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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售後 修善問題?

  • 許小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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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0-08-23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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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想請問...

    房屋出售多個月後,接到仲介打來叫我們要付維修的費用

    請問我們該付費嗎?

    仲介是說 熱水器的管線破裂 導致房子內會有漏水現象

    以前住在那裡的時候有發生過樓下說天花板會漏水

    已經維修過超過半年(還居住在此地方)  都沒有再發生問題

    為什麼在又過了快半年後(房屋出售後已搬走) 才又告知有這問題

    據我所知  新屋主是沒有搬進去居住... 那怎麼會漏水  (不明白?!)

    我知道維修有些是簽半年內要負責..

    可是我有疑問的是...

     

    1. 半年的時間是從哪時候開始算起? 簽交屋的時候開始嗎? 還是出售後開始算起?或是搬走後算起?

    2.出售的房屋已被新屋主再賣給另一個屋主,維修的責任在誰?

     

    麻煩 幫幫我解答  謝謝 ..

     

  • 郭詠晴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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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0-08-24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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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許小妹 的發言內容:

    我想請問...

    您好,簡單回覆您的問題如下:

    1.半年計算方式,應該要看合約約定是從哪個時間點起算。

    2.如果有簽交屋後還是必須負擔維修責任的約款,那麼您對您的買方(後手)應該負擔這樣的義務,如果後手又將房屋賣給他的買方(後後手),他們的約款如果也有這樣的條款,那您的後手也應該對後後手負責。不過法律也有規定代位權,如果您的後手不願負擔這樣的義務,有可能後後手可以據此向您請求。

    郭詠晴律師02-2507-2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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