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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律師您好:若新進員

  • 海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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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10-31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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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您好:若新進員工工作一個月,上班不正常常請假、曠職,我們公司是規定請假曠職須扣薪,還有離職未提前15天告知須扣除半個月薪資。此員工現在告知離職但他說明身體不適無法做滿15天還說我們不能扣除他15天薪資。想請問律師無故曠職、無提前15天告知離職可扣薪水嗎??如果去調解委員會該怎麼做??如果他要告此老闆告得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