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房地產、租賃 > 房租簽約了,臨時打算不承租了(未支付押金定金)

房租簽約了,臨時打算不承租了(未支付押金定金)

  • 朝顏葵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1-04-26 12:21 
  • 文章人氣:886
  • 個人積分:2
  • 昨天簽了合約,本說好當天拿到鑰匙,因為趕著搬家,結果合約都簽好之後也支付訂金押金之後,對方代理人才發現沒有鑰匙,所以堅持把押金跟定金拿回來(因為鑰匙還在前房客手上)

    對方一開始說明天會拿到鑰匙通知我,後來又說明天下午公司要聚餐,要後天,合約堅持不給我,說上面有寫押金跟定今已經支付,他要拿回去,因為當時已經拖得有點久,六點半弄到快八點想回家(路燈有點昏暗,且有外勞進出),當下有跟他說,那就是他如果有拿到鑰匙之後再跟我聯絡,到時候再簽約付訂金跟押金,因為趕著搬家不會等太久,有兩三間都在跟我聯繫當中,都是等著房客離開要交屋給我,我只能選最快的(這點有清楚跟他說明)

    因為對方當下的態度,就是鑰匙很難保證我ㄧ定拿的到手,一開始說明天後來說後天,但與公司的聯絡中卻被我聽到他說沒有前房客電話找不到人,所以合約不給我,家人就反對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