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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轉調解委員會

  • B,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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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10-25 11:53 
  • 文章人氣:3311
  • 個人積分:24
  •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之前有詢問過詐欺案被當人頭戶利用一事,開過一次偵察庭

    後來此案轉到調解委員會,雖然我在調解會在有解釋我是不知情的狀況下帳戶被利用

    而錢也不是我拿去使用,並將相關證據要呈交做說明

    調解委員說那是我怎麼被利用是我的問題,對方的損失是事實

    並且不斷地再三告訴我,我如果不在調解委員會上處理掉,上法庭就沒那麼簡單了

    最後我接受了和解,並需要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將該筆曾匯入我帳戶的款項還給對方

    我想請問律師:

    通常調解內容完成後,檢察官就不會再針對我提出的事證做調查嗎?

    還是只要一經調解,就以調解內容做判決?

    會不會還是有不起訴的可能,所以我就不用依照調解內容去還錢呢?

    雖然花錢可以買清白是最重要的

    但想到未來幾年要揹上這個債感到很難過

    希望各位律師們能告訴我,我還能怎麼做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