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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網路回文被提告妨礙名譽

  • 盧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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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0-09-24 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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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您好:

    我是一個學生,在兩年多前曾經某知名論壇討論中,提出對店家的質疑,包含可能是假貨的部分,雖然並無寫的非常明白是哪一間店家,但在影射之下,只要對這區域較為熟悉者大概會知道。經過多年之後,店家提出妨害名譽刑事訴訟

    檢察官一開始發出"證人傳票",讓我不知發生何事。而到現場才說明發錯傳票,告知我是被告

    悉知妨害名譽告訴乃論,由於提告者於出偵訊庭時,說自己在當年就已經知道這件事情,但是因為沒錢提告,現在有錢請律師提出告訴,覺得我造成他生意受到非常大的影響。

    並且有寫Mall要求論壇站長撤下文章內容,但關於這部分的內容我並不清楚。

    想請問...這樣的提告 會有追訴期的問題嗎??

    會被檢察官提起訴訟嗎??

    我應該如何處理是好...?

    人生第一次開偵查庭,對方還請了律師,讓我不知該如何是好,感覺...人生就會有了汙點。

  • 陳俊溢 (陳俊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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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0-09-26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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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告訴乃論之罪告訴期間為六個月, 既然告訴人自認自己當年就已經知道,超過六個月的告訴期間後提告訴,檢察官應以不起訴處分審結你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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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盧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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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0-09-29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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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訴乃論之罪告訴期間為六個月, 既然告訴人自認自己當年就已經知道,超過六個月的告訴 ... (恕刪)

     陳律師您好:

      想再請問您一個問題,如果對方提告的部分是毀謗罪的話。那有可能會成立嗎?

  • 陳俊溢 (陳俊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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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0-09-30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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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要能證明對方已經過了告訴期間才提告,那檢察官就會作成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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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翔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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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4-09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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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能證明對方已經過了告訴期間才提告,那檢察官就會作成不起訴處分。

    請問律師,若是101年七、八月發生的事,而102年四月才收到傳票,是否過了告訴期間?