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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酒駕死亡,我成了涉嫌過失致死..

  • ange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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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10-21 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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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律師您好:

        想請問車禍事件,

    A方機車(36歲,酒測值0.52,完全沒煞車痕,直接撞上前方路邊停車自小客車,急救後不治)、

    B方機車(我30歲,路邊臨時停車要載同學,被A從左方快速擦到左小腿外側擦傷機車沒被擦撞到,連最突出的左邊照後鏡都沒偏掉)、

    C方汽車(45歲,熄火,路邊停車,坐車上等人)

     

    B與C方都是停在紅線上

     

    9月15號晚上十點半多,

    A方擦到我左小腿半秒後,就聽到很大一聲"碰",接著就看到A坐在靠近汽車道的機車道上面,

    然後我和同學打電話叫救護車,沒多久救護車到後,送醫急救一個多小時就往生了..

     

    我和同學及小客車駕駛被留在派出所做筆錄到天亮,

    沒遇過有人在眼前活生生的走掉,我及同學嚇到不知所措也精疲力盡..

    製作筆錄的警察對我們說:「妳們很倒楣,因為A有酒駕,而且是由後方追撞到妳們,A沒往生的話,妳們可以跟A求償(小客車後方保險桿的地方被撞凹一個洞);可是現在A往生了,所以妳們變涉嫌過失致死..」

     

    隔天早上11點,警察開警車戴我們去醫院太平間,

    等法醫、檢查官、書記官驗完屍後,

    就對我及同學、C方三人問話..

    其中,我同學(被載的)成了證人,而我與小客車駕駛成了A1與A2(涉嫌過失致死)

     

    因為當時臨停的地方沒有被路口監視器拍到,

    後來檢查官要求員警去調當時路過的車輛有否拍到的畫面,

    然後就回派出所,

    鑑識組又拍了一次我的機車汽車外觀(事發當晚鑑識組已拍過,但檢查官要求白天也要拍才清楚)。

     

    因為我只有左小腿外側擦傷機車並無新的擦傷痕跡,

    所以鑑識小組的人就叫我和同學坐上機車,模擬當時情形拍照,

    拍完後,製作筆錄的員警就叫我和同學先回去休息,

    員警說如果A方家人沒提告的話,我們就沒事,不過會收到違規停車的罰單;

     

    直到上星期突然接到調解通知書,

    於星期五出席調解會,

    C方的汽車因有買任意險,所以有保險員隨同,

    我由母親陪同,

    A方的姐姐與姐夫,坐下後,就說因為C方一直很積極的說要和解

    所以他們才會出席,

    然後C方的保險員請A方出示相關資料後,

    因為"鑑定報告書"尚未下來,

    所以C方的保險員無法和對方談金額,

    A方的姐姐就說,那我算個金額給你們..

    就寫了「A男對媽媽的撫養金600萬+精神賠償400萬+20萬喪葬費+3萬機車(已無法使用)」

    總計1023萬的賠償金..

     

    我一看到整個傻了..

    A方的姐姐說因為我較年輕,所以她只對我求償2成的金額(205萬),

    至於造成她弟弟直接死亡主因的C方車主,

    她會對他求償4成的金額(又說因為C有任意險可幫他負擔),

    過程中,我一直沒有講話,

    A的姐姐一直對C車主說「我弟弟是撞上你的車子才死的」

    因為保險員沒有鑑識報告書,所以當天沒有結果..

     

    在當時,調解委員的小姐一聽到A提出的金額就說「妳弟弟的酒測值偏高,應該也要負一點責任..」

    A的姐姐回「對~但喝酒不等於死亡,警察臨檢的滿街都是,那些人也沒死」

     

    C方與保險員先離開後,

    A的姐姐一直對我說「妳如果沒違停的話,我弟弟也不會死,因為沒有人可以證明我弟弟不是撞到妳之後,才去撞到前方的小客車,而且我只對妳求償兩成,對C方妳不能跟C方說,因為我要跟C求償四成。」

     

    我母親一聽到205萬,當坦痛哭..我則是無法反應..

    A的姐姐看我都沒反應,又說「看妳的良心到哪裏拉~因為我這筆錢是給我媽媽及弟弟(死者)的交代,如果妳沒錢的話,我在幫妳跟我媽媽說,讓妳用分期付款的方式」

    A的姐夫一聽,就說「不要分期付款太麻煩,(轉頭對我說)妳不能叫家人把房子抵押貸款或是去跟銀行借錢嗎~」

    因為看到205萬,我一直處於驚嚇..沒反應..

    最後A的姐姐對我說「妳如果早點和解的話,大家都輕鬆,如果妳不和解的話,也可以,就走法律徒徑,那之後如果妳要坐牢的話,就會有汙點,看妳拉~我都可以」

     

    因為金額太龐大,最後我跟A的姐姐說「要回家想想..」

    A的姐姐說「妳如果要和解的話,在打電話給我」

     

    回家後上網PO文,朋友看到後,告訴我,

    為什麼責任都沒釐清,對方就要求205萬的金額,

    應該是由法官判定這場車禍,A、B、C三方應各負多少責任才對,

     

    我想請問律師的是~

    如果照刑法的話,我的部份大約會佔多少的應負責任(因為我是被擦到小腿外皮,並沒有車體上的碰撞)

     

    PS.如果是我照成A的死亡,該面對的我不會逃避,但是我停在路邊,被A擦到皮外傷卻要付205萬的天文數字...我實在無法接受...與其這樣...當初就讓A撞死我算了...205萬...我一個月不到三萬,就算月付2萬給她們,等於我要工作九年薪水都給她們...但不是我的錯..酒駕撞人的沒錯..路邊臨停被擦傷卻要付205萬...我難過到好希望當初死的人是我....看母親為了我的事煩惱到以淚洗面....我好自責死的不是我....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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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10-21 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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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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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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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主  妳好:

    不知最後的處理結果為何,是否方便分享一下…

    我知道過失致死是2年以下…而我也覺得死者家屬是獅子大開口

    衷心的期望,這件事沒有對妳未來的人生造成太多負面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