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的情形可能已經涉及刑事責任(詐欺幫助以及違反銀行法)的問題,被害人可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在該案刑事案件起訴後再向你提出附帶民事訴訟(二審刑事判決終結前)就其損失(財產權受損部分)向你們請求損害賠償責任,相關細節以及如何答辯可以進一步與我們討論。其他訴訟策略以及證據蒐集辦法建議你盡速攜帶資料至本所詳談以維護權益,本所提供免費諮詢, 請洽電本事務所人員。
tel:0977026761 lineID:lenny3220462 e-mail:lenny3220462.hotmail.com
邑元聯合法律事務所 關心你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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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08-05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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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陳述,按刑法第28條:二人以上共同實行犯罪之行為者,皆為正犯。
第30條: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
幫助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第339 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洗錢防制法第2條:本法所稱洗錢,指下列行為:
一、意圖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來源,或使他人逃避刑事追訴,而移轉或變更特定犯罪所得。
二、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之本質、來源、去向、所在、所有權、處分權或其他權益者。
三、收受、持有或使用他人之特定犯罪所得。
第 3 條:本法所稱特定犯罪,指下列各款之罪:
一、最輕本刑為六月以上有期徒刑以上之刑之罪。
二、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二百零一條之一第二項、第二百六十八條、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三、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三百四十四條、第三百四十九條之罪。
三、懲治走私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條第一項之罪。
四、破產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百五十五條之罪。
五、商標法第九十五條、第九十六條之罪。
六、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後段、第四十七條之罪。
七、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及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二項之罪。
八、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第八十九條、第九十一條第一項、第三項之罪。
九、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十五條之罪。
十、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二條第一項、第二項之罪。
十一、期貨交易法第一百十三條第一項、第二項之罪。
十二、資恐防制法第八條、第九條之罪。
十三、本法第十四條之罪。
是本件可能會有刑事幫助詐欺或共同正犯及洗錢防制法之適用,須注意如何就相關爭點釐清,您可以聲請調查證據並將您與對方的對話紀錄保存,待檢察官開庭時作為證據,建議您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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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08-05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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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將對話紀錄留存,日後才有機會可以爭取無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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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08-05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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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被列入警示帳戶之被告,若經檢察官偵查後大多都會依 (1)、刑法第339 條幫助詐欺取財罪,(2)、洗錢防制法第2條第1款、第2款,而符合同法第14條第1項洗錢罪嫌,提起公訴,論罪科刑。
- 為維護您的權益,若需提供協助,請洽本所法律諮詢服務專線0982-100565 & 0968-379565或請鍵入LINE ID (AK6789336)加入好友,您將得到專業的法律幫助。
- 所長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關心您 !
- 趙平原
- 黃國政 (黃國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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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一定要仔細、確實地蒐集、留存好!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接受諮詢,不會收費,這一點請您放心!)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
建議您可以與我約一個時間見面討論、讓我處理及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便作出正確、對您有利的進一步協助,希望與您聯絡!
方便的話,可以把資料提供給我過濾、判斷。
~相關後續,可以與我聯絡之後一併討論~
為了維護您的權益,詳細進一步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您隨時與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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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玉庭 (陳玉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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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因為你的疏忽,你的行為可能
1、依 刑法第339 條幫助詐欺取財罪、洗錢防制法第2條第1款、第2款偵辦
一、偵辦流程大致如下:
1、警察會先通知您來警局詢問:會問你整個事件流程,問你和詐欺集團認不認識?問你有無打個被騙將錢匯進你的帳戶的人?你有無詐騙別人?有無任何不法所得?等問題?要求你提供與詐騙集團間的對話
2、警察局制作完筆錄會將案件送交給檢察官,檢方會利用傳票通知你來開庭
二、建議你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您,並提出有利的答辯,爭取最有利的處分
*漫長的法律訴訟,我們會以誠懇、專業、有耐性陪著你走。
◇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309號3樓→台北信義安和站5號出口,出站後左轉直行約150公尺即可到達。
歡迎加入line:lawrence03或來電預約到本所討論
恪明法律事務為陳玉庭律師、沈明顯律師關心您的法律問題
電話法律諮詢0906391006
- 陳玉庭律師
- 沈明顯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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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因為你的疏忽,你的行為可能
1、依 刑法第339 條幫助詐欺取財罪、洗錢防制法第2條第1款、第2款偵辦
一、偵辦流程大致如下:
1、警察會先通知您來警局詢問:會問你整個事件流程,問你和詐欺集團認不認識?問你有無打個被騙將錢匯進你的帳戶的人?你有無詐騙別人?有無任何不法所得?等問題?要求你提供與詐騙集團間的對話
2、警察局制作完筆錄會將案件送交給檢察官,檢方會利用傳票通知你來開庭
二、建議你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您,並提出有利的答辯,爭取最有利的處分
*漫長的法律訴訟,我們會以誠懇、專業、有耐性陪著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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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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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帳戶可能涉犯刑事幫助詐欺罪及洗錢罪,建議先將當初的對話紀錄截圖後與律師諮詢,委任律師陪同製作筆錄及後續辯護。
本人處理類似案件有非常豐富經驗,如須協助,可與我聯絡。Line ID: lightk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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