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 因為之前
- 廖修譽 (廖修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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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1-05-14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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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使得到未滿14歲少女同意而進行性交,可能成立「與未滿14歲幼童性交罪」,刑度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於緩刑的前提條件是2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您行為時未滿18歲,依照「兩小無猜條款」會減輕或免除其刑,而經過減輕至2年以,原則上法官財有可能判緩刑。但是如果您行為時已滿18歲,因為本罪最輕是3年有期徒刑,是與緩刑條件不合。除非檢察官提出協商刑度為二年以下,而且給予緩刑,不然是有可能被關的。另外就該條罪,還有強制治療的問題(其實所謂治療,實務上的作法因為大多情形也是在監獄裡,所以跟關是沒兩樣的)。但是如果網友有明確告知你他已滿14歲,這時候您的認知也是如此,是不一定構成幼童性交罪。如果不構成,其他的的罪名都有可能判2年以下,所以還是有緩刑的機會的)
(參照刑法第74、91條之1、227、227之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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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修譽律師(緯譽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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