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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騎機車的時候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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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4-14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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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去年騎機車的時候為了閃避來車不小心擦撞到路人, 因為當時不知道怎麼處理,只有詢問對方有沒有怎麼樣且一直道歉就離開了, 後來對方去報案,說是造成腳部的挫傷, 造成現在收到刑事簡易判決肇事逃逸,處有期徒刑6個月, 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一日 因為之前自己被人撞到過,覺得沒怎麼樣就自己回家擦藥, 沒想太多,所以不知道原來事故要先找警察, 而且會有這麼多的法律問題, 已經和對方和解,而且約在警察局拿了2萬元給對方看醫生, (警察看我這樣拿錢給對方還一直笑,說我怎麼那麼老實) 可是最後還是收到這樣的判決, 請問我該怎麼辦?? 這陣子為了這件事都沒辦法睡, 而且很誠心的為這件事反省, 如果真的有前科,更會影響到我的工作和婚事, 等於我的生活一切都完了,而且罰金我也真的有困難, 查了很多網路的資訊,都說要努力爭取緩刑, 那要怎麼提上訴書狀和理由,還有要怎麼寫呢? 對法律不懂,真的不敢笨笨的自己寫這些東西, 怕寫的不對搞的更糟, 也想問一下,如果二審可以緩刑是不是真的就沒事了? 假如一審是6個月,二審有可能變更長嗎? 那醬子是以哪個判決為準? 唉~我真的好煩也好害怕, 很急,拜託了!
  • 文志榮 (阿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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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4-24 13:07 最後編輯日期:101-04-24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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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758
  • 您好﹕收到簡易判決之隔日起算10內提起上訴。如果沒有前科,在第二審可以請求緩刑,並且可以向法官說已與被害人和解,被害人也拿到2萬元了,可以請被害人幫您向法官求情,也可以寫聲請狀(內容﹕已與加害人達成和解,原諒加害人,請求法官從輕量刑,惠賜被告緩刑機會‥等語),您也可以主動向法官請求願意捐錢給公益團體或提供社會勞動,期能獲得緩刑機會,通常在二審時獲得緩刑的機會很大,而且您的案件,在第二審時不會再加重了,因為檢察官不會上訴,刑責就不會有加重之風險。 以上,希望能對您的案子有幫助!
    文志榮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