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車禍而減少收入 可否想肇事人請求賠償
- 葉翠琳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0-09-01 17:21
- 文章人氣:1685
- 個人積分:8
-
我們雙方都有過失 在 "與有 過失"的規定以減輕或免除加害人的損害賠償責任
今天由於乙方未戴安全帽而造成頭部受傷縫了幾針 , 由於乙方未戴安全帽已經違反的交通安全規則,與有過失 是否不可要求甲方賠償所有醫療費用?
今天甲方已強制險全權賠償乙方的所有的醫療費用 我想問說強制險是 義務上 還是 道義上?
事後乙方出院後 要求甲方說 "因乙方車禍由於他兒女照顧他生活而減少收入" 要求甲方賠償
乙方的女兒因照顧這段期間沒收入的金額" 請問甲方應當賠償嗎?
由其親屬看護 雖無現實看護費支出 ,但由親屬戴照顧乙方的起居所付出的勞力 ,
是否不可以評價為金錢上之請求? 且此種親屬間基於親宜,恩惠所付出之勞力,
是否不可以嘉惠於甲方?
第 1/1 頁
- 1
共 4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